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涅槃经疏私记卷第一

  将释疏文大分为两。先通释。次别释。初又二。先叙古盈缩不同。次今分下明今师分节解释。初又二。先叙。次虽□□□□□。

  □□小山瑶者。即湖州武康县小山和□□□□□□□□□□寺矣。

  关内凭者。准法华疏。□□□□□□□□□□□。

  等者。等取庐山龙齐中□□□□□□□□□□□□□佛经味道忘疲传□□□□□□□□□□□□□□讲此经。但分一部□□□□□□□□□□□□□下去尽经。而为中□□□□□□□□□□□□□小例分三段。谓序□□□□□□□□□□□。所置会焉。验知安公非□□□□□□□□□□之也。

  灵味者。寺名。即宝高□□□□□。

  □起者。从纯陀品至设三十四问前是迦叶向家缘起。从现病品去是答家余势。若依注经所叙。此经大致有四。一从如是讫老少二人譬劝问。二从多罗聚落迦叶已下发问。三从佛赞迦叶已下答问。四从憍陈如品讫经付属流通。问是一人科判。从此所引不同矣。

  婆薮者。此云天亲。作涅槃论一卷。分为七门。地论师依之承用。

  次结意中云兰菊者。夫节经文皆为引入第一义谛。□□□□□益已无。焉能契理。若顺四悉。各羡有□□□□□□□□开其分节以赴物宜。

  牧女添水□□□□□□□□□□其事也。

  流深等者。此借大□□□□□□□□□□□□八门解释。如流深令□□□□□□□□□□□□□今经佛性如深重□□□□□□□□□□□□□分判自为五七。七□□□□□□□□□□□□□中。初二可解。

  三释名□□□□□□。

  □□□运者。明自行之道。要藉利生。□□□□□□□□□利生之道。故云待等。运合宜也。

  □□□□□□等觉已下诸类不同。皆蒙声光召动地。骇其常情。使大机启发。故云骇悟等。

  缘牵曰召者。上命下曰召。下仰上曰请。谓本地及法华已前莫非结缘之众。由有此缘。故以声光召之。招谓唤也。致由至也。良由众有涅槃之机。故得使声光唤诸请影向等众。至此?尸。扣佛成机。今不用下仰于上以释。

  佛于下二明涅槃施为二。先明自行满。次本无下明化他功成。初云大□□□□□□机未堪说时未至。名之为藏。次化他为□□□□□□□□□释化意。意云由机昔日不堪及□□□□□□□□□□云所以初用等。

  毒涂者□□□□□□□□□。

  □□□洗者。开无常即正常□□□□□□□□□□□□□耶同小。今日方知□□□□□□□□□□□□□亦同亦异。又示为□□□□□□□□□□□无常以破耶常。又菩萨□□□□□□□□□□常即是正常。皆是先同末□□□□□□□□□知。

  伺机下重说化意。殷勤劝□□□□□□。

  使无遣滞者。使前机领无遗失。纯于净常无常偏小之非。

  充溢者。自行内充。化他外溢。五十二众咸集?尸。悉获涅槃秘藏之益。故云满也。

  然秘藏下三释行。初云渊凝者。渊深也。凝静也。众生心性三德涅槃至深至静本来具足。若无五行。焉能契之。

  善巧方便者。戒定慧三即善巧方便法也。

  示现令前者。示谓显示。令秘藏可见。令前者。令从初心终至后心。皆显现耳。

  推请□□□□□说怿(音示悦也)谓示为悟悦无病之相。

  说三指一者。□□□□□□□□□□行指杂华。菩萨修行五行获□□□□□□□□□□云。

  无尽者。此对外小等体□□□□□□□□□归法界。故云无尽。

  举一?诸□□□□□□□□□□□□等总一十八条劝菩□□□□□□□□□□□□诸法莫不皆依一佛□□□□□□□□□云蔽诸。

  然佛性下五明用中□□□□□□□□□时唯恶。悟时唯善。然其理体□□□□□□。

  □□□用者。然依非善非恶之体。故能□□□□□□法界生善。故曰弥满。

  囊括者。五章如囊。佛性如括。囊之要者莫先于括。法之要者。无如佛性。遍摄诸法。又括结也。梗略也。概平也。

  陈如五人者。且指鹿苑说小。

  中亦例者。方等般若皆耶正双用也。

  四生起为二。先正生起。次无始下释意。初生起五章。即是生起一部经意。

  用由于义者。谓求于用知由于义。为求于义知由于行等。

  次无始下释意。意云涅槃之体不当始终。今立五章论始终者。皆为涅槃而作□□□□□。

  □□耶亡者。上至等觉恶方尽耶究竟亡。今□□□□□□□□□□皆以能化所化相对释之。

  五通别□□□□□□□□□□□用为后。施行义三属中。

  一言□□□□□□□□□□□也。

  一事者。谓先催供。次声催□□□□□□□□□□□□□不咸。令众生同入秘□□□□□□□□□□□□□缘宜普施常命等故□□□□□□□□□教修行法也。总者机也。

  规矩□□□□□□□□□□□如矩。五行如规。又浅行如矩。深行□□□□□□□□□依教修行。行称于理。方圆有则。欲显于圆。□□□于二行双依。莫不皆名涅槃之行。

  文多事显者。五行是因。十德分果。俱名为事。入住分满获二十五三昧。故云显也。

  别以一番者。师子吼虽说六句。并问佛性。然其后五但为成于初问故也。又通指句为一番也。

  群萌者。万物牙始发者为萌。今以一部之文。得为遵利佛性可发之机。故云群萌。

  摄恶者。善星也。机耶者。十仙耶徒也。

  六引证。文自分二。初云大师子吼者。诸菩萨如师子子集娑罗林。启发如来大师子王。决定证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所以如来名大师子□□□□□□□□□其自身中三德涅槃佛性之法。二施□□□□□□□□□□之法。即是我惠于汝。汝又惠他。名□□□□□□□□□□□□是佛理。即体而用故也。

  次□□□□□□□□□□□佛性非五而五。故得通证□□□□□□□□□□□□理悉是如来同行者。亦是□□□□□□□□□□□知识亦是垂迹时同行。知识。□□□□□□□。

  □□□藏者。发堀众生诸觉宝藏。以施□□□□□□□□□。

  当知般若(至)施者。欲知智在说。说即是施。故以般若对施。

  是五一行者。谓次第五行。一谓一行。是如来行。

  真正调直者。真破伪正破耶。直破纡曲。

  不可倾动者。涅槃佛性犹若虚空。笠有伪耶。纡曲之所能动。

  碎者破也。散者灭也。只是能破灭结惑耳。

  喻于金刚者。若更转喻者。即以烦恼喻碎散金刚。为拈羊龟甲所破。若盘固金刚。羊角等则不能。亦可以羊角等喻于五行。

  有佛性所以者。佛性之理。是涅槃教行所归意旨之处。名曰所以。如世人趣向之处有其所以。方可向之。

  体用相□□□□□□□□□由无佛性之体。所以用不相即。

  悉□□□□□□□□□□。或通具三因性也。

  七出异解。初云□□□□□□□□□□□说法。偏据中前中后。则违□□□□□□□□□□□□通漫。彼经云。第一年二□□□□□□□□□□□□灭。若据彼说。由属机见□□□□□□□□□□□深如二品。通为用章。若偏分□□□□□□□□□□。

  引接今昔有缘者。昔谓□□□□□□□□□五十二众亦不出今昔之人。良由有缘蒙召必至。

  略广门者。迦叶设三十四问。前为略问。广答三十四问去为广门。

  行与功德(至)因中者十德是因中分果。所以行与十德俱属于因。

  则不烦文者。谓不烦开为二门。

  地师者。若准宝法师。依世亲菩萨论分为七分。与今所引科目大同。第一不思议神通返示分。第二成就种性遣执分。第五名离诸放逸入证分。第六名慈光善巧住持分。余并同疏。

  种性疑等者。明纯陀施食。为显发众生三因佛性。有可生可发之义。名为种性。兼破权除邪执故也。

  正法实义者。三德□□□□□□□□□□性为实义。

  方便修成者。方便□□□□□□□□□□安章者。但破其用。师子吼文□□□□□□□□□□□十仙昔定是邪。今方入于□□□□□□□□□□□□□等相显今用章之旨。□□□□□□□□□□□□权实名方便门。陈如品□□□□□□□□□□□。

  □□□□云通序别序者。佛将说经□□□□□□□□□□起。所说名为发起。以此发起与□□□□□□□□□难。禀承佛化。欲以所闻传之末代。先对时众。言如是法我从佛闻。证成可信名为证信。以此证信与传经为由名证信序。次显立意者。立如来所说。宜在当时。阿难所传。传之末代。对斯二位。故云两序。又如来所为名如来序。阿难所作名阿难序。又如来序者名现在序。阿难序者名未来序。又如来序者名经前序。阿难序者说为经后序。

  教门者。一部之文无非是教。教即门也。又今经与前四时不同。因法华前权实不融。今虽被于四机。皆知常住。又今经与法华有同有异。何者法华一向明开□□□□□□□权而实。与法华同。若即实而权。用□□□□□□□□□法华良由机别。故使教门不同。□□□□□□□□□今文但具二悉。初云三世道及□□□□□□□□□□也。

  又诸经下劝信。即为人悉。□□□□□□□□□□阿塸二字不如不是对治悉。□□□□□□□。

  □□□合者。以至处不可合释。故须□□□□□□□□□□权显实及用权扶实机也。

  会□□□□。□□□□□理也。

  展转相证者。五义展转相由。类如逆顺生起之相。

  顺而不惑者。为令将来顺教信理。而无疑惑。

  若言能传等者。又阿难所传。与佛说不异曰如。言当于理曰是。三藏意也。

  称机为如者。别人入空与藏通共。入中复与圆教同。则以十行出假。名为称机。

  事逆者。次第行学故。

  理顺者。教谈中理故。

  若信下判权实。若法华玄中每于一义。皆先约因缘分别。次判。次开。今文判已。即当于开。但从文意。所以不别立开文。

  异则不异者。同入秘藏。故云不异。

  诡者怪也。

  果报纷杂者。由果报□□□□□□。

  □□相倾者。巨倾细。精倾粗。映夺亦尔。

  □□□□□□□以凡夫眼看也。

  二施(至)无差者。纯□□□□□□□□□□感胜身。今昔差别以难如来。□□□□□□□□□□。

  归身止息之所者。佛性之理□□□□□□□□□□□德归法身住秘藏。以众不□□□□□□□□□□佛为一。现在十方佛为一。是□□□□□□□□□同现佛也。以结缘当机发起影响□□□□□□□□约六即。佛配于八数也。八方佛为八。兼释迦化主。亦言九佛也。

  邪恶不二者。邪恶即是秘藏。故不二也。

  四众非八佛者。权实不同。物机犹杂。故非八佛。

  初后优劣者。次第浅深名为优劣。但感人天五果。未免无常生灭。故曰迁移。

  泾渭者。泾清譬正。渭譬邪。低(当嵇昴也)恶鱼也。昔龟鱼不同在水。今日同在大涅槃水。此证善恶用。

  顶戴奉行者。于一时闻已。如典藏臣。顶戴奉行。行如来行也。

  佛以佛所住者。佛以大涅槃窟为住处。还只说此以施时众。故云施与。

  西海秘藏义者。西海譬秘藏也。

  如是总序三点者。□□□□□部。□部不出三点。三点是教。所以如是总□□□□。

  □□□□□□闻属于教。故对般若。又欲知智□□□□□□。

  □□□□□者。称机契理。结累永忘。故对□□□□□□□□□□□乐。又闻佛性教住秘藏中。□□□□□□□□□□合。能净三惑。故表净也。

  同闻□□□□□□□□□□显阿难。领持无谬。自在无碍。故□□□□□□□□□则淳。传闻则澹。为成上句明非谬也。

  数□□□□□也。夫数法皆后一为初。此即三藏初俗谛所破法也。

  真俗合一者。别人先真次俗。向后登地真俗方合。

  三身四义者。从胜应闻出劣应。以对三藏。故云释迦牟尼数数现生数数现灭。即此身也。胜应对通。报佛属别。法佛属圆。身本只三。对机闻四。

  经云佛在者。谓久居曰住。暂游曰在。如佛住灵山八年说法华经。故言佛住王舍城等。今佛最后在于双林。始从晨朝于中夜而说此经。故云佛在。

  蓑(苏和反草名堪为雨衣)也。

  茅城者。阿含经中名茅城。

  此翻坚固者。谓风霜不能改。四时莫能迁。以况法身金刚之质。二死不能变。三惑不能□□□坚固。

  似交让者。博物志曰。安孝县有树□□□□□□□□□枯者荣。荣更枯。号曰交让之木。今□□□□□□□□□□如贵与贱交。以与交□而无有二。虽□□□□□□□□□□□□。二树鲜荣二树枯悴。表法□□□□□□□□□□□□树。今日教圆寄之双也。

  因兹八□□□□□□□□□□名一林。

  兴废者。谓无常生灭及□□□□□□□□□名兴废。此即兼于两教二乘。若见是发菩提心□别□兼通菩萨。

  言愿处者。谓发通愿别。

  修定等者。修三学填愿。故云等也。

  慈愍示人者。现身说四教法。以示圆常佛性也。

  力士表我者。以显法身自在。有大我之力。兼遗封我之患也。

  吉河表净者。入洗灭罪表净三惑也。

  无属表净者。其城坚固。恶不能侵。又其城无恶。故可表净。

  无属表常者。若有所属。即是无常。无常即常。佛性体遍。犹若虚空。故可表常。

  心安表乐者。三十万人共居无能动者。故以安而表于乐。

  色悦表净者。色净故。般若波罗蜜净故。以色悦表净。

  恒流表常者。若有流不流则是无常。此□恒流不绝。故可表常。注经云。河流奔浚以譬□□。

  □□□□□□□寄显生死之中有佛性也。金体不□□□□□□□□□□云出㶄浮金处。水之净者莫过□□□□□□□□□□。

  凉表乐者。凛身快意。故可□□。

  □□□□□□□□在以表于我。

  东双表常者。□□□□□□□□□略。

  又双茂者。此双言冠下三句。□□□□□□□□而别。即别而总。法体无二。以无二故故为二释。

  九佛中八佛者。释迦化主是能与。八佛是所与之众。故云中之八佛。

  私谓者。意云若论同闻唯在通序。今五十二并为声光所召。有权有实。当机结缘悉皆具足。所以五十二咸是同闻。预示此意令知分齐。

  当知二别者。智及道也。

  如为盲人者。虽文举七正辨处时二事。无机不见。故云如盲。

  叹德者。今经无别叹德文。所以大字当于叹德。

  通四围陀者。一赞诵二祭祀三歌咏四攘灾。一围陀有三十二万偈。合有一百二十八偈一千七百卷。即是外道围陀。内明三藏。故得多名。

  学无学人者。前二教佛亦属无学也。

  七方便者。人天及两教二乘为四。并三教菩萨为七。又两教□□□□□□为三。

  于毕定众者。为开权显实□□□□□□□□也。

  不仰者。不仰观星宿等。不下□□□□□□□□□□作通国使命等。不维谓不□□□□□□□□□□。

  怖无常狼者。大论云。以无□□□□□□□□□是以生灭慧观五阴。念念无常。如以狼□。

  □□□□者。以无生慧。达藏中四法。皆如幻化。

  以资慧命知恶非恶者。达坏空也。

  亦无知者。能观亦空。

  阴怖者。报障破也。

  一切诸法者。以实相慧。达前三教净命持出怖魔等。即是法界常乐具足。故云悉有。

  破戒等者。如下金刚身品中破戒。亦名杂僧。以善恶无作共成此人。故名杂僧。但自持戒不知他事。名愚痴僧。

  暖等是有羞者。此约克体简。若通取者。如圆教初以闻圆。即属有羞。余三教例尔。

  复有四义者。真实即发起影响二众。有羞即是当机结缘二众。又真实兼三众。有羞唯结缘。以六根净位谓结缘。或为当机故尔。

  或但人等者。只是或数数人为数。或数人法空为数。即藏通二教意。或数法门即别□□□□□□六法门也。或数实相即圆教也。从□□□□□□□□□□也。

  围绕者。围谓住仪。绕谓行□□□□□□□□□□以三业恭敬者。一一皆有威仪□□□□□□□□□动对四教可知。

  正是召请者。以□□□□□□□□序而立。正是之言。

  临机者。机垂启之时。故□□□。

  □□道者。中时表中道圆常涅槃法也。

  月满之时者。月能亏盈。功胜于日。故以满月为表。僧亮曰。二月是春和之中节。异乎冬夏寒暑偏也。昔说苦空。如彼之偏。今既二理双显。故取表于中和。

  不待不过者。非二月前。非佛灭后。正是二月十五日。不待不过。又机未熟而化名不待。熟而化名不过。

  临赴之时者。此以能赴释。临谓垂灭曰临。晨朝出声中夜当灭。去灭不遥。故曰临也。所以唱涅槃而赴机发之众。

  以佛神力者。以由用也。即用如意身通无谋而运。大音普告。又亦得云佛为本神力为末。

  又空慧下约教释。空慧为本。属前二教佛出声。种智别佛。实相圆佛。

  又大音声者。一觉远故大。二普告故大。三说大事故大。

  此亦堪难者。今□□□□有据难于前师。其言当理。

  四生者。□□□□□□□□□四生对三乘。此二属前两教。横□□□□□□□□。

  □□之顶者。此三藏中俗谛意。

  又三□□□□□□□□□顶下属后别圆。

  则应无二者。□□□□□□□□□□当现着入圆常。故曰无二。

  叹令崇仰者□□□□来三号遍摄诸法。益众生故令崇仰。崇者。迩雅云。重也。高也。

  允同者。允合也。明诸佛皆从如中而来。所以释迦允。同诸佛。又诸佛皆具十号。释迦亦然。是故允同。令生尊仰。

  是为世父者。世父能生育我。是可尊仰。佛为出世之父。能生育法身。故可尊仰。是为世主。能荣我便。业有始终。佛是出世之主能。荣我偏圆善业。师义可见。三意大体只是能令我等破恶生善。得入秘藏。无亲合无父。无宗仰合无师。

  本父。君师者。此三皆是我本时结缘父君师。中间调熟。今日度脱。莫不皆由此三。

  怜者。犹怜爱故。爱故。爱故能与出世之乐。

  愍者。犹愍伤故。能拔二死等苦。

  三号者。主为万民所归。父为子之所归。师为徒属所□□□□作归依。

  为世间舍者。如世人得舍悦乐。□□□□□□□□□所谓慈能与乐。如得好舍。悲能拔□□□□□□□□□□□心则喜。不择精粗。谓为舍相。□□□□□□。

  □□□欲涅槃者。佛若在世。为主亲师。□□□□□□□□□故须兴问。

  节节明四义者。谓一一文须约四教□□。□者明也。亦旦也。涅槃光力也。

  面门者。门谓游之出入。今面门放光表佛性。游之而出佉。注曰。口出其光。以表最极妙说之相。

  经云其明杂色者。若分经文应先举光体。故云杂色。

  次青黄下。示光之相。

  随自意者。一言一行皆契秘藏。故云自也。

  随他意者。佛性之理。随物机宜立种种名。遍在诸教。名为随他。

  正应表此者。正表十界众生。皆入大涅槃海。名大身众生所居。

  济六道者。安置六道众生于大涅槃秘密藏中。济之大也。

  净六根者。净似真二位六根也。

  三千大千者。如大论中说。千四天下合之为一。名小千世界。数小至千。复合为一名。为中千。数中成至千。复合为一。名为大千。此三千世界名世界刹。同时坏故合为一。

  三业可知者。古人将三障三善。通为一段。故云可知。

  经云见闻是已者。见光闻声也。

  三业者。有人虽见闻而心不忧恼。虽举声而不啼哭。虽手拍头而不捶胸。不成三业。应先举不成而显相成也。

  经云尔时大地者。正当声光之时。即大地动故也。

  互相依者。无明为本如地。见爱是枝末如水依地。

  痴爱者。痴即无明。爱即爱见。但略列二。

  起涌动者。新云动踊震击吼爆。今用旧释。轻飏不安名动。自下升高名起。磷垄凹凸名踊。六方踊没亦名踊。隐隐有声名震。砰磕发飨名吼。令物觉悟名觉。新云击如打搏。爆若火声。

  六动者。入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灭。一一又有三。谓动遍动。等遍动。直动为动。四天下动为遍动。大千动为等遍动。余五亦然。合十八动。即表净十八界。若净六根。一有三。谓根识境三。

  或复一时者。余经三或前后。今则一时。

  裁抑者。今大众应须裁量裁断。如来放光为作何事。为说法益我。为复当入涅槃。故云裁也。抑者忍也。止也。应抑止愁恼。

  大劫者。八十增减也。今贤劫中至第十五减中。有九百九十四佛。一时出兴。若请大劫。则妨此也。

  善业则竭者。偏小善业。则有竭尽故也。

  展转释成愁苦者。若失主则失亲师。则失余二也。

  有事者。逐形迹亲疏。声闻形出俗网。迹近如来。证经为亲。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异。迹非侍奉。证经为疏。故后列也。菩萨形不捡节。迹无定处。既不同俗。复异于僧。处季孟之间。故居中仲。

  有表者。声闻欣涅槃。天人着生死。各有所偏。菩萨不欣着居求宗。故在两间。又声闻表真。菩萨表中。杂众表假。又事解似因缘。表解侵约教。

  骇令后问者。外来众则机身俱到。佛边众但召其机。骇动令发。故须召之。

  又从多者。此解劣前解正。

  时有无量者。正是大声放光动地之时故也。

  尊让两盈者。故论语云。回也视余如父。余也视回如弟。谓回如弟。谓回自处己如子。尊夫子如父。夫子让而不受为父。但如其兄。处回如弟。故今两盈而目弟子一事。又钞中云。从我生解如子。学我后如弟。此亦目于一人矣。

  美其德业。而不在于年。

  汝能出家者。若不出家当为魔王。旧其宫殿。摄其徒属。故令出家。

  蠲三障等者。上文先蠲三障。次生三善。

  残习者。此是世界意。断不断异。

  楷模者。生善。

  别惑者。治其别惑即对治。佛法界即第一义。教教皆具四悉。故今约四教分别。

  心得自在者。大论云。心得好解脱即俱解脱人。慧得好解脱即慧解脱人。由未不生。以有退故。故今不叹。

  不生者。生是苦本。惑是生因。罗汉断三界惑。苦果不生故不生。又烦恼因尽。所期已毕。故云已办。又得尽智无生智究竟也。

  经云离常住处等者。西国每于晨朝。先嚼杨枝及软口。皆在隐并之处。不在住房。

  波罗奢者。梵本云双林间。佛圆寂日人天下泪。地尽皆成泥。哭者身边面如华树。

  简非浅近者。化城之空名为浅近。今是毕竟空涅槃空。故非浅近。僧亮曰。诸罗汉知佛是常。今欲请佛。发明常教也。此经明常乐我净。无二十五有。故名第一义空。

  问极者。极在佛性。无过此也。

  经云为诸众生者。由为地所动。众生机动。故得为奉地动召。

  玄相领悟者。明佛有三召。意令蠲三障。生三善。显发密教。使不断绝。令生调恨。所以时众一一皆顺如来三召之意。即是玄相领悟之相。

  尼姨女者。尼是西方名。姨女是此方之称。

  是三召者。经云亦于晨朝下奉光召。举身毛下顺光召。显发下顺声召。为诸众生调伏下顺动召。一段经文。三意具足。

  贤圣人中者。即前三教贤圣人中之龙。以示为此二位中上首也。

  因果一双者。从而常修习下明修因。得自在力下是得果。此但释成前意。故今不用。

  人多识者。河近城故多人识。即世界也。得福生善。八河中大者。弃小忻大。及人洗灭罪。并属对治。是佛生处无非实理。即第一义。

  菩萨十义者。论用衍斥藏。能所合明。四教菩萨义足。今亦须一一约教四教菩萨以释。

  一化众生者。前二教但度六法界生等。别菩萨次第度十界生等。圆菩萨则遍法界度生。故华严云。菩萨发心不为一众生。乃为法界众生发菩提心。即当圆意。

  二尽供养一切诸佛者。若小乘二十部中。亦有许十方佛者。亦得云供养一切诸佛。

  三尽净一切佛土者为一切众生取土。众生得佛不同故须尽净。

  四尽持一切佛法者。且约自行以释。

  五尽令不断者。常作继嗣传灯故。

  六尽分别者。法界佛土高下差别不同。说法亦偏圆顿渐不等。众生为用何土而得种熟脱三。故须分别。

  七尽知者。诸佛因何法相开而为弟子。

  八尽知众生心者。分别十法界众生心差别。及三无差别。

  九尽知断者。自既断烦恼。必遍令法界众生断诸烦恼。

  十尽知根者。始从五戒十善。乃至四教根性皆知。今文云净佛土者。依于寂光。净他受用等三土。又此十义须逆顺二种生起。以显菩萨十事相由。

  一大庄严者。以无缘慈悲拔苦与乐。即是庄严。

  二舍一切者。谓身命财。贵贱约依报。

  内外者。己身为内。妻子为外。

  四随堪任者。与人天善乃至偏小等。然后皆使住大涅槃。

  五不得彼我者。彼即所度机。我即能度心。亦不释上彼我。

  七无杂心者。偏小之心。而行六度。皆名杂染非清净心。何以故。不回向无上菩提趣大涅槃故。

  八世间所作事者。菩萨入重玄门。倒修凡事。即其意也。

  海德如大集中者。彼经第五云。尔时世尊在欲色二界中间大宝坊中。与诸大众围绕说法。是时三千大千世界大水盈满。犹如大海。然诸世界国邑舍宅山林木上至色界无所娆害。悉见如故。尔时水中出生无量分陀利华。青琉璃茎真金为叶等。尔时大众各各自见坐此华上。其华尔时出大光明。遍照十方无量世界。尔时大众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大水。犹如大海。佛告弥勒。下方过于三千大千世界微尘等国有一世界。名宝庄严。其土有佛。号海智神通如来。彼有菩萨名曰海德。欲来至此大宝坊中。故先现此瑞相(云云)今云海德者即彼海慧。但名异耳。

  举八十种法门者。彼经第三十一云。佛告舍利弗。东方去此。度十恒沙微尘等世界。名曰不瞬。是中有佛。号曰普贤如来。彼有菩萨名无尽意。时舍利弗语无尽意言。唯愿仁者当说菩萨般若波罗蜜。如诸菩萨所得无尽。善男子。般若波罗蜜云何行。云何入。无尽意言。如闻修行。善入思惟。舍利弗言。云何如闻彼行。无尽意言。闻者具八十行。所谓欲修行。顺心行。毕竟心行。常发起行。亲近善友行。无憍慢行。不放逸行。恭敬行。随顺教行。从善语行。数往师所行。至心听恶思惟行。不乱心行。勤进心行。生实想行。起药想行。除诸病行。乃至得一切佛法行。广如经说。

  善入思惟者。具三十二相。谓善入受持定。善入分别慧。善入心柔和。善入身狥行等(云云)。若依法华疏。引大品十八空。明空无尽。大集十八无尽门。明假无尽。净名云。夫无尽者。非尽非无尽。即中道。无尽者境也。意者智也。智契于境。境智合称。故言无尽意。

  所谓法也者。既云敬重大乘乎。是从因至果之法。今云理法者。约因果所乘之体。即是佛师。故便敬重。

  言无过般若者。此即实相般若。是所敬之理也。

  悉皆安住者。下文云。安是诸子。今释于住。故云安住。

  如函大者。称理而解。故以函为喻。

  日割三两者。如下经文说。

  至此如海者。至第十地也。

  经云一切世间者。谓十界五阴众生前世间。皆令安置秘藏中也。戒是罪垢对治者。自持破恶。令他破恶也。

  经云解未解者。若众生为惑所缚为。应佳买反。若众生未解集谛令解集谛。应鲑买反。二义并通。

  小般若者。金刚般若经也。

  此家即为有佛者。只此知常住人。即当于佛。

  大品多用者。以无缘慈悲以修于度品。故得能严法身。

  六度福德者。六度下化。属于福德。自行上求属于智慧。而成二严。次结文福智。亦经云。方便密教者。此是同体之权。善巧方便。方便即密也。

  非世所知者。非世算法所知。故以恒河而为其量。

  经云受持五戒者。亦应云八戒。优婆塞。唐三藏云。梵名邬波索迦。此云近事男。受五戒者。威仪具足。即堪近事出家之人。故名近事男。但是文略。

  威仪具足者。若粗若细皆悉无犯。方名具足。

  离欲二众者。亦云梵行优婆塞等。

  若俗法不亏者。由有正妻也。

  加复八斋者。以五戒不制过中食。谓持五戒。复持八戒也。

  直三归者。但标心受三归。为翻邪向正而已。

  志求涅槃是小分者。但至化城而已。

  若有为众生者。出假菩萨。常以大悲拔苦。法药授人。

  恒与戒俱者。行于世礼。而复受持五戒故云也。

  恒与无常俱者。于无常坏。境如幻化。则成通教。但略不云。

  举足下足者。以释威仪。谓四威仪。皆具佛法也。

  问至若此者。优婆塞既有无分等。声闻菩萨复有不耶。

  四善根是无分者。由未得果故也。

  初果是少分者。若约三藏菩萨为四分者。三祇百劫以为四分。于义无失。但不得取至树下断结时为满分。断结即成佛故也。

  苦断尘沙者。若据被机意说。三乘之人在方等般若时。已断尘沙。得少分名。今约安位开权。彰灼显露。唯至法华方得少分等名。通别二教皆须以前教得入后教。为用权相。例二乘可知。

  通教不云二乘者。例同三藏。故不别出。通教八地是满分也。此是菩萨位满。别圆二教皆尔。以等觉位亦云等觉佛。故且不论。进取亦得。

  无分佛者。理即等佛也。

  一一法门(至)本迹者。地住已上皆有实本。能垂迹化而引实行。若地住前皆是实人。为权所引。

  例一恶法者。若约恶为四分者。若恶冥伏在身名无分。一业作恶为多分。三业俱作为满分。

  小菩萨所作者。或依根本禅。或依无漏。或依俗谛三昧。而起神通。名小菩萨。

  此乃初教者。昔鹿苑所用也。

  是六行观者。以胜三修破劣三修为六。文中云净者。相从释耳。

  声闻者。声者教也。小乘钝根餐声悟解。故号声闻。

  缘觉者。于缘缘悟解。故名缘觉。

  前来未说者。指第一卷末应说也。

  比丘不然者。反质并也。比丘昔日已得罗汉。既无将后叹前之文。优婆塞众岂独尔耶。

  病去药亡者。能治所治。即是非常无常大涅槃理体故也。

  二元不禀等者。此是方等般若中解圆行渐。以大涅槃心修人。今经中亦具此人及常观涅槃行道之人二种行相。

  修有两种者。初无常治常。次常治无常。

  推一是前教者。更非前古今人。所解云无常破常在昔。常破无常在今。

  病治俱舍者。达常无常等。即非常非无常。中边俱寂圆契涅槃妙理。方名深乐。一一句皆尔。又此三释皆约开权。是故一一文后。皆云闻常住药。破无常等病。

  具此德行者。具如来行。及双游德。

  引向涅槃者。引入今大涅槃也。

  尚无一种者。涅槃理尚不当一。何况二三。

  无所轨者。轨则也。以实人轨于权人之法。进入涅槃。名之为轨。

  大涅槃为苦者。证大涅槃。住首楞严。遍法界。化义如苦。

  名之为门者。药为病门经云实不实者约谛释。归依非归依者约三宝释。众生非众生者约见性不见性释。见性方名非众生。恒非恒者只是约常无常释。安非安者约证不证释。为无为者约漏无漏释。断不断者约智德释。涅槃非涅槃者约断德。增上非增上者约位释。若泽洲疏云。略举六种。初苦乐等是以修门观生死法无常苦等。观涅槃法常乐净我。二实不实二谛门。真谛为实。世谛不实。三归非归是折猒门。归向三宝名归依。皆离邪法名非归依。四众生非众生者假实门。五阴非生。所成假人名为众生。五恒非恒者因果门。涅槃是恒。生死非恒。安与非安是因行门。善行是安。恶行非安。亦可无漏圣是安。有漏非安。六为无为是四谛门。有为是苦。色法心法非色心非色心法是有为也。无为非苦。相对故来。虚空数灭非数灭是无为。断者是集可断名。不断非集。相对故来。涅槃是灭。非涅槃者对相故来。增上是道。以殊胜故。非增上者相对故来。作此释者。殊乖对治之旨。应如今师所释。一一互为药病通入中道等。

  藉财通法者。因献供得闻圆常法故也。又出家法施。在家财施。施具九事。财施有三。谓时物重物如法物。心亦有三。谓先心欢喜施时施已无悔。地亦有三。谓不动无相无量定。

  阇毗者。以舍利利益诸国。即是因烧得不烧。所谓非常非无常。亦是使法不断绝奉召。办香阇毗意在于此。因食得不食亦然。附要附也。

  优钵罗华者。旧云忧昙钵罗。此云灵瑞。琰师云译为青色。拘物头色赤。波头摩色不定不正。似菖[廿/补]华。分陀利华鲜白。生水中。曼陀罗是天华。中国亦有。其色不定。如赤而黄。如青而紫。如绿而绛。种种色变。

  憍奢耶者。蚕茧所作。东天竺名乌陀。粳米欲熟。叶则变为虫。虫即食米。人取蒸以成绵。如此丝绵。名摩呵䟦多。此之大衣甚贵。

  刍摩者。粗布衣。声论云。纻衣名。辕(猿音)?(隔音车枙名也)。

  经云八功德水者。称净土经云。一澄净。二清冷。三甘美。四轻软。五润。六安和。七饮时除饥渴。八饮已长养诸根四大。成实论云。一轻。二冷。三暖是触。四美是味。五清净是色。六不嗅是香。七饮时调适。八饮已无患。是水之用。

  经云一苦等者。苦无我味。酢为苦味。甘为乐味。辛为我味。咸无常味。淡为常味。此表六行双游为对治门。

  三德者。轻软自在表解脱德。净洁能涤秽表般若德。如法称理表法身德。所谓六行互治。药病俱亡。即契非常非无常涅槃秘藏也。

  迦陵伽衣。细滑衣也。又云鸟毛衣。

  钦婆罗衣者。善见律云。此衣有二种。一发钦婆罗。织人发作。二毛钦婆罗。织犀牛尾作。

  亦成顺召之文者。各各下顺光召。复相谓下顺声召。诸优婆下顺动召。

  优婆姨者。唐三藏云邬婆斯迦。此云近事女。若有俗女。如受持五戒。方堪承事出家之人。

  寿德者。正由有德而获常寿。

  三十二卵者。金藏经云。毗舍佉母生三十二卵。一卵生一子。一人力歒千人(云云)。

  护正法之教者。护正法教以填其愿。

  弘誓缘由者。良以百千众生有可度机。为菩萨弘誓之由。从堪任下是第三第四二弘誓。现女身即当第一第二弘誓。其文虽略。四弘意足。

  大局者。太浅局。而无其旨也。

  太奢。漫也。

  卷(巨圆反。又居圆反)谓为五阴果报卷局。如笼槛系闭。不能得出。至无上菩提。

  五种不净者。今经中略举三种。是身臭秽即种子不净。现在父母精血为种。过去烦恼结业为种。大论偈曰。是身种不净。非是妙宝物。不从白净生。父母耶想忆念风。吹淫欲之火。业力因缘。识托种子。在赤白精中。二住处不净者。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体。大论云生处不净。偈曰。是身为臭秽。不从华开生。亦不从苫卜。又不出宝山。但从秽道出。三自相不净者。衣服澡浴种种华香。饴以上馔众妙美味。须臾之间皆为不净。彼命衣天衣食天食以身性故。三十六物共成己身。如论偈曰。地水火风质。皆变成不净。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洁。四自性不净者。大小便道目泪涕唾常流不息。如论偈曰。种种不净物。充满于身内。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净者。如论偈曰。审谛观此身。终必归死处。难语无反复。背恩如小儿。

  经云伊兰者。应云蜱麻也。

  粗细两观者。从是身无常念念下是细观。从是身易坏下六是一期观。

  经云宁以牛迹者。宁信牛迹盛大海水。不能说得此身过患。大地譬亦尔。

  过患弥广者。一一枣皆是一过患。破一过患得一切德。所破既多。功德亦广。

  内外推求者。三假四句推捡内心外尘。以成二空。

  释论云二乘等者。举昔小劣。显今菩萨胜。

  与修多罗合者。虽是事观。由与教合。皆非徒然。

  不动本地者。不动本地无作四弘愿也。

  可毁事迹以为利他。故须呵毁。

  献供敬仪者。如道结成顺召之文。然今文略。但先顺声召。次转如是下顺动召。三诸离车下顺光召。其相皆略。

  梨昌者。梨昌子。亦云弥离子。

  七多罗树者。一多罗树去地七刃。一刃七尺。一树合有四十九尺。七树合有三百四十三尺。

  大臣长者者。身为大臣。复是长者。是故双标。

  寡无夫者。嫔正当妃者。淑未嫁堪绍妃者。淑(殊六反善也说清湛也)。

  报得天眼者。若无天眼。何能谛观。见于如来。当般涅槃。故知是用天眼见也。

  增数众者。今文列众。

  权人多者。或一人引多人。或多人引一人等。

  经云陀那婆王者。此名施有。是修罗种子类。不损有情名施有也。

  媱(音姚。美好色媱囊也)。

  媱(五䍃反。身长好。貌汉武帝夫人名媱娥。媱为正)。

  经云白湿王者。有解云。地神名。约地体相为名也。

  经云作清凉者。而垂化下。

  经云二十恒象王中敬重大乘等。即是奉召之相。一一皆具三召。但诸文存略。

  耆婆鸟。应云命命鸟。

  润浮提是一边者。指前文已集之众也。

  无量世界是一边者。指后无边身菩萨众也。后经云东方去此无量无数阿僧祇恒河沙微尘等世界是也。

  其间是中间者。是彼无量阿僧祇恒河沙等世界中间人天也。此结经名众。故指中间二字。以为众相。

  经云一切皆集者。指前诸众也。

  应赦细戒者。十诵律第一序分初云。长老阿难偏袒右肩。长跪叉手。白大德摩诃迦叶。我面从佛闻受是语。佛言我般涅槃后。若僧一心和合筹量。放舍微细戒。迦叶言。何名微细戒心和合放舍。阿难答。大不德问。迦叶言如应当了问。何名微细戒僧一心和合放舍。汝若不问佛。汝得突吉罗罪。汝当如法忏悔。莫覆藏。阿难答言。我不轻戒故不问。是时佛欲灭度。我愁闷故不问。乃至外道所讥等如疏。诸比丘不知何者是微细戒。如是言非独突吉罗。更有四波罗提舍尼。亦是微细戒。有比丘不知何者是微细戒。作如是言。非独突吉罗。四波罗提舍尼。十波夜提。三十尼萨耆。二不定。十三僧伽波尸娑亦是。或有比丘但受持四戒。作如是言。余残戒放舍。以是故我等一心集会筹量。不听舍微细戒。我等随佛戒故。若准今经。菩萨极重等持。复无舍义。

  迦叶若来者。若来亲自见佛。佛许其舍。宁得违佛。故云也。

  四天上下者。虽云其天。应用三天下等人。以消中间之众。则以人为一。山神为一。海神为一。河神为一。合为四众。但经文迮。海河但为一段。又复应知。五十二众。但是文略而已。若细开则八部为八。色界为四。十方为十。合成六十九众。盈缩悉通。八部中文?药叉。准例应有。

  东弗西瞿者。亦应北云郁单越何缘不至。

  相传者。西域记亦作此说。

  经云占婆华者。即占匐华。释论第十黄华。

  其林变白者。僧亮曰。贪生爱寿者。以佛灭为苦。今明灭非作法。乃息伪反真也。五色之中白是真实自然之色。不可染成。借事表理也。

  悲近者。已集者悲。故云皆悉悲灭等。

  此林荣茂者。明此林昔日枯在鹿菀。荣在方等般若。已为当之先兆。来至法华涅槃。开权显实。入秘密藏。所以枯荣一时俱变。即表非枯非荣矣。

  而现生灭者。生谓荣。灭即枯。此皆涅槃之用。

  上达其本等者。下士谓二乘。中士即方等般若中人。今悲此子令同上达住大涅槃故也。

  虚空堂阁者。僧亮曰。今说涅槃。无一切有。故名为空希有常乐万德。如虚空中有堂阁也。此释自是一见。

  不复居御者。御者坐也。谓堂本人居以御物。合如来应谢。如堂无人居以御物。譬众生无训导之主。

  堂本地架者。只是堂本依地而立。

  不堕者。譬如来缘谢入灭。不复应世。自住秘藏之中也。

  是其有等者。无表鹿菀。有表方等般若。收归非空非有表法华涅槃入圆常佛性。悲于中下。令同上达也。

  如堂高举者。如佛应谢不处于世也。

  语其利益者。故法华云。应以如来灭度而度脱之。

  闻见声光者。具足应云觉地动。

  经云及三十三天者。更重举君臣耳。

  开思藏下者。若据众生业报。及无机感。佛尚不能转魔是何人而能赦者。验知皆是大权所为。

  经云是咒能令诸失心者。叹咒功能。复说已自为说以劝受持。或是失大乘心者。或是狂乱者。宁得好咒者。此从迹问。若据魔广赞。及自能发心。验是先佛之法。如净名经云。十方世界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信之于此矣。僧宗曰。若能穷达其旨。经之与咒。意何所在。但物心难悟。以理从易故威逼咒。但魔无法助化说。咒以弘道也。

  还奉国王者。王国内得。当还奉王。佛法中得还奉于佛。

  咒是密语者。问咒既不可翻。西方人既解梵语。应解密意他答亦只是解其言。而亦未必解其意。

  若一向解者。若一向作事解。何能令人得道。诸烦恼是鬼名者。此约初解。如识烦恼。烦恼不能障三德。内外三界烦恼不同。即世界义。

  无明是鬼王者。若识无明鬼王。则三惑皆伏。即生善义。

  善能下对治。

  第一义谛者。智冥中理。无明顿破。犹如王来。

  后一通者。四悉是佛遍施之法。所以佛来遍通前四。

  十地菩萨者。如华严中。以十王配十地。即其意也。

  得为大千之主者。此是三千大千世界中心。所以梵王是大千主。

  言领小千者。非大千中心。此义违经论。

  香饭奉佛此光召者。此光触彼。彼饭气触此。光饭同是一触。二俱无相。体不可得。又前诸献供。佛皆不受。亦对顺光召。此佛不受。故得对光。

  经云威德悉灭者。除能引之众。及深位菩萨。住前当机结缘二众威德皆灭。

  首罗惊怖者。首罗住深禅定。本不合惊怖。今德皆灭。今为光动。致斯惊怖。焉更疑问。

  明此菩萨示不思议者。从本等法身。起应示现。

  经云唯深至能见者。若蒙佛加。下地亦见。今明自力。是以除之。

  例余方者。应云例余九方悉尔。

  譬如带饶身边者。此取任运能见为譬。

  里而非里者。镜在身边故云非里。身影在内故云而里。

  惋(敬叹也鸟段反)。

  集不集俱不可思议者俱是涅槃之力故尔。

  慈不慈者。亦是涅槃之力。

  又简阐提者。并是抑挫之辞。令其发心明恶不定恶。

  所以俱不可思议总有九瑞者。初能召中三。谓声光动。次悲近中三。谓林白堂空池华。后此众见彼众有三。闻彼佛说此佛入涅槃是声瑞。觉地动地动瑞。见如镜之光光瑞。令成九也。

  及风者。风是动相。故对地。

  经云还从口入者。法瑶曰。明化缘周毕表涅槃之想。想有三种。一明众生心净。二国土净。三收光入口。收光入口止教之相众生心净表化周毕。国土净明行毕。如此释者。表相未明。令知同异耳。

  第二卷 释纯陀品

  就文为三。初通释品。次此讫众问下。开章别释。三初献供下入文正释。初为二。先标列章门。次初意下正释。于中文自为三。初中云开破今昔者。破昔执权之人如劣三修。破今执邪之人。如诸耶外等。开者于今昔二种之人。显于圆常佛性。

  于义则密者。大意不出破执明常。所以于义则密。

  于文则疏者。但题寿命。岂能显于三品。所明从人从事等异。是故于文则疏。

  于文则密者。纯陀从人。哀。叹等从事。三相躯分。于文则密。从题辨常。其理难显。是故于义则疏。

  随前人者。谓纯陀也。

  随后事者。即哀叹品。破昔劣三。修今胜三。故云则施常修。

  次德行中文为三。先明其异德。次问纯陀下明其让德。三问何故下释疑。

  初中云二恒数者。是二恒优婆塞中一人也。

  时众三请者。唯优婆塞众及魔波旬并无边身菩萨有三请之言。

  因受大会者。佛自受纯陀供。化身受大众供。

  因食开常者。如下巧兴五难。善覆有为等。

  自请住者。住世一劫。若减一劫等。

  腾众请者。如经云。一切诸众生。悉生大苦恼。以知佛世尊。今欲入涅槃。

  金口叹者。赞言善哉善哉。希有纯陀。汝今具足檀波罗蜜。

  大众叹者。经云南无纯陀南无纯陀。而为我等之所瞻作。即其文也。

  当徒问答者。与佛问答。名曰当徒。

  往昔誓愿者。下文云。于迦叶佛时发愿。愿于释迦如来涅槃之日。我当最后而设供养。

  次明让德为三。先兴问答为解释之端。次旧明下出旧解。三今依下今师解。初云何不先办供而后请受。何故先请已方办供耶。

  三今解中以少粗者。八斛四斗为少。但是粳粮曰粗。

  以同类者。谓与其同类十五人俱也。

  城傍者。纯陀在城内住。名之曰傍。

  三释疑为三。先问。次答。三是佛下结意。初问云昔嘿今嘿者。昔即法华前。阿含经中最多嘿受。今即序中嘿然不受。

  次答。自为通别二解。初通中云破恶得道者。嘿受嘿不受。皆为破恶。恶破入理。即第一义故也。

  次别释中云时众无奇等者。谓无十妙之奇特。无圆常佛性之机。无感胜上开显之缘故也。

  后供息心者。犹佛嘿不言。则后供续续而至。皆谓如来不受他供应受我供。若发言不受。则后供皆息。

  显无常无胜治力者。昔无常但能治邪常。今日常能治无常。无常即常。方名胜治。

  三结意云略言四者。此即开显四悉也。

  三释名为三。初略释名。次然妙下释义。三纯陀大士下结略指广。以示义。同初云子纯者。此因梵文应云纯子。

  先立嘉名者。嘉善也。谓先立善名。为最后闻常见性之先兆也。

  次释义中云渊竖深也。博横也。所谓妙义深广。量同法界。故非言说可尽。又此十与法华十妙意同所谓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故以十妙叹之。

  心如佛心者。佛心是觉。觉即智解。故名智妙。

  檀妙者。属行妙也。

  德妙者。是乘妙。

  始办供等者。下文云。纯陀去后。未久之间。其地忽然六种震动。

  说十三偈。者即第十经大众问品初。正献食时。但有佛说十三偈云。假使乌与枭。同共一树栖等。大众说偈不来。偈虽不来。献时已说。故今指之。以彰通妙。田妙者。是胜眷属。三指广中云。若依经者。依今大涅槃经也。

  次别释。文为二。先谈大意。次此品下正开章别解。初云此土杂类众者。从二恒已下众是。

  得作此说者。第一疏初通别释于五章。所谓即别而通。今是即通而别。故注云云。

  次开章为三。一先列章门以示文意。次生起下生起四章。三通别下解释四章。初开章者。昙谶曰。此一品有四段。一因施以明常。二因大众喜庆以明常。三因文殊与纯陀论义以明常。四因催供以明常。此与今四段意同。

  且共置之者。双亡有无冥于中道。故云开非有等。

  次生起中云若置非求是者。若于有为无为外。求非常非无常。但成别教义。此是成非。若有无即是非有无。方成圆是。故云。即非是是。即是而非者。即常无常。无常是常家之用。所以示现涅槃。而催其施。义当非矣。

  第二三者。如下文三度催供也。

  是非俱非者。二俱无相。即寂灭乐。

  事穷者。四章是事。由事寂故其理则亡。故云理尽。

  三解释中为四。先述意。次今三下。释三如是下融通。四又此下成前起后。初如文。

  释中云经论所害者。若以常破无常等。但是经论中相破之法。非于圆融绝待正意。故云所害。

  还成待者。常待无常待常。常还成待对之法。

  二施果报者。常即无常。无常即常。非即常非无常。故无差别。

  四成前起后中云却鄣生善者。上文先蠲三鄣。次生三善。

  成归佛所者。上经云。当共往诣拘尸那城力士生处至如来所等。

  所至到处者。如来以大涅槃秘藏。是所至所到之处。

  且共置之即解脱德者。若非证于解脱。焉能置之。

  三入文解释中云优婆塞者。法瑶曰。应迹斯下。影响大圣。扣发至高之理。

  此即三让者。此是奇特释经。

  非同常见大匠子则贵者。子者男子之通称也。是都料大匠最贵也。

  义自满足者。今文正意。为请佛受供。以财让法。为自行德。只一行半经十议义足。所以依经释出其相。

  三贤十圣者。别教地前与而为论。入空出假亦得分果。若仁王经专证于圆。今且傍通别教。

  经云舍身威仪者。正以舍坐仪。谓废工巧之事业。更起崇法之恭貌。

  道威仪者。藏二乘威仪。兼三乘共住。

  法门威仪者。别教也。

  佛仪者圆也。

  冠剑等者。王至佛所。应先下车。次脱履乃至冠。若不脱冠犹有王威。表其有慢。故须脱之。

  单缝者。单缝袈裟。被着便易。以表浅法。

  天冠天衣者。天在人中得道。犹着天服。故须脱之。

  生忍法忍等者。伏顺二忍为生忍。在地前。无生寂灭为法忍。在地上。若大论第十五云。何名生法忍。忍诸恭敬供养众生及诸嗔恼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养恭敬法及嗔恼淫欲法。是为法忍。此即附事以明二忍。别教初心先修此二。是故引之。

  服道服者二乘也。法门者别也。即俗服者圆也。此约开权释。

  权化易行者。袒谓显露。权是浅近之法。物宜易受故云也。

  袒实覆权者。此且寄喻。示废权显实之相。即废即开。方是文旨。

  膝即常行者。此约开权圆常之行。契大涅槃秘藏。实理以释。

  诸教诸味者。前二教真为实俗为权。别圆二教皆以中为实。真俗为权。又三为权。圆为实。以教约味。其相可知。

  悲感者。此下四释。次第对四悉可见。

  以我之顶者。谓顶是已尊。足是佛卑。以尊接卑。显敬之极附事释也。

  自他求度者。自居未足。他众全无。故云自他求度。

  智断具足者。此即常住智断。

  一体法宝无供之众者。此即果地三宝。本是受供之人。体三宝亦尔。

  供无所供者。若无无供之众。供复供谁。

  为度无量者。何故请佛受供。即标出所为之意。为度无量诸众生故。故请佛受。

  如此自他者。我若得主亲师。能为他舟航谓佛为我舟航。我为他舟航故也。

  无主是失佛者。佛是法王能荣能益。

  无亲是失法者。亲以法财覆育于子。

  无救是失僧者。僧能示导是道非道。

  忠无所护者。主是献忠诚处。若无于主忠无所献。

  孝无所归者。亲是孝子归心之处。既无于亲。孝无所归无趣如后释。

  既不为主护者。佛是能护。荣益于我处。

  又无主可护者。佛是我所护。以求于荣禄。若得入无生忍位。方名为荣。既入位已。万德法财一切善业以严法身。自行他悉皆备足。名之为禄。由失主故。荣禄俱无。故名为贫。

  既无亲可归者。佛以平等法身大涅槃藏。为生所归之处。由佛去世。生无所归。

  亲去不归者。由亲不归。则法身慧命不生法。既不生则失无缘常住之慈。故名为穷。

  无师可趣者。师之妙解。本训诱于生。是我生德之处由失于师。解无归趣。故云无训。

  又师不示趣者。师若在世。则说教示导。既失于师。则无教可禀导利自他。故云无训。

  无成者。谓师能训导令解行圆满。既无于教。行无可依。焉得从因而至极果。故云无成。每于一句。皆二义者。约感应道交以释。

  求佛一体者。正令求己身中。一体三宝也。

  即释所求者。若受我供。一体方满。三求必遂。即释所求意也。

  唯是专义。求受供故。故曰唯愿。食竟取灭。名后涅槃。

  四族姓者。如此土崔卢李郑之类。

  刹利者。声论云应言刹底利。翻为王种。婆罗门。释论云净行。善见毗婆沙中云净行。正音婆罗摩耶。毗舍依放光经谓田家。首陀放光经谓工巧。于义应云下贱。

  方便菩萨根性者。若圆人未破无明。由属方便根性。今则克体简之。

  未闻圆常教者。皆名方便菩萨根性。让于已成佛法界圆人故也。

  烦恼所覆者。应云良由法性变为三道。今且顺方便教立名。云覆蔽耳。

  或酢等四者。或酢如刹利。或咸如婆罗门。或甜如毗舍。或苦如首陀。随文对四。亦应无失。

  亡家亡国者。无主故亡国。无亲故亡家。应更云无师故亡其训导。

  外则远离三宝者。由远相从三宝。自身一体三宝则失。

  言远至者。只由恶隔善名远。又不能达即无常。无常即常。即非常非无常。名为远至。道生曰。去已所封入佛化。泽州云。生死为此国。佛果为他国。即是发菩提心。求出生死。名远至他国。此二释却以入佛化及向菩提为殊背经意。

  义说为无者。只以不显。名之曰无。

  缘性不显者。缘因若显。则万德禄成。

  四性等异者。举九法界异。请佛法界不异。

  始从人天者。人以五戒善。除四趣恶。天以十善除人趣恶。

  然三佛性者。前法说中明通失三性。次譬说中明别请三性。故云通别。又修性一一各三为通。修性各异为别。又理性具三为通。修二性一为别。虽有此通别不同。然只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而三而一。故云非通非别。

  自他内外者。内即自身一体。外即请于佛三及以自他。以显一如无二。

  长寿金刚者。若不开常。何得谈于长寿。既说长寿。即是金刚不坏之身。所以后品得起皆由摄。今纯陀品中佛性而起。故云次第相蹑。

  广显佛性者。只是广显此品佛性也。

  缘因少分者。良由未有了因。了于缘因故。使二乘等善。但是缘因少分而已。故下文云。正为求了。即此意也。

  施常命等者。命等在内。故属正性。

  贫之与役者。二事相因。故无前后。

  虽少不同者。七方便人。虽深浅少殊。贫常义等故离也。

  身口七支者。除身三耶。离口四过。是其七也。

  就一体合者。专就一人身上合。

  经云甘露法雨者。法雨语通。通于权实。加之甘露。以表纯圆。智秀曰施。心为种子。应有下种之。譬文略故尔。

  拯者济也。因说广济。名之为拯。

  历别四性者。谓亦是拯及九法界众生。故云历别。

  如来大众者。应云充足如来及以大众。所设既少。冀凭威神。普充大众。

  众多而供足者。多入一也。供少而周多者一入多也是则非多非少。故云不思议。不思议者。一以心普故。二为文殊等加持故。

  我今无主等者。国以主为覆护。家以亲为归依。智以师为开晓。世无圣人。谁为救拔。

  事三如一者。故论语曰。非父母无以生。非师长无以成。非君主无以荣。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国安所以家安。家安所以行李。今世尊是即三而一。乃视一切如罗睺罗。纯陀是即一而三。所以事三如一故云愿垂矜愍。

  事火即师者。外道师事火。弟子禀师亦尔。乃以事火当于师义。

  奉释即主义者。释是天主。所以奉主如释。

  四种菩萨者。此约开权以释。所以四种菩萨皆是秘藏之机。绕佛宝山。以纯檀林及师子子。绕纯檀林及师子王。秘藏。三学故。为世所崇仰。

  喻戒定慧者。佛月清凉。可以喻戒。佛山安固无动。可以喻定。檀林枝叶繁茂。可以喻慧。师子震吼。能令众兽皆伏。可以喻慧。分别汤相。决定说于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如来一身者。只犹世人。名神为智人。故佛一身遍令其解。所谓遍知一切智人以破邪智人也。

  不以色身为佛者。魔亦能示现故。

  一切种智者。非但从智慧具足得名。亦是种别而知。令他种别而解。故名一切种智。

  自既丈夫者。佛是丈夫中王。故能调他丈夫。

  七百僧祇者。首楞严下卷云。坚首菩萨白佛言。世尊。佛寿几何。何时入灭。佛告坚首。东方去此三万二千佛土。国名庄严。佛号照明庄严自在王。十号具足今现说法。如彼佛所有寿量。我寿亦尔。又问彼佛寿命几何。佛言汝自往问。彼自当答。坚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释迦。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寿七百阿僧祇劫。释迦亦尔。

  偏擿至一句者。无生七百二种也。

  二途俱失者。俱失于常。何者涅槃破病。是待对法。犹属无常。失于三点圆常佛性。楞严亦尔。以非常非无常方是正体。他无相即。致成俱失。

  楞伽三佛者。彼经第一云。化佛者随机赴感。名之为化。酬其往因。名之为报。此是他受用报。即胜应身也本觉显照。名为智慧。此是大智圆明。称于如如。即自受用报身也。理体无二。故曰如如。此即平等法身也。以化身从应身流出。故今但云三佛也。

  失其正旨者。般若失种智。方等失三轨。法华失一乘。此皆诸经正意也。

  以当现常者。地人云。涅槃明当常现常。破于无常。亦是待对之法。故同前坏。

  见法生者。只是即知法不灭。见法灭者。即知法不生不生不灭病去药亡。若不达不生不灭。还成断常二见。何者若常破无常。即成常见。若无常破常。即成断见。

  无所间然者。谓法无彼此。体本相即。何者常即无常。无常即常。即非常非无常。无相破之失。方名无间。

  指非常(至)正体者。指常无常外两非为体。非非今经常是所不用。

  心首者。常是诸经之心。名为心首。

  群圣之窟宅者。常是诸佛菩萨。及七方便人所依。名为窟宅。

  若嶷然常者。亦常无常外常。故今所不用。

  常立诸法者。若法华中即以实相因果为事。此经即以秘藏因果。体具诸法为事。何者修常因获常果。是则因收万善。果摄万德。故名常立诸法。

  常无师弟者。常理不当师之与弟。犹诸佛皆师此法。致师弟名生。

  净是正法者。佛性真正。无诸邪染。故名法。

  二鸟双游者。佛性无二之体。有于常无常二用。何者用无常治常。常即无常。用常治无常。无常即常。双游并息。致极方止。即点常体有双照之用。故曰双游。

  四悉无碍者。一悉即具余三。名为无碍。常亦寂下出无碍相。间隔即世界。寂绝即第一义。出生即为人。

  佛性雄猛者。众生佛性。虽在四趣及七方便。无能摧灭。令其改变终不可毁。名为雄猛。

  三世有法者。用此一句亡于当现。皆不可得是故。引之。

  开发慧眼者。开二乘慧眼。即佛慧眼也。

  通别无常者。犹昔未见中理。所以俱属无常。

  开境界性者。四趣恶。五阴性。境界性。即是常住不动菩提之果。故云即开果性也。

  何人者。七方便人。何法者。七方便所修四谛等。何教者。七方便能诠教法。何行者。七方便行位权用也。

  何法不是非常等者。无常即非常非无常。常法亦尔。竖彻秘藏。横摄七方便。皆入非常非无常之理。

  无边等者。横即竖故无边。竖即横故无底。以表横竖不二也。

  充满法界者。即非横竖也。

  具摄因果者。谓览常因而成常果故也。

  以非色为色者。以九法界无常非色。即真善妙即色。

  命意密者。命属于内。由意而立。故命属意。

  开初亦尔者。此约大机所见。非但涅槃开常。佛初成道即说于常。所以八万诸天便获大道。但小机自见于小耳。

  常法印者。诸法皆称理。方名法印。

  行常者。实相之檀。故属于行。教常者。初后俱转法轮。故属于教。人常者。佛是常人。以常人法施于常机。故云必有。法常者。所护理境法也。

  皆不食者。此约大缘所见以答。如来久虽食想。为众生故。初后皆受皆食。

  皆断烦恼者。即无烦恼身。

  楞严下。证中间常。如即必竟空。释论证实相般若。常如胎中子。作用虽未同文。性岂得异。众生及佛亦复如是。

  六即者。相似已前名现常。分证已后名当常。众生无始本有此常。即属过去。如此明常不同古人分擘以释。

  阿耨菩提者。阿之言无。耨多罗言上。三之言正。藐之言真。三复名正菩提名道。谓无上正道也。

  法理具足者。法谓圆常教法。理谓秘藏常理。如此教理。方名具足。

  经云有二果报无差者。先受施者。入于秘藏。后受施者亦入秘藏。故云无差。

  依而行施者。依于常理而行檀施。令他得常。方名檀足。

  总非者。现见初劣后胜云。何而言二施无差。故云不然。

  具度眼等者。以天眼与肉眼。但是粗细小异。所见大同。故略不云天眼。但斥不见三谛之眼。故云尔。未得佛眼法眼慧眼也。

  得五果等者。得不受食无世间五果。此约小乘所见。经中但云得命等。不云得常命等。验于无常。定知是将有漏五果为难。

  得命者。得报命也。得安者。五荫安也。得辨者。得世智能说法也色力可解。

  四后难至目者。若例初文。具化他者。应云亦未能令众生具足是天中。下三难皆例此说。

  消化者音华。

  经云不食。纯陀意云。若有食有消则有五果。既云不食不消则无五果。若无五果即成大小差别。云何而言无差别耶。

  芰角者(奇寄反谓䔖菱)。言芰角者。只是落角难耳。将小初难大后。即当落角势。若将大初难小后。亦成芰角。文中无此势。若将小初难大初。则成并难。大小二后相并亦尔。

  眷属菩萨者。此即往日同行知识为眷属。实是分身教权未说。且云眷属。

  成于应者。胜应佛也。百亿国中即劣应。如小所见。

  乳糜与光明永异者。华台佛但以此光明入顶为食则是顶食故不同也。

  构差别难者。五难皆是差别难也。

  泾渭皎然者。纯陀所见初浊后清。大缘所见初后俱清。故云不二。

  祥草者。如此土茅草。

  内有烦恼者。居伏惑位。是烦恼身。

  是后边身者。从无始来。至今日已前行菩萨道。皆未免生死。今日是最后之身。入灭已不更再受。名后边身。

  能五益他者还以有漏五果而益于他。

  久具智断者。如法华寿量所明久成之相也。

  成初受等者。谓大缘见后灭入涅槃也。

  岂可以劣见者。前文云将大缘之后并小缘之初。今云以劣初难胜后。正当难势。

  身有离合者。正明大小各自有离合。何者小离后边出无常。大有离合者。然前难中大则有五。以金刚为能喻。佛答文中大则有六。亦以金刚为能喻。是则离有五六。合但四五。纯陀既不见四身。亦不见能譬金刚身也。

  正言后边至同者。经中但列后边身。正言无常与后边同。是故合之。但列三身。

  唯五无四者。唯见大五。无于小四。然疏中初常住之身即是经中常身。破于杂食之身。次非烦恼身即是法身。破烦恼身即是合无烦恼身。并犹如金刚。故非无常身。五身具足。故云唯五无四。又若据双非释者。初非食不食即常身。则合非无常非后边。身非烦恼非不烦恼及非法非非法并属法身。非金刚但是能喻是。则离有五六。合唯三身。如经所引。又若大破小者。合非无常身半句入后边身。合非金刚身半句入常身。则成以大五破小四。亦名以大六对破小四。若约双非。则大小俱六。开合适宜。故作四作五等。

  玄而复玄者。作四作五。即是一玄。非四非五。复是一玄。又常破无常。又是一玄。复举九本而非迹权。又是一玄。本迹俱不思议。故云二施等无差别。

  入金刚定者。等觉菩萨入金刚喻定。破最后品。登妙觉位。

  明见佛性者。最后究竟了了分明而见。名之为明。

  智断无殊者。谓初后俱得智断。故云无殊。但初后时异耳。

  是人中天者。轮王是人中上胜。即飞行皇帝。故赞为天。天有五种。一是世天。大论云名假号。天谓人王名为天子。二生天从四天王乃至非想。三净天从须陀洹乃至辟支佛。四义天。从初地已上乃至法云诸菩萨解空义。五第一义天。诸佛如来见性穷极。名第一义。佛于如是五天之中最为上天。名天中天。

  但有舍财者。俱舍颂云。但由悲普施。被折身无忿。赞叹底沙佛。次无上菩提。六波罗蜜多。于如是四位。一二又一二。如次修圆满。悲心普施。一切物乃至身命。都无恋着。施满。被折身乃至无见如芥子许心无小忿。忍满。不起身悟二业加报。名戒满。遇见底沙如来火光三昧。心生欢喜专注翘诚。忘下一足。合掌瞻仰经七昼夜。以妙伽陀赞叹底沙佛。语曰。天地此界多闻室等。名精进满。戒摄忍。慧摄静虑。唯禅定般若。复金刚座方得圆满。故颂中云次无上菩提。婆沙云。此等所说。皆依一时一行增上。说为圆满。如实义者。得尽智时。四波罗蜜方得圆满。次无上菩提位。成就定慧二波罗蜜。释迦菩萨菩提树下无漏观。至第三十三心获金刚三昧。名禅定波罗蜜成就。至第三十四心获尽智时。具足种智。名般若波罗蜜成就。但名行事六度。未见法界之檀。故云无理檀也。

  先已通达者。本地久成。示在迹中犹居菩萨位。若广说法要。在八相成佛。故云菩萨尔时。

  分得佛眼者。在菩萨位时。已分得佛眼也。

  我实不食者。法瑶曰。明菩萨实不受用迹示受用。今入涅槃。亦是迹受。二受俱迹非等。如何不判大小初后之见。但云俱迹则大小不分。今所不用。

  受乳糜者。昔有二女。长名难陀。小名难陀波罗。共牧千牛。于一时中。构千牛乳用饮百头。复构百头用饮十头。构用饮一头。构一牛乳煮以为糜。糜在空中七尺而沸。女见奇异不敢自食。用上树神。佛在树下。二女不知。到已遇见。遂即奉献。故云小缘初见口受也。

  若尔者难意既云去复云住。既云住后云去。如此去住。于物何益耶。

  亦去亦住者。亦去应身去。法身住。非住可可解。

  得大名利者。因受纯陀供。则普受大会供。利岂过此。

  五果当先者。在一切人先得五果也。

  俱足故者。德满足利满足名满足。

  名与法合者。与一切种智理境檀波罗蜜法身合也。

  名与佛合者。与一切智般若合也。

  名与僧合者。与道种智解脱合也。

  叹其得主者。犹如忠臣。心契主意。叹其得师。能生解故。

  叹其得亲者。天性体同。如罗此正显纯陀体具主亲师三不灭也。

  超第六天者。梵王初请佛转法轮。纯陀后请得受所供。故与梵等。

  经云纯陀欢喜者。喜有三意。一以佛受供故喜。二以檀既成入圣流故喜。三为众人所叹故喜。

  佛不染世法者。以无染人。说无染法。故叹闻难。

  无主亲师者。主在则调御我。亲在能覆育我。师在能开导我。令三圆开发。三德增长。失此增长致生苦恼。

  智度益者。实智益也。

  云起得清凉者。从真起应。如空中无云忽然起云。复能清凉于他。故譬权智益物。

  拨乱反正者。曰同邪魔军震动。恼乱行人。今蒙佛日照。烦恼寂灭。达魔界如即佛界如。譬如圣君。拨乱世以登正位。故云反正。

  展转相依者。从前向后由具前后置供。

  三种无佛者。谓生在人中。得无上利闻法复难。此三与众人共。由为易闻。故不重述。

  经云汝今纯陀者。汝字独呼。汝即是人身难。故须独呼。

  又障他人者。由汝献供。佛则普受诸供。汝若请住。无最后供。致成障他。

  汝自鉾盾者。请佛久住。复欲献供满最后檀。则成自言而相鉾盾。

  至存者。法身常存如何请住。

  弥亡者机息入灭。云何请住。

  至亡者。法身常寂。

  弥存者。机兴则遍法界应。

  非存非亡者。双树中间入灭以表之。即住等亦尔。文意大鉾。只是常存常灭。常灭常存。以一唱灭三谛具足。

  言之者讷者。以存亡之体。即是法界故。非言能言之。

  而存己者。为物宜然。

  取之者失者。若遍取无常。即失于常。若取于常。则失非常非无常大涅槃理。故不可取也。

  六种云云者。六即明知纯陀是分证十住。六不知上故请住也。

  而抑于高者。抑纯陀之高。息下人之望。

  经云诸行性相者。性生性灭。性不可请。应物所宜。何可请哉。又性语其内。即以迁流潜谢为质。相语其外取百年终灭为义。

  隐显者。用无常为隐用常为显。唱灭为隐。言住为显。

  能常者。荣遍一切处。

  能无常者。生灭宛然。

  他境界者。由现无常。故成他境。

  岂定自他者。应云岂定自定他。能作即自即他耶。

  若用无常者。无常自灭。何须请住。

  故举二用者。体是非常非无常。若消此文。应用上佛境界。何常用而成相。下则是即体而论用。故曰二用。

  经云三界皆无常者。释成上苦只由无常性。

  经云可坏法流转者。此举无常显成空义。

  无我观者。我以自在为义。既为老病等所侵烦恼所缠。验知无我。

  经云根本无义利者。种子不净为一切不净根本。

  如瑞应者下第九疏中释。

  此彼之彼岸者。三界生死为此岸。三乘真谛为彼岸。又三乘为此岸。出假慈悲为彼岸。又出假为此岸。入中为彼岸。又次第三谛为此岸。圆融三谛为彼岸。故云度非此非彼也。

  三谛一谛者。此约即用而体。一一皆约体用相即以释。

  非一非三者。体用双泯。而三而一者。体用双照。

  三谛皆空者。俱冥法界。乃至者。应云一假一切假。假即法界。但有名字。

  云何请住一中一切中者。中即法界。平等无二。不当去住。复云请住。

  离欲一偈者。既云思惟岂非假也。

  六难由佛者得人身由五界。界由佛说而有故。大论云。若能持于释迦文佛在汝家中。余五例然。故云由佛。

  从于用生者。闻佛说非常非无常。即体之用。故谢于佛。

  悭结漏断者。分除三惑也。

  喻于智断者。龙是水中力大喻定。从断受名。象是陆中力等。

  拔渊泉之下等者。我是城中工巧之贱。名拔渊泉之下。得入住地。名处云霄之上。

  能生物善者。生常住大善也。

  大众苦至者。五十二众悉皆三请。名为苦至。

  亦无变吐者。众生不猒佛。佛不猒众生。故用无变吐喻之。

  圣言巧密者。称机故巧。于一言音赴斯二说名密。

  为无为是傍者。献供本意为求非有非无实理。所以为无为是傍。

  是其权巧者。执有专为显非有非无。执无亦为显非有非无。俱适物宜。名为权巧。

  四悉意者。初释名为三。又次第对四悉可解。

  后当广说者。哀叹品中广说非常非无常。

  举是显非者。广举非常。非常非无常之是。显二人所执非。

  约斯事理者。二用属事。非常非无常属理也。

  有者无无者。此牒前难家云纯陀是有辞也。何者汝言纯陀是有者。是义不然。纯陀之无。能无文殊之无。以能无故纯陀之无还成常住之无。故云还得是无。文殊之无既为所无。此无反成于有。如何却难纯陀应是有耶。又若直出文势。应云文殊之有。无纯陀之无。所以文殊之无。还得是昔教之无。不应将昔以难于今。令无成有。二解并通。

  于深无损者。于文殊非常非无常而无损减。

  胜负双舍者。减会中道。

  各执二用者。于执常人。知常即无常。执无常人。知无常即常。皆为显非常非无常正体名俱是。俱非可见。

  各有一是一非者。所执之体。是因名为是。犹偏执常则失无常。执无常则失常。故或各有一是一非。

  应如是学者。观诸行性相无常。为正空三昧方便。故劝其字。

  群有劳累者。三界生死。劳累群有车轮。譬苦。三界轮转。上升下沉。念念迁谢。故以譬苦。

  经云同于诸行者。无常行也。若同诸行则非法王。佛以万行圆满为三界尊。岂可同诸行耶。

  丈夫譬刚者。正也直也。谓譬中道正直理也。

  寓(虞句反奇)发心已去者。发心谓名字已上。

  未足者。远未足谓等觉。近未足谓地住已上。

  无常住五果者。五果为身。所依如舍。为人所依。犹未有行。故无五果。如无居家。

  理无智断者。理性虽未有智断之用而有解脱之性。故云义也。

  乞丐者(割音。又盖音。前胜也)。

  素丝易染者。于名字慈中而求静慧。犹如素丝则易染。观行相似法也。

  薄知名数者名字即人薄知。即权而实。即实而权。即非权非实。方实隅权。但名竖达权实故也。

  逆旅者。道傍之屋名为客舍为逆。国国迸散之旅所居暮合朝散矣。又逆者迎也。客舍是迎宾旅。所居之处名曰逆旅。

  贪者求物者。虽贪贪不能得。故喻如空聚。

  焚灼愍之者。有观智者能达恶贼。如有智人愍于遇者矣。

  通名解说者。观行之人。但能为他略说于慈。又但是依教而修。得解说名。

  寄生一子者。法瑶曰。解托阴生曰寄。真而无二曰一。

  慈说已彰者。能以一妙音。遍满三千界。随意即能至。名为以彰。

  慈悉倚伏者。相似慈成。能破通惑名倚。别惑被伏名伏。今言悉者。通惑虽除。别惑全在。约圆伏边。故名为悉。

  更互强弱者。能破通惑但慈为强。未破无明真解未发。似慈则弱。名曰更互。

  言抱儿者。抱观行儿也。

  向涅槃城者。向大涅槃城也。

  遇恶风雨者。生公曰。五欲如风雨诸结如塞。若恶友如蚊虻。此解太浅。

  蚊虻蜂螫者。螫案琰法师经音云。螫别是一虫名。若作释音。此是虫用。所以即是一虫名者。先举四虫。蚊。虻。蜂。螫。后以毒虫二字来结。故云之所唼食。即出其用。罗睺和上。亦作螫读。

  外业鄣者。外恶业尘。助于内业。故名外尘而为外鄣。

  水漂(㪕妙反)。

  慈念功德者。犹修圆三慈功德。得入初住故也。

  偏运者。不应偏修观念耳。

  经云不同诸行者。明如来不同诸行。以常住故不应言同。

  经云未有慧眼者。未有佛慧眼也。

  经云如来正法者。秘藏理法。名之为正。

  广有所破者。一一文皆破昔三教。属偏非正。谁非慧眼非正理。故注云云。

  不许偏说者。以未知机。只可但以大乘法答。令至一切种智。

  通论前后者。相似已下皆能随分偏圆二说。

  后见机理者。分真已上也。

  具有无者。分真已上。

  具双非双照二用者。方名无为。所谓达常即无常等。乃名圆说。

  亦是见第一义机者。善分事理。故对二悉。

  经云当言如来同无为者。所谓同于涅槃无为。亦是同法性无为也。

  理寂而照者。法身体安名为理寂。解脱顺缘名无系缚。无照而照。无明即明。此是理性三因性具寂照之解。

  始末两间者。中间四即俱名中路。

  生死拘逼者。不出三界名拘。轮六道名逼。又为生死拘烦恼逼。

  谦卑请益者。始入名字未有观道。名曰谦卑。顺理求于观行相似等解。名为请益。

  无明所厌者。为粗无明所覆也。

  言卒起者。无常是本无今有之法。故名卒起。又烧自身亦名卒起。

  邻真为悟者。既得似解知必入真。故云悟也。

  但在白法者。似位能破六道之黑名白。分真已上名非白非黑法也。

  衣缠身者。观达于境。如衣缠身。

  显其所离者。究竟观成。二死三惑永尽。故云常生安乐。

  经云持戒比丘等者。意云汝是持具足戒比丘。何以同于小见。即是妄语明有罪因。死入地狱彰有罪果。

  此文三十二相合云。僧宗曰。结果报也。忉利天有三十二臣。譬表三十二相。

  八十反者。譬八十种好也。

  大梵王者。梵名涅槃。王即佛也。

  亦合主者。尔八十下。举例合也。既以此文三十二相合主。应云若尔下例合。八十种好合上八十反。十八不共法合上轮王。又今下以好例十八悉不与下地共也。

  初如文者。一赞其说当。二赞其领当。故双云善哉。

  经云十八不共法者大论二十六云。佛于无量阿僧祇劫来。常用戒定智慧。以修身口清净二无失。三念无失。佛于四念处心。长夜善修故。善修诸深禅定。心不散乱。得一切意业。随智慧行名念无失。四无异想佛于一切众生无分别。无远近。无异想。平等普度。心无简择。名无异想。五无不定心。定名一心。佛于诸法实相中不退不失。名无不定心。六无不知已舍。众生有三受。苦众生嗔。乐受生爱。不苦乐受生痴。佛于三种受。苦受中知苦受生苦住苦灭。乐受中知乐受生乐受生乐住乐灭。不苦乐中知生时住时灭时。四威仪恒在定。名无不知已舍。七欲无减。佛知善法恩。故虽具众善。而常欲集诸善法。欲度一切。名欲无减。八精进无减。佛身心二种精进。慈悲度人。未曾休息。安住寂灭。不增不减。名精进无减。九念无减。佛于三世诸法。一切智慧相应故。满足无减故。名念无减。十慧无减。佛得一切智慧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成就圆极。名慧无减。十一解脱无减。佛具二种解脱。一有为解脱。谓无漏智慧相应。二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都尽无余。名解脱无减。十二解脱知见无减。佛于诸解脱中。知见了了分明。智慧无量无边。名解脱知见无减。十三十四十五佛一切身业一切口业一切意业随智慧行。佛一切身口意业智慧为本。得无碍智说不可尽。无不利益一切众生。三业寂静。亦名三不护。十六智慧知过去世无碍。佛智慧照知过去世。尽过去际所有一切。若众生法若非众生法。悉遍知无碍。十七智慧知未来世无碍。佛智慧知未来世无碍。佛智慧照未来世。尽未来际所有一切。若众生法若非众生法悉遍知无碍。十八智慧知现在世无碍。佛智慧照现在世。尽现在际所有一切。若众生法若非众生法悉遍知无碍。

  言行相应者。纯陀住十住地如行而说。故云相应。

  正见正知者。正见属定。正知属慧。犹内具定慧。致能外用。定慧益地。故云正护正说。

  常住因缘者。修行常住之因缘也。

  止一言呵劝者。上文殊但以先呵次欢耳。

  圣人但说己法者。纯陀住十住地说自证法。名为己法。

  若未亲证说者。名说他法。

  妨于大后者。妨碍也。遮也。断也。明纯陀用小初而难大后。如来广答二施无差。及文殊与纯陀互执不契圆旨。众共置之。如此之惑。正为遮断后来执小初以难大后。及将大后以破小初之徒。息于此见令知二施果报无差。

