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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41 册 No. 0728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一

  大宋余杭沙门 元照 述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第四(从衣药受净尽末文)

  大唐沙门释 道宣 于终南山丰德寺撰

  衣药受净篇第四

  释衣药受净篇。

  篇目衣总二衣药含四药衣中受通制听三衣百一净局听教唯收诸长药中受该四药手口不同净唯七日但收长药。

  上明受戒法仪摄法在己义须将护前境通漫未可随彰故约形有用收行相然身口之累在生为重受纳将摄多随妄心随妄染神未卒清荡是以大圣设法防之欲使形备法仪心存正观折挫我慢袪遣鄙杂衣药设致大意如此。

  本文来意中初结前篇义下生后意又二初叙从要立法将护即随行前境漫者遍尘沙故形有即身口然下次显治病有功初叙病身口累者谓衣食也多随妄者谓自任也是下明药形备等者外正内明任运使尔我慢是惑鄙杂即业挫则卧反摧也袪去鱼反谓拂除也。

  就文以判正宗第三衣药相交且分为二初明制畜必须受持谓衣钵坐具也二明听畜随缘有无则受净衣药等就此二事自分二段。

  总判中相交谓交参也制唯对受但局衣钵听兼受净则通衣药二事分二即制听也。

  初中二前明衣缘本制后明受持行护。

  就初标章多畜衣下广分所以约为十门初制畜三衣意二求财法三明色相四明衣量五重单相六条相多少七长短相八作衣法九补治法十护敬受用法。

  制门衣缘本制标分中初标章者即受衣法也。

  初门如律中说如来因诸比丘畜长不自节约是以初夜着一衣乃至后夜着第三衣明旦因制如衣法初。

  制意本律中初文因诸比丘即六群等乃至者略中夜着第二衣缘起在犍度之首故云初也初中后夜渐觉阴寒故令阿难取三法衣次第重着。

  始于仙苑度五比丘善来之唱三衣被体何有重制者由圣制法衣年岁已久随缘运造章服不同教网创弘多从道务至于仪服盖非木致由使诸滥次第生焉不可怪也。

  次科初叙难仙苑即鹿野苑婆沙云施鹿林梵摩达王以树林施众鹿故亦号仙人论处罗胜仙人始于彼转法轮故意云初时已具后衣法中何以复制耶由下释通初叙年赊事变教下出变所以急于修证趣得覆形不暇如法遂致讹滥。

  文引僧祇贤圣标帜者律云欲应袈裟服当调伏结使故非凡恒所服也又贤愚中坚誓兽王猎者披袈裟故不言致射既被箭已忍痛至死但言着袈裟者当于生死疾得解脱。

  僧祇中初文引四分偈显非凡服上二句云怀抱于结使不应被袈裟结使即见思惑体是三毒次贤愚经云佛告阿难古昔无量阿僧祇劫此阎浮提于山林中有一师子名?迦罗毗(秦言坚誓)躯体金色光相明显时猎师剃头着袈裟内佩弓箭以毒箭射之师子惊觉即欲驰害见着袈裟念言此人不久必得解脱所以者何此染衣者三世圣人标相我若害之则为恶心向三世贤圣便说偈曰耶罗罗婆奢沙娑诃乃至猎师剥皮奉王王求仙人解说上语云耶罗罗者云剃头着染衣人当于生死疾得解脱婆奢沙者云如上人皆是贤圣之相近于涅槃娑诃者云如上人当为诸天世人所见敬仰等。

  余如事钞广引经证至时牵挽庄严辞句共相显发令听信奉可不好事但莫专执如何非道只执不着最是妄本如此觉之。

  次科初指广见二衣篇至下劝引牵挽犹援引也但下破执上二句破所执次二句破能遣执是病遣如药病去药存药还成病复是法见微密难除故云最也下句诫观察学者至此慎勿强会汝今惰学尚未有执将何为遣况令遣遣必非己分自非定慧照达名相一切缘生则终日谈玄未说一句终日执卷未始看文犹如挥手于空可谓如如不动若斯傅演何往不通。

  如多论中五意最好论解佛语多从理故初云一衣不能障寒三衣能故如是除无惭愧者由常一衣染净通着惭愧不生以随三用各有法式屏露行护发生善心故三者由僧伽梨随聚方服能生物信故四者若在道行反披高牒敬护如塔幽显怀德故五威仪清净者四仪受用各有所在。

  多论初标叹初下引示初意障形二即灭恶余三生善三四生他善五生自善如是下四例前并云一衣不能三衣能故随三用者下衣作务道行中衣入众法食上衣说法入聚发善心者此生自善下生他善反披高揲者四分聚落外令反着衣僧祇不著者澼褺举之幽即非人显即人也威仪清净言无过也。

  上解三意须识三名广如事钞今略解示恐未见钞依此略得。

  释名标中初句结前三意谓须三之意指广显略意令对照。

  如多论解此三名者为现未曾有法故九十六道无此名也如安陀会者本中梵音此方无名体相知从何译故古翻经多异传者莫非此致。

  叙无翻中初文引论明出自圣心非凡所测如下略举一名以显多译余二例之。

  如三衣名总号袈裟俗无其字但随音出梁时安大师云道服也然袈裟者本翻染色实非衣名故律文云应作袈裟色即坏色也何于名体故六味中有袈裟味可是衣也如十诵中翻为敷具谓三衣相方若毡席也四分翻者以为卧具如今被衾若渐亲也如多论云卧具者是三衣名如戒疏解终非本服不知何名。

  次科初示名通三衣同名故云总号增一云如来所著衣名曰袈裟华严净行品云着袈裟时当愿众生等俗无字者梵语借音但作加沙后谓之衣故篇韵中例添衣字梁下又二初引人语应是襄阳道安法师然安出晋朝而云梁者未详所以或恐梁朝别有安师然下评量道服之言殊非对译袈裟染色名体全乖引四分彰非举六味反质准涅槃经甘苦辛酸咸淡是为六味不云有袈裟味不知何出如下次引教文二律并取方相以翻多论所释止定其名未知袈裟从何为目仍指戒疏见舍堕中彼云但以三衣总号此土先无不知何物而广长之相同此被敷故即相翻云卧具等余广如彼。

  今随别显薄知其用如俗衫裤衣裳及至释名则云上曰衣下曰裳也知是何物得分便已又且诸色界天行梵行故皆着斯服本非人衣知何名目。

  别显中初科初标示下引诸文各据一相故云别显此无其物名不可考故云薄知薄犹略也用即功用如杂染等如下举例初举俗名以例无实释名汉刘熙撰字书皆尔不独一文物本无名随义强立且分别相考名求实罔测其由故云知是等又下次举天服以显难知。

  如大集名离染服。

  贤愚名出世服。

  次科通名中大集贤愚名异理同与下杂记离尘消瘦莲华等无非远离解脱之意。

  四分名三法衣是轨用之名被则心行正法故文云虽被袈裟服不能除怨恨则不应此衣。

  四分标名示义心行正法不出二持仍引文证即律拘睒弥犍度偈云虽有袈裟服怀抱于结使不能除怨害彼不应袈裟结使已除灭持戒自庄严调伏于怨仇彼则应袈裟。

  若依真谛九卷杂记云袈裟是外国三衣都名名含多义或名离尘服由断六尘故或名消瘦服由割损烦恼故或名莲华服服者离着故或名间色服以三如法色所成故。

  真谛记中此指西竺故云外国名含多义示不翻所以离尘是破业消瘦即断惑莲华喻上二种前三从功后一从色。

  又如法华经云着如来衣者大慈悲心是比丘同佛所服故知行慈者衣如钞引经四寸着身战诤俱息岂非慈力之所被也又上云梵天行四等故恒服此衣义弥显矣故此衣者亦名慈悲衣又成律偈意也。

  法华中初引经彼云是善男子善女人入如来室着如来衣坐如来座乃为四众广说斯经如来室者一切众生中大慈悲是如来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来座者一切法空是安住是中以不懈怠心为菩萨四众广说是经此谓弘经三轨然今以慈对衣或恐慈忍理无异故比丘同佛服者下凡众生身被佛衣宁不自庆如下二引证初指钞证即二衣篇引悲华经云如来于宝藏佛所发愿成佛时我袈裟有五功德一犯重邪见人一念敬重必得三乘授记二天龙人鬼敬其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人鬼等得四寸许饮食充足四众生共相违反念袈裟力寻生悲心五若在兵阵持其少分常得胜他若我袈裟无此五力则欺十方诸佛等又下次指前证四等即慈悲喜舍故下三结名律偈即上所引令除怨恨亦即慈悲耳。

  世称福田衣以法畦畔之相世田用畦盛水长嘉苗养形命也法衣之田弥弘四利之益增三善之心养法身慧命也。

  世传中初标示即剃发披衣时偈文相承无出故云世称法谓法则畦即田塍世下法喻可解弥大也四利即四等三善谓无贪嗔痴也。

  至时须引钞及戒本中两相照取。

  别名中初科钞见二衣戒本脱疏字见舍堕。

  故相传云安陀会者是内衣也郁多罗僧是上衣也在内衣上常服用故僧伽梨者是高胜衣如此释名皆从事也或有说者下衣名院内道行中衣名入众常服上衣名入聚落及伏外众也故僧伽为众梨翻为伏即从用以翻也或从相者即五条七条九条等是也或从价量或从寒暑及轻重等。

  次科有五初从事内衣最在里故高胜入王宫聚落说法时着故或下二从用下衣中院内道行更加作务此三时服用故上衣且举二用翻名可见或下三从相或下四从价者钞云七条名中价衣(余二可准)或下五寒暑轻重即从时也分别功德论云为三时故制有三衣冬则着重夏则着轻春则服中是也。

  文云不得舍堕物作下即第二门义由是法衣体须清净犯舍过财无任受法故不许也。

  第二门乞求中初科初标指由下示意即三十中诸衣戒有犯未忏加法不成故。

  及邪命者言略事含知何不摄大而言之但以邪心有涉贪染为利卖法礼佛读经断贪诸业所获赃贿皆曰邪命物正乖佛化故特制也。

  次科举相中初标事广大下略示大要且列四种卖法谓受财讲说断食即邀利休粮取要言之微有希望之心随所动用皆归邪行内污自心外彰讥丑故乖佛化今时满眼其谁免之悲夫。

  如经中说比丘持粪扫衣就河所洗诸天取汁用洗自身不辞秽也外道持净毡次后将洗诸天遥遮勿污池也由邪命得礼不净故以此文证心清净者是正本故也。

  引文中初文初引缘即宝梁经周那沙弥名通大小故云比丘以下结示净秽由心不在物也。

  依智论中言五邪者一高声现威为利养故二者强占吉凶三者激发令施四者改常威仪五者习学咒术皆为利故言四邪者谓方维上下也。

  次科五邪初中为利养故一句该下四种第四身邪余皆口邪四邪中略提名而已论云净目天女问舍利弗乞士者有四种食合药种植田园名下口食仰观星宿名仰口食(今云上者谓仰上故)四方巧语名方口食咒术卜算名四维口食(言其不正)皆为求食供口甘为贱事故名口食。

  虽求清净财体应法绫罗锦绣俱不合故世多用绢紬者以体由害命亦通制约今五天及诸胡僧俱无用绢作袈裟者来此神州乃随着耳亲问彼云绢亦有也但慈念故以衣为梵服行四无量审知行杀而故服之义不应也。

  财体中初简文绮轻绡纱谷生疏葛苎并非应法世下次辨绢帛初示制意蚕家乞得律制舍堕然非蚕家展转来者准律犹通今准大乘深求义意并不许之广如章服仪中所辨今下引事证五天即四方中间五天竺国诸胡即五竺之外亲见亲问可验非虚彼云下并胡僧语梵天所著故云梵服。

  三云若以锦衣下明色相也即第三门义以法衣顺道锦色班绮耀动心神青黄五彩真紫上色流俗所贪故齐削也。

  第三非法中初科华文正间并乖道故。

  如澄师在赵服御绫锦者此神道设化一时王制若不从逐生民酷罚是以圣者权逐帝心故传述也二石云大和尚不知何以旌德宜位于王公之先服以绫锦不可以此逐行澄法师神异之设何不学之。

  次科初引传即神异科竺佛图澄西域人姓帛晋永嘉中来洛阳善诵神咒能使鬼物以麻油杂胭脂涂掌见千里外事又听铃音以言吉凶建平四年四月天静无风塔上一铃独鸣澄谓众曰铃云国有大丧不出今年至七月石勒死子弘立少时石虎废弘自立倾心事澄下书曰和尚国之大宝荣爵不加高禄不受荣禄匪倾何以旌德宜衣以绫锦乘以雕辇朝会之日和尚升殿常侍以下悉助举舆太子诸公扶翼而上主者唱大和尚众座皆起以彰其尊余广如本传赵即石氏僭号二主皆暴虐故云酷罚二石即勒与虎不可下示诫不可效其着衣宜乎学其神异今人既无神异但效着衣羊质虎皮何足贵也。

  言袈裟者诸律多云青黑木兰三如法色如钞述也。

  次如法中初科指诸律者四分十祇僧祇名同四分十诵云青泥栈语少异耳下指如钞见二衣中。

  然袈裟者但翻为染则诸色者非染不成知何不是故非克相也今依善见云善来比丘衣同赤也大庄严论云我着赤色衣涅槃亦云被服皆赤即今梵僧皆服赤色真谛云中国僧虽五部赤色皆同一也用斯事证袈裟染赤颇近实矣。

  次科定色中初示名漫今下二引文显相善见具云善来比丘瓦钵串左肩青色(句)袈裟赤色鲜明庄严论因比丘乞食其家有珠为鹅所吞主疑比丘盗之打之几死不言寻打鹅死比丘方说主问其故比丘答云我着赤衣映珠似肉鹅遂吞之涅槃云如来入城乞食阇王放醉象欲令害我见我翼从被服赤色谓呼是血而复见趣云即今者谓亲见也引真谛者据所传也用下三结告。

  然五色中亦有赤色者名同相别如青黑等可即体同赤即木兰所染微涉黑色即世南海乾陀树皮颇相类也。

  简正色中初示名同青黑亦然故引质之赤下次显相别章服仪云木兰一色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乾陀色是也。

  文云听长二肘下解衣量也即第四门义诸部极小唯四分文出家贫乏故是常也且覆形仪何由可具余二衣相义同五分度身最好先以衣财从肩下地踝上四指以为衣身余分叶相足可相称也。

  四中初标示诸下牒释初明本宗局量僧祇十诵多论各有三品量宽于四分如事钞具引出家等者出极小意余下取五分通文初令依用下衣宜小故但云二衣先下示度身法踝即脚外突骨从肩至踝即广量横堤竖条皆名叶相广多不称特示度法长中无妨故不出之但使周身披搭得便依文九尺颇觉有余今人广不五尺长过丈二反执五分度身之文无乃度之不细乎习久成俗卒难晓喻法服制度坏灭久矣。

  文云若作新衣一重下解单复也即第五门义诸部通会下二随时若至大衣必须重复今多单作是非法服得行受持服用得罪例知增减可自比料也。

  五中初科初标示诸下正明下二随时通单复故大衣制定不许单故斥非判罪即据下门长短增减故云比料。

  所以唯复者由省事弘道无假余长下二既听则春夏得服上衣是制若轻薄者则心易动非怀道相厚重被形大仪是具圣制有以凡情未知又复取受衣之时以制通三时故。

  次科初徴由下释初示通意复则难坏故云省事下下次显开制又二初约制心释有问文中子曰甚矣古之为衣冠裳履何朴而非便也曰先王法服不其深乎为冠所以庄其首为履所以重其足衣裳襜如(襜如盛貌)剑珮锵如皆所以防其躁也以此防民犹有疾驱于道者今舍之曰不便是投鱼于渊置猿于木也(置置)天下庸得不驰骋于狂乎俗礼尚尔况出世圣道反不然耶二约对时释分别功德论云为三时故制三衣冬则着重(大衣)夏则着轻(五条)春则着中(七条)大衣对冬故须复作此谓对时而制非谓三时各定一衣章服仪云但以变在人情不惟源本本在遮寒单疏非分。

  文云应五条下谓条相多少即第六门义律中分三衣则以名分未见五条七条以相别也以意通文则如多论九品伽梨深成前例定知五下七中也。

  六中初科初示本律但云安陀会等不以五七而分中下以下义决多论上衣九品下极九条则可为例。

  极至二十五条者人云欲为诸有作福田故言二十五有谓四有四恶趣及彼六欲天中无想净居四空及四禅是也。

  次文初引示标人云者本无出故言下转释诸有略为三有谓欲色无色三界也或云九有以上二界各有四也此据依报器界为言今此以正显依细分为二十五文中以偈括之出阿毗昙论初句总收欲界下地五趣四有即四洲次句准论合云梵王六欲天梵王天即初禅第三天欲界有六天(四天王忉利二天依须弥山夜摩兜率化乐他化四天依空住)第三句论作无想五净居总论四禅有十八天初禅三天(梵众梵辅大梵)二禅三天(少光无量光光音)三禅三天(少净无量净遍净)四禅九天(无云福生广果此三凡夫所居无想一天外道所居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此五三果所居)无想即四禅第四天自五已上通名净居俱舍名五那含是也四四及六共成二十二余即四禅中三天有人计此便为涅槃究竟果处故特举之使知非耳。

  所以只非偶者以沙门行慈仁育为本同世阳化故数非偶也然着服者知慈悲故如钞说也。

  三中只为奇数双为偶数阳生阴杀故取阳数意令内省。

  文云应法稻田者明割截相即第七门义也律云沙门衣三贱谓刀色体也。

  七中初文引律以示割碎为刀贱染坏为色贱粗疏粪扫为体贱。

  所以示长短者由世稻畦随水处高下致别也沙门服衣现长短者亦以法服敬田为利诸有圣增而凡减喻长多而短少也。

  二中初明长短所以水高处则畦狭水下处则亩广沙门下次示多少不同长则第增短唯一定法喻可见。

  又云互乖成受者受取依教必具三衣有而不持随夜犯缺为离罪故必须受之着取仪相用生物善长短差违乖慈梵故随步越仪一一结罪。

  三中初明成受且成衣数故着下次明用罪由违违制度故。

  文云应法四周下明作之方法即第八门义也以周缘故持无速坏也五条十隔者约相唯五通别短长也应自浣染六事俱是成衣之务也。

  八中初科为三初释周缘五下明条相准例应云七条二十一隔等相唯五者五七相定大衣九等短一长异故云通别应下释浣治六事如注。

  割截褋叶屈褶三相者莫不从制及听自本之未及至减缦皆据贫乏故有斯开有思割本无则任听可也叶相广狭诚文如别今多广大浇风扇也。

  次科初示制听揲叶谓以外叶揲缦衣上褶叶谓就缦衣略褶为相割揲通三衣褶叶局下衣制本听末次第渐开十诵更听减量缦作故云减缦有思割本谓依制也无则任听谓从开也叶下释广狭诚文如别即指僧祇斥世不依今时又广。

  鸟足缝者押叶下字有三叉相须却刺者为了缝文故有执者缝僧伽梨也今缝有二如五分说直缝却刺十诵中直缝补衣不免长染若却刺者俱无罪故。

  三中初示鸟足相须下释却刺初明引决四分不了故有下辨名滥初引执今下正辨五分二缝却刺即倒针缝则知四分非止直缝十诵明判可验直缝非本制矣。

  前去缘施钩者谓逼边缘四指安钩拟反向后八指取纽也以覆左肩故有远近今世覆臂故前八指又退缘内俱颠倒也故垂前一角为象鼻相人不思罪习久谓法何必如许烦恼我执无始常习可是圣法耶闻义即改从谏若流斯上人也余总钞中。

  四中初示正制中人一指即今一寸今下斥非初指非覆臂垂地故前八指退缘内者八寸不啻象鼻众学所制步步吉罗人下正斥初示执讹何下劝改过如许言其多也无始等者点其所执闻义等劝其迁善闻义即改出论语彼云闻义不能徙徙亦改也从谏若流出史记美汉高祖能听谏也。

  文云衣破缘不断下明补治法即第九门义以缘周相在受持限故虽中间破开补治之若又失受破非意故烦累则多但约缘存摄缘即足贴四角者为贴治擎举相助为力障垢腻者数浣本衣恐速坏故但摘补者足充清净也。

  九中三段初明损破失法文取多论暗斥善见彼中间破即失受故次释贴角三释障腻以左肩着肉别加片布就裹衬之有腻摘洗则不损衣。

  文云护三衣如皮下明行护也即第十门义以轻贱故非分破裂出家为道乃多营衣非本望故理须将护不妄揩突律中奔车逸马稠人刺棘并令自持无有陵犯意可见也凡作袈裟六年一替必中改换如三十说敬如塔想深有致也以同佛衣谁敢轻慢。

  十中初科初叙敬护之意律下引示初引律明制道逢诸事皆须回避稠人谓多人处更有泥途门户门小侧身门低曲身凡下次准戒相以求必中不满谓减六年乞法听作敬如塔者如注所引同佛衣者知难当故今时愚者作恶不除居屏不着脱着不知褶叠损坏不时补治体色乖仪短长无准裤襦俗服敬若身皮正制法衣视同弃物祖师所谓轻圣所重重圣所轻现世剥除他生永离悲夫。

  若不持入聚犯者律开五缘非缘不合著纽制者为形露故仪服有在随家过生亦随生罪倒反二着不可常途为缘须尔。

  次科为三初持入聚据通三衣律开五缘且局大衣耳一疑怖二疑雨二经营大衣四浣染五藏举次释着纽不着入俗罪即犯吉后释倒反倒为下坏反须村外故云为缘。

  所以衣钵常随身者由出家人虚怀为本无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随身若任留者更增余习于彼道分曾无思择故有由也。

  三中虚怀谓心无所累无住即四海为居留衣反之故为道障由即制意。

  二明受法义分为五初前后持二正从相三通塞法四正加受五失离缘。

  初前后持者约缘定持今多受后约三次第今多大约律本无文并随情妄执。

  第二受持定前后中初妄执有二一受后加法二先钵后衣缘即受缘大约谓不依次第。

  今从他部受缘即持既奉圣仪须受圣法然后白四领纳戒体安有受已方事持衣相越常模故乖正教也余如前受具列两时任机行用。

  次正义中初科初立理彰非他部即五分僧祇余下指前劝用五分教授出问时僧祇戒师正问时故云两时(旧云受前受后者非)。

  次约衣者前令持钵后乃持衣仪相非便或未得本随出便书意以先问内衣如名加受便着之也次受郁多随上被体后受伽梨乍可牒幞故律此衣或头肩持或幞或担不同余两钵为第二衣服既被方可手执坐具第三最后加持叠置肩上。

  次科正加中初指非不知教意故未得本意下示法衣钵坐具次第三节大衣牒担引律幞持示非常用。

  沙门法式义但有三覆身之衣饲口之钵并法须受此二既具须坐系念如法敷坐常所御故自余闲物无持法也。

  示意中三衣身衣足也一钵口食足也坐具住处足也三事为道缘三学为道因则入道有本出离可期是则出家可徒为矣。

  二明正从者。

  有问曰三衣受法名体不同得互加不。

  二正从问中疑其各异不可互加。

  答准五分中若得衣财先作割截乃至不足作安陀会割之又不足褋叶作十诵有缦僧伽梨受持之。

  次答准教中初科五分文漫义是伽梨乃至字中略其多品仍准十诵更开缦衣。

  准如上文若无大衣者得财依量作二十五条如法加受若不足者乃作九条如法割作若又不足当褋叶作又不足者七条割褋又不足者五条割褋褶作全不成者方作缦衣法加僧伽梨。

  次科初明正衣先割后褋又下次明从衣中下及缦并易本名加伽梨法。

  故四分云若广长不足褋叶作之故僧祇中借檀越衣安施钩纽作净受持故知其相通有正从也。

  三中四分证褋叶僧祇证缦衣。

  据如衣体未显所属至于三名定有别用且如缦衣岂有异相随名分三故用三别。

  次别配中初文体通名局加名为定下引缦衣证随名别。

  僧伽梨中自分正从正十八品谓始从九条至二十五九等分之约割褋缘二九十八也从即有六谓无正衣有二七条一衣割截从于正受为郁多罗一衣褋叶义须加从谓伽梨也五条有三并一缦衣故合数之则有六也通前正衣则二十四也余之二衣例准可知。

