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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16 册 No. 0308 楞严经指掌疏

No. 308-A 续梦始末

  余先注法华指掌。肇始于雍正二年甲辰。脱槁于乾隆十一年丙寅。及欲就梓。苦力有未充不果。后于辛未冬。荷蒙
和硕庄亲王
奏放香界寺住持。阅明年。有遍空元等由岫云来参。请为过讲楞严正脉。初讲十门。即嫌其驳辨太甚。且前后次第。与清凉大有径庭。不合贤宗家法。至题中繁言乱心。如洪阔等八义之类。亦私意之所不取。因不揣鄙陋。辄为签释。学众喜其易明。请制新疏。于是研精竭思。三越寒暑。草本虽创。未及再修。又蒙
庄亲王。举授僧录司副印。兼经咒馆供职。嗣是协办印务。对读咒经。仍复募梓前疏。遂于是经新疏。无遑问矣。癸未夏。馆事少停。避暑山庵。即今三山庵也。旧名麻家庵。岁久倾圮。不蔽风雨。拓其基而新之。易以今名。督工之余。为兴怀二子。过讲是经。重订新疏。甫一过又为二子。过讲金刚般若。知无著菩萨。昔于睹史多天。慈氏尊处。亲授八十行偈。于是有新眼疏经偈合释之作。稿成之日。适万寿戒坛寺。度博汇公过访。力任刊行。纪其事在乾隆三十年也。三十一年丙戌。正印秀翁逝世。又蒙
庄亲王。升授僧录司正印。未几才不胜任。致干旧疾。四支不仁。难以任事。无何乞假还山。静心调养。丁亥疾稍可。戊子取草本练覆。聊可自信。拟将募梓旋蒙
总管僧道录司
皇六子。谕令销假复印。兼
奏放拈华寺住持。嗣是留兴子在山庵誊清。偕怀子随拈华校字。陆续募资。料理寿枣。庚寅奉
旨照例于
圆明园佛楼行走。三十六年辛卯。恭逢
皇太后万寿盛典
赐紫于皇坛供事。自惟理以贫子出家。何当际斯
隆恩。深生愧惭。无能仰报。讫今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刊刻工竣。辞印潜修。祝延
圣寿答报
国恩。了此余年。实所愿也。余先于法华指掌编叙始末有云。二十余年。自视若梦期也。住此住彼。回想若梦中人也。几逾四十万言。皆梦中寱语。其间或逆或顺。皆梦中境界。即今编序始末。依然梦中说梦。然既云梦中说梦。则是一梦犹未醒耳。今又以二十余年之工。制斯楞严新疏。岂不是一梦未醒。又续一梦也。且思如来说法四十九年。尚不曾道着一字。况是经是疏。不足六十万言。又岂能道着一字乎。伏望后之读是经阅是疏者。幸勿于中说是说非。又作实法会也。

  旹乾隆四十一年岁次丙申僧自恣日

  赐紫沙门贤宗后学通理谨识

  阅疏凡例是经流传震旦。疏记论解甚伙。采金集玉。诚让会解。辨脉寻源。无偕交光。今为接引初机。渐入堂奥。异彼旧说。恐骇新闻。宜强周览。勿轻间然。是疏自名指掌。取其明而且易。不避训诂。或涉繁蔓。智果超方。以任舍繁从要。立尚扶壁。且须由粗入微。勿嫌摘叶寻枝。莫便挂一漏十。(通理)资愧学知。智无兼人。未能遍扣高明。博览古着。疏中一言一句。多自胸襟流出。不善他文。未敢辄入。非有拣弃。勿强是非。全经脉络。有纲有目。目中复有纲目。如世祖父子孙。展转相生。曾无少紊。若纲之与纲。目之与目。则如兄弟相次。先后适宜。依此分科。自有层次。楞严正脉。颇得此诀。今疏仿之。但交师分析过甚。多于应续反断。初学不察。致义失贯。今疏别之。是疏为避繁分。间有一科之中。含摄三二意者。若不眉目。莫决断连。因于本文用○断之。至疏中各标其意。如起首则曰初某意。释竟又曰某某下某意等。庶不至繁分而节旨判然。古疏随文科目。多不俱提。如一科分三。但标初科。即复曲分。或入文。殊令初学艰于检对。今遵弥陀疏钞科式。分已俱标。标已取次会文。疏讫仍结某某科竟。若相邻甚近者则不复结。为便观览。不至翻前揭后。楞严正脉。交师用甲乙等字以别科目层次。伯亭老人。亦多承用。今疏全标科目。且疏竟仍结。前后次第。显然可见。故不更置甲乙等字。一音圆被。异解各呈。杵臼绳箕。共说象身之似。鹄雪贝稻。孰明乳色之真。因枝寻本。各选其由。入道从缘。不一而足。勿谓本疏多事。有碍此经广传。古德着疏。间有与私意相符者。亦微有采掇。若全用其语。则标以名字。如言正脉云等。若少有更换。则标唯义取。如言正脉义云等。盖不敢掩古之善也。金鍮并列。玉石互陈。具眼者自能辨识。不在抑扬。按正脉立义虽精。驳古太甚。致令后学。一味在是非里卜度。不知向关节处跟寻。迷本昧源。其失非细。故今疏惟窃取其义。而执戈欲斗之词概不敢用。又正脉于难处过详。于易处过略。唯逗利智。不接钝根。今疏于难处不过指授分明。于易处亦必略用敷演。为令三根俱被。利钝咸宜。

  No. 308

  楞严经指掌疏卷一

  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誊清怀仁祖毓较字)

  第九总释名题者。谓名者实之宾。题者经之纲。一经大义。萃在名题。故言总释。谓总释一经大义于名题中也。又名谓能译人名。题谓所译经题。而言总释者。谓人名经题以总释之也。即分为二。

  一经题二译人。

  初。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一

  释此经题。略作五义。一先会五名。二正释现题。三略备古法。四重申西名。五附释卷次。

  初。

  按经中佛自所说。有五种题名。一曰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正脉云。境智为名。谓大等是境。十方下属智)二曰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正脉云。机益为名。谓阿难性尼为机。得菩提等是益)三曰如来密因。修证了义。(正脉云。性修为名。以如来密因属性具。修证了义属修得)四曰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正脉云。要妙为名。盖上七字为显为最妙。下八字为密为最要)五曰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正脉云。因果为名。以菩萨万行为因。首楞严即果也)今此题者。于五名中略取十九字。择要该广。次第摄经。乃结集者善巧所成。

  二正释现题四。一指法宗体。即大之一字也。所言大者。即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称为大。在华严即一真法界。而一真法界。该四法界。统摄乎因因果果。无量妙门。无边妙义。不其大乎。诸经或目为实相。或目为佛性。或目为圆觉。或目为真如等。其实皆一心也。在本经即如来藏心。而如来藏心。非一切法。一切法莫能收摄。即一切法。一切法莫能逃遁。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得已强名为大。非对小言大。以对小言大。则大有分限。非真大故。亦非先小后大。以先小后大。则大有始终。非本大故。是知此大。十方无尽。三际莫穷。在迷为如来密因。在悟为修证了义。在因为菩萨万行。在果为首楞严王。一经要妙。不出此宗。十界纽枢。无逾兹体。以之冠首。良有以焉。

  二显法胜妙。即佛顶二字。所言佛顶者。即肉髻相上无见顶也。肉髻相。为三十二相之一。在青螺绀发正中。如春山吐日。而顶不可见。如佛初降生。岚毗尼林神。为佛乳母。捧持谛观。不见其顶。又佛成道后。游波罗奈。东方应持菩萨。欲穷佛顶。上历沙界。终不能见。乃八十随好之一。无见顶好也。用斯显法者。略有二义。一佛顶最胜无上。显此法最胜。依之修习。直趣无上菩提故。二佛顶最妙无见。显此法至妙。唯佛究尽。一切所不能了故。又上但显大。此复显其胜妙。盖直指法体为大为佛顶耳。又佛顶亦可作喻。但不如直指之为亲也。

  三别出义相曲分四。

  一正因密熏。即如来密因句也。如来者。十号之一。仿同先德号。释有二义。一随相释。谓佛佛道同。后佛出世。宛同先佛再来。故名如来。二入理释。随教浅深。难尽多种。今据终实。谓如为本觉。来为始觉。始觉究竟。即同本故。亦仿同先德义也。对下菩萨。即是果人。乃诸菩萨道后之号。密因者。即正因佛性。众生等有。迷而不知。虽迷而不知。由内熏力故。遇缘信发。究竟可以成佛。正以可成佛故。名如来因。在迷不知故。复名为密。又因称如来。复名为密者。为遣两种人过。一如来二字。遣小教二乘。抱迷绝分之过。以彼不达即心即佛。自甘绝分。一向沈空。今闻因即如来。顿然梦觉醉醒。回小向大。成佛有分。二密之一字。遣圆教狂慧废置进修之过。以彼才信自心。便谓是佛。一向废修。今闻但是密具。自知非是已成。从性起修。冀果方能。然此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谓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至文中十番显见。且从眼根指出。以一例五。六根皆具。若扩而充之。不唯近具根中。实为远该万法。迨后会四科。融七大。明生续之因。示圆融之故。全彰三藏。不离一心。如来密因之旨。显发无余蕴矣。经文首从请定。至四卷前半。身意轻安。得未曾有。如来重重开示。令修奢摩。当机方以信顺。四分中开示奢摩成信分。义齐于此。

  二了因显发。即修证了义句也。因信起观曰修。盖即以观行为修。非历事造修也。由行成解曰证。盖即以解悟为证。非历位取证也。良以圆顿行人。信时即兼解悟。解时已有证入。故前分末即许阿难等心悟实相。而此段即云修证了义。其实前方是信。此方是解。盖以行布不碍圆融。取胜为言。然谓之了义者。有二义。一者了悟前义。二者了无余义。了悟前义者。由前段当机信顺。虽知有如来密因。犹未能现量体悟。故自喻云。我今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虽获大宅。要因门入。(请观门。求悟入也)如是如来为之分门以定二义。验证以释二疑。绾巾以示伦次。冥授以选本根。盖即令其以耳门三昧。修习证入。了悟前段。如来密因义也。了无余义者。谓耳根圆通。超二十四圣而独妙。依此修证。则因该果海。果彻因源。一修一切修。一证一切证。了无余义可修可证。至下菩萨万行。亦不过圆融中略示行布之义。经文义分两段。首从四卷后半。请华屋之门。至六卷中十恒沙众。皆得本心。远尘离垢。获法眼净等。为开示理观。次从六卷后半请安立道场。至七卷中顶光说咒。显示利益。两众愿护等。为开示事仪。总为令修三摩。四分中开示三摩成解分。义齐于此。

  三缘因助修。即诸菩萨万行句也。菩萨略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释有三义。一约自利。谓觉虽分证。尚有情识故。二约利他。谓觉彼有情。令他同己故。三约两利。谓上求大觉。下化有情故。对上如来。即是因人。乃如来道前之号。而言诸者。通指禅那中分证诸圣。五十五位之数。历位所修。行应无量。如十信全根力而植佛种。十住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广六度而行佛事。十回向回佛事而向佛心。四加行泯心佛而灭数量。十地契真如而覆涅槃。等觉齐佛际而破生相。一具一切。主伴重重。缘起无碍。犹如帝网。今言万明多。非局定数也。准前释了义云。一修一切修。一证一切证。了无余义。可修可证。今又言万行者。良以行布既不碍于圆融。圆融又何嫌于行布。前为推重初心。解时即言证入。令知理由顿悟。此为对治狂慧。悟后仍分阶差。令知事必渐修。但悟后之修。无劳肯綮。如彼鹏飞万里。培风于未徙之先。龙骤千江。奋力在将行之际。是知圆顿行人。功业惟在初心。干慧以后。即属任运流入。故后识阴文云。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于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然既曰超入。自非蚁山蠖树可比。(蚁子登山。尺蠖上树。皆用力难到者)经文自七卷后半。阿难请位。至八卷结示五名。中间历谈位行。皆为令修禅那。四分中开示禅那成行分。义齐于此。

  四妙果究证。即首楞严三字也。梵语首楞严。涅槃经佛自释云。首楞者。名一切事毕竟。严者名坚。一切毕竟而得坚固。名首楞严。古德依此。遂明其为彻法底源。不动不坏。据古德意。言一切事毕竟者。即是穷彻诸法根底本源。如法华究竟诸法实相之义。或有翻为健相三昧者。亦以能究竟诸法实相故也。而得坚固者。谓事到毕竟。即性常住。故即明其为不动不坏。以既能穷彻诸法根底本源。法法无非实相。求于去来生灭了不可得。有何动坏。如法华所谓世间相常住是也。承上即是历前诸位。修练治习。至斯乃穷彻诸法。根底本源。不动不坏。证一切智。而成常住果矣。若以本经现文释之。与上稍异。谓凡一切事毕竟坚固。即名首楞严。故古德亦有直翻为究竟坚固者。良以如来密因。久沦七趣。修证了义。动招五魔。菩萨万行。多缘理障。由是如来精研七趣。而明其原无。详辨五魔。而教以预识。重明五阴。而示以渐修。知此则七趣不沦。五魔不扰。理障不蔽。奢摩三摩禅那始终不坏。故直目之曰究竟坚固。所谓首楞严是也。是知首楞严义。通乎前之三分。以从前三离障得名。故初卷中阿难所请者。乃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而如来所许者。乃首楞严王。经文自八卷半请谈七趣。至正宗分尽。无非令其成就乎此。四分中当开示楞严成证分也。已上别出义相竟。

  四结示诠体。即经之一字也。华梵名义。略见于藏乘分摄门中。杂心论出五义。一涌泉。义味无尽故。二出生。出生诸法故。三显示。显示教理故。四绳墨。辨析邪正故。五结鬘。结成文相故。佛地论有二义。一贯穿。谓贯穿所说法义。二摄持。谓摄持所化众生。此方训释有四义。一常。三世不易故。二法。十方同遵故。昭明太子意也。三径。修行径路故。四典。摄生定典故。隐士刘虬意也。此属能诠。以大佛顶等是所诠故。通收声名句文。故为体也。已上正释现题竟。

  三略备古法二。

  一立题法。谓诸经立题。人法喻单复具足。例有七种。一单人。如净名。二单法。如涅槃。三单喻。如宝积。四法喻复。如妙法莲华。五人法复。如胜天王般若。六人喻复。如佛说梵网。七具足三。如大方广佛华严。今例华严。谓佛顶亦可作喻。如来菩萨为人。余皆是法。然既法喻合明。足显幽深。况是如来菩萨境界。自非权小诸经可比。

  二释题法。正脉云。古式有二。一作对释。二离合释。今作对有五。一法喻对。谓大字是法。佛顶是喻。二体用对。谓大佛顶是体。如来密因等是用。以有生信发解成行致果等用故。三性修对。谓如来密因属性。修证了义属修。四因果对。谓万行是因。楞严为果。亦动静对。可知。五通别对。谓经是通题。以修多罗藏。皆名经故。上属别题。以大佛顶等。非余经故。又诸经通五人说。故名为通。大佛顶等。局在佛说。故名为别。

  离合亦五。一大字是法。约理故胜。佛顶是喻。约相故劣。佛顶上加之字。依主释也。二如来密因属性。修证了义属修。两别双举相违释也。下二句因果相违可知。三万字是数。行字是体。万下加即字。体挟数量带数释也。四经字是体。如来密因等是用。经上加即字。体持业用持业释也。五大佛顶等是经之所有。经上加非字。分取他名有财释也。邻近一释。文不明显。必欲作者。应云。大佛顶等是修多罗藏。故称为经。即居近邻强邻近释也。正脉云。此不废古释。略备参考。余不悉。

  四重申西名。谓此经。亦名中印土那烂陀大道场经。于灌顶部录出别行。释曰此别行题目也。印土即是天竺。于下译人中释。那烂陀。此云施无厌。西域记云。此伽蓝南。庵没罗林有池。其龙名那烂陀。据此乃是以龙名池。依池名伽蓝。以其近彼池故。佛灭度后。六帝缉兴。园林绀宇。都建一门。主客万僧。住持高俊。印土名蓝。无过此者。故以大道场称之。经依道场。故即以道场名经。灌顶部者。彼经五部之一。此一部中。仍该多经。今此经者。乃于中录出。各别行持。尤见其为至精至要法也。

  五附释卷次。卷者。对舒而言。谓舒之以便诵持。卷之以便供奉也。又古经书。多以轴为卷。今易制未易其名耳。第谓次第。一者数之始也。此经文有十卷。以次第论。此卷为始。故云第一。(后卷次例知)经题竟。二译人四。

