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卍新续藏第 35 册 No. 0652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八

  天台山华顶嗣祖沙门 ?震 述

  入实际品第五之下

  大力菩萨言。云何六行。愿为说之。

  此请示六行。

  佛言。一者十信行。

  此别示六行之名。夫信以自心悫实为义。又信为佛果之始因也。初以一念清净心。谛信佛性之理。名信心。如论云。心外有佛。不名信心。心外见法。不成信心。佛心与自心无二故。方名信心。得此信已。圆明无碍。忆念不忘。名念心。又能妙圆通达。进趣真净。名进心。精进不息。慧性现前。名慧心。从慧得定。湛寂不动。名定心。性定明净。唯进无退。名不退心。安住于法。护念无失。名护法心。护久念净。回光向佛。如镜照镜。名回向心。住佛光中。心净无漏。名戒心。游行佛刹。心随愿住。名曰愿心。然此十心。只在一念正信。直趣大乘。即得圆具。

  二者十住行。

  此十住。乃菩萨之智海。所谓依真而住。住无所住也。初心。依智发明。即入菩萨正位。名发心住。二增长大悲。治心明净。名治地住。三观一切法。修于般若。名修行住。四于法成就。绍继佛种。名生贵住。五以沤和(此云方便善巧)设化。令众离苦得乐。名方便具足住。六安住佛法中。赞毁不动。名正心住。七得不退转无生法忍。心正增进。名不退住。八得广大法。圆融无碍。含真抱一。名童真住。九善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习法王行业。名法王子住。十成就一切智。以增长诸佛智种。名灌顶住。此十。亦以十波罗蜜为本。所言发心者。发明本觉心体。即得根本实智。知自性清净。知佛法差别。解无差别解。知佛境界体性平等。功德智慧。从此。能修诸佛助道之法。得诸佛说法智慧。即能说法调伏众生。以故。发心之功。齐于妙觉果海。真不可限量。故发心已。明见佛性。不居惑地。住佛所住。故名曰住。华严说十住后。即说梵行。谓有作有为。非为梵行。必须于身无所取。于修无所著。于法无所住。于梵行亦不可得。如是。则心无障碍。意无取着。于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现前。初发心时。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三者十行行。

  此十行。为菩萨之行海也。夫以行利人曰行。一平等惠施。无相无作。曰欢喜行。二以戒自净。以法利人。曰饶益行。三能忍一切。心自调摄。曰无违逆行。四志求佛法。心无怯弱。曰无屈挠行。五定慧圆明。正念无惑。曰离痴乱行。六般若圆照。善能示现。曰善现行。七究竟善巧。示无作法。曰无著行。八以最胜法。调伏摄化众生。曰难得行。九以平等无碍善辨。为人说法。曰善法行。十以诸佛诚谛之语。誓愿度生。皆入实际。曰真实行。此正以十波罗蜜为本。然欲自利利人。必当繁兴万行。故以此十行而利生也。然于己无所求。于欲无所染。心净如佛。性无三毒。绝生死回流。入智慧大海。为一切众生。护持诸佛正法。得一切佛法海。实相源底。是为十行中事。而此十行。无行不摄。行行无尽。但出世心重。悲愿未深。当行十回向法。