  乃是杂众者。意云此是法华后更说般若洮伏之人。来至涅槃会者。名为新众。

  汝劝我覆等者。是则文殊覆实而用权。纯陀覆权而用实。

  不能尽其用者。此有即体而用。故不可尽。

  不能罄其极者。此无即体。量同法界。言语道断。故无能竭。

  言所不洎者。即体而用。言不及于有。即用而体。言不及于无。

  第一义置者。此即泯用皈体名第一义。何者如来涅槃非有无所测。故且置之。

  莫知其正者。其正者达者则知互执。皆为显非权非实涅槃正体。迷者不达互执之旨。故云莫知。

  为人置者。献供为生物善。故属为人。又泽州云。正其论之。暂停非永。故言且置。

  经云根本种子者。檀是法身种子。时物是檀种子。

  理涉贪者。意云大众不涅槃。复不须食。二并不须应。是自贪故也。

  文殊同他见者。同诸献食人见也。

  印其呵者。印其呵当也。

  蒙佛悦可者。文殊意云。汝说无为。蒙佛悦可。我说有为。亦应悦可。既不悦我。则是如来有爱憎心故偏悦。

  即作伏并者。初并云。如来悦于汝不合悦众生。众生既被悦于我何不悦。次并云。如来既悦生。理应悦于我。于我既不悦。如何得汝。据此悦皆偏圆悦言无旨。即是伏并之相。

  经云汝不应(至)悦可者。纯陀意云。我是说契机理。如来悦可于我。非谓如来有爱憎心。偏悦于我。

  经云俱行颠倒者。非但汝说有是倒。我说无之是倒。何以故。谓有悦可是爱憎故。故云俱行。

  譬显如文者。寄喻显过。明世人。有爱念。故虽复行化饶益他人。若竟不竟忽然放舍。还益所亲。佛无此念。故对过彰离。

  普净悦可者。等视名普。无到曰净。

  冶城等者。冶城两譬皆是下不知上。此释为得。云根约法身义稍可用。余皆不可。

  则言尽等者。言尽故不可思。议穷故不可思。

  诸瑞者。指第一卷中九瑞。

  扶上化下者。称佛教名扶上。合机宜名化下。

  经云非无因缘者一令催供二必入涅槃即是因缘未诺者良由悲塞未暇发。言故云未诺。

  止乱者。应思法利。如何啼哭。悲无所益。乱心迷道。非行者所宜。当观其身。释无益之旨。

  六譬空者。此六悉皆磨灭故空。

  三譬无常者。体皆无坚。念念灭故。

  三譬不净者。取已熟坏果段段肉悉皆烂坏。故以为喻。

  两譬无我者。织尽由经。上必须下。皆不自在。以喻无我。

  经云犹杂食者。苦空无常等五法利合食。则煞法身慧命。故当观等。

  经云诸佛法尔者。化仪之法应谢必灭。故云法尔。

  经云至是处者。皆至小涅槃处及大涅槃处也。

  涅槃者。知化佛灭名知涅槃。知真常存名非涅槃。又现在不知如来化灭。故云不能思量如来涅槃。亦不知佛真身常住名非涅槃。

  携友共办者。道慧记曰。纯陀迹未善解设供之法。故携文殊而去。又朋友者。同处师门曰朋。同执一志为友。绸缪寒湿热䦚饥饱相知者也。

  涅槃疏私记卷第一

  承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以华林房本书写已了

  以同五月七日一校了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二

  释哀叹品

  就疏文为四。先释品。次此文下辨异。三兴皇下述兴皇释。四今明此品下今师正释。

  初云世界者。内外异故。

  次又已生善讹者。讹谬也。佛若去世已生之善。必堕耶小。

  未生善翳者。翳隐也。佛性之善隐而不生。

  又现恶者。学人正使未尽。无学习气未尽也。

  将恶者。尘沙无明也。

  次辨异中前品从人者。纯陀人也。

  后品从事者。长叹属事也。

  前品对者。俗谓工巧之子也。

  今品对道者。三修比丘是。

  今品无供者。唯有请法也。

  前品双请者。请受最后供及请住世。此品请唯住世。

  前品因人者。上文云。汝哀愍我等。唯愿速请。佛久住于世间利益无量众。即是因大众所以纯陀请。此品请比丘自请住。

  前品略明佛性者。以因献食等开常。名之为略。

  前品论今教者。且约佛及纯陀。皆论今教圆常佛性之法。此品具明胜劣三修。

  前品二人论者。文殊纯陀二人论也。

  今品对佛论者。三修比丘对佛。

  前品动执生疑者。因闻二施无差。即执昔疑今构差别疑与于五难。

  此品破执除疑者。破劣修之疑执。修胜三法。

  备有通别者。于此十异。一一皆通。前品此品能论者。亦是人。前亦有哀叹之事。前品文殊等亦是道。今品五十二众岂无于俗。前品亦有无供者。诣佛边众。今品亦以法为供。地动通前者。既云纯陀去后未久之间。其地忽然大动通于二品。下诸异例然思之自见。

  三兴皇释中之生起者。是彼自生起也。

  四今明下正释中云不离因缘者。莫非四悉感应道交因缘。故动也。然文中安置有缘。于解脱中即为人般若即对治。法身即第一义。闻三力不异而异而动于地。生悲喜心。即世界也。次二人大众亦复如是。

  其义无量者。五十二众能引所引。人人皆具四悉。故云也。引净名四句次第对四悉可知。

  四事止华氏悲者。前品末。一举如来境界等四文是。腷符逼反意不泄也。

  若单形声者。动起踊是形。震乳爆是声。

  经云一向动者。形直动名为动。

  前后次第周遍动者。名为遍动。一时遍动。

  经云兜率天者。差摩头竭经并道行经皆翻云寂然。释论五十一云妙足。亦云兜述。

  而有辞者。应是地动声中。有于今日如来将入涅槃等语。故云闻是语已。

  经云食所不应食者。无常之法不应修行。故云不应。

  高圆明者。主出万民之上曰高。众德周备曰圆。了达万民之情为明。

  深入水底譬亲益者。水依地依山。如子依亲。而有依怙荫育之益。山若入水。而水有依。故以入水譬于亲益。

  水色同山者。师能开导。解同师旨。故以同色为譬。

  光宅至照智者。光宅意云。因时修行有返照智。果满智息。故无返照。

  四失者。旧疏云。四大可笑。

  樏(累音)谓俗外有真。真外有俗。名曰樏隔。

  牛粪净土者。他意云。土本不净。今释迦但于秽土上假现净土。何以知然。如释迦足。案地其土方净。如以牛粪磨地。其地方净故也。

  指端种觉者。谓证妙觉已既无返照之智。如人观于指端不能见远。

  无记如来者。明如来智慧。出于善恶之外。名曰白净无记。

  一智三智者。俱能破暗。

  三智一智者。俱能返照。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者。俱是难思。

  即三而一者。即三为一。俱皆既能照。岂如开善但一智独照而已。

  三一难思者。观师云但只有一智自能返照。何以不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一而三而一。体弥法界寂照相即。故曰难思。

  述旧者。今家与旧科文大同。但名文小异。但从同边。依古科。节以索经文。

  巨有所妨者。巨大也。

  始从鹿菀终至般若。若密若显。来至法华鄣灼开权。咸见佛性同入圆常。岂可俱名小乘伎艺。

  旃陀罗者。二乘之人未得非常非无常益。如来舍应犹如将子。付栴陀罗。道机不耶名颜貌端正。圣心慈怜名常爱念。劝教三学名教伎艺。所习功成名悉通利。此喻有始。佛舍灭度令诸比丘。为变易生死所切。名付栴陀罗。以况无终。

  经云我等(至)于王子合前诸子蒙佛教诲合教伎艺。以具正见合悉通利。亦合可形端正。已得入小乘果名具正见。此合有始也。愿莫放舍合后无终。

  诸论者。法瑶曰。此譬佛具足般若。应住世为我说之如其涅槃似于诸法界而不说。今意正畏死魔。何者如来何不降伏死魔。而畏于魔舍入涅槃。

  三违誓譬者。宝亮曰。谓佛不应负誓。昔发四弘愿处生死。度一切众生。云众生病愈。我幸是可度之数。而佛息化。岂不违誓。

  经云故有秘惜者。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脱者则有秘惜。如彼医也。

  民无佛聊生者。譬未破无明也。

  攀类文殊者。佛既偏教文殊。我今还欲攀类文殊。如来何故不教诏我令同文殊。遗弃我等入般涅槃。即讥师意矣。

  止外悲等者。应观心实相观佛亦然。观佛实相观心亦然。如何同凡而生忧喜。

  得失忧喜者。八风四顺是得是喜。四违是失是忧。

  失不可愁忧追者。法性无失无得。何有忧悲。只此忧悲体性恒寂。故不可追。

  勤遮二恶等者。对勤观念处名正勤。见思本起名已生恶。观于即空令已生不生。故勤精进。尘沙无明名未生恶。观即假即中令末生不生。故勤精进。竭力尽诚行四三昧遮此二恶。一切智名已生善。此善易生故云泥洹道易得。道种智一切种智名未生善。空智已生勤如增长。假中智未生令得开发。

  善故则无忧喜者。善是真性故也。

  正念者。常观涅槃。涅槃体遍。遍而常寂。名曰无念。

  谁臣子弟者。有主乃有忠臣奉之。有亲可以孝子归之。有师可以弟子事之。今求正念。念本冥真。能所俱寂。故谁主等。谁去二句约应。谁度二句约感。

  朕(直稔反我也)谓无主我。

  还得正路者。得涅槃正路也。

  得善者。得小乘善。

  失善者。失大乘善。犹如丧子。

  今闻近慧者。今观心性即是涅槃近。岂过此。

  况开定慧者。世间精进。尚自无忧。况出世定慧耶。

  生死涅槃者。生死无常。涅槃是常。俱契非常非无常大涅槃体。

  明解二用者。如来涅槃即是方便。示生亦是方便。常即无常。无常即常。皆令住三德藏中。故云法尔。

  又言法尔者。感则应灭尽归真。化仪皆尔。

  经云常嘿然者。一止啼哭。二诸佛法尔。皆既般涅槃何须请住。

  复何益开其者。汝自无机住世何益。

  开其问端者。若空不空必无二是。宜应问之。

  兼显菩萨者。指后迦叶菩萨。

  能问不空是病者。了俗即空方名病愈。余句然。又生死虚假。终归于空。涅槃圆极。湛然常存。为不空也。昔以三无为为常。今明妙有以为常。余句例然。此一法释教旨未明。

  兼开众问者。如下三十四问。

  是诸释无咎者。约今约昔。二释并通。

  三种四种者。三是观前空不空文。四种次文约四门。是又五时之中二苏兼带。皆具三四。至今皆开。无非真实。故云广分别之。今更附文以释。谓生死名空。涅槃不空。又真谛名空。世谛不空。若就真实者。如来藏性。以为真谛真谛不空。世谛名空。以实故胜鬘中妄法名为空如来藏。真法名不空藏。

  若常无常者。生死无常。涅槃是常。又世谛无常。真谛是常。

  若苦不若者。宝公云。若就行苦。金刚已还犹名有苦。妙觉已去名为非苦。应云生死名苦。涅槃不苦。二谛亦尔。

  若依非依者。三宝可依。外道非依。又真法可依。妄法叵依。故胜鬘中说如来藏以为一依。

  若去不去者。正行出离名去。耶行沉没说为不去。又因名为去。果则不去。

  若归非归者。小乘趣大名为有归。大无所趣说为非归。又因则有归。果则无归。

  若恒非恒者。与前若常无常。通说是一。若别论者不生名常。不灭曰恒。生死非涅槃是恒。又其真谛名恒世谛非恒。

  若断若常者。生死教断。涅槃是常。又妄识可断。真识是常。

  若众生非众生者。内是众生。外非众生。又假是众生。实非众生。又有是众生。空非众生。又非众生离生死故。余是众生未永断故。

  若有若无者。三有为法名之为有。三无为法说之为无。又就人论。凡有生死而无涅槃。圣有涅槃而无生死。

  若实不实者。生死不实涅槃名实。又一乘是实。三乘不实。又妄情不实。佛性是实。又世谛不实。真谛为实。又二谛非实。一实为实。

  若真不真者。生死不真。涅槃者真。又真谛为真。世谛不真。

  若灭不灭者。四谛相对灭谛是灭。余三非灭。又妄法可灭。真法不灭。

  若密不密者。或小教密大教不密。又小乘覆实名密。大乘显实名不密。又大乘深隐名密。小乘粗显名不密。

  若二不二者。就乘论之。权小名为二。实唯一大名不二。

  身若存(至)非法性者。小教灰身入无余涅槃。方名法性。所以身存不名法性。

  夫法性(至)灭法者。谓法性非灭非不灭。汝昔不受自取灭度。非我不等。

  离八难者。成论云。四轮摧八难。一宿植善根轮。摧前四难。二勤发正愿轮。摧世智辨聪难。三供养诸佛轮。摧佛前佛后难。四生于中国轮。摧北郁单越长寿天难。

  次举金沙者。喻后五难。如金沙甚可难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极难得。昙华喻佛出世难。

  不应以亲认佛者。不应以世间亲。比喻于佛。世间或有此事。佛则不然。是故呵云不应也。

  其不识佛者。自是不识法身。常存无变而以认佛同亲。又只是不识自身之佛。以不识故则非王子。

  不识宝城者。谓不识宝城内外皆宝。如不识涅槃之城。常乐我净四德庄严即身而具。以不识故身不端正。

  无明自覆者。不识自身无明烦恼是栴陀罗何关佛付。

  其门不小者。同体方便之门。遍通一切故不小。普收众末曾吝惜。

  忽者轻也。

  指山等者。舍其身首。如毗富罗山。又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有如芥子许。非是菩萨舍身命处。故云倍多。

  如是恩德者。如前苦行皆为涅槃利乐众生。名为恩德。

  无惭者。不能惭于贤位人也。

  系在囹圄。自无大机不减胜应非如来咎。故曰非我无恩。

  严峻者。圆常具足之戒。遍遮众恶名为严峻。圆离二死名曰绝险。法华云生死险难。即其证也。

  定即楞严定也。

  睥睨者。上叵诣及下五计反。谓傍视也。

  博达今古者。以同体大慧。遍开四时之粗。无非即妙。名博达今古。

  表里皆宝者。性德为里。修德为表。修性体如。故云皆宝。又权用化他为表。自行实用为里。故下句云。充溢等。

  瑰(古曲反美玉也)琦(音奇)。

  不猒粪扫者。不然之粪也。

  不欣者。不欣胜妙大寂璎珞也。

  汝不见佛等者。不识常身三点四德之佛。名不见佛。不解真常体寂之法。不悟如来宗极之说。名不闻法。不达上冥下契理和之僧。名不入众数。

  不得无难者。不得无界外八难。次文难亦不离亦尔。界外名理八难。谓见修无学为三恶道。无为正位不能发心名随恶。乃至无学亦尔。若入无余永灭佛道。岂非三恶道难。四北郁单越定寿难者。四谛中灭谛对北方。声闻证灭。如彼定寿。五长寿天者。二乘名为净天。若入无余归第一义天。岂可化也。六佛前佛后者。二乘入观见真。出观缘俗。不见中理即佛前后。七世智辨聪者。二乘未见中道发无漏慧。是为世智辨聪。八聋盲喑哑者。二乘之人。无菩萨根。得六通不见十界之色如盲。不闻十界之声如聋。不能以一音随类得解如哑。

  道前方便者。取初发心已后行因位为道前。妙觉证后为道后。

  而汝识者。唯在灰断。

  虽有道前者。但有三祇等方便。故非圆因。

  经云为汝等故无量劫者。约成佛后中间起应。示舍身等。

  出生妙善者。由性发修契性。故名出生。

  纵横者。三学彻理名纵。体遍摄法名横。高广下三释上纵横。

  惑尽者。亦应更云。惑尽即观尽。观亡则惑亡。

  贫所乐法者。不求大乘真性。明月宝珠但爱小乘偏空伪砾。

  非应供乞士者。非界外中道究竟应供。唯是真谛福他。界内应供。故斥云非。

  无用而用者。药草本来无用。但由众生宜用。致使药草有用。

  业招者。业如机。大地如法身。赴应于感如宿善。宿善有浅深。致药有贵贱。此即用中三也。

  三种宛转者。谓大地三。药草三。众生用三。不得相离。犹如法身起应。应有说法。说法即有所受机缘。故云宛转。

  合大地三义等者。如上亦不生而生已下文。是般若解脱合上三亦然。

  即超合者。即还合也。

  经云及我诸子者。泽洲云。诸菩萨德。堪绍继。故说为子。四部之众谓声闻在家出家各分男女。同教令证大般涅槃名安秘藏。今言及我诸子正是四众。不须分之。所以今疏用对中心也。

  不了覆了者。施权不了覆于实了。如外道论虚伪不欲人知。故覆藏之。如下经说。

  法身本有者。生公曰。夫照极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并。故横必非。所除累近。则解脱于下无。下无不应则色身是俱俱非先。故纵亦非。三无离理。故别之尤非。是以堪然不差。犹如伊字。此解未免纵横。如余文。

  三即一如细画者。如草下字中。细画相连。

  约三目者。生公曰。般若居上。法身及解脱二无胜故。并列在下。如前破之。

  严主照世者。三智上严大般涅槃。下则普照法界机理。所谓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犹如天主一面三目。上严天颜下则照世。以天身妙。故有此严。

  举略兼诸者。法身摄一切身。般若摄一切智。解脱摄一切法。示身说法。权实诸教。无不磬尽。故曰兼诸。

  不可以形相见者。不可下地作文六形相取。

  不可心想知者。非凡夫二乘偏教菩萨。下地心想能知。

  充满十方者。为十界身也。

  不广不狭者。诸身不广。应亦不狭。

  非知非字者。般若冥于法身。故非知非字。

  不可动虑分别者。非下地及世间二乘等能分别。

  绅大带也。如论语第八。子怅?隔壁闻。夫子说一事。子怅恐忘以画于衣带记之。今正言非文字可传。能尽般若之照。

  三谛遍朗者。若权若实一心中照。名为遍朗。

  半满具足者。举其半满。则摄十方三世佛法。磬无不尽。

  世间者。谓同居土。出世间者。方便土。出世上上者实报。佛居寂光下照三土。

  法界流注等者。遍达说字。咸入秘藏。名为流注。教法下被犹若悬河。慈悲摄物。譬之海涌。

  一音演说者。实通诸音。且从实说。云一音耳。

  非喧非寂者。非生死之喧。非涅槃之静。缚脱约或智以说。

  十智不能虚者。解脱体遍法界。岂是小乘十智能破。

  为讷钝等者。同于讷钝等。以解他缚。

  示现善恶者。亦应云众生有恶或为示善。有善或为示恶。而调伏之。

  虽鄙必施者。众生虽即鄙恶而必施化。以度脱之。

  佛意业者。佛有不共之法。不与下地共。故云意不可思议。

  法华云如来庄严者。约智净也。

  又六根清净者。虽引法华之文。须依华严真位六根以释。

  包含总别者。举大涅槃包含三德及诸经异说。故云总别也。

  括事理者。法身理也。般若则从因至果。解脱自他脱。俱属于事。

  入大涅槃者。生公云。丈六之迹缘尽乃真。约应不现故云入也。又泽洲云。所住虽常为化众生灭应归之。即是入于化灭涅槃。

  经云如世伊字。却云化灭。伊字不成。

  不结天目者。天目同伊。是故略之。

  而言我今者。既言我今似如始得菩提。是故释云。盖随缘宜。

  夺是所证者。佛上约真佛真法真僧三番。斥我是伪。欲舍旧。未得新法。不知新法。为定胜不。故云未能即舍。

  一伪一真者。昔教若非何意与我同证。今教若是何不早说。此用后文意来此为并。

  而生去此者。三修虽闻说于真常。而不思惟真常涅槃。安住为无动。由执小志而生去留之解。所以忧悲。

  经云皆悉忧愁者。一忧愁佛入涅槃。二忧愁未得新伊法味。佛向虽说我今末得。是故忧愁。

  快说者。如来前说真常三德之理。比丘谬谓说于无常等。是己所证之法。故快也。

  壮者。音庄。正是庄束之意。又只是壮哉。快诠于理。复能破惑。故云壮也。

  行是进趣者。能趣上殖根是慧数。即智德之初。故云胜也。

  语后者。经中但云。断修惑不言断见。语后必知前已断见。语前则不收后。

  惑去智亡者。亡必惑亡。除字通后。谓亦除无常观想。

  应不入涅槃者。以非离故得入涅槃。此是执理故。约双非而释。

  若不离无常者。我既能破惑。当知此理非不离。

  他解离者。他意云。若离有常则为非。若不离无离无常即常。何故斥言是伪。作此说者其理难见。

  肥即叹教者。教是智德。故用肥以叹之。

  多作亲譬者。上讥请虽有五譬。多分属亲。上文初譬云。如父母生育一子。颜藐端正等。上已被斥。故今不作。

  未除一边者。得空边未能出假及非空假故也。此四譬文中皆有师字。所以同为一。

  经云帝王者。帝王之慈。慈及一国尚行恩赦。佛慈一切而一见矜耶。

  咒师譬者。世医慈浅尚不舍病人。况出世良医不救我等。

  七漏者。见漏。思漏。根漏。恶漏。亲近漏。爱漏。念漏。如下经中广释。

  见谛四思惟一者。俱舍名五部。如苦下具十使为一部。集灭道为三部。思惟四使为一部。

  通心七使者。成论云。一欲爱。二恚。三有爱。四慢。五无明。六见。七疑亦是三毒。及见。欲爱有爱是贪。恚是嗔。无明是痴。慢入痴。见及疑属利使。三界分别。都成九十八。

  论人者。成论人也。此约分通大乘以说。所以四谛皆十。虽不现行种子在。是故通取。若现行者取之。若不现行者除之。所以集灭各除三道除于二。

  五门观者。无常苦空无我不净。又佛毗婆沙有七八卷。彼说见惑有五十。所谓十使迷覆五阴。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贪恚痴慢。上界有三。除嗔义甚契当。

  经云疟譬者。佛除我粗烦恼。即曰不发。而细者根本犹在未去。如疟之发。

  芭蕉譬行者。行者行是无常。色是不净。三阴是无我。

  若有我者。昔令修无我。我已修无我。佛常我斥伪。比丘谬领谓说昔更有我。若有我者昔何不说。云何今日方说有我。

  三意者。无常无我不净三也。

  即四悉者。问答下世界。又初下对治。又将欲下生善。又执下第一义。释相可解。

  接赞腾执者。接佛赞后便腾昔执。谓佛实赞。佛意欲破。且先赞之。

  到乱者。迷无常等。不知修习无常即常等。

  经云视诸山等者。譬迷五阴。以为耶常等也。

  乖善者。真谛善也。此约比丘所计己法为胜以释。若作乖大乘者。此诸比丘闻世尊今修常乐等。却谓世尊犹如醉人。见日月转。下结醉过。若有不修苦无常相乃至不名为圣。即指修常乐等不名为圣。下文佛以醉譬还诸比丘。是汝自醉。非我醉也。此释为正。

  二无过者。我是善修。无倒乱等过。

  但知文字者。但执无常之名。而不能了无常之义。又汝一向。谓修常乐为醉。修苦空不醉。岂识醉不醉义耶。又佛果实常而计无常。此即大醉。故云未达其义。

  闻他流转者。闻佛说真常。谓为转曰。是汝自转。他实不转。

  汝之所非则不非有。汝诸比丘向所非者。正是真常也。

  乃非其所是者。今以真常非于三修所执。无常之是故也。

  斥善非善者。若善修者应知无常即常。汝妄谓无常是善修。真常非善修。汝是醉人有何实录。

  十门者。如第一卷中优婆塞十对治门。

  六行者。胜劣双修也。

  不知正修诸法者。正即常乐我净法也。

  彼若救者。应并云。世间常乐异出常乐容可一倒一非倒。世间出世名既同。如何一倒一非倒。世间若是倒。如来亦应倒。

  识心无倒者。即是率尔同时五意识也。又向举若空四倒。与常乐四到作本。今复举三到。释前四倒所由。

  想倒者。想以取假为义。谬执不得实法。忆想推求。

  由此起倒者。第六意识。能缘于理。先由心缘而复起倒。

  见倒者。能审法由审成倒。藉此生于四。而对则八。又七识心体是心倒。妄取法相名相倒。于所取想建立定实名见倒。又妄想谓有诸法名想倒。重起心缘缘前所想名心倒。于心所缘执定分明名见倒。

  无漏心空等者。实非实相。谓为真实。名为心倒。缘想无漏名为想倒。偏执定实名为见倒。

  无上方便者。是佛胜用方便也。

  问有名无义者如执耶常外计有名有义。谓胜三修无名有义。如诸经中虽无涅槃之名而有涅槃之义。无名无义谓涅槃体不当名义。故注(云云)。

  并应四句者。世间为二句。世间即出世间即世间为一句。是世出世为四句也。又胜劣相对为二句。劣即胜约开显为一句。胜即劣谓示同人。即无上方便为一句。

  是世倒之德者。于世间倒即达常乐之德。此约开显以说。

  起方便用者依体起常无常利生之用体。此中诸句皆须约胜劣相对为二句。相即为二句。

  旧云无常等者。法不相即倒成不当。今问属当知去假在问答。次第人义当别教。

  若通论等者。每一一修皆具三过。谓生死进趣以苦欲舍苦。

  言以苦舍苦者。身已是苦。更修鸡狗等戒。妄谓涅槃。此更是苦。如此舍苦。岂可得耶。又外道所作悉是苦因故也。

  标三宝者。非但一具三宝。三亦只是一宝。如来即佛宝。法身即法宝。涅槃即僧宝亦即报佛法佛应佛也。法界即报佛。以无染故属佛也。

  不纵不横者。即三而一故不纵。即一而三故不横。即非三非一。皆是法界不可思议。

  经云不净者。即有为法者。生公云。夫横起者皆有为也。

  经(云云)何与是毒身等者。佛若住世教诲我等。则破无明毒身。佛今说既去。我等云何能。与无明共居。而修梵行。

  非汝境界者。机兴则住。机息则去。而常住。住。

  而常去。故非二乘所。

  不能知佛往来者。汝既不知。佛是不来。定得随佛。不去而去。

  今留人法者。人谓有法之人。故可依止。佛住机则在佛。佛去机在迦叶。迦叶若与我住同。河西云。恚慢心者此释胜。是遍修未者得四果是劣修未。唯得偏空未得大理。名为未极。

  由佛性力者。内佛性力。外言教力。若利根于法华前诸味之中。闻于佛性处处显密已入。二乘虽闻方等弹斥。般若洮汰。于显露教来至法华及以今教方始显得。昔虽未入。已为得入之缘。故今闻说即座而悟。故云也。

  无缺者。犹如宝珠不受尘秽。具足众宝故也。

  留心处者。一正显佛性。二明常破无常。三为显常即无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双亡。正入圆胜修法。六即之殊此是兹经之文心。所以名为是留心处。

  未除旧执者。谓佛口虽说常。佛身犹是无常。所以请住。如此观之。旧执未舍。

  为学新伊者。亦应云为未来学者。故付迦叶。生公曰。所以付声闻者明要须兼解。然后得道。苦行第一。深解成就。必可以轨训后徒。故付嘱也。

  改迷生信者。应改劣修之迷。而信真常实法。如何因执而不改迷。

  求得不得者。有方便则失。

  年物俱新者。用何而二句。又是万物开发生长之时。此五尘等如春时能令行人增诸结使。又草物开秀之时。以譬听有机发之时也。而闻法莫不开悦。

  可悦爱果者。人天果也。

  非先解后失者。若以大通佛时结竟则是先解后失。今取元结大缘。从本迷者说。

  义言失者。中道之解。应得不得。名之为失。

  通是迷徒者。未见佛性者总属迷中之人。故云通也。

  持出者。谓向佛呈其所解所证。故言特出。泽洲云从此已前为闻慧作譬。从是时诸人下为思慧作譬。思教求义名共入水。求觅是宝下为修慧作譬。更别证法。名为竞捉。所证苦等悉非真理。名为凡石。取伪真故言自谓得。琉璃珠得法适悦。所以观喜。

  为有方便者有生圆信真常善巧观者作譬。泽洲云欲伪非真喻得旨舍诠。故言特言特出。出悟解苦等非是实理。名知非真。

  从是时宝珠下舍伪取真喻。从初至月形喻闻慧。从是时众下至安徐喻思慧。即便得喻修慧。依三慧消经。前已破讫。今略述之。令知同异。

  着乐沉没者。着界内六尘之乐。及着界外二乘沉空之乐。名为水底。

  拙观推求者。前之二教俱名拙观。何者虽破通惑。永未闻佛性之名。虽经方等般若见菩萨不议事。悕取非己智分。但有冥发冥解之义。所以俱属理即。

  知字者。知常无常即是真常。名知字。

  知义者。达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名知义。

  以珠力者。一由内佛性力薰。二外言教力薰。及观行力薰。称理修行。圆伏三惑。事理不二。如水澄清。

  能诠如所诠者。净名云。字即解脱。文字性离。名为解脱。

  所诠如能诠者。达阴入即三点。故皆云也。

  以珠力故水则澄清者。由珠体净令水净。由佛性体如故。依正不二。

  月圆譬相似乐者。月体团圆无有边表可以喻乐。月光明净故可喻净。

  非上非下者。谓水非上月非下。又月亦不在水内。水亦不在月中。不在而在同一体故在水月宛然。珠亦如是。不出上不属下泥。即是非上非下也。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月比水中珠。月既不上不下而得自在。珠亦非上非下。故可同月。并喻自在。又真位比相似如月比珠。以显相似自在。又相似是上比于观行。以显相似自在。若法合者。非变易上非分段下。于伏破之间而得自在。以譬我也。

  人得其门者得圆教门人。唯圆机得入。故言一人。

  不昏教水者。了教契理。不滞其门。名不昏水。

  不动心波者。达能观心即法性理。方名不动。

  经云则离我想者。是已断见惑。则离憍下是断思惑。

  离我慢等用者。明昔教有破见思证理之用也。

  经云得入涅槃是义云何者。为昔是为今是为昔非为今非为是真涅槃。为非真涅槃故问云何。经云善能咨问者。能问是涅槃义者。因此破于无明。得见佛性亦能令他破惑见性。是故叹之。又善问得时能推本定。今以自断疑也。

  王是也者。王譬众生。

  少智譬世智。

  执耶常闇常常者。计真常为耶常。

  外举众生少我威者。外人耶执以伏他人。自谓尊极。贪引耶徒。以为安乐。犹如国王威伏边夷。恣引财宝。以之为乐。

  嚚(莫巾反)谓钝恶也。喻外道郁头蓝等。心不识正理曰顽。口不从正教曰嚚。

  经云而王不别者。王众生不别耶正。依耶疗治。病转增甚。故云不别。生公曰。耶训会情。宗莫易也。俸犹与也。谓他少智不识耶正虚与四事也。

  腻润者。横计之人处处生着如腻润。处处污物虽非真我自在。犹耶计故。亦得称我。

  亦复(至)耶者。不知横计。五阴起于耶病。故云不知病起根原。风病喻瞋以操急故。冷病喻痴以顿騃故。焚病喻贪。以烧心故。烦恼非一切病。喻八万四千尘劳也。又风起卒暴譬瞋。冷性凝结譬痴。热性烦浊譬爱。

  经云好丑等者。好丑是因。善恶是果。又善是真乳。恶是耶乳。丑亦然。

  是病者。不知众生。不知旧医。是病起根本。

  王领为义者。王是一国之民。

  如爱化者。谓所化中能化为王。所化为徒。又主为王所为徒。

  强请者。既非真师。义如强为众生师耳。

  心不侧德者。谓心无实解而行于善但行恶耳。

  口不谈忠者。口但恶而无实信。

  药少者。耶常世智。焉能破惑。名为药少。

  病多者。界内界外。三毒全在为病多。

  取相缘无明者。无明为本。取相为末。由于支末无明起于八倒。

  是不知药者。尚不知无常药。况能真常药耶。

  佛假说我者。佛说五阴和合。但有假我悉皆无常。外人横计即离。而出六十二见及毗舍等。以成四姓八术者。依阿含经。一知病体喻佛能知烦恼轻重。二知病因喻佛能知烦恼起因。所谓种子及不正思惟是其正因。色等境界。及外道耶教是因也。三知病相喻佛能知烦恼相也。如瑜伽说。贪心则下慢心则高。有如是等烦恼相也。四知病处喻佛能知烦恼处也。违则起嗔顺则起贪不违不顺。能起无明。五知病时喻佛能知起时。谓少时老时。贪时富时。或寒或热。或饥或饱。随其相应起种种烦恼。六知药喻佛能不净观等。七知治喻佛能知不净观治贪欲。修慈观治多嗔等。八知禁忘喻佛知不净观时。不应取彼顺情贪相。修慈悲时。不应取彼违情嗔相也。

  佛知八正道者。藏教八正专治耶常。无生八正以破无常。无量八正次第治前二。无作八正双治八倒。今是圆门无作八正。

  善法亡者。出世善法也。

  慧命者常住慧命也。

  不增者。不作恶也。

  不损者。虽投严等。拟得灭身其罪不灭。名不损。

  不生禅定者。不修四禅定。断钝使故云也。

  唯损无增者。用忻猒心修也。

  不遍者。不断无知无明。及不能化他也。

  兼遍者。菩萨四门遍学。名为兼遍。而无摩诃衍即空之观。名无巧术。

  无痛恼者。即色而空。幻化巧治。其治虽巧。不能令二乘。见于佛性。故云不能治必死之人。

  治难愈者。无明病也。次第三观入在方能治之。故云不能一时也。

  不能令过者。初住不能为二住化名不能过。此是一释。须依法华疏第九中释为正。

  复令过本者。法身本体。而无可过。妙觉位极。智断圆满。义言过耳。

  今之明医者。今经唯是圆教。妙觉良医。

  经云从远方来者。从本法身地垂迹化世。名曰远来。

  是治病缘者。常人用无常法为缘也。

  咨受者。明外道不知请佛为师。名不知咨。不知从佛听闻正法。名不知受。谓己胜佛名反贡高。谓佛劣己名生轻慢。

  脱冠等者。出四城门。见病死等而即出家。先依外道师等。

  遣马者。虔陟遣还宫等。

  六年苦行等者。等取禀彼四禅四宫空法也。

  唯明此身者。初成之佛唯是文母生身故云此身。

  犹是外道者。犹宣外人之教。

  别有本身者。至法华显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见王者。先外化也。

  无观机智者。但有世智。无照机之用。唯暗惑心遍用耶化。

  医方者。非但用无常及常医方。只三归五戒十善皆是佛说。并名医方。

  文鳞者。文鳞瞽龙也。

  神通如瑞应者。彼经云。佛入迦叶窟。龙毒不中。龙火。不烧。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谓东取毗梨勒果。南取阎浮果。西取呵梨勒果。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隐去知念。现来火灭不燃。斧举不下等。虽睹众变耶执末。故言瞿昙虽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语云。汝非罗汉。亦不得道。双然开悟。师徒伏。如法华疏第一及记广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归翻耶者。翻其恶师恶法恶众归于正法正众。但云归依佛法僧也。

  初求愿者。经云今正是时者。五人应悟之时。实爱念者感理冥念。令无著也。

  根缘冥对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内薰成出世。小机冥发。故曰冥对。

  右手至便者。譬小机感及余身分者。即譬大机冥为便。

  重明观机(至)一机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经云愿王宣令者。耶受化已。用转教化。展转相闻。譬之宣令。

  好害事多者。害真谛慧命。常住法身。

  断首者。断真空善根之首。又万善以信根为首。若以倒见为药。则无修根为断首之解。

  以解断惑者。以无常观解。断于通惑。得真寿命。得此命已。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终。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横死。又以无常障中解。亦名横死。

  痴人者。二乘也。鹿譬阴境。马譬横执。取常为实。智人佛也。

  此鹿非马者。破耶常非实也。

  而执无为马者。虽知鹿无马。而便执计无处为马。正譬二乘执无常也。

  何处复有者。无常之体本自非有。况更计实岂非病耶。

  佛果无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见佛入涅槃。谓定无常与己证同。既执为无常此病易识。病既易识示真常佛性。其心易开。故云易见。

  谓生死等者。生死本是无常之法。更有为无常。其病难识。病既难识。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隐密。其心难悟。故云难见。

  欲死者。有可发之机故也。

  若无机者。应云必死。

  经云当云何治者。大机发也。

  众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见佛功德之身。菩萨不思议事。闻说不思议解脱。谓非己分。

  如来重说者。至法华闻实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开权者。昔说为实。今云非实。即是开权。

  昔权宜者。昔用无常治常并非真实。今说此意即当开权。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误我驱逐者。却谓旧医是妙。新医非真。故云误我。

  此中通体是譬者。明前诸文并是譬也。

  经云智人见之者。新医口不宣唱。旧医解药心亦不怪。

  经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药本是甘露。二乘过者得之。谓为毒药。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钝使。贪顺境如滑。瞋违境如涩。

  善好眷属者。以母善好。子则善好。且一一往释耳。

  国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语。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为狂颠。

  令于教门可解者。令见说常。即知治无常病。见说无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为此义故。但合两药。

  说如来之是者。明如来涅槃体不同生死诳相虚假名之为实。出离情妄说之为真。体无迁转是故云常。为众德本说之为主。诸行所说故复名依。体无生灭名不变易。

  汝等四众下结劝修学。

  第四释长寿品

  就疏文为二。先释题。次其文下入文解释。初又三。先明立名所由。次今释下明名从义显。三此是下结归本章所对。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虽从人从事莫不皆为显常。故长寿居后。以收前常无非长寿。故次前品而来。

  译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异。又是上下别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纯陀哀叹。但云如来及以常住未云长寿。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为因。获长寿果。故云从所得立名也。次名从义显中即依四悉。义以立名。

  令树善者。谓修常乐之善故也。

  三结归中云余各随便者。论三十四问专显长专。及至答中则随问施与。虽复施与。亦不出于长寿因果故也。

  次入文解释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劝具四悉以益物。初劝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劝除下对治意。二劝受下生善。三劝益物下第一义。

  其上疑既尽者。明诸比丘疑常无常执心已破。深信常即非常非无常已竟。名之为尽。

  初劝则嘿者。明此经中初段但有劝文。而无辞不堪文。则是嘿受于劝。

  今经之宗者。应知律是今经重宝。赎于常住慧命。非经正宗。不应此说。生公欲令问长寿因也。长寿本是入生死济物济之良津。以慈心为本矣。慈之为济。先制戒律。令不作诸恶。然后使行善之极也。

  于诸戒律者。然经初无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迹中著于诸字。又应是取下经文云我今无智于诸戒律之语。成此文意。故着诸字。

  律仪定道者。律仪是别解脱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共戒也。

  双照(至)俗者。此约七重二谛中。真俗俱为俗以释也。明骏曰。万善终以戒定慧为本。前句举戒本性空寂举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说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学文也。

  如来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广难测。非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议。

  允同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实来成正觉。故云同也所有诸定者。约行也。

  无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问于果地三智。是故辞耳。

  声闻不堪寄者如来劝问。必欲流通而诸声闻不任有三。一智浅。二寿促三无眷属。以不能任持法也。

  强受寄者。若强受寄。则是如来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属未来。入灭是故不论。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万者。一万两为一金也。

  百万解脱者。一句出生一万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十句而为眷属。即成百解脱。

  如何得归者。破云像法时。释迦已去弥勒未出如何名二十年。妇时还我。

  即是还时者。受化之人。通别惑尽。得见法身。即是还时。即是归我。

  声闻妄受者。泽州云。比丘无有受法传化弟子。可以付嘱。名无继嗣。无常迁逼说为病笃。灭身归无称曰命终。所付之法。无人禀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诸菩萨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辞也。

  盛壮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壮譬自行化他具足。端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实谛。父譬权谛。故以三一一三对之。

  经云一切声闻等者。在鹿菀时金是无常。至方等等会冥成于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无漏心推功在也。泽州云。不自高举名无漏心。不者吾我名罗汉心。

  二缘者。昙济曰。一以声闻无眷属。二以菩萨多眷属僧宗曰。一善能问答现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来有益。明骏曰。一能令法宝久住。二利安众生是故疏云。或善能问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应以无上佛法付诸菩萨等等。惑指善能问答已下文也。

  尔时佛告大众(至)女人者。此中有优婆塞等。皆是大机发人。

  经云我之寿命者。寿命是果之极。戒归是因之始。总举因果以劝问也。

  若得问人者。若得称会众机。与物有缘之人问者。则能利益结缘当机及下位为影向等。唯除古佛为影向者。不论其益。

  例作无而意异者。菩萨文解故无疑。二乘不能问名无疑。又菩萨能问为利众生。二乘不能问。但自行。故云意异。

  身密等义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开耶正四者。于四德品也。

  若问命即开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于行。名为天行也。

  若问辨即开梵行者。梵行以慈悲为本。即是以慈故说。

  问辨即乐者。多闻分别乐也。

  问归即我者。三归翻耶我以显正我。又有归戒故常在人天自在而修。故问归即我。

  问归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显正常之辨。

  论云者。涅槃论也佛力大者。经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余经中说文殊童子也。

  经多罗聚落者。此云芦苇。谓芦苇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为决定众者。地住已上菩萨。名决定众。已得任运入法流水中。善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也。

  自咨发者。迦叶自疑。虽在大众之例惧非应命之人。故有咨也。

  经令汝欢喜者。得宜故喜。称机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叹佛德巍巍高胜。二叹佛众清纯无杂。三叹佛身坚固。犹如金刚。明身坚也。色如琉璃。明身净也。四叹佛众智德深广。

  不言自绝者。谓大小天隔。何者小身岂能问于大身小智岂能问于大智焉。敢发言扣于上圣矣。

  借助者。若从迦叶诸加边即入声呼。若从佛加说边即去声呼。

  纵容两存者。此师于后四偈。存于问之余势。又亦得是问。即对五行十德等。此即双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问者。据有云何而数之。

  三十七者。将后三偈。足前三十四。合为三十七。

  为众作依止生者。指哀叹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觉道者。觉佛也。谓佛道。此显一代是佛大化之道。故不可从近而洗。

  而合成两问者。若为三十二问应合为一。若三十四即开为二。

  开为四者。下答中离为四答。故须开之。云何得是问因。长寿及金刚不怀身是问果。复以何因缘问因。得大坚固力问果。是则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尔。所以离成四问。

  若数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为二问也。

  三十六者。取初偈复以何因缘向足。都成三十三云何。

  声闻未曾闻常者。此一往约鹿菀得小果者不经方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闻常。故应有疑。以之为难。又且约今经显露边洗以为难辞。

  声闻(至)执已破者。明二乘于前二品。闻常疑执已破为难。

  若尔则问不因上者。既云为缘故疑。则不因上品应从文远而生。

  双树之终者。应知破前不成。彼亦不当。故约后破之故非极谈者。谈之不极。故非极谈。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体无修。若既无修一切应常。一切众生既未得常常应有修。所以问于常果从何因云何。

  果上万德(至)之因者。万善因也。

  经云何得长寿者。僧宗曰。一期为寿。期久为长。常果非期。寄言长耳。盖谈慧鉴无穷。即般若也。云何得问其因也。金刚不坏身此问法身。如世金刚体不可坏能万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万化。草能变其体。泽州于此偈有三门分别。一定问多少。昔来相传云此偈中三十六问。二彰问差别有六。一总问。亦请问。如言云何得长寿等。二求问如言愿佛开微密等。三难问如言三乘若无性等。四责问如言如至断疑纲云何不定说等。五赞问如言众生大依止等。迦叶欲将难旧先亦而为赞叹。是故虽赞而得为问。六谦问如下文言今欲问诸阴而我无智慧等。谦己不堪而起后说。如此分别。似有眉经之远意。其理不彰。故示彼学知耳。三分文辨释。偈判有二。初问学法。云何得近无上道下问学行。此云何知如下大众问品未将答学行。迦叶请云愿说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知前是学法后是学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内外行德唯内。法通三性观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为己法。己家之行得为他法。如此判者太为浅局。

  经可者。然一一问皆通三世。若别对者且从一往。故云经可。

  作为众作依止者。实非阿罗汉半偈亦是四依品答。以四依示为四果故也。

  本无偈答者。次此偈。彼即当犹如乐未生云何名受乐。

  皆名有余者。次此偈。彼即应云如其断疑网云何不定说。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说入不毕竟句中。即开前受乐。足为十三问。初段但为十四问。只缘实非阿罗汉句答中不开故尔。

  答卷少者。从此下至大众问但七卷经。

  后问少者。古人将得后四偈为问者。从现病品去尽经答此四偈。故问少而答文。以此观之。知四偈非问。

  经悉有安乐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妙不过佛性。师子吼是略。迦叶是广。

  经云诸阴者。上至诸佛。下及五道。

  精进菩萨者。八住已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问。今谓藏通别三菩萨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与理合者。皆称秘藏之理。即第一义皆有所拟者。于四悉如前四文。

  是已得非始者。如法华中文已得之。非寂场始得本云已也。

  加而赞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众善根添我机辨。即是加相赞如文。

  等无有异者。僧宗曰。此问总一经之。宏致。收万行之枢机。仰弘望旨。故重称善以赞也。尔问我答。照理是同。诸佛敷扬。何以异此。故曰等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胜鬘金光明。为偏方不定教法华玄中广破此义。今家不尔。前四时教皆有不定。如净名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师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结集。又不可传。传即名为显露。

  非。方便道场者。中间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偏据寂场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诸佛。亦复同昔大士。昔七处八会华严方广。于时十方大士云集论义。亦尝作此问也。此亦不知寂场犹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则深广。二则藏宝。故名智慧大海。

  法性虚空者。一则万法本来无性。二则涅槃亦称法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顶戴者。僧宗曰。谓蒙答旨顶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长寿因者。谓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则不可破。以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执者则堕断常。

  若言开因果之秘者。此约开昔权秘。成今大涅槃因果。方称涅槃正体。故名小缘。

  若为显涅槃等者。此约佛意及经部意以说。何者昔施三权。及经带权明实。复有从初。即以大涅槃心持戒护法。皆为显非常非无常大涅槃体。此为正意。

  兼明因果者。因果不得不有有能显。即当因果。故云兼也。

  方便说因果者。此经双明权实因果。即是双流之用以显正体。故名因果。为方便说。

  纵容者。进退详审得中以遣断常之着。故曰纵容。

  抑案者。涅槃正体本寂性离四执。名之为抑。依理而修非因而因果以显正体。名之为案如是修者。方曰今经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对以立自他等执。若单约因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缘故因。名共性因。离因离果故因。名因名无因性因。单果四句例尔。此约圆教四句以彼破性执。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别教义。以因果时异。法体不融故尔。

  皆堕断常者。计自堕断。计他堕常。两亦堕二。无内堕断。故云皆也。

  从多从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后文因傍而果正。多少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离。即是消云何得长寿句。

  若覆器者。具足应云覆漏污杂。今文但举一闻慧为诫耳。僧宗曰。将答所问。事须诫而敕之。夫宗致幽玄。轻心所受。虽复言迦叶。而意在时众。

  语义中者。论中更有二句。云闻法欢喜心勇跃如是之人乃为说。

  此业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也。

  业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业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语道断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语道断。果不定果故心行处灭。

  精进菩萨者。藏通菩萨也。别人初心即知中。故具不简。又别人地前虽勤行空假。不知圆常。复次尽简。

  不能已已者。章安谦恭也。既已咨问涅槃奥旨。及案今经秘藏之义。不能忘于所闻之情。故云已已。

  至高无顶等者。竖穷实相高不可得。名无顶。横周法界。边不得名无涯。

  多所成就者。分证已上方名成就。

  业能破业者。空业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业。破于权业入毕竟空。名为破。

  从无住业者。假业也。谓达阴界入即是秘藏。阴界入无住。秘藏亦无住。以无住故。还依院入无住。立秘藏因果。名为立业。非破非立下中业体具遮照故名正业如是下融通结意。

  言道前者。发心已后讫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觉为道中妙觉证后。名为道后。故上文下引证显体用相即。

  以珠力者。证体也。澄清者。证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证用也。佛性证体也。

  躬至系所者。譬如来道前垂应。应于众生。如王回驾至其系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发之辞。何者理性本同诸佛即体具足。此引发也。性虽本具。多起罪业。不能得见。抑之言无。有之与无无其二体。只众生即佛性。只佛性即众生。如王子是因。以譬无性。因是王子。以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谓拔九界三惑苦因。与佛界菩提善因。拔九界二死苦平与佛界大涅槃乐果。

  即用而体者。四无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无嗔善根为性。悲以不害为体。喜即喜受。舍是无贪。菩萨行者。大慈悲等总以大智为体。又说以定慧为体。悲者能不能救苦苦众生。大悲者能拔三苦众生。有众多差别相。

  遍约四谛者。谓约四种四谛。无作四弘。缘十界二死三惑因果。以为誓境。不但四趣以无作四弘。遍开一切偏小等法故尔。

  经云脱未脱者。说集谛令行。未度者说苦谛令度。未涅槃者说灭谛令会。未安者说道谛令安。

  经以如是等业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为业因故也。

  云何起爱者。若有爱者。则有彼此。何名等视。言自相违。

  展转有妨者。谓互有相妨也。

  前后不异者。前即用而体。彼即体而用。举佛道彼答菩萨道前。体用无二。何方等视。而言有妨。

  济危者。济其违佛教者也。危恶罪也。

  都无所损者。此释当理。顺于慈悲。

  经而不舍置者。此举非显是。国以酷为本。若有罪者。必加严形而无放舍。佛则不尔。于有罪众生视之如子。而不放舍。

  十四知事人者。十诵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罗毗国。尔时阿罗毗国。僧坊崩坏。佛知故闻阿难。是僧坊重阁何故崩坏。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余国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应作事。僧更应羯磨立知事人。诸比丘有能多致财物。能成辨事者应六年立作。若新房舍应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卧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带钵那人。六五分药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坊。九立分处人。十立受护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维那人。十四立分处沙弥人。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连匿犯可悔过罪。不如法见。故僧与我作不见摈。诸比丘不与我共事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萨自恣及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数。猒恶我如栴陀罗。故云不得为羯磨主等。如律广说。

  污他家行恶行者。此普是十诵律八法第三卷所明。二比丘污他家行恶行。皆闻皆知行恶。是比丘共女人一床坐。共一盘食。共一器饮酒。共宿啖宿食。不受而食。乃至乘象马车舆。与多人众中吹具等。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令与作驱出羯磨。

  与人斗竞等者。律中但云。喜斗诤相言已知。是斗诤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坚持是事莫为他击。汝等取胜我是我当相助等。无至城中诉言。疏中应是约义以说耳。

  令依刚正者。律云。一应教汝依止某甲住。二应说依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后时等者。律云。尔时有忧波斯那比丘和檀提子。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皆阿练儿。纳衣乞食。乐处空地。居士见客比丘来去坐立。饮食衣钵威仪清净即起敬心清净。因是客比丘。故请名僧。明日到自舍食。时僧房主开质多居士不先语我。因客比丘。故请僧舍食。我是质多居士庵罗林中摩帝摩帝陀罗僧居主。质多居士不问我。过是夜已。我当共是居士语。至地明了着夜持钵。到居士舍。见辨种种多美饮食。敷种种杂色坐具。问言何以无胡麻欢喜丸。居士答言我今乐说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为压油业。故此讥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责。二依止。三驱出。四遮不至白衣家。五不见。六不忏。七恶耶不舍。八灭摈。九恶骂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诵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见者。律中举阐陀比丘犯罪问云见不。答言不见。如来立法举出众外。有利皆夺。待见方行名不见罪。不忏者。还是阐陀犯罪识知而不忏灭。如来立法举出众利待忏方行。故名不忏。

  常光者。常光一寻常有。而无增减。名曰光。

  非常者。或增或减为缘。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种。

  通身为五者。放光具多缘。如法华第三疏引。故注云云。

  经未可见法者。未见之法。

  汝欲见者。今当为说。

  断四住恶者。四住是体外惑。故以邻王为喻。

  无慈诈亲者。见行恶而不治纠。共同处者是诈亲之人而无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国况佛。大臣况传法者。未发令发为产。已发令成为育。若生若养总名诸子。道机不耶名为端正。识达因果称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论中或云。在家二。出家为四部。或将释众梵众。足出家二众为四部。宝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尼。三者沙弥。四者沙弥尼。

  三种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圆教。

  嘱教者。泽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谤正法。此三罪人衣法摈治而死。于弟子中有犯十恶轻罪之人。亦须治罚名余一子。必当苦治罚。恶清净众。当佛本意是故说言。虽丧三子我终不恨。又超悟记云。假使三子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为治罚故则退。唯比丘一子。须苦治罚要令成就三学也。僧高曰。明如来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不从治喻不尽成道。余有一众。不以少故。而不治之。如此释者皆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释。不会经旨。

  经得初移无量者。不久当闻。安住移密藏中。大福岂过于此。

  非子不念者。如来不尔。是子之外更无非子。致成平等不成就他亦尔。

  尚得福无量者。不久即得开权也。

  汝以果计因者。汝何故见佛。为缘入灭谓为无常之果。果既无常而因亦尔耶。

  自有世间相续者。一期未断。名之为常。

  非数缘者。非择灭无为也。

  虚空常者。虚空无为。以无碍为体。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无于待对。名之本有。

  佛答长寿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长寿二字。

  佛宝常者。谓明一体佛宝常也。次明三宝亦尔。

  地及虚空者。虚空中空行。水陆及人天。皆有生阴中阴寿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归于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从染缘起出生。诸佛从体起用。即净缘起。而入生死。为引九界众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达池者。从主立称。此云无恼热。傍名清凉。无恼热池龙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经说不定。或云出八。或复云出二十河。各有所以。长含云。东银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马口出缚刍河。北颇胝迦师子口出徙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东。三万五河。人皆具见。备取为喻余方大河。有大名声人皆同知。亦取为喻。通前说八。余方小河。无大名声人皆不知。故不举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说。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随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属更有四河。一间摩罗。三名河利䟦提。四名摩醯。宰头眷属亦有四。一毗婆奢。二伊罗䟦提。三奢多须。四毗低多。博叉眷属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罗。三名明?。四名光仲婆。私陀眷属亦有四。一名萨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毗寿波。是为二十也。

  婆罗门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萨所化也。明因地之时。施一切命。化功还归化之。所以至佛则常。

  从无住本者。秘藏常令无住。全九法界寿命。是九法界寿命无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体无二。故能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义。今大涅槃出之与入俱是法界。体遍虚空故以空为叹。

  经如来亦尔于众生中寿命第一者。即当出义。出意正为引一切众生。入大涅槃常寿海中。名之能入。故举醍醐为喻。

  经如来寿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机致请也。

  经不应(至)尽想者。若不于如来生灭尽想者。何故请住一却等耶。既请佛住验生灭尽之想。

  二况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寿一劫二劫。何况如来。已得常寿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经示同毒树者。皆是毒树。次永煎除。故云见舍。

  难两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难两理无异者。迦叶意如来与外道俱同生同灭。则知所证之理。与外人不异。

  外道盗常教者。正法时犹有四依。所以外人无能盗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体妙。非凡眼所见。非心虑所思。名为不现。

  外道理伪者。从冥初生觉。从觉生二十五谛。过二万劫已还归冥初。名曰不现。

  佛认归者。若为大机于华严已是认归。为于小机。次更施小弹呵洮汰。来至今经方始认归。

  色种种者。色虽种种同共一群。教虽种种同诠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观等。

  弘经人自益者。此约如法弘教之人。虽为他说他既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无有妇女者。无上菩提以大慈为本。外人既不为无上菩提即当无慈。有得之利。

  钦慕深理者。此即机中钦慕。何者既忻常乐之名。义问钦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为常住本。降兹之外皆非。

  无定慧方便者。圆常定慧方便也。泽州云。正观名攒。傍推曰摇。世善逗生名浆难得。

  浆譬人天者。精纯成苏。余汁为浆。意云酪之所弃。尚不能得。况复酪等。

  起我人知见等者。十六知见中第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四人见。计我是行人。七知者见。计我五根。能知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于色及起耶见。等生取者见。计能生众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五受者见。计我后身当受果报。六起者见。计我能造后世果报。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速续。恐速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故。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驱策由我故。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起者见。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见多者能断善根人天俱失。

  余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经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本是得佛之恶道。彼以取世乐失本为余。

  加之以水者。经云士夫者执我外道。是身见水也。

  梵王者。谓事梵天外道。彼计梵天能生世间。非是生因。谓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计梵天为常。是边见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也。

  微尘者。顺世外道。胜论外道计也。彼计极微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耶水也。

  世性者。数论外道。计冥谛为世性。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戒者谓外道执狗牛等戒。或是凡夫执别行解脱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是四禅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执为因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闻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执为道者。亦是戒禁取水也。

  及与解脱者。谓外道六行伏惑。断下惑时无间道后。证根本地。名为解脱。非真解脱计为解脱。是见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苏。实非涅槃。外道谬计。亦是见取水也。此等执见与爱慢无明相应起者。尽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养父母等。皆犹佛法而有此法。是如来无缘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梵行。

  归依三宝者。不知归依同体三宝。为常因也。既不识因亦不识果。故云而实不知也。

  遍六大城者。若据破外。始从华严等受受驱遂。今且从最后说。

  有漏智灭(至)涅槃者。此用择灭无为。断有漏智。尽即得灭理涅槃。不取非择灭为涅槃。以有择灭但是?缘而已。此二智俱通浅深。

  既有是非者。犹无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舍智。

  若道能致灭者。三十七道但能通灭不即是灭。故非涅槃。即二智前后浅深为难。今引三师但消?舍智之文。

  以法性难身者。以者灭法性。难今法身也。

  更互相难者。身若存者不应言法性。若云法性不应言有身。何者法性是无。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复云身存。复云法性。故今不解。

  无想天等者。举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禅依广果天。别有高胜处。是无想天受报之处。有诸外道修无想定生于彼中。初生有想。中间想灭。经五百大劫无想。无想众生定成十入。谓六根四尘为十。除香味二尘也。问彼天不能发语。无出入息。如何有声。答身上诸处必有外风击发内身。以生声。故定成就也。命欲尽时心想还生。便谤涅槃终入地狱。佛今举之。彼想灭时但有色阴。而无色阴所依之想。亦无色举缘之想。

  从生爱结者。犹有心故而起烦恼。名为爱结。

  则有非(至)处者。既无想心唯有命根。持令报命而得不断。如从外来。赞之名为补处。

  不应作灭等者。不应作法性灭身不灭难。何者如来为缘故生。为缘故灭。咸令众生至非灭非不灭。云何一向作生灭难。僧宗曰。岂况如来妙极而当可知。昔指孤灭以为法性。权而非实。

  经无有异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云生灭。即是异想。此三法是一体而无三。故称无异相。体是常住。故云无无常相。不为三惑二死所迁。故无变异相。即一佛体之三也。以觉察之义为佛宝。体无非法。具众功德。故称法宝。体不隔物必与理和。号曰僧宝。

  若于三法为异修者。当知此人不成清净归依。既谓佛宝未极。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凭常住三归。则得戒具足也。

  经清净三归者。一体三归也。

  若昔四时等者。但说时未至故不得说。非谓小乘归戒而不成就。若闻今经声闻要知佛性。归戒方具。

  若不知者。归戒不具。所以十仙既先取小果。彼方入秘藏。

  当知已得者。若说化意可言已得。若从机缘说时未至。不可云得。

  经如来亦尔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树。明一体法身常故则有归依。合有树影。明应身别体亦常。故云非是无常。即总结为常。

  经则非诸天等者。意云如来若常可为无常人所归依处。如来既是无常。以无常人归依无常佛者。则非归也。

  经有树无影者。树喻法身。影喻应身。以一体法身常故。应身亦常。迦叶何故难言应身无常。僧宗曰。旧释。树譬真法身。影譬应身。于前文为便。于难。为不便。今云有归依者。正言极果妙有是常。则有归依之德。若无此德。有义亦坏。是故迦叶就影为难。欲使无归依之德也。此释只成一法。立二义耳。应依法应俱常以释。僧亮曰。星月有光树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见。法身亦尔。非汝所见。经父母各各异。则不能生子。和合有子。喻之如常。若无于子义当无常。

  经而作霜雹者。摧于无常之见。令生常见常解也。

  大涅槃经疏记卷第二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书写已了对本一校已了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三

  金刚身品

  文为二告释题。次就文下入文解释。初又二。先释题次复次下腾问意。初云金刚身者。生公曰。长寿之与金刚皆共语丈六。长寿为外应之迹。金刚为内照之实。实照体圆。故无方也。

  金刚四义者。次第对四悉可解。

  世界基本者。金中胜者名为金精。即最下金刚也。

  劲(居盛反健也)。

  所拟无前者。谓所拟皆碎。无□□者。

  其色不定者。譬第一义理。以不定故。能为□□作本。遍生法界法。若非圆摄。焉能得入。故云难视。

  次腾意中二。先正腾。次有人下述古。初又三。初正腾意。次若以通下明法体互通以成三谛。三今从别下结归品意。初云通用一意者。应一一牒余三十三答。成初长寿之义。故云也。

  圆通者。法身无缺曰圆。遍摄诸法曰通。又体遍曰圆。无隔曰通。

  次互通中云若以通当名等者。谓离总出别。答三十问。故云非无别义。揽别成总。无非长寿。故云无非通义。

  次述古中二。先正分别。次又他明下重释。初又二。先叙古。次今明下正释。于中云初已略说者。常命等五。纯陀品中已略说。

  四相(至)辨者。四相属口业。故对常辨。

  若束者。束三十三问入初一问。无非长寿。

  若散者。离总出别。散遍诸答。皆为显于长寿常住意耳。

  次重释中二。亦先叙古。次今则下正释。于中云枯林入灭者。谓枯林中间入灭。表双非显真也。荣林入灭。表双照显俗也。东方下双非枯荣以显中道。荣即是真下明即照而寂。以显不思议真。枯即是俗下□即寂而照。以显不思议俗。三谛即一谛。复释上荣即是真。一谛即三谛。复释上枯即是俗。差别下二然。非差别下复释上中道。显其遮照。诸佛境界下结意。显佛境体融。三谛相即。非三教九法界情虑思说。二死三惑无能侵毁。故喻之以金刚。

  次释中初云上问中含两者。上问中上互具含两重因果。前品已答长寿因果竟。今复明金刚一重因果。

  皆法皆喻者。一一身皆以金刚等为喻也。

  举所见者。明迦叶执迹为难。以扣妙释。

  碎为舍利者。当碎为舍利也。

  次正答中就疏大科为六。初示句数单复之相。次然古下述旧解。三天台下明今师释。四私谓下辨私助释。五古来下初四教以示百非浅深相别。六依经下帖文以显三谛之相。

  或一存一亡者。出单句相也。

  非念念灭者。虽入涅槃。不同二乘无常念念灭也。

  非身是身者。此辨一句具存亡二身。非身亡也。是身存也。

  次述旧中非金刚前身者。古人云。金心已前犹属无常。故名非身。

  是好身者。非恶取好□即相好之身。

  因缘相成者。法身为因。应身为缘。从□起劫用以逗物宜。又众生为因。法身为缘。感应因缘致有应身化物。故云相成。

  是空离空者。明法身体遍虚空。而不同虚空也。

  三今师中三种四句者。单四句同彼止观中句法。

  前句约非者。前非句不合是非相对为句。亦合单用非非作四句身。是是亦然。

  亦应前单后复者。应先作单是单非四句竟。然后作复非复是四句耳。

  四私助中为非何四句者。未知不非何等四句也。

  今言非身者。则以三藏百非为所非境。通非藏。别非前二。圆非前三。如是方显能非之极。

  除一法相者。除一身一法。外所现身者。皆为应物故尔。

  五约教中亦不出其意者。谓不辨百非为是何教百非。今经非相。意旨在何。

  浅深有异者。权浅实深也。

  具足百福者。破百非得百福。是故司之。

  上中上者。于上上中更上上耳。

  有有等者。有为之法。而为二十五有三界因果所拘。故云有有。此即以通斥藏。作此说也。

  毒器不任贮食者。无常之器。不任贮无生及以常住之食。食则煞无生常住人也。

  虚妄者斥藏也。

  空不得空便者。邪空拆空之所不能破。相无生之空故也。

  次第取证者。先空次假后中。胜劣亦尔。登地为胜。

  一中无量者。即于别教地前法也。

  无量中一者。即于别教登地法也。

  非一非无量者。双亡也。不异者双照也。

  恶即中道。亦开权也。开前三教悉入圆宗。

  况百福空者。具足应云况百福假百福中也。

  六帖文中经云非人天身者。注经云。虽为化物现受人天。心无取着。即自起然。

  非恐怖身者。虽生死恐。得四无畏也。

  非杂食身者。不为四食所养。以法喜禅悦自资也。

  如来之身非身是身者。真身非生灭积取。故非身。应身无生不生无形不形。故是身也。

  不生不灭等者。宝性论云。佛身无前际故不生。无后际故不灭。无中间故不住。

  不集不修者。非积多法。不待修故。

  无量无边者。法身弥覆。岂有边表也。

  无有足迹者。住无方定也。

  无知无形者。大悟无知。妙像无形。法身无形。离诸相故。

  毕竟清净者。双遣乃净。

  无有动摇者。法身假寂。孰能动耶。

  无受无行(至)有为者。位满故不受。谓已出三慧故。受是闻慧。行是思修。如来舍修息照安静故也。住位故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作即是业。味即爱染。杂即瞋毒。如来性净。故言无也。又味即烦恼。杂即是果。非是有为者。不随诸数故。

  非业(至)数者。离有余果故非业。离无余果故非果。谓永断异熟生死因果故。

  非行非灭者。行谓流转。灭谓还灭。佛观众生死及与涅槃同一如故。

  非心非数者。相应相不取境界总别相故。心王取总。心数取别。佛心无得。是故言非。

  不可思议常不可议者。三乘十地不能量也。

  无识离心者。现分别故名识。能生后有故名心。今谓无分别故非识。不生后有故非心。

  亦不离心者。虽不分别而无事不知。又自觉圣智真如心故。

  其心平等者。绝高下故。故言平。无优劣故。故言等。又不简怨亲。如虚空故。

  无有亦有者。法身无像故无有。亦通化故亦有。

  无有去来而亦去来者。既无有色。谁去谁来。垂形六道见有去来。

  不破(至)不灭者。离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绝。体非未来故。不出至现在。不灭入过去。

  非主亦主者。法身妙绝。何依何主。道王三千。故云亦主。

  非有非无者。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虚故非无。

  非觉(至)不字者。已断寻伺语言加行故非觉观。非人非天故非字。应人天名故非不字。又离粗细心相故非觉观。

  非定非不定者。心驰万境故非定。寂然不动故非不定。

  不可见了了见者。十地所不睹故不可见。后身见故了了见。

  无处(至)宅者。真则无处无空。常在五道。故亦处宅。

  无闇无明者。洞鉴三世故无闇。现同凡夫故无明。

  无有寂静(至)静者。分身散体。炽然应物。故无寂静。常果恬然恒在定故。故言亦寂静。

  是无所有(至)绝者。无二十五有故无有。不衣不食故不受。功德无增故无绝。

  清净至诤者。释上句也。无是无非。故无诤也。

  经无住处者。涅槃无灭真所居也。

  不取不堕者。不进求故不取。不退故不堕。

  非法(至)田者。绝轨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绝言故非田。应供故非非田。

  无尽(至)尽者。历劫不穷故言无尽。即是不尽故。

  离一切尽是空离空者。无性无相故是空也。离无常无我故离空也。

  离不常住(至)灭者。绝言故不常住。绝众相故非念念灭。无有垢浊去秽不灭。

  无字(至)说者。绝五尘也。

  亦非修(至)量者。无所进故非修集。无相待故非称量。

  非一非异者。方圆殊应故非一。真性不改故不异。

  非像(至)严者。妙绝众相而相超世也。

  非勇(至)寂者。摧四魔故非畏。无静不静故无寂。

  无热(至)貌者。动静一体其相难见。

  如来度脱(至)脱故者。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余句例此。此且附三藏教百非以释。为后三教所非之境。显今经圆旨也。

  又即入即出者。谓入不定入故能即出。出不定出故能即入。即出即入故成二千。

  因有得果者。此答复以何因缘得大坚固力句。正明因有成果之力。

  是起后者。起后请佛广答。

  三劝修者。若不劝修无由契悟。故复劝也。

  护法不坏者。犹护不坏法为因获得不坏常住法身之果。故云取相似因。此即同类因也。

  经云不受五戒者。此文应具两义。一者全不受五戒元为护于正法。二者观经文意。既云不修威仪。非不受戒。但元为护法。于五戒上诸威仪小罪不具持耳。元为护法。故得持刀等。二释并通。

  弃事者。身口七支是事。今持刀等不具威仪。名为弃事。

  存理者。大教诠理。名曰存理。

  无名行者。虽能持戒而无名行。不能护法。

  各各不能者。为成四句。是故着之。

  佛及仙豫者。佛是法王。仙豫是人王。二王各能护。

  昔时平者。佛在世时及正法时也。

  今昔俱平者。今若大法可流行无难。亦不应持仗等。

  经云守护(至)清净比丘者。虽持戒无犯。若不护持正法。犹不名清净比丘。

  问中弃理者。迦叶意云。寂静比丘方名真僧。若持刀执箭随护法者行者。名秃居士。律有诚制。故须问起佛答意者。若随护法者行为护正法。方名持戒。汝难非也。

  经云种种说者。说权法也。何以知之。不能决定说众生有佛性。故知是权。

  经言九部经典者。即大乘九部也。何以知之。既云能师子吼广说。谓除因缘譬喻论议三部也。

  经云利益安乐者。安置众生入涅槃海中。方名安乐。

  经云非持戒(至)得名者。应云非持戒及护法者。得秃居士名。

  经云余四十年等者。此时欲灭。正是护之时。尔前未用护法。为此义故。护法功多。

  二名相成者。由妙乐故无怒。无怒故妙乐。

  王前生是第一者。六卷泥洹云。王为第二弟子。觉德为第一弟子。此言王第一者。盖以先生彼国故尔。

  比丘是第二依者。以得出家。其位则深。故得第二依。

  大乘声闻者。由闻大涅槃经所证大法身。示在小故。得声闻之名。

  犹如?石者。小乘人解如来无常。犹如?水。随?随合。念念磨灭。所以不取?水为喻。

  犹有师德者。正意问言。为堪师位。为不堪为师耶。法瑶曰。随逐守护。迹似破戒。恐无人师之德。欲明此人持戒之德不亏。可师之道逾盛。是以迦叶发斯问也。

  重问既自持戒者。此问因前若煞若害文生。护法比丘。既自持戒。无伴独自。如何游行教化耶。

  律遇强缘者。虽解律教。须藉白衣有力。共能护法。故曰强缘。解经亦尔。

  经云杂僧等者。善恶无作共成此人。故名杂僧。但自持戒不知布萨。不知羯磨。不知说戒等。名愚痴僧。

  清净者。以此二缘难坏。一则不求名。二则不违法律。

  经云若是声闻者。元是小乘声闻也。

  律中明六种五法者。十诵律七法卷第一云。佛语诸比丘从今听五法成就。满十岁若过。应授共住弟子具足。一畜弟子。二学人。三无学。四神解。五训诲。六事用。今经唯明神解一种五法。故与律所列不同。神解五法者。谓明解五法也。

  四事与律等者。律云。一知犯。二知非犯。三知罪轻。四知罪重。五知诵波罗提木叉。学利广说。故云小异等。

  随时教化者。今经菩萨为调伏众生不择时处。择兴即说。故云随时教。

  知重可见者。知四夷犯不犯等相。

  佛入凡夫中等者。应知圣人示同众生。有自发迹。有待他发。如傅大士。藉嵩头陀发迹。即是其例。为物宜然。非自不知。

  实受(至)痛者。应问若实受痛。如何得入地狱。应知由证得不痛。法方能示入。若云有痛不应证之。应为五百亭火。经云观音菩萨为五百身在此教化。或有恶比丘云。弥勒佛应为五百身。我亦是一人者。不须证。

  如止观者。彼观心持戒清净中云。防止是戒义。观亦如是。三观名能防。三惑名所防。如此防止。义遍法界不局在身口。又毗尼灭。灭身口诸非故。又波罗提木叉保得解脱。

  又诵者。背文闇持也。

  又律者。诠量轻重分别犯非犯。此即约律解名也。一一皆合观心。三惑之义。广如彼文。

  知有余等者。知有余涅槃无余涅槃也。

  结叹者。佛法无量下结前。如来尔下叹。

  除弟子恶邪者。或起邪见不信因果等。越出家入俗众。及为外道等。名为越济。

  余两五法者。律云。一知出家法。二能作教师。三能作戒师。四能知依止师法。五能知遮道法不遮道法。此即第五说诲五法也。

  六事用五法者。律云。一能教弟子清净戒。二能教阿毗昙。三能教毗尼。四弟子他方愁共不能乐致使来。若自不能。因他力致来。五弟子若病能供给。若自不能。能使他供给。如是五法成就。满十岁若过。应授共住弟子具足。此即余两五法也。

  名字功德品

  就疏文为四。先释名字。次而此下释功德。三六卷下辨同异。四就文下入文解释。初云同者等者。以名字二字。同是涅槃体上之称。故云同也。异则离于二字。谓名论召体。字难体德。涉公云。诠体为名。标德曰字。此字名大槃涅槃。名即是字。功德者义用也。依能诠名。成所诠义。故曰名字功德品。

  次释功中又二。先释名功德。次称叹下释字功德。文中云语善者。宝亮曰。上中下语合为一善。欲明涅槃于语法中最上胜故。名为上语。十地无漏法为中语。说生死苦无常乃至正因性为下语。若说此三语尽不乖法。则名为善。瑜伽八十三云。上语亦善者初善也。谓听闻时生欢喜故。中语亦善者。中善也。谓修行时无取□苦。远离二边。依中道行故。下语亦善者后善也。谓极究竟。离诸垢故。

  义善者。偏就理而谈。

  其文亦善者。此偏就理上文叹教也。

  纯备者。语乘体足也。唯此经体明因果足。故言纯备也。

  具足善者。于偈中其义具足。如雪山一偈。即备常无常二义也。

  清净者。此经理教真正。于因果俱能亡相。故曰清净。

  梵行者。此经文理。能生行人梵行也。

  金刚宝藏者。此圆教所明圆果涅槃。备一切功德。不同孤灭解脱。犹如宝藏。

  开善合为八者。合冶城上中下为一。故但成八。

  今依七譬者。将七譬次第配七善。文相可见。初譬明大等。七譬亦不出四悉。文中两重。初重中悕望永断者。如食乳糜更无所须也。次从又大是胜义下三。又次第配为人等三。但阙世界一。若说三悉异。即世界义。则四悉义足。

  次字功德中菩萨之门者。菩萨依诸佛所修习法而修行之。故得为菩萨门。

  三辨异中非彼此中者。一色一香无非大涅槃海。中实道相不当彼此中流。只犹入者不等。致有彼中流之名。

  一问三答者。上但问云何致彼岸。今品则以彼岸此岸中流三意答之。故云答过所问。

  四入文解释中。经云文字章句者。谓今大乘经即声上建立。然文有二种。一声上之文。二是色字之文。此中正是声上之文。兼亦通其色字文也。名者诠法自性。如言色声等名也。句者诠法差别。谓说色等有漏诸苦。有为无常空无我等。说佛法身常乐等差别。章谓诠义。究竟满足也。文即是字。谓与名句。作所依也。故唯识论云。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且引法相。以消经文。

  复能反本者。受持涅槃是本。后还复此。故云反本。

  果与善殊者。万善应在初。万德应在后。由善成德。如何德劫。故名果与善殊。

  不为缘生者。夫缘生法。皆是无常。缘灭亦尔。

  软轻如初卷记已引诚论释竟。

  四相品

  将释疏文为三。一略释经题。二从问愿佛下问答释疑。三就口密下入文解释。初云以四种相等者。大涅槃是总。四相是别。离一涅槃以为四相开。示分别合秘藏涅槃。照然可见。故云显然。

  又相者。以标识为义。亦曰显然。

  次释疑为二。一问起。二旧释下正释。于中又二。先叙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先叙。次是义下破。初云无解脱者。若入无余方解脱。即是孤调解脱。所以有法身般若时无解脱。

  更互相覆者。昔无常覆常。今常破无常。名破为覆。名之更互。

  昔三点无常者。纵横三点也。

  昔说有为解脱者。谓是有余解脱耳。

  智上意地能缘者。犹是方便智上意地能缘。名此以为解脱。大乘望之。犹是心王心所之法。故曰意地能缘。

  今昔相成者。昔成今今开昔。以显涅槃正道也。

  次破中云四句皆覆正理者。门名能通。各执能通。不契正理。故名为覆。

  其间并决者。四句互治。四句即理。皆须对古并决。令归正彻。正彻者何。所谓秘密。

  正释为二。先略释。次更以下广释。初云四句悉互相覆者。三句覆一句。一句覆三句等。故云也。次云不自不他者。大涅槃海不当自他。故云不也。

  自说己证名说者。说己所证。以益于他。故云说也。

  常无所宣名说者。谓常说无说。名无所宣。

  昔说法身者。五分法身也。

  三释文中云口密者。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非一非四而一而四。名之为密。

  一相者。自正是涅槃。正他亦尔能随善解。亦复如之。

  四相一相者。虽有四种之用。只是一大涅槃故也。

  经云分别开示者。此先标其意。若取文顺。应云大般涅槃开示分别有四相义。四相者从所诠立名也。僧宗曰。言自正者。一谓行正。如律而行。二谓解正。审解佛常金刚已还是无常也。二正他者。使人受经同我所解。

  三能随问答者。能令人悟故。难答能答。备上三事之本。由善解因缘也。

  若佛如来者。若昔小乘明如来者。以起应故名为如来。若大乘明如来。以智契境名如。境发智名来。故名如来。

  诸因缘(至)境者。十界五阴等名诸因缘。又四仪所睹六尘无非因缘。咸是所缘之境。故曰正缘于境。又此因缘通昔三悉莫非因缘。

  照因缘境者。照一念三千即是实相。照因缘境。了达因缘即空假中。名见诸因缘。又无明为因了达即实相为缘。方名为见。

  实相非因等者。以法性为自。无明为他。推成四句。皆无自性。以显实相。名之为见。又实相非因即毕竟空故。亦不在缘。即不可思议假。不共等二句即中道双亡双照。如此了达实相方为见。

  举浅况深者。比丘见火是浅事。喻前佛境。故云况深。又火聚虽浅。推成不思议境。与前见因缘。更无有二。故得况前。

  经云比丘见火者。此即圆教比丘。义通衍门。

  观身亦然者。推破四执。达成三谛。方名正见。

  抱火烧身者。以不思议妙身。投于妙火。故不邪说。僧宗曰。别有因缘。出枯树经。佛将比丘空旷处行。见有洞然枯树。即问比丘。此树可抱不。答言可不。又问设有逼汝合说佛是无常。若不说者抱此枯树。汝宁何耶。世尊抱火死。彼与此所见大同。故得为证。

  亦应开一宝者。古人见自正正他与自觉觉他义同。所以问起。为得开不。

  教门不同者。四相三宝。教门不同。不可一例。

  岂非世界者。为说阴入隔历世间之法。未宜说阴无常。所以含苏。但当世界之益。

  以无我无常者。于鹿菀中为说无常。成于小乘贤圣。既入圣已。名生善益。得此益已。转入方等般若以大破小。成对治益。

  夫乳养婴儿者。胸前曰婴。投之胸前而乳养之。故曰婴儿。

  含苏者。上(胡绀反)谓以口饲口名含。口自含。则平声呼饲(辞吏反食也)说文从人。俗作此饲。又具玉曰含犹与也。

  慈是善本者。无缘慈也。

  譬初信者。信世界也。

  譬闻法自资者。闻世界自资。以成欢喜之相。

  益更成病者。多赞世界合他耽着。即名为病。

  况强软食者。赞叹世界。尚妨修行进趣之道。况后三悉邪。

  堪可切磋者。二乘已得小果。来入方等。恐净名弹折闻大不谤。圆机冥发。如切如磋。以成道器。

  女人嘿念者。显正他相也。能令受者。得解悟故。若不先除念子之乱。岂悟常说。所谓善正人也。

  旧四释者。亦无大妨。故今不破。

  例如化童者。如前听戒童子也。

  经云消化。化字平声呼。谓尽消也。若去声滥于变化。故不可用。

  女人称佛者。僧宗曰。此佛语也。宝亮智秀皆云是女人语也。

  不堪对治者。此明小人只宜生善。未堪入于方等对治折伏等。言其不堪。即是料简。

  经云则不供足者。若得二悉益。已堪对治。如硬食尚消。况本软苏而当供足。

  经云功德已备者。已得生善益。名功德以备。

  经云为说六味者。僧宗曰。有为有三。无为有三。苦以变乐为用。如酢能变甜也。诸法所以流迁。以无常切故。犹如咸味。能使非酢作咸也。无我之言不自在故违情。如苦味之不悦人也。乐以悦己为义。犹如甜味人所嗜也。我者制御自由。物无能碍。如辛味之通发也。常理湛然。一相无异。如淡味之无分别也以常解之慧火。然八倒之惑薪。以资慧命喻之为食。此亦一途耳。消今对治之文。未为全当。

  经云烦恼为薪等者。生善中及对治中。所有烦恼。名之为薪。生善中及对治中。能治智慧。名智慧火。用此三悉成今第一义。常乐我净涅槃之食。

  凡圣合称者。谓世出世凡圣皆有法譬也。

  又甜辛淡(至)报味者。此出耶正名同。若凡夫所执。即为无常等三所破。

  此别有意者。出世三味破世三味。通于今昔。五时之中悉用以大破小。成对治悉。便入第一义。其用谈广故云也。又为消经文。所以合六为三。而为世三。出世例尔。亦云此别有意。小大通昔。此约一代教门小大相对。苦为四悉。非独专在大乘。自辨四相。又今经既权实并明。亦得小大共为四悉。故云通也。

