目 录


俱舍论颂疏抄卷第二十三(颂疏论本第二十三)

  一明别相念住二明总相念住(文)麟云。此中唯以身受等别观名别相。以四总观名总相。非约无常等行相为总别也(文)。
  已说入修二门(云云)麟云。谓不净持息为二门也(文)。
  由此二门心便得定(文)本义抄。问。不净观持息念后念住前。必得禅定欤。答。未离欲染人。多分思惠所摄。总相念住无间。引起暖善根故。不净观持息念后念住之前。不必得禅定欤。故光法师。当卷述此中且据未离欲染故。言总相思惠所摄毕。引正理论诸有先时未离欲染依思所成惠引暖善根生之文为证哉。但今论云入修要二门。云心便得定文者。观行者中。亦有不净观持息念后念住之前。有得禅定之类故。任观门大纲云尔也。非谓不净观持息念后念住之前。必得禅定欤。古(定)云。且约利根一类机。云心便得定(云云。已上)。
  颂曰(文)光云。初颂标名总举次两句出体。次一句明次第。后一句明唯四种(文)。
  释曰(文)此一段。准光颂科分为四。初标名。二出体。三明次第。四明四念住无增减。一一条颂文。可知之。初标名中为二。初明结前生后。二以自相共相下。明四念住相中为三。初明自相别观。二一切有为皆无常相下。明共相别观。三问如何得知下。明念住成满。
  次应为观修四念住(文)已下释颂为观修念住之句也。宝云。正理论云。已修成止以为所依为观。速成修四念住。非不得定者。能如实见故。详其论意。五停心观。为止散动偏修于止。尔时假想观骨锁等。一相而住。名之为止。四念住观。取身受心法差别之相。又于身中。而取种种差别之相。除其四倒。生如实见故名为观(文)。
  或以自相或以共相(文)问。自相别观貌如何。麟云。自相别观者。正理云。谓观身内外十处自性。各别从眼至触。一一皆有处自相故。如是于彼自相种种性中。有正智生名观自相。此自相观得成满时。有道必起。尔时方立自相种性身念住。名且观身。余三准之(云云)。
  大种造色是身自性(文)观色身能造所造五根五境积聚极微之所成立。是身自性。受是受性者。以领纳苦乐舍为受性欤。心是心性者。集起名心。以能集起三业事为心性欤。除此三○名法自性者。此三外诸法各别自性。名法自性也。谓如云想取像为性等(矣)。
  一切有为皆非常相(文)为明共相别观。先约四谛明诸法共相义也。共相别观者已下。正明共相别观(矣)。
  答观身至一极微一刹那(云云)光云。毗婆沙师传说。在定以一极微以一刹那各别观身。名身念住满。问。无表非极微。如何说成满。解云。此文且据碍色成满。或可。此文亦通无表色。虽无极微有刹那故(云云)麟云。谓观色身能造所造五根五境积聚极微之所成立。如是渐略后观唯一极微。名身念住满(云云)。
  观受心法至一刹那(文)光云。虽无为法无有刹那。且据有为。从多分说。又解。有为以刹那无常别观。若无为以空非我别观(云云)。
  此通三惠(文)本义抄。问。自性念住体。可通生得惠欤。今论当卷。云自性念住以惠为体。此惠有三种。谓闻等所成(云云)婆沙论同之如何。答。广论之者。自性念住体。可通生得惠也。光法师释云(一本)又解。生得惠以能分别学观谛故。亦名对观(文)若许对观之义者。何不名念住哉。但于今论说者。就胜品念住论之也。胜劣通论之时。更不可遮生得惠欤(以上)。
  谓由念力令惠住境(文)麟云。有宗义(云云)楔持。光云。毗婆沙师。斧由楔持能破于木。惠由念持于境得转。此则从因为名○论主释云。理实应云。惠令念住。从果为名。是故于惠立念住名。随惠所观念能明记(云云)。
  相杂念住(文)光云。相杂言亦摄惠体。惠与俱有互相杂故(云云)寻云。念住者惠也。相应俱有法。与念住相杂名相杂念住。若尔者。相杂言限相应俱有法。念住是惠故。何云相杂言摄惠耶。答。相杂者。惠及相应俱有法。互相应义故。相杂言摄惠也。但对念住释得名。念住是惠故。念住与相应俱有相杂。名相杂念住释也。以实寻相杂言。可摄惠也。
  所缘念住(文)光云。身受心法是念住所缘。名所缘念住(文)宝云。所缘念住是惠所缘。亦摄于惠。以惠所缘诸法故(文)。
  三中相杂能断烦恼(文)一念中惠心所缘境时。自性相杂所缘之三种。可具之也。其一聚相应法中。自性念住方见。唯惠太减。故力用劣不断惑。所缘念住方见。由所缘力。能缘惠力用令增能无之。有非俱有法太增。惠力能无之。故又不断惑。相应俱有法惠力用令增故。相杂念住能断烦恼也。
  有非俱有(文)麟云。谓于所缘之中。有不与能缘同时也。以通缘三世法故(云云)。
  缘自相续身(云云)有情相续依身也。尧抄。问。身念住缘一切色法故。应通情非情。何唯云缘相续耶。次法念住亦缘一切情非情诸法。应通非相续耶。光云。四念住中。虽身及法亦通非相续。此中且据相续以论。或从多分说(文)。
  随生前后也(文)生先后者。观门生先后也。四念住次第。依生先后。生先后或依粗细。或依染污也。身念住观初生。法念住观后生事。或依所缘境粗细。或依染污由来也。
