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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九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八释佛道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佛道品第八

  佛道者。诸佛果位。所证菩提究竟大道。三惑净尽二死永忘之妙觉也。文殊下问。云何通达佛道。正问此道之因云何修之可以通达也。

  ○二释经文三。初明云何通达佛道二。初文殊问。

  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云何通达佛道。

  肇公曰。如上所云诸佛之道。以无得为得。此道虚玄。非常行之所通。通之必有以。是故问之。

  ○二维摩答二。初总答。

  维摩诘言。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

  有非道。有佛道。非道者。九法界之道也。若以十恶道。而通达三途之道。以十善道。而通达三善之道。以四谛十二因缘。而通达二乘之道。以六度万行。而通达菩萨之道。此皆以非道而通达非道者也。若如此经三心九行等。法华定慧力庄严。华严一心法界如虚空。楞严正修行处。圆觉有大陀罗尼等。此以佛道而通达佛道者也。此之二种。皆为经常之道。圆顿初心。背乎非而修乎是。顺乎经而行乎常。乃十方三世不易之道也。若今之行于非道通达佛道。言虽反而理实正。迹虽逆而本恒顺。如曰行五无间而无恼恚。至于地狱无诸罪垢。尚何道而非佛乎。然亦不得已而故为是道也。苟得其已。则一向于是道。而通达佛道。何必定反经而逆常乎。前不云乎。龙象蹴踏。非驴所堪。岂凡下厮劣之可希冀哉。若夫初心有行非道通达佛道。则又有维摩问章。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此为观于非道通达佛道。矿沙精金。又不可以不辨也。

  ○二别答二。初问行于非道。

  又问。云何菩萨行于非道。

  ○二答行于非道十六。初约三恶之果报示三。初地狱道。

  答曰。若菩萨行五无间。而无恼恚。至于地狱。无诸罪垢。

  肇公曰。五逆罪。必由恼恚生。此罪舍身。必入地狱受苦无间也。菩萨示行五逆。而无恼恚。是由不以逆为逆。故能同逆耳。若以逆为逆者孰敢同。又曰罪垢地狱因也。示受其报。实无其因。

  ○二畜生道。

  至于畜生。无有无明憍慢等过。

  肇公曰。痴慢偏重。多堕畜生。

  ○三饿鬼道。

  至于饿鬼。而具足功德。

  肇公曰。悭贪无福。多堕饿鬼。

  灯曰。行五无间。至于地狱。至于饿鬼畜生。行于非道也。无恚恼罪垢。无有无明憍慢。而具宝手功德。佛道也。此并以十不善道。而通达佛道者也。

  ○二约色无色界示。

  行色无色界道。不以为胜。

  凡夫不了。生色无色界。恃果报极胜。今虽示生。为化同天。初不以之为胜。此以行十善世禅非道。而通达佛道者也。

  ○三约三恶之因示。

  示行贪欲。离诸染着。示行瞋恚。于诸众生无有恚碍。示行愚痴。而以智慧调伏其心。

  前约示行三途果报以明。如调达之示行五逆。生身堕狱。佛遣亲弟庆喜。至狱问安。兄今苦否。答曰吾在地狱。如受三禅之乐。此正行五无间而无恼恚也。今行三途之因。文势略同。义不为重。

  ○四约六蔽示。

  示行悭贪。而舍内外所有。不惜身命。示行毁禁。而安住净戒。乃至小罪。犹怀大惧。示行瞋恚。而常慈忍。示行懈怠。而勤修功德。示行乱意。而常念定。示行愚痴。而通达世间出世间慧。

  示行六蔽。行于非道也。而不乖六度。通达佛道也。

  ○五约谄憍示。

  示行谄伪。而善方便。随诸经义。

  谄伪。邪道也。经义。正道也。虽示行邪。而心随正。正故能通达佛道也。

  ○六约憍慢示。

  示行憍慢。而于众生。犹如桥梁。

  示行憍慢。而形迹虽若高山。度生谦光。则又卑如桥梁。谓菩萨和光同尘。济人利物。有若此也。

  ○七约诸烦恼示。

  示行诸烦恼。而心常清净。

  烦恼污染。非道也。心常清净。故能通达佛道矣。

  ○八约魔道示。

  示入于魔。而顺佛智慧。不随他教。

  魔道愚痴。因随他教。与佛智慧顺理反。今言菩萨虽示入于魔之非道。其实顺佛智。而通达佛道也。

  ○九约二乘示。

  示入声闻。而为众生说未闻法。

  声闻人。但能从佛闻说四谛声。而自了。不能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今菩萨。迹同本异。故能于此。而通达也。

