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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5 册 No. 0300 楞严经纂注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四

  唐 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唐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唐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明 槜李沙门 真界 纂注

  上阿难等惑销心悟。故说偈赞佛。富楼那尚纡疑执。故又发起后章之问也。然法本无生。因妄有生。相本无相。因迷执相。而富楼那由不达法本无生。则不知因妄有生。故问云何忽生。不了相本无相。则不达诸相虚妄。故问水火等不相陵灭。此皆不达第一义谛而问。故世尊即许宣真胜义性。由是而知下文虽示因妄有生。意显无生。虽示循发之相。意显无相。故环师谓即山河万象。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也。而资中谓世尊所说。惟俗谛生灭之相。故以不空如来藏收之。殊不知世尊既云因妄有生。则知妄无自性。生即无生。岂非缘起之相而本自无生乎。既云循业发相。则知七大虚妄。全一真妙觉明。故法法本然周遍法界也。岂说俗谛生灭之法哉。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至)所说法音尚纡疑悔。

  引前所说以叙疑也。盖前示阴入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是即相以示无相即生以示无生。故云敷演第一义谛。富楼那无明未尽。不了第一义谛。故譬聋人百步闻蚋。以第一法才犹昧。则中下之机难无疑惑。故下呈疑以请也。

  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至)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此正陈所疑也。疑云。清净宜无诸相。本然宜无迁流。云何忽生诸相。次第迁流耶。此即不达因妄有生。因妄相续而问也。问意有二。云何下。问生起。次第下。问相续。故下先约一念之迷以示忽生之相。次即详示三种相续之相也。

  又如来说地水火风(至)敛渴如来无上慈诲。

  疑云。水处不能容火。地处不能容空。云何相遍不相陵灭耶。此由不达相本虚妄而问。故下如来即以虚空非相而不拒诸相。真觉本非七大而不碍七大示之。意显循业发现之相本自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至)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因其不达第一义谛。故许宣真胜义性也。所谓胜义谛中真胜义性者。即前所明第一义谛也。由富楼那不达此义。致生前问。故如来即许宣真胜义性。令二乘闻此。契真性而起真修。故云令汝二乘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阿练若云无喧杂。以悟无生。了无喧杂故。依此而修。是谓正修行处。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至)为觉不明称为明觉。

  将示因妄有生。而即其所闻互融之理。以诘明不明者。意在引其认明堕妄以为生法之端也。盖性觉妙明。即妙而明。非不明也。本觉明妙。即明而妙。又非明也。富楼那虽闻其言而不达其理。即认明为觉。故曰若此不明则无所明矣。如谓富楼那认觉不明者。此一失也。因立所明。故佛示云。有所非觉。无所非明。则知明与不明。皆非真觉妙明。而圆师则以有所明为妄。无所明是真。故解云无所则无妄明者。此二失也。因认明立所。虚空世界等由是生焉。故云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等。是则因动以发相。因妄而忽生。乃现相也。岳师指因明立所等为三细。指无同异等为六粗者。此三失也。如是扰乱等一节。乃牒前三细而引起六粗。故云如是扰乱相待生劳等。岳师指为牒前三细六粗者。此四失也。然下文皆依经正意解释。恐有欲知会解与今注异同。故此明示。

  富楼那言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

  富楼那由不明真觉本非明不明。故一念妄动。认明立所。故曰。若此不明。则无所明。此即无明为因生三细也。盖不明真觉。即无明也。动即业相。认即转相。所即现相。三相既现。无穷妄业由是而生。故下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等。

  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至)性觉必明妄为明觉。

  牒上以明觉非有无也。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此二句乃总牒所计。若汝执言。必有所明方称明觉。若无所明无明觉者。佛即示云。有所非觉。无所非明。则有明无明。皆非真觉也。无明下。释上觉非有无也。以无明又非觉湛明性。必明则妄为明觉。故知真觉本非有无矣。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至)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此明前一念之迷生三细也。夫性觉之体。本无能所。亦无同异。由无明故。一念妄动。认明立所。能所斯立。同异即形。因明立所。所立由于汝能。能所同时。说有先后耳。既有所明。则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矣。异彼所异。因异异立同。故云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即有无同无异。故云因此复立无同无异。然此三相。以言不顿彰。故相因而说。说虽先后。起即同时。所感外器虚空。及有情根。一念顿现。亦非先后。应知此三。昏未动时。是静是同。为虚空体。动即成异。为世界体。认明立所。与昏动异。即众生体也。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至)由是引起尘劳烦恼。

  牒前三细。复起六粗也。如是扰乱者。牒前因无明故。一念妄动。性真于是扰乱。此牒业相也。相待生劳者。牒前能所等相待而生劳相。能即转相。所等即现相。劳即智相。相续相也。劳久发尘者。即由上二相。发起执取。计名字相也。自相浑浊者。智等四相。混杂真性。故名为浑。汩清净体。令失明洁。故名为浊也。由是下。牒由三细引起四粗。故云尘劳烦恼。此四正是烦恼之体。下业果众生。即后二粗也。

