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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40 册 No. 0720 毗尼关要

毗尼关要卷第十

  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第十三嫌骂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此是性罪。

  律摄云。由谤讟事瞋恨烦恼。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耆阇崛山。尊者沓婆摩罗子为众僧所差。知僧卧具及僧食。

  起缘人。

  慈地比丘相去眼见耳不闻处。自相谓言。此沓婆摩罗子有爱恚怖痴。余比丘语言。汝等莫说彼有爱恚怖痴。报言。我等不面说。在屏处讥嫌耳。诸比丘白佛。呵责结戒。讥嫌波逸提。慈地复齐沓婆摩罗子闻而不见处言。有爱恚怖痴。诸比丘言佛。制戒讥嫌波逸提。报言。我等不嫌。是骂耳。佛言。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嫌骂。波逸提。

  释义 嫌骂者。若面见讥嫌。背面骂面见嫌者。齐眼见耳不闻处言。有爱恚怖痴。背面骂者。齐耳闻不见处言。有爱恚怖痴。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心嫌骂。二前人羯磨所差。三言说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嫌骂比丘。说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突吉罗。

  若上座教汝嫌骂。若受教嫌骂。突吉罗。

  萨婆多云。此戒体僧先差十四人。瞋讥是人者。波逸提。

  若舍羯磨。瞋讥是人。突吉罗。

  若遣使书信。突吉罗。

  善见云。讥嫌被僧差人。波逸提。

  嫌余人。突吉罗。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其人实有爱恚怖痴。恐后有悔恨。语令发露。若戏笑语。独语。梦中语。欲说此错说彼。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四敷僧卧具不举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此是制罪。

  律摄云。因卧具事由轻慢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城中。有一长者。欲请众僧饮食。

  起缘人。

  十七群取僧坐具。在露地敷。经行望食。时到不收摄。便赴彼食。僧坐具即为风尘土坌虫鸟啄坏。污秽不净。诸比丘还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取僧绳床木床。若卧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敷。舍去不自举。不教人举。波逸提。

  释义 僧者(律摄云。有六种僧。一者四人僧。二者过四人僧。三者现前僧。四者四方僧五者主僧。六者客僧。此中僧者。谓四方僧物也)。绳床有五种。旋脚绳床。直脚绳床。曲脚绳床。入陛绳床。无脚绳床 木床亦如是。

  卧具坐褥者。或用坐。或用卧。褥者用坐也(律摄云。卧褥长四肘。阔三肘。四边缝合。贮以毛絮。毛谓羊毛。絮谓木棉。荻苕劫贝。蒲台杂絮。并故破物。或粪扫衣。以如是物。内在褥中。拍令平正。于中横竖以线交络。勿使棉絮聚在一边。或扜毛为褥。复安表里。坐褥谓小方坐褥也)。露地敷(谓无荫覆处也)。若自敷。若教人敷(敷者谓施张安布也)。去后若彼有旧住比丘。若摩摩帝。若经营人当语言。我今付授汝。汝守护看(此谓教人举也)。若都无人者。当举着屏处而去。若无屏处自知此处。必无有破坏。当安隐持粗者。覆好者上而去(即自举也)。若即时得还。便应去。若疾雨疾还。若中雨中行得还。若少雨少行及得还。不坏坐具者应往。比丘应次第作如是方便去(虽不自举不教人举。但观时境。不坏具褥得去)。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是四方僧物。二故心不举。三两脚过限。

  定罪 此中犯者。若不作如是方便而行。初出门。波逸提。

  若一足在门内。意欲去而不去。还悔。一切突吉罗。

  若二人共一床坐。下座应收而去。下座作如是意。谓上座当收。而上座不收。下座犯波逸提。

  复以非威仪故。突吉罗。

  上座意谓。下座当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波逸提。

  若二人不前不后俱不收。二俱波逸提。

  及余空绳床木床。若凡浴床卧具。表里地敷。绳索毳纻。放在露地。不收便去。突吉罗。

  若敷僧卧具。在露地不收。入房坐思惟。突吉罗。

  萨婆多云。若露地敷僧卧具已。不嘱人游行诸房。突吉罗。

  若自卧具不随时举。突吉罗。所以时举者。一畏雨湿。二畏日暴。三畏风吹。若虽有覆障。而日雨所及处。皆堕罪。

  善见云。他人私物不举。突吉罗。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取僧绳床木床踞床。若凡卧具坐褥在露地自敷。若教人敷去时。应语旧住人。乃至次第作方便去。无犯(如文中说)。二人共一床坐。下座应收。诸余空绳床木床。若凡浴床。若卧具表里。若地敷绳索毳纻。敷在露地。收取而去。若在露地。敷僧坐具。收摄已入房。思惟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律摄云。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将余物衬替。不合受用其所替物。亦非疏破。若僧敷具有破穿处。应须缝补。若断坏者应为连接。若不堪修补者用充灯炷。或为拂帚。或斩和泥。用涂墙壁。填孔隙。令施主增福。凡听法时。不应与比丘尼及俗人求寂。授学人相近而坐。有难缘者。非犯。

  无夏者不应共三夏者同坐。一夏者不得与四夏者同坐。二夏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坐。若白衣舍处所迮时。虽邬波䭾耶同坐。非犯。