  二中初委出大衣先示正数后明从衣言无正者示开缘也余下次指二衣令例准者七条正衣有二从有二十二并加郁多罗五条正衣有三从有二十一并加安陀会。

  文中显衣细分各有二十三是以一缦衣通三品故或随显名有二十四也通三衣数则七十二种后受自明。

  三中三衣各有二十四总合可知。

  三明通塞者。

  今依五众随位立法。

  僧尼二众受法大同若论衣相则有正从如上门说若尼别服覆肩衣裿支受相制异故无所通。

  三明通塞僧尼中初示通两众各有七十二品若下明塞以局尼故裿支正云僧却踦此云掩腋衣。

  式叉一众虽预学法至于衣服人加五条以为入众也又加一缦以常服也肩衣裿支自从别位则具四衣。

  式叉中通塞准上人加五条者据同下众畜二缦衣特加五条以为简别虽无所出今亦用之。

  两众沙弥同居一位依论听畜上下二衣各加受法如上明也必有他缘更无可服则用僧尼三衣亦得唯加缦法理须反披若加受法大同上众转名三众以为异耳。

  二沙弥中初示正衣二皆缦服多论云一当安陀会一当郁多罗僧必下次明从衣文但明通准加法中沙弥尼亦有覆肩祇支则为塞也。

  四受衣方法就文为二初明五众受衣法二受坐具法更分杂碎去至时在口中也。

  四正加中初文更分杂碎者就五众中初对首受舍二心念受舍又对首中初僧后尼僧中先受后舍受中初大后小大僧中初三衣后缦衣省烦不分故令口举。

  就三衣中初受后舍。

  就安陀会中分为二先显可持三衣大德念下就衣加法。

  前中云应受持之不出其文致有诸师行事罔滥次。

  科僧受安陀会制受标中律中有义无文古人罔滥有二一师不取外部故但手持一师虽用他宗而不晓教。

  有人不加言教但奉持无离即是受也若尔何以文中云有疑舍受明知有法故须舍之不受持者自犯罪耳由失法故无宜不受。

  释中初文初出古所执若下据文难破。

  有人用僧祇受者此迷教也彼律开夜会此部制明相有缓急也何得妄行今用十诵持犯相类也。

  次科初指昔迷后示今用僧祇夜分暂到衣所即不失法四分十诵并护明相。

  文中若疑者谓曾受持后忘谓未欲重加受疑情不遣故须先舍后受明白也或可先受后难事讫疑生失不未了故须舍受。

  次释有疑初科有二初约迷忘明疑或下次约难缘明疑谓夺失道断染隔等缘。

  问疑是无知何不结罪答此中疑从事生非本不学也以心境迷忘至佛方除如夜暂出作心防护不谓失衣忽然地了人衣两别此失无疑疑谓未明云雾闇塞非问自知忽然日出此之迷事非学得知故须舍之无罪可负。

  问答中初示疑心若生来不学临境瞢然此可结犯今是事迷纵前不学非学之功故无有罪忘是无明至佛方尽如下出迷相非问自知自合作能负违也。

  又云青黄等者由异俗故义须应法若犹本染诸判不成虽强加持重结罪也。

  三非色中初文异俗谓出俗之人不依俗色本染即五正间强加重结犯九十新衣戒更增无知等。

  问如今大衣并非复作又是正色成受用不答必有外缘听用无罪无缘有财故单者犯如善见中若见着五大色衣者有智慧人知是失衣比丘唯暂得着后求如法不可妄行非复暂受如上已说可通览也。

  问双牒二事且据大衣若论非色余二亦同答中初约缘有无以定开制如下引示初决非色有智慧人即知教者非下次指非复前第五门受成着犯。

  依文为三谓正从缦也。

  前正衣中初明作法正仪下衣有四种下解其所以谓割等四如文列也褶叶一种局在下衣余通上二先明正三品者谓割褋褶作五条也从有二十一谓取十八品大衣二品中衣一通缦者同加安陀会也。

  加法正衣中初点文下衣下释注初别示正衣先下次总明正从。

  文中云若将从衣受者如文极显至时演示也何以通之如律无安陀会尚许借衣受之何况自有三衣而不听加受法。

  加从中初科初点文何下释开意准借况自理必开听。

  有惧行事缝诸条叶唯留五条一长一短即衣加受今不同之缦衣类极下也犹尚通下及上况正三衣不得加作但依相题加三法故。

  次科初叙异惧行事者谓疑教也缝条叶者谓以大衣加从余条并须缝之只留五条开叶如数入法故曰即衣加受(准此自古衣皆开相今并缝合)今下正斥举缦为况以显体通依相题者如文安陀会二十五条等。

  次缦安多会如五分中开受服用此通二众衣也皆是从摄题名异耳据体一也若从人正则沙弥服受法如下也。

  缦衣中初引五分上通二众若下次据多论正属下众。

  二明受郁多罗法有文为忧多犹陀卫多会陀会取音之讹郑耳正但有二如文列之从有二十二品将十八品大衣三品下衣一品通缦则满数矣文中加从者牒相如衣体加余并依文则是也。

  二郁多中初示异名忧郁音转下衣三名安字是同下二字诸出各别举以比之故云犹也论语云恶郑声以乱雅乐(淫乐犯自郑卫故曰郑声雅乐即古乐)雅即是正郑谓不正今谓边国失正梵音故云讹郑正下次示正从文下三明加从牒相如衣准前不异。

  三受僧伽梨中正从如上文亦具了云若干长短者前之两衣条数揩定更无延促故受如文必有从者方从改定若据大衣割褋各九条堤相异何得定言至时观相方牒入法故云若干应用诸品可不尔也。

  三伽梨中初示正从云下释词句若干者数之通名初明前二数定若下正示大衣多品故牒通名临时加改。

  下众受缦衣法中引律证须不得不受有人云三众未具何得同持文中有罪此剩结也此非名语一戒可剩或是失本通戒并有何得妄消况复论释与律符会如文说也。

  下众缦衣中初点文有下斥妄初叙妄彼谓未具未合加持岂有离罪离衣戒后三众结吉乃是余剩之罪非实犯也此下正斥非名语者责其无稽也若只此一戒结三众罪或失结之本意非理而结容可为剩今并不然诸戒并有非一戒也律论相符非失本也指如文者并见注中。

  后明舍法中四分有疑如上开也非谓开舍而得离宿故僧祇云夜往会衣不能得遂佛令遥舍以轻易重宁无衣故犯吉罗也若舍无罪须用白二以轻换重随义亦然余则不开也又如五分换易故舍善见多论坏相失舍如是不定同皆舍故或对衣作或缘隔作并同成也。

  舍法中初科初释四分开文同上非下次明诸舍初明作法舍僧祇遥舍以缺衣吉易离衣堕(借衣如受则免缺衣)白二舍者即如戒本除僧羯磨以轻换重同是作法开离故云随义亦然又下五分换易舍见下心念中多见坏相以失为舍或下总结对衣谓白二换易缘隔即遥舍也。

  就分四句一舍衣不得罪二得罪不舍衣余二俱句解如戒本就文如彼。

  次历句中初句如白二等次句即犯离衣戒三两亦句如僧祇四俱非句即持奉者下指戒疏见三十中。

  问受舍相类何以三一说别者答相违故也如舍戒法一说便成。

  三问答中初问易解。

  问结界舍界同白二者答僧和难得故须忍默余别不类也。

  次难引僧比别非类可知。

  尼受二衣中文缘并具。

  尼二衣中初科文缘即法注。

  而异本制者覆肩肘量薄有所承祇支全改义须引定文虽约量渐讹替变。

  次科总标中以祇支覆肩并约肘量显是方服覆肩犹存方相故薄有承祇支已作褊衫故渐讹替文即僧祇。

  然今衣相都乖本服昌言非重通世共行况此法衣相殊俗制依法加受无宜不合如律文云得下广衣听作祇支则与今量颇同类也然依文加不可从古交与相违但云如法知非法故。

  释祇支中初责其违教昌言即佛语尚书云禹闻昌言而必拜谓善言也况下次劝其加受如下三引类通许律正作上狭下广似今褊袖故云同类下令依文即指词句古依僧祇牒量加受事不称法今不可从。

  心念受舍衣中如文五分但云独住此处界内无人准得。

  心念中初科初准文此下义判。

  有人云此对首法无人开心念必须自且至夕坊道觅人必无可证乃可加法岂闻听独曾不待对太自轻也但延伫候不过明相恐犯缺衣如僧祇中清且不得心念说戒待客比丘意可见也。

  斥异中初文初明伫待但下示分齐如下引据。

  今解云法有通塞约缘故开不可一例但界无人即得自念虽有非数岂得对首如结小界及以戒场为劳动人故开别作对首舍堕未劳待僧不同说恣彼此通奉任情安也此之独受一往即成后人重至更不劳作不同说净言中不了值人更说文如后也。

  次科初立义说戒说净则须待人加衣不须故云通寒如下二举例有二一引小界戒场例行法取成但恐烦众岂须待耶二引别人忏舍例由本对僧若须相待不应开别不同下三释妨初释说恣须待众别异故此下二释心念说净须待受净别故漫指净主故言不了。

  五明失受持相义张四种障碍故离。

  一者界碍如律中说此树非彼树等以随衣所在界别不同如别广说。

  五失离列释中初界碍者即作法自然十六种衣界各不相通。

  二者染碍以男女同处性相染污讥谤由生故制须离律诸戒约多有斯例如同坐同宿同行同乘与衣作衣无论道俗是女皆犯故多论中除村界者为护梵行也以义而推无男有女是为染碍。

  二染碍初显相律下举例且列六戒下定提舍三十九十其例极多道俗即尼众俗女故下引证即摄衣文证以下结示。

  三者情碍如僧祇中兄弟分齐五分多论外道异见乐人部众王来入寺诸所游行门取水处大小便处并非衣界即如四分戒本下说。

  三情碍中僧祇兄弟分居同家别室在中护衣众处非界五分多论外道幻惑乐人荡逸王臣威势若与同处皆不自在游行门等皆都众处既非衣界制必随身下指四分即离衣中。

  四者隔碍如僧祇中天祠门外须梯须钥无者失衣四分水陆道断同界难会岂非失也故五分云僧作羯磨结不失衣界而于中不得自在往返者是离衣也。

  四隔碍僧祇衣在祠中梯钥可入方便开之四分可解五分不得自在义通三碍为物阻绝即属此收。

  此之四失广如别疏就文明义羯磨解竟须附文释前已广解作法摄衣此明自然皆归戒本也。

  结中初指广即戒本疏就下示今略谓就今文当广其义而结摄衣中已明今此附文不宜广义须下示前广此略各有宗故。

  受尼师坛法本梵音也律翻坐具故有明相就文为二。

  受坐具中初科翻名有明相者似此毡褥对翻可见故(世云为尼师制又不识揲故谓之坛者谬矣)。

  初制缘起中为身者以形骸所资假斯故立也为衣者若无坐具以衣为敷事不可也卧具者恐损僧物拟用藉之自非无学何免秽溢。

  释缘中初科三意一资己身二敬法衣三护僧物无学苦依未亡尚有秽漏入无余已然始免之。

  长周尺量者律云长佛二搩手广一搩手佛在人倍人长八尺佛则丈六并依周尺以定律吕也更增半搩者谓截竟加半搩耳非谓相连说增也故佛灭度后一百年之时毗舍离国擅行十事不割缕净是其一擅今世盛有即䟦阇风妄情难信但准圣言自无答也。

  二中初明初量佛一搩手长二尺人止一尺律吕犹准则也六律六吕气候不差故更下次明增量初示增法故下引斥妄行䟦阇十事资持具引擅谓专辄不割缕净谓统同增量如法无过。

  必须重者以单薄用藉一损身增患二漏污僧物故也。

  三中初示不量二过兼复损衣。

  如僧祇可教诫者情多乐广喜受伪法故遮恶缘预设防禁今不披律至广长作正法灭身也除依教行正法生身也执此两途增漏障道也。

  四中初示律意今下斥非法之兴废在于一身可不慎乎违教则如病须药依教则病差药有二俱障道情不可留也注中诸相并见钞记。

  言不得净施者以宅所履本制须之必受持也自余听畜方开净施今多说净无有受者不可怪也说净犹次但无准的。

  五中初明制受非长故不听净宅居也今下斥非不可怪者不知教故说净次者次于受持胜不受故。

  离宿不舍者过非道标虽离不失是佛制故离宿结罪。

  六中过谓情过异三法服故非道标。

  诸部未见染色义须袈裟为正。

  七中色准袈裟离五正间注中五分揲角助牢不揲无过伽论离宿不舍不失法故。

  律开减量必以受持但云如法作也但诸部中令受而无受文义准衣钵以知受舍。

  释法中初示词句律中制过开减减非应量故令改之但诸下明所出知受舍者令忆持故。

  二明受钵法分为二。

  前缘文列义分为五一制意二论体三辩色四明量五行护。

  初中以出家务道本不谋食然有待形假资方就俗则肴膳方丈无思厌背道则不杂种食一钵知足然古佛道法以为标帜非圣自制余无知者如五分引诚为后式。

  受钵制意中初叙食缘论语云君子谋道不谋食俗下二明异俗方丈列鼎言其奢侈种犹多也然下三示圣制诸佛标帜出十诵文军中旗帜有所别故注引五分彼云佛在苏磨国自作钵坏令窑师烧初成金钵次成银钵佛言王若闻者谓我能烧金银并令埋之后成铁钵青如阎浮树佛令用之号苏摩钵。

  二明体中出世贞素须离非缘杂宝为器滥在家人木钵外道石钵唯佛比丘俱离但用泥铁由离诸滥省事易得也。

  二体中初简滥贞谓志坚素谓行洁宝木石三皆不听用按本起经佛念往佛以钵受食时四天王往颇那山取石为钵各以奉佛佛累于左手以右手按之合为一钵四际分明所以比丘不听者恐滥上故又准智论石钵体重慈愍诸比丘故又云细石难得粗者受腻故问比丘三衣许滥佛者答钵但体殊衣唯量别但下显体离滥易得具二义故。

  三明色中应熏作色者以诸余色并同俗故受腻易脱数有经营妨道乱业制用熏持唯被道众佛广说之唯熏钵法非俗常也今依律用随作并成但铁熏一者多剥落耳西来铁熏由牢固者解熏法也世有掍油诸钵体相乃同无奈色别不成受也。

  三色中初叙制意有三一异俗二不受腻三不废业佛广说者见本律杂犍度彼云时瓶沙王布施比丘铁钵比丘不受佛言听畜乃至云畜钵不熏生垢患臭佛言应熏彼不知云何熏听作炉若釜若瓨种种泥涂以杏子麻子泥裹以灰平地作熏钵场安支以钵置上钵炉覆上以灰壅四边手按令坚若以新牛屎壅四边烧之当作如是熏今下示熏法依律即黑赤两色僧祇孔雀咽鸽色即青翠色善见瓦钵贯左肩青色是也铁坚不入故色易剥准善见铁钵五熏土钵二熏则知西竺解熏法也世下斥滥掍油似今磁器。

  四钵量中如多论解种种不定或以称饭斤两为法四分他部多说上钵受三斗下者斗半。

  四明量引教中初文多论自云论师种种异说以一义为正谓一钵他受十五两饭(钵他量名)上钵受三钵他饭(秦斗二斗)一钵他羹余可食者半(秦斗一斗)即秦三斗诸部多说如钞广引。

  律是姚秦时翻犹行晋法故唐杂令云斗者三斗为之故知姬周本制圭抄为本如是乘之。

  次科古晋周制未改故云晋法唐令变古古法可见算法起自六粟为圭自圭抄撮勺合升斗斛皆以十数乘之乘增也。

  计今大者未有容斗小者减本三升者加法应量便乖本制不成相应如母论中不满斗半则减五升不成受也。

  三中大未容斗谓姬周斗似今三升已上小减三升亦即周升似今一升太小乖法引论证非周时斗半为唐五升。

  有人云律制量腹而食何定量也随得成受未必依论。

  斥古中初科妄执律文彼制量食非钵大小近闻愚者亦执此言播丑于人孤陋置耳。

  今解不然人食多少自须量料及论钵量须准圣言今有不食之人或有食一升者二食则嫌钵大一食则嫌钵小俱须依量不容臆说必若过减无任受净审知违教故受获罪。

  次文初责味教今下次以事徴谓食不食多少不同如何可准俱下三劝依教无任受净加受说净皆不成故。

  五行护法善见下文委之如钞复广也。

  五行护中注文备显故但指之。

  二正加受用十诵。

  四分诸受文皆缺者以觉明论士诵本东传至于翻时随出便写贵存一部无暇覆疏寻复返西此无行用故多缺也十诵翻弘当世随缺译者问之故文繁矣。

  二释法辨缺中初文四分即觉明诵来兼解婆沙故号论士罗什亦从传受是时遂有大小毗婆沙师翻译才就拂衣西迈不知所终十诵即姚秦什师所翻。

  余近问于阗国僧彼既大弘四分何以律无受日等诸受持法答云此无但脱漏也彼国梵本十万偈从唐言译则有百余卷羯磨别本皆备诸受有信当寄也。

  次科于阗即高昌近于东夏与月支等皆土蕃耳有信当寄许诺之词。

  但传文俱略须知其致不得专执计理法正随法备文不须疑也。

  三中法正即部主既立宗集法理必须备。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一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二

  二明听教即衣药受净也。

  二听门标中即衣药等合前题也衣唯对净更收长钵三药但受七日兼二若通金粟时药亦二。

  药济形命无时不须故先明之就前内资四药分二初缘后法。

  四药标分中初示先后就下分文。

  就缘中列四药名相广引钞中至此说也此但加法故不广繁。

  缘中初科指钞四药皆以时限为名五正不正为时清浆为非时酥蜜等为七日不任食者为尽形。

  就文手受多论五意为防盗相而为本也余如戒疏二引口受为加延故得经时限故十诵云是三种药举宿不净无病并不合受反上得加。

  次科手受五意一断盗缘二求证三止谤四少欲知足五令他生信口受延时为对病故十诵举宿收二宿不净收二煮恶触等此谓药有过也无病非开缘也药秽则虽病不开无病则药净亦闭。

  文列时药手口互塞者以口法所加为延手受得过时限时药过中自不合啖焉须口法以无所延虽行口法为别所开因他不喜或为难逼不及手受遥加口受故律本云有时因缘置地而受即其事也故云手口互塞也。

  三中时药言互塞者本唯手受缘开口受以替手受随一即成不通兼互初叙不须口法虽下次明口法开缘他不喜者即外道缘为难逼者五分火烧马屋缘并以食遥置地比丘口加三受即当手受也引律因缘不出上二又宝器盛食见女起淫并开口加。

  余之三药若随即啖不须口法必欲经时先手受已后加口法必兼二受。

  余三药不先手受不成口法理无偏也。

  就后受中四药即分四门。

  就时药中缘法分二。

  初就缘五正如文所列若啖此五名正食也是请是足能生后犯次列佉阇尼五非正者体气力微虽啖开后故名此五非请非正非足食也广如钞中随戒解之。

  次法时药缘中五正云是请是足者以背请足食并据五正明犯非正不犯故并反之。

  就二作法又分四别一观药染净二授者是非三明受法四量时设观时药既尔余者例然。

  初染净中言诸过者前净地中已具出竟今略举之由过常起。

  释法观染净中初科过常起者无时不须故。

  一非内宿者谓知非是人食同住经明相也二非内煮者谓同坊寺内不煮食也三非自煮者谓非自他之火净也四非恶触者谓非未受辄自捉也五非残宿者谓非自他比丘曾经捉已至明旦也六明贩博者谓非自他不净药也即兴邪命非法自给之流相可如上七犯竟残者谓余三药曾受违限非是他施而取啖也。

  次科七段名相易解六种并据大僧所为唯第二内煮通于大小道俗等人七犯竟药亦制自他离上七过方应受法故并云非也。

  二授食法有三。

  初言分别者以食是可正足非食不在正足或可食是可啖者非食者如草木不可啖者今见授者不言是食不妨执时实是五正以心别缘不成受也必须心境相当成受应法若错受者非故不成故律云欲受此而错受彼并不成受及相触等例知矣。

  授者是非别释中初科初牒释是食非食两义通之初约正不正以分谓是正食则有犯足及背请非正不犯故次约可啖不可啖以释今下指过初判非法必下示成否引律可见及相触者即见下科十诵文也以彼轻心比今别缘故云例知。

  二有施心者若持食寄虽受非啖为掌举故后施开食明知无心为施虽受不成。

  二中先寄后施即知前心虽受不成。

  三者如法授与者即非轻心十诵中若轻心触手不成授食又如明了论中须知比丘是受食者若解成授广如钞显。

  三中十诵须至诚了论取知解。

  三自受法中。

  初明授受两缘彼此相领体非错误片违不成。

  三正受别释中初文可见。

  二为自啖若为下众虽受不成如善见中比丘乞食风尘坌食为沙弥受至寺与之后反施者更受如法故知前受非名受也。

  二中善见由为尘坌作念与他非自受故言反施者沙弥却施比丘也。

  三者如法受之如律文中衣器手等互为十句广如钞也但须以时仰手表无盗相若迎前抄拨置地任食如斯非法也虽开置地缘至故也分开辄行非缘获罪如俭年食自捉自煮今非其缘须离饿业心不可信但依法也广如不受食戒说。

  三中初示法四分初五种手与持物历为四句二互二俱第五遥掷过复有五种身衣肘器与还以四受并有缘置地若下彰非又二初总示非法虽下别释置地分犹微也下举俭开证非常法今非等者劝令依教非受而食当获饿报故名饿业。

  四作观者略为五门比丘受用衣食房舍卧具事者必行观察如母论云利根比丘所得利养随口随着随入出时一一作念不作念者为施所堕若钝根者一食作念如是不能能施所施并施所堕若不行者腹破食出由有来报故不即也余引钞中对施兴治明之。

  四明作观通标中初叙四事如下引文示初明须作随口对食随着对衣出入对房文略卧具利根念强故不暂间钝人易忘但制初时如下次明不行所施不堪能施无济故二俱堕此来报也服破文略袈裟离身并现报也由有来果故少现报故云不即。

  初计功者如僧祇云计此一粒百功乃成智论云初耕下种耘治刈获乃至钵中计一钵食者作夫流汗食少汗多智者如何不思缘起。

  别释初观即思钵食耕种炊㸑之劳僧祇一粒百工多粒莫计智论耕耘至钵推其始末也汗即身血文且举饭余皆准之注令量来处者思彼减割何意施我。

  二自量者如善见云有四种受用利养一者盗用二负债用三子物用四己物用不观而食破戒受施如初人也持戒第二七学人者如第三人至无学果受利养者方如己物智论云出家比丘受食无观嗜美心坚死入铜镢地狱丸浆二苦动经无数。

  二中初引善见明可否盗用喻有罪负债喻须酬子物喻须谢己物喻自在三果四向为七学初二凡夫三四圣人乃知四果方堪信施学者闻此能无虑耶次引智论示来报铜镢即狱名。

  三防心过者成论云现见众生在不净中生不在磐石中者由贪嗜味过故然食有三种谓好恶及中庸也因于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后生三行便结集苦如美食乐受后起贪行恶食苦受后起瞋行中食舍受后起痴行便趣三道地狱饿鬼及畜生也必要起观三恶不生行业不欺自感善恶故俗谚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诚有由矣明了论中应生四观一离食醉过二离喜乐过三离好过四离庄严身过多发贪染故偏举治之。

  三中初略引秽因磐石净处少见虫生然下正明因果又三初通示心境因境发识次生三阴结集至苦即成三色五阴备矣如下别配因果必下示观法初劝修防三心故欺犹虚也下引俗证即左传文祸福无门非先有也惟人召者由己正不正也证前善恶率由自心语势虽似须知浅深明下引示能离四过即为四观一贪饱二嗜味三欲光泽四乐肥充此四治贪虽通三心嗔痴稀故。

  四如良药者但得支身以除饥渴有力无事令身安稳转载而已余何所求故经说言是身犹如车好恶无所择香油及臭脂等同于调滑是也。

  四中药以治病饥渴故病以饮食治之转载见下偈经即杂藏彼因王以粗细二食试外道外道心起爱憎及试比丘比丘说偈答王因知邪正谓如涂轴油岂论香臭如资持具引。

  五为成道业者佛立观意食为修道若行凡福非出世意何则轮王十善福化故也如持世云若不为除灭我慢诸烦恼者不许受人一杯之水何况余施文中广列至时引用。

  五中初明道业谓求出离凡福非道故所不听如下次示不堪不除我等即非道行彼经文广故下指之。

  岂唯口说必在擎钵前胸注精观食心闷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少时待定方进鍉鍉预看然后内口何心故内知贪嗜者须臾吐之眼不欲见何况流泻臭秽难堪此不足贪但痴不觉若得恶食待瞋心歇然后啖之此母论解若不行观罗刹夺去后充饱竟乃忆前观此业已成徒悔无益必须预觉何事迷耶。