  谓身最粗(文)述所缘境粗细次第也。谓色(有对)心(无对)相对。有对色最粗也。故初修身念住。无对中粗。唯受行相也。世间如说我手等痛言故。受粗心。次修受念住。心是心王故细也。故五蕴次第时最为细。今望涅槃法故为粗。次修心念住。次法念住最为细。其旨如疏释(矣)光云。法中想等虽亦粗心。法中涅槃极微细故。与极细法合施设故。据细以论故最后说(云云)。
  又论云(文)明依染污由来述四念住次第也。凡夫无始以来。男为女色女为男色。更相爱着故。先观身不净。修身念住。众生乐着此色身。由就乐受贪故次观受。乐着乐受。由心识不调故。次修心念住。心不调者。由惑未断。法念住中摄惑故。第四修法念住也。
  观受等如是次第(文)或本云。观身受等如是次第(云云)此本宜欤。但论云观受等。
  二三或四(文)光云。于身等四。或二合观。或三合观。或四总观。二二合观有六。三三合观有四。四合观有一。总有十一。名杂缘法。通名法故(云云)私云。于四念住。各别观身受心。名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唯不杂缘也。若合观身受。合观身受心。名法念住。是杂缘法念住也。既合观身受。非身念住。亦非受念住。是法念住也。法名通。若唯观法。不杂缘法念住也。
  或二二合缘(云云)古(定)云。凡二合三合。可云二合缘三合缘。二二三三云事。此体约束也。私云。二二三三云者。于二合缘三合缘。显有多种欤。若云二合缘者。乱一种故。是以限一种。四总缘不云四四也。

二合缘六
  一身受
  二心法
  三身心
  四受法
  五身法
  六受心

三合缘四
  一身受心
  二受心法
  三心法身
  四身受法

  光云。先不杂缘身受心法。从不杂缘法念住后。无间引起杂缘法念住(云云)。
  总观身等四所缘境(文)光云。彼观行者。居缘总杂法念住中。唯总观所缘身等四境。修四行相。观诸有为皆非常性。观诸有漏皆是苦性。观一切法空非我性。杂缘法念住总有三种。谓二三四。唯总缘四名此所修。前杂非唯故与差别(文)。
  今此杂缘○乃与前别(文)意云。别想位杂缘。通二三四。今杂缘。唯总观四也。故唯总观四。与通二三差别也。此则依位浅深。浅位或时二合观。或时三合观。或四总观也。深位唯总观四也。似思惠与修惠差异。杂缘法念住后。总想念住前加行位起三义。观七处善。三义观者。次第观蕴处界也。七处善者。观色苦。观色集。观色灭。观色道。观色爱味。观色过患。观色出离。前四种。观色四谛。色爱味言。重观色集。色过患言。重观色苦也。出离言。重观灭谛。先观集者。随说次第不言道以诸能观多是道故。受想行识各七亦尔。应言三十五。不过七故。云七处善。今论不说略不说也。
  第四明暖等四善根(文)麟云。从五停心至总杂位外凡位(云云)。
  从此总相念住(文)自下内凡位(云云)神云。九品修习总缘共相法念住。渐次成熟乃至上上品。从此念住上上品。后有顺决择分善根生。名为暖法(文)宝云。从总相生暖法。此从思惠。或修惠生(文)。
  分位长具观四圣谛(文)本义抄。问。暖顶二善根位。作十六行。观八谛时。一一行相。唯限一刹那欤。答。有宗论藏。光宝解释。不勘分明定判。任义章(十一)释。不限一刹那也。谓暖善根位。作一一行相。唯相续观之。顶善根初。同暖善根终故。顶善根初位。作一一行相。亦相续观之。忍善根初。同顶善根终故。顶善根终位。并忍善根位。作一一行相。限一刹那(为言)。
  释此相义后当辨之(文)神云。如后智品(二十六)当辨(文)。
  修暖善根有下中上(文)下下品乃至上上品为三品。此则初修四谛十六行相为下下品。次修四谛十六行相为下中品。已下准之。上上品之终。于成满之时生顶善根毕。
  有善根生名为顶法(文)宝云。正理论云。行者修习此暖善根。下中上品渐次增进。于佛所说苦集灭道。生随顺信。观察诸有恒为猛盛焰所焚烧。于三宝中信为上首。有修所成。顺决择分次善根起名为顶法(文)。
  此顶在进退两际(文)问。顶位既退位也。何云在进退两际耶。神云。进退两际犹如山顶。进向山南。退还山北故。名为顶。智度论云。暖位已前。恶多善少。堕恶趣多。忍位已上。善多恶少。不随恶趣。于顶位中。善恶停等进退两际故名为顶(云云)婆沙六云。谓如山顶人不久。若无诸难。便过此山处至余山。若有诸难。即还退下。如是行者。至顶位中必不久住等(文)。
  后增进位(文)光云。言增进者。重缘已去名增进(文)论云。后增进时。具四念住。诸先所得后不现前。于彼不生钦重心故(文)宝云。正理论云。以胜加行引此善根故。已得中不生钦重。然此顶法虽缘四谛。缘三宝信多分现行(文)。
