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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54 册 No. 0873 肇论略注

肇论略注卷二

  明匡山沙门憨山释 德清 述

  不真空论第二

  此论真空不空。以为所观真谛之境也。不真有二义。一有为之法。缘生故假。假而不实。其体本空。此俗谛不真故空。名不真空。真性缘起。成一切法。体非断灭。不是实实的空。名不真空。有是假有为妙有。空非断空为妙空。此则非有非空为中道第一义谛。以妙空破心无论本无论二宗。以妙有破即色游玄论一宗。即命题一语。曲尽真谛之妙。妙契中道之旨。非玄鉴幽灵。何以至此。

  夫至虚无生者。(指中道第一义谛。非思量分别境界)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有物之宗极者也。(般若实智照理。故曰玄鉴。中道为实智所归。故曰妙趣。此则空而不空。有物以中道为宗极。故有而不有。非空非有。妙尽中道。此标宗立体。下依宗辨相)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于有无之间哉。(上言所观之境。此言能观之人。中道妙理。唯圣乃证。故曰自非圣明有独达之智。何能契悟于二而不二之间哉)是以至人通神心于无穷。穷所不能滞。极耳目于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此释上不滞二边之所以也。神心。谓实智内照即玄鉴。无穷。谓中道即妙趣。穷不能滞。谓不堕断空此释上半句谓不滞空。下释次半句不滞有。极耳下。谓权智外应。耳目声色乃有物。极。谓宗极。由权智外应。而不动本际。故处有而不为所制。圣能如此者。岂不以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真累其神明哉。由万物自体本虚。故即有以观空。故物物皆真。与智冥一。故不能累其神明也。

  是以圣人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此承上不滞二边以明妙契中道之所以也。理。调也。圣人乘一真之心。而调顺万物。则物物皆真。无一法可当情。故无滞不通)审一气以观化。故所遇而顺适。(审。犹处也。一气。犹一真。化。谓万法。以审处一真之心。以观万法。则法法皆真。万物皆己。故所遇顺适)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混。谓混融。杂。谓异类。[凉-小+田]。谓一真。由法法皆真。故众生如也。众生本如。故能混融异类。则终日度生不见生之可度。平等寂灭。故一一[凉-小+田]真)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以所遇皆真。故触事而真。故物物归一)如此。则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此结显一源。良由心境一如。故万法皆如。故不能自异)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由心境不异。则万法皆空。故象非真象。诸相寂灭。则无法当情。故虽象而非象矣)然则物我同根。(物。谓境。我。谓心。同根。谓心境一如。释上观智俱泯。心境两忘)是非一气。(是。谓真谛。非谓俗谛。一气。谓真俗不二。妙契中道)潜微幽隐。(如此境智俱忘。真俗绝待。长为深潜微密幽隐之境界。唯圣能证能知)殆(殊也)非群情之所尽。(如上所云。殊非浅智劣解者所能尽也)故顷尔谈论。至于虚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

  此下叙异见皆在所破。以申作论之怀也。虚宗。即下所引三宗。各立异见。故每有不同。大凡立论盖为显理。今以不同之见。以适大同之理。有何法而可同哉。由各骋己见。竞论虚宗。所见不一。故论旨不同。要归至理。则毕竟难同。故得不已。造此论以破之。

  何则。(徴起众论)心无者。(先叙破晋道恒心无宗)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此叙异计也。言心无者。谓但无心趋附于万物。未达物虚故。万物未尝无)此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虚。

  此出得失也。以心不附物。则不被外境摇动。故得在于神静。以不了万物缘生性空。故失在于物虚。以心空境有。非中道也。

  即色者。(次破晋道林造即色游玄论。为即色宗)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此叙计也。谓青黄等色。不自为色。但因人名之为色。心若不计。则虽色而非色矣)夫言色者。但当色即色。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