  结诰中初科初示法擎钵前胸示其仪也注精观食摄心在境也心闷沸涌者贪嗜盛也知叵耐者治力不加也合眼待定渐渐制也鍉即钵器鍉鍉看者别别观也内即入也何心内者离三心四过也知贪嗜者犹未调也上吐下流后可恶也上对美味若下对恶食也此下引文证罗刹喻三心食后方观不可追也。

  言略事广会在临食方知分量是何位也大丈夫既不能造大过入地狱岂为一口食而陷没耶受苦是因而所为极弱矣。

  次科初令自省余时则高谈莫及对食乃抑制难平显是下凡自可知也大下次示激励一等造恶受苦不辞反为口腹长劫堕狱所为极弱者悲其鄙劣也。

  二受浆中。

  初缘中云若不醉人听非时饮故知醉者即时药也今有用诸草木合酿为酒具色香味如酒不异但不醉者佛令屏处饮之非酒色香味若饮醉者如法治罪。

  二非时释缘中初科初定药体今下指时事色香味三具而不醉开饮非具而醉犯吉境缘不具故不至提。

  不应今日受浆至明日饮者以越非时分故随饮残宿恶触生也。

  二中过时宿触更兼不受非饮不犯。

  文列澄如水色者恐杂滓淀即时浆也故诸果中自有清汁初押漉时非不杂合澄久清净非时自别。

  三中淀音殿亦查滓也。

  水滴净者为净味故文虽在浆义通四药如衣须揲须点为坏色故如食须水渧之为净味故如屣须人着之为坏好故如是一切无非坏我方便也不尔烦恼强壮自专服用何得忘怀也故十诵云如甘蔗不以火净清汁不以水净一堕一吉也。

  四中初示净意文局义通者四药俱须以水滴净如下举类新衣须点揲新屣着七步如下总示权巧忘怀怀即我执故下引证不火净即坏生堕。

  二加法中受是听开文缺不出今以义约药病两具可如文也必无病者非时饮浆犯非时罪。

  二加法中初示缺今下点文必下遮滥。

  三受七日药法缘中具列酥脂各五亦准义文加受药法僧祇中云风病服油冷病服蜜热病服酥等分石蜜作法设治广亦戒疏及行事钞。

  七日中初示缘酥脂各五谓酥蜜等五脂有五者熊罢猪驴鱼也亦下显法僧祇四病对四药酥分生熟即为五也等分谓三病俱发戒疏见长药戒事钞见四药篇。

  四受尽形药中缘虽列味不任为食者总尽形体也加法之药病相对者得也此既尽形故开宿煮如上净地及钞广明故不重者至时引用也。

  四尽形中初释缘加下示法此下明开内宿二煮恶触四罪。

  衣说净法义分六门谓制意等广如钞引。

  第二衣说净标指中六门者一制意二施主差别三开说通否四说之法用五施主存亡六失法不同。

  今就文中言长衣者即百一之外余衣也不限应量不应量俱须说净文云长八指广四指以佛指面广二寸用姬周尺量之则长尺六寸广八寸也减此量者如文亦说但罪有差降耳。

  释缘初科正释中初示名义上根但三衣中根受百一下根听畜长不下明体量初总标文下别释初明应量减下二明不应量应者犯提不应但吉此为异耳。

  比人行事但说应量余不应量舍不说之纵使应量以唐尺为度减者不说又相染犯得其言矣失其实也尺八为肘六尺为步三斗为钵斯诵语也须识时变。

  斥异中初通列三过初减量不说二用尺有乖以唐一尺多二寸故三不知染犯减量不说过日犯长则应量者说亦不成得下别斥尺度但闻长广尺寸之数而不知尺有古今不同是得言失实也仍举肘步钵量例须晓之。

  文中除波利迦罗者唐译助身衣也即百一供具令受持之不合净施故云除也必不受百一而畜长财是百一数随日犯舍无助身名唯除衣钵坐具等五。

  二中初释文必下简滥畜长之人百一亦长衣钵制物不在其例。

  言不现前者即合净之衣遇缘不至以前人虽许衣钵未现如是例之。

  三中如是例者或买未来或为将行或藏他处等。

  乃至谷米钱宝等分有资道如法听受既无自畜制令施他同类过增俗人不例遣令知净生善除贪。

  四中初明听畜既下二示开净同类过增同不应故俗人不例是彼所宜故生善即化他除贪即自利。

  二请施主中初真实净为之既希且削不出展转净者则属于己彼此加法故多行之。

  二请施主初科真实物过主边为之故希展转多行乃据彼时今亦稀矣。

  就请施主有人不立须便遥指如多论中应求持戒多闻求即请也又彼文云至俗人所语知比丘之法不合畜钱宝以卿为施主此正文也行事之者故须别指情寄有在若有持犯存亡易识令通漫指随衣则异染净不分如何弘道。

  次科须请中初叙非须便遥指临事漫射如下引证论明道俗二主并须请之虽无请文求语二字即其义也行下劝依令下彰过临时漫指净主则多故随衣各异存亡不识故染净不分不能明己如何化他若此弘道道必不振。

  有人云真实净主亡须改人展转非面复何劳也今解两施乃异他属不殊故齐十日通皆早请余广如钞。

  次改易中初叙他解今下斥非同是物主不当强分。

  正加法中离合二缘准论行事。

  三加法对首缘中段段各说名离多衣总说名合。

  就文为三初明财主惧犯长过舍物与人为展转净若不言转谓真实故二受净者言下明前受财言中展转不自专属更拟施人人非独许律取同意故问本主汝施与谁三既定净主理须遥嘱更牒本缘明曾为受又牒前命拟付净主且还付汝当为净主善护持故着用之言随时加减。

  法中初科三段初即财主面付对首二即对首审问财主三即对首遥施净主着用加减或可去留无必或令钵药随改。

  此展转者初财主付净者此一转净也净者又遥嘱人此二转净也净主不知还付财主作净主物此三转净也俱净贪着之意。

  次科初释展转此舍彼受经涉三人遂成三转俱下示教意。

  心念净法既是别人舍心难尽且令转换得延时限终须对说方始究竟不如受衣非为转着但加圣法随身服用故心念受与对首同。

  次心念中初科初叙净法权开不下次简受衣永定净为转着受是系心一舍一取迥然天别着即封执。

  于五众中随意与者非谓随衣各牒施主名也但展转净主既非目对故通五众至于加法随定一人当指为彼财为彼而持护也。

  次科展转中初文初遮非恐谓随衣临时谩牒但下显正由不面请故通五众至于作法恒定一人。

  文分为三初遥施彼得过制限故云十一日也后复还加不越常开故但十日恐至明相依教犯故又说与彼如前得过故。

  次科文句三节初后施彼中间取还更轮而作非一时也十一日者显属他故。

  文舍故受新十日一易者又别致也一是长衣一是受持更番受净不得过限计受持者不畏犯长无奈净者将是过限所以指在十日内转。

  二互易中又别致者不同前也此谓不说净人为免畜长两衣轮受不须说净若畜长人加受说净自可准前。

  此之两净亦谓开缘尽界无人虽有愚塞或是非数求足叵得依前十日方得加用必忽他行夜分还集者未得依此。

  三结意中两并对首无人故开愚塞谓无知非数即行缺幸有同住他行未归义须伫待则非开限。

  金粟净法中。

  金粟净金收七宝粟总五谷。

  引多论文开说净者并谓如法外施非是求得及余不净虽说不成由早犯故金钱宝等如律俗人送为衣价诸谷米等如律路中他施比丘斑豆谷米开为施受净人掌举等故斯杂物体是繁积时有济道故曲开听如涅槃中为护法故净施笃信等。

  释中初科初简非法求得即邪命不净谓兴贩等此已先犯皆不入净金下示如法两引开文无非济道衣价即钱宝引经律论并令施他明非自畜涅槃护法为存僧宝佛法在世故。

  如多论中求可信人四分亦尔不许比丘亲自执掌坏心行故余如钞显引多论文所以五众不得为钱宝施主者并为戒制不应行故。

  二简主中以捉畜二戒五众同制故注云钱宝外长财即衣财耳。

  言净施钱宝易得衣物不须更净者由初得财已入净故今既换得不是意外本无贪附即本无染故也。

  三中净财易衣从本故净。

  又引僧祗施主若死不过十日者以无所属故也此通道俗二主常须忆之。

  四中初科注引僧祇欲明俗主准前衣净真假二主事义是同故云此通等也。

  问多论净宝得财入净不说者宝主若死财衣说不答衣宝两主道俗位分既易净财理须展转但非外得故开不说必宝主无还须依净由无所指储积还多。

  次问净财易衣主死如何答中初明前同不说必下正决所疑。

  如母论中和合净者谓说点染三种通净开无一堕及二吉罗如十诵中缝者非法必须刺着方无三过。

  五中不说净一堕不点染二吉谓衣未二净缝于己净者上又五正间染缝着如法色上以能从所合成一体故云和合下引十诵决论缝文。

  诸说戒法篇第五

  篇目大分僧别别分对念故云诸也。

  夫道假缘修业由因积故能形心净谧克剪烦累是以大慈敷化垂布声教动摇物善慧利为先初即授以戒归为万行之本次则拯彼衣药为摄济之缘末则立教开弘为随务益业此三具也则出世之意存矣。

  叙意中初通叙修证缘即衣药等因谓受体及后随行形心净谧即治业克剪烦累即破惑谧静也是下别对诸篇敷开也教由声说故云声教凡愚顽騃故须动摇万行本即受体也摄济缘谓内外二资也随务益业通下六篇此三具者如造宫室初如基址二如墙援三如庭宇比之可见。

  就正宗中第四文也大分为二初缘后法。

  解释标中从文当五约义居四。

  就前缘中虽闻说戒迷意者多故略叙引广如钞显。

  释缘标指中不深教旨故多迷意。

  十诵云佛未听布萨羯磨说木叉会坐法等外道讥言我尚有上法比丘无耶因开比丘说戒布萨四分中王欲令比丘集会说法如诸外道共相来往佛因许之。

  引示中初科十诵会座即普集长少作法讲论等言因开者对讥为开立法成制四分即说戒犍度王见外道和集生善故令效之。

  然以教法初开事必有渐古佛道法何法不无但为教迹乃在余道故因收集共成一化外道得其事末随相而行佛随后制乃穷理本令清心形应道业故。

  次科初叙托缘十诵外讥四分王教起教之端当知说恣古佛常法教有形迹故名教迹因收集者谓取彼所行成我法则欲收邪众归心正法权巧之意凡小莫知外下次明意别事末则暂尔和同理本则终令出离似同而别天地相悬。

  文中引论言布萨者乃梵本音此以义翻舍恶证善法也大途如此。

  释名义中初文舍恶证善如注具引舍诸恶不善谓业惑也证得白法谓无漏功德也究竟梵行即无学果诸文所翻不出斯意故云大途如此。

  僧祇中乃至清信士女九十六种出家之人皆半月三受布萨故彼文云佛说清净是名布萨即如律云有犯者不得说戒闻戒等又云龙女受布萨者即八戒斋也故俱舍中云受布萨护即八斋也又云布萨食者亦是净斋之食耳即见论云布萨复八斋也三千威仪经云布萨者秦言净住义云长养斋竟陵文宣王撰净住子二十卷大论布萨法式愿誓赞引须读者长人神思也母论云断犯断惑清净身口皆名布萨义扫堂敷座名布萨事自恣亦尔。

  次科初僧祇布萨通于俗外每半三日集会修善故云三受四分无犯方许闻说仍名八戒皆清净义俱舍戒护三业分之布萨召食故知名通非止说戒善见同上两文三千净住取离恶义长养取生善义南齐萧子良封竟陵谥文宣净住子名即准上经旧云有二十卷多明在家布萨法未见其文母论犯即是业下分事义皆归清净自恣亦尔同上事义。

  故聚诸文须知本意不但闻说不行无益也。

  三中上二句结前七段无非行净即是本意下二句申诫。

  引见论中说戒法成正法不坏者良由僧众清净无犯有犯寻忏通应净住戒清净故定慧可期会正因此相续不绝故久住相由斯而弘。

  释住持中初科文叙三学相由入道皆始于戒故知戒存则道行戒废则道丧理数然耳。

  若至说时无思忏荡或不可忏又不依悔同聚闻说皆与心达增烦动闷事不获已不来理得又耻非数如斯闻说未足住持或都不闻一生虚过如斯等例俱非正法也。

  二中初叙非有四一愚不思忏二重不可忏三不依法忏此等同闻深非本制四都不闻况复求忏如下总结。

  然则有染虽闻闻生惭愧常思净信奉应说本今虽尘点得非来习则说无益矣故伽论云半月自观若有犯者同意边忏岂非净也。

  三中初叙犯者筹虑尘点即毁犯来习即后因果也说为清过故知无益故下引劝。

  就文分三即从人也就前僧中广略为二。

  就广又二从初至尼差人来说戒前法二教诫尼下说戒座上法前约僧尼随文分也就僧义四一时节不同二集众方法三布萨众具四诸杂所须广如钞中至时引说但随文解以为三段。

  僧说戒中初科四门时节即三日食前后昼夜等集众即鸣钟约界等钞中无此第二而有第三正说仪轨但下总标。

  初僧说戒法者明白告令也若不预告或有迷乱至于忏荡须思识疑及时集处知须事有故也。

  说戒白告中初科白告二意一令思所犯及下二令知时处法事必须有之故云事有。

  文列三日者皆谓黑白不同方土差异三皆通正随用开得顺增三文若不许者自恣亦三何为行也然律本中亦云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者无问黑白三日布萨也前二为俗则说法授归后一为道则净心说戒也言十六日者为难开延未可常用。

  牒释中初明通三所以黑月小尽无十五故方土差异随国用故本律增三具列三日故引为据若下斥非有执半月定须十五故此诰之然下定当律本三日又引别文六斋日耳意彰十四本非正日下明十六王贼等开亦非正也若尔前后二日为可用否答十五常定必有他缘前后皆得。

  所以听上座白者佛在自说用诫群品今补位处故非余说今时白者多是维那上座不行受命故也如说戒人本即上座后开堪能义亦渐也。

  二中初叙教意十诵云上座一人替补佛处今下决时事受上座命传以告僧下引说戒比例可知。

  文列某处者以同界堂多须定处所以不容交乱也。

  三中西竺僧寺别立戒堂文约堂多纵令常一亦须白之。

  教年少具者以上下有仪无轻举厝也具净水者拟初来故以舍罗草名以为筹计用从事名知众少多欲赴布萨会也余如文指。

  正说中初科三段初中上则指教下须依禀故云有仪厝置也二具净水拟初来者谓客来洗濯须先备之准非众中华水供具三舍罗翻筹故从事名。

  所以至时常说不开者如十诵云过去佛法几时住世随清净比丘说戒法不坏时也未来现在亦同此故。

  次科正明中比丘问佛三世佛法兴废久近佛因答之止以说戒用验存亡方今天下行此法者百无一二纵行乖法佛法住世知非久矣。

  母论云乃至钝根无知有难不得就余寺听戒者当略说戒云诸恶莫作等。

  次引证母论两缘开略一钝根不能诵二有难不得往略说四句言略义深律藏虽多亦不出此岂唯律藏佛法皆然。

  僧祇中四人布萨俱不能利者不能说尽者当说四三二一篇乃至偈序余唱常闻若不诵一篇作布萨者越毗尼举众不利者令上座出界外心念布萨余三人界内三语也若人人各诵一篇当授一聪者既利若诵忘时余人口授不得重诵逆诵合诵有忘得补。

  僧祇有三初开略说从多至少次第开之举下次开别法若下三开指忘重诵再说一篇也逆诵从后退前也合诵二人同声也忘得补者覆诵所遗也。

  四分中当分人遣至余寺诵之至时人谓一篇尽又随诵接也。

  四分各学递接共成一本。

  若尔纷纭何不执读答说戒羯磨俱是圣教如世言令未见执文今所传授还遵佛世故于听说何得执读又世中咒术尚须诵持方能成遂圣制必依不劳异解时常行事读文作法余法犹可不成咎浅受戒一事自陷负人深不可也。

  释疑答中初示制意本通说戒因兼羯磨君父垂诫义非读文诵咒加持足为明例时下次斥时讹文明羯磨说戒例然余法但自结罪受法令他无戒深不可者诫其改过。

  就同犯中识疑分二。

  如何识罪同时犯耶世所同行虽罪不责如受钱宝为利行道礼佛诵经所获赃贿合众安坐知非而受是为一罪通于僧也故律云僧犯尼萨耆者即斯人也或人别随犯名种不同挍量其罪俱非清净虽非同犯无任应说理总白忏露过便灭。

  二释忏露识罪忏中初文初徴起世下释通又二初约合众同犯今时斋会过午非时受钱捉宝之类引证可知或下二约各人别犯二并通忏。

  就文标缘中僧集说戒者此以时逼无由外忏故律说云若在说前同犯罪者当诣比近清净众中差人往忏彼来返寺次第对忏今开白者义不同也。

  牒释中初文初明临逼方开故下次简余时不许合众皆犯一人忏净堪为对首。

  有犯不得说者戒法体净拟来将犯今自沉溺何能拯救故不可也。

  次四制中初谓行缺不堪训人。

  有犯不得闻者说序之时文言俱悉罪者当忏净者默然今心停罪端然应净虚欺贤圣甚自负责又不可也。

  二即体秽不合净教。

  不得向犯者忏者以罪积思除引证对息前既有瑕无由遣累又不可也。

  三忏不简境秽中浣秽。

  犯者不得受他解罪者忏名上起前证染污何能生他后断之本故制不可也。

  四自不省非病人治病忏名上起出明了论。

  既有斯四义从开文作白同忏便应净法。

  结示中由无净境故开白忏问作白之人为须净否答既云众犯彼此齐忏必有一净自当对首。

  律文不言更忏明知本罪随灭何以知耶夫忏罪对人令证瑕累今作白告通无纤隐人俱非净法是除缘如草覆白罪诤同灭亦俱有罪相向露也故作此白一切偷兰下诸篇罪犯皆除也上二篇罪须僧别法故非所论。

  三中初准判何下徴意初叙所以对众无隐心净罪除准此白前必应告众惭耻自责向僧发露如下引例灭诤草覆事义颇同故下简滥除上二篇余皆可忏。

  二就疑罪者此疑从事生必对方除也如旦食粥似于正食至中还啖有疑犯足须待净人方定罪目但露无瑕便应净法故虽白露本罪不灭由未了知不名忏断不同前白识达无疑告情及罪事同对首有斯异也十诵云一切僧同犯单白向四方僧后如法忏故知不灭矣。

  疑罪中初叙过相粥似正食谓稠厚者初出釜时物?成字即为正食未问净人成否不决故云疑也虽露不灭与前故异十下引证向四方僧即发露也。

  今时奉教者云我不清净不合闻听此未了行教也律不徒然必为来世但恐大重不应单白纵重学悔犹称清净岂令身死总收取乎。

  次科初叙妄执耻己不净遂不听戒此下责愚教大重即四夷忏重名学悔犯不思忏积累至死业随识去即总收也。

  问今诸罪人意谓不犯傍人审知欲举违教以律文云不得逼忏者答两有其致也意谓无罪心净闻戒不得娆之令生疑负一不得听戒二不得忏悔。

  三中初问罪人谓迷犯者旁人谓知律者不举不合同闻举之又违律制不得逼忏须彼自悔也答中不举两致即如下例。

  若尔何故不知不脱者答若语自行不以不智随犯依治也若据众法谓不犯得闻说戒无违心故不犯谓犯不得闻戒心不净故又据自行实犯谓无不犯谓有俱须两识不可任情前言不得强逼者恐发诤竞故且任之不同残中忘谓无覆虽逼无诤故戒文中强与覆法。

  次问意谓既许闻戒罪何不脱答中有二初约众自二行对明自行据体有犯随治众行取和不疑许听无犯疑有约心不开又下次单就自行以辨实犯谓无理须举悔不犯谓有义不妄施前下决上律文且为护众仍简僧残次死须救故逼无诤也。

  尼请教法就文差缘应白二下后往僧相文行略法广者阙矣。

  尼请法中初科就文差缘即前羯磨应白二下即后注文往僧相者尼往僧中之仪式也广法即僧中请人作法差往教诫等法律本具之当世不行故但存略今时广略俱废止可闻知用为来习耳。

  云各满五人方羯磨差者以尼被差即所为故非数摄也僧虽有五一须具德二十夏者若无此夏虽复多人亦不合受以德不满故。

  次科尼中差使僧必差师二并所为皆不入数故须各五方可行之若但行略不必僧满。

  就两处教诫皆列上座者指本律文以众首比丘纲维法务每有事达无不承抚即如前述替补佛也。

  次座上法教尼中初文两处教诫即注中前云上座作略教法后云上座有教来指本律者示所据也以下出所以达至也承领抚恤以应前事。

  文中曲指答对往返言议之仪者以见不学识者年高座首动无法则令空遣尼还曾不对答识者齐耻故具引之大略如此必有余暇临机更道岂局斯也后说戒座上主客通有贤愚总集何得自轻。

  次科初示答词委曲之意大下令更裁酌不必如文后下诫令知耻不可慢众。

  告清净法者文引客来明知旧净若未至序问清净处随到即坐不劳告净以及后问故多人齐至一一别说以各自陈也。

  二告净中初科初明律文局客若下次简说时须否但不及三问即须告之多下三明众多各说。

  今解告净不问主客但使外来不及序问皆须告净以应后说。

  义决中初科但使外入不局客旧。

  若尔在众同听有缘说欲后更入众须陈净不。

  次科难中由说欲去事讫须来故。

  答不须说也前告净者元未预闻此已陈默不劳重告若更须说即座恶觉亦须说耶佛制心念在众闻露虽有此难无文制说然是后来余不闻者及有忆过不告皆犯不同在座有开心念各有所以任两通之。

  释中初约不须释已经三问默应净故恶觉念起律制犯吉听在众露不令再告故举为难例知不须虽下次约必须释初纵上难词然下夺归今义余不闻者即中间诸篇及忆过者谓说欲出外方忆犯也各下双结文无去取准说为长。

  识疑两露与前不同僧同犯故可用僧法今则别人自有所对清净比丘故须露已方得闻戒文相可委。

  三识疑发露中初对简前忏今下正明今法一是别人二有净境与前不同。

  座上露罪法者又不同前此为缘开恐闹众故开心念成据法准绳应对首心念也然界无对方是本法今对众念故非前条随众即成是但心念法不同对念也。

  四座上露中初简前法容可对露据下次辨法位初标示然下定夺又二初显非对念以界无人方开作故今下定归但念以对大众法自成故。

  大段第二略说戒法缘相为二。

  就前缘中重轻又别前八为难不出命梵后多为缘将护僧故。

  第二略法前缘初科重轻别者八难是重余缘为轻。

  言王难者或将士众拥寺列兵也贼者如僧祇中突入闻戒既不为说便加苦恼制令改音诵余经法不得断绝也水能漂荡火能焚灼病须将护拖曳致损人谓恶者伺觅捉缚非人鬼神及以恶虫能为比丘命作留难广文具钞量时引用。

  次科八难中一王二贼三水四火五病六人七非人八恶虫如文次解贼常劫盗人但冤仇所以两分。

  余缘之中布萨多者诸忏非一遂至夜久也忏为净罪即布萨也。

  余缘中注列五种第四言滥故独释之即目行忏为布萨耳。

  今有行略而无法式就缘缓急故须称时为要也常途寒热容所叙致可广始终而略中广也。

  三种略中初科初斥非就下示法初通叙略法之要常下正释所出之法意谓临时缘来即须戒师观缘而略今依母论乃是冬夏寒热等缘预先备拟之法故曰容所叙致可广始终者始即前序终即灭诤下文既非急难容可广也而略中广即中间七篇略题篇目是所略也是则前后自广中间名略问七灭诤为通略否答八篇皆略何有不得准如尼钞灭诤亦略若尔文何不略答母论略缘但止众学又灭诤不长容可广说引起后结所以存之(有谓末世诤多此篇为要者谬矣)问事钞分略却略取今文明略为却为取答一言略者则兼却取如云诸大德是四夷法即取篇名为略取也僧常闻者略去戒条而不说者为略却也钞云略取谓取诸八篇题首略却谓诸篇种类是也自余妄说具如资持所破。