  四者十回向行。

  此十回向。为菩萨誓愿海也。夫以悲愿利生。回己之功德。而向于众生。故曰回向。初以所行六度。及四无量心。一切善根。回向众生。令得出世之道。而不作我能利生之想。名救护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二以所得一切不坏信善根。回向一切智愿。成熟众生出世间法。名不坏回向。三修学诸佛回向之道。所得法利。今复回向诸佛。愿诸佛得无量乐。转更增胜。回向菩萨。证萨婆若。回向众生。证一切智。名等一切诸佛回向。四以善根功德力。至一切佛所供养。回向众生成就大乘。名至一切处回向。五以一切忏除礼敬劝请闻法开悟。以至随喜。如是功德。回向庄严诸佛国土。普施众生。决定成熟平等教化。名无尽功德藏回向。六行内外施。如资生之物。及身分所有。悉皆施与。以此善根。回向众生住清净道。名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七以随所积集一切善根。回向众生。令成就无尽功德之藏。名平等随顺一切众生回向。八以深心不坏智力便。顺真如相。回向众生。圆满一切清净智慧。名真如相回向。九以一切尊重心善根回向。以此得无著无缚解脱心。而住于普贤行大回向心。令众生出生平等无碍智。名无著无缚解脱回向。十以一切法施善根回向。愿得广大无碍境界。圆满一切梵行。入等法界无量菩萨回向。令众生如我所得。亦如是得。到于彼岸。名法界无量回向。论云。此十回向行。回真向俗。回智向悲。又通摄住行地中诸法。并修而进。以大愿力。融会智悲生死涅槃。成一真法界。总归于菩提实际耳。又大般若经云。心无自性。心性无故。心所亦无。心及心所。既无自性。故心亦无回向心义。又云。菩萨回向心则非心。菩提心亦非心。不应非心。回向非心。又云。心不应回向非心。非心不应回向于心。如是二种。俱无所有。无所有中。无回向义。是为菩萨般若波罗蜜。

  五者十地行。

  此十地。为菩萨地海。是菩萨果也。夫地以持载发生为义。然此十地行法。实能发生道果。为众生成佛之基地。又通前住行向三。融成一法。总名诸佛智地。更须知此十地。非必从住行向。依次而进。如经云。若有众生。发广大心。受一切佛法。即超凡夫地。入菩萨地。若十地行相。次第现前。则能趣入一切智地。又此十地。因佛智而有差别。且同在一切智。唯以差别而得名。然地地皆以一波罗蜜为正修。九波罗蜜为助修。初地修于大舍。二地等行十善。三地忍苦为乐。四地勤修菩提分法。五地善修禅定。始学世间法。而于文笔赞咏。图书印玺。一切技艺。顺世所作。靡不该习。为令众生住于佛法故。后五地。已具释品中。兹不重述。再举台教中。谓别教十地。为圆教十住。别教等觉。为圆教初行。别教妙觉。为圆教第二行。盖以别教但破十二品无明故。且曰。别教误以圆教之真因而为其极果也。别即权也。圆即实也。故又云。权教虽称妙觉。但是实教中第二行耳。此以圆教从十信满心。次第断四十一品无明。始登妙觉位。为智断圆满故也。所以台教判华严为顿教。兼别说圆。而贤首以华严为圆教。谓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如帝珠网。互摄互入。是故十信满心。即摄住行向地及等觉五位。便成正觉。故名圆教。又顿教。依大乘部中思益经云。得诸法正信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又楞伽经有初地即为八。皆明顿超之义。然此总不说法相。唯辨真性。故为顿教。今合举二家教相。以证此经。盖举此六行者。乃举别以显圆。此依台教所判也。位位顿超。位位圆摄。此贤首教相也。然此经。真是实成菩萨。即圆而顿。即顿而圆者也。

  六者等觉行。如是行者。乃能知之。

  此等觉为第六行。又为十一地。乃菩萨出离海也。又前十信。信自心即佛。十住。得诸佛之智。十行。行出世之行。十回向。成满大誓愿力。十地。成就利他之行。功依地满。智以愿圆。即超佛地。乃等于觉。得金刚喻定现前。又名金刚心菩萨。是名等觉行。此中唯不言妙觉。乃是如来自己境界故。然此六行。若据华严圆顿义。总只一念顿证。便同等觉。故入法界品。借善财童子。开后学趣进之门。不须积劫修证。一生便能成办。是谓无功大用。自在圆融。以显一时一际一真法界。而圆证生佛共有之本智也。然佛于此经中。略去信住行向。又略去前五地。只从第六地说起。又且圆摄信住行向。及前五地之法。乃圆顿中之最圆顿者。又言如是六行。乃能知此真如之法。则又明实教中信住行向。及前五地。皆同住一圆顿中矣。又华严九地中云。菩萨得如是无碍智。唯除诸佛。及受职菩萨。余无能比。乃以所得之智校之。此言六行能知。正显位位皆同摄也。