  此叙破也。夫凡言色者。但当在色本就是色。岂待人名彼青黄然后为色哉。此直下。言得失。此但言色不自色而已。未了色体本空也。以唯知依他起名假。不知圆成体真。故非正论。

  本无者。(此破晋竺法汰本无宗)情尚于无。多触言以宾无。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亦无。(此叙计也。此以情好尚于无。故触事发言。皆宾伏于无。故言非有。则计有亦无也。及言非无。则计无亦无也。有无俱无。将谓虚玄。不知堕于断见。未明正理。故非正论)寻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无。非真无耳。(此出正理也。详夫圣人立言之本意。但以非有者。显物非实有。言非无者。显无非绝无也)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此直好无之谈。岂谓顺通事实。即物之情哉。

  何必下。斥异见也。然非有非无。但是有非实有。无非实无。又何必执计非有为绝无此有。非无谓绝无彼无哉。然虽有无俱无。似为玄妙。此直好无之谈。未达正理。岂是顺通事物之实性。以达即物明真之旨哉。上叙破计。下叙立论正义。

  夫以物物(二物字。谓以名名物)于物。(此物字。所名之物)则所物(此物字谓所名)而可物。(此物字。乃所名之物)以物物(二物字。亦是以名名物)非物。(此物字亦指所名之物。言非物。如龟毛兔角等)故虽物而非物。(言虽有其名。无实物可得)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名不即物而履真。

  将以名言论真谛。惟真谛非名言可及。故发论之初。先以名物以启端。谓以名名于有相之物。则有物可指。若以名名于非物。然非物乃无相之物。如呼龟毛兔角等。此则但有虚名。其实无物以当其名。故曰虽物而非物。由是观之。如说火谈冰。岂有寒热于齿颊。此物不即名以就实也。如呼龟毛兔角。岂有毛角以应求。此名不即物而履真。谓不就所呼而得实物也。是知名不就实。则有相之物皆假名。物不履真。则无状之体但虚称。密严云。世间众色法。但相无有余。唯依相立名。是名无实事。物尚如此。况真谛无相。岂名言之可及乎。故下云。

  然则真谛独静于名教之外。岂曰文言之能辨哉。然不能杜默。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真谛寂寥空廓。思议之所不及。离相离名。象数所不能诠。迥出常情。故曰独静于名教之外。如此岂语言文字所能辩哉。今为破迷执以显正理。故不能杜口缄默。聊复厝置其言以拟议之。略试论之耳。上叙意。下正论。

  摩诃衍论云。诸法亦非有相。亦非无相。中论云。诸法不有不无者。第一真谛也。

  此引教定宗也。言诸法非有非无者。先立中道谛体也。言不有者。即俗谛不有也。不无者。真谛不无也。以俗谛假有不真故空。真谛缘生故。不是实实断空。故题称不真空。含有二义。此遮二边以显中也。故立论之初。引此二论以定纲宗。发明中道第一义谛。不属有无二边也。下依宗斥邪。

  寻夫不有不无者。岂谓涤除万物。杜塞视听。寂寥虚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此斥邪谬。先破本无一宗也。以本无宗义。谓非有。有亦无。非无。无亦无。有无俱绝。不达缘生千化之有。故堕断空。以此断空绝无一法。故云涤除万物。闻见俱泯。故云杜塞视听。古人呼此为豁达空。故云寂寥虚豁。意谓不有不无者。盖是双非二边。以显中道第一义谛。岂以豁达断空为真谛乎。古德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不起无见如芥子许。永嘉云。豁达空。拨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以此一宗为害甚巨。众圣所呵。正在所破。故论开端即痛斥之。急欲令人发起大乘正信也。下显正义。

  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此显正义。言非有者。在即物以顺通其理。故物物顺理而不逆。是为非有)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言诸法缘生虚假。故即假即真。不必改易然后为真。若改易求真。是为析色非真空也。故为非无)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不是实无)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不是实有)虽有而无。所谓非有。(结以不真故空)虽无而有。所谓非无。(结不是实空)如此。则非无物也。(言非是绝无。正破所执)物非真物。(但物非真物耳。正出论义)物非真物。(非真。即题称不真)故于何而可物(不可物。即题称空义)。