  ○十约辟支佛示。

  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众生。

  声闻如獐独跳。不顾后群。辟支如鹿於邑。悲亦奚为。是则于声闻虽曰有悲。于菩萨未为悲也。今菩萨虽示行辟支之小悲。实成就菩萨之大悲。故能通达佛道也。

  ○十一约贫穷下贱示。

  示入贫穷。而有宝手功德无尽。示入形残。而具诸相好以自庄严。示入下贱。而生佛种性中。具诸功德。示入羸劣丑陋。而得那罗延身。一切众生之所乐见。示入老病。而永断病根。超越死畏。

  贫穷形残下贱等。非道也。而有宝手功德等。佛道也。迹行非道。而本通佛道。菩萨功德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十二约资生眷属示。

  示有资生。而恒观无常。实无所贪。示有妻妾彩女。而常乐远离五欲淤泥。

  ○十三约讷钝示。

  现于讷钝。而成就辩才。总持无失。

  什公曰。如太子慕魄比之也。

  ○十四约邪济示。

  示入邪济。而以正济度诸众生。

  肇公曰。津河可度处。名正济。险难诳处。名邪济。佛道名正济。外道名邪济也。

  ○十五约遍入诸道示。

  现遍入诸道。而断其因缘。

  众生轮回六道。以有十二因缘。为之牵连故也。菩萨先已断此因缘。示现入之。是以能通达佛道也。

  ○十六约般涅槃示。

  现于涅槃。而不断生死。

  众生背涅槃而顺生死。二乘背生死而顺涅槃。菩萨于是不偏不倚。会于中道。不断生死。所以能入六道。随形化度。现于涅槃。所以如莲华出水。离于淤泥。

  ○三总结。

  文殊师利。菩萨能如是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

  约教者。此皆别圆地住菩萨。乃能行之。不入藏通菩萨之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十界。本具佛界。圆满清净。即是佛道。若九界心现起之时。皆名非道。行人不拨非道。而别观佛道。了九界心。无非修恶。而此修恶乃全法界之水。以为九法之波。能观修恶。即是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如全波即水。水外无波。是为观心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也。

  ○二明云何为如来种二。初维摩问。

  于是维摩诘问文殊师利。何等为如来种。

  或问。上问佛道。与今问如来种。同异何如。答曰。同而不同。不同而同。曷为同。佛即如来。如来即佛。岂有二体。是故同也。修性因果。二门各异。故不同也。盖佛道属果。菩萨行于非道。因能通果。今如来种。犹约众生因地以论。一不同也。岂非前答论修今答说性。二不同也。故曰同而不同。言不同而同者。前答菩萨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皆是性恶法门中事。人独知菩萨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不知此之法门其来有本。正文殊所答。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是佛种。惟其如此非道。皆是佛种。是故菩萨。于其果上。证此法门。随机化导。称性行之。而与佛道不相违背。而能通之达之。故曰不同而同也。故予所著性善恶论。约六即以明性恶法门。正在乎此。