  不应一床二人同卧。有惭愧者。无犯。

  若在行途。得大帔中间衣隔同卧。无犯。

  萨婆多云。结戒者为行道安乐故。为长养信敬故。为令檀越善根成就故。

  ○第十五僧房不举卧具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此是制罪。

  律摄云。由敷具事不敬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有客比丘。语旧住比丘。我在边房中。敷卧具宿。异时不语。旧比丘便去。僧卧具烂坏。虫啮色变。时旧住比丘不见客比丘。谓是命过远行等。到房观看。乃见卧具烂坏。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于僧房中。敷僧卧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若卧去时。不自举。不教人举。波逸提。

  释义 僧房者(谓四方僧房。房者于四威仪。得为受用也)。若僧房中敷僧卧具。若坐若卧去时。若有旧住比丘经营人。若摩摩帝当语言。与我掌护牢举(此谓教人举也)。于中若无人付授。不失当移床离壁高支床脚。持枕褥卧具置里。以余卧具覆上而去。若恐坏败。当取卧具毡褥枕置衣架上。竖床而去(此是自举也)。

  犯缘 同上。

  定罪 此中犯者。不作如是方便而去。出界外波逸提。一脚出界外。还悔而不去。突吉罗。

  若期去而不去。突吉罗。

  若即还不久。二宿在界外。至第三宿明相未出。若自往。若遣使往。若语摩摩帝。若知事人汝掌护此物。若不尔者。波逸提。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敷僧卧具。若坐若卧去时。有旧住人。若摩摩帝。若知事人语言。汝守护是物。若无知事人。如上收举而去。若房舍崩落。火烧毒蛇。在内盗贼虎狼师子强力所执。若被系。若命难。梵行难。若时还不久。若二宿界外。第三宿明相未出自去。若遣使语旧住人。汝掌此物。若水陆道断。一切难缘。第三宿不得遣使语。掌护此物者。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六强夺止宿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此是性罪。

  律摄云。自恃凌他因生触恼。由卧具事情生不忍。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及十七群在拘萨罗道路行。至无比丘住处邨。十七群语六群言。汝等是我上座。应先求住处。我等后当求。六群报言。汝等去求我不求住处。十七群即往求。得宿止处。敷卧具竟。六群知已。往语言。汝等当起以大小次第止宿。十七群不允。六群强在座间。敷坐具宿。十七群高声言。诸尊莫尔。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戒文如后。唯无知字)。时诸比丘不知是先住处非先住处。后乃知是先住处。或有作波逸提。忏悔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处。后来强于中间敷卧具止宿。念言。彼若嫌迮者。自当避我去。作如是因缘。非余非威仪。波逸提。

  释义 知先比丘住处者(先比丘者。是最初敷具者。是住处者。是房舍于四威仪。得受用者是)。后来强于中间敷卧具止宿(后来者。后至比丘也。强者不从人意欺凌于他)。中间者。若头边。若脚边。若两胁边卧具者。草敷。叶敷。下至地敷。

  念言(意中作念非是口言)。彼若嫌迮者。自当避我去(于其中间。纵肆坐卧。逼迮他人。令彼生恼。彼若嫌迮。当自避去。不必言语相遣也)。作如是因缘非余者(谓作强逼迮恼乱因缘。非为余事也)。非威仪(纵横坐卧。恼乱于他。皆是非威仪中事)。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知他先住。二有逼恼心。三强敷已竟。

  定罪 此中犯者。知他先得住处后来强。于中间敷卧具。止宿随转。侧胁着床。波逸提。

  僧祇云。后来眠他床。是上座者。应语长老。不知世尊制戒耶。若眠比丘是下座者。应呵责。汝不善知戒相。云何后来眠他床上。

  若比丘在他处经行。见先比丘来应避去。

  若夜眠时。虽振动寱语。不作扰乱意。无罪。

  萨婆多云。若自敷。若使人敷。能敷者。波逸提。

  不能敷者。突吉罗。

  此戒体。不得强违前人意。有所为作。若为恼他故。闭户开户。闭向开向。然火灭火。然灯灭灯。若呗咒愿。读经说法。问难随他所。不乐事作。一一波逸提。必以恼他心故。成罪。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先不知。若语已住。若先与开门。若门宽广不相妨碍。若有亲旧人言。但于中敷。我自当为语其主。若倒地。若病转侧堕上。若为势力所持。若被系闭。若命难。梵行难。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七牵他出房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瞋忿故。于四方僧住处。牵他令出。因卧具事及摄养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及十七群在拘萨罗道中行。至小住处。十七群言长老。去敷卧具。六群报言。汝自去我。何豫汝事。十七群自喜。净洁入寺。扫酒房舍。令净敷好卧具止宿。六群知已。即入语言。长老。起随次第坐。十七群未允。六群瞋不喜。强牵驱出房。十七群高声言。莫尔莫尔。比房比丘问知其故。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僧房舍中。若自牵出。教他牵出。波逸提。

  释义 瞋他不喜者(谓心怀忿恚不喜。前人同房止宿也)。牵出者(或以口牵。或以手牵。或手口俱牵。自作教他是也)。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是守戒比丘。二瞋恚牵出。三是僧房中。四前人出户。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牵。若教人牵。随所牵。多少随出户多少。一一波逸提。