  一主译人。二译语人。三证译人。四笔受人。

  初。

  唐中天竺沙门般剌密谛译

  首言唐者。纪译经时也。按译经图记。此经翻译在则天罢政。中宗嗣位。神龙元年时故。中天竺。标译人处也。灌顶云。天竺。或云乾竺干豆身毒印度等。皆梵音轻重耳。此云月邦。以其有圣贤继轨。导凡御物。如月照临故。又以此大国。形诸小国。如星中月故。或云三垂大海。北背雪山。北广南狭。如半月形故。地当阎浮中心。周九万余里。东西南北及中皆名天竺。译主乃中天竺人也。沙门者。释子通称。此云勤息。谓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故。般剌密谛者。译主别名。此云极量。谓自行化他。皆极尽其量故。或云到彼岸。或云成办究竟。皆极尽其量之义。末言译者。纪译经之事也。译谓翻易。谓翻易西梵之语。而为东华语故。正脉云。特科为主译者。以此经未来。盛名先至。天台西向拜求。一十八年。竟未谐愿。彼国禁为国宝。师潜匿航海赍来。于唐中宗初年。达广州。适遇房相。请于制止寺译成。速回以解责边之难。(国王因师潜过。罪责守边官吏故也)夫大师冒禁艰苦。志益此方。且具通方智辩。总统译场。虽功成身退。而名不可泯。故首标主译。以重元勋也。

  二译语人。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乌苌。奘传名乌仗那。唐言苑。阿输迦王之苑囿也。旧曰乌场。或乌茶。在北天竺境。弥伽释迦。此云能降伏。以于内外魔怨。皆能降故。译语即是翻音言。西梵语字。与此全殊。若观梵本。非唯不知其语。兼亦不识其字。须先随其梵音。以此方之字易之。名为翻字。翻字之后。方可读之。然同于咒语。却须兼通两国言音者。变梵语为华言。名为翻音。今云译语是也。亦云度语。谓酌度两国言音。务使彼此相当定言词成章句故。不先列翻字人者。以私译不备员。亦此师代之耳。

  三证译人。

  罗浮山南楼寺沙门怀迪证译

  摸象云。古本并有第三罗浮沙门怀迪证译一行。不知今本何以不载。后刻经者。宜增入之。灌顶云。迪师循州人。因住罗浮山南楼寺。故山寺俱称。令远近皆知故。迪者进也。循也。沙门名怀迪者。取其常怀精进。循道而行之意。证译者。谓于翻字翻音二中。总为参详较正。以师久习经论。备谙五梵。故于译场之中。独充此职。然前二师。身生西国。语精梵言。虽亦兼美唐文。乍来恐未尽善。经师参详较正。不唯不谬佛意。兼亦善合机心。佛法流通。厥功非细。愿诸后贤。各思报本。

  四笔受人。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菩萨戒。大乘戒也。梵网经云。欲受国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房相遵此受此。以菩萨为兄。以佛为父。故自以弟子称之。此法衔也。次下明世职。前者先也。以下官名。皆其先任旧职故。正议史称正谏。言官之名。大夫者。大正风化。扶树人才。有维持世道之任。举荐贤能之责也。同者兼同协理之义。中书门下。二俱内省。左右相府之名。中书省。多掌王言。门下省。多出政事。融乃权兼两省。故并书之。平章者。书曰平章百姓。平均也。章显也。谓均理政务。章显法度也。事即政务法度之事。不言现职者。为讳被谪事故。清河地名。房相之梓里也。房相名融。其子名管。父子俱相。而融事略出管之传文。笔受者。谓前三师已成草本。房相受之。秉笔润色。务使文质相当。雅俗兼利。故正脉以润文科之。夫如来灭度。佛法付嘱王臣。因缘会遇。遭际各殊。详融事。为相于武后末年。被谪于中宗元年。才至广州。便遇斯典。请译笔受。成此莫大功德。以世情观之。似可悲。以佛法观之。则庆甚矣。总释名题竟。

  第十别解文义者。谓文分十卷。义派干差。若不解千差之义。难以销十卷之文。空说名题。徒诵词句。信解无以。行果安成。为此别解。不避烦分。然道安雄判。既雅合于亲光。而指掌新疏。亦承用乎三分。一叙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初二。

  一六成证信叙。二二缘发起叙。

  初(六成者。六种成就。谓信闻时主处众也。六种阙一。大教不兴。故云成就。言证信者。谓标记主伴。指说时方。证法有所授。令人生信故)二。

  一总标五成。二别列听众。

  初。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

  如是者。信成就。为顺此义。作信顺之词。以信者言如是。不信者则言不如是故。此随相释也。又一切事究竟坚固名如。离生灭去来等见名是。此入理释也。又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名如。不诳不妄名是。此据文释也。又如佛所说。无有不是。亦信顺义。智论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故为第一。若对下文。应作指法之词。即指者一部经说。

  我闻者。闻成就。亦结集者自述法有所授故。夫圣人无我。而云我闻者。盖是随世假我。亦法身真我。拣非妄我。及于邪我。闻谓亲闻。非私淑读古者可比。下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故为第二。若连上为句。应云如是一经。我从佛闻。

  一时者。时成就。不纪年月。但云一时者。以如来说法。处无定方。灭后结集。传通异域。约东西正建不同。约上下延促不等。彼此差互。难以考稽。故总言之。盖取师资合会。说听究竟。为一时也。古德云。欲识佛性义。当观时节因缘。时节若至。其理自彰。故为第三。若对上句。应是追忆昔闻。漫言彼一时也。

  佛者主成就。梵语佛陀。此云觉者。十种通号之一。觉有三义。一自觉。拣凡夫。二觉他。拣二乘。三觉满。拣菩萨。者字训人。通指能觉人说。若就今经。别指释迦。以楞严会主。非余佛故。法华云。唯有如来。我等所归。故为第四。

  在室下处成就。室罗筏。具云室罗筏悉底。旧云舍卫。或云舍婆提。此翻丰德。或翻闻物。谓国丰四德。(财宝五欲多闻解脱)为物所闻故。祇桓精舍。在室罗近境。祇即祇陀。亦云逝多。匿王太子也。此翻战胜。以太子生时。匿王凯旋故名桓林也。是其所施故。精舍给孤园也。园中置舍。最极精奇。舍园从舍称故。原园林俱属太子。给孤长者。买园建舍。请佛说法。不辞布金之费。遂感太子并林施之。君尊臣卑。故桓先舍次。诸经多言祇树给园。此称校雅。下云属诸比丘。休夏自恣。佛僧安居。非此不可。故为第五。(长者买园。事详涅槃阿含贤愚等经。非急不载)总标五成竟二别列听众二。

  一声闻众。二辟支众。

  初三。

  一举类标数。二明位叹德。三略出上首。

  初。

  与大比丘众。

  ○千二百五十人俱。

  初举类显胜。与者并与。兼及义也。大者拣小。非有学故。又三义名大。谓大多胜。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多者内外典籍。无不博通。非寡解故。胜者超出九十六种外道。非劣器故。比丘名含三义。一乞士。谓乞食乞法。资益身心故。二破恶。谓破见破思。涤除诸恶故。三怖魔。谓出家出界。魔怖失党故。众者梵语僧伽。此云和合众。和合有二。一事和。谓戒见利身口意六事俱和故。二理和。谓同证择灭无为法故。今但言众。不言和合者。以众则必和。不和非众也。

  ○下句。标数显同。报恩经云。初度陈如五人。次度耶舍门徒五十人。次度优楼频螺门徒五百。次度伽耶门徒三百。次度那提门徒二百。次度身子门徒一百。次度目连门徒一百。共计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减五人者。略零数故。俱犹同也。此等皆久修异道。空无所获。遇佛得益。感恩常随。今亦同听。故云与俱。举类标数竟。

  二明位叹德。

  皆是无漏大阿罗汉。

  ○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毗尼。弘范三界。应身无量度脱众生。拔济未来越诸尘累。

  初据迹明位。皆是者。无异众故。漏谓三漏。谓欲漏(欲界烦恼)有漏(上二界烦恼)无明漏(三界无明)也。具此者。如漏器不堪用故。又于生死中有漏落故。此众已断。故云无也。大有三义。一拣定性。能回心故。二拣实行。是权现故。三拣同类。称上首故。阿罗汉。亦三义。一应供。堪为福田故。即乞士果。二杀贼。杀烦恼贼故。即破恶果。三无生。永绝后有故。即怖魔果。小乘久擅斯名。故为迹也。

  ○佛子下约本叹德。明位据迹。叹德约本者。引小乘向大乘故。外现声闻。内秘菩萨。故称佛子。既称佛子。不屑逃形自守。故云住持。谓住世间持佛法化众生故。虽住世间。不为诸有所系。故曰善超。若一向沈空滞寂者。纵超非善。诸有者。略明有三。处中说九。广演成二十五。其中因果不亡。故称为有。国土王都也。繁华射眼。胜欲牵心。具威具仪。不易可得。曰能于曰成就者。自是尘中作主。非彼勉强诈饰者可比。从随也。佛转法轮。教化众生。此众常随引摄同类故。超有则不著于有。具仪则不沦于空。空有不羁。故以妙称。又以其从佛转轮。缘结有素。故堪遗嘱。谓遗命成佛。嘱累度生。二俱堪故。此上叹自利之德。虽兼利他。乃借物成已。仍属自利。毗尼者。戒律之总名。治身曰严。治心曰净。又事戒则严。理戒则净。今显理事双持。身心并治。故曰严曰净。然亦非徒自利。故曰弘范三界。谓弘开法范于三界中也。应身者。随机应现。无量者。机有无量。应身亦无量故。度脱众生者。不惟现身。亦兼说法。如法华妙音观音之类。未来者。总该尽际。尘累者。通摄尘劳。言众生尘劳累坠。轮转生死。如堕深渊。如沈巨溺。此众能挽之令起。渡之令过。故曰拔曰济。此上叹化他之德。虽兼自利。乃以己成物。仍属化他。此化他德中。初云弘范三界。似局一土。次云应身无量。则该十方。末云拔济未来。乃通尽际。则横竖无不可化之生矣。(问。法华叹德。显然声闻。此经叹德。明是菩萨。古德据此。判楞严在法华之后。似为当理。若在前者。此云何通答。结集善权。本迹互影。法华处处显本。故叹德惟迹。楞严在在皆迹。故叹德惟本。本迹原自无碍。互影方显不遗。若不尔者。则法华惟本。不显摄生之权。楞严惟迹。全迷实证之深。岂尽善哉。诸经亦有不尔。或但为一类机故)明位叹德竟。

  三略出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舍利尊者母也。此云鹙鹭。以其母眼净口利。可比此鸟。故以为名。弗翻为子。尊者是其所生。连母为号。亦云身子。以其母身形端正。犹云端正身者之子故。阿含云。我佛法中。智慧无穷。决了诸疑者。舍利弗为第一。故今以大智称之。

  目犍连。此云采菽氏。姓也。上古有仙。居山采菽而食。因以为姓。尊者其苗裔耳。名尼拘律陀。此云无节树。以父母无子。祷树神而生。即以名焉。阿含云。我佛法中。神通轻举。飞到十方者。目犍连为第一。以其有大神化。故不名其名。惟姓上以摩诃拣之。

  摩诃拘絺罗。此云大膝。身子舅也。往论胜姊。姊孕身子。则不能及。知其所怀智人。生必胜我。因而发愤。游学南竺。读十八种经。无暇剪爪。世称长爪梵志。学优还家。诣佛索甥。佛令立论。乃曰我以一切法不受为宗。佛曰还受是见否。自思若受是见。自宗相违。(以立不受宗故)若不受是见。自宗则坏。(以不受故。还同众见。不应立是宗故)义堕词屈。向佛谢罪。佛令出家。证无学果。阿含云。我佛法中。得四辩才。触问能答者。拘絺罗为第一。

  富楼那。此云满愿。尊者父也。弥多罗尼。此云慈女。尊者母也。尊者是其所生。称谓从略。故但云满慈子。阿含云。我佛法中。善能广说。分别义理者。满慈子为第一。

  须菩提。此云空生。以尊者生时。其家库藏皆空。父母疑之。库藏复现。故又名善现。相师占曰。既善且吉。故亦名善吉。常修无诤三昧。佛弟子中。解空第一。

  优波尼沙陀。此云尘性。观尘性空而得道故。又云近少。白骨微尘色将尽故。自陈圆通文云。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虚空。空色二无。成无学道。如来印我名尼沙陀。余众不能俱列。故置等言。并是法门头角。大众纲领。故云而为上首。声闻众竟。

  二辟支众。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

  ○并其初心同来佛所。

  ○属诸比丘休夏自恣。

  初正叙无学。楞严听众。非止声闻一类。故云复有。数称无量者。极言其多故。辟支。具云辟支迦罗。名含二义。一独觉。出无佛世。随时观变。体物自觉者。二缘觉。出有佛世。禀教观缘。缘断证真者。慈恩云。释尊出世。五百独觉。从山中来。(出无佛世。住山待佛者)仁王云。八百万亿缘觉大仙。皆来集会。今二类俱有。故存梵言。无学者。真穷惑尽。于自类中无所学故。

  ○并其下兼明有学。师偕其资。故云并也。初心即是有学。谓初发取证辟支心故。同来者。资随其师。亦风行草偃义也。

  ○属诸下总陈来意。属附也。言此众既非常随。许于异处安居。今相将而来。意为附诸比丘。作自恣法耳。诸比丘指常随众。以是声闻律仪僧故。休竟也。佛制比丘。夏月安居。一为结制办道。一为护生避嫌。今当竟夏之日。即九旬解制时也。佛制于七月十五或十四十六日解制。考劾九旬德业。自知己过者。自己陈说。自不知过者。恣任僧举。故曰自恣。盖恐稍有瑕玼。即玷清众故也。然此中辟支。与上科声闻。俱属当机。以此经原为融其小心。成就大志。古德云。子期不遇。伯牙绝弦。法若无人。说将谁听。故为第六。(此上六种成就。亦名通序。通于诸经故。亦名经后序。结集建立故。结集建立。有因有意。繁见诸疏解中不录)六成证信叙竟。

  二二缘发起叙(诸教兴起。各有感发之缘。或多或少。各有取意。今具二缘)二。

  一菩萨发起二声闻发起。

  初二。

  一略示类引。二新旧机发。

  初(咨决心疑。引发戒学。敷座晏安引发定学。宣示深奥。引发慧学。盖如来将示真戒定慧。先以一类之缘。引动本机。至正说时。自如时雨之化矣)。

  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义。

  ○即时如来敷座晏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

  初妙机冥啐。菩萨奉命度生。各据一域。故以十方称之。离佛既久。就正无缘。于诸大乘律仪。未能心无疑惧。今当休夏。归来自恣。故云咨决。谓咨问于佛。请求决断也。钦敬承。奉遵依也。佛具折摄二门。于所咨决。应析伏者。则如父之严。应摄授者。则如母之慈。而菩萨敬承遵依。无敢违越。以本为自恣来故。自恣已毕。妙机冥动。故曰将求。将求者。存诸心未及言也。密义者。定慧均等之义。良以二乘人等。不达自性本定。纵修禅寂。俱堕偏枯。及乎般若。却又惟尚虚慧。遂令定慧均等之学。转成密义。菩萨知此。欲为引发。口虽未形。而意已彰着。故直记之曰将求密义。

  ○即时下深应时啄。佛智鉴机。应不失候。故云即时。真啐啄无违也。敷座者。敷具而坐。晏安者。晏静而安。盖将有所说。少时入定。审机观法。为物示轨耳。又晏而云安者。从容自然。不假造作。即天然本具之定也。出定酬机。故云为诸会中。会中亦兼声闻。谓能引所引两俱为故。宣示者宣演指示。深奥者。深微奥妙。即应前密义之求。而说定慧均等法故。准法华发起叙初。先说无量义经。次入无量义定。而为正说类引。今经先定后说。但未出经定名目。以义揆之。必是楞严一类。所谓先以定动。后以智发也。略示类引竟。

  二新旧机发。

  法筵清众得未曾有。迦陵仙音遍十方界。

  ○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初旧住机发。敷座设筵。为众说法。故曰法筵。清众者。常随众及先来众也。已经自恣。故曰清众。对下新来。因称旧住。密义深奥。向所不说。故曰未有。菩萨极领妙旨。二乘方闻绝唱。故云得也。迦陵。具云迦陵频伽。此翻妙声。鸟名也。音声微妙。和雅不伦。故以仙音称之。正脉云。在?发声。已逾众鸟。知非凡鸟可比。取喻佛音者。以佛音之形众声。与迦陵之比凡鸟。略相似耳。其实佛音圆遍。岂迦陵可及哉。如宝积第十。目连试佛音声。以神足力。飞过西方恒沙国土。还同近闻。今云遍十方界。可以例知。

  ○恒沙下新来机发。恒即恒河。正音殑伽河。此云天堂来。源自雪山顶阿耨达池流出。状其来处最高故。河中沙细如面。用计菩萨。极显其数之多也。道场即指桓舍。以是佛僧办道处故。来聚者。闻音而来。会聚于此。乃不约而同也。文殊师利。亦云曼殊室利。此翻妙吉祥。以菩萨生时。有祥光满室之兆故。或云妙德。或云妙首。以其具胜妙德。为群贤首故。古德云。过去成佛。号龙种尊王。现在北方。为欢喜摩尼宝积。当来成佛。名曰普现。盖为影向大化。示居因门。华严表根本智。今经作择法眼。且为发起性定。率众来兹。故以上首称之。然旧住之众。既得略教。自应进希广谈。新来菩萨。闻音而聚。明是要聆深法。机发之义。可以意会。(此上两科。虽为引发正说。而亦为显楞严会上。众有菩萨。列众中。不叙菩萨者。以此)菩萨发起竟二声闻法起三。