  ○二文殊答二。初约有为明种二。初历法明种五。初总指苦道即法身。

  文殊师利言。有身为种。

  身即苦道。有身即有苦故也。迷之则法身为苦道。悟之则苦道即法身。故为如来种。此指正因佛性以为种也。

  ○二指惑道即般若。

  无明有爱为种。贪恚痴为种。四颠倒为种。五盖为种。

  此之四法。皆烦恼道摄。迷之则即智明以为痴暗。悟之则即痴暗以为智明。故为如来种。此指了因佛性以为种也。

  ○三重指苦道即法身。

  六入为种。

  前云眼耳鼻舌身意皆为净土。故六入皆为种也。此亦指正因为种也。

  ○四重指惑道即般若。

  七识处为种。八邪法为种。九恼处为种。

  什公曰。初禅中。除劫初梵王及劫初诸小梵。自后合为一识住。劫初唯有梵王。未有余梵。梵王念欲有余梵。余梵尔时遇会来生。梵王因起邪见。谓是己造。余梵亦自谓从梵王生。虽有精粗。其邪想不异。是名异身一想。第二识住也。二禅形无优劣。而心有若干。除入解脱。种种异念。是名一形异想。是第三识住也。三禅形无精粗。心无异想。所谓一乐想。是第四识住也。并无色前三地。是名七识住地。识住。识得安住也。识念分明。无有恼患。无坏者。是名为住。恶趣则苦痛坏。四禅则无想坏。非想灭定坏。亦彼地心想微昧。念不分明。故识不安住也。问曰。欲界亦恶趣所坏。云何立识住也。答曰。取地坏。不取界坏。欲界恶趣善趣。趣乖地异。苦乐殊致。义不相涉。故不相坏也。

  灯曰。七识虽住。未破烦恼。皆烦恼道。烦恼即菩提。故为如来之种。八邪准常说。亦属烦恼道。九恼处。

  什公曰。爱我怨家。憎我知识。恼我己身。一世则三。三世则九。又义云。九结亦烦恼道摄。

  ○五指业道即解脱。

  十不善道为种。

  十不善。恶业道也。迷之即解脱而为缠缚。悟之即缠缚而为解脱。故为如来之种。此指缘因佛性以为种也。

  ○二举要明种。

  以要言之。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是佛种。

  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惑道摄。文殊所示。如来之种。总不外三道。即三佛性。其所说三道。又不外三世十二因缘。盖一切诸法。即三德性。众生无始迷故。以为三道染。此三道染。又散殊为十二因缘。如经文所指有身。六入。七识处为种。即十二支中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并未来生缘老死二支。皆苦道也。所指无明。有爱。贪恚痴。四颠倒。五盖。八邪。九恼。六十二见。一切烦恼。即十二支中过去无明支。现在爱取二支。皆惑道也。所指十不善道。即十二支中。过去行支。现在有支二支。皆业道也。所谓迷法身以为苦道。故此法身。因在迷故。而转名为正因佛性。迷般若以为惑道。故此般若。因此迷故。而转名了因佛性。迷解脱以为业道。故此解脱因在迷故。而转名缘因佛性。三因佛性。即如来种也。故大般涅槃经云。十二因缘。名为佛性。天台大师释云。无明爱取。既是烦恼。烦恼即是菩提。菩提通达。无复烦恼。烦恼既无。即究竟净。了因佛性也。行有是业道。即是解脱。解脱自在。缘因佛性也。名色老死是苦道。即法身。法身无苦无乐。是名大乐。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故经言无明与爱是二中间。即是中道。无明是过去。爱是现在。若边若中。无非佛性。并是常乐我净。无明不生。亦复不灭。是名不思议不生不灭十二因缘。是故众生。迷此以为三道三识三因佛性。菩萨修之。转为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诸佛果上。成就三身三涅槃三宝三德。故文殊菩萨指之。以为如来种也。

  ○二斥无为非种二。初问起。

  曰。何谓也。

  问意谓。法有有为无为。种则俱种。非则俱非。何独指有为。而不言无为耶。

  ○二释明二。初单斥无为之过。

  答曰。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因缘之观有二种。一生起。二还灭。生起观者。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乃至生缘老死忧悲苦恼。还灭观者。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乃至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菩萨修之。则以寂灭为灭。观三道相无三道性。故能观苦道即法身。烦恼道即般若。业道即解脱。二乘则以绝灭为灭。必破三道。以成无为。一证无为。而即入正位。以灰身灭智而为究竟涅槃。证此涅槃。不复更于三界受身。发菩提心。而化导众生也。

  ○二双譬无为有为三。初重法譬明有为无为功过二。初譬喻。

  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

  ○二合法。

  如是见无为法入正位者。终不复能生于佛法。烦恼泥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

  此正喻二乘见无为而入正位。犹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若反喻菩萨见无为而不入正位。则譬如高原陆地能生好坚。是则菩萨得二喻。无地而非可。二乘得一喻。独可取喻于高原陆地不生莲华耳。

  ○二重法譬明有为无为功过二。初譬喻。

  又如殖种于空。终不得生。粪壤之地。乃能滋茂。

  ○二合法。

  如是入无为正位者。不生佛法。起于我见如须弥山。犹能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生佛法矣。是故当知。一切烦恼。为如来种。