  若闭他着户外。突吉罗。

  若持物掷着户外。突吉罗。

  若持他物出。突吉罗。

  五分云。若将其所不喜人来共房住。欲令自出。若出若不出。皆突吉罗。

  牵余四众出。突吉罗。

  尼牵比丘比丘尼出。波逸提。

  牵余三众出。突吉罗。

  若牵无惭愧人。若欲降伏弟子。而牵出者。无犯。

  萨婆多云。若先作杀心。强牵出死者。波罗夷。

  不死者。偷兰遮。

  若牵比丘尼淫乱心。牵摩捉者。僧残。

  僧祇云。若牵比丘出时。彼比丘若抱柱。若捉户。若倚壁。如是牵离一一处。一一波夜提。

  若口呵叱。遣彼比丘。随语离一一处者。一一波夜提。

  若方便驱直出门去。得一波夜提。

  律摄云。舍欲崩倒。牵出病人。不犯。

  若有苾刍。是斗诤者。戒见轨式。多有亏违。如此之人瞋而曳出。若无善心。亦得恶作。

  若于非僧房处。曳出清净苾刍。得恶作罪。

  若破戒人众共驱出。若倚门。若抱柱。咸应斫去。并推出之。事殄息后。所斫截处。僧应修补。

  或门徒等冀其惩恶。牵出房时。无犯。

  然不应令出其住处。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无恚恨心随次第出。若共宿二夜至三夜。遣未受戒人出。若破戒破见破威仪。若为他所举。若为他所摈。若应摈有命难梵行难。驱逐如此等人。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律摄云。若于住处。龙蛇忽至。应弹指语曰。贤首。汝应远去。勿恼苾刍。若不去者。应持软物而罥去之。勿以毛绳等系。勿令伤损。于草藂处。安详解放。待入穴已。然后舍去。若弃蚤虱等。应于故布帛上。观时冷热而安置之。此若无者。应安壁隙柱孔中。任其自活。

  萨婆多云。为不苦恼众生故。为灭斗诤故。而结此戒。

  ○第十八重阁坐脱脚床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卧具事瞋恚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诸比丘在重阁坐脱。脚床上坐不安。庠阁下有比丘止宿。阁薄床脚脱。堕下比丘上。坏身血出。仰向恚骂。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若房若重阁上脱脚绳床木床。若坐若卧。波逸提。

  释义 房者。若僧房。若私房。

  重阁上者。立头不至上者是。

  脱脚床者。脚入陛(脚者不坚牢也。谓尖脚如栓形。插入陛中。即插脚床。名脱脚床也)。若坐卧下(结成所犯)。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是重阁。二床是脱脚。三阁下有人。四坐卧着床。

  定罪 此中犯者。在重阁上。坐脱脚床。若坐若卧。随胁着床随转侧。波逸提。

  除脱脚床已。若在独坐床。或一板床。或浴床。一切突吉罗。

  僧祇云阁下无人坐。无犯。

  萨婆多云。若床脚不尖者。不犯。设尖不用力坐卧。不犯。

  此戒体必是重阁尖脚。坐床安床处。底薄用力坐卧。波逸提。

  凡比丘坐法。一切审详不审详必有所伤。兼坏威仪。突吉罗。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坐旋脚绳床。直脚绳床。曲脚绳床。无脚绳床。若床支大。若脱脚床安细腰(即横桄也)。若彼重阁上有板覆。若重厚覆。若反床坐。若脱床脚坐。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九虫水浇泥草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此是性罪。

  律摄云。由用水事无慈悲烦恼。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拘睒弥国。

  起缘人。

  尊者阐陀起大屋。以虫水和泥。教人和。诸长者嫌责。沙门释子无有慈心。害众生命。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诸比丘未知有虫水无虫水。后乃知有虫水或有。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无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水有虫。若自浇泥若草。若教人浇者。波逸提。

  释义 水者(谓池河井水。释名云。水者准也。准平物也其德能润万物澄之则。清混之则。浊堰之则。止决之则。流俱八种功德)。有虫(律摄云。或自观有虫。或他观有虫。不观有虫。客来虫俱生。虫总有二种虫。一谓眼见。二是滤得。乃至微细有命者。言水亦收浆醋等物。有虫俱不得用)。若自浇泥若草(泥者。草泥。?泥。象屎泥。牛屎泥等。草者。百卉之总名。即茆芒等草。浇者沃也。即溉灌者。是自作教他。并皆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水有虫。二有虫想。三自教浇用。

  定罪 此中犯者。若知水有虫。以草若土掷中者。波逸提。

  除水已。若有虫酪浆若醋若渍麦浆以浇泥若草。若教人。波逸提。

  若以土若草。著有虫清酪浆中醋中。若渍麦浆中。若教人。波逸提。

  有虫水有虫想。波逸提。

  虫水疑。突吉罗。

  无虫水有虫想。突吉罗。

  无虫水疑。突吉罗。

  善见云。自浇者随息。一一波逸提。

  若教他浇者随语。语得波逸提。

  十诵云。随虫死。一一波逸提。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不知有虫。作无虫想。若虫大以手触水令虫去。若漉水洒地。一切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僧祇云。若比丘营作房舍。须水。若池若河若井。漉取满器。看无虫。然后用。若故有虫。当重囊漉。谛观之。若故有虫。至三重。若故有虫。当更作井如前谛观。若故有虫。当舍所营事。至余处。去虫生无常。或先无今有。或今有后无。是故比丘日日谛观。无虫便用。