  其家有佛者。观五阴家。全是常住。即名有佛。华严云。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智秀曰。夫善依信立。以信为家。以此善心念念所缘唯在常住。是则常住法身。常在信家。

  佛举无方问者。无人能问故。佛自举。无方者方法也。即是越于规模格。而设此问。

  余事例尔者。余五度例尔。

  初不知彼者。此释正显能施人德。次释显所受人德僧宗曰。夫施财为易。施人名闻为难。今就名闻以释。何者谓人持戒少欲知足。而此施主本意。为显此人令德不在舍财。是以于稠人广众之中。施所不受。彼既不受。以众人而望之。是则不受者。少欲知足之誉显也。施者。能舍大施之名彰也。

  随喜不障者。故大论云。菩萨摩诃萨随喜于他。如卖买香人及傍人。三人俱得益。故随喜福大。

  方便解之者。此即施命。故得大福。又应知先举施酒宗为答者。欲起下文断肉之制。故以施肉在初。

  经云声闻天下者。音问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则名音问。今亦如之。己名达彼。称之为闻。彼得闻已。称之为闻。亦一闻字二音呼之。

  经云食肉之人等者。牒前一彼不食肉之释意来为问。食肉者尚不应施。况不食者。而当施耶。以不食肉者。有大功德故也。

  尽应作佛者。一切众生皆是当来之佛。

  精血不净者。大论云。一切众生身分。皆是父母精血所成。故不可啖。

  皆他命分者。所受之物。皆是他人支持身命之分。

  经云不听食肉者。何故昔听。今则不听。而有何患耶。

  初地是大慈者。若食肉者不得入初地故也。夫煞伤大慈而啖伤小慈。因小得大。故小慈是大慈种。

  须云为我者。谓不疑即得食。若云为我将肉来。即不得食。亦不论煞。

  猕猴似人者。以类同故。故不可食。

  蛇似龙者。龙于人有恩。雨泽以时。成熟五谷。故不可食。

  九种者。亮曰。不见三。谓未食时喜时已二喜。不闻不疑各三亦尔。宗曰。见中三者。见断命时见煞后屠割时。闻中三者。闻煞时闻屠割时。疑三者。此为为我煞耶。乃至前后方便亦疑。前后方便者。欲煞前起方便心。煞已起随喜心。

  经云我亦不说鱼肉等者。佛意云。昔说得食肉者。但是暂时权说。逗机而已。何以将暂时之言而难究竟之说。

  经云要是坏色者。此即傍引畜衣为戒耳。

  经云胡麻油等者。皆是脂腻。故不得畜。

  饕(音蹈食财曰饕)餮(音铁贪食曰餮)若过等者。裸形名不及。饕餮名若过。

  经云各有者。亦是为大涅槃。须制断肉。不同外道。故云各有。

  经云异意者。观机逗药顺物所宜。且听食三种肉。故云异意。生公曰病有二种。谓从意从想。逗情而止。谓之从意。所贪无崖。谓之从想。是以小制损其意。都制损其想。除其贪意。长其慈也。

  三种外故者。见听食三种肉。而更想于十种肉。又须断十种。断十种已。又更异想。十种外一切肉。故须一切皆断。

  经云悉皆恐怖者。智秀曰。人无害兽之心。亦不害于人。是以探鲠虎于山中。狎翔鸥于海上。若既食其肉。矣岂害而永灭哉。所以闻其害气。生畏怨想。

  经云清净之食者。法身菩萨分卫之食犹尚不食。

  经云蛊(公户反为养毒也)樗(敕于反)。

  三藏(至)因缘者。因缘者是事相法门。又是因缘所生法。故属因缘之教。

  先须缘起者。受戒前方便也。

  戒体者。三羯磨已。即发无作。方受已说相。即是出相若据今文。正是问随中意。不是问受中意。应二释。

  经云何故不为波斯匿者。应云何故不为四部之众。问波斯匿王。顿制篇聚深妙之义。而问渐制戒耶。

  王答五钱者。盗至五钱。罪则入死。出家之人犯者。罪应灭殡。至于论罪。每与国主参坏。

  经云或说深者。泽洲云。昔为波斯说无常。名之为浅今日说常。以之为深。

  或名犯者。如来初出。未广制戒。名为不犯。复广制戒。名之为犯。宝师云。经是随机而说。律是待缘方制。说有不同。所以今问。阿毗达磨即性相求。虽大小。说法楷定。所以不问也。

  戒是大乘常者。此是今经大涅槃心所持云戒。

  问堕者。问所防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鬼等。故名为堕。律及木叉问其能防。能防教法。说之为律。

  知足净命者。非正释木叉名。乃就功用心中以明戒义耳。声闻之法以少欲为业。若遵少欲。则所作日名增长。举少欲以明戒也。由有戒故成就威仪。无所受畜。故名净命。

  次答堕者。堕义则通。通于轻重故也。

  经云堕于地狱乃至阿鼻者。八大地狱中。阿鼻最下。故曰乃至。其业必重。趣报无间。故过暴雨。

  闻者已下说堕意。修离过行不犯性罪。名坚持戒。遮过亦离。名不犯威仪。修集下修离着行。

  经云离身口等者。泽洲云。明离性罪。今明不独在性。

  入戒等者。入犹顺也。五部律文制断重罪名为入戒。遮离轻过名入威仪。

  深经善义者。明显经法。即诠定也。与恶相违。故言善义。即诠慧也。

  遮受不净者。百不净物也。

  一切善者。谓断一切善相尽也。

  滋漫者。慢音。言澜漫也。若果下作音万。蔓莚也。

  十善譬顿教者。如华严中。菩萨戒已顿制竟。以十善是正善法。增上功德是行善法。义味是其理法也。

  顿渐开合者。谓施渐顿。会渐归顿也。

  经云能说法等者。谓感应道交。非感而感。非应而应。同契秘藏皆不可思议。

  非一非四者。亦一念心性。大涅槃法。不当一四可所以言非。

  一体三宝者。如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故得相类。

  今涅槃有妙有者。得二十五王三昧。名为妙有。

  今涅槃有所师法者。实相妙理。常寂光土。是所依法也。

  悉据佛意者。然小机自见小。佛意恒实。

  不应名同者。总牒前五难文意。而以非之。故云不应。

  所离所得者。明今经所离烦恼则远。所得常住涅槃则大。

  灭有灭果者。灭有谓灭二十五有内。灭果谓灭果报身。

  今涅槃中有于诸佛者。三身具足。名有诸佛。

  似作三难者。经中语含。含于有有即是苦有。文不彰灼。故名为似。从又如彼铁下即有文也。

  世智断惑者。僧宗曰。钴上之铁。可譬凡夫伏结。虽至非想。后还复起。佛则不尔。永不复起。

  复生别惑者。断粗惑已细惑显现。名之为生。

  不同二边者。凡夫有二乘空边。蹑前常无常二难而为问答。

  如来(至)还生者。意云。如来或既灭已。有于妙有。若有妙有。即是还生。生即同凡无常。

  经云有灰者。灰虽是有不还为木。佛是妙有不还无常。

  名生于后者。正取破瓶等。以证断烦恼已。名生于后。以证而拨涅槃。

  经云烧彼众生者。烧凡夫通别二惑。烧二乘别惑。故名为诸。

  经云游诸觉华者。华是意玩之境。譬常乐我净是佛所证之法。是菩提华也。故仁王云。有佛三昧华也。

  为遮皆圣者。如下文云。是大涅槃能建大义等。皆圣所为。迦叶云何难言如来烦恼未尽等。

  开显法身之密者。能于法身示九界身名密。开九界身即法名开身密。

  出种种身者。为九界身。开之与合俱名身密。

  一物覆等者。若未说时。三密俱覆。说四相时方开口密。口密虽开身意犹覆。何者以未说故名覆。隐显者。开身密时解脱犹隐。故云各开等。

  只覆于开者。今家意云。覆则俱覆。开则俱开。何者只开口时。身意俱开。但文不累书。致成次第。

  于凡不解者。不解即当覆也。

  余何可解者。破云若开口密时不解。开身意时何能得解。

  圣人之术事者。佛以无谋大用。何以将术事解之。术言滥外人之用。故不可也。

  宁非因缘者。且顺古人所立。其义则到。一一无非感应道交。故云因缘。

  妙慧者。良由种智。方有此用。

  无量不容一尘者。无量即法界。无量外更无一尘。又尘即法界。一尘之外更无有尘。故云也。

  庄周达体者。谓内达体虚如幻。故能如此了见。自身为胡蝶。及梦中自见己身游天崖也。

  至德者。佛也。

  初如文者。我亦信如来度烦恼大海。即是领旨。其言有余。故更难起。谓启发如来身密之端也。

  经云若佛已度等者。难意者若言已度。何故复纳耶输。今既纳者。则应不断烦恼等。

  经云汝不应者。用此句冠下。汝不应言何缘纳耶输。汝不应言实生。

  经云能建大义者。明佛住大涅槃示十界身。弥满法界无方大用。重重无尽。何但只能纳耶输生罗睺罗。及下八复次。皆是大义之相。

  通举菩萨者。亮曰以少见佛性。故名为住。以下况上也。

  迥出因果者。只是迥出因人之外。

  涅槃是因者。菩萨望果行因。故涅槃是因人所住。

  经云我已久住(至)变化者。一从本佛乘迹示现。二从法身起应示现王宫生等。

  翻曰妙者。日能破闇。即是实智内明。

  象王初生者。僧亮曰。天竺象王生时。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萨始世示自在王相也。

  示过六道者。尚未过二乘。何能显佛身密。

  应七觉分者。此释承当。

  西是秋方者。万物至秋皆凋落如死也。北为左四天下中郁单越胜也。

  东方者天竺以东为首。以西为后。以北为左。以南为右。东行示始一示始一示婴儿。二明道首以示自在也。

  辨余生者。谓过去于此阎浮示现出家等。故属余生。

  将前意难后者。将前口密中如迸火星永灭意。来难此种种示现也。

  经云法身常存者。存即妙有也。

  经云汝今不应作如是难者。佛意云。我暂借灯器以为况喻。汝今不应难他喻也。

  经云譬云灯灭者。分段烦恼因果但尽。譬如灯灭犹余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也。

  经云非数数来者。生上退下名来。在色界中。又有一来而非数数。即上流阿那含也。

  不受二边生者。地住已上菩萨也。

  四相品下

  通开三业者。正明意密兼具余二。

  诸觉宝藏者。宝藏口密。欲珠是意密。秘藏身密。

  见少佛性者。初住已上所见也。

  无显无密者。了达实相。不当开云与密。

  龙树别意者。名法华为秘密者。谓开已无外曰密。若言秘密。经经皆等。岂独法华。故云通害诸经。

  故是无也者。故是无秘密藏也。

  经云密藏者(在巷反。下去更有三藏字同音。唯诸经音皆作此说)。

  初诸如文者。迦叶探取佛意。言唯有密说无密藏也。何者以昔常机未发心得说常而说无常之教。意在于常。岂有秘邪。

  鄙术者以幻者。所作但令人见不令人得。佛则不尔。常愿众生同我所得。岂名为藏。

  次九譬者。泽洲云。初一明如来言无隐覆。故无秘藏。二心无悭吝故无秘藏。三法无缺少故无秘藏。四无所负借故无秘藏。五慈爱深重故无秘藏。六恶根死尽故无秘藏。七言无过失故无秘藏。八重化所宜故无秘藏。九法雨等润故无秘藏。此亦一途名文而已。

  经云秘藏者(在良反。下有十六藏字。同此音)。

  如人不从责主求物者。如人欲索财物。应就捉财人不见。不就主索。欲还无所。佛亦如是。实负众生出世法财。常欲还之。但众生不取义当于负。

  经云唯有一子者。喻佛如来所教声闻。名为一子。

  爱念者。喻正相大悲也。

  将诣者。喻将拟佛性之门也。

  师者。喻于诸佛所师所谓法也。

  欲令受学者。修学佛性也。

  惧不速成者。喻恐未能解佛性义也。

  寻便将还者。喻将还应身释迦初说小后说大也。

  其文问答者。文中有二不也。即问答也。

  经云所谓如来常在不变者。如有妙有。今昔俱皆不变。故云常存。

  无常是通者。此约含真二谛。

  若被接者。开真出中。名之为常。若不被接。咸归灰断。名曰无常。

  经云降大法雨者。初后皆经大雨。三草二木。自禀益不同。非龙王咎。

  昔权者。且暂引喻于王。说言无常。

  经云迹不可寻者。僧宗曰。身智俱亡也。此亦昔言。故应拂也。下释云近于菩提。涅槃无有方所。事绝近情。谓难寻也。偈百如此。谁能解也。

  举积明无积者。先举财宝等是积聚之物。声闻僧等不积聚此物。名无积聚。

  又无积云积者。二乘菩萨。皆具此句。即约法释。何者二家不积世宝。名无积。无漏真理。自具智断功德。名为积。然经中但明不积世财。名无积聚。若约非时取证。名为积聚。若得常乐我净。方名无积。又菩萨于世出皆得无积聚。名无积。

  是无乐等者。此明无作四谛。

  有灭故无苦者。无二死三苦八苦也。

  是领解者。谓法身之迹。妙绝难寻。寄大解脱而示灭也。

  不可求其崖底者。谓广无崖。深无底。无非法界。故不可求。

  略说三点者。广博即法身。无疣即般若。至处即解脱。故以三点喻之。

  体用成就者。法身为体。般若解脱是用。又理性三因自有体用。但在于理。又修中亦有体用。具足专在于修。又用中有体。即用而体。又体中有用。即体而用。何故尔。以三德一一皆具三法。故使体用互融。

  自他具足者。自行是体。化他为用。又若自行无用。自行不满。化他无体。他无所证。自他悉备。方名具足。

  随名训释者。大训广博。且从训释。

  不可谓是待少之大者。今是非大非少之大。故无相待。

  贵在正法者。贵在常住正法也。

  一人具八者。一少欲。二知足。三远离。四精进。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不戏论。谓少欲是道。多欲非道等。如四依品初释。

  经云无诸疮疣者。三或二死。因果并亡。

  此总翻彼总者。兴皇但是臆度出道理。涅槃既是西国总名。亦应以此立大灭度总名。翻彼涅槃。以别翻别。如文所难。此是兴星。难前师义。

  以别释总者。他明。令经是无疮疣等。三义释涅槃之总。

  经云为拔毒箭者。为拔三惑因毒箭。涂以三德秘密妙药。

  经云令其离苦者。令离二死果苦也。

  亦是互现者。理应自行即具化他。化他即具自行。

  所摄成处者。所证谛理也。

  六道四圣者。重明十界。不出六道四圣也。

  但众生须调伏者。有机兴者。方可调之。

  在畜生至畏者。已永离五怖畏故也。

  恒无饥渴者。常以大涅槃食自资也。

  无人天事者。人天但以三苦八苦物为事。

  经云有信之人者。宝亮曰。值以能生一念善已上。乃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已。今则从观行已上分真等位。皆名治已。

  常住佛果有色者。应意非色之色。名佛果色。但云是色。其言不了。

  经云言非色者。宗曰。今言声闻非色者。不垂形六道也。

  为众生故说非色者。昔教但言舍身尽灭不说三事。既无三事。则无法身垂应之色。故言非色。

  为两缘者。解膳之体。非色非非色。为众生现色等。

  经云何得住者。假执苦教无色为难。欲令佛释二乘之人。非都无色。是故佛以非想为喻。实有细色说为非色。

  经云非非想天亦色者。华严经宣疑。菩萨鼻根闻于无色宫殿之香。阿含经中说舍利弗般涅槃时。色无色天泪下如春细雨。阇婆提般涅槃时。色无色天佛前侧立。此云亦色。

  广明解脱者。僧亮曰。众生所好不同。广赞解脱。明无苦不尽无乐不备。称情合愿。吸引多端。

  头首数者。但数又解脱者。亦有八十四。

  九十七八者。加十三夫解脱者。亦有九十七。

  略不可解者。不称今经文意。故不用之。

  灵石者。在台洲黄岩县。

  凡万法门者。据理一句。皆具一万法门。以解脱之法。一一皆互严互遍互具。成百万法门。今言万者。一句是也。

  横竖(至)疣者。三或二死并亡。故名无疣。

  到解脱处者。以一一句。皆横遍法界。竖彻真如。所如横竖。皆到解脱之理。

  具无缺者。解脱一点。即具三点。方名具足。

  竖可厝言者。意云只可以圆心照达。无不横周法界竖穷如理。岂可以纸墨尽之。

  为力不足者。智力不及也。

  广上无疮疣者。经中句句皆顺无疮疣义。下二广上亦尔。寻文对义。相甚分明。

  经云远离等者。百句一一皆须约四教释。以显圆想。

  如云远离一切系缚者。犹解脱体。无二死三惑疮疣故也。

  又先系缚者。是生死大苦。

  证解脱者。是大涅槃大乐。生死有万累。涅槃有万淡。解脱生死。万累即是涅槃。又一一句中应有五意。一列名。二解释。三结。四即如来。五难解者。重复分别。又复文中多少不定。或有初无后。或有后无初。或有中间而无初后。于解释中或但法说。或兼喻况。喻有反顺。其顺喻者。解脱亦尔。其反喻者。解脱不尔。法喻相对。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喻后合。或有先喻次法后合。或但先法后喻无合。或但先喻后法无合。文相不定。故先示之。至文易晓。

  经云虚无者。由证得虚无。则远离一切系缚及疮疣。

  经云即无为法者。实相无为法也。由证无为所以虚无远离。及无疮疣。皆将后句传传庄严第一无疮疣句。广博及解脱处亦尔。是则一句皆以百广庄严之。

  经云名曰恒法者。常以不迁无动嶷然为义。恒以血然不改为义。亦左右之辞。盖言终日恒然者也。

  经云若我无我者。若我常见。无我断见。阙第三句。非我第四句。

  经云唯断取着生死非我横生我心。此之取着应断也。佛经是理不断此也。

  经云名不空空者。常乐我净是一实。又解脱众苦是二实。名不空空。

  经云空空者。尼揵所计解脱。无常乐我净一空。又非解脱二空。体是无常。又非解脱。名无所有。

  无作乐者。只是无作乐耳。

  此彼既去者。谓从此至彼。此至彼岸耳。

  虽无此岸者。令上劣胜二句。

  果断一分者。等觉断一分即入妙觉。名果断一分。

  皆非断非不断者。或智无二故。

  不断而释者。无常即常。即非常非无常。常即非常非无常。故曰非也。

  去理外生死者。去分段生死也。

  经云断一切相者。贪是结本。相名贪境。贪与所贪系缚三有。一切烦恼由之而起。故生死之数因果无穷。永断贪故。次第而灭。一切解脱。

  即一而三(至)而一者。亦是无常即常等。

  离獦(至)近者。但离生死耳。

  怖鸽(至)怖者。举浅显深。以舍利弗无缘慈未满。由是别体三宝故尔。前是别体三归者。三跪文是。

  经云四魔者。界内外各四魔也。

  经云无尽者。涅槃常故无尽。文中从则得安乐下宣说七法相即以明一体。迦叶但举昔别体三。以难今一体三。故云举三难一。

  则非妙非宝者。非佛性理故非妙。非一体三宝故非宝。

  事三而一者。经云则知佛性。决定涅槃。证事一也。

  经云名义俱异者。证别体。此别有一而三也。

  经云法名不觉者。法以轨持为义。谓轨生物解。非觉义也。

  空名非善者。泽州云。非戒定慧中行善也。谓法性虚空。体是胜义善摄。宝师云是无记性。故对佛法说名非善。

  经云波阇者。是佛姨母。佛笠七日。母便命终。波阇乳养。佛后出家。波阇变臆手自织成金缕之累。待佛还宫。拟用奉佛。佛后还国。波阇遂用奉献。佛时告曰。恩爱心施无大功德。当供养僧。僧具三归。故今举之。以显苦别体僧上具三。

  破别说三者。破昔别体。令入今一体也。

  经云是事不然者。无生无灭。其辞虽同。其义全别。虚空约对寻色立名。解脱约对离障得名。所对既异。故云不然。

  经云为化众生故作喻者。为缘说一说三。如来之性本来无二。

  或言一三者。意云或但说一或但说三。或但说三或但说一。云何作二种说。若作三说。即是无常。

  或时定说等者。明如来为缘。或说一体。或说别体。若于如来未曾有二。如人害母。于母一身或复得罪。或不得罪。

  四领解者。经中具领三义。如来至处是领上解脱处义。寿是领上广博义。如来以常为寿。横周竖穷故。命是领上无疮疣义。如来以智慧为命。照达三或二死疮疣。故以蒙广说三义。故今具领此旨。

  四依品

  就疏文为四。初释题目。次问如来下问答释疑。三旧明下辨古今所明位行不同。曰分此下入文解释。初文依四悉以释题。从四者数也下世界。自他等异凭之而发乐欲之心。故云利益。次从答上云何下为人。依于得大法人。理善心发。故云得也。从三又昔下对治。

  昔人杂真伪者。以人杂魔。外须依鹿菀四谛法简之。

  今法混小大者。由闻大取小。又以大破小。又以大开小。为此义故名之为混。即今经妙对治也。

  四从又昔依下第一义。

  舍此就彼者。人外求法。如舍此就彼。今经开无常人法。即非常非无常。即佛性理。故无所舍。

  次释疑中云不得作如来像者。佛去世后。天魔波旬亦能为之。所以得为如来像。

  通论悉作者。如前解脱中住首楞严种种示现。即是通相。

  别在四果者。化道易行矣。

  自有如来为如来者。此约佛在世自化也。

  四依为如来者。宜应见者。暂时为之。

  四依为四依者。四人更互。为高下位。即当本下迹高。本高迹下等。

  四果为四果者。权四果为实四果。亦是四人互为高下也。

  四果不能为四依者。简实四果。不能为四依也。

  合则还是佛者。含亦只是一身故也。

  初合依法者。昔教但令依法也。

  三辨古今中云十三心者。十住至第三行。

  十七心者。从十住至第七行。

  初有烦恼者。由烦恼未尽。故无究竟涅槃。

  复有涅槃者。第四依是因位之极。虽有微细烦恼。亦名涅槃究竟。

  约后但有烦恼者。四依皆是。分伏分断分证涅槃故尔。唯观行位。名观行涅槃也。

  中论是圆者。依悕似圆。且一生往与之。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住为第二依。行向为第三依。十地等觉为第四依。还以十信为初依。方会经文。

  别者等者。应知四依是能引之人。既从权未入实。所引之众得入实者。有超有次。故须位位四依义。犹住行向地浅深不同。然初依菩萨皆在十信。经文自云。有人出世具烦恼性。是名第一。其位则定。

  初依唯弟子者。且初具烦恼性以判。

  中间亦师等者。望下为师。望上为弟子。

  四入文解释中云标章叹者。文中具叹。人法也。

  不令他缘者。不令魔外二乘执无常。及恶比丘扰乱也。

  言建立者。谓正法颓纲之时。则能匡持建立也。

  能住者。令正法不断。名曰忆念。又心思不忘。名忆念正法。

  此三句自行德者。如大论云。菩萨摩诃萨。所谓化他即是自行。今四依亦尔。

  经云安乐人天者。天来人中听法故也。僧亮曰。末世通法非声闻之位。

  而以配菩萨者。但以声闻法眼出家其正故配之。菩萨虽晦迹俗流。而清白无染。量同罗汉。

  不得言具烦恼事者。通或已断。所以通惑现行之事。不复更起。别惑被伏。现行之事。亦复不起。但有别惑性在。名具烦恼性。僧宗四。此从曰意止至世第一法。拟地前三十心。并是伏道。未得真无漏也。此亦通证初依之位。今为判之。即当名通义别也。又云三贤之人。虽伏烦恼所知二障。令不现行。未证无漏。未能断种。至于登地。方能断种子烦恼。故云具烦恼性。此即别教义也。

  准通共乘者。以四依出世身皆为二乘像。则大小并弘。约通教判。其位最便。三乘共学。通别通圆故也。

  若准大乘十地者。此依金光明经。明圆人一生。有超登十地之义以判。故注云云。

  准大乘判者。此准通教大乘。以三乘共位。至七地时。正使已尽。所以不还三界。

  若以七地为第三依者。则以八九地。留惑润生。与物结净土缘。为第四依。

  若细就圆者。如前十住已上。位位皆作三依。住前为初依。故注云云。

  但或体在者。无明是同体惑。故云体在。

  戒慧二学者。定在其其间。乘戒二门也。

  八大人觉者。佛是大人。菩萨亦得觉性。与佛不别。名八大人觉。

  出遗教者。引小列大也。

  八人者。八忍忍因也。宗曰。八忍地是圣人位。

  今言非此第八人者。且是性地凡夫为初依也。此师亦依三乘共位以判。

  别惑既除者。断德分具也。

  与法相应者。法身分显。

  修道得者。智德分满也。

  位相小难者。且古释不当。名小难耳。又亦缘云。未得第二第三。即是难也。

  四忍者。亦是一途。未为全当。故今不用。

  以前简后者。从浅向深。以后简前者从浅。法瑶师曰。十地判为三住处。六地已还。未出三界秽国。为一住处。七地是二圆中间非净非秽。为一住处。八地已上。相心都尽。名为净国。为一住处。此第二人。未得七地已上住处。义似通教。今亦不用。

  定当得果者。当得妙觉果也。

  古来二释(至)解者。举不可解。显今可解。

  依增一集者。达磨郁多罗集。今师依此释为正。

  同是功用者。此二同彼欲界修惑并未尽。但名无功用。第三依已离欲惑且名无功用。

  亦应以初果为一住处者。更准倒破。约色无色为二依位。色无色既分为二。初二二果亦应分为二依。此二经文自合为一依。焉得分色无色为二依耶。

  经云客尘烦恼等者。若小乘人。须斯二果。既未离欲则欲界修惑现行者。名为客尘。俱生烦恼名旧烦恼。尚未能离。第三果人欲界烦恼见修永尽。

  若言有者。无有是处。宗曰。以三界外惑为旧。三界内惑为客。此约枝本为义。今师通幻三惑。但不能障。枝本之义亦同。

  今法身显等者。昔日权教碎身舍利。覆于法身。今开显已。只此舍利即是法故。云吾今此身。

  即是周旋者。遍于有机缘处教化也。

  经云不亦得菩提者。极果菩提也。

  断者(徒管反)。约物体已离释。

  得佛所者。有经中名等觉为等觉佛。故第四依。名得佛所得。亦是因位分得之极也。法华疏云。三界因果皆名为他。智断功德皆名己利。己利具足故成应化。又慧朗曰。断诸烦恼释煞贼。逮得己利释应化。所作已办释不生。

  欲成佛即成者。一转即入妙觉。但为化他不取耳。

  至功妙用者。四人皆契极理住四依位。名为至功。有降魔制外之用。故云妙用。不教菩萨。自能体达魔界如。故不须教也。

  经云我今不依至人者。意云。佛昔为瞿师说魔能为佛等。我今但依法检校即得。世尊何用合我依人。故云不依。

  经云汝当检校者。令依小乘经法检校。如来昔曾为瞿师罗说四真谛。彼悟初果。如来去后魔来惑乱。化作佛身。告言长者。我问汝说法不尽。于四谛外更有一种神我谛在。长者推寻都无是理。遂往请佛。佛即教之。若魔作佛汝当检验。

  知已降伏然问观察者。无呵其可问。次令依教用实智而观察之。

  于佛尚须信智者。佛所说法。本应信受。尚须观察。何况余耶。

  偷狗者。依六卷。偷与狗别。谓贼与狗俱入大乘法舍。夫狗欲为盗。必见其外无守护之人。内有昏夜之闇。是以得入。魔亦如是。外无善友知识。内有无明覆心。魔得为乱也。

  夫无明为夜者。犹起无明魔耶为乱。喻如夜入。

  婢使者。宗云。闻慧其卑喻之婢使。以微明之中。检魔虚实。以五系之力。魔即去矣。然今师通取贤圣之位。伏二种魔。不专在闻慧位也。

  五尸者。如忧波鞠多。入如意神通用身念处。欲界不净观。变作臭烂死尸系缚魔王。以臭烂尸狗。穿腹破胸褁魔王头。以死狗头盖魔王顶上。狗口虫脓流出。随魔额汗流下入鼻口。死狗前脚抱魔王额。尸狗后脚抱魔颈。臭烂死蛇绕颈编?以为璎珞。绕臂至手似如环钏。死人绕腰。死猪系脚(云云)。

  五种不净者。第一卷记引五门观者。谓苦空无常无我不净观也。

  经云亦可得近大涅槃者。取意说者。但用大涅槃心而降伏之。方得近大涅槃住秘藏。何用依人。又但依佛。于瞿师罗经中所说。令依四真谛法检校于魔即足。何用依人。此释正消经意。

  经云非为不尔者。若是大乘菩萨根性。只用依法即得。我意亦然。但为声闻必须依人方得降魔之法。

  虽天而肉者。肉天所见虽粗细之殊亦只共见因缘色耳。

  菩萨虽肉者。六根净人是父母生身。名之为肉。行解彻理。故能即如。

  勇健譬佛性者。泽洲云。佛具无畏。称曰勇健。十力摧耶说为威猛。

  四念处如弓者。如空弓也。令依无作道品而降伏之名教方便。又闻慧如弓。思慧如箭。修慧如槊等。又云修定持弓。习慧执箭。起通稍道。四辨长钩。神咒罥索。

  经云视人天者。悲其不见佛性。无楞严定。喻之轻弱。

  魔无智慧者。无照理之智。不见佛性。所以胆怯。

  经云大呼(虚故反)谓招彼为呼。恐他曰呼。

  说五谛等者。于四谛外计一神我谛。五阴外计一神我阴。十九界等例然。

  经云不应生于忧怖者。圆伊大观。达魔界如。故无忧怖。

  经云令彼降伏者。依无作三学而降伏之。

  闻魔界如者。解深达理。见魔即佛。故如云也。

  内乘大乘者。亮云。一以积德深原。二以大乘经力自能降魔。

  经云得阿竭陀药。圆伊妙观。譬阿竭陀药达魔界即佛界。无二无别。故云不畏一切。此约观心合之。

  憋(芳灭反)谓性多嗔怒也。若作弊者。谓患也非文意。又欲坏他善称弊。欲败他善名害。

  或其术者。谓不识其术也。

  声闻还本者。谓得声闻本心等也。

  经云而作鄣碍者。更不执无常等鄣于圆常大法。

  经云有如是力者。修大乘者。有体魔如力。

  饱德者。福厚道富时。

  无医无药者。无医合上佛灭。无药合上正法衰羸。

  说有奢促者。大根浓者则奢。小根淡者则促。

  持法四十年者。迦叶二十年。阿难二十年。故成四十年。

  后之兴没者。亦是后八十年。前四十年兴。后四十年没。

  能融会大小者。亦有不能融会者。引此未为全当。

  迦叶佛得道日生者。应误。或是相从而说。

  迦叶是长子者。所有佛法皆付迦叶。为是义故。名为长子。

  经云纯食粟米者。二乘人。唯赞罗汉第一。

  经云受业报者。二乘之人。受灰断业报也。

  经云是福人(至)不闻者。明大乘人。始从华严等来。皆不闻无常苦空等名。

  粳粮譬常者。以土人常食故。

  石蜜譬我者。须坚即坚。须软冷即竖暖即软。用喻于我。

  以求有心者。求二乘道。名为求有。何者即由不见佛性故也。

  方便智晓者。此释未正。今所不用。

  今明大行训之者。大乘行法。训令修学也。僧宗曰。四依菩萨乃广写大乘经典流通彼处。一时从化。譬举国共食。

  经云他方无量菩萨者但是菩萨机耳。

  经云其地则有金刚等者。大法在人。如地有金刚。僧亮曰。经所流布。在地则地贵。在人则人尊。谓达五阴即佛性。法因此法。以成今法悉是金刚。

  王至深山者。借前文语。来成今意故也。

  植因深浅者。先叹四依出世开演之意。

  分擘玄毫者。十丝为一毫也。以分一字一句说无量义。如百句解脱等。

  指南宣杨者。亡道宣扬非易。

  卷舒宇宙者。舒之则充满法界。卷之唯在一念心性一尘而已。以显常住秘藏当众宣畅。使弥纶法界利益。

  永劫令闻者。果遂。若非四依之力。博地轻弱焉能为之。僧宗曰。非德不传。非因不树。令时众慕道修因也。

  [土*藂](音聚)训轻。

  正戒毁是命浊者。只由邪命毁戒。

  五种法师者。合受持为一但成五。

  九河者。此段经文。正明生信难生解难具解难。僧宗曰。从熙连说二恒河是听者之因。从三恒河至八河是说者之因。此亦一途之说。未显四依深浅之别。

  恒河者。长八万四千由旬。阔处四十里。狭处十里。方一肘直下至泥。得一万斛砂。其砂细如面。

  四恒从惑者。惑多解浅故也。

  如仕至太尉等者。自浅至深之官故易。丞相是特达越次之官故难。

  初依人穷佛法尽者。初依能知如来秘密之藏。名为穷尽。

  何开佛法者。九恒总对初依。只成别教地前菩萨之法。故非今经圆佛法也。

  劝福以遮罪者。已谤者令不谤。未信者令生信。已信者令增进。未有解信及不谤者。但属于福。僧宗曰。劝信之意。以闻经之缘其力不浅。岂得不生深信耶。

  经云木头幡者。无所复用故也。

  互举一边者。自行化他。必须具二。方成自行化他。

  经郄者(倚戟反)。

  阶十住者。解同十住故也。

  三报横论者。且一往以生望生。名之为横。

  三障竖论者。亦且一往约三障次第。前后而转。名之为竖。

  则近菩提者。则为已近初住菩提也。

  鉴诫者。谓鉴照信谤者因果也。

  四依大益者。四依弘宣功大。故须供养。亮曰。明敬师之仪也。四依之德实可尊贵。能生人善。宜供养也。

  问含二意者。四依晦迹不可别也。佛将欲说。迦叶发问。

  兼众事者。如河西所释。又护法亦不出于乘戒二门。此备具之人。宜须供养。即是兼也。

  以重夺轻者。重上不惜。何况于轻。

  若从昔法者。以小乘教观格定。故不应礼。二旨只是意。二意相违耶。

  经云持戒比丘(至)所犯者。以礼俗破戒人。则名为犯然文中但经上礼下持礼破二意。若从义取别结。三意具足。

  经云亦于余经者。昔经中说。亮曰。二教相违。不应二实。必应一是一虚。虽自持戒不治破戒。法灭不救。非我弟子。不治上犯。况应礼耶。

  文少而意广者。文中但云为菩萨而说是偈。是文少。既云为菩萨。则是许菩萨。以持礼破。上礼下。出家礼俗。即是意广。

  三三之疑者。三定三难三结之疑皆遣。

  然答此一条者。持礼破一条也。

  如上说者。上经云。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是经典正法灭时等文。是也。

  增长非法者。增贪嗔痴法时。名为非法也。

  经云一切圣人隐者。佛法灭时一切圣人悉皆隐遁。

  使人之浊者。令浊人不浊也。

  未得机便者。机未宜纠。宜和浊光使大法宣通。广行流布。又四依菩萨。皆先同后异。示为破戒。示为邪见示为所引。皆取机便引接成熟。入圆常已能引方息。

  如此破戒者。亦礼破等名破戒。非谓四依作破戒事。

  既释持毁者。此先述一段文意也。须具二释。先为持毁释。次为开大小乘释。储君也。亦名东宫。亦名副二。生公曰。稽古有行。居然可宗。但人未推。故名稚小。

  从此下能引所引。破邪入正。无常破常。常破无常等。皆须历五时教所用法门。未至法华涅槃入实。以消童子等文。

  栴陀罗者。生公曰啈㥽为。恶害智慧命。

  经云墓者。取也。

  如树者下品之人。

  不能治破戒者。但于中自生自死而已。犹如于树。中品亦然。

  作威等者。守逻不令持戒善人得入。名为作威。作破戒住持之事。名为作福。

  七日系鼓者。亮曰。知诸比丘不可力制。欲以律治僧。若有罪者。以七灭诤法温命僧知。

  素贵者。素行高紧。即梵行之家。玺(斯氏反)夫国家禅位。皆有禅书金箱玉玺。

  求羯磨师者。求持戒人为也。

  半国者。谓共知僧事。譬半国也。

  乌回等者。十诵律三诵卷第三云。斗诤事云何以三灭诤事灭。随以何住处有诤相言。皆丘是事付闼利吒应受此事。如法如毗尼如佛教灭者。是事名灭。若不能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断是事者。应舍付僧。僧又不能断者。尔时僧应僧中。立二乌回鸠罗应羯磨差此人令断是事。乌回鸠罗比丘有十事僧应差。知诤来往处根本。善知诤。能分别诤。知诤起因缘。知诤义。善灭诤。灭已更不令起。持戒清净。多闻。多智。僧应差。此利吒乌回二人。皆依法依毗尼等。以白二羯磨断灭之。故与此僧正僧都同也。

  长发慈也者。亮曰。发生人头。准长为美。命居德首以常为上。大意亦同。

  王大欢喜者。此暂欢喜。不久破邪归于正道。

  不见至嫌者。实行持戒者嗔也。

  我舍家法者。谓舍大应且赴小机。

  作破戒众生者。先同恶法密示正法。为其羯磨师也。

  经云先王(至)药者。先王者栴陀罗王也。本召师恃云有三十三天不死之药。许共食之。所索童子。童云破戒名下有常住妙药犹未共食。栴陀罗王即作畜不净物有名文利养之解。故云我实不知。涉云。前佛所有常住法名不死药。贮在经藏不同修学名未共令不惜。

  破戒之众者。破之戒众大机冥发。故令持于破戒之众。五阴法中佛性任为开晓也。

  经云闻王语者。知其大机冥发也。

  经云即持归家者。示五阴中本有秘藏。故曰持归。

  依律苦切者。未宜实相妙观。且依小乘律教苦到忏悔。此即先用无常助圆。正法推寻。

  事理者。先用无常事观令建无常常等理。

  中根悟等者。将此王譬中下二根。悟道不取王身入道为喻也。

  经云犹如死人者。邪见已破大机冥发。故云如死。

  经立本储君下。譬开权也。

  师子御座者。师子王所坐之处。岂是野干所升。

  经云经理者。经即始终。理谓整理。以始终整理邪徒令归正。

  彻分别决定者。然小乘中犯重已更无悔处。故名决定。

  经云不失婆罗门法者。不失婆罗门威仪法也。

  经云其余居士者。中下品持戒人叹也。

  经云若能驱遣者。能善令其改邪入正故也。

  经云什物者。什者杂也。亦聚也。然经中正许畜八不净物。即是杂物也。

  污道者。污无漏道也。

  污威仪者。彼善生优婆塞经具列其名。一畜田宅。二种殖根机。三贮聚稻粟居疆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养群畜。六畜金银钱宝。七畜象牙诸宝大床绵褥氍纬。八畜一切铜铁釜镬。畜此八种能污净戒。故云污威仪也。

  若乖此说者。若不为令改恶忏悔入大。能引之人先同后异。若不尔者则有罪也。

  经云以无憍慢者。菩萨本无罪示同忏悔。故云不名破戒。

  经云覆相说者。昔经中权说也。

  经云如第二天者。如三十二天奉释也。

  堤塘者。戒如堤塘。定慧如水。若无四依出世令改恶从善。则戒堤塘破坏定慧水尽。堤(常愁反。妨也度嵇反。塘也)淋(正是林字作林呼亦得今从所禁反也)。

  不忏则失者。四依亦同其忏。为引实行故尔。

  我如纲者。亮曰我是护戒是乘家之别事。纲维既立则万行斯举。

  如别记者。如净名疏中十门解释。

  经云有四种人者。四依示同恶。则内熟外生。清净持戒比丘内外俱熟。内生恶比丘内外俱生。

  譬凡愚执事者。不识教纳人为知事。不简僧之好恶一概令其应供。不能为他福田。

  经云诵市者。得亮曰。市是货易之所。喻施主之家。有彼相资之义。分僧供养。

  功由请者。喻如卖也。

  杂药(至)不别者。谓破戒者难别。

  经云当依四法者。应云昔日当依四法。梁武者卧蒲席不吃荺蒻。荺蒻与内相似。故不食。

  昔人无常者。虽是释昔。一一皆与今经四法到辨。只由昔人无常。还禀无常之法。不依于人。则是不依于法。余三亦尔。

  语若生著者。语若在昔亦不名著。以今大法望之。故昔名著义体无著。昔法下义则是真谛当分无著。若望之即名为着。若不是着。何故二我于昔而不前进直至宝所。

  今法体无著着由于人识著者。昔无常生灭分别之识不能见性。故名为着。

  智解者。昔能破四住烦恼。名之为智。不能见性智亦名著。今约分别。亦名为识。即能见性为智解。

  经云如是四法等者。佛昔令依四种法不令依人。令曰但令依人不云依法。为依法是为依人。是故请会通。

  经云依法者。明今昔无别法。昔日依法则无其人。今日之人亦无别法。只昔法即是今法。所以牒于昔法即是今日人法。故云法即如来。

  结还依智者。智能知法。了法浅深。故须依智。

  昔人既破者。破即开也。

  人法不二者。如来即涅槃法性。法性即如来。只名字位中尚尔。何况真位而有二耶。

  若了悟者。约开权释。何者尚了无常即当等。何况人法不二而可除耶。又非但昔法即是秘藏。人亦即是如来。

  叹德者。经文语到。应先云如是四人等。方可云若言如来无常等。

  经云是人(至)密语者。此是相似解。能以一妙音。遍满三千界。故云及能说。

  不为利养所转者。此人设得供养。闻前人说如来无常。终不信受随前人转。

  经云是名定义者。恐后人生疑。故决定示之。

  经云不依语也者。昔语无体三宝故不依。

  不羸劣即法身者。法身即是金刚之身。故无羸劣。

  满足即解脱者。犹因圆果满。则能处处现身说法。调伏众生。且偏对解脱。据理满足通余二德。

  生凡夫过者。佛说权经。凡夫不了。生于取着绮饰等过。故不可依。

  又诸论者。异道邪见语也。

  绮饰者。谓世俗无义语也。

  贪求无厌者。谓诸比丘顺文邪命语也。

  经云又复唱言等者。谓谤法顺情语也。

  于饥馑世下。依时谤戒语也。

  是真智者。分证真智也。亦通名字即已上也。

  经云随其自心者。开权显实秘藏种智之心。安住佛性无碍自在。

  经云若言如来入法者。若言如来化缘自住秘藏法中者。即了义说也。

  辨宗者。辨前五双宗也。

  经云如是四依(至)证知者。结如是四依应依止。

  经云名曰光明下。三宝具足。光明即佛宝。不羸即法宝。如来即僧宝。

  复是结二种者。此明初文依义依法。唯明于今不对于昔。所以第三方结。不依语归于初文依义。即是依义小依语。今昔对意足。结于第二不依人文。归于初文依法依人。今昔相对意足。只由结中二文相间。致伎分为二。三复由依法之文不别标章。是故须云两依共释。

  经云堕阿鼻者。权法不能令众生出于变易。而令众生堕三无为坑。名为堕狱。

  皆须二缘得畜者。余三事堕用。一净施必不得?。故云二缘。又今经应具四缘。方成了义。纵除无檀越一事。余三必具。皆须云为建立正法。方得畜之。泽州云。一观弟子有诸檀越重物即遮。无则听畜。二虽无檀越丰时即遮。俭时听畜。三虽俭时不为护法。如来则遮。为护听畜。四虽为护法不作净施。如来则遮。净施听畜。于此四中如来所遮名为说重。如来所听名为说轻。如是四法所应依止。

  障内外者。肉眼见内。天眼见外也。

  经云即法性者。谓法体也。

  义者(至)不变者。谓法性义也。智者是佛智也。如阿赖耶识在因名识。至佛果位名大圆智。

  了义者。大乘所诠能诠俱名了义也。

  邪正品

  就文为五。一双标。次邪魔下双释。三此品下示答分齐。四依下略腾文旨。五文为下正释文。次双释又二。先释邪。次正者下释正。初文者。先邪党嫉正。魔乱真道。能惑始学人。故宜辨其相。从所诠以立名也。重等恶因也。四趣等恶果也。

  邪俗者。于二十五有因果上更起苦因苦果。故名邪俗。

  往昔行者。若云如来往昔实苦行者。是魔所说。若云示同苦行为化众生者。是佛所说。

  耶渐者者。别人于信位中。先分别俗。入住破俗。已入空住后。非空而入假。分别于假。至十向后心。方舍二边。求于中道。故云分别历别等也。

  亦三昧魔(至)等者。如华严新经离世间品云。菩萨摩诃萨有十种魔。一者除魔生诸取者故。二者烦恼魔生杂染故。三者业魔能障破故。四者心魔起憍慢故。五者死魔舍生处故。六者天魔自憍纵故。七者善根魔恒执所取故。八者三昧魔久耽味故。九者善知识魔起着心故。十者菩提法智魔常不舍故。舍故故云等也。无所知有别教但中独一清净真如。不具缘了。依正不融。名无知。

  次释正中言四邪。已引今经证成出相状竟。但使翻邪即正。不俟更引经文重示其相。又四耶之体。具其两向即成二义。何者据是阐提等边即名邪恶。据执正不令人出欲界边即名执正。余三例然。

  众耶之本者。邪恶是后三悉所观之境。故属其本。

  清升者。人天之善离四趣沉浊。且生世善。故曰清升。

  邪偏者。能破六界因果名为真正。

  邪渐者。取其能倒实相中边。即名方正。

  五释文中经云应当依邪者。如此四人能降四魔。应当依邪为不可依。此即问前起后也。

  次上四依者。次上四依品而未也。

  为四部四果者。魔变为四依像也。

  内怀煞害者。煞害菩提心也。

  内挟邪谋者。遮逻行人不令出界共生其天。

  无漏五阴者。魔能变为无漏五阴之相。应以有漏五阴善五阴法性五阴无等等五阴而观察之。令魔伪不行。

  二乱行者。若说十方面各行七步即平呼。若说昔苦行。即去呼二声并通。

  言不生生者。若言如来实生者是魔说。若云如来为机缘故不生而生者是佛说。釜鍑(富音。釜曰饮。腹大有耳。鍑曰开无耳)夸秕(音毗。貌也。谓以体柔人。若作此毗训和。夸谓大言也)。

  六十四能者。大论第九云。四韦陀经中治病法斗战法星宿法祠天法歌儛论义难问法。如是等六十四种世间伎艺。净饭王子广学多闻。若知此事不足为难。

  然今经中从治身咒术下。亦略列其相。但数不足耳。

  三十二相并业者。相因相果合论成六十四。

  经云十八或人者。从咒术至种?像。是为十八或人之相。

  经云犯突吉罗(至)八百万岁者。若目连问犯吉罗罪。如四王天寿五百岁。堕泥犁中。

  今经如忉利天八百万岁者。只是大小两乘被缘不同耳。

  缘因云云者。应以了了缘以缘资了共显正性。

  经云九部(至)夷邪者。问意云。如佛上说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九部经中未曾闻说既不说有上说有者。岂不犯波罗夷邪。

  悟已应悔者。责心悔也。

  赞叹得罪者。不应罪也。

  大亦则遮者。五大色中真赤色则遮。宝法师云。谓大庄严具足。此又不足。应言摩诃楞伽罗也。

  四谛品

  就疏文为二。一释题。二从文为下释文。初又三。先示答文。次述夺三。今明此品下正释。次述中旧二。先明今昔二说不同。次旧又下明五时辨谛事理有异。初又二。先叙旧。次今问下徴起以设难。初文者。僧宗曰。四谛者慧所照境也。自鹿菀至乎法华所说。阶级大有不同。准此教圆备明常住妙因必资中道妙观。然非境无以辨智。故举四谛以明因相也。

  此释亦为今疏所破止在界内者。破曰道灭能破界内。如何四谛俱在界外者。俱云外界是何三界外耶。若云出变易。三界外方可云善。

  次破中云无量亦不出变易者。多在别教地前。

  三是有为等者。苦集是有为有漏。道是有为无漏。灭是无为无漏。既具有无。专名有量。其义不成。

  犹有变易生死者。既为变易生死所转。

  无为不成不无三相者。不妨犹有苦集道也。

  次辨五时为二。先述。次今问下破。初云五时者。不云华严。复以般若在方等前。如余文。

  破约理者。破云方等般若中亦有新入。

  得小益者。岂非是事。如何一向判属于理。故不可用。入观(至)绝相者。始从四念处乃至世第一法等。渐渐缘于无漏寂理。而亡四谛之相。

  次破中云已如前难者。既未出变易何能见性。故同前破。

  若非有量者。应云若非有量非无量。何不出于中道之体。既不出体。验无别理。

  三正释中佛性实相者。此二皆遍一切处也。

  能于四事者。谓菩提即烦恼名集圣谛。涅槃即生死名苦圣谛。达烦恼即菩提名道圣谛。达生死即涅槃名灭圣谛。菩提是智果。涅槃是断果。即无作四谛。故云心喜。说真谛即是明了实相也。

  于不净中者。于九界不净集谛中即是真智。

  于断灭中者。于二乘灭谛即如来藏理。

  如来出世无为说此者。法华云。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即真证也。

  覆相今开者。昔覆今开也。

  涂乳获洗者。昔无常涂常。今开无常即是真常。义如洗除无常之药。

  二释文中但有次第等者。唯灭谛章中有少不次第。至文自见。

  一即是四者。一谛如来性也。

  不解故苦者。始从畜生乃至别教地前。皆由不知如来境界。唯苦无实。即是俱苦而非谛。

  经云复有不知下。举不知显成于知。即名苦谛。

  一是苦非谛者。凡夫但苦而无谛。及不见佛性。故云非实。

  二是苦是谛者。明二乘是论而非实。未见佛性故。

  三非苦非论者。即菩萨句方用释今品四真论。

  经云当知是人(至)苦恼者。必堕恶趣。是三涂果。轮转生死是人天果。增长诸结。复起苦因。多受苦恼。复爱苦果。亦可前是分段果。后是变易果。故云或果也。

  经云有能知(至)二字者。泽洲云。知常是眼见。闻常是耳见。常是法常。住是报住。

  经云生天上者。未有观行。近生于天。后得解脱者。近在初住。远在极果。下三谛中皆尔。泽洲云。前是闻见故得生天。方得证见故云解脱。

  经云真是修苦者。真修谓自证入。多益谓化他。

  经云若不知者。此举不知以显于知。

  经云不生真智者。谓不生解集而有真智也。

  经云以是因缘者。亦由受不净物因缘。不见佛性。轮转二死等。

  又不得生天者。不得华报也。

  及正解脱者。不得涅槃报果也。

  经云若能知(至)不异者。始终不异。事理不异。因果不异。如此知者方名圣论。

  经云苦灭谛者。应云苦集灭谛。但举苦果。则知有因故不具说。

  经云是我弟子者。若不如是非我弟子。

  经云佛法僧者。一体三宝。是所缘境。而修道品。于三宝境一一无不了知。常住不变解脱。是所趣亦尔。

  即是因果俱常实结道灭者。若将此文为总结四谛者。于正释初应分为二。先正理。次从真见不总结。今例一谛皆有六文。故不须开。开亦无失。

  四倒品

  就文为二。先释题。次文为下正释。初又二。先总释。次但倒下别释。初云况显或义者。引哀叹品中回过还诸比丘。释成今品显于倒惑之相。故云况显。又上举境以明智。此明惑以显解。次别释。文自为六。于中为二。先标列。次一者下释。于中又二。先示相。次先佛出下明起倒由。初中云罗笼者。无明自缚不得自在。故云也。

  见想取著者。谓凡夫外道横计身边等。

  见取著者。谓邪求涅槃。以非想为究竟。

  狂狷者(俱面俱盻二反。疾跛也。急也。正体合作獧字。与上字同之)。

  言众多者。举心违理无非是例。故曰众多。

  而说倒谛者。从惑因缘而成倒。从解因缘说而谛。

  次明起由中又二。先明由。次佛初出下明设治之方。初云执字亡旨者。外人执常乐我净。但得其某名不得常等之理。二乘执无常等。名不知无常即乐我净及即非常等理。故云亡旨设。

  次治中云通亘前后者。前佛后佛皆先用无常治等。

  离倒无谛者。达生死道之法。即涅槃等。又达无常等。

  使相成者。由解倒故成谛。由迷故成倒。如经文自释。

  可见近论四品相成者。意云。双用三品方成善业因。故云正善。具成就能作善业因。则是三品为能成。性品为所成。能所合论。故云四品。

  如偏识人入者。应须双识人入。如具知谛倒。若只识人则成识。正不识邪。若但识入则如识。邪不识正。

  杭人者。杭譬常譬谛。人譬邪譬倒。应了杭为人解。人金杭是。如了倒即谛方名具知。

  次正释中经云若有说言不修空寂得长寿者。宝问云。前文言不煞绝食等为长寿因。今说修空为长寿因者何也。答曰佛长寿因必须福慧双修。前文据福。此文据慧。各据一门不相违也。

  涅槃疏私记卷第三

  承保四年夏五月一日书写已了

  僧定深之本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四

  疏卷第六 释如来性品

  疏文为二。先释题。次就答下入文解释。初文为九。初正释。次诸师下破古。三地人下叙地人所释。四又论下判失。五今明下重释以显题旨。六间答下释疑。七有师下述生起相。八然此一品下示正答文。九论人下述古。初中二。初约果性释。次又如来下约因性释。

  初言允同三世者。谓诸佛皆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故云允同三世不同即世界也。

  举初以标后者。初谓如来即后世尊。正云说于十号为生物善。故属为人。

  破诸异计者。破三乘外道异计。故属对治。

  又如来下第一义可解。

  次约因性释中初文。佛与生异因果以异显同。故属世界。

  又果之本下为人举显目隐为生理善也。

  又性理下对治。举如来性胜。弃九法界劣。令入一性故属对治。

  文如来名通下第一义。

  以如示人者。乘机利物。故名示人。

  次破古中又二。先序。次义。皆下破。

  初云能避苦求乐者。正由此言即为所破。何者佛性体遍有何彼此。夫彼此者。悉是无常。故非性义。

  次破中云不以心神等者。六法等下文自释不可用释此品。故今不用。

  三序地人释中三。先序。次是义不然下略破。三私谓下结判以斥失言。

  非无一边者。论师非不得别教之义。故云一边。又前诸师计心神六法但得内外一边。今佛性非内外而内而外。故不用古所释。

  四判失中偏据本有者。但成正因而无缘了。

  偏据缘了者。但云众生心神六法。故属缘了。而无正因缘了无体。故不可用。

  据当果者。当果不通于因。故今不用。

  如盲触象者。各得尾耳。失象正体。

  五重释题云中岂独一法者。如诸偏据一法者。是佛性。非有下列四句。若得四悉之意四句互说。皆通藏者。下明有门中具四悉益。

  以有接断者。为生断见之人理善。故说佛性。

  是有以有破常者。说于佛性真常妙有破于横计。常见之人属对治。

  悟佛性(至)非有下。明佛性是通所理四门是能通门。故云佛性非有。

  如人问桥者。彼方等陀罗尼经第三云。我于往昔。作一比丘时。有居士设大施会。于一切沙门婆罗门贫穷下贱。所须珍宝衣服饮食。我时贫穷。故诣会所于其中路见有大桥。于其桥上见众多人匆匆往来。时诸人中有一智者。我已愚意。问彼人言。是桥何人之所作耶。是何从何来。今向何处去。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载。此木为是青松白松。如是次第说于七千八百问已。尔时智者便语我言。咄痴沙门居士请汝但步路去至于会所可得悦意。汝今徒问如是等事于身无利。咄痴沙门今且速去还当语汝。我时闻此便到曾所食已荡尽。财物无余。见已懊恼。结根㘁叨是何苦哉。却到桥上见向智人。智人问言汝为憔悴多不吉耶。答言我向徒问无益之言。使我果不值于饮食财物。智人语我夫为沙门于身无益。理不应问应观诸法。于身利者。宜应须问云何为利。谓不赞己不毁他观平等法。自既利己复能利他。是时有九十亿诸忉利天听智者说发菩提心。是故当知佛性。四门皆可入道。诸家偏执如彼问。

  桥亦隐亦显者。始从名字乃至等觉并具二义。且如名字位中解故名显。未见名隐。观行位中有观故名显。未证故名隐。相似见故名显。未证真性名隐。分证故名显。未穷后位名隐。

  亦外亦内者。如经下合是也。

  六释疑中理或合论者。性在惑中。故名为藏。

  全不论惑者。从理性本净而说。

  七生起相中六道区分者。应云。十法界毁阴得罪者由妄心毁妄阴。故得罪也。

  今存之者。今家用此义也。

  八示正答文处中僧亮曰。答云。何作善业大仙。今当说以广。长专金刚二果之因也。上略明因。故以慈悲护法为本。今广明故从三归终至十地。法瑶曰。佛性是正因。善业是缘因。故引之以示因果。

  业始性终者。若据众生佛性。未名为终。今从菩萨所问。以说既问云何作善业极是问始。既云能见难见性见。即问终。僧宗亦同此判。

  九述古中二。先述。次今明下正判。初云既其无我者破其假我。既云是假则无真我。故云谁御。

  次正释中云不能作于善业者。此明理性位未能为善业。

  握出藏己者。明究竟位不须善业。中间须作善业。

  中间四句者。中间四即也。

  若约四句者。得四句更束六即位作隐显名隐。不能理即也。显不须究竟即中间四即位。位具于隐显。如前说第四句。谓善业体非隐非显也。

  次入文释于中从四倒品生者。由前倒故不见佛性。从此问起为定有我为定无耶。

  若定有者。一切众生悉应成佛。何故今日悉在二十五有之中而不得出。故云有则非有。

  不得说者。为有我病及耶。我病故不得说佛性。

  释疑者。说二种教即是释疑。

  经云我者(至)悉有者。夫如来藏我及佛性体一而义异。具八自在。为我义乘如实道。名为如来。以不改故。谓之佛性悉有者。常乐我净是佛性也。因亦有果。果亦有果故也。

  经云烦恼所覆者。即覆论我不同别发劫覆见。

  我为缘说之者。若众生有四悉。机宜说当来方得成佛而为说之。

  窘渠陨(反急也。迮也)谓乏缘因资种智达。故云乏缘。

  有能生力者。能生行解之力。

  此性包含者。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一一无非三谛法界。故曰包含。僧亮曰。得金藏者必能富人。若见佛性则得成佛。

  此性广转者。一色一香无非三德秘藏法界之法。故云也。

  家人者。宰主为家人。

  俱迷于理为无有知者。泽州云。二十五有众生名为家人。人有胜劣名为大小。同不解性名无知者。

  但菩萨者。三藏菩萨也。但声闻亦尔。论人许三藏三乘外别有共位三乘。故着但菩萨等。

  出拟菩萨为大者。出拟菩萨。义兼藏通出假。俱不知。

  经云时有异人者。泽州云。异人喻佛。劝修佛超群俗。故名异人。善解造修显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示名语。女人劝之断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缘为化力者。说佛性为我作化他之力也。

  经云善知方便者。巧显佛性也。

  经云我今雇汝者。僧宗曰。拟宜之譬耳。

  经云我知方便者。以三达四辨必能广说。

  经云尚自不知者。僧亮曰。同身事近。异身则远。近尚不知。况远者乎。

  经云我今审能者。生曰公。理不可没。唯我能知。

  经云掘出者。生公曰。除结惑之覆为掘。见佛性为出。

  言同哀叹者。彼亦有二病二药也。

  彼譬显者。彼譬已成劣三修。

  此譬隐者。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也。

  女譬前佛者。后佛亦行先佛法也。

  经云是女愁恼等者。医之与母随义为喻。取其长养慧解之义。如母治惑之义。如医更无别旨。

  无我苦味等者。此即以甜和苦。通名为苦。亦与真常相违。

  经云以苦味用涂者。生公曰。无我之教非物所嗜。为苦味也。僧宗曰。应云医以药涂而云母者。表无异体故也。

  经云不可复触者。爱染名触身。皆是无常名不可触。

  真我缘起者。此明大机冥发显终未受。故云除复邪。我病去无我药已。

  经云我已洗竟者。无耶常等病不复。更用无常之药。故云洗竟。

  经云渐渐还饮食。于方等般若大机冥发成通别人故云渐渐还饮。

  人别者。九界不同。

  法通者。佛性无二。

  人别非佛者。众生但有佛性者。未有常乐我净等德。故云非德。

  昔既无别人者。今昔人既不异昔人。无常法性是常。此之常法昔复属谁。

  经云不应生怖者。不应方等惮发。不受般若无心怖取。来至法华涅槃方知已有。故云不得。

  不有总唱无者。若有我者不应流转二十五有。既流转生死验知无我。

  始生终没者。验知无常差别等亦作此难。

  六双为十二难者。始终一差别胜负一因缘一苦果苦缘一忘念一处一难。

  现用者。现在但有无常之用。无有常用验知无常。无真我也。

  应无生灭者。生始灭终也。

  前譬得而失者。明佛答为二。初文者。本有性理故得。遇缘起惑故失。后譬失而得者。从雪山下文是也。

  无失(云云)者。佛性之理不当得失。由于解惑论得论失。故注(云云)。

  言王家者。泽州云。喻如来。三千世界是佛化处。名为王家。凡夫众生惑性增强。名为力士。心有佛性。故言眉间有金刚珠。

  经云都不自知者。法瑶曰。以耶惑之首。坏正信之额。正信既破。岂知有佛性耶。虽不知有而至理羼然。如珠没皮中也。

  经云因珠入体者。因珠故成二乘。乃至成圆常住大涅槃也。

  机名于佛者。有通名别名机。亲者名别。通助者曰通。

  失非失者。入皮故失。停住故不失。

  当果在当者。众生即虽未得来世。方具喻如影现于外。

  佛智默照者。没在皮里为默。影现于外为照。

  惑轻曰皮者。谓喻二乘也。

  经云心怀惊等者。昔来只见自身无常不净。今日忽闻我身即是常住性。犹如明镜照了分明无常有变易。故起奇想。

  经云不能亲近善知识者。不能亲近实教知识。

  所以不见佛性下去例。

  然无不成者。由不识故还同生灭违于无我。即见真我无我方成。

  经云不知无我之处者。不知无我本是真性。

  作此斥者。令于无我即达真我。故云尚自不知等。

  所以失理者。以烦恼覆。故虽有佛性。众生不见。名为失理。

  倒惑交加者。起断破常起常破断等。名曰交加。

  初分得者。名字已上俱得分名。高曰。譬十地菩萨闻佛说已能见少分明佛性理幽远也。

  行者闻说知烦恼性之下有佛性也。

  筒(徒红反筒也)桶他孔反下为正譬。

  十地了因者。以禀教修行。始从初地已上修得了。因契于果地三德之法。故云以因承果。

  过去生生者。佛于过去。处处修十地因熟。今日令亦众生修因克果。又禀教修行通于中间四即。

  经云是药时者。因力分满。名之为熟。又理从缘显名药。熟时阴身中现。名从地出显。在行心名集木筒。证会本性名味真正。

  又集木筒中者。理理教中集又了能显正名集。

  六味譬六道者。若别譬者。苦酢无常咸。无我苦乐甜我辛常淡。随义用之处处皆通。

  经云真味(至)月者。不与伪杂为真性。必在人不可迁转。如停留也。圆明不偏喻之如月。性云。非男非女者。为不定根人。又是无色界根性。

  经云实有煞生者。生公虽怀五阴无损佛性伤五阴。故名曰煞生。不可以无损。谓无不善业也。

  六法只是五阴者。此破定执不可计以神亦尔。

  复当前难者。消此文虽便计定有无性之惑。覆于有性之理。故不可用。

  有住不住者。佛性之体住非不住。令众生性作住不住。

  说妨前后文者。前后文皆明毕竟清净非内外等。

  石砂等者。喻煞六道五阴也。

  佛性教作善恶者。非但起善由于佛性。起恶亦由于此。

  经云汝今欲知(至)义不者。欲知众生身中秘藏真实义不。

  经云惑有眼毒生等者。宝亮曰。更显方等成毒不成意也。

  反覆相成者。只是毒药成甘露。甘露成毒药。

  伤毁破坏者。破法身也。

  入理生善者。智德成显体。

  破恶者。断德成也。

  诸文之下各有合譬者。此三行中各有合及譬也。

  似约三谛者。约圆融三谛菩萨当于三教。

  免魔缚者。达己身一体三宝。即魔界是佛界焉。更有于能缚也。

  善分别者。分别昔归为权。今归为实也。

  经云则是我之性者。性不假舍我。自身而归彼。佛若舍我归彼。是则弃本从未非为真归。是以劝令深识自身当果之性。

  生理善者。一体三宝。是理善之极。即智德分成破恶。

  毒药者。谓断德分满。故云二但有得也。

  又我性者。是因性也。

  有佛性者。谓果性必有如此解者。审入秘蜜藏也。

  经云如我所说偈者。指上。若能谛观下二行偈也。

  初并不受者。我今都不知下是。谓并不受别体三宝。及果地一体三宝。

  复并归依者。迦叶曰佛言我亦归三宝下是。

  佛皆不许归者。佛意唯令自归依己身中一体三宝。是己善业不许归他。

  初总云不知者。三宝既有真有伪。今欲归之而作善业。但不知真归之处。故不知也。

  性云云何归佛者。佛能除畏。故云安慰。法能断疑。故言自在。僧是福田。故曰无上利。

  如前四相中说者。如四相品下卷结百句。解脱文说。谓一切众生怖畏生死诸烦恼。故受三归等。

  是无预约自照者。不能自照己身三宝。

  经云众生业亦然者。众生造善恶业必当感善恶果。亦如子在胎必当生不久。又若修善业必当见己身一体三宝。故云亦然。泽洲云。并法同喻众生身中三宝真性能生当果。名众生业。同子有无。故名亦然。

  或令归现者。大乘别体即是一体。

  或令归当者。众生当得自身一体也。

  经云以其不知故者。若不知而归。则不成归。故文在生死。

  经云假名优婆塞者。三归不成岂是真实。

  经云汝于诸菩萨者。通于住前住上也。

  贤劫则第四者。是释迦也。

  第七佛者。亦是指释迦。诸非但名同十方亦等本起报。经云释迦为能文为儒义言能儒此美。迦叶有弘法之功矣。

  经云归依圣僧者。承正解以示人善道也。

  何不以正我翻于邪我者。此则互难令出二门对治之相。

  正路者。三归是趣佛正路。

  诸有所无有者。三惑二死并已故也。

  三隐时一体者。众生一体三宝。全在理性。故名隐时。

  昔日须依者。今涅槃教兴故不须依于佛性。

  至法僧者。法性有觉照之义为佛宝。性有轨生物解之义为法宝。境智和合即僧宝。问何故要令归依己身一体不许归依余二耶。答恐忘自身一体故不听归他也。

  理缘者。真谛理性缘也。即当今家昔教第一义。

  就缘者。顺机修行。即当为人。

  对缘即当对治因缘者。昔但顺随世间因缘。即当世界。

  即对治意者。若消此文。正用对治意。

  冥得余三悉益者。非无其义。故注云云。

  经云若欲随顺世间法者。今世世教兴故须归依一体。昔但是随顺世间。方便引接令归别体。

  经云于我身中者。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举佛身以显众生身。具一体与佛无异。正令众生于自身中起塔庙想。法僧亦然。

  问身有法僧者。此以别体问于一谛体也。

  言身有法僧者。意云闻法是法宝。出家为僧是僧宝。

  能说此法者。说于己身有法性。即是法宝。能常忆持观察。即是僧宝。

  他尚归依我等者。他尚归我一体。汝何以不自归。汝自身中一体而但归他别体邪。又他尚归我即指自身为我。他尚归我。我岂不自归己身一体耶。依此释亦便。

  经云我当次第者。次第示众生一体三宝之相。

  不敢为例者。一体三宝非二论所明。故不敢例。法华云。真声闻者昔日由伪。今方真实。即成同体方便义说为他。

  作化一体者。我自得一体已能为他。作一体归依之处。故云我。

  当举体者。全体是也。

  而不相违者。不达即和合是僧义。

  作此分则者。汝今不应同。于生盲不见一体。

  二乘得圣者未得二乘圣者。同前凡夫结自身说。别者时机未宜且作别。说引一体。大将譬了因者。大将雄猛能破强敌以安国。如了因。即般若遍荡三惑以照理。太子譬正因者。当绍王位以治国。如正因。即法身遍一切处常益众生。大臣譬缘因者。大臣辅佐内称主心。外通民庶以助国。如缘因。即解脱助了以显正性。

  经云不应生下劣心者。不应如诸声闻不知一体故也。

  如王先者。意云王子不应生下劣心。应如先王故得成前绍继。大王譬亦三臣中第一譬正性。调伏诸臣譬了因。下臣。依持譬缘因。故云亦尔。

  经云我示三事者。示谓示现。别体以化众生。又示谓指示。示于众生一体之上有于三义。所以疏中作指示释后释为正。

  经云刚力者。所拟皆断自身一体。能断别体疑网故。喻之如刀。

  不取别体者。不取昔别体也。

  他已成者。果地已成一体。于我无预故不听。依何者恐迷自身一体还同小外。

  经云大勇猛者。知于自身有佛性一体三宝者。皆名勇猛。

  经云清净行处者。一体是圆观所观之境。故云处也。

  经云奇特之事者。一体三宝超过九法界之表。昔所不说今方宣示。故叹奇特。

  经云亦当证知者。此即自述我。亦当证此秘藏。

  真三归处下度愚迷者。令他悉入秘藏。故注云云。

  称叹佛性等者。即是称叹众生心中。现在隐时一体。当成显时一体。与佛无二。故约相好叹之。以我众生己身一体隐显相好之相明矣。

  乖中之惑者。由乖中道为三惑所覆也。

  此有非道者。若定计有无不名中道。双非有无方名中道。

  经云若我住者。常见之人说有神我。住五阴中名为我住。即是常法不离于苦。外道宣说神我是常故。从其意宣说为常法。五阴是苦我住阴中名不离苦。

  若无我者。举其断见。断见之人说无生死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真我亦无以无我故。修行无利无所资润。故无所益。

  经云若言苦者。为苦迁变。故属于断。

  亦常亦断者。有妄乐故属常。为苦逼故属断。

  不知是谁者。应有此计。未见其有。故云不知。

  见修断过等者。见前人修断有过。即自修常见。修常亦尔。

  尺蠖(乌反郭味蠖)易云日往月来。月往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暑来。暑往寒来。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伸也。彼意明其自然相成。今用舍一取一。

  如彼蠖虫对前无我者。第三句既云无我。第四句应云修余。

  法我者。是则名曰如来秘藏。今言法常者误也。

  常是通者。此义有妨。余五皆通何独常耶。

  经云修余法苦者。生死本是法身而二乘等但作苦解。

  经云修余法乐者。只边即是中道佛性大善下四句亦尔。疏中欲显中道为胜。故且简边理相应即以辨中道。

  经云及正解脱果法也。津通也。

  中道分明者。经云中道远离二边。即是分明之相。

  愚尚不疑者。若以此解为正者。应云愚人尚自不疑。

  何况智者。而当有疑而生。

  诸见至轻便者。愚人闻于中道增其利。便如服苏轻便。何以故见利易悟。义如轻便。又本是诸见分别之人。今闻中道不二佛性。于中得解如服苏轻便。后解为正苏。

  是好药者。佛性有力无畏之用。能破断常。名为好药亦得轻便者。于断常中得见佛性。名为轻便。

  迷惑意者。若依六卷以释。即当前文愚人无疑之意。

  说有为无等者。此即显中道妙有等无二。

  异不二者。无别二来异于不二。复无不二来异于二。当知二即不二。不二即二。即非二非不二。

  三聚者。色心非色心三也。

  地风亦尔者。止须治地。止足治风。又上息治沉重。地病下息治虚悬风。

  病不善医者。即二乘人不知佛性是也。

  初可见者。如来合良医。知诸烦恼合善。知而为除断合偏发。

  开示下合消息。

  不应染著者。佛性犹如虚空。不应生着。

  有即表无者。有谓妙有体同虚空。

  道理不无者。真善妙有性同虚空。不得一向定断灭之无。

  若定说者。则名妄语。应能放光说法现力无畏芳。

  何以哩然者。若定有者推检之时应有应对现。无应对则不定有。

  乃至四句者。僧宗曰。即色之过如僧佉。离色之过如卫世师。计一神我不一不异如犊子。道人断见外道计一切无。复与前反。皆是诤讼。

  经云佛性种子者。种以能生为义。既具三因佛性。必得菩提。何谓无常。

  经云假名不实者。夫有言者。但是假名不应定执。佛性亦尔不定有无。

  解惑对辨者。只是愚智相对。总法是境智不二也。

  先举无明者。此约业惑不二以明中道。僧宗曰。生死体空从本已来无二无别。涅槃体如如亦本来无相。此是体识诸法实相之理。成中道行。

  如此释者。宛然成二非为不二。

  次举行识者。此约业苦明不二。

  经云白法黑法者。善恶二法也。僧宗曰。通漏无漏明因果也。

  经云应修一切苦者。苦即法身。凡夫如何作世乐。

  解悬指般若者。以般若中盛明无二。

  故得引同深奥品者。彼灯炷品中明前?后?。俱不能燋炷。燋炷亦不离前后?。昔已文说非独。今明重出谬性。

  非经不辨是章门者。凡从因缘生酪者。即是立章门。若云不自不他生酪者。即是破章门。何故不立本为。破。故置二门。

  经云乃至醍醐亦复如是者。五味之上皆有一是一非。故云亦尔。

  不应相似相续者。破自生者。自生是独一之法。将谁相似。今酪身似于乳。复续乳后而生身续他有验不自生。故云自生是一往也。

  若计他生者。身应破云乳酪时异相味皆异时等。身异他生义不成。

  经云先有酪相者。以乳中先有酪性还生后酪。名为自生。

  六位者。六即判得醍醐。故云肥腻。譬佛性等。他经复云。明起者。由别起智明而断于惑。致属次第教意由惑智解不相即此释违。

  今经就修习缘了者。今助破之前次断。先明岂非解了而云浅近耶。

  先定者。为乳中定。有酪性为定。无酪性而我未解故问。

  是义云何乃名为生者。若先有即是已生云何而言从乳因缘而生于酪身。假因缘验乳无酪性。

  乳中亦应有草者。乳中亦应有于草子也。

  初研譬者。研其定有定无等。故云研譬。

  经云不可定言(至)酪者。不可二字冠下二门。

  经云不生菟角者。菟角是定无。但有其名。乳中身不定生于无。故知不得说。云乳中定无酪性。

  以理解释者。令违因缘之法。皆是假说而已。理体本是真常。故名理解。又是依于道理解释。

  众生福力者。众生语通故约三种释。

  经云从因缘生酪者。酵燸浆水等为因缘。

  经云牛味者。即乳味也。

  经云是乳灭已者。身得酵燸即转为酪。名为灭已。

  醪音劳以物搅之者。颇求树汁等投于乳中。名为酵。非谓用于酒酵。但是借酵字消经而已。若作醪字。此是清劳字。翏(力救反高飞)。

  开转断义者。如前转无明断无明得明与上相似。又正是无明转。即变为明。与在前文同。故云开转。

  经云虽同一咸者。譬一切众生虽同为无明所覆。皆有上妙佛性之水。

  若消譬者。碱水之中自有八功德水。不杂于咸。

  经云种种功德者。功德譬佛性。毒草喻无明。

  经云刹利等者。应云九法界众生皆为烦恼所覆不见佛性。

  四象至等者。案西域记。象有四。一嗢钵罗。二钵特摩。三杓特迦。四奔茶利迦。即是青黄赤白四色。又一钵头摩象。二优钵罗象。三?物头象。四分陀利象。

  于天雷时耳上有其钵头摩华文生者。说之以为钵头摩象。余三亦尔。

  三云此象者。解此同第二释。

  经云增长法身者。法身体无增长。由众生终有浅深。名为增长。

  第二答能见难见者。僧亮曰。上三归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为佛性也。今广明佛性非有非无离乎二边。处于中道无相可执。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测十住大士。犹尚暧昧岂非难见耶。

  浅行闻见者。住前菩萨也。

  经云佛性甚深甚深者。谓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深之极也。故重置甚深之言。

  经云云何甚深(至)入者。佛性有何相状。不可得见。而复难入耶。

  总举十譬者。观经文十譬。与止观十乘观法相应。第一譬不思议境。故一谛三谛即空假中。名为佛性。

  经云以一指示者。一一皆须云问言见不。僧亮曰。金錍譬诸经教。一指譬三乘诸经。说三涅槃实欲显一常住涅槃。文隐义微譬一指也。二指譬法华。破二涅槃一乘虽显义未明了譬二指也。三指譬今曰佛性常乐之说。

  即便少见者。悉身已居终。终则感果。理鄣说已便见始则力微难说虽示不了。是以经说十地菩萨见终不见始也。

  如疏破譬三忍者。寂灭一思在佛。是故除之。

  又初地(至)十地下约通教释。此譬一谛下约圆教释。

  惑于无我者。昔教迷于无我。谓是真实不达无我。即是真常之我。故云惑于无我。

  经云虚空鹅雁者。由虚空无明所鄣见佛性鹅雁。了此与上求义同。身有上求必具下化。

  经云譬如醉人者。由无明醉见真常远路不明了此与安心义同。以止观安于法性之道。若无寂照。焉能见道。

  经云遍行求水者。由无明渴逼迷闷不见佛性清水。此与破遍义同。遍破二死三惑之旷野。方能少见三谛之白鹤。

  经云远(至)大舶者。由处虚空无明见佛性楼橹了此与通塞义同导师。若不识通塞。焉能过五百由旬达于佛性楼橹之是非。

  经云通夜者。游无明夜见三德佛性了此与道品义同。道品是通三德佛性之门。如通夜游。

  经云王事所拘者。由无明事所?见佛性牛聚了。此与助道义同。因他得见岂非助道。

  经云为是虫耶者。由无明虫见佛性尘明此与次位义同。以实相心持戒一作一止自浅阶深六即位别。

  经云为是牛等者。为无明牛障弊见佛性人了。此与安忍义同。安忍人牛等速顺。

  经云见尽菩萨者。由无明天像等见尽菩萨真性明此与离爱义同。离于相似天像䇿进令见真菩萨像也。

  经云云何肉眼而能见者。且约六根净人。父母所生眼为问实通凡夫。

  经云随顺契经者。小乘经也。

  而有识者。非空识二处识而自有细识。

  而有想者。非空识之有想。非不用处之无想。而自有细想。此就同界释。

  若理内凡夫者。依佛教修内凡人也。

  王子富于法财者。菩萨道尊譬之王子。凡夫无德譬之贫人。

  互相者。感应相开。名为互相。

  往反者。如大通佛时机来相应名往。众生退大流转名反。子身退大文亦息化。亦名为反。故云往反。

  经云有一好刀者。真我常住谓之有一。自在可悦。谓之好解。则断惑喻之刀。结习永尽谓净妙第一。

  言持刀者。身舍捐应也。

  法皆随者。义云持去。

  机感刀密者。机兴则应谢。应息?来?去机皆不知义。如逃行而非彰灼。名之为蜜。

  讇(于琰反又是盐反)。

  典诰者。谓有典教也。

  经云我库藏中无是刀者。小乘真谛库中无耶我刀也。

  五方便者。五停但是对治。初门用五停治惑令堪修念处。是故除之。又复合总别念为一并四善根为五。

  素为亲厚者。若取意说即是昔于大通佛所曾结丈法。今文正意明于往昔曾禀小化。故云亲厚。

  未欲破此耶计者。明小乘人来欲破此耶。计机缘未宜故也。

  唯明无我者。此性文迮。但云无我及皆悉不见我刀真实之相。未说无我等教。

  经云时王大㗛者。僧亮曰。双树之说。真实相也。

  文字品

  就文为二。先释题。次文中下释文。初文为四。先略释题。以开密下述旧。三今明彼下破。四今依下广释。约三谛以显文字具三谛之用。初文者。僧宗曰。上已广因果。及广流通。然以文理合为经体。故此品广文。鸟月二喻广理文理。既鄣于经无?。智秀曰。以十四音用表圆理自为满字。表未圆理。谓之半字。此亦同古人之例。二三如文。四广释又二。先约三谛释。次即字无字下融通复疏三谛。初文三。初文是空能灭半字者。开半即满更无半相名为灭半。次文云半字是诸经书下假也。