  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至)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此明前一念昏动成三相也。起即是动。动即成异。动为世体。异为界体。则世界由动异所成。故云起为世界。静即同相。形前起动。故名为静。即虚空之体也。以虚空由对动之静所成立故。故云静成虚空。虚空下二句。牒明二相。彼无下。指前对同异之无同异名有为法。即众生也。此盖由内心一念妄动。有同异无同无异故。于外即成虚空世界及众生也。前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此既因动发相。即是因妄而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也。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至)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上就一念之迷。已示忽生之相。此下详示相续之相也。觉明空昧等者。谓由一念之迷。不觉妄动。动与空昧。一明一昧。一动一静。相待不息。于内生灭即名为摇。于外即成风轮初起。是故世界之初。风轮为始。世界最下。依风轮住。故曰执持世界。因空生摇。牒上文也。坚执觉明。遂立质碍。故曰坚明立碍。于内即是坚执觉明。于外即成金轮次起。故云彼金宝者明觉立坚。大地最下。依金轮住。故曰保持国土。坚觉下二句。指前二性为生火之由。于内则生灭不停。坚执不舍。于外则动摇不息。坚刚难坏。互相摩触。而有火生。如取火法。钻燧与木。一坚一动。火能镕散。成熟万物。故云为变化性。宝明下。于内则坚执觉明。懆心炽盛。于外则宝润火蒸。遂成流水也。如世蒸物。必有汗流。火腾下。水交于火。火交于水。其势相敌。而立于物。故曰交发立坚。湿为巨海。水降之所立也。干为洲潬。火腾之所立也。以是下。明水火气分。水劣火为山。土劣水为木。?融明水火气分。烧绞明土水气分也。递相为种者。如明昧相待。为风轮种。因摇立碍。为金轮种。风金相摩。为火大种。金火复为水大种。火水又为海洲种。水土复为草木种。此世界相续之由也。然此约觉明坚执而发生世界。下约觉明所妄以发明众生。则知世界众生。皆无越一念之迷而生也。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至)同业相缠合离成化。

  此即前因明立所之妄。明众生相续之本也。明妄非他觉明为咎等者。明妄即前所明之妄。此妄非他。只由迷心妄动。方有所明。故云觉明为咎。所妄既立。遂使六根成碍。故明理不能超越矣。盖明妄即所妄。所妄即六妄。于内由迷心妄动。故有所明。于外因妄明故。遂立所妄也。以是下。示不逾之相。色香下。牒上不逾之义以明业性。谓见闻觉知。元一圆融清净宝觉。但因色等六妄成就。由是分一圆融宝觉。而为见觉闻知。既有根尘而为业性。则发起妄业。于是同业相缠。合离成化。此六道四生之始也。同业即胎卵类。因父母己三者业同。故相缠着而有生。合离即湿化类。不因父母。但由己业。或合湿而成形。即蠢蠕也。或离异而托化。如天狱等类也。

  见明色发明见想成(至)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此明众生相续之由也。见明色发者。谓妄心见妄境。即是中阴见父母境也。明见想成者。谓明见父母之境而想成。即由境生情也。异见下。谓男子投胎。则父是所憎境。母是所爱境。女子投胎反此。以爱为轮回根本。故流爱为种。想为传命之媒。故纳想为胎。交遘发生等者。谓父母交遘为缘。同业之人想爱为因。有此因缘。入胎托质也。俱舍明胎中凡有五位。一七名羯罗蓝。此云凝滑。二七名遏蒲昙。此云疱。状如疮疱。三七名闭尸。此云软肉。四七名健南。此云坚肉。五七名钵罗奢佉。此云形位。今略举前二。等取余三。四生之类。卵应于想。胎应于情。湿应于合。化应于离。故曰随其所应也。情想合离更相变易者。或情变为想。合变为离。无定业也。卵易为胎。湿易为化。无定质也。故所受报。成升或沈。无定趣也。

  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至)是等则以盗贪为本。

  此指贪爱。明业果之本也。盖想爱不结。爱则可离。既彼此交结爱不能离。故相生不断。是等欲贪为本也。贪爱不滋。贪则可止。既彼此交滋。贪不能止。贪必致杀。故相食不断。是等杀贪为本也。以人下。明盗贪也。杀盗二贪。一往观之。似无差别。若以负不负义推之。则有别焉。若负命者杀之。即属杀贪。不负者杀之。即属盗贪。是知盗必具杀。而杀未必有盗也。故于杀贪。但云递相吞食。而于盗贪。则云人死为羊等。二者之别。盖可见矣。且欲贪通乎四生。今正约胎生言之。又胎生复通。今多就人伦辨之。以其易见故也。