  萨婆多云。若欲作住止处法。先应看水。用上细氎。一肘作漉囊。令持戒审悉者。漉水竟看。器中向日谛看。若故有虫者。应三重作漉水囊。若三重作漉水囊。故有虫者。此处不应住。

  ○第二十覆房过三节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此是制罪。

  律摄云。由房舍事贪慢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拘睒毗国瞿师罗园中。

  起缘人。

  阐陀起大房。覆有余草。更重覆。故有余草。第三覆。犹余草在。念求索为难。更覆不止。屋便摧破。居士讥嫌。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作大房舍户扉窗牖及余庄饰具。指授覆苫。齐二三节。若过。波逸提。

  释义 作大房舍者。多用物(萨婆多云。用三十万钱。功用甚大 律摄云。大住处有二种大。一形量大。二施物大。此据形大)。户扉窗牖(户者通人出入处。一门曰户。又曰内门为户。扉者户扇也。窗牖者通光明处。在墙曰牖。在屋曰窗)。及余庄饰者。刻镂彩画。

  指授覆苫者。覆有二种。纵覆横覆(苫者盖也。编茅草覆物也。按西国所造屋宇台观。板屋平头。壁泥石灰。覆以砖墼。或苫茅苫草。及以板木。户牖垣墙。图画雕镂。种种奇制严饰非一。今云及余庄饰具。乃总标一句也)。齐二三节者(节者重也。但齐二三重覆则止。过即成犯。故曰二三节也。本律释文稍有参差。恐译文之误也。五分义明)。五分云。若至第四重。若草若瓦。若板覆。一一波逸提(若观斯义三节无违。至四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作屋疾成。二三覆不止。三指授覆竟。

  定罪 此中犯者。二节覆已。第三节未竟。不去至不见不闻处。第三节竟。波逸提。

  若舍闻处至见处。舍见处至闻处。一切突吉罗。

  根本云。若是熟砖及以木石。或可施主。欲得疾成。虽过重数。并皆无犯。

  萨婆多云。凡作房法有三品。上中下。覆房法各自有限。若下房以中上房覆法者。以镇重故。兼顿成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中房以上房覆法者。亦镇重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随上中下覆法者。以顿成故。一波逸提。

  若不顿垒墙成。无犯。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指授覆苫二节竟。至第三节覆未竟。至不见不闻处。水陆道断。及一切难缘等。不去至不见不闻处。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结不同。大乘比丘同学。必若观机知有大益。不犯。然在末运。尤宜慎重。清凉大师愿言。足不履尼寺之尘。必有切缘方许。无事不听。此是制罪。

  律摄云。此由尼事贪心希望。招世讥嫌。待缘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夏安居尽。是众所知识。如舍利弗等五百比丘尼。大爱道为首。于舍卫国王园中安居。时大爱道往世尊所。白言。唯愿听。诸比丘与比丘尼教诫说法。世尊听许随次差上座大比丘教诫尼。为说法时。般陀尊者当往(般陀或云莎伽陀。或云槃陀伽。此云小路边生。又翻继道)。而所诵惟一偈入寂者欢喜。

  见法得安乐。

  世无恚最乐。

  不害于众生。

  世间无欲乐。

  出离于爱欲。

  若调伏我慢。

  是为第一乐。

  三说已。三入四禅。诸罗汉比丘尼皆大欢喜。六群尼调戏讥嫌。于是尊者现通而去。

  起缘人。

  时六群自往教诫。不说正法。惟说一切世俗论。乃至笑舞跛行等。六群尼大欢喜。罗汉尼以恭敬心故。默然无语。大爱道白佛乃制。僧中差教授尼人。时六群作是言。僧不差我等。教授尼即出界外。更互相差往教诫。诸比丘闻。嫌责白佛。佛乃制成就十法者。然后得教授尼。戒律具足(一)。多闻(二)。诵二部戒利(三)。决断无疑(四)。善能说法(五)。族姓出家(六)。颜貌端正。尼众见便欢喜(七)。堪任与尼众说法。劝令欢喜(八)。不为佛出家。而被法服。犯重法(九)。满二十岁若过(十)。如是等可教戒尼。与比丘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僧不差。教诫比丘尼者。波逸提。