  忍可四谛(文)惠云。忍者谓信。信许四谛故。前二虽信以退故。此位不退。偏得名忍(云云)最殊胜故(文) 麟云。前位善根非不忍可。此最殊胜。偏受其名。若尔世第一位。亦应名忍。正理释云。世第一位。虽于圣谛亦能忍可。无间必入见道。又不具观四谛理故。此具观故。偏得忍名(文)。
  下中二位同前暖顶(文)光云。此总相说。若别分别。于中品忍。虽初具观上下八谛。行相渐略。至后位中谛亦渐略(文)神云。下中二品。与顶法同。谓具观察四圣谛。及能具修十六行相。然于下品具三十二。中品渐略。如后当辨(文)。
  上品忍位唯观欲苦(文)神云。上品有异。唯观欲苦。与世第一相邻接故。由此义。准暖等善根。皆能具缘三界苦等四谛。具作三十二行。观察义已。成立于暖等位。无简别故(文)。
  中品忍位减缘减行(文)上下八谛。缘三十二行行也。
  七周减缘二十四周减行。先以四行(非常苦空非我)。
  观欲苦。次以四行观上苦。次以四行(因集生缘)。
  观欲集。次以四行观上集。次以四行(灭静妙离)。
  观欲灭。次以四行观上灭。次以四行(道如行出)。
  观欲道。次以三行观上道(减出一行名一周中忍初位)。
  又以四行观欲苦乃至。
  以二行观上道(减出行二行第二周)。
  以一行观上道(减出行如三行第三周)。
  以四行观欲道(不观上道一周减缘)。
  以三行观欲道(减出一行第四周)。
  以二行观欲道(减出行二行第五周)。
  以一行观欲道(减出行如三行第六周)。
  以四行观上灭(不观欲道第二周减缘)。
  以三行观上灭(减离一行第七周)。
  以二行观上灭(减离妙二行第八周)。
  以一行观上灭(灭离妙静三行第九周)。
  以四行观欲灭(不减上灭第三周减缘)。
  以三行观欲灭(减离一行第十周)。
  以二行观欲灭(减离妙二行第十一周)。
  以一行观欲灭(减离妙静三行第十二周)。
  以四行观上集(不观欲灭第四周减缘)。
  以三行观上集(减缘一行第十三周)。
  以二行观上集(减缘生二行第十四周)。
  以一行观上集(减缘生集三行第十五周)。
  以四行观欲集(不观上集第五周减缘)。
  以三行观欲集(减缘一行第十六周)。
  以二行观欲集(减缘生二行第十七周)。
  以一行观欲集(减缘生集二行第十八周)。
  以四行观上苦(不观欲集第六周减缘)。
  以三行观上苦(减非我一行第十九周)。
  以二行观上苦(减非我空二行第二十周)。
  以一行观上苦(减非我空苦二行第二十一周)。
  次以四行观欲苦(不观上苦第七周减缘)。
  次以三行观欲苦(减一行第二十二周)。
  次以二行观欲苦(减二行第二十三周)。
  次以一行观欲苦(减三行第二十四周)。
  (中忍满位也所留行相义)。
  虽亦减行减缘摄故不名减行(文)光云。第四周以四行观欲道谛。不观上道名曰减缘。减缘之时。虽亦减行。减缘摄故不名减行○又解云。二十四周唯减行。七周减行亦减缘。望能缘边名减行。望所缘边名减缘(文)今疏当光初释。此释意。第四周虽减行。减缘摄故名减缘。不名减行(为言)光第二释意。七周通减行减缘故。第四周又可有二边也。又今疏总而言之已下。当光初释意。理实言之已下。当光第二释意欤。
  此第四周即是一周减缘摄(文)此第四周。减缘摄故。减行二十四周时不为一周也。三十一周之时减行第四周欤。
  总而言之上下八谛(文)已下实三十一周虽减行。论云二十四周减行释也。谓上下八谛各减三行也。谓欲界苦谛下。必一行相留故不减之。余七谛一行相与缘同减故。且不云减行。故但各减三。三八二十四周(为言)。
  初减一行名中忍初(文)古(定)云。观上下八谛时。欲苦下非常苦空非我。乃至上界道谛下出一行减时。初欲苦非常行可取中忍初也。今疏初减一行名中忍初者。非常观时。上界道一行减意思故。此一行减思。非常观为中忍初云意也(以上)光云。如正理论云。于上界道减一行相。从此名曰中忍初(文)此释云减一行相。从此名中忍初。从此言。初欲苦下非常行。不见取中忍初哉。古(定春)抄意。恐背此释欤。
  但有二行二刹那心○名中忍满(云云)中忍满位事。光宝妙乐释。一行相二刹那(云云)净影大师圆晖释。二行相二刹那(云云)会相违异义也。一义云(秀惠已讲。今案中古明事也)于苦圣谛。有非常苦空无我四行相之中。留初非常行相入见道之者。中忍满位。可二行相二刹那也。所谓初观非常苦空减非我。次观非常苦减空。次观非常减苦。此观非常苦减空之中后苦行相。观非常减苦之时非常行相。作此苦非常二行相二刹那心名中忍满位。净影圆晖释此意也。留后三行相入见道之者。中忍满位。可一行相二刹那也。其中且就留苦行相入见道之者显其相者。初观非常苦空减非我。次观非常苦减空。次观苦减非常。此观非常苦减空之中后苦行相。观苦减非常之时苦行相。作此苦一行相二刹那心名中忍满位。光宝释此意也。留空非我二行入见道之者中忍满一行相二刹那事。准之可知之。此义意。第二十三周。