  汝负我命我还汝债(至)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此明业果相续之由也。负债。杀盗由也。爱怜。欲贪由也。惟杀下结显。命债二句。文义互见。如云。汝负我命。汝还我命。我负汝债。我还汝债。爱怜二句。亦应互见。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至)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总牒前文。结答世界众生业果。皆由不觉一念妄动。认明立所发生。故云。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相也。盖觉明。即无明业相。明了知性。即认明为觉之转相。因了发相。即现相。前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此既因了发相。即是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故起信云。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也。次第迁流。即由生而灭。终而复始。即灭而复生。然则三种相续。既从妄有。妄无自性。全体无生。是以虽示有生。意显无生也。若悟无生。则知根尘处界。皆如来藏清净本然矣。岂俗谛生灭之法哉。

  富楼那言若此妙觉(至)有为习漏何当复生。

  众生觉体。与佛无别。无端忽生诸有为相。则如来既证空觉。何时复生诸有耶。此由富楼那不达诸法本来常自寂灭。于寂灭中起生灭见。故问山河大地等何当复生。如来乃就其生灭之见破之。故下引喻。以明觉不复迷。灭不复生也。若就本来寂灭。则何灭何生。何迷何觉。故知下文所示。诚梦中说梦耳。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至)觉迷迷灭觉不生迷。

  此示觉不复迷也。昔本无迷似有迷觉者。谓本无有迷。无始之迷者似迷也。亦无有觉。从迷而觉者似觉也。迷既觉矣。岂觉更生迷哉。

  亦如翳人见空中华(至)何当更出山河大地。

  此示灭不复生也。翳喻妄见。华喻山河。空华灭地喻妙空明觉。佛言下。谓既了所喻。何复前疑。

  又如金矿杂于精金(至)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此示无变无生也。金喻菩提果觉无变。灰喻涅槃果德无生。果至无变无生。则习漏不生可知矣。此卷之初。富楼那有二问。初问答竟。此下答第二问也。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至)而不拒彼诸相发挥。

  此牒前问。而示无相不拒诸相也。盖由富楼那不达相本虚妄。以水火等不相陵灭而问。故如来即以虚空非相而不拒诸相。真觉本非七大而不碍七大示之。意显循业发现之相。本自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

  所以者何富楼那(至)云何复问不相容者。

  此徴辨循业发现诸相虚妄。喻显七大之相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所以下。示诸相。于意下。明相虚妄。随处而发。故曰殊方诸有为相。指明暗等相也。彼指日云等体。若就明相。彼指日也。余可例知。且日照时下。辨明不因日生。谓明若因日。十方世界同日色时。则空中应无日矣。云何空中更见圆日。若是空明下。辨明不因空生。当知是明下。示不即不离。以显明相虚妄。明相既妄。则暗动等相亦妄。然空中循业发现诸相。既无可指陈。则显七大循业之相亦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若更诘其陵灭。是犹邀空华而结空果矣。观性下。明性相容。既同一性。法尔相容。云何复问不相容也。

  真妙觉明亦复如是(至)若俱发明则有俱现。

  此以法合前无相不拒诸相也。真觉不碍七大。如空不拒诸相。皆循业发现之相耳。汝以空明等者。以事言之。如凿井出空。照燧生火是也。以业言之。如起为世界。静成虚空。风金相摩故有火光是也。以心言之。妄起空见。则有空现。地水火风亦复如是。故曰各各发明则各各现。各各谓前后也。俱谓同时也。

  云何俱现富楼那(至)宛转虚妄无可凭据。

  此复举喻以显七大之相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如一水中现于日影。喻一性中现七大也。日影随人俱现。以喻七大随缘俱现。先无准的。不应诘难。喻显七大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

  富楼那汝以色空相倾相夺(至)故发尘劳有世间相。

  色摄四大。对空成五。前富楼那问地水火风本性圆融。疑水火性不相陵灭。即相倾也。虚空大地不合相容。即相夺也。既以色空倾夺于如来藏。则如来藏随为色空。是则背觉合尘。发尘劳相也。以迷失真体。分别缘影。名背觉合尘。了相元妄。观性元真。名灭尘合觉。

  我以妙明不灭不生(至)故发真如妙觉明性。

  色空。世间妄相也妙明。真如妙性也。前由著相。故致相倾。即生灭也。此由合性。故致相容。即不生灭也。原夫如来藏体。元一圆融。特由众生背真合妄。故局促世相之中。遂致相倾相夺。诸佛灭妄合真。故妙得真如之性。所以一多互现。小大相容。现宝刹于毛端。转法轮于尘里。事事无碍。法法如如。盖由观性元真。故无不容者。一为无量下。总列四句。不动下。别示其相。大中现小之相易明。故略之。灭尘下。结所以也。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至)非常非乐非我非净。