  文章根本者。从一涅槃流出半字等。开此诸经等即是圆常。名为开秘。

  三从又云若解下中道也。

  即字无字下次融通复疏三谛。又三。先结。次譬如下譬显开。三一一字下合初法中无字空也。无字即字假也。亦即下双非。具足下双照也。

  次喻中又二。先正譬显。次一即种种下释成三谛之相。初俱成一器空也。次而种种不失假也。

  三亦名种种下中也。

  次释文中如如前解者。从一云根本下纯是涅槃大法名认归。此约先失而后认为此义。故异于开权。

  后解者。但云是佛方便之说也。

  非认者。非先失而后认。

  非与者。非先与方便。而后与在真实。何者一切本是大涅槃法。

  文理之本者。小为大本。因小得入于大。故法华云。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即其证也。

  经云是法非法者。是法满也。非法半也。

  即是开半明满以旁随字者。谓十二音入于迦佉已下三十四字。

  以字随音者。以迦佉已下三十四字随阿等十二音而皆出生一十二字。如迦迦。随于恶阿之音而得。余皆例尔。然泽洲云。梵章中有十二章其悉昙章以为第一。于中合五十二字悉昙两字是题章名。余是章体。所谓恶阿乃至鲁流卢楼外国正音名亿力伊离栗离此是初章。就此章中迦佉已下三十四字是其字体。初十二字是生字章。末后四字是呼字音。将初十二呼。后迦等生字之时。

  有单呼者。依后四中栗离二音。

  其复呼者。用后亿力伊离二单复呼中并有长短。声别故有四音。前后合说有十六音。

  而经说十四音者。前十二中后二助音。非是正音。故除此二。然今依义净三藏寄归。传云恶痾益伊屋乌颉里(是一字)蹊梨(是一字)里离翳蔼污奥庵阿右十六字皆是声韵。向余字上配之。凡一一字便有十六之别。□□□犹若四声于一字上即有平上去入四番之异。其□□□□□□。

  涅槃云十四音者。不言末后二字。以与初字形无□□□□别也。其颉里蹊梨四字成西方二字。更加里□□离始成四字。为此古人有鲁流卢楼之失。深成译者之过。其文字品自非对授终无解理。

  脚佉伽唬我者。捙社缮喏吒诧荼䘺拏多他拖[牛*且]娜跛叵婆[口*梵]么。右五五二十五字名便缮那。此之一名自因多义。一未成文义。二成文义。三男女根义。四齐酱义。五气味义等。然其大意总是第三转声能简别义。此二十五字未将上韵来配时。但是半字不堪呼召野啰婆舍洒娑诃蓝叉(末后二字不入其数)右脚等二十五字并下八字总有三十三字名初章。皆须□□上声读之不可着其字而为平去入也。且如将十六韵声配三十三时。初一脚字成十六之别。然当今时俗始教童蒙多不道。颉里(一字)蹊梨(一字)里(一字)离(一字)四字。所以但有十二之殊。若为十六者。亦成无过。以其四韵用处不多。是以人皆不存。十二声者。谓是脚迦(上短下长)抧鸡(美移反上短下长)短俱(上短下长)鸡计(上长下短)孤告(上长下短)甘个(两声俱短个字用力出气呼佉等十二声并宜昉此)此十二字皆可两两相随唤之仍须二字之中着子注而取短长也。余三十二字皆可昉斯总有三十。今十二名第二章。了悉谈总有十八章。但学书得一章识字略足渐学余也。然依此旨消经者义略周矣。

  经云则能摄护大涅槃者。东提头赖色常王护常无常。南毗留勒迦乐王护乐无乐。西毗留博叉我王护我无我。北毗沙门净王护净不净。不令外人取其枝叶。斫伐破坏云云。

  书缺二字者。僧亮曰。言十四音所列十二。端应经云书缺二字。此为证也。如前引义净所说此亦未当。

  所言字者。梵云阿察罗此方义翻。名为无尽。与彼涅槃常义相同梁武由此意。四开善同绿洲。如前说五庄严复能生与前生共为十四。故不可也。六治城过同庄严。

  河西以前十二等者。若无义净所解此释。犹可依用。何者以鲁流卢楼前十二为十四音。

  二语者夫云语者。多字方成二字为语。故未可用。

  力未成为半者。谓将上韵来配。但是半字。故云未成。以得阿等十二字遍入诸字。一字皆具十二字。方满名故云也。

  无牵申等满者。前文无于引无常合成满字之常。如前所引四斥为果。

  是童蒙所不习学者。如前颉里等四字。始教童蒙多不习学。可然若言卢楼二字童蒙不学。未有凭据。

  经云重童者。上声呼。下去重。字字皆随音势。上声呼之。

  经云超声者。那罗等九字是超声。谓满口五音具足鴹调之声。名曰超声。

  经云虽复处在阴界入者。不即六法。但理而不。不离六法由于五。即方得见性。

  经云是故半字义者。若从本体流出以释。则平昔法性为满字。本满为半字。本半字复为世间本。若从末为本。则世间文记等为半字。本半字为满字。本满字法性本虽展转相依。其体无二。

  又半字义(至)烦恼者。半字虽于真谛。全是无明别惑。所以半字为烦恼本。性云。半人但是居不足之地皆亦半人。

  更明无字之义者。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谓亦与如来为本。佛无师悟非字所摄名离文字。性云。无字义耶者。耶常及二乘但名有字。而无字下常乐之义。

  鸟喻品

  就文为二。一释题二文为下释。文初又二。先略释。次旧解下广释。初又二先引河西。次今更下正释。初云真应者。常是真。无常是应。

  月喻隐显者。隐喻应身无常。显喻真身常住。法瑶曰。法身玄妙寂冥绝于视听之表。于情为隐。见丈六谓之为极名显。

  达常无常者。达阴界入。即是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故名隐显。法瑶曰。昔说无常为令得常。得常由乎。无常岂得相离。是则共成一圣。名共圣行。

  破曰凡言共者。二行并观。今昔身乖。何名共行。

  依二谛三谛者。然经但明二谛相。即以不思议。二谛即三谛。所以依义作三谛释。

  一教一切教者。圆教遍摄遍开一切教也。

  次广解文为三。初叙旧中云此乃两类为两双者。若作异类为两。双喻双流行亦得。

  问中问娑罗者。上问中云。云何共圣行娑罗迦邻提也。

  舍利者。鹭鹫鸟也。

  次然汉下略非以示正义。

  相中云呼为双流者。谓凡夫所修名双流行。圣人所行名双流用。

  三问为凡下问答斥非以显正为三。先问。次他解下。先叙旧。三今言下正释。初又二。先问起为解释之谛。次他解下释。初问意云身言双流为凡共凡行。常无常为凡与凡共行。无常为凡与凡共行。常为与圣久共行等。更不得立第四句。若立则同上也。

  次他解中文二。先述他解。次又一家下重叙失。初又二。先叙他。次此不应尔下破失譬旨。

  初云但识金等者。金譬常。鍮譬无常。

  次重叙二。先叙失。次明下破。三正释中云双飞双息者。即力而理名双息。即理而力名双游。二谛即中名双息。中即二谛名双游。非二中亦尔。又无常常即非常非无常名双息。非常非无常即常无常名双游。又安置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入亦名双息。

  雌雄亦成者。二鸟即一鸟。一鸟即二鸟。方曰双游。

  横竖者。一行具一切行为横。一一无不契于秘藏名竖。又六即浅深名竖。位位遍摄诸法名横。

  凡与凡共行者。谓一切凡夫共行。此双流行。

  凡圣共行者。凡夫观无常。常全是圣人涅槃常。无常圣人观常。无常全众生生死。是何故尔。法体无二。若凡自观凡夫常无常不名双游。圣人亦尔。要达凡圣。法体无二。方名凡圣共行。

  非凡非圣共行者。凡圣俱契非常非无常秘藏之理。不当凡圣故也。

  文?圣与圣共行句如前说约人法者。六即人涅槃法。良由人得法浅深不同故尔。

  次释文中合中云但是略耳者。文中但云是苦无常我等三。不云是苦乐无常即常无我真我何以略之。以显法同。谓苦即乐等。

  经云云何是苦无常等者。问意云何。只苦无常等如迦邻提鸟双游耶。

  前多斥倒者。指哀叹品常破无常也。

  只生死中有异法等者。以于生死作异见异解。何者二乘于生死作苦等异。菩萨于生死作常等异。名为异法。法体本来相即。方曰双游。

  借此以显无常者。借于世间暂时无变之常。显成世间常义。

  经云汝今不应(至)说者。先前其闻非。故云不应。一往生之问者。意云一往观迦叶时。如来同于诸物。似于无谛之问。实非无谛。

  然佛下出非无谛之相。

  今问忧悲等者。此出问意。如下迦叶引出作难。何者涅槃若无忧悲。佛于余经中何故说言。如来亦有忧悲若有忧悲。即是无常不。

  经云直以世谛(至)常者。佛意云前借世也。果暂时之常。以为况喻。岂谓如来只同此果。

  经云虽有烦恼之身。全是佛性。故曰如无。

  经云譬如金朴者。亦作此针。说文作此矿朴(普木普角二反与璞同)五譬皆是分喻。不同波水之喻。何者融朴为金。金出朴存。若喻双游。于义未忉。

  经云譬如众海归流者。亦是分喻。由入方咸无忧悲。

  即有我者。真我也。有忧悲即无我者。闻世有无我也。

  经云无想天等者。初明无想不得定有。若无想下不得定无。以是义下结。无定处以其无想而有寿命。故无定处。如来忧悲亦尔。无解慈悲实无忧悲。为众生故。任运而有。所以譬之。如无想天。

  经云依枝等者。神依和合树居。所以不得偏依枝节此即明其非有。

  虽无定下显其非无。佛法亦尔。

  合譬者。无忧悲合有我。而于下合无我。

  但于无中说者。如来无解慈悲无思无念。由众生扣任运而有若等义。

  说忧悲者。一大慈悲故忧。二权应故忧。平等法性实无忧喜。故云义说。

  经云微尘(至)立者。虚空尚不立于微尘。况有舍宅耶。又舍虽不定。因虚要因。空地而立。

  经云性无住故者。虚空不受物。舍宅性不住空。故云性无住也。

  病常者。耶常病也。

  安隐而游者。住大涅槃。而遍游法界。泽州云。二鸟喻佛如来五浊增时。名为盛夏。烦恼识盛。名为水长。佛选正法化人令住。名选高原不及。约起倒以释。则顺经文。

  兼常无常等者。应更云。名第一常第一无常等。

  经云死匈者。匈能证表。即是死果之处。

  经云无天眼者。若有世尊真天眼者。方见真我。

  云何至智慧台者。升高见下。故知如来有于忧悲。

  月喻品

  就文为二。先释题。次今分下入文解释。初为六。初明二品相成以显题盲。次河西下述河西释。三问答下释问答意。四梁武下傍引儒宗所计以明天地日月之相。五长河含下示正教所明以异儒。六此品下示答文意。初二如文。三释意中云两问一答者。如上云何得广大等有二问。但用四依一品答一两答者。如上问。云何得长寿。则作两重因果。答河西只是一句者。就河西言品虽有三意。只是一。但一问一答而已。余之二句两问一答。一问两答。文中少有此力。故云可解。今师意云。三十四问皆是一问一答为定。

  月取亏盈者。亏为隐。盈为显。显喻真身。亏喻应身。

  曰用长短者。长喻显。短喻隐。

  星以去凶者。吉譬显。凶喻隐。以论适宜然。泽州云。上来明佛定业。作用下约日月星宿三。喻明佛身口二业作用。今明二行及以隐显。莫非三业。适宜不可分二。现违经文。

  月摄日星者。月能亏盈尽。夜俱视光用是同。故得摄二。

  四引儒中云髀(?婢反)。䉈(苏旱反)日月横行者。谓东西行耳。

  绕天地转者。从天上没地下转也。

  五引正教中云角行者。落角行也。

  次入文解释中用答三问者。上只一问。含于三问。故今答三。

  自然运转者。由众生业力使转矣。

  持风者。持在空中。

  二住风者。令住不堕下。

  如作盗人者。阿含经云。有有人偷菰云。咄咄月莫出。待我偷菰了。任汝出不出。名不乐见。

  三三本摄者。依佛法但立三时。虽立三时三四十二亦与四时同也。

  非简贼住者。佛法不立秋时。若简贼住。应问汝是何时受戒。若云秋时即是贼住西国。俗中本立四时。既未入佛法。不知佛法立时之限。又律中夏不安居得提罪。春冬不安居得吉罪。

  春秋同者。曰长短同。凉气同故。不立秋时。

  力(都聊反人性也)其作除故等者。此怪星至国王崩立。故云除。故布新。

  经云一经耳者。法瑶曰。起一闻之功。终籍此慧。众恶消除。不言一经历耳。烦恼便尽正显此经。功能灭恶。生善齐法身也。

  菩萨品

  就文为二。先释题旨。次今就下入文解释。初又三。一腾答意。次释菩萨下释义以显标名。三然河西下判得失。初云上有十三者。突非阿罗汉半不答及魔波旬合为一问。但有十三。然耶正品疏现开为身声。两答则有十四。若开罗汉则有十五。若据上开初行为四问。是十三则有十六。虽然盈缩大体终取十五为定。若上为十三。菩萨品则须答十三。大众品应答八问。

  佛事者。纯明常乐我净及非常非无常法也。

  此下明菩萨修行大般涅槃。故属菩萨力。

  答十二至十七者。古人意云。大众问。但答六问。

  次释义中菩萨义(至)四重者。正为及简出未发心。

  得菩萨名者。非此四摄。故先列之。

  三力供养者。籍草亦云。布草燃灯及石蜜浆为三供养。已发愿我当来成佛亦名释迦。

  侍者弟子皆同虚信者。只于三藏。实有铿然块碍缘生之法体。达如幻虚心而信。故名虚信。

  干慧者。慧未得先生。先浅水为干。

  摄法不尽者。不能于一中先量。先量中一等。又不能摄圆教智。释因果惑理八种之法。故云不愚退。

  不摄一切众生者。别人入十信发心。方名菩萨。十信已前未发心者。此教不摄。

  佛根性者。前三教但是菩萨法圆乘。方名佛法。所以独菩萨乘不摄于圆妙觉。闻即菩萨者。众生先上。谓佛是佛尚名众生。何得不名菩萨。

  理性为因者。理性为因。涅槃教光为其菩提种。解此即名为未发心菩萨。又皮应知纳。

  涅槃教光薰者。得为菩提因。名未发心菩萨。阐提及前三教根性。约未转边。闻悉不受不得。名为未发心菩萨。又直指圆乘根性。名未发心菩萨。

  从谤而信者。从理性迷闻涅槃教转成名字则名发心。

  岂会经宗者。今经以圆常真伊之教。纯诠醍醐。佛性以为其宗。故不得作余解。

  三判中云此答四问者。从此至为病污。只有四问。

  不为病污者。由见性故不为病污。为是义故而答诸问。同显佛性一意。

  而少眉目者。今师所明圆常佛性。与河西同。犹如一面。而皮辨于诸答别别不同。以显佛性。如面具于眉目。

  次入文中云叹经傍答者。因大涅槃教光遍触一切众生。为其菩提心因即名叹经。此大涅槃教能诠一切众生理性。涅槃由理性。具得菩萨名。即名答问。但是从略名为傍耳。

  善根微少者。正出未发心菩提之相。今用此释。故不非之。

  经云众生虽无菩提之心者。涅槃教光薰其内心。为作菩提之因。正当理性未发心菩萨。

  此品之前者。生善在今。灭恶文前。故云之前。

  前品之末者。月喻品末云譬如日出时。众雾下有十行六字。是灭恶文。

  次仰非者。若云涅槃。光入毛孔得为菩提因者。义应不然。何以故夫言因者。文却修行方始得遂。蒙光成因。故未可也。

  持犯等难者。即是持犯先有差别。

  经云何故说四依义者。若云一切众生闻因涅槃光而发心者。只用此光。众生尽发。何故如来灭后复令四依出世。治恶赏善耶。

  积善方解者。别人修行。动经却数。方及成因。

  经云除一阐提者。具三障故。谓不见因果。烦恼障也。

  说无因果业鄣也。

  世世积恶今成阐提报障也。

  大福大事者。圆乘根性方能供养无量诸佛等。名为大福。闻是经也。得为菩提因缘。获菩提果。此即感应道交大涅槃藏佛性因果。名为大事。

  经云无量诸佛等者。今是实发不同照连等。权要须经。却不堕三恶者。经云堕三恶者。在观行位身未断惑。戒缓乘急。致有退耳。

  经云若有闻是大涅槃(至)菩提以者。此正明未发心。理性菩萨以闻经故得菩萨名。经为其菩提之因。了此即转成名字菩萨。疏中云闻涅槃是名字菩萨者。且从闻经不用发心边释。故除理性菩萨涂疮譬闻慧者药但在皮薰。渐渐除故。譬思慧。涂目目能见境。故譬修慧。

  开善但九譬者。今师为十。前金刚譬能破坏一切。后金刚取其体蜜。不受外尘。殊成两别。

  要路者。是菩提路始也。

  为后世开眼者。为彼世人开秘藏之眼。

  逆顺各若十者。若顺十以则从细至粗。从无明起。乃至一阐提。以若逆十。以则权一阐提。以起以至。先明如止观第四卷。

  明忏护是其二者。是彼十中云。二约善以明。忏悔者。是彼第七。修补过昔。三业作罪不许昼夜。今善身口意䇿励不休。非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彼。纵恣三业心。

  经云夷坦者。夷平也。坦宽也。

  生死际者。穷无始罪原。即是无际之际。

  至先至处者。穷未来罪境讫。至先生忍臣。方名至处。

  经云猕猴者。猕猴譬阐提。月譬涅槃。水譬有浅相。善水中譬菩提。阐提虽闻涅槃菩提之名。终不能得。如彼猕猴也。缘起如僧祇律第七云。佛告诸比丘。过去世时有城名波罗奈。国名伽尸。于空闲处有五百猕猴。游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树下有井。树下有井。中有月影现时猕猴主见是月影。语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当共出之。莫令世间长夜闇冥。共作议言云。何能出时。猕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提树枝。汝提我尾展转相连。乃可出之。时诸猕猴即如主言。展转相提。未至水。猕猴重。枝折堕井死。而时树神便说偈言。是等騃捺兽。痴众共相随。唯自生共恼。何能救世月。佛告诸比丘。尔时猴主今提婆达多。是伴者今六群比丘。是尔时也。曾更相随顺。受诸若恼。今复如是。

  经云犹灰覆火者。由愚人见现在不见未来。以先明灰覆佛性因果火。亦是覆世间因果之火。

  恶不即受报者。阐提生报非现报故。以报在将来矣。以上不字而冠于下。明长行中如乳成酪。应如偈中亦用上不字冠下。如乳句不如乳即成酪也。

  经云无目者。但见现在不见未来也。不见罗汉道。罗汉能断未来生死。而此人不见也。

  重举非者。作小谤大。即是其非。

  经云投之浊水者。谓众生五阴浊水也。

  疏云先常(至)八种者。先常苦空等五。是实观因解等三。是似想观合为八。灭八种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

  经云过八种术者。僧高曰。此经理圆功德力胜。故言过也。

  不忏过去者。宿恶若多须用潟药。

  常德譬薰者。薰药遍体喻常德体通。

  乐德譬丸者。丸药补益故喻乐。

  示三途苦报者。谓指示三途。是苦报之处。令其发心。

  此教须去者。忘教诠理。故云文字。即解脱义说为去。

  母譬经教者。母本是发。唯少依教修行。故云与我母药如疏所。

  十地行满者。过十月也。即譬十地满足。

  慢为乾者慢高爱下。以喻干湿。超悟记云。初地菩萨有大悲。故不取涅槃。名推干。有大智故不住生死名去湿。此与兴皇同。

  除断常。诸倒者。由除无明八倒。即除大体无判。

  经云乳餔者。餔口中嚼食也。

  涂鼓譬着。教者所涂之鼓。譬受化机受于教法。名为着教。泽州云。新毒药譬理大鼓教。以佛菩萨新所诠理资成教法。故云也。

  㿃(赤白痢竹例反)齐为席下齐是诸肠[腮-心+日]原故也。

  前答除鄣者。指前除三障文也。

  前是法身善逝身者。由诸佛法身冥加自行。方得成就。又逝由往也。即唱灭之力身令自行成就。

  经云若得顺风者。譬修行得闻大涅槃法。则疾至萨云彼岸。

  一体多约果人者。一体三宝。此约究竟果位证得。以释地住也。上但是分得。今唯极果。

  经云如来密语其除难解者。四十余年未曾显说。如来常存无有变易。来至法华涅槃方始显说。名为密语。

  如四非常者。是无常苦等四也。

  各有其意者。谓以大乘说常。破于无常等。今文正意佛说一法智臣善解。常即无常。无常即常。生即无生。无生即生。是佛密语。如何作相破释。故今不用。

  今寄一事者。谓约法释也。

  佛说生灭等者。只生灭一法而生四解。方名智臣。此约教下之法释。约门释者约能通教门。故有二释之异。六卷盐器与此同。初明不动乐德也。次无相净德也三明常□□也。四佛性我德也。次第对四门意。亦应别解。

  经云波罗奢树等者。总以三树譬涅槃经。衰灭之时不解密语。常雨不降。不得常里。水陆枯悴。譬无人天善。

  经云众生薄福者。值此恶时。即是薄福。由恶比丘致令法无威德。

  经云哀哉大险者。不解如来微密秘藏。必堕三途。流转无已。故名大险。

  所遮则开等者。经中无此意。不须此释。

  经云时有一人者。譬受学求法人也。

  余知见者。除境智外。泛尔触释。名余知见。又是用无常等观。以助正观。名助为余。

  善男子下备合者。僧高曰。从善男子至美味合第一加。水从是诸恶人至之语合第二加。从抄前至伴侣合第三加。从受畜至水乳合第四加。昙谶曰。止取杪前着中后为三加。中后着前为四加。

  说必依谛者。涅槃常理实不可说。依二谛说。如加二分水。

  经判出两句者。经中二句分明。余二句者。女人不知佛性。只是女人。女人男子若知佛性则名男子。男子为成四句。故具说之。

  双辨起没者。大法与处名起。不与处名没。故指罽宾等。即其相也。

  兼遣上开者。答问文少。故名兼也。

  然此是答问下先腾疑意。文为二。一设疑以徴释。从何故复言下次腾兼答疑意。初文二。先设疑徴问。次河西下释疑。初云疑何不决者。意云纯陀从前至今闻佛所说疑何不决。今更令他腾耶。

  次释疑中云二人为支者。不如云唯益是存也。

  次腾中二。先设闻。次今举下释言。

  悬与理同者。然迦叶本问与纯陀之悬会。故佛释纯陀之疑。迦叶之难悬解。

  若举偈(至)无差者。具足应云差即无差。无差即非差非无差。方释迦叶之疑。

  此一偈凡四出下是第四如来为释分为四。初示所出意。次成论下出异解释。三今则下正释。四观师下述观师所释初文。

  经云本有今无者。本有无常。今无无常。

  本无今有者。本无佛性。今有佛性。此二句是牒纯陀差别之疑。何者然纯陀本将昔难今。将今难昔。佛即用下半泯其差别之见。何者本有今无亦无是处。本无今有亦无是处。所以牒其二句。而以无差释纯陀之疑。所以章安于一一句。皆作三谛等释。又应更云。本有无常今有无常者。今昔俱须见性故。又本无常。今无无常。无常即理故。又本有佛性。今有佛性。是性无二故。又立故差别三世有法。斯有是处。忘故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大意是同者。同显一无差意也。

  亦为下亦三释根者。传至二十六。最为下根性也。

  次异解中皆有立有破可见。破中云正是纯陀所疑者。金刚前后相应望。正是差别。与纯陀疑有何别耶。

  非开得意者。偈意正见纯陀差即无差。故云三世有法无有是处。若不相即则非偈意。

  即昔日之今者。谓今日无昔日般若。何以故此二句犹是金刚心前致非今日般若金刚心也。后者亦是差别。何名无差三乘至涅槃。正是无差别同于纯。阿能释疑。

  本有烦恼等者。此即破烦恼得涅槃。亦是差别。还同纯陀何成释疑。本无涅槃亦尔。

  疑难宛然者。纯陀疑宛然。迦叶难宛然。

  体用具足者。有于本有今无等因果之用也。

  亦应隐而不显者。今日身显已不隐。别昔日隐应不得显。此亦差别何关释疑。

  三藏师者。谓真谛三藏也。

  生死无始等者。释第二本无今有句也。

  涅槃有始下释本有今无句也。

  惑灭道存者。小乘破烦恼。方得涅槃。即是无常亦是现在过去者。释迦是现在。即是本有今也。灭度复是今无现在未来者。即是本无今有者。弥勒当成佛故。

  有三可三等者。只缘差与无差。体不相即。所以差与无差。并成差别。故今不用。

  今明不尔下今师对古人释。

  开三不失一者。于一佛乘分别三故。

  合一不失三者。即同体方便。故本有今无。合差即无差句。本无今有合无差即差。故云斯有是处。

  三世有法斯有是处者。为顺化仪故。为顺机宜故。为实设权故。为引入实故。为双流行故。为存今昔因果故。何者若无因果。众生即佛。何用修道。故立因果。引令至极。然纯陀疑正执昔曰三乘因果差别为难。佛今以无差别之差别因果而答。亦遣纯陀之疑。故云三世有法有是处。

  无常常者。差即无差。常即无常。无差即差。非常非无常。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境智非境智者。差即无差。故非境智。无差即差。而境而智。即非境非智。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因果非因果者。我体非因非果。犹能我人因果名生。例如境智明差等相。

  本有只是有者。有句也今无亦是无者。无句也。

  又云上半是有者。本有二字也。下半是无者。今无二字也。

  两派者。今昔为两派。上半不融为两派。

  三正释中云。一谛即三谛者。此明本是即家之差。何以执昔小差。难本大差。

  三谛即一谛者。今永无差。何以难今令同昔小无常之差。只无一句即三前具足。方释差别之疑。

  亦是无常即常等者。为纯陀本执昔无常为疑。故约无常等以释疑。

  此则何难不遣者。遣迦叶难也。

  何疑不除者。除纯陀疑也。

  一有一切有(至)世界者。此即三谛无差别之差别。释纯陀等定差别之疑难。故属世界。

  对治者。一实之无。治昔三乘差别之有。

  即为人者。亦有故生真俗之力善。亦无故生中道之理善。又亦有故生三乘力善。亦无故生一乘理善。

  一悉即具四者。一悉皆具四句。即四悉相可解。

  四明观师所解又二。先述。次此解下结判。初云三句出所非者。无有是处为能非可。

  今无者。本有烦恼今无烦恼也。

  此无可令有者。今有佛性也。

  非今之本者。本本不同今本。今本即是一实也。

  此今非本者。今今非本今。本今无佛性。令令有佛性为此义。故今本不同。并是他释。泽州云。佛于过去无量劫前有生死身。名本有。当于尔时。无常法身。说为今无。佛于过去无量劫前。无前法身。名为本无。当于尔时有生死身。说为今有。若就凡夫二乘论之。彼于现在有生死身。名为本有。无常法身。说为今无。又于现在无常法身。名为本无。现有生死无常之身。故曰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者。破他定义。此言不足。若具应言。三世无法亦无是处。若就佛论。佛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无无是处。今已断离本无法身三世恒无无是处。故。佛今已得。若就凡夫二乘论之。彼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无有是处。故当必除断。彼本所无。常住法身三世恒无无有是处。故当必修证。以是义故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亦有差别。如此释者疑难宛然。以是而观当代盛行之疏解释。若斯况其余耶。是故录之。令知同异。仰劝后学深因。今师之解意气包括。释难遗疑。方称经旨。

  众生业报者。无始有于正因佛性报也。

  何曾证入者。大涅槃体不当出入。

  假设之言者。世虽无佛由有涅槃教在无容。二乘取小涅槃必住大涅槃。故云而实不尔。

  经云名为善有者。大般涅槃是极善法。妙有法故名善有。

  经云乃有一佛出者。僧宗曰。圆解难固。常倒易生。无善灭佛。不得恒现善机希有。所以时一出世。背化失机。动经劫数。云何说大致教。唯以三乘级引。故知小果权施而非实也。

  经云性相者。由性外相。同异云何。

  第九答上者。问中有犹如乐未生。云何名受乐。用此半偈。助成不坏众义。

  经云欲护正法者。内护常住不坏之法。众生受者。后为不坏眷属。

  检觅则无者。但有假名所以推捡无体不识。

  手足者。谓不识身手足之色也。

  已下注第十 大众问品

  就文为两。一释题。次就初下入文解释。初又二。先正释题。次河西下腾问数。初云为大众所问之境者。但见释迦一一毛孔出诸化。佛皆领五十二众。受纯陀等供。即互相问。纯陀有何福德。少许粳粮充足如许。大众因此得名。名大众问品。

  无为大众者。观师意云。迦叶无为大众问。故名大众问品。泽州云。上来广明菩提之因。此下次明如来涅槃之因。因诸大众请以论之。就斯以题。故云大众所问品。

  次腾数子云兼答远离病问者。即是超答此问。

  经云纯陀过已等者。与物尸城中眷属也。

  经云种种光明者。前青黄等外。

  复放种种光明者。为普收大会供养故放种种光明。意在于此。又古佛道法过中不食。其时身至不容发言。故放光以显意也。

  经云执持衣钵者。此是无供之众。

  经云一一毛孔等者。皆是无供之众及五十二众。故云无量。

  经云自受纯陀者。僧宗曰。法身无像。应化何殊。

  自受纯陀者。示请立有人显彼无宿愿之异耳。

  经云所食之物者。无纯陀之少粗亦无大众之多妙。故云亦无差别。

  经云供养谁者。若无佛受供。寂后檀行何能得满。故有此叹。

  经云诸佛法应尔者。机兴则来机谢则去。故云应尔。

  经云已经无量劫者。如法华寿量品所明文远。

  经云永处安隐处者。文已住于三德秘藏即处也。

  经云汝闻应修行者。常观涅槃行道。令最后檀满。

  十三偈者。僧宗曰。无指的文。正应各除前后四偈。取中央偈大意。明佛法身圆极应而不灭。前四偈一往应喻。后四偈令其安安有在不应愁恼。

  经云假使乌与鸱者。六双。六双中皆先一偈违问答。碍文可见。

  经云尔乃永涅槃者。佛意云。如上诸鸟得如亲兄弟我方入涅槃身无得如兄弟之义。验我不曾涅槃。何故谓我入涅槃耶。

  七叶至臭者。涉公云。七叶无香可喻生死。婆师馨馥可况。法身迦留果毒喻烦恼身。镇显极甘喻常乐身。假令臭花发香毒果变甘。则是纯生善。生善无恶。佛化方休。今身未然云何永灭。

  佛果冥真者。虽云。冥真不离通真。冥真尚可出。真更非故。应责云。出照何境复断何惑。

  经云无有愚痴者。虽有烦恼如无烦恼。故名无痴。

  经云是旃陀罗者。此云煞者煞菩提心。害于慧命罪岂过此。

  大众属上句者。此自是一途。未为全当。

  经云独受我供者。如来不可思议一一赴彼心。念他彼自迷。

  经云譬如药树者。此即灭恶身也。

  兼答远离者。秘密文广。则当于正。余二文略。名之为兼。

  隐覆者。有余覆无余也。

  经云一切契经云一切契经者。经通大小有余。无余亦通大小如下释。

  二取三罪人者。能改恶能护法。所以取之。

  经云持戒(至)差别者。持戒毁戒尽可。布施赞叹复有何差。我今不解愿佛为说。

  经云唯除一人者。佛不彰灼云除。

  一阐提者。为欲惊觉时众生于后问。非唯除一阐提。趣向阐提心者亦须简之。

  经云我今未解者。不知如何即是破戒之人。故云未解。

  虽非即是者。且据现说彰口。未知内心趣向在。何故名虽非即是。

  经云若犯四重(至)正法者。于一身上。重叠犯四重五逆。要有诽谤正法。方名阐提。有人虽犯四重等由信因果。谤法之人不信因果。故名阐提。

  经云所言破戒其义云何者。但破律仪。即名破戒。于为复别有所犯。名为破戒。我今未解。故云其义云何。

  六妙药者。今家法华方等忏法皆先以逆顺十心等而为方法。今此六药与彼大同。亦可通用。

  三护正法者。此当四弘中法门无边誓愿。

  知夫忏悔者。皆须先发菩提心。若不发心罪则不灭。上求下化不成。

  五达罪相者。即是观罪性空寂。

  生护法心者。有佛法处护令不断绝。无佛法处建立令得与显。河西云。发心达罪者。即是无生忏悔谤。坐念实相。亦与此六意会。

  经云譬如日出等者。大涅槃曰。能除一阐提暗冥之心。

  浅行菩萨者。前三教贤位菩萨。闻涅槃而发圆解也。

  经云本性弊恶者。未改悔前名本性恶。

  经云得生天中者。得生第一义天中也。

  如种破核者。身自无善种。河能令他而生善种。

  前一切施等者。只解。一切之言则成有余之说。若言三乘得报异者则是实说。

  经云王舍等者。王舍城中有优婆塞。先力尼干问施福。尼干答云。施我得福施佛无报。优婆塞闻嫌不平等。遂来问佛。佛知其意即答。其言一切布施唯可赞叹。彼闻欢喜。生信敬心。是故如来而说此偈。

  经云亦为菩萨(至)秘藏者。证无余义。乃至菩萨人中之雄。摄取持戒舍弃破戒。皆是无余之义。

  经云少分一切者。有余之义故也。

  九十五种等者。九十三道名体俱邪。修多罗阿毗昙二名正而体耶。故名修多罗鬼阿毗昙鬼。

  指实行二乘者。除应化二也。

  经云第四八戒者。具更分持之人也。

  非因非果者。实相之理。名为正道。故云非因非果常乐等法。是能通门。名为助道。

  经云等视众生者。差即无差。故云等视。无差即差为随宜。故作有余说。

  经云唯愿小停住者。佛是三宝中胜。何不久住世间利益我等。又佛受供也。必入涅槃力不得止。且小停留待三人至。

  表迹应无常者。机息应谢应迹亦灭。复何可怪。

  经云尔时大众生菩提心者。此是闻法已为报。法恩及发心也。故重供养。

  大论(至)跛兔者。大论第二十六释精进无减中云。乃往过去无量阿僧祇劫有大树林。多有禽兽。野火来烧三边俱起。唯有一边而隔一水。众兽穷逼逃命无地。乘尔时为大身多力鹿。以前脚跨一岸。以后脚距一岸。令众兽蹈背上而渡。皮完尽坏。以慈悲力忍之至死。寂后一菟来。气力已竭自强努力忍令得过。过已背折堕水而死。前得度者今诸弟子是。最后菟须发陀是。

  第七卷 现病品

  释文为两。初释题。次从就文为四下入文解释。初文二。一述旧。次今皆下正释。初文者更有。僧宗曰。上来所说。当宗虽举。未有发实。将显至人。患累斯昼。是以先示病相。因请更起。光仪显胜。以表无病之旨。因答第二十九所问也。

  开善答离一切病者。佛实无病示现有病。令他离病以现病。答上云何诸菩萨远离一切病问望。

  后为正者。以现病品在五行初故。属后为正。

  次正释又二。先释名。次就品下释疑。于中又二。先立疑。次由前下释可见。

  次入文解释中偏言四分者。以此四种缘力而生现能发业招集病果。故偏举之。

  通别病因者。有病之因莫过四箭如来也。

  离不应有病内救外济者。或唯内救无外济。或唯外济无内救。容有病因世尊身内外具足。何解称病而不为诸众生说无上法。

  经云尸波罗蜜者。戒学也。诸禅等定学也。修诸正勤慧学也。

  经云教大迦叶者。此是迦叶童子语。大迦叶是佛长子。已于法华得授记竟。何不为说令入念不退位。四卷意者。弟子不同即世界大乘即第一义。理不退即生大乘理。善治恶即对治。治事理之恶。

  经云不治诸恶比丘者。世尊在世不治。世尊去后何人能治。

  经云缠者。十缠也。一无惭。二无愧。三嫉。四悭。五悔。六眠。七掉举。八昏沉。九忿。十覆。释曰。无惭者不重贤善于诸功德及有德人。无敬无崇。无所忘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言功德者戒定慧也。有德人者有戒定慧人也。无忌难者无畏惧也。不随属者不作弟子礼也无愧者颂云。于罗不见怖。谓诸善士可呵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中。不见能招可怖畏果。说名无愧。嫉者谓于诸兴盛力。令心不喜。悭者谓财法巧施相违。悔者谓于恶作力身不称。以遂生追悔。即此追悔。解恶作起。何者良由先因恶作。方起追悔。故知恶作是追悔所依也。眠者谓令以昧略为性。掉举者谓令心不静也。昏沉者。谓身以重性。于善法中无所堪任。忿者谓令心愤□。说名为愤。隐藏自罪。说名为覆。无惭悭掉举是贪家等流果。无愧眠昏泛是无明等流。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覆者若有智人覆是贪等流。无智人覆是痴等流。犹此十使缠绕。众生缠绕净心故也。

  盖谓五盖。一欲贪。二瞋恚。三昏眠。四掉悔。五疑。谓贪恚盖障戒。昏眠盖障慧。掉悔盖障定。定慧无故。于四谛疑。疑故能障解脱及解脱知见。盖覆缠绵。心神眠闇。戒定慧等皆不得发。若经部释。眠。眠障定。掉悔障慧。今此五盖通于界内外不专。唯在欲界故也。

  单慢开为两者。从慢上开为两也。

  着我所由者。阴为着我之由。又是着我我所。名为所由。即我慢相。

  增上慢者。未得上法自谓也。得名增上慢。

  憍慢者。于其父母师长等边。不能等敬。名为憍慢。成论中名慠慢。

  放逸者。不修善法也。

  贡高者。者是慢之类也。自恃名高。陵他名慢也。

  对心(直类反谓怨也)频申等者。惛沉睡眠之相。

  果中说因者。重病是果。此病由于往业所致。故名果中说因不。

  经云修菩提时(至)金刚身者。经中皆先因世乐。愿于众生。令得出世上上法乐。方成如来之行。

  经云从金刚际起者。从初即用种智断烦恼。而感此座。故云智力。

  外道称佛等者。外人毁呰世尊。为甘蔗种牛粪种。瞿昙是本姓。故从本称之。

  经云不知方等典者。意云。若知等典人则知化佛不灭度。不知之人则生永灭之见为是力。故请起息恶。

  经云唯有诸菩萨(至)善射人者。明诸菩萨及文殊能知如来毕竟常住。如善射人凡夫外道皆生无常之想。故请息恶也。

  莲华是瑞者。华从毛孔而出。色相敷荣。验知无病。

  华能含果者。表于修因感果。有自在解脱之用。

  前亦放光者。通指前文放光。其光过百千日。

  言非病所能者。非实病者所能放光也。身放光明。即大悲薰身。

  经云阿鼻地狱等者。正法念等经。梵言泥黎。此义译为地狱。谓地下有狱。故言地狱。狱缚也。谓缚罪人不得解脱也。婆沙云。梵言捺落迦此言受苦器。即是苦之器具也。亦云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谓是罪人也。昔人不解分别。但总言地狱。言捺落迦者具有四义。一不可乐。二不可救。三闇冥。四名地狱。今经中所说四中之一也。瑜伽云此下。三万二千逾膳那有等活。等活下四千逾膳那有黑绳等七如是也。下六捺落迦相去皆隔二千由旬。其八寒地狱皆小于热地狱。俱舍乃云。下过二万至无间底。极为浅近。又准长阿含经俱舍智论等。地狱有八。一名想。瑜伽云等活。大论名活。活受苦相者。谓彼有情多共聚集种种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残害。闷绝躄地。空中有大声。言此诸有情可还等活。可还等活。次彼有情顃然复起。如前苦具。还更残害。由此因缘长时受苦。业尽方出。大论云狱卒唤之咄诸罪还活。故名活活。二名黑绳。智论云。此中罪人为谓狱卒。以黑绳拼之或为四方。或为八方。长者金?。?者令长而斩截之落其手足等。此人宿因谗贼中良妄语恶口狂煞无辜故受此报。业尽方出。三众合。谓彼诸有情为狱卒驱逼令入两䥫?头大山之间。彼身入已两山迫之身被迫亡。一切门中血便流注。如雨铁?头马头象头师子头虎头。亦复令和合。置大铁槽中压之。如压甘蔗。血便流注。复和合已。有大铁山。从上而堕令彼有情跏在地。若斫若刺。或梼或裂等。业尽方出。四号叨。谓彼有情寻求舍宅。便入大铁室中。即便火起。由此烧然。极烧然遍。极烧然身。被烧已。苦痛逼切。发声号叨。长时受苦。业尽方出。五大号叨。谓彼室宅其如胎藏苦身过前发声遂大。六烧热。谓彼狱卒以诸有情置无量逾缮那三热大铁热上。左右转之。表里烧抟。又以大铁串从下贯之。彻顶而出。反覆而炙。令彼有情。诸根毛孔中悉皆焰起等。长时受苦。业尽方出。七极烧然。谓以三支大热铁串从下贯之。彻其两转。反顶而出。又以三热大铜鍱遍褁其身。又复倒掷如前三热弥满灰水大铁镬中而煎煮之。其阳涌沸令此有情随汤飘转或出或入没。令其血肉及以皮脉悉皆销烂。唯骨璅在。寻复[漉-比+(人*人)]之。置热铁地上。令皮肉血脉。复生如故。长时受苦。业尽方出。八名阿鼻。此云无间。智论云。此之地狱纵广四千由旬。正法念经说。纵广八万由旬。七重铁城。七层铁网。六十八隔。周匝七重。皆是刀林。四大铜狗身长四十由旬。眼如掣电。耳如釰树。有十八狱卒。卒有八头。头有十角。皆如牛头。一头有士四眼。眼散铁丸。置罪人口中即烧其口。及以咽喉彻于腑藏。从下而出等。长时受苦。业尽方出。言无间者其中有五。一报无间舍身即受。二受苦无间(中无乐故)。三时无间(定一却故)。四命无间(中无绝故)。五形无间(其身充满八万由旬)。一人多人同处其中不相障碍。皆悉遍满业。不思议也。此八大狱各有十六小地狱。周匝围绕。各各纵广五百由旬。故俱舍颂云。此八捺落迦。我说甚难越。以热铁为地。周匝有铁墙。四面有四门。开闭以铁局。巧安布分量。各有十六层。八大地狱。一一地狱各有四门。一一外皆有四增。且如无间自有四门。一门之外有四地狱一煻煨增。二尸粪增。三锋刃增。四咸河增。一煻煨增。煻煨齐睐彼诸有情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筋骨并皆销烂。举足还生。二谓尸粪增。死尸粪为泥。此诸有情为求舍宅。从前出已。渐渐游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没等。三锋刃园。俱舍云。锋刃增一铦刃。路有利刀。釰仰为路。二釰弃林。三铁刺林。彼诸有情从前出已。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筋骨悉皆。消烂。举足之时。还复如故等。四烈河园。俱舍云。咸河增有广大河沸热。灰水弥满其中。彼诸有情寻求舍宅。从彼出已来堕此中。犹如以豆置之大镬。然猛炽火而莫之。随汤腾涌。周旋回复。于河两岸。有诸狱卒手执林索及以大网。行烈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等所言增者谓从根本狱出。更遭此苦。故名增也。一门有四。即四四一十六狱也。阿鼻既尔。余七大狱亦然。并其根本。合有一百三十六所也。又有孤独?落迦所受苦相处所。虽小种种苦具无不具。如吉祥问大采渌豆子经广说其相。

  经云八寒地狱者。一頞部陀。若依新译頞部陀。此云疱极。重广大塞触所触一切身分悉皆卷缩。如疮疱二尼剌部陀。此云疱烈。犹如疱渍脓血流出。三頞唽咤。四嚯嚯婆。五虎虎婆。亦云歇唽汰。郝郝凡。虎虎凡。受罪有情苦。音差别以立其名。六温钵罗。此云青莲华。由广大寒。触一切身分悉皆青游皮庸破裂故也。七钵特摩。此云红莲华。过此青已。色变红亦似红莲华。八摩诃钵特摩。此云大红莲华。谓寒更甚身色[袖-由+余]红也。然今引与经中列名大同小异。名虽小异。其义大同。在文可见。

  是一一华下化佛利益。经中具有依正及三业利益。在文可寻。

  序品中云有顶者。如彼三当释故。

  经云云举昔证今者。昔已除病因病果。验知今日无病。

  经云如言如来者。谓是如来密语故也。

  此中三病人。异前者。今文中前三。病人全是大众问品中三人。彼但有此不差之人。今文则剩有不差不差。故与前异。

  与前硕异者。此与四依品。并涅槃彼为护法。则驱遣恶人。若有破戒者不听受独读诵大涅槃经。今则许其发心为菩提种。故听其供养等。又此文初三病人于前则三人之列。于今但成一耳。

  差差者。即开出。

  怖畏等者。即开许菩萨也。

  中者。即是不差差人。次后开五种是也。

  断三结者。问见或既有八十八使。如何但说断三结已。即令得果。答论云。此三种结三。三昧近对治。法身见是空。近对治法戒取。是无愿。近对治法疑。是无相。近对治法。复次三结生或增上身见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谓投头拔发等。疑于过未一切处生犹豫。又云疑过去因现在果。疑现在因未来果。故但说三十四。

  二十八者。谓人七天七为十四人天名。

  经云中阴为二十八须会释之者。法华疏第七云。然大经有三文。第十经云。成菩提第。十九经云。至大涅槃。第二十经云。得阿耨菩提心。若得菩提心必至菩提及涅槃得菩提心。谓至因菩提涅槃。谓至果。果中有智断。菩提是智。涅槃是断。具说始终具说智断。故说三文。记家释云。第三是因。前二是果。果中既是智断二德。故后发心菩萨可指初住分得智断。就经三文皆云八六四二。岂可因果同经尔许时耶。此且一经。故菩提涅槃并通因果。若教仍权。但至初住。纵至极果。其教亦权。岂必八六等。方至极果耶。则与一生入地生身得忍为妨。

  五下分云云者。问何解此五。名顺下分。答下谓欲界。此五顺益下分界故。名顺下分。谓贪恚不出欲界。身见不出我心。戒取不出下法。疑不出凡夫。又贪欲瞋恚。故不过欲界。故有能超上生有顶由身等。三还生欲界故。说贪瞋。如方狱□身见等三如防逻人。故俱舍论云。由二不谓贪瞋。由三复还下谓身见戒取疑五。上分者。一色界贪。二无色界贪。三色无色掉举。四色无色慢。五色无色无明。由此五种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顺上分。结以贪过重两界别论经过。

  八万劫等者。泽州解云。一约厌心种子强。故名钝根。经多劫等方发菩提心。善厌心种子弱故经劫少。名为利根。速能发菩提心。言猒心者谓从初忻乐无漏以重故令根钝。如是利钝根别故。始自八万至十千也。天台大师意则不然。由界内经生多少不同。致令界外其根利钝不等。不约忻猒而释。

  涅槃疏私记卷第四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圣行品初

  文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为三下入文解释。初文自为四。初次第者又二。先序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二。先序旧。次义皆下破。初云前略广门等者。纯陀哀叹二品为略门。何者纯陀以无常难常。如来略答。因施获五事常果。哀叹品中以胜斥劣。而获常乐我净。所以二品俱名为果。

  从长寿已下为广门。

  十德聚功者。聚集十功。德在初地已上。专为㢡劝行人令其慕果行因耳。

  五行明有行者。破云为是二乘行。为是菩萨行名有行耶。

  十德明空行者。破云为是何教空行。为地前。为住前空行耶。又有深州云。圣行品者。上来第一显行。由序下正辨行。行别有三。初尽十德明其随缘造修之行二师子一品明其舍相入证之行。三后迦叶品辨证实成果之行。亦名证实起用之行。随缘造修。外国名准法修成分。舍相入证。外国名难诸放逸入证分。证实成果。外国名慈光善巧住持分。名虽别异。其义不殊。破曰造修之时岂不舍相及证果耶。此用他师之义。如第一卷初已破。

  次破中前明圆极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应也。圆果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失圆。故云不应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尔。

  十德非极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已。

  开空法道者。圣行是开。初地已上毕竟空法之因。不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义理者。天然第一义空理。是则五行皆空。如何判云并是有耶。

  婴儿行不来不去者。若定来定去。不名如来之行。以称理起用。故来无自性。岂非住毕竟空耶。密语亦尔。为皆痛非声闻缘觉所知。

  以闻一句半句见少佛性者。半句谓常住二字及一经于耳。既云见少性。即是妙有。岂独空耶。

  次正释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为行。

  不病故体显者。应云见性故体显。即涅槃义。

  付嘱焚身者。此明后分流通意也。

  次释名中云圣者。具足应云圣行者。

  真不知俗者。别人十住入空时。非不知所破六法界能缘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导。所以智行双辨。法华云佛子行道者。彼即开权显实。

  佛子人多从通者。世人见经中有圣行等。只作一途通释而已。不知经具别圆二意。

  涉有同尘者。从初发心。即以大慈悲熏心。在二十五有。而能拔苦与乐。自行无染。化他不着。故尘不能染。

  所治立名者。示为病行以破他病故也。

  就圆人立名者。如来是圆满人也。

  不住名行者。自行未极。不住分果。以分得故不着。他化亦然。所以自他俱名为行。

  五行一行者。以五一并释故尔。

  三枝本中云乘理自进者。若云教乘行乘则在住前。初住已上。方乘理乘依理进修。名为天行。

  余之四行亦复如是者。依天然理修戒定慧名圣行。从始至终慈悲具足名圣梵行。由圣行故证天然理名圣天行。自除己恶。令他除恶。即圣病行。生己善生他善。即圣婴儿行。余三行具五例尔。

  不可一向者。五行皆具通别二义。

  束散者。只是总别耳。

  上能束散于下者。破意若云一五相即束散自在佛能示之。菩萨因人岂能尔耶。今文正明别圆二行从因至果。但云一即五为舒。五百一为卷。束散而已。于行人有何益。

  四说不说中云不逾一理者。谓不逾法界天然一理。如普贤门法界品弥勒楼阁等。即其相也。

  天之行者。依天起行名天之行。

  行即天故者。由证天然之理。任运契极。当体得名。名行即天。

  为天修行者。住前修行。为显天然之理。故名天行。

  因天行进者。初住已上无功用行。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故云因天行。

  进远指于天者。别人初心即远期初地已上天然之理。而修次第五行。亦得名为天行。

  有通有别者。住前及别远指名通行。住地已上名别行。

  道后自彰者。若菩萨所为通地住已上。如来示现。则在妙觉证后。究竟能为。故名道复后。泽州云。病行一种一向不论。何者是乎。有人释言。前品所论五种之人有病行处。是其病行。彼是声闻缘觉病行。何关菩萨。又前所论离病之行。今此所教治病之行。与前人大别。何得指前。又前品中未标五行。以何义故预说病行。判无斯理。梵行品末阇王忏罪治病之法。应是病行。故下文中世王煞父即是心病。身疮增剧是其身病。佛放慈光治其身病。为说妙法除其心病。治此两病故名病行。问若彼兼论病行。何故偏名梵行品耶。答此例亦多。如上如来性品之中具明多法。题章偏名如来性品。但经立品差别种种。或有从初。或后就后。或有据中。或复当相。非可一定。涉公云。应取前品如来现病品。以为菩萨所学正行。是病行也。下文所说皆是应现。故于下文更不再出。如婴儿行现同婴儿如病行示同有病。依此及以今师判释。故知泽洲未晓病行之义。却将能治之法以为病行。殊背经文。

  先标次第者。今专以次第显不次第所。皆先释次第。次释不次第。泽州云。初先劝学五行。复有一行谓如来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经云专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经专思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来因时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为行者。以大涅槃心从始至终常观涅槃行道。故云以涅槃为行。

  双释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相次而释。先释次第竟。次即释一心双双并科。故云双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猒欣上。

  若从声闻者。一佛灭后四依为声闻。二例如大品。佛在世加诸声闻说摩诃般若。此经亦应然。然终取四依义。

  强遇瞻病者。此用大论文。

  欣厌者。欣涅槃厌居家等。

  经云复有方等者。更别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复有。

  经云妻子等者。是缚着缘。舍宅等是斗诤缘。珍宝等是放逸缘。奴仆等是憍慢缘。象马等是煞害缘。又出家功德经云。若放男女。若放人民。若放奴婢。若自己身出家入道。功德无量无边。假使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毁坏故。若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转示导一切众生。永劫无穷。慧眼之性历劫无坏。无穷无尽毕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终无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残。三提。四提舍尼。五吉罗。若开为六聚者。偷兰遮聚。此聚为因故三。则居第三。若开七聚。此聚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罗篇上。吉罗却为他方便。故云为辨成他。他成故尔。开吉罗为身恶作。口恶说。即七聚也。今经以大涅槃以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于律。

  经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萨。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罗刹喻诸烦恼心。

  经云汝宁煞我者。宁煞我阴身也。

  舍堕经宿忏者。先舍衣竟。经一宿已。明日方忏。今时多分当日舍衣。当日即忏(云云)。

  止观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爱见二种。忏悔亦尔。

  经云则为具足五支者。只于前律仪一盗一淫等上。以大涅槃心持。则具五支。故云坚持。

  根本者。谓四重。由此能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复由五八以为根本。

  经云前后眷属者。十三僧残列在重后为后。眷属。

  所言余者。舍堕已下及诸经所制皆名余戒。何故尔。良犹菩萨于律仪上用大涅槃心修行戒行。以二方便皆为防护根本。名远资成。所以前后俱属方便。

  经云非诸觉者。即是不杂定共戒也。戒体是觉。离恶觉故名觉清净。即通指欲散。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名定共。

  经云护持正念者。即四念处道共戒也。种种方便令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耶见。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名清净。从相似来通属此戒。小乘从燸等。乃至罗汉通名道共。

  经云回向者。佛共持。非诸凡小之所能持。回己与他。回因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

  前后眷属(至)起者。若律中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罗罪。身口进趣时结轻兰。至彼摩解结重兰。至并为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结夷。后更起庆快心为后方便结吉罗。第二方便亦尔。下三篇唯二方便轻吉重吉。若正罪成。方便则谢。

  若果兰者。名独头兰。谓用人皮石钵贯下部。嗔心裂破三衣。即结轻果兰。若破僧等则结重果兰。今文则以偷兰遮为前眷属。此语因兰能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为本者。谓不待佛制。性是善恶。名为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须偿命。而障圣果。改须等持。泽州云。根本业清净者。离根本不善业道戒。如不盗不妄语等。

  是前后眷属者。业道前后方便也。

  非诸恶觉者。离八恶觉。一欲二恚。三恼。四亲里。五国土。六不死。七轻慢。八族姓。是也。

  护持正念者。谓修六念助成。

  戒行回向者。用戒求佛也。此亦未能异前五篇并律仪戒摄也。

  与理相应者。以大涅槃心念念与理相应。故名理戒。正令凡人行之。

  经云拘执茸衣者。四分律云。世尊初夜行道。有一老比丘。欲得世尊卧去。世尊至中夜不卧。此比丘即被细黑毛毯于中坐。以怖世尊。世尊种种呵责。

  经云根子等者。十诵律二诵卷第四云。根子者。谓㒖罗卜芜菁舍楼楼偷楼楼。如是比种根生物。

  茎种子者。谓石留蒲桃杨柳沙勒。如是比种茎生物节种子者。谓甘蔗竹细竹。如是比种节生物。自落种子。谓蓼阿修虑波修卢修伽罗菩提那。如是比自零落生物。实种子。谓稻麻麦大豆小豆偏豆。如是比种子生物。若比丘根种子中根种子想。生中生想。若自断自教破破自烧波逸提。波逸提此云煮烧覆鄣。若不生悔过。能障碍道。余四种子例然。然今经中所列子子即稻麻等也。唯有[序-予+(这-言+(庚-(序-予)))]子名全不同。此由外道耶计。言五生种悉有寿命。嫌沙门释子无慈断命。佛护彼意。制诸比丘不许坏生种子。故得名为息世讥嫌戒。

  象荐者。以象毛为荐。马尾编织为荐席也。

  丹枕者。古人练丹为枕。欲求长生。枕之而卧也。

  拍鞠(巨六反)毛为丸以蹋戏者也。编(?连反)塞(苏代反如法疏记)此起近者。起曹子建。

  爪镜者。以药涂爪咒之。能见吉凶。

  经云护持禁戒者。大论名不缺。持于性戒乃至四重。清净守护如爱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已缺无所堪用。佛法边人非沙门释子。失比丘法。得清净戒即论中不破戒。谓持十三无有破损。若毁犯者。如器被裂。善戒即论中不穿。持波夜提等。若有毁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不缺戒即论中不杂戒。论取缺坏不住。故对根本。经取微有缺损。故对不杂。释曰虽持律仪念破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杂。不折戒即论中随道戒。无著戒随顺谛理能破见惑。无著者即是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着。此两约真谛持戒也。

  大乘戒者。即论中智所赞戒不退戒。随顺戒即论中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是约俗谛论持戒也。毕竟戒即论中随定戒。具足戒即论中具足戒。此两戒是随。即首楞严定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而任运常静。故名随定。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

  彼此穷底者。因心即辙实相法界之理。果心亦尔。故云穷底。

  若论报因者。从初发心。为无上菩提而修行者。名为报因。远证涅槃果。名为报果。又总于习因习果。俱名报因。远感大涅槃果。名为报果。习因者。地住前为习因。入住分证法身名习果。又真因所习亦名习因。感大菩提极果常住法身。名为习果。或九或十如法华玄文释。

  今不近不远者。不近非天。不远非极果。即初地住为习果。

  证道同处者。一取同破一品无明。二以圆融别。故同在初地。

  行以自在者。别人十行出假名自在。

  无所畏地者。初地离五怖畏。

  于双义便者。作别圆二种释于经文。

  便俗谛中善果者。正当俗谛体。俗谛中恶果者。此恶为俗所破。

  生死善恶者。牒前俗谛是有边。涅槃人法。牒前涅槃谛是空边。不为此二所动等。

  三障皆除者。分段变易二种三障。故云皆除。

  七财等者。闻者十地听法云持雨。十方佛说法一时能持。故名闻也。信者。深信坚固犹若金刚。即圆因也。戒者。十地所得涅槃戒。经云唯佛一人具净戒。余人皆名污戒者。定者即首楞严等定。进者念念深入萨婆若海。舍者常行舍行。惭愧者。菩萨见佛性了了。故惭第一义天。诸佛是无上行人。愧此胜人。名为愧。

  人开善释定行等者。破意者。念处属慧。只是俱解脱人。双修而发定果。非谓修定圣行人专作四念处观。

  应用八定者。谓反并破也。

  既非根本者。非单根本禅以持胜。是亦有漏亦无漏禅。

  此持胜发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谓入至脐出鼻。照之不乱。知入轻出重。入粗出细。入滑细出涩。入冷出暖。三知息长短。大论五十三云。如旋师旋师弟子知绳长短。四知息遍身。知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入不积聚。出不分散。若约根本禅。是粗细住。五除诸身行。若约根本。是未到地。八解解身开仓心眼。即见三十六物。肝如渌豆。心如赤豆。肾如乌豆。脾如栗。大小肠道更相应通。血脉灌注如江河流。内有十二物。脾肾心肺肝胆肠?生熟赤白淡。中有十二。肪膏脑膜骨髓皮肉筋脉脓血。外有十二。发毛爪齿哆(无支反)泪涕唾垢汗便利。故颂云。外现三四丑。身器二六成。中含十二秽。而出入息统。致其闻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一切身行皆休。终不为身而造诸恶。是名除诸身行。若对道品。是身念处。若对根本。心眼初开是觉支。分别三十六物无谬是观支。六心受喜对支。今喜不隐没无垢味。即法喜也。

  七心受乐者。非受乐知乐中三受皆苦无乐名乐支。八受诸心行。是一心支。知众心是一心。不同根本计实一心也。此三对受念处。九心作喜。前喜从三十六物生。此真就心作喜。对二禅。十心作摄。得入一心持。胜有观慧。恒摄喜心。十一心作解脱。对三禅。特胜有观。慧则无爱味。故言解脱。此三对心念处。十二观无常。对第四禅。十三从观出散。对空处。灭三种色。如鸟出笼。故言缘空。言散虽缘空。亦有观慧。十四观离欲。对识处。缘空多则散。散名为欲。特胜观慧。离是散心。十五观灭。对无有处。特胜有观慧观识。若多若少皆无。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非想处。辨识处及无所有处。更有妙定。名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谓涅槃。佛弟子知其离粗烦恼。而有细烦恼。而无爱味。故称净禅。皆名法念处。然今经中据大体为言。亦不具于十六。

  经云谁有是我者。徴责我体。于前所观不净物中。阿谁是我。

  我为属谁者。责我所属。于前不净物中系属阿谁。

  住在何处者。徴我所在。

  谁属于我者。责法属我。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舍观者。然经中且约大体而说不尽。

  具八背者。猒下地及自地净洁。

  五欲舍者。舍离着心。故名背舍。八背舍相。如下经自释。

  除却皮肉者。观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观白骨证相者。除却皮肉。唯观于骨。即是舍相。

  此似九相者。善坏法人修九想观。一胀想。二坏相。三血涂相。四脓烂想。五青淤想。六啖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此人但求断苦。烧灭骨人。急取无学。不欣事观。今菩萨以大涅槃心从。不同于小。

  亦有其义者。由观力故诸禅互发。

  复似胜处观者。一内有色外观色若多若少。约依正二报。一尸为少。二尸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为少等。

  二若好若丑者。善业端正为好。恶业鄙陋为丑。乃至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又八色亦丑。被练为好。好丑皆不净。此两初禅摄。

  三若内无色相外观色。若多若少若好丑。胜知胜见。内灭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丑如前说。

  四胜知见者。此心胜色为色所缚。心能转色故。言胜见者。净不净等皆于己心自在。观解成就。故言胜知。此两二禅摄。复四胜处在四禅中成就。三禅乐多不能转变。就声闻法如此。于菩萨法禅禅转变。大论云。青黄赤白此从实法。璎珞云。地水火风此从修名。互得相摄。此四胜处内外色尽。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转变无有好丑。

  转变见已即问者。若少背舍。观成虽有。先而无佛。既问于佛。捡是大涅槃心。

  修念处能断结者。从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断名此即调停道品也。

  法忍者。达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出经者误者。他云此文应在戒圣行文。

  后定能见机者。此师意云。得法身方能见机为毁戒事圆定意者。此文正明修首楞严相似之定。即戒而定。即定而毁。正明此意。

  得破戒不者。宝亮自初依人虽复信根永立。恶未得真解。欲为利益之道得破戒。不解言。菩萨宁当自堕地狱。不令众生退菩提心。以此因缘可得破戒而不名犯。

  即散而静者。散谓戒也。静即定也。又今文观行位中亦能为之。即是观行住。

  首楞严经云颇有因缘得破戒不者。忽有利他因缘。得破戒不。此是约未知机位。而设此问。经云何者是耶。何者是得毁戒之相。愿佛为我指事说之。

  经云有菩萨知以破戒者。知是知机。若论知机。须在出假位。若论实无爱喜之心。专为护法。凡不知机。亦得为之。今文通于观行已上。方可为破戒。

  事事爽理顺者。于道理之也。

  经云仙豫者。若据如前文云。我宁一劫。若减一劫。堕地狱。由在凡位行菩萨行。以行煞故。施其五百劫寿只由婆罗门至地狱时有于三念。得生甘露鼓国。自身不随[身*佥]在凡位。虽然此利不可一向。

  经云安施已讫者。乘事供养已讫。

  经云令人同于虚空者。意云大乘无有实录。同于虚无。

  开四为十六者。如一谛皆四。谓是苦苦因苦尽苦对之是。四四一十六也。

  大有所关者。今家明四谛等。遍于四教四门。四教四门四悉明谛不同。又遍五味。五味之中被机增减。显密不同。八教盈缩。具如法华玄所明。

  今一往对三藏者。且约初用。生灭四谛义与藏同。名为一往。

  若二往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行四谛。非令同藏对别缘说。

  一实谛者。一实是别人发心所期。故以一实对别合智。

  无所有者。只是能所皆空。

  非境非智者。双非小乘境智也。

  非漏者。非我苦集。

  非无漏者。非小乘道灭。道谛是有为无漏。灭谛是无为无漏。

  非因非果者。苦集是世间因果。道灭是出世因果。今非此等因果。故云也。

  能所合者。无作四谛是所趣。前三是能趣。又前三是能入。无作慧是所入。又若为实施权。实为能出。前三为所出。若开权显实。能即是所。故曰合论。

  略又六者。泽州释四圣谛。略以七门分别。一辨谛异。二释谛名。三谛体。四明次第。五宗计不同。六常无常。七漏无漏。初辨谛异者。谛观有二。一有作修。二无作修有作修者。自共相观对分段生死苦苦因苦灭及灭苦道修四谛也。无作修者。谓无生观对变易生死苦苦因苦灭苦道说无作四谛也。

  第二释名者。有作四谛。取其谛相而观名有作四谛。无作四谛。不取谛相。不作相观。名无作四谛。就有作中总名四谛者。圣是能证。谛是所证。圣之谛故名为圣谛。总名四圣谛者。是带数释也。别名者。逼迫名苦。或无常故苦。或违圣心故苦。苦即是谛名为苦谛。持业释也。或苦是法。谛是苦下行相。苦之谛故名为苦谛。依主释也。集谛者。招集苦故云为集。集即是谛名为集谛。持业释也。或集是苦因。谛是集行相。集之谛故名为集谛。依主释也灭谛者。息三毒火故名灭。灭即是名谛为灭谛。持业释也。道谛者。涅槃城路故名为道。道即是谛。持业释也。无作四谛唯同此释。

  第三出体者。依对治论云。苦谛者。谓诸有漏法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俱名苦谛也。苦集谛者。谓诸烦恼及烦恼所生诸业。俱名集谛也。灭谛者。真如境上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是灭谛也。道谛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种。一言说次第。如四正勤虽是同时。遂使前后宣说不同。第二修观次第。如念处先观身。次观受。后观心。最后观法。由此说身受心法。第三入观次第。即如入见道去。先观苦果令生猒慧即是苦谛。次观苦因令其断即是集谛。后观苦灭令忻趣证即是灭谛。最后令观灭苦之道令其修习即是道谛。由观行中如是观察苦集灭道。所以教门如是次第。

  第五宗计不同者。小乘宗中说佛如来王宫生身。是其有漏善业所感。为他烦恼之系缚。如无比女见佛生贪。央掘魔等见佛生嗔。增烦恼漏。名为有漏。由此佛身约苦空无常无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说佛王宫生是佛化身。依本愿力众生善根力。依法身现法如如如如智二种法身之妙用也。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若依金光明经摄论等说。如来报身是凝然常。无有变易。是无作道谛。解脱涅槃即如来身。亦名灭。由此声闻观苦无常无我不净。名为颠倒。准此有作道谛定是无常。无作道谛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无常有作四谛。三是无常。灭谛是常。无作四谛。苦集无常。灭谛是常。道谛有常无常。在佛即常。涅槃无常。第七漏无漏者。有作四谛苦集唯有漏。灭道唯无漏。无作四谛苦集二谛通漏无漏。三界烦恼所不能系。故是无漏。无明住地变易未尽。故是有漏。灭道二谛唯是无漏。此依法相宗释。法华玄文第三卷初已广破讫。若消今经。殊不相应。故具录之。令知同异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尽者。且尽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灭。

  经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于生灭无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为一往。释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释并通。

  现相者。宝亮曰。粗着易为现相。因谢果起转因得果为转相。

  果报显现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见。名为显现。

  因相微隐者。念念之中业相集续。名为转变。集续成就。而相难识。为名微隐。

  见着知微者。见现在知从过去一念无明习集因心起。从微至著者。见现在一念起烦恼而成作业必招苦果。

  皆据现事者。谓三苦八苦也。

  两心转变者。由业招果。从果起业。习续不断。名为两心。又只业力念习续。名为两心。

  六胞增长者。若云五胞。谓二手二足及头。六者。两耳两眼口鼻。又头等六分也。

  种类者。身之种类也。

  年疾增长者。年增长疾增长也。

  杂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种病。名为杂病。

  从外入者。增加旧病名为客病。

  经云恶对者。对来无避处也。

  经云时节代谢者。病时若至。不由于人。要当受之。

  代谢者。今日不病。明日必来。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病为死因。代谢必然。

  经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约事故。更约心法修行以释。诸文皆尔。

  二因互别者。一人好施而煞生。虽有财而命短。一人如放生而悭克。虽长命而贫乏。

  无复善根慧命者。无出世善根财。断常住慧命。

  经云盛阴苦者。若后总七苦。名为五盛。以五阴能盛前七。若别有体者。正约报阴名五盛阴。

  方便五阴非苦体者。从于报阴上起于善恶。即为方便五阴。今五盛阴苦。专约报阴为体。

  今别出此体者。此之报阴不常有于余七。无余七苦。即为五盛阴苦。

  经云观于初生者。以见初入胎时无常生灭等。即是过患。

  如譬生果者。世间生死果也。

  有多荣华者。无论贵贱。而皆自谓以为荣乐。

  菩萨捡责者。汝从何处而来。为自生等耶。

  生果对智者。我乘来也。

  经云各随意云者。任生自还生。任死自还死。故云各随意云。

  经云还其所至者。明此生死本具迷真起妄。今为菩萨观智。捡责返妄。归于小乘。大乘真谛所止。此是三藏菩萨观智捡责。未是归于大乘。

  心已还凡夫乏善者。世善出世善俱乏。

  捡让凡心者。此是生境自述我。先以被菩萨所驱。今亦欲凡心忻于圣知。凡夫苦欲受之。而不肯离。即是让于凡心。不欲受之。

  初欲修般若者。三祇菩萨修般若也。

  有生天果者。应云有人天果。

  深行呵责者。通于八人见地已上菩萨。呵三祇菩萨。

  实有此事者。实有生死事也。

  相续常者。凡夫横计相似相续之寿。

  大庾小庾者。音愈。梁朝时人。父名庾坚。子庾信。信为候景捉去为奴。经十年始得归归父子相见。

  例如责灭者。生住异灭之灭也。

  初地菩萨未免生死者。此约悲增菩萨以释。悲增菩萨入七地。方断分段生死。

  尚不能生死者。明此菩萨达生死即涅槃故。

  生死何能等者。明道涅槃能非生死故。

  磐时者。磐广也。时高也。生死碎散。金刚不能坏。住大涅槃。

  菩萨金刚有十句者。以世人不知。及保著者。多故须十句。

  伤痛乏善法者。谓乏世间善法。

  其路无穷者。生已归死。死已复生。转回无际。故曰无穷。

  十二时者。昼夜冥冥往而无返。

  以内昏故者。唯有无明而无智慧。

  必有来处者。乘业而来也。

  因中说果者。乐是苦因。由乐坏故苦。名为因中说果。

  眴疏者。净名疏引大论云。天眼下眴上眴。今复是一文(立毛)。

  魏王珠者。如春秋中。齐威王二十四年。魏王问齐王曰。王之有宝乎。答无。魏王曰寡人国虽尔。乃有俓寸之玑十枚。照车前后各十二乘。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谓宝与王宝异。有臣如檀子等。各守一隅。则使楚赵燕等不敢辄前。若守窃盗。则路不拾遗。以此为将。则照千里。岂真十二乘车耶。王惭而去。即其事也。

  带中者珠在衣带中也。

  此各为时所重者。只为缘不同。何可会通。䇿(音策)。

  今昔义乖者。昔说五阴之上有于乐及不苦乐。今日何故说言五阴唯苦无乐。即是相乖。

  观师分为二者。今家用他分文。应云文为二。先作难次答。

  总非者。五盛阴中有于乐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然。

  同据乐缘者。既云色等能为乐缘乐体乐因。何故但云唯苦无乐耶。

  经云若有求者。应云求苦不得。容可纯苦求者皆得。如何说言唯苦无乐。

  经云有人能修行等者。修即不离五阴即是五阴有乐。何故说无乐耶。

  今具举六根者。如树提伽于人中受天报。故知六根所对不无乐也。

  经云持戒则为乐等者。难意者。诸乐皆不离五阴世尊何故说五阴无乐。

  重结小乘者。二乘菩萨皆由昔日观阴而得于乐。今日何故说云唯有于苦。

  叹其所问者。由汝问故则知我。昔是随他意语。今是随自意语。汝若不问。众生不知。所以叹之。

  五难玄解者。但答众生于下苦中横生乐相。既云横生乐缘。乐体乐因皆是横生想耳。

  不复相违者。昔但随他说有于乐。若随自意。今昔俱苦。故不相违。

  还难佛解者。难佛说坏苦中有乐受之义。

  佛意以轻为下者。佛则通以人中已上五盛阴坏苦中轻微为下。只犹昔日随顺众生说有于乐。实是众生横计乐想。迦叶则将三途尤重为下苦应有乐想为难。此即名为以重为下苦。

  三途之中应有乐想者。迦叶谬领意者。下苦实无于乐。

  世尊何故说有若言者。则是错说所以更倒并之。

  据事难者。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应已是乐。若不是乐。何故说言于下苦而有乐想。世尊答之。义则不然。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余者尽放。名为于下苦中而生乐想。汝言初一下竟是乐想者。是横计耳。

  汝何谬领者。前领既谬倒并亦非但然其千罚之难。是汝横计。余二并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领者。前若不领。佛不应述。验其佛述。知此是领。

  道理如然者。今是随自意说。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点三受者。点谓点示也。

  单点者。一苦对一受也。

  无常所侵者。念念迁流。即是行苦。

  并皆诤论者。若不达随他说。自今昔起缘之说。但计有无。只增诤论。

  更饰其辞者。更广前问疑。从诸佛世尊久于无量下。是饰辞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谓缘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缘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无缘。

  经云能为乐因者。随情之乐因也。缘既不定。世间之物能为苦乐二缘。不可定执。故云也。

  经云菩萨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而为乐因也。

  圣行品中

  经云是阴因缘者。谓六因缘也。

  系地之惑者。爱为九地之惑。

  华严云等者。上半明苦谛。何者。由达业烦恼之因。不生不灭。苦果之谛。本自无生。此即无生之苦谛。故云无所住也。

  无明下明集谛。无明之体。实无彼此亦无去来。故云无所行。而复十界众生无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间此即无生之集。

  又十二缘等者。达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一切众生等有。方名集谛。

  若十二因缘下。明凡夫是集非谛。

  是爱阴身者。从阴起爱而成作业。还感未来果。即是还受阴身。

  经云堪忍专著者。忍谓忍受。爱着不舍。故云专著。

  经云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

  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嗔。常爱兵器。

  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灸也。

  为脱重苦者。如于下苦横生乐想是。

  经云分别挍计者。耶推横计。遍一切境。而生爱着。故名无边。

  菩萨对二乘简者。此是大涅槃地住已前菩萨。

  若复随情至俗者。此约出假。故得俗名。

  四经者。缘起经说。业能庄世。随业受报。论义说憍慢心。故流转生死。俱舍论云。解为何义。颂云。解六三和生。谓眼相应斛。乃至意识相应解。解对虽一。据识分六。三和生者。释解义也。谓根境识三和合所生。能有解对。致令外解炽然流转。

  缘此识心下。释无明为因。可知。

  四识住者。俱舍疏云。如经言。识随色住。识随受住。识随想住。识随行住。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名四识住也。

  经云诸因缘者。指前憍慢等。非不为苦因。要因于爱以为根本。

  经云大臣眷属者。譬前文业及憍慢等。

  经云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云。身子施眼为他脚蹈。以爱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一亦名贩圣。非全属凡。

  四谛中间者。生灭四谛中间也。妄生死用。无生慧忘。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生灭道灭。即成无上道灭。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前生灭四谛为境。故于此中断简。

  若见有苦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集从苦生者。先举生灭集相。既解苦下达生灭集。即无生集谛。灭本不然。即生也。谓灭本无生也。

  二边无生者。从世间下出二边相。生灭苦集为有边。生灭道灭为空边。故云出世因果。

  亦复如不生其意无量者。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量无作。此之四种遍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今经。皆以大涅槃心。修成归真实圆常性海。故云也出第三番者。亦只于生灭无生即达无量无作二番之相。为下文广释。故不委论。

  旧本者。谢公未治本也。

  此于二乘等者。此即凡夫于二乘与之同有谛。夺之凡位但有苦而无谛。

  唯二乘与菩萨道灭者。藏菩萨同二乘修观。但简二乘。则兼菩萨。故别出通教。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萨修观。但赞菩萨之胜。则兼二乘。亦不别出。

  断章门者。谓能断也。

  离章门者。三藏灭谛从所离苦集得名也。

  菩萨具知德者。菩萨具于智断二德。方名灭谛。而复四等四德俱备。故注云云。

  常无常者。常即耶常。无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粗细之物者。世间因果善法为粗。出世因果善法为细。

  经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别。生死之法无常有为。涅槃之法常而无为。又苦集有为喻闇。灭道如灯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分别。众生正报。物是依报。谓有苦集名众生有。灭道谛名非众生。于依计实有名为物观为无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乐及烦恼等约因果分别。物苦乐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烦恼及业。即是苦集为生死因。非烦恼及非业。即是道灭为涅槃因也。

  四实非实等理行分别。真谛名实。世谛不实。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谓道灭世善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无知等智谛分别。圣慧是知即道谛智。凡谛无知即苦集智。陀罗骠主谛。求那依谛也。又陀罗骠者。外道道谓谛真实王义。非陀罗骠者。今道谛不同外道骠也。求那亦然。

  六见非见等约根境分别。见谓慧眼。非见谓凡夫肉眼。色谓苦集之境。非色谓灭道之境。

  七道非道等约行解分别。道谓道品之行。非道谓凡夫外道所行。解谓出世智解以导行。非解谓苦集世间智解不能导行也。一一皆须合于譬中闇及灯明也。

  庄严(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义。即俗谛也。

  经云如是等经者。指前十四经也。

  经云文虽错谬者。以昔望今。今则错谬。以今望昔。昔则错谬。如来久离。不应尔耶。

  欲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不知道品名异而体同。因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莫非并是能治治于所治因果契灭理。故云理同。

  经云水不在例者。水名虽多。而道品水体唯是一。故云不例。

  经云随良医教者。随八正道教也。

  云无量水名者。水名虽异。与本道品水一。

  经云然不离金者。不离八正道金也。

  经云复说三种者。若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求名见。决断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释法名慧。是一切道体。此三同慧心也。

  经云身证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证。

  经云三正念者。谓得供不高。逢毁不下。不供不毁。亦不生痴。

  经云木火者。所烧虽殊。能烧只一道品火。

  经云以是义故(至)道分者。昔随物忻好他缘不同。道品之名亦复非一。今会异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施开之意。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恒沙佛法。故名无量无量。

  会通四谛者。即古人料简。文意云。前四谛体狭。今演狭令广。谛无别体。今即破之。经中自云。非是声闻缘觉所知。如何会得同耶。

  摄法一尽不尽者。前摄不尽。今方得尽。破云文虽若是。为是何教尽不尽耶。故今不用。

  名同义异者。大小四谛名同。而有量无量义异。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观虽巧。所破苦集所证道灭与藏不殊。为此义故。同名有作。

  经云安隐快乐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隐。

  经云唱言不说者。若不说者。应有五谛。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谓声闻缘觉上智二人。谓菩萨佛。

  无量法门(至)眷属者。四四一十六门。道品不同。门门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识等药法而严无量。名为眷属。

  得解脱时者。解脱正是灭理涅槃。既有解脱法身般若悉具。言无量解脱者。十六门解脱。不同名称。

  同异者。四谛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谛相异。

  盖人天善者。一切众生常为三途阴盖。人天之盖多在三途。少得人天。

  菩萨阴等者。菩萨阴为能盖。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双照。

  苦乐化他亦然。名为双是。

  佛阴双非者。若事若理无非法界。又非于真法爱。名为双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于尘不起贪名戒。于违顺尘不起爱恚名忍。眼根所观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应名进。睹尘时了尘空寂。不为尘所动名禅。眼见色时分别十法界苦乐差别不同。皆令会入平等法界。名般若。余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尔。