  一王臣斋供。二阿难误堕。三如来救度。

  初二。

  一匿王斋佛。二臣民供僧。

  初。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请佛。宫掖自迎如来。广设珍羞无上妙味。

  ○兼复亲延诸大菩萨。

  初正请如来。时即众僧自恣之时。诸佛欢喜之日。此日荐亲。功倍寻常。如盂兰经俱悉。波斯匿。本国王名。此翻胜军。谓军旅最胜。诸国无能敌故。为其下寻常作句欠妥。当于讳日下作句。请佛下作句。如来下作句。于词既通。于理亦顺。讳日者。亲丧之日。讳有二义。一忌讳。谓忌举吉事。哀切不胜故。二隐讳。谓隐而不言。言之即恸故。世礼如是。佛教则令修冥福。以资神道。匿王遵此。故云为其云云。营斋者。营办斋供。请佛者。祈资冥福。以佛具大神力。有大慈悲。能追异世之魂。与当来之乐故。宫掖者。内庭左右门也。佛由中门。王不敢并。故但于左右迎之。言自迎者。为迓万德之尊。自屈万乘之贵故。珍羞者。贵重食品。广设者。诸般俱备。尽世所有。以供甘旨。故称无上妙味。

  ○兼复下兼延菩萨。既已随佛。而重标亲延者。但是神顾语及。非另迎也。正脉云。请佛以下有六重见敬之至。谓其处则内。其迎则亲。其设则广。其羞则珍。其味则妙。其伴则同。愚谓。非世尊无以成匿王之信。非匿王无以见世尊之德。请者受者。均为典型。匿王斋佛竟。

  二臣民供僧。

  城中复有长者居士同时饭僧。伫佛来应。

  ○佛敕文殊分领菩萨及阿罗汉应诸斋主。

  初延僧伫佛。盂兰仪范。上行下效。故云城中复有等。长者齿高德隆。居士守道居正。二皆有臣有民。如须达东坡。耶阇庞公之类。(须达有位长者。东坡有位居士。耶阇无位长者。庞公无位居士)同时者。不惟众同。亦与王同。盖以僧自恣日。佛欢喜日。乃合正制故。饭僧者。以饭供僧。伫佛者。引领望佛。然饭僧必伫佛者。以佛来僧方至故。又分应须佛敕故。

  ○佛敕下佛敕分应。文殊身兼宾主。且为上首。故独敕之。又佛敕分领者。非敕文殊自领。盖令其分派两乘上首。各领大众。依次赴请。如今主丛林者。命执事次第差僧之类。随请者意。分众多少。故云应诸斋主。(此上两科。虽为引叙阿难堕事。而亦为显楞严会上。众有王臣。列众中。不叙人天者。以此)王臣斋供竟二阿难误堕二。

  一误堕之由。二误堕之事。

  初三。

  一不矜小制。二妄拟大乘。三临事假饰。

  初。

  唯有阿难先受别请。

  ○远游未还不遑僧次。

  ○既无上座及阿阇黎途中独归。

  初离众受请。唯有二字。直声其过。言众皆不尔。唯有阿难如此。岂得无过。别请者。别种事缘所请。如忏罪施物等。言先受者。受请在先。似应无过。但自恣在迩。海众咸集。纵遇别请。亦不应受。此其不矜小制者一也。

  ○远游下故意愆期。远游二字。亦直声其过。言纵受别请。事毕即宜速归。乃乘便远游。届期未还。岂得无过。遑暇也。不遑僧次者。谓自恣赴斋。俱不暇及众僧班次。此其不矜小制者二也。

  ○既无下不依常度。上座者坐次居上。或齿尊。或戒先。或智广。或德重。为众所推。皆可称之。论明三种。一生年。(即齿尊)二福德。(即德重)三法性。(兼智广戒先)阿阇黎。唐翻轨范。隋言正行。谓能行轨范。纠正弟子行故。四分开五。一出家。(即剃度师)二教授。(即受具教仪)三羯磨。(即禀白羯磨)四受经。(即依之受经)五依止。(依住乃至一宿)首言既无者。亦直声其过。言律制一僧远出。必以二师翊从。所以严行止也。今言俱无。岂得无过。途中独归者。显信意无拘。违越毗尼。致非招难。此其不矜小制者三也。如此行履。深位犹难。方证初果。便尔无忌。则下之误堕淫室者。非无故也。

  二妄拟大乘三。一无供循乞。二展转释意。三总出其由。

  初。

  其日无供。即时阿难执持应器。于所游城次第循乞。

  其日无供者。谓归来之日。无人供斋。此有二因。一无侣独归。人不知故。二佛敕分应。数各备故。即时者。即于食时。应器者。受食之具。梵语钵多罗。此翻应量器。应己食量而为大小故。又体色量三。皆应法故。执而持之者。用以乞食。翼三宝备六德也。闻物之国。地广人稠。一人乞食。岂能遍历。故但云于所游城。显经游不到处。则不乞故。次第者。从外向内。循乞者。顺序而乞。顺序而乞。则持心平等。从外向内。则不拣种族。此菩萨行履。而阿难拟之。将必有画鹄类乌之羞矣。

  二展转释意。

  心中初求最后檀越以为斋主。无问净秽刹利尊姓。及旃陀罗。

  ○方行等慈不择微贱。

  ○发意圆成一切众生无量功德。

  初释循乞意。言小乘乞食。向拣五家。(官唱屠沽淫)今一旦次第循乞。其意何居。故以心中初求等释之。檀越。此翻施主。或云檀翻为施。越是华言。谓以施福越贫穷海故。言最后者。指至秽至贱之家。虽至秽至贱。若等心观之。皆为檀越。但向所不乞。今始发是心。欲得彼供。以为斋主。故曰。心中初求。秽贱尚求。何况净贵。故总以无问。刹利者。具云刹帝利。此翻王种。或翻田主。谓帝王种族。奕世相承主国田者。四姓中尊。故曰尊姓。此净而贵者也。旃陀罗。此翻屠者。亦名严帜。谓屠杀为业。不许与良民共处。行则持帜为严。见者避之。此秽而贱者也。

  ○方行下释初求意。言初果力微。乞食应遵常法。初求最后檀越。何所为乎。故以方行等释之。方行等慈者。谓仿效菩萨行平等慈也。行平等慈。自应无所拣弃。故曰不择微贱。

  ○发意句释方行意。言小贵安小。必欲方行菩萨。取何益耶。故以发意等释之。发意者。发大乘意。圆成者。圆满成就。一切众生。总该净秽贵贱。言菩萨等慈而乞。众生随意而施。各得无量功德。若乞者拣择。则令一切众生。有得圆成。有不得者。阿难不屑于此。所以方行菩萨。然善则善矣。第恐从井救人。非智者之所为耳。展转释意竟。

  三总出其由。

  阿难已知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为阿罗汉心不均平。

  ○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

  初曾见被诃。言如上所说。已知次第循乞意矣。但意不自兴。感发有由。故云阿难已知等也。诃二圣事。古德指在净名。又自会云。净名诃。即知如来亦诃。又云。彼是金粟如来。与释迦何别。此说虽亦可通。终不稳顺。愚谓。不必定指。良以三藏圣教。未来此土者尚多。即已来此土目所不及者亦有。安知余经余论。别无诃责二圣之处。再俟参考。如来者。十号之首。世尊者。十号之末。为摄中间。故尔双称。正脉云。须菩提。舍贫乞富。意在与续善根。恐将堕落。且无减克之难。大迦叶。舍富乞贫。意在怜其久苦。与植乐因。且无趋富之议。是以无学尊位。而为此不平之事。故佛诃责其非也。

  ○钦仰下钦仰改辙。如来诃彼二圣。言犹在耳。敢不钦敬。佛为销其偏私。融归平等。可不仰慕。正由钦敬仰慕。所以顿兴大意。一则开启阐扬无遮限之普心。一则度诸世间难声明之疑谤。盖以心有遮限则疑谤难免。谓偏贫多致疑。偏富多致谤也。妄拟大乘竟。

  三临事假饰。

  经彼城隍。徐走郭门。

  ○严整威仪。肃恭斋法。

  初入城之仪。城隍者。城外濠堑。有水为池。无水为隍。从外而入。故先经此。郭门者。门外护门。即今瓮城门也。将入城内。略加矜持。故曰徐步。谓安详徐徐而步履也。

  ○严整下正乞之仪。严者慎其容。整者敛其服。慎其容。则有威可畏。敛其服。则有仪可仰。故曰威仪。肃谓严其心。恭谓敬其事。严其心则斋诚不乱。敬其事则法则不失。故曰斋法。戒经云。此丘入聚落。无违戾他事。但自观身行。若正若不正。楞伽云。乞食出游行。前视一寻地。摄念而行乞。犹如蜂采华。今阿难非不符式。但此要习之有素。用于临期。自然从容中道。不思不勉。看他般若经中。世尊临乞食时。着衣持钵。便入舍卫。何曾有丝毫加意。而此中曰经彼。曰徐步。曰严整。曰肃恭。一味有心。全属假饰。安得不令摩登伽女。伺得其便哉。此论实行。若就权现者。阿难实不如是。盖为诈现威仪已向不矜者。作覆辙耳。误堕之由竟。

  二误堕之事。

  尔时阿难因乞食次。经历淫室遭大幻术。摩登伽女以娑畏迦罗先梵天咒摄入淫席。淫躬抚摩。将毁戒体。

  尔时即加意严肃时也。次谓鳞次。不相越逾之义。因乞食不相越逾。净秽无问。所以经历淫室。遭遇也。堕也。谓不期而遇。堕落其中也。幻术者。虚幻咒术。眩惑心目。登伽经云。有摩登伽。神语符咒。能移日月堕地。亦能咒梵天使下。况沙门阿难耶。据此知非寻常幻术。故以大称。依戒因缘经。摩登伽。翻小家种。亦下贱种。是其母名。女名钵吉蹄。此翻本性。谓虽堕淫女。本性不失故。或翻石性。谓其性如石。不可转移故。在俗名性女。出家名性尼。今云摩登伽女者。依母彰名故。以用也。上为能用人。下为所用术故。娑毗迦罗。冥性外道也。此云黄发。亦云金头。谓头发黄如金色故。先梵天。指过去梵天。咒祝词也。本是邪咒。伪称过去梵天所说。金头传。登伽用。故逆次标之。摄入者。准戒因缘经。钵吉蹄白母。愿以阿难为婿。其母。即以牛粪涂地。结彩然灯。烧香诵咒。阿难意便恍惚。随其咒术。竟至其家。淫席者。登伽寝席。淫躬者。登伽欲身。抚摩者。抚揉摩按。言阿难既入席临身。登伽自欲焰飞扬。其抚揉摩按之态。势所不免。但如扶醉抱尸。莫可如何耳。戒体者。律仪戒无作体也。谓于受戒时。心力巨大。能生妙善无漏色法。由此从思种上。便有一分防发功能。名无表色。故曰戒体。是非色非心聚。持之则肥。犯之则羸。若破根本。则戒体毁矣。下云。心虽明了。力不自由。又云。心清净故。尚未沦溺。故知阿难戒体。虽曰未毁。然已至危。故曰将也。(问。声闻众中。僧尼甚多。发起此经。必以阿难及登伽者何也。答。各有二义。阿难二义者。一显闻不足恃。二显他不足恃。闻不足恃者。谓阿难多闻第一。一遭幻术。便不能免况夫才登讲肆。方学读文。遇境逢缘。宁不惧乎。他不足恃者。谓阿难是佛堂弟。从佛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况夫师非圣贤。遇若萍水。恃而不修。岂不误哉。登伽二义者。一谓策发初心。二谓勉励久修。策发初心者。以登伽破他净戒。无自修心。一蒙咒力。便证三果。欲爱干枯。成精进林。何况发菩提心。求佛利生。若更加持咒。则风帆顺水。萨婆若海。不患其不至矣。勉励久修者。以登伽宿为淫女。业障最深。一念熏修无漏善故。或得出缠。或蒙授记。况夫久修净行。惑习已薄。若奋起精进。则斩丝染色。生死苦轮。谁谓其不出乎)阿难误堕竟。

  三如来救度三。

  一佛归众随。二化佛说咒。三敕救归来。

  初。

  如来知彼淫术所加。斋毕旋归。

  ○王及大臣长者居士俱来随佛。愿闻法要。

  初佛知速归。彼指阿难。如来法眼鉴彻。故能知也。淫术所加事在危急。戒体将毁。救不容缓。故斋毕旋归。谓事讫作速转来也。

  ○王及下众随希益。资中云。如来常仪。受请斋了。皆为说法。今日速归。必有所为。故王臣等俱来随佛。其意以佛顿越常仪。必谈最胜之法。心要之义。各皆仰望。故曰愿闻法要。正大机冥动也。

  二化佛说咒。

  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

  阿难被术。王等机动。救应无违。故即于此时放光。光从顶放者。亦表所说神咒。最胜无上。最妙无见之意。光具百宝利益之色。表咒具摄授之慈。无善不成。光具无畏威烈之相。表咒具折伏之严。无恶不摧。光明有破暗照物之功。表神咒有破惑照真之用。既有破惑照真之用。自能出生无碍圆因。以千叶莲华。表圆因无碍。一具一切。一切即一故也。既能出生无碍圆因。自能成就无为妙果。以有佛化身。表妙果无为。非空非有(有佛非空。化身非有)空有无碍故也。结跏趺坐者。双叠其足。如龙盘结。诸坐法中最安隐。不疲极。摄手足。心不散故。佛如此坐。化佛亦然。表此咒即是权实同归。不动法故。能表既备。所表斯彰。故以化佛无障碍心而宣说之。咒而言神者。力用难思。至下自见。

  三敕救归来。

  敕文殊师利将咒往护。恶咒销灭。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上命曰敕。人王法王。皆可称之。文殊所敕人也。佛不自救者。足三宝。作将来式故。如来佛宝。神咒法宝。文殊僧宝。法虽佛说。非僧不传。僧宝所系。亦大矣哉。必敕文殊者。以阿难邪术魇。非大智莫能醒。登伽淫痴缚。非大智莫能解故。将犹持也。义通口意。谓口诵演。意观念也。若兼身往。则三业俱持。护谓遮护。遮邪术。护正心故。真法幻术。力用霄壤。故神咒才及。恶咒便销。汤雪日暗。可为譬矣。所谓力用难思者以此。提谓提携。奖谓奖劝。言阿难如醉初醒。不能自归。故须提携。登伽知非含羞。未便肯来。故须奖劝。总以大权示现。引发实行。曲尽其情耳。(此上二缘发起。亦名别序。别在当经故。亦名经前序。经前发起故)叙分竟二正宗分(正说本经性定宗旨)二。

  一阿难哀求成佛妙定。二如来委示始终因果。

  初二。

  一阿难悲悔诚请。二大众普同希益。

  初。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

  ○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初悲悔前非。特标见佛者。幸得复面故。顶礼者头面接足。虽是常仪。亦感谢佛恩。悲泣者哀切涕泗。虽是惭惶。亦感伤自失。感伤不已。转成怨悔。故曰恨也。恨者随惑之一。障慈助瞋。似不应有。若今日之恨。诚不可少。以阿难回小向大。反妄归真。乃至当来成佛。皆由此恨以为前驱。无始一向等。正叙所恨。不得其始。故曰无始。极言其迷之远故。一向者。一味趣向。多闻者。多于闻持。要知多闻无过。唯无始一味趣向。有误真修。四果道力。尚未成全。固可恨也。

  ○殷勤下诚请妙定。殷勤谆切也。启白请求也。十方如来等。正叙所求。言阿难已觉前非。重发深醒。纵全四果。亦非所愿。故求十方如来。得成菩提之法。此处有两重拣别。一得成菩提。拣小教二乘。以彼所修。纵得灭尽。不成菩提故。二妙之一字。拣权教菩萨。以彼所修。纵入唯识。不成圆妙故。良以奢摩等三。诸乘共有。错乱修习。毫厘千里。故须拣也。奢摩他。此云止。以寂静为义谓止散乱入寂静故。若依今经。则了识非心名止。以了识非心。不须强制。自然不随。乃真止故。识法皆性名寂。以识法皆性。不须强离。自然不动。乃真寂故。是知此之奢摩。与彼强制识心。闭目想空者。大不同也。三摩。具云三摩提。或三摩地。或三摩波提。三摩钵底等。皆梵音赊切耳。此云等至。以销幻为义。谓平等至定。销幻妄故。若依今经。则动静根解名等至。以动解不有。静解不无。根解定深。乃真等至故。觉空灭解名销幻。以觉解离照。空解离寂。灭解性现。乃真销幻故。是知此之三摩。与彼暂住似定。(根不尽。名似定)竟守似真者。(灭不解。名似真)大不同也。禅那。此云静虑。以寂灭为义。谓由静起虑。思惟修习。至寂灭(即涅槃也)故。若依今经。则止观平等名静虑。以金刚观察。十种深喻。奢摩他中。毗婆舍那。乃真静虑故。从因至果名寂灭。以到茶无字可说。乃真寂灭故。是知此之禅那。与彼以悟为修。以分为满者。大不同也。然成佛妙定。修之诚难。须知渐进之由。乃无躐等之弊。故系之以最初方便。盖欲借方便以造正修故。古有多释。莫决从违。繁言乱心。一概不录。今以三名所属之文。各开为四。一最初方便。二初方便。三正修。四究竟。如奢摩中以了识非心为最初方便。领见是心为初方便。会四科。融七大。究生续之因。辨圆融之故。为正修。备显一心三藏。无碍圆融。为究竟。三摩中以严持禁戒为最初方便。建立道场为初方便。解六结而越三空为正修。获二胜而发三用为究竟。禅那中除乱想而修三渐为最初方便。由干慧而发十心为初方便。三贤加地为正修。由等趣妙为究竟。至下自见。阿难悲悔诚请竟。

