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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二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十二释见阿閦佛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见阿閦佛品第十二

  据经文所说。而有四义。先明观佛方法。次明无没无生。三明没彼生此。第四方明见阿閦佛。将是译人。欲令读者取先义而见阿閦。则见阿閦时。不可以无三十八科法身观门。亦须了如来居无没无生。不妨示现娑婆国土有没有生。亦欲令读者以后言义而见我释尊。以法身以无没生示有没生。既略三文。而独标见阿閦佛。必有是意。而密隐其中也。

  ○二释经文五。初明观佛方法二。初如来问以何等而观。

  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

  肇公曰。向命文殊共来见佛。虽复举目顺俗。而致观不同。如来逆睹其情。将显其来观之旨。以明佛事不可思议。故知而问也。

  ○二维摩答以观佛之法二。初总竖大义。

  维摩诘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肇公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其道虚玄。固已妙绝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像测。同万物之为。而居不为之域。处言数之内。而止无言之乡。非有而不可为无。非无而不可为有。寂寞虚旷。物莫能测。不知所以名。故强为之觉。其为至也亦以极矣。何则。夫同于得者。得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失之。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如来灵照冥谐。一彼实相。实相之相。即如来相。故经曰。见实相法。为见佛也。净名自观身实相。以为观如来相。至义存于是。

  灯曰。如自观身实相者。先观自清净法身也。观自既然。观佛之身。岂不然乎。故曰亦然。第一切究竟诸佛。与夫分真菩萨。莫不具足三种身。一法身。二报身。三应身。天台大师云。法身者。师轨法性。还以法身为身。此身非色质。亦非心智。非阴入界之所摄持。强指法性为身耳。法性寿者。非报得命根。亦无连持。强指不迁不变名之为寿。此寿非长量。亦非短量。无延无促。强指法界同虚空量。此即非身之身。无寿之寿。不量之量也。报身者。修行所感。法华云。久修业所得。涅槃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与法性相应相冥。相应者。如函盖相应。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应冥。亦非身非不身。强名此智为报身。法寿。非寿非不寿。智既应冥。亦非寿非不寿。强名非寿为寿。法量。非量非无量。智既应冥。亦非量非无量。强名无量为量也。应身者。应同万物为身也。应同连持为寿也。应同长短为量也。智与体冥。能起大用。如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能为身非身。能为常寿。为无常寿。能为无量。能为有量。今经虽曰但观法身。乃是即应身。非应身以为法身。何也。盖如来现住庵摩罗园。虽曰犹如须弥山王处于众宝师子之座。乃即劣现胜。而八相之迹宛然。如曰非三际五阴。实即应身。有前际入胎而来。后际入灭而去。中际八十而住。相好之色炳如。智慧心智灼尔。故大士即此而观。一一非之。即是法身。其若离应别观。又何异缘理断九偏观真常净识之教哉。

  ○二别明观法三。初正明观法四十。初以非三际观。

  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

  释迦如来应同众生。有去来今。是以前际从兜率来降神母胎。后际从霜林入灭而去。今则八十一岁。中间正住毗耶庵园。但此应迹随机。所见不同。大机所见。八相难思。若应小乘。八种皆劣。大示出没。如水之波。全法界身。八皆胜妙。小乘生灭。体是无常。如火烧薪。终归灰断。今维摩居士。所见所观。乃大乘圆顿之机。即应身前际来。而不见其来。后际去。而不见其去。今现在住。而不见其住。故小般若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二以非五阴观。

  不观色。不观色如。不观色性。不观受想行识。不观识如。不观识性。

  此即应身色心。而观法身也。盖应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色。与夫转八识成四智之心。开之则为五阴。若凡夫肉眼。与菩萨法眼。则观色为色。心为心。名为观色。二乘慧眼。则观色如心如。分真菩萨佛眼。则观色性识性。今居士。乃以究竟佛眼。观如来应身色心。非色。非色如。非色性。即见法身。

  ○三以非四大观。

  非四大起。同于虚空。

  应身之色。既应同凡夫。亦必抟父精母血四大而有身。今以居士佛眼所观。即四大非四大。色相无相。同于虚空。

  ○四以非六入观。

  六入无积。眼耳鼻舌身心已过。

  应身虽有六入。以即法身。故思六情不积。已过者。言超之也。

  ○五以非三界观。

  不在三界。三垢已离。

  应身虽在三界。已不同众生而有见思之垢。况即是法身。岂为三垢所染。而必在三界哉。

  ○六以三脱观。

  顺三脱门。具足三明。与无明等。

  此虽应同二乘。顺三脱。具三明。然能证入。无明实性即佛性。以其无明即是法身故也。

  ○七以一异观。

  不一相。不异相。

  应同众生。玄通一切。万法一心谓之一。一心万法谓之异。即万而一。则不一。即一而万。则不异。应色尚然。即应而法。岂有一异相哉。

  ○八以自他观。

  不自相。不他相。

  应同众生。宛尔自他。应即法身。自他圆泯。

  ○九以无相取相观。

  非无相。非取相。

  应同二乘。则无有相。应同众生。则有取相。观应即法。故双非二边。

  ○十以此岸彼岸观。

  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众生。

  应同众生。则在此岸也。已成佛道。则在彼岸也。谓在此。而又已登彼岸。谓在彼。而又应同众生。是则不在此。不在彼。而居中流。是三皆应迹也。今观即应即法。故不此不彼亦不中流也。

  ○十一以寂不观。

  观于寂灭。亦不永灭。

  观于寂灭。全应即法也。亦不永灭全。法起应也。所谓。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即应身是也。

  ○十二以此彼观。

  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

  应同众生。故自不此也。全应即法。故自不彼也。然则方此方彼。实不以此而为此。以彼而为彼也。

  ○十三以智识观。

  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

  苟可以智知。则应随涅槃。苟可以识识。则应随生死。其实应同涅槃。而不随涅槃。应同生死。而不随生死。今观即应即法。即法即应。岂可以智知。以识识哉。

  ○十四以晦明观。

  无晦无明。

  应同生死长夜。谓之晦。应同涅槃慧日。谓之明。今观应即法身。尚何晦明之有哉。

  ○十五以名相观。

  无名无相。

  应同娑婆。厥字释迦。名也。名能召体。相好光明。相也。即应而法。名即无名。即法而应。相即无相。

  ○十六以强弱观。

  无强无弱。

  应同丈夫。雄猛盖世。谓之强。应同善逝。慈柔爱物。谓之弱。然则即应而法。而强弱敦居。

  ○十七以净秽观。

  非净非秽。

  应同极乐。在净而净也。应同娑婆。在秽而秽也。然则即应而法。则净秽俱非。

  ○十八以在方离方观。

  不在方。不离方。

  应同娑婆。则在方也。应必异人。则离方也。然则即应而法。法身无在而无不在。无在。故不在方。无不在。故不离方。

  ○十九以有为无为观。

  非有为。非无为。

  应同生死。有为也。应同涅槃。无为也。然则即应而法。有无谁名。

  ○二十以说示观。

  无示无说。

  应同世间。降生毗蓝。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东西各行七步示也。作师子吼。云天上天下惟我独尊。说也。然则即应而法。本无示说。余可类知也。