  反覆论议非有非无。以释成不真空义。以破本无之妄计也。盖即有以明空。是谓妙空。即空以明有。是谓妙有。不真一语。尽大乘空义。真谛之理。妙极于斯。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即万物之自虚。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此下依宗广辨。以明二谛无双。以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文有三段。初色空不二。次真俗不二。三有无不二。今初。色性自空。在色即是空。非色败为空。此正显色空不二也。是故圣人即万法以见性空。以万法本性自空。故不待宰割分析然后为空也。彼计本无者。岂不沦于断灭耶。

  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谈。超日有即虚之称。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

  此引二经以证色空不二之义也。净名云。菩萨病者。非真非有。超日明三昧经云。不有受。不保命。四大虚也。非但二经明色性空义。即三藏殊文。皆显色空不二之旨。故曰统之者一也。

  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

  次明真俗不二也。先引经约成得以定二谛。以真谛离缘。故无成得。俗谛缘生。故有成得。

  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此约真伪以分真俗。以真俗谛缘生故假。故曰伪号。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无得是有得真名。

  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

  此下约双非以明不二。先出所以。良由有依真立。故有而非有。真自随缘。故无而不无。

  是以言真未尝有。(以物即真。故未尝有)言伪未尝无。(随缘建立故不无)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言异而旨一)故经云。真谛俗谛谓有异耶。答曰无异也。(正显不二)此经直辩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岂以谛二而二于物哉。

  放光已下。通明真俗不二之旨也。物。指中道理。古德云。二谛并非双。言单未曾各。宗门谓一双孤雁。搏地高飞。一对鸳鸯。池边独立。曹洞宾主五位。正偏兼带。照用同时。虽发明向上。实显理事混融。真俗不二之旨。苟悟即真。自然得大机用矣。

  然则万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无。

  此下三辨有无不二也。此以二语徴起。果。实也。谓万物果有其不有。果有其不无耶。且徴定。下四句释也。

  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

  释不有不无义也。谓果有真空。则幻有是假。故虽有而不有。果有妙有。则无非断灭。故虽无不无。故下成正义。

  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虚。(非豁达断空)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谓是缘生假有。故非实有)若有不即真。(谓不实有)无不夷迹。然则有无称异。其致一也。

  此结成有无。总显不二之义也。谓若有不是实有。当即有以观无。则无非实无。不必芟夷其迹。然后为无也。若芟夷其迹。则为析色。若绝无。则堕断灭。以真谛之理。本非有无。故称异而致一也。上显真俗不二。下引经斥迷。以摄归真。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引经证成。摄归真谛非有非无也。楞严云。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以从因缘。故非有无。

  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是谓转无所转。此乃众经之微言也。

  良以说法非有非无。故法轮转无所转。诸大乘经唯明此理。而人不达。妄执定有定无。故下斥破。

  何者。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

  将斥迷谬。先纵显俱非也。谓法果实无。则执断之邪见非惑矣。若法果实有。则执常者为得矣。

  以物非无。故邪见为惑。(此正破本无心无二宗)以物非有。故常见不得。(此破即色一宗)然则非有非无者。信真谛之谈也。

  斥破迷谬。以摄归真谛也。上约三种不二。反覆核论非有非无。以祛迷执。苟契双非。不堕二边。则真谛自显矣。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无。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寻理即其然矣。

  此下至显于兹矣一段。正显不真空义。初引道行立义。次引中观。约缘生无性以明不真。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以从缘生是假。故不有。既从缘起。则本不有而今有之。故云不无。由假故不真。为空。以缘起故不实无。故不是真空。

  所以然者。(此下辨非有无)夫有若真(实也)有。有自(一向)常有。岂待缘(会聚)而后有哉。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也。若有不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实也)有。有非真(实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上释非有)不无者。夫无则湛(凝也)然不动。(变也)可(许也)谓之无。万物若无。则不应起。起则非无。以明缘起故不无也。

  此约因缘以明非有非无也。谓若有是实有。则一向自有。不待缘会而后有矣。譬彼真无亦不待缘。今既待缘生。则非实有矣。若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湛然者。以始教相宗。不许真如随缘。谓凝然不变。故论主出此文以破执无之见。意谓真如既已随缘成一切法。则非凝然不变矣。以真如有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二义。下引论证成。