  上答问已竟。此继之复示三如来藏者。盖由富楼那不了第一义谛。致生前问。故如来示以此结责也。以第一义谛即空不空如来藏故。非心至非意识界。总非六凡界也。非明无明等。非缘觉界也。缘觉观十二缘。有生起相。有修断相。此兼举之。非苦非集等。非声闻界也。非智非得者。非二乘理智。得即理也。非檀那等。非菩萨界。先非能趋行。非波罗蜜多者。总非所趣理也。非怛闼阿竭下。非佛界。先非能证人。三号是也。次非所证法。涅槃四德也。怛闼阿竭。云如来。阿罗诃。云应供。三耶三菩。云正遍知。即十号之三也。涅槃是总。四德是别。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结上起下也。世结六凡。出世结四圣。以藏理即空。无有十界。故并非之。

  即如来藏元明心妙(至)即常即乐即我即净。

  上文俱非。约真谛示如来藏。此文俱即。约俗谛示如来藏。以藏理即无而有。十界宛然故也。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至)用世语言入佛知见。

  此示第一义谛以结责也。盖第一义谛。非空非有。即性即相。即如来无上菩提及佛知见。由富楼那不达此义。致生前问。故如来即指此以结责也。然此第一义谛。惟佛与佛乃能究尽。登地尚不能明了。云何凡小以所知心测。用世语言以求入哉。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至)爱念小乘得少为足。

  此释伏疑也。疑云。宝觉真心无二圆满。何凡小不能思议耶。释云。宝觉真心虽各各圆满。如琴瑟箜篌虽各具妙音。如我举心海印发光。犹得妙指者。按指妙音随发。汝暂举心尘劳先起。如无明指者。不发妙音。心虽无二。所证不同。何能思议。由不下正释不能思议之由。谓由汝不求觉道爱念小乘。故不能思议也。然于如来则云按指。于富楼那则曰举心。法喻互显耳。尘劳。即所知心。海印。即宝觉真心。大集云。阎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此喻法身性海。普现一切相也。

  富楼那言我与如来(至)自蔽妙明受此沦溺。

  蹑上各各圆满之言。以问妄想因也。既悟无二。益晓妄沦。而不知妄之所由。故请穷其因。犹未究竟。以无明未尽故。诸妄圆灭。即极果断德。独妙真常。即究竟智德。

  佛告富楼那汝虽除疑(至)是人心狂更无他故。

  举事以明妄无因也。汝虽除疑余惑未尽者。谓因闻前说三疑已除。然不知妄想无因。即余惑未尽也。演若达多。云祠授。从神乞得故。此即狂人也。爱镜中头。责己狂走。喻因执影明。遂迷本真。妄随流转。夫引达多照镜为喻。而言其无故狂走。使知狂走无故。则知妄元无因矣。

  佛言妙觉明圆本圆明妙(至)妄性如是因何为在。

  结指妄无因也。佛言下。明真本有。既称下。明妄无因。自诸下。明诸妄相因。迷深不返。如是下。令识妄无因。无有生灭。得菩提下。因富楼那自恨昔遭妄想。而称世尊诸妄圆灭。似谓迷有所因。请穷其因。故告以此。如彼下。牒喻重显。令了妄无因。无可灭者。虽然。惑元无而须断。故下劝其息妄契真也。

  汝但不随分别世间(至)何藉劬劳肯綮修证。

  此劝息妄契真。得本妙心也。三缘断故三因不生者。谓世间众生业果。缘分别而相续。因分别而得生。汝但不随分别三种相续。则三缘断。而三因不生矣。分别不生。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从人得。岂藉修证哉。如达多但不随分别镜中影子。狂性自歇。头非外得。岂假狂走而后获哉。

  譬如有人于自衣中(至)方悟神珠非从外得。

  此喻妄息真现。不从人得也。盖五蕴之中具有佛性。因迷不觉。逐境生心。流浪诸趣。受大穷苦。虽然而本性不失。故忽蒙指示。狂心顿歇。即获本心。致大德用。不从人得也。

  即时阿难在大众中(至)惟垂大悲开发迷闷。

  递蹑上文起难。为后学决疑也。世尊现说下。此乃就三种相续中略举业果。而世界众生在其间矣。是则举一该三。本非独指杀盗淫也。既称缘断而因不生。斯正因缘之义。何前言顿弃耶。今弃因缘。则外道自然之说为当矣。故此陈疑请问。以求开发也。

  佛告阿难即如城中(至)因缘自然理穷于是。

  由计因缘。此即引前事以立理也。谓狂性因缘得除。不狂自然而出。因缘自然之理。尽于此矣。由是下文。以因缘自然等。反覆推破也。

  阿难演若达多头本自然(至)何因缘故怖头狂走。

  此以因缘破自然也。自然者。本自天然。不假因缘也。若本自然。则或狂不狂。无所然而非自然矣。夫何又假照镜因缘而后狂走。此自然之计堕矣。

  若自然头因缘故狂(至)曾无变易何藉因缘。

  此以自然破因缘也。若本自不狂。假因缘故狂。则本自不失。盍假因缘故失。头既不失。特由狂妄。则因缘之计堕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至)头本无妄何为狂走。