  ○二十一以蔽度观。

  不施不悭。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进不怠。不定不乱。不智不愚。不诚不欺。

  应同众生。而有七蔽。以七度门而破之。国城妻子。犹如涕唾。逾城出家。落绀衣皮。生忍法忍。耐饥耐寒。精进六年。形枯骨立。一心在定游戏诸禅。以智慧力。裂愚痴网。不辜己灵。不欺众生。然则即应而法。本无有悭。何必行施。本无有欺。何必以诚。

  ○二十二以来去出入观。

  不来不去。不出不入。

  应示同居。有来有去。应不同凡。出禅入禅。然则即应而法。本无来去。出入之迹。可得而求。

  ○二十三以言语道断观。

  一切言语道断。

  即应而法。即言说无言说。故言语道断。

  ○二十四以福田不福田观。

  非福田。非不福田。

  始应同凡。故不福田。修成佛道。故成福田。然则即应而法。二者俱离。故非福田。非不福田也。

  ○二十五以应供不应供观。

  非应供养。非不应供养。

  始未福田。不应供也。后成福田。是应供也。然则即应而法。法身。则非应供。非不应供也。

  ○二十六以取舍观。

  非取非舍。

  应同众生。故舍生死烦恼。取菩提涅槃。即应而法。则非取非舍。

  ○二十七以有相无相观。

  非有相。非无相。

  应同轮王。故有相也。体若虚空。故无相也。即应而法。又非有相非无相矣。

  ○二十八以同真际等法性观。

  同真际。等法性。不可称。不可量。过诸数量。

  此文则直以应身。同法身真际。不可称量。过诸数量而观也。

  ○二十九以大小观。

  非大非小。

  应同众生。或现大身。满虚空中。或现小身。丈六八尺。今观即应而法。本非其大。亦非其小也。

  ○三十以见闻观。

  非见非闻。

  应同众生。有相好光明之可见。有八音四辨之可闻。今观即应而法。五眼之不能见。五耳之不能闻也。

  ○三十一以觉知观。

  非觉非知。

  应同众生。觉知无异。即应观法。大觉正知。

  ○三十二以众结缚观。

  离众结缚。

  应同众生。具诸结缚。即应观法。结缚原离。

  ○三十三以诸智众生观。

  等诸智。同众生。

  即应之法。虽非三乘等智一切众生所及。然而不等而等。不同而同。亦其惟法身乎。

  ○三十四以诸法分别观。

  于诸法。无分别。

  应同众生。随机说法。故有分别也。今观即应而法。故于诸法。而无分别也。

  ○三十五以得失观。

  一切无得无失。

  应同众生。得亦得之。失亦失之。即应观法。得而不得。失而不失也。

  ○三十六以浊恼观。

  无浊无恼。

  应来娑婆。于五浊恶世。得无上菩提示有浊恼也。今观即应而法。尚何浊恼之有。

  ○三十七以作起观。

  无作无起。

  应同众生。始成正觉。作之起之。观应即法。即作起而本无作起。

  ○三十八以生灭观。

  无生无灭。

  应同众生。王宫生。而双林灭。又复八相成道。亦为大小四相所迁。则似有生灭。今观应即法。如水之波。波相虽殊。而水之为性。元无生灭也。

  ○三十九以畏忧喜厌观。

  无畏无忧。无喜无厌。

  应同众生。有死苦之可畏。有老病之可忧。有出家之可喜。有尘劳之可厌。今观应身即法。则无畏无忧。无喜无厌。

  ○四十以已当今有观。

  无已有。无当有。无今有。

  应同众生。已有修因。当有菩提。今有诸位。然则即应即法。实无已当今有之可得也。

  ○四十一以一切言说显示观。

  不可以一切言说显示。

  总而观之。应身世间。虽如上指。而有一切言说显示。今观即应身而是法身。寥如廓如寂如昭如。实不可以一切言说显示之也。

  ○二承上结成。

  世尊。如来身为若此。作如是观。

  ○三显观正邪。

  以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上观字平声呼。第二观字去声呼。谓能作如上实相法身而观。则观法皆正。不则成邪僻观矣。

  约教判者。若离色而别观法身。乃成别教但中之观。能如上解。即应离应而观。即圆顿观也。释论云。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岂非显观邪正中已拣偏教乎。

  观解者。观一念心。真如不变随缘。即是全法起应。随缘不变。即是全应即法。如日用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必属一界。于日用中时时对。数数起。苟能称性一一观之。莫非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则时时即法而应。念念即应而法。是为观心实相观佛亦然也。

  ○二明无没无生二。初问何没何生。

  尔时舍利弗。问维摩诘。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什公曰。见其神德奇绝。来处必尊。故问其所从也。维摩恐人人存没生。故下反问。以明无没生。亦云。或有谓维摩生分未尽。故问其没生。下答不尽善不长恶。明生分尽也。不直答者。一欲屈声闻。二不欲自显所从之美也。

  ○二答无没无生三。初法二。初以汝得问明二。初问。

  维摩诘言。汝所得法。有没生乎。

  肇公曰。逆问其所得。以证无没生也。所得法。即无为无相法也。

  ○二答。

  舍利弗言无没生也。

  ○二结成无没。

  若诸法无没生相。云何问言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声闻与菩萨。所证大小深浅虽异。其所证本有无没生之理一也。汝之所证。既无没生。而何反问于我。

  ○二譬二。初问。

  于意云何。譬如幻师幻作男女。宁没生耶。

  幻师知幻作幻。必不谓其幻实。圣人证幻行幻。岂复存没生见耶。

  ○二答。

  舍利弗言无没生也。

  ○三合四。初引佛说合二。初问。

  汝岂不闻。佛说诸法如幻相乎。

  ○二答。

  答曰如是。

  ○二以此反诘。

  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问言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肇公曰。生犹化存。死犹化往。物无不尔。独?何为。