  大力菩萨言。实际觉利。无有出入。何等法心。得入实际。

  此问入实际法。然入实际三字。本从无相法品中发源。以标此品之名。要且从四无碍智中楔出。又须知如上所说。皆是四无碍智中。精义入神处。不得此智辨入神。安能入于实际。又即是真如之法。转换出实际二字。实际。乃真如之实际。亦即本觉之利。本无有出入之相。但未审是何等法。是何等心。而能得入耶。

  佛言。实际之法。法无有际。无际之心。则入实际。

  此言心法无际。则入矣。

  大力菩萨言。无际心智。其智无涯(北藏作崖)。无涯之心。心得自在。自在之智。得入实际。

  此乃领解佛意。发明智入。然从无际心。转出无涯智。从无涯智。转出无涯心。从心自在。转出自在智。正所谓如楔出楔。若不得自在智。如何而得入于实际耶。

  如彼凡夫。软心众生。其心多喘。以何法御。令得坚心。得入实际。

  此拣问喘患对治之法。言凡夫者。拣去二乘外道。沉空滞寂之定。专指世间一切庸常人中。有心力软弱者。则其心多见易于喘动。未知应以何法御止。必令其得坚强猛烈之心。方能入于实际耳。实际。即无生法忍之实际。非具刚断之智者。又何能哉。

  佛言。菩萨。彼心喘者。以内外使。随使流注滴沥成海。大风鼓浪。大龙惊骇。惊骇之心。故令多喘。

  此明喘动之原。谓心之喘动。因五根对五尘。有五十一种心所法。用分内外。有内外烦恼。是皆随物所使耳。然随其所使。遂成流注。相续不断。初虽点滴渗漏之微。积久终乃成海。此喻意识。起诸现行。攀缘六尘诸境。而成众生业海。时遇六尘境风大起。自然鼓涌。识浪排空。致使大龙。有大威力者。亦为之惊骇矣。龙喻一心。既有惊骇之心。故令多诸喘动也。

  菩萨。令彼众生。存三守一。入如来禅。以禅定故。心则无喘。

  此示治喘之方。言今欲治此喘动。但令其存三守一。由定而得安。心安则无喘矣。

  大力菩萨言。何谓存三守一。入如来禅。

  此询问名义。

  佛言。存三者。存三解脱。守一者。守一心如。入如来禅者。理观心如。入如是地。即入实际。

  此约示其名。注念曰存。护念曰守。如来禅。返于自性清净之体。摄心返视曰观。理观心如。以自性真理。返观一心真如之体也。

  ○宗门有如来禅。祖师禅之分。如来禅。是明法身边事。即证此一心真如之体。谓之法身死水。解脱深坑。不能任运。发大机用故。忽若被人问着。便眼目定动。开口不得。此只是缘觉境界。何能为人说法。若祖师禅者。如世尊才拈起华。迦叶便破颜微笑。时四十九年说不到底。一时吐露在面前了也。后人称之为祖师禅。此直明法身向上事。所谓目前活泼泼。转辘辘。物物头头。无有不是显发如来正法眼藏处。不见庞居士有云。神通及妙用。运水及搬柴。间有私议之曰。岂有如来禅。反不及祖师禅耶。彼惟执如来为佛之嘉号。尚未知如来二字之义。

  大力菩萨言。三解脱法。是何等事。理观三昧。从何法入。

  此详问其义。

  佛言。三解脱者。虚空解脱。金刚解脱。般若解脱。

  此示三解脱相。即是空无相无作三解脱门。又虚空即是法身义。金刚。即法身解脱之体。般若。即法身解脱之用。然法身般若。总成解脱法相。三即是一。一即是三。以成涅槃三德秘藏也。

  理观心者。心如理净。无可不心。

  此示理观之法。言此心依真如自性之理。清净无染。犹明镜高悬。物来斯鉴。本无可否之心。是即三解脱之本也。

  大力菩萨言。云何存用。云何观之。

  此别问存观二义。

  佛言。心事不二。是名存用。内行外行。出入不二。不住一相。心无得失。一不一地。净心流入。是名观之。

  此总结存观。发明体用之义。言此心于日用事物之中而不二。乃是存三解脱之用也。夫内。从心而行。外。随事而行。心。从内而出。事。从外而入。若出入不二。亦不住于一相。心无得失之想。住一与不一之地。以清净心。而流入于自性不动之体。是理观之义也。