  诸经(至)平等者。无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经云。眼为寂静门等。

  菩萨之入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证入空故乐。化他入假故苦。

  诸佛之入者。苦乐无非法界故。

  菩萨眼界性分等者。见色空时。不能即假。见假时不能即事。中双照双非。

  坏善坏定者。坏世善及坏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坏因等者。坏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萨之色者。坏二十五有。有及坏二乘空。

  无漏云云者。二果阴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九品觉无漏。乃至支佛皆尔。故注(云云)。

  即觉不觉等者。此即一体三宝。觉即佛。不觉即法。双非即一体。僧与法界理和故。

  又知识是分别者。二乘但知六识。而不知七八等识。饮苦苦果也。食毒集因也。

  六道之爱(至)因缘者。六道展转相生。常受后有。

  无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已上名无等等色。远则等觉名无等等色。谓法身妙有之色。

  无与等者。初住已上菩萨能等此色。故名无等等色。

  差已还生者。六道之中虽暂破得四趣受人天报。人天报谢还堕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断下八地惑。后还堕落。名为差已还生。

  灰断不起者。沉空滞寂不能出假。名为不起六道之道。

  离善之恶等者。人天与四趣。更互轮回。故尔。

  动见修道品等者。若观生死身不净。乃至观心无常。破折诸见。彼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即三藏意也。若体达诸见。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于见不动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净后修于净。乃至初修无常。后修于常。此即亦动亦不动诸见而修四荣道品。即别教意也。若即不净即修非净非不净。双照净不净。乃至即无常。修非常非无常。此即非枯非荣。于其中间。入般涅槃也。故今经云。从初发心。常观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脱。名百斤金。烦恼即菩提。名首楞严三昧。修治于心犹如虚空。亦名王三昧。此即非动非不动诸见善修道品。即圆教意也。故四念处文云。只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假。是别三十七品。因缘心中非空非假。即圆三十七品。只是一念。若横无边际。若竖无穷尽三谛源。故云一切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论云。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破爱观无常。治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灭。又无常等二印。是能趣行。寂灭涅槃是所趣果。又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无常为初印。无我为后印。此即合四为三也。

  大乘唯一实相印世间人者。此例甚多。护时人意。故不彰其名。

  十六谛者。苦空无常无我等十六行相。

  唯无我一种等者。因时观无我。证真亦只观无我。故云通于真俗。余苦空不净三皆属俗。

  又是三法即者。俱证真谛。何者若不得无无三印。

  二谛慧者。应知前无生等四谛。皆以生灭四谛为本。而于生灭即达无生无量无作三种四谛。今七重二谛则以通教二谛为本。生灭摄入于通。何名只缘通真有别圆机起。则以别圆二中接之。所以后之五重。皆以通教为本。一有空者。有俗空真。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指大品。二虚实者。虚俗实真也。三世流布者。世俗也。观流布不可得真也。四相续者俗也。相续破真也。五相待者俗也。待破真也。六因生者。因生即因成。假因生俗也。无自性真也。谓从缘生故。假无自性故空。古人皆尔。尚不成通。何况别圆耶。

  一凡圣下二谛例前释。但是名异。

  亲疏者。真亲俗疏。

  从俗取真者。破缘生俗。取于真也。

  开善云二谛(至)为体者。应问何教以中为体。何教不以中为体耶。

  但是不相等者。明古人辨谛。但得不相即二谛。不得相即二谛。

  仁王(至)二角者。此斤三藏二谛。

  合四谛为二者。应问是何教。

  开合非一者。谓七重二谛是。又开五时增减不同。又如前无量无量等。

  互现其文者。此明结集家加。于如其无者之文。更互相显出其难意。何者本只问其互相有不便成。

  断常者。定有堕常见。定无堕断见。

  二谛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断。俗即真故不常。

  经云世谛即第一义谛者。泽洲疏记云。从缘生故名世谛。无自性故则第一义谛。其体不别。义开两门。故得相。

  即如此释者。二谛不分。如止观记已广破之。

  真在俗中者。应更云。俗在真中则失俗。

  则有转月者。理实唯一。为缘说二。以为七重。

  如随醉人名相稍别者。只是不作实有为俗。实有灭为真。二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等。名又为实。顺权其名虽异。开权显实唯一实谛。良由菩萨住大涅槃见佛性理。故可会之。

  通冠下七者。用世出世二人冠下七文。

  随情智对二谛者。谓真俗俱为俗。名为随情。真俗俱为真。名为随智。即二谛之相。

  今文反此者。今明俗如幻化等。但是虚名而复。相即不同。古人真是虚名。故云返此不能。

  即色而空者。此属生灭之真。不应判属通真。

  经云我众生等者。观十六知见皆如幻化。名为幻。

  俗苦集灭道是第一义者。藏通道灭。于别教人。全是苦集。并别道灭合为中谛。故云解苦无苦而有真谛。即其意也。

  单中者。此即具法圆中以接于通。

  又云世法五种者。俗谛。

  文广者。明于接入后教已却照前俗灭。成无量之俗。及不思议俗。所以广示俗谛之相。良由此也。

  法譬互举者。前别接通。俗谛一向举譬以显俗。今文一向举法以显俗。虽法譬互彰。同显一幻俗谛而已。

  心无颠倒者。双破八倒。方见真实。

  今文云单中者。且据经中。但云如实之言。及让后圆为胜。一往云单。又此之如实即圆中也。

  有作无生者。通无别俗。只于生灭之俗。达如幻化。

  所以双指下一实者。为下圆真。与此不别。故但指之。又今真全同下圆真。又证与圆同下。故得指下。

  以两始等者。谓幻有是两终者。幻有即空。

  是言始终者。初观治为始。证真名终。

  复俗如向者。应用若局。还源江河则异。来消此文。如法华玄文第三说。

  义推自成者。文中但云八苦为俗。不云通界内外。今以义推通教道灭。若于界外。全是八苦。只此八苦摄一切法名为复俗。

  犹是单俗者。此则一往让于独圆之俗为单。又据现文。但云八苦义当通俗。即当圆接通。义应纵容二释。

  一人多能以譬圆俗者。一人即多能多能即一人。故可以譬圆俗。

  一切悉入此中者。圆融二谛融前七重二谛悉同一。故名悉入。

  经云依因父母者。此是为譬作譬。以相成显。

  一实谛者。应知今文一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前文无量中实谛及七重后圆从前传传而入于实。即是从贤而入于圣。今文中。一一皆云如来非苦等。验知今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明矣。

  束四为二等者。苦集为俗。道灭为真。其义则便。

  若为三者。以道为真。灭为中。义稍不便。故不开之。若法华玄中亦于二开三。此且一往而说一。

  苦灭谛者。他引胜鬘中以三谛为俗。灭谛为真。

  言苦灭者。苦家之灭名苦灭谛除妄。

  显梨耶者。以梨耶中有染净二种子。妄或为能覆。谓苦集净分为所覆。除于妄或净分则显。名为实谛。

  中假师者。多是三论师。以断常为能覆。此当别义。

  兴皇悉不用者。实谛无能所。故不用诸师所释。

  法性远离者。此即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证实谛也。

  文显一实者。意明今文不是随缘异说。专明真因。极果实谛。其文分明。

  经云所言实谛其义云何者。一实之谛为通权实。为不通耶。我今不解。愿佛为说。

  亦可信约行者。文中具有境智人教体。唯阙约行。谓依实谛而破虚妄。即属于行。

  据人者。既云大乘必有能乘之人。谓文殊法王子等今文唯在果人所乘。

  约因体者。一道清净是因义。此举从因至果之法。

  先领问者。从若真实至空佛性是领。从若如是下问。

  取教为实灭者。一实之教为能灭。灭昔四谛名为实灭。取理为灭实者。依一实理。能灭昔教之实。故名灭实。

  非苦者非境者。将如来虚空佛性一一皆非生灭四谛等。以显一实。故云非也。

  隐名佛性者。夫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方曰如来。性以据内。名之为隐。又众生但理。其于果性。所以称隐。不得显名虚空。

  取隐显不二者。虚譬显隐理同。故云不二。

  释两章者。四谛之文一一皆先举昔苦等。次举今教一实。即云如来非苦等。故云次释谛实。皆如文。

  经云是可断相者。昔教皆由断烦恼得真实。所以今皆非之方成今。

  经云诸佛所得(至)实谛者。先举诸佛以显二乘。

  非实与下。如来无别。

  初结三法等者。如来虚空佛性。此三异昔四谛。故云更结是非。

  经云不名为谛者。不名二乘四谛也。

  经云苦者等者。等二乘四谛非乐。又应云苦因者。有为有漏无乐。如来非有为非有漏。湛然安乐是实非谛。非谛者。非二乘四谛。苦尽苦对亦尔。虚空佛性亦如是对问。

  非虚非实等者。更作非虚非实等。对二乘简出如来是实是谛。

  二乘审知是苦者。知是苦谛也。又与则当教名实。夺则俱无。又应更以二乘实问如来等。

  进退两望者。摄为进。不摄名退。

  经云皆入苦谛者。苦谛摄一切天魔外道等。故云皆入。

  二事可见者。谛众生及二乘也。

  知是约行者。文云所断除故。故名实谛。验此是约行。

  坏佛集谛者。彼但计冥初冥然自有。不云从爱因缘所生。由此横计不名集谛故也。

  坏佛苦谛者。不知此身从业力因缘所生。但计众尘所成。不名苦谛故云也。

  此起横计等者。既是横计。自谓涅槃等不云与佛同所以不能坏佛道。

  灭二十五谛者。如下陈如品中。

  辨六谛者。卫世师此云无胜。以六谛为宗。一陀骠谛。此云主谛。谓五大及时方神意。此九为万物所依。故名为主。二求那谛。此云依谛。谓色等五尘一异离合数量好丑愚智爱憎苦乐勤堕此二十依前九法。故名依谛。三羯磨谛。此云作谛。谓俯仰屈申出入去来等。故名为作。四摩若谛。此云总相谛。谓收万法为一大有。故名总谛。五毗尸沙谛。此云别相谛。谓森罗万像各各不同。故名别相。六摩婆夜谛。谓尘成瓶不相妨碍。

  经云诵一阿含乃至三四者。涉云。梵云阿含。此云传也。所说义至后也。故天竺正音云阿笈摩。旧云阿含者讹略也。

  言四含者。谓增一明人天因果。长破邪见。中明真寂深义。杂明禅定。

  据形相者。如瓶以众尘所成故常。众缕成衣。众木成车。既能有所成故。

  知是常如负责者。若不常者。初得财已。后不应索。后既有索。验知是常。余皆例。

  净器者。身器也。

  伴类者。同类者为伴。

  异类者。为非伴。

  圣行品下

  广破计常者。外人多保于常。故须广破。广破计我者。外人计我自在我常最重。故广破之。

  经云我观诸行者。外人一切诸行既从缘生。生已还灭。灭已还生。故知悉皆无常。

  法尘对意者。外人因于韦陀等。曲说有自然。而意地起计。则成法尘。对意起计。

  经云佛性无生者。佛性不属外计。故云无生。若有生即有灭。灭已还灭生。即是断常也。

  无去无来者。定计去属断。计来属常。佛性不属去来。以不迁动故。非过去等佛性。不属外计三世所摄。以不流变故。

  非因所作者。非外人计因父母等所生。

  非无因作者。非外人计自然生。

  非作者。非外人邪计所作。

  非作者者。非外人所计宰主我也。

  非相者。非外人计我从微尘世性生。

  非无相者。非外人计我断灭也。

  非有名者。外人但有常乐等名。

  非无名者。计断也。

  非名者。非外人所四阴也。

  非色者。非外人所计色是我也。

  非长非短者。非外人计色灭为短。神不灭为长。何者。一死已后更不复生。只是计断常耳。佛性非此二计。然诸计虽即不同。不出断常二见。

  举是对非者。举佛性。是对外人所计。诸句悉非。

  经云不见佛性如来者。应更云及真僧即是不见一体三宝。

  总有三聚者。经中但云色心。何以将非色非心聚以释。故今不用。

  无作无漏者。中道无漏也。

  小乘未见佛性但是有漏想等者。等取受行。

  二无教色者。无表色也。

  四大五色者。无表色及四大色为五也。

  识不应独缘者。六根清净人六根互用。若只能独缘一境。则是无常。

  经云尚不得观无常时尚不能观苦等。况能观常乐我净。既不能观。验是无常。

  如何计常圣心异者。佛意云。我真常法中尚有三人。差别于事。由是无常。

  汝云何一向计常凡夫心异者。佛意云。非但我真常。有于差别。只汝法中三人自别。

  如何一向计常味异者。滋味异也。

  力异者。初说堪胎时未有坦任造作之力。壮年有干用之力。老时其力衰耗。运动不御。故名力异。

  怀合者。谓此阴灭彼阴灭此阴生等。

  是四倒品中者。以第七卷有三品。耶正四谛四倒。依河西观师所指。其文处中为便。

  圆慧行者。前七重二谛及一实谛并且顺次第意以释。则七二谛后圆及一实谛。向后方修。登地方证。证则固圆。即是以次第显不次第。所以今文始修明于圆慧。若依玄文。地前非不修圆。登地非无有别。则前次第文通于别圆二释。

  破前分别心者。此与前师意亦不异。

  尚无破著者。前既无破着之文。此不应致破着之语。

  发起者。文殊为发起者。意令如来示圆常理。故先发起。

  不般示圆慧者。以众生不般。故佛不曾般。又佛身佛性皆同虚空。故不般。又圆理无般即法界故。

  又若云般者。无始已般。非始今日。又般即不般。不般即般。故不般。

  不更示圆慧者。异之与同。理无二故。故云不更。又昔若曾般。意则今成。更昔实未入。何故云更。

  次示真理者。如来佛性同于虚空体。即法界无有变易。理体无般。即是示其真理。

  无般横历诸事者。七无优劣。约事以破。故得横名。

  非果者。经云我成菩提乃至如来终不作。如是计此即是果言。

  非果者。昔未曾云得菩提。今日亦不曾云转于法轮众生即法界。故不更转。

  经云我即是法者。法即法性法也。

  从若有人下分果也。非因者。从信是我所下是初因。从檀波罗蜜下是灭谛因。从四念处下是道谛因。非转者。从如来终不作下是。非生者。从如因眼下是。非出者。从因酪下是。非作者。从如因子下是。非造者。从因鼓下是。生与出大同小异。文相可见。作造亦尔。

  即事而理者。果等是生法。生即是无。故云常住。常住即理也。

  竖结者。于前七事。一一双非。皆辙常住法界。故名竖也。文?转法轮一法。有为法是前因果也。

  异。故不更者。喻云如人从张家向王家。名为异。谓昔说小今说大。八异皆尔。故云不更。

  同故不更者。昔转法轮今亦转法轮。故云同也。又大小理无二故同。又实理无二故同。又从得道来常说小大之法。何故赞云更转法轮。如从王家至于王家。又异故不更者。约事以说。正令即事而达理。为是义故。名为事异而理同。又同故则是事同。而理有同有异(云云)。

  德异者。行德异也。

  今总言之者。然今经中但八万天人得果。不云五人。然此列五人。与法华疏不同。彼云一?邻。二頞鞞。亦湿鞞。亦云阿说。示亦云马星。三䟦提亦云。摩呵男。四十力迦叶。五拘利太子。䟦提与摩男只是一人耳。

  生善灭恶者。初亦双生善灭恶。及偏灭恶偏生善。今亦尔。故云不更。

  生善者。从已调伏者。令生善文是。

  领解发迹者。经中发起迹在前领解居后疏。家从便名文。

  前佛复宗等者。从尔时世尊告迦叶下文是也。

  如来别结者。别结唯在于佛。名为圣行。所以迦叶更问。若唯在佛菩萨二乘。永无修行。如何得至大涅槃耶。

  得有修义者不必尽得有。

  别圆机起者。即能修之故云也。

  世尊之所行者。此正指尽文有一行是如来行。但今文语略下。地况上地。以初地况于二地。乃至等觉。

  自在王地者。如下文云。欲吹坏须弥山王等。

  通道疾利者。断烦恼已得神通疾利自在受生。故名无畏。

  何不二地等者。不动堪忍二地。既是戒定二行之果何故戒定二果。但在初地。而不通至法云耶。

  只是一地者。戒定慧三同在初地故也。

  自在往生者。但是此地之同。

  不应更开者。不应更开无畏法云。

  二地释地义者。义是行之所至。所依之体。

  地经合者。释华严十地经亦名地。

  论在名小异者。今文不活恶名与彼异。又此五怖之文。一一皆离界内外二处恶。名二死等。方称初地菩萨之德。最后外道天魔亦须通界内外。

  无不活畏者。世人贪求资生之具。长养身命。若不得者。命则不活。菩萨已得入于初地。不须资具。故无此畏。

  无死畏者。已离二死畏故。

  无恶道者。已破三障恶道畏故。

  无恶名者。无恶名秽称畏故。

  无死畏者。死是无常。已无二死故。

  常无不活者。须资具则苦。恶道是苦处。既离此二故。

  乐无恶名(至)净者。恶名秽称是不净。无界内外二处恶名故。

  净无大众(至)我者。自在能摧伏他。故云即我。

  经云住无畏地(至)坏二十五有者。楞伽经云。菩萨入初地时得是三昧。故破诸有。

  一谛三谛者。应更云三谛即一谛。即非三谛非一谛。而为其体。

  二十五无非是王者。二十五三昧。皆以三谛四德为体。所以最后用常乐我净为名。令知二十五三昧皆具四德明矣。

  本法功德者。修圣行及梵行带天行。理而修。故云即修。

  三谛三昧结行成者。见思破真谛三昧成。尘沙破俗谛三昧。无明破中道第一义谛三昧成。

  令他破有者。令他破恶业见思尘沙无明分段变易二处因果。故云菩萨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即其文也。

  散合十方者。散一身为十界身。合十界身为一身。依报亦尔。

  等中者。观此答辞。只是一语而已。未成答问。问何故不等。但云等不等。答其理不显。故今不用。兴皇所释今亦不用。

  即竖云云者。今家所释。一一地中皆具其车高广。高广不二。名之为等。而复游于四方。约事不等。方答问旨。故注(云云)。

  经论圣行者。经是诠戒定慧圣行之教。是故叹之。

  无畏地之体用者。德即内体。威即外用。

  母能生子者喻从一实出诸权教。今皆开显。同归此典。所以此教可尊可崇。

  就自行者。圣行正是菩萨自行。入于地住之法。专属自行。后病儿三行方属化他。所以藏王约自行。

  叹述如文者。如汝所说。方等经典能生诸佛菩提。我意亦尔。故先述之。

  开善谓譬五时者。文为三。一先述开善等四师之解。二从义皆不然下次第破。三从今但下正释。初云般若是因者。古人意谓。般若明空荡相。故属于理。今即破之。因果属事。如何是理。

  即了修多罗者。若不学十二部经。则不能了。由学故了知。

  诸法本者。由学修多罗。即知修多罗。是诸法本。由达法本。则识方等之法。由达方等而生智解。由智解故见于佛性。

  涅槃通于小大者。十二部有通有别。今唯别在于大。如何一向属别。

  修多罗又通者。修多罗亦有别。今别在大。如何专在于小。

  一句佛性者。合前之少句也。

  次破中云邯郸学步者。庄子外篇第十七云。寿陵余子闻赵国邯郸徒步徐行。遂往学之。不得又失。其故行矣。直逋匐而归。古人亦尔。学今五时判教不成。而复自违已立五时次第。即当两无所获。

  三正释中云穷畜极妙者。明今家约五行一行次第。五行自浅至深。毕于醍醐。不次第实亦极醍醐。以五行合五时。亦显醍醐极味。约经文次第对五时。亦彰今经醍醐极妙之说。所以来述而叹之。

  一慧一切慧等者。四谛慧二谛等慧皆法界。故云成醍醐人。

  中间诸法者。如来在初。醍醐居后。中间四味亦尔。如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出醍醐。是则中间乳酪等无非醍醐。即人法无二。方名圆行。

  五行之实者。次第五行与一实行。一而无二。

  二义皆成者。谓次第及一实。一一义皆成也。

  若望一期教者。应知若约五行叹不失五时教。若约五时教亦不失五行。教行相显。弥益叹述之美。

  许其通学者。如劝学品许三乘同学摩诃般若。又大品中。二乘若能发菩提心。我皆随喜。即其文也。

  与涅槃同者。此经自指八千声闻于法华得受记莂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大师称此经。为捃拾之经。良由此也。

  法华以为极唱者。即以法华为第五时醍醐。所以二经进退咸同。

  一味戒圣行(至)义同者。以无作戒圣行。一正一作。无非法界。与华严圆顿义。同故以戒对初味。余四味可见。

  经云窃者。内心私窃思念。而不彰言。

  自誓为四者。即四摄也。初正报等是利行。二依报财力等。即布施摄。六度四等檀为其首。三誓以智力者爱语也。四誓于同好者。同事也。

  记超越行者。超三教菩萨所成。故云大菩萨前。

  经云亦不闻有如来出世者。虽不闻如来及大乘经名。而内心思惟发于宿习。见于常乐我净。

  福慧者。戒慧二行也。

  大仙者。此天子所见正信。云此菩萨何必求帝处。唯为菩提处耳。帝释重此天子称为大仙。前说偈由属耶。故不美之。

  次合三诫者。三文次第合烧打磨。

  一说半偈试者。表初闻生灭圣行。知非究竟。所以见可畏身不怖。如菩萨闻后。三教圣行不怖。所以舍身求之。闻后半偈。即表次第灭不次第灭。三圣行证今之意。

  住法不显者。只是住法不能显得无常。是故略之。

  无住之常者。应答云有无住着圆常也。

  所说空义者。消经中开空法道文。

  经云开空法道者。圣行品初用开空法道破古。正用此文。

  生灭生已等者。意云。生是约证得。无生已。方名为乐故云寂灭生也。即生是灭。即灭是生。方名真乐。

  作此说者。为复得不答。任我自在。无方之答。即得。若消偈意。须依寂灭为乐。

  第八卷 梵行品

  就文为二。一释题。二文为二。下入文解释。初又二。一叙旧。二今言下正释。初又二。先正叙。次义皆不然。下略非。初云三品者。戒定慧三也。

  说四谛(至)天道者。此师意者。今文不是唯修四无量心生于梵天。正是修于四谛开第一义天之道。名转法轮。为梵天道。若破诸师皆用。今家三净意破。无不必坏破用。

  四谛者。说生灭四谛法轮。但是梵天小因。今梵行得入地住。故不可也。

  又师言下只缘四心。是十二门。但成根本定。故云不可用。

  道通凡圣者。破云圣行岂不通凡圣耶。

  次破中云尚存因果者。今大涅槃净诸因果。方名梵行。

  若存因果梵行不成是谁梵行者。既非今经梵行。为是人天。为是二乘梵行耶。

  今言梵者。下二正释。意云从初持戒等。即以大慈悲心。薰于三学。得入初地。方名梵行。分满以三谛慈为体。故不同他所判。

  又今立三净者。净净即毕竟空。何者。以大涅槃慈净二乘真谛。故名净净。又不净净即俗谛净。于二乘等不净令净。由未具俗谛恒沙三昧。故名不净。双非即净二边以显中道。

  七善者。即是能知能解之法。谓能知法能知义等。四心是所行之法。用于圆解而修施行。下持戒修背舍等定。次慧及六念法。皆是策进梵行之法。以梵行与圣行二行并行。自行化他。从始至终。不得相离。所以俱至初地初住同结一果。

  非因非果者。非圣行也。

  非他非他者。非梵行也。

  非染非净者。涅槃无染。能净不净。故名非净。又非前出假故非染。非前净净故非净。又净净不净净为能入。能趣行中道为所入。所趣所依之体慈。

  若有无者。若定有定无。即二乘慈。若于有无即具双非。及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今慈。

  经云住七善法者。具足应云住七善法四心及持戒等法。略列七善而已。

  正是化他者。梵行以慈为本。所以化他为正。

  旧云无翻者。应如今家法华玄中有翻无翻各具五义。不可一向。

  言五义者。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发。亦云显示。三涌泉。四绳墨。五结鬘。如彼广释。

  或云契经者。契缘契事契义。五义皆三。方称大体。但云正翻。此亦未可。

  偈颂长行者。偈颂修多罗。自颂长行修多罗。故云祇夜颂修多罗。

  经云利根众生者长行广说为钝根人。

  经云弥勒者。经中从别。疏文从通。故云授六道等记。圣说示人名为授。行因得果号为记。

  不等句者。偈与长行。局不相等。颂于长行文相不等。名不等。

  颂除别相者。除长行别相修多罗。

  无问自说者。不因咨启。而自宣唱也。

  因缘经者。藉现事因缘。而有宣说也。

  此偈出法句者。法句经上卷云。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渧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渧虽微。渐渧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今经略引一偈。以示因缘之相。故指彼广论云。是经名因缘经者。成论第一十二部品云。

  尼陀那者。是经名因缘经。所以者何。诸佛贤圣所说法要有因缘。此诸经缘。或在修多罗中。或在余处。是名尼陀那。

  阿波陀耶者。本末次第说是也。

  如经中说智者。言说则有次第。有议有解。不合散乱。是名阿波陀那。

  譬喻经者。立喻显法。名为譬喻。

  本事者。宣说他人往古之事。名为本事。

  各有封印者。诸佛所说别也。

  合第九为本生者。即是合第八入第九。以第八本事属生。故合为一。

  若开者。生即已生处及受身等。事即所行之事。亦名说他人事。故分别二。

  方广者。理正名方。包富名广。又竖彻如理名方。横周法界为广。教从理显名方广。

  经亦云解义者。作解释义。呼大乘中没解义者。但论义不名解。义空平等者。解真谛义。又于一句下解俗谛义。又解下解中道义。

  布施者。即是化他者。还将前自行以化他。

  经云知足者。谓不令过分。常使四仪与大涅槃心相应。方名知足。又饮食等于外知足。行住等于内知足又行住坐卧身。业知足。睡之与悟意业知足。语之与嘿口业知足。

  如曾子(至)省者。注马融曰。省视也。曾子言。我生平戒慎。每一日中三过。自观察我身无过失。然经中总有十句。前五知己五品善根。后五知己三业所作去来。身业正念善行。意业正念离恶。善行修善。问答口业少用意者。意业知机方施身口。

  今不云者。意业隐密。故且略之。

  迭为尊卑者。菩萨自行化他皆令于卑而至尊极。方名知众圆。

  七善者。以大涅槃无缘慈心。修于七善。生三谛善。灭三惑二死恶。方称譬旨。

  第二明四无量心者。前七善属解。四心属行。以偏圆解导偏圆行。故名梵行。

  我心一相者。一大涅槃无缘慈心平等而观。名为一相。

  皆同有三者。慈等四心。一一皆缘生等。

  三慈但为一义者。只成一慈无量心。故云缘心无别。

  若知众生(至)一乐者。令众生得如来乐。上缘于佛。以无缘慈悲。上求下化。方名缘境心。

  遍成论人云三空者。彼于三空而无三体。空于法空名平等空。与今三非类。

  反常不定者反于寻常平道说法之式。贵在物益。故名反常。

  经云或说一法者。十二因缘是有为法也。

  经云因缘及果者。过去二因摄现在三因。现在五果摄未来二果。文中一一皆具十二因缘。约于三世。二因五果。三因二果。相望说之。

  四种者。无明行收二世因。谓烦恼业生即现在五果。老即未来二果。谓苦也。

  经云如城经者。茅城及稻秆经广明十二因缘。是故指之。

  经云除无明行识者。无明行已堕过去。初托胎识昧劣。故皆除之。

  反常不定者。然经中有十二对。初之四对。约治破执分别。谓计无常者。说常治之。若计常者。说无常治之。余三对例此。随机宣说。唯益是从。次下两对。约依正分别。

  于非众生者。就正报说。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佛随物忻好。说为众生。故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于实众生者。以见佛性名非众生。又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破我人。说非众生。

  非物说物者。就依报说也。初于理本无青黄赤白等相。如来随俗宣说。为物者。就理而观。体如幻化。

  次下两对就谛境分别。

  非实说实者。世谛五阴虚假无常。名为非实。如来于中说为真常。佛性名为说实。

  实说非实者。佛性真常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世谛名说非实。

  非境说境者。三界虚妄。名为非境。以智照达。无非法界。名为说境。

  境说非境者。谓随心妄取。以乘凡夫虽得少分未见佛性。说为非境。

  次下两对约十二因缘。

  分别非生说生者。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至最后观无明。谓于理非生。随俗说生。

  生说非生者。谓达生即无生。故云非生。越其中间十支。故云乃至。

  次下两对约境行分别。

  色说非色者。全色是心故。非色说色者。全心是色故。非道说道者。二乘所行且说为道。而未究竟说为非道。此且一往对之然一一句皆先将凡夫对二乘。以论是非。次将二乘对菩萨。辨于是非。方显反常之旨作仆使者。净名云。见须给事者。为之作僮仆。既悦可其意。后令发道心。

  经云体性有四者。明其四心。主质体异。不可改慈为悲改舍为喜。是故有四。

  慈得遍净者。大论第二十云。问曰佛说四无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极遍净天。悲心好修善修福极虚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极识处。舍心好修福极无所有处。云何言慈果报应生梵天上。答曰诸佛法不可思议。随众生。应度者。如此说。又三界中遍净最为乐故言福极遍净。复次慈定起第三禅易从悲定起回向空处易。从净。复次从慈定起回向第三禅易。从悲定起回向处易。从喜定起入灭处易。从舍定起入无所有处易。复次初禅有觉观分别修悲易。喜支修喜易。乐支修慈易。一心支修舍易。复次初禅修悲易。二禅修喜易。三禅修悲易。四禅修舍易。此即修四无量定之处所也。然今文中但列一文而已。

  或言器是境者。他人释也。

  虽有两人者。见爱二人。着见之人有利有钝着爱亦尔。故须具四。何得唯二。

  与其三乐者。有人云与不可得乐。有人云与四天下乐。又云与梵天乐。又云与天上乐。有人云与三界乐。今文先与人天中上妙乐。后与三谛大涅槃乐。

  于三亲中与三品乐者。皆与上乐。中人三品皆与中乐。然九品乐。皆前品浅。向后渐渐深。成就时方得无二。以未宜顿与故尔。

  直取三品乐与九种境者。人有九种。乐有二十七品何者如初入观时。上亲并得三乐中。亲已得下中二乐。下亲唯得下。乐所以第二入观。中亲与其上乐。下亲与其中乐。第三入观。下亲方得上乐。文中中人三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恶入亦但出上怨。中怨下怨例尔。

  略有四番者。经中三亲为一番。怨有三番。合为四番。

  经云世尊何缘菩萨等者。菩萨得自如是广大无量慈心。不名大慈者。何耶。又如大论云。与一天下人。乐名广。与四天下人乐名大。与十方众生乐名无量。

  初文唱者。由次第心修。所以难成。

  或强慈弱者。别人次第断惑。地前菩萨尚未成众生缘慈。何况圆顿。故名慈弱。

  第二显大者。一一文皆约地住菩萨。所得四心以释方称文旨。

  经云菩萨住于初地者。当知前次第慈。未入初地。故非大慈。若入初地。与圆同证。故次文云。初住菩萨方名大慈。别圆证同。是故并列。

  但见实相等者。阐提虽不是菩萨大怨。而违佛法。名为大恶。圆修菩萨以一心三慈。始从名字位已上。但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同一涅槃。乃至至最后一品无明。而常与拔。方名不见其过。

  三结如文者。一心三慈而为与拔。乃各不见其过如此之慈。方名大慈。

  舍中亦二者。应先云喜。但是文略。见前人实意离苦故喜。得乐亦然。见他究意离苦故舍。得乐亦然。是为喜舍。皆具二义。如经自释。然经中慈悲二文。慈则举拔苦以显与乐。悲则举与乐以显拔苦。故云亦拔苦等。

  经云无所拥护者。若众生未得乐。菩萨常拥护之。今既得究竟乐。无所拥护。方名大舍。

  经云自舍己乐下将己所证。施于他人。令他如己。为大舍。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为无作六度本。达施等五无非法界。方名具足。

  自相本者。只自行次第。达世无量。见禅实相。成一心三慈。名大无量。

  开善谓为实观者。他见作遮难。即名为实观。今不用此释。

  夺难者。从除无利益至者。是夺。实无下难。

  假想观者。出大品经。大论广释。

  纵难者。若非至乐者。纵也。彼诸下难。

  遮难者。遮意者恐世尊答云。因中但愿与之实未得乐。即遮云。若当真实不得乐者。何名行慈。次如佛下难。次第若不实下结难。

  先叹其遮者。汝是下位。能于我前。无所畏惧。而遮行慈。无有利益。真是勇猛。故以叹之。

  经云而愿与彼乐者。大论中问。菩萨行慈所有功德与众生共。既与众生。菩萨将何以成无上菩提。答菩萨因时但是普欲与之。至果方能遍与。何故云愿与彼乐。

  经云圣种性者。同如来种性也。

  经云不及修一慈者。不及一众生缘慈。何况法缘无缘耶。

  声闻假想之非者。二乘未得真实所行之慈。但名假想。

  经云云何知耶者。云何知如来行慈不是虚妄。

  但能令见者。他云非究竟转。但令暂时见转。如此说者。违今经文。不可依用。

  一师云者。即是大师之解。

  当知众生。有非众生者。良由众生依正不二。故得互转。皆是实转。此为定说。

  能令众生(至)。是者。只缘众生本来依正。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同一菩提三无差别。故可令转。然外道尚能变身为石。至于劫尽。况证真实涅槃。而不永转耶。

  不自觉知者。实转众生为非众生。宛然不改转。非情为有情亦尔。

  况复慈即如来者。辨果法无二。慈即佛性。辨果性全在众生正报。佛性即诸法。辨果性全依报是。

  经云当知菩萨四无量心者。一心三慈名实思惟。

  但是功德者。四心但是梵福即是义。故但能伏惑不名为断。

  即是般若者。一心三智圆断。诸惑不同古人所判。

  能为三乘善本者。一心三慈本具人天等善。何况三乘耶。

  经云必定回向者。五度是缘因。般若是了因。方成回向。如大论云。回向心犹如热凿。

  一切到者。无不燋灭。回向心亦尔。一毫善根无不施于众生。安置菩提道中。以究竟四心而回向之。故得为下八事之本。故名为总。

  经云不生憍慢者。谓于受者。及他人所不起憍慢。

  不望反报者。谓不望前人现在反报。

  不诳他者。以其实物。如实施与。

  经云凡行施时者。修无缘时。菩萨施相。三事皆忘。故云不见等。持戒可施不持不施。是田可施。知识可施是法器可施。吉日可施。

  是处者。清净僧蓝可施。饥即施。丰不施。如是简者。皆非菩萨。

  悭起者。由人观故。所以悭起。泽州云。箭喻乞人。由彼乞求。发其悭病。名被毒箭。诸佛菩萨亲益其人。名为眷属。为令其人破离悭病。安住善法。名欲令安隐谤。闻求施法。名为命医。

  教依施法发遣求者。名为拔箭。

  取相分别者。分别何人可施何人不可施。

  何等箭者。此是悭心中分别施物。仍将箭譬分别。亦不违前镞(将木反。又七奏反。今依初反)。

  凡有八重者。华严中虽有一百四十。皆是单愿应用。今经于一愿上。具众多愿成彼一愿使如此广。方名等慈。故今经中云。布施食时等。

  经云凡所施食者。菩萨因施食。得出世大涅槃食。良由坚发誓愿所致。

  经云八味水者。谓大涅槃河。具足八味。一者常二者。恒。三者。安四清凉。五不老。六不死。七无垢。八快乐。

  经云得一甜味等者。如四相品。初云说苦酢味。无常咸味。无我苦味。乐为恬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明涅槃无苦唯乐。故云无六差别。

  经云施车乘者。因动得不动。即是从因运至于果。故云金刚坐乘等。

  经云与众生共者。因时愿与果时。方共。如大论说。

  面各四寸者。如来着衣。离身四寸。

  大集(至)见作戒非者。二乘是住戒不见戒法界。故成非也。

  经云施床敷者。因施世所依。得出世所依三德秘藏佛卧之床。

  经云施灯者。因施世灯明。得出世一心三智。普照法界大明。

  即是三乘者。前二教三乘也。无缘大慈体具权实。故得为三乘。

  本不净与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观也。一者多嗔众生教修慈悲观。三者愚痴众生教修十二因缘观。四者思觉众生教修数息观。五者着我众生教修界分别观。虽有五门。然其要者有二种。一者不净观。二者数息。观故俱舍论云。入修要二门。不净观数息。贪寻增上者。如次第修即其义也。

  今言二甘露门者。不净观数息观是涅槃门之要。故但举二。又前二教为甘露门。后二教是中道甘露。

  经云无常生灭者。泽州云。无常生灭是总相法念处观。四念处是别相。谓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色苦等者。泽州云。且约色阴说。余四阴类色可知彼亦但列名而不解释。后分判名利云。依如毗昙前四在于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在修道。

  若依成实。此七同在闻思位中。

  三观处者。依毗昙。观阴界入。名三观处。此观在于总相念处。若依成论。观法无常苦与无我。名三观处。此观在于四善根中。

  经云八解脱。如下二十八经中广说。

  无诤有三解者。并不出小乘未免于诤。故今不用。

  空解明者。如须菩提观空解明。

  经云及诸神通者。谓如意身通天眼天耳宿命漏尽故云诸也。

  有无并观者。并观是有无。如何名为非有非无耶。

  中论云者。引证三谛融即也。

  假名四句者。达有即空中无即假中有无即双亡双非即双照。皆但有名字。四悉因缘适时逗物。令物入实。故非戏论。

  附庸国者。小国附大国也。

  俱会一圆者。次与不次俱会一圆。以为尊极。

  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承保四年五月六日以华林房本书写已了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经疏记卷第六

  梵行品二

  亦一往者。然经中三心成共结一地。舍心成独结一地二教皆尔。但是一往而已。二往不然。何者一子即具平等。平等亦具一子。二地体同。不应分二。

  即理而事者。由证空平等。方有此用。

  与爱相扶者。初住分得无缘慈相应。视诸众生由如一子。所以同制一果。

  文略者。前三心文应具舍心。舍心文应具余三心。

  亦是互现者。只极爱一子即具空平等。平等即具极爱一子。此即将平以显不平。

  二云八地者。未知何教八地。

  三云初地者。多在别教初地也。

  若过者。超入八地也。

  若不及者。今明别圆之果。应不由在通教性地。

  极爱就心者。爱是大慈之志。大慈之极专是就心。

  子非我内者。爱是能爱之心。子是所爱之境故云非我内也。

  结判分明者。一一文末。皆云名极爱。名为一子。即是结对上文。

  发心学人者。别圆初心法虽圆融。而人未免于滞着。

  身口意业者。于五阴上。起身口意业。由未得三密。故无非是恶。

  救其口过者。身口无过。意任运无。故略不。

  经云舍而终己者。譬众生善根都尽。

  经云善言诱喻者。始施人天等法渐渐诱之。令入圆极。故云也。

  通譬救因果者。若堕狱等是果。造作善恶等是因。

  直甲不解者。如佛向举五譬。皆住极爱及一子地。后云煞婆罗门。其义甚深。故我不解。

  或云五难者。开初煞婆罗门难为三并。第二第三为五。

  经云昔为国王者。若不行菩萨行。客可煞生煞。乖菩萨之道。违于慈心。如何名为住一子地。

  经云若不得者。难意云。若不得一子地。煞应堕狱。若不堕狱不应断命。故左右难之。

  不及弟子者。不及须菩提也。

  经云现身得成十力者。于此犯重身不悔。

  即得佛者。我亦不为众生作烦恼因缘。

  更有多事者。文中都有六事。前三后三。

  经云佉陀罗灰者。僧高云。一烧六日乃灭。坚利伤人。

  总寄迦叶者。由迦叶闻。故寄迦叶。以试后代无智之人。谓如来实骂实煞。

  经云慧施众生等者。大真心修圆极六度。所以一一皆得命长。若非圆度。唯不煞一。得寿命长。

  经云若傧若煞者。贵得免于毁伤身体。所以父母而自煞之。

  佛答言得者。上佛答意。未得不动地。为难法故。为驱遣恶人。破惑无罪。

  是见机煞者。此解为得。复须纵容为何位次。及护法心令其有在。

  若俱非化者仙豫及童子俱是实者。童子死已不见生处仙豫及婆罗门。那见生处耶。验此不可一例判之。

  理在其间者。今则纵容得中。须权实二释以见机故。权为引实。实随于权。又权示同实。若未宜发迹。终不得云是权。又今文正意。前未得无畏地。尚得破惑。何况入地。而不得耶。是故二文更无违妨。古人如何作相违释。

  经云若害和上者。外人称本师为和上。亦计和上为出世父母。父母是世间养育恩重。此于人有罪外人所计亦有上中下罪。

  互明与夺者。无节故夺。得报故与。

  经云知方便者。知机知时。宜权实称。适物情意令入实。名知方便。

  经云食人涕唾者。调达修?法观得上界。禅化为小儿。坐阇王膝上等。

  四味者者。地论云。初一是戒。次二是定后。一是慧。此后是一意作四谛释。于义则顺。然经中有二譬。二□如文。

  出苦味者。出离二死。名为苦谛。

  空平等者。即地体也。

  知见者。能知见也。即寂而照者。寂即空平等。照即知见。空即平等。有即知见实即平等。权即知见。事理亦尔。

  平等果者。平等是果。名平等果。又空是梵行所证。故空是果引。

  经云七地能入寂灭者。华严十地品云。解脱月言佛子菩萨何地未能入寂灭。金刚藏言。六地未能入寂灭。今住七地。于念念中能入寂灭。而不证寂灭。是菩萨成就不可思议。身口意业行。即其证也。彼文仍属别教。教道之说。故今不用。

  理同能异者。一子约能用。空平等约体。故云能异。

  生空等者。文中约所已边。且分二空。理实而言。以大真心修已。此二空方称中道亦是中道体具二空。

  事空为譬者。譬前生法二空也。

  大品明十八空者。大论三十四广释其相。今依彼略消一十八空。一内空所谓内六入眼空无我。无我所无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二外空。所谓外六入色空无我。无我所无色法。声香味解法亦如是。三内外空。所谓内外十二入中无我所无内外法。四空空。谓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如净名云。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故名空空。五大空。所谓十方相空。故名大空。以十方无边故空。六第一义空所谓诸法中第一者。名涅槃。涅槃中亦无真相。真空即第一义空也七有为空。有为法者。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一者无我无我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空。八无为空。无为法者。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故今侍有为。故说无为若有为法不可得则无。无为之可着。即是无为空。九毕竟空。谓以前八空破诸法。毕竟尽净。名为毕竟。若无诸法亦无毕竟。云何着。名毕竟空。十无始空。一切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有始。无明覆爱往来生死不可得破是无始。于无始中无执着。故名无始空。十一散空。所谓五众利合故。有人若智慧一一分别破散。人与五众及前破散。皆无所有是有。是名散空。十二性空。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名为作法。今诸法中。皆无自性。性不可得。名为性空。十三自相空。一切诸法有二种相。一者总相如常等。二者别相诸法虽无常而各有别相。如地有坚相。火为热相。如是二相皆空。故名相空。十四诸法空。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皆入种种门。一切法有相知相识相缘相增上相因相果相总相别相依相等。一切皆空空无实。故名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一切法及因缘毕竟不可得名不可得空。十六无法空。无法名法已灭是无故无灭名无法空。十七有法空。所谓诸法因缘和合故。有今皆空。故名有法空。十八无法有法空。取无法有法相。不可得名无法有法空。亦以观无法有法空故。名之为空。又九十二云。是十八空性亦自空。即是能空。亦复皆空。以二经互显。故得引同也。

  或论七空者。楞伽但列七空。一者相空。分拆自他共不生故。二者自性空。空于诸法自性不生故。三者无行空。阴本真故。四者行空。阴入和合离我我所故。五者不可得空。诸法妄计无可说故。六者第一义空。自证圣智离过习故。七者彼空。彼空中最下无没彼此。亦是合十八为七空耳。然彼经意与大论不无小异故知楞伽七空。多在藏通。以自证中三离过习。故从容取之。稍通别圆。大品唯在衍门三教。

  大品广空等者。彼般若明空荡相。所以广明于空即以空显佛性。今文专明佛性以性显。

  十一空何者。一一空文皆云常乐我净及三宝佛性为能空正体父母等为所空之坏。

  互无空者。说内空时无外空。说外空时无内空。余五皆尔。名互无空。

  任理空者。性自是空。故云也。

  以修行有渐故者。今十一空无有浅深。如何以浅深释之。

  十一空皆是破病者。亦有此义。但不合与今文同。泽州云。前十相空。后十一真空。就彼妄情所取法中以明空义。名为相空。就真识中。以辨空义。名曰真空。又前十境空。后一智空。

  就境者。据实以求心外无法。一切诸法皆即真心体。

  寂智者。地论云。一切法如说自体空名自智。又就前十中。初八以无明破有为空。第九以迷无为空。第十以其非有非无双破有无名空空。又就前八中。初七明其众生。及法无相故空。后一明众生及法无性。故空。因缘假中而无空性。名无性空。毕竟空中无因缘名无相空。然今经意一一空文。皆明三谛佛性。以为空体。只作生法等释。不会经旨。是故引之令识同异。

  于文为得等者。但云互无其文。虽得道理。不通应先出内空外空之相。内外不显。但云互无致对其失。

  于理为得者。道理虽得。于文不便。何者文今对事别所空不同。但云明外空时例解内法。

  若但例者。文相不分。故不可用。

  经云内空者。无父母至财物。是所空境。次从是内法中。不举能空体。又释内空时无外空之境。即名内空。释外空时。无内空所空之境。即名外空。所以二空共为一科。法华疏第八释身安乐行云。不颠倒即内空。内无六入我我所。故不颠倒。不动即外不为六尘流动。不退即内外空。十二入空故。而今经中初二空。合释其相难见。是故引之例出今文二空之相。

  若作相待者。他云由待内空。方有外空。若内无空外亦未有。故云易见。

  合为一空者。一平等空。

  经云内外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唯有如来下出能空体。

  经云有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是中下出能空体。

  经云无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从佛等四下出能空体。

  始破明无者。只是无始生死被破。名无始空。此之始破实无于始。故云无无。有始即是无始空。始无于也。法华疏云。不起即无始空求原初不可得。名无始空。

  经云无始空者。生死无始是所空。次从皆悉。空寂下出能空体。

  经云性空者。先明能空体。

  次谓下出所空境。

  破性说空性者。他以内因外缘破四性计。方得性空今释则以法性为自。无明为他。以成四性。破此四性。名为性空。

  经云无所有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从菩萨观时下出能空体。愚痴人譬外道。贫穷人譬二乘。

  两不之义者。论八不明中。今则与彼不生不灭。义同己有。

  还无者。空也。无眼者。无实法。无主者。无假名。

  经云有业有业者。二乘法也。

  寄有明无者。达无即中道佛性。故云寄有等。法华疏云。观一切法空。如实相。即第一义空。

  经云支仙等者。等取小菩萨及凡夫。

  两是皆空者。前是有是无皆空也。

  是是即权智者。权智分别。故云是是。实智体空。故云非是。

  今更作三句责者。责前第三师但立境智。前之三教悉皆如是。故云此犹是偏。

  若将空空下。今以佛性中道空。空前三教境智。方名空空。

  一切诸法者。三教境智皆空也。

  智体不空者。能空智体不空。

  理无并照者。意云境则有二智。则唯一故。

  无并照遣义可知者。智虽无二能遣所空有无之执。故曰空空。

  人多重无漏空等者。若重无漏即轻有漏。将有轻无名互相空。故曰空空。

  二空体下破。万法既寂下正明空空之体。万法既寂明所空境。空智体又空。明能空亦空。故曰空空。

  经云所得空空者。辨异也。二乘亦得重空三昧。故须辨异。

  经云大空者。应云谓摩诃般若等。方名大空。

  更互相显者。涅槃是所空。般若是能空。能空即所空。所空即能空。故云相显。

  真谛空者。且约对所空之境。名真谛空。此一真一切真俗谛空亦尔。即不思议俗此一一空。皆约圆融三谛释。

  不见元祖者。若有元祖则有能生。有能生即有后胤何者空即假中。假即空中。中即空假。故无元祖。然疏中欠消无所有应云三谛俱寂。名无所有。

  真即是中者。有真之中。方成圆义。

  是是者。中道双照。故云即具空假。

  单照一谛者。非是即中道双非也。

  空故是是者。不议空即具于假。故名是是。

  假故非是者。假即具空。又不思议假能非偏假。若取易晓者只空。是假者云非是。

  若双者。释内外空及第一义空。

  若只者。释内空外空及有为空无为空。

  若三者。约三谛释也。

  若一者。释性空也。

  经云虚空等地者。住于初住真空佛性空如来空也。

  经前离后得者。经中先法说。次有两譬。两合皆。先明自他离着。后明得地。初譬明空不受一切。次明空容受一切。又前譬明有染净相显功能。次譬明容受相显功能。

  广辨知见者。知见既广验所证。平等之空体弥法界。故以广见而显其体。

  即寂而照下生起四文。一一知见无不与毕竟空理相应。

  一知十三法等者。此明内心净故。能知能见。致有四辨外用。

  经云亦见亦知者。见谓五眼具足。知谓一心三智圆。

  行即是心者。四教能观心也。

  境者。亦通四教所观也。

  性者。十界性分不改也。

  相者。十界外相不同也。

  因缘者。四教感应不同也。

  若众生心者。十界众生分别心不同也。

  若根者。四教根缘不同也。

  若禅者。界内外禅不同也。

  若乘者。人天三乘九乘等。又为实施权则三乘不同。开权显实唯一佛乘。

  若善知识者。四教知识不同。又善知识魔等。

  若持禁者。十戒也。

  若施者。四教行施不同。谓广大第一常等。

  经云知而不见者。菩萨知众生不见佛性也。

  编(必缘反)椽(传音又余战反)用棘刺编为兰。围身坐卧也。氀(力珠反布)织毛为巾。名氀。

  经云若能修行檀者。四教檀也。

  是知共行者。偏圆顿渐之法凡圣共行。此法名为共行。

  是知果者文中又从闇入闇。从明入闇。是不善迷果。从闇入明。从明入闇。是出世悟果。

  经云修心者。谓定也。

  经云如来亦见亦知者。见谓自见知即知他不知不见。至俗者。此是冥出假。

  经云菩萨知有种下此是结。但不别开此结文。

  经云五眼所知者。应云三智。知今言眼者。以眼显智尔。智眼相即。

  法句论者。长短句也。

  经云不名菩萨者。不名空平等地菩萨。

  他云是遣执释者。此是地上菩萨。复有何执而云遣执耶。言地持者。一一皆是任运能持。

  往因释者。如法华寿量行因也。

  经云修行世谛者。不思议世谛也。

  经云必须软语者。软语用摄受门。粗语者用折伏门。

  二开昔权者。此是施开之开。三显今实者。经举昔小不具以显今菩萨具前文。

  已远者。此指大章第三。明四无碍智。初问。次答文意。而为领旨上经云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能如是知得何等利。佛言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能如是知得四无碍。故云梵行品中也。

  经云而汝复问者。汝问契当机宜。故佛赞之。

  倒无倒者。先界内外四倒智慧下九皆复约界内外以释。

  大小乘者。约教简也。

  方等三藏者。约部简也。

  经云十一部者。除方广部。

  真空生死者。先分段及变易二种生死。

  经云若生死轮者。为二死轮所转。

  五见者。五见虽在界内。二乘等于界外全是五利。故云自此之前。皆名耶见人。

  菩萨二乘者。约道简二乘是化城道。菩萨即实所道以二乘是菩提心魔故。

  经云永欲断二乘道者。断二乘之道及偏菩萨之道。

  经云汝之闻等者。皆犹得空平等故尔。

  直是语法者。他意云。在此树说云于此者。但是言语之法。

  二云见开者。意云或于此即说彼于彼说此。故云宁有定所。

  略标者。出标佛意也。

  经云本有先量烦恼者。佛无始来有无量烦恼。以有烦恼故。今在鹿菀时无大般涅槃。本无有。在小时无大乘修成种智般若。今在小时唯有烦恼。

  若有沙门下释三世有法无有是处。谓本有烦恼今有烦恼。皆非三世所摄。以于如来无非法界故。

  本有者。我本有王宫。受父母和合所生之身。今无大乘金刚微妙法身。但有小乘五分法身。

  本无者。我身本无大乘三十二相之身。今在鹿菀。但有寒风索衣。热病求乳等身。

  若有沙门下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本有者。我昔在鹿菀时。唯有无常等观。今在小时无大乘菩提。

  本无者。由本不见佛性故。今在小时致无常乐我净三世有法。准知本有凡夫。

  修苦行心者。以在小时但修苦行禅定。谓是菩提致使在昔不能究竟。破四魔八魔。但能少分破天子魔。何者阴身犹在故尔。

  本无六度者。昔无无作六度。但有苦行之心。所以现在不得大乘无上菩提。三世可知。

  我昔本有杂食之身者。受乳糜等身也。昔日无大乘无边法身。

  本无三十七助道者。昔无无作三十七品等为是义。故但有杂食之身。昔无大乘无边之身。三世可知。

  本有至取着心者。但有二乘真谛定心。名为取着。

  现在至空定者。昔无首楞严定本。

  无至中道者。昔但有编真之心。无有大乘中道实义。三世可见。

  本有至菩提者。初得大乘菩提本欲说之。名为本有。众生根钝不即得说。名为今无。本无利根。名为本无。

  今有者。昔日方便施三。名为今有。三世可知。

  我本说至三月者。在昔鹿菀时。说现在不得。演说者。由机不堪致使昔不得说大乘。方等经典。

  本昔无有文殊者。昔日但说如来无常。名为今无。三世可知。又每一句皆须云三世有法斯有是处。何者施开废会自因之果引入圆常化仪鹿宛。

  然若言无是处者。六即亡泯解之与惑无非法界。但非世摄。

  后释下半者。八文中每从。

  若有沙门下是释下半无有是处。

  昔日有无者。昔日有之与无皆是无常。何者虽云。今有涅槃只成释于上半差别之义。何能释迦叶难遣纯陀疑耶。

  乃是者。今有真也。兴皇所释但得通意。犹不相即虽言。但了由是未了。故今不用。

  众生唯作善恶等者。明凡夫二乘菩萨。皆只得上半差别之义。

  文殊具得四句何者。三谛即一谛。一谛即三谛。得上半。即非三非一。得下半。又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能益众生斯有是处。

  又若消偈者。本有即俗。今无即真。三世不摄即中。又本无即真。今有即俗。

  三世不摄即中四门者。若约三谛。

  为四门者。真即空。俗即有。双照即匝。亦双非即亡有亡无遍兼。

  一切法者。为实施权释上半。

  一一皆是者。各得昔教上半差别义。

  故知言有等者。释上半。

  皆为利益。释下半。

  经云略相等。以一乘为三乘。会三乘归一乘。名为略相等。又如上文说十二缘。总名有为名广说略一有为中开分十二。名略说广。

  四重之法等者。将菩萨戒十波罗夷与小乘四重对辨以论轻重。犯不犯。及菩萨戒轻垢与小乘十三。已下对辨制犯不犯异。又如僧祇盗人四钱三用。名犯波罗夷。四分说为偷兰。偷兰说四重者。翻前即是犯。

  说非犯等者。如八不净俭畜非犯丰则成。

  犯轻罪说重等者。四分中著白色衣。犯提不点。而言犯吉。祇律中著白色衣。犯吉不点。

  犯提。皆以生死为世上半也。真为第一义下半也。

  有时者。上半即下半。或说所诸法。下半即上半。余皆例尔。

  众缘皆作有无之见者。即上半也。若于诸佛见无非法界。非三世摄。

  经云名为道亦名菩提者。道者梵云末伽。如四谛中道谛菩萨此亦名道。此二何别通则是一别。则末伽是其因道。菩提是其果道。为此义。故别立二名。

  常道虽得等者。常道即是得而无得。无得之得。方名大得。二乘虽得而是无常。

  经类见者。即实而权。即权而实。即非权实。相似尚非虚妄。何况了了。是虚妄耶。

  经云坐有如来悉知觉等者。泽州云。一就行。二约位就行者。闻慧为知。思求称觉。修证名见。又闻思为知。修观明白说之为见。证会名觉。约位者。地前名知。初地名见。二地已上重观名觉。今明六即之位。明其知见觉佛性之理。

  梵行品三

  问同世者。此二闻并是正闻不是难辞。何者先为舍利弗说世间知见。佛亦同得知见。为定尔不。

  若定尔者。与世何异闻。

  异世不知者。问意者世尊既同世间有于四大著衣吃会。世人何以不知见觉。世尊何缘独得知见觉耶。我今不解愿佛为说。故云其义云何。即总结二问也。

  经云名为菩萨者。谓说名字菩萨也。

  经云不觉十二部者。不知佛性十二部。不知无作十二因缘即三德佛性。不知八倒即常乐我净。不知无作四谛不知无作三十七品。以此等诸法为因。得菩提涅槃为果。世间之人皆不知之。

  若能知者。即是行相似等菩萨。

  经云梵天等者。涉公云。梵天初禅主。自在天四禅主。八譬手天护世主。

  性者。即数论计冥初性也。

  时者。谓计时生万物。

  微尘者。即顺世外道说细微尘生粗果色法及非法。是胜论师计善恶行生苦乐受。各计所执。为万物因。名造化主。世界终即边见。初禅等为真。是见取。此是世间所知见觉谬解为正。

  横计断常者作无始无终释者。堕常计作有始有终释。名堕于断计非。谓全是外计义同此。

  二非世出世者。菩提涅槃之体不当世与出世。故云非也。

  经云不名非世间者。诸佛菩萨名非世间。

  初半行如前者。同古人判明佛有大慈能与众生大真乐。所以叹之。

  次行叹大悲者。能拔二死三惑苦因苦果。故以叹之。

  喜之所离者。究竟离苦也。

  喜之所得者。见众生得大真乐也。

  叹大舍者。众生既究竟离苦。得大乐已。故我舍之。故云不死亦不生。

  以戒为本者。梵是净义。自若无戒焉能化他。又坐行亦以戒为本。文虽在此。意必在初。

  若无戒者。化他无本法尔。

  故也者。道理应尔。

  难同世者。菩萨既同在世间。应同世人不见觉。

  经云是则名为世间菩萨者。名字菩萨也。

  不一向同者。一同世知见二异世知见三能知出世。故云不一向同。

  但言二者。略无于定也。

  经云不为四风者。不为界内外八风所动。四倒亦尔。

  经云而是菩萨所知见觉者。世间初心菩萨。

  经云乃至明了者。得空平等菩萨。

  如难陀者。如止观记第四卷呵五欲中广说缘起不能。

  从始至终者。此但有始而无其终对前四。

  不净者。翻前四不净。名为对前。对前无始终者。今第一戒翻前第三非毕竟。今第二戒翻前第一为有。今第三戒翻前第二不定为众生。如文。

  非是五戒等者。应云五戒十戒等。以大涅槃心修名为非戒。不同二乘凡夫决定心持。

  经云自然而生者。如前文欢喜心。自然而生悦乐心。安隐不动。定解脱见佛性。得大涅槃等。自然而生。即观行已去人也。

  经云执持明镜者。凭教而修戒品明净。故云面像自现观行已去人也。

  经云如农夫下譬由戒净。故有生善之德。

  亦如燃灯下譬由戒净。故有灭恶之功。

  经云以净下文略。应具如前无悔心悦乐安隐。乃至见佛性得解脱涅槃。譬文及合文。皆须例前。

  经云自见面貌者。自知我是违教之人。所以自见面貌不悦。

  经云心则欢喜者。应云破戒之人心则愁恼。

  五受根者。苦乐忧喜舍根。曰忧在欲界犹未得禅。而为欲界烦恼所动。故忧苦在初禅。以初禅中具足眼见色耳闻声身觉解。无香味二解。为三所乱。故苦喜在二禅。得离初禅三受。故喜乐在三禅。二禅虽喜。犹离苦。得扰动不安。故三禅称为乐受。三禅虽乐。能沉没行者身心。是故四禅能舍苦乐。即证不苦不乐相应。

  今同禅支者。同禅五支觉观喜乐。一心则喜浅乐深。

  经云上名为乐者。乐是上果之法。故名为上。

  五法佐助者。得离六种五法佐助也。名涅槃者大涅槃也。经中信等及五见等皆须深释方称今文。

  猥者恶也。

  一无所用者。无人天之用既失人天则无受道之用。

  仆趋者。菩萨为其走使令其读持等。

  今诫人师者。既是佛法护法之人。应须持戒勿得毁犯。

  呵求有者。求二十五有由其心非。故属意业。

  不求果报者。坐为无上菩提不求九法界果报。方名沉审。

  莫不请者。若有利根重法之人。则不须待请。应为他不请之友。若钝根轻法之人。则须待请。故云事须适时十智等。从若欲受持至佛性有十名。名为十智。

  从无当下次劝净心。

  经云说佛性者。佛性语单。且约正性。秘藏则具三德涅槃。涅槃宗体等者。大涅槃体也。说佛性宗也。宗尊也。非宗体之宗大乘等行也。解脱用也。若闻一偈等教也。

  三业清净者。文中具明三业是也。

  十念者。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当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众乱相。到于涅槃。一念佛乃至第七念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非常。十念死。当善修行。

  念体息者。谓心意想息。志性详谛。亦无卒暴。恒专一心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息自致涅槃。

  八念安般者。只是数息知长知短。知冷知热。出入分别息长。故除诸乱想。自致涅槃。

  九念身者。专念身发毛爪齿三十六物。何者是身地种水种火种风种。皆是父母所造。从何处来。为谁求造。此之六根于此终亡更生何处。自致涅槃。

  十念死者。专精念死。此没生彼往来诸趣。命不暂停。诸根散坏如腐败草。自致涅槃。阿含唯小。大品专在衍门。今引小况大。念境无别。但观有巧拙不同。

  八念者。于六念上。更加念死念出入息。

  有坏恐怖者。听此通于初心。修于六念。拂除恐怖。慕果行因。请三实加护。示导于我。令我自身。一体三宝。速得现前。故念三宝。

  天有近果等者。华报近在于天。远感无菩提大涅槃果。虽近在天。天非所愿。故须期远。又复不可一向唯念第一义天。复成不普。故须并念。

  经云何念佛者。然念佛具其四意。一为令建菩提愿。故为上求境。二为令慕果行因。故无念果。次方念因满菩提行故。三为令如理而解了。心佛众生三无别故。四为度众生诸佛加护。导述开发。令速证佛德故。故无念佛。

  别十号者。如释迦弥勒等是其别名。如来等十是其通名。化相须分故立别号。实德齐同故立通称。

  总结上德者。将世尊总结上十号。十号具足为世所尊。故名世尊。

  经云十力者。谓十力降天魔。四无畏伏外道。大师子号者。决定说也。

  大沙门者。能灭恶也。

  大婆罗门者。众行净也。

  大净者。三障二死究竟净也。

  无能胜者。万善圆满也。

  无见顶者。出贤圣之上故也。

  无有怖畏者。永离五怖故。

  不惊者。无能惊忤故。

  不动者。心常在定故。

  独一无侣者。无与等故。

  无师自悟者。了见自心不由他悟故。

  疾智者。知法峻利一念能知一切诸法故。

  大智者。知法深广故。

  利智者。见明也。

  深智者。所知渊深也。

  解脱智者。出障清净名解脱智。

  不共智者。高出余人不与下北共故。

  广普智者。平等利物故。

  毕竟智者。究竟圆极故。

  智宝者。总结也。

  人中象王者。荷负力大故。

  人中牛王者。行步平等进止可观故。

  人中龙王者。兴慈悲云澍大法雨故。

  人中文夫者。相好严容人中尊故。

  人中莲华等者。二死不能染性清净故。

  调御人师者。智能益物能物心故。

  为大施主者。以法慧人故。

  前文皆略者。具足还用七善一一释前诸德。使广略义均故。今且略消众名之义。

  经云以知众生种种性者。前释知尊卑中约十界释。以此验前。释知前当。

  如如而解者。如理而解名如如。

  如而说者。如理而说名来。说我所解名如。解我所说名来。

  经云夫四魔者。应云俱坏八魔侈(尺氏反奢也)。

  就脚足释者。行字平声呼满足释去声呼惫([廿/补]界反病也)。

  五阴等者。五阴等是果。世间五欲一是因。世间虽六不同不出因果。

  开断惑者。有所断者名有上士。

  无所断者。名无上士也。

  鹿头人者。大论云。昔波罗奈王入山游獦见二鹿群数各五百各有一主。一是释迦菩萨。一是调达菩萨。鹿主见王煞其群党。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跪白王言。以小事一时令鹿受于死苦。若以供膳当差次送王善其言。于是二主各差次送。次当调达群中有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当而我怀子。子非死次屈垂断理使生者不滥死者得次。王怒之曰。谁不惜命。次来但去母思惟言。我王无慈横见嗔怒。即至菩萨鹿王所具以事白。菩萨王言。唯我当代。即自送身到其王门。众人见之怪其自来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问群鹿尽耶。而忽自来鹿王白言大王仁慈人无犯者。但有滋筏无有尽时。但彼鹿母归告我。我愍之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纵而不救无异木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厄。慈救苦厄其德无量。若人无慈与虎狼何别。王闻是语即从座起而说偈言。我实是畜兽名曰人头。鹿汝虽是畜生名曰鹿头。人以理而为人。不以形为人即其事也。

  野干者。大论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树间。依诸师子及虎豹等。其余肉以自存活时间空阙。夜半逾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息。不觉竟夜。惶怖无计。始欲起行虑不自免。住惧死痛。便诈死在地。众人来见。有一人言。须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虽痛但令身在。次一人来言须其尾。复自念言截小事。次一人言。须野干牙。野干自念取者转多。傥取我头则无活路。即从地起奋力绝勇。开历涉经得自济。行者之心求脱苦难。亦复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岂更至死则如失头。即其证也。

  彼此之异者。他云梵云婆伽婆。此云世尊。

  破烦恼者。破烦恼究竟尽也。

  功德者。具足果称法界。

  巧分别者。任运分别法界法为实。施权开权显实法也。

  好名声者。于一一方中皆称十界众生。令诸众生从权入实。方名好声。但说三教。未名为好。

  经云大慧施者。如来利生以施为首。

  经云吐女根者。久已破于女业。故云吐也。

  余三复次(至)功德者。为满功德故。慧施为满功德。破于女业。并第四有大功德无能胜。故亦属功德。

  经云长老者。上座有德者长老。

  五十四心者。一一皆约佛心释。无下九界心。方是佛因。

  谓无所为作者。因心已满双舍。

  此二者。常住中道也。

  知解无记者。任运而记。

  果报无记者。白净无记也。

  不求果报者。三因开发。任运契极。不求九界之果报。

  经云无语心者。若知如来常不说法。是名多闻。

  无所定执者。无常定执之心也。

  经云念法者。具于三意。一为令常观真行道无余念故。二为令众生获菩提涅槃妙果故。三为度众生。置涅槃岸。得诸佛所游居处故。又经中一一句法皆先举法体。次出功能。如云非色断色非色法体也。能令众生断色功能也。非业法体也。断业下功能。能令众生断业也。余句例尔。文中具约三科法门。以示法相。

  经云诸佛所可说法者。能诠教法也。得现在果。此至圆人始终常观涅槃行道无有改。观因果理。一又一生有超登十地之义。纵经多生。以观不改。名现得果。三藏菩萨亦据不改观边及于分段。父母生身三十四心断结成佛。名得现果。通教七地已后留惑润生。虽处处受生。与物结净土缘。于润生身而成正觉。名得现果。别人犹次第修。节节改观反动。经劫数方满。所以不名现在得果。

  经云云何念僧者。经具三意。一为令达心性理和上冥下契无二无别故。二为令称法修行成菩提行故。三为度众生令其心调柔平等无二常不变易成真僧故。

  经云诸佛圣僧者。诸佛已下名圣僧。如文殊普贤等。法佛非僧。但是举佛显出僧相。

  经云随顺修行者。谓坏智相应。有上冥下。契适宜之用。

  经云广普无边者。能福九道众生令入圆极。方名上田。

  圆僧是正直法者。念僧是法。念法是僧。方名正直。前三教僧迂回偏曲。不名正直。

  云何念戒者。然念或具于三意。一达戒法性。二为度众生为净土因。三为求无上菩萨。具此三意故。须念戒。

  经云有戒不破等者。明菩萨只于小乘二百五十戒。即以大涅槃心。修一一无非法界法性。即成菩萨律仪。故云无杂等。

  经云善修方便等者。诸佛善修果已圆满。菩萨善修令果速满。故赞叹之。

  或谓以为无作戒者。谓是小乘无作之戒。故引三释祇至。

  无无作色者。僧祇明无作戒。但取心为戒体也。

  色非质碍者。不属身不属心。是不可见无对之色。以为无表。但是因缘和合假色而已。

  昙无德者。以非色非心为体。属十四不相应行摄。故与数人意。今经以心性为戒体。故云心无愚。故戒亦无愚。非心所法及非色法。故引上文。证非此二法也。

  经云如大地等者。大地能生万物。戒亦如是能生三诤之法。船舫能过度。璎珞能遍。大姓人中贵。大海多珍宝。灰汁能除垢。舍宅能遍容。刀釰能遍裂。桥能遍度。良医遍治。妙药遍涂等。

  经云得须陀洹果者。知佛性暂取小果苏息二乘。故云我亦有分五念施者。只是念舍耳。大为三意。一为达施法界成最上檀。二以施遍摄众生为净土缘。若不慧施不能庄严四部之众。三以施为菩提涅槃。因令速满菩提涅槃果。

  经云诸佛菩萨近修习者。诸佛修习已满。菩萨修习现在方成。

  经云四部者。在家二。出家二。又天人魔梵为四。

  经云能除破现在烦恼者。由行于施破现在悭贪之心。名破现在烦恼。若究断结座智能断。

  杂华者。广明偏圆五摄一切因果。名为杂善。

  念天者。为三意。一观诸天。以为观境。二为念天。令同诸天有分我亦同之。三思惟诸天。即见第一义天。又悲念。三界诸天不知无常。及不见第一义天。所以照念。名为念天。亦念于佛性大真第一义理之天。是故不同。他人唯念当果天也。

  随义别立者。天名是一。而立三界诸天及第一义天。故云也。

  不弘故衰者。有恶比丘及恶时。故大十二部。

  亦不及涅槃者。亦有此义。自法华前。部有兼带。所以不及。

  当机故胜者。一佛在世开权显实当机益物。故胜二为佛灭后。被于知有佛性常住。乘戒俱急。带权显实之机。故胜。

  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者。作此成者。只胜小乘十二部耳。

  经云佛法众僧等者。此教诠一体三宝及菩萨依大涅槃修行趣极为是义。故皆称不可思议。

  经云以何义故复言菩萨不可思议者。可尔菩萨是人复有何不可思议耶。

  如人间事咸所不测者。如人不测鬼神。人中上人犹不测于下事。岂是不思议耶。

  不可以一二三思者。不可以单一单二单三思也。

  须境教之者。别人须俗境发俗智。方始智明。故名境教。

  不从人境者。圆常境智不二之法。本自有之。不由二乘人。及别俗境所发方有。故云不从人境。

  与止观中发心同者。生死诸结此二。是下化境涅槃。菩提是上求果。故与发心意同。

  二乘但知分段小分者。俱见分段无常生灭。不见如幻如化及以我性。

  即俗真中者。俗谓三千。三千即真中。故言不厌。即中真俗。名为不离。益众生。名之不离。

  安心意同者。以三智契三谛。故与安心义同。

  如涅槃乐者。如大涅槃乐也。

  三谛上障者。三惑二死障于三谛。何者若迷菩提涅槃名塞达。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名通。故云同也。

  亦似大慈者。亦与发心大慈意同宅譬中。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众生悉是吾子。又机兴则来。机谢则去。虽有来往。不出法界。故以中道。名为旋还。

  三谛行者。自化他皆拔苦与乐。慈悲为本。故名为行。

  三谛证者。道品即是菩萨道。故与相似证同。

  三谛位者。此约观行相似位也。

  一中无量者。一谓一念。无量谓三千。三千即空即中。故云无量中一等。

  三谛教者。此约双流之教。何者为实施权。常即无常。以治常倒。开权显实。无常即常故非邪见即于无常等。达常乐我净。故与对治义同。

  胎不能生者。相似位人非父母胎能生。以得相似自在之用故。

  约三谛报者。相似三谛报也。第九第十二文同是一意。

  说默者。默即塞说即通。

  三谛业者。三谛破身口意三业得与破遍同。

  经云是故此慧等者。全生灭是慧。名不能远离。即无能无所也。

  终不说言我破烦恼者。体达三惑全是法性。故云终不说破。此离相似法爱。

  未入住者。正是相似未入初住位也。

  前灭后起者。古人消异生异灭句也。

  复伐于慧者。自称己善。曰代菩萨不尔。终不计言。我有智慧能破于惑。故云无所政代。

  又生来下释无能无所。又生若是常下。更对破古难。

  定有不者。有是有是无。

  双难者。若有是经即有五行既有五行。如何复灭没也。

  泛明者。约于多番通途而答。名为泛明。

  指本有。佛在世时法不灭名本有。佛入涅槃名今无。即是不灭而灭。又昔小乘谓灭名本无。今大乘实不灭名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即非灭非不灭。又理实无生灭缘兴故。成道机故唱灭。故言不灭而灭。

  经云外法者。教法也。内法者。理法也。

  经云天无境灭者。此天乃是诸教圣位天也。

  今佛对辨者。今佛对迦叶辨。

  经云依根不无者。信等五根不无。

  经云若佛初下明鹿菀小机所见初成。复次善男子下此明寂场大机所见初成。

  初解义等者若解释者。皆须云。虽有解义无檀越不得。虽有檀越为利不得。虽不为利起诤不得。虽不起诤说过不得。虽不说过种种说不得。即法灭之相。

  六种种说者。不达诸机之说。而各广引异说。不能融会互相是非。如今人讲律。但广引诸家。不能融会。只成是非。师法灭相。

  经云或说有神等者。如犊子部说有神我。自余诸部说无神我。

  或说有中阴等者。萨婆多部说有中阴。大众部说无中阴。

  或说有三世等者。萨婆多部说有三世。一说部说无三世。

  或说一切有等者。萨婆多部说一切有等者。萨婆多部说一切有。一说部说一切无。

  或言众生有始等者。化地部说有始有终。经部师说无始无终。

  或言十二因缘是有为等者。大众部化地部说是无为。自余部说是有为。

  或言如来有病苦行等者。萨婆部说有病。六十年苦行。大众部说无。

  或言如来不听比丘(至)十种者。如四相品说。

  或言一切不听者。化地部说。

  经云世间虚空者。佛不久必入涅槃。迦叶不更为咨问。故重唱言。世间虚空。世间虚空。

  而灭而非灭者。示生示灭。皆为拔。与引偏入圆作大利益。净净文尽。非净非不净文奇在。净净文中双非释者是。

  梵行品四

  阇王是实逆者。实须权引权为引实。两意并通。

  那提者。是须提子示数犯篇。

  箫梁武不见者。王意云。既是梵行。只应说清净生善之法。不应说于耶恶之法。验是客品。

  经云御者。进也。制也。

  经云心悔热者。此即障欲除大机动。在法华时。障未深机未动。

  母以药涂者。母以世药涂之。虽涂无损灭。

  恶缘者。此六臣则是灭恶远缘。

  然六臣所说与佛法有同者。亦有计业所为其言虽同。

  要云煞无罪无报等文相广者。此权人所为以示后人令识耶法之相。故作此说涅槃至。

  毒药者。善人闻大涅槃则能减恶。名为甘露。恶人虽闻善法翻更起恶。则名毒药。今阇王亦尔。虽被恶劝而不从恶。即名甘露。

  朝白者。曰朝而白故曰朝白。

  经云富兰那等者。什曰。迦叶母姓富兰那母字也。计一切法犹如虚空不生不灭。肇云。其人一切法断灭如空。无有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经云下业者。下劣心作业为下业。增上心造即为上业。

  末伽利等者。什曰。末伽利字也。俱赊梨母也。计众生罪福无有因缘。肇云。其计众生者。苦乐不由因缘自然而尔。

  删阇夜等者。什曰。删阇夜字也。毗罗胝母也。计要经生死弥历劫数。然任运自尽苦际。肇曰。其计道不须求。如缕丸转于高山之缕尽则止。何假须求。今经云众生苦乐由前世因。现在无因。未来果与波不同。

  经云便得解者。计初禅等为解脱。

  阿耆多等者。什曰。阿耆多翅舍字也。钦婆罗粗衣也。非因计因。着粗拔发烟薰鼻等。以诸苦行而为其道肇曰。今身苦行后身常乐。

  迦罗鸠䭾等者。什曰。外道字也。其人应物起身。若人问言有其即。答有无等皆然。肇曰。迦旃延姓。余是字。计诸法亦有亦无。

  经云若内若外者。计恒河水。能灭身心二病也。

  尼干若提子等者。尼干是字。若提母名。计罪福苦乐尽由前世。要必当偿。与今不同此计无修无道。经八万劫自然得脱也。此之六师皆悉裸形。自称一切智人所计。不出因中有果因中无果等。

  开逆者开示也。谓权示方便引实恶之徒。

  固活者。固病应死者治皆得差。号为固活。

  经云大王得安眠不者。知王不得安眠欲觉悟于王令王知有第一安乐眠人。故设此闻。

  经云身无诸恶等者。王意云。我具身口具四过。心多疑因身心热恼。如何得安眠耶。

  菩萨得安眠者。经中只一句专属菩萨。谓为诸众生故。余句皆属止恶。

  经云若为于自己等者。我今为自安己身及贪宫人采女等。以何得安眠。

  非谓东宫者。由太子未绍位。万民不得安隐。又只嗣主未立时。不得安眠。非谓为东宫时不得安眠。若顺疏文前释为正。若消经文后释为顺。

  以下望上者。将下无五德文不近善友。验知上文有于五德。

  故让不言者。且以谦让不云己是王之善友。

  经云白法者。犯罪是黑法从恶得善。名为白法。

  经云说有父母等者。若无惭人不见有父母等。王今说有是有惭人。何不速往至于佛所。

  经云恶富者。王前造罪时名为恶富。王今惭愧改悔即是善人富。

  向人说过者。发露是忏悔方便。

  为未定故者。为王未肯即知故尔。

  经云迦摩罗病者。谓癞病也。

  初示良医者。文中具二意。初叹自行。大德下叹利他。初又二。初叹断德。次具十力下叹智德。初云无师觉悟者。此是大乘无师觉悟不同小乘。

  次大慈下叹利他。又二。初叹利他心。次随喜下叹利他行。行中具身口二行。如犊遂母叹佛身行。次口业。

  初知时者。善达机缘应授药等。实语者离虚妄语也。净语者离不净语。妙语者离粗恶。义语者离无义语。法语者离非法语。一语者言无二也。又实语净语明无妄语。妙语明无恶口。义语法语明无绮语。语能益人名为义语。语能称法故曰法语。一语明无两舌。

  经云若不能至是处者。请王莫疑。

  经云诸菩萨僧纵有二乘至此皆知常住佛性。所以皆名菩萨僧。

  经云若有若无等者。知王有二谛三谛等机。若闻此法即能治王身心之病。又作二谛释。即是合三谛为二谛也。有力是烦恼。无为是涅槃。有漏是苦集。无漏是灭道。谓有为无漏即四谛足此。是相即二谛等。

  十一种色者。谓五根五尘及无表。

  色非色非色者。他云是十四不相应行中得一行。

  十四种色者。谓五根五尘及地水火风。

  只是俗谛者。于色心外别立中道与而言之只成俗谛。何者既云两舍中道无体。复立能舍所舍。且云俗谛。

  自作自受者。自行破假入空。名为自受。

  自作他受者。此是法身菩萨出假作地水火风及正报授药等。与受用诸文。

  文例然者。经中诸句皆以三谛释之。若乘真谛乘也。非乘即人天俗谛乘。

  薄今者。不薄今阇王也。

  经云答言憍尸迦等者。佛具从末而答之。

  经云因疑生者。以憍尸迦本疑于命。

  故云因疑生者。实如佛教。

  经云大目楗连者。此举资以显师。

  经云大王畜生见佛者。此举下类况于人类。

  经云大王世尊未得阿耨菩提者。此举因行以况果德其力皆大。

  经云大王有旷野鬼者。此显佛慈普度。

  经云如来弟子尚有如是等者。此举资以况于师。

  经云愿善思之者。如上十三事愿王。善自思之。必不虚妄。

  经云判合智者。女人者为极恶淫女说法。又判者半也。得偶而合。不以体六入也。

  梵行品五

  经云我今当(至)住世者。一通为一切。未知常住者住世。二正为王未知常住。所以住世。令灭恶生善。

  双林之众者。五十二众已闻常竟。灭知不灭。世王永知。故须云住。

  如来密语者。一为阇王造逆。二为一切造五逆者。三为一切有为众生。四未见佛性者。五为阿难迦叶所领之众。六为由具烦恼不见佛性者。七为王后宫之众。悉为灭恶生其善根令见佛性。故唱住世唱灭亦尔。非迦叶等所知。故名密语。