  若诵至随戒难卒排门不可转诵或加执缚当言余者僧常闻掷身走出也。

  二中谓已在座正欲说广王贼等至故开略说前说过者自名为广余者常闻止是略却或可余者为略取僧常闻为略却。

  僧祇所引者据将欲说而难卒至故正身口亦是大意也。

  三中僧祇将说难至谓作白竟但云各正身口意制说在此故是大意若在白前后须重说。

  举律文中至期必说者以行基所托依准而成故也。

  二制说中初科半月一诵提䇿受体不说纵怠毁破无疑基既倾危余何所托。

  如无诵戒说法诵经亦抑其次者以戒制附相切要易持经授心识托虚难摄故随时制轻重不伦各有致也不容爱憎同一说也。

  次科初牒示先后以下释通教意身口近事故云附相心识玄旷故云托虚附相则易持托虚则难制初制说戒故重后开诵经故轻不容等者复恐无知妄生取舍故特遮之。

  大段第二对首说戒法。

  缘中先辨众具待客比丘者以出家之人漂泊无侣何有定住是我所也游化观方纵任自在随处弘道不局坊寺望刹为居四海为食故也十诵五分云若闻客来清净同见布萨羯磨木叉会坐者旧比丘应远迎逆软语问讯代担衣钵四事供给汤水洗浴前后诸食一切供给不者与罪何以故以无佛时是人补佛处故是客比丘能广分别诸法故须供养。

  第二对首缘中初叙僧无定迹望刹为居到处即止四海为食时至即乞十下引示迎待布萨羯磨谓忏罪也木叉会坐即说戒也何下徴意云补佛处则知如上承迎供养乃据知法有道之士料非庸流所能当也。

  文中若满四人应白说戒此具僧也。

  次科满四白说属前僧法。

  三人已下不得受欲者是法别众总集各说。

  三中准律说欲不开别人法别众者对首如法界中不集耳。

  僧祇令扫塔院僧院内香汁洒地散华香等故律中庄严说戒堂也。

  四中扫洒香华示非常务发动物心尊法重道也。

  问僧说戒者一人秉说余皆默坐下至对首皆各表净者答僧法位强成辨力大故白说戒通四方故别人力弱但表内净应上教也何得一说余同坐默。

  次法问中欲彰僧别二法优劣答文初明众法通收本摄僧故别下次明对首为别旦表净故上教即僧法。

  心念说中如文可知。

  僧祇文如四分若无客者作念若得清净比丘罪如法除念已当心念口言三说布萨此即向四方僧发露大如僧中如五百问中文具列者是也纵使三人亦准为法。

  三心念释中初引僧祇无客来者显独作故先作念发露后方陈词此下合五百问纵下例通对首谓罪须僧忏待众不满亦先发露然后互说。

  忏说戒相由常作故即是住持莫不折伏慢幢崇仰至教分倾烦恼。

  次科初句徴起何故说戒先须忏露由下释通初二句示说戒意谓半月常作频令洗忏戒品既净定慧乃明即住持相莫下明忏露意慢幢即人我至教即戒法伏我仰法圣道可期故倾烦恼且据两凡故云分也。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二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三

  诸众安居法篇第六

  释安居篇。

  篇目中诸众者若就人明众即五众也若约位明众即对念也若约法多明众即前中后对念忘及等并见文中安居如下自释。

  出家慕道驰散非业故当计时择念义无浮逸今乃㳂随邑野追逐情尘颠仆巨壑无思返迹是以大圣以法遮防不许游涉当居静虑故律文中三时通制。

  叙意中初科初叙所应计时谓惜分阴不虚度也择念谓专心观行离妄缘也今下明不应邑野即城邑村野逐情尘者营世务也巨壑喻现业来报是下示制意准通三时知开非意此据上根绝世之流单坐夏时乃被中下况俱不坐何足议哉。

  然有待之形托缘不一必量过起夏暑偏多一则损生害命深乖慈道二招世讥谤不及禽兽三为过既深故非道业春冬过少待缘开赴有斯别故名曰安居。

  次科托缘不一世缘无定不可常故损生命者夏月地多虫故招世谤者如缘起说彼云虫鸟尚有巢窟故曰不及禽兽春冬止有第三故云过少。

  释名者形心摄静曰安要期在住曰居也。

  释名中形心摄静无杂缘故要期在住无奔驰故。

  就文分二初明住法后出界法。

  初为五初作法不同二结时前后三夏闰延促四解结成不五背前结后。

  就初门中住法有四谓对首心念忘成及界也相在文中至彼消释又分为七前三不分就界为四以园界两所足有双只故也。

  安居五门初门列法中初分四法又下次开七法及界中园与界各有双只故为四也。

  用前七法下约三时则二十一种将此数法以约两界自然作法合四十二种将此约人人有五众则合二百一十种也。

  配数中初科约人五众一众具四十二种总合可知。

  有人言前之二法既有圣教可通三时忘成及界此之五法作法开成本无言说故中安居所不开也恐不及前故损五利恐不及后一夏虚坐有斯两意开于二日中间不开如此约数则一百六十种以前二法历三时两处及以五众则六十种以后五法依前二时则一百也。

  他义中初科初示制开通局如下历数二法历三时成六两处每处有六为十二一众十二故有六十五法历二时为十两界为二十五众成一百。

  如此分相据一人经多夏一夏有多人故也。

  总示中两义以显历数所以一人多法不可同时故约多夏多人始能具耳。

  因此前后泛解有六。

  三泛解六门准下初门即前次师之义而下诸门今家所取故因引之。

  初开制前后者对首心念此二制法始终一月一日结之兼闰得两月一日后之五法如上是开唯是前后两夏各十六日中间二十九日所不开也。

  初门且出彼解准如初释则通三位。

  二结罪前后者从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为前以不结者随日不结吉罗后五月十六日为后若不结者尼提僧吉也。

  二中尼提即单提中制僧吉即随结也。

  三有难前后者五百问云从夏初日至五月十五日可日日结坐若夏初有难不得结者或五日三日乃至一月虽不结之不失前坐以难不结非是故心此名三十日坐一日受岁后坐夏人唯得一日结过七月十五日已有难者可日日受岁尽八月十五日此名一日坐结三十日受岁也。

  三中五百问初明前难以难缘故未暇加法要心已定故不失前坐一日受岁同是七月十五自恣故后下次明后难谓结后安居者七月十五夏虽未满可随前坐先自恣故。

  四位约前后者初后两夏各十六日中间安居二十九日僧祗云若在道行至安居日即于路侧若于中道应受安居然后往趣所住之处应更安居道中不前安居一越至住不后安居二越据此前结安居若是不应后制但依教法知不成也往住后结可依受岁。

  四中即三位结法前后各一日余并名中僧祇道行未至前所至期必说且为免过不当结法。

  五行住者对念二法无问行住俱得用之忘成等五以是行人先有要故文云为安居来非旧人也必旧有要例亦开之。

  五中行即外客住即旧住要即要期上引他解必下今判。

  六据法不同者对念作法以容预故忘等开成恐乖前后直尔便得若直尔得后用加法何为答制开义立何得不有。

  六中初正明若下释妨以忘成等初即开成后须加法故答中初成从开后加禀制。

  二明结时前后者。

  问安居修道何时不须偏约在夏者答夏过多故如上标举湿热郁蒸散乱乖道生讥致谤因斯故制使修自行行满德成事须益物是以春冬随缘外化。

  二结时初问答中初叙夏月制意指如上者即三种过然前后叙致并附权意托缘立法究论圣戒莫非为道毗尼开制大要在兹行满下次明春冬开意。

  若尔成化何局春冬夏中受日随益开往春冬有过亦通制者答受日深益待量方赴春冬过少故任不结各有义也。

  次科转难中论化益则夏中亦开据有过则春冬亦制是则三时同等开制无功答中缘分急缓故量不量殊过有少多故结不结异。

  问夏有四月何但结三答待形须济事须开舍故制前三特开后一迦提赏劳使作衣服受用资身弘道利俗也又解云四月通结唯初日成必有缘碍则不名岁教急机缓不名智人不可常行摄生不尽故开前一月续结成岁岂不然耶。

  次问答中初约开后释又下次约留前释佛名一切智人以能知机故摄生不尽不收中下故。

  三明夏闰延促者。

  有人言佛制三月但依教数不劳多事通闰四月也故伽论云王作闰月数安居日满自恣已受迦絺那衣即此衣成受不成受谓依闰不依闰据此论文明知不依自然得夏并受衣也。

  三定闰中初师初立义故下引据王作闰者谓国家出年历也数满谓从前四月十六去取九十日即六月十六自恣受衣不依已满故成受依闰未满故不成受据下结断。

  有人言本契三月不出本界今夏未满闰中出界即非相续依处安居故是破也昔人不依闰者但数九十日耳今有不依闰者正月便安闰月不安。

  次师中初科初叙过未满出界即下数满者闰中出界即下闰月不安者昔下指非昔人可恕今人愈乖正字去呼对余谓之正下同谓前后三月则守安居中间闰月则许出界(近闰四月僧录司晓告令闰四月十六结夏谬哉)。

  若据多论似摄闰取故彼文云若闰四月者则取前四月受雨衣满一百二十日此衣开物尚制依闰安居修道理制收闰即彼伽论前安居已王作闰月本知有故则依闰不合受衣本不知有数日成夏有斯两文须通两致如何从开而越本制义不可也。

  次科详定中初引多论准开况制雨衣即用澡浴夏月多垢故听畜之即下通前伽论彼文通依不依乃据知不知耳先知后结定须依闰先结后知则开数满有下结责可知。

  问且如闰四月者前四月二十日受一月出界亦应摄闰在法内不答不得也本闰正月故曰闰余何得摄闰两月出界安居是制受日是听故无开也五事赏劳其益亦尔以利是奢酬前功故纵兼有闰但止数满不同修道慕急通摄也。

  例难问中前四月受后五月满中间含闰共六十日答中初正明受日五下因决迦提制是摄修故宜长开是奢纵故宜短闰法每日余分积成其月还闰正月名为闰余如钞减年戒中细明。

  解诸妨尽须次释延促。

  若夏有闰次分三位若闰五月六月者定百二十日住以含内也。

  次延促释中初位易见。

  若闰四月及闰七月此有延促须细委之。

  就闰四月者三品坐之前四月十六日至闰月一日结者此十六人皆四月住若闰月二日结至三十日结有渐减随日不定而住若五月一日至后夏初十六日人皆三月住。

  闰四月初三品中初后数定中则不定闰月二日结则三月二十九日住如是渐退至三十日结即三月一日住。

  此前二中或有安居隔一月自恣降一日谓正四月三十日结者与五月一日结人中间隔一闰月故前安居七月未去后安居八月一日去是也。

  历句中初句并正月中结大论夏闰虽摄在中然是虚月不系夏数是以前后并取三个实月而结有不定故作句简之以明差别。

  或有安居隔一月自恣同日去即闰月一日结望五月一日结者亦名隔月也自恣之时同八月一日且去如是渐减乃至安居隔一日自恣同日去可以例知。

  次句渐减如云安居隔二十九日乃至隔一日自恣同日去。

  此前位一段义也。

  若闰七月者有二品坐法从四月十六日至五月一日结者皆三月住莫不数满不及后闰故五月二日结至七月末止得八十九日明旦是闰含虚增故不得充数安坐本界尽闰月未至八月旦满九十日明旦方去也如是日日至后夏初莫不收闰皆四月住。

  次闰七月分品中初品可见次品从五月二日至后夏者谓十六结者并中间涉闰皆坐四月。

  是中或有安居隔一日自恣隔一月乃至安居隔十四日自恣隔一月即五月二日至十六日者可以寻知莫诵语也。

  立句中安居隔日并据多人各结为言此须渐减历为十四句故令寻知。

  四明夏中解界结成不者。

  四解结标中据论夏界本不相涉古有此义故须辨之以除后惑。

  有人言本依界故成安居若解本界便失夏也以失所依即日虽结亦不成就故文云安居竟应解界未竟而解知非也。

  解界初师中初科前立义后引文由彼错执故生此见。

  问在处成安居出经宿破何以解界即日便破答出界外者所依界在要经宿破今解本界失本所依是以不待宿也。

  问答中为防外难故此曲分。

  有人言本作法界结安居已夏中虽解但不出界不破安居以不离处何得说破故律文中来住此已往至余处经宿破夏今不动离何故有破。

  次师初科初斥前所立故律下准文反破。

  文列应解须知本缘此元不为安居但欲同法合界故须云解由安居之法不专作法界中结界本成僧事安居随处并得。

  二中初决前师所执同法合界义见后科由下显事义不同安居随处者一不专法地二不局僧寺。

  若依文说不竟破夏者亦可不竟自恣应破夏耶反难可知如在摄衣界中护衣缘故须解亦应失本所依即日明离然未经宿不说离衣夏亦同此何得即破。

  三中初引自恣难解界失夏自恣通三日预前两日是夏未竟如下次约摄衣难即日失夏。

  有人言对自然界中安居结界受日昔解有两。

  初云失本自然破也文云安居竟应结也。

  次结界初解中初科错执律文故此妄判。

  今解云本依自然结夏尚成今结作法牢强于本何得云破以不离界故然立心行者行护从急若后作法远于自然但依自然分齐既无缘难不可后开若结狭本有说依新意以依处安居随本自然为定由本作法意在羯磨安居随处不要加结。

  次科初斥非理然下次决宽狭初明先狭后宽古今不异立心行者谓秉志持奉之人若下次决先宽后狭两释不同有说依新即示古解彼谓从急舍宽就狭意以等者即明今义安居要依本期义须仍旧结界为行羯磨事不相干。

  有人言随后作法是圣教本如依自然护衣后结作法既不失前亦随广护也。

  次解初中是圣教本者本制依界故下举衣界例须依后。

  僧祇云夏中结摄衣界及避难界彼文云前结安居已忽有难起王贼破戒虫漉不得欲至余处三由旬内若彼坊寺有比丘者若呼来若出界去已白二结之复欲就余处者当舍已更结如是舍后结前求适意处若卒难至亦听直去乃至尼依比丘安居中间或死余去者亦三由旬内有僧住处通结界取半月往问也。

  次科避难界即是大界王贼等是命难破戒即梵行难三由旬百二十里可集者则呼来不集者则出界已上明开僧乃下示开尼或死余去谓所依比丘。

  上并古师废立耳核事悠悠须知缘本功德衣法实有斯文彼为合界受衣须在夏末本非界结夏限也不述古语恐诵者致言故略叙也。

  结诰中初总指核下示本缘核吏谓考古所述悠悠即泛漫无归古所执文出德衣者彼具云安居竟有四事应作自恣应解界应结界应受功德衣由德衣法不听外界故令夏竟各解合结通为一界乃得同受故有此文耳不下示意诵者致言谓学彼文者反言不达故。

  五明即日背前结后成不者。

  第五标中律文有比丘先受檀越前安居请即日背前向后家佛判违要不得前岁古今异说故须辨定。

  有人云所以不开者为恼施主亦长贪求故佛言不得前岁也故知当日结已或受日往及不受日皆须经宿后结方成显前是破虽作背意未宿不破。

  他解中初科初示律意故下次准判当日即四月十六此家结已背往彼家不许当日结前安居义须越宿结中安居。

  所以即日后结不成者为不许背请故。

  次科徴示不成前安之意。

  若尔三衣何以受后舍前者答云以是别属又无可恼后居反前故不类也。

  三中舍前故衣加后新衣以衣例夏理合开成答文两义衣与夏别。

  今云亦成如持衣也文中破前违要者通摄宿结二人也为欲彰过略不明成岂可受请即名安居要来住处作法结已后往余处经宿违要便得罪也所以文中说破者于彼前家应成不成故说破也。

  今定中初科初举例古谓不同今家正取文下义决宿结二人宿谓结已经宿方往结谓当日往彼即结律文通含不可一向经宿方往破前不疑当日往结判成前夏以安居法明破有二一离本处二须经宿此并不尔那得云破所下通律意彼望前家不成明破不妨后家即日成法但不应背理得小罪。

  故五分云受他夏初请竟十七日方往佛言不得前岁令后安居故知受请不成安居。

  次科五分但取不以受请为法证前可见。

  上明义门今次对文大分亦二即住出也。

  次对文中初科住即安居出即受日。

  就前居住标法为二。

  初标缘起。

  有三安居者增三具明前中后也据时定分初后一日中间安居二十九日就犍度中但明前后各住三月则无中也故舍利弗欲于佛所安居十七日至制后安居据相以言但前一日余三十日为后安居莫不望初俱名后故则缺中也。

  次科缘起释中初文又二初据增三明三种就下次准安居犍度出二法引律开缘谓中为后但名异耳。

  文引十诵制五众者如彼文云谁应安居谓五众也四分尼三时游行戒中尼提僧及三众俱吉罗也缘发在尼体是女弱无宜游散故重余分有缺故轻也五分持律有五种安居时依广诵者乃至沙弥不依者吉。

  次科初引十诵次会本宗制通五众戒制三时则知春冬无缘游涉亦制缘发等者示重轻意余分缺者即指四众情非重故后引五分持律五种即五律师下文自引广诵者即第五律师沙弥须依验知五众并须坐夏。

  明了论中有五因缘夏成安居一处所有覆二夏初十六日彼疏云前后各及十六日也三若东方赤彼疏云十五日夜分尽东方已赤则入十六日未赤者犹属十五日未是结夏时若十五日便结夏者此乃春末日不名结夏也则破十诵讲者令及十五日入界内彼文明决四者在别住中起安居心疏云别住是布萨界也安居心有三种一为自行二为利他三为料理三宝修治房舍一脚蹋界起如前心即成安居第五无有五过如文。

  三中初科一即择处夏多雨故二即定日疏示前后中间可知三即克时东方赤即日上海东霞光微映即为限齐上是论文则下斥谬彼文即了论四中依界起心此为法本仍列三行以示心相一脚成法色心具故第五如下。

  初过者待形须济事籍资缘远觅妨业也二者城市猥杂出道清修性相违反也三者蚊蚁物命恼害者多或唼形骸不能思择也四者人须良友全梵行基虽并号善未必相副故须简练又须具五随问无滞一也随说生信二也随疑决之三也问答无疑四也辩同见正离诸邪执五也又以身非匏瓜系而不食前须药食交济旦夕无此则不可结也。

  次科五过并妨道业初即奔驰二谓喧闹三谓损行文约自他两恼释之四即阙教副犹称也五法简人无非学行识智有资我者又下即第五谓饥困过论语云吾岂匏瓜者哉焉能系而不食(匏瓜即瓠也言人无系能食非此物比)。

  就作法中文略有四义张为七如前列也。

  作法中列数开合同上。

  初对首中白所依人者是前对证也下文中若无所依可白制心念也。

  对首释所依中初文托前为证故曰所依即对首作法者。

  有人执文以所依人是施主故或是持律此解非也。

  次科二解皆非以迷名故。

  多论云佛亦安居而不对证以得一切智四无所畏故不从他安又佛自结此法自制此法故自安居不作三语但一说成唯佛一人永断妄故余并对他又须三说也。

  三中多论明佛安居初示异以下显意有二初明不从他私释佛僧位别不可以僧为对小教秪谈一佛无可对故四无畏者一一切智无所畏二漏尽无所畏三说障道无所畏四说尽苦道无所畏又下二明不三说余下双结则知凡下并须依人。

  正作法中文分八段。

  初大德念者告所依证无余想也。

  二我某甲者简非他也。

  释大僧法列释中前二可解。

  三依某伽蓝者定所标处随现言之不得双述也。

  三中文牒蓝聚出法之词恐依诵故。

  四言前者简异中后居也。

  四中初云简中后者定三位故。

  世云若五月十五日月正圆满时西国始结夏坐汉地安居也满一月至八月十五日西国自恣时汉地已受迦絺那衣一月也善见论中亦以六月十六日为后安居准此时节中边寒暑早晚故有前却不同此方神州历有三代汉初犹以十月为岁暮也。

  示异中初文初示所传彼此结解并差一月善见颇同引以证之准下义详却即后也三代夏殷周夏建寅为正殷以丑月为正周以子月为正汉初承秦尚行周历故十月为岁暮十一月为岁首。

  余参传译亲问来人铁门关外睹货罗国用十二月十六日为坐初也准此经中乃坐春初随时㳂革岂越规猷修道为先余避讥耳。

  次科初叙所问坐初谓前安居准下和会此间经律以十二月十六至四月十五为春分故坐春初也随时㳂革谓时节有差岂越规猷谓坐法无别。

  五明三月者通余一月为开制也。

  五中通前为制通后为开。

  六言夏者为除春冬则四月十五日属春八月十六日分属冬也。

  六中佛教三时一时四月无秋分故。

  七安居者简游行故。

  七简游行摄静修道是正教本。

  八房舍修治者料理资缘四方僧物法通三世前人料理今得受用现今修补拟用将来若止不修三世不续也。

  八中初科既是僧物明非己有既通三世故须修治。

  所以三说者表无谬滥也若依止山窟树林则不须陈料理事务如后文也。

  次释余词中初科初正示三说之意若下次令随处加改指后文者即下注也。

  前证须答是知对彼所陈莫放逸者如涅槃云诸善根本此诫来也答受持者言议往返现前也。

  次科初前证诫来涅槃云诸过之源由行放逸此反显之答下结者立誓言议往返五现前中人现前也。

  余述所依者以律相指事事杂丛聚识知持犯非律不明故制依咨余四不合二藏论理理在虚通纵有邪倒未能卒晓故疑不问所犯盖微应亦结犯以非正故。

  三正明中初明所依律师律有五种持律一诵戒至三十二诵戒至九十三广诵戒四广诵僧尼二部戒五广诵二部律夏制须依第五余时可依前四二下次明不依经论二师余藏教理非谓不问但夏坐摄修正为奉戒事有兼正故制不制别。

  若尔春冬诸过何得独开答必通怀疑俱不开也但为过少余四足用及远追师不多劳弊夏过繁多恐迷不识故制依第五也五分比丘自不持律又不依持律者安居中疑又无问处佛听往持律处如文依之。

  初问以春冬不制依第五故答中初示通相但下次明局意过少故开过多故制弊困也五下引制缘如文依之即指注中五分文也。

  问文制依律方隅持少自身他依复须依不有人言不须云也今解须依如五分成方离依止之类今虽无人而有诚教细寻取悟如律五答可也。

  次问以持律师既为他依自无依故有下引释初示他解次显今义律制比丘五分法身成立方离依止准知尔前不可离法逮至成立任运不离即涅槃云佛亦有师所谓法也律云毗尼有五答一序答(谓序缘起)二制答(即制戒)三重制答(如淫乃至共畜生等)四修多罗答(化教正文)五随顺修多罗答(但顺其义不必依文)此谓或答疑问须依经律则为师者依教明矣。

  有人言二众沙弥未受十戒得安居以不答应供同僧夏末受利虽无戒法随安居无罪。

  余众法中已受十戒如上已明恐疑未受故引决之应供同僧为解脱故随僧修道无僭上过故云无罪。

  后安居法中如文准上中安居法道理应具今且略之诸部无也若立三种亦分三位应言夏三月中安居等多论佛常前安唯毗罗然国以因缘故后余人可学也何事常后。

  后安居中初指文注依犍度但出后安居法准下次决中安居法显示略意仍出词句下引多论叙佛所行劝令遵学毗罗国缘论中自引检寻未获。

  第二明心念法本是对首以无所对开心念也一切心念皆须口言唯说戒座上忆罪露者恐闹众故直尔自闻言了为相也文如前法但略对境。

  二心念中初示制开一下明作法恐谓心念不须言故因决余法故云一切言了为相三业具故文下点同异由是独秉前告后答义不可立。

  十诵五人谓兰若独住远行长病饥时依亲开作心念七事谓布萨自恣受日受衣受七日药与舍请施衣等也。

  次科兰若独住为一人饥时谓歉岁依亲谓在俗舍并据无侣故开独念七事中对前羯磨前二即众法心念次三及下施衣即说净并对首心念舍请是但对首前集法中对念有七四种同此余三即安居舍衣受钵也则知心念安居唯出本律。

  第三忘成法中文虽外来义通主客有要者成如上解也五分云有比丘为安故来受房卧具己不念安居口又不言佛言为安居受房亦成安也。

  三忘成者夏初在界忘不加法后忆方加许成前坐初科初牒释文开外客义通旧住古今异也下引五分以示忘相不念谓不起心不言谓不加法。

  若尔忘不受日得例此不答诸律无解五百问云夏中忘受七日出界行忆即悔者一坐中不得过三悔过者不成岁。

  次科问意谓夏中有缘意欲受日忽遽忽忘应同忘成答文引论酌情故开恐滥又制。

  四及界园中如文列四并为外来故开成也。

  四及界者十六后夜自外奔至才及明现后方加结亦成前夏初文对注可解。

  界者入摄僧界园者入僧伽蓝园故伽论云云何名林林名伽蓝即给孤园是其证也。

  二中初通释蓝界曾结则约界未结则从蓝或可界宽蓝狭则约界说蓝宽界狭即据蓝论山林村聚并同蓝断故下别释蓝相蓝是梵语此翻为园本因给孤买园祇陀施树不忘其始故经律中皆以园林召之即僧坊之通号世有闻园林谓是野圃又谓蓝者乃是墙援不学寡陋取笑后生岂不慎乎。