以二行相观欲苦有二刹那中后一刹那。与第二十四周。以一行相观欲苦一刹那。合为中忍满位。重心云。此满位有前后二念。前念第二十三周后一刹那。后念则第二十四周一刹那也。难云。今疏云。减欲苦下二行相时。观非常苦减空之时。二行相二刹那心为中忍满位。观非常减苦之时。即可增上忍位。何为中忍满位哉。答。随所留行相。中忍满位。或二行相二刹那。或一行相二刹那。其类不定之义意今疏释难思。且会云。作一行相减三行相之时。为中忍满位事必然也。作二行相减二行相之中初念非中忍满位。后念是中忍满位。有其相滥故。为显彼后念是中忍满位。云减欲苦下二行相时等也。非谓减二行相之时。二刹那心俱中忍满位。亦非存作一行相减三行相之时增上忍位也(以上本义抄)尚难云。今疏次下云唯有一行一刹那心。观欲界苦名为上忍(云云)此则可为作一行相减三行相时哉。重心云。上标于减行中。初减一行。中忍初减欲苦下二行相时。中忍满一行一刹那观。欲苦作一行减三行时相当也。何云非存作一行相减三行相时增上忍位耶。答。上释之中品忍位减缘减行(云云)减行时为中忍。何以作一行减三行时为上忍耶。若尔者。今释云。于减行中标。亘中忍初与中忍满也。唯有一行一刹那心者。减行讫唯一行一刹那心为上忍(为言)于中忍满位。作一行减三行时。为中忍满位事必然故。今略不出之。有相乱出作二行相减二行相时欤。光云。夫增上忍世第一法。及苦法忍行相皆同(文)。
  此言修者但是得修(文)古(定)云。且于上忍位谓之。彼正止苦一行。余三行既虽减之。未减苦谛故。余尚残欣其心故。未得切法后得以彼所减行修得也(以上)法后得可思之。惠云。十六行相互相违不可俱起。一一即行修。余行相皆是得修。未减八谛缘时。八谛下所减行相。亦起法前得也(文)。
  见行有二(文)宝云。婆沙一百九十云。问。何等补特伽罗依空行入见道。何等补特伽罗依无愿入见道。答。若见行者依空行入。若爱行者依无愿入○(解云。见行着我故依空入。爱行人著有故。依苦无常入也)又见行人有二种○爱行人亦有二种(解云。莂知身无常。不自时起慢。若知其苦相。精进求出也云云以上)。
  又依西方德光论师(文)惠云。梵云瞿拏钵赖。是中印度袜底补国人。是西方有学人。于本国造百余部论(云云)又云。此上两说。同释婆沙文○光法师取后说。宝法师取前说(云云)光云。于见道中所起行相应令系属。增上忍者即先起之。德光所解于理为胜。若不尔者。谛各四行起何行耶(云云)宝云。德光所解事太繁杂。既无论文。何理知定相繁属耶。如我见增者。为治我故起非我行。有何别理。于灭等下偏起离等行。先观灭等谛耶。今为一释。从闻思观四谛时。于一一谛皆具四谛。如名次第。于上道谛等。后起者先灭。先起者后灭。我见增者。偏起非我。自余三行。随次而灭中上忍及第一法。同此一行。即以此行入于见道。于理无违(云云)光云。又依西方德光论师解减行云。上下八谛。谛各四行如名次第。拟仪相当皆相系属。如于后时应以欲苦下无常行入见道者。于自谛下。从后向前。先除非我。次空后苦。若以苦行拟入见道。先除非我。次空后无常。若以空行拟入见道。先除非我。次苦后无常。若以非我拟入见道。先除空次苦后无常。除欲苦下四行既尔。除上道谛四行亦然。如以欲界无常入见道。先除上界道下出。次行次如后道。以道属无常后除也。若以苦入见道。先除出次行次道后如。以如属苦后除也。若以空入见道。先除出次如次道后行。以行属空后除也。若以非我入见道。先除行次如次道后出。以出属非我后除也。如欲苦下行相。从后渐除。上界道下行相。应系属彼欲界行相。如欲界说先后除之。如除上界道下四行。除余六谛四行相。随应皆尔。准此应知。于见道中所起行相。系属增上忍时行相者。即先起彼行(文)。
  拟宜相当。麟云。拟谓对向。宜谓称合。此等但以次第相当以为相属(云云)。
  所缘(上七谛。文)问。注所缘何云七谛耶。若一缘不减故。今约所减缘云七谛。行相亦一行不减。何云三十二行耶。既云三十二行。例应云八谛耶。答。上云道等。等取余七谛故。约所等云七谛欤。光云。瑜伽师已下。显中上忍两位分齐。对治道等。等取余七谛。举后等前。于一一谛。能缘行相三十二种。及所缘境。上下八谛。随其所应渐减渐略。唯二念心思惟欲苦。齐此已前名中忍满。后一刹那为上忍(文)。
  于世间中是最胜故(文)惠云。问。世第一法名胜者。为都胜为分胜。若都胜者。岂胜世俗智。见道眷属故。若分胜者。暖等前三皆分胜故。应名世第一。答。此法于有漏中都胜。能开圣道门。世俗智无此能故。不名世第一。又世俗智。因此世第一法方得生也○问。如何世第一法与苦法忍为强等无间缘。答。具四义故。一品类同故同见道。是上品故。二无量善法所长养故。三生六十劫等。三性相同故。性即同以惠为体。相者若世第一法作苦行相。见谛亦尔。四为此苦法忍。广修暖等加行故也(云云)。