  ○三示没生妄。

  舍利弗。没者为虚诞法。坏败之相。生者为虚诳法。相续之相。

  幻理虽一。幻事不同。众生于无没生。而受没生。无非虚诞诳妄坏败相续而已。

  ○二示没生事。

  菩萨虽没。不尽善本。虽生。不长诸恶。

  什公曰。凡夫死时。起恶灭善。既生。则众恶增长。菩萨则不然。复次凡夫善本尽。故命终。长颠倒恶心。然后受生。菩萨则不然。法化清净。随意所之。故无此一患。无此一患。则虽迹有去来。而非没生之谓也。上先以性空明无没生。今以法化自在明无没生。求之二门。则没生无寄。而问没生。失之远矣。

  灯曰。论无没无生之义。维摩居士。已示之前文矣。如曰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即继之曰。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则尚何没生之有。而舍利弗。乃佯为不闻。而复兴是问者。将请维摩阐明虽无没生。而不妨示以没生。示以没生。则虽没生而元无没生。是以方当宾主盘桓未竟之顷。而如来遽示以没生之迹。而云于妙喜国没而来生此。然而维摩既曰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则本迹法应。如水成波波还即水。厥道与如来同。德而齐旨也。

  ○三明示没示生三。初如来示维摩没生。

  是时佛告舍利弗。有国名妙喜。佛号无动。是维摩诘于彼国没。而来生此。

  肇公曰。上答无生。此出生处。应物而唱。未始无益。

  ○二身子赞美希有。

  舍利弗言。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舍清净土。而来乐此多怒害处。

  ○三维摩示非妄合三。初立日光譬二。初问。

  维摩诘语舍利弗。于意云何。日光出时。与冥合乎。

  ○二答。

  答言不也。日光出时。则无众冥。

  ○三明日光用二。初问。

  维摩诘言。夫日何故。行阎浮提。

  ○二答。

  答曰。欲以明照。为之除冥。

  ○三明菩萨亦然。

  维摩诘言。菩萨如是。虽生不净佛土。为化众生。不与愚闇而共合也。但灭众生烦恼闇耳。

  ○四明现妙喜国十四。初大众渴仰欲见。

  是时大众渴仰。欲见妙喜世界。无动如来。及其菩萨声闻之众。

  ○二佛命维摩为现。

  佛知一切众会所念。告维摩诘言。善男子。为此众会。现妙喜国无动如来。及诸菩萨声闻之众。众皆欲见。

  什公曰。为不修净国及往生者。现其刹也。不遥现而接来者。将显维摩神力故也。即事则情悦而悟深。故举令现此事耳。

  灯曰。今时禅流。多不信别有净土可生。虽有知信。又不愿往生者。翻引净名前文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语。便言心净便是佛土净。不必求生。请观今文。维摩示现。及有十四那由他人发心愿生。为何如品也。

  ○三维摩心念摄取。

  于是维摩诘心念。吾当不起于座。接妙喜国。铁围山川。溪谷江河。大海泉源。须弥诸山。及日月星宿。天龙鬼神。梵天等宫。并诸菩萨声闻之众。城邑聚落。男女大小。乃至无动如来。及菩提树。诸妙莲华。能于十方。作佛事者。

  肇公曰。屈尊为难。故言乃至。彼菩提树及妙莲华。皆能放光明。于十方作佛事。及华上化佛菩萨。亦于十方作佛事。皆通取来也。

  三道宝阶。从阎浮提。至忉利天。以此宝阶。诸天来下。悉为礼敬无动如来。听受经法。

  肇公曰。欲天报通。足能凌虚。然彼土以宝阶严饰为游戏之路。故同以往反也。

  阎浮提人。亦登其阶。上升忉利。见彼诸天。

  肇公曰。严净之土。福庆所集。人天之报。相殊未几。故同路往反。有交游之欢娱也。

  妙喜世界。成就如是无量功德。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水际。以右手断取。如陶家轮。入此世界。犹持华鬘示一切众。

  什公曰。梵本云如断泥。今言如陶家轮。明就中央断取。如陶家轮。下不着地。四边相绝也。

  ○四维摩现通持来。

  作是念已。入于三昧。现神通力。以其右手。断取妙喜世界。置于此土。

  ○五彼土菩萨求救。

  彼得神通菩萨。及声闻众。并余天人。俱发声言。唯然世尊。谁取我去。愿见救护。

  肇公曰。大通菩萨。逆见变瑞。为众而问。其余天人。未了而问。恐畏未尽。故求救护。

  ○六无动如来告知。

  无动佛言。非我所为。是维摩诘神力所作。

  ○七无通菩萨罔措。

  其余未得神通力者。不觉不知己之所往。

  ○八此彼二土如本无异。

  妙喜世界。虽入此土。而不增减。于是世界。亦不迫隘。如本无异。

  ○九吾佛告众观不。

  尔时释迦牟尼佛。告诸大众。汝等且观妙喜世界。无动如来。其国严饰。菩萨行净。弟子清白。皆曰唯然已见。

  十佛令学佛之道。

  佛言。若菩萨欲得如是清净佛土。当学无动如来所行之道。

  ○十一经叙见土获益。

  现此妙喜国时。娑婆世界。十四那由他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众愿皆得往生。

  皆愿生于妙喜佛土。

  ○十三佛记当生彼国。

  释迦牟尼佛。即记之曰。当生彼国。

  ○十四益已还复本处。

  时妙喜世界。于此国土。所应饶益。其事讫已。还复本处。举众皆见。

  ○五愿得土获通二。初佛问身子见不。

  佛告舍利弗。汝见此妙喜世界及无动佛不。

  ○二身子愿众得土二。初愿得土得通。

  唯然已见。世尊。愿使一切众生。得清净土。如无动佛。获神通力。如维摩诘。

  ○二显闻持功德二。初显现今善利。

  世尊。我等决得善利。得见是人。亲近供养。

  ○二显现未善利八。初闻经善利。

  其诸众生。若今现在。若佛灭后。闻此经者。亦得善利。

  ○二三慧善利。

  况复闻已。信解受持。读诵解说。如法修行。

  ○三手得善利。

  若有手得是经典者。便为已得法宝之藏。

  ○四解修善利。

  若有读诵解释其义。如说修行。则为诸佛之所护念。

  ○五供养善利。

  其有供养如是人者。当知则为供养于佛。

  ○六书持善利。

  其有书持此经卷者。当知其室则有如来。

  ○七随喜善利。

  若闻是经。能随喜者。斯人则为趣一切智。

  ○八信说善利。

  若能信解此经乃至一四句偈。为他说者。当知此人。即是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

  诸经显闻持功德。多出自金口。此品之末。舍利弗钦言闻持功德者。以其声闻智慧上首。闻之全。益之深。感之切也。正以是经之作。多为弹斥小乘。褒叹圆大。而其要者。又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教化众生。而声闻在昔十二年中。于是三者。曾无一念好乐。是以如来。与维摩文殊。特于此经。恢之扬之开之示之。观其当时。虽未全体担荷。其于耻小慕大。获生酥益。亦以深矣。

