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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5 册 No. 0300 楞严经纂注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六

  唐 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唐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唐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明 槜李沙门 真界 纂注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至)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观音者。观世言音。圆悟圆应之号也。于音言观者。以观智照之。不以耳识闻之也。所谓入流亡所。则以观不以闻可知矣。所师之佛亦名观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达耳之谓闻。着心之谓思。治习之谓修。三者圆明。是谓三慧。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至)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此叙入圆通之本因也。言入流亡所者。由初于闻中。以圆修慧。反照闻性。不随声尘流逸。故得逆彼业流。亡所闻相。而所入寂也。所入既寂。动静不生。观慧渐增。能闻亦尽。所觉之闻既离。能觉之智亦寂。境智不立。空觉极圆。所空观智既亡。能空空觉亦灭。则生灭相尽。圆通之性全体现前。即所谓有照有觉。俱名障碍。照与照者同时寂灭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至)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由圆通之性现前。世出世法不能限碍。十方法界圆明洞达。获二殊胜。此即圆照三昧也。以其圆洞。故上合诸佛。下合群生。无间然者。上合诸佛。遂能愍物与慈。应机与乐。即三十二应是也。下合群生。故知其悲仰。随与㧞苦。即十四无畏是也。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至)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此叙三十二应之本也。如幻者。幻人作为。本于无作。以喻熏修应机。即为无为。亡情绝解也。闻熏闻修者。谓熏修皆不离闻也。因依闻性熏修。结惑净尽。三昧现前。则与如来同一慈力。故能随缘应化。凡皆如幻而已。三十二应者。现十法界身。圆应群机也。开之有三十二。合之惟四圣六凡。摄尽群类。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至)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由圆通性现。与佛同力。故能现佛身也。修正定。取正果。进求无余。曰进修无漏。无明垂尽。种智将圆。曰胜解现圆。斯可以得佛。故现佛身为说果法。令其解脱者。使其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也。第十地菩萨。坐华王座。垂成正觉。犹有学佛烦恼。亦须别佛说教。断最后无明。方成佛道。斯即其事也。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至)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独觉者。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号独觉。乐独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静妙明。缘觉者。禀佛之教。观缘悟道。故云缘觉。知迷胜性由十二缘。于是断至无明。则缘断而胜性现矣。性因缘断而现。故曰缘断胜性。胜妙现圆者。各约自乘理智。已现已圆。但未克证。今现身说法。使其证入。即令解脱也。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至)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三果已前。贤位圣位。俱属有学。见道一十六心。断四谛下惑。证生空理。故曰得四谛空。初果后。进断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证一分择灭无为。故云修道入灭。说法解脱之义。准上可知。四圣不举菩萨者略也。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应诸天也。梵王。即色天主。名为尸弃。此云顶髻。缨珞明四禅皆有王。今言梵者。应是初禅之顶。以有觉观语言之法。得为千界之主。说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说出欲论。解脱者。令离欲尘也。帝释。即欲界第二天主。说法。即十善法也。自在天。是欲界顶天。大自在。即色顶摩醯首罗天。然初举梵王。复自欲天超至色顶。以明无刹不现也。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上举正统。此举臣辅也。天将军。为帝释上将。统领鬼神。四天王。臣于帝释。统领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类。能驱鬼神。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应王臣士庶也。自金轮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国小王。散于天下。如粟之多。长者具十德。谓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故为族姓之主。世间推让也。隐居求志。行义达道。名居士。爱谈名言。即典雅之言也。三台。辅相。州牧。县长。悉号宰官。婆罗门。此云净行。爱诸数术。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虚也。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应入道四众也。戒。谓比丘二百五十。尼倍之。言律言禁者。比丘所持常律而已。尼则禁切尤详。优婆塞优婆夷。谓近事佛法男女。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事出家二众故。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应主妇童真也。天子三公九卿等掌外政。三后九妃等掌内政。所以修治家国。女主。即后妃也。命妇。即公卿之妻受锡命者。国夫人。如论语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大家。如后汉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至)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应八部杂类也。药义。此云轻捷。乾闼婆。此云香阴。新翻寻香行。帝释乐神也。阿修罗。新翻非天。以谄诈无天行故。准普门品八部。此阙迦楼罗。即金翅鸟也。紧那罗。形似人而头有角。因呼为疑神。天帝丝竹乐神也。小劣乾闼婆。摩呼罗伽。地龙。肇公云大蟒腹行也。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无形。如空散销沈等。有想。如神鬼精灵等。无想。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六凡不举地狱者。此类方沈幽昏。未能闻法。则以施无畏力拔之。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至)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结前应化。会归所本也。迹示同类。心绝爱见。名妙净。依无作智。起大神用。名无作妙力。无作无为。随缘泛应。名自在成就。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至)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此明十四无畏之本也。盖菩萨所证圆通之理。遍在众生悲仰之中。故云同也。由我不自观音。而彼获脱苦。由我知见旋复。而彼不能烧。故云于我身心获无畏德。良以众生悲仰纯一同菩萨心。故感圣加而获诸无畏。此中意显菩萨功德。故但云于我身心获无畏也。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至)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谓不随声尘所起知见。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见。则无所妄。反照自性。则一切真寂。无复苦恼可得。故令众生随观其声即得脱苦也。斯盖显称名脱苦之速。故云观其音声即得解脱。非令苦恼众生反观音声也。