  经亦不定者。今意须约圆人初住已上。方名无为众生。又通约名字已上闻常住教者。乃至等觉闻名无为众生。前二教未禀圆常悉属有为。别人知中且同圆摄。若克体简地前并同有为。

  深浅远近者。破前诸师定约地位判无为义。毗婆为远。

  现在发者为近。不可定作此成。

  经云以世八法者。谓八风也。王未发心前恒为八法所污。何者煞父王当四违贪国位及世乐当四顺。又顺烦恼违佛性。又由为八法所污。罪不灭善不生。若能发心见佛性。罪则灭善则生。又八耶为八法。

  结叹者。览前六重皆是密意语。所以举四重不思议叹之。

  初治身者。由身不安。则心不安。欲安其心。故先治身。

  四番论光者。明光功用。

  后一番解月爱者。辨光体也。又耆婆识佛所入三昧。验非聊尔人也。

  经云为是谁光者。王意云。应是天上月等无情之光应是人光。所以兴问。

  经云是光无根者。根以能生为义。中道法界无能生所。故云根。

  经云非热非冷者。翻王身令得清凉。然经文明中道光明。一一皆约双非二边以释。非常谓有边。非灭谓空边。余句例然。

  经云实不可说者。光即法界无可说睹故也。

  经云以何因缘(至)光者。王问意放此光明为灭。我罪为不灭耶。

  或进或退者。退谓六道。进谓六住菩萨。

  七方便者。两教二乘为二。三菩萨及人天为七。

  七子之中起逆者。今意于七方便中。有圆机发者即便应之。令恶灭善生见于佛性。住大涅槃。名于病子。心则偏重。不同古人所判。

  真解六地者。应是别十住中第六住似。

  解六心者。别十信中第六心也。

  六番如文者。初开敷鲜明譬发心。次能令一切路之人譬行。此即发心修行为一双。次智断一双。渐增譬智德。损减譬断德。三灭恶生善为一双。除贪恼灭恶。甘露味生善。

  灭其心罪者。从此向下一一问答。皆显如来冥应益物之相。又一一问答。皆将阐提以并阇王。令王节节胜于阐提。何者由王具五德及能发心。

  耆婆意者。阐提三世求其微善永不可得。佛尚怜愍不舍冥应王今具于五德。如何不速见佛治心病耶。

  阐提断善者。断过去善据现无善。未来亦无致成三世之善并亡。

  根缘感佛者。置为感佛之缘。

  阐提有重恶者。于现恶上。更拨无因果。名为重恶。

  断现未善尽者。未来之善实不可断。且据现无。名断未来。

  过去少善者。由过去五戒感今报身。故云少善。

  舍一取一者。从心求理。背有向无。背无向两。亦背两亦向双。非背单入。具背具向。复背复入。绝言名为舍一取一。又执有破无执无破有无等。

  高山譬失戒品者。山能生万物如戒为众善之本。既失于戒。众善并亡。

  树木譬失定品者。树依于山如定。因戒而发。又禅名支林。以树为喻。

  四乘者。象譬圆乘。对前三乘。而成于四。

  两边者。断破常常破断。名为两边。

  独为信首者。持于独戒。戒是所归凭处。如首枕。犹以求安。

  无生善处者。谓四仪之中求善皆无。

  树叶为衣者。虽着此衣。不免裸露。故喻无惭。去坎就离明也。譬造恶分明也。

  根缘感佛者。冥感法身。无缘慈力。内薰成机。名为感譬之。

  亲属者。只名此身。为善在耳。

  但以恶感者。今家意亦以恶为机缘。以恶极故。即能感佛。故云请医疗病也。

  头蒙尘土者。蒙覆也。五住如尘。更起阐提。拨无因果。如头蒙尘土。此约轻重以释。

  倚望感应者。现虽未感当。当方遂。

  初观察等者。皆冥观冥许。

  亦十二我见者。

  十四谛出华严经者。彼第三十六云。佛子此第五地菩萨摩诃萨如实知。此是苦圣谛。此是苦集圣谛。此苦灭圣谛。此是苦道圣谛。善知俗善知第一义谛。善知相谛。善知差别谛。善知成立谛。善知事谛。善知生谛。善知尽无生谛。善知一切菩萨地次第成就谛。乃至善知如来智成就谛。此菩萨随众生心乐令欢喜故知俗谛。通达一实相故知第一义谛。觉法自相共相故知相谛。了诸法分位差别故知差别谛。善分别蕴界处故知成立谛。觉身心苦恼故知事谛。觉诸趣生相续故知生谛。一切热恼毕竟灭故知尽无生智谛。出生无二故知入道智谛。正觉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萨地次第相续成就。乃至如来智成就谛。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知。以阐提人无信解力拨无此善。名断善根。

  经云虽去何益者。于路假使见吉。复有何益。

  感应道交者。置有道交之义。

  二小儿者。譬断常相害。又断常自高譬之投头。而复拔发。譬共相害。瓦石刀杖皆譬断常。以自相害。

  圣人所弃者。阐提拾他所弃之物。

  沙门独行者。表阐提无出世善根。不成机感。佛常欲应生自无机。故以无侣而表之。

  经云往至病所者。阐提虽无三世善根。以无缘慈力而冥应之子细求其善根。故云往至病所。

  后观过去者。更观无始已来复有善不。

  略无嗔者。闻他说出世因果。则便生嗔。即三毒足。

  骨节是身根者。谓于身口鼻等求善皆无。

  便利不通者。身相残害不当道理。名为不通。

  肥大譬我见者。遍二十五有皆计于我。故名肥大。

  经云问瞻病人者。阐提以恶为机。

  名瞻病者意志云何者。为有善根可发。为都无耶。

  根缘对者。谓根缘所对。皆无其善。

  刚烈者。夫人及出世劲利之善。

  经云觉身细软等者。缯绵等譬身恶。或坚如石等。譬口意恶。故云唯见三毒。

  经云然不定言(至)死者。未来时冥应有发义。故云不定。

  非佛教所制者。既机道未成未宜显。应任起断常等见。及三业不善。故云勿禁。

  经云如是二悟者。一闻伽离入狱。二闻刹多见佛罪除虽闻二语。意独未审。

  除其不定为定者。罪性若定。不能一除之。犹罪性不定。佛有能除之智。定能除之。故云为定。

  经云仰瞻如来三十二相等者。只观佛身。已灭无量重罪。何况闻法耶。

  经云出八种声。梵摩喻经云。一最好声清雅。二易了声有所言说辨了易解。三调和声大小得中。四柔软声其声柔软令人喜闻。五不误声言无错谬。六不女声其声雄朗。七尊慧声言无忏怯。八深远声犹如雷震。然今经虽不别列。与彼所出声同。是故引之。

  经云当系心等。此二十事为凡夫。托事观察折伏其心。达事见理方成妙观。又今文明正助合行。善须修习。故云也。

  经云我此身者。身中未有无漏善根。

  经云未得调顺者。未有观行折伏。

  经云无处不畏者。三途是可畏处。

  无道前智慧者。今即以初住为道中也。

  经云难得远离者。得真诤近分离分段得中道。方能远离八难。

  经云无有一法能遮者。身中未有一善法。能遮二十五有因果之仇。

  经云度五逆律者。未有无生种智度五逆险道。此文正归王身。

  经云生死无际者。无生观成得入初住。方乃一分见生死终。等觉方乃穷其边际。

  经云不作诸业者。既不作善业。名为空无。

  经云因久明生等者。罪从心生。还从心灭。犹如一手。覆之与仰。俱不离手。生死亦尔。因痴而灭。

  四倒是烦恼道者。此二十事不出三道。咸是所观之境。

  经云尔时次第观心者。既灭三相。定慧进戒。次第增明度说者前事观。文义并略。故更广说无生妙观。以破执情。令悟佛性。

  妨于入道者。虽修无生。更执此四。却成生灭。何得入于圆妙之道。

  经云若一切法无定者领意者。若一切法无定众生。或时造恶。或时造善。诸佛菩萨。尚乃或时示入生死。或时示入真。故云无定。

  昺然者。若不为修。无生广度一切但云无父者。则是大无惭人。

  四大摄十色者。四大是能成则摄于根尘。根尘为能成。即摄于四大。

  经云大王昔日口不教煞者。此且方便宽纵。王心恐报心不破。所以但云削足等。

  混高下之心者。诸佛为高。王口意二业心为下。泯此二心。求罪无相。如何计云。煞父定重。故云诸佛世尊无有罪者。汝独云何而有罪耶。

  经云亦得善果者。由昔煞仙人。今曰被煞。由供养死尸。今日得初果。故云现世中亦得善果。

  纵横非法者。谓纵恣造诸非法也。

  经云我弟子(至)犯戒者。佛亦且宽其心。我弟子中有痴狂心乱。痛恼所缠。犯皆无罪。犹无本心故尔。

  今不言故重于死者。意云非谓保重于死为重死也人犯重者。煞人犯重。煞畜但犯轻轻垢及提罪。

  若就施食者。如云此食色香味上供十方佛等。此是傍引例。以释于等。故云别论。

  破其滞边失理者。失其中道之理。

  经云涅槃非有等者。涅槃之体非有非无。而亦有大涅槃也。

  经云虽非有等者。此结前煞。

  虽非有非无惭愧者。煞则得罪。正结归王。

  经云受果报下寄外断常二计。以显大王无此二失。又此下诸文并是示王偏执二边不得中道之人所以前举涅槃中道之有破其滞边失理。

  言受果报者名之为有者。彰其业体。体得果。故空见之人断见也。

  经云有有见者。常作定执有见人也。

  无有见者。谓是计断之人。拨无果报。

  经云常见之人(至)非有者。此但横计之常非于佛作真常。故云则为非有无常见。然亦故下结云虽非有非无而亦是有常。常见者。定作常见之人也。

  劝作无常等观者。正劝作无生等观也。

  经云我今始知乃至浅者。具足应以无常对常等为观。文但出一边。

  经云知诸法(至)无我者。此亦但出一边具之应以常等。四相对为观。

  王发心者。此是自行发心也。

  王重发心者。此是下化发心也。

  经云即得微薄者。由未全除但是微薄。

  世王经者。阿阇世王经也。

  五悔意者。自他具足既闻法已皆须具五。方成行仪。如宝积经中弥勒云。释迦勤行苦行。方始得方始得道。我今座修乐行。昼夜六时。但勤五悔。而得成道。即是例。

  经云众生四种魔者。不出耶常等四及无常等四。

  经云庄严诸佛大众者。若无菩提心严众不端美。何以故菩提之心更相庄严。上求下化。因果满足。方名佛众。

  犹入宾吒地狱者。业报须入不入。罪则不灭。

  经云如杂华者。泽州云。依佛名经。杂华犹是华严经也。

  婴儿行品

  大即如来行者。圆婴儿也。

  大小两化者。小圣三藏。大即衍门。泽州云。不能起住明婴儿心。不能去来明婴儿身。不能语言明婴儿口观其释文非无此意。然终不及今师所释。则顺经文大旨。

  经云语未了者。诸佛如来示同未了。亦是即说无说。名为未了。

  经云名物不一等者。如世婴儿。或云歌娘。歌娘皆重言之。众生亦尔。或宜说常。或宜说无常。或宜顿说。或宜渐说。如来善巧同其深浅。皆令入极。故云因浅而得解。

  欣厌婴儿者。约开权释。

  正取和字者。和浅婆深。何者以三藏菩萨三祇百劫伏惑修行。名之为大未得无漏。是故今文以婆对衍。

  不作大逆等者。别人修行。期心极果。不住二边之逆。

  见道至为得者。谓证得也。

  九品增修者。即前别教菩萨修慈。从初上亲与下乐。乃至第九品。方名修慈成就。

  今以妄别者。若非妄引。无由得出。以行成故。

  止不啼哭者。至极果已万行方止。自尔已前皆名啼哭。远到涅槃。极果涅槃也。

  第三单结者。圣行初双标。次不次二行。次双释。次不二行。三单结五行。

  卷第九 德王品初

  释疏为二。一先明行德同异。二就文下解释。初又二。初述古。次今依下正释。初又二。先述古。次今皆下略破。初云一二功德广圣行者。以二功德对于一行故。名为广。以显修成功德之相。是则一行。皆具二德。太昌大体亦同。但后两行主对不便耳。

  体一义异者。体一可尔。同是因善义则不然。何者为地前因为地上因。为圆善。为偏善耶。

  终于穷学者。他意云等觉位满。名为穷学。今亦破之。为是何教穷学耶。

  感后习果者。此约别教菩萨次第行学不会圆融。故须破之。又习因习果之言。多在权教。圣明报因报果。

  金心为体者。他见第六功德有入金刚三昧。即云金心为体。破云初地即证。何以金心为体。余德复有体不。

  庄严奖劝者。十德庄严五行奖劝行人令修学耳。

  次破中云菩萨之位者。但成别菩萨位。

  何处不劝者。行行文后皆有劝修。何独十德。

  二正释中云前三圣行者。圣行梵行婴儿行也。

  亦是于证者。每一行后证果之文。或一二三五纸。天行是所证。现文但有三行。故云其文则少。

  十功德非不明修者。此即真修是天行也。

  初对告者。其是对扬发起教主。故先告之。

  高贵是法身者。高之极也。贵之遍也。法身遍一切处。三身中尊高贵。岂过于此。

  德王是解脱者。分身散影。处处调伏。遍脱众机。故如王也。又若当法体应名十功德品。今从所告人。以题品目。故云从人题品。

  不别列名者。经中但有十德次第。而无功德名字。

  经云修行如是大涅槃者。涅槃是所证果。经是教法。依教修五行得涅槃果。故云得十事功德。

  但存九句者。若并希有等八字成十句。亦得分别智至。

  非难者。谓分别智难生。泥洹智易得中道佛性。非此二边智能知。故云非难等。

  无色故非相等者。色心粗浅。故须非之。

  无边无中者。今是即边而中。所以非于边外之中也。

  绝四等者四句百非之法。皆世间所摄。故须非之。

  皆重说者。夫言周者重说前事一遍二遍。名之为周。今十德各别周义不成。故今不用。

  初一闻慧等。今依经破之。他见有所不闻。即对闻慧。能为利益。如何对思慧耶。后三对修文相。最为不便三慧伏惑。何能断疑等。

  初一是本者。谓一切法皆以闻教为本也。

  尚不得等者。破意云。别教修行入地真证。即与圆同。今尚不用。恐监教道。何得用藏小通共三慧以释。故今不用。

  文明不共下。第三失。如何作藏通等释。

  文明不闻下。第四由从他闻方生三慧。故不可也。

  文明不思议下。第五前三教三慧。皆是思议之法。

  文明秘密下。第六今十德是所证三德。真伊秘法况经。自云如来密藏如何作三慧显露释之。

  文明圆备等下。第七前三教闻思修。是二边偏缺不圆之法。

  文明惊下。第八二乘三慧是寻常法。昔日已得。如何今闻更惊怪耶。

  文明无差下。第九三慧是差别法。

  文明中道下。第十二乘菩萨三慧是二边有穷之法。

  不闻至因相者。将十德望前五行。名为果证。望后未极犹是涅槃因。天行不闻。证理而闻。即涅槃因行。古人如何一向作极果释之。

  若修证者。依真修天行。地地证真理。妙悟不闻也。发解闻也。入初住时真证开发。遍见诸佛。彼彼身土互相融入。刹说尘说无有穷尽。菩萨一念悉能了知。即其相也。

  非他边领者。便破前三慧文。

  略举三种者。大涅槃体是不闻。三谛是所证即是闻。故约三谛以释。故云不闻闻。此是证道一心三谛。所以皆言不与二乘共。

  亦不证俗者。二乘破六界缘生之俗。不能从空出假具恒沙佛法。

  其虽证真者。不能于真。即具中假上所至。

  正叹者。正叹一心三谛也。

  经云三宝性相者。谓一体三宝具于四德。又性即一体三宝相。即相三宝。

  经云一切诸佛(至)常住者。举深况浅。良由菩萨同诸佛证秘藏。故举诸佛显于菩萨。

  如来涅槃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即是不来而来。义当于始涅槃。谓所证所入。即是不终而终。不去义当于终。始终为一双也。

  一一事中无非中道者。二十句皆是二边所非之法。

  何者初非有非无者。非于二谛。

  非有为非无为者。非于四谛。有为苦集也。无为道灭也。

  有漏无漏者。非于证真不证真。

  非色非不色者。非于色心也。

  非名者。非四阴名也。

  非不名者。非色阴也。

  非相者。非于生住异灭四相也。

  非不相者。非真也。

  非有非不有者。非二十五有之有。非二十五有之空也。

  非物者。非六根所睹隐显情尘。

  非不物者。非真谛也。

  非因非果者。非分段变易二处因果。

  非待者。谓待对真俗。名之为待。

  非不待者。谓边外之中今达即中。方名绝待。

  非明非闇者。非于观智明及三障闇惑也。

  非出者。非于二乘等。但运出三界也。

  非不出者。非于人天乘不动不出也。

  非常者。非于出假菩萨外计耶常也。

  非不常者。非于二乘滞空之不常也。

  非断者。于断惑位也。

  非不断者。非于不断惑位也。

  非始非终者。非于外计冥初之始。八万劫已灭没之终。此即非断常二计也。

  非过去等可解余亦如是者。下九功德亦尔。

  不闻闻一切外通经者。昔外人自谓究竟二乘不知今方得知无。是涅槃中不思议俗谛之法。

  经云四毗陀论。泽州疏云。外国有四大论师。一婆耶娑造。四毗陀论亦名违陀。此云智论。一亿力毗陀明事火忏悔法。二耶受毗陀明布施祠祀法。三阿他毗陀明一切斗战法。四三摩毗陀明和异国斗诤法。知此生智。故名智论。第二论师名婆尼尼造毗伽罗论。此名记论明。一切音声名字音句等法。第三论师名伽毗罗。是黄头仙造僧佉。此云数。是所造论名。论中辨二十五法用通大地中慧数为体。二十五谛如下引。第四论师名优楼佉。是青目仙彼造卫世师经。此名最胜明。六谛义。如前释。

  根本有三外道者。然一切外人所计不过二天三仙。

  二天者。谓摩醘首罗天。毗纫天。亦云韦纫天。亦韦糅天。此翻遍胜。亦遍闷。亦遍净。阿含云。是色天。俱舍云是第三禅顶天。

  大论云遍净天者。四辟捉贝持轮。骑金翅鸟。有大神力。而多悉害。时人畏威遂加尊事(云云)。

  摩醯首罗天者。此云大自在。色界顶天。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有大威力。能倾覆世界。举世尊之以为化本。广如止观第十记引。

  三仙者。一迦毗罗。此翻黄头。头如金色。说经有十万偈。亦僧佉论。此云数。术用二十五谛明因中有果。计一为宗。二优楼僧佉。此云休留仙。其人昼藏山谷以造经书。夜则游行说法教化。犹如彼鸟。故得此名。说亦有十万偈。亦卫世师。此云无胜。计因中无果。以六谛为宗。三勒沙婆。此云苦行。以算数为圣法造经。亦有十万偈。若尼乾子。此人断结用六障四浊为法计。因中亦有果。亦无果。亦一亦异为异。

  六障者。如方便心论云。一不见障愚。二痴障。三受苦障。四命尽障。五性障。六名言障。

  四浊者。谓嗔慢贪谄(云云)。然经中具列四大论师。疏中但述其二。正消经文而云。勒沙经中略同不说。是故具引三。四论师以消经文及疏。

  计亦一亦二者。双计前二。故云与二人略同。

  经云初未曾闻者。即不闻。今于此经而得知之。即闻故云不闻。

  经云深密之义不闻也。今因闻也。

  提缘由者。听受是证果之缘。大涅槃经是证果之由。

  三番说者。如大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

  分属三人者。定易解耳。作此融者。只缘寄于三譬。镜不及炬。不及日。似如次第故须融通。

  经云令二乘(至)佛道者。昔来未见。今方得见。名之为远。

  历四法者。初重在经可见。从善男子其听下第二重四法。谓名义为一双。从复次善男子下第三重行解。为一双。从善男子菩萨下第四法义为一双。

  断疑是外论者。断他外疑论也。

  亦名离者。令自他离疑网心也。

  前后互明者。内证故断疑。断疑故内证。复有何前后。

  疑佛涅槃是无常倒者。是经中初疑佛涅槃句也。

  次明常倒者。经中疑佛是常句。此二为一双。并第三第四第五为三单句。合为五句。如此对者。亦未全稳。但依私对。消文则便。

  理须具列佛性者。前疑名义及疑八倒文。后应云。断疑心亡则能了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将此文例前。故云互明也。

  经云所谓若常等四者。除生死涅槃之疑。

  若命非命者。除十六知见疑。

  若众生非众生者。见佛性者名非众生。是除假名上疑。

  若毕竟不毕竟者。除开权未开摧疑。故上文云。云何名毕竟及与不毕竟。谓有余无余义。若他世等除过未疑。谓于未来有报。无报疑于过去有因无因。

  若有若无者。二谛疑。

  若法非法者。除执教法疑。

  若善若非善者。除人天三途疑。

  次假名中者。然经中有五计不同。一于五阴疑惑不知何者是我。二眼能见下六根对我疑。不知阿谁能见乃至能知。三色受法有五阴对我疑惑。不知阿谁受报。四色至他世下阴对我疑惑。不知谁至后世。五生无之法下于生死疑。不知为有始终为无始终。

  有始有终是耶外者。计八万劫初为始。计过八万劫已为终。

  正直耶曲两章互者。曲中又二。一凡夫耶曲。二二乘耶曲。

  经云见老人等者。瑞应经上卷云。太子至年十四启王出游欲观施为。王令左右百官导从始出东城门。天帝化作病人身瘦壁大倚门壁而喘息。太子问曰。此为何人。其仆曰病人也。何谓为病。对曰凡病者。皆由风寒或热或冷。故得此病。太子曰。一何苦哉吾处富贵饮食快口亦有不节。当复有病与此何异。次驾乘出南城门。天帝复化作老人。太子问曰。此为何人。其仆曰老人。何谓为老。曰年耆根熟形变色衰余命无几。故谓之老。次驾乘出西城门。天帝复化作死人太子又问。此为何人。其仆曰死人也。何谓为死。曰死者尽也。寿有长短福尽命终气绝神游。谓之死人。次复游观出北城门。天帝复化作沙门。法服持钵视地而行。太子问曰。此为何人。其仆曰沙门。何谓沙门。对曰盖闻沙门之为道也。太子曰善哉唯是为快。广如经说。

  寄有无者。只是寄有无上而论双非双照。以明不思议三谛也。

  玄而复玄者。前因果二释俱不思议。故云玄而复玄。

  经云闻不闻义者。只是不闻闻。此是德王谬领之。

  非何者。意谓若不闻不应言闻。若云闻不应言不闻。故成错领。

  初夺成两者。法若定有夺闻成生。法若定无夺不闻成灭。法若有闻则无不闻。若有不闻则无于闻。云何而言不闻而闻。故云不闻。

  得是一不得非一者。生灭既异。不得作闻不闻一义。

  经闻所不闻者。夺意者。现见不闻闻异。如何世尊云闻所不闻是是一义耶。

  先结定成两者。不闻与闻异。故知定两。

  结定不应一者。现见一闻与闻异如何。而言不闻而闻是一义耶。

  凡累三譬者。此犹约法为譬也。至则不去显上不闻定是不闻。至则不至显上闻定是闻。亦如生已下反显义生已定生不得。更不生显上闻定是闻。若言不生即是不生不生显上不闻定是不闻不得。更云不闻闻得已不得同上生已不生句不得不得。同上不生不生句。当知不闻闻有其二义。如何世尊云闻所不闻是一义耶。

  譬中无不一譬者。谓譬中少于亦复如是之言。即是结难不得为一也。

  纵难者。所言纵者许其不闻闻是一也。

  经云十住菩萨者。反徴也。若言凡夫未得菩萨未得涅槃未见佛性。

  是其得者。菩萨已得犹名不得。既有凡圣之殊。验知不闻闻云言一。

  经云如来往昔等者。若从他闻即是于闻。云何言不闻。

  复言无师者。无师即是不闻。如何复云闻耶。是则不闻与闻本成是二。何故说言不闻闻是一义耶。

  结两纵者。既凡座不同故知是成两法。法此则先结佛果纵。次结众生纵也。

  次难者况意者。色尚有不可见。何况涅槃有于闻所不闻耶。

  障内色者。凡是色法有其三种。一可见对。谓眼所见色。二不可见有对。谓耳鼻舌身所对之色。三不可见无对。谓法尘中无作之色。初一可见。余不可见。是以言惑。

  佛明幻等者。佛以幻空幻假幻中答之。故云汝今善知一切诸法如幻等。文中三谛义足佛意正言。一切诸法皆如幻化。汝何执定相难耶。

  是为叹答者。为机兴问。众疑既息。施佛先叹。

  从善子汝今下是答也。非青等不闻也。见青等闻也。

  即兼答者。兼不闻闻闻闻也。

  凡此三答者。幻等又不闻闻等四句并为上根是一答。答生生四句为中根是一答。第三请答德王之问是一答。

  为下根来相(云云)者。不来而来不放而放等。故经(云云)。

  经云非青见青非青释不闻见青释闻。所以名为瑞答。

  是光体等者。作青等是光体。见青黄等是光用。从真起应亦尔。

  皆破定相者。傍破德王定执之疑。此光不属因缘。故无定相。

  经云念佛者。念法佛也。此一段文皆说光体。所以一一悉云常住。

  自行破立者。四菩萨自破无明。立自菩萨灯也。

  应以世谛者。甚深是嘿即不闻。世谛是说即闻。应从于说。逗物所宜。

  如何专嘿不能答下。具四悉意。示佛道同世界意。生此土善为人意。灭此土恶对治意。令见性得道第一义意。

  此佛举彼菩萨者。举谓举觉亦觉发也。如经尔时世尊问文殊师。何因缘故有此光明。文殊即说光明名为智慧等。因此问答。彼菩萨来。即是佛所举之相。

  亦三悉说者。于圆常有三悉之益。但不说戒律对治。以扶常耳。

  然问答(至)不定者。夫问答之法皆是。已下而问于上。

  今文佛问菩萨答者只。是顺物所宜。故云不定。

  即是人傍者。上纯陀与文殊对佛论于有为无为。即是人傍。有为无为且共置之。即显非常非无常。正法则是法不傍也。

  是法傍者。正论不闻闻法。而且问于去来之法。所以成傍。然问虽傍流。光答已傍。

  即是正何者。去来之法。即不闻闻。

  而人不傍者。佛问菩萨答。菩萨问佛答也。

  经云为至来等者。为依俗谛故来。

  为不至来者。为依真谛故来。又是无来故云来。为有来去故来。

  经云至亦不来者。此明来即不来。

  不至亦不来至此明不来亦不可得。

  经云诸行若常亦复不来者。常即非常。非无常若是无常。

  亦无有来者。无常即常即非常非无常。所以皆云不来。故云就前境明无来。又从彼来此。此众是境。为此境故来。

  后八番者。初有众生。是约果报。次憍慢下。约因此即因果为一双。明来不来。三有取行下约有取着无取着未见大真理皆名取行。四若见如来下约二乘见去来。五不闻佛性下约能破明去来。六若见声闻下重约二乘明去来。七若见声闻支佛下约名明去来。以二乘真谛亦有四德之名。而体不同。故须简遣。八若见如来下约双非明去来。

  兼答高贵(至)而闻者。悟故不闻。迷故有闻。本迹亦尔就理体为不闻。分明证见为闻。

  经云且置斯事者。且置去来之事也。

  流光在本者。在彼满月光明佛所。亦作三双之问。如今德王。

  众已闻广者。彼众已广闻竟。

  证是内悟者。证理名不闻。分明见名闻。

  念念增明者。念念增明名闻。常契性理名所不闻。

  经云汝今欲尽等者。我久已证。

  汝欲尽者。我能善说非。谓昔不能说。由机未会。今机始遂。故致值我。我言所有疑内者。若权实本迹大疑法华。

  已破为未除者。今方拔出令见佛性。又为末代带实说权。以显于实。除权实上疑。故云能善拔出。

  欲度生死大河者。我能为汝作种智船师。

  生父母想者。一天性相关。二本曾结大。退大已后流转五道。今开权显实。方知天性理同。故法华云。此实我子我实汝父。故云生赤子心。

  能想慧施者。如法华云。七宝大车其数无量等赐诸子。今亦如是。正法佛性普示无偏。

  若生起此文者。由能尽海故无疑。由无疑故见性。由见性故度二死河。由度河故会性。由会性故得大车游于四方。直至道场。

  似如六度者。诸佛如来不空说法。皆附法门。佛意难知。且约六度解释。故似也。

  约精进许者。若无精进。焉能竭无明海。

  约度戒许者。若无毕竟戒。安能拔除破戒毒箭。

  高贵亦然者。般若圆照法界。故以高贵表之。

  一句半句者。了因为佛性涅槃亲因。故云也。

  闻不闻是缘因者。闻即修也。入初住时一分契理。名为不闻。故云闻不闻。

  不闻不闻是正因者。理性正因本是不闻。修得性显复不当闻。是故正因属不闻闻。

  不闻闻是境界者。上正因通善恶境界。唯在恶谓流转三有之恶。虽复极恶堪为不思议境。名境界性。

  又是因性者。为成来五因性。故更重释。又因性即正因性也。

  因因性者。闻不闻即是重因也。

  例来不来者。例于不闻等为三因五因之相。

  约忍度许者。若不安忍二边违顺。焉能为他种智船师。

  约禅度许者。若非住首楞严三昧。何能观一切众生同于子想。

  令不覆器者。令专注仰上。如以一瓶泻之一瓶器。

  若覆者。法水不入。

  善思者。闻已不思其法。

  则失念之者。若无念持则不专一。

  莫求其过者。令了佛性涅槃莫作偏小之解。

  是诚勿漏者。经中具四弘自闻法已。若无弘愿与小不殊。

  若作别体等者。若作别体解者则见佛法僧。无常即污一体。

  若起小乘等者。余三污为自也。

  凡行十法者。初诫覆有三。次诫漏有二。?敬师一事义开应三。三诫污中有五。故为十也。又一一法皆先遮次行专取行为十法也。

  后两四句是譬说者。古人见有如字。即名为譬说。今则不尔。如只是同以不生生等。同于不生闻等。

  地论人者。见有不闻闻等。即名为教。见有不生生等。即云属行。见有不至等。即名为理。

  逗三根者。有三种人宜三种说。亦非上中下根。破云今明证法为被。何位三根人耶。

  故真得有闻者。由证于真有能闻之俗。

  嶷然者。凝然不动也。

  应迹闻见者。应现不断。故云闻闻。

  则闻不闻者。若能修道名之为闻。证入真理。名为不闻。

  闻闻四句非是正意者。闻闻等但是教门方便为吁引耳。

  涅槃无始无终者。涅槃理体不当始终。是则一不闻为无始。一不闻为。

  无终不生生者。不生是无始。生是而终。

  生生者。轮回无际故无始终。

  不生生者。迷真起妄。故云而始。

  非但方不会圆者。作教行等定执名生不称。无生圆门名不会圆。

  屠割伤体者。专破第四师涅槃与生死离释即是屠割之相句。既屠割无生。圆理任运分张。故云伤体。

  又一师依于一谛者。不闻闻等四皆由证一实谛。而能不闻而闻乃至闻闻。

  况作互无者。破第四师解。彼释不生。不生等为涅槃。则弃生生一句。释生生等三句。则弃不生。不生一句是则涅槃。中弃生死。中弃涅槃。

  小乘小分者。生死外有涅槃。但成三藏涅槃。而?衍门。即色是空。真谛等又有近代。泽州云。先正释闻不闻义。后以生至类以显之。释前四句有二。一是生死可闻之法。二是真离闻之法。人亦有二。一凡。二圣。将圣对彼真为前为两句。圣于真不闻之法堪能听受。名不闻闻。凡于真不闻之法不能听受。名不闻不闻将凡将圣对彼生死为后两句。圣于生死可闻之法不复食受。名闻不闻。凡于生死可闻之法。餐受不息。故曰闻闻。四中初句正答前问。举凡显圣故有第二。举染显净故有第三及与第四。就后类中先生后至。各有四句。下文自释仰观斯解去。古诸师犹尚天隔焉能契经圆旨。此亦不俟破之。

  但示学者。令知彼释耳。

  又此十事者。十功德也。

  蓬飞野外者。明诸师释。游?无依。不会圆经。违于佛旨譬。若蓬飞遂风飞于野外。复以萍随洪流于海表偏据事相者。如前诸释。但是事相而已。

  应佛扶语者。经中佛自解竟。今疏所释须扶佛意。

  修道忽谢者。从住前来名为修道。入初住已缘修即谢。

  若事者。闻生闻生句。若理者。不闻不闻不生不生句。若智是初句。若断第三句。前三句自行智断具足。闻生闻生句是所化境名他。

  释二人疑者。德王琉光二菩萨也。

  不闻证圣行者。昔所不闻而今得闻。

  闻不闻是证梵行者。从初修慈悲入初住时。同圣行证。

  不闻不闻是证天行者。初证又真修皆不离真如。

  不闻不闻是证正因者。修性本一。故云不闻不闻。

  闻闻是证境界者。入初住时恶境界转。全成平等法身。为令流光等。恶境界转也。

  自净其意者。善恶皆由于意。意净则众善立。故云不生不生。

  若就生死外法者。此且附世俗释。如悉达初托摩耶名初托胎。住胎名为安住。此即就生死外法。

  若就涅槃者。观行名胎托。六根净位名安住。世谛无明未破。名为世谛无明。是世法故。

  四住菩萨者。亦不专论判教地位。且证断四住惑。尽能自在破生于生生。所以引之。

  他经有六住者。地持云。从初发心住至十地。束为六住。一种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行道迹住。五决定住。六究竟住。种性住者。若人无有种性虽生善道。数退数进。不得在菩萨六人数中。若种性处成就。无有退失。数数增进。得是一人。解行人是初地方便。净心住是入初地。得出世间心。离凡夫我相叹。故名净心住。

  行道迹住者。从二地至七地住修道也。

  决定住者。八地九地已得报行。不还不退。故名决定住。

  究竟住者。十地学行穷满。名究竟住。

  经言四住名生不生者。正是行道迹住。二地已上是入假化之位。处处现生。而非实生将别显圆。初出胎时即能利他化生自在。

  经云生若是常等者。此是更难生若是常。有漏之法即无常生。若无常有漏之法。即应是常。常与无常既其相违。如何世尊说有二生相并之法。余四难悉然。

  所生非复能生者。只是所生即是他也。意云若有能生则无能生。故知能生。所生皆无自性。故云生能性也。

  六非一是者。从有因缘故。亦可得说一是也。

  复为灭所灭者。复为自体灭之所灭。即是体是灭。故云举体皆灭也。

  本取生死者。止观中释云。美何生不生不可说生。即名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说。

  大师解云生即名为生者。乃是诸法不生般若生。生不自生者。此般若生不从四句。故不可说。

  经云以生无故者。只生即无生。故云以生无故。

  十因缘者。过去于无明。心中造作。生灭行业。心中已具四教机缘。复由无明润业。成今识名色。乃至取有。于爱取有。心中善根将发。由昔善缘。成机感佛。为说四教之法。故云十因缘法为生作因亦可得说。

  雅合者。彼与此消经复合也。

  咸契等者。此消经契无生教门。彼依经修观。则契无生观门。故云咸也。

  莫入空定者。如前佛告文殊。第二句为一。第三句为二。第四句为三。为此因缘。

  则不可说者。一者只当句理不可说。何以故未有机故。二者只前理具四句。故不可说。此名重理不可说。又只一句理具权实。故不可说。权即实故。实即权故。故不可说。

  乃至四句者。应云乃至第四句又四句。

  即事而理者。四句智断因果化他。能所具足。故名为事。

  是多闻者。如下文云。一时说于十二部等不名多闻。乃至如来嘿然无言。方名多闻。何以故即遍法界说故。

  非无此义者。且泛许之。而复不用。

  别惑禅者。二乘真谛全是无明。仍是后教所断又。是界外之惑。故名为禅。

  生生是通惑复者。四教俱断通惑。故得复名生生。

  是复生不生是通解褝者。但证偏真故。

  不生不生是别解复者。三智乃断具足故。又三谛圆满故得复名。又通惑解是思议之解惑。别惑别解。名不思议之解惑。若思议解惑。次第断证。不思议解惑。一智即三智。一惑即三惑。凡夫三道尚即三德。何况二乘别惑。而非三德耶。

  傥者只是四相当自体分。各自一性。未为余相所住等。时以常有故而得常名。又四相与本法俱而时有互相住异等。致使一法。皆有常与无常。

  本有今无(至)无常者。本有于坏名之为常。为三所坏名之为常。今无故云复是无常。

  以二义者。一为念念迁变答上自生。二为真所断答上他生。上文云。次就自生他生难。

  破性义竟者。破自生他生竟也。

  初经家叙相者。已闻法竟得入初住。分证寂光。故以处空表之。

  经云殷勤等者。如前闻闻等四句。及生生等闻一句。即四句重重解释。方始悟解。故曰殷勤。

  经云亦令八万等者。且一往约中根得悟。故云解不生生等。

  经云然此会中者。流光为述。

  此两相成者。一问修何因得生彼土。二问生彼土已。如何复得上根利智二义圣在一身。但是转例之异。

  若入实净土胜者。如香积云。菩萨坐香树下。即获德藏三昧。上根利智一向入实。彼无动国为胜。若秽土从权入实。备谙权道。此人为胜。如备历文武方入将相。

  经云不动国者。如上经云。于此东方过二十恒河沙等世界有佛世界。名曰不动。其仙住处纵广正等。是满一万二千由近延是也。

  十行是止善者。此十行不出十恶。次第配之。如文从多对为止善。其中亦有行善如文。

  经云不恼众生者。如思益经云。此土众生从且至中。无嗔碍心。胜于净土百千万劫修行六波罗蜜等。

  总别不异者。四弘总为此文。是则旷路下六度具足三种等者。德王初难凡作三双。初一双作夺门。次作纵门。三作况门。即是三双。于纵门中初从众生有三纵。一覆。次纵佛果有一从一徴。三更结两纵。此名六种。

  佛说六喻者。谓一切诸法如幻如炎。如乾闼婆城。尽水迹。如泡沫芭蕉树是也。

  为缘禅复者。此正明初未至不至不至句。对前不生。不生。此但单云一不生句。

  经云须陀洹等者。未出三界。名为至至。

  经云断烦恼者。名得真者。既云其得即是无常。

  经云因庄严者。有庄严即是无常。

  经云阿那者。谓持息入也。是引外风令入身义也。波那者。谓持息出也。是引内风令出身义也。慧由念力观息为境。故名阿那波那念也。亦名数息观也。

  六念处者。此观差别。由六种相方得圆满。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转。六净。数谓系心数出入息。从一至十(云云)。

  随者。谓系心缘出入息。不作加行。随息而行。止谓系念唯在眉间。或于足指。随心乐处。安止其心。观谓观察。此息风通并观息具大种造色。及依色住心心所法。法具观五蕰以为境界。转谓移转。转息风觉。了至世间第一法位。净为升进入见道位乃至尽智等。此执阿含经修观为难破。

  拆六大者。如维摩经云。是身无主为如地。是身无我为如火。是身无寿为如风。是身无人为如水。是身如空离我我所观空大也。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观识大也。此六大观破我执也。

  经云譬如虚空者。涅槃可见即非。既非无碍则是无常。

  言缘修等者。今若顺地人。

  立二修者。谓根本智显。名为本有。从二地去更起智。缘真而修入于后地。名为缘修。

  若地人本立真缘二修者。以地前为缘修。登地为真修。与此不同。今明地上之法。故不用彼义。

  经云非生非出者。非生谓非生死。非出谓非二我。一一句皆非二边。非堕谓非堕空。非死谓非堕。

  二死非别异者。非俗也。

  非同相者。非真谛也。

  经云非圆者。非通故非圆。非别故非方。非空故非央。非有故非耶。余句可知。

  经云譬如地下者。谓烦恼地下也。八味水者。如上已释。

  经云久乃得出(至)父母者。虽经文方出父母等修不。谓是今始有也。

  似不相应者。依今答非不相应。

  似四缘三因者。意云今经五因似成论中四缘三因。彼论四缘者因故。次第缘者。心心数法次第而生缘缘者。如识眼识。增上缘者。诸余缘也。

  三因者。成论以所作因即是增上。故不别立。但立报因。即今生因是自分因。即今习因是共因。即今依因是所以今五似彼四缘三因也。若俱舍论云。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遍行并异熟。故因圣六种。又大论三十二云。言六因者。所作因相应因共因自种因。释曰所作因者。不碍于他。

  相应因者。心心数法同时相缘。以心心法共相应。故名因。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

  共因者。切有为法各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

  自种因者。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恶无记法亦复如是。

  遍因者。苦集谛下十一遍使名遍因。谓苦下五见及无明疑为七。集下四耶见见取及无明疑。此十一使是生死根□□遍为五部。作因名为遍使报因。行善恶因得无记报。名为报因。新名异熟因。谓异类而熟。名为异熟因。

  四缘者。如上五因。名为因。缘心心数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新名等无间缘心心数法托缘生。故名为缘。缘新名所缘。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今五复与大论等六因四缘似同也。

  即是习因者。谓自种因也。新名同类因。

  初双答因果者。初不闻布施至不见大真。先明小大涅槃体无二皆不可得。

  次从菩萨大真下至空虚之相举因。从菩萨尔时下举果。即是双答也。

  小分真者。未能于一一施皆达法界。此之有相无相并是真小因缘。

  后一正则是对者。经中若为恐怖下先举非。次从善男子如人下显是。三从善男子譬如下举譬此经。

  明生生等者。谓观近即远。方名深邃。故云生即不生生等。

  即有不有者。有谓二十五有。亦是观近即远。故云深邃。

  即空者。谓达有即毕竟□□。

  不空者。点空即百界千如不思议俗也。

  即非空非不空者。双非上有无。故云深邃也。

  涅槃疏私记卷第六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七

  德王品之二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何不住持。令不堕狱。若堕于狱。当知佛性无有住持之力。

  若无四德者。若有佛性。何无四德之用。既无此用。岂有佛性耶。

  经云若断(至)我净者。若断于性。云何复云当得常乐我净耶。

  前难令涅槃无常者。指前卷末。

  悉皆令转者。若一切不定阐提及二乘皆应即转成菩提。佛菩萨已得菩提竟。皆悉转成阐提等。又应知诸佛是定中不定。而为众生现生灭故。阐提二乘是不定中定。以一切皆当得菩提故。

  叹现德者。为欲利益及怜愍等。悉是现德之相。

  经云以不决者。后时方得涅槃。

  凡法为外等者。凡夫法为外。二乘法为内。又二乘等法为外。大乘法为内。又意业为内。身口所作为外。又界内善为内。外界善为外。中道佛性非此二边。有漏等亦同此简。

  性非已得者。佛性非断已还得。既无新得之理。验知佛性不断。

  又断已得下。消经中若断已得。

  经文云色与相者。青黄等是色。方圆等是相。又碍是色性。青黄等形现可睹者名为色相。香味等例尔。

  经云生相者。十二因缘不定也。

  方便道者。只是示迹不定。

  此二不灭者。涉公云。内则护方。外障尘坌。亦表如来内心坚净。外相藏美。

  中间坏者。万累俱消。

  经云如诸国王者。世间国王诸天拥护。名为天子。称世间天。

  生天者。二十八天善因所感。名为生天。余二可知。旧解及兴皇所释。非无一途。但不相即。及?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于鬼上具三谛义。非鬼即鬼下。于非鬼上亦三谛义。即非鬼非非鬼下。于非非鬼上亦三谛义足。此即一句皆俱三谛。是一即三下。复疏上三谛。若不复疏不成圆谛。一一句皆尔。又至释文经中皆作双照以释。良由中体具足遮照。故须二种释之。

  佛现儿像者。佛现三尺儿像。化此长者。破其恩爱。恩爱即欲爱烦恼。破此爱已得第三果。

  经云亦能知他众生心者。知九法界众生心也。

  经云如来生在东天竺地者。竺者种也胤也。劫初之时。梵世诸天顺后受业。下阎浮提。化生人间。五天竺国本是天种。名为天竺。如来生处。

  住婆提者。转法轮处。舍卫国是。

  或王舍城者。得道处也。

  又私谓(至)易解者。私意云。置此是得宜也。

  明七漏者。然文中列七漏。全是成论文。

  开边为断常者。决定有我无我。

  是假我者。揽五阴以立宰主。名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我能作因者。能作善恶因也。

  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名为通行。

  具无常者。无常是因。苦根是果。

  无常等四各有因者。此未全当大体。非无此释。

  烦恼等四者。谓阴死等四魔。今亦有此判。

  秉行之众者。此且约秉法为僧。须明理僧。境智和合是专志义。方是真僧。

  永断于生死即解脱者。自既脱于二死。即能处处现身令他永断二死。故名解脱。

  由我能听者。由我听法得见真我。

  以三观治三漏者。欲有无明三也。

  若能至心听即世界者。今助二释成世界义。何者听法心喜。故属世界。二者有能听所听。所听中有名有义。故属世界。

  论中云一法下。对治也。

  涅槃只是因缘之法者。由缘法了所成。故属因缘。

  除正因性者。正因属理。所以除之。

  只是浅深者。前品犹是浅位菩提。今不痛即深位菩萨也。

  惊柝者。柝(音托击柝)周易云。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如持更等。

  德王品三

  经云无念慧者。念中无慧故也。

  偏据苦中生念者。今之念偏于四心中。偏据行心粗故。亦是行心中细。刹那刹那常起。故属行心。于三受中偏据苦受。余三心二受非无念漏。心稍轻微。且不论之。又由余三心二受助成行心故尔。

  起贪嗔等者。具十恶业。故云作种种恶。

  初少许法说者。譬说八文。法但一段。名为少许。

  初六譬道缘者。若能深心思惟。得入方便道。名为道缘。

  无明能构众生四大者。由无明构造。养育此身。所以无明譬之如王。余二解非无一意。稍不顺经。

  显然者。断非私隐。故云显然。

  为回顾者。此即走中回顾也。

  五根至栖托者。五根取境流入意地。是故五根为识栖托。

  即入空者。于外凡位中修习人空观方便也。

  安心空境者。安心念处境也。

  经云咄哉男子者。惊觉令发也。

  六尘能劫善财者。正由内六根取境致令失财。若内根不出。尘则不入。今偏名尘为师也。

  无明闇心者。由无明闇为六尘蔽。

  断常冲击者。于五阴上。更起断常。名为漂急漂。字去声呼。

  筏不可依者。初心恐道品微弱故云也。

  譬众善法者。诸助涅槃善法也。

  两手譬权实二智者。观俗名权智。观真名实智。戒定二法对上二智三学。具足道品之法。此三摄尽。

  经云截流而去者。渐渐入无漏也。

  在此在流者。未断生死。烦恼为此岸。菩萨修行伏惑未断。及未至极果。俱名中流。今又文八譬通于四教二乘菩萨所观。

  次合八譬者。一一合文皆先云观身如箧等。次皆云菩萨观是四等通于毒蛇等。寻文可见。

  四大有内外者。外四大与内四大同。故但合内。

  诱引众生者。修观慧时。方知诱引。

  但前三心者。受想识三心也。

  无明为始者。此约一期报身以说。

  经云三垢者。贪嗔痴三垢也。

  如人望舍者。初心修观。观于五阴。未见阴理。犹如望舍。

  六根无情者。清净四大。名为无情。

  亦不具四者。地具四微。其力薄故。水具三微。无香。火具二微。无香味。风但一触。力最大故。此由外人所计。若佛法中。一大皆具四微。

  尘是滓累者。二乘为变易六尘滓累喆(音哲)。

  但此开二河者。若从因说名烦恼河。若从果说名生死河。又破烦恼河。入涅槃河。到于彼岸。

  六河如下。第十二疏释第七譬。

  戒定智慧者。及第八到彼岸。皆须通四教道品。

  斗诤本者。由各定报故尔。

  佛犹有漏者。示同有漏者。有漏也。

  经云有涅槃大涅槃者。此二涅槃俱在满果。

  既经长时者。亦不出从晨朝至中夜。若据请答。闻不闻中有涅槃。但是从德王初至今为长时尔。

  多有所含者。含于大小涅槃二理。及世间涅槃辨通五时。名为多含。

  经云如人观骨者。假想观也。

  如舍利弗等者。二乘之人虽断正使。不断习气。有习气故。感变易身。不得如来常乐法身。非大涅槃也。

  言习者。身子有嗔习。难陀有贪习。毕陵有慢习。槃特有痴习。如牛呞比丘斋后爵饭。如迦叶阿难闻大树紧那罗王鼓七宝琉璃琴。迦叶起儛。阿难歌吟。皆由习气使尔。如止观第四及法华疏记第二广说。

  就我见明习者。正是二乘别惑。

  前开宗者。指前纯陀品。

  无凝然常者。纯陀品中古人有四种常。今但引二。

  经云即是皇名者。二月星现生长万物。名毗舍佉星。

  第十 德王品四

  皆约无分别等者。无分别谓证大乘涅槃。而论分别十种功德五神通等别。故云若十若五。

  若欲开此为四者。今还列上闻闻等三种四句。其体无殊。故云何浅之有。

  不以二相见者。世尊天眼非但唯见细色。亦于细色即见佛性。五眼皆然。故云不二。

  对地亦应无失者。既是圆融十德。横竖对地。亦应无失。

  带圆法门者。今经专明以大涅槃心修五行。而证十德。证有次与不次。若以十德竖对十地。义当于别。十德互融。无非圆证。名之带圆。又今经带实明权。如次第修证。证已同圆。复名为带。又带权明实。显权力故。是则前三助圆。皆知常住。若据此意。是则始证圆修。却成圆带。

  于别与经部合者。今经部中尚兼藏通。何况于别。虽具四教。共知圆常佛性。但修行时。有次不次。互相兼带。则是部中正意。

  与五时会者。今经明开权显实。与法华同。又同名醍醐。若用权显实。与前四味同。何者由具次不次二行故尔。

  与诸教合者。今经具明次第不次第。则同前教。咸知佛性。复不同前。

  与逗机合者。逗四种机。前三助圆。咸归秘藏。

  经云一心作一等者。二乘欲作神通。要先入定。于定心中。方能作所期事。若欲更为别事。须出定已更作期心。然后入定。方能为之。故云不得众多。

  经云所现身相等者。一一文中皆言数量者。为存方便教意。以显不次故尔。

  经云先取声相者。此由叙昔。皆须先缘声相而修。今则转用大涅槃心修。所以先述在昔修相。

  经云体非是果者。非果之果。故得是常。

  经云不作佛相者。不作能说人相也。

  经云以无相相者。于观于四德无非法界而得涅槃。故云无相相。

  原由恶心者。亦有人闻恶声。能观此恶。增其观慧故也。

  经云庭燎(力召反。诗云庭燎火烛也。广雅云燎烧也)。

  乃借天眼文助结者。只是指于昔所不见而今得见。正是结文。以显不与二乘共相。无别借文。

  先横知六道者。具足知十法界众生心念。纵让佛果。须云知九法界心。

  今云六道者。且依现文。

  次竖知十六心者。此就迟速并异。菩萨之人欲知初心。即能知之。余心心亦尔。声闻人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十六道类智心。方始得知。支佛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七集类忍心。方乃知之。问何故偏言欲第三心耶。答其他心通依上界禅起。欲知他人无漏心时。还缘观上无漏之心。同地易知。于彼观上无漏心中。苦类为首。故偏言之。

  言至第七心者。以缘觉人欲知他苦类忍心。拟意观察。彼心已谢起苦类智。缘觉寻观追而不及。即于上界集上伺之。故偏言第七。

  前知六道下。今家判释慈成上。

  梵行者。此明初地菩萨无缘之慈。与上各别。何得成。

  经云慈名世谛者。二乘之慈。名为世谛。

  经云不从缘者。舍偏得圆。不属众生缘法缘故也。

  经云阐提慈者。有怜妻爱子之慈。

  经云犯重禁等慈者。由慈爱于恶境。名之为慈。

  经云舍黄门慈者。黄门无志屠等。爱于恶境名慈。

  经云不见持戒者。此约毕竟戒说也。

  亦是生空等者。初依其烦恼。谁云证于生法二空。性地属通。此不可用。

  以初捡心者。以大涅槃心捡之。

  验三亦然者。根胜既具十三。根增长既具十。根本根深根广等三。亦须具十三。

  具十余四者。根胜既具十三。及十根本。乃至根长等四。一一皆具十三及十。

  修亡相檀者。令修亡三檀也。

  止伏欲界恶者。且约持戒。伏身口恶为劣。外人例如上答。

  无畏者。如前则生不动国文。皆具止行二善。

  又夫修净立行者。皆先为求涅槃心为本。即以此心摄于众生。同生其国。

  十四有者。各经中有。则为二十八。

  生乐论义者。乐慧人也。

  乐禅定者。只应云乐定禅。语滥色界四禅。

  然生尼吒等者。此名遍没。始从初禅。经历十七天处舍初天生次天。如是传传至色究竟超者。从欲界超至色究竟。此此正是全超也。

  若生无色者。此即无色般也。无色亦有勤修速进二行。

  方般涅槃者。今文不论。

  不云中生者。以中般。但名为中。不名于生。故不论之。

  轮转余势者。然果报未亡者。但是酬因之余势耳。

  非圆意者。今须依开权显实。以大涅槃心修。达生死身即法身常身。何况二乘而不即法身耶。宁待入于变易。方得转矣。须依亦即甄之。

  经云上中上者。亦名上胜上。

  经云初发心者。初修十五心成就满足又五十心。因果合成一百心也。

  经云八十者。初两十二为二十四。五大星东方岁星南荧西太白北辰星中镇星为二十九。北斗星为三十。马天三十一。行道三十二。婆罗三十三。功德三十四。

  二十八宿者。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七宿斗牛虚危室壁为六十二。地水火风为六十六梵陀提拘臂首半母为七十四。四天王为七十八。造书婆薮为八十。世人所事或名为天惑名为神。

  色净故者。缘因资般若。名为色净故般若净。般若了缘因。故云般若净故色净。

  经云大至火天多属四天王处。梵天八臂天首罗天属色界。楼陀天等皆属欲界天。

  经云中表俱净者。中谓法身。表谓应身。

  四臂或当主此者。四譬次第对四悉。随文释相可见。

  不见色相者。作业外彰身口。名为色相。又十二因缘俱属于色。故皆云色。

  不见色缘者。烦恼润业。名为色缘。

  不见十二因缘空者。空即不空。故云不见。

  不见因缘假者。假即是空。故云不见。

  亦不见中者。即二谛双亡。中亦俱寂。故云亦不见中。

  一切法亦如是者。四谛六度等。悉具三谛。亡泯双照。故云如是。

  次为他离怨者。以烦恼是菩萨大慈之境。故不名怨。

  五住菩萨者。即别教五住菩萨上能出假也。

  经云八魔者。菩萨昔以分离界内四。今则破于界外四。名为离八。河西所释自是一途。非应大道。今所不用。

  三种业者。有漏无漏非漏非无漏三也。

  例一切等者。有谓生死。无谓二乘。常为有边。断为空边。垢为有边。净是空边。缚脱亦尔。菩萨修大涅槃中道。双非诸二也。

  经云我实不生阎浮提者。且约方便教意。我自有净土。权示在此导利众生。

  经云慈氏菩萨者。明土本净。秽由于生。如净名中。如来之趾案地。即其例也。

  信首诸根者。如华严十种六根。

  开善全是三藏菩萨者。既云犹生欲界具于五事。只成三藏菩萨义。以此菩萨根具位在第一祇初。

  中间登地者。亦未知为属何教。今须在圆。

  前四是报果等者。若入初地。俱名习果俱名报果。不须分之。

  经云其义各异者。自在持戒布施得五事。自有依大涅槃修行得五事。汝何以将浅而难于深。

  经云有分果者。以世间施招人天。依报正报皆有限量。名为有分。感生死根。名为有果。修大涅槃证大涅槃。正报依报体周法界。无数无量。名为无分。永超二死。名为无果。而获中道大般涅槃。无因无果之果也。

  三忍者。等觉为上忍。十地为中忍。八地已下为下忍。

  退非菩萨者。非第十地菩萨也。

  佛菩提智者。等觉用佛菩提智断最后品入妙觉。例如住前修观。断一品无明。即入初住此义。非为难见。然古人解要有进退。

  不应悬殊者。应如前第五功德。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乃至对登地等。故云不应悬殊。

  穷觉者。等觉也。

  此一三昧者。金刚三昧也。

  何异金刚般若者。引彼经意者。破古人金刚三昧不应一向唯在等觉。如金刚经云。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此则犹通初心。何咒不通诸地。

  以烧草为譬者。初地断惑如烧草。以显中道如存山。

  经云无有折损者。无有能摧破。

  此三昧者。经云在于大众色亦不定者。此明一行于随众行。大论三十八云。如颇利珠随前色变自无定色诸法亦尔。或常无常。论以一理应于众理。释曰。理行如珠。教法如日。情如众物。观如现色。

  德王品五

  于位则浅者。以初闻正法及是第二周始。故云位浅。

  初证不闻闻者。下九功德并与初功德证同。故云也。

  弃其内德等者。由内证实理。能外化他。不可偏作自行以释。

  寄事而表理者。寄求善知识等事。而表诸地证法。浅深不同。亦如善才求善知识得法浅深。即其例也。

  例如净名者。例同也。彼经观众生品云。此室释迦牟尼佛阿弥陀阿閦宝德宝焰宝月宝严。乃至十方无量诸佛。是上人念时。即皆为来广说诸佛秘要法藏。说已还去。以显登地已上。须近善友听法。不同古人专在浅位。

  经云而作近因者。今此四法通于别圆。前之二教并不谈中。为此义故。不任为今经近因。故须先简。若开显已。无作圆常何简之有。又今明四法。须具二义。一示地前可修得入登地。二入地已仍须四法策发。令疾入后位。

  慧品为正者。大涅槃了因种智为正行。缘因为助行。

  诸佛起发者。如华严中八地菩萨欲沉空。十方诸佛同时而劝。正明化他。亦须自近善友。令他近善友等。

  经云有人身遇众病者。三惑重病也。

  热譬爱者。热病之人贪一切食。故喻于爱。

  次冷譬痴者。病冷之人身体痹死。无所觉知。如痴无识。

  劳譬慢者。劳人诸事不能状。

  如于慢下譬嗔者。痢病不可禁制。故譬于嗔。

  疟譬疑者。或发不发。又或寒或热。如疑。犹影疑自疑他等。

  通别之惑名同体异者。通惑于见思上立利钝名。别惑于尘沙无明上立利钝见思之名。故云也。

  经云离十恶等者。此并是双流之行。

  修行十善者。十善为诸行之本。故令修行十善。

  四行戒施者。此即乘戒俱急也。

  配前五人者。一菩萨二佛等五。今明不尔。只一人身具此五法。不须配前。

  而实已润者。纵未显获已得冥资。

  似如一化者。十二部对华严方等。兼鹿菀部中有小涅槃即后教。

  谓八圣道者。此无作道品用毕竟空修。以大般涅槃。

  经云夫听法。所言夫者。下蕴深旨。今亦如是。始于弹指小善。终至圆常通一切法。皆为显于十一空涅槃极理。故云夫也。

  经云要以系念等者。同前三解而修于行。故云思惟。

  经云三三昧者。皆以大涅槃心修。一一无非法界。达二十五有。而见一实等。

  经云如法修行者。此文专约开权以释。

  经云不生不老者。离分毁变易二种生死等。

  经云软语及呵责语者。即劝诫二门。二门具于四悉。如法华疏第五说。

  经云若有触者。喻身业。若有念者喻意业。说业说即口业。具譬三业修行。

  经云众罪得灭者。喻能生善灭恶也。

  经云不观种性者。譬不择机缘。

  钱财者。譬为众生已不求恩报。

  无据者。尽无生二智教门。唯云罗汉得之。不曾云初果亦得。故云无据。

  此出阿含者。如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经中说。有彼长者。字须达多。身重有病。于时遣使。问信世尊。并请舍利一顾。舍利遂往。须达见来。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别坐一床。慰喻长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诸凡夫人成就不信。身坏命终。堕于恶道。生地狱中。长者今日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灭苦痛。生极乐处。或得斯陁或得阿那含。长者。先已得须陀洹果。故不说之。此初慰喻。善戒二。多闻三。惠施四。善思五。正见六。正志七。正解八。正脱九。正智十。一一慰喻辞同初。初十中前五是世间善。后五出世间。就出世中正见正志是无碍道。慧名正见。正思惟名正志。正解正脱是解脱道。然河西所引复不与此全同。

  一目谓法眼及法慧者。此释为胜。今亦用之。且约专心听受属于法眼。修行属慧。以慧观察。令见佛性故也。

  一目为天眼者。此释无意。为是修得。为是报得耶。

  上果不伏听下果法者。意云凡近善友。须简劣从胜故尔。

  宁复(至)五欲者。无心思五欲。五欲任运亡。故云宁复有心。

  经云四颠倒即断者。须云八倒断也。

  经云能令一切凡夫(至)苦恼者。从凡夫至须陀洹。皆为四苦所苦。不云后三果者。上果轻微。且略不说。

  经云如法修行者。称法性而修行也。又是称教法而修行也。

  一明正行二善者。此是双流之行。遍灭法界恶。遍生法界善。

  二明空无常解者。此即乘戒双修。达常乐我净无非法界。名一切空。

  佛具万德者。以实而言。只四德摄法无外。何略之有。

  善实是不虚者。实外无法。故曰不虚。

  故名解脱者。此明得禅。

  外道望下不得禅者。得解脱名。

  互有与夺者。实而言之。与故有真实。夺故非但无常乐我。真实但无。

  经云依世俗道者。依世智忻猒心。断下八地惑。名依世道。

  所以无常者。谓现在未有于常。但有无常。

  后仍结异者。从不名佛性下是。

  后身佛性者。等觉佛性阙我乐剩见。

  言六少见者。现在未见未成。一转即入妙觉全见。所以现在名少见也。

  五善者。涅槃分果善也。

  以义异故者。此辨因位菩萨心中佛性。由有烦恼。与佛果地佛性不同。

  开善云此二者。即指今经六七二文。

  即文判之者。古人判之。只前所列文是八住。

  至六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善。五可见。此阙第九住中第一常名。若与常名则不异也。

  五住初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可见。五善不善。谓修者善。不修者不善。

  善与不善异者。前八住单善在第四。此文善不善存第五。故云异也。

  经云一者。可证者。若能修者。方乃分证。

  知法章具二义者。经中句句皆具一体别体二义。故云若善不善等。应身佛即别体也。

  知实相者。览前三宝等无非实相非因非果之体。所以更约实相释之。是故经中句句双非。以显于体。又句句皆有别体。谓初住已上而有遍于诸德之用。又前五知见。及正行二善空解等。皆是果上所有证之法。故有别体差别不同等用。故云遍通诸果皆有异义。

  经云若善者。涅槃善也。

  经云若知不知者。知一体小外不知。

  经云若修不修者。修者善。不修者不善。一一并是双流之行。皆对小外简之。

  此前未说至之言者。此前未说虚空实相。文后已有行结之相。从是名菩萨修因下文是。

  又前未说者。应知今实相泯。今五文无非实相。非因非果。及非有非无。悉明双流之行。

  又前未说者。复以真空荡前六文。无非虚空。

  真空者。即毕竟空理。异二乘空。

  事空者。将事空以显毕竟空。

  涅槃空者。偏约所证。又此又三空。即约三谛明空。若合三为二。即二谛明空。又真空是法说。事空是譬说。涅槃空是合。

  经云不见虚空者。真空之体不见故。

  经云虽有五眼所不见者。此即见而不可见。

  经云慧眼见者。真空唯慧眼见。即不可见而见。

  经云若是无物下。简出世间之空非其真空。以世间空除物方有。若除物有空。空乃名有。故云乃有为实。

  经云以常无者。只由无常致无真空常乐我净。

  一云虚空不可见者。此释顺经。今用之。

  二云至识心见者。明虚空非六七识心之所见。如实相体非六七识所见。六七识心但见光明。如由别体三宝导此识心成行。得见一体三宝。故云方得见空。

  人总于法者。法谓常乐我净。

  实相既通者。通于涅槃如来佛性。故有三乐。

  此据正因者。此即合理性三因为正性。以未见故。但名正性。

  问断烦恼处。然德王问言。如来昔说身智尽处以为涅槃。今说烦恼尽处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须重问。

  未是涅槃者。当知初断烦恼处。

  未是涅槃言处者。约身上断烦恼尽处也。

  答魔之词出长阿含。长阿含第二云。又告比丘。吾今所以诫汝者何。天魔波旬向来请我。佛意无欲可般泥洹。今正是时宜速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须我诸比丘集。乃至诸天并见神变。波旬复言。佛昔于郁鞞罗尼连禅水边。阿由波尼俱律树下。初成佛道。我时白佛。佛意无欲可般涅槃。今正是时。宜速灭度。尔时如来即报我言。止止波旬。我自知时。如来今未取灭度。须我诸弟子集。乃至天人见神变化。今正是时。宜可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不久住也。是后三月当般涅槃时。魔即念。佛不虚言。今必灭度欢喜踊跃。忽然不现。魔去未久。我即于遮波罗塔。定意三昧。舍寿住命。据此舍寿。犹是随机。

  不同月令者。此是旧月令。新月令无此说。

  周家时者。周家十一月是年朝。所以二月即成于四月三月即是十二月为岁朝。不得用。此闻立月增减以释。此时与彼不同。但依第二释。

  谓嘿为灭者。灭即涅槃也。

  经云波旬意谓等者。波旬嫉佛化人。恐夺其徒属空其宫殿。欲得佛不化人。即是涅槃。

  是僧宝故者。菩萨但僧宝无涅槃故。简僧异佛法也余之十文者。一一皆对二乘简出大涅槃相。又二乘对外道非涅槃。二乘亦得不织不覆等名涅槃。若对如来二乘涅槃。即名织覆等。织覆只是系缚。

  经云不生烦恼乃名涅槃者。二乘虽得涅槃。犹生别惑。非大涅槃。

  而菩提实未全除者。纵破一品无明。变易五阴而未全除。又纵示同六道之阴。而亦不为阴所覆盖。

  皆是因缘者。只由三世因缘和合所成。无有自性。

  又若约圆说者。皆由法性为因。无明为缘。而生于阴。

  一根有三者。苦乐平平三受也。

  即离四见者。一即色是我。二离色是我。三色大我小我住色中。四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阴例尔。各有四句。

  现在有我者。谓色有我色无我。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以为四句。一一皆云神及世间常等。余文但云现在常无常等四。其名虽异。而义是同。

  经云身见者。谓计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计遍身计。计我不妄。亦名我见。此见依身故名身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复计此我。以为自然。宜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皆名耶见。执耶为道名非因计因。名为戒取。复因此见通至非想信此非余。名为见取。

  小不次第者。前三同彼。四戒五施六天。

  前是四禅者。以大涅槃心。修此四禅。为入涅槃方便。

  通则至前者。通于初心。即体达五阴无非法界。

  更修百八三昧者。如大品经中广说。

  经云守护导涅槃之心。能导行人至于乐果。如世导者。善知前途通塞之相。若不护之。焉至宝所。

  以慧异者。准法华疏云。定具足名心自在。慧具足名慧自在。定慧具足名俱解脱人。故大论云。慧得好解脱。心得好解脱。

  无复无知者。无取相无知二烦恼也。

  烦恼趣心者。谓烦恼覆心覆慧也。

  二云九地等者。不须离对。但上下文。初地已下住住皆具三种四句为定。

  皆令缚解者。难意皆令本是解。本是缚。又为心即是解。为待缘方解耶。

  若心本有烦恼者。若本有者不能令心得解。

  若本无者。本已是解。如何今日方云解脱定有。下二句准此正难。

  无缚无脱者。既无缚无脱。如何复言心得解脱。

  前四明无所缚者。此明心性不为贪等所缚。

  后一明能缚者。此明贪等不能系缚于心故也。

  明无解者。诸佛菩萨既不拔虚空中刺。验知无贪不名为解。

  明无得解者。此明无因也。

  明无得解道者。既其无因。宁得有果。

  经云如过去灯者。如大论云。灯来时无闇。有闇时无灯。故云灯不灭闇。今明惑即是智。智即是惑。故无能破。

  但随义为三者。但随经文次第。以判为三。非专次第答前三问。

  据正义者。佛立中道正义。非德王耶义。

  因缘中道者。因缘即是中道也。

  经云善男子心亦为不贪等者。上难云。若心有慧。可云心得解脱。心既无慧。如何云心得解脱耶。

  佛答意者。心体本非有非无。本来无系。为是义故说心得解脱。

  经云亦非不系者。遇缘即为所系也。

  非心者。非无心也。

  双非两舍者。今为显出中道心体本无系缚。所以双非。两舍耶小二边。不云即边而中。意在此也。

  经云细即是常者。计邻虚尘也。

  经云以时节者。外人计时为心因。由某时故而生其贪。故彼计云时来众生熟。时去相摧促。时能觉悟人。故说时为因。

  经云以不能知心因缘者。不知心性中道本净因缘。而为无明系缚。轮回六趣。受二十五有生死。

  经云被无明枷下。明不断惑凡夫。次从有人随于圊厕下。四譬断结外道。

  经云一切凡夫唯观于果者。唯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等。

  不观因缘者。一不观世间末因缘。二不观本因缘。本因缘者即法性因。无明为世间因缘。即法性人而不逐之。但逐无明块而不放舍。二十五有终无出期。

  一明因果至故有者。中道心性非因非果。依性而修。便获于果。贪心亦尔。

  经云识则得生者。因率尔五识。生第六意识也。

  二明心性(至)和合者。心性本净。无有和合。由无明故致有和合。又由略因缘而有和合。譬如冰有和合故有团圆。水无和合故无团圆。

  经云诸佛菩萨(至)不净性者。若言心性本净。为惑所覆。犹属教道。且顺权说。

  若云本心清净众生闻者。趣于耶见。谓心即是不肯修道。为令众生断除贪等。方见佛性。故云终不定说等。若依实理。心性本来未净。犹如无始。唯水无水。虽全是冰。则不得云冰不是水。众生心性亦复如是。虽本是无明。则不得云非是三德秘藏。是故圆人唯观无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权人却覆方见。

  经云云何心共贪生者。此句明一切凡夫与贪俱生俱死。

  经云谓火灾者。亦应云无明法性因缘。达此因缘。即得大般涅槃。下三句。若断尽则不共贪灭。初地菩萨为众生示有俱灭。

  经云除不动地者。初地菩萨犹有烦恼。名共贪生。永无有灭。故云不共贪灭。

  经云譬如日月等者。此文譬显。亦顺教道。若依实理烟等。即是日月。

  经云不贪之心者。本净心也。

  难行苦行者。中道之行难行也。

  经云无常见常等者。实是无常计为耶常。实是真常计为无常。余三亦尔。实是脱法即计为缚。实是缚法即计为脱。

  经云非乘见乘者。非乘为天人乘。又是三乘。实是一乘。计为三乘。实是三乘。计为一乘。

  经云总别之相者。总为计我。别谓计所。故云便作色相等。

  经云见日月等相者。此计寿者见也。

  经云若见我是色我者。即色计我以为一句。

  色中有我者。色是我虚空。色大我小也。

  第二句我中有色者。色是我璎珞。我大色小也。

  第三句色属于我者。色是我僮仆。系属于我也。

  第四句初一我见。后三我所。执我我所名身见。色阴既然。余四类尔。总执五阴为二十身见。

  经云畜二沙弥者。如僧护经云。二沙弥共被相抱卧。死入䥫被地狱。若不共卧。畜亦无过。

  经云修习三十七品者。举因行法。以显初住已上所证。

  德王品六

  浅深非一者。虽有浅深。悉明证位功德而言。

  三十七品者。无作道品也。

  直起中怀者。直是内证名起中怀。不为耶曲。缘之取碍。

  多就理明者。专就证论也。

  二信因果者。如纯陀施食得五事果。施是因报是果。

  信二谛名者。圆二谛三谛者。即二谛而论三也。

  只是一体隐显为异者。二智隐二身显也。

  以根深故即增长者。牒终行布施下文。

  一切诸法等者。从若诸沙门下是一切法也。

  次戒闻智慧者。戒即牒前戒。闻即牒前多闻。智慧即牒前亲近善友。以五法互相资故。

  不见横竖者。虽有横竖之相。而实无横竖修行。故云也。

  左右解之者。应云由内解故无疑。由无疑故有内解。

  经云有少善者。正因佛性。名少善也。

  初开经时说者。指现病品。

  经云日从山中出者。日从山东而出。今言山中出者。但是寄山显相。而言中耳。中出譬本有佛性。至正南譬现在身。若不闻不戒等。令不至西。譬既有佛性。必得涅槃。更无所疑。

  通慜者。慜达也。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智德成。

  以故破故者。无始无明灭故断德成。

  作恩念恩者。前证受新法句。应摄入此句中。

  十二因缘大树者。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现在三因为华。未来二支为果。

  魔王共战者。亦可将前能闻能答。对此文。

  只应解于初后二者。前难本。只难于现病品末。第三菩萨之人遇与不遇。自能得善发涅槃心。今何故要叹佛性。方令得涅槃耶。二者前难现病品末。第一阐提遇与不遇。俱不能发。

  今难意者。阐提既有佛性。应自能发。何俟闻叹方能发耶。前难文菩萨在初阐提。在后二乘在中。

  中间举来者。前问中举来也。然德王本不难。二乘但相从举来耳。

  经云若不遇下重释前。二乘及阐提。

  经云一阐提辈(至)涅槃者。据现在无修缘了。名为不得。

  一阐名信提名不具者。信具二善阐提所无。

  恶欲之边者。以恶极故名之曰边。

  经云佛性非信等者。佛性非信。进念定慧众生不具信等名一阐提。

  又不具者。过去非无少善。但现在无修得善。名为不具。

  而有是理者。当来必得涅槃故云也。

  箜篌譬众生身者。譬五阴实法也。

  经云众生佛性(至)无住处者。不属五阴也。

  叹善者。叹佛性善也。

  经云我所作也者。若言诸佛等听我所作。名无惭愧人。

  经云不为生天等者。不为二十五有而持戒也。

  经云不作破戒者。谓四重。不作缺戒者。谓十三。不作瑕戒者。谓世已下。不作杂戒者。定共戒也。

  经云不生憍慢者。菩萨以大涅槃心轻重等持。而忘其相。

  得善戒者。由于持戒。而得涅槃善也。

  经云欲说善道者。欲说涅槃善因。令众生得涅槃善果。方名真善友也。

  但令伏下界恶者。今亦不全非。此释消经亦有其理。

  浣人猒秽者。作背舍观。但取猒秽。为背舍观不取净相。

  经云尸利鞠多者。涉公云。尸利鞠多火坑陷佛。毒食药佛。如来于时履不烧。食毒不损。彼舍耶见。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今经十二部犹兼于权。故且除之。

  除全体者。谓涅槃通权及遍一部。其体广博。故以除之。

  但取四偈者。四偈显义同圆。是故偏取。

  但取常住者。以今昔善根相扶。只闻常住二字性变易。即达三德秘藏。

  取寂嘿者。只说即无说。故云多闻不离理。即其义也。

  故知损之者。周易云。以至于无为。肇公改用。今且依肇。以佛性理极。名为无烦恼损尽。亦名无为。

  经云法无性者。涅槃之法无自性等。体即法界遍一切处。故云无性。

  经云难作能作者。此约闻已起行。若定知此难得涅槃。必须行之。不可直云我今唯观实相端拱守理。未为全当。一一皆依中理。以忍二边之恶等。

  不存著者。谓妄其功也。

  经云色者非地水火风者。色体本是毕竟空。故非地等。

  又不离地水等者。地等全体是空也。

  经云以相似续者。凡夫不知色性本空。横计前念似于后念相续不断。

  菩萨得者。具前多闻中。始从十二部至常说法五事故名得。

  经云不得现见诸佛菩萨者。不得现与诸佛菩萨。而为眷属。但是魔眷属耳。

  经云若盐能令非咸者。空非颠倒。如何修得。

  见不空法者。我于凡夫见不空处而见于空。故非颠倒。

  今言非空使空者。今达于有而令其空。故云使空。

  经云阐提者。数论外道也。

  七地菩萨能入寂灭者。初地念念入法流。心心趣解脱。及七地已入寂灭。何须寂忍。唯在佛地。

  以前文为体者。兴皇取后涅槃经。显示佛性为体。此师取前修习三十七品为体。

  余皆可见者。檀摄二觉。谓除舍也。尸摄三。谓正语业命。忍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正念。进摄八。谓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禅摄八。谓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分正定。思摄十。谓四念处慧根慧力择觉喜觉正见正思。合三十五。余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诸法信为本故。谓信根信力。婆沙以实体十一摄三十七。先以七觉。收余六科。谓四念处及慧根慧力正见入择法觉分。四正勤进根进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进入进觉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觉分。念力正念入念觉分。是即二十四法。摄入七觉。

  余不入者。谓二信为一。及正思惟一。语业命实但二。并七根本觉成三十七。正命入语业中。然于七摄中摄喜入择。摄除入舍。又但舍中实体但十。以十合语业命三为一戒支故。

  道品入涅槃者。无作道品也。

  方近于理者。十德始末。不离一心三谛而解释之方。

  摄十德理体降此释者。悉皆不可。

  第九已上者。正是第九已下皆尔。

  经云轮回生死者。轮回分段变易生死也。

  经云五种盐者。案四分律。药犍度中有而五种盐。初五者。谓黑盐。丸盐。楼盐。摩盐。支头鞞盐。鞞(府移反)后五谓卤盐。灰盐。新陀婆盐。施遽鞞盐。海盐。此等名或约色辨。或约处明。若此上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有多类。大略五耳。

  第十一 师子吼品

  文为二。先释题。次就品下入文解释。初又二。先正释题。次地人下释品来意。初又三。先述古。次非为下纵夺。三此俱下正释。次纵夺中意者。然从菩萨一边标题非为不得。但不可一向。三正释中又二。先标意。次何者下释。释中三。初据文义以释。次或者下问答释疑。三今明下附四悉法门以释成。初云能吼无量者。佛是果人益于因下。故云能吼等。次释疑又二。先立疑。次答下释。

  目者(音以古字)此是会意字师(所类反。五偈曰师偑巾曰师)。

  三释成中云世界者。师弟及三业六即异。故属世界。为人者。子者为资也。亦慈也。资故生自善。慈故生他善。对治者。治前三教不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世然别人地前虽知未能定说。所以三教俱为所治。第一义者。师居众位之上穷佛性原故。当第一义。

  题具多意者。具师第六即四悉开显佛性之义。

  次释意中二。先述古。次今明下释。初又二。先正述。次。今悉下略非。

  云非菩萨说者。此明菩萨但是能问佛性人。不应名能问为说。由问故说。说在于佛。佛说入证佛性。以酬菩萨之问。为此义故。不可偏从。菩萨题其品目乖各者。乖角亦得。

  次就品下入文解释中云皆属了因者。万善属缘因。由能了知了于万善。万善方能资于正理。所以万善属于了因。

  有性无性者。正取有性为果性及果果性。有众生句。亦取有众生为正因。

  有真无真者。取此二句为境界性。唯有二十五有恶境。

  又生智者。数数观之智。显境境发智。故名为生。

  习因因果者。上句取有因。下因取有果。

  三句者。取有作有业为报因。取有报为报果。

  因性者。取二因以为因性因因性。取二果以为果性果果性。

  依作无作者。作谓造作。故属因性。

  十八修者。但依前列亦章数即足。

  同异若此者。同谓不出佛性。异即如上诸意。是即同而不同。不同而同。

  但未为得意者。劝问虽引十八条。意在佛性。若但依佛别劝师子吼。亦作别问。焉能显于佛性。所以未为得意。

  总劝者。但劝问佛性也。

  敦劝者。正应须问令众得益。

  经云白佛言者。此三字犹属经家。不可置上句末。将此三字。成于下句。其顺文体。

  譬法身者。此是十力四无畏等法所成之身。

  地即尸罗者。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尸罗为众善之本。如如意足依戒而发。

  经云欲坏非师子者。前三教皆不能为师子吼。

  经云为欲令住处净者。三德秘藏三惑不染也。

  举非者。非二乘外道凡夫所能也。

  前合举非者。声闻缘觉等。自法华前皆未能作决定之说。故云非也。

  前三问问法者。谓约法为问。

  问人者。约人为问也。

  一问果性者。他见有云何为佛性。即名为问果。

  次问因性者。见有以何义故。即名为因。

  后双问者。常乐我净通于因果。

  今将后人来问前法者。初将一切众生问理佛性体。次将十住菩萨问分佛性义。后将如来问究竟佛性名。又将三人历于一法遍问并通。云何众生佛性体。云何住菩萨佛性体。云何佛佛性体。佛性体既同。云何复有浅深不等耶。余佛性义佛性名亦尔。