  观解。亦准前可知。若欲更伸明之。则观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而本无没生。即假故。不妨从妙喜国来生此土。即中故。即没生而非没生。虽非没生。而双照没生。而非没生。至于妙喜国土。则观其本具国土一千。不动如来。则观其一念寂然不动。而持经功德。义极于此。又何胜如之。

  ○第十三释法供养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法供养品第十三

  义见于经可知。

  ○二释经文二。初明法之供养二。初天帝发起四。初赞所说经。

  尔时释提桓因。于大众中白佛言。世尊。我虽从佛及文殊师利闻百千经。未曾闻此不可思议自在神通决定实相经典。

  肇公曰。说经将讫。舍利弗已庆美于上。帝释复欣其所遇。而致叹也。此经言虽简约。而义包群典。坐不逾日。而备睹通变。大乘微远之言。神通感应之力。一时所遇。理无不尽。又以会我为妙。故叹未曾有也。

  ○二闻者必得。

  如我解佛所说义趣。若有众生闻此经法。信解受持。读诵之者。必得是法不疑。

  ○三况出修行。

  何况如说修行。斯人则为闭众恶趣。开诸善门。常为诸佛之所护念。降伏外学。摧灭魔怨。修治菩提。安处道场。履践如来所行之迹。

  ○四供养护持。

  世尊。若有受持读诵如说修行者。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旷野。有是经处。我亦与诸眷属听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当令生信。其已信者。当为作护。

  ○二如来宣说五。初助喜天帝。

  佛言。善哉善哉。天帝。如汝所说吾助尔喜。

  ○二明经力用。

  此经广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不可思议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三受持福胜。

  是故天帝。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供养是经者。则为供养去来今佛。

  肇公曰。善其护持之意也。三世菩提不思议道。皆陈在此经。若受持护养。则为供养三世诸佛。故助汝喜。

  ○四校量功德四。初举所校福。

  天帝。正使三千大千世界。如来满中。譬如甘蔗竹苇稻麻藂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或以一劫。或减一劫。恭敬尊重。赞叹供养。奉诸所安。至诸佛灭后。以一一全身舍利。起七宝塔。纵广一四天下。高至梵天。表刹庄严。以一切华香璎珞幢幡伎乐微妙第一。若一劫。若减一劫。而供养之。

  ○二问其多不。

  天帝。于意云何。其人植福。宁为多不。

  ○三天答其多。

  释提桓因言。多矣世尊。彼之福德。若以百千亿劫。说不能尽。

  ○四受持功多。

  佛告天帝。当知是善男子善女人。闻是不可思议解脱经典。信解受持。读诵修行。福多于彼。所以者何。诸佛菩提。皆从此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缘。福不可量。

  ○五引古证成四。初所植福田。

  佛告天帝。过去无量阿僧祗劫。时世有佛。号曰乐王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世界名大庄严。佛寿二十小劫。其声闻僧。三十六亿那由他。菩萨僧有十二亿。

  ○二能植之人。

  天帝。是时有转轮圣王。名曰宝盖。七宝具足。王四天下。王有千子。端正勇健。能伏怨敌。

  ○三财法供养二。初明财供二。初轮王供养。

  尔时宝盖。与其眷属。供养药王如来。施诸所安。至满五劫。

  ○二千子供养。

  过五劫已。告其千子。汝等。亦当如我。以深心供养于佛。于是千子受父王命。供养药王如来。复满五劫。一切施安。

  肇公曰。上以财供养。校受持即法供养也。如来将成法供养义。故引成事。以为证焉。

  ○二明法供养二。初月盖思惟供养殊胜。

  其一王子。名曰月盖。独坐思惟。宁有供养殊过此者。

  什公曰。冀或有大德诸天殊特供养。若有过此。慕欲及之。云虽己所珍。不能上悦圣心。冀所珍之外。有以畅其诚心。故发斯念。更推胜供也。

  ○二空声告以法供养最胜五。初天声告与。

  以佛神力。空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养。胜诸供养。

  什公曰。若财供养。则于佛无用。于众生无益。故非所欣也。如来积劫累功。本为众生。若奉顺经典。如说修行。则称悦圣心。乃真供养也。

  ○二反问法供。

  即问。何谓法之供养。

  ○三命往问佛。

  天曰。汝可往问药王如来。当广为汝说法之供养。

  ○四行诣白佛。

  即时月盖王子。行诣药王如来。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诸供养中法供养胜。云何名为法之供养。

  ○五佛明告之二。初示甚深经义十二。初示佛说深经。

  佛言。善男子。法供养者。诸佛所说深经。

  什公曰。三藏及杂藏菩萨藏。五藏经也。上四藏。取中深义说宝相等。故得为深经也。从此至下十方三世诸佛所说。尽是广叹佛所说深经。未明受持修行法供养义也。

  ○二赞微妙难见。

  一切世间。难信难受。微妙难见。清净无染。

  肇公曰。深经。谓方等第一义经也。其旨深玄。非有心之所得。微妙无像。非明者之所睹。超绝尘境。无染若空。欲以有心有明而信受见者。不亦难乎。自此下美深经之旨。诸佛所说深经。即佛法身也。夫财养养四体。法养养法身。若能护持斯经。令法身增广者。此供养之上也。

  ○三夺思惟分别。

  非但分别思惟之所能得。

  肇公曰。第一义经。微远无相。自非明哲。孰能分别。业之差别。虽由分别。然非分别之所能得。得之者。其唯无分别乎。

  ○四为法持摄印。

  菩萨法藏所摄。陀罗尼印印之。

  肇公曰。菩萨法藏之所摄。固非小乘之理。总持印之所印。固非域中之道。总持所印。所印必真。法藏所摄。所摄必实。既藏以法藏。印以总持。岂是常人所能开发。以明法宝深固难可窥?也。

  生公曰。陀罗尼者。持也。若持实相不失。于诸天人魔梵之中。不复畏有不通之义。譬若以王印为信。关津诸禁莫能呵留。果是印持所印之经。则无有碍。

  ○五明深法力用。

  至不退转。成就六度。

  ○六显功德广大。

  善分别义。顺菩提法。众经之上。

  肇公曰。三藏十二部。方等为第一。

  ○七显生善灭之心。

  入大慈悲。离众魔事及诸邪见。

  肇公曰。魔。四魔。见。六十二见。

  ○八显顺缘无相。

  顺因缘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命。空无相为作无起。

  什公曰。若法定有。则不生灭。若法全无。亦不生灭。不生不灭。则与因缘相违。深经所说。非有非无。非有非无。故顺因缘法也。

  肇公曰。法从因缘生。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则无主。无主则无我人寿命。惟空无相无作无起。此深经之所顺也。