  二者知见旋复(至)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由旋六根而复圆通。无复水火之相。故令众生水火不能烧溺也。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至)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杀害起于妄想。既灭妄想。则心无杀害。故令众生入于鬼国鬼不能害也。熏于妄闻成真闻性。一根既圆。则六根销复同于声听。无复形碍。故令刀兵犹如割水吹光也。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至)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闻熏精明。烁彼幽暗。故不能视也。音性圆销。则内无所系。观听返入。则外无所累。故枷锁自脱也。音闻两立。则物我成敌。今灭音圆闻。则内外无待。故能遍生慈力。无复怨敌矣。药叉。如前。罗刹。云可畏。鸠槃茶。厌魅鬼。毗舍遮。啖精气鬼。富单那。热病鬼。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至)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众生以欲习合尘故为色劫。能以金刚三昧熏闻成性。遂能离尘。成性则欲爱干枯。离尘则根境不偶。故虽有妖色。不能劫动矣。瞋由违情而起。对境而生。音性纯净。无复妄尘。故圆融无违。无能所对。无违无对。则不瞋矣。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性障。即痴也。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内业有十。而坏灭法身。惟淫怒痴为甚。故举三以兼余。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至)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融形则碍灭。复闻则性真。故涉入世间。而无动无坏。能遍十方供微尘佛。禀承其法各为法子。供佛足福。禀法足慧。而能绍继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应其求也。六根圆通者。谓六根脱出六尘。同一圆通性也。以同一性。故明照无二。圆通故含十方界。明照故立大圆镜。无二故立空如来藏。具此能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承顺即坤仪柔德。受领即闺门能事。有女子之道。故能应其求也。此既令求者满愿。是亦拔其苦。而施与无畏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至)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圆通本根。妙含法界。一多平等。彼我无二。故令持我名。福等于彼。当知修习得真圆通。则一身多身。此界他方。一福德一名号。各各圆遍。无复涯异也。是名下。总结。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至)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牒前所证。标起下文也。四者。谓现众多容。诵一一咒摄化众生。圆应所求。不思议者。谓理出于无为。神应于不测。是名不思议无作妙德。然前亦现形应求。独此名不思议者。前则略显。此复深明。如于一身现八万首臂。固莫得而思议也。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至)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由我初获者。即指初于闻中所得也。妙妙闻心者。谓初亡根尘。而心固已妙矣。此对粗之妙。非绝待之妙。继而境智双亡。能所俱寂。故云妙妙。由是则心精遗闻。六根不隔。一觉圆融。应现无滞也。首为六用之总。臂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数充之。以至八万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泛应尘劳。得大自在也。一体之中。尘劳万法。慈威定慧。无所不备。而继二十四圣示现者。明彼所现虽各一端。圆而会之咸极于此。使悟入者。不止二十五门。顿了八万尘劳。法界理事。曾不离吾一圆融净觉之体。能同能异。即一即多。无边刹海。德用遍周。十方身土。境相相入。邪正吉凶之术。养生安物之方。法法圆通。尘尘具足矣。或曰。八万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测度菩萨圆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虚。毛端现刹。彼空与刹。又不啻如首臂而已。彼八万四千首臂。犹人之八万四千毛孔耳。未足异也。圣人之言。即事即理。既曰不思议德。无以限意思之议之。烁迦罗。云金刚。坚固不坏也。母陀罗。云印。各有妙印也。清净宝目。离尘合觉也。慈以摄化。威以折伏。定以复湛。慧以开觉。通指众多妙容也。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至)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由我六根脱出六尘。成一圆融宝觉。故得如声度垣不能为碍。因无碍故。能现形诵咒。施与无畏也。本根清净。则一切无著。故能令众生舍诸悭着也。求我哀愍者。哀愍受之。而为施作佛事也。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得佛心者。谓上合诸佛本妙觉心也。由得佛心证于究竟。故能以珍宝供养诸佛。傍及众生。使彼所求如愿也。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至)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结答本因也。初于闻中入流亡所等。是从耳门得圆照也。由得圆照三昧。故随缘应化得大自在。因入下。结归本根。由我下。明因果名实。谓因心能以观照返听。故果号观音。实洞十方。故名亦遍界。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至)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前说圆通之法。此显圆通之瑞而应之也。诸佛五体同放宝光者。表证性明极。则宝觉圆融全体发现也。宝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会中菩萨罗汉。即二十四圣之俦。佛光亦灌其顶者。印其修证等无优劣也。林木演音。表依正之性不二。谓圆通既现前。则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佛色。无非悟入之处。无非圆通之理也。大众普获金刚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圆通也。天雨宝华。空现宝色。地隐山河。界含尘刹。表证圆通性。则无作妙行自然分披。宝明空觉全体发现。有为习漏当不复生。众尘廓然无复隔越也。梵呗咏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离众苦。常得妙乐也。圣人所演圆通法门。奥旨妙利详悉若此。故众瑞详而应之。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至)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印前所证。敕选根门也。归元证性。虽无差别。随方应机。自有难易。故敕大智选择也。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文殊智德之主。言用莫测。断割无疑。与夺众心。谁不缄默。故承佛旨敬而说偈。于说偈中。将拣根门。先明觉性。次辨迷妄。后示归元。于归元中选耳根为易者。谓若无迷悟。岂有修行。盖迷一真。遂成诸妄。物无终否。故有悟期。悟逐根门。遂分迟速。故唯选耳根。为初心方便也。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真觉之性。犹如大海澄湛圆明。而圆澄觉性元来自妙。此即人人本来圆通者也。