  此亦正喻二乘见无为而入正位。犹如殖种于空终不得生。若反喻菩萨。初在凡夫粪壤。殖菩提种而得滋茂。次则菩提树长。依空婆娑。而荫覆一切。是则菩萨得二喻。无适而非可。二乘得一喻。独可取喻殖种于空终不得生也。

  ○三重法喻独显有为之功二。初譬喻。

  譬如不下巨海。不能得无价宝珠。

  ○二合法。

  如是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得一切智宝。

  肇公曰。二乘既见无为。安住正位。虚心静漠。宴寂恬怡。既无生死之畏。而有无为之乐。淡泊自足。无希无求。孰肯蔽蔽以大乘为心乎。凡夫沉沦五趣。为烦恼所蔽。进无无为之欢。退有生死之畏。兼我心自高。唯胜是慕。故能发迹尘劳。标心无上。树根生死。而敷正觉之华。自非凡夫没命洄渊。游泳尘海者。何能致斯无上之宝乎。是以凡夫有反复之名。二乘有根败之耻也。

  灯曰。烦恼大海。虽具智宝。泛而没命。害莫大焉。自非勇猛丈夫。坚持浮囊。以智方便。没渊深入。智慧大宝。岂即易得。故曰。鱼子庵摩罗。菩萨初发心。三事因中多。及其成果少。成功之难。其不易如此。

  又前肇公之言。固是一说。不知更有一说在于执教滞情耳。夫执教。因滞情而兴。滞情。又因执教而起。其所由来十二年矣。一旦闻维摩之所呵。文殊之所斥。甘心自屈。下意自居。人称愚法。信愚法也。曷以言之。正以二乘根性。自退大习小以来。耽湎五欲。沉沦生死。不惟退大。兼又失小。由是厌三界逼迫。犹如牢狱。慕涅槃闲旷。譬若虚空。即自救之不暇。又何暇以援人。佛初出世。顺此滞情。而设兹拙教。令其知苦以断集慕灭以修道。断十二缘起以为功。证偏空涅槃以为道。先灭心智烦恼劳累之因。后灰色身生死系缚之果。谓无分段生。不复更知有变易生。亦复不知虽证真无生而更有方便生。且复一证无生。而谬当真子之印。妄拟菩萨。果为比儿之称。甘心以化导而让人。坚志以独跳而自习。根本不败。而自谓之败。芽本不焦。而自伤之焦。封化城拙教而不进。守草庵滞情而不归。自非此经弹斥调之停之。复假般若空慧洮之汰之。然后蒙法华佛慧荡之破之开之示之。则是辈愚法。真为毕世愚矣。可胜言哉。

  ○三二乘自鄙无分获弹斥益三。初法说。

  尔时大迦叶叹言。善哉善哉文殊师利。快说此语。诚如所言。尘劳之俦为如来种。我等今者。不复堪任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乃至五无间罪。犹能发意。生于佛法。而今我等。永不能发。

  ○二譬说。

  譬如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

  ○三合法二。初约二乘单合。

  如是声闻诸结断者。于佛法中无所复益。永不志愿。

  ○二约圣凡双合二。初立义。

  是故文殊师利。凡夫于佛法有反复。而声闻无也。

  ○二释成。

  所以者何。凡夫闻佛法。能起无上道心。不断三宝正使声闻终身闻佛法力无畏等。永不能发无上道意。

  约教判者。理属圆顿可知。若约观解。观现前一心属十二因缘。如因眼见色而生爱心。即无明支。为爱造业。名行支。至心专念。名识支识共色行。名名色支。六处生贪。名六入支。因入求爱。名触支。贪着心。是受支。缠绵不舍。名爱支。求是等法。名取支。如是法生。名有支。次第不断。名生支。次第断故。名老死支。此十二支中。无明爱取三支。属烦恼道。无明即明。即般若了因佛性种子。行有二支。属业道。五无间业道。皆解脱相。即缘因佛性种子。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属苦道。无离生死说涅槃。无苦无乐。名大涅槃。即正因佛性种子。如此三德如来之种。在凡夫一念心中。悉皆具足。