  因阿难于开悟而计因缘。故即引达多之事以例破也。盖狂心未歇时。既不可谓之因缘自然狂与不狂。则狂心歇而悟菩提。又岂可谓之因缘自然耶。足知因缘之说。诚妄计也。

  若悟本头识知狂走(至)此句方名无戏论法。

  此结破所计。详显无戏论法也。谓悟本头而知狂走。则狂走歇。即获本头。故我言三缘断即菩提。因缘自然俱为戏论。且菩提既由缘断而显。则菩提亦妄。故云菩提心生生灭心灭此但生灭。灭生俱尽。无功用道。若有自然。因是则名自然心生。生灭心灭。此亦生灭。斯指无生灭者。名为自然。皆即戏论。譬如因有杂和。故说和合。非和合者。称本然性。皆是对待妄立戏论之法。直使然与非然。合与非合等。谓总饶真妄两亡。圣凡情尽。执谢见消。一法不立。菩提涅槃尚在遥远。以究竟果。非修不证故。

  菩提涅槃尚在遥远(至)如恒河沙只益戏论。

  此举果以劝修也。菩提涅槃尚在遥远者。谓虽多忆持如来清净妙理。如不勤修。只益戏论。故于菩提涅槃遥远。清净妙理。即无戏论法也。

  汝虽谈说因缘自然(至)远离世间憎爱二苦。

  抑多闻以劝修也。因缘自然。有益于辨。无益于道。多闻第一。有益于名。无益于实。故虽积劫熏持。不如一日修无漏业。无漏业者。首楞严真定也。得此定者。永灭诸漏。故能离憎爱苦。令汝解脱者。得离淫室也。秘密妙严。即清净妙理也。

  如摩登伽宿为淫女(至)如何自叹尚留观听。

  明熏修无漏业之速效以结责也。宿因。即历世贪爱苦因也。由知贪爱苦因而熏修故。或得出缠授记。如何下。结责阿难。令舍苦本。修无漏道。无以贪爱存于闻见也。然自徴心破见已来齐此。皆破执破疑。显如来藏。令信解真正为因地心。明最初方便竟。又因心既真。斯可圆成果地修证。故前经为见道分者止此。下文别起为修道分也。盖虽见性真。非修莫证。是以即所悟性。全性成修。故令以湛旋其虚妄灭生。伏还元觉也。然则上根利器。随闻获证。楞严大体。亦已备矣。其有中下之器。更俟谈行思而修之。故假阿难等请入华屋。于是广示三摩提路也。

  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至)引诸沉冥出于苦海。

  赞谢前法也。惑销心悟者。谓因缘自然之惑销。即悟实相本无诸相也。多方诲示。为无上大悲。洗我沈垢。为清净宝王。

  世尊我今虽承如是法音(至)在会一心伫佛慈旨。

  失性如旅泊。见性如华屋。见性不修。如获屋不入。故请示本发心路。及摄伏攀缘之处。冀获无余涅槃。入佛知见也。由是下文。先审因地发心。教依不生灭性证无余果。以示本发心路。次审烦恼根本。令悟圆根而逆彼无始织妄业流。以示摄伏攀缘之处也。

  尔时世尊哀愍会中(至)由是始终无坏灭故。

  将示本发心路。此先令审因地心也。汝等决定下。牒前请示之意。谓汝等既欲获大涅槃入佛知见。而请示本发心路及摄攀缘处。即于如来所证妙三摩提不生疲倦矣。以无余涅槃及佛知见。皆即妙三摩提故。若此。应当先明初心二决定义。云何下。总徴。阿难下。明第一义。先牒问意。应当下。令审因心。为同为异者。谓不生不灭合如来藏为同。以生灭心求常住果为异。生灭心者。即下五浊也。不生不灭。即下元明觉无生灭性也。生灭。例可作之法。不生灭。例空无烂坏。然此云当明二决定义者。即定慧也。即止观也。是以初审因地发心。云以湛旋其虚妄灭生。即是明三止。旋其死生根本也。若不以止旋其生灭。则不得无生灭性。依何证涅槃果。故第一义明止。令其依止旋伏生灭。得不生灭。证涅槃果也。次审烦恼根本。云依根逆彼织妄业流。即是明三观。逆彼烦恼根本也。若不依根发观。逆彼织妄业流。何能得循圆通。故第二义明观。令其依根发观。逆彼业流。得循圆通也。是知止观二法。乃决定获无余涅槃。入佛知见之因。故此云当先明之。下文举三决定义。但云四戒。而不明定慧。定慧已备此中。故长水以止观而解二决定义。良有以焉。不然。二决定义之名。何从而得也。