  二大众普同希益。

  于时复有恒沙菩萨及诸十方大阿罗汉辟支佛等俱愿乐闻。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于时者即于阿难启请时也。成佛之法。海众共仰。故云复有等。恒沙菩萨者。音感后至众。及诸十方者。咨决先来众。十方下应有菩萨二字。或译者脱耳。罗汉者。常随声闻。辟支者。云集二觉。等该初心及与人天。二序互影之众。此则全出。菩萨随位增进。二乘厌小求大。人天随喜。故俱愿乐闻。退坐默然者。凝神息虑。承受圣旨者。敬候佛音。乐闻之意。于此可见。华严云。如病思良药。如饥思美食。如渴思冷水。如众蜂依蜜。我等亦如是。愿闻甘露法。智论云。听者端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中。皆此义也。阿难哀求成佛妙定竟。

  二如来委示始终因果四。

  一开示奢摩成信分。二开示三摩成解分。三开示禅那成修分。四开示楞严成证分。

  初三。

  一为销倒想说空藏。二为除细惑说二藏。三为发圆信说三藏。

  初(销倒想者。取阿难谢佛语也。认妄为真。以真为妄。皆为倒想。此想不销。何以舍妄心而取真心乎。空如来藏。即是真心。盖以一心有真如生灭二门。今约真如门说空藏也。然此空非断。非灭色。非相外等空。以一切法。不动不坏。当体即真。更无丝毫外法。如金狮子。不镕不毁。全相皆金。更无杂质。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他。即是第一义空。今以四科七大俱有如来藏名。故科为空藏也)二。

  一斥破所执妄心以开奢摩他路。二显示所遗真性令见如来藏体。

  初(认见为心。即是奢摩他路。以三如来藏。皆由此而进故。向以执识为心。错乱修习则奢摩他路。茅塞之矣。今令了识非心。将必认见为是。故云开也)三。

  一取心显错。二备破三迷。三结斥误认。

  初二。

  一探取所用之心。二形显所用之错。

  初二。

  一叙情探问。二据实酬答。

  初。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情均天伦。

  ○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

  初叙情安慰。佛与阿难。不同父而同祖。故曰同气。谓同一祖宗气分来故。父子兄弟。皆称天伦。以是天合之伦次故。情眷爱也。言不但同气。其眷爱之私。实与孙陀罗等无有异视。故置均言。是先以世情而安慰之。其意有二。一者怜其悲哀。安慰令息。此承上也。二者令其无惧。据实答问。此起下也。

  ○当初下。探问发心。心分真妄。定别实虚。故问当初发心。乃欲得其所用之心而破斥之。如探病施药也。见何胜相者。虽问所见。实为探其见后作么生会故。深重恩爱。应云深恩重爱。盖世间恩之最深。莫过父母。爱之最重。莫过妻子。顿然俱舍。发心出家。非于佛法中的有所见者不能。故为此问。

  二据实酬答。

  阿难白佛。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琉璃。

  ○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粗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

  ○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初答所见之相。能见之性。即是真心。所谓菩提涅槃元清净体。阿难习矣不察。空言我见三十二相者。始于顶上肉髻。终至足下平满。皆因修百福所感。相必具好。故不更言。轮王不及曰胜。菩萨莫比曰妙。殊者胜之至。绝者妙之极也。长短大小曰形。百骸四肢曰体。一一皆能外照内现。故曰映彻。琉璃青色宝也。内映外彻。同佛形体。故以为喻。

  ○常自下。明见后思惟。即思惟体。便是妄心。所谓无始生死根本。阿难一向误认。故曰常自。此相亦兼形体。定慧熏修。故曰非欲爱生。徴起可知。释中欲气者。淫欲之气。猥亵混淆。故曰粗浊。此总释也。母血父精。会合成孕。故曰腥臊交遘。此别释粗义。羯罗蓝位。凝结滑腻。故曰脓血杂乱。此别释浊义。然粗则不净。浊则不明。况云胜妙。故直断以不能发生。紫金光聚。总指佛身。以佛身如紫金光聚故。又此中思惟。略具二识。此相非欲爱生。乃随念分别。尚属明了。至云欲气粗浊等。则是计度分别。仍落独头。是阿难无始病源。而世尊已得其脉矣。

  ○末二句结出家所以。佛身生身。净秽悬殊。既常思惟。宁不倾慕。故云是以渴仰。欲以生身而易佛身。学出家法。故云从佛剃落。圆觉云。弃爱乐舍。还滋爱本。阿难以爱舍爱。发心岂尽善哉。探取所用之心竟二形显所用之错。

  佛言。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

  ○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初警指轮转。佛言善哉者。有三义。一者似赞实怪。意言汝竟用如是心耶。二者赞善自喜。意以得其心可施教矣。三者善言安慰。意以安其心好施破矣。遗真认妄。已向不觉。今将次破显。故教以汝等当知。盖深警之也。一切众生。总该凡外权小。至下普示二本中自见。无始来者。谓自有无明以来。无明初相叵得。故云无始。生死相续者。轮转不息之义。

  ○皆由下。出其深故。正脉云。常住则非生灭。真心则非妄心。性净者。本自无染。明体者。本自不昏。即后文根中指出渐次开显如来藏妙真如性。此其所迷之真。故曰不知。妄想者。识心分别。即上文所取思惟。下文所破缘尘。此其所执之妄。故曰用诸。诸助语词也。

  ○末二句结示令知。良以此想本非真实。故众生一向错认。遭其误赚。轮转生死。浩劫漩澓。汝等其知之哉。取心显错竟。

  二备破三迷(正脉云。此妄识有三种非真。一者本非是心。而似是心。众生迷执以为是心。二者本非有体。而似有体。众生迷执以为有体。三者本非有处。而似有处。众生迷执以为有处。如来为之备悉俱破)三。

  一密示妄识无处。二显呵妄识非心。三推破妄识无体。

  初(密示者。明知无处。而故意推徴。是佛密意。令其自悟。三迷中。不直破前二非心无体。且但就其所执心处。令其一一审察。自觉其妄。必待七番情尽。终不自悟。然后呵其非心。明其无体。试喻明之。譬如有贼。自据薮泽。以为巢穴。时时侵扰良民。致于国怒。发兵讨除。应先捣其巢穴。令其无归宁地。或可自此改业。倘犹不轨。隐匿乡井。乍称良民。密结余党。欲复旧业。有国者必当处处宣令。布告其名。声正其罪。令其无所容于疆土。若归心则已。设不尔者。再发强兵劲敌。必尽杀乃止。佛亦如是。今先捣其巢穴)四。

  一教以直答。二问出心目。三徴定处所。四约识独破。

  初。

  汝今欲研无上菩提真发明性。应当直心酬我所问。

  ○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

  初正教直答。前阿难启请妙定。意欲研求无上菩提。真实发明自性。故如来原其意而教之曰。汝今欲研无上菩提云云。而教以直心酬问者。恐其口是心非。难以施教故。

  ○十方下。引佛示劝。意谓。我今教汝直心酬问者。以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所谓皆以直心。良以心直则志猛。志猛则信坚愿固。无行不成。无果不就。如净名云。随其直心。则能发行。华严云。菩提妙法树。生于直心地。是知出离生死。舍此无由矣。

  ○心言下。结显利益。言直心一道。何以便出生死。谓以是心直则言直故。如是历位进修。乃至成佛之时。终于其始地位。中间断证。势如破竹。永无委折曲屈之相。意显若不如是。则因地不真。果招纡曲。不成无上菩提。滞窒权小。流入魔外者皆是也。(文中不言始终。而言终始者。谓纵成佛果。亦唯终其始初所发之心。上虽依此销文。恐犹未明。故此重申)教以直答竟二问出心目。

  阿难。我今问汝。当汝发心缘于如来三十二相。将何所见。谁为爱乐。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爱乐用我心目。由目观见如来胜相心生爱乐。

  ○故我发心愿舍生死。

  初双问见爱。重呼其名者。另申问端故。意谓。汝果如我所教。我今还要问汝。据汝所说。当汝最初发心。缘于如来三十二相。乃至云是以渴仰。从佛剃落。然渴仰即是爱乐。但不知正当见我时。将何所见。渴仰我相时。谁为爱乐。必作是问者。为审见爱二种迷故。良以见本是心。众生迷见为眼。爱本非心。众生迷爱为心。弃子认贼。不可不辩。

  ○阿难下。具答心目。文有四句。上二句合答。下二句分释。可知。

  ○故我下。结显发心。文有二句。上句承上结显。下句显发心真实。以是为舍生死发故。要知迷见为眼。认爱为心。正是生死根本。乃依之愿舍生死。其犹以薪益火。欲其速灭。岂可得哉。问出心目竟三徴定处所二。

  一蹑诃徴处。二承徴引答。

  初。

  佛告阿难。如汝所说真所爱乐。因于心目。

  ○若不识知心目所在。则不能得降伏尘劳。

  ○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发兵讨除是兵要当知贼所在。

  ○使汝流转心目为咎。吾今问汝。唯心与目今何所在。

  初蹑词按定。前阿难答佛。爱乐因于心目。佛欲施破。乃告之曰。如汝上来所说。果真爱乐因于心目者。吾将有以示之。盖是按定其词。恐其改转耳。

  ○若不下。显处应知。良以由目观见。心生爱乐。由爱乐故。尘劳竞起。(尘劳即是烦恼。有染污义名尘。有扰动义名劳)要必知心目处所。始可以降伏尘劳。故曰若不识知等。乃反显以决其应知之意。

  ○譬如下。借喻助明。国王喻见性真心。本为一体。故惟以王喻。媒贼相依。俱称为贼。喻妄见妄心。由妄见而引起妄心。奔色尘而起诸尘劳。盖覆真心。扰乱性境。故以为贼所侵喻之。兵喻妙奢摩他三摩禅那。发喻依真而修。讨除喻破妄显真。是兵要当知贼所在者。喻修定之时要必知妄所起处。断其本而枝末自尽矣。此下徴破识心。显见后即剖妄见。皆为得其处而破之也。

  ○使汝下指过徴处。流转由于尘劳。尘劳起自妄心。心不自举。依妄见生。是知目为贼媒。心为贼主。尘劳则为贼伴。媒牵主动。伴乃为乱。心目为咎。可思而知。既知心目为咎。相应辩其处所。故即就其心目。双徴两在(此下本为破识。而心目双徴者。其意有三。一为显眼是浮尘。令觉别有见性故。盖以面上之眼。体是浮尘。阿难既认见为眼。必至遗彼见性。故此双徴。令其于面上观察。了得浮尘无见。自觉别有见体。其奈阿难不悟。必待十番显示。方以渐领。二为显眼是贼媒。令知防媒破主故。正脉云。阿难既认贼为子。佛欲破贼指迷。其奈眼实贼媒。引识奔色。欲破其识。须防乎眼。故此双徴。令知眼若不驰。则识无所用而自破矣。三为显眼有定处。令说识有定处故。正脉云。佛知众生迷识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恐阿难逃遁。不肯直言。故借眼之显然在面。取例而徴心在何处。盖是要其说出心处。必如眼之在面。显然不混。此之三义。依后十番显见。别有见性。则初义为正。依上由目观见。心生爱乐。则次义为正。依下如是识心。实居身内。则后义为正。或云此处双徴。后文双破。义亦可通。以下十番显见之后。别有剖除妄见文故)蹑词徴处竟二承徴引答。

  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十种异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纵观如来青莲华眼亦在佛面。

  ○我今观此浮根四尘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初引他为例。一切世间。虽通三种。今且约器。指依报言。十种异生。乃约有情。指正报言。随业感报。受生不同。故曰异生。言十种者。十二类生中。除无色无有身相。无想无有心相。以彼不作心在身内计故。识心指第六意识。拣非前五。故居身内。此引生心在内。例己心也。生眼在面。姑置勿论。故曰纵观如来等。西域有青莲华。其瓣纤长。佛眼似之。故以为名。且指浮尘色相。拣非胜义。故亦在面。此引佛眼在面。例己眼也。

  ○我今下指已结答。浮根拣非胜义。以胜义净色。不可见故。此以可见。名为浮尘。体通色香味触。故言四尘。盖名体各称。合论即是浮尘根也。秪在我面者。谓己眼虽劣。而在面与佛无异。非有别在。故置秪言。如是二字。例眼而言。良以眼既同佛。识心亦应同生。如是例知识心。实居身内。正脉云。此乃本计。如后云。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足证此义。其余六处。但是因佛一时破夺。逼成转计。于中亦有同外异计。故须尽之。徴定处所竟。

  四约识独破七。

  一破在内。二破在外。三破根里。四破救内。五破合处。六破中间。七破无著。

  初四。

  一密设破法。二许定安心。三定非反难。四指计结破。

  初(佛不直破其非。且就现前所见。分内分外。复于能见分先分后。阿难随口应答。亦不知其所以。及被如来逐一反难。自觉所计之非。始知如来不是等闲说话。盖是密设破计之法。令以无所逃遁。如彼孔明八阵。当其设置时。人皆不知其故。乃后陆逊身陷其中。始知孔明当时。不是等闲排布耳)。

  佛告阿难。汝今现坐如来讲堂。观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阁清净讲堂在给孤园。今祇陁林实在堂外。

  ○阿难。汝今堂中先何所见。世尊。我在堂中先见如来。次观大众。如是外望方瞩林园。

  ○阿难。汝瞩林园因何有见。世尊。此大讲堂户牖开豁故我在堂得远瞻见。

  初定境内外。汝指阿难。现在讲堂。密显所计心在身内。应同乎此。祇陀林。明在堂外。故意施问者。令其自说。至后反难中无所逃故。重阁者。檐庑层飞。清净者。烦尘不到。讲堂者。佛据谈经。重阁言其相。清净显其德。讲堂标其名也。在给孤园。密显身在世界中。应同乎此。林在堂外。密显眼前所有一切诸法。俱在身外。应同乎此。

  ○阿难下定见先后。问以先何所见者。亦明知故问。令其自说。以备反难。在堂先见如来。次观大众者。密显心在身内。即应先见心肝脾胃。次睹爪生发长筋转脉摇。外望方瞩林园者。密显心在身中。即应最后方见身外一切诸法(至后反难中。一一皆不如是。而阿难只知顺口答话。不知己之所计。已堕世尊罗笼中矣)。

  ○阿难下定外见由。因何有见。亦明知故问也。讲堂户牖开豁。故得远见者。密显心在身内。其计不成。以此身不如讲堂之户牖开豁也。密设破法竟。

  二许定安心(前阿难哀求妙定。如来且问发心。盖以心分真妄。定别实虚。恐阿难认妄为真。错乱修习。蒸沙作饭。终无实果。今往复问答。再四徴诘。既得其所用之妄心。复探定所执之妄处。将次破斥。虑生惊惶。将谓不与说定。但见斥非。空怀攀仰。终成绝分。故如来许以有三摩提等。而阿难顶礼伏受。则内心既安。至下重重破斥。乃不为怪矣)。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

  ○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汝今谛听。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初出定总名。舒臂摩顶。示怜爱安其心故。三摩提义通总别。若三名鳞次。则是别义。若三摩孤标。则是总义。别义翻为等至。如前所释。总义翻为等持。或翻遍摄受。谓等遍摄持一切诸三昧故。如智论云。一切禅定摄心。皆名三摩提。此约总义。总摄前三故。复是通名。通于诸定故。首楞严。对前名总。对他名别。以虽总前三。别在当经故。其体即是一心。故名为大。论理最胜最妙。故譬佛顶。义详名题。益之以王者。有二义。一者超出义。超出一切诸三昧故。二者自在义。任运成佛无障碍故。

  ○具足下义具别目。具足者。圆满义。谓依此立位。断惑证真。如斩丝染色。一断一切断。一证一切证故。此即禅那中万行义也。舍此而求。历劫终无实果。故曰一门。依此而修。弹指可超无学。故曰超出。此又奢摩中密因。三摩中了义义也。据此则生信发解起行。全依乎此。故曰妙庄严路。(佛果万德庄严全修即性名妙)然阿难请处唯别。而世尊答处兼总者。盖以首楞严不共之名。阿难不知。故请处唯以奢摩等共名。特加妙字拣之。佛智鉴机。总别具示。别三总一。故大章开为四分。