  ○三明法门摄属二。初普现色身菩萨问起。

  尔时会中。有菩萨名普现色身。问维摩诘言。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何所在。

  此章假普现色身菩萨问起者。以维摩居士之所示现。无非菩萨普现色身三昧边事故也。维摩既以普现色身三昧。现居士身。而居家必有父母妻子。以至象马车乘。岂不一一而示现之。普现色身菩萨。虑不了之徒睹迹而略本。是以启以明之。庶令悟者即迹而得本也。或问曰。菩萨从本垂迹。理固然也。特是依一理本。而示乎众迹。是则事迹虽有若干。理本原无若干。今所答示。似世间有一事迹。而法门有一理本。迹本差殊。理将安在。答曰。夫本者。迹之本。迹者。本之迹。未有本无而迹有本有而迹无者也。盖法界之本。其犹形声。事相之迹。其犹影响。是故世间事相。有一迹。而法界之理。亦必有一本。正以真如之本。性具万法。其体终日不变而随缘。终日随缘而不变。六道众生。从无始际。以染缘感之扣之。故真如之形声。应其影响。为父母。为妻子。故曰真如有一本。世间有一迹。声不和而响不顺。形不直而影不端。自然之理。无足辨者。今净名大士之所示现。乃以净缘扣理法界。故一一称本。以实智为母。权智为父。形直影端。声和响顺。亦自然之理也。或又问曰。今菩萨示为居士。故家缘妻子。事事有之可尔。至于成佛。则无其事迹。而理本诸法。不空无乎。答曰。成佛事迹。有之与无。本无定在。若弥陀成佛。父母妻子虽无暇论。而释迦成佛。其事则有。总而言之。有之则随缘而普应。事事悉本于法门。无之则敛迹以还源。法法皆归于真实。若智度。若方便。若法喜。若慈悲。无不归于法界不思议之大本。何必定言其父母妻子哉。

  ○二维摩居士答出四。初历事明法二。初具足大体十八。初答父母。

  于是维摩诘以偈答曰。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

  智度实智。方便权智也。即法华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是也。然此二智。固是生诸佛导师之本。而二智又由权实二理。故法华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诸法权理也。实相实理也。因究实理。得生实智。因究权理。得生权智。实由理智和合。方能出生诸佛。故曰。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

  ○二答己身。

  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

  ○三答妻子。

  法喜以为妻。慈悲心为女。善心诚实男。

  权实二智。出生导师。能事己毕。证法欢喜。犹君子得淑女以生喜也。女相柔和。心多慈悲。故以慈悲而为女也。男子有贞固之性。能成就家业。故善心诚实以为男也。

  ○四答房舍。

  毕竟空寂舍。

  舍舍也。舍众以独栖者也。菩萨以毕竟空寂而为房舍。作休息万行之地。止息之妙。何妙如之。

  ○五答弟子。

  弟子众尘劳。随意之所转。

  师畜弟子。所以随吾之所转。俾之服役。俾之进修。俾之得成道果而已。今菩萨。则以八万四千尘劳而为弟子。转生死而依涅槃。转烦恼而依菩提可也。成就总持门波罗蜜门。亦可也。以此而为弟子。何妙如之。

  ○六答知识。

  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

  法华云。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化导令得见佛。今菩萨。以三十七道品。为善知识。即以之为教授可也。同行可也。外护可也。由成正觉。不在兹乎。

  ○七答法侣。

  诸度法等侣。

  菩萨行道。法须等侣。今以六度万行。而为等侣。真胜友也。

  ○八答妓女。

  四摄众妓女。歌咏诵法言。以此为音乐。

  妓女之奏乐。人所悦随。菩萨以四摄法而摄人。使之闻法乐以证涅槃妙果。则乐莫胜焉。而乐莫大焉。

  ○九答园林。

  总持之园苑。无漏法林树。觉意净妙华。解脱智慧果。

  世之园苑。能总持华木。今菩萨。以圆觉大陀罗尼门。而为园苑。总三德于一心。持万法于性具。能使无漏法林之树。根荄穷真如之地。扶疏亘法界之天。开七觉如意之妙华。结八解智慧之上果。情非荡逸。理有攸归。日涉成趣。何乐如之。