  菩萨。如是之人。不住二相。虽不出家。不住在家。故虽无法服。不具持波罗提木叉。不入布萨。能以自心。无为自恣。而获圣果。不住二乘。入菩萨道。后当满地。成佛菩提。

  此明其履践之实证。言若能依法如是而修者。则不住于有无生灭内外得失等相。虽不出三界无明家。亦不住在世俗之家。故虽无田衣法服。不具持波罗提木叉(此云保解脱。又云净命。又云成就威仪)戒。不入众布萨(此云相向说罪)。而能以自心。契悟无为之法。为自恣乐。而获于圣果。必不住于二乘。而直入菩萨大乘之道矣。然此的是第九地行相。故曰后当满地。成佛果菩提。满地者。圆满十地也。

  ○梵网经有云。波罗提木叉。是诸佛净戒。菩萨所应学。护持如明珠。方便勤庄严。宜发大勇猛。诸佛萨婆若。悉由是处出。此证大乘金刚心地光明戒。非同小乘防非止过。执身不行。而取法服外相。护持威仪而已。

  大力菩萨言。不可思议。如是之人。非出家。非不出家。何以故。入涅槃宅。着如来衣。坐菩提座。如是之人。乃至沙门。宜应敬养。

  此叹德表敬。盖谓依于如是行相者。虽非出家。亦非不出家。夫出家者。所谓入涅槃寂灭之宅。着如来智慧之衣。坐菩提法空之座。今彼皆已得。又何异于出家耶。吾谓如是人者。不但天龙恭敬。乃至识心达本之沙门。亦宜亦应敬而养之。宜者。不定之意。应者。决断之词。有敬而无养。无以表敬。有养而无敬。则无敬事之诚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入涅槃宅。心越三界。着如来衣。入法空处。坐菩提座。登正觉一地。如是之人。心超二乘。何况沙门。而不敬养。

  此印成其义。而又发明。心越三界。入法空处。即登如来无上正觉。最妙第一佛智之地。而心已超过于二乘。直是大乘菩萨。为诸佛之所称叹者。何况沙门而有不敬养者乎。如维摩诘。常为诸佛咨嗟。弟子释梵世主所敬。是也。

  大力菩萨言。如彼一地。及与空海。二乘之人。为不见也。

  此拣问心超二乘一句。

  佛言。如是。彼二乘人。味着三昧。得三昧身。于彼空海一地。如得酒病。惛醉不醒。乃至数劫。犹不得觉。

  此示二乘耽禅寂之病也。味著者。耽受不舍。三昧者。即指四禅四空而言。二乘执禅定为身。于大乘诸法空海。及无上正觉第一智地。如得酒病。其心惛醉不醒。乃至数劫。犹不得觉。盖因以定持身。经劫不出故也。

  ○什公云。贪着禅味。有二障。障涅槃。及菩萨道故。佛初入檀特山修道。始于阿蓝迦蓝处三年。学不用处定。知非便舍。复至郁头蓝弗处三年。学非非想定。知非亦舍。又至象头山。同诸外道。日食一麻一麦。经于六年。自惟苦行。非正解脱。遂亦弃舍。而后始得睹星大悟。成等正觉也。

  酒消始悟。方修是行。后得佛身。

  此明其觉悟。谓其直待定力已尽。如酒力之消。方能觉悟。乃修此自觉圣智之行。而后始得如来正觉之身也。

  如彼人者。从舍阐提。即入六行。于行地所。一念净心决定明白。金刚智力。阿鞞䟦致。度脱众生。慈悲无尽。

  此直示顿超诸地。无功用大行。言其悟诸法空。登正觉第一地者。不须从地入地。相续增进。次第而得。即从退没善根。不具净信之凡夫。梵语谓之阐提者。即入菩萨信住行向地。及等觉。六行之中。谓其能于六行地之所。发一念清净心光。决定即当明白。而具金刚智力。住不退转地(梵语阿鞞跋致)。便能以己之所利。救度解脱一切众生。深慈重悲。亦何有尽。如佛又言。一切众生。乃至二乘。不信有佛果。皆谓之断善根阐提。菩萨深信有佛法。不见有大乘小乘。佛与众生。同一法性。乃谓之善根阐提。盖阐提者。犹言凡夫也。如摩诃萨。此云。大道心众生。又云。大心凡天义同。