  此世第一有士用力(文)如世士夫营农等用名士用也。光云。能作等无间缘。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圣道生(文)麟云。言离同类因者。谓世第一前总是有漏。从此已后并是无漏故。此第一位能离同类因也(云云)。
  暖等四念住性(文)总相念住居法念住。从此生暖等故。暖顶初安定位所现修法念住也。故云四念住性(矣)。
  得非暖等体(文)本义抄。问。四沙门果以得为体。相例可同耶。光云。沙门果体。成就所显故。得是沙门果。暖等善根。圣不重起故。得非暖等(云云)成就所显者。由得果摄殊胜道。总一得得诸行。得四法四类八智。得修无常等十六行相等之义。建立四沙门果故。云成就所显也。故沙门果。以得为体。暖等是圣道近加行。可痛入圣之后重现前过故。暖等不以得为体也(以上)。
  岂有圣者暖等重现前(文)本义抄。问。不净观总别念住以得为体者。彼又有法后得故。入圣后彼得可现前。岂无重现前过耶。答。不净观持息念总别念住。是圣道远加行。不痛入圣后重现前义故。以得为体也。四善根圣道近加行。可恐入圣后重现前过故。不以得为体也。重心云。不净观等。圣道远加行起之。余时乃至入圣后亦起之。四善根圣道近加行起之。余时全不起之故。不净观等不痛入圣后重现前义。独付入圣后重现前过也(已上)。
  顺决择分(文)光云。顺是因。决择分是果。从因及果为名故。名顺决择分(文)。
  能断疑(文)古(定)云。圣者能断诸惑出疑事。圣智善断结。理理分明知之决定也。疑犹预违决断故。相对出之欤。
  无色无见道(文)麟云。夫入见道。必缘欲界。无色心不缘欲故(文)。
  更加欲界也(文)尊者妙音。心欲界系暖顶二善根修惠摄云事。净影大师妙乐大师定判也。但欲界无修惠者。有宗常途所谈也。故彼师意。欲界系暖顶二善根。唯思惠摄。非修惠摄也。神泰述尊者妙音义云。暖顶是思惠(云云)若尔者。四皆修所成者。依正义意如此云也。非谓二或七之义。亦唯修所成欤。
  唯依欲者(文)欲界多苦处故。厌苦情猛利。唯依欲身起之。色界依身。恒喜乐受相应。裤快乐故。厌苦情不猛利故。依彼身不起之。
  三善根三州初起(文)光云。婆沙第七云。问。何故天中不能初起。答。彼处无胜厌离等作意故。问。恶趣中有胜厌离等作意。何故不起。答。恶趣中无胜依身故○人中具二故能初起(文)。
  第四善根天亦初起(文)惠云。即约人中修前三毕。命终生天。更起暖等。便起世第一法(文)。
  三女男得二(文)惠云。女男得二。如别解脱戒。各容悬发得二也(文)古(定)云。男身男善根现起。女善根成就持之。女身同之。暖顶忍位转根故。男转形为女故。为彼女善根成就持之也女同之。本义抄。问。依男身所起暖善根胜。依女身所起暖善根劣也。依男身初起暖善根位。可得修依女身所起暖善根哉。答。暖顶忍前三善根位。有男转形为女可得之义故。彼未来依女身所起前三善根。系属今男身之义有之故。依男身起暖顶忍前三善根位。未来得修依女身所起前三善根也。彼未来依女身所起前三善根劣故。虽不与彼为同类因。有系属之义故得修之也(以上)。
  已得女身非择灭(文)麟云。谓本是男身。证圣已后无转为女。即于女得非择灭。若本是女不尔。如罗汉尼犹是女故(文)。
  明舍义也(文)光云。舍诸善根总有三种。一失地舍。二命终舍。三退舍。圣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时善根方舍。失地言。显下地命终迁生上地。异生于地。若失不失。但命终时失众同分。必舍此善根○诸圣者住死有中。由圣道资不舍暖等。但由上地中有等起。舍下善根。舍时虽同而所由别(云云)。
  若还上地(文)麟云。如身在欲界依初禅起暖等。生初禅时。不名失地。同本所依故。若生第二定时。方名迁上地(云云)。
  若此地死还生此地(文)若梵众天没生梵补天不可失。处替同初禅地故也。
  异生于地失与不失。依初禅起暖等。命终生第二定时云失。依初禅起暖等。命终生初禅地时云不失。失地不失地。命终舍也。
  诸异生依四根本起暖等(文)光云。正理六十一云。依根本地起暖等善根。彼于此生必定得见谛。以根利故。厌有深故。依未至中间起暖等者。于此生不必得入见谛(云云)神云。若依正理论。依根本地起暖等者。以根利故。厌有深故。必得见谛。若依未至及中间。根通利钝厌有不深故。不定也(文)。
  唯得先未得者(文)光云。以暖等善根无始来未曾熟修。要由广大功用成故。于未曾得生钦重故得先未得。于已曾得不欣乐故。非得曾得。以趣圣求升进。若得余定。以曾熟修非由大功故。后重得得先所舍(文)。
  若暖等经生故(文)异生命终舍也。
  了分位善说法师(文)光云。得宿住智。知勇过去已修暖等。为说顶等。便生顶等。若不遇者。还从暖等根本修故(文)惠云。遇了分位。即了五位修行次第者。为说修顶法次第便修顶。从顶生忍准之(云云)五位修行者。外凡内凡见道修道无学道欤。