  今解所以前一脚入界明相出成者以忽切不暇开不结成我今两足入界双单在园处界既久容预得结未结遇明应非前夏佛判云十六日夜分未尽入界虽不说安开成前故。

  三正明中初叙本开匆遽我下次决入界容缓隋慢越明似非开限故引佛判并成前夏问一脚既成双何复说答缘起次第前双后只初急次缓因有两开既开已后但须论只双自可知。

  问双足入出成败相对未知一足入出得例前不答要须两足出界辩破以利胜故若一出破一入不成皆损行人不名开制大有理也。

  问答中初问入即成安出谓破夏双足可知只足乃异故问通之答中出破论双入成约只有益无损得教本意故云有理。

  若尔入净地者亦应一入成宿二足出免答要双足犯一出则免与前例开为无犯故如受戒法生善制缘则多舍戒背善故开随人一说若是乘船道行会衣夏日例皆准此。

  次难中僧入净地即犯内宿恐谓同夏故引为难答中初义判双只出入则反夏不同方便免过则大同前例如下引类文出多论彼续举喻受如登山舍如坠下作持生善则多缘使成作犯背善则随开免过若下通示与女乘船尼女道行并作犯行同前内宿会衣作持行同前成夏。

  文中后二在前后日者如前说也有人言既是开缘何得重制随三安居通得开也。

  四中初牒释注中人解忘成及界不开中安居有下次引义决制开四法并通三位指前义门对之可解。

  二明出界行法律中有五初受日出法二命梵移法三和护余缘四受出逢难五无缘经难不来成败就总分二前一有法开出后四无法为缘。

  二受日分门中初列章一二及四即牒本文余二义章对之自见就下总分若据第四初亦有法望后逢难是无法耳。

  初又分二对首众法也。

  且总简约四种不同一对人二约界三前后四相摄。

  初中七日法者别人所持羯磨众法唯僧所作互秉不成。

  受日总简对人中初文众别三位对缘长短不可滥用。

  今亦有人对首受一月者愚教人也知何不为犹知受法此痴而作。

  次文愚教自任故无不为也知受昧法故是痴也。

  十诵应界内从五众受七日也计互非所足何得从受此立法通文如五众安居例此各从所位也。

  三中初引文云从五众在言颇混计下决通立法通文谓通开五众皆得受日也。

  二对界者七日既是别人两界通成羯磨须作法界也。

  二界可解。

  三先后者昔人云先受七日后便十五日以文云受过七日法等。

  三中初科古谓三法次受不通差互仍执牒缘究文不细。

  今解不然本未有缘何得妄受随事有无前后皆得文列过七日者立法限约岂有事也此羯磨法是过七日缘耳非谓曾用今受月也。

  次科初斥古非随下显今义文下释妄执谓文中过字乃是过法之过非过前也。

  四相摄者谓先受七日更受一月摄而通用。

  四中初标通含古今两意。

  有人言前受七日用竟不论若受未用即羯磨受摄前对首入在众法以法强故若前羯磨受日用尽方得更受七日法也以一身中无二法现故文云不及即日还受七日也又不及七日还用羯磨法然今七日未尽何得以羯磨受明知相摄。

  次科他解中初立义别法是弱众法为强先别后众则摄弱归强前众后别则强能禁弱以下示意仍据律文不善其意。

  今解云不无此理也但本是一缘不得有长短二法可如前判今前后别缘各依受日前法被事事未是息何得失法如为患事须服酥油两缘未差口法随在律列三品受法不同并约众缘不可受用故不及即日例用七收明知以法收缘依缘法则随有也。

  今义中初纵彼解同缘可尔若论别缘众别前后各不相摄今下示今义初反前义如下举比例两缘即药所治病律下示制意谓律但约绝诸非法缘则不可受若缘如法随得受用岂论相摄乎。

  就初法中十门分别一定缘是非二对缘离合三受法差别四悬受相五不得互六重单异七随事不同八法尽事在九僧尼分别十明诸部。

  次十门中前二是缘次六是法后二辨异。

  就初缘中通而辩者要深为三宝情不私涉纵有召请心无怀利但为益他皆听往赴若往非法或生破戒虽兼三宝皆不成受以佛法所贵清净为先今往染污虽受破夏冒数为岁依次受利皆摄涉盗戒善见云偷夏唱大得物犯盗。

  第一初科三宝缘中初叙如法听受若下次示非法不开又三初叙非虽兼三宝谓倚傍众缘而实为己以下显意冒妄也善下引证虽得十岁中间有破妄称受施并名偷夏。

  二就私事为求衣药命难将及何得不开随受皆成若为治生求利乞求衣直即是违负不如不受但犯吉罗入可忏限。

  私缘中初叙如缘若下次示非缘不受破夏止犯一吉大论缘相必是急要事不得已须至出界方应受法倚滥自欺破夏得罪。

  总斯两位约为五缘。

  五缘总示中即展前二为五初后是三宝中三并私事。

  一者三宝胜境缘僧祇中为塔事开受五分中为佛法僧事十诵中若为诵阿含不通欲通利故更从他受得破安居故去四分中为诵梵动经通利故听受日去僧祇云若有如是事为塔为僧所求索者要有所得衣钵诸物使得一事不得越罪如是事讫应还本住若半月一月乃至后恣应还不还亦越道路遇难即彼自恣者得此僧祇中依事受日故随事讫须返本界四分以法收事片有不同也。

  初中前引四律明开为塔即佛事学诵经即法事梵动经不传此方后引僧祇示相初引文前叙听往使得一事言其为众至少亦听后明制还后恣谓临解夏即犹就也此下点示彼听事讫今宗不开此乃以法收事彼即随事立法。

  二道俗疾病生善灭恶缘如律为益得生信乐听去十诵云为七众故皆受七夜兴福设供忏悔受戒问疑受法有病遭难但使生善皆听去也故彼文云优婆夷言教我治病服药食饮看病所须但随所应白事应去不遣使来亦应为去如中路闻死返戒入外道众若八难事起皆不应往如四分中信心檀越系闭诸难虽非受缘然开往也即道俗相依事相济故。

  二中初叙开意忏为灭恶余皆生善十下引示缘相且列七事与福设供为一余并两字分之续引彼文略示有病不遣使来但传音耗中路闻彼四缘即止八难即王贼水火等于我为障前列遭难乃约彼耳如下四分系闭是也。

  三者父母大臣缘四分中二人怀信及不信者俱听往彼悠悠生福信乐者听若不信者力能返心亦应去十诵中父母事者不问遣信不遣信俱去或有外道召比丘来我欲祠摩醯首罗天神等皆不敢去佛听往彼为清净故乃至中道闻死须返。

  三中四分二人父母大臣各有信与不信尊亲不可违官力能损益故不信亦听力能返心谓有道德能回邪见十诵父母通开可决不简不信外道召往可决不信亦开摩醯首罗即大自在天中梵所事为清净者即发彼善心。

  四者为求衣钵病药者若自病重不堪受日即是命难直去亦得如不得随意食等若知他病无人瞻视不问召唤听受日往及为觅药食随方远近皆得行也。

  四中初明已病虽容直去要须受日不任众食许其别索名随意食不得开去若下次明看病不召听往急于济苦。

  五为和僧护法事者律中显缘未明受日必有和限依受听去无限随事可准僧祇或重破僧即以事去。

  五中初示律文但令破去必下义决初约无限释有须依受无准僧祇事讫羯磨或下次约事重释。

  四分缘中十八不同十四是檀越余者佛法僧事也。

  三引律中十八缘者一大臣夺僧供养白王二求同诵经人三大臣凿渠白王四檀越请布施五比丘请忏残六尼请忏残七式叉请忏悔受戒八沙弥沙弥尼请受戒九无信大臣欲见十有信大臣欲见十一不信父母欲见十二有信父母欲见十三母请十四父请十五兄弟姊妹亲里知识请(此有三种)十六为求衣钵十七虑僧破故去十八为和僧故去自第四至第十五中三共十四缘并为檀越余皆三宝可见。

  二明对缘离合皆得别受无疑就总受中但使缘如随为多少皆非过也如忏同名异种罪法。

  第二离合通示中初总标别下别释初句明离就下显合引忏为例同名即同篇罪律开合忏。

  或张王两缘各是七日不可合用羯磨半月以事各是别人所行止得前后受七日也如是例之若俱三日或复互减可同七日彼此兼用众法离合可例成之。

  别简中初文须知三缘分齐一日至七日并七日缘八日已去是半月缘十六日已去为一月缘文明两家别缘不得合加众法前后受者或约次第作法或约用尽更加或互减者如张须五日王用一日等众法例成者如张是十日王须二十日合受一月。

  或张是别缘王是众法随依受之通用如上也。

  次科如张须三日王是十日可受半月等通用如上即前所谓多少皆得。

  三受法差异者余就文消。

  然初日未得即往纵过三期亦得赴彼由事在故法无失也异七日药过期过起纵病未除制从日故。

  第三受法正释中初文初叙预受三期谓三七日彼事不息更过亦听下简药法彼是对病此即据缘故不同也。

  又四分受依日为量异十诵文彼计七夜故文中云及七日还也。

  二中受日受夜部计少差如下自说。

  或途路不远当日往还请召须宿亦依法受。

  三中初科但取事缘未讫不论处之在近。

  若尔开者何以律云不及即日还听受七日也答言不及者俱为缘故或事或情不可一准。

  次科引律为难释中亦约前缘非谓处远故言不及。

  四言悬受者。

  第四悬受谓未有缘发先受拟之。

  本有前事可牒缘成既无实缘不可虚牒一则不可倚傍二则本无实缘三则不知期限四则妄受侥幸一向不合也如律无事及减年等皆非法缘加羯磨不得。

  释中初文初叙非一下列过有四凡行受日一须缘现二是的实三知日数四即称法如下举例律中无事有法羯磨不成年岁不满受戒不得。

  若尔不成何故分房听为未来受答此但对事进不无法开成。

  二中以夏日分房尚有余者当为未来僧受比今悬受那得不成答中对事进不谓僧来不来不可定故显今受日有法开成必须实缘以应法故。

  五百问中夏初即受七日三十九日法好临行受者亦得若无法者白日出界夏虽不破要须忏悔准此似是悬受然彼出界要须受日不为宿也若得悬受何以十诵云无佛所听缘受日出界经明相出破夏也以文证前本非受宿也。

  三中初引论文详彼夏月有缘白日出干亦先请法表非专擅而云好者谓听许也不受而出须忏悔者谓犯吉也准下以义决初详其文势似是而非一彼宗夜法今言受日显非为宿二白日出界无法尚犯显是制急若下引律反质验非悬受以五百问宗十诵故。

  五明互用者。

  第五互用者谓本以此缘受日后有别缘意谓法在乖前而用。

  有人言既有受法但是事如互用无损所以知之十诵云有残夜在白已余用故知得互。

  初异解中彼据十诵以立互义然而不分缘有同别如下自明。

  今解云法事两缘义须相会本虽为僧事竟残日于佛无法何得妄用。

  今义初科但斥前解即彰今意不通互用会合也。

  若尔何因十诵开白残夜。

  释难中初科问词即彼所据须为通之。

  答此谓同事暂往即还恐疑辄往故白残夜非谓异事本无心受何得白行若本三宝俱须经营作法之时文中含摄是俱有心法复通也。

  答中初正释彼文夜限未竟故曰残夜续用须白用息众情此乃一缘本法在故别缘无法何得辄通若下别出通互作法通牒后用皆听。

  故十诵云比丘受日到聚落中七夜未尽作事未竟来还白佛因听余残夜去云我受七夜二夜已过余有若干夜往彼出界既云所作事未竟明知本事不可杂妄也。

  次科具引始末是非可见初示缘开云下出白法既下准文以定不通异缘。

  六重受得不。

  有人言安居立行修道为宗缘急开三以济时要何得重受无此理也故十诵中为破僧故听受一七夜不得受二七夜乃至受三十九夜已破安居去此文明矣。

  第六初师中初立义彼谓一夏止开三法不许重受又须次第不容前后故下引据彼律但有众别二法初别后众可证不乱后令破去可证不重。

  有人言修道务急何得制住必有缘来随意开得。

  次师初科初句是纵何下即夺此虽通许文义未详下列二门委明进否。

  今以义通并以文证。

  初解通者如前檀越召受七日后有三宝要须经营何得不开明知亦得。

  义通中古解初科前后但约异缘未为尽善。

  若尔何故十诵但听初七今解初制不可怪也或一事上不重二七岂制异事不许受耶望法似重望事望缘前后不累何得重也数随事受虽是非重如受三归及五戒等随人不同皆言最初故知通也。

  次科初引难今下释通初约初制释谓始制时未有他缘故或下次约同缘释初立义谓一缘上不开再受异缘虽重不名重故如下引例律中佛初出世凡受归戒并云某人最初受归等法同人别不名为重。

  若言本事不得数者如为父母受日往彼限满留连尚开听越今更受往何如彼往不受便得若言留住过限得夏是难故开父母令我更返受日乃至三宝经营未了受来重往不往大损何得不开又如官事须二三日曾受七日何能不去等尔直去宁胜如受夏制本意无事游行今大缘来依法受往非专擅去何得独制。

  今解中初科牒难二节初约父母叠请难法尽留连尚听越限更受有法胜于留住若下纵彼转计彼约难缘通上文故留住既开指令再受义无抑塞仍决三宝本义大同又下次约官事促迫难直去从缓受日准急缓不胜急受往何损等尔等犹顿也。

  律云不及即日还听受七日此是通文不专一事如缘所列父母兄姊并开赴彼兄以前请父后又召岂不开之。

  次释律中初科初示文相通含如下举事缘反质。

  律中但言佛未听我如是事去因以白佛佛言随听往此即重文以先开故早已依行后复缘来疑以白佛佛即听往岂非重也。

  二中初引本开此下次显重义。

  如四分中一夏受日开十八缘或更有者十九亦得如非时入聚落佛制嘱往岂可前开后者不许。

  三中举律列缘如前所引且据当时缘起而列非谓已尽非时入聚有缘开嘱足为今例。

  五分云若有请无请有疑故问须出界外一切皆听受七日往岂前须问后不须也。

  四中五分有无请者即檀越缘有疑即问法缘下举疑问以质不重。

  若如所解十诵何通今云不许二七夜者彼受日法但有二位故对首七夜何得重加故云不得二七夜也不妨前后去者亦得。

  通十诵中初文初牒难今下释通谓立法已定不可一法妄加二七前后各请理无所妨。

  若尔和僧用二法已破安居去者答受法依限前二有期故开随受既用法尽和灭难期知用何法往彼和也理须破夏是所开故若不为和破则获罪若定可期如前必听依僧祇中还同十诵可用事讫彼不互用故须破夏岂得重受二七夜反成破夏顿受一月倒是安居有何意耶。

  次科初问次答初约无期释通则显有期须受如前必听谓听重也依下引僧祇对校彼和无限听作事讫岂下约非以诘古执不重乃谓先受七日后有七日缘须受月法缘法既乖故是破夏有何意者责其愚蔽。

  昔人又云半月一月虽同众法长短缘异不名重受约义以观即开重相重加羯磨但随缘别七日亦尔可以例之。

  四据古中众法两位义是开重别法虽一可以比例。

  五百问云受七日行不满还返后行不须更受满七日已乃复更受若虑忘亦可日受一缘亦得再三受七日也此五百问卑摩罗叉口决也其人翻十诵者既有此通义无疑矣。

  次引文中初科初引论日受一缘是别受再三即重受此下会通卑摩罗叉此云无垢眼即十诵部师来至此土人有请问随决成文十诵本什师翻未治而亡卑摩续翻部文方足。

  又明了论云七日有难随意行善解三品九种类解云安居有三缘故得出界此三各三种故成九种。

  了论总举中先偈后解偈中上句即总三品举一为头交互历之一中有三故为九种。

  论云有事先成七日缘后成七日缘者解云虽请七日事竟不还破安居得小罪若事未了极得六夜第七日还至第八日更请七日出界宿先为师病受七日出界外至三宿病差即须还界本处别有施主请仍得用后三宿住本界外若后仍不了更请七日是则先后俱成七日缘此中开互用者由师病时施主请至故兼之也。

  别释中初科三句初句又二初明重受先下次示互用由初作法两缘合受故得兼用如后自决。

  二论云有事先成七日缘后成有难缘者解云先为施主请七日出至三宿竟还本处闻有水火难起仍往余处即其事也。

  次句有难开往余处而非破夏。

  三有事先成七日缘后成随意缘者解云本住无好知识諠动妨业又无食药先为施主受七日出界经三宿事了应还本处有缘仍往有知识处名随意行是其事也。

  第三句叙本住缘一无师二喧愦三药食不便有缘仍往通上三种且举求师耳。

  若有难随意行作句准上然非受法但经一宿破安居有因缘故不得罪也若无缘出界反上得罪。

  后二品中初指例初先成有难为头后成有三二先成随意为头后成亦三然下决下二品得夏所以上引论证正取初句余并相因。

  余亲问翻经三藏及余梵僧周五天竺无单受法但令如法随事开也但正文如此义无抑塞恐事乖法情挟赃贿不得受耳。

  三梵僧中初引彼答但下示教意初明开意正文即如上引恐下次示遮意治生为利并名赃贿。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三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四

  七随缘长短者。

  七中谓事容长短三法楷定若事法互望事长过月则退就短法事短一日则进从长法。

  但令事是正须一夕并修七日以法收缘如文不及即日义开七日也。

  释中初文但令事是谓缘如法。

  夏中可尔夏末五日如何成受余日非夏限故解云乃至七月十五日亦作七日法受余日虽非以法成故律制三法余日通束也纵引十诵亦同此解今夏末三日在不重受家既曾受日若受月法又是破夏由缘不合止可端然破夏虚岁。

  次正明中初蹑前问解下约义释又三初释通事虽一日法不可减以事从法故加七日十诵受夜二位虽殊以法收缘彼此无异故云纵引等今下斥非不重受家即前古师尚有徒党前已受日次须受月然一二日在不成月法故令破夏意谓成岁不知虚也。

  问曰今有七月九日受七日法出界不还夏成以不答破也何以知然夏有后开无前开也以七月十五日须及夜分还返本界如律所制及七日还令限明相乃在界外绝此分齐故说破也。

  问答中初问亦由诸说不同故立问转难以尽疑情答中初直判夏有后开谓迦提月无前开即夏限内以下悉释三位受法并须最后一日身在界中不尔破夏。

  若尔何以律文最后自恣七日在受七日不还不犯者答谓七月十六日是最后自恣日也如急施衣中说之今此人以七月十日受七日故彼第七日是夏满不来无犯。

  次难中自恣三日十六为最后退前七日即初十也释中指急施衣彼次第增中自恣十日在即七月初六受衣迦提后不增乃至云自恣一日在谓从初七去至十五日受衣后须次第增则知以十六为自恣日余如资持中。

  又问七月十五日明相未出随行不犯相出是开何有夏破答止为明相未出须返界中名为及法相出界外故违本制。

  三难中明未出有法明出入迦提答文如前相出即明相。

  又问制及七日是有法缘至明夏满法随事失有何犯故令我破夏答日夜分齐约明相分第七夜分明相未出自属前夜明相若出即属八日制七日夜须及界中今不在界故翻破夏至十六日自是后开由违前制故说破也若约此解十诵亦及七夜返还同四分何有异耶明相若出不及夜也如是思之。

  四难中法随事失法谓日法事即是缘答中初正答十五夜分不还即是破夏若下会异十诵受夜亦约十五夜分还界不还破夏一同四分。

  八事讫不来法有无者。

  有人言事讫不来夏亦不破以法在故如七日药与欲类同狂病得法病差不失等例也。

  第八他解中初科初义判如下引类有三七日药病愈法在与欲己事讫不来不妨成法癫狂羯磨虽差不失足可为例。

  若尔不失与僧祇事讫有何异耶答彼中随事不随法也此随法故致此不同。

  次科以事讫法在则滥僧祇事讫羯磨无有日限答中彼随事故法不定日此随法故法唯三位限内事讫不来不失耳。

  今解不同不可依也事讫法谢十诵明文不同欲法羯磨不牒今受日法牒事加之故谢法失亦如药法病止无用又不同狂解须乞故何因浪引令此烦释。

  今义中初斥前非事下指所据十诵文见注中不下责妄引欲不牒缘受日牒故药法病止无用受日容有他营狂须乞解受日自失三皆非例前义不成。

  九僧尼不同者。

  昔人解云尼随僧受三法过缘上下同处不说为异故无妨也。

  第九昔解中三法过缘过即非法破夏缘即如法听去上下即僧尼谓律中如非同一处列既不说异验知是同。

  今解不同性是女弱未假多游外化非广理不同僧如僧祇中尼安居中无羯磨受事讫法听受七日四分亦尔如三时游行戒中唯有口受不云多日可准斯用也。

  今解中初叙立如下引证僧祇文显四分尼戒本云若比丘尼春夏冬一切时人间游行除余因缘波逸提广解云若比丘尼为佛法僧事病比丘尼事听受七日法出界去(所谓余因缘也)文中止听七日不开余二故可为准口受即对首七日也。

  十诸部同异者。

  十诵广开七夜缘下文唯为和僧凿寺听三十九夜白王乞救不言余事僧祇安居中为通水故因听塔事僧事作求听法五分僧私两事具开三法如四分文。

  第十释中初文十诵别法广开谓开缘多也众法唯二和僧如前引凿寺谓安居中王出征伐无信大臣意欲毁寺僧往白王羯磨受日僧祇通水亦为邪臣壅塞通渠白王求救本因僧事遂通三宝五分缘法并同今宗。

  今依当部但有月缘过此已往无文所许执不同者不可用于三十九夜及以事讫也若有不同可用诸部四分有法不可通行不意本宗缘如事正者如钞别行事中。

  次科初示本部分齐执下诫辄用他宗执不同者即守本宗之人若有不同谓依他部受者或可如前往外和僧和灭难期即缘不同听用事讫行彼部事不下美部主立法缘如谓无非济急事正谓行事有序不意谓不期而遇指钞别行事者即诸部篇彼文具引僧祇十诵羯磨广明不同之相。

  就文分二初缘后法。

  缘中标举名目下列诸缘可解也佛言不及即日下列三品受日以法收缘也引十诵五众者以世多不行故重及也若在道事尽者释成法失也明了重受者释除疑执也僧祇制尼者滥僭罔上也恐未见义门略示成不相耳。

  次就文释缘中标名可见下下释注五段初二本律后三诸部次第牒解对文可寻恐下结示注意。

  二正加法。

  缘中诸集法者四本不同加乞不定也。

  次释法众法缘中初中诸集法者即古今出羯磨之人。

  初人加乞羯磨不牒恐成增法此古羯磨也。

  次科增加中初文三本初即僧铠羯磨先从僧乞不入羯磨彼谓律文本无乞故曹魏初出故云古也。

  第二人虽着乞辞准乞覆藏两遍牒事时到已前增加乞辞忍听已后略事而作羯磨亦尔此光师魏集世盛行也。

  第二即昙谛本光师用之开拓注释遂为光本覆藏羯磨前陈三乞后方与法白与羯磨第二句中牒前所乞故云两遍牒事第四句单云与法故云略事。

  第三人但准六夜乞法牒缘诵事并尽以律文云不如白法作故今若增减并不成也。

  第三即愿师本六夜乞辞牒前覆藏乞法行日等已方乞后法诸羯磨中此最委悉故特准之不许简略故云并尽白及羯磨两遍牒事大同覆藏仍引律证明有所准若论加乞岂非增耶。

  凡斯三集文局义通有人定判依受夏破今解不然俱顺教故增乞减乞各有所凭羯磨大途猷规在故依受不失至时口解。

  次科初结前所引有下责其妄判初虽加乞法依律文余虽入法各有所准不可判非猷法也下令口解即如上说。

  近世诸师不加乞辞准律直诵以律制断加乞是增不敢辄用。

  次依律中初文言近世者疑是砺师祖师亦尝从学一月而亡以律制者如前所引正当今用。

  问凡受日法为防破夏夏是私缘若不求请何容妄与故乞是也答凡情所信凭教为言律既缺文不可妄着不同杖囊加乞是法以彼白中衔乞作故翻传漏文非是不合统通诸部杖囊皆乞故非辄加受日不尔三律无乞。