  释义 僧者。一说戒。一羯磨。

  不差者(僧祗云。僧不作羯磨名不差。十法不成就不名为差众。不成就白。不成就作羯磨。不成就亦不名为差 根本云。具七法者。众应差教授尼。一持戒。二多闻。三住耆宿位。四善都城语。五不曾以身污尼。六于八他胜法。善能分别。七于八尊重法。能善解释)。教授者。八不可违法。何等八百腊比丘尼见初受戒比丘。当起迎逆。问讯礼拜。请令坐(一)。比丘尼不得骂比丘。不得诽谤言破戒破见破威仪(二)。比丘尼不得举比丘罪言汝所作尔汝所作不尔。不得作自言不得遮他。觅罪不得遮他说戒自恣。比丘尼不得说比丘过失。比丘得说比丘尼过失(三)。已学于学式叉摩那。从众僧求受大戒(四)。若比丘尼犯重法。应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五)。比丘尼于半月。当从众僧中求索教授人(六)。比丘尼不应无比丘处夏安居(七)。比丘尼夏安居讫。当诣众僧中求三事。见闻疑自恣(八)。如此八法应尊重恭敬赞叹。尽形寿不应违(教诫何故说此八不可违法。谓佛姨母及五百舍夷女人从佛三请出家。佛未允。以疾灭正法故。后阿难启请。再三方许。佛说八敬。阿难依制宣传。诸女奉行。名为八敬。比丘尼尊行八法。正法无减所以半月教诫。仍宣八敬。令正法久住故 萨婆多论云。教诫教授有何差别。答曰。遮无利益。故名教诫。与有利益。故名教授。又教住正念。故名教诫。教住正知。故名教授。乃至令修世间善法。故名教诫令修出世间善法。故名教授。此是差别耳)。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心有贪求。二不差辄往。三教诫出语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比丘应克时到。尼亦克时迎。若此丘克时不至。突吉罗。

  尼至时不迎。突吉罗。

  若闻教授师来。比丘尼当出半由旬迎。供给所须。办洗浴具。为作粥种种饭食。不作如是供给者。突吉罗。

  若僧不差。或非教授日而往。与说八不可违法。突吉罗。

  若僧不差而往。与说法者。波逸提。

  若比丘僧病。应遣人礼拜问讯。若比丘僧不和合众不满足。应遣人礼拜问讯。若不。突吉罗。

  若比丘尼僧病。及不和合众不满足者。亦当遣人礼拜问讯。若不。突吉罗。

  五分云。若不差教诫尼。语语波逸提。

  教诫余二女众。突吉罗。

  若比丘僧不差。为教授故入尼住处。除因缘。波逸提。

  因缘者。尼病是名因缘。

  若僧不差。为教授故入尼住处。随入多少步步。波逸提。

  若一脚入门。突吉罗。

  善见云。若不说八敬。先说余法。突吉罗。

  若先说八敬。已后说余法。不犯。

  十诵云。比丘应诵尼戒。莫令忘失。何以故。诸女人喜忘。智慧散乱。我泥洹后。诸尼当从大僧问戒法。

  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比丘克时至。尼克时迎。乃至办种种供具。若僧所差与说八不可违法。若众僧病僧众不满。别部不和合。遗信礼拜。若尼病众不满不和合。亦遣信礼拜问讯众僧。若水道留难。一切难缘等。不遣人礼拜问讯。如是等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僧祇云。教诫尼不得从日没至明相出。不得深猥处。不得露现处。当在不深不露处。若讲堂。若树下。不得十四日十五日月一日二日三日。应从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诫。不得教诫不和合尼众。到已应问尼僧和合不。若言不和合。应遣使呼来。若不得来者。应与教诫。欲不得偏教诫。不得长语教诫。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学。息世讥嫌。

  律摄云。因讥嫌事。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尊者难陀(增一阿含云。尔时牧牛难陀凭杖而立。遥闻佛所说法。即得解悟。求佛出家。受具足戒。是时彼在闲静处。而自修克。成阿罗汉果。此非佛弟难陀)。为僧所差教授比丘尼已。默然而住。大爱道言。我等欲得闻法。愿更与我等说。尊者与说法已。默然而住。复更重请说法。难陀好音声为说法。听者乐闻。遂至日暮(根本云。难铎迦尊者。佛遣彼为尼众说法教诫。时五百苾刍尼闻法。得阿罗汉果 萨婆多云。维卫佛灭后有王。起牛头旃檀塔。种种庄严。此王有五百夫人。供养此塔。各发愿言。我等将来从此王边。而得解脱。尔时王者。今难陀是。五百夫人者。今五百尼是。以本愿因缘故。应从难陀。而得解脱)。尼出祗桓城。门已闭。即依城堑中宿。晨旦在前入城。诸长者讥嫌。沙门释子无清净行。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为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者。波逸提。

  释义 为僧差者(僧祗云。十法成就。众成就。白成就。羯磨成就。故云为僧差 律摄云。其教授尼人。一被差已。尽寿教授。更不须差)。教授比丘尼者(为说八不可违法及余法是也)。乃至日暮者(律摄云指其分齐。日既没已。名非时。虽在时中。若诸尼众立而不坐。或复营务。纷扰未息。或身有拘碍。而为说法。亦曰非时也)。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是大尼。二教说八敬。三日已暮。

  定罪 此中犯者。若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波逸提。

  除教授。若受经诵经问义。若以余事。乃至日暮。突吉罗。

  除比丘尼。若为余妇女受诵经。若问义。若以余事至日暮。突吉罗。

  律摄云。日暮日暮想等。二重二轻。二无犯。

  若通夜说法。或寺门相近。或城门不闭。或同在城中。或尼众在白衣舍。此皆无犯。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教授尼日未暮便休。除妇女已。若为余人教诵受经问义。及以余事。不犯。若船济处说法。尼听与贾客共行夜说法。若至尼寺中说法。若来寺中请教授人值说法听。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三讥谤教尼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怀嫉心。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尼闻教授师来。半由旬迎。安处房舍。饮食床座。具洗浴处。