  元明照生所(至)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元明照。即上本明之性也。圆澄觉体。本来明照。由迷本明而起无明。故生所也。有相当情。无相即隐。故云所立照性亡。性真既隐。空觉遂分。根器二界。遂因迷顽妄想安立。故妄想凝结。则成无情国土。妄识知觉。则成有情众生。则彼澄妙者。莫得而圆。莫得而通矣。

  空生大觉中(至)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牒上以明迷澄圆而成根器。融根器则归澄圆也。大觉海中。本绝空有。由迷风飘鼓。妄发空沤。而诸有生焉。迷风既息。则空沤亦灭。所依诸有遂不可得。而空觉圆融复归元妙矣。有漏兼有情。三有含情器。诸三有。指微尘国土中三有也。

  归元性无二(至)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此明选择圆通之意也。盖二十五圣。归元无异。方便不同。在乎圣性。逆顺皆通。不容料拣。其如初心迟速异宜。故须选择也。所谓顺逆者。观音耳根则顺。余圣诸门则逆。盖对此方之机说也。

  色想结成尘(至)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前憍陈那等因六尘圆悟。而此皆拣去者。彼所谓圣性无不通。此所谓初心不同伦。则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独宜也。今拣六尘。以色能起想结尘。使精性不彻。声唯局名句味。不该不遍。味。意味也。伊。犹唯也。香因根有。离则元无。味非本然。因舌知有。触因身显。无身不明。此皆因根而觉。有无不恒。故不能获圆通也。法尘非相。独意能缘。内潜意根。故称内尘。能所角立。能非是所。既不遍涉。云何获圆。

  见性虽洞然(至)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见性但约四维以论。故亏一半。鼻阙中交。故云支离。盖圆通之性涉入无间者。既有支离。不能无间。云何获圆。舌不因味而能觉了。乃为无端。且舌根为识所依。应名舌入。今文语倒。但是舌入非无端耳。身与触尘。皆合知而离不知。故云同也。既离皆不知。则各非圆觉观矣。盖圆通之性冥会万法者。既知与无知各有涯量。不能冥会。云何获圆。湛了终无见。如精了不能彻也。以杂乱思。于湛了性终无能见故。