  初问理佛性体者。未有缘了之用。故名为体。

  直言般若者。但云般若。不云波罗蜜。是故属福。

  若此土则福胜慧者。净土一劫持戒。不如此土从旦至食时无嗔碍心。故云福胜但尔。

  尚智慧者。谓但慕仰极果智慧也。

  十住菩萨至通教者。住为能依。地为所依。以通教第十地菩萨同于通佛俱能八相。故云十地菩萨为如佛。所以菩萨同佛。属智慧庄严。九地已下俱属福德。

  若消此文等者。意云。此一段文犹是叙昔。故作今昔二意消之。在昔闻常须论密入。是教不定人入不定。故云利根人等。

  最下既然者。三藏菩萨及人天。既于法华前。密得无生。通别菩萨。及人天二乘人。岂不能耶。

  我若二严等者。难意云。我若具二严。亦应能答。佛若具二严。亦应能问。二义既齐。问答不成。故云非也。

  非是一二于一二者。明今二严。非是差别一二之一二。乃是一体无差之一二。又是无一二之一二也。不同凡夫定执一二也。

  亦是言于无言者。类如净名中三十二菩萨即是言于无言。文殊即以无言于言。净名杜口。即是无言无言。今具二严。同彼三十二菩萨也。

  非是言于言者。不同凡夫二乘相也。

  良以双亡一二等者。师子吼是即照而亡。如来是即亡而照。所菩萨授双亡。佛授双照。虽然各授。为显亡照而无亡照。

  若无一二等者。意云先有一二方可双亡一二。若无一二无法可亡。

  不见空边者。边即中故。名为亡边。中即边故。名为亡中。中边俱寂。体即法界无二相。方名第一义空。

  经云及与不空者。亦是中道不空而空也。

  非前非后者。别教第一义空。在真俗后。名为浅深。圆则俱在一心故。

  非前后空者者。谓宰主。即二边宰主也。

  此乃名同者。二乘以离断常为中道。菩萨以出假称机为中道。凡夫但以所行作中道想。如此三人。皆非佛性中道。其名虽同而体永异。

  经云苦乐行者。二乘以行苦行破生死苦。名为苦行。得小涅槃。名为乐行。

  无圆遍之义者。此之三人无于佛性中道法界圆普之理见也。既言果下释经中涅槃句。

  知此果从因因生者。佛性境为因性。具能观智为因因。由此二因。生于二果。

  中道者。下释中道二字。皆显现下释经中种子二字。何者由中道种因等。四性得显。又由四性种子。中道得显也。

  能生两因两果者。由佛性种子。能发缘了二因。成菩提涅槃二果。

  又是种子能显中道者。由缘了二因种子。能显中道。故云更互。

  又种子者。三道中即三因种子。如净名经云。六入七识等为如来种。不同唯识立种子义。

  奈此文何者。只缘经中云涅槃。又云中道。又云种子。若不依今解释。文甚难消。

  又是傍正者。且对能观所观义。便立傍正名。又应更云。佛性傍为缘了种子。余两可知。二生死他云。是论中不生亦不灭句。三断常是论中不断亦不常句。然论八不。不与今文相应。不用此释。

  不一不异者。果是不异。因是不一。

  当得上果者。所计之常。是其上法。由作此计。当来得于上果。故云能得。

  最上菩萨如理而见者。明诸佛菩萨如于无常见人所见。如于常见人所见。即是如于二种道理。所见也。

  而是两边之上者。此句消经中何以故即是上故文。此即指第一义空。出过前凡夫外道二人之上。

  经云生死本际者。无明是过去本际。有爱是现在本际。又十二因缘即是三道。名为本际。

  两因夹一果者。文中正明现在五果。即是中道。能破生死。但云二因夹一果。

  名中道者。何能破于生死耶。

  经云中道之法者。只众生三道因果即是中道之法。

  经云如贫人者。二十五有贫人也。

  前后举非等者。凡夫是前非。二乘是后非。菩萨居中名为中。

  是下第三正释此章。

  无常无断者。二乘不见佛性无常乐我净智断二因。

  不得以因之家之因为因因者。不得以能观智家所观境。为因因境。但是单因耳。只得以能观智为因因智。是从因起因。故曰因因。不得以果果家之果果亦尔。

  得以因家之果者。以能观望观所而得果名。若现望涅槃果。则名为因因境。

  但是因者。十二因缘。但是所观理性之境。故名为因。

  境体非因者。非因因也。

  然譬与法乖者。法中则以二法为因。譬文则以一事为二因。二果亦尔。今但取法譬。俱有二因二果。名同为譬。

  例二果亦尔者。涅槃当体是果。望智复名果果。复涅槃之果。涅槃当体是果。复涅槃作果。故名果果。

  经云是因是果者。观十二因缘智。与涅槃为因。名为是因。阿耨菩提是智慧家果。名为是果。

  缘性则二者。从是因句开出二因。从是果句开出二果。非因非果。谓正性。

  合缘为正者。重属当上合二为一文也。

  正无复数者。正当无正。岂是数量耶。

  经云无知无见者。能知所知无能见所见。境即智。智即境。无二无别。故曰甚深。

  广释甚深者。六门一一皆明十二因缘。即是中道佛性。凡小及偏菩萨。自体虽具。而不能见。唯佛明了。故曰甚深。

  经云虽无受者即不常。而有果报即不断。受者虽灭谓不常果不败亡谓不断。无有虑智谓不常。利合而有故不断。

  经云无有终始者。十二因经三世轮回如旋火轮。故无终始。

  亦应少见其始者。谓一断一切断。故得少见。

  始名今互显没者。明菩萨但云见终。约用观智断惑。或以释或最末后名终。

  始则杳然者。此约或起初后以释。十住菩萨但初断其终。未见即法性之微细无明原始。故云杳然。

  十住破元品无明者。初破一品也。

  当果不起者。变易果不起也。即是品品皆有当果也。

  自性无所有为易者。体达现在十二因缘即法性则易。穷十二因缘不染而染无初则难。所以菩萨但见其终。

  私谓初住所断者。此约观智。初断一品以反释。然经中且约分数为终以说。

  并始断故者。初住十住菩萨。并是始断也。

  故知贤位者。此显别地前未见也。

  经云柏鞠者。皮鞠也。为人所打不得自在。凡夫亦尔。常为十二有轮所载。流转三界。无有边际。

  类前定乐行等三者。前定乐行是出假菩萨。今在地上论。见不了了。即是别教得入之人。则不得全同。且存教道云同前耳。

  望十住为不见者。此亦未可初住已见。如何望后即名不见。

  一个菩提者。菩提无别。如何望十住为不见耶。若言不见初住等。应别有一个菩提。

  经云即第一义空者。此说佛性当体是空。不同十一空中第一义空。彼空第一义名第义空。

  即五佛性者。五亦不出三因。以佛性只作三因结亦得。

  正当此难者。亦如正法念经云。佛见众生身中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具足。结跏趺坐。及地论中不用修道。

  佛作此说者。正当师子吼菩萨难也。

  然但明佛性下简非。若言佛性在当下正释。

  藉缘而具者。藉缘了也。

  罪当非现者。正因现在未显名非现。众生现有名非当。

  若见此意者。言众生现有亦得。当有亦得。何者。由现有故当来缘具方证。故无诤也。

  约缘成果者。众生由迷缘故未见未足。佛菩萨从破惑缘得故有诸地等不同。故云也。

  事用未足者。全未有用。亦名未足。

  分有用者。亦名未足。

  经云虽无地狱阴界诸入者。众生虽未有佛阴界入。未来必得佛阴界入。

  经云本有今无者。此偈意者。为师子吼本作无差别难佛作差别。答虽云差别三谛具足。故云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亦差亦无差者。上半差。下半无差。不一不异。下融通三谛结归偈旨。

  今长行释者。文为二。初正释。次更约下重约本末结成三谛融即以释。初又二。先述意。次若生死下释。释中又三。先释上半及长行三世有句。次生死虽复下束成二谛以消上半。三本有之有下释下半。结成中道双亡无差正意。次结成三谛中云二河相望者。谓生死河。涅槃河。若无上原。不知河之底深。

  本末非本者。生死之本。非涅槃本也。

  本末非末者。涅槃之末。非生死之末也。

  非本非末者。生死涅槃之本非本。本即末故。生死涅槃之末非末。末即本故。不属三世也。

  又此四番释者。大体不出差与无差。何者前三释上半差。第四双非释下半无差。

  又经中凡有三种者。须作一例大体释之。若言有涅槃。即须云三世本今俱有涅槃。若言无者。三世本今俱无涅槃。生死本今有无今亦尔。又三世在皆有佛性。是即三世有法则有是处。三世有法斯无是处。方称偈旨。

  即是三谛者。初两本末为俗。第二句为真。三四是中道遮照。一一皆是差即无差。无差即差等。

  不即心为佛性者。佛性当具现在心未即是也。

  不取众生为佛心者。当来佛时非今迷心。意云。要修方得不修不得故云也。

  心不即为佛性者。迷心不即同果佛性也。

  六度庄严者。缘了二严也。

  岂同万善者。简车体异具度也。

  经云庄严毕竟者。约修习以说毕竟。毕竟者。约所至所严理体佛性以说。

  更无别体者。若能严不严所严则能取体别。今能严唯严所严。所严复严能严。故无二体。

  经云首楞严者。约理性论楞严三昧也。

  经云有五种名。楞严约依理修习定得名。般若约智。金刚约喻。谓所拟皆断。师子吼约说。佛性约法身理体。又此五名。楞严金刚从定立名。般若师子从慧作名。佛性总于四名。

  和阇梨者呼为大地者。俱舍颂云。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释云。前三句标列。第四句释得大地。法名受者。谓领纳苦乐不苦不乐相。想者取像。谓于前境取差别想也。思者造作。谓能令心有所造作也。独对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欲者谓希求所作事业。慧者。于法有能简释。念者。谓于缘明记不忘。作意者作动于意。谓能令心惊觉为性。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赴殊胜解三摩地者。此云等持。持心于一境转。亦持心所从强说。心遍于一切心者。释得名也。此十心所遍通三性四心三界九地。有漏无漏一切心品。故名大地。地即心王。此十法依心地起名大地。

  法通五品者法起十数者。十数前后而起。不得俱时。故云义说为十。

  释论名为健相三昧者。大论第三十七云。首楞严三昧者。秦言健相。分别知诸三昧行相多小浅深。如大将知诸兵力多少。故名健相。

  应须说我者。谓说真我也。

  经云我当从其启受齐法者。法者外道意云。可中佛为说常我。即受佛齐法。

  会通者。有即说无。无即说有。名为会通。

  色有二十种者。俱舍云。色有二种。一显。二形。或开二十。如论。日焰名光。月星火药诸焰名明。余色可见名影翻此为闇形平等曰正。不平等为邪。庸者薄翳也。

  经云以药力故者。缘了药力故也。

  经云非一切者名为三宝者。不见一体三宝也。

  经云得见一分者。一住皆见一分佛性也。

  如初日月者。前月末。后月初。虽复未见不得言无。

  或稍稍尽者。并譬初住已上。

  即事未有者。若云未有十力等用。此则可然。

  若云现无此性者。即成违经。

  为惑所䨱者。只由此言即成于害。何者。既云为惑所䨱。即当已有三十二相具足。

  若除烦恼即得见者。只成别义。故不可用。

  未会圆旨者。亦是未成圆备也。

  佛性非一二三者。前三师各执堕于三门。虽堕三门。以各执故不能通理。见于佛性。但成诤论。

  以求通者。若执一求所通终不可得。故劝令舍也。

  如云见象者。今家解释如得象身。若得象身不失身尾等。

  两国中间者。更立上胜净土为三土。

  七八地者并断习气者。但成通教义。

  不出破烦恼言者。但出三名。不云破烦恼已皆得见性。故云也。

  释论三观者。引彼文者。不会今经。彼以慈心。不净因缘等三。治贪等三。今经三种破已皆得见性。故不同彼。

  真谛破假病者。心缘至理则破假名之病。

  是伏非断者。破见思证真谛义。当伏于尘沙无明故也。

  出功德者。从空出假。假是利他功德。又一空一切空下。能约圆中三人以释。自有一人知于圆融乐观一空一切空而见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圆融而宜观一假一切假而见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圆融而但观一中一切中而见佛性。所以皆云三谛俱空等。

  亦未能知者。古人无四教释义。所以不知破之深浅。

  是就别意者。犹对三教。名为别意。

  前譬就外者。月譬等是外也。心则为内等者。应知十二因缘。支支皆具色心。今且一往分于色心为内外耳。是则一支。皆具余支。

  私谓文中等者。经中既云为内外事。是知外则兼于依报尘境也。

  非谓以十二至境者。然经中正为辨支支皆具佛性。非谓专辨观境。

  然过去之果者。此则不论略果及略因。但所二因。生于今五果也。

  七日为识者。此释不当舍中阴色。初一念染污心识。托父母精血。妄想起于华池等爱。即名识支。岂待七日方得识名。次师释当毗婆沙释。从识至于现身死来。合有十时。胎内五时。胎外五时。名为五分。与今文同。

  与众生名者。假名众生也。

  五果之后者。受是五果最后支。

  行中稍增者。稍能造业贪受增长也。

  但转名名者。但将现在识。名未来生。将现在名色等。名未来老死。以果同故。

  经云歌罗逻时死者。谓六入未具。一歌罗逻。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罗奢呵。如是答时名名色。

  于此位时死者。但具前四支而已。

  不具苦受者。于三受中除重苦受。但有余二。无重想无重爱。虽无其重而有于乐受及平平二。故具十二。

  经云十二部(至)不闻者。此叙昔兼带部中小乘十二不闻佛性。昔虽不闻。不可云涅槃十二亦无佛性。合三十六句。下云何非苦非乐句。但有双非一句。准诸句。合有苦非苦二句。则成三十六句。又章门及解释文大体专明众生本具。此理诸法具足。与诸佛菩萨更无差别。修习即得。

  经云解了大涅槃经者。由涅槃经。诠十二因缘。得见佛性。故云也。

  初约善恶共解者。初一善男子能约善法释。

  次从欲有三种下。至是名恶欲。纯约恶法释。从云何大欲下。约善恶共解。

  解脱翻无累者。此说无据。不可用。

  众生应以应身为体者。若言天行以定为体。如众生以应身为体。永不相关。故无此理。

  经云夫少欲至树下者。此约高下以释亲近国王等。此是下色出家人。

  私云皆不尔者。今经以大涅槃为性体。岂用小轮以释。

  内外缘得乐者。外谓大涅槃及上界禅法。如从外来也。

  出菩萨地经者。菩萨善戒论。一名菩萨地经。第二云何名快乐义。快乐义有五种。一者因乐。因行善法得他世乐。是名因乐。二者受乐。从因因缘。身得增长。心得安隐。是名受乐。三者断受乐。修习圣道。断诸受故。道得增长。无有诸受。名断受乐。四者远离乐。永离烦恼身心无患。名远离乐。五者菩萨乐。受常乐故。名菩萨乐。始从修因。终至后果。故云从浅至深也。

  闻见者。从教闻也。

  师子吼品二

  若欲闻见者。劝于凡夫令依教相而闻称教而见。

  明见义者。若能依教观察得有见义。复论中四明能见之行。方得证见。

  经云如来心相者。若能依教见自心相。则见如来心相。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即其证也。

  取闻见等者。与上辨异也。今约凡夫修行。闻已思惟观察闻见。则强眼见。则弱以眼。但见佛身。而无于观慧。

  知是方便等者。今则依教知如来平等法身所有应迹。皆为众生方便示现。此则为缘。故不同上。

  经云为谁受身等者。则知如来为众生现身说法也。

  经云以身恶业加者。前恶境加佛也。

  经云物无见过者。只是吃食细耳。

  经云不诸破法结者。如幻如化等。以明中道故不破也。

  两舍是两教者。前两教但离断常。假立中名而无中体。所以初不破法结为两舍也。

  相成是别教者。即不度众生句。及非一切成句。此二属别。谓地前二观成登地中道。名曰相成。

  双照者。即凡有所说。及说不为利二句。属双照也。

  经云正语者。软言合法名正语。离妄不虚说为实语。言无乖离。应时和合。故曰时语。言无绮异称当法理。说为真语。

  经云二种因缘者。闻见眼见名因缘。以此二种依教修行。必见如来心相。

  即四依人者。意云四依或示粗细当以难知。何能依教知如来心相耶。

  初二滥后二者。初人行细及第二人心细滥第三人。初人心不正。第二人行不正。滥第四人也。

  直置僧宝者。四依也。

  经云至舍利弗影犹战栗者。此明戒之功用。以验究竟不究竟也。

  经云若为正法者。以大涅槃心受持也。

  经云亦名闻见者。结能见佛性即是闻见。故云亦也。

  经云根浅者。信根浅易动也。

  是市易法者。若有要求。如市易法以易贵。

  任运法尔者。十四法相成任运从浅至深。故云也。

  经云是故菩萨性自下。结前十三句。

  先领旨者。由二因得二果。实如佛说。

  经云戒则无因者。以戒在初。但有于果。更无别法。为戒作因。故云无因。

  经云涅槃无果者。解脱既为涅槃因。涅槃又为常乐我净作因。故知涅槃无果。若其无果。是无常法。云何如来说言。由持戒故。得见佛性。住大涅槃耶。

  涅槃居在诸行之末者。涅槃句前文中在第十一疏。此为难。且云末耳。

  经云犹如燃灯者。无因缘则无灯缘。合方有缘。

  合有者。则成本无今有。以有还无。是无常法。涅槃亦尔。应是无常。

  偏结一边者。不结持戒一边。应云持戒若尔。是为常法。

  释迦日短者。从晨朝至中夜。

  瓶由拒立者。谓因瓶故立拒。又因拒故瓶立。即是互为因果。此释未全会经。今家只取拒三足互为因果。二足假足而立。一足又假二足而立。三足递互相对。一为单因。二为重因。喻果及果果亦尔。拘(音笋)虚(音拒)。

  更互上下者。上时则下为因。上为果。下时上为因。下为果。此释则谏今不全用。

  若克定三世者。不取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现在三因未来二因。以显因果。因果但取更互相缘。以显因因果果之相。

  而复不许用毗昙义者。古来皆不用此义。以解今文。今师意云。但借大生小生之言。譬此文因果。因果义亦无失。

  经云生能生法者。明于大生。但能生于色心等法。不能自生。其犹生世间眼不自见。犹不得自解。不自生故。由生生明其大生由小生生。小生偏能生于大生。故名生生。大生为此生生所生名生生。生生不自生。赖生生故。

  生者。明其小生由大生生。小生虽复能生大生。不能自生故。赖大生生此即正消经文。

  大相是因者。能引起小相故。所以小相为因因。又亦可小相为因。大相为因因。以为本法作因故。又大相于八有能。但举一相。即具八相。小相于一有能。只能生一大相故。

  是习果故者。由破烦恼所得故。是习果也。

  无相待因者。显涅槃为绝待因所成也。

  但是语势者。但毕竟无语势。与无相似。非全同于有时无等。以毕竟无。常乐我净为体。故非正意。

  笼散者。云散故有也。

  互无之意者。如旃陀罗无婆罗门法。婆罗门无旃陀罗法也。

  有小分是涅槃毕竟无与涅槃俱是寂灭无涅槃体。具常乐我净。所以毕竟望于余五分名。小分是。

  经云众生父母者。由诸结成众生。众生得父母。方能成就。所以父母名为了因。

  经云六度是生因者。亲能生菩提故。

  后横竖者。八正横。六度竖也。

  世人俱屈此并者。若云生果。是无常者。屈于涅槃。涅槃是常也。

  且用首楞严通者。且以楞严定为生因也。

  如步屈虫者。破初师次如鸟除二翅者。破次师。鸟不成就。如佛性无体。

  岂作单解脱者。犹非相即双是故也。

  次师以独在中即名单脱先破因中有果者。正破因内有果也。

  佛性中道者。合上故名众生悉有佛性也。

  世人求酪取乳者。世人求酪则取于乳。若求佛性。于五阴求。

  如何而言佛性非内性应在内者。何故而言佛性非内耶。

  经云我亦不说乳中有酪者。我亦不说乳中已有酪果。但云有酪性耳。

  乳即是空者。乳体本是毕竟空。藉因缘有但假名。

  经云一切生法等者。难意者。一切诸法不假因缘时至自成。众生佛性亦复如是。何故复云非内非外。

  佛答意者者。我但云乳有酪性。何时复说乳时已有酪果。故云乳时无酪。

  初作即空夺者。乳酪因缘而有因缘。皆不可得。故云即空。

  经云金铁师者。乳若已酪者。众生有性及已是佛。则如一人有其二能。既无二种名字。云何难言乳已有酪。何不从角者。师子不知角是酪缘。但取角非酪因为难。

  经云角性暖者。角具四大。暖即是火性也。

  举非果为难者。酪是乳果。庵摩非是乳果。以为乳果之难。

  经云乳灌者。乳为树缘因。树子是正因。

  须两因者。正因缘因二也。经举四大譬一因也。

  复有几因者。经中但云为是何因。疏云几者。正意问言为只用一因为总用二因。故云几因也。

  正为众生者。众生五阴。即正因性。

  庄严至假名者。他见正因者。谓诸众生即云假名。是正因佛性。

  复有境界者。境界乃是正因。此复太通。前后不及。今所不用。

  生其阴躯者。谓六度能为阴身。正因作缘显于佛性。非谓六度生于阴身。

  不应余解者。还须如前非内非外而解。

  可更思之者。虽非内外而内而外。今依三谛思之。

  若有己面者。自生求不可得。

  见他面者。他生求亦不可得。二求皆不可得。定知乳中无于酪果。

  知马无驹者。马既无驹。验乳酪果。

  并是兄弟者。云因中有果者。如女有子。子更生子。子又有孙。若已有者。则是一复所生。故云并是兄弟。世无此理。何故计言因中有果。乳譬亦然。

  若乳有酪者。即应已有生苏乃至醍醐。

  经云若其(至)酪性者。正意云乳无乐果。

  知子无树者。是故当知乳无乐果。下诸文皆须此结。

  今已患臭者。如有人明日欲服苏。今日应已闻苏香。世无此理。验知乳中定无酪果。

  [沃/食](于据反也)。

  既其不定者。师子吼于不定中作定。问佛约定中作不定。答此得大体。

  若此经云因缘故生者。即是本无今有。

  因缘故灭者。即是本有今无。佛性非生非灭。即是三世有法无有是处。然须约三谛。准前三文。以消偈旨。不可只消上半。

  经云一切众生(至)身如我者。此为破执只得云众生但有佛性。不得云即同佛身。

  经云不牵者。不可牵引等也。

  经云虚空界者。众生身中若无空界。一切风血悉不得行。转动俯作悉皆不得。又众生阴身本是平等空。又众生具足六界所成四大空界识界。

  经云金刚珠者。无能毁坏。佛性亦尔。三惑二死无能毁坏。

  经云有佛性性者。有自佛性。及有果佛之性。故云性性。正言为子。

  应能自了者。应能自了酵?而生于酪。

  已足为八者。以乘足他乘则为了。他则是正。他数于乘。乘则是正他为了。

  别有一法自了了他者。若智断外别有一法。

  能自了他为了因者。即非了因。

  经云已同酪坏者。同前酪喻中。若有性了何须外缘。破此同彼。

  泛举三答者。正在转答。余二非正。故云泛举。

  经云捣压乃得者。佛性亦尔。缘了资发必当得故。

  且法王所为者。只是佛随机宜说有说无。岂可以世情执诤。

  经云应当观察者。众生若修缘了。必当得见。

  据正因执有者。前文先破因中有果。由被此破。今则执正因是为难。

  中道正性者。难意者正因是有。若无正因。世尊何故复言一切众生以有佛性必定当得菩提耶。

  经云若尼?陀子等者。设并意者。若尼?陀子名佉陀罗子。容可尼?陀。不生尼?陀树。今见尼?陀子。非佉陀罗子。验知尼?陀子有尼?陀树。既无互生之理。则知众生定有。

  正因佛性傍举者。傍举类为并也。瞿昙自是瞿昙。验知众生有正因性。

  经云尼?陀子(至)不得称为等者。难意者。尼?陀子若不名佉陀罗子者。众生佛性应非佛性。乃名草木性耶。

  经云乱想故不见者。如人视一?。则为余物所乱。

  经云云表星者。云外星也。

  经云豆在豆聚者。将一豆置本聚中。则不识者。新来之豆。

  经云不同如是八种者。八种虽不可得见。而体是有。尼?陀子定未有树枝叶华果。故云不同。

  经云今则有之等者。由有树性。后具因缘方得有树。佛性亦尔。由本有性。后具缘了。方得成就。而悉见之。若如此者。是则无咎。

  举非果为难者。佉陀非尼?果也。

  经云二俱无故者。尼?陀子中无尼?陀树及无佉陀罗树。何故难言子有树耶。何不出油者。既不出油。验知子有于树。

  经云因缘故有者。如子因缘故有树。以压因缘故出油。佛答但云有油。不言有胡麻油。所以被进一难。

  既非外义者。此非外计义。但是佛法修行起计。故非破之。

  菩萨且尔者。亦应云众生亦尔。以菩提心因缘故。而得成佛。

  非关佛性佛性无发者。进退作难也。

  经云无菩提心者。无菩提心明本无因心。亦无阿耨多罗明本无果心。故得类性以结难辞。

  人天不须佛性者。若只求人天。但唯世善。不用知性。性专为无上菩提之因。故言也。

  经云心是无常者。然心虽依性发。发未称性。故属无常。

  阐提不发者。若能发心则佛性不断。由不发心名断善根。阐提实不能断佛性也。

  经云五缘成者。牒前难中生苏要待因缘。所谓人功水瓶钻绳方成苏也。

  经云一名者。同一矿名。喻诸众生同一假名。

  一实者。同用四大以为体质。喻诸众生五阴为实。

  所出不同者。以喻性别。

  经云义僧亦尔者。此第一义僧即是佛也。

  经云诸佛和合者。此即缘了满足圆备之僧。众生有此果佛满足之性。

  志愿强弱者。志愿坚固及正助合行乃不退。

  经云不作心者。无菩提志愿及行也。

  疑心者。疑自为有佛性。为无佛性。疑涅槃为有为无等。

  吝惜身财者。如前若闻入地狱经无量劫方得菩提。亦不为苦等。

  于涅槃至不灭者。方有退之人。谓言真令一切众生永入灭度。名为涅槃。所以生于怖畏之意。涅槃是永不灭之法。

  心不堪忍者。不能堪忍修习故。

  心不调柔者。或乐人天。或乐二乘。或乐出假。皆是不调柔心。余例可知。

  自轻己身者。不自信己身有佛性。

  三不仁者。春秋传第八云。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展禽。柳下惠。文仲知柳下惠贤而使在下位。己欲立而立仁人)废六关注寒关阳关之属凡六也。关所以禁绝。未游而废也。妄织蒲(家人贩席也。言其与民争利也)三不仁也。作虚器(谓居蔡山栉梡也。有器而无其位。故曰虚也)纵逆祀(听夏文跻僖公)祀爰居(海岛曰爰居。止于鲁东门外。文仲以为神国人祀也)三知也。今引六中之一。以况出家觉道之徒。切令舍于世务。故云臣有所妨。

  又句句应论观慧者。只于释经与三谛等合。即当现解。

  坐驰者。庄周当贵坐亡。坐驰无益。

  又专念下小乘空观也。又念苍生下别教出假爱见大悲。

  若能无念者。起信论云。若人能观无念。则为向佛智。故唯念一心三谛佛性之理。故云一心中觉。于文非要。为利根人即文成现。以消经文成于信行所别起现相为傍。

  经云众因缘者。览上诸因缘也。

  以假人制心者。他云假傍人制己心。

  心缘于法者。法谓法身实相之法。以大涅槃心。常师此法。故无边耶之僻。

  深浅自在者。贪欲恶心起时制令见性。即是于浅见深。名不浅心。名为自在。

  经云涉路而去者。如前迟得名退。故今云而去。

  不退之行者。皆是无生忍不退之行也。

  经云四摄者。布施者。如法求财常思施。爱语者。施已安处令安乐。利行者。自利利他平等摄取。同事者。谓利益故同其事业。又行而说名布施。无染心说名爱语。授他无疲名利行。离过安他名同事。前是并约财。后是约法。

  今趣举三十二相者。一切法无非佛因。且趣举三十二相业。

  求佛心便者。业是佛因。举因求果为便。若圆修者。一一无不为成法身故也。

  ?(敕龙)。

  经云七处满者。大品经云。两手两足项两肩。余相可解。然三十二相因虽各各。论其真因者。持戒精进。精进无戒。尚不得人天身。况余相耶。此则三藏教相本。空无生是通教相本。道种智是别教相本。实相是圆教相本。八十种好经文不释。今依大论八十九。解八十种好。次三十二相而辨八十种好者。相好乃同是色法。皆为庄严显发佛身。但相总而好别。相若无好则不圆满。轮王释梵亦有相。以无好故相不微妙。通云好者可爱乐也。八十种好庄严身故。天人一切之所爱乐。故云好也。即是以慈修身故。有此清净相好之身业也。一无见顶者。二鼻高好孔不现。三眉如初月绀琉璃色。四耳轮相成。五身竖实如那罗延。六骨际如拘?。七身一时回如象王。八行时足去地四寸而印文现。九爪如亦铜色薄而细泽。十膝骨坚着圆好。十一身清洁。十二身柔软。十三身不曲。十四指长纤圆。十五指文藏覆。十六脉深不现。十七踝不现。十八身润泽。十九身自持不逶迤。二十身满足。二十一识处满足。二十二容仪满足。二十三住安无能动者。二十四威振一切。二十五一切乐现。二十六面不太长。二十七正容貌不挠色。二十八面具足满。二十九唇如频婆果色。三十言音深远。三十一齐深圆好。三十二毛右旋。三十三手足满。三十四手足如意。三十五手文明直。三十六手文长。三十七手文不断。三十八一切恶心众生见和悦。三十九面广姝。四十面净满如月。四十一随众生言和悦与语。四十二毛孔出香气。四十三口出无上香。四十四仪容如师子王。四十五进止如象王。四十六行法如鹅王。四十七头如摩陀那果。四十八一切声分具足。四十九四牙白利。五十舌色赤。五十一舌薄。五十二毛红色。五十三毛软净。五十四广长眼。五十五孔门相具。五十六手足赤白如莲华色。五十七齐不出。五十八腹不现。五十九细腹。六十身不倾动。六十一身持重。六十二其身大。六十三身长。六十四手足软净滑泽。六十五边光各一一丈。六十六光照身而行。六十七等观视众。六十八不轻众生。六十九随众生音声不增不减。七十说法不着。七十一随众生语言而为说。七十二发音报众声。七十三次第有缘说法。七十四一切众生不能尽观相。七十五观者无猒足。七十六发长好。七十七发不乱。七十八发旋好。七十九发色青姝。八十手足有德相。又法华疏解八十种好。与此不同。谓二十指。手足表里八处平满。疏膝䏶六庭好妙。肩肘腕六处满。两?奇中三处好。臗丸二处。马藏一。两膊二。腰脐二。胁腋乳六。腹胸背项四。上下牙上下唇[齿*唐]。两颊。两鬓。两目。两肩。两鼻孔。额。两肞。两耳显圆。若分别四种好义。准相可知。

  业果即了因者。成于果也。

  总结四法者。如下众生等四是也。

  而一五性者。一总五别也。

  上两番者。一破因中有果。二破因中无果。

  文理抗行者。解释经文不会涅槃理体。名为抗行。

  诸佛境界者。今明境界。唯在果性。

  以其烦恼起故是常者。烦恼虽起。而佛性是常。

  问果果等者。问意者果果在佛。众生如何是常。了因有能了所了。万善复有转动自因之果。岂得名常。

  皆不可思议者。能了即所了。所了即能了。因即果。果即因。无非法界常住。岂非不可思议。

  第十二卷 师子吼品三

  缚解者。前卷广破因中有果无果。为建立众生悉有佛性竟。众生以何因缘而得见之。故次明于缚解。

  经云应无缚解者。更分字解者。正性无缚。体本不生不灭。缘性无解。惑体本净。故无缚解。

  此惑体性者。只此事惑体性即起即灭。故无可缚。

  经云因此五阴等者。此文大体明因不即果。用因致果。譬文亦然。合文但用法。文意消即得。

  经云为汝分别解说者。为汝分别此阴。至彼不至彼等。

  经虽有五情者。五情欲谢。渐渐羸弱。故无觉知。

  经云理无西逝者。逝由往也。日既从东没西。更无往东之理。又只是此影。更无归西之理。二释并通。

  即死明生者。此取合文。成于譬意也。

  经如灯生闇灭者。即生即灭。即灭即生。更无余心同也。

  经云如䗶印印泥者。䗶印在泥中间。名之为印。

  此身非是中阴所出者。明中阴身非是中阴自生。由于死阴业因缘故有。

  经云文非泥出者。文由于䗶印也。

  经云不余处来者。亦由䗶泥和合。而有文现。故云也。

  如大理狱者。此是世断狱官。类于中阴。定判善恶方可受生。又善恶过去已定。中阴中但是判断其事。又云住阴中或经七日。或经多日。多日义强。为受胎因缘难会。又父母精血如泥。识托其中如父。

  攒(粗官反)而揣者。应云段食。食若和水。则不可揣。今言揣者。未为全当。

  既有想阴者。思想生处等。夫食者资身得住名食。中阴身得住。由此三食。

  古人有四食章者。如成实论云。饼果饭等名为段食。思求段食。令命不绝。名为思食。冷?等触名为触食。心识持身令不灭坏。名为识食。若依毗昙。一切色法持身不坏。悉名段食。心数法中思为思食。触为触食。六识心王名为识食。今经所说多同毗昙。

  能云善觉观者。谓思想善恶及思生处即是觉观。

  经云于母生爱者。男子受生。于母生爱。于父生嗔。见父是其竞色。女人受生。于父生爱。于母生嗔。

  此是我见者。谓是我已有。故属我见。

  空中无生刺者。死五阴本空。无烦恼刺。云何今修圣道断之。

  经云如卷等者。只揽指为卷。亡卷是指。若不了者。谓卷指殊。阴与烦恼亦复如是。迷故系缚。解全法性。合掌等例了。疏中所释。复是一途。

  报在故有缚者。此缚即脱也。

  渧者。此所自天而堕为渧。滴者。此约一滴当体也。

  养育者。如母养子。子待于母为样。

  诸法虽毕竟空者。五阴及烦恼名诸法也。

  未圆者。未圆满也。

  生煞羊家者。由前世恶缘未尽而生此家。非无漏使尔。

  六譬者。六譬中但释初一后一。中四不释。

  此开习报两因者。以道力习因也。

  生恶国者。由诸恶报因牵生恶国。

  下上者。谓六度菩萨当不可得。何况后教菩萨。

  无边心者。缘无边识名无边心。

  净聚者。离于多缘心聚一处。名为净聚。

  水中丈夫者。世界初未有地。但在水中坐。外道观见名为水中丈夫。

  更通上者。前一期及念念文是。

  过去二因者。亦应更云。现在三因未来二果。故非涅槃。

  标两章门者。共亦有过。各亦有过。故双问之。

  经云可算数者。人人各得。是可数法。

  不一故非共者。终者即得故。

  不二故非各者。以体同故。

  法界体性者。但取净分法界体。文弃五六七识。又不辨同而复异。异复当同。

  若尔下便破。

  我解彼等者。我解彼人解处。彼人解我处解。是故不异。

  亦无观境者。无所观境界因性也。非因非果。云何有正因涅槃之体。

  从缘现故者。终者必得故也。

  经云忍辱草者。草譬佛性同。牛食譬修八正道者。醍醐譬得佛果。

  经云亦不得名萨婆若智者。果智唯一。各各得者。智不名一。各各得之等。名各各得之故不一。不相妨碍故不异。

  经云无漏正中道者。中道无漏之理。心佛众生同共有之。无有障碍。修者皆得。不同世道障碍之喻。

  经云四生法界者。谓十八界。有谓三有也。道谓二十五有。因修二十五三昧破之。

  经云置毒乳中者。乳喻众生本有清净佛性。无始闻一句了因。与此本性俱时而有。互相薰互相发。众生随在五道之中。重闻教法。随五道力。发则不定。故云乃至醍醐。余文借此。譬五时教。

  修道因缘者。此叙往昔修道因缘。无始已成。驱魔逐外。驱尽即入。涅槃今昔皆为成就众生。故托处时及人而度脱之。

  非处非时等者。简除机未会处等。

  十六大国者。长阿含经云。一央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居萨罗。五䟦祇。六末罗。七支提。八䟦沙。九居楼。十乐阇罗。十一阿湿波。十二婆蹉。十三苏罗婆。十四乾陀罗。十五釰浮沙。十六阿梨提。广如经说。

  经云汝不应言?尸(至)如人乘船。凡有四譬。皆是大处大人大药大船。以度法界大机众生。不云小。又一从广至狭。故居此城。二示小即大。一尘之处无非法界。三机宜止此而度脱之。汝不应言极陋隘小。

  报发心者。昔于此处发菩提心。今叙往昔以熟物机故云也。

  搜(所求反)。

  经云奉修十善法者。上上十善。谓法界法也。

  经云修习慈心悲喜舍心者。从本四心垂迹四心。以化众生。

  遍六大城者。遍于大城。驱逐六师。皆是主伴共熟机缘故。

  溃乱者(胡对反)谓溃散。逃向他国。诱诸众生。

  瞥(芳灭反暂见)初亦曾瞥闻。未审知之。

  经云十力者。一是处非处力。即是四种四谛智决定因果。知生灭之集。决受三界之苦。斯有是处。生灭之集若至无余涅槃。斯无是处。若生灭之道能尽苦入涅槃。斯有是处。生灭之道若至三界。斯无是处。二业根智力。知四种集谛等。三禅定力。知四种道谛八定分别浅深照了不差。四根力。知过去苦集不同。五欲力。知现在苦集乐欲不同。六性力。知未来苦集得失不同。七至处道力。知四种道谛所至之处。八宿命力照过去一世多世种性好恶寿命长短。九天眼力。照未来好丑。十漏尽力。知四种灭谛所证无漏心慧等解脱。

  经云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畏。即是俗知。四种苦谛为他分别。明示过患。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是法非法。二障道无畏。四种集谛障四种道灭。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此非障道。三尽苦道无畏。四种道谛能行是道。得尽苦出世间。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四无漏无畏。即四种灭谛。各有所证。各有所灭。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然十力无畏。若约教分别。则藏知生灭四谛。通知生灭无生二种四谛。别则次第知四种四谛。自浅阶深。圆则一心中知四种四谛。咸归圆常佛性。六即甄分如余文广说。

  经云五智者。诚论第六五智品云。一法住智。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缘老死乃至无明缘行。以有佛无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二泥洹智者。知此法藏名泥洹智。如生灭故老死灭。乃至无明灭故诸行灭。三无诤智者。随以何智。不与他诤。此名无诤智。四愿智者。于诸法中无障碍智。名为愿智。五边际智者。随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诸禅定。薰修增长。若于增损。寿命等中得自在力。名边际智。

  涅槃疏私记卷第七

  承保四年五月三日书写已了

  以同月七日一校已了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记卷第八

  师子吼品四

  经云若有父母者。外人意云。由汝无父母。却他父母。为己眷属。文中二释。初即却他父母儿。二正却他父母。

  经云敢者。果也。谓果已许之。

  如贤愚经者。彼经第二降六师。一时佛在王舍城竹园之中。时洴沙王已得初果。信敬之心倍复隆厚。常设上妙四事。供养佛及比丘僧。乐人同善。有六师。富兰那等。先素出世。邪见倒说。诳惑民庶。迷冥之徒信服耶教。王即严贺往至佛所。以事白佛。六师纷纭。欲得讲术。以理奇语。其意不息。唯愿世尊现其神力。化他耶恶。尔乃从善因使我曹得睹其变。佛告瓶沙。我自知时。于时如来及与众僧。从王舍城往毗舍离。六师之徒。觉张唱言。久知瞿昙智术单浅。诸人犹豫不信我言。克期桷术。自省不如嘿然逃去至毗舍。离诸六师辈。贡高转盛。各共相率。当必追穷求捔神力。佛与众僧至?[尔*目]王名优填将诸群臣亦来奉迎等。佛复与诸比丘至越祇国。王名纯真陀罗。亦如前迎等。佛复与众僧。即向特叉尸利国。王名因陀婆弥等。佛复舍去往波罗捺。王名梵摩达等。佛复舍去往迦毗罗卫国。瓶沙王等。诸国人民亘川满野。逐趣舍卫。六师等到见。彼斯匿具自陈。说本末情事欲与瞿昙决捔神力。临期逃避不可要勒。今与天众逐至王国。大臣当使与我等。决于腊月。一日佛在试场波斯匿王。是日设食。清晨躬手授佛杨枝。佛受嚼竟掷残着地堕地。便正蓊郁而起根茎勇出高五百由旬。枝叶云布周匝亦尔。渐复生华大如车轮。遂复有果大五升瓶根茎枝叶纯。是七宝食。其果者美逾甘露。香气四塞。闻者情悦。香风来吹更相棠触枝叶皆出和雅之音。一切人民睹兹树变仰敬之心。住益纯厚。佛乃说法应适其意。心皆开解。志求佛者。得果生天。致甚众多。二日优填王请佛于时。如来化其两边。成两宝山。严显可睹。众宝杂合。五色晖耀。若于种树行列山上。华果茂盛。出微妙香。山顶又有成熟粳米。滑美百味甘之附口人民之类。自恣而食。食已怀悦仰慕逐深。佛便称适为说妙法。各得领解。三日纯真陀罗请佛供养。奉佛净水。俟以泺漱。佛吐其水化成宝池。周匝四边。各二百里。纯以七宝共相间杂其池中水八德具足。水底遍满七宝之沙。八种莲华大如车轮。青黄赤白红绿紫杂香气纷馥。大会睹此。皆称叹佛无量功德。随众心方便说法。各得开解。四日因陀婆弥王请佛。佛于是日令其宝池四面自然有八渠流。还相灌注。自然回转。水流有声。其声清妙。皆说诸法。五根五力七觉八道三明六通六度四等。一切闻睹。心皆开解。五日梵摩达王请佛供养。佛于日口中放光金色。赫弈遍大千土。光明所触一切众生。三毒五阴皆自然息。身心快乐。便为说法。各得开解。六日诸律昌辈请佛。佛于是日普令大会一切众生心心相知。各各一人知一切心所念善恶。佛便为说。若于妙法皆得开解。七日释众请佛。佛于是日化诸会者。悉令自观为转轮王七宝千子诸王臣民喜度无量。佛为说法。适悦其意。八日受帝释请为佛作师子座。如来升座。帝释侍左。梵王侍右。众会切静然坐定。佛徐伸辟以手按坐。欻然有大声。如象鸣。吼应时即有五大神鬼。权灭?枻。六师惊怖奔突而走惭。此重辱投河而死。四分律云。斯尼外道波梨子等。自系而死。六师徒类九亿人众。皆来归佛求为弟子。佛言善来比丘须发自落。法衣在身。皆成沙门。佛为说法示其法要。漏尽结消得罗汉。九日梵王请佛。佛自化身高至梵天成严高显。十日四天王请佛。尔时世尊普令大众见佛色身遍诸天中。一日须达请佛。佛于是日于高座上。自隐其身。寂灭不见。但放光明。出柔濡音。分别演畅诸法之要。在会之人闻法解悟。十二日。质多居士请佛供养。佛于此日入慈三昧。出金色光。遍照大千光。触众生。三毒心息。十三日纯真陀罗王请佛供养。佛于是日身升高座。放于齐光。分作雨奇离身七刃头。各有华。上有化佛如佛不异。十四日优填王请佛华散佛上。变其华作。千二百五十七宝高车。高至梵天。诸高车中皆有佛身。放大光明。遍三千土。众会睹率喜敬交怀。佛为说法。皆发大心。十五日萍沙王请佛。佛预敕王。唯须食具。王但严辨器物。极令饶多食时已到。诸器悉满甘膳。百味普令众会饱足。有余食已身心自然安乐。其外道至未信伏者。此是大权所为。为婆枳城。机缘欲熟。故未受化。遂至于彼枳佛。而来以共熟之。

  经云得须陀洹(至)罗汉果者。为破邪外。先得小果。

  经云庵罗女者。是女妹丽端正恐诸比丘见已生念。故教比丘观于念处。以破贪欲等。

  十六智知见中一者。是彼十六中第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

  人在向中者。谓扄也。百论亦称为向。即是牖孔中见外此是一识外道所计。彼作二种破。一作不遍破。二作但见外物。不见自内根以破。

  藉诸因缘者。经中眼见?一空缘。俱有四缘。余五根俱用四缘。

  经云所见真实者。凡所见色了从缘生实无有我。方名真实。

  或云别部者。他人云外道中别部所计也。

  善恶自在者。应善恶自然而有。

  经云则非空也者。佛所说空不同于我所计空也。

  趣取一事者。他意云。趣尔举一事为首。表四方皆足表应化身灭者。本从法身起应今化缘毕。摄迹归本。故以枯干表之。

  应有所以者。为众生缘宜不同。而以双树表于枯荣。令达非枯非荣。即其所以。

  大自在天者。以外人计邪常乐我净。佛以四双。而表破之。

  西方行佛教者。西天竺也。

  此中众生者。在双树会机熟众生也。

  其棠树者。甘棠谓秋小梨树也。昔周武王弟邵公。名奭。匡辅王政。恐孤寡单弱之人。不能仁官府。申公诉邵公。恒出郊外。止此树下。听断人讼。以理清平。上下无怨。风化大行。其后邵公虽亡。民敬其树。不敢犯之。歌咏之声。千载不绝。故云在以甘棠去而益咏。不云。得佛未见所出。

  法身亦尔者。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缘。

  众生悦时等者。四悉意也。

  各有前后者。一时有四月。二为前。二为后也。

  二法身者。真法身即平等等法身。应法身即五分法身。

  俱为照世者。俱为破除世间众生闇冥也。

  四德者。此释为正。

  如来身密自在者。非生现生。非灭现灭。随感而现。故云自在。

  初本等者。不云真应。立本迹名者。真应则迹中具有。若云本迹其义则遍。何者非生现生。从本垂迹。非灭现灭摄迹归本。故立此名。

  经云无亏盈者。众生机未息。而唱灭者名亏。众生机息不唱灭者名盈。又为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缘。又远被未来当当之益。今此唱灭称适机宜。故以满月无亏无盈。而以表之。

  言庄严者。非但以法严树由人得法。故以人严。若无人严。树不端美。

  具德者。具四德也。

  具行者。自行满也。

  多知者。知十二部经也。

  多见者。皆见佛性也。

  巧示者。正其文句等。

  巧说者。为人解脱等。皆于己身具上。诸法方堪庄严双树。

  经云从佛所闻者。六人皆须约双非二边。以释。所谓非二边天眼。非二边少欲。非二边圣行空等。

  经云大智者。照穷横竖也。

  利智者。照事速也。

  疾智知境速也。解脱智者。离诸障也。

  深智者。照穷于理也。

  横智者。于义博通也。

  无边智者。穷佛教海也。

  无胜智者。高出余人也。

  实智者。无颠倒也。

  或是略说等者。四悉所宜也。

  对上六师者。六师计邪常等四。以六正破其六邪。令归正辙入大涅槃。

  又六人庄严双树者。经历五时在枯在荣。来至今经。方能究竟庄严。非枯非荣。所以同于如来能严。

  身子至不忧者。以得非枯非荣。故不可作小乘解释。

  初虽非正难者。然经文意。但是请常住。此庄严双树利益众生。若入涅槃众生无益为此义故复当于问。

  经云性无住住者。只此身本性无住。今亦无住。故云无住住。

  经云如来已断一切色缚者。色如幻。住如幻。去如幻。众生机缘如幻。云何请。

  经云住名憍慢者。汝今请住则同二乘凡夫是憍慢人。

  妙体非有者。从诸圣至楞严定专约法体。

  从又无住者。名处非处下约用。众生有机则住。名为是处。无机若住。名为非处。

  从又无住者。名修四念处下约因。明无住。对前即是因果俱无住也。

  从又无住者。名无边下重约法体。明无住。

  十地穷学者。此释无意。故今不用。

  相续道中者。从十地去念念相续也。

  经云譬如虚空者。前法文中因果及用。皆如虚空。故以虚空为喻。

  反以着别简空者。经中明若有恶得善报善得恶报等。容可请住世无此理。云何请住。

  恐是六地者。通教六地也。

  经云以真女身者。此简现在不舍女身得菩提。若有此事。可言请住。

  经云为欲度脱下明四悉益物。初云未种善根令得种故有世界意。已种下为人意。已熟下第一义意。轻贱善法下对治意。为与文殊下复是世界。以文殊纯陀迦叶并是发起之众。共熟未熟为欲教化下复是生善。为观不共下复是第一义。为欲呵责下复是对治。为令众生尊重下复是生善。

  时时调均者。如是时中宜修即照而寂。如是时中宜修即寂而照。如是时中宜修寂照。均调即是舍相。

  如是修者。方名调均。初本中者。一切众生有根本禅等。定本自有之非始今有。故云初据本有。

  取造事心专者。河西意。取专心在一境。名为三昧。如修初禅心专缘初禅。名为造事。此约初禅等释。

  非谓犹是问境之一者。简今定体非前间家。唯缘一境之定。今明员定。乃是即寂而照。即照而寂。故得名一切智。

  以定一于一切者。此是同体即寂而照。故名一切等。

  乃取善修者。今是中道同体定慧修得员极之善。乃名善修之定。

  先答其慧相者。此是即寂而照。故云以住如是等。

  答其舍相者。定慧均调。即是舍相。舍相即中道体也。

  门户入住出相者。若小乘根本四禅等。但是世间九定。调心入禅。住禅出定。门户次第不能即寂而照。故云正作。乃至不作照知。

  舍体二事者。即照而寂名三昧。即寂而照名智慧。方名平等。

  即空即假即中者。即照而寂名空。即寂而照名假。寂照不二。即中道舍相。

  经云奢摩他下。有五释。初能灭昏烦。二能调不调。三能灭喧。四能离五欲。五能灭浊。

  经云退者。谓下品净定喜为下地。烦恼所败名退分。非是已退又为自地。烦恼所杂亦名退分。中品净定坚守自地不为下地烦恼所败。又不为自地。烦恼所陵杂。名为住分。上品净定能厌自地。欣求上静。名为胜分。能作大益是决定分。有漏心中学观谛理趣向圣道。名作决定分。能生圣道。名大益。

  百论云达分三昧者。文误此达分三昧。在成论。彼论第一贤圣品云。阿罗汉者九种。退相。守相。死相。住相可进相。不坏相。慧解脱相。俱解脱相。不退相。最钝根者。名退相。退失三昧无漏智慧不能现前。守相者根小胜故。若护三昧则不退失。死相者根又小胜深厌诸有是人不能得三昧。故无漏智慧难得现前设得喜失。故求死也。住相者若得三昧不进不退。进相者若得三昧转深增益。不坏相者得三昧已种种因缘不能败坏。是人住存达分三昧慧最利。故善取三昧入住起相。故不可坏因灭尽定。故有二人。先由慧力解脱惑障。又得灭定解脱定障。名俱解脱。唯唯由慧力于烦恼障得解脱。未离定障。名慧解脱。不退相者所有功德尽无退失。如是九种名无学人。此达分三昧。正当第六明矣。

  经云一无食三昧者。是初禅离揣食。宝法师云。是未至定厌段食。名无食三昧。

  无过三昧者。亦是初禅离欲界恶身。

  意清净者。是二禅离六识中觉观粗动。名身清净内净一处。名为一心。

  因果俱乐者。是三禅修因招果。唯乐受相应。名为俱乐。

  常念三昧者。是四禅已上唯一舍受相。应无喜乐受。故名常念。

  经云观骨三昧者。即不净观治。

  贪慈三昧者。慈悲观。治嗔也。

  十二因缘者。即缘生观。治痴也。

  阿那波那者。即数息观。治散乱也。

  念觉者。即是记时寻伺十八界性。差别求我颇得。即无我观已上是五停心观。即菩提方便观也。

  观生灭者。即无常观也。然今疏中依河西所释。则深诸三昧既通凡夫二乘。菩萨所得深浅皆通。

  异体非者。定慧均等体非异故。即名为舍。但略不论。

  师子吼品五

  定慧相资者。此即合行相资。通于观行等位。故置相资之名。何者以法互资。名为相资。法体无二。名为相即。文意正在相即。

  经云若毗婆舍等者。然师子吼约法二法体异为问。何者定伏慧断。如佛上说。何故而言定慧无二。佛答但云毗婆舍那。不云奢摩他者。意云。慧尚不可得何况有定故不说之。

  亦非破问者。此问当理。故不非人。但非佛昔日权教不融之说。

  余例可知者。谓藏通也。

  非破外之闲邪者。闲阑也。故肇中论序云。百论治外以闲邪。斯文袪内以流滞外无所用。故名为闲。亦是佛法外闲法也。

  经云有智慧时则无烦恼者。全惑是智故无所破。全智是惑复无能破。此专约观行已上照惑体同以释。故云一论体同。

  其犹水火者。水火性异。怨贼性异。

  祈于异处者。祈求也。渠希反。异处即圆融相即法也。

  [(虎-儿+巾)*ㄆ]者?文也。谓文彩分明。炳亦明也。

  经云谁有智慧者。谁谓宰主也。

  虚己忌物者。唯有圆人忘泯能所也。

  经云凡夫众生则应能破者。凡夫无智故也。

  经云物念应破者。初修观观烦恼。即是究竟破。初既不破。后亦不破。

  经云若初到便破者。意云。若初到即破者。此不名破。何以故初心但名为伏。验知初到不名为破。

  若初念不能者。只缘念体。是一初既不能。后念焉胜。故皆无破。以别人于法界外立其能所。故须非之。今明圆融。无破而破。破而无破。惑智相即体本无二。六即甄之。以论破耳。

  是缺减义者。虽有众盲。与一盲无别。若一智不能。多智亦尔。所以一多俱名缺减。此属前三教。有能所故也。

  智性自断者。智性本自是能断。烦恼亦本自是所断。

  经云毗婆舍那决定者。此夺别人智慧。决不能被法界烦恼性故下疏云。此夺智慧无断惑之功。即其证也。

  智是性灭者。慧性自念念灭也。

  经云一性灭者。体性自是寂灭。

  二毕竟灭者。断惑得灭。名毕竟灭。

  方所者。方由法也。

  妙能断惑者。即惑是智如全冰是水。方名妙破。

  在危而安者。体生死即涅槃故。

  处损能益者。达烦恼即菩提也。

  经云执急即断者。都管反。釜为钖者。以甘土为锅。炼金银用之非釜锅也。

  无名而名者。三三昧名同小乘。故用无名而名。以简异也。

  定即有门者。体散即寂。故属有门。

  慧空门者。慧能荡相。故属空门。

  两亦门者。十二部经双诠空有。又除惑故名亦有。证实故名亦无。

  化他四悉者。宜修定者功用有门。宜修慧者。巧用空门等。即是化他之相。

  十二法为问者。问此十二法为是涅槃为非涅槃。

  若其是者。为何同异。故更问起。

  经云无因缘故名无生者。涅槃不属因缘。下诸法例尔。

  经云一信心具足下具明亲近善友等四法。此文稍广。第一二三并是近善友。心须有信戒品清净。七八属听开正法。五者精进属如说修行。四六九十属思惟其义。

  经云实语者。不妄语也。妙语者不恶口也。时语者合时。善言不两舌也。真语者不绮语也。语端者托佛告纯陀之言。以为问端。

  经云如法句偈者。十诵律说。有一金锵。从地而出。欲锵佛足。佛作神通。上升虚空。至色究竟。锵亦不舍。佛便入海。锵亦随。遂潜入须弥。锵还遂入周遍十方。处处逃避。恒不舍。还复本生。锵乃伤足。因说此偈。

  开权者。作决定说。且顺权机此。是施开之开也。

  恶业不定者。恶因故为善。何用修于梵行求涅槃耶。

  人定之过者。以业在人。定则有过。

  恐物情疑者。如诸小乘经中见如来金锵马麦等报。犹谓佛实有报。所以今经释疑。但为众生而非实也。

  经云现世报者。是过去世现在报也。

  不能具说者。如首楞严经云。佛告坚意。云何于一念中行于六度。答曰。是菩萨一切悉舍心无贪着。名檀心。善寂灭毕竟无恶。名尸知法。尽相于诸尘中而无所伤。名羼提。勤观释心能知离相。名毗梨耶。毕竟善寂调伏其心。名禅那。知心无心通达心相。名般若。此即圆教菩萨六度也。然事六度。若无牙严尚不名密。况复理耶。何者如檀无戒不生善道。无忍感报卑陋无进。形质尪微。无禅便成散善。无智不了无常。犹如富人。余事并?。余五无五。唯说可知。一度须五庄严。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止观第二。广明牙劓严之相。故云不能具劓(鱼器反截也)刖(五割反绝也)。

  菩萨断一切惑无生后报者。若据初得无生忍。望于妙觉由有生后。今且约得无生忍。边名为现报。

  即指应身者。此解不及约法身以释。

  此业难成者。为修一相。非一生即得。故无现报。

  结不定为得者。谓得涅槃也。

  经云眷属多者。六度道品多虽有小恶业。不能遮障。下诸譬例如此释。

  经云一则有目者。行解具足方得入清净池。

  经云一则多食说。过去善厚。今虽少恶。无如之何。

  应是辐轴者。若据经云。则不移处。此第二解。

  当戒慧二事者。慧摄于定由慧破惑其心则静。但合为二。

  入住出三相者。谓修善入出住百千三昧也。

  无生住等者。三相是因缘生法虚假不实。犹照达即无生等。

  梵行中具三法者。梵行虽以慈悲为本。若无戒防三障。慧荡三惑。定安其心。不名净行。

  经云作十恶等者。十善翻十恶。十善通深浅。为诸教本故。

  经云不修身我(至)见等者。约见修二道。以论三学。

  天口者。以火供养天。愿天细受。故名天口。

  经云衣食之恩者。故大论云。是身难御。无返复背。恩如小儿。故云都不忆念。

  经云则能怀身者。若造重业。则怀常身法身。

  经云不耐饥渴者。若不修三学。不能耐此。

  经云菩萨(至)身寂者。菩萨专以身戒心慧等。而为安乐。不乐生死身寂。

  经云驰食蜜(至)草者。涉公云。外国有草。状如苟?。其刺蜜犹如甘露。驰贪蜜味而受刺。刺乃至于死不顾刺也。

  纴(音任)。

  四大和合者。犹四大成六根致有假名实法之异。故名二身。

  经云若见戒者。见有戒体。防止戒相。修时名因。成时名果。圣上凡下多戒名聚。总一别二。自此他彼息过多灭戒等。准前可知。

  经云若见慧者。见慧体体谓慧安觉知慧相余准前数。

  师子吼品六

  那有六道差别者。若有六道差别。应有六道佛性。

  不能吸得菩提者。既有佛性。任运自得。菩提用修道。

  先领旨者。如佛所说业若不定得。

  亦不定者。我今已领又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要当修习八圣道者。方得见性。我今领此。

  经云何因缘故者。问意者一切众生既有佛性因圣道缘。何故不尽得是涅槃邪。

  世尊若一切下重难一牒经者。牒现病品经正取。若不遇不闻为难盛。

  备手足者。备缘了也。

  凡说六河者。虽六不同唯是一河。若不修道品。则是生死河。若修道品。即是涅槃河。故知只是一河。佛性亦尔。修者得见即是涅槃。不修不见即是生死。故云生死。论得下五例然。

  七净华者。准净名疏云。戒净者正语业命。心净者正精进念定。见净者正思惟。断疑净者是见道知道。非道净者亦名分别净。道迹知见净者亦名行净。此二是修道道迹智断净。名涅槃净。即无学道。

  若约教者。别圆须用同体见思以释。

  今言求因者。约华以表修因也。

  游诸觉华者。游于果地七觉华也。

  非[廿/迨]然别者。达生死即涅槃非[廿/迨]然。

  现在无信者。不信出世因果也。

  将五而退者。若入?位则得不退名为将立。所以念处名为而退。

  今生不修者。由过去善深。今生暂发菩提心。观于念处遇缘而退。名不习浮。

  昔日经没者。今入内凡。方得不没。

  四方者。须陀洹对东方。余三果次第配三方。

  不知大乘出处者。不见佛性。名不知出处。正当今文。

  经云即去者。度河而去也。

  从其心边者。从其度众生心边。故云心安生死。

  经云即名五大者。外人计四大及虚空大。此五和合共成一身故云五阴。即五大。

  经云一阐提(至)六因缘者。正断一体三宝。及断世出世二种因果。名一阐提。

  上座他鞞者。谓贤圣众中耆年虽多。而僧数少名上座。摩诃僧祇此云大众。以因贼住比丘名为大天。未出家前。犯三逆罪。谓煞父。煞母。煞阿罗汉。造三罪。已深生忧悔。欲求灭罪。因即家便能读诵三藏。然其众内耆年虽少而众数多。名大众部。

  大集经亦预指五部者。大集第二十七云。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宣说。所以说故。覆隐法藏。名昙摩鞠多。此云法蜜部。经云覆即是密义。或云法藏。藏即密义。法名四分缠言。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外破怀外道。善能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帝婆。此部三世有实三性。悉得受戒法名十诵。经言说无有我及以受者。转诸烦恼犹如死尸。数论外道执有实受用尘境名为受者。转犹舍也。喻死尸。此名迦叶。毗名重空观法名解脱。此有戒本相同五分缠言。不作地相水火风相虚空识相。名弥沙塞。此言著有无观法。名五分。经言皆说有我。不说空相。犹如小儿。名为婆蹉富罗婆蹉。此番为犊富罗。此翻为子。正是犊子部。此部计我非是即蕴。亦不离蕴。而有实我。律本不来。经言广博遍揽五部经书。是故名为摩诃僧祇。此云大众。此有其律。首疏云。总别有其六部僧祇是总。前五别此僧祇部众僧行解虚通不生偏执遍顺五见以通行故。故知是总。钞文云。僧祇是根本部。余是五部明知有六也。宗轮云。至第二百年流出三部。一假说部。二说出世部。三鸡胤部。言一说者。真谛云。此部执世出世法无有实体但一假名。名一说部。二说出世者。此部明世间法。从颠倒生皆是虚妄。故非实有。悉是假名。出世之法不从到起。有道果二空。二空智亦真实。实境能生真境智。智能通真实境。故是实有也。三鸡胤者。上古有仙染鸡生子。是此之族。文殊问经云。是律主姓次第二百年大众部中复出一部。名多闻部。真谛云。具足诵出浅义深义。深义者即大乘义名多闻部。次第二百年大众部中复出一部。名说假部。大乘基云。此部所说世法有假有实。次第二百年满有一出家外道。舍邪归正。亦名大天。非造逆大天他。于大众部出家受戒。多闻精进。居制多山。与彼部僧。重详五事。因兹率诤分为三部。一制多山者。此云灵庙。谓初生成道转法涅槃。四处皆有灵庙供养故也。二西山住部制多山。西名西山住。三北山住部制多山。北名北山住。本来别说合成九部。二上座部至三百年。初迦多衍尼子于上座出家。盛弘一味法。少弘经律。既卒部旨。遂分为两部。一说一切有部者有二。一有为三世。二无为离世。即虚空择灭非择灭。其体皆有名一切有。亦名说因部。谓此部立义广出所因也。二上座部转名雪山部。上座弟子本弘经教说因部。起多弘对法既闲义理。能伏上座。上座部弱遂移入雪山避之。从所住处为名也。次第三百年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上古有仙染犊生子。自后仙种皆云犊子。即婆罗门姓。次第三百年从犊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故名法上。二贤胄部。贤者主之名。胄者苗裔之义。是阿罗汉之苗裔。故言贤胄。三正量部。谓权[狂-王+(鱼*予)]刊定。名之为量。量无耶谬。故言正也。四蜜林山部。即近林翁郁繁蜜部主君此从所居为名也。次第三百年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化地部。部主昔作国王。化沾地上人鹿。后舍国出家。从本为名。名化他部。次第三百年从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或名法蜜经。及真谛。名法护部。此罗汉。是目连弟子目连灭从法护习师所说。以为五藏。一经藏。二律藏。三论。四咒藏。五菩萨藏。化他部中有同其所立五藏者。别为一部。名法护部。次至三百年未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饮光部。梵云迦叶波。此云饮光。迦叶是性上。古有仙人身光极盛饮弊余光令不现故。此部主是彼苗裔也。至四百年初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经量部。此师唯依经为正量。不依律乃及对法凡所解义以经为证。此从部主为名也。本末别成十一部。辨前大众九部。合二十部也。

  经云信施等者。亦信一体三宝及善恶因果等。

  若作别义者。别教在昔十行方。能为他广宣流布。回向后心。方见佛性。

  常恒无变者。即被接人未至。今经皆知当住。即今经中通教三乘共恒之人。此位与四教内凡共。故云小大。两位俱在其中。故须达退二释。

  三乘初业者。彼属方等部。叙昔退大之后。及以中间不愚于小。今经显露闻常权取小果为苏息。故与今经三乘非例。多有所关于小大及五时八教。来至今经。并知常住权取四位之果。以为苏息。不可克定判之。又此合文从第二人去。先牒初人行法。次出第二人行相。第三人则先牒初二人。次修习智慧下出第三人行相。第四人先牒前三人。次修习智慧下示第四人行相。第五人先牒前四人。次修习智慧下示第五人行相。第六人先牒前五人行相。次习下示第六人行相。第七人先牒前六人。次修下示第七人行相。

  经云住大高山者。前菩萨但至因行浅处。今住极位高大之山。验此而论。是佛位也。

  故分四人者。圣位分四四果为一。支佛菩萨佛为四也。

  既具两文者。通别二文也。

  欲令吸取者。石不动而䥫自来。名之为吸。众生亦尔。既具佛性不修无作道品。而菩提自证。义当吸取。

  经云虽是有法者。自然报法也。

  经云不修道者。不修无作道品。焉能见性。

  此地般若现前者。古人将十波罗蜜。竖对十地。所以般若对第六现前。

  地即是当者。谓常计也。

  彼作彼受者。应云非彼作彼受也。

  吸芥者。吸草芥也异法出生者。由无作道品因缘。生常乐我净。由恶业因缘。生二十五有。因果正言一因一缘所生无非异法。又由道品因缘三惑灭佛性生。又只是常无常等因缘各异。名为果法。

  藿(呼郭反广雅云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

  经云有佛者。十二因缘本性自有不由佛出。方乃有之。

  经云十二因缘无定住处者。三道即三德佛性。故无定处。

  经云法界法入答者。十八界十二入五阴之法。皆是因证所得无非法性。所以皆云法也。

  无的一业者。无的别修一业为地大。作因火大等亦尔。虽无别因。而复四大力用?等。而复各不相似。

  佛性亦尔者。修无作道品。因缘成熟。佛性即显。故云时至即现。

  即离两句者。即故存。离故亡。

  若取六法等者。单若计六法各是佛性。即同众盲也。

  取不即不离者。不即故俱理而已。不离故修道品必得如王大臣有智慧也。

  广历诸法者。何但十二因缘即是佛性。四谛道品等法悉然。

  或言常遍者。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言芥子者。此计色大我小也。

  亦破即离者。无我破即无。无我破离。

  皆是假名者。我与无我。皆因缘所成。虚假不实。但有假名。不同开善所立无体有用等。

  众生亦应得者。当名得也。

  经云一子地者。佛是究竟一子地也。

  知物根缘者。知病识药应病授药等。

  别有名教者。诸经中有此名数也。

  十二因缘是观智者。但是因因性也。

  别有所出者。如今经观十二因缘智四教不同。谓下中上上上智。及四教大本中。净名疏中广释。故注云云。

  经云顶三昧者。极位菩萨所得。故受顶名。

  经云一切众生(至)而不能知者。未来当得菩提。即是不可思议。

  经云大涅槃(至)不思议者。此经能说佛性。名不可思议。

  ?(美皮涉公云和[打-丁+崇]类又述音?粟也)黎(洛嵇反)。

  经云顺风而行者。波涛鼓激令大海渐深也。

  那作单解者。但作横竖不二。三谛相即亡双照。皆不可思议。方称经旨。那只作竖深之解。

  第十三卷 迦叶品初

  释疏为二。先释题。次就文下解释。初又三。先略明立名之由。次开善下述古释。三今明下示章意。初云善始等者。前发三十四问其义谈广。名为善始。今更重问显其用义。即是其修。

  前随义题品者。前虽是迦叶发问其义包广。但随义类以立品目。不云。迦叶良由此也。

  述古中慈光善巧住持者。此下明佛性胜用能摄善星。及极恶阐提偏邪外道。皆是如来无缘慈光。普示佛性。令法久住。故云住持。

  三章意中二。先正示章意。次此经下辨异以显立名所从。初如文。初文又二。先标意以徴起。次一义下别释。释中云佛性义(至)种子者。正以佛性为菩提种子。

  佛性胜用者。佛性是胜法。若非胜法。焉有胜用。

  从恶五阴等者。从善阴生无漏五阴从无漏五阴生涅槃阴始自阐提恶阴。乃至等觉无非果性。

  由来解者。古来皆作此解也。

  果果性至应身者。三世示现三世也。

  因中佛性(至)世摄者。正因佛性全在生死。故属世摄。

  合三乘者。同到彼岸。

  故六道皆有佛性者。一一皆具五种佛性也。

  前品别据万善了因者。前品广破定业示不定。令修道品使见佛性。即约行明修。故属了因。今品约遍摄。故属缘因。

  从初意者。从此五章初意。则与初列大章立名同也。

  次释文为三。先标列章门。次旧解下述古。三断善下正释。初又二。先列章。次以虚妄下释。章意言以虚妄力者。无别虚妄只佛性全为虚妄。对断善边立名为便。

  次述古中又四。先述。次今明下略非以示正义。三旧云下重述古释。四义下广破。初云两人更递者。一人作善即一人作恶。一人作恶即一人作善。次示正义中云。如河中七种者。此七经历度河。或超或次见于佛性三重。述中云。接识义者。起信记引且此公立义未起四住者。起信疏记中古人有此义。若起四住亦有佛接去成佛何但未起者。

  四广破中云与八万劫者。与外人计如缕丸。尽自然得道同也。

  应在别处者。应在无烦恼处也。

  上数破此义者。如师子吼中最多。此计以佛性力故。如石自吸等。

  包括始终者。六譬皆先菩萨。次二乘。后阐提菩提义当华严。所以始终对于五时。

  文鳞中者。但且一往随文对之。

  经云世间之义者。含阐提言世间因果。出世果因。

  家业者。诸佛以化人为事。所以最后不弃阐提。

  义兼无差者。若非平等。焉能等教。故云无差。

  象不足者。若差别约事而论。象力火尽。力犹恐不足。此但消譬。合法不齐。

  经云何故罗汉于阿罗汉者。善星意云。罗汉是小。阿罗汉是大。何故世尊小人于大人所生妒嫉心耶。

  而宛然相见者。夫人鬼不合相见。

  今得相见者。验是大权示现。

  不见后接者。不见修罗后手接入海。

  无碍者。遍断世出世善。故名无碍。

  如无漏无碍者。此是分例无漏一发。永无失没。阐提遇缘即发善心。故非全例。

  向时作恶者。但有正因善。未有修得善也。

  理外者。未顺佛教修行众生也。

  不能救之者。了种微弱。故云不能。

  又佛性是常者。正因佛性也。

  语势牵劳令者。经云众生我性佛性是常。谓以真我显于佛性相从俱常也。

  经云具足庄严者。谓修得缘了也。

  即是有善者。若是有善。何故名一阐提。

  经云快发斯问者。能多利益。令后世众生而得正解。

  因中说果者。现在因中有未来果性也。

  经云说果为因者。如云佛三十二相等。在众生身。名说果为因。

  经云说命为食者。如因食得命食是因命即是果。今云说命为食者。正是果中说因也。

  故论云触不定者。成论第三云。问曰今地等火皆是色香味触众无差别耶。答曰不定如石土中有色香味触。或但有色触。如金银等。或水有色香味触。或有三色香触。或风中有触无香。或有香触。是故不定。

  皆是无记者。以善根昧劣故。属无记。

  求业对善思者。夫身口作善皆由意。故以求业对善也。

  经云身业口业意业者。业所依也。取业求业者业相应也。施业解业者业自性也。给养亲友自相染爱奉事师长。但为人情设施外人。唯祈恩田。由斯施等。皆邪业也。

  经云不求因果者。不求佛性因及菩提。

  色香非苦者。阐提但有怜爱之善。喻如色香非苦。

  并无记性者。无记有四。一异熟。二威仪路。三功巧处。四通果。异熟者谓三界五道果报五阴。即异特熟故。变异熟故。异类熟故。具上三义。故名异熟。二威仪有二。一威仪事谓行住坐卧四尘为性。二威仪心即意识势力强盛能引发威仪。眼等五识自性羸劣虽缘威仪不能引起威仪。第七末那唯执赖邪为内我。既不缘色等四尘。所以不发威仪。第八赖邪虽缘色等诸尘。亦性是羸劣不能引发威仪。言路者谓威仪行路也。三功巧者一切巧事。谓彩?雕镂。五尘为体。二功巧心即是意识眼等非威仪准前。四通果者谓证果有于通用亦名变化无记。六一变化事。谓改易形质无而歘有。小乘以五尘为性。大乘以五阴为性。二变化心。即是意识。

  为中下云云者。谓更有转中为上下也。

  不定断善者。若能改恶发心则不断。若不发心则断。故名不定。

  若定则不尔者。若是定者。应永住地狱。既无是理。则知不定。

  问可见者。若听出家。是不知根。云何而言具足根力。

  经云具足十力者。即是十力中第四知根力也。

  约余人为答者。显如来具足根力。非但知善星。一切众生上下根悉能知也。

  经云无异路者。造恶造善皆无异路。何以故。若发菩提心必至佛性泉。若起阐提心。必至三恶泉。

  举事问者。既举事为问。还依事奉答。

  就果合者。就现果身合也。

  就因者。由因致果故。次就因合。

  说教不定者。由机不定致令如来说教不定。佛如明镜普现众像。故云照根不同。

  众生不达者。未得教法深益之人致有斯诤。

  特是略耳者。过去谢是故不说。又由过去善根令生善根。说现知性。是故略之。

  初智人闻有等者。此约二谛相即而知。

  闻有无者。约双照时即达双亡。若说双亡时即知双照等。

  又闻有者。小乘教也。谓闻小乘即知弹指合掌无非佛因。何况小乘而不皆入一乘宝渚。故云闻有知无等。

  一二等者。只是有无以法。何者以被机故。若说于有即无而有。若说于无即有而无。故云不作二说。亦是闻于有闻。即具余三门。

  不解对治者。说有说无治其著有着无也。

  封疆不同者。谓土境不同。人风各异。人风既异则根性不同。如来随根说教不定。良由此也。

  唯得肉食者。说令无肉味。方得食之。

  九住言不见者。说九住不见十住。

  所证佛性者。且顺机缘宜作此说。

  涅槃八味者。如前名字功德品中说。

  次释一义者。帝释是善义内以善法调意。故名一义。

  经云帝释者。此云能作天主。

  憍尸迦者。过去世时波罗奈国有婆罗门。姓憍尸迦。此云本时性也。

  宝顶者。从髻中明珠。

  为名宝幢者。与修罗战胜遂立胜幢。名为宝幢。

  无过者。若去声呼为佛。檀越无诸过恶也。复云超诸天表则平声呼。

  论家(至)为此者。只是过未四谛智。比于现在故得比名。今意在大。不须依论以释。泽州亦云。佛知生死无常。若无我不净知涅槃法。常乐我净为八。

  七如梵行者。此释可依。

  经云四食者。色阴中有段食。识阴中有识食。行阴中有思触二食。受想不论。

  言色阴有段食者。香味触是段食。性色阴所摄。余三可知。

  四识住处者。有漏阴中除识一种。自余四阴为识所依。谓识住色中。识住受中。识住想中。识住行中。以无二识故。不云识住识中。今文中云但除色者。意取四阴即四识住也。

  阴通内外者。段食在外。思触识三食在内。

  烦恼者正在行阴者。行阴彰显最与烦恼应相。又善恶阴俱属烦恼。若法相师闻说烦恼。是五阴应大惊怪引此文示之。

  亦名三修者。更进一释明三乘皆观五阴。修身戒心得成三乘也。

  经云所谓因果者。三世十二因缘不出因果也。

  只教悭人等者。此即转势说法。只令悭人但行余五度。若行余五住任运。自能行施。余五互为首亦尔。

  经云舍利弗(至)怜愍者。举资显师独具根力。

  萨婆多据事者。此是有部宗多据现事也。

  有一工巧者。将此文证前纯陀品。则知纯陀身是工巧之子。子者男子之通称。故古人作大匠子释。

  因成是体等者。相续但是因成。经时前后得相续名。相待但是因成。横待竖待得相待名。故此二待并名为用。

  色心之总者。支支皆具色心也。

  若为其佛性义者。亦且顺前一师所立佛性之义。今亦同彼立以显正义故也。

  经云功德者。谓有巧即德功因德果。对下因果也。

  合义者。合会义也。

  于草木计者。既云。离阴有我。故于草木而计为我。

  即有六者。以中有足五道为六。此计无中阴家。及遮计有中阴家义。若计有中阴应有六道。既无六道。但有五道。验知无中阴明矣。

  若言有者。但佛为缘别开耳。

  经云无色众生无有中阴者。毗昙法中说除四空。余一切处定有中阴。以无色界无处所故。

  用等智者。佛弟子外人等用有漏。忻厌智断惑。名为等智。

  但禅定退者。以忻厌心修纵。得上界禅亦有退。

  此定难捉者。此定睒烁疾利不得久停。难可捉持。但以忻厌心修得二三果则有退。若据次第修人得电光定。从欲界入初禅。不云有退。

  经云乐多游行者。身无趣游行口无趣谈话。即其相也。

  经云一内外二因缘者。一受生烦恼于生时起贪等结。二鄣道烦恼现起染污妨碍圣道。彼罗汉受生。烦恼一向不起。名为不退鄣道。烦恼得有起义。名为有退。又约烦恼因缘分别。一性使不断为因故起。二以不正思惟故起。三缘力故起。阿罗汉人无前二因。而起烦恼。名为不退。缘力生结。名为有退。谓见增上可贪境界暂尔。生贪是即摄心断之令灭。又有漏等智断结则有退。无漏智断结则无有退。又钝根有退。利根无退。

  经云有时解脱者。以要待时方得解脱。时有六种。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卧具。四得好处。五得好说法人。六得同学。待此六时。名为钝根。不假此六得解脱者。为利根。

  寄言故有为者。依教说是有为。又依俗谛是有为。

  已坏三因者。爱取有三因也。

  经云心即上行者。生天也。下行者。三途也。

  经云心定常者。谓定有也。

  经云获得正道从须陀洹去皆名正道。成论有鄣不障者。五欲兼重业即障道。若单五欲则不障。

  经云定遮正道者。若在家人遮于初果。以为正道。

  五方便者。念处及?等四。

  经云远离烦恼者。但是伏烦恼名远离也。

  经云诸外道(至)断四禅烦恼者。用忻厌心断四禅修惑即修习?等观发世一法。并是顺宜并在得入圣果。

  相应思为正体者。夫施者。皆以意思深信。方能有施。故以意思为体。由意思故即以身口助之。令所作成就畅其意。

  地施定无三者。只是随宜乐欲不同而有此说计。

  有三无为者。一虚空无为。颂云。此中空无碍明虚空无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名为虚空。二择灭无为。颂云。择灭谓离系。择者慧也。由慧简择四圣谛故。灭者。涅槃不生名灭。择内所得灭。名为择灭。三非释灭无为。颂云。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言当生者当来生法此当生法。缘会则生。缘阙不生。于不生时。得非择灭。此非择灭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竟碍。言别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得。得故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缘名非择灭。论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余不见闻等。色声香味触落谢过去。毕竟不起。得非择灭名云云。