  暖位虽退(文)光云。四善根中。若得暖法。虽有四失而有一德。若得顶法。虽有退造无间业堕恶趣。三失。于前暖法更增。毕竟不断善根。若得忍时。虽命终舍住异生位有此二失。于前顶法。增无退。不造无间。不堕恶趣。有此三德。不堕恶趣。准知。不造五无间业。定无恶果。显无恶因。忍位无退。如前已辨。若至忍位。于少分趣等中得不生法故。趣谓三恶趣。生谓卵湿生。正理云。此二生多愚痴故。处谓无想·北俱卢·大梵处。正理云。无想·大梵僻见处故。北俱卢无现观故。身谓扇搋等。正理云。扇搋等多诸烦恼故。有谓欲界第八有。正理第八有等。圣必不受故。惑谓见所断惑。正理云。见所断必不复起。此六种于下上忍。随应而得。谓于下忍得恶趣不生。余五不生。至上忍方得。于中忍位。无别不生故不说也。得世第一法。虽住异生有一失。于前忍位。加能趣入正性离生及无命终舍(云云)惠云。都有五义。一必至涅槃。二不断善。三不造逆。四不堕恶趣。五不退。暖位有前一。顶位有前二。忍世第一具五也(文)。
  必至涅槃(文)惠云。问。顺解脱分亦必至?槃。与暖何别。答。前解脱摄。后即决择摄。前散善摄。后定善摄。前七方便不摄。后即加行摄。后修十六行相前无十六行相。此惠为体。前散有此别也(云云)。
  于卵湿生(文)惠云。以多愚痴故。得圣后不受。若未得圣前。即亦许受如世罗(文)。
  并扇搋(文)光引婆沙云。得忍也便违恶趣。彼扇搋等身。类鄙陋是人中恶趣。若得忍等殊胜善根。必更不受彼类身故(文)。
  及第八有(文)惠云。婆沙论。等取色界一处二生业。于色界十六天。一处受一生。更不受第二生。于第二生。得非择灭。欲界第八生业。色界第二生业。障得上品忍也(文)第八有者。预流圣者。极七返受生。不受第八有生也无间入正性离生(文)惠云。若尔异生即是圣人。世第一法现在时。有见道上得故。答。但苦法忍在生相。虽有得在身未成就。不名圣地(文)麟云。世第一法至虽异生者。犹是有漏故。是异生位。现在时与苦法忍为等无间缘。引至生相名入也。世第一如无间道。苦法智忍如解脱道。此二共舍异生性也(文)。
  暖顶二位容转成佛(文)古(尧)云。问。声闻暖顶人。转向佛乘者。转向佛乘暖顶位欤。答。不尔。修声间暖顶人。转起佛种姓顺解脱分善经三祇行。后起暖顶等也(以上)。
  容可转成独觉乘(文)光云。独觉非往恶趣故。于忍位可转成彼(文)惠云。修声闻忍毕。许转作部行独觉。不许转作佛。菩萨修因往恶趣故也(文)古(尧)云。从声闻暖顶忍转。起独觉种姓顺解脱分善。后经百劫修行。后至暖等也。
  麟喻独觉(文)光云。如麟一角。独出如佛故。婆沙云。乐独居故(文)又云。虽初发心由其教力。后将入圣独悟道故。得独觉名(文)惠云。部行独觉。起暖顶同声闻。许转成佛也(文)。
  问。部行独觉忍善根人。可有转向余乘义耶。答。二义也(本义抄可见之)。
  言一坐者(文)古(尧)云。麟角百劫修行已后。起暖等善。佛乘三祇百大劫已后。起暖等。一坐至菩萨也(以上)惠云。更释上佛及麟角忍位不转所以。有说。从不净观修也(文)。
  释曰顺决择分(文)此一段分为四。初正明得果久近。二明体性。三(殖解脱下)明殖处。四(又施一食)下重明体。光云。解脱谓涅槃。此善根顺彼名顺解脱分(文)。
  独觉极速四生(文)一最初发心生(此依佛教)二起顺解脱分生(无佛世生也)三顺决择分生。四入圣生(一坐生也)惠云。问。独觉先断无所有处下八地惑尽。第二生依第四定入见道。二生即得果。如何论说四生。答。前世品说独。一说是凡夫修。一说是前三果人。准次前文。得上忍犹不可转。况前三果人。许转总说三生及四生。共得声闻及独觉果。亦不可定配也(文)初起顺解脱分(一生)后六十劫修行。次顺决择分(一生)次入圣(一生)声闻三生得脱也。
  六十劫百劫事。惠云。问。六十劫百劫取何劫量。答。准菩萨三无数劫。取火灾劫。二乘亦取火灾劫。数成六十劫等。若取增减劫者。如今有人种解脱分。向缘至坏空成劫中第九劫。即满六十劫。三州六天未有有情。何处得果。准此取火灾劫。数成六十劫等也(文)问。三生六十劫与四生百劫。谁钝谁利耶。答。随修行时分长短。其根利钝相分也。如彼佛最极利根。经三无数大劫修行。麟角极利根。经百大劫修行。身子等声闻极利根。经六十劫修行等也。准彼思之。三生得脱声闻。四生得脱独觉修行时分甚短促故。多分可钝根也。一义云。三生得脱声闻。四生得脱独觉。俱可通利钝也(以上本义抄)。
  三业为体(文)光云。虽就最胜。唯是闻思相应意业。而此闻思惠相应思愿摄起身语。亦得名为顺解脱分(文)。
  唯人三州(文)光云。三恶趣虽有厌离苦。无胜般若。以惠劣故。天趣虽有胜般若。无余厌离故。以苦轻故。北州无深厌离。以苦轻故。无胜般若。以惠劣故(文)惠云。种解脱分善。正理论遇佛不遇佛。男女皆修得也(文)。