  识见杂三和(至)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论云二和生识。谓根境和合。识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说也。三者和合。穷之本自无体。故曰非相。根境和合则有。不合则无。故曰无定也。普贤用心闻。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孙陀罗散乱。佛欲摄住其心。令观鼻端。此特权机而已。盖真心无住。有住则妄矣。教依舌识说法。开悟必先成就辨才者。如富楼那从旷劫来辨才无碍。佛教说法成阿罗汉。岂非开悟先成者耶。然其所说名句之体。且非无漏之法。是故简之。波离持戒使无所犯。但检束其身而已。无身则无所束。故不该不遍也。目连神通。本乎宿因。何关轨法意识而得显现。且意识有念有缘。不能离物。云何获圆。法即轨法。分别即意识也。

  若以地性观(至)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持地平填。尚涉有为。非实圣性。月光水观。未离想念。难契如如。盖如如之理。非觉观之法故也。乌刍瑟摩闻说欲火而生厌离。是厌有也。既有欣厌。非真解脱。琉璃光观风性动则与寂对。有对非觉也晦昧为空。故云昏钝非觉。无觉异觉。云何获圆。弥勒修唯识观。而所观之识念念生灭。存心观之己妄。况获圆通耶。势至修念佛行。而念性即生灭法。依生灭因求常住果。是殊感也。已上二十四圣。皆由所得圆通本根。非此土当机。乃为所简。又若不杜塞诸门。焉能令一门深入。故知简圣。全是为机。岂文殊之有慢心。诸圣之有惭德。古谓此等龙门点额。宁不长吁者。鄙哉。

  我今白世尊(至)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前拣诸门。此选耳根也。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声以为佛事。由从耳根闻声。引起闻慧。缘名句文。即闻无闻。故云清净在音闻也。因闻教已。然后思惟修习。取三摩地。亦不离闻。故云欲取三摩实以闻入也。然圣人设教随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园林台观。或以虚空。或以寂无说示。如香积佛国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体。必藉音闻。欲取正定必由闻入者。各随机缘故也。盖彼诸佛土无非利智。故机缘默契出乎言象。而堪忍众生迷本循声昏惑障重。必藉闻熏闻修以销尘除障。然后可入。然以闻为入者。特得其门而已。必期于遗闻反闻。然后为至也。夫至于遗闻反闻。则佛光明菩提树。乃至寂无说示处。皆可入矣。

  离苦得解脱(至)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初联叹观音脱苦得乐也。于沙劫入尘国。叹三十二应也。得自在施无畏。叹四不思议十四无畏也。妙音观音。叹随德之名也。梵音潮音。叹随名之实也。以说法不滞为妙音。寻声救苦为观音。音性无著为梵音。应不失时为潮音。末联总叹众德。能救世间苦。能与出世乐也。

  我今启如来(至)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观音所说。即从耳门圆照得真圆通等事。目非下。初斥眼等五根不得真通。隔垣下。独取耳通之真也。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将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义方顺。盖语倒耳。

  音声性动静(至)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动静有无。皆属声尘。耳根圆离。不随生灭。是则常性之真也。无声号无闻。指阿难闻钟之事。纵令下。赞显常性也。五根皆待意思。有无不常。唯耳在梦能闻杵音。是不为不思而无也。又耳根闻性。出乎觉观思惟。胜余根矣。

  今此娑婆国(至)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此令旋流返本也。谓心性不明。依声论明。欲人达本忘言耳。而人返迷本循声。以至落邪沦妄。岂非随声之所沦溺。故令旋流返本以息妄沦也。娑婆学者。多徒事强记。落邪沦妄。不知返本。故托阿难以警之。上来佛命文殊。于二十五行选拣当根。使阿难开悟。文殊说偈对佛。至此拣根既毕。下乃宣告阿难以及大众。发明旋倒闻机反闻自性之说。是亦密奉如来开悟之慈旨也。后至诚如佛世尊下。复结归对佛之辞以终偈焉。

  阿难汝谛听(至)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金刚如幻三昧。即观音如来所授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也。三世诸佛皆从此出。故名佛母。汝闻下。责过劝修。谓将汝循声之妄闻。以持佛佛之言教。何不反闻自性以求解脱乎。上闻。能照之智。下闻。所照之理。

  闻非自然生(至)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闻即耳根。声即耳境。上既警其自闻。今乃略示修相。盖根因境有。皆即妄尘。故应以观旋而脱之。而无能脱者。斯返真源。一根返真。六皆脱妄矣。

  见闻如幻翳(至)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见闻幻翳。指妄根也。三界空华。指妄境也。以皆妄故。闻复则翳除。尘销则觉净。所以根返源而尘清净也。根尘既销。觉体圆净。觉圆净故。内莹发光。故得寂照含于虚空。却观世间犹如梦事。且摩登在梦。了不可得。谁能留汝使不解脱哉。