  ○十答浴池。

  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满。布以七净华。浴此无垢人。

  什公曰。水之为用。除垢去热。解脱之性。亦除热去碍也。

  生公曰。止则能鉴。水之义也。既定慧意足。湛然满矣。七净华者。

  什公曰。一戒净。始终净也。身口所作。无有微恶。意不起垢。亦不取相。亦不愿受生。施人无畏。不限众生。二心净。三乘制烦恼心。断结心。乃至三乘漏尽心。名为心净。三见净。见法真性。不起妄想。是名见净。四度疑净。若见未深。当时虽了。后或生疑。若见深疑断。名度疑净。五分别道净。若能见是道宜行。非道宜舍。是名分别道净。六行断知见净。行谓苦难苦易乐难乐易四行也。断谓断诸结也。学地中。尽未能自知所行所断。既得无学尽智无生智。悉自知见所行所断。通达分明。是名行断知见净。七涅槃净也。浴此无垢人者。无垢而浴。为除热取适也。菩萨无结而入八解者。外将为众生。内自娱心也。

  肇公曰。总持强记。万善之苑也。于此苑。树无漏之林。敷七觉之华。结解脱之果。严八解之池。积禅定之水。湛然充满。布七净之华。罗列水上。而后无垢之士。游此林苑。浴此华池。闲宴嬉游。乐之至也。岂等俗苑林水之欢乎。

  ○十一答象马。

  象马五通驰。大乘以为车。调御以一心。游于八正路。

  什公曰。驾大乘车。游于十方自在无碍。兼运众生至道场也。一心。梵本云和合道品心。中有三相。一发动。二摄心。三名舍。若发动过则心散。散则摄之。摄之过则没。没则精进。令心发动。若动静得适。则任之令进。容豫处中。是名为舍。舍即调御。调御即和合也。譬如善御。迟则䇿之。疾则制之。舒疾得宜。则放之令去。纵步夷涂。必之所往也。

  肇公曰。五通为象马。大乘为上车。一心为御者。游于八正道也。

  ○十二答相好。

  相具以严容。众好饰其姿。

  如来色身。则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菩萨大率相同。惟肉髻顶相。少不如耳。

  ○十三答服饰。

  惭愧之上服。深心为华鬘。

  众人衣服。所以蔽羞耻御风寒。菩萨虽无风寒之可御。亦有羞耻之当遮。即以所羞惭愧。而为上服。饰莫胜焉。上服严身。华鬘首饰。二者掩映。一不可亏。即以深心信乐。修种种善法以庄严之。世间服饰。无能及矣。

  ○十四答资财。

  富有七财宝。教授以滋息。如所说修行。回向为大利。

  什公曰。七宝者。信戒闻舍慧惭愧也。处家则能舍财。出家则能舍五欲及烦恼也。由信善故持戒。持戒则止恶。止恶已。则应进行众善。进行众善。要由多闻。闻法故能舍。能舍则慧生。故五事次第说也。五事为宝。惭愧为守人。守人于财主亦是财。故七事通名财也。世间多财。必出于人。以长滋息。菩萨亦然。即以己宝。而教授于人。俾人人得如说而修行。化功归己。利莫大也。

  ○十五答安寝。

  四禅为床座。从于净命生。多闻增智慧。以为自觉音。

  床座休息之处。学道四事。皆从净命而得。床座其一也。西国贵胜。眠欲起时。微奏音乐。使之自觉。菩萨亦然。一切禅。以四禅而为根本。异外道根本禅从于邪命生。休息万行。入禅之时。当以多闻所增智慧觉之起之。使不堕于只轮单翼之偏枯。则大道可跻矣。

  ○十六答饮食。

  甘露法之食。解脱味为浆。

  帝释天宫。有圆生树。树生华。华产甘露。犹人间之百华产蜜。三十三天。游戏园中。共采甘露食之。能获长生不死。佛法中则以涅槃甘露养其慧命。使永永而无断绝。

  什公曰。解脱味有四种。一出家离五欲。二行禅离愦乱烦恼。三智慧离妄想。四涅槃离生死。亦有二种解脱。一解脱烦恼。二解脱于碍也。亦云爱性无厌。名之为渴。爱断则得解脱。解脱止爱渴。故名为浆。四味亦以除爱渴。故为浆也。

  ○十七答澡浴。

  净心以澡浴。

  什公曰。心净则无染。无染即为浴。亦名游八解脱也。

  ○十八答涂香。

  戒品为涂香。

  西天贵胜。澡浴之后。则以香水涂身。经久不散。曾于番禺。见暹罗人贡蔷薇露。器五合。价五十金。言宫中澡浴。以涓滴入水。沐浴其身。香气经月不散。此其效也。菩萨则五分法身为香。戒香是其始也。已上皆答其菩萨具足大体。从始洎终。表以成人内外缘足。可为佛法王家美丈夫奇男子。下文乃答示现大用也。