  又施一食(文)宝云。问。为因何事种此善根。答。惑因施。或因戒。或因闻而不决定。所以者何。意乐异故。谓或有人因施一搏食乃至一净齿木。能种解脱分。或有虽设无遮大会。不种解脱分。或有受持一昼一夜八斋戒。能种解脱分。或有读诵四句伽陀种解脱分。或有善通三藏文义不种解脱分。问。谁决定种顺解脱分。答。若有增上意乐。欣求涅槃厌皆生死者。随起少分施戒闻善。能决定种此善根。若无增上意乐。虽起多分施戒闻善。而亦不种善(文)。
  愿力所持(文)光云。愿以信为体。或胜解为体。或欲为体。思相应愿也(文)。
  从此大文第二约三道(文)麟云。已上七方便竟。自下约圣位辨(文)。
  释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文)此一段分为四。初明十六心次第。二(苦法智忍者下)明忍智别。三(此十六心下)述三现观。四(又论明下)明正性离性。
  缘欲界苦谛境(文)惠云。以欲界在下。是粗苦果及散地故。先观后观上二界苦等。同定地故合观也(文)。
  苦法智忍者(文)宝云。四善中忍是有漏性。今此中忍性是无漏。忍恐滥前忍。举法智果。显是无漏与前忍别。正理释云。说无漏言。为欲简别世第一法所从世忍。此无漏忍。以欲苦法为其所缘。名苦法忍。谓于苦法。无始时来。身见所迷执我我所。今创见彼唯苦法性。忍可现前。名苦法忍。此能引后苦法智生。是彼智生。障之对治故。得名为苦法智忍(文)此释意。苦法者。所缘苦谛法也。忍缘彼苦法名苦法忍。与智名是无漏智也。为简别前世忍。云苦法智忍(为言)今疏释意。忍名智。为显此忍亦无漏(云云)若尔者。简世忍边不约欤。惠云。即后智是忍等流果。合先举忍后智。先智后言忍。先举智果。显忍因是无漏。简七方便中忍也。忍者谓信。先无始来。于苦谛执我我所等。今得无漏智。知苦谛无我我所。信唯有苦理名忍(云云)准此释。今疏显此忍亦无漏。为简前世忍(为言)。
  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文)麟云。如上界苦智与欲界苦智。一类是同故名为类(文)。
  此有三种(文)麟云。惠能见谛。余心心所非惠性故。不能见谛。但名为缘。其四相等非正法故。不能缘境。而与惠等同一事业故。得名现事观也。是则惠具三名。相应法有二名。四相等但一名也。古(尧)云。事现观摄惠。今唯云相应者。文言略也。事业者。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事业云也。此经一往说理。实一切法皆应知。诸有漏法应永断。一切善法。皆应证。善有为诸法皆应修习也(以上)。
  又论○名入正性离性(文)惠云。婆沙有三说。一云。苦法忍。于未来能灭异生性。现在断惑得○有说。世第一舍异生性○或可二共舍。世第一法如无间道。与异生性俱灭。苦法忍如解脱道。与异生性不成就得俱生。此论同此说也(文)。
  犹如生食(文)生食者。不煮不烧生食也。婆沙云。复次见所断惑。令诸有情堕诸恶趣受剧苦。譬如生食久在身中。能作种种极苦恼事。是故此惑说名为生。见道能灭故名离生(文)。
  或由见惑令诸善根(文)问。此释意。生言名善根欤。名见惑欤。古(定)云。此生名善根也。依有见惑。诸善根不纯熟名离生。不令善根淳熟惑故云离生也。婆沙云。复次一切烦恼惑。诸贪爱能令善根不得成就。及令诸有润令起过。皆名为生。见道起已获彼势力令不复为增上过。由此见道独名离生(文。以上)。
  光云。或谓善根未熟名生。故婆沙云复次一切烦恼或诸贪爱。能令善根不得成就○如前所引(云云)。
  忍是无间道(文)光云。八忍是无间道。间谓间隔。此无间道。证离系果。所断惑得无有力。能为隔碍故。令不证果。惑得虽与无间道俱。无力能引惑得至生故无能碍。昔时能引能为隔碍。障覆涅槃令不得证(文)。
  已解脱惑得(文)光云。八智是解脱道。在生相时。非惑得俱名正解脱。今至现在。名已解脱惑得(文)。
  忍如驱贼(文)麟云。忍如驱贼者。喻惑得出身也。智如闭户者。喻令惑得不入身也(文)如修曾见(文)麟云。举例释也。如余修道已曾见故。故名为修。今第十六亦已曾见故名修也(文)。
  问如道类忍(文)光云。至第十六道类智时。岂不尔时观道类忍。次前念忍相应俱有一刹那法。是道谛理。未见今见(文)惠云。难意者。第十五心道类忍。是道谛理。至第十六心。方见道类忍。第十六心见第十五心。亦是未见今见。如何第十六心修道摄耶(文)。
  答此中(文)光云。此中但约上下八谛。不约刹那。非道类忍一刹那法。未见今见。可名今见未见谛理(文)麟云。谓约八谛作法。于遍不遍。不约十六刹那心。遍与不遍。已见上地无边之道。唯余一念未见。岂得从少名未见谛(文)此意云。道类智位。上下界谛理遍见。道类忍少分一刹那心不见。谛理不见不可云(为言)。