  则汝身中坚相为地(至)汝浊五重亦复如是。

  此明生灭心也。夫湛圆明体。本无隔碍。亦无浑浊由四大缠缚。分为视听觉知。从始至终。而有五重浑浊。湛由是分。明由是浊矣。云何下。约喻以明浊相。清水。元明觉性也。尘土。五浊业用也。性不相循。真妄染净异也。世人取土投水。容貌汩然。喻众生五浊生灭。汩扰湛圆。使性浑浊。此即总明生灭。下即别明也。

  阿难汝见虚空遍十方界(至)是第一重名为劫浊。

  此明空见相织成劫浊也。盖以见空名劫浊者。谓念不动时。本无空见。亦无时分。何有浑浊之相。只因一念妄动。见空遍界。时即生焉。差别动乱既形。真性由斯而浑浊矣。故以无体无觉空见相织不分。而妄成劫浊也。

  汝身现抟四大为体(至)是第二重名为见浊。

  此明四大六根相织成见浊也。盖见觉本无留碍。由四大抟结以成根隔。则四大壅而见觉碍。四大本无知觉。因六根所旋故令知觉。则六根旋而觉知生。是谓相织。然前既摄六根为见大。故此总六根为见浊也。

  又汝心中忆识诵习(至)是第三重名烦恼浊。

  此明根境相织成烦恼浊也。忆识诵习者。忆过去境。识现在尘。诵习未来境。性发下。谓六识之性。发于六根。知见。即六根也。六识之相。现于六尘。容。即相也。以识由根境所成。故离尘无相。离觉无性。根境烦构。妄生分别。恼乱湛性。名烦恼浊。

  又汝朝夕生灭不停(至)是第四重名众生浊。

  此明惑业相织成众生浊也。知见欲留。即恋着三界。业运常迁。即随趣受生。由此惑业相织。成众生浊。

  汝等见闻元无异性(至)是第五重名为命浊。

  此明性用相织成命浊也。盖见闻自湛圆而分。故元无异性。众尘隔圆融之体。故无端成异。性中相知。释上元无异性。用中相背。释上无状异生。眼不别声。耳不别色。是相背也。同异失准者。适言其同。用中相背。适言其异。性中相知。故无定准。以此相织妄成命浊。然则五浊自始至终无越六根。是以前云。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听觉察。从始至终五叠浑浊。后云。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远契如来妙德。即知是指根中粗细流逸之念。以明五浊也。

  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至)皆合涅槃清净妙德。

  此令返妄依真。以示本发心路也。盖五浊即是根中流逸之念。乃死生根本。云何令契涅槃妙德。故云。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远契如来涅槃妙德。应先择去死生妄本。依不生灭圆湛性成。此即示本发心路也。欲择死生妄本。须依三止旋之。故令以湛旋其虚妄灭生。即如澄浊水贮于静器也。虚妄灭生伏还元觉。得元明觉无生灭性者。即静深不动。沙土自沈。清水现前。名为初伏客尘烦恼也。以无生性为因地心修断根本。如去泥纯水。故得圆成果地修证也。一切变现。即随机所感十界现形。俱是净用。故云不为烦恼。符契四德。故云皆合涅槃等。

  第二义者汝等必欲(至)云何降伏取如来位。

  将示摄伏攀缘之处。此先令审烦恼根本也。汝等下。牒其问意。应当下。令审根本。谓汝等既欲摄伏畴昔攀缘。即欲弃捐诸有为相也。以畴昔攀缘即有为相故。若此应当审详烦恼根本。言发业润生。此指烦恼。谁作谁受。此推根本。意显六根自作自受。阿难下。明审根本之意。然此二决定义。说虽先后。意乃相成。如初义令得不生灭性为因地心。教旋虚妄灭生者。即令伏烦恼也。次义令伏烦恼。教依根逆流循顺圆通者。即令得不生灭性也。是以欲得无生。须伏烦恼。能伏烦恼。即顺无生。则知修进虽分止观伏惑之殊。而证无生之性无异。故前云伏还元觉。而后云循顺圆通也。

  阿难汝观世间解结之人(至)于器世间不能超越。

  释上以示烦恼根本也。汝观下。释上须知其处。引空义者。谓除无结则无解。而孰能无结哉。则汝下。正示虚妄根尘颠倒处所。盖眼等六媒。引外六贼。劫自真性。故名颠倒。由此根尘引起烦恼。发业润生。乃有无始众生世界。以由众生正报生缠缚故。于器世间不能超越。故下但约正报以明也。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徴上以明六根功德也。世为下。释名。汝今下。辩相。一切下。结示。盖明众生之身。由世界交织妄成也。身中。界也。贸迁。世也。世界交织。故云相涉。上下无位者。指着上下。皆四方之上下。除此别无上下。故云无位。中无定方者。谓四隅之中也。隅以两方交接得名。既一隅而属两方。故曰无定方也。三四四三者。此约十二迁流变易。共成三重也。一十百千者。通举增数之法耳。谓增一为十。增十为百等。今且以方涉世明三叠者。第一约四方各论三世。共成十二也。第二于东方三世。变一为十成三十。南西北方亦复如是。四方各三十。成一百二十也。第三于东方三十。变十为百成三百。三方亦尔。四方各三百。成一千二百也。以世涉方。其例可解。斯盖如来只指凡夫之身。世界相涉。从粗至细。且至三叠。以彰厥德。不然。据何以显示其千二百八百之功德耶。此又据六根了别之性是同。故云各各功德有千二百。下对六根了别之用有异。所以功德全阙不等。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至)当知眼惟八百功德。