  ○汝今下诫听礼受。谛有二义。一审详义。谓审详语义。勿令漏失故。二真实义。谓真实心听。离生灭心故。顶礼者。闻许暂谢。伏受者。伏俯领受。佛谕曰旨。以从真慈流出。故曰慈旨。许定安心竟。

  三定非反难二。

  一定不次见之非。二难在内不次见。

  初。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身在讲堂户牖开豁远瞩林园。

  ○亦有众生在此堂中不见如来见堂外者。

  ○阿难答言。世尊。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无有是处。

  初按定前答。如汝所言等。按定是其所说。令其无所逃故。身在讲堂下应有先见如来。次观大众之语。乃超略说故。

  ○亦有下故意反问。昧内见外。明知无有。故为反问。令其自说。

  ○阿难下知不次非。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不次第也。已知其非。故云无有是处。此既无有。而心在身中之谬自见。以昧内知外。同乎此故。

  二难在内不次见。

  阿难。汝亦如是。

  ○汝之心灵一切明了。若汝现前所明了心实在身内。尔时先合了知内身。颇有众生先见身中后观外物。

  ○纵不能见心肝脾胃爪生发长筋转脉摇诚合明了。如何不知。

  ○必不内知。云何知外。

  初句斥蹈前非。意言昧内见外。汝谓无有。想应有之。盖汝亦如是也。

  ○汝之下定理难问。汝之心灵者。心性灵变。一切明了者。遇事便通。实在身内先合知内者。判其正理。明知无有问以颇有者。故为难问。颇犹还可。谓遍观世间。还可有是人否。意言有则在内之理成。无则所计之处非矣。

  ○纵不下。暂纵终夺。心指肉心火藏也。肝木藏。脾土藏。胃谷府。藏中举三。腑中举一。此皆近于内者。恐阿难逃云。目不见眉。只缘太近。今心肝脾胃等。于心太近。云何令见。故纵许之。谓心肝脾胃。纵许其不能见也。此是暂纵。下乃终夺。言在内甚近者不知可尔。至于爪云何生。发云何长。筋云何转。脉云何摇。此皆皮里肉外。于心不甚近者。是诚所当明了。如何并此亦不能知。想究竟不能知内。在内之谬。已可见矣。

  ○末二句转显其谬。言甚近次近皆不能知。莫是为彼心肝脾胃所障。必不能在内有知。若尔则身外诸境。亦不应知。以不知讲堂之户牖开豁。而今云何反能知外。不益见其谬乎。定非反难竟四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内无有是处。

  是故者。谓以是昧内知外之故。应知者。谓应知所计之非也。觉了能知者。谓才有觉了。即便分别能知。似兼明了。及独头意识言之。亦为显心性灵变。一切明了之义。住在身内。相应先见身中。后观外物。今既不尔。故曰无有是处。破在内竟。

  二破在外二。

  一阿难转计在外。二如来引事例破。

  初。

  阿难稽首而白佛言。我闻如来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实居身外。

  ○所以者何。譬如灯光然于室中。是灯必能先照室内。从其室门后及庭际。一切众生不见身中独见身外。亦如灯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是义必明。将无所惑。同佛了义。得无妄耶。

  初承前转计。稽首即是顶礼。谓以首至地。稽留少时也。如是法音。指前破内所说。悟知等者。正脉云。于不见身内。悟知不在身内。于了见身外。悟知必在身外。夺内执外。凡情必然。

  ○所以下。徴引灯喻。徴起可知。譬如者宗法既定。借喻以显也。(识是有法居在身外宗。因云昧内知外故。同喻室外灯。异喻室内灯)灯然室中。先照室而后及庭际。(室外屏内也)此为正理。识既不尔。知非在内。一切众生。不见内而独见身外。识在身外。是其正理。故引灯在室外。不能照室为喻。

  ○是义下。自决同佛。是义即心在身外之义。法喻合显。宗因极成。是为真量。故曰必明。将犹得也。非同似量。故无所惑。佛说不在身内。今亦知不在身内。故云同佛了义。了义者如来所说。义无不尽故。得无者犹言莫不是也。耶字非疑词。盖是恐见破斥。预杜佛口之意。意言若不同佛。或有虚妄。今既同佛。莫不是仍有虚妄耶。想必无是理。可以自信。阿难转计在外竟二如来借事例破四。

  一借事问答。二例出谬理。三验证令觉。四指计结破。

  初二。

  一非理故问。二据理正答。

  初。

  佛告阿难。是诸比丘适来从我室罗筏城循乞抟食。归祇陀林我已宿斋。汝观比丘一人食时诸人饱不。

  是诸比丘。唯约声闻言之。以菩萨事事无碍。自他融即。不成非问故。适来犹云方才。佛及菩萨。赴匿王请。罗汉随佛入城。分应斋主。故云从我。循乞二句。应作一气读之。循顺也。言今虽赴请。仍顺常仪。乞得抟食。归林同众食故。抟食亦名段食。谓有形段可抟取故。拣非触食(鬼神触气而饱)思食(色天禅思资神)及识食(空天识想相续)故。宿留也。比丘皆归来方食。唯佛及菩萨。斋毕而归。故云我已宿斋。谓已于王宫留斋也。借此除佛。亦避自他融即非问不成之意。比丘虽能空我。未得亡身。明知一人食时。诸人不饱。而故为非问。以显心在身外之谬。至下自见。非理故问竟。

  二据理正答。

  阿难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诸比丘虽阿罗汉躯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众饱。

  初直答。何以句徴起。是诸下释成。是诸比丘。虽证阿罗汉果。而身躯性命。各各不同。以子缚虽断。果缚犹存故。如后云。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足证此义。云何一人等。决言其必无是理。可惜阿难。只知随口答话。不知自己舌头已堕世尊手里。借事问答竟。

  二例出谬理。

  佛告阿难。若汝觉了知见之心实在身外。

  ○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则心所知身不能觉。觉在身际心不能知。

  初按定所计之语。觉了者。随前五识。觉了前境。即明了识。因事会意曰知。似指独头。遇境取相曰见。似指前五。以同为虚妄。破则俱破。心在身外。是其所计。加以实字。则按定莫转矣。

  ○身心下例彼相应无干。言心既外身。身亦外心。故曰身心相外。既身心相外。自然彼此不相干涉。同彼罗汉。躯命不同。食不互饱。如此则心所知者。身应不觉。觉在身者。心应不知。果其互不相知。可说心在身外。恐未必然也。例出谬理竟。

  三验证令觉。

  我今示汝兜罗绵手汝眼见时心分别不。

  ○阿难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阿难。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初示手令验。示谓伸而示之也。西竺有绵。名兜罗。约义翻为细香。谓细软香洁故。佛手似之。故以为名。眼见身之知。心别心之知。才见即别。似非身心相外。明知故问。令自验之。

  ○阿难下依问实答。如是者。谓如佛所问。眼见心别。实是尔也。

  ○佛告下就示其谬。言既说眼见心别。则是身心相知。若果身心相知。义不同彼食不互饱。云何而言心在身外。其亦未之思耳。验证令觉竟。

  四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无有是处。

  是故者。以是眼见心别之故。眼见心别。明知此心不在身外。故教以应知。而以无有是处破之。破在外竟。

  三破根里二。

  一阿难承前转计。二如来就喻难破。

  初三。

  一领前转计一处。二承徴指在根里。三脱前在内二谬。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

  如佛所言者。通指破内破外所说。不见二句。别指破内之语。身心三句。别指破外之语。我今思惟者。二俱被破。另觅心处。知在一处者。知在非内非外。不堕二谬处也。然妄心本无处所。真心不容思惟。则思惟已非。况云知处。无怪乎为世尊所破矣。

  二承徴指在根里。

  佛言。处今何在。

  ○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如我思忖潜伏根里。

  ○犹如有人取琉璃碗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

  初因计就徴。一处之言。笼同难破。故徴以处今何在。

  ○阿难下蹑前定处。既不知内。固知不在于内。而能见外。却又不在于外。如我舍此两途。更用思忖。必是潜伏根里。

  ○犹如下借喻显理。琉璃碗。眼镜类。喻眼根。所合眼。即眼根。喻识心。然琉璃虽是有物合眼。而不碍眼见。喻眼根虽是有相合心。而不碍心知。故曰彼根随见随即分别。盖是以彼根随见。合琉璃随物能照。随即分别。合眼根随琉璃能见。法喻合明。自谓理极成矣。

  三脱前在内二谬(初计在内。如来以昧内知外为破。因转计在外。今以在外被破。无可遮救。遂依如来所说。昧内知外之义。而忖度之。其意以为潜伏根里。则昧内知外。二谬俱脱矣)。

  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觉了能知。重举前心也。此心所以不见内者。为在根而不在内故。此脱昧内之谬。既以昧内。却又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而根如碗故。此脱知外之谬。要知在内之计。唯乖自宗。在外之执。犹通外计。至于在根之谬。展转虚妄。自宗他宗。无不相违。总以自恃小慧。不务真修。以致问着拶着。东触西触。妙哉权人。吾徒龟鉴。阿难承前转计竟。

  二如来就喻难破三。

  一就喻定见。二难法不齐。三指计结破。

  初。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潜根内者犹如琉璃。

  ○彼人当以琉璃笼眼当见山河见琉璃不。

  ○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

  初按定其喻。如汝所言者。按定是其所说。盖潜根之计。琉璃之喻。本不相齐。如来将欲施破。故先按定以发其词。

  ○彼人下问见琉璃。言彼人当以琉璃笼眼。琉璃固不碍于眼矣。虽不碍于眼。而非无体之物。彼眼根者。尚能远见山河。岂不近见琉璃。乃故问见不者。令其自说。以备法中成难。

  ○如是下答以实见。如是者先浑答。谓如佛所问者是矣。是人下次应问。谓琉璃笼眼。实见琉璃。乃应其所问答故。就喻定见竟。

  二难法不齐。

  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

  ○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

  ○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初正难不齐。意谓汝心在根。若同琉璃合眼者。则汝心同眼。眼根应同琉璃。汝心现今正当外见山河。先应见眼。乃何故不见。既法喻不齐。(以喻中琉璃笼眼。实见琉璃。法中眼根笼心。不能见眼故)则所计在根者。不极成矣。

  ○若见下兼防谬应。(恐谬应云。当见山河。亦能见眼。故为此防)言汝心若能见眼。则眼同所对之境。设许同境。是对非随。汝前所云。彼根随见随即分别者。亦不极成矣。

  ○若不下还归正破。(恐闻见眼之非。还计不见。故归正破)言心若不能见眼。则非潜根。以不同眼根在琉璃中故。云何说言心在根内。如琉璃合。真妄计也。

  三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见与不见。俱无潜根之义。以是之故。应知所计之非。故曰无有是处。破根里竟。

  四破救内(旧云。破内外。细详其文。阿难固无双计之语。如来亦无并破之词。正脉云。确论此计。仍归最初在内之执。但惟脱前二谬为异。又云。名虽别列。实惟救前在内负堕之失。故今疏以破救内科之)二。

  一阿难转救在内。二如来就词难破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

  ○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初思惟申理。在外固错。在根尤非。仍还在内之执。转思脱过之理。故云又作如是思惟。腑同府。谓六府也。(胃为水谷之府。小肠为盛受之府。大肠为行道之府。膀胱为津液之府。胆为清净之府。三焦为孤府。素问曰。其传化物而不藏者曰府)脏亦作藏。谓五藏也。(肾为精藏。心为神藏。肝为魂藏。肺为魄藏。脾为志藏。素问曰。能藏精气而不泄者曰藏。故次下即用藏字)然腑脏皆身内之物。故曰在中。窍穴。谓七窍孔穴也。(眼二耳二鼻二口一)皆面上所有。故曰居外。藏者包藏义。故有处则暗。窍者通洞义。故有处则明。此阿难欲脱前过。先申内暗外明之理。

  ○今我下救难请决。因前计在内。如来难以二谬。一者在内昧内谬。二者在内知外谬。今以有窍则明。正同户牖开豁。故开眼见明。名为见外。此脱在内知外之谬。又以有藏则暗。暗者即是脏腑。故我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此脱在内昧内之谬。其意以如来前难非理。依然以在内为是。但屡被破夺。不敢自决。故曰是义云何。是又向世尊口角边讨分晓也。阿难转救在内竟。

  二如来就词难破三。

  一就词开款。二依款成难。三指计结破。

  初。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

  此就其所计之词。双开对眼与不对眼为难款也二依款成难二。

  一难对眼之非。二难不对之谬。

  初。

  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

  ○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初正难对眼。相对成见。世间共许。故先约对眼难之。对则在前成外。故难以云何成内。

  ○若成下。兼难成内。谓设许在前成内。则暗室无光时。此暗亦在眼前。亦许成内。如此则室是汝身。暗中所有。皆汝焦腑。岂理也哉。焦腑者三焦也。黄帝难经云。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上焦在胃上。中焦在胃脐之间。下焦在脐下。六腑中一。故曰焦腑。谓焦即是腑耳。

  二难不对之谬三。

  一正难不对。二兼防谬辩。三展转显谬。

  初。

  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对既不成。自计不对。故次约不对难之。不对而见。世间相违。故难以云何成见。

  二兼防谬辩(恐谬辩云。我言闭眼见暗。名见内者。谓闭眼之时。此心已离外见。旋转内对脏腑。所以成见是仍归在内之计。故世尊以此防之)。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

  ○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

  初原谬纵许。意云。若汝谬谓闭眼之时。此心离于外见。旋转内对脏腑。所以成见者。则汝所计合眼见暗。名为身中者是矣(令眼二句。即前所计闭眼见暗。名为见内。异变其文)。

  ○开眼下取例显非。意云。闭眼之时。此心既能旋转内见脏腑。开眼之时。亦应旋转内见面目。汝今正当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谓开眼之时。不能见面。是不能旋转也。以此为例。则闭眼之时。亦不能旋转。则汝所言内对之义。亦不得成。内对不成。云何而言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固知所计者非矣。

  三展转显谬。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

  ○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

  初心眼在空谬。(本为辩心。兼带于眼者。以凡小等通计心随于眼。如前云。彼根随见随即分别是也)意云。设许开眼亦能旋转。则见面之义成矣。若此则心与眼根。乃在虚空。以相对方能成见。对面岂不在空乎。设许在空。乃属于外。故难以何成在内(正脉云。阿难本计心仍在内。故今结难心与眼根。俱不成在内。责其自语相违也)。

  ○若在下转自成他谬。意云。若定执心眼在空者。不唯不成在内。且在空离汝。自非汝体。乃成他心矣。

  ○即应下转他成自谬。意云。若强谓虽离于汝。不妨还是汝体者。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以既许离汝还是。应通许故。此上二谬。乃责其坏世间相也。

  ○汝眼下身成不觉谬。意云。自他互转。已坏世相。况夫汝心随眼。彼眼离身。已具觉知。则汝身合同无情。非有觉知。以一人唯有一心。在眼则不在身故。

  ○必汝下一身二果谬。意云。必汝执言在身在眼。两俱有觉。则汝阿难。应有二知。人唯凭此觉知。修因证果。汝今既有二知。即汝一身。当来成佛时。应成两佛。此理所必无。唯是谬妄而已。依款成难竟。

  三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以是对眼与不对眼。展转谬妄之故。则见内之义不成。故曰无有是处。然闭眼见内。既其不成。已足破其救内。至开眼见外之义。无劳更破。正脉云。单结见内。足见此计同在内矣。破救内竟。

  五破合处二。

  一阿难引教谬计。二如来牒计难破。

  初。

  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

  ○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初谬引昔教。常闻者。昔教曾闻。以心生法生等。通大小乘。昔教共说故。今约二乘。且指六识为心。六尘为法。灌顶云。由内心而攀缘外境。境随心起。故曰心生法生。由外尘而激发内心。心逐境现。故曰法生心生。正脉义云。心生法生。见法不自生也。法生心生。见心不自生也。正显心法互倚妄现。俱无实体。阿难失旨。反证缘心。随合随有。可谓迷之甚矣。

  ○我今下妄计随有。思惟者。思惟心法互生义也。然正当思惟时。妄识力用。行相昭然。自觉别无心性。认此为真。故曰即思惟体。实我心性。而不知如来重重破斥。皆为此想不真。故有轮转。是阿难孤负如来为不少矣。随合随有者。随所攀缘何法。心则随有。如现今思惟佛所说法。俨有心生。若更思惟别法。心生亦尔。例而推之。岂非随所合处心随有乎。正脉义引。经云。聚缘内摇。趋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古德谓攀缘妄想。状如野烧。岂可谓之真心。今阿难四番被斥。乃认随合随有。宛尔内摇外奔。真称昏扰。正是攀缘妄想。何异野烧。良由屡被挨拶。露出本相。然犹不觉其妄。亦曲尽迷态而已。

  ○亦非句总遮前非。言随合随有。处乃无定。非定在三处也。中间且指根里。以根内脏外为中间故。阿难引教谬计竟。

  二如来牒计难破三一牒其所计。二分宗两难。三指计结破。

  初。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

  前阿难所引。虽有四句。其意但取后二句。以前二句心先有故。不可言随合随有。故此如来。亦唯约后二句牒之。

  二分宗两难二。

  一难无体非合。二难有体无据。

  初。

  是心无体则无所合。

  ○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初正难非合。承上法生而心始生。则心无自生之体。体尚不有。凭谁说合。故曰无所合也。是则随合已非。况云随有。不益妄乎。