  次科初问律中凡是私缘必从僧乞故答中初释通不下除妨律本杖络囊法白中牒乞而前无乞词后人加入今亦存用一以白文明牒二则诸律皆同受日但无故不可类。

  问杖囊加乞受日不准者和僧诸法唯出德衣余法皆无不应准着解曰此言理也谓在前和不由此和用入羯磨乞则不尔不入增故。

  次难以和僧问答唯出功德衣及说戒二法余皆准着故引为并答中初句美其来问谓下释通凡诸羯磨前有乞诃羯磨必牒故。

  问德衣一法何故偏和答此摄利奢受者多故今舍须众故偏问也。

  三问答欲显律文偏出所以。

  若尔半月说戒不是奢法应不须和答说戒摄僧住持万载若不和合不成僧义故须同法表无乖竞也有人解云一切众法俱有和也文或全缺故致不同余不出者但是漏略。

  四难中说戒亦和当有别意故问申之答中初示教意有下出他解。

  有人言诸师解繁以意分二若僧差难起不专私意但依律作用乞何为如沓婆被差五德知事等例必为衣药看病问苦既是私缘非乞不委加乞不妨故前三家集意在此不由此乞号加羯磨故律中增应作一白众多白是名增也文句非应妄有所加即律文云不如白法而作白也今时加乞准诸乞辞及入法作亦准诸法何得专制独断不成义不可也。

  三两通中初总标若下别释初明僧事不乞僧差如营干三宝等缘难起如救寺和僧之类律中差知事五德并无乞请故举为例必下次明私缘须乞初示缘相问苦谓济他急难故下救前诸师虽各加乞不违律制律明增加有二非法一多增白法二妄增词句今皆有准故是可用。

  羯磨文中前告情者是乞家缘也当量机转势不可冰执。

  次释法中初科告情即牒法缘白僧知委而非加乞故云乞缘令随机者此示通意去留皆得以息诤情。

  文列二法者以不及七日还则但加半月法不及半月者但加一月法不得俱诵二法则四十五日也。

  次羯磨中初科即点注中集牒二法律文大字连写遮谨诵故。

  问受月法时何不言过半月者解云七日别人余皆众法但云过七日明知余二俱白二也同是众故不说分也。

  初问三法合须次第云过后二众法并云过七日故须释之解中羯磨欲显众别两缘半月一月短长虽异无非过别故。

  问今受半月一月法者若值小月如何数之答依律文也半月加法云十五日则不问大小数日满还返如十诵中三十九夜也若受一月则依大小不可数日如律云住三月等小摄其内也。

  次问答中言依律者以羯磨中半月牒日故数日满一月牒月故随大小下引律文即以安居以证受日。

  次对首中虽无正法准白中用。

  对首中初科准白用者即牒缘文比前可见。

  十诵令从四众可是正教如前解之文非可用。

  次略点中彼文不了以理废之指如前解谓各众自对见上义门。

  有人云但告四众知我行往何如不告故犹胜也今解不然立法须定安有比丘对尼为证义即败也若欲通消但得心念必欲令知口告处所终不以此为受日法也。

  斥非中初引他解今下示今义初正斥律中尼及下众可得对僧如尼白入寺沙弥对僧自恣之类若论大僧必无余众作证之理若下释通先作心念后嘱而去。

  次解命梵二难出界法。

  缘列本二淫女来诱调者净行难也凡心染爱无始缠怀今暂割削遇缘还起故有境来知非是净或因斯次有犯重障说为难者因中彰果若已犯者不名难故恶鬼毒虫不得如意医药斯命难也。

  第二命梵移夏释中初科为二初释梵难注列三女即淫境伏藏是盗境本二即在俗时妻二谓匹偶也凡心等者即示难相恐因此境污我戒行惧犯未犯则名为难已犯成罪故不名难恶下次释命难注列五种皆可致命。

  律中但云即应以此事去不言得岁。

  次科牒示中据云应去理是得岁。

  有师解云既开无罪用夏何为如明了论中有难随意行俱不得岁也。

  次引诸解初解中初科彼据了论有难随意二种并云经宿破安居有因缘故不得罪如前具引。

  若依律中二处安居二处受衣准此无夏不得受衣今得受衣明知有夏。

  次准律中二处安居即移夏者夏竟受衣破夏不预今既许受有夏可知。

  又五分云食粗不足父母亲戚苦乐等缘我若住者恐失道意及命梵和僧听破安居去无有罪也十诵云命梵者此无罪不言得夏和僧复云破夏去也僧祇中有二难者接界通收此应得夏直去不得以无界隔毗尼母中如文所开者大如四分前所解也明了论中安居有难者住处多有博易来往见此生贫致犯大重即以为难余可例知。

  三引证中大有五段五分中食粗谓有病不如意不足谓供须有缺亲戚苦乐谓俗舍凶喜事此三约义亦命梵所收十诵和僧破夏亦如前引僧祇夏中有难结三由旬界于中往来母论如文即指注中大如四分即上二处受衣文了论博易亦犯盗缘前引三律并非明断后引了论但出难相中间母论乃为明决显知得夏。

  又云但破安居不失夏夏计行功不亏法故安居在处出故名破也。

  次解既移其处故破安居随处修道故不失夏。

  古师解云二难移夏多文不开既是制限从初去日外觅安稳未得已还虽经宿者不名懈怠不破安居反前成破若得住处夏法随身不须加法即成前后不得辄出出须受日纵使去后本住夷静亦不得还若后难起更觅安身亦得随返如是广知。

  三中四节初叙勤怠以分成破制限即是夏月若得下次明后处不须复结纵下三明本住难静不还若后下四明后处有难开还本处。

  三明和僧护法者。

  律中僧尼两众各斗乱起若不为和便更增长就中为二初以当界诸僧由我住故便生斗乱为重此和便出界去后为彼故往以言化今时事在和忍不行故略指也。

  第三和僧本宗中初通叙就下别释有二初约当界本和因我故诤重此和者恐僧坏故后约他界有诤我往故和今下三示略。

  如僧祇中若为和故受日往彼中前若了中后须还暮讫晓即还不来则破如是受日可以例诸。

  次科僧祇事讫即还迟留则破不唯和僧一切受日并制即还故云如是等也。

  四者限满不来中但为至意所留非故延限私涉方便致为宿者依法破夏道断得岁非故专往由本有法也若难尽不还自即破夏。

  第四标文经疏语别相成见义初释亲缘所留次释水陆道断各显如非寻文可见。

  五明当日出界逢难经宿者律中辨失并约经宿必有斯缘无文开得昔高齐世昭玄十统盛集明德共评斯理并怀慈济通侥幸故。

  第五但约夏中暂出中途遇难初示无文昔下次引人判高齐即北齐高即国主之姓简异南齐彼时立昭玄司十僧统以掌天下僧尼事众集评议开许得夏怀慈济者是可愍故通侥幸者非分而获故。

  诸众自恣法篇第七

  释自恣篇自恣疏中自释言诸众者约人则该五众约法则分三位人法两释并见文中。

  同住久处心性义开陶冶精灵方符正量故陈己怀累通告前缘必事纠治无宜杜默故能展转相清净也。

  次叙意中初二句叙安居开明也次二句显自恣范土镕金谓之陶冶今取调练之义精灵即神识正量即教法故下转释自恣初二句叙自义累即是罪前缘即五德次二句明恣义所谓陶冶也下二句彰益所谓符正量也。

  就文为二标缘作法。

  初标目者如十诵云云何自恣摄众僧故善恶相化故以出过罪如法清净故伽论云欲令诸比丘不孤独故各各忆罪发露悔过故又以苦言调伏故又得无病安稳故自意喜悦故清净无罪故。

  释标篇目中十诵三意摄众是住持益善恶相化即利他益出过清净是自利益伽论六意一有法为侣二无覆藏三摧我慢四身安五心乐六业净已上律论但出制意准钞释名云自宣己罪恣僧举过内彰无私隐外显有瑕疵身口托于他人故曰自恣。

  缘列共住受哑法者由妄设法因言致诤俱行默然何事乖越佛法不尔义须识非生知者少必假良友岂伊不语何得离愆言满天下无口过者岂圣人乎故诃言同白羊也至死无声此但强戾须作何善故佛制之相捡挍也。

  次制缘中初文初叙愚见妄设法者非制而制故因言致诤意谓各默则无乖违佛下叙制意岂伊不语岂犹苟也孝经云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岂圣人者凡人皆可行也强谓刚强戾即狠戾我人相竞故非善也。

  又表一岁之勤情本据道中含非法正缺道标义须清荡无瑕受岁今若相默岂抱过生年故须相捡应僧净法也。

  次科言又表者谓假他缘而显此事中含非法中即夏限道标即戒行生年即夏岁。

  十诵云若受哑法偷兰以同外道故。

  引文中十诵哑法即白羊外道世有持不语者即佛门之外道也。

  僧祇中不得受不语法若欲方便少事不语得至半月于布萨时应共语问讯问事答事咒愿等也过布萨已续复如初若憍慢瞋恚而不语者越毗尼若为年少欲折伏者听十五日不共语论至布萨时还共语作说戒也如是展转。

  僧祇开不语有二初为自己少事若为下次为折辱弟子并限半月无缘不开故制越罪。

  善见云若僧立非法制夏三月中莫语莫眠莫出莫受供养者不从无犯。

  善见四并非制故听不从若如法制违则有罪。

  就后分文前僧后尼僧中分三即三人也就僧分二即广略也大同说戒故不义张广亦如钞至时引用。

  次作法分文中三人即三位僧同说戒者即前篇也。

  就广法中又分为四初明白二差五德三单白和四正作相。

  初白辞缘应十四等者律列三日如下文中各有所为然德衣法云安竟自恣及急施衣中皆十六日为竟故也。

  僧广法白中初科初据律通三日指下文下即后注云二众相依住法故云各有所为然下次准义定十六功德衣中但云安居竟十四十五皆非竟故急施衣次第增中十五受急施衣云自恣一日在即是十六也。

  今行事者多用十四日后夜作者古德所传不可辄用脱明相出何得有成僧祇中八万人同自恣时恐明出者减众界外深有由也。

  次科斥后夜者古谓十四近夜分尽方可自恣明旦十五尼来问罪故欲法不隔宿羯磨不被明引证可知必重取欲再秉亦得。

  如母论云九十日中坚持戒律及修诸善皆不毁失行成清净故安居已方自恣也古人传者以将竟故终须坐守夏末非缘不及竟也。

  斥十四中初引文古下斥非彼执竟者乃是将竟非已竟也须坐守者以未竟故非缘即出界破夏也。

  二差五德者缘制两五德。

  初自恣五德取不爱等以众杂是非染净同住无宜枉滥坌污僧伦知时知法非人不显故须之也。

  次差五德自恣五德中爱则有党恚则起憎怖则多怯痴则无知若此等人则容枉滥此释上四德也知时者三日是时余并非时知法者三位是法乖则非法或可约人行净应法有犯不应或可就事合教是法不合非法此释第五德也。

  又取举罪五德者众以清净为先过犯具彰何得杜默故须举处德人行事也言知时不以非时者举过静诤无不和顺也如实不以虚妄者有实非谬有根不滥也利益不以损减者欲令清净美德外彰也柔软不以粗犷者慈心慰拔无鼓怒也。

  次举罪中初通示德人行事言此事重有德可行故须选也言下别释一中知时谓合时心与前自别二中虽有实犯又须三根不滥三中谓成人之美非欲辱之四五合释二德相由慈心必无粗犷柔软定无瞋恚又可三业分之则二德别也。

  所以差二人者威仪经云相向出罪不得求余僧不差故今行事者如文所牒一时双差五人前后互为足数不容滥故如十诵中并差二人取上座也来至执足口说求听若是下座不得执足乖仪式也。

  差二所以中初别示即三千威仪不得求余句绝则知第二五德止为一人耳今下次准双牒古来行事遂人单差故如下三明选德必取耆宿则发物善以尊重故次第来就求听即求他举过听我悔罪今多晚生甚非教意。

  二明行事时有立差后又立白俱不可也文相具足。

  次行事中立差立白当时所行下指文相即后子注差已方起礼僧跪和二法皆坐。

  三明和恣法单白如文下云比丘十四日者以僧须在前恣众治举既犯清净方合受尼若制当日更相劳扰故余如前解。

  三单白中初点法下下释注若尔何以前文定十六日耶答必有尼依在前何损但不出界预作皆通然今国制僧尼各居不相依附但用十六可为常准。

  四正自恣法前缘如文所以具仪者既自陈请故现卑逊言离座者舍憍慢故布草坐者恐有损故余如钞中。

  正作缘中初科初总示所下别释三节一具仪二离座者避席而起出露地也有云互跪者谬矣三布草恐损谓护身衣有云如来受吉祥童子软草而成正觉遂撰一偈令众诵之又身不离座止以草把覆于坐具之下传谬于今习以成俗邪风易扇是处皆同正教难行闻而不改此生愚执世世盲冥悲夫。

  若依增一佛坐草座告诸比丘汝各坐草座默久告诸比丘言我欲受岁我无过咎于众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舍利弗言无三业过所以然者不度者度作眼目医王大千界尊何有过也。

  次科增一阿含经初叙如来自恣示同凡法故垂范后世故令众省己故使折我慢故舍利下身子称叹三业无过具三不护故不度者度明其慈愍也作眼目者明其示法也作医王者明其济物也且就教限故云大千。

  就文分五大德者正告五德求听说也小者言长老众僧今日自恣者牒僧恣时也我某甲亦自恣者下应上法纵陈过咎恣僧举也若见闻疑罪下我有三根慈诲赐示五我若见罪下从闻悔过成我清美所以三说者表仰嘱之勤非是滥托也。

  释法陈词中初文初释文句有五牒文显意能所自别后示偏数少略多繁故止三说。

  上且一途释其大小更通论之长老乃大故经中长老舍利弗贤者阿难等律中不定今略释之行解具故名为大德年腊高远名为长老如俗中云长老之言也。

  次正明中初科又三初点前局更下次示名通经召尊上非专少小律但随称亦不以此而分尊卑故曰不定今下二释名义反明大德名通长老名局俗礼召乡中父宿为长者乡老皆尊敬之言。

  前单牒者但告五德后双牒者勤重之志在僧故也何以知然律中不得疾疾窃语故是对僧令知名目理须清朗拟众通净也僧祇亦云长老及僧自恣说又知通告也。

  次科初示前后单复何下推释所以先准本律疾疾急语窃语声低并犯吉罪后引僧祇长老局五德及僧通大众准今词中大德召五德长老对告僧而不云僧者意以下至别人知我三根亦求举过如羯磨云谁诸长老忍即僧中召别也。

  问前对小已得如文中云大德不答具德差遣咸所推敬何得不称善见云大为大德小为长老且分二人义通上下余不可尽也。

  问答中相美之称不论大小善见所解一往拣别。

  其小五德在第二上座前立待众首竟方互跪对作大五德者下至第三前立如是展转广如钞中所出文也余有如文至时口解。

  次行事中从上至下次第对说一跪一立不容并跪令众委悉拣别无滥今有并跪令说非法获罪下指如钞见自恣篇彼文具出事仪成否寻以对之避繁不录。

  就略恣中对五德者有二略二说一说也亲对五德缓念自知任时量事不须和白不对五德有三略者则百人为五十对一时彼此三说再说一说所以须白者既不对五德成和在僧故须先和后方如作也。

  次略法中八难余缘行广不及故开略说初对五德略有二本广三说缘缓减一缘急减二次不对五德有三先须作白告僧令知通前五略广略共有六种自恣。

  对首恣中四人不受第五人欲者通须尽集则展转得成僧法若有四人不得如僧以所差人不足数故但彼此三说也。

  对首中初明五人不得受欲本是僧位集行僧法若下次明四人能秉不足正是别位止行对首三人二人随改初句。

  心念法中大同说戒前修众具如文可知说己心行应于僧故以即法不二十方同遵故曰今日众僧自恣也。

  心念中初指缘说下次释法即法不二以事表理事既同遵理必无外。

  就尼法中要取两众满五已上方得治举行事具也不同教诫约夏量德四人已下纵有所陈治举非数。

  尼中初科又二初明满众彼此僧法互缺不成说戒请人须二十夏自恣但取具二五德四下次释不满治举非数且就僧论若尼不满不行差法但用口差应作四句一尼满僧不满二僧满尼不满三俱满四俱不满二句广法二句略法。

  此相依法制在八数今时殆尽彼此缺矣何名正法返千载乎。

  二中初示制法在八数者即八敬中夏末依僧自恣为一敬也次今下伤叹彼此缺者僧既缺德尼则缺敬最初如来不许度尼乃曰正法千年若度女人减五百岁能行八敬还复千年故举此言以伤法灭。

  近有行事或别房中或在戒场将五人僧受尼请恣且得酬于下众非是佛制本规鸣呼见此良悲法灭余亦须述知复何言。

  三中本须大界通众求举别房戒场深非本制下复悲嗟法无兴衰随人故减纵述无用故云知复何言文广疏略今更分之初注是缘若众满下即法又三初尼差人法二佛言下尼往僧中请法三良久下僧中上座诫来法又二初示法上座告来使尼传教此下二结告教诫词句祖师义设非律有之且标一句言其少也未必依文令转变也。

  诸分衣法篇第八

  释分衣篇。

  篇目僧得现前约人约时六位差别故云诸也。

  夏末受利将有济缘受纳乖仪福流非地故须具瞻诸施立法通局则能所无瑕不为施堕可不好耶。

  叙意中初叙乖法之损非地地即是处故下次明立法之益具瞻犹遍览可不好者言有利也。

  初标缘中道俗两施各有所在先以义分后就文解。

  标分中初点注各有所在谓僧得现前等各不同也先下例门。

  初义四门一定时非时体二现前僧得有时非时三作法不作法四位例差别。

  初明体者时有二种初一月五月是饶益夏劳供五利时如律毗兰若请为安居故施名为时也除此已外名为非时律中时有檀越为施塔故及亡人会现前僧大得可分衣物留过安居佛言不应留过此是非时衣现前僧应分准此为言但一年中不为夏劳即名非时何独迦提五月之外。

  初定体中初句总标时下别列前明时体无衣一月有衣五月五利即开五戒一畜长二离衣三背请四别众五食前后至他家毗兰若佛与诸比丘在彼安居有为夏功而施除下次明非时体初列示为佛造塔为亡设会因而施僧留过安居欲时中受故准下义决则知二名但取施主之意为赏夏功名时不为名非时应作四句一时中有非时迦提月不为夏劳施二非时中有时有因缘故急施余二俱可解。

  第二明诸相有六不同初有二门二部现前及僧得也后有四门一部现前及僧得各如文解。

  第二六相即本文六段不出现前僧得二施前二对两众后四对时非时。

  第三明作法不同。

  有三种现前一时现前二非时现前三二部现前不须作法以四种定故一者时定皆据当受故二者处定随家随界故三者人定随现集数故四者法定莫不约人约物堕筹分故。

  第三释中初科初列三施并不作法以下次申四义出其所以皆据当受谓同时者数人堕筹即是分法。

  三种僧得中二种僧得须作法者四种不定故迦提月中随日即是故时不定随处作得随人集分但令及法即三不定法不定者五人已上展转分之余则对首及心念也就二部僧得一往随人多少物亦相参等半分已随部立法如文显之以僧尼无共法也。

  次科正明中初总标二下别示前明一部中二施须法反上不定亦有四种次第列之随处得作即第二不定余三可见就下后明二部一往直分义无同法。

  有人言时僧得者直尔摄取以四定故留至非时方作法分。

  次辨异他解中初科初立义彼谓时僧得有时中分不用作法或留非时分即须作法四定一局迦提时二局坐夏处三局安居人四局直分法。

  若尔何以文言相待亦嘱取者答有三义一元是界内二身同受施三有安居劳后来界外阙他二义故制不应此处安居余处取衣也。

  次科初叙难即第五段下注文佛制相待及出嘱者分恐不及羯磨故耳答下彼谓相待留分乃是旧住暂出故具三义外客止有夏劳阙前二义下仍引据明非外人。

  今解须法若不作者何名为僧何名限约界外来至何得不给若许不与此即现前非僧得矣故文云彼得夏衣应心念口言等即是加法也又十五二律云安居时僧得施者应受持若净施人不尔者后来比丘应共分故知须也。

  今解中初句判定若下显过有二一不作法过二不给外客过故下引证初引本律具如注中又下次引他部分物入手未曾持说后来有分验知通收义须法约。

  四位例者此一门义止分上别若不显知杂合叵见。

  四位例标中止分上别即上六种细分其相。

  初位为二者一檀越施二亡僧物。

  次正分中文相难见为图示之。

  

  就前又二现前及僧得现前又二时及非时各一部二部僧得亦二时及非时非时有三一常住处二约界得三随僧得此下二门各分一部二部于中有一人法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已上作法各别至时口引就二部中一对面施二部二互施二部如五分中非安居时比丘住处施比丘尼无者僧应分尼坊施僧无者尼分时中亦列二部互施。

  檀越施中僧得非时施中初打入常住僧不分也二约界集者羯磨分也三随僧得谓檀越随来者与也就一部中作法五位就二部中对互两别下引五分别证互施前时僧得止就一部彼通二部如文所明。

  第二亡僧物中至文解释。

  二亡物中在文委具故略提耳。

  就初门中明二部僧得施者以本通施故无尼三众亦总属僧无僧二众亦总属尼所以不计人数约部分为二者由僧尼位别本主标通望僧行施故约部也。

  次就文中初科初明互局本通施者通五众故所下次正示意。

  二众互无互得受者据望由通僧义不异若不互受恐失福缘故开互取也。

  次科据望通者通二部故。

  释僧相者以心通一化随预僧海咸沾受故若不法约现僧无义可分作法之始还如亡物轻法。

  三中初叙施意若下明须法大同亡物故指如后。

  二明两部现前施法如今俗会即行施者西梵不行钱宝以是制故随得衣物相参数人分之此正教也。

  第二初科举西梵者欲明此间多以钱宝为嚫即犯捉畜二戒。

  与尼非衣者律无正解诸师各指勘究皆滥今但约文非衣相故与令作也。

  次科斥诸师者或云帽袜或谓幡幢或云女服今取非衣相者即衣财也。

  行残法者治轻手付七羯磨人恐违夺行故置地与残中亦夺自乞行忏不同七法强抑治之。

  三中初示两付恐违夺行以夺三十五事中不得受人供给故残下释妨二并夺行而付与不同故须简辨。

  沙弥同位僧因相假但以位卑行缺故有降也言等与者与大僧同一疋也言与半者大僧一疋彼二丈也言三分与一者即四丈中与沙弥一丈也故异部云一大僧分与三沙弥是也所以等者莫非福田同应供也。

  四中初叙与意言同位者僧二尼三各有类故僧因相假必由小戒至具戒故言下示分法等半少分并由僧命观其长幼勤惰善恶贫富等异部即僧祇所下辨等与。

  守寺净人应等与乃至五分中与一分者体非福田以供僧劳望僧故合不与不应分者以制在僧僧须周给今但继于上尊不兼及下失于僧和无碍即非僧义虽分不合又是盗摄也。

  五中初叙得分之意非福田故少与供僧劳故须与不下次释不与之过恐谓俗众不预施故不合是吉盗收犯重。

  三明时现前法中以安居故为福故施随其劳限各取分也。

  第三安居施者即是时也随劳限者谓现前也。

  四非时现前者如上二部此据一众随人故也。

  第四不为夏劳故曰非时人物限定故名现前注文可见。

  五分时僧得者夏劳开受施通一化若不作法何以约之。

  第五须作法者即破古解。

  六非时僧得就文为二极分明也。

  第六初科分二即如注中前檀越施后亡人物。

  其亡物重轻作法制约在文虽具终须开示广如钞中及轻重仪之所解也至时两引同归一致并须当法量断不容临事迟疑。

  次科初指广亡物重轻即处判也作法制约即摄僧别赏劳付分等也钞及仪文开释甚广至下劝引仍诫晓达今更略分二亡物中大分为二初叙所属又下次示分法十门明之大同仪钞文亦自显有疑寻对第九门中有四前二是僧后二即别初僧即五人已上行事备故付分羯磨中诸长老下只合单牒根本多牒缘十五字秉时削去。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四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五