  先显织妄。欲明根结之始。次辨优劣。欲明耳根圆通。使知所选也。如眼下。若以一方三百言之。则前与左右合成九百。义不通也。当知四方各二百。四隅各一百。今眼所见。前及左右三方已成六百。并前二隅二百。共成八百。惟后方二百。及后二隅二百。不见。故云三分之二也。

  如耳周听十方无遗(至)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动有分限。故说迩遥。静无涯量。故无边际。以能周听故功全也。

  如鼻嗅闻通出入息(至)当知鼻惟八百功德。

  出能取香。入能闻香。出入之中无能。故阙中交。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阙于中交。故惟八百。

  如舌宣扬尽诸世间(至)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世出世智所知之境。惟舌诠显。言有方分。其理无穷。无穷之理。悉能宣尽。故功全也。

  如身觉触识于违顺(至)当知身惟八百功德。

  离阙一分。合全二分。曰离一合双。离中不知。是阙一分。合时能觉。有违有顺。故具二分。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至)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竖穷横遍。世出世间若凡若圣之法。无不包容。故功全也。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至)与不圆根日劫相倍。

  此令依根逆流。以示摄伏攀缘处也。盖以六根乃烦恼根本。生死欲流。从何摄伏。得陀罗尼入佛知见。故云。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穷流根至不生灭。当于六根审辨。以悟圆根。依之发观。逆彼业流。得循圆通。此即示摄伏攀缘处也。盖畴昔攀缘。即生死欲流也。得陀罗尼入佛知见。即穷流根至不生灭循圆通也。流根。即妙湛不动之本。决之而出。流逸奔境。名生死流。逆之而入。返流全一。名不生灭。当验下。谓循圆则合性而深。不圆则离性而浅。深浅相辽。故迟速之功日劫相倍。夫欲速返。须悟圆根也。

  我今备显六湛圆明(至)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前令审辨。此令选择也。言六湛圆明者。谓六根同一湛圆明性故也。本所功德等者。即牒前六根本具之功德数量也。随汝下。敕令选择。十方下。就胜明无选择。但汝下。就劣明选择意。盖得圆自在慧。则十八界无非圆通。不容有择。然下劣初机。未能圆得。且择一门而入。入一无妄。则六皆清净。不惟悟十八界。尘尘刹刹皆圆通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生住异灭分剂头数。

  此不知一入六净而问。答以惑言者。盖见道所断之惑。即八十八使也。阿难已见道故。则无障见道之惑矣。根中虚习。即八十一思也。且根中无始细流逸念。尚未知修断。何况根中生住异灭之微细无明念虑。岂能知而修断乎。思惑既未知修断。云何得知一入六净。故以惑告也。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至)虽得六销犹未亡一。

  先令审观。以示本非一六。次明迷真逐妄。一六义生也。得六销者。已断见惑。缘尘分别之粗流逸念亡也。未亡一者。谓根中无始细流逸念。犹未以止观之功旋之伏之。则一机未亡。所以不知一入六净。此机若息。当自知其了无一六矣。

  如太虚空参合群器(至)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虚空本非同异。喻圆湛本非一六。合器除器。喻一六义生之由也。知虚空之同异是非。了无所立。则一六并亡。而圆湛不分矣。一六既无。而现有六根者。由粘湛妄发耳。故下原其妄发之源以示之。然前由阿难未明一入六净之说。故佛欲与明之。始则辨惑。谓其积生虚习等尚未修断。宜其未知一入六净之说也。次则难以一六。令知两无定趣。乃直示之曰。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颠倒故一六义生也。今文如太虚空下。喻一六义生。彼太虚空下。喻本非一六。例合后文由明暗等。至见精映色结色成根等。即一六义生也。汝但不循下。至随拔一根五粘圆脱。即本非一六也。此正释阿难一入六净之疑耳。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至)浮根四尘流逸奔色。

  此明圆湛之性。随缘而有六根。即合上虚空参合群器。妄生异空也。妙湛圆明。本非见觉。由粘妄失真。于是发见。见精映色下。明胜义根。能照境发识。是净色根。故名清净。此是染中说净。非无漏妙明之净也。因名眼体下。明浮尘根。此用能造所造八法为体。今言四尘。但举所造耳。问。浮尘但与胜义为所依处。不能照境发识。何言流逸奔色。答。理实胜义。然浮尘是所依处。举所依显能依也。能造者地水火风四大。所造者色香味触四尘也。余五例此。