  起经人。

  六群僧不差。故生嫉妒心言。诸比丘教授尼。无有真实心。但为饮食故。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语诸比丘。作如是语。比丘为饮食故。教授比丘尼者。波逸提。

  释义 为饮食故(僧祇云。食者。麨面饭鱼肉。复次有食。名色声香味触。教授者。若阿毗昙。若毗尼)。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生嫉妒心。二言为饮食教授。三说而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作是言。诸比丘为饮食故教授尼。乃至诵受经若问。说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突吉罗。

  五分云。若言为供养故。教诫比丘及余三众。突吉罗。

  若言比丘行十二头陀行。坐禅诵经作诸功德。皆为供养利故语语。突吉罗。

  僧祇云。若言为医药者。得越毗尼罪。

  若语比丘尼。作如是语。彼比丘为饮食故。教诫汝等。得越毗尼罪。

  若语比丘尼。彼比丘为医药故教诫汝等。得越毗尼心悔。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其事实尔为饮食。教授尼。为饮食故。教诵经受经。若问。若戏笑语。独语。梦中语。欲说此错说彼。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维摩诘经云。不嫉彼供。不高己利。而于其中。调伏其心。常省己过。不讼彼短。

  什师曰。如一比丘林中坐禅。时至须食。持钵出林。路逢恶贼。引弓射之。比丘怒已。自责不生恶心。又指腹语贼。汝应射此。我为彼出林。故致斯恼。此腹之罪耳。省己恕物。类如此也。

  ○第二十四与非亲里尼衣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结。大乘不同。学为利众生故。然在末法。应须审慎。

  律摄云。因致讥嫌。制斯学处。此戒三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一乞食比丘威仪具足。有比丘尼。见便生善心。数请彼比丘。比丘不受。异时众僧分衣物。此比丘持分出门。见此尼来。即以与之。意彼不收。尼辄受之。比丘数数向人嫌责彼尼。诸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不听与比丘尼衣。诸比丘皆畏慎不敢与亲里尼衣。佛言。听与亲里尼衣。更加非亲里三字。祗桓中二部僧共分衣物。二部错得尼持衣相换。比丘未允。佛言。若贸易听。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非亲里比丘尼衣除贸易。波逸提。

  释义 (如三十事中)。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尼非亲里。二与非贸易。三彼已取竟。

  定罪 此中犯者。与非亲里比丘尼衣除贸易。波逸提。

  五分云。若与破戒邪见亲里尼衣。突吉罗。

  与非亲里余二女众衣。突吉罗。

  萨婆多云。若与应量衣。波逸提。

  与不应量衣物。突吉罗。

  律摄云。若尼被贼现阙衣服。设使非亲里与之。无犯。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与亲里衣共相贸易。与塔与佛与僧。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五与非亲里尼作衣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学。

  律摄云。因致讥嫌。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有比丘尼。欲作僧伽黎。至僧伽蓝中。语迦留陀夷。愿尊者与我作衣。报言。汝等喜来催促。故不能作。尼言。我不相催。作竟与我。即与裁之。作男女行欲像。尼来取衣。即襞与之。语言。不得妄解披着。亦莫示人。时到当着。在尼僧后行。尼如其教。即着后行。诸居士见高声大笑。大爱道问知其故。白诸比丘。比丘白佛。呵责结戒。不听与比丘尼作衣。诸比丘皆畏慎不敢与亲里尼作衣。佛言。亲里者不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非亲里比丘尼作衣者。波逸提。

  释义 作衣者(作者谓割刺。浣染衣者。谓僧伽黎。郁多罗僧。安陀会)。

  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方成本罪。一尼非亲里。二自手裁缝。

  定罪 此中犯者。若与非亲里比丘尼作衣。随刀截多少。波逸提。

  随缝一针。亦波逸提。

  若复披看牵挽熨治。以手摩扪。若捉角头挽。方正安帖。若缘。若索线。若续线。一切突吉罗。

  五分云。取衣。突吉罗。

  割截时染时。皆波逸提。

  缝时。针针波逸提。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与亲里尼作。若与僧与塔作。若借他衣着浣染治还主。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六与尼屏坐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学。护世讥嫌。

  律摄云。因招讥谤。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迦留陀夷与偷兰难陀比丘尼。各有欲意。在门外共一处坐。诸居士见。皆共嫌之。各相谓言。汝等观此二人共坐。犹如夫妇。亦如鸳鸯。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比丘尼在屏处坐者。波逸提。

  释义 屏处坐者。一比丘。一比丘尼。屏处者。见屏处。闻屏处。见屏处者。若尘若雾若烟若云若黑闇不见也。闻屏处者。乃至常语不闻声处。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是屏处。二无智人。三身相近坐。