  ○若无下防其谬执。恐谬执云。心虽无体。不妨暂现能合。故为此防。意谓。凡言合者。必二俱有体。如十八界。因六尘合。(谓六根六识以六尘合之。则成十八界)此昔教所许。若必谓无体而能合者。则如妄计十八界外。有十九界。且说因七尘合。今教昔教。皆所不许。以界唯十八尘唯有六。本无十九及七之说。岂有能合之义。故曰是义不然。难无体非合竟。

  二难有体无据二。

  一约二义成难。二约四相成难。

  初二。

  一正难二义。二兼破谬辩。

  初。

  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

  ○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初按定令验所自。承上无体。既不成合。自执有体。故又约有体以难。意谓汝今若言此心有体者。当自验之。如汝以手自己挃触其体。当正挃时。自有知痛知痒之心。汝即验其所以能知之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要必有所据。乃可言有体耳。

  ○若复下分途取前例破。意谓若复内出。同前在内。还应先见身中。若从外来。同前内对。先合远见汝面。今俱不尔。则杳无所据。所谓有体者唯虚妄计度而已。

  二兼破谬辩二。

  一阿难谬辩。二如来难破。

  初。

  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因被如来内出见中外来见面之难。遂谬辩云。见是眼家之用。心但能知。非同眼之能见。如佛所云。内出还见身中。外来先合见面者。是欲责心为见。如果能见。则非心之义矣。如来其欺我哉。

  二如来难破。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

  ○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

  ○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初约人生识在破。言心在身中如人在室内。眼唯通明。而能见者。是身内之心。喻门唯通明。而能见者。是室内之人。法中若谓眼能见者。喻中须是门亦能见。但眼之能见。二乘犹不知非。门之能见。举世尽觉其谬。故就喻为难。令自觉其非。

  ○则诸下约人死识去破。言既以喻问。仍不知非。必谓眼能见者。喻中须是死人能见。故约已死者为难。已死者心离其身时也。心虽离身。尚有眼存。此时若能自见。则是眼见。故难以应皆见物。盖明知必不能见。而故意为难。

  ○末二句约义不符名破。言人唯不能见物。方可名死。若见物者。即是生人。故难以云何名死。如是则人死无见。眼唯空存。以识去故。知此义者。而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之谬。益可见矣。约二义成难竟。

  二约四相成难二。

  一牒体总徴。二约相别难。

  初。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前难二义。已显有体之谬。恐未心服。定执有体。故重牒再徴。下乃一一难破。一体者。四支共一心体。多体者。四支各有心体。此约数徴。遍体者。一心遍满四体。不遍者。局在一体不遍。此约量徴。盖必有数有量。有体之宗。方可成立。

  二约相别难二。

  一难数二相。二难量二相。

  初。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初难一体不成。四支一体。有生通计。故先约一体为难。意谓。若四支共一心体者。即今挃一支时。四支应当咸觉。以一体故。若汝闻我此语。谬谓咸觉者。则所挃之处。即应无所偏在。以成觉故。若其触头头知。触足足觉。而挃有所偏在者。则汝所计一体之义。自不能成。以四支不共故。

  ○若多下难多体仍非。破一计多。情所必至。故又约多体为难。意谓一人一心。是其正理。若谬谓心有多体者。则汝阿难应成多人。设许成多。应有多名。今汝现前。四体中何体为汝。以当阿难之名。试自思之。唯是展转虚妄。无可凭据。则多体仍非矣。难数二相竟。

  二难量二相。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

  ○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初难遍体不成。同前所挃者。取例一体中难。良以一体者。四支共一心体。遍体者。一心遍满四支。虽能所往复。而会义无殊。不须别立难词。故但取例于前。而云同前所挃。谓同前挃一支时四支应觉等也(问。既一体遍体。会义无殊。何必重列。答。数量异故。又为与不遍作对说故)。

  ○若不下难不遍仍非。遍体招难。自计不遍。故次约不遍以难。意云若谓此心不遍体者。理应局在一支。请试验之。当汝触头之时。亦触其足。若头有所觉。则是汝心局在于头。则足应无知。若足有所知。例此可思。无烦具说。此先断定其理。今汝不然句。乃破斥其非。谓齐触齐觉。不如上之所说。不遍之宗。岂能成立。所谓有体者此又无所据矣。分宗两难竟。

  三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是字指上所辩无体非合有体无据二义。故字起下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二非。言无体非合。随合之义不成。有体无据。随有之义安在。故斥云无是处也。破合处竟。

  六破中间二。

  一阿难引教立中。二如来就中难破。

  初二。

  一谬引昔教。二思惟立中。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

  例上常闻。故曰亦闻。虽未的指何经。然追述昔闻。应在般若会之前半及方等深密时也。与文殊等者。以方等深密般若会中。时常以文殊等为当机故。方等如净名。般若如文殊问等。诸法王子。指文殊一类。如普贤观音等。迹示邻极者言之。所谈实相。略明有三。一者无相之相。名为实相。如般若云。是实相者。即是非相。始教意也。二者诸法皆真。名为实相。如净名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终教意也。三者真空绝相。名为实相。如无量义云。其一法者。所谓无相。无相不相。名为实相。顿教意也。若据阿难得闻。应属第一。以是引小乘入大乘故。若约一闻异解。无妨兼闻后二。观下谬引。无庸过拣。非内非外。方等般若诸会。历有是语。多约真心言之。如净名舍利章云。心不住内。亦不在外。阿难真妄不分。谬引谬证。多闻人循名昧义。固如是也。其自意以昔亦曾闻。今仍计内计外。无怪乎为世尊所破矣。谬引昔教竟。

  二思惟立中。

  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不相离故在外非义。

  ○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初思前两非。如我思惟者。依佛昔教。详佛今说也。今因我计在内。佛以内无所见难之。以不能见心肝脾胃等故。又因我计在外。佛以应不相知难之。以应同彼一食不饱众故。据佛之意。盖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不相离故。在外非义。仍符昔教不在内不在外之义也。

  ○今相下待成中相。言昔教今说。既已相符。我又验之于己。现今身心相知故。亦知不在身外。复于身内无见故。亦知不在身内。舍此两途更用思惟。当在中间。无可议矣。阿难引教立中竟。

  二如来就中难破三。

  一正难在中。二兼遮谬救。三指计结破。

  初二。

  一就中徴在。二依在成难。

  初。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

  ○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初据理定有。言中中必不迷者。以迷则不言。言则必能了故。非无所在者。能了必能指授。指授必有所在。

  今汝下。双徴两在。言在虽不无。答应珍重。故教以推中。谓细推中相也。中何为在句。谓总徴中相以何为在。为复在处等者。言一切诸法。不出内之根身。外之尘处。故别约身处两问。要必有定在。乃可以施破耳。

  二依在成难二。

  一在身不成。二在处亦非。

  初。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首句按定在身。下二句中边皆过。边附皮。中据内也。言在身有中有边。如谓在边。则不可言中。是自宗相违。如谓在中。则还同在内。于前来已破。既二俱有过。在身尚非。况夫言中。自不成矣。

  二在处亦非。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首句按定在处。次二句徴表有无。有表色处。无表空处也。言在处有有表。有无表。如在无表。则同于空无。汝心乃成断灭。如在有表。则绝无定相。汝心乃成杂乱。既二俱有过。在处已谬。况夫言中。凭何立乎。何以故等。乃徴释表则无定之义。良以无定言浑。非释莫谕。故须徴释。相连二表字。上表字。指能表之物。下表字。谓表显中相。故云以表表中。正脉云。表者标竿。修房舍者立之。以表中位。灌顶云。如周官土圭测景立标之类。东看则西。南观成北。文影西看则东。北观成南。可以意会。末二句言能表之体。既其四方混淆。所表之心。岂能自立中相。故应杂乱。谓四方交杂。称谓混乱。所谓无定者以此。正难在中竟。

  二兼遮谬救二。

  一阿难谬救中相。二如来就谬遮中。

  初。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

  ○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初异佛现说。意言我所说中。另是一理。非此如来所说二种。谓身中处中也。

  ○如世下。同佛昔教。世尊言者。指在深密教中。如唯识第五云。此中教者。如契经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又契经说。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盖眼能发识。是增上缘。色能牵生。为所缘缘。虽有余缘。此二为要。以根境和合。识乃得生故。

  ○眼有下妄断谬理。破合处中以门喻眼。已显眼无分别。而此又云眼有分别。固为妄断。其意以眼有分别属内身。色尘无知属外境。内外各有定相。识生其中。历然不混。故曰则为心在。然谓之谬理者。略明其谬有三。一者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是昔教所说。今于实教。一一破其相妄。显其性真。而为奢摩他体。阿难求此。而乃引彼为证。是权实不分谬。二者眼根浮胜。俱属色法。无有分别。识乃有别。纵指根性。后文亦云。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今云眼有分别。是根识不分谬。三者前云心生爱乐。属于意识。此云识生其中。乃是眼识。徴者在彼。答者引此。是五六不分谬。此亦多闻人循名昧义之故。阿难谬救中相竟。

  二如来就谬遮中(明知其谬。且不与之分析。但且遮其中相)二。

  一按定总问。二分遮两中初。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汝心句先以按定。谓按定阿难谬救之语。此之下方乃总问。谓总问心体兼二与不兼二也。然阿难计带三谬。如来不与分析。即就谬为问者。亦有三义。一者不了义教。素所习听。了义之教。难以遽领。姑且破其旧见。新悟尚待后闻。二者眼无分别。前已喻明。今复重执。知难顿革。姑且破其中相。余容悟后自分。三者眼意二识。用异体同。破则俱破。阿难既认眼为意。如来即就便为破。阿伽他遇病即除。初无论先之与后。

  二分遮两中二。

  一遮兼二之中。二遮不兼二中。

  初。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兼犹连带。兼二者。谓外连尘物。内带根体也。外连尘物则杂。内带根体则乱。曰杂曰乱。难以分中。此约两合言之。若约两离者。物尘无知。非同根体有知。汝心在中。一半外连尘物则相敌。一半内带根体则相成。半敌半成。分中两立。自无中相。是则两合两离。俱不可言中。故总以结难云何为中。

  二遮不兼二中。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兼二不成。即是不兼二也。然根是有知。尘是无知。各有相状。心若不兼于二。非同有知之根。无知之尘。相状可见。故曰非知不知。如此则漫说无心。纵使有心。亦同龟毛兔角。故曰即无体性。体性尚无。况复云中。故难以中何为相。兼遮谬救竟。

  三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承上在身在处。言中招过。兼二不兼。立义不成。是故应知。汝言当在中间者。唯是妄计。无有是处可凭。破中间竟。

  七破无著二。

  一阿难引教谬计。二如来据理难破。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

  ○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初引昔所说。我昔见佛。指在般若。以般若时。佛敕转教。故置与言。如大品云。如是种种法门。汝当为菩萨说。即佛敕转教义也。目连等华梵释见叙分。学后曰弟。谓学在师后也。法生曰子。谓智从法生也。僧首称大。谓佛弟子中四人为上首也。领受佛敕。从佛转教。故置共言。说般若法。摧无明惑。故以轮喻。如法华云。我乘佛教。为大菩萨。以诸因缘。说无上道。即指般若会上。领受佛敕。共转法轮义也。般若宗于无住。故曰常言。觉知分别。即是妄心。圆觉呼为六尘缘影。此经斥是虚妄相想。既无实体。焉有定在。故于内之根处。外之尘处。中之识处。觅心了不可得。是曰不在。虽已各言不在。犹恐稍涉帘纤。有碍放舍。故复总结云。俱无所在。大品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又云。般若者。是无住义。金刚般若云。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然既曰常言。似是义引。或诸部般若中亦照样有是语也。

  ○一切下臆断请决。言佛意盖以俱无所在。以显识心虚妄。而阿难不谕其旨。反以一切无著。名之为心。真凭臆妄断也。虽凭臆妄断。因屡被破夺。不敢自是。依然请决于佛。故曰则我无著。名为心不。(昔二祖于达磨大师处请求安心。师云。将心来与汝安。祖云觅心了不可得。师云。与汝安心竟。盖必到觅心了不可得处。方是真无著。妙明寂常心性。亦即于此显现。今阿难实未到此。强说无著。而又不敢体认。脚根不点地者类多如此)阿难引教谬计竟。

  二如来据理难破三。

  一按定双徴。二有无并难。三指计结破。

  初。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

  ○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象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

  初按定所言。虽是佛语。阿难引用。即是阿难之语。故云汝言。此将为破斥。先以按定也。

  ○世间下徴境有无。意谓汝言俱无在者。即是一切无著。然无著且置。何为一切。如世间虚空。属于依报。水陆飞行。属于正报。依正二报。品类差别。名为诸所物象。诸所物象。总统该括。此即名为一切。汝前言不著者。为是一切俱在。汝自不着。为是一切俱无。汝故不着。盖明知二俱不成。乃故问以发其端。

  二有无并难(上云在者即是有也)。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无著。有不著者不可名无。

  ○无相则无。非无则相。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初正难有无。意谓若言俱无名无著者。其意不成。以无则同于龟毛兔角。有名无实。且道不着何法。故难以云何无著。若言俱有自无著者。义亦不成。以既执为有。早已是着。故难以不可名无。

  ○无相下转释难词。意谓我言无则同于龟毛兔角者。以既云无相。则全无实体。非龟毛兔角而何。我言有则不名无著者。以非无则相。相有则在。言非无则相者。非无即有。犹云有则有相也。相有则在者。在即是着。犹言相有则着也。相有则着。故不可名无。是则为在为无。俱无无著之义。故总以云何无著难之。无著尚不可说。况夫认为是心。不益妄乎。有无并难竟。

  三指计结破。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是故等者。谓以是有无俱非无著之故。应当了知。若计无著名心者。浑然俱非。无有一是处也。(问。贼人改业。即是良民。念旧而杀。岂称善治。然识心之所以为害者。为有着故。今既无著。妄即是真。认此为心。何必更破。答。真心如海。妄心如浪。浪起拍舟。所以为害。若不拍舟。须待浪息。浪息风停。唯睹湛海。诸有智者。岂复离海寻浪。今阿难果其无著。自然觅心叵得。觅心叵得。自见真心。岂复遗真认妄。既犹认妄。则其所言无著。亦未足信。故我前言。阿难实未到此。亦如贼人口说改业。心实未革。有讨贼之责者。岂可置而不问。此如来所以为之更破。正脉云。详此七番。确定成处者。一内二外三根里六中间四处而已。以四还在内。五则无定处。第七则并处亦无也。又一四引众同计。二三己意推度。后三引教谬释。孤山曰。总上七番。似破四性。在内潜根。救内破自性。在外破他性。中间破共性。随合无著破无性。龙树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据此则七番情尽。全身放舍。即入无生忍矣。阿难虽未及此。而平日所恃以为心者。亦杳无住处可跟究矣)密示妄识无处竟二显呵妄识非心(前已捣其巢穴。此方声正其罪)二。

  一阿难责躬请教。二如来示本呵非。

  初二。

  一自责己误当迷。二求佛开示修路。

  初。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蒙佛慈爱。虽今出家犹恃憍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不能折伏娑毗罗咒为彼所转溺于淫舍。

  ○当由不知真际所诣。

  初经家叙仪。尔时者。七处破竟时也。情尽计穷。望佛哀愍。故即从座而起。露肉曰袒。偏袒右肩者。偏露肉于右边之肩也。右表顺从。亦表便于服役意故。灌顶云。此土谢罪顺命则肉袒。西域觐王请命则偏袒。今阿难求佛。礼同觐王。显至敬也。右膝着地者。涅槃疏有三义。一右膝有力。跪能安久。二右膝有力。起止便易。三右膝躁动。着地令安。古德云。三处翘耸。右膝着地。名为互跪。如此者表谦卑逊顺。合掌者表收摄散动。上皆身业。严肃曰恭。尊重曰敬。属意业。上示曰告。下启曰白。属口业。三业虔诚。足以感佛。故特为叙出。

  ○我是下自责己误。四王八子。阿难居末。是故最小之弟。小则偏邀眷注。故蒙佛慈爱。出家尚带俗情。故犹恃憍怜。恃倚仗。憍矜恤。怜愍念也。由有此恃。所以从侍佛来。未受恶辣楗槌。养成憍恣情态。专尚多闻。不务真修。未得无漏。方证初果。一遇娑毗罗咒。不能屈折治伏。而反为彼所转。溺于淫舍。不能自出。若非如来咒护。文殊提奖。唯有远遁。何颜见佛。此犹已往之误。然已不可挽矣。