  大力菩萨言。如是之人。应不持戒。于彼沙门。应不敬仰。

  此拣问后世之疑慢。

  佛言。为说戒者。不善慢故。海波浪故。如彼心地。八识海澄。九识流净。风不能动。波浪不起。戒性等空。持者迷倒。如彼之人。七六不生。诸集灭定。不离三佛。而发菩提。三无相中。顺心玄入。深敬三宝。不失威仪。于彼沙门。不无恭敬。

  此破其疑慢而发明智行也。言诸佛说戒者。为令众生舍不善而生善。舍慢而生敬故。又以众生识海中。波浪汹涌。故以戒珠而为止之也。如依教而修。依法而住者。则彼之心地中。已得空如无相之性体。其八识海中。自然浪静风恬。澄渟一色。凡一行一动。一语一默。皆从九识真性体中。流出白净之法。此乃一切境风。如利(得可意事)衰(失可意事)毁(不现诽拨)誉(不现赞美)。称(现前赞美)讥(现前诽拨)苦(逼恼身心)乐(适悦身心)等。所不能动。而意识中狂波逆浪。决然不起。夫如是。则戒体清净。其性等于虚空。若言有戒之可持。皆众生自迷而生颠倒。盖无有所犯。又何有所持耶。如彼之依教法修行者。其七识与六识之俱生我法二执。决定不生。盖不生者。以七六皆缘有漏心。相见二分。相见。皆从八识所变。又相从见生。即前五色根。亦是第八相分。第七。恒执第八见分。第六相引而生。故第八。以七六生灭不停为相分。而七六所知所见。即第八见分。世间出世。所有万法。不出此二。摄尽无遗。若尽此相见二分。即是真识之性体。故曰七六不生。有者以缘尘分别。为见分。山河大地无知色相为相分。见分为心。相分为境者。反觉赘疣矣。然既已七六不生。则诸法所集。皆入于灭定。至此。而又能以本誓愿力。毕竟不离法报化身之三佛。发菩提心。又虽得于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如是三无相中。顺自心之理。玄妙深入。抑且深敬三宝。弗违自心。不失威仪。为世师范。故于沙门。决定不无恭敬之心者也。后地藏菩萨。又收此中七六不生之义。

  菩萨。彼仁者。不住世间。动不动法。入三空聚。灭三有心。

  此结明入实际自在之智用。然特称为仁者。盖直从性体上立名。性体之用有五。若从法上见。名之曰道。从行上立。称之曰德。今从体上发明。则谓之仁。又从理上说。便是义。从用上显。便是智。又仁者。取之以象也。如果核中之仁。两瓣合尖处。有孽在。此一点蘖。最微最细。当善保育。勿令有损。则能发生长养。性体亦然。今此六七已不生。八五亦寂灭。真性圆明。全体具在。正如核中之仁。以故称为仁者。非仁者。则不能入于实际。然今入于实际。则决不住世间动不动法。此即观音耳根圆通。所谓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之义同也。三空。即前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亦与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之义同也。三有。即欲有。色有。无色有。此言三界依正二报。皆因属有漏。果属有为。故所得正报。即众生五阴身所感依报。即众生所居土也。又经云。如来为破三有众生而出世。又云。为破外道。计梵王为生物之主。又计无想天。以无心为涅槃。又计五那含。为真解脱故也。按梵王。即初禅大梵天王。为世界主。劫初先生。劫尽后灭。无想天。心想不生。故名无想。乃外道所居。五那含天。是三果阿那含居处。又名五不还天。此无想。与五那含。俱在四禅天之上。今云。入菩萨之三空聚。灭众生三有之心者。正是九地中。得无碍智。入实际之能事也。