  由动静等二种相击(至)浮根四尘流逸奔法。

  粘湛发知者。妄虑知也。根元下。此取肉团心根为虑知之所托。故胜义根还是清净四大。如幽室见。即浮尘根为意思托附。如人处幽室而见外物也。肉团心。正法念经云。如莲华开合者是也。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觉明(至)无灭无生了知安寄。

  先示六根初起之由。明由无始颠倒妄生六根。次指阿难虽得六销犹未亡一。合上除器观空说空为一也。由彼觉明。真明也。有明明觉。妄明也。迷彼真明。故云失彼精了。由尘粘湛。成此妄明。故云粘妄发光。是以下。明得六销。下脱粘伏真。即亡一也。

  汝但不循动静合离(至)由是六根互相为用。

  此明一入六净。合上太虚本无一六也。彼十二相能粘六根障湛明。故以圆观㧞一根而本明发。本明一发。则妄粘皆脱而圆矣。粘妄。则由尘循根。故成隔碍。脱粘。则不由不循。特寄根而已。故能互用。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至)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此指明不依根。成上本明洞发六根不隔也。且那律等六人。或是凡夫业报。或是小圣修得。斯皆妄力。尚不依根。何况圆脱。岂无互用。盖那律尊者。因精进失明而能见。贤喜龙王。无耳能听。恒河之神。无鼻闻香。骄梵受牛哨报。故曰异舌。舜若多神。主空神也。其质如风。而能觉触。修灭尽定得空寂者。意根斯灭。如大迦叶。虽灭意根。而能了知。此皆不依根而发本明曜者也。殑伽。河名。此云天堂来。以其自雪山顶无热恼池流出故也。

  阿难今汝诸根若圆拔已(至)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先明尘销觉净。次引事以显觉性圆妙也。盖诸根圆拔。内莹发光。光照诸法。万法一如。故浮尘幻相如汤消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也。聚见于眼。则缘明有见之时。急合而暗。则暗成无见之时。六根无辨。故曰黯然。头足未分。故曰相类。而触之。一一能辨。同于明时。则知世人尚有不假明缘而能有辨。况脱粘消尘。岂有根不互用。而尘不化为无上知觉者乎。故云。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欲获如来七常住果。

  此引前说而执常为断也。谓体性坚凝。常住不坏。名常住果。见听六用。离尘无体。是断灭法。依断灭因。求常住果乌得相应耶。此误认缘尘。迷失常性也。由失常性。故难契常果。实修证大患。故须难明。诸佛所得。曰菩提。寂静常乐。曰涅槃。不妄不变。曰真如。离过绝非。曰佛性。分别一切而无染着。曰庵摩罗识。一法不立烦恼荡尽。曰空如来藏。洞照万法而无分别。曰大圆镜智。庵摩罗。此云无垢。即第九白净识也。此已成智而名识者。以能分则故。

  世尊若离明暗见毕竟空(至)惟垂大慈开我蒙吝。

  复揣六用疑若断灭。故反以佛说湛常为不诚。而近乎戏论。不得为真实语者。先说湛精圆常。即前说脱粘伏真。发本明耀也。盖如来说脱粘发真。乃湛精圆常。而阿难谓离尘无体。是毕竟断灭。故以佛说湛常为不诚也。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至)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将与断疑。先责其倒也。倒因。即疑妄分别。真倒。即执常为断也。

  即时如来敕罗睺罗(至)音响双绝则名无闻。

  此但无声。非谓无闻。必再击叠问者。欲令审辩而有悟也。

  如来又敕罗睺击钟(至)音响双绝则名无声。

  上答为倒。此答为正。盖声有生灭。闻性常在。迷情不了。以闻同声。是以常为断也。

  佛语阿难及诸大众(至)令汝闻性为有为无。

  此示尘有生灭。性无生灭。以破执常为断之见也。声尘或有或无。闻性未尝有无。所谓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此即不生不灭真常性也。夫知无者亦因闻性。不可谓无声则无闻也。是故下。牒上显常。然前阿难通疑六根离尘无体。云何将此断灭为因欲获常果。如来所以别显闻性为常者。诚欲发耳根圆通之机也。

  汝尚颠倒惑声为闻(至)此性云何为汝销灭。

  所举寐事。验妄识至昏。而真性不寐也。纵汝下。谓非惟现在不灭。纵汝命谢亦不灭也。

  以诸众生从无始来(至)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此对妄显真。以结破前断灭无因之见也。盖前令审择常性为因地心。而阿难牒难。故此结破。以诸众生循声逐念。不悟性常。随诸生灭。故生生流转。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则尘垢消亡。法眼清净。云何不成无上知觉。何前云将谁立因求无上觉。如此七常住果可获证矣。岂其断灭哉。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