  ○当由下犹虑当迷。由字注多不训。讲者率以因义释之。细玩上文。殊无著落。良以历叙前误。次第各有因起。初则因最小而蒙佛慈爱。继则因蒙爱而久恃憍怜。次则因恃怜而尚闻误证。后则因误证而力不胜邪。既次第各有因起。而又云当由。若作因义。如何销会。今释当由者。谓当来之所经由。真际者真心实际。是即以妄识为真心。以所在为实际。实不知别有真心实际耳。诣者在也。谓究竟所在处也。其意以从前已误。知不可谏。当来所由。冀犹可追。但自觉七番情尽。尚不知真心实际。究竟所在。凭何进修。是所虑焉。观下请示奢摩他路。其为虑当来所由。意自可见。自责已误当迷竟。

  二求佛开示修路。

  惟愿世尊。大慈哀愍开示我等奢摩他路。

  ○令诸阐提隳弥戾车。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及诸大众倾渴翘伫。钦闻示诲。

  初正求修路。除佛一人。无可归投。故云惟愿世尊。不求小乘之乐。故望大慈哀愍。以必兴大慈。方能与大乐故。哀者哀前已误。愍者愍后尚迷。请示奢摩路者。即求知心处。以不知心处。奢摩无路可修故。然阿难只知求路。不知认见为心。即是进步坦衢。只知求开。不知了识非心。即是辟道良吏。至下呵心显见。乃如来密符其请。

  ○令诸下兼隳恶见。阐提。此云信不具。不信因果。无惭愧故。亦云断善根人。如楞伽云。阐提者焚烧一切善根。弥戾车。或翻边地。或翻恶奴。或名弊恶地处。或名乐垢秽人。此皆不符本经。兴福曰。恶见。资中云。边邪不正见人。二说合会。是今经义。以阐提知见不正。非边即邪。甚至谤佛谤法。拨因拨果。恶见特甚故。隳坏灭也。言向以奢摩路壅。正修人亡。类多流入边邪。积成恶见。永堕一阐提中。今示修路。不唯阿难等。从此离妄证真。亦令阐提辈。自是改邪归正。故恶见自隳也。按如来行菩萨道时。凡遇加害者。不唯不报。且怜其愚迷。发愿度彼。今阿难无力胜邪。身受其辱。而乃请示修路。令隳恶见。亦菩萨愿度之意。

  ○作是下同众伫诲。五体投地者。肘膝首俱投于地。七礼中恭敬礼也。将请互跪合掌。请已抚心结拜。亦常仪耳。请意及他。故上云我等。伫诲兼众。故此云及诸。乃经家叙事精详。前后相照。倾渴者倾心渴仰。翘伫者翘首伫望。正脉云。如渴思水。如鸟张望。钦敬也。知如来将为示诲。敬心承听。拣彼随班备数。漫不经意闻也。阿难责躬请教竟。

  二如来示本呵非二。

  一普示二本。二直呵非心。

  初二。

  一现相密。示二发言显示。

  初。

  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

  ○普佛世界六种震动。

  ○如是十方微尘国土一时开现。

  ○佛之威神令诸世界合成一界。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诸大菩萨皆住本国合掌承听。

  初密示根性将现。面上眼耳鼻口。近通身处。远通意处。故名为门。能所合论。即表六处根性。言六根各具根性。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谓菩提涅槃元清净体。亦复各具自性光明。如眼见耳闻等。但众生遗此本明。一向不觉。性虽不无。光乃不现。今将舍妄求真。从眼显现。例余五显现亦尔。故以放种种光表之。种种者。青黄赤白等。交映互现。色乃无尽故。此性一现。诸法顿朗。如后四科七大。全彰自性光明。十界三藏。无非本体朗照。故以其光晃耀表之。一日在空。照四天而无遗。况夫百千。明耀罔及。用表自性光明。辉天鉴地。一切光无能匹故。

  ○普佛下密示六识将破。佛世界。一佛化境也。统该四方上下。可表六处识心。言六处识心。即是二根本中妄本。所谓用攀缘心。为自性者。然既属攀缘。即非自性。其柰众生。一向坚执。难为动摇。阿难时节已至。不久放舍。故以六种震动表之。六种者。震兼吼击。动兼起诵。形声各具三动。共为六也。

  ○如是下密示化他同己。如是者。承上一界震动而言。一界震动。展转及他。如是相连十方微尘国土。俱于一时开通显现。若作表法者。言阿难舍妄。会众同闻。见贤思齐。通行放舍。仍复展转化导。有生皆然。故以尘国开现表之。

  ○佛之下密示融妄归真。言上虽开现。犹有分隔。见量虽通。畛域宛在。复以佛之威神。掷铁围而偃须弥。会江湖而通香海。无复多地。唯有一天。故云令诸世界。合成一界。若作表法者。融妄归真。须凭三昧之力。故以佛威令合表之。诸界表妄。一界表真。合会融通。能表所表。义亦相似。

  ○其世下密示三昧成就。其世界仍指十方尘国。尘国已合。仍云其界者。以未合时。各有分齐。从先为言。大菩萨者。拣非初心。必至登地以上。乃可名大。本国承听者。既成一界。无复隔越。在彼即同在此。常得闻故。若作表法者。融妄归真。识心本自无碍。故仍以其界表之。化众同己。有生从此发心。故即以菩萨表之。既已归真。无复真妄之别。识即是智。常契本觉。故以本国承听表之。智契本觉。即是三昧。若时时常契。即是首楞严三昧也。现相密示竟。

  二发言显示(上智之人。目击而道存故上以相示。中根者流耳闻而心会。故此以言显。若有眼不见。有耳不闻者。则是下根。亦令随分结缘)二。

  一叹迷标本。二总徴别示。

  初二。

  一指所叹人。二标所迷本。

  初。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

  ○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

  初无知造业者。一切众生。通指泛尔凡夫。不知修行之人。从无始来者。指自有妄识已来。违真逐妄。背觉合尘。无我计我。无法计法等。故云种种颠倒。此属惑道。由颠倒故。造种种业。作将来因。故名为种。此属业道。惑道如薪。业道如火。依薪逸火。自相烧然。法身受其熏蒸。慧命由兹悬危。此属苦道。起惑造业。苦果随之。三事相因。故云如恶义聚。恶叉聚。西域果名。灌顶云。此云绵贯珠。一蒂三果。同聚而生。相似三道。故以为喻。

  ○诸修下有志修行者。凡夫起惑造业。轮转生死。固为可愍。纵令有志修行。中道纡曲。犹在可伤。诸者大率义。虽云修行。乃指不依正修者言。菩提此云觉道。三乘皆有。深浅不同。唯佛无上。所以不能成者。正由不依正觉修故。乃至者。超略权教菩萨。大乘也。声闻缘觉。释见叙分。小乘也。虽别成乎此。犹是出世圣贤。然更有误之甚者。故云及成外道等。外道心游道外。趣邪修者。诸天三界诸天。著有漏者。魔王居欲界顶。耽欲乐者。魔眷精灵妖魅。侣魔罗者。此等亦是住世凡夫。但较彼无知造业者。犹为难救。不益可伤乎哉。指所叹人竟。

  二标所迷本。

  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

  ○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

  初出由标迷。言如上所说。无知造业者。固无论矣。至于诸修行人。本期得道得果。而乃中途纡曲。滞窒权小。甚至误入魔外。欲洁偏染。求升反坠。其故何哉。故云皆由不知云云。二本者一真本。至下十番所显者是。二妄本。如上七处所破者是。前取心显错文云。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诸妄想。义亦同此。但未明其为本。今言本者。以一切真因真果。妄因妄果。无不由此生故。错乱修习者。用妄想为真心。指伪果作实证。不唯错真用妄。且以妄乱真也。

  ○犹如下举喻显错。言诸修行人。用妄想为因心。期证真果。如煮沙欲成嘉馔。沙非馔本。经劫徒劳。故曰终不能得。妄非真因。亦复如是。由此所以不成菩提。误入权小及外道天魔队耳。叹迷标本竟。

  二总徴别示二。

  一总徴。二别示。

  初。

  云何二种。

  将欲别示。先总徴以发其词。

  二别示二。

  一先示妄本。二后示真本。

  初。

  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

  ○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

  初出名。无始以来。浩劫生死。溯流穷。源不出妄心。故曰根本。

  ○则汝下示相。欲令悟妄。指在现前。故云则汝今者。凡未了真者。无不认妄。故云与诸众生。攀缘心。即六识心也。六识缘境。随处生着。如猿猴攀树。似尺蠖缘木。故以为名。然此本非是心。亦非自性。而众生执为心性。故前云。即思唯体。实我心性。后云。即能推者。我将为心。今则分明指出。是生死本。而阿难犹自不觉。亦可悲矣。

  二后示真本。

  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

  ○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初出名。此中无始。与上科不同。上科兼于中间。谓无始至今也。此科惟指初际。谓无始之时也。菩提有三。一实智。二方便。三真性。此是真性菩提。以性本自觉。即菩提故。涅槃亦三。一性净。二方便净。三圆净。此是性净涅槃。以性本自净。即涅槃故。元清者。非澄之使清。谓本来离生死浊。即显其为性净涅槃。元净者。非治之使净。谓本来离烦恼染。即显其为真性菩提。能为一切净法之本。故名为体。余二菩提。及二涅槃。亦依此故。是体即根本义也。又二本应作二释。妄本中生死下加之字。作依士释。真本中清净下加即字。作持业释。

  ○则汝下示相。欲令现前体认。故云今者。不言与众者。不比妄心。有生同认故。识精即是第八赖耶。本经呼为陀那细识。最极微细。故曰识精。于诸识中最为精故。又精者精莹。有明照义。以此明非磨之使明。乃本来自明。故曰元明。如后云。见精映色闻精映声等。又拣选圆通偈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是知体唯赖耶。应根成六。故下文破识之后。即于根中指出。能生诸缘等者。正脉云。诸缘者前六转识也。楞伽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是知前六皆此识海。所生诸浪。但前六能遍缘一切。而独于本生识海。自缘不及。如眼所起见。能遍见一切。而自不见眼。故云缘所遗者。纵使悟时。须一念不生。方能默契。六识若动。体即隐矣。故学人不舍缘心。毕竟如生盲不见性也。(愚谓。前六转识。六字应是七字。如八识颂云。渊深七浪境为风。则七识皆是识海中浪也。且彼疏亦自问云。唯识何言七缘第八见分为我。答。偈云。随缘执我量为非。既是非量。岂真能缘。此以第七缘八。不合缘所遗者。故为此问。若既唯约前六。则此问无从。或交师意是而笔误耳。智者详之)然此本是真心。而众生不知。今已分明指其为菩提涅槃元清净体。至下阿难犹未敢认。如云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又云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所谓把手相牵行不得也。

  ○由诸下显过。良以阿难不能舍妄。全由迷真。故如来于示真本后。特显其过。过在遗真之故。故曰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行犹历也。谓六根各历自所缘境。如眼见色耳闻声等。无时暂歇。故曰终日行也。见色不知能见者谁。闻声不知能闻者谁等。故曰而不自觉。既不觉真。必至妄认缘尘。起惑造业。随业受报。故曰枉入诸趣。诸趣即是六道。谓生而趣此。死而趣彼。如旋火轮无休息故。枉谓自屈。言众生本具菩提涅槃元清净体。而乃流入诸趣。岂非自屈乎哉。盖深警之也。普示二本竟。

  二直呵非心二。

  一阿难依旧遗认。二如来痛呵非心。

  初二。

  一依旧遗真。二依旧认妄。

  初二一乍验似领。二再勘实迷。

  初。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今复问汝。

  ○即时如来举金色臂。屈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阿难言见。

  初将问预示。意谓汝若不求奢摩他路。则是甘受生死。无庸问矣。据汝今者所请。是欲知奢摩他路。依之愿出生死。但此事大非草草。今复问汝。汝宜悉之。

  ○即时下作相验问。佛身金色。其臂亦然。千辐轮相。指端俱有。即时举屈者。先以相验。若不循尘流转。自然从此见性。故温陵云。金拳举处。直下要识本明。天龙一指。窃比此耳。语言见不者。既验复问。令其无所假饰。所谓放过即不可也。阿难言见者。见中迷悟双关。迷则见尘。悟则见性。科为似领者以此。

  二再勘实迷。

  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

  初勘定循尘。因上来阿难答见。尘性未分。故复问以汝何所见。其意以见性者必能忘尘。见尘者自然迷性也。答以见拳。足见循尘。且言耀我心目。更是流转。所谓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也。

  ○佛言下。勘定迷见。明知阿难不悟。未便放舍。仍复亲切提持。故问以汝将谁见。谁字最宜珍重。肘后具符者自能荐取。阿难不悟见性。依旧认见为眼。但前云见是其眼。已被佛破。若唯言我者。恐见呵斥。故曰与众同将。所谓临坑拉伴者阿难是矣。正脉义云。此上有三审试。太煞叮咛。一问见不。二问见何。三问谁见。而阿难初答能见。次答见拳。末答眼见。如来可谓重重显示。阿难可谓头头错过矣。依旧遗真竟。

  二依旧认妄。

  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

  ○阿难言。如来现今徴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

  初牒答纵见徴心。屈指为拳。光耀心目。是前阿难答佛之语。今欲就此徴心。故言汝今答我等以牒之也。唯目本不能见。因其引众同计。暂以纵许。故曰汝目可见。至下盲灯二喻。终显其谬。当犹对也。重徴对境之识。故曰以何为心。当我拳耀。然如来于密示科中。已知阿难认取思惟为心。今复重徴者。以屡施破斥。将谓有所移耳。

  ○阿难下。答以能推即是。徴心所在。即指前来密示七徴。应徴察思曰推。计尽再搜曰穷。反复义路曰寻。七处跟究曰逐。然正当推穷寻逐之时。似有心相。且觉现前得力。便尔误认。不知生死过患。正在乎此。故温陵云。尘相未除。依旧认贼为子。去指见性。良有以也。阿难依旧遗认竟。

  二如来痛呵非心。

  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

  ○阿难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当名何等。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

  ○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

  初振喝直斥。咄。振威痛喝也。临济一喝具四义。一如金刚王宝剑。今则斩除妄本。即金刚剑也。二如踞地师子。今则惊散狐疑。即师子吼也。三如探竿影草。今则试闻遮解。(试探闻性。遮障解路)即探竿影草也。四不作一喝用。今则随心荐取。即不作一喝用也。座有知音。自应吐舌。而又呼名示以非心者。因其耳尚未聋。带累世尊堕老婆禅也。

  ○阿难下。惊索名目。矍然者。惊愕貌。正脉云。经久自恃。唯知有此。一旦夺之。无有不惊者矣。避离也。离座者。恐惧不安之貌。无可如何。唯有待教。故合掌起立。合掌者。待教之意。起立者。白佛之仪。白佛者。反以质索。索以此非我心。当名何等者。以阿难虽闻非心。犹未悟妄。无所称谓。恐落断灭故。

  ○佛告下。指以妄名。前尘色声等。性境也。虚妄相法尘独影境也。想有二释。一通指六识。以前五识。对性境起。第六识。对独影境起。故合云前尘及虚妄相上之想。同为妄本。破则俱破。二唯指第六。以第六意识。是前尘落谢虚妄影相上所起之想。正显境且至虚。意识岂实有哉。一向遗真。皆由认此。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下。出其过患。亦是释上惑真之义。如来意谓。我言惑汝真性者。由汝于无始来。至于今生。以妄作真。犹如认贼为子。其祸患可胜言哉。然如来以贼喻妄心者。以能损法财。灭功德故。以子喻真心者。以能持性德。续佛果故。既唯认妄。必至遗真。故云失汝元常。元常者即真心对彼妄心无常立名。正脉云。失元常者。如人既认贼为子。更不求觅真子矣。受轮转者。元常之心既失。无常之心益炽。起惑造业。六道往复。如人真子既失。贼子益纵。必至家私荡尽。驰骋求食。知此者。当预为辩之。不受其惑。则轮转息。而元常立矣。显呵妄识非心竟。

  三推破妄识无体(上已声正其罪。此乃斩其首级。族其余党)三。

  一阿难惊怖求示。二如来示有推无。三会众知非无辩。

  初二。

  一历述得力。二怖无求开。

  初二。

  一已往由心。二例知将来。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佛宠弟。心爱佛故令我出家。

  宠者重爱义。前云我是如来最小之弟。因小见宠。亦常情也。心爱佛故。令我出家者。见佛相好。知非欲生故爱。愿得佛身。厌家思修故出。又出家义含供佛。以现为侍者故。观下何独句可知。

  二例知将来。

  我心何独供养如来。乃至遍历恒沙国土承事诸佛及善知识。发大勇猛行诸一切难行法事皆用此心。

  ○纵令谤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初作善由心。意谓我言心爱佛故。令我出家。是出家唯用此心。出家后。为侍供佛。例此可知。此且约已往言之。若从此回小向大。我心何独供养如来一佛。或更供多佛。乃至遍历恒沙国土。亲承供事一切诸佛。亦用此心。不唯供佛。或有具正知见。兼大智识者。亦必亲承供事。又不唯亲承供事。仍复于彼诸佛及善知识所。披精进铠。发大勇猛。立坚固志。上求下化。于诸一切难行法事。周遍修行。一一皆用此心。设离此心。则无所能为矣。