  如世巧幻师(至)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喻明一返六脱也。幻师。喻一精明。幻作男女。喻动成六根。机。喻动心。息机寂然诸幻无性。喻一返六脱。盖诸根运动。本于一机。故休息一机而归寂然。则诸幻无性也。

  六根亦如是(至)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合上一返六脱也。一精明。合上幻师。分成六和合。合上幻作诸男女。一处成休复。合上息机归寂然。六用皆不成。合上诸幻成无性。盖六根流逸。本乎一心。故以观慧反照。使一处休复。则六用不成。想尘识垢。应念消亡。即得妙圆明性。细惑未尽。尚须修学。惑尽明极。即如来矣。

  大众及阿难(至)我亦从中证非惟观世音。

  结指耳根。令其从事也。盖闻机外逸。则迷本循声。故名颠倒。能以观慧旋倒闻机。反照闻性。则脱根尘。获闻自性。即资此性成无上道。此圆通实如是也。涅槃门者。出生死证真常之要道也。三世果人莫不由此。未来学人当依是法。

  诚如佛世尊(至)非是长修学浅深同说法。

  成就不生不灭涅槃妙心。惟耳根为最。余则佛之威神如被。令即己事而舍尘劳。非始终长修。浅深同说之法也。欲其长修同说。无如观音法门矣。如那律失明而旋见。毕陵触刺而遗身。乌刍厌欲而登觉。持地待佛而销尘。皆即己事而已。

  顶礼如来藏(至)圆通超余者真实心如是。

  初二句礼佛。谓果体之中。含藏功德。超脱诸漏。不可以有无思议也。次二句请加。方便下。结归本根。真实心者。文殊指已选圆通心也。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叙海众闻法获益也。阿难等方悟圆通从耳根入。故云明了其家所归道路。盖圆通妙门。言下顿开。诸佛正果。由斯可冀。故观佛菩提及大涅槃。身心了然。特少进趋耳。故譬远游未归。明了道路也。普会大众。亦悟闻性。销尘旋明。故得本离尘。获法眼净。性比丘尼。由妙性圆通。诸漏永尽。成阿罗汉。无等等者。物无与等。而能与物为等。此得妙圆通。上同下合之德也。无量众生皆发是心者。因闻是道而希慕愿乐也。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至)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因悟圆通从耳根入。故云心迹圆明。悲欣者。悲昔不闻。欣今得悟。又念未来众生未悟故悲。观现前大众得益故欣也。菩萨四誓。以度人为先。如来十号。以应世为本。当知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方云得度。今阿难现居分段。故曰未度。虽然。且欲将以是法度人。而恐末劫多难。邪魔妄作。易退觉心。故请摄心远魔。安立道场清净轨则也。然修道文初。先明止观二决定义。次示解结当于结心。以至诸圣所陈。文殊所示。依之修行。可谓至矣。此复问摄心远魔之法者。良由末世众生。心浮力弱。不先持戒。难入正定。故重发起世尊。举扬清净明诲。令人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则三决定义具。而修行之要始备矣。是以虽示止观修进之方。必假重施戒品。至于下明三种渐次。及五十七位。即依此进修。穷尽妙觉。则知此三。乃出苦之要津。证圣之捷径也。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至)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此示摄心远魔之要也。言三决定义者。谓此三乃决定成佛之因。佛佛决定说。行人决定修也。三藏之中。毗奈耶律藏。此大小乘戒之通称。小乘禀法为戒。粗治其末。大乘摄心为戒。细绝其本。法戒则无犯而已。心戒则无思犯也。夫能摄心。则定由是生。慧由是发。三者圆明。则诸漏永尽。故名三无漏学。此下别示四重。则十戒之初。淫杀盗妄。四波罗夷。为根本重罪。所谓其心不淫。其心不偷者。皆使无思犯也。摄持轨则。莫尚乎此。能如是摄心。则不堕魔鬼等道。故知心戒诚。摄心远魔之要术也。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至)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故缠生死。若欲爱干枯。则残质不续矣。魔亦多智修禅。为不断淫。故不成圣道。带淫修禅。必落此类。且犯四重禁。罪在地狱。今以修禅之功。且落魔鬼等道。若约未来轮转。则应备历三途。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至)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末世众生。无正法眼。多被魔惑。预须戒备。勿遭诱摄也。但贪欲爱。不顾陷坠。名落爱见坑。诸经戒杀居首。为设化以慈悲为本。此经淫戒居首。为真修以离欲为本。盖欲气粗浊。染污妙明。欲习狂迷。易失正受。续生死。丧真常。莫甚于此。故须首戒。而为清净第一明诲也。观阿难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发心。先厌欲浊。至于三渐次中。一一首惩。然后身心妙圆。获大安隐。十信初心。由欲爱干枯。而慧性圆明。遂阶等妙。诸世间人。由心不流逸。澄莹生明。渐乎六天。是故真修内摄。必先离欲也。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至)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淫机者。淫谓淫事。机谓淫心。心能发业故曰淫机。心事俱离。离性亦离。则一无所住。故菩提可冀也。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至)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佛化初行。随事渐制。权许五净耳。不见。不闻。不疑。自死。鸟残。为五。神力所化。本无命根。名净。此乃小乘权宜。若真慈真脱。皆在所断。故梵网初演。涅槃终谈。莫不切禁也。此列五净。而他经或三或七。涅槃或九者。特开合耳。净肉。又除人蛇象马驴狗狮子狐猪猕猴十种之外。盖此十种。纵不见不闻而杀。亦不可食也。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至)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修禅避罪。反乃行杀。塞耳避人。反乃高声。是欲隐弥露也。不故蹋。不故拔。仁慈之至。犹及草木。况食众生肉耶。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至)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东方不无裘毳。西土不无丝绵。各以多分言也。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上句当在下。译人语倒也。足不离地者。劫初之人。体有飞光。足若御云。由乎食地肥。啖香稻。故其体坚重。而足不离地也。身。血肉骨髓也。身分。裘毳乳酪也。身服食。心贪求。故曰二途必须并断也。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至)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不与而取。皆为偷盗。分越所酬。犹徴其剩。况乃盗取。得无反徴。此所以生死相续也。邪道奸欺。偷者必落其类。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至)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裨。应作稗。恐传写之讹。故注以稗义释之)。