  生公曰。此则因缘法矣。

  ○九显有大功能四。初能令坐于道场。

  能令众生坐于道场而转法轮。诸天龙神乾闼婆等所共叹誉。

  ○二能令入佛法藏。

  能令众生入佛法藏。摄诸贤圣一切智慧。说众菩萨所行之道。依于诸法实相之义。明宣无常苦空无我寂灭之法。

  肇公曰。不依实相辨四非常者。非平等教也。依实相。乃曰明也。

  ○三能拔毁禁众生。

  能救一切毁禁众生。

  什公曰。小乘法中。五逆罪及犯四重禁。则皆弃而不救。大乘深法。则无不救也。

  ○四能怖畏魔外。

  诸魔外道及贪著者。能使怖畏。

  肇公曰。毁四禁。犯五逆。小乘法所不能救。众魔外道。贪着豪恣。小乘法所不能灭。能救能灭者。其唯大乘方等深经乎。

  ○十显圣贤共叹。

  诸佛贤圣所共称叹。

  ○十一显背苦示乐。

  背生死苦。示涅槃乐。

  ○十二显诸佛所说。

  十方三世诸佛所说。若闻如是等经。信解受持读诵。以方便力。为诸众生分别解说。显示分明。守护法故。是名法之供养。

  肇公曰。如是等经。尽诸佛法身也。若闻斯经。能信解护持宣示分别。令大法增广者。名法之供养。成法身也。

  ○二如说修行二。初总示。

  又于诸法如说修行。

  什公曰。上章明奉顺经典真法供养也。如说修行。通举六度也。十二因缘以下。明得无生忍以实智慧随顺实法也。

  灯曰。既曰又于诸法如说修行。则知十方三世诸佛。所示修行法门。莫不本于诸大乘经也。今之末世。大成可笑。讲者既不览教照心。惟逞风力狂慧。及其老也病也倦也。一念无常。操修无本。临岐仓皇而觅路。东西驰走以无门。方事参禅。精力已弊。方事念佛。妄想纷驰。厌契经为无用之物。束之高阁。排讲肄为童蒙之堂。恣其喧哗。良由生来学问无头众源失本。甘心老死。悔亦奚为。至于争趋教外别传。心粗气大。尚轻诸佛。况复众经。参话头而经年不悟。力量不充。拚死力而晓夜劳神。呕心咯血。既无爱养心识之善资。复乏策发神解之妙术。病魔一入。汤药不暇。救死孜孜。谁言出死。以由末世学佛者杂滥。无正师承。不本契经故也。

  ○二别明六。初随缘离邪得果。

  随顺十二因缘。离诸邪见。得无生忍。决定无我。无有众生。

  肇公曰。不悟缘起。故有邪见之迷封我之惑。若如说行。则得明慧。明见十二因缘根源所由。故能断诸邪见。得无生忍。无复吾我众生之想也。见缘如缘。谓之随顺。明白有无。谓之决定。皆智用之别称也。

  ○二因缘果报无违。

  而于因缘果报。无违无诤。离诸我所。

  肇公曰。无违无诤。即随顺义也。五受阴身。及家属所有因缘果报。即我所也。若能明见因缘果报之性。顺而无违。则离诸我所也。上直观因缘。知无造所。故离我见。今观因缘果报。知无属者。故离我所见也。

  ○三常能无违四依四。初依义。

  依于义。不依语。

  肇公曰。至义非言宣。寻言则失至。且妙理常一。语应无方。而欲以无方之语。定常一之理者。不亦谬哉。是以依义不依语者。见之明也。

  ○二依智。

  依于智。不依识。

  肇公曰。六识。识六尘而已。不能分别是非。分别是非。其惟正智乎。是以行者。依智不依识也。

  ○三依了义。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肇公曰。佛所说经。自有义旨分明。尽然易了者。应依。亦有应时之经。诡言合道。圣意难知。自未了者。不可依也。

  ○四依法。

  依于法。不依人。

  什公曰。佛言。我泥洹后。当依止四法以为大师。所谓四依法也。明此四法可依止可信受也。依于法不依人者。法谓经教也。当依经法。不可以人胜故背法依人也。法有二种。一文字语言。二义法。莫依语也。义亦有二种。一识所知义。二智所知义。识则唯求虚妄五欲。不求实利。智能求实利。弃五欲。故依智所知义。不依识所知义。为求智所知义。故依智也。智所知义。亦有二种。一了义经。二不了义经。不了义经。如佛说杀父母无罪。未分别。是不了义也。若言无明是父。爱是母。生死根本。故名父母。断其本。则生死尽。故言杀之无罪。既分别。是了义经也。复次若佛言。佛是人中第一。涅槃是法中第一。如是等皆名了义也。是故当依了义经。莫依不了义经。

  ○四顺法无入无归。

  随顺法相。无所入。无所归。

  肇公曰。法。即下因缘法也。上顺因缘。知法无生。今顺因缘。知法无尽也。法从缘而有。从缘而无。其有。不从未来来。其无。不归入过去去。故曰无入无归也。

  ○五修行因缘还灭。

  无明毕竟灭故。诸行亦毕竟灭。乃至生毕竟灭故。老死亦毕竟灭。

  什公曰。此即四依中如实法也。上十二因缘。明如说修行随顺因缘故得无生法忍。今明行四依。依十二因缘如实相也。

  作如是观。十二因缘无有尽相。不复起见。是名最上法之供养。

  肇公曰。灭尽义一。既曰毕竟灭。而曰无尽者。何耶。夫灭生于不灭。毕竟常灭。则无不灭。无不灭。则灭无所灭。灭无所灭。即是无尽义也。又曰。上观因缘无生。离常我等诸见。今观因缘无尽。离断灭等诸见。

  ○六闻法获益。

  佛告天帝。王子月盖。从药王佛。闻如是法。得柔顺忍。

  什公曰。柔谓软钝也。于实相法。未能深入。软智软信。随顺不违。故名柔顺忍也。

  ○七解衣供养。

  即解宝衣严身之具。以供养佛。

  ○八愿行法供。

  白佛言世尊。如来灭后。我当行法供养守护正法。愿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伏魔怨。修菩萨行。