  忏六聚法篇第九

  释忏六聚篇。

  篇目忏是能悔心六聚即所犯过法通理事化制不同局题就宗即指诸羯磨耳。

  上诸门中被于行净专精之人但以五浊浇风鼓扇尘境不能制割遂与犯同若不清荡未曰智人覆藏瑕疵终归显露故当及时早忏不可后世悔之。

  叙意中初科初二句结前七篇正宗行相但下生起当篇须立之意初叙成犯之由五浊时数渐减为劫浊邪执坚固为见浊催年促寿为命浊三毒猛盛为烦恼浊分别妄计为众生浊皆非清净故并名浊亦名五滓即是有情无情二种世间劫减情浮逐境造业与犯同者入篇聚也若下明须忏所以注引律二种愚人二种智人一坚持不犯二犯已能忏终归显露即现当后三报。

  今多憍伐自矜谓能拒抗前恶深须量度是何位人然后自高可得度世不然纵毒知何不经生后苦楚孰难遭遇。

  二中憍伐自矜是愚谓能拒抗是痴既愚且痴不知分量祸至方悔追不可及下引摄论初地八地一自无过失二有利他始可示行杀生等过余凡不尔故云不然等纵毒即是罪皆造故曰知何不经业成则狱苦即至故曰孰难遭遇。

  故论说言地狱中阴身犹如镕铁聚热恼烧然苦不可得譬喻宜当除懈怠昼夜不休息精勤修圣道必使尽苦际斯为圣言量也同舟各审知之。

  三中智论四趣各有一偈此引地狱偈上一偈示苦报阴即五阴如镕铁聚略譬少分故云不可譬喻下一偈劝修饿鬼偈云饿鬼受秽形其类百千种不闻浆水名动经千万劫畜生偈云畜生相残害日夜常逼迫愚痴暗障故无由思解脱修罗偈云修罗被五道威武抗诸天多疑不信故烧然诸善根斯下结告舟喻圣法可以济渡同法同道同行同学等皆召出家奉持之士。

  将欲解文先以义显四门分之一对治方法二理事不同三小大对缘四灭伏之意。

  初中。

  凡罪生也托因从缘因即妄心非有谓有随有兴我便计彼此即起集业故经说言一切诸法自本来今性相空寂而众生虚妄横计得失彼我起不善念造众恶业轮回五道亿劫不出二者妄缘境有色心由之造业不知心变妄谓他有还缘自心故反缠裹如说三界上下法我说皆是心向造诸业但知唯心则无分别是彼此也。

  义门第一立忏意中初科初总标因下别释又二初示罪因妄无也无而谓有即是妄义由随境有谓之六尘缘影亦名六境界心幻化阳?龟毛兔角皆喻此心兴我起业生死轮回由不了此故下引证诸法本空证非有也众生妄计证谓有也横计等是惑道起不善等是业道轮回不出即苦道二明罪缘色心二法摄境尽故不知心变迷唯心故妄谓他有计心为境故以心缘心造业自缚如蚕茧故已上叙迷如下显悟三界中色无色天为上欲界为下或云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语少异耳既了唯心反观前罪皆非他法故云向也。

  既识起因能感后习一感种类相续而起二招苦报生后当受今改前非将修后是从缘生灭斯苦世法于彼恶业特生厌贱发重惭愧立对治过洗心忏悔。

  次科初指因即蹑上文能下显果后习有二一即习果二即报果今下叙忏意有三一生厌二发愧三立治从缘生灭即上因果苦集二谛并世间法。

  忏者梵语本曰忏摩唐言悔往亦曰卑敬存二方言故曰忏悔忏字后立非此书也取其义意谓不造新则此忏谓止断未来非悔谓耻心于往犯由斯善故已起无缘当生无续双碍缘续说名行除又由斯善来感乐报差彼苦缘名为报除若欲忏者略知此意。

  三中初翻名忏是略梵悔即略华今时篇韵皆有忏字乃是后加取下次以义分断后为忏耻前为悔转因为行除易果为报除。

  然虽开忏经论不同如十地中作业定故则不可转如涅槃中有惭愧者罪则非有无惭愧者罪则非无斯是了义定业难绝。

  次可忏中初科初标示如下正引十地即十地论涅槃即如来答阇王之语有惭非有忏即灭故无愧非无不忏存故涅槃终穷决了之义即知余说皆为不了也。

  故有解言所造重业三时中定报不定者遇缘可转则有相除如造重恶定生报受以报可转便加忏悔由此忏善亦居生报夺恶不受一差永定故名报除由行善故亦是行除若时报俱定不可不受则转重令轻如阇王之忏亦名报行两除若时不定报定及时报俱不定者此造业微易忏伏也。

  次科三句凡起心造罪初中后心有无轻重各有八句先明有无八句一时有二时无有三句二时有一时无有三句三时俱无三时俱有各一句重轻八句例上作之今取俱有俱重为定余皆不定初句时定谓三时俱有俱有容有重轻故报不定遇缘即是忏悔善果夺恶为报除善行易罪为行除若时下即次句此中时定谓三时俱重也阇王造二逆以能悔故转入黑绳地狱七日受尽亦具两夺故名二除若时下即一互一俱两句时不定者并前七句。

  问所造恶业谢在于往体是无法何得言灭答如成论云所造虽往不无曾有为因成就是以忏时悔有不悔无也。

  初问中一切诸法过去已谢未来未至现在不住三世叵得罪性本空何有灭耶答中罪性虚妄故空不无虚妄因果故有若谓夐无则堕邪见。

  问上明忏者为断为伏。

  次问中断谓永无伏谓暂抑。

  答经说为灭论说为伏据实为言忏不灭惑但易夺抑伏耳要得无我方伏不起比丘犯戒依律忏者性罪正业随至治际遮罪非情依法灭也。

  答中初科初指前经论即涅槃十地也据下约义以决初明化业易夺抑伏即上二除内凡已上分见无我方伏不起尔前尚起初果方断比丘下次决制忏性罪不灭故至治际谓断证时遮轻故灭。

  又解云解惑与事名实不同何者是耶。

  次科徴中以智破惑故云解惑即是理观事即事忏实即体也。

  事灭有行迭相抑伏后胜相遣若上品恶业下品忏者非其歒对故强者先牵故恶不灭要须还起上品善业抑伏恶也中下相对余可准知。

  事灭中以事灭事故云有行罪忏各有上中下品各对各灭即为对敌而上可灭下下不灭上由非对歒虽忏不灭。

  理忏空行达理为先下解断上惑上解断下惑也何以知然如诸见等无始名重谁谓是非作意穷寻一见永见如析石喻也但思择我毕竟无从于此生忍则无生解贪瞋等惑缘翳事深人并知非无由卒舍故至七学犹被缠之要须方便胜智乃断如藕丝喻。

  理忏中初总示理忏观空故名空行下解即见道破见惑上解即修道破思惑何下别释初释下解断上无始我执边邪等见名为上惑喻如析石必无再合又经云夜见电光即得见道我见本无妄计为有了知是妄即证我空心住此空名无生忍号法眼净贪下次明上解断下贪爱等惑对见名下三果四向皆名有学胜智即上解似断不断故知藕丝。

  二相对不同。

  二中标文与前少异即用事理对校断伏浅深。

  一强弱异者业招苦报生因中强惑正障解习因中胜。

  释中初科事行忏业生因强而习因弱理观破惑习因胜而生因劣。

  二空有异忏业俱有有二相除有轻重故忏惑不同能治是智体空无碍所断是有霜?不俱。

  二中忏业俱有以事伏事故有二相除即行报也忏惑不同以无忏有故霜?即喻罪忏二物相陵体不同时以喻观成惑破二俱空故。

  三次第异忏业之方先后不定随牒入法起对则伏断惑不尔要先除我故论说言由此我故造集诸业乃至四住后断无明。

  三中忏业随有即牒断惑必依次第指论说者即是成论三界见惑为一住三界思惑为三住无明为一住是谓五住烦恼我为根本断证次第先断我次见后思最后无明。

  四者类遣异断惑用智如醒一方余隅自反忏则随牒一一别除如锯木斫树若防未非例同断惑如初篇业粗不待胜心离之则易乃至第五同彼贪痴自非专护何能免也。

  四中惑是类遣罪须别除忏过非则异防未非则同轻心防重重心防轻并同类遣。

  三小大对缘。

  就大乘中事理又别。

  初依理者要识心本是大乘理其体清净妙用虚通妄想故垢知垢是心意言不生外尘自遣何以故本不了心妄取尘境随境起业业生妄受今达本妄体虚不实自耻往业妄构所造如蚕作茧非他所缠深生惭愧誓断妄习如斯念念不妄境缘无量罪垢自然除静故如文解。

  第三大乘理忏中初示理体清净故无染虚通故无碍妄想故垢垢含二种即染与碍何下明忏悔初叙起妄遂成三道今下次明求悔有四一觉悟二耻己三立誓四观念不妄境缘知唯心故下指如文即见本注。

  二者事忏如世常行或依堂塔或依缮造佛名经教礼诵诸业皆缘事起依此运心随所兴起计功分课称情爱恋违意憎嫌此不净心未足除罪要先折伏人我贪竞衔悲自咎曲身退迹推举于他以事抑故由我惑壮不解思微屈苦低抑犹不可伏何况特忏用以为功。

  事忏叙意中初科初示依处缮造即经藏佛下明所修佛名经教即持名读诵也依下明用心初总示称下别释又二初明过要下显正心善伏恶故云事抑但知礼诵不兼折伏谓之特忏特犹独也。

  所以大圣布此良规正治我等粗重人也万五千佛日须一遍阿弥陀佛日十万遍如是读诵营事诸业并定头数计功自励。

  次科云治我等者欲使晚学自知分量生惭耻故万五千等略举持名以示功行限时计课以事系心。

  若有不至此即懈怠何名畏罪即地狱人如是鞭心如是立志虽名粗业世中罕有纵或行者多著名利谄诳自高复是软贼罗刹妻也。

  三中对前理观故名粗业彼时罕有方今可知软贼则不觉侵盗鬼妻则终遭食啖安谓为善不知成恶修持之难斯可知也。

  若欲行时须具五缘。

  正明标中业相微隐托缘可验缺不成功故云须具。

  一请十方佛菩萨等为明证人以我心微假强缘故如诸佛等常在目前但罪垢故如盲不见动心缘事佛已先如何况净眼对面行罪深可惭也故诸行人若微起恶常思佛前则愧息也。

  初缘中初示请意行法经云十方诸佛常在世间我浊恶眼障故不见等动下诫严肃故下教想念凡起恶念思佛即除息恶灭罪以境胜故。

  二诵经咒为妙药也随经能治但不至心若不专缘情则驰散故制束心在于口也。

  二中随经能治无优劣故束心在口系名句故。

  三说己罪名如涅槃说为恶不善等。

  三中指涅槃者彼经第十云发露诸恶从生死际所作诸恶悉皆发露至无至处等。

  四立誓言从今已往福始罪终乃至成佛忏悔本宗斯为要也故虽行忏后出忏场还寻故恶者由本结心不牢固耳所以诸习还相围绕可不见耶。

  四中初示宗要故下次诫还堕由本不牢故有反覆。

  五如教明证当缘尘境或梦或觉非是妄心之所变耶又非魔鬼之所惑耶若是魔者我之所行未出魔境魔何由来将非我业之妄现耶令我心着重起倒耶若知唯心境不灭者将是我心之所妄耶如是覆疏本即非本何由静妄知妄非真即此非真还传妄耳如斯反识分了妄因又识此了还知从妄不尔欣庆随妄不返深须早练不容自诳俗中识者年至五十知四十九非何况学道而怀习着则不可也。

  五中初明缘境谓梦觉中善恶相现非下次明捡察初疑心变又下次疑魔现若是下三责业现魔居欲界天顶若修世禅及无漏业将出彼境方感魔故若知下四责心妄如是下结示本即真心展转推妄故皆非本知妄遣知了妄遣了识了从妄应须遣识遣遣无穷则无所住不尔忻庆谓作胜解下文引俗况道庄子云蘧瑗年五十知四十九年非孔子年六十知五十九年非又论语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则知尔前未达天命动成非也问修理忏人须礼诵否答愚智两分事理无二上智达理不碍修行中下昧空故存渐诱应为四句总摄群机一得理失事一心禅观外阙庄严如有目无足不能前进二逐事迷理计功分课不了缘生如有足无目不知所从三事理双运目足相资万行圆修必至彼岸四理事俱昧盲而无足愚痴惰慢终无出期是知理事各立未免偏邪空有一如是真修习故曰实际理地不受一尘佛事门中不舍一法诸佛菩萨历劫熏修华竺祖师终身苦行此理深密何可尽言略示大途粗分缁素耳。

  二就小乘律中忏者亦有五缘一能二所三心四相应五究竟也。

  初就能中一是五众犯过之人二备仪相对下加四对上加礼如前明也。

  二小乘别释中初能忏有二对下加四即偏袒右肩等五仪中除礼足也。

  二所对有七初是同众同戒见者二清净戒具如五分中兰若所说同犯开忏谓命难也余如下文三作请辞四依教说五者可忏即轻四篇六说名种非有疑滥七势分相及非别众者。

  二所对中指五分者彼云若有命难因缘佛开同犯不同犯并得受忏无缘不得准知拣净五中四篇可忏者夷虽开忏终不复本故。

  三明忏心又有三也内心惭愧最是治本二立誓永断此即忏悔也三露罪示他耻更后犯。

  三忏心中具惭断露罪无不脱。

  四心境相应者彼此言义迭相领会也。

  五者事成有三谓教具足及诃责立誓故自责心生厌离是也三领受无违即答言尔也。

  五事成有三教具足为一谓作法无非诃誓为二谓前对诲勖也。

  四大小所明灭不相者。

  有人言大乘忏者得灭业也一者理深药妙二发悟悔过起治行胜三多身修业非一形证故也。

  四他解中一谓法胜二是行胜三即报胜虽有三胜不分事理。

  今解云经虽说灭不了义也望后理观远通说耳但地前故业分段所摄用以招生若据小乘增上忍中相似无漏恶道女业方得不受故成实云得世上见虽来往生死乃至百千世终不堕恶道若论别报无学未免故有贯脑之苦碎身之痛地狱烧身饥饿切体复何可论。

  今解初科正明中初决经文如注所引未曾有经或通诸经说灭之文事但抑伏理观能灭但下又二初明大乘地前三贤尚有分段生死则知不灭若下次示小乘忍位方免恶道则知尔前业亦非灭成论世上见即世第一又过忍位则知内凡已上将邻圣位无漏慧胜方能灭业恶道是总报余苦即别报故下四句并果人偿债之缘初如婆沙中差摩比丘病重诸比丘问之自言我病不差犹如壮士系缚其头两手急绞我之头痛亦复如是次如增一目连乞食为梵志所打骨肉烂尽三如杂宝藏经离越罗汉山中坐禅为人诬盗牛十二年在狱自言过去诬他盗牛经一日夜后堕三恶道受苦无量余殃不尽故受此报四如百缘经黎军支过去饿母七日后成罗汉七日乞食不得吞沙而死委如资持。

  一思至此业之善恶俱不可作古人有言慎莫作善斯有远旨如造世善生极有顶娑婆三界更增苦谛如烧金丸不可触也。

  结诰中初示业理可畏一能引后习二历劫不亡三牵生感报不由于人古下引证以作恶则堕三恶趣作善则堕三善道皆不出轮回善虽是福能障圣道甚于作恶后生闻此慎勿错会如下显意有顶即非非想天寿八万大劫是为难地烧金丸者即喻凡福反为害也。

  又就律中忏重之相虽非即数有可收理尽形行学障地狱故余至文解。

  次科小乘事忏中非即数者即犹入也有可收者来否随意也尽形行者不复本净也此所谓小乘无忏重文也。

  上略义述须通融心不尔晨夕直在佛前低头妄忏心多无记更增慢习不如不作至时观之作何物在。

  结示中初劝明心不下显过患至下责愚暗至时观者令自省也作何物者必堕恶趣也。

  今须消文前缘后法以忏悔法人并诵之多未识晓故引文示。

  第二就文分示中人诵不识者一人识理事二不识化制三不识灭伏不了此三教门则乱。

  初列愚智者深心不乐为罪者何由可逢但犯常思即忏末代所幸言不见犯者由本不学故作谓无不以无知说言无犯故也言见犯不如法忏者虽知犯相但诵文言事犯相互有无不达或滥褒过分说言一切或对境痴教未晓与夺或非数妄坐造诸别相故虽加诵非缘所坏通名非法故。

  缘中初科释律中初通示如注愚智二人一中有二则为四人深心不乐即成论文具云行者深心不乐为罪名净持戒言下别释初释不见犯故作谓无即是愚也言下次释不如法忏有四初诵文者即迷法也事即是境犯即篇聚二滥褒者谓迷过也言一切者通无所属也三痴教者成否不决也四非数等前境不胜也诸别相者即别众也故下通结上四并非如法。

  又引未曾有经者明凡下所造皆从妄习慧心生也今随妄忏覆本罪缘还由心灭是则生灭在心知其营营本不生也由妄生故如此纷纭悔于往业用息诸后不行妄也斯为语矣行心难矣勤则不难非圣学圣也。

  经中初释前恶妄如云翳日比慧明因明有暗由静生喧今下释后善即叙忏意心性湛然随缘起灭起灭由缘则本不生矣斯下结劝言之非难为之乃艰勤不难者小水常流能穿石故非圣即凡夫为诫惰者推功上位。

  前引经律释成两忏。

  结文可解。

  二明就事忏能伏业者义已明之今直消文也以恒三业昼夜六时绕旋虔诚面对仪像由善伏恶不随起故但是事伏未息业源不名灭也言易夺者若不行忏礼诵诸业恶常现前相续不已如家犬也今发善行依教忏荡暂夺恶念何由全遣如逐还来也故须常行常照方能常远常明也良以事有对除力胜互起可不然乎。

  次二忏对根事忏中初点示以下次消文又二初释伏业以善伏恶如石压草乍似平伏根不除故言下次释易夺以善易恶如逐家犬暂得相离还能归故故下劝修常行则常远常照则常明良下示意事对除者即忏法也力胜互起善恶相敌强现弱隐势相夺也。

  若作理忏能燋业灭业者常自思择识妄覆心奋发力励无时离我涕泪横垂衣毛为竖乃至流血慨生死过故论说此为种解脱如是积时渐觉轻利于彼恶业分绝三涂故名燋业正见明白了知无我随登圣位方能除尽故名灭也。

  理忏初科正明中初示悟理之相如下次明修习不间积时有二下论自说于下二明断证入道分绝三途即世第一位正见明白即初果是则内凡名燋见道名灭。

  故论说云一生种解脱分善根第二生修第三生证斯利根也若有钝者乃至六十劫。

  引证中利根三生须身身不间钝根二十劫当一生如上且据极利极钝为言当知断证不必一定。

  上言忏业业何有灭由分入圣生数有期烦惑既静业本无润于彼生死翛然变易迥越诸有倾四住故自三贤已下分段未亡招生感报轮转不绝况余暖顶退造诸逆同凡受报焉可言哉。

  次科约位中初小乘灭相分入圣即初果言灭有二生数有期一也初果七反二果一反业本无润二也翛然轻逸之貌生死有二种一分段生死二变易生死迥越诸有即无学果自下大乘灭相地前三贤十住十行十回向初地已去分破无明同前初果下举内凡为况外凡可知。

  底下诸凡福业不净何能参道妄自矜伐故常思量系缘知妄心须依理形恒逐事晨夕鞭䇿用卒残命故智论十住婆沙云菩萨昼夜六时礼十方佛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自余凡俗未足自欺终尽百年恐同禽兽也。

  举劝中初示位地未入外凡谓之底下亦名薄地即我等也故常下劝修心理形事所谓双修也故下引证二论并明菩萨位虽深浅常行五悔文阙发愿自下准况懈怠自矜喻同禽兽文见智论及遗教经。

  引涅槃文为救重逆惭愧护法是根本忏引成实者为明理忏之本据也须识倒本即谓我源俗人尚云无固无我强作抑制我心无我况是圣法不可虚言说为无我引未曾有者以力不专制须得善友引华严者识业非有随心妄起如我身心岂是实耶了知如此分见分除不了此理渐昏渐厚何时可净如磨镜喻可以知之。

  别释利根中释涅槃文注中三节初转重为轻二转轻为重三忏除重逆疏中略释后段惭愧以善翻恶护法以功补过此二最要故是根本次成论中理忏本据谓识我也举俗为况劝令观察论语云子绝四无意无我无必无固强作抑制不可纵也我心无我本不有也三未曾有经明须师友有所助也华严初明达妄了下次明入证内凡三贤分见初果十地分除。

  二者钝根根非是钝但学之晚人皆谓利谁肯云钝有言钝者心谓我利如此烦恼反覆陷人不识其畔未可依理故须事忏如文可知。

  钝根中初科明根钝之由如下示对治之法自不明心故难依理。

  今准心论若乐罪时须修事忏若乐福时须修理忏理则无著着则还缚须知分齐。

  次科通标中即杂心文若乐罪者恶业势强理观难成以善翻也若乐福者善业势强能障圣道以观破也理即是空着则非空故还成缚令知分齐须自审也。

  就观理中小乘极处人法二观对我观柝唯见是尘对阴求之但唯名色求人求法了不可得是为空也。

  次举理观中小乘理中初通示五阴为法计法为人此二本无妄计为实遂成二执故受轮转对下别释意计有我我即法尘又计阴为实阴即名色缘生缘灭求下总结推求人法但有虚计知计是虚人法不立是为二空凡夫闻解内凡少见初果分证无学尽证是为涅槃也。

  大乘极处空识为本初浅滞教谓境是空了境本非性唯识也略举观门行体如别。

  大乘中空识为本者空谓了一切法皆因缘生生即无生识谓即此缘生同一识体无有外尘若达缘生不知唯识是为钝根若知唯识达法源底是为利器故钞云钝见空时不分别色(异二乘也)智知唯识不分别空(异钝根也)下指行体委如受法七门义说委辨识相如戒体中。

  文云律宗识名种相者名即六聚所结正也种即当聚别类所收相谓随犯之众数也随有牒忏者不可深褒也。

  次制忏中初科名如波罗夷种如淫盗等相如一淫中有多少也余篇例此罪少而悔多谓之深褒。

  疑及不识不合加法者既迷名种知牒何罪也除不学者随结根本者此除疑也以深达教相恒惧陵犯虽疑迷忘不结罪也。

  次科牒释中初释学人开迷除下次示不学随结言除疑者恐滥须拣故深达等者叙学人开意反显不学不开。

  若尔我本不学事法俱迷亦应不犯今解不然彼有心持忘误犯境非罪心也卿无心学已结违愿不了境事是不学迷随所犯缘并结正罪。

  次引难中初难学不学虽异迷忘是同故解中初叙不可学迷卿下次明可学迷结违愿者下坛已后起断学意顿结不学罪不了事境对境暗教结不学无知罪。

  问彼学无心犯境非犯我亦无心何得犯耶今解心有多种彼学识犯于境知非开无犯者心不缘境卿今缘境能所不忘但不学故不知得失与犯缘同何得非犯且以一犯以问卿缘如与士女同室宿戒一知是士女二知同室内三知无命难四知随坐卧即犯四辨知是犯缘今何得逃罪若原不缘境非学之功亦同前免。

  次难律中犯必问心无心不犯岂拣学不学耶解中有三初明二心不同且下举一犯以问与女人及未受者同室宿人虽不学四缘可知故若下三例开迷忘原不缘境如同室宿不知先有士女等可同学人开罪故云同前免也。

  文云但灭犯戒罪者以性戒故损物情也虽依教忏止免六聚至于业道终须慧观增上忍时恶道便止如文所列亦如上解。

  三中犯戒罪是违制业道罪是违理违制事伏即净违理观照方除钞云篇聚依教自灭业道任自静思是也。

  就法依聚不分自六。

  初忏夷中此根本罪圣道之源既已毁犯一生绝分道犹尚可奈生报何如僧祇中舍此身已来报即堕阿毗脂狱如罪福经随犯一重则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与他化天同寿受苦洗心归忏佛教亦开良由众生信法未久怀毒着妄不思来苦故迷造重后发胜心悔过前失亦令学戒预入僧俦诸律名为学悔沙弥也。

  第二释法波罗夷叙开中初文初明过重如下引示生报阿毗脂即阿鼻此云无间罪福经即目连问罪福报应经洗下三明开忏一信浅二惑深三业重今并反之则可忏也毕世坚持所犯重戒故名学悔不足僧数位在僧末故号沙弥。