  ○二示现大用十四。初能摧灭烦恼。

  摧灭烦恼贼。勇健无能逾。

  烦恼有三种。一见思。自利时断。二尘沙。利人时断。三无明。觉行圆满时断。利根上智。断此烦恼。势如劈竹。一断一切断也。故曰勇健无过。

  ○二能降伏魔冤。

  降伏四种魔。胜幡建道场。

  四魔释如前。

  什公曰。外国破敌得胜。则竖立胜幡。道场降魔。亦表其胜相也。

  ○三能无生示生。

  虽知无起灭。示彼故有生。

  肇公曰。知无起灭。则得法身。无复生分。为彼有生。故无往不见。

  ○四能现诸国土。

  悉现诸国土。如日无不见。

  诸国土者。竖则同居方便实报。升降不同。横则十方净秽有异。

  ○五能供养诸佛。

  供养于十方。无量亿如来。诸佛及己身。无有分别想。

  菩萨证无生。与十方诸佛。同一三德。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故无分别之想。

  ○六能常修净土。

  虽知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于群生。

  诸佛国土。及与群生。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故一切皆空。此土及生。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常修净土化群生。证之成之。

  ○七能随类现形。

  诸有众生类。形声及威仪。无畏力菩萨。一时能尽现。

  十界众生。形声威仪。一时尽现。以得普现色身三昧故也。

  ○八能觉魔示魔。

  觉知众魔事。而示随其行。以善方便智。随意皆能见。

  既觉魔已。而后示随。此不为魔转。而能转魔者也。

  ○九能示老病死。

  或示老病死。成就诸群生。了知如幻化。通达无有碍。

  ○十能示三灾二。初示大三灾二。初略现火灾。

  或现劫尽烧。天地皆洞然。众生有常想。照令知无常。

  众生常想。多以天地不坏。为主见。乃谓此身受命于天。禀质于地。天地常故。人命亦常。故恒起常见。菩萨欲破其想。或非劫烧时。而现为劫烧。大地为之洞然。即须弥至固。而尚为微尘。矧所生众生不无常耶。略示火灾。水风可知。

  ○二众求菩萨。

  无数亿众生。俱来请菩萨。一时到其舍。化令向佛道。

  先现火灾。令知无常。然后机动。来请济度。

  ○三种种化导四。初以技艺化。

  经书禁咒术。工巧诸技艺。尽现行此事。饶益诸群生。

  ○二化以众道。

  世间众道法。悉于中出家。因以解人惑。而不堕邪见。

  什公曰。以同习相感。先同而后乖也。出家人有德。为物所宗。故现入出家。修德引物也。

  肇公曰。九十六种皆出家求道。随其出家。欲解其惑。不同其见也。

  ○三化以诸天。

  或作日月天。梵王世界主。

  什公曰。劫初时未有日月。亦未有众生。幽冥处初不见日月。故为作日月令得照明也。

  ○四以四大化。

  或时作地水。或复作风火。

  什公曰。劫初地未成。以神力令六方风来。吹水结而成地。或见人入海船欲没时。为化作地。令得安隐。至须水火风处。皆应其所求也。或化作。或以身作也。食及药中亦如是也。

  ○二示小三灾三。初救疾病灾。

  劫中有疾疫。现作诸药草。若有服之者。除病消众毒。

  什公曰。或令除病。或得升仙。因而化之。使入正道。外国有奇妙药章。或似人形。或似象马形。似象马者。有人乘之。径凌虚而去。或但见闻此药。众病即消也。

  ○二救饥馑灾。

  劫中有饥馑。现身作饮食。先救彼饥渴。却以法语人。

  ○三救刀兵灾二。初以慈悲息诤。

  劫中有刀兵。为之起慈悲。化彼诸众生。令住无诤地。

  什公曰。将来世劫尽时。刀兵起。人寿十岁。婆须密从忉利天下。生王家作天子。化众人言。我等祖父寿命极长。以今瞋恚无慈。故致此短寿。是故汝等当行慈心。众人从命。恶心渐薄。此后生子。寿二十岁。如是转续。至弥勒时。八万四千岁也。