  什公曰。四魔合为三怨。一烦恼。二天魔。三外道也。如来灭后。月盖道力未具。若不加威神。则为魔所坏。不能降伏。故请加威神。

  ○九佛为授记。

  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记之曰。汝于末后。守护法城。

  ○十出家证果。

  天帝。时王子月盖。见法清净。闻佛授记。以信出家。修习善法。精进不久。得五神通。具菩萨道。得陀罗尼无断辩才。

  什公曰。是闻持也。

  ○十一灭后流通。

  于佛灭后。以其所得神通总持辩才之力。满十小劫。药王如来。所转法轮。随而分布。

  ○十二所化者众。

  月盖比丘。以守护法勤行精进。即于此身。化百万亿人。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立不退转。十四那由他人。深发声闻辟支佛心。无量众生。得生天上。

  ○十三结会古今三。初宝盖因果。

  天帝。时王宝盖。岂异人乎。今现得佛。号宝?如来。

  ○二千子因果。

  其王千子。即贤劫中千佛是也。从迦罗鸠孙䭾为始得佛。最后如来。号曰楼至。

  ○三月盖因果。

  月盖比丘。则我身是。

  ○四结成供养。

  如是天帝。当知此要。以法供养。于诸供养为上。为最第一无比。是故天帝。当以法之供养供养于佛。

  判教者。药王如来。为月盖王子所说法之供养。其间如法修行。最要旨归。在于随顺十二因缘还灭之观。天台大师。判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不独局于三乘各自摄属。一一通于四教。秪如十二因缘。即有四种。一思议生灭十二因缘。此可通于藏教三乘人修。二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此则通于通教三乘人修。三不思议生灭十二因缘。此则局于别教菩萨人修。四不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此则惟在圆顿教佛界人修。今经说在方等。断非藏教。所修之法。是则约义。通于衍门三教。而正意在圆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十二因缘。已如前说。而复观此。摄为三道。观苦道即法身。是为中观。观惑道即般若。是为空观。观业道即解脱。是为假观。

  ○大段正宗分竟。此下入第三流通分。四明大师云。流名下注。通名不雍。令正法之水。从今以注当。圣教筌蹄。不雍于来世。故有第三流通分也。为二。初品题。二经文。今初先列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嘱累品第十四。

  嘱者。付嘱。累则连累。金口吐宣。虽则贵重。谦言下付。有若累焉。弟子则曲躬低头。合掌承命。再三加意。毕世流通。

  ○二释经文三。初如来嘱累三。初直以法付。

  于是佛告弥勒菩萨言。弥勒。我今以是无量亿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付嘱于汝。

  什公曰。不付阿难。以其无有神力不能广宣。故不付也。维摩非此土菩萨。故不嘱也。文殊游无定方故不嘱。嘱弥勒者。以于此成佛故。佛自以神力宣布。欲成弥勒功业故也。

  灯曰。阿难付在后章。使其记忆结集。以传正像末法之中。以遂流通。今之注释。是其功也。

  ○二令广宣流布三。初命无令断绝。

  如是辈经。于佛灭后末世之中。汝等当以神力广宣流布。于?浮提。无令断绝。

  肇公曰。城高则卫生。道尊则魔盛。自非神力。无以制持。故劝以神力也。

  ○二释当有大机。

  所以者何。未来世中。当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龙鬼神。乾闼婆罗刹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乐于大法。若使不闻如是等经。则失善利。

  什公曰。若不闻此经。或坠二乘。则失大乘善利。

  ○三明必多信乐。

  如此辈人。闻是等经。必多信乐。发希有心。当以顶受。随诸众生。所应得利而为广说。

  肇公曰。法之通塞。损益若是。故劝弥勒。顶受广说。

  ○三拣机远恶三。初令当知二相二。初标。

  弥勒当知。菩萨有二相。

  ○二释。

  何谓为二。一者好于杂句文饰之事。二者不畏深义。如实能入。若好杂句文饰事者。当知是为新学菩萨。若于如是无染无著甚深经典。无有恐畏。能入其中。闻已心净。受持读诵。如说修行。当知是为久修道行。

  ○二告复有二相二。初标。

  弥勒。复有二法。名新学者。不能决定于甚深法。

  ○二释。

  何等为二。一者所未闻深经。闻之惊怖生疑。不能随顺。毁谤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闻。从何所来。二者若有护持解说如是深经者。不肯亲近供养恭敬。或时于中说其过恶。有此二法。当知是新学菩萨。为自毁伤。不能于深法中调伏其心。