  方。法也。僧祗律云。乞食谓之分卫。谓分施众僧。卫护道力。肇法师云。乞食略有四义。一为福利众生。二为折伏憍慢。三为知身有苦。四为除去滞着。今经令其舍贪不自熟食。即除去滞着也。成菩提道。即卫护道力。福利众生也。寄于下。谓残生寓于三界。如旅泊然。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如是了知。岂事畜藏。何所顾恋。皆所谓循方也。不能循方。潜奸称善。自谓果人。异言詃惑。令人恐怖失心。巧取多求。过处其家耗散。败法毁则。故号贼人。虽服佛之服。而大法小贩。是假我衣服。稗贩如来。稗贩。言小贩也。甚至称造业为佛法。非具戒为小乘。负己灵于阐提。误众生于地狱。若斯人也。可不痛哉。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至)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身为业本漏缘。无始已来为之贪求积债。今能舍之作无上业。故能酬宿债脱诸漏也。盖一切难舍无过己身。难舍能舍。则自余贪爱决能弃舍。故曰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苟能舍身。而心不决舍。则徒增业苦。无益于道。故下云必使身心二俱捐舍也。佛为宿诟比丘可食马麦。故证果后于毗兰邑食之。示宿债必酬也。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至)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衣钵不畜。视毁如赞。此于利害二途。身心俱舍也。身肉骨血与众生共。则不私其身。不顾其生。又舍之至也。行能至此。则其心不偷可知矣。阿含称所畜物。可以资身进道。萨婆多论许百物各可畜一。皆不了义也。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至)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于四果十地未得谓得。名大妄语。贪其供养。求己尊胜。名爱魔。妄起邪见。谓已齐圣。名见魔。皆大妄也。一颠迦。即一阐提。贝多罗树以刀断。则不复活。喻大妄人永绝善根。三苦海者。三途也。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至)如噬脐人欲谁成就。

  佛密因者。即菩萨罗汉所行密行也。若以密行轻告未学。即泄佛密因。此既云唯除命终阴有遗付。则不轻言未学泄佛密因矣。我教比丘下。牒未得谓得。求己尊胜之事。而深责也。净名曰。直心为道场。无虚假故。左传噬脐。谓终莫能及也。今之自称得上人法者多矣。宜以经言为诫。

  若诸比丘心如直弦(至)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向以虚妄。故终莫成就。此能真实。故印其成就也。上明四重戒竟。初标三学。而终止四戒者。定慧已备前二决定义及诸圣观门矣。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