  ○二以等力安和。

  若有大战阵。立之以等力。菩萨现威势。降伏使和安。

  什公曰。两陈相对。助其弱者。使之力等。二力既均。无相胜负。因是彼此得相和安。如宜僚弄丸。尚使解兵。矧菩萨慈力被之。自然释诤矣。

  ○十一能济三途。

  一切国土中。诸有地狱处。辄往到于彼。勉济其苦恼。一切国土中。畜生相食啖。皆现生于彼。为之作利益。

  什公曰。如过去世时。人无礼义。残害长老。菩萨现猴象及鸟。推敬先辈。令人兽修善咸相和顺。如大智度论说。文略阙饿鬼。具论应有。

  ○十二能令愦乱。

  示受于五欲。亦复现行禅。令魔心愦乱。不能得其便。火中生莲华。是可谓希有。在欲而行禅。希有亦如是。

  肇公曰。欲言行禅。复受五欲。欲言受欲。复现得禅。莫测其变。魔罗所以愦乱。自非静乱齐旨。孰能两之。

  灯曰。菩萨示现受欲者。欲以欲钩牵之令入佛道也。惟欲令其入于佛道。是故受欲。而又复行禅。禅者。那伽大定禅也。世之谈口头禅者。无以此借口可也。

  ○十三能示欲钩。

  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

  欲钩者。菩萨以欲而为香饵。以钩众生之邪思。入于佛智也。盖众生所嗜。惟在于欲。苟先以离欲而剧化之。是拂其性。而拒教矣。是以先顺其欲而钩之。渐以诱之。令终入于佛智而后已也。

  ○十四杂明诸化六。初同事祐众。

  或为邑中主。或作商人导。国师及大臣。以祐利众生。

  ○二宝藏济贫。

  诸有贫穷者。现作无尽藏。因以劝导之。令发菩提心。

  ○三消伏憍慢。

  我心憍慢者。为现大力士。消伏诸贡高。令住无上道。

  肇公曰。慢心自高。如山峰不停水。菩萨现为力士。服其高心。然后润以法水。

  ○四施以无畏。

  其有恐惧众。居前而慰安。先施以无畏。后令发道心。

  ○五离欲仙人。

  或现离淫欲。为五通仙人。开导诸群生。令住戒忍慈。

  什公曰。世无贤圣。众生下劣。不入深法。故化以戒忍也。

  ○六僮仆供事。

  见须供事者。现为作僮仆。既悦可其意。乃发以道心。随彼之所须。得入于佛道。以善方便力。皆能给足之。

  ○二指法无量。

  如是道无量。所行无有涯。智慧无边际。度脱无数众。

  ○三诸佛所赞。

  假令一切佛。于无数亿劫。赞叹其功德。犹尚不能尽。

  ○四结指劝修。

  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痴冥无智者。

  如上所说。大体大用。具于一心。称性施设。发僧那于始心。此也。终大悲于赴难。此也。一一现成。毫无造作。凡有心者。皆当必得。故曰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芽焦种败不成法器。乃与菩提不肖类人。兼世间愚痴暗冥。了无知觉之者。则不能发此心也。此品始于佛道。中于如来种。后于法门摄属。生起三相。宛有次序。盖谓菩萨欲行非道通达佛道。必须具足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果得其种。而行佛道。则法门摄属。大体大用。必成就也。若判教者。圆顿可知。至于观心。则又为此章正宗。其间大意。又不可不明。何也。盖诸观法。虽义趣多门。要惟天台所立三种观法。摄无不尽。三种者。荆溪大师止观义例中云。夫三观者。义惟三种。一者从行。唯于万境观一心。万境虽殊。妙观理等。如观阴等。即其意。(文)此如今经菩提大道。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等。楞严等经。观阴入处界。即其义也。二约法相。如约四谛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为圆观。(文)此如今经处处皆有。不能具引。三托事相。如王舍耆阇。名从事立。借事为观。以导执情。即如方等普贤。其例可识。(文)此正如今品实智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毕竟空寂舍。总持之园苑等。皆其义也。以此而知。则天台所立观法。甚符佛旨。今若复欲作观解者。如观一念心。具足十法界。九界为权。佛界为实。所观即是诸法实相。能观即是实智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也。又如是之心。无非佛心。即是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也。如此种种。以类而观。离指识月。可以意知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