  肇公曰。一毁法。二毁人。

  ○三告复有二法二。初标。

  弥勒。复有二法。菩萨虽信解深法。犹自毁伤。而不能得无生法忍。

  ○二释。

  何等为二。一者轻慢新学菩萨。而不教诲。二者虽信解深法。而取相分别。是为二法。

  肇公曰。因其所解。而取相分别。虽曰为解。未合真解。此学者之内患也。

  ○二会众流通四。初弥勒流通五。初遵命远恶。

  弥勒菩萨闻说是已。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佛所说。我当远离如斯之恶。

  肇公曰。一生大士。岂有如斯之恶。闻而后离耶。发斯言者。为未离者耳。

  ○二遵命奉持。

  奉持如来无数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

  ○三与其念力。

  若未来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当令手得如是等经。与其念力。使受持读诵为他广说。

  什公曰。以神通加其念力。令不忘也。问曰。昔时魔常来下坏乱学人。今何因不来答曰。优婆掘恩力故。佛在世时。有外道萨遮尼犍。大聪明。能论议。心大憍慢。知佛法尊妙。意欲出家。问佛言。我若出家。智德名闻。如佛不。佛言。不得。又问得如舍利弗不。佛言。不得。如是一一问五百弟子。乃至问得如罗睺罗不。答言。不得。于是尼犍言。我出家既不得如佛。又不得如弟子。何用出家。又问。后当得不。佛言。后世无诸大人。然后当得。尼犍命终已。佛泥洹后百年。阿育王时生。出家学道。得阿罗汉。有大名声。教化国人。令得阿罗汉者。除度夫不度妇。度妇不度夫。不在数中。但取夫妇俱时得罗汉者。以算子数之。积算满屋。后泥洹时。以算子烧身。不假余物。未泥洹时。尝于林中坐禅。见一饿狗。饥羸将死。常与诸比丘共分食与之。狗遂腹胀欲死。诸比丘。各各绳床围绕守视。诵经说法。狗以善心。视诸比丘。又闻法音。命终已。生第六天。有大威德。与魔王共坐。时狗已臭烂。彼魔心念。何因有此大人与我共坐。观其本缘。乃知是狗。即大瞋恚。是优婆掘比丘。使是臭狗与我共坐。当作方便令其毁辱。时优婆掘林中坐禅。入灭尽定。魔以天上严饰华鬘。系额上已。广说四众将共视之。此比丘于空闲处严饰如是。云何名为清净有德。须臾优婆掘从定起。觉头有华鬘。知是魔为。即指云。汝是魔王。即取死狗。变为华鬘。极大严饰。语魔言。汝以鬘供养。我还以鬘报。汝可着之。便以神力。系鬘着魔王颈。系已还成死狗。膀胀蛆烂。甚大臭恶。魔以神力去之。而不能得。至帝释。帝释不受。自还六天。乃至梵天。皆悉不受。不能为解。语言。汝自还去求彼比丘。魔即至优婆掘所。求解臭鬘。优婆掘即与要誓。汝从今日。乃至法尽。莫复来下坏乱学人。又我虽见佛法身。不见色身。汝今为我变作佛形。若能如是。当解汝鬘。魔即受其誓。便语比丘言。我作佛时。莫向我礼。于大林中。变为佛身。相好具足。放大光明。作诸弟子。皆如舍利弗等。大众围绕。从林间来。优婆掘欢喜踊跃。忘其要誓。即为作礼。魔言。云何违要。而向我礼。优婆掘言。我自作佛意礼耳。于是臭鬘。自然得解。魔言。佛真大慈悲。我种种恼佛。佛不报我。而今比丘。见报如是之甚。比丘言。佛大慈大悲。自能容忍。我小乘之人。不能如是。魔不来因缘。略说也。

  ○四皆我建立。

  世尊。若后末世。有能受持读诵为他说者。当知是弥勒神力之所建立。

  ○五佛助尔喜。

  佛言。善哉善哉。弥勒。如汝所说。佛助尔喜。

  ○二菩萨流通。

  于是一切菩萨合掌白佛。我等亦于如来灭后。十方国土。广宣流布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复当开导诸说法者。令得是经。

  ○三天王拥护。

  尔时四天王白佛言。世尊。在在处处。城邑聚落。山林旷野。有是经卷读诵解说者。我当率诸官属。为听法故。往诣其所。拥护其人。面百由旬。令无伺求得其便者。

  ○四庆喜流通二。初佛令广宣流布。

  是时佛告阿难。受持是经。广宣流布。

  ○二庆喜奉命流通。

  阿难言。唯。我已受持要者。

  ○三请问何名此经。

  世尊。当何名斯经。

  ○四佛说此经名字。

  佛言。阿难。是经名为维摩诘所说。亦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如是受持。

  ○二会众信受。

  佛说是经已。长者维摩诘。文殊师利。舍利弗。阿难等。及诸天人阿修罗一切大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经佛之所说。才得首尾。一一品中间则维摩居士所说居多。是故佛说经名。而云是经名为维摩诘所说。今结经分。特云佛说是经已者。归宗有在。名分不逾也。犹如世道。一以名分为之主。苟非然者。则君臣之大义乖。父子之天性绝也。佛所说经。虽称方外。然于生佛师弟宾主之间。宛有尊崇之名分在。是以虽菩萨弟子嘉宾之话言长。而结集者。必以佛为三界之师主。万派朝宗。统归佛海而已。又不特此也。将一期佛事。化道圆成。非惟闻法者喜。即赞成助扬者亦喜。故维摩文殊舍利弗等。同皆欢喜。而信受奉行也。大论释般若经。欢喜而有三义。一能说人清净。佛无碍智。无有错谬。名为清净。今遇此人。谁不欢喜。二所说法清净。能令众生得证三昧离虚设故。名为清净。闻如是法。岂不欢善。三依法所得果清净。如闻品获益。得无生忍。得如是果。岂不欢喜。判教观心悉如上说。