  故摩诃衍论云。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应有。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一切无法。一切因缘故应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下斥异见)寻此有无之言。岂直反论而已哉。

  此引大论。重释因缘义也。谓诸法既属因缘。则本非有无。是知无属因缘。则非断无。有属因缘。则非实有。寻思此言。岂但相反之论而已哉。其意特显诸法非有非无义也。良以佛说因缘二字。破尽外道断常之疑。故论宗此以斥异见。

  若应有。即是有。不应言无。若应无。即是无。不应言有。

  此言申相反意。谓法应是实有。则不当言无。若应是实无。则不当言有。今言非有非无者。正以假而非真。故言非有非无耳。下释异同。

  言有。是为假有以明非无。借无以辨非有。此事一称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此释异同以明不二也。今言有无者。但是假借有无。以明非无非有耳。非实有有无作实法也。其实一体。但称说似有不同。苟能领会一真之理。则万法唯真。无异而不同也。下显不真空义。

  然则万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

  此辨双非以显不真空义也。谓万法实不有。岂可强执为有耶。诸法果不无。岂可强执为无耶。故不可定执为有为无也。

  何则。(徴释双非)欲言其有。有非真(实也)生。欲言其无。事象既形。象形不即无。非真非实有。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

  此显双非。结归不真空义。以呈观体也。若言实有。则缘会而生。本自无生。故非真实生也。若言实无。则缘起即形。随缘成事。则非实无也。二者皆非真实。故题称曰不真空。义显于兹。良以不真故空。故非实有绝无也。前约缘性无生以明不真竟。下约名实无当以明不真。

  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譬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此引经证成不真义也。彼经二十七云。须菩提。名字者不真。假号为名。以假故不真。谓但非实有。非绝无也。故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但非真人耳。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

  此以假名释非有非无也。以名求物。如呼木贼地龙等物。岂有真贼真龙以当其名耶。以物求名。如召火呼冰。岂实有寒热以及齿颊耶。足知名实无当。

  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名实无当。则名相元虚。求物而不可得。则妄想不有。此心境两空。真俗不立。中道之旨。于是乎显矣。下斥迷返悟。

  故中观云。物无彼此。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

  中论第四云。诸法实相。无有彼此。意显法本一真。元无彼此。由人妄执。故起是非。三祖云。良由取舍。所以不如。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

  此出迷者双执也。如两人东西对立。同观一标。东者谓在西。而西者谓在东。然标实无东西。迷人妄执为必然。此惑之甚也。故彼此未始有。惑者未始无。由是观之。诸法本无。而迷者妄执为定有定无。正此意也。

  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彼此)而可有(执也)哉。故知万物非真。假号久矣。

  此言悟则是非两忘。自离有无之执也。既悟物无彼此。则知法非有无。但有假名。元无实义。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园林托指马之况。如此。则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此引内外微言。以结属忘言之妙也。成具云。诸法无所有。强为其名。园林。即漆园。庄周尝为此吏。故以地指人也。指马之喻。齐物论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意谓物论之不齐者。盖由人之各执是非之见也。以指喻指等者。谓人以己之初指。喻彼之次指。为非同己之指以为必然。若易而观之。则彼之执次指者。又以己之初指为非矣。马即双陆之马。戏筹也。意亦如指。意谓指马本无是非。而人妄执彼此为必然。岂非惑耶。以譬诸法实相。岂有自他。而人迷执为有无。亦犹是也。苟能忘言契理。则彼此情忘。是非齐泯。有何法可当情乎。成具则妄想元空。园林则是非无主。故曰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者。以其即万物之自虚。不假虚而虚物也。故经云。甚奇世尊。不动真际为诸法立处。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

  此结归中道第一义谛也。以圣人证穷真谛。故异类分身而不动真际。故千化不变。入众生界而不被烦恼所碍。故万惑常通。以其万法即真。故不假分析而后为虚也。故引经证成。由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立处即真。

  然则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此结归一心。以明圣人之实证也。初云目对真而不觉。以道在目前。故不远。以不觉。则迷之为凡。悟则为圣。是知了悟实相常住。则顿超生死。永证无为。故曰体之即神。不假外也。

  不真空论(终)

  肇论略注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