  四分中都无覆者方与行法若顺教缘犯竟无覆即从求学。

  次科律缘中如注缘起观其文势无覆方开。

  今时浊重不言开忏或初虽覆覆缘不成并同前开以无覆故或有达教初极覆藏今始发心则是制限。

  次他执中彼分两意初虽覆藏一以缘差故开如无人对露等一以无缘故制则终身不许悔也。

  若不许忏是教不周律制学已更犯方摈不言覆忏不许悔学故戒律中多从缘起因制入法至于后犯未必如缘淫戒本二自是制缘后犯刑科何问新旧。

  今决中初以理反责故下斥据本缘律中缘起忏者无覆故牒入法仍引淫戒因须提那与本二行不净故制及后断犯不可执缘。

  言都无覆方与学者对下二篇故说斯耳此既同死开忏若生何得片藏余露将乞故随犯者皆同学之僧残不尔尚有咽喉慧命未绝戒身犹在随其隐显露者前除余有覆罪行乞行忏致有罪夜离合于缘长短有斯量据致列开制。

  牒释中初通示教意此下别释两篇不同之相初明初篇尽露方开文牒都无覆者乃据临忏同篇尽露非谓从初始终无覆古今两义通塞可见僧下次明二篇随忏皆得隐显即是覆露罪夜离合罪谓本犯夜即覆日离则各随长短合则以短从长即知随忏不必尽露。

  若论作法钞中具张以忏者疏薄知蹊术下文随显至时口判。

  指法中初指钞文以下示今注蹊术小径也。

  忏二篇法此悔次重义张四位。

  一覆藏罪随夜隐者得吉罗也前须忏之。

  次僧残篇列释初中若据覆藏该通六聚独僧残篇忏已须治与余不同。

  二覆藏情过此无罪也但是内藏瑕累外现清白罔冒僧伦轻斯法律故随隐日作法补行伏在末席折挫形心即如文云随日与波利婆沙也此名别住别与下房下卧具宿不同僧住故名也。

  二中初叙情过故下明治罚随隐日者年月长短覆罚相应也即下引证翻名释义即治罚相。

  三者僧残情过者罪次极刑理宜专奉故怀放逸造斯重过情不可容恐延后习制与六夜僧中苦行望以勖勉惭耻至极永为鉴诫如文行波利已与摩那埵也此翻意喜由先行覆日月颇遥洗忏之勤不无疲顿此与六夜清净有期故自私喜不辞苦也亦为僧喜以见犯者罪易而忏难但覆在心过随事逆同戒怀此为之生勤及与六夜僧庆罪根将欲除拔故亦同喜也。

  三中初叙过制中明治如下引示翻名有二初约自喜罪将出故亦下次约僧喜同慈念故过随事逆过谓情过事即治法同戒即众僧为生勤者愍其劳故。

  四僧残罪者根本正障沉滞身心要假群僧同时共拔故文云二十僧出罪也。

  四中初叙过要下明治故下引证二十僧者倍受加十僧位之极有云三十人忏重出初教经此乃伪典不足承用。

  至于乞法与行加夺失宿诸务极繁抄列增卷今但知有忏则据法须缘事会渐希故阙文也必行其仪钞中具矣。

  略指中初叠示四法前须陈乞一也羯磨与行二也夺三十五事三也八缘失宿四也今下示略必下指广。

  忏第三聚法名如戒疏且释罪缘独头从生各分三位如文具列名相显矣至论忏法亦希故略。

  三偷兰中初指名此翻大障善道亦翻粗恶粗罪等且下释文注中前列三品独头即果罪也次列三品从生即二篇方便也后引婆论忏同提者分三位也但兰则据罪重轻三忏不互提则约众多少三法随时耳。

  文列已前三忏明不广之致及委付之文也其相易晓。

  次通结中本文四节初明法广自下次示从师余者谓非学律宗师必下劝依法纵下显略意前示不广最后指钞即委付也。

  忏第四聚法具列三十如文辨忏必对僧者以因财事生犯贪慢所成正乖出道若欲洗忏非别能除制僧为境对之生愧能绝后犯后九十者随事生犯过非贪贮故不假僧对证便灭有斯别状故分两位。

  就前三十约境为三即对人也。

  就对僧中位分为四初明舍财二舍心三舍罪四还衣。

  前舍财中缘分为二初明舍财仪式僧中忏法下明舍忏所为也。

  就前文中犯舍衣不得与人者既已犯过义须舍净愧于罪失直尔乞人制本净心岂在财物故不许以不净财施后受秽果必欲乞人如律舍遣三衣法服不容非染故不许也波利迦罗百一供具亦合受持还须净财非净乖受数数著者犯舍须忏谓破离罪故即制舍随着结罪若净施者体是染财何堪净法此愚教也俱须舍已后得如初方如前缘五种用也。

  四波逸提僧法舍财五制中五节初明与人受秽果者因不净故如律舍遣作法舍已然后与人三下次作三衣波下三作百一此并加受必须净财数下四释着用谓破离罪出彼妄计若下五释净施上是别释俱下总结。

  此尼萨耆下明对境舍梵本如此唐言尽舍于三境前俱不别众。

  次对境中初科梵本尼萨耆此云尽舍谓财心罪三皆舍故三境即三位人。

  问对僧绝后可是上言亦有对别何名殷愧答本制在僧虽开别人界还僧法不得别也唯制不开则犯舍极多求僧叵得思净无路故随方面三境通行不许别众望僧生重随人立舍且济时要可不好耶。

  问中以僧境则胜别境弱故答中初明法位本制末开虽对一人莫非僧故唯下次明开意提轻易犯若定须僧忏难成故方面即集僧界可不好者美其知机也。

  言犯通僧别者律云谁犯尼萨耆若僧若众多人若一人也如现前僧同财多贮取受钱宝以利求利俱是不净也。

  三通僧别初列三人如下次示僧犯同财多贮即同犯长取受钱宝即同犯捉畜以利求利即同犯贸易。

  界分二所者即有法无法两地俱知分齐各有所集。

  四明二界僧定法地别通两界。

  二明忏舍所为要须五人者以忏主单白和僧之时非是自量义须他也身外须僧故五人摄如上僧义也。

  二明所为用僧中初科忏舍五人出僧祇律见前总义故指如上。

  有人言律制舍财须在僧中对别尽集故是僧义忏罪别众同九十也以三说提堕何有乖各。

  次科初师立义初明舍财须僧对别尽集谓二三人亦尽界集忏下次明悔罪对别体同九十故。

  有人言罪藉财事舍忏相符安有舍僧忏别正乖文也。

  次师中舍财忏罪始终须僧。

  彼人解云元制须僧正明财也因舍即忏事在僧中故罪别除须有前证无宜妄受情和取开故有单白若财事用尽正悔本堕则同九十可更集僧。

  三重救中初明僧本舍财因忏须白若下财尽悔罪不须对僧。

  前人解言圣制前列终为重缘财事生犯犯岂轻小故须僧悔理非别除如乞绵衣畜贸宝等文非僧舍罪亦僧除。

  四再破中初科初立理前列谓拣三十在九十前由过轻重耳如下准例蚕绵斩坏畜宝贸宝并舍与俗并非僧舍而须僧忏。

  若尔须者何不列忏答前舍对僧因明僧忏此对非僧因略不出可以不出即不须忏文既不了须用他部十诵多论并制僧中。

  释难中初难三十中二十七戒皆明舍忏独绵宝等文并略故答中初叙不出所以可下以理反质文下引他部证。

  若尔制僧当受忏时便忏九十两得以不答轻重乃殊同篇聚故。

  次难既云重轻即应九十不可合忏答文可解。

  问既同合忏何分轻重答约心业重故舍缘心心不除者还不成舍故对僧也约罪同堕报苦不殊如忏对别三说不异。

  三难合忏体同不应云别答中初明心业有异故分前后约下次明制教是同故通合忏对别谓对首也。

  就舍财中有二。

  初辩须不者舍财虽多义张三位一定长财二定受衣三定余舍。

  就定长中有五种义不在说净虽复过限无入罪也何者是耶。

  次科定长财标中不在说净即无犯长。

  一随受持故如三衣钵具及盛贮所须也即简二离衣宿六年不揲雨衣之类俱是受故不劳说舍余并例之。

  列释初科三衣钵是正受持物盛贮器即相随物下简五戒并不入长不揲即坐具戒。

  二随重物故如十诵善见云床褥荐席枕几隐囊氍毹衣帐牕户帘幔属房之物不合说净受持四分他与作被八不净财不在净限。

  二中律论所列无非纵怠助道非要隐囊如小贮褥氍毹兽毛所织四分被属八秽。

  三随供具即百一之物虽不受持不许说净故谓小次诸钵键?香炉靴鞋屩袜之属也。

  三中键?小铁钵也屩即草履。

  四随犯别过如取尼衣等入手即犯不假说故净法简境有过不合故。

  四中先曾犯过则不入长。

  五是说净有缘故开如负债未得他寄未受买财未入寄他主无边表开缘丝麻毛绵不入尺寸如是诸物虽经多日不在说限就曾入己寄他可索必须集之不可遥嘱故论说言尼萨耆者名为尽舍片有所留还能染渍就已属己除共分者未割两段知何头是故不合说。

  五中如下六句并是缘开寄他主无谓主不在也边方开五事长衣入手方犯未入非犯丝麻毛绵不成衣故就下再简寄他可索须集就已下次简共分未定所得。

  已外不问重轻十六枚器贩抟财食毡被丝绵衣钵瓶捥纸笔杂事虽非犯长皆由取纳乖方断当高价并入卖买舍堕。

  次科十六枚器即大釜釜盖大盆及杓小釜釜盖小盆及杓洗瓶瓶盖并盆杓水瓶瓶盖及盆杓则二釜二瓶各有四物也已下杂物并不入长。

  受持衣服须练离缘本不净财无受法故不可舍也就入舍离知何缘失为界为隔为情为染深思懈慢故违须舍。

  三中初简非舍就下次辨失缘须究四碍。

  上定三位余希不列若财产繁多遍历余处不可通集随处各舍然后一时加忏法已次第还得。

  结示中初示略若下次明难集各舍合忏随处各还。

  二明对忘成不者若舍心净还衣未说见本忘物寻即相染须通更舍作犯长法若说竟见及未还见皆依后舍不染前净以无畜故若本畜心舍而不离虽无忘染有心贮故舍不成舍还依本长。

  二对忘中初科有三初明成染通前重舍若说下次明不成染但舍后见若本下三明畜心不断虽舍不成。

  有人云我后见忘作心施人何得染者答卿心粗也见便生我即是染竟后方施人又是佛制具兼两犯何得无心。

  次科初叙异说答下正斥言心粗者不自审也心念微细前执后舍自不觉故谓言不染佛令舍已方遣与人一是相染二违佛制犯提及吉故云两犯。

  问舍财实有谓无成舍界实别众谓无应同答忘财不集非情不碍别是情碍同故成僧故有谓无各有其致。

  三中初问律中作法界中有人无想作法不成引以相并答中情非情别有碍无碍不同可见。

  文中僧舍有三财是罪缘者非法贪贮轻慢戒禁故是缘也言舍心者贪慢为本最须先舍故舍犹畜不名净心言舍罪者若不洗忏苦业长劫故须瞻晓即是称量之谓也。

  次牒释中次第三节由财起心故财为罪缘由心成罪故心为罪因由罪感报故罪为生死业故下通结嘱令明晓称量即十缘之一所谓称量所犯也。

  就舍仪中列三物者以长能染须宿净心故别还也离衣虽舍即座须还本非贪积由慢惰故若又经宿令他得罪不得同长一处束也取尼回僧之物单是事违若舍量时故又别幞相连总说各段别舍余如文相至时更显可引钞中相足消释。

  次舍仪中初示三物各幞以还衣有别不可相参必可标记同处亦得注中五长十日月望急施并药与钵今取五中三种衣也余下示略仍嘱讲者临时旁引。

  中明舍心者以长衣犯相随贪心成故论显之为舍方便。

  二舍心标中论中历句令知舍忏净心为本论家善巧故云方便。

  就文三句中。

  初句中三相如法虽得本财不犯染也。

  合释中文释初句而后答中即见次句三相即衣罪心也。

  问上解须宿为欲净心今文当日何不同者答若心不净多日亦犯如论第二句也今此净心故开受故如四分中远行等缘当日开取同斯意也或可本财自是己物未曾入己后得非染及异财者非望送故。

  问中蹑前五长须宿别还有相违故答中初约心净释如下引例远行缘即下即座转付法或下次约本异二财释本财未曾入己异财非先有望畜心既断后并无染故虽当日得受无犯。

  第三句中犯吉罗者罪须前忏然后还衣以还违教又心断故止犯小罪。

  第三句心断无染但行事倒乱故制小罪。

  下引诸部及当宗中斩坏之属成前净心不可犹恋故舍随用但犯吉罗文成舍意可不明也。

  次诸部中注列诸部舍法差别无非断念故曰成前净心不还用尽理成损盗然但判吉明不属己故曰文成舍意也。

  三舍罪中有七缘一乞忏二请主三白和四说相五舍罪六诃治七立誓要僧中具七众多唯六除乞忏辞改单白和为问边者对首则五无乞无问余相可准至文不解委亦如钞。

  三舍罪中初科初通列僧下次别简三位第减随人改法寻文可知。

  就僧乞忏者未必更事威仪即前舍相如文详允准律灭诤知此乞辞义张文句也。

  乞忏中初科初指具仪即藉前仪不须重展下示词句注指律后即灭诤犍度乞法文也。

  若犯经时有用坏尽虽无财舍而有本罪亦随牒入十诵五分云犯舍堕衣火烧腐烂虫啮断坏贼盗所失但如法灭罪不须舍也若失夺者即此名舍有残段者亦不应舍但如法忏罪僧借衣皆得受持离宿忏罪衣不须舍上残不须谓是碎坏不入尺寸故多云牛嚼鼠啮火烧衣者过日犯舍。

  次科初正明十下引示初明坏失若下次明夺失就僧借受且免缺衣离宿不舍非己物故上下覆点残段既违多论故此通会彼制犯舍盖微损耳。

  若依僧祇受用犯衣与堕合忏轻重同乞有人诵者不成舍堕以四分中同篇合忏异者不合故文云若覆藏者先与吉悔后治本罪。

  三中初引他文受用犯衣得吉与堕同一法忏有下斥妄用以下据宗决文明先后颇见本宗立法有序。

  二明请忏主文中多列者以世人多言下至不同犯故若是容预非净不合必兼命缘同犯亦碍以经有犯三根具委如何对证息后犯也须识清净者用发胜心。

  二中初科初斥谬说文多列者注引四分五分文委悉故世谓但不同犯即堪对忏若下显正义容预谓非难缘须对净境容闲也五分命难故开则知非缘不合须识清净者识谓谙悉也。

  岂唯前境故僧残出罪倍受十人生彼心也必欲投忏往彼横死虽未乞行罪说清净。

  次科前境即所对人僧残出罪用二十僧同须清净下引欲忏中途横死良由境胜心强故使未行即净。

  准此量境境是心境用境发心心微境劣故须选择不可妄行故文云痴騃所及。

  三中境即心境谓因境有心故心随境别故须拣境以发胜心下举文斥即注所引二种愚也。

  三白和者答问辞云受忏单白羯磨此通答也具兼偷兰若云舍堕受忏者此通一篇也若加长离乃是别牒。

  三中两重通别初通异聚次通一篇望上为别对下犹通后局一戒为别可知如云忏畜长犯舍单白之类。

  四为说罪名种相以犯者无知非有谓有覆说二过谁具生之理当为说罪相来报破戒习业虚受利养随机而举及着用犯说戒默妄随夜自覆三品为本随夕展转犯相众多分为九品必具有者先忏方便后悔二覆及着用也广如钞中若检无九品直忏本堕勿诵常语令他烦愦。

  四中初说正罪犯者无知不识上三故覆说二过即覆藏及说戒默妄说罪相令知犯故说来报余习令生惧故说虚受施令惭耻故及下次说从生如犯长堕为本着用默妄覆藏三罪又此三罪各有经夜一吉随夜展转一吉一中有三故为九品先忏方便即经夜随夜六品吉也二覆一本覆藏一即默妄或是都无或复不具并须改转也。

  如善见云作白和已先问见罪不若言见者当来莫作不答言善然后受忏乃至一二三人舍法皆问边人讫后问犯者如僧中无异莫不引证意存绝后是忏义也。

  二中初引论一问一诫下至对首例须此问莫下显意。

  五舍罪中如缘文相者以诵文者多名实两失故也藏罪着用而言希者何名覆罪恐人知犯谓是恶数今犯堕者唱言告他初二篇罪犹有露者不惧治举何有藏耶故覆堕下世无几也着用说默此二则多须牒前悔如上说也。

  五舍罪缘中初通示藏下牒释初明覆藏犯少文中徴示覆罪之相恶数谓不足数者今下斥世无耻不畏人知二篇尚尔提下何疑着下次明二罪犯多。

  正舍罪中文分八段。

  法中词句分八。

  初大德念既欲自陈恐前轻略告令摄想也。

  二我某甲下牒已人之名号也。

  三故畜下张列种相定其罪目有多少也。

  四今向露者表无覆藏说罪本故此之一句是忏本也。

  五忏则安乐者远得禅果用适形心故曰二也。

  第五得禅果故安适形心即乐。

  六不忏下明为恶业缠缚三涂身既不安心宁怀乐也。

  七愿大德下请证明也。

  八戒身具足者前犯如染今忏顺本故曰也清净布萨者自行内清见闻外净忏本犯已应成僧法故得内外和合也所以三说表情重之勤故也。

  八中上句约自行下句即众行三说表勤诸法皆尔。

  六七如文可知。

  次略示六七诃治立誓前已分故。

  四还衣中分二。

  初即座法前缘列三法意如上解。

  四还衣即座转付缘中初总示三法即如下释指如上者即舍财中。

  就文云众僧多者以别过祈请僧和极难明又重集转增烦重是则轻他未为投忏故开即座无多劳扰。

  次科初中别过谓别人犯祈请谓须他和。

  二难集者或有别业情会是难亦开即座作法和与有人合为一缘难集释成多义今分为二以多少难易互为四句可例明也。

  二中初正释别业谓有他营虽少难集则与前异有下斥滥下令作句一僧多难集二僧多易集三僧少难集四僧少易集即知僧多未必难也。

  三有缘远行者此自缘非他也既舍心尽无容停住必有前缘宜济时要故开与知识展转屏付犹恐染随也必决绝者义如论开。

  三中上二他缘此即自缘开与知识即同意人为替受已屏处还之下示论意但使心断纵使直还义亦无过。

  后直付中既无累碍不须展转故也。

  次直付中无累碍者非长染故。

  对众多人文犹两指。

  四人对首中注文指舍财还衣同上众法故云两指。

  就对首中具明行事粗文是本细注为疏非无消判大略尽矣。

  一人对首中注亦名疏取疏通义释文甚略更须科示大小有四节初舍财二请主三忏覆藏又二前忏展转从生后忏根本小罪四正忏堕罪后须还财文见注中。

  就于后堕如前仪相虽是财事不对人舍余有方便根本具列文中。

  九十中亦有因财致犯但制造失方多非畜积例不须舍准注有三一请主二忏覆藏先从生后根本三正悔本罪。

  第五六聚盛列忏仪拣略而读得在大纲细寻义理不失纲目故不烦解必更讨击具出条章可捡事钞忏六聚也。

  释后二篇但指文相嘱令自寻今须略释提舍中初缘后法缘中略举二戒三学家过受食四兰若受女食一请忏主二说名相三陈本罪又五初正露过提舍尼即翻可诃法二前人问三随问答四诃责五立誓突吉罗初缘中注文四段初定罪相故作二罪并对首悔误作一罪但责心悔律本下二斥古非昌言即佛语也五忏余聚中偷兰合同堕悔吉罗不分故误止是别时谓非通用兰无舍财还衣故少堕则反之故多凡下三引证上明本罪余下示从生正忏中初忏故作一请忏主二说种相三正出罪四诃五誓并同前后忏误犯一具仪对圣像前二生愧是悔本也三口言正悔罪。

  上来至此随相解文皆是正宗宪章法式依之行用庶无疑虑矣。

  总结中结前八篇劝令遵奉。

  杂法住持篇第十

  此篇列法非一复无条绪故云杂法比丘依行则佛法光显故云住持。

  此则大段第三流通分也。

  本文标中法化垂布后世如水流注无穷故曰流通。

  夫欲照彰裔叶住持佳运必依凭行模方能光远故此末分盛列斯文就分为二初约缘念白相摄谏喻自行通和外无违损故得道业日隆生信广大斯即护法故不坠也二佛言有五种持律下由行得成立识达邪正晓明持犯进止有仪故吐言成律非律不证随相起行非圣不模是则正法由与方复怀远斯大意也。

  牒释中初叙意照彰犹开发也裔叶即目后学佳运谓释迦化乃至增劫人寿六万岁时行模即法律就下分文约缘念白念即六念白即白入聚二法相摄即诃责谏喻即谏二犯二中并是持律知法判断可否之事识达等是知教进止是起行吐言等是断事怀远谓出离也。

  就前文五。

  初明念法缘身而求欲使常尔一心系想除盖也。

  初六念中一念时注分二意知布萨是为道入聚落即为俗第二念食初不受请三并云常我无下次受请者须加有无初无请有三同上若下有请有三初赴二背三舍舍中又二初对首舍后心念舍三念夏数为忆受体四念衣钵为知受净五念别众为知开制六念康羸为防懈怠六种是境念即是心境不离身系心在己则无驰散故云常尔等。

  二明两白者约时前后故分斯二欲使凭准于他无自师禀也。

  二中前白中前约食前后后白中后通及昼夜初中以同受请辄往不白恼施主故后白中后非时并令对白不使自任。

  三作余食法者形骸之累口腹为先因之致恼沈殃者众故列斯缘表非法相也。

  三中因致恼者起贪染故表非法者令知过故注文前明二食拣去不正唯正有犯次引二律以定犯相但使境足即破他师谓饱足故作法中彼食少许即表他残方听再食一人作已通及余人无非残故。

  四师资相摄者由本义和意专道素必乖初请亦任后缘也。

  四中二法前是师诃后即资去道素道谓圣道素即清白乖初请者不受教故初中注文前示过佛言下出法诃词有五从轻至重对过浅深依止大同唯改第四诃已求悔卑逊具仪仍须陈乞文注备显弟子去中陈词五句不知不教非师义故注明谏诤不听及无法训并听舍去迦陵伽此翻共命。

  五谏作止两犯者过起所因无越斯二生知者鲜事假友成制随境谏相成道也。

  五中初谏作犯又二初如法谏将陵篇聚他谏故拒即九十中不受谏戒若为下次如法拒反令谏者问师更学则显前谏不如法也注中婆论六人不可谏故令自检六人可谏故令相勉次谏止犯即九十拒劝学戒谏词七句一劝学二劝赞三劝勿毁四劝勿犯五不为智者诃即劝离过六受福是现报七长夜安乐即来果余比丘下重劝一一反上后开抵拒如上故略。

  后明教诠相中非无有解意存写行故略言焉若不如说徒言何益故论说云虽是法语说不应时或不受用俱名绮语圣制有以何劳拒之必欲兼明待于暇景余渐老矣昏又及之故略余言言非意矣。

  次达教中初叙略意教本导行时既不行言亦何益仍引成论以证随宜必下次彰不尽暇景谓余时也本文前就本宗有五初明五持律二持律五德三四种断诤四五种灭法五五种对答已上皆本宗也他部中初僧祇五利二十诵初劝学戒佛告下十种灭法彼列二五法今合为十第一五法有比丘下四句为第一法又不解了即第二法不能下二句为第三法乃至者略第四有说法者不能如法教斗诤相言不乐下即第五法又不下第二五法初句即第一法下略第二云不随忍法随不忍法不敬下即第三法令后下即第四法致令下即第五法好作下即彼五怖畏中文一不修身戒心智二与尼相近三好作文颂等即如文引四为衣食故舍练若入聚落五为衣食故多所求觅善见五种住法毗婆沙即翻为论多论毗尼四义胜余二藏四广说出四分彼明比丘论法毗尼必须详审详句以三藏教法印定是非十诵名为四墨印初从佛闻二从众僧闻三从二三人闻四从一人闻所闻有四捡勘并同余如钞记寻对可知。

  曾以贞观九年春因游方次于泌部绵上县鸾巢村僧坊出疏两卷诸用讲解为文句略指非学未知至二十二年春于终南山丰德寺三五德旧更请重出余不获已辄复疏之昏朽之情薄得披约至于要妙所未尽也二月二十七日为读讫更待重修知复何日约卷则前轻而后重就义则前重而后轻据理前后未闻附辞始终易识旧五十纸今二倍增想披寻者无嫌不隐。

  批文初叙初制前本至下次明重撰今本绝笔即讲因记时日约下三对校二本有四初句明卷前二故轻后四故重次句明义前本文略故义重后本文广故义轻第三句显理第四句示文后出纸数以释轻重。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四之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