  经云不从智缘者。谓不从择灭得灭。但是从于?缘而灭。即是计有非择灭无为。

  经云若近若远者。过去为远。现在为近。

  若细者。细谓邻虚尘。

  以就事为言者夫云色者。约事有于能造所造皆如前文今但别为一机宜作此说。唯有能造。不云所造。昙无德定云无作非色者。亦应云非心彼部明无作戒非色非心为体。僧祇破前雨师立。应云。以心为体。前念戒中已释。

  不作心果者。明无表色不为心果。何者以无表自以身口作色为因发于无表色为果。但是以色因。发色果。故非心因果也。

  经云其心虽在恶者。此明无作色不属于心。何者以心在善恶无记中既不失戒。验知不属于心。

  河西云不生余色者。同于不作异色因果也。

  先举圣人者。圣人观破凡阴即是圣阴。故云皆无明所出。又凡夫迷圣阴即成凡夫。又若作阴盖。义人天阴盖。三趣二乘阴盖。三界有漏菩萨阴盖。无漏佛阴盖。覆一切众生令得大涅槃。

  经云从受因缘者。应从爱因缘未敢改。

  一云天摄者。谓是天种。

  二云鬼神者。是鬼神种也。

  下三趣(至)为一有者。明下三趣。若更开者。地狱亦有轻重不同。饿鬼亦有上中下品。畜生复有水陆空行不同。亦应分为多有。今但一趣自为一有。人有四州不同。不云修罗者。且消经三字也。

  因果者。二十五有不出因果也。

  善恶者。三善为善。三恶为恶。

  七识处者。三空为三。初二三禅为三。欲界人天为一。故合为七。论云。不乐住三途。及无想非非想处。三恶有苦煎逼识不乐安。第四禅处有无想定残害识。识不乐居。非想一地非想灭定。亦残害心识识不乐居。故非识住。

  八福者。泽州云。人中富贵为一。六欲天为六。初禅已上合为一。是为八。此释可依。

  经云及受一戒者。受三归已但标心持一戒。即得说相时。但标心持一戒。名受一戒。亦不须云并受五但持一。

  经云或一念者。只是时外一念。非谓一刹那为一念。

  经云不名得齐者。一日一夜是齐分故。所以减此。但名得戒善。不名得齐。

  有犯重舍。即失者。犯重已即失戒也。

  二法灭尽者。正像末法灭尽即失戒也。

  二根生时者。若二根互转则不失。谓僧为尼。尼戒具足为僧亦尔。轮中具明。然今文中正明二形生舍。

  经云如多罗树头者。此是抑挫之言亦不一向失戒示为者。?等四善根位为入无漏因也。

  受道者。最初受得戒为示道等基止也。

  一三皆是大乘者。此皆在法华前及涅槃后闻三乘归一乘。悉是大乘初心之人有此执诤。又若闻法华开权显实。已必无此诤。若法华经前显露教无有彰灼。说三乘归一乘之义。故知必是尔。前密闻而生执诤。又大论中问何名诤法。答三藏是诤法衍门少有此事。今言诤者。多在三藏。三乘若大乘有诤。悉在初心。

  经云须陀洹(至)不得佛道者。余国所得此文非例。

  近代者。于涅槃经起诤。名为近代。又梁代已来亦有此计亦名近代。

  当果与真神者。以计当得名。

  离众生有心及众生者。谓众生及心即得菩提。名为即众生。

  有多世界则有者。若萨婆多十方亦无。

  迦叶品二

  若十使下辨异也。

  经云是名执著者。内心执着也。

  经云若从他闻者。从佛闻也。

  若自寻经者。佛灭后自寻经也。

  若他故教者。四依边闻也。

  经云先见牛者。黑特牛也。

  有三譬者。举三以责问者。若先曾见。后容有疑。佛实不示曾说。须陀洹人必无有退。汝又不见何得。于须陀洹人而有疑耶。

  先问涅槃者。涅槃为定有。为定无。为何相貌。

  如此事理者。涅槃理也。浊水事也。

  经云遇浊水者。此譬无理。何者若先曾见。后于余处。更见浊水。方可有疑。既未曾见。何得有疑。

  经云苦非苦者。谓于寒热等苦见非苦涅槃。故云于涅槃中而生疑也。

  自能生福者。任运而能生福。不同外计自然。

  冬收水土者。对前牧少也。

  三州柔弱者。三洲之人富乐执见心劣无于刚决。

  经云有五事者。谓施人色力寿命安乐辨才。

  经云如盖是一者。脑盖也。

  昔有智慧等者。此约隔世明习因习果也。

  清升善根者。人天善根也。

  徐仆射理人者。善能决断他人是非。己身有犯。而不闲答问。

  天柱瑜者。天柱山亦名望秦山瑜即顿悟禅师配天柱寺。后武婆时改为道树寺(云云)。

  经云非是下劣者。利根之人方能断善。

  利人初入等者。谓初人狱怖畏时生以有三念。故已如上说。

  先领旨者。如佛上说。三世因善可断。果善不可断。断善之人复有佛性。今领此旨。

  通别三世者。为过去下是别为遍。三世是通也。

  即有两难者。初若未来下难令非未来。次从何故下难令在未来。若在未来三世所摄。云何言常难现在亦尔。

  令非现在者。若是现在何以不见。既不可见。云何言当。

  一云是了因者。见有可见之言。即判属了因。亦有此义。

  二谓正因者。见有如来亦说佛性之言。谓是众生有。即名正因。今意与九地佛性相当。

  若谓往时者。未来断善前。名为往时。

  经(云云)何道谛三十七品者。只一道谛。分别。则有三十七品不同。名分别。答苦集灭亦然。

  答之缘由者。皆是分别之因由耳。

  经云七事者。常乐等四。唯在于果。真实善三。则是通因。因则属于三世。果则一向非世所摄。

  初明虽有而无者。虽有佛及等觉之性。由烦恼故。常果未显。属于三世。故云而无。

  虽无而有者。必定当得常果。故云而有。

  故不得言非三世法者。修因所证。故属三世。

  当相者。佛性当体非三世摄。若果地佛性一向非三世摄。具此三义。其理究尽。

  未来全见者。全见之时不属三世。

  若善五阴者。由初证得常乐习果之阴。以在因故犹属三世。

  重明后身者。因与分果皆属三世。约修证说。若言当体皆非世摄。

  失念者。破因既云。现前如何失念。若言失念不应现前与凡何别(云云)。

  有无常一事者。此约相夺以说。既无于常。义当无常。

  经云定有佛性等者。若言定有现在未见。若言定无未来必得。故以遮止令勿定说。即名置答。

  反质答之者只反质答。不答所问。义当置答。

  经云遮止者。谓遮其命莫定执。

  二莫著者。前迦叶我闻不答下是其著相。故佛非之。令其莫着。

  因中因果者。习因习果也。

  经云非是过去等者。如来果性也。

  恶法五阴一向因性者。非但凡夫一向名恶一分烦恼结业未尽。亦名恶法。一向因性。

  应身果性者。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常身得。专属三世。

  经云杂血乳者。佛性与无明烦恼业杂。由未清净。名为杂血。

  果中备有等者。须陀洹等是因中习果醍醐即菩提果也。

  既在未来者。众生若现在三十二相等。何云未来能生善根现在既无。云何而言未来能生。现受乐报者。善恶二报也。

  终不生果者。未来业若生方得于果。若无于业终不生果。

  佛答意者。众生虽有佛性。要修缘了。方乃得之。以由烦恼未有二因。今未得果。合第一譬至。

  不生果者。未来若修缘了。方能得果。故云佛性因缘能生也。

  若铿然固执者。若定执正因佛性者。如执灯明未出不能破闇。

  若因缘假名者。若晓未来因缘会得。则能得见。如了灯日虽复未至。未出不可定执。不能破闇。

  经云能生众生佛性者。能生初住及后身等佛性。

  经云若言五阴是佛性者。若云众生有佛性应在阴心之内。云何说言非内非邪。

  经云或时有时解脱解脱者。现在得入。

  岂有无真俗之中者。业道即俗。烦恼道即真。苦道即中。三道即三谛。所以中道非真俗外。

  复应双是者。谓双是者。谓双照也。

  及如虚空者。计外也。

  根尘合者。生即法界。全根是根。即法界全生是根坐无二。方名为合即体一。

  又佛性如虚空者。明众生依正。未造之时本如虚空造已亦如虚空遍一切处又佛性如世间道。有未行者。有欲行者。有正行者。有已行者。虽有未行等不同不可突道有二。佛性亦尔。悉皆无二。

  理无二是者。十方三世诸佛同一法界。而无二理。

  事毫差者。一生无非法界故也。

  先出二执者。而众生不知故执。菩萨为自行化他生二边执。故遮之。

  经云佛性非内非外者。约遮权以说亦内亦外。

  约开权显中道以说下去例尔。

  经云金刚之身等外也。十力等内也。

  若定执者。即堕边。是故如来皆先遮此二边。一一悉以法界释之。

  经云内善思惟下。约修行起计以说。

  经云檀波罗蜜下。亦是约修行定执堕边以说。

  经云不断者。现在不能断也。

  不灭者。未来必得。故灭犹如灯。

  炎者。此取炎炎相续不断为譬。

  经云时节异者。水土时异。

  经云有净不净者。若发心断烦恼即净。现虽未净。未来必净。

  经云亦生不生者。修习缘会。即反此不生。

  经云是名执著者。若云乳中已有于酪。不假酵?即名执着。

  经云离是二事者。离执着虚妄。已修习必得。

  谁作次第者。次第者。皆由因缘和合。方有酪等。若无方便。谁作次第。

  经云不等者。只是由心不遍。而起偏执。

  经云智者。闻涅槃经人。即是智者。

  经云明欲者。欲为发识之缘故云欲也。

  经云异果者。草为乳因。乳为草果。求酪于乳草中定无。

  无章门者。非一因生一切即是无章门也。

  经云以余缘故者。盐是淡物之余缘也。

  经云譬如种子者。类于盐执其相则同。

  先责难者。责即难也。

  经云盐亦应有微不咸性者。难意者不咸之总。既有咸性。盐咸应有不咸性耶。此即互难难有今无。难无今有也。

  经云盐一切者。只是一切法。如盐譬也。

  经云次第说故者。内四大种子本从因缘而有。名为次第。

  不从方便者。不从外四大。而增长内也。

  依理起教者。由佛性理起教。方有能诠之用。依教以立行故。次明修因等用。

  别明自意语者。自意是今经正意故。更别释。

  经云知幻者。知幻方法因也。

  知幻人者。能为幻人也。

  知幻果报者。知由因致果也。

  知幻伎术者。知幻功能也。

  知故煞者。煞业也。

  知煞人者。能煞人也。

  知煞果报者。知因煞生死堕地狱有异就果。来生人中寿命短促有等流果。所感依报乏少光鲜有增上果。

  知煞解脱者。知煞贪爱母无明父等得解脱也。

  又是知因煞得解脱也。

  煞五婆罗门等乃至知耶见者。略余业道。故云乃至知耶见者。知不信因果也。

  知邪见人者。知一阐提也。

  知邪见果报者。知邪见人死堕阿鼻。是异熟果。来生人中邪见转增。是等流果。依报眷属悉皆?乏。是增上果。

  知邪见解脱者。知因耶见识达正道。名为解脱。

  得无量罪者。波斯匿王先有诚教。

  有犯佛者。罚财入官。彼闻得罪。谓招此罪。故求与财(云云)。

  随自他意可知者。说有是随他。说无是随自。说俗是随他。说真是随自。说常乐等是随自。说无常等是随他。

  经云十住菩萨少见佛性者。初住菩萨尚具见佛性。

  今言十住少见者。但赴他冥乐耳。

  就一法即略者。一行一解一一皆有略广相对。

  经云不应语者。不与世法出世法相应。故不应说。

  经云鹿子母者。是毗舍佉夫人有子名鹿。

  无有而有者。十力等本来体如虚空。名之为无。犹修即断而智所成有十力等。故曰无有而有。

  有所无者。有谓烦恼等。今由即知而断。断烦恼之有而今无。

  不善无记者。略不牒于善聚又善堪助菩提。故略不说。又善恶成无记报阴也。

  经云圣非圣等者。圣无为实寂静。非净非界烦恼。非取受记非有。非三世非时。常乐我净非色等。非内入。非外入。非十二因缘。并类无所有。而有余句。并类有所无。

  经云后身菩萨(至)余菩萨者。此文须存二释。若言后身不解佛性。即前二教补处。其余菩萨即补处已下。若作与夺释者。圆位等觉尚未穷妙觉极地佛性。况等觉已下菩萨。然疏中正作此释。故云尚自不了。又别教向中菩萨亦未能解。何况行住已下名余菩萨事开业行因果。别教俗谛十法界业行因果。药病等不同。及世界俗谛世味熟德等。二乘皆不识。

  应身为世谛者。化叵难量不可思议。故非二乘能了上文云。现病是佛境界非二乘所智。即其例也。

  何处说世谛者。意云。何处经中说世谛。此亦自是一解。今经自云。耆山说也。

  别有所关者。五时八教七重二缔等。遍于一代。或盈或缩。相入相即。及开显等。皆非二乘所知。

  境界性者。恶耶堪为佛所观境未有一毫之智。名境界性。

  万善了因者。了因了于万善。名了因性。

  亦名缘因者。指上万善也。

  众生性者。众生名通。通于深浅。既云俱有通名众生佛性。

  一句至七句者。此通就今中通大章共释。故云一句至于七句。

  自他语两亦者。抑挫阐提。现在未有佛性。名亦无。当来必得名亦有。又昔未发心名亦无。今方发心名亦有。

  俱无者。善人无恶边。恶人无善边。故云名各无一边。

  善根人有无得之性者。有于无所有有所无句也。

  次单约理内者。此约法法内眷属以释也。

  谓此为能解者。他自谓此释为得意也。

  又约三谛者。三缔摄法尽。由未得三谛。不至彼岸。

  俱无中道因果者。未有缘了真因分果也。错鱼(七略反)。

  但求实利者。谓顺涅槃以求解脱。名从戒。戒经云不具随道者。不具定道无作也。

  余六深阴者。伽陀此云重颂。尼陀那此云因缘。阿波陀那此云譬喻。阇陀伽此云本生。毗佛略此云方广。阿浮陀达摩此云未曾有。此六深阴难解故不信。今意应如法华玄文第八。引达磨郁多罗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谓小无广问记大无缘喻义。但信六部其互相通。谓修多罗。只夜。伽陀。伊帝曰多伽。阇陀。阿浮达磨。以文消今其理雅合。

  经云智不具足者。从初发心唯求佛智。名此具足。降此之外皆不具足(鸟唤反惊叹也)。

  前四方便者。五停一。别念二。总念三。?法四。若准下三十三经。初一不净。二念处。三因缘。四?法。与此少异。

  大乘则通三十心者。此依别教大乘以释。则住行对余四方便十回向对也。

  第一属到彼岸者。分到彼岸因。

  前第二者。用前第二人为缘也。

  仍本似位者。此释为胜。

  刀长者(音雕)。

  此殊不见理者。不见通别二教。彼岸所至。

  故知涅槃有异者。大小二涅槃不同。小涅槃不见性分段变易二死异。

  通别互举者。生死河别。唯佛能度涅槃河通。通于四人。

  涅槃疏私记卷第八

  承保四年五月书写之了
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0661 涅槃经疏私记

  涅槃疏私记卷第九

  迦叶品 第十四卷

  三度门者。谓贪觉嗔觉痴觉。修不净等对治。故名度门。

  则足因缘者。以愚痴多者。教观三世十二因缘。谓三世相续故。不断三世迭谢故不常。又过去破常。未来破断。现在因果双破断常。何者。以十二因缘。轮转无际。因果不息。刹那不停。念念无常以治其痴。二世十二因缘破我。何者于父生爱于母生嗔名为无明。名父遗体时。谓是己有。名之为行。从识支去至老死。与三世同。不取过去无明行二支。故云二世破我。以推现未无常求我颇得。一念十二因缘破性。以推求一念刹那无常故无性实。广如法华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说。

  经云分折十八界等者。杂心论中说观六界。所谓地水火风空识。及分折十二处并三十六物等法。皆为破我。故云等也。

  总深别浅者。谓境别观总。境总观别等四句分别。如四念处文说境观俱别名别相。

  四念处空解成者。只?解观成已有无漏气分。名为空解。

  多用色定者。欲是散地。发此观为难。

  苦粗重者。极恶深重名苦粗重。能障上界名苦粗障。欣上地时静妙离三随起一行。猒下地时苦粗障三亦随起一。猒下地心名无间道。欣上地心名解脱道。如是无间及以解脱各有九品。伏断下地九品烦恼。亦能证得九品无为。唯除非想。自下八地皆容外道六行伏断。十六谛者。具足应论减缘行等三十二谛观。谓苦下四。苦空无常无我。集下四。集因生缘。灭下四。灭止妙离。道下四。道如迹乘。是为十六。如法华玄第四广释。

  亦是苦法忍者。此是?法观不应用入见道观释。

  经云自性?者。?由内无漏谛智生。名自性是?。

  经云如是?法等者。有法者是三有法。有为者为作有果也。

  是法报得者。约果显内明其体是三有法也。

  是因缘者。能与色界五阴作因。造作彼阴也。

  十善相应心者。善相应心后。即发此定。

  若论方法者。观谛方法也。

  只是实法者。此定未能伏断惑。但名实法。

  牵于初禅者。由欲界最后一品惑引起初禅定。共断欲界九品惑也。

  更将非想定来伏不用处者。非想定但能断不用处惑。当地是有漏。不能发无漏故。不取非想当地九品也。

  引蓝弗者。蓝弗虽即不发?法。何方外道得此定。能发?法。所以引之。

  事鄣未来者。身及床铺等得未来定。则能破之性。鄣者。修惑是也。

  具烦恼性人者。即十善相应心人也。

  第二解云性鄣等者。此解为胜。

  一顶法者。凡有二义。一者退即归?。进入忍住顶善根。进退两际。犹如山顶。二者?顶二善俱是退法。就退法中。顶善穷极。犹如头顶。是身之极。故云顶也。

  二忍法者。得忍善根终不造作无间恶业。不堕恶趣。不复受列而生。湿生亦更不受无根北洲八难黄门二形等果报。并迷理惑得忍善根。此惑业报。悉缘四善根。得非择灭。是谓忍法胜利功德。故俱舍云。忍不堕恶趣即其也。

  三世第一法者。前三俱缘四谛为境。世第一法唯缘欲苦。今言缘四谛者。四中随缘一行。故名缘四谛乘。前三人缘四谛。故作是说。言世第一法者。世间七方便人。皆是有漏。故名世间。此第七人。于世间中最殊胜故。名为第一。得此善根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圣道生。故名最胜。俱舍论云。第一入离生即其义也。见所断惑名云为生。犹如生食与人为患。见道能断。故名离生。

  四苦忍者。断见谛惑有十六心八忍八智。观欲界四谛有四法忍。观上界四谛有四比忍。此十六中前五心名为见道。第十六心是修道(云云)。言忍是慧者。辨其体性。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偏言之。理实而言性亦五阴。言缘一谛者。明观方义。于苦谛下趣缘一行。钝根之人名为爱行。将入见道。有其二类。懈怠增者则留苦行。我慢增者留无常行。利根之人名为见行。将入见道亦有二类。着我所者即留空行。若着我者留无我行。故随根性行相不同。苦忍等心见峻疾道。傍修狭少。不及余谛。故言缘一。

  五初果至第十六心者。第十六比智心是须陀洹体。此人唯有一观方义故也。顶法唯是行阴者。以观四谛故属行阴。

  真空一谛者。从苦谛下入无漏十六刹那无间。名为真空一谛。

  九十八使者。通名使者。以驱役为义。驱能使行者心神。流转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烦恼。以喧烦为义。恼以逼乱为义。能喧烦之法逼乱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开发。故名烦恼。谓欲界苦谛下具十使。一身于名色阴入界中。妄计为身。名为身见。亦名我见。谓计我如麻豆及如母指。惑计遍身。计我不忘。名为我见。二边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三耶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复计此我。以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而耶心取理。皆名耶见。四戒取。谓执耶为道。于非戒中谬以为戒。如耶鸡狗牛等戒。名非因计因。名戒禁取。五见取。复因此见通至非想谬谓涅槃。信此非余名为见取。六贪欲。引取无厌名贪欲。七嗔恚。忿怒之心名之曰嗔。八痴。以迷心缘境。随有所起。则念念乖失而不觉知。皆是痴也。九慢。自恃轻他曰慢。十疑。迷心乖理犹预不决曰疑。集灭除三见。谓各除身见边见戒禁取。道唯除二见。谓除身边二见。合成三十二。上界四谛下各除一嗔。余同欲界。合五十六。是则见惑有八十八。足修惑有十思惟。欲界有四。谓贪嗔痴慢。上二界各除一嗔。但有其六。以六足四名。十思惟。皆能润业受三界生。故名思惑。合成九十八使也。问四谛下惑依何理教增减不同耶。答依阿毗昙。上界不行恚。问何故身边惟在苦耶。答此见依身。故名身见。依于身见而起边见。余三非身。故无此见。又见苦断故。故在苦下。问戒取何故唯在苦道。答唯彼所起。问戒取计因。苦谛是果。何故在苦。答计多苦行望为实因。故在苦下。非出道故妄谓出道。是故复于道处能起。集灭异此。故无身见。无身见故亦无边见。集灭非道不生戒取。又复戒取在于苦道二谛下者。本是内道。见苦能断。本外道者。见道能断。故唯在二。问八十八中初果所断。既唯见惑。何故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见。见为根本。但断于见根坏修枯。若迷事思此中不摄。问修所断中何故无疑。答见道已断理合无疑。八十八头蛇死者。在前死也。

  如四十里水见者。惑澜漫遍于三界。及以依正处处生着。皆障谛理。喻如四十里水。修惑虽遍三界。不障谛理。轻微易断。又五鄣不同修惑。但为一部。喻如一渧。

  经云此三重故者。一切众生受身无不计我。即以我见摄边见。戒取摄耶见。见取摄余四钝使。故云此三重也。

  恒存有我者。谓览实法总立于我。即是身见。

  皆信耶神者。持戒邪求。及持鸡狗等戒。望得涅槃。皆依邪神及邪师教。

  所起我见似正见等者。三皆内心所起。是故难识。故云似也。

  我见乖正慧等者。以耶我违于正慧等。

  经云获得四事者。二果已去皆获此四。

  信首五根者。只是信进等五。

  以三毒为内者。利中之钝为内。非修道中三毒。

  经云须名无漏者。此不回梵文。下逆流文亦尔。

  小般若者。金刚般若也。

  亦皆逆流至不者。须陀洹是逆流之始。尚得逆流之名。余三果人逆流最得。何以不得逆流之名。

  余三若不得者。须陀洹人亦应不得此逆流。

  经云若斯陀含(至)云何得名等者。先次释。若斯陀等不因须陀洹。斯陀等从何而得耶。

  经云凡夫之时等者。先举例也。如在凡夫时已有俗中名字。如空生得道果已即名须陀洹。决更得二果。先所得者。即名为旧二果。望前名为新得三果。望前二果二果名旧。三果名新(云云)。

  经云一者解脱者。分证智德。涅槃即分证断德。又泽洲云。有为功德名为解脱。无为功德说为涅槃。一切圣人皆具此二。又解脱者。即分得尽智。涅槃者即分得无生智。然解脱涅槃名本在极。今通初果。所以逆流之名而通于后菩萨。

  名通下者。须陀洹人。亦求二智菩提。菩萨亦求菩提。所求菩提既同。当知须陀洹人亦名菩萨。

  经云正觉因果者。谓能觉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故也。

  经云正觉共道者。觉名通下故名共。道不共苦唯在于佛。

  经云寻观法相者。求佛教都无外道之法。是故不信不应名。何者。若言初得道即名须陀洹者。何不从苦忍初心即名须陀洹。而十五心由名为向。十六心方名须陀洹耶。

  经云具足八智者。佛意但云得法在初。名须陀洹。不论于人。犹未答三果之问。所以次更问起。

  一毗昙师者。释其无理一时观。正当于共。却云不共故不可用。河西释共不共。今家不破。消经为得。又若直消经意。只应云贤位与超果人。共得超果。已不与方便位人共。又方便位与四果共初果是不共。次即初果是共二果不共。展转至第四果。皆前是共后是不共。只应作此释也。

  皆从中过者。无漏心速疾。虽从中过。而不取果。又如神通人通虽速疾。理数非无。

  比现者。比谓上二界。现即欲界苦法忍苦法智。忍是定智是智。但不取定。定因智果故也。

  随得一谛者。随不根同。亦有具缘四谛。不专一向唯缘一谛。

  初果但明正位者。初果是无漏首。故名正位。

  一果两向者。一先修向。次证二果。证果已观已复行。又是二果家向。此即向后之向。故云摄得那含向是也。

  经云为食故行者。无漏食故修行也。

  经生者者。生彼方得那含也。

  更明信解者。即是信行人入修道。转名信解人也。钝根凭信。进发真解。故名信解。是人证果有三。谓三果。

  云见得者。是法行人。转入修道名为见得。利根人自以智勋见。见法得理。故名见得。是人在思惟道。次第证三果(云云)故开善弹云。此简利钝非是二人。谓此非二种那含也。

  身证者。还是信解见得二人。入思惟道。用无漏智断上下分结。发四禅四无色定。即是用共念处。修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入九次第定。三空事性两鄣先已断尽。又断非想事鄣灭缘理。诸心心数法入灭尽定。得此定故名身证阿那含。何者入灭定似涅槃法。安置身内。息三界一切劳务。身证想受灭故名身证。又云但有身在心。如冰鱼蛰虫。是故夺云但名身证。又俱舍论云。不还果修得灭定转名身证。灭定无心。由身证得故名身证。转世那含修罗汉向。更不出观。断八九七十二品修惑。亦未即证罗汉果(云云)。

  大乘不说者。正消今经。亦须云大乘不说。只是广略不同。其理无失。

  经云无色界般涅槃者。即上流般中有于二人。一谁修者即乐慧。是往色究竟。二无杂修者即乐定人也。言杂修者。谓修多念有漏等。

  于现身上者。于欲界身。即得那含罗汉二果也。

  遍四禅受生者。此即遍没人。余文遍十八天处。今且依经云无自在定者。谓勤修观解名为精进。定心难现名不自在。即无四禅定也。解怠有定。翻前可知。

  即散业者。散坏有漏业也。

  不受正生者。不受上界生也。

  被道心者。非学非初果学非无学非阿罗汉。正是那含修罗汉向。故云也。

  缘真心者。证无漏理也。

  修旧心者。住果不进。即如当位住。

  名学无学即失念者。一退果名失念。二出观同散心。亦名失念。

  又言一是一非下重判经中四句。初言非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二学者是无漏因。此二未是涅槃。故云二非涅槃。三无学者是无漏果。四非学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如杂心论说。罗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随顺威仪心。故趣向般。此二是涅槃。

  若后解下。重判第二师解释。准前可知。

  常修行者。生色界已。长时修行。方般涅槃。但有勤修。无速进道。

  不待自勤者。谓不俟精勤修道也。大论云。生色界已不经文修。无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进二道俱无。故云无行。

  论师云以慈悲心而薰者。此解非理。故今不用。

  一羸劣者。身力羸弱。不能修道故尔。

  还成前意者。成上得失意也。

  经云若善法者。大体皆不出三道。即三德故。

  前方便道(至)因位者。只是始从四念处至那含总属因位。

  经云亦名沙门者。此句明因。下句辨果。

  经云七种果者。说此七果为显涅槃果。异前六也。

  经云平等果者。此果即净土果。以十善为近因。复以三灾为疏因。三灾起时众生方能发心。

  断除乏者。断一切乏。是余道者。断一切道。是在因之位。皆名乏也。

  两非意者。非一切乏。非一切道也。又非修行非具足。

  经云五分法身者。然三藏教似作无作戒为戒身。根本净禅观练薰修为定身。观灭生四谛乃至道场见四谛尽为慧身。正习俱尽名解脱身。了了知见正习已尽。戒定慧满不受后有。名解脱知见身。通教但于三藏五上。加罪不罪不乱不味无生四谛。乃至佛地见真圆极。为慧身。从初见地解脱见惑。乃至坐道场时。一念相应慧习气都尽。住有余涅槃。名解脱身。了了不见缚之与脱。而能种智佛眼自见。住有余无子缚入无果缚。亦见众无生缚无脱而见缚脱。名解脱知见身。别圆皆约九种戒九种定九种智。界外习尽种智佛眼了了知见法身显现。亦知见他法身隐显次位不乱。此之二教。但有次不次。即不即之异。今文则兼藏教。声闻缘觉五分法身正意。唯在三乘共位。

  经云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古。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章其闭丧。故云我生已尽。依毗婆沙初是断集智。依胜鬘经。后是断苦智。

  梵行已毕竟者。章其因圆。

  又舍学道者。明其果极。依毗婆沙。前是修道智。依胜鬘。后是证灭。

  如本所求今日已得者。谓小乘人无知本发心猒三界苦。唯求涅槃。今断见修烦恼。已尽已证。究竟无为涅槃。依毗婆沙。是灯灭智明其果极。

  修道得果者者。章其国圆。依胜鬘经是修道智。故云所作已办。

  获得尽智者。明其因已。无生智者。彰其果丧。故胜鬘云。所断烦恼之更不受后。故云不受后有。其向属何所摄者。支佛既经涅槃河。亦应有向。为属何摄申意者。属第六人。摄别有意者。此正在三乘共位以释。又今应从圆释方称经文。何者既云成就六波罗蜜名到彼岸。前二教及别地前并未见佛性。悉不受具足六波罗蜜名。应从圆释。及别证道同圆以释。故云别有意。

  总结大宗者。只是总结大意耳。

  佛性亦有亦无者。未有现用故名亦无。未来心得故名亦有。

  即是两破者。若云阐提得菩提名深着。不得名虚妄。能破此二故也。

  以别破通者。明通教非俱因位。不修无量三学。佛亦未修。悉须改观。所以破之。令其改观。

  经云作五逆犯四重者。由未见佛性。则成逆中理。犯菩萨戒等。

  以通涅槃为河者。明此七人但过通教涅槃河。下文方云。若修无量三学。得度变易河。到大涅槃岸。

  经云是名染著者。若云阐提此身不用修。即得菩提者。名为染着。

  经云心口异想异说者。由想不当正理。故令说异。若云阐提不用发心修行。即得成佛。则名异说。

  经云谤佛法僧者。谤身中一体三宝也。

  经云凡夫所得者。若有说言。凡夫得八圣分。唯旧是凡夫。作此说者。名谤佛法僧。若云非凡夫所得。此亦不可修即得也。

  经云一者不信嗔恚心者。只闻阐提成佛不成佛。皆生嗔心。

  经云虽信不解义者。须解大涅槃理。方得成佛。若不达此?信成佛无有得义。

  经云于异身中者。改阐提业得人天身。于此身得菩提名为异身。以人天业非是佛因致使成谤。

  经云不作不生者。本有故不作不生。

  经云烦恼因缘故不可见者。只由此言即成谤义。

  经云一切都无下明无。从方便下明有。二言相违。所以成谤。

  佛性之理者。若是数法则属三世。佛性理体非数法故。

  果中说因者。现在修行得见佛性。由过去善根。

  四结随自意语者。即以三界结示也。

  经云何名为如虚空者。问意云为定同于质碍虚空。为复异此虚空。若同此者即三世摄。

  经云如虚空华者。全空是华。故非三世。

  不复细开者。此假文有标释结可见。故不开之。

  经云如来佛性涅槃者。佛以虚空喻于佛性。迦叶则以如来涅槃有证有得对于佛性。令佛性成有故。约三法为问。令虚空之譬成有。

  经云为非涅槃等者。世人终不敢云。二乘非如来。烦恼非涅槃。唯不信墙壁瓦石即是佛性。

  不唯正报者。正法念是小乘。亦云心造于依正。

  涅槃本绝者。涅槃本是绝待法。为赴权机作相待说。

  虚空本待者。空是世间之空。本从相待得名。今则借喻正因佛性绝待之理。名为绝耳。

  此即不例者。谓有无不例也。

  无非四大对者。一切皆是四大无别。四大对于四大故也。

  经云涅槃是有可见者。修习即可见也。

  是色者。色解脱及真善妙色。

  足迹者。涅槃为八正道之践极。

  章句者。摩诃般若解脱法身三法具足名大涅槃。妙世伊字。

  是有者。妙有也。

  是相者。无十相故。即是无相之相。

  是缘者。涅槃为众生增上缘。

  光明者。从譬得名。即般若当体已余名皆属脱解。

  第三破外道计空者。世性眼所见空。不堪为佛性喻。故广破之。

  真谛有重数者。此破次第空类。如小乘所证真谛。从浅至深次第而入。故云重数。

  经云尽虚空(至)海水者。尽佛虚空如海水相。

  若具十方虚空者。十方空聚在一处。名具足空。

  唯鸟来栖树者。此即动合不动物。

  只是体用者。如人是物体。能动即物用。二指亦尔。但随取一指为体。动即是用。

  两苦合者。如二手二指先已自合。复更两双共合。故云如二双指共合也。

  或心神等觉者。百论第一云。外曰实有神。如僧佉经中说。觉相是神。内曰神觉为一耶。为异耶。外曰神觉一也。内曰觉若神无常。若觉是神相者。觉无常故神应无常。譬如热是火相。热无常故火亦无常。然今所计与彼意同。故是引之。

  若有来时者。云若有物来入于空中。空能容受。则知空有其用。

  不得言一可解者。一器中有余器及余处皆有于空。故云空则非一。

  兔角亦非者。以兔角但有其名。而无其体。故非世摄。所以借喻佛性同不可得。

  若无此观者。二乘及偏菩萨无中道观。不能破大烦恼。所以于世有诤。

  先明如来二明菩萨者。此举果人因人。但无有诤故。

  与物和者。称机适会。故名为和。

  违于旨者。如前二十一双诤论是。

  经云一者信心等。十法皆依圆释。并须非前三教信等方称文旨。何者一起圆信。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即空假中。六即甄之。方无诤下九法例尔。

  先明有次明无者。略列二法以之为戒。遍一切法皆通有无。

  经云所有罪过者。有三漏故即是罪过。

  法身破坏者。法身实不可坏。但为漏所障不见。即名破坏。又余二身依法身。法身破余二则破。

  即是观不观者。观即初句。不观即第二句。

  经云轻者自去者。非全自去。但是轻微易断。

  经云说是二义者。有无二义也。

  离诸结漏者。既是中观所治漏。则通界内界外。

  因于缘者。外五尘境也。

  说者成小不同者。偈云欲知汝过。皆由思觉生。若能断思觉知。汝即无有。涉云如来昔住王舍城中。阿难乞食。有女携儿就井汲水。女见阿难容仪端正。心生爱着。住目不舍。不觉以索系儿井。拔出儿死。因生悔心。故说斯偈。食讫还以白佛。佛令阿难受持是偈。云是过去佛宣说。彼女曾闻。非女智力而能演说。故云成小不同。

  无明与我见合者。无明与三界见惑合为一。

  简异欲漏者。明上二界一一禅地各因缘于尘境。能生漏心。故云除欲界中因缘。又一心支为内。四支为外。又五支为内。当地五尘为外。二禅已上例尔。何以故。由未见性皆名为漏。

  经云诸漏根本者。由本有无明迷真起妄。与一切漏而为根本也。

  经云作想者。辨所迷法。由忆想故。生于漏心。名为作想。

  经云贪因等者。无明为三毒之本故也。

  何以异说者。何以今说与昔异耶。

  互为因果者。前念为因。后念为果。不善思惟无明更互皆尔。

  经云子是近因者。如由无明故不善故。不善思惟即以无明为近因。先起思惟亦尔。

  能燋因缘者。以中道观燋无明漏。互令其妄灭。不使从因而至于果。

  经云智者当观下。先明内心起漏。次从谁共住下因外缘起漏。

  何时者。十二时也。

  谁共住者。因恶知识也。

  何处者。因依报起也。

  经云众生一身者。为遮耶见之人。故设此问。

  或复说爱(至)取相者。意云说爱名通。所谓善爱。及菩萨爱乐佛法。而不生于取相。

  大期者。或胎中堕落及百年等。皆名大期。

  经云在断中不者。正问无漏果报为用断不。

  无漏无有果报者。且顺小宗。后无果报。云无果也。

  经云牛即是水草者。水草是牛因。食是人因。名果中说因。

  至梵天边者。此明从欲界修于上定。当来必生于彼。此望于彼名梵天边。

  定是意业者。此修彼定。由意思故。名之为业。所以。

  常谓色界为心者。只是常思彼界耳。

  迦叶品四

  经云从恶烦恼者。举极粗烦恼为观境也。

  经云灭同此疑者。汝之所问正称末代所宜故。佛赞言之。

  在言少异者。虽小异其体是同。故前文云。慈即佛性。佛性即慈正。

  出所生行者。更助其问意。若达烦恼即是梵行。

  五观十二因缘者。十二因缘为五阴因故。次阴复观十二缘。令灭阴因见阴。

  涅槃识初起时者。一者识初托胎未能别分。二者大体简于五识。以卒尔见未能分别即属无记。故云五识准无记。

  想得假名者。想能分别。假名青黄赤白及善恶之法。故须观之。

  色阴粗浅者。一者粗浅。二者易解。所以不观。亦是且顺经文随机之说。

  行阴过重者。由受想流入行阴而成作业。名为过重。

  起三因者。爱取有也。

  说识为触者。触是对碍之法。故说识等为触。

  谓触因受果次第因缘者。只是受次第想因也。

  即是烦恼前心者。俱舍颂曰。明无明非二。彼疏释云无漏相应触名为明触。染污相应触名无明触。与有漏善无记相应触名非明非无明触。故云非二也。今文正明无明是爱取。前心八圣道是无漏。前心有漏善耶记。谓人人善心也。

  经云非有受者。四句求受不可得。但有假名故也。

  经云断是和合者。三假四句推之令契佛性中理。名断和合。

  行心中别有想到者。由受想流入行心到。令行心起于想到。

  乃有不用处者。以十一切处。但至空识二处。有一切想。不用处则无。故云但前二是一切。

  经云复有大想下。明上界想。从此已前并是欲界起想。

  名慧心者。能灭世谛想心。故得慧名。

  此两意者。善近恶舍。舍一切恶法而得解脱。前云想二者。若缘宜略说耳。

  经云云何圣人而有倒想者。佛意云若为即是一切圣人倒想汝试说之。

  烦恼门者。由之通入。故名为门。

  经云十种想者。所谓色声香味触想。生住灭及男女想。依前倒想生十种想也。

  中容舍心者。只是平不善不恶心。

  自然符会者。自然与意符会而成作业。

  经云不白(至)无漏业者。今文一往云。无漏名不白不黑。准余文说。实报土名亦黑亦白。寂光名非白非黑(云云)。

  不得云报者。无漏无报故也。

  烦恼至招报者。他人但云业能招报。烦恼不招报。今则不尔。烦恼亦能招报。

  苦之与有者。若通以七支为言。亦名有。亦名苦。今从别对。不从通说。故尔。

  后两句亦尔者。有为头名亦具四句。苦为头亦具四句。例前二句说之。将此四句对今经中十二句。只是三道故也。

  老死(至)何等者。且约一期十二因缘以说。

  跨节相生者。如因烦恼而生爱取。行生有。余者类此。

  经云一百三十六地狱者。前现病品中已释。

  无明为傍者。无明是小乘习气。故名为傍。

  互相因待者。互相资润也。

  能生中道佛性者。众生佛性本自有之。何故云生。释曰若非圆伊秘教诠于正性修缘了。焉能见性。由教而见义说能生。

  遂使阐提还生善根者。前苦折挫。今则接引。故云还生。

  此行希有者。今经皆用大涅槃心修行。故叹希有。

  叹三宝者。教是法。行是僧。主是佛。又教诠一体三宝。行趣一体三宝。佛是一体三宝果。

  此非正问梵行体者。如上梵行七善及四无量。则以三净为梵行体。今文道品等。但是梵行之缘诠于梵行。

  经云善男子一切法是者。依迦叶泛尔通问。佛亦通途而答。由此故引起迦叶历别广问。又佛约开权以答。故云一切法是。

  一切诸法者。权法生权行。实法生实行。今正约开权显实法。生一行一切行。即如来行。故云满教含一切法。又被后代悉备权实之人也。

  经云或说是善不善者。不善是所破。故云不善及耶见等。

  经能生行者。然迦叶通取一代教法为问。

  只此涅槃是一切法者。今经大体其具三意。一者约开昔权显今实。二者从昔已来用大涅槃心。次第修习至于初地。得见佛性。具一切法。三者始终圆修常观涅槃行道。初后不二。名一切法。下文能为初地菩萨至十住菩萨是。

  轻品同断者。此约同体三惑说也。

  观师禅庄严等者。此师自立。最无义理。道品通一切人修。如何判云非凡所行。

  弹开善意者。世第一法尚非梵行。何况忍等邪。

  天台(至)多种者。一明当分道品。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单七只八当分是道。故云当依念处得道。又云是道场。又云是摩诃衍。念处既尔。余品亦然。是为当分道品。而非调停。二明相摄者。如念处一法皆摄诸品。释论云念处既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是为相摄道品。亦非调停。三明约位者。如念处当其正位。勤是?位。如意足是顶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见谛位。七觉是修道位。此是约位。亦非调停。四明相生者。如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生七。七觉入八正。是为善巧调适。戒定慧等皆名为正。清净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为根生。亦是调适。又初从师受法系心忆念名念处。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五善根生名根。增长名力。分别道用名七觉。安隐道中行名八正道。能如是修得道有漏五阴。当知道品是有漏。

  皆是无漏者。则是见谛思惟所行道品。一向是无漏。法华之文意在于此。若八正在七觉后。亦得是有漏。亦得是无漏何以故。依八正入见谛。即是亦无漏。若正在七觉前。一向是无漏。如止观第七卷道品中说。

  梵行之宗者。宗尊也要也。清净梵行以道品为尊为要。

  经云若离如是三十七下。若离此法不得小乘之果。从乃至下若离此法不得大乘菩提涅槃二果。

  经云不见佛性者。菩提果也。

  及佛性果者。涅槃果也。

  经云梵行即三十七品者。此是正助合行。故云即是。

  经云能坏颠倒者。能坏八到也。

  能坏恶见者。前二放坏三界见惑。后二放坏同体见惑。

  能坏怖畏者。入地住已能离五怖畏。

  经云毕竟造作者。令众生修即得云造作。

  以为梵行者。何故云不得为梵行因耶。

  有漏则有执心者。有漏之法体是执着。

  不能无得者。只是不得无著耳。

  先定义宗者。为得无漏因为不得耶。

  皆带取相者。修五方便。虽为无漏作因。而实是于有漏。

  体实不执者。虽是有漏。能为无漏作因。故云体实不执。

  而自体有执者。未得无漏名为有执。

  发心相续者。梵行之法令于众生从初发心。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念念相续。方名梵行。世唯一心。故不取之。

  但轻后三心者。轻受想行三心也。

  但一往得境者。明五识但是卒尔取境。未成三假。第二刹那和合。方名因成。前念续于后念。名相续假。待余无心。知此有心。名相待假。

  举果明因者。五识是果。能增诸漏。故名为因。

  所余各一者。九性后七喜即喜觉支。八猗即猗觉支。九舍即舍觉支。此三各自有体。不令散失者。以涅槃心修不令堕于二边。常住涅槃中道之法故也。

  经云三十七品根本是欲者。上求菩提。下化众生。以欲为本故也。

  经云如来先于此经中说者。先于德王品中已闻。难于今欲。

  经云若言了因者。了欲上求无间。方名了因。为不放逸。

  经云明触名之为因者。明即求菩提欲心也。

  最有多句者。夫触者。以触对为义。相应为义。初句以信因缘与近善友。为对为相应以明。触下诸句例尔。

  皆得说也者。皆可得说三十七品为菩提因也。

  未明定苦者。申于经中戒与定苦共别。净根戒即定共戒。故与前木叉别。

  摄护五根者。是不杂戒。即定共戒也。

  诸慧悉舍者。舍权沙门果及二边慧。故云除断等。

  灭相似者。须约观行。六根分证。以论传灭。又如从初住已上灭初住心。更得二住心等。

  经云如是涅槃云何可得者。问意者如是涅槃为用修。方得为不用修。自然而得。若用修方得修相云何。

  以总名说之者。只是总云想耳。

  大品十想者。大论释云。九想如缚贼。十想如煞贼。通言想者。能转心想也。能转计常乐等。诸颠倒等想。故名为想。前三想为断见谛。或说中四想为断思惟。或说后三想为修。无觉道说。是以坏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断三界结使。证无漏圣果。一无常想。观一切有为法无常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新新生灭。故无常。二苦想。观一切有为法苦智慧相应想。常为三苦八苦之所迁逼。故苦。三无我想。观一切法无我智慧相应想。以有为法皆从缘生。无有自性。悉不自在。求我颇得。四食不净想。观诸饮食不净智慧相应想。世间饮食皆从不净因缘。故有(云云)。五世间不可乐想。观一切世间不可爱乐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有过恶。无可乐也。六死想。观死智慧相应想。若一期果报无常为二种死之所遂。则出息不入息也。七不净想。观自他身不净智慧相应想。谓观此身内有三十六物。外则九孔常流。从生至终无一净也。八断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无烦恼者。当断结使证涅槃。九离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离生死者。当杂生死证涅槃。十尽想。观涅槃结使及生死尽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结使及生死永尽。当断结使及生死业证涅槃。彼十唯在于小。今经十想专求涅槃。是故引之。令知所期。观智有别。

  与无记者。无记即无记阴。不当苦与不苦也。

  四食者。夫食但资身得住。即为食所以。衣服等是触食光(音如似牛一角青色)。

  长息者。如仁王经云。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即是九百生灭为一念。一百二十念为一瞬。六十瞬为一息。三十息为一须臾。三十须臾为一日一夜。十五日为半月。三十日为一月。若依仁王。念亦不短。皆是为缘长短不等。

  经云是名沙门等者。先叹其人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无染名婆罗门。

  是寂静下叹其胜行。先叹断德。不起恶业名为寂静。离烦恼染说为净洁。永离众苦说为解脱。

  是名智者下叹智德。知过求出故名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岸可知。

  名大医下。叹利他德可解。

  是名善解下。谓解上如来随自等三种语也。

  诸佛七种中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如前王语说。就今知七种中又二。先自知二德。断七种下断他疑网。

  七种语者。如上已说。

  一味大慈心者。同体无缘慈悲。故名一味。

  第十五卷 陈如品

  释疏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下正释文。初又二。初正释题。次开善下明品来意。初又二。先翻名。次其义下释义初云火器者。具足应云此翻火器。婆罗门种其先事火。从此命族。火有二义。照也烧也。照则闇不生。烧则物不生。此以不生为性。

  阿若者。名也。此翻已知或言无知。无知者非无所知也。乃是知无耳。若依二谛即是知真。以无生智为名也。

  次释义又二。先正释。次若作付法下重述付嘱意初云且出四意者。四文次第引四悉。左舍利弗。右目连。

  前佛灭度者。谓舍利弗目连在佛前入灭。余弟子中亦有此例。

  特法者。迦叶也。

  领法者阿难也。

  于今未来者。迦叶阿难二人并未至婆罗林会。所以对告陈如。通别诸人以显陈如皆是上座。甘露及开秘藏生善中。最初见甘露在鹿苑真谛灭也。中间方等般若皆为布演甘露。来至法华已开秘藏。

  为未入者。今更重开以此四义。一一皆须序其经历一代。引入醍醐。显权巧毕。

  次述意中云若任持绍继者。持佛法至弥勒佛出也。

  流通遗命者。作流通释。亦有其义。

  次来意又二。先叙古。次今明下正释。初云开宗略说者。从纯陀及哀叹二品初开常宗。略说常义。

  从长寿已下即广说也。

  得前少意者。若云答上问。但只得今文正观之文。失下破耶等意。

  而文未尽者。三品未来也。一烧身品。二起塔品。三嘱累品。

  次正释文中。初云即四悉意者。初上求下化异。即世界也。余三次第对三悉可解。又从初至一分无明在。皆具止行二善。智断分具。一一无不分证常乐我净。故云获得常色等。

  二随所宜者。今文正顺机缘宜乐。但说五阴是常。若净名中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门。阿含中五百各说身因。般若中遍历诸法。皆云清净。无二无别。悉是随机。故云可见。

  心是缘法者。是能缘法也。

  佛无碍无缘者。无非法界互遍互入等。尔时过意界。此即大论文也。彼云若发真可是智业求发真。犹在意地。此师引意界证有色。住在智业中证有心。若证今经意者。过意界证因灭是色。住在智业中证获得常色。

  虽别圆者。别人后心方具常色。圆人初心即具。

  经云是名沙门名婆罗门者。但云沙门婆罗门即是无常。若知沙门婆罗法者即是常也。

  又初明其有人。具足沙门下明其有法也。

  二结成褒贬者。初文褒也。一切外道下贬也。

  经云作师子吼者。亦能吼于无量师子吼也。

  谋议有五者。前四番皆顺外计之说。即是实门之第五。一番违于外道宗计。赞叹如来等即大权所为。共熟未熟作破耶始末。

  经云或说我生净饭王家者。小乘见也。或说不生。大乘见也。经云我今此身是涅槃。大乘见也。或言灭身者。小乘见。经云说无常等。小乘见也。

  经云说有常乐等逗大机发者。又外人本计常。今为说常。顺其宿计。则易开悟。

  经云亦不见闻金翅鸟王者。据知如来不可思议大势力等。则是大权示速之相。

  经云骂时不嗔等。文中一一皆颇外人不如于佛。外人意云汝诸人等顺则喜。违则嗔。佛则不尔。佛一身具三十二相等。汝诸人所事一神。唯有一相等(云云)。

  刨音齰(契也锄须反)。

  然涅槃(至)非常者。为众生故作四门说。使从门通入圆伊涅槃之理。故云欲以常破之。

  旧富此难者。只是正当外人所计。及当自然之计。

  此难最拙者。既难他能所俱是无常。自立于无常。汝因亦应无常耶。

  是万法性者。一切万法皆从性生。所生之法皆是无常。

  染粗黑者。论云萨埵剌阇怛但摩。萨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健义。剌阇此云尘。怛摩此云暗。三德应云勇尘暗也。若傍义翻。亦云黄赤黑。亦名贪嗔痴。亦名乐苦舍。

  其宗迦毗罗者。如论云神我为主是。又迦毗罗外道此翻黄头。计因中有果。又入大乘论云。迦罗所说有计一过作者与作一相者与相一分与有分一名为计一。如庄严云。佛果下举佛法中于三假法所立不同。以显外人所立染等三不同也。

  不妨有续待者。有因成亦无妨。何者由万善因成故。因续于果故名相续待。于不得知佛是得。即相待假。

  二谛同体者。还成二谛不分。故不可用。

  若答汝义者。此破意。且用别教破之。由彼本计能所法别。故今亦以能所破之。

  有时说有者。若昔说无常意命至非常非无常。若今说常即令入非常非无常。故无二语终。

  以苦识(至)乐者。观于相续假。即是苦识。念念无常。作此研之。得入涅槃。即名为乐。

  道谛例尔者。始从念处。还以无常观研之。成于涅槃之乐。

  止是方便者。始从念处已上。皆属方便。

  优楼僧佉者。计异谓作者与作异等。

  涅槃何曾定常者。涅槃之体离四句。故但以不生烦恼为涅槃者。达烦恼即涅槃。亦是定观涅槃行道。故云也。

  宜作此说者。宜作互无别教之说。

  若论正理等者。今且约现在云牛马互无。若论正业理性。不得一向定无。后方转故。涅槃亦尔。约破行道宜说互无。若论理体本来相即。故云非全互无涅槃。

  同是涅槃无者。有涅槃时无烦恼。有烦恼时无涅槃也。

  有无之惑者。无漏中有微细烦恼即是无明。

  相似无漏者。?位已上也。

  及被导者。忍位及世第一法。能引导入无漏名为被导。前庄严释未为全当我。

  解脱色者。解脱于无常色获得无色。此解违经。故不可用。

  苨(奴底反)遂为轻略者。如牛粪种甘蔗种日曝种泥土种。如大瞿昙住甘蔗园(云云)。

  既目得者。由闻佛说法即得罗汉。不同善来也。

  是嘿然答者。即嘿破他有无也。又佛法中真我非汝所计有无。所以嘿答。

  十四难者。大论云。一世界及我常。二界及我无常。三世界及我亦有常亦无常。四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无常。五世界及我有边。六世界及我无边。七世界及我亦有边亦无边。八世界及我亦非有边亦非无边。九死后有神去后世。十死后无神去后世。十一死后亦有神去亦无神去。十二亦非有神去亦非无神去后世。十三是身神。十四身异神异。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难何以不答。答曰此事无实故不答。

  我即众生等者。不出十六知见。十六知见文在大品。大论广释。一生者见。计我能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四人者见。计我是行人。五受者见。计我后身当受果报云。六起者见。计我能造世果报。七知者见。计我五根知能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色及起邪见。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连续恐连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即士夫见也。谓外人执我有士夫之用。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驱䇿由我。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使起。然今经中前破我见有其三。破及我是一并我是作者三义。后别破见者。知者余有十一知见。例皆自亡。故不俟一一破之。

  我有二种者。此是临急之言。立于二义。

  则非遍义者。我既不遍。则是无常。云何计常。

  出无去处者。若有云处即是无常。云何计常。

  二我何异者。二我若异。即是无常。云何而言我体一耶。

  经云如是(至)出世出者。世即俗谛。出世即真谛。既违世谛。即违真谛。既背二谛。非耶何谓。

  此即破竟者。只如此救。即当已被破竟。临急无理。强转义宗。以求其胜。终不可得。如张人我下。类于天得佛得之相。

  法与非法者。有情无情法也。义则可然。若承上文意来。须作我字。义虽若是。准于下文复不可改。

  随下文业字者。是业所作文是。

  经云如其吉者。由被破竟。故名不吉。若定不吉。佛更用者。成佛不吉非我咎也。

  经云但受一边者。但受明遍于室。不受炷边有今明。

  经云同诸圣人者。一切圣人皆以正理而破于耶。今归平等涅槃正理。方是大平我。

  岂得等者。我既不等。即是无常。

  何如计常应非我作者。若非我作。何故计云我是作者。若非作者即是无常。

  乃是假我者。谓假根境空明识众缘和合。方有其见名为假我。

  必无实我者。必无外人所计自能见也。

  但不同实我者。不同外人所计我也。

  佛义不立者。难佛无我义。不立有我义。

  则成谁见谁闻者。约我有用为问。

  绥(虽音是胡[廿/绫]子)。

  因十二因缘等者。正由无明行与识等和合。而成此身。

  若道理者。意云佛是得理之人。应说有我。若无我者。常乐我净从我而得。

  经云灭内外(至)六识者。灭于分段等识。即得常识等。

  须灭身后者。须灭我慢及以烦恼方得常乐我净。不可将此耶见身即是。故云须灭。

  又若次第修者。先灭分段身等。方得常乐我净。若圆修人不须云灭。但观此身即是三德。渐渐令净。即名为得六根净人。即其相也。

  非自非他等者。此用衍门四句破执远离于慢。由他起慢名为他生。内心起名为自生。共离可知。四句推于求慢叵得。皆如幻化。故云非也。异先身命。舍先身命。得中阴身命。此外道正计。中阴无因。自然而有。非因缘得。故云也。

  经云一切法亦如是者。因果及依报法。皆从因缘而有。

  经云汝云何见等者。佛问意者。汝依何法何智何处。见世间有法。不从因缘有耶。

  榛(仕巾反。说文云藂木也。谓密茂之林曰榛。依此释为正实)。

  如小栗者。即小茅栗子。

  是一业所得者。且据一人业所得。一期果报身命无二也。

  色心连持下约不异而异之相。

  经云因即五阴等。因即善恶五阴。果即五阴果。即无记五阴故。俱舍云。因通善恶。果唯无记。谓于现在起善恶。成当来无记阴。

  牒计非之者。牒前火烧榛木而有绝炎计来非之。

  经云五日者。佛告世后五日。方得罗汉。据此而论。皆是述昔。以足身见。

  成六十二者。能生所生合称。故成六十二。又此四句皆后破前。各执一句。成六十二。大品云。譬如我见摄六十二见。摄六十二见者。彼经十四云。示我见根本六十二见世间空。既云我见为根本。即是我见摄六十二也。

  阔狭竖等者。今言边者但约竖论。过去望现在。现在望未来。三世计我边际分根故也。

  乃计如来即色涅槃者。计身神俱灭。即断见也。

  若身不灭等者。计身神俱不灭。常见也。

  两亦两非即是双计他人不见者。古师约自身上。解作于六十二见。谓我自如色来等。又众生五阴亦尔。

  我不作此说者。我不曾作汝耶计之说。

  经云是名为见者。若作是说。坚执不移。是名为见。见执所缘名为见处。见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造作耶行名为见业。坚执所缘名为见着。为见系缚常在三有名为见缚。因见生苦名为见苦。取非为是名为见取。由见便有三涂可节名为见怖。为见烧然名为见热。缠心不离名为见缠。

  就见能说者。从如来名为下是能见能说。谓能见生死即涅槃。能说见过而远离之。

  圆满端正者。因圆果满依正成就名为端正。又虽在理性三因互冥诸法具足无有缺减。

  又名圆满端正若共者。亦有亦无句。若离者。非有非无句。破四性已。四悉因缘起机假说。前后令物获益则不相乖。又佛性本有名为在前。众生修习方乃得见名为在后。两亦两非例此。

  陈如品二

  无常等者。取等两亦两非句边等四。如去等四也。

  先业为因者。又内识心为因也。

  又一解云下。此师约观行心释。与观师同者。今家用观师释。

  经云一切诸漏断者。子缚断一切有者。二十五有果缚亡也。

  少分称得度者。那含人但断九品修惑。证得三果。

  始是分度四月识者。四分律云。有裸形外道名布萨。与身子论议。结舌无言。叹云短少者尚尔。况堂堂者乎。至䟦难陀所而求出家。后问其义而不能答。即生念言。沙门释子愚闇无知。即便休道。比丘白佛。佛言若有异学来投出家四月共住。有一外道众僧与四月共住。佛命比丘为其剃发。受三自归沙门十戒。四月内之供养众僧。诸比丘每对沙弥说。诸外道行见俱恶。当受苦果。如见毁时不护外道。知其不退与受具戒。此即试外道之相。

  一时根性者。谓顺其宜乐根性不同。

  或言止观者。以止观摄一切法。故云欲得四禅等。

  经云今报佛思入般涅槃者。令一切人见其入般涅槃。知从佛边而得。还令一切人归依于佛而求度脱。所以寄诸比丘。而传白之。

  佛答不去者。恐堕无穷。故佛不答。

  于生阴前爱者。于前身上起烦恼等。

  若烦恼复因烦恼者。今身烦恼复因前世烦恼。于今烦恼上。复起烦恼。故无前后。

  蚶如刺蛤如尽破其证义者。破其前引镮钏等义也。

  经云性自入水者。性是因。水是缘。此即因缘。何故计为自然耶。

  全无此语者。无诸法悉有自性之语。今则取意破之。

  不同祠祀者。还寄彼所计。而以破之。

  经云作浆者。甘蔗浆也。

  作蜜者。压甘蔗为蜜。甘蔗与余药知为石蜜。

  经云无有一性者。无有自然之性也。

  然佛之本义者。佛本只说烦恼为身因。亦不云其前后。又不曾说因身而有烦恼。外人何故难在前耶。

  先发遣傍者。虽云遣傍还成正答。上已难身在前故。

  须先遣还成我者。明佛不曾说身在前。

  若云在先者。是汝自立。汝义不立。还成佛所破之义。故云何因缘故而作是难。

  除彼所计之一时者。除外人定计。因中有果。果中有因之一时。何者若言身定在前。是计果中有因。若言身定在后。是计因中有果。

  前后而一时者。今明正是因果前后之一时。何者以现在身望过去因。义当烦恼在前身在于后。而复因果未曾相离。故云前后之一时。

  一时而前后者。此亦因果之一时。将现在身望未来报。于现在身起烦恼。复为未来身作因义。当身在前烦恼在后。名为一时之前后。

  无前异一时者。谓由过去一时因果。感今现在一时果身。亦无一时异前后。由现在因果一时。复招未来身因果正意云有身之时即有烦恼。有烦恼时即有于身。因果未曾相离而复因果不失。故名一时而复前后。何以故。良由百界千如三千世间即空假中。唯在一念。故无前后。

  缘成由果者。中论第一观因缘品云。缘成由于果。以果复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名为缘。故论偈云。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此即总破一切因缘也。今经明一时前后。以立因果。其义不同。故云此别有意。

  若一在前等者。若云烦恼在前。则烦恼有始。身在前亦尔。

  对治化机以说者。谓化仪约事。皆先破烦恼。令入真常。故云要因烦恼而得有身。

  仍带理说者。理无前后。事有前后。故云虽也。

  故知实理者。谓唯说圆常。若不称机。却成权法有余之说。

  故云若说常者。受化之徒。谓佛同彼外道(云云)。

  色心体一者。全色是心。全心是色。故云一也。

  刹那理等者。只是事全是理。理全是事。法无二体。故云等也。

  贵在纳衣执破者。且顺纳衣宜说烦恼在前。身在于后。

  了性同空者空即涅槃也。

  内外谁施者。一念三千依报。一千是外正报。二千是内即空假中。同一法界。故无内外。

  二行经文者。一时中一行前后中一行故。此二行经文者。是极理决定之说。释大疑之要。

  但炷是灯器者。油注盏皆名灯器。

  不得名炷者。未烧但名灯。

  一者润业者。泽州云。无明始终常有身起之时。必依无明。如梦中身。必依睡心故。

  说一时有者。谓身望因烦恼而得有身。问无明依何而生。依真识。依何身识常住由如虚空。更无所依。此解复与诸师小异。

  若润业者。烦恼润业能为身作因。亦有一生二生。未酬此业。故名为奢。若润生烦恼则与身俱时。能润于生。复润于业为未来因。

  生阴之初者。初托胎时。于父生嗔。于母生爱。即其例也。又云于中阴身起烦恼。能润生身。

  于义为便者。此亦泛依彼释。若从圆说。一念三千。无复前后。此为正义。

  死阴之中者。此取现在临终时。最后刹那起润生爱。为润生烦恼。今用此释。

  一时因果三义者。由过去因感今世果。由今世果起未来因。有漏之法是一时。而有三义之异殊。堪反于耶。难者今答。一时因果及以有漏。是一时法。反破外人所计。因中定有果中定有因之难。无不皆遣。

  然此三师者。迦毗罗僧佉勒沙婆如前说。

  彼家者。诸外道也。

  现在一世相生者。外人但计二十五谛。从性生大等有主有依。以为因缘。不云从过去业力因缘。为此义故。与佛因缘果也。

  求那下云云者。风大造鼻。水火造舌。地大造身。

  如论文香相品者。成论第五香相品初。问曰多摩䟦等众香合故。其香异本。为即此等众香更生异香。答曰因香和合更生异香。如青黄色杂更生绿色有。以种种业因缘。故生种种香。又卫世师人谓。白?铅锡金银铜等。皆是火物。而是中有香。故知非唯地有(云云)。

  后后双者。下全是彼论第三四大相品文。

  言汝犹随湿缘是水者。汝何不达寒因缘而成于地。犹故随水因缘而名水水耶。

  芰角并者。波动与风相望名芰角并。又若以冻望地亦成芰角。若冻望水波望水俱名相望。

  并果报参差者。应知或时根具是后报。贫穷是生报。贫是后报。根具足生报。富等例尔。

  二种无法者。前计虚空兔角二法也。

  弃通从别者。随病用药。破性不同。遍通一代。称适机宜。故云通也。五时次第别也。

  多用因缘破性者。如今文中。先用正因缘。破外人性执耶因缘。文是次用无常苦空等。如今诸外人归伏之。皆具四时之益。一代次第。初设教法取机之相。

  次用中道者。向后用也。

  破于偏渐者。偏即前二教。渐即别教也。

  互用无失者。明五时互用不定秘密四悉被机不定。

  前后破一切内道等者。如前立五时次第。用此五时。以消今经得道之人。文横竖自显。

  经云涅槃是常者。此用深理而形浅法。

  经云何因缘故作如是说者。佛为知我心。为别有意。作如此说。

  经云乞食是常者。以常乞故。名之为常。

  别请无常者。别请时疏。故名无常。

  跨节者。不依其所念。以即用出世深理答之。名为跨节。

  然至理中众生无尽者。问何故云无尽耶。答若言众生有尽。涅槃亦须有尽。何以故。众生即涅槃故。故不可言其有尽。然经中约事以答。疏文约理释者。显事不离理。所以约理释之。

  念阿难解之者。一代随逐世尊佛法皆能任持。所以不说魔法。

  云何为乱者。只是说多为乱耳。

  八谛者。欲色等上下各四。

  观苦过者。是过患。若不观破。必起苦因。

  观苦出者。观苦出要。谓出生死。观苦入者。入涅槃也。

  经云或有示现神通等者。是示化迹。

  又欲识魔佛法异者。权实之法魔能说之。应问何者是权。何者是实。何者即权而实。即实而权。即非权非实。作此问者。魔必不能答之。以此验魔。则知魔佛可识。

  折阿难真心者。恐阿难自恃是佛亲侍过一切人。故须此折。

  各有重任者。荷负正法。各于十方弘化。名为重任。

  呵实行者。亦是一住对辨耳。

  弘宣深理者。弘扬大法。谈深证极。非二乘所能。约迹为声闻云。

  其不堪与夺者。大小相对而为与夺。

  若言与者。二乘既从渐入顿。开权显实已竟。故堪付嘱但欲论近者。谓是法内眷属。故云也。

  普贤文殊者。意云若据与普贤文殊。同位同能。广化其人甚多。然诸经中别出普贤文殊。最堪流通。付属弘广菩萨亦应如此。不取通名。应是有别弘广菩萨魔王发心者。必皆大权所为也。

  翻音不同者。五天音不同也。

  梵音兼义者。辨才但总持之义。

  五事断辛者。小乘尔前未断。至此经方永断。

  蓇(里登反)裨(薄錍反)赖(卢达反)涕(提音为正)。

  净地品者。此十地菩萨是父母生身。由有毒蛇等不净之畏。故以十篇陀罗尼净此地。名净地品。

  圆教一生者。若从实行释者。此人昔时于前三教久已修学。权门纯热。今值释迦。闻圆常极教。即破无明。乃至入第十住地等。所以名为肉身未免。此释为正。就应身释。今所不用。

  但三宝名种种不同者。诸陀罗尼中。虽种种名不同。三宝摄尽。

  摩竭大鱼者。大论第七云。五百买客入海采宝。值须魔竭。鱼王开口。船去甚疾。船师问楼上人。何所见耶答言。见三日乃大白山。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师云。三日者。一是实日。二是鱼目。白山是鱼齿。水奔是入鱼口。我曹了矣。时船中人各称所事。都无所验。中有优婆塞。语众人言。众人吾等当共称佛者。字佛为无上救苦厄者。众人一心共称南无佛。是鱼先世曾受五戒。得宿命智。闻佛名字即自悔责。鱼便合口。众人命存。闻若今经一体三宝总持之名。七方便人。常住慧命。则永存矣。

  鹦鹉生天者。贤愚经云。须达长者。敬信佛法。一切所须悉皆供给。时诸比丘日日往来说法教诲。须达家内有二鹦鹉。一名律提。二名赊律提。禀性黠慧。能知人语。诸比丘往来。每先告语。家内闻知。整理敷具。后时阿难往到其家。见鸟聪黠爱之在心。而语之言欲教法。二鸟欢喜授四谛法。偈言。豆佉(一)三牟(二)提耶(三)末伽(四)(此四晋言苦集灭道)其家门前有树。二鸟闻法喜悦。树上次第上下。七反诵习。其暮宿树为狸所食。缘此善心。即生四王天。阿难明日。遂到其舍。闻二鹦鹉为狸所煞。还白佛言。须达家内有二鹦鹉。昨教诵四谛法。其夜命终。不审识神生处何所。佛告阿难。缘汝授法生四王天。乃至第六天。七反生天无有中夭。阿难又问六天寿尽当生何处。佛言。下阎浮提出家成辟支佛。一名云摩。二修昙摩。

  大品(至)无上明咒者。彼经第九大明品云。复次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闻是深般若波罗蜜。受持亲近读诵正忆念不离萨波若心。若以毒药熏。若以蛊道。若以火坑。若深水。若欲刀煞等。皆不能伤。何以故。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此即一心三智之般若。尚能遍荡三惑二死之毒。何况世间之毒而能伤耶。

  即六妙门者。彼经云闻观世音菩萨六字章句。正念思惟。观心心脉系想一处。见观世音菩萨。即得解脱成阿罗汉。云何当得见观世音菩萨。及十方佛名。若欲得见。端身正心。使心不动。心气相续。以左手置右手上。举舌向腭。令息调恂。使气不粗不散。安祥除数。从一至十。成就息念无分散。意云然经中唯有数息一门。又相彰显。余之五门。疏中依经义立。何者既云六字章句验知六门义足。二随门者。舍前数法一心依随息出入。摄心缘息。知息入出。心住息缘。无分散意。是名随门。三止门者。息诸缘虑不念数随凝寂其心。是名随门。四观门者。于定心中。以慧分别。观于细微。出入息相。如空中风。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实。心识无常。刹那不住。无人无我。身受心法皆无自性。不得人法。定何所依。是名观门。五还门者。既知观从心生。若随折境。此则不会本源。应当及观观心。此观心者从何而生。为从观心生。为从非观心生。若从观心生则已有观。若从不观心生。不观心为灭生。为不灭生。若不灭生。即二心并。若灭法生。灭法已谢不能生观。若言亦灭生非灭非不灭生皆不可得。当知观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有不故即空。空故无观心。若无观心岂有观境。境智双亡。道源之要是名还门。六净门者。知色净故。不起妄想分别。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息妄想垢。息分别垢。息取我垢。若能心如本净。不得能息所息及净不净。故名净门。故此六门通于四机游入。何者藏人观息无常。通人达息如幻。别人了息具恒沙佛法。圆人见息是佛性秘藏。数息既尔。余五例然。故彼经云。我即数息使心不散。霍然意解。销伏结使。得无生忍。住首楞严三昧(云云)今经俱知圆常佛性。暂取小果。苏息终不滞偏。所以经云魔王闻是陀罗尼已。悉发菩提之心(云云)。

  善神王者。持善令不失。

  恶神王者。遮恶令不起慢。

  从他使背上者。此慢从五利使背上而起。若断五利。此慢即除。

  得下定者。下八地定名为下定。

  我心殊多者。即是上定。意明须䟦得非想定名。

  有慢者。由轻他下八定。故有慢名。

  经云皆随往日者。外人但信往因。而招今果。不云今身作业而招来果。致成外道耶见。拨无因果也。

  无定之报者。若能修道即得解脱。故不可言其有定报也。

  作八行观者。然此八观有总有别。总以八观。观彼四阴。和合不实。别者以无常等治四阴理。无常观识。苦观于受。空观于想。无我观行。以痈疮等治四阴事。谓观受如痈。观想如疮。观行如毒。观识如箭。若止观中引用。即云受如病。想如痈。行如疮。识如刺。又观空处如病。识处如痈。无所有处如疮。非想处如刺。其名虽异。其治大同。以有此八。心易生猒。疾能舍离。修习无漏。问四禅但以苦粗障三。而为方便。空等四处何须用八。答空处定细。不说八。过患难识。

  凡夫亦有依六行者。不及圣种离之。

  速疾涅槃无想者。然大涅槃实无想。于横计有想验非涅槃。

  受是恶身者。无间出已。即受此身。

  经云况其余者。况劣蓝弗外道者也。

  经云断一切诸有者。二十五有见惑全在。修惑唯有非想一有在也。

  经云云何名为实想者。我今不解。请为说之。

  经云一切法无自想等者。用摩诃行明四句推捡。令入毕竟实相空理也。

  此空遣于俗有者。以毕竟空荡于三惑二死之有也。

  须䟦悟道者。翻译家只译九字来耳。其时未有后分故尔。所以疏家名为得道之文。今有后分。此九字合在后卷出家文后着之。

  后分上甚深妙法者。闻上实想等法。且取小果。

  佛言善哉善哉者。意云今正是时。随汝所欲。故叹善哉善哉。而以许之。

  须臾之恩者。只上一唤善来之言。即得道果。如何可报。

  行苦迁逼者。以苦依身在。未免行苦所迁。

  于是时须者。当此语时。即入灭也。

  法应如是者。应身现迹。化缘若毕。法尔应入涅槃。

  遗教品者。此品正令教法以被将来。益物不穷永不绝。应尽等三。是遗身益物。令权种熟脱三。何以故。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所以舍利法界遍益众生。当当不绝。

  疏云化用掩迹者。非但如来化缘已讫。摄迹归本。而五十二众。经历一代。来至今经。减同如来摄迹还本。而复遗教遗躯遍益将来。

  经云尔时佛告(至)我大涅槃。是标难思法体。劝令护持。从我于下释其难得所以。以劝修习利益自他。

  今已显说者。自法华前以权䨱实。或显或密。来至法华及以今经。彰灼开权同入秘藏。故云今已显说。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者。亦如法华开权显实。引五佛化同。所以十方三世诸佛一一皆为令众生至一切种智。今亦如是。皆同诸佛。住大涅槃常乐无缺等。

  放舍身命者。放舍应迹遗驱也。

  诸佛摩顶者。诸佛以权智手摩诸菩萨实智之顶。即是权实合一。方名正不失。致感诸佛常现其前。

  疏云初外觉者。诸佛化耶。皆先同后异。故先在外。

  如干草叶者。须䟦外道众中为最上首。一化便归。犹如干草投大火焰。况余劣者耶。

  入诸境界者。不出六师。故云受行耶法。

  音(音阴)。

  车匿比丘(至)调伏者。今经明车匿。与大论互异。彼令依梵法治。今观十二缘令渐调伏。言虽互异。意须相成。梵法治已。必须令观十二因缘。以调其心。方得入法。若不尔者。空治无益。

  尸波罗戒者。别解脱也。

  依四念处者。今文能依圆教念处。

  如是二人皆以深心者。一福田胜。二心胜故等。

  若佛现在(至)全身者。恐后代人疑。福有优劣。少故为问起。以除其疑。

  乃至毕苦者。近得罗汉。远入妙觉。方名究竟毕苦。此是真如之法。故无尽也。

  若见如来舍利(至)见僧者。此一体境智不二僧也。

  轮王以少福者。以十善化世。故须起塔供养。

  于都城内者。欲令多人发心故也。

  其转轮王虽未解脱者。文中不云。次罗汉者。以未断烦恼故不得着。

  次言皆绍王位者。皆是王种豪势。各自守护。不均贫群。故令城外普益群生。

  蹀止多许少者。天帝是佛檀越。故与多中之少。不同余众。

  难生是中者。举劣以显胜。何者第三禅是三界乐之极处。难得生彼。彼虽难生。修者必得。大众遇于如来最后涅槃。真金色身。身心快乐。复遇于此百千万位。不可为喻。

  疏云举因显果者。因圆果满。于果身上。普放光明等。

  应尽还源者。化缘已说名为应尽。安住德秘密之藏。名为还源。故上文云。安置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住其中。即此义也。

  从初禅出入第二禅者。准摩耶经。此是无间三昧。不合著出字。若言出者。即经散心。应云入初禅已。次入二禅。如是次第至灭受想定。从灭受想定起入非想处。渐渐次第还入初禅。逆顺皆无间不经散心。名无间三昧。亦名练禅。即九次第定也。

  次间入出者。此即薰禅。亦名师子奋迅三昧。犹如师子奋诸尘土。诸奋迅入出。为熟静散心故。顺入者。其入九定。从初禅以至灭定。逆者从灭定起复入悲想。如是次第复至初禅。如是逆顺皆经入一散心。

  三超入出者。此入修禅即超越三昧。从初禅起已入非想。非想起入灭定。起入二禅。二禅起入灭定。上界皆须灭定为主。下则渐渐灭。入三四空识。不用处非想。至非想已还入灭定。此即顺入也。逆者。从灭定起入初禅。初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禅。此即初禅为主。则上渐渐减至二禅已还入初禅。复有逆顺相对交过者。从灭定起入初禅。初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二禅。二禅起入不用处。不用处起入三禅。三禅起入识处。识处起入四禅。四禅起入空处。空处起更入四禅。四禅起入识处。识处起入三禅。三禅起入无所有。无所有起入二禅。二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禅。初禅起还入灭定。入既有三。出亦具三。皆经散心为异也。此依摩耶经略出其相。然今经语略。大体则同。应如彼广。

  疏云变树形消者。枯荣非枯非荣。秘蜜宝藏。皆不可得。法界无相。故以形消表之。

  机感荼毗者。通而言之。始从华严已来。一言一教。皆是机感。又今经始从如是终至奉行。莫非机感。今别指唱灭。名为机感。以标品目。

  疏云彰别者。别在俱尸凡众。尔时大众至扶于如来入金棺者。如来不可思议平等之力。一切大众同时以手扶于如来。而入金棺。

  疏云余城亦尔者。十六城等皆尔。

  余时亦尔者。未荼毗前皆尔。

  从诸天人乞妙香木者。以表报恩供养也。

  其地乃是(至)处者。明三世诸佛化道悉同益物事等。皆于此处。而阇毗之。

  唯有迦叶独自明者。迦叶于佛灭后。住持佛法。应治此等。故不令余人闻之。复持旧叠着新叠上。而不除旧叠者。使凡圣普受平等之福。故不除之。

  一时礼拜者。弟子事师皆接足宜礼。

  有三十六极大力士者。只应云四八三十二。

  从心?中火者。以同体智火焚权迹躯等。

  圣躯廓润者。于平等法身。以现舍利。如状芥粟。普益一切。名廓润廓(虚空也)。

  千张火全不烧(至)除外一双者。中间皆烧表如来常行中道故尔。

  疏云余经八国者。长阿含云。迦叶从毕钵罗窟出。赴阇维所。佛现双足。迦叶礼讫。传中云。分为三分。谓人天海。人中一分复为八。八国者。一拘尸国诸末罗众。二波波国诸末梨众。三庶罗国诸䟦离众。四摩迦陀国诸拘利民众。五毗提国诸婆罗门众。六迦维罗国诸释种众。七毗舍离国诸离车众。八摩竭国阿阇世王众。各云我当于彼求舍利分。各严四兵即敕香姓婆罗门。汝持我名。问讯拘尸诸末罗众。起居轻利。游出强耶。吾于诸贤。每相宗敬。邻国敦义。曾无诤言。我闻如来于君国中而入涅槃。唯无上尊。实我所天。故从远请求骨分。冀还本国。起塔供养。香姓受教。白诸末罗言。诚如君言。佛此灭度。国内人民自常供养。远劳诸君。求舍利分。终不可得。时诸国王即集诸臣。若不见与。四兵在此。当以力取。时拘尸国即集诸臣共以偈答。如来遗形不敢相许。彼言举兵。吾斯亦有。是时香姓喻众生人曰。诸贤长者受佛教敕。口诵法言。心服仁化。岂诤舍利共相煞害。舍利现在。但当分取。众咸称善。寻复语言。谁能分者。众举香姓。仁智均平。可分舍利(云云)。即分舍利以为八分。瓶塔第九。灰塔第十。存时发。天持上天。起塔供养。明星出时。分舍利讫。有余炭者。毕钵村人白众言。乞地余炭。起塔供养。皆云与之。诸国各于本处。起塔供养。

  简无缘者。简禀方便教。人未堪塔。闻于圆常佛性真伊秘密。故不与之。

  疏云其文未尽者。既云未尽。不合题为上下。只应云三十七三十八卷耳。

  涅槃疏私记卷第九(终)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以华林房本书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