  如刈畦稻(文)畦ウネ·クロ一科キハ。
  答知谛末尽(文)前七智。于自分见明了。余谛未见故见道摄也。第十六心未见者无之。如修曾见故修道摄也。
  随信他言(文)光云。由信随行。名随信行。彼人有随心行。名随信行者。此约成以释。或由串习。此随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随信行者。此约习以为释。所以见位信标名者。彼先异生位中。信他随行义故。从加行位以立其名(云云)。
  契经等(文)光云。等谓等取余十一部经。或等余二藏(云云)。
  于先时未以世道(文)麟云。谓凡夫时。未曾用有漏六行断惑也(文)。
  就中二一明建立果位(文)一正建立果位众圣差别。二众圣建立外。别明住果非向(为言)信解见至(文)光云。言信解者。信谓净信。解谓胜解。由信增上胜解显故。故名信解。言见至者。由惠增上正见显故。故名见至。所言至者。由前向见。得至果见故名见至(云云)信惠互增(文)麟云。理实信解信增。见至惠增。今言互者。显不具二故言互增。非如东西互见也(文)。
  论云何缘○至五等(文)光云。第二明住果非向。五等等取断六品等。乃至无所有处第九品。果等等取一来不还果(云云)。
  未得五品等诸胜果道(文)论云。然诸先断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得果时。此生必定起胜果道。由此先离三意染。后依下地入见道者。彼得果已。于现生中。必能引生后胜果定(云云)古(定)云。凡于胜果道有种类。今先异生。以有漏智断欲界五品修惑人。入见道至第十六心名住初果。不名一来向也。此人五品惑。凡位断之毕。重以无漏智可断之理无之。而修拟仪道。起无漏胜果道也。其所以者。欲断第六品惑。风度断道叵起故。初一品修惑。以无漏智断道风情ヲナシ。无漏智起续。断第六品惑至果云一来果也。初一品修惑五品目。以无漏智断体起胜果道云也。有漏智断计。不修拟仪道不云向道也(以上)光云。得果时。于胜果道。必定未得。以得果心于胜果道。所对治非对治故。非非彼治现在前时得彼治道(文)。
  第二约修无学道(文)修道无学道。是修惑断位故也。
  失谓退失(文)正文云。论云。失谓过失。两记不释(云云)。
  如洗衣位(文)问。此喻粗垢先除。细垢后除。先后闻。下下智除粗垢旨不闻欤。答。古(定)云。衣土付少浊水除之。若墨清水除之(以上)。
  极言为显受生最多(云云)光云。住预流果有受七生。乃至有受一生。论文既说极言。为显受生最多。非诸预流皆受七返。以此故知。不遮极少亦受一生(云云)。
  言预流者(文)麟云。无漏道总为流者。释预流名。谓无漏道趣向涅槃故名为流。最初至得名之为预(文)论云。诸无漏道总名为流。由此为因趣涅槃故(文)。
  一具得果向(文)正文云。论云。其得向果无漏道故(文)应如论云向果多。麟云。十六心中前十五心是向。第十六心是果故。具二道也(文)。
  二具得见修(文)麟云。亦第十六是修道故。具二道也(文)。
  三于现观十六心(文)麟云。谓遍历十六心。皆起得至身也。谓得果名得(文)。
  如七步蛇(文)光云。如为七步毒蛇所螫。大种力故。能行七步。毒蛇势力故。不至第八。亦如第四日疟。诸患疟者发时不同。或有发半日不发半日。或有一日不发一日发。或有极迟发者。第一日发。第二日第三日不发。至第四日必发。此名第四日疟。至第四日。法尔此疟必定发也(文)。
  此有五义(文)正文云。见论文相似四义。云何云五耶。光虽分为五段。不言五义。宝亦不言五义。但以诸有决定至亦能淳者。为引文举喻证也(以上)。
  一以不生长(文)麟云。谓不造新恶趣业也(文)。
  二违彼生长业(文)古(尧)云。预流果人。不造三恶趣生长业故。云违生长业。不招三恶趣果故。云违生长果也(以上)。
  三强盛善根(文)古(尧)云。见道云强盛善根。守护预流果人故。彼人不堕三恶趣也(已上)。
  四加行意乐(文)光云。身语加行。及与意乐。俱清净故(文)麟云。得不作律仪也(文)古(尧)云。加行者。身语二业。意乐者。意业也。预流果人。身语意俱清净非不善故。不堕三恶趣也(以上)。
  五诸有(文)麟云。此是以劣况胜。义通二释。一云。由忍不堕恶趣故。所以有恶趣之业。不能生忍善根。况得预流果耶。二云。忍尚不起恶趣之业。名不起忍。且从前解(文)。
先年草案之今日清书之。
  享禄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法印权大僧都英宪(六十九)。
  英宪法印以自笔写之。
  永禄六年六月十一日。花严瓦砾净实(四十二)。
  一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