  夫释经有科。则纲可提。而领可挈。余已举之经前矣。纶文得贯。则旨易忆。而趣易持。余将似之疏后焉。是经三轴。凡十四品。都二万六千三百余言。中间所谈法相。虽然至丰。而说之时节最促。若法华七轴。犹该乎八载。楞严十轴。犹自夏以狙冬。而此经久近。才自旦以至暮耳。其间所说。诚能笼罩五时。恢敡八教。方等通方。信通方也。首叙发起。五百献盖。即事表法。大关慈悲。一经所明。孰能逾此。作通部经纬之首。抽一茧组织之丝。称为由序。实有由也。正宗之初。首说菩萨佛国净土之行。则一经所诠。莫非此旨。弁冒文身。伟哉大观。经家末叙。总称佛说。信哉曾不外乎佛说也。第兴起之由。又必有乎鸿渐。是以维摩托现疾。方便以念如来。迦文鉴胜法当弘。以遣问候。若弟子品。菩萨品。文殊问疾品。皆其事也。始则夸叙昔日谈锋之不可当。辞不堪任。若声闻之十折。若菩萨之四弹。莫不令耻小以慕大。回偏以向圆。虽声闻所修之行。孰非净土之因。菩萨所入之门。孰非佛国之行也。末则赞美此上人者难为酬对。承佛圣旨而往诣。维摩知文殊之将来。则先空室去侍。以生言端。唯置一床。以致借座。才一相见。启齿不凡。维摩则曰。文殊师利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文殊则曰。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来者无所从来。去者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莫不契以法身无像。感应相交。拂迹玄宗。语默同致者也。观其宾主。竟日盘桓。其间话言。虽复无量。要其所归。经家品第。则义聚者十有其一。曰文殊问疾。曰不思议。曰观众生。曰佛道。曰入不二法门。曰香积佛。曰菩萨行。曰见阿閦佛。若夫法供养嘱累。此则归宗佛后。所明持经功德。嘱累流通之事。非宾主一期之类例也。若求其品中所谈法相。如文殊问疾。则其辞有乎六。一则正问其疾。二则问其病之始末。三则问其室空无侍。四则问其疾之相因。五则问其云何慰喻有疾菩萨。六则问其有疾菩萨云何调伏其心。维摩一一答之如经。此问疾品之大略也。若夫不思议品。其中所谈法相。则有乎四。一则寄借座以明不思议。二则举众事以明不思议。如芥纳须弥。毛含大海等。三则举现种种色身明不思议。四则总结智慧方便之门。此其间。又初则迦叶赞叹自鄙。二则天子闻赞发心。三则大士赞显。多作魔王。多现恶乞。四则明菩萨本心。此不思议品之大略也。若夫观众生品。其间所谈法相。总有其二。一则正明观乎众生。二则兼明余义。正观众生。则有其四。初明所观众生。文殊所问。则曰菩萨云何观乎众生。维摩则以譬如幻师。见所幻人。菩萨观众生。为若此。凡以二十九喻答。文殊则反问。菩萨观生如是。则云何行慈。维摩则以当为众生说如斯法答。即是行真实慈等。凡举三十一种慈。以为慈无量心。继此则备明悲喜舍三无量心。以广能被之心。于是文殊又问。生死有畏。菩萨当何所依。答云。当依如来功德之力。又问功德之力当于何住。答云当住度脱众生。又问欲度众生当何所除。答云除其烦恼。又问欲除烦恼当何所行。答云当行正念。又问云何行于正念。答云当行不生不灭。又问何法不生。何法不灭。答云不善不生。善法不灭。又问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身孰为本。曰欲贪为本。欲贪孰为本。曰虚妄分别为本。虚妄分别孰为本。曰颠倒想为本。颠倒想孰为本。曰无住为本。无住孰为本。曰无住则无本。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此正明观众生之大略也。继此又兼明余义。初则天女现身散华。有着衣不着衣异。以致弟子去华。而天女为其说法。广如经说。乃至相与酬酢。凡致四番问答。初明真解脱义。二明所得所证。三明三乘何求。四明诸法无有定相。一一广说如经。此观众生品之大略也。若夫佛道品之大要。而有乎二。一文殊问维摩云何通达佛道。一维摩问文殊云何为如来种。维摩总答文殊则曰。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若其别答。则以三恶之果示。则以色无色界示。则以三恶之因示。则以六弊示。乃至则以谄伪。以憍慢魔道。以诸烦恼。以二乘。以贫穷。以资生。以讷钝。以邪济。以遍入诸道。以般入涅槃示。末结答云。菩萨如是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第二文殊答维摩云何为如来种。则曰有身为种。无明有爱为种。贪恚痴四颠倒为种。以要言之。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为如来种。曰何谓也。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如是见无为入正位者。终不复能生佛法。烦恼法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乃至二乘自鄙无分。获弹斥益。此佛道品之大略也。若夫普现色身菩萨。问居士言。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何所在。维摩则以偈答。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凡数十余偈。以明法门眷属。末偈结云。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痴冥无智者。此虽品中之绪余。是亦佛道之正宗也。若夫入不二法门品。维摩诘谓众菩萨言。诸仁者。云何菩萨入不二法门。各随所乐说之。法自在说。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次以我我所二法说。乃至三十一以实不实二法说。如是诸菩萨。各各说已。问文殊师利。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文殊师利言。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为入不二法门。古德云。三十一菩萨。以言遣法。文殊师利。以言遣言。维摩则以无言遣言。以至无遣。此不二法门之大略也。若夫香积佛品。则文之大段。而有十三。一乞食香积。二彼众问佛。三彼佛答众。四彼佛与饭。五菩萨偕来。六化人授食。七香饭远闻。八维摩命食。九声闻念少。十诫其小智。十一众食不儩。十二受食获益。十三彼此问法。十四闻品获益。此香积佛品之大略也。若夫菩萨行品。则先历事故。然后正说行门。先历事故。其事有六。初俱归佛所。二如法慰问。三佛显难思。四众闻香气。五问香住久如。六明佛事广多。正说行门之初。则香积菩萨。赞请法门以还其国。如来则告以尽不尽解脱法门。何谓为尽。谓有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如是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何谓不尽有为。谓不离大慈大悲。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云何谓菩萨不住无为。谓修学空无相无作。不以空无相无作为证等云云。又云具福德故。不住无为。具智慧故。不尽有为云云。此菩萨行品之大略也。若夫见阿閦佛品。则其文有五。初明观佛法身。首则如来以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而问。维摩则答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乃至以三际观乎法身。谓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次以非五阴观。以非四大观。乃至不可以一切言说分别观。继此则第二明无没无生。第三明示没示生。第四现妙喜国。第五愿得土获通。以至明闻持功德。此见阿閦佛品之大略也。若夫法供养品。大意广明财供不如法供。如宝盖轮王及以千子。相继行施。先以财供。以施药王如来。至满五劫。其子之供。亦满五劫。有一王子。名为月盖。独坐思惟。宁有供养殊过此者。佛以空声而告之曰。法之供养。胜诸供养。往问药王。则告以二种法之供养。一甚深经义。二如说修行。广说云云。此法供养品之大略也。若夫嘱累品。初则如来嘱累。二则会众流通。会众流通而复有四。初弥勒流通。二菩萨流通。三天王拥护。四庆喜流通。继之以众皆欢喜。信受奉行。此嘱累品之大略也。是则维摩一经而有二始。一序始。一正始。此之二始。莫不冠盖全经。弁戴始末。以序始言之。长者献盖。括其表法。正意大义既如此。傍通曲引又如此。观像得意离指见月之宾。览其序。可以见全经之始末矣。以正始言之。则一经所说。何非佛国净土之行。如首标净土之因。其义有四。一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一随所调伏众生而取佛土。一随诸众生应以何国入佛智慧而取佛土。一随诸众生应以何国起菩萨根以取佛土。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四义乎。至于别出净土之行。则首明三心。次明九行。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三心九行乎。又至于净土生起之行。则曰随其直心。则能发行。随其发行。则得深心。乃至第十二。随其心净。则一切功德净。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十二种次第生起之行乎。是故读是经而能了乎此者。如长山之蛇。击其首尾中间。而互相照映。又如溟渤之水。尝其一滴。而具饮百川。此又不可思议解脱经。文字三昧之不可思议者也。

  净名无我疏成。欢喜踊跃而说偈。

  佛灭一何速  我生未云暮  假值无量光
  寿命何穷数  佛灭一何速  我生一何晚
  居此堪忍乡  佛寿示云短  矧生末法中
  佛灭亦以遐  虽入薝卜林  不睹优昙华
  薝卜林伊何  佛说修多路  解脱不思议
  诸佛之甘露  常感净名恩  亦仰文殊德
  恐怖恶道中  赐以天王宅  王宅有四门
  智者常作钥  金华古藏中  螺溪常研索
  海东去者归  中国存者亡  犹黄犊思乳
  举众心慞惶  小子不自量  欲将赢酌海
  聊塞众人请  谬以天华采  孰为曼陀罗
  孰为曼殊沙  所采于智者  贯摄宁无差
  创始乙丑春  告成丙寅夏  多半居病乡
  晷刻不云暇  所庆大法宝  而入贫人手
  雨宝亦雨衣  甘露饫诸口  所赞大法藏
  空不空俱荡  亦即空不空  而为诸法王
  稽首释迦文  稽首解脱经  稽首龙种上
  稽首无垢称  稽首弥勒尊  稽首天台师
  我今大庆快  说偈庆赞之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