  定罪 此中犯者。若独与比丘尼屏处坐。波逸提。

  若盲而不聋。聋而不盲。突吉罗。

  立住。突吉罗。

  僧祗云。若尼请一比丘食。一尼共比丘坐。一比丘尼来往益食。益食尼去时。比丘随。一一时得波夜提。

  五分云。与余二女众坐。亦波逸提。

  萨婆多云。经行已还坐。波逸提。

  随起还坐。随得尔所。波逸提。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比丘有伴。若有智人。若行过卒倒地。若病转倒。或为力势所持。若被系闭。若命难。梵行难。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七与尼同期行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同学。此是制罪。

  律摄云。由讥嫌故。制斯学处。此戒三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与六群尼。在拘萨罗人间游行。诸居士见。皆共嫌之。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不听与比丘尼共行。诸比丘不先与尼共期。道路相遇。畏慎不敢共行。佛言。若不期。无犯。更加共期二字。后众多比丘从舍卫欲至毗舍离。时众多尼亦往。欲得同行。以佛结戒。故不敢共行。比丘前去。尼在后行。为贼所劫。失衣钵。诸比丘白佛。佛言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比丘尼同期一道行。从一村乃至一村。除异时。波逸提。异时者。与估客行。若疑畏怖时。是谓异时。

  释义 期者。言共去至某邨某城某国土(僧祇云。共期者。若今日。若明日。若半月。若一月)。同期一道行(总标乃至邨间别释)。道者。村间有分齐行处是(僧祇云。道行者。三由延。二由延。一由延。一拘卢舍)。除异时(是遮制中之开听)。与估客行(估客者。根本作商旅 律摄云。商旅者。若离此伴。无由进路。为此圣开除余缘。故此中行法者。苾刍尼食。苾刍应持。若至食时。更相授与。有病苾刍。应共舁去。若人少者。尼亦助舁。应在头边。不应近足。若至邨落。随病所须。为觅医药。若尼有病。准此应知)。是谓异时。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发足同行。三至村里分齐。

  定罪 此中犯者。与比丘尼同一道行。乃至村间分齐处。随众多少界多少。一一波逸提。

  非村空处行。乃至十里。波逸提。

  若减一村。减十里。突吉罗。

  若多村间同一界行。突吉罗。

  方便欲去。共期庄严。一切突吉罗。

  僧祇云。若共车伴行。止息发去时唤尼来。勿使不及伴。作是语者。波逸提。

  若言去去。姊妹勿使失伴。无罪。

  比丘共商人随道行。商人先入聚落。比丘不知道行法。见尼问言。姊妹示我道来。即名共期。若尼来举一足。得越毗尼罪。

  举二足。波夜提。

  言去示我道路者。无罪。

  若聚落中。请比丘食。不知檀越家处。见尼问言。知某甲檀越家处。不示我处来。即名为期。若举一足。越毗尼罪。

  举二足。得波夜提。

  律摄云。地行为契。后遂乘空现身。共期隐形而去。皆得恶作。

  萨婆多云。不期而偶共同道。当使相去。不闻声处。若相闻已还。突吉罗。

  与余二女众期行。同犯(亦波逸提)。十诵云。若有王夫人共行。不犯。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不共期大伴行。疑恐怖处。若为力势者所持。若被系命难梵行难。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八与尼期同船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讥嫌故。制斯学处。此戒三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举六群尼共乘船。上水下水居士讥嫌。比丘白佛。呵责结戒。不听与尼共乘一船。诸比丘不期而乘一船。皆畏慎。佛言。不期无犯。后众多比丘欲渡恒河。有众多尼。亦欲渡恒河。以佛结戒。故不敢与尼共渡。尼让比丘先渡。船至彼岸。暴雨水涨。未还之间。日时已暮。诸尼即在岸边宿。夜偶贼劫夺。佛言。直渡者无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比丘尼。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渡者。波逸提。

  释义 上水下水(上者逆流而上。下者顺流而下。除渡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两脚入船。

  定罪 此中犯者。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渡。若入船里。波逸提。

  若一脚在船。一脚在地。若方便欲入而不入。若共期庄严。一切突吉罗。

  萨婆多云。与尼议载船。突吉罗。

  若一比丘与一尼共期载一船。一波逸提。

  乃至与四尼共载一船。四波逸提。

  随尼多少。随得尔所。波逸提。

  若四比丘与一尼共载一船。各得一波逸提。

  亦随尼多少得尔所。波逸提。

  与式叉摩那沙弥尼共期同船。同犯(亦波逸提)。若尼与比丘各在异船。共期无白衣伴。波逸提。

  若不期。必使语声不相闻处。若相闻。突吉罗。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不共期。若直渡彼岸。船师失济上水下水。或为力势所持。或被系命难。梵行难。无犯。

  根本云。篙棹柁折。随流而去。或避滩碛。或柁师不用其语。此皆无犯。

  十诵云。欲直渡。为水所漂去。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律摄云。若苾刍等将行之时。预先一日。应白二师。我今有事。诣彼村坊。听不随师。不应违逆。若无二师。应白上座。所有卧具。嘱他守护。于同行伴。普告令知。勿有病人舍弃而去。出门之时。应相告曰。今日我等不有遗忘事。不应可斟量。所依商旅善恶进。不无令废阙。于自同伴。更相顾恋。有仇隙者。不应共行。若有因缘。须共行者。应忏摩已。与之同去。凡涉路时。应为法语。勿出恶言。或为圣默然。勿令心散乱。若至天神祠庙之处。诵佛伽他。弹指而进。苾刍不应供养天神。若于路次暂止息时。或至泉池取水之时。皆诵伽他。其止宿处应诵三启。自整威仪。问停止处。