  大力菩萨言。彼仁者果满。于足德佛。如来藏佛。形像佛。如是佛所。而发菩提心。入三聚戒。不住其相。灭三有心。不居寂地。不舍可众。入不调地。不可思议。

  此叹美顿超果满。释成佛意。谓如佛所言。彼仁者。欲得妙觉果满。但于具足万德之报身。与如来藏海之法身。及形像应化之身。如是三佛所发心。便入于三聚戒中。摄于律仪。摄于善法。饶益众生。而又能不住其相。灭三有之心。又不居于寂灭之地。且能随机诲诱。不舍可化之众生。而入于阿罗汉不调之地。真乃不可思议。文殊般若经云。漏尽阿罗汉。是名不调。以诸结已尽。更无所调故。然大力菩萨。作是语已。何故舍利弗忍俊不禁。即起说偈。盖以大力菩萨。从前所得四无碍善巧智。又得诸佛所与无量法门。直下即已入佛境界。具足十力。而堕于佛数矣。但第九善慧地。即是大智菩萨所行处。非别有所证。而得满地。况舍利弗。于法华会上。已得受记作佛。直以大智自任。故当机不让耳。

  尔时舍利弗。从座而起。前说偈言。

  此序发起之仪。只显一前字。以明直趣无上菩提也。

  具足般若海。不住涅槃城。如彼妙莲华。高原非所出。

  此先明具智之妙。言菩萨具足此般若智海。又不应住于寂灭。盖般若实从众生中生。如妙莲华而产于淤泥之中。若高原净地。本非其所出矣。

  诸佛无量劫。不舍诸烦恼。度世然后得。如泥华所出。

  此明得法之难。言佛于无量劫。不舍烦恼。度脱世间众生。然后乃得此智慧。正如淤泥中莲华之所出也。

  如彼六行地。菩萨之所修。如彼三空聚。菩提之真道。

  此明修证之要。六行。为菩萨所修之行。三空。乃菩萨所证之真菩提道也。

  我今住不住。如佛之所说。来所还复来。具足然后出。

  此发利生之愿。言我今誓住生死道中以利生。不求自住于寂灭。盖菩萨随顺大悲。而常居生死。随顺理智。而生死恒真。虽厌而不离。虽居而无著。诚如佛之所说利生之法。吾当以之化导。然非止于一生。而来此所。将生生还复来此。必令众生具足此般若海。然后吾乃出离于生死中也。

  复令诸众生。如我一无二。前来后来者。悉令登正觉。

  此明愿力之弘。言众生虽具智慧。复当令彼同于此愿。如我一般。而无有二。俾前来与后来者。悉令登于正觉第一地而后已。

  尔时佛告舍利弗言。不可思议。汝当于后成菩提道。无量众生。超生死海。

  此特印记其誓愿成就。告者。祝词也。又示也。然舍利弗在法华会上。祇云安住实智中。我定当作佛。故佛乃与其华光佛之记。然授记声闻作佛。为欲䇿进入无余涅槃故。为欲诱进行菩萨行故。今舍利弗。又发如是大愿。佛复示无量众生。超生死海之祝词也。

  尔时大众。皆悟菩提。诸小众等。入五空海。

  此结同闻悟入之益。言当时虽有大小二乘之众。而皆得融会于一乘矣。所云菩提有五。一小乘菩提。二二乘菩提。三权教空行菩提。四一乘菩萨十波罗蜜菩提。五佛果智慧菩提。然五空。乃入实际之原始。菩提。为入实际之要终也。

  音释

  悫

  (音却。与悫同。诚也)。

  玺

  (音徙)。

  技

  (上去二声。方术也)。

  艺

  (音诣。凡九流百工业皆曰艺)。

  涯

  (水际曰涯)。

  崖

  (山边)。

  沥

  (音力。点满曰沥。水将尽而余滴也)。

  骇

  (音蟹。惊也)。

  泼

  (潘入声。散水曰泼)。

  辘

  (音六。转换不定也)。

  惛

  (音昏。心不明也)。

  鞞

  (音皮)。

  恬

  (音甜。闲静也)。

  渟

  (音廷。水止曰渟)。

  诽

  (音非。诽拨谓言行不然也)。

  赘

  (追去声)。

  疣

  (音由瘤也)。

  范

  (音范。模范)。

  蘖

  (音孽。萌蘖)。

  淤

  (音迂泽中秽泥)。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