  ○第二十九尼赞得食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是邪命自活故。

  律摄云。因不敬事。制斯学处。此戒三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有一居士。请舍利弗目连。于露地敷好坐具。

  起缘人。

  偷兰尼往居士家。见已即问。欲请比丘耶。报言。我请舍利弗目连。尼言。居士所请。是下贱人。若先语我。我当为请龙中之龙。问言。何者是龙中之龙。尼言。尊者提婆达多等是。语顷二尊者至。尼语居士言。龙中之龙已至。居士言。汝向者言是下贱人。今云何言龙中之龙耶。自今以去。勿复来往我家。二尊者食讫。还僧伽蓝。佛知而故问。今日受请食。得充足耶。答曰。食虽充足。我于居士家。亦是下贱人。亦是龙中之龙。佛问知其故。呵责提婆达多部党。已结戒。遣比丘尼。劝化得食者。波逸提。时诸比丘不知有劝化无劝化。后乃知有劝化。或有作波逸提忏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不犯。罗阅城中有大长者。是黎师达亲友。彼作是言。若黎师达来至罗阅城者。我当为黎师达故。供养众僧。有尼闻此语。默然在怀。异时尊者入城。尼闻往语长者。即遣信请尊者及众僧食。黎师达问。云何知我来至此耶。长者言。家所供养。尼见语尊者言。若尔我不应食。长者言。我不从此尼语设食。我先有誓愿。尊者言。虽有此语。我亦不应食。即止不食。往白世尊。佛言。若檀越先有意者。不犯。当如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比丘尼赞叹教化因缘得食食。除檀越先有意者。波逸提。

  释义 赞叹教化者。阿练若乞食人着粪扫衣。作余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抟食。冢间坐。露地坐。树下坐。常坐。随坐。持三衣赞偈多闻法师。持律坐禅(释论云。美其功德。名为赞赞之不足。又称扬之名为叹也)。得食食者(上食字饮食也。下食字吞咽也)。从旦至中得食(食有五正食。五不正食。释于后文)。除檀越先有意者(律摄云。谓彼施主先生此念。营办饮食。拟施其人。设令赞叹具戒多闻。此亦非犯。由闻赞叹。遂便不食。是故复言。除先有意者)。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大尼赞叹。二有教化想。三食已入咽。

  定罪 此中犯者。知比丘尼教化得食。食咽咽波逸提。

  除此饮食已。教化得余衬体衣灯油涂足油(正法念处经云。此足跟通于眼脉。以油灌鼻。以油涂足。能令眼明净)。一切突吉罗。

  教化教化想。波逸提。

  教化疑。突吉罗。

  不教化教化想。突吉罗。

  不教化疑。突吉罗。

  五分云。以余四众赞叹因缘得食食。突吉罗。

  萨婆多云。乃至教以少姜着食中比丘食者。突吉罗。

  此戒体但偏赞其德。不问凡圣食者。尽波逸提。

  若不曲赞功德。但说布施沙门。福德甚大。比丘食者。无罪。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不知。若檀越先有意。若教化无教化想。若尼自作檀越。若檀越令尼经营。若不故教化而乞食与。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三十与妇女同行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道行事讥谤烦恼。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毗舍离女嫁舍卫人。与姑共诤。还诣本国。

  起缘人。

  阿那律从舍卫往毗舍离。妇欲同行。答言可尔。即与同行。时夫主不在。后日还家。即问母。妇何所在。母言。与我斗竞逃去。不知所在。夫主逐之。于道路得妇。语尊者言。何故将我妇逃走耶。答言。止止。莫作此语。我等不尔。长者言。云何言不尔。汝今现与我妇同道行。其人即打阿那律。几断命根。尊者于下道。在一静处。结跏趺坐。入火光三昧。长者见即忏悔(谓四姓中。豪族望重。世礼自居。有德者自称。净名疏云。国内胜人称为长者。原西国与此方所称不同。彼以贵姓豪族。富商大贾。积财钜万。咸称长者。此方乃有德之称。谓年耆德艾。事长于人。称为长者。法华文句云。具十德名长者。一姓贵。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九上叹。十下归)。尊者还僧伽蓝。向诸比丘说。有少欲者白佛。呵责结戒(戒文如后唯无共期)。时诸比丘不共期。道路相遇。畏慎不敢共行。佛言。不共期不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与妇女共期同一道行。乃至邨间波逸提。

  释义 并同前与尼期行。戒中无异。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人女堪行欲境。三至邨齐限。

  定罪 此中犯者。共尼斯行不异。

  律摄云。若化女。天女。龙女。半释迦女。二根。若未堪行淫女同路行。咸得恶作。

  尼等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亦同前戒。

  根本云。若他遣女人引道。或迷于道路。女人指授。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毗尼关要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