  ○纵令下。作恶由心。纵令者。必无之事。而设言之也。意谓我今只是不敢谤法。纵令被呵生瞋。从此不信佛法。反生诽谤。因而退失善根。堕一阐提。亦因此心所使。是知此心功魁罪首。既得力于已往。知必需乎将来。呵为非心。讵能忘情。因历历叙述。希将有以教我矣。历述得力竟。

  二怖无求开。

  若此发明不是心者。

  ○我乃无心同诸土木。离此觉知更无所有。

  ○云何如来说此非心。我实惊怖兼此大众无不疑惑。

  ○惟垂大悲。开示未悟。

  初按定佛语。若此者指前呵示而言。如来既呵其非。又斥为虚妄相想。皆发明不是心义。

  ○我乃下自申怖由意。谓功魁罪首。唯是此心。已往将来。势所必用。此既非是。而我乃成无心之人。人若无心。自应同诸土木。以离此觉知。更无所有故。

  ○云何下正述惊怖。云何说非者。怪如来所说不宜。我实惊怖者。明自己闻之失措。兼此大众者。仍指小乘一类。以彼唯以六识建立染净根本。乍闻非心。无不疑惑。

  ○末二句结请开示。惊疑不安。殊属可愍。故惟冀垂大悲心。未悟有二。一者未悟此识。何故不得名心。二者未悟离此。何得不同土木。为释自怖。及决众疑。故求佛开示。至下安慰示有。正开示不同土木。惊怖释焉。对尘推无。正开示不得名心。疑惑决矣。阿难惊怖求示竟。

  二如来示有推无二。

  一安慰示有。二就尘推无。

  初二。

  一摩顶引说惟心。二况显真心有体。

  初。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及诸大众欲令心入无生法忍。

  ○于师子座摩阿难顶而告之言。如来常说诸法所生唯心所现。

  ○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

  初经家叙意。开示阿难者。以惊怖故。及诸大众者。以疑惑故欲令句原佛开示本意。言阿难等。向以识心分别。妄见生灭。今开示无体。令其离于分别。则入无生忍矣。华严云。无生忍者。不见有少法生。仁王云。一切法空。得无生忍。又忍者信也。谓深信诸法无生义故。

  ○于师下摩顶为说。师子座者。制座像师。或不必像。但以师名座。表说法无畏义故。以其惊怖。故摩顶相告。示安慰意也。三界唯心。万法惟识。是佛教之大宗。故云常说。灌顶云。诸法者。略唯色心二种。所生者。所以得生也。所以得生。不离藏识。故曰惟心所现。楞伽云。心亦是唯心。非心亦心起。解深密云。诸识所缘。唯心所现。下文亦云。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足证常说。

  ○一切下据说以断。谓据常所说。断定因心。成体义故。一切因果。约正报言。有二释。一圣凡各有因果。二从劣向胜。前因后果。世界微尘。约依报言。亦因果义。以聚尘为因。成界为果。如是皆依藏识所现。意显心必不无。至下自见。故曰因心成体。摩顶引说惟心竟。

  二况显真心有体。

  阿难。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纵令虚空亦有名貌。

  ○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

  初举诸有体。若诸者统举现前诸法。于中有总有别。总惟世界。别则一切所有。其中者一切所有之中。兼显微该巨细言。乃至者超略之词。言显者巨者。固自有体。乃至最微最细。如草之一叶。缕之一结。若诘其根本元始。咸有体性可据。如叶以草为体。结以缕为性故。然此犹属有色有碍。纵令无色之虚。无碍之空。亦有状之可名。相之可貌。以虚空即名。苍翠即貌故。

  ○何况下况显真心。此中清净。即指下带妄所示之见。以性本无染故。妙净即指下剖妄所出之真。以离染独妙故。清净故。在缠不昏。妙净故。出障圆明。故总号明心。性遍四科七大而为如来藏体。故又名性一切心。统为一真心也。如此之心。岂当无体。取例况显。令易发明。言叶结尚有体性。虚空且具名貌。如何比况。反说真心而自无体。盖深怪阿难不应作是说故。安慰示有竟二就尘推无三。

  一据理应有全性。二就尘验其虚伪。三教以微细推审。

  初。

  若汝执吝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

  ○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

  初按定所执。执谓坚执旧见。吝谓悭吝不舍。分别觉观等。正所执所吝之心。分别者。对境起念。觉观者。内守幽闲。至下验伪中自见。灌顶云。粗心初念名觉。细心后念名观。所了知性者。谓正当分别觉观时所有能了知性也。然此性全是识心。正属妄本。而阿难坚执不舍。认为是心。如来将欲施破。故先按定。如文中曰若曰必皆按定意。

  ○此心下就执以难。即应者据理论。谓上已况显故。色香味触。略举四尘。余有声法二尘。总以诸尘该之。事业者。世间所作。初营曰事。既办为业。言世间所作事业皆依尘成。能所合论。故云诸尘事业。对此分别觉观。方显所了知性。须臾有离。了知便亏。岂能别有全性。乃故意为难。

  二就尘验其虚伪。

  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如汝句指在现前。谓欲显虚伪。指现前为验故。承听我法。因声有别。例知瞻仰我相。因色有别。嗅我炉烟。因香有别等。超略言之。故曰纵灭等也。见闻眼耳二识。鼻舌身三通名为觉。以同是合中知故。知即意识。此复有二。一明了识。与前五识俱时而起。亦名五俱意。缘境明了。亲得法之自体。故以为名。二独头识。此复有三。一散位独头。缘独影境。二梦中独头。缘梦中境。三定中独头。缘定中境。今云灭者。约定中言。以定中眼不观色。耳不听声等。亦无散心及与梦想。则前五识与五俱意及散梦独头。一切皆悉不行。然纵能如此。亦非真灭。以犹有定中独头。守定中境。故曰内守幽闲。盖内守之心。即是定中独头。幽深闲静。即是定中之境。定中之境。虽微细不离法尘。定中独头。即绵密亦属分别。不唯分别。且属影事。以离于法尘。即无体性故。

  三教以微细推审。

  我非敕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

  敕强命也。如来意谓汝前执为是心。我虽重重破夺。亦非强命于汝。令汝转执此为非心。但不可错认。汝自于心微细揣摩。设若离尘有性。即真汝心。以真心必有体故。若如我上来所说。离尘无体。斯则依附前尘所起分别。乃属虚妄影事。岂真心哉。如来示有推无竟。

  三会众知非无辩。

  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

  ○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

  初出过显非。承上既属影事。又惟依附前尘。执为是心。则有二过。一者尘是缘生。非常住法。设若缘尽变灭时。此心无所依附。则同龟毛兔角。化为乌有。此有名无体过也。二者心即法身。属于性具。依之修习。证无生忍。属于修得。心既无体。则法身同于断灭。法忍凭谁修证。此性修俱失过也。

  ○即时下知已无辩。即时者如来教以推审时也。微细揣摩。已知无体。又闻成过。情尽词穷。阿难既尔。法会亦然。故云与诸大众。既不知何者为真。又不敢依旧认妄。唯有默然。自觉两失。触藩之羊。可为譬也。总结备破三迷竟。

  三结斥误认。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

  ○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初结斥大众。世间学人。前三果也。三界未出。故称世间。四果未证。故称学人。现前者。从是进修。成次第定。第四果也。以前八(四禅四空)凡位所成。后一(灭尽定也。若但灭六识。名无心定。兼灭七识。名灭尽定。又偏厌受想。亦名灭受想定)圣位所成故。若论四果。于小乘法中。已为漏尽。即是罗汉。今云虽成不得等者。以向属权许。理实未得。皆由执此等。乃出其未得之故。妄想即指六识。以是生死根本。故称生死妄想。误为真实者。不了识空。正由不了识空。虽成灭尽。不过如石压草。似绳缚贼。纵能度百千劫。终有坏时。然灭定既非真实。所谓漏尽罗汉者。岂真实哉。

  ○是故下结斥阿难。是故者承上罗汉非真言之。言罗汉深修灭定。漏尽尚属权许。阿难唯事多闻。圣果岂是实证。故斥以虽得不成(问。正脉释九定云。前八凡位所成。第九无漏圣位所成。今云不得漏尽成罗汉者。当知彼所谓无漏圣位者。乃一时权许耳。今疏亦云。向属权许。理实未得。与交师为同为异。答。语虽似同。意实有异。盖正脉以五住究竟。方为漏尽。故深许长水以十地为漏尽。无可疑也。殊不知。若以五住究尽为漏尽者。唯佛一人。可当此名。故十号中。第二名阿罗诃。而诃字即汉字之变音。至等觉犹存生相。尚非漏尽。况十地乎。今之所释但以妄心不除。断总非真。若能达妄识本空。则一断永断。灭尽正当四果。多闻堪入圣流。所谓但去其病。不毁其身。此则与交师异耳)通结大科斥破所执妄心。以开奢摩他路竟。

  二显示所遗真性令见如来藏体(正脉云。上科即是妄本。已破而不用矣。此科即是真本。正修必用。佛云。众生遗此本明。故科名承用遗字。然而现具六根之中。遍为一切法体。故此科始从眼根开显。以至四科七大也)三。

  一阿难舍妄求真。二如来极显真体。三会众同信空藏。

  初二。

  一悲感悔责。二知过请求。

  初。

  阿难闻已。重复悲泪。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从佛发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无劳我修。

  ○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

  ○虽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穷子舍父逃逝。

  初悲前迷妄。阿难闻已者。闻如来备破三迷已竟也。中有所感。不觉悲泣流泪。对前淫室归来。顶礼悲泣。故云重复。正脉云。凡深悟者。而后发悲。或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今是悟妄之悲。五体投地者。有所进求。应再拜故。长跪者。两膝齐跽。合掌者。一心归命。而白佛言者。备述迷遗。此上皆进求之仪耳。自我二句。从初叙起。显打头即错也。佛之威德。能遮魔障。佛之神力。能资果证。己向蒙佛慈爱。故自以为恃。常自思惟者。思惟有佛。无劳我修者。加被即是。殊不知思惟即是妄想。不修终无实证。此正阿难迷妄。为妄所转也。

  ○将谓下悔现遗真。言当其思惟之时。将谓如来慈惠。施我三昧。自然道成。何劳自修为哉。此自追昔误也。不知二字。反上将谓二字。言将谓如彼。不知竟不能也。身心句正明其不能之义。言佛与阿难。虽属天伦。身心各异。身异故食不互饱。心异故智不互明。至于修因证果。岂能相代。此语亦今日方能言之。失我本心。有二释。一者身心不相代。失我望佛慈惠之本心。此义于上似顺。以上有将谓惠我之意故。二者三昧不能得。失我寂常妙明之本心。此义于下似合。以下有寂常妙明之请故。若按下舍父逃逝之喻。后义为正。

  ○虽身下责当受轮。盖以失本心故。蓄闻成过。有剃发染衣之相。无修因证果之实。故曰身虽出家。心不入道。不入道故。依旧轮转。故向下以喻明之。穷子即阿难自喻。失三昧福。乏功德财。故以穷喻。幸唯佛性不断。可以子称。舍父即喻失心。逃逝即喻背道。以背道不入。枉受轮转。如彼逃逝他国驰骋四方者无以异故。然阿难以如来为兄。且又依之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故正脉云。观此则不知修行而但求加被者。可以知警矣。悲感悔责竟。

  二知过请求。

  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唯愿如来哀愍穷露。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初知闻无功。今日乃知者。因误堕始知也。言阿难已向恃佛。专事多闻。将谓佛所说法。闻而能说即是。及乎登伽事起。乃知说丈不及行尺。少修胜似多闻。故云虽有多闻。不修与不闻等。阿难身受其误。作如是说。尚恐好闻一类。未便革习。故次下仍以喻明。言如来法味。闻而能说。宛似说食。不修无功。圣果失望。何异不饱。莲师弥陀疏云。话饼何益饥肠。亦是此意。夫阿难以多闻得名。且历劫忆持妙严。尚曰若不修行。与不闻等。故正脉云。观此则徒恃学问而不务实修者亦可以知警矣。

  ○世尊下知障由迷。我等者自指同等一类。即就现前地位言之。故曰今者。二障者。唯识论云。一烦恼障。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即身见也)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二所知障。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又烦恼障亦名事障。续诸生死。所知障亦名理障。碍正知见。圆觉云。先除事障。未断理障。但能悟入二乘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断灭。则入如来大圆觉海。又烦恼即界内见思。见谓分别起者。思乃任运起者。所知即界外尘沙无明。尘沙谓于外境不达唯心。遇事生执。无明谓于所修证不达性空。随分起爱。又烦恼障即是我执。依我执起。能障我空理故。所知障即是法执。依法执起。能障法空理故。此时阿难方证初果。所知固是俱在。烦恼亦未全离。况不了识空。断非真断。故如来斥以不成圣果。而自己谓为二障所缠。然障不自起。缠非无因。故次下出其所由。良犹诚也。寂常心性。是其意中所求。盖自觉妄识摇动。生灭无常。想应别有寂常心性。诚由不知此性。方乃认彼妄识。执我执法。无由解脱。所谓二障所缠是也。

  ○唯愿下请求开发。其意以二障所缠无由解脱。乏功德财。离涅槃舍。故曰穷曰露。穷则修证无资。故求哀。露则轮转无依。故求愍也。发谓启发。妙明心者。二死不能系。二障不能昏故。必求发此者。以不得此心。妄识难舍。奢摩无路可修。菩提涅槃无缘可证故。(问。上迷寂常。此发妙明。何缘迷发不相应耶。答。在迷属本觉。既发成始觉。本觉惟寂惟常。始觉便妙便明。前后异称。其实唯一心耳)开谓开通。道眼者。见道之眼。即是始觉。仍前妙明心也。妙明虽发。前途尚遥。稍有丝毫凝滞。便是道眼未通。故此求开。盖为由始觉而至究竟觉故。阿难舍妄求真竟。

  二如来极显真体二。

  一现相密显。二发言显发。

  初二。

  一正为现相。二教以亲领。

  初。

  即时如来从胸卍字涌出宝光。

  ○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遍。

  ○遍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旋至阿难及诸大众。

  初密显全体俱现。如来胸前有纹。十字右旋。名万德吉祥相。谓有此相者。必具万德。为吉祥人故。因翻为万。但翻音不翻字。以字是佛相。翻则失其相故。前从面门放光。表六根各局之性。此从胸前涌出。表藏性浑然之体。恒沙性德。悉皆具足。故又以卍字表之。

  ○其光下密显大用全彰。言其体既现。其用自显。故以其光晃昱表之。晃昱者明耀义也。百千色者。表用随缘变之义。用随缘变。法法全彰。故又以尘界周遍表之。

  ○遍灌下。密显上合下同。宝刹者。名译集云。刹摩。正音掣多罗。此翻土田。谓一佛化境也。是则仍指尘界。但从佛尊称。名为宝刹。灌注也。遍灌佛顶者。表此用一现。上合佛界。所谓与诸如来同一慈力是也。旋者回注义。至阿难及大众者。表此用一现。不唯上合佛界。亦且下同众生。所谓与诸众生同一悲仰是也。据此。则藏性全体。圆通胜用。皆于一光处现矣。正为现相竟。

  二教以亲领。

  告阿难言。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得清净眼。

  此科义有两向。一指前令其现领。二许后教以预知。科依初义。应先明之。既已现相。又复告言者。恐密显不荐。仍用显教故。藏性全体。圆通胜用。即是大法。藏性显而妄识摧。圆通立而邪行灭。故喻如幢。以幢有显立摧灭义故。卍字流光。正为显此体用。故云建也。法幢既建。流光则已。必令十方尘界一时周遍者应另有所表。故云亦令十方众生(云云)。获得也。妙等七字。即前所求心性。始本异称迷悟同体曰妙。此心性合赞也。微密性净明心。乃各别立名。性即本觉。无动摇生灭之相。故称微密。即前寂常义也。心即始觉。有内莹外照之功。故称净明。即前妙明义也。依此心性。起于观照。观智现前。明见心性。为清净眼。即前道眼义也。是则阿难所求一光俱应。恐犹未明。此复明明告示。令其亲领。若作许后释者。义通奢摩尽处及三摩禅那之文。如吾今为汝等。许示奢摩他体。以建大法幢。即该三如来藏之全体大用。亦令十方等。许示奢摩他路。以微密净明。即该近具根中。远通万法之妙真如性。得清净眼者。许示三摩禅那。以三摩中从根入圆。禅那中中中流入。皆清净眼也。佛音圆妙。或领前或伫后。一点水墨。两处成龙。信有之矣。现相密显竟。

  二发言显发三。

  一就根性以指真心。二会四科而归藏性。三融七大以拂情计。

  初(就根指心者。以此经最殊胜处。全在破识心而不用。取根性为因心。良以用识用根。乃权实两教之所由分。如云以生灭为因心。如蒸沙作饭。以不生灭为因心。如依金作器。今阿难欲求无上菩提。故先就根指出。令其取为因心。则果地圆成。可希冀矣)二。

  一带妄显真。二剖妄出真。

  初(良以根中之性。其体即是阿赖耶识。真妄和合。非纯真者。因阿难急欲舍妄求真。其如众生位中。别无纯真之心可指。若先言有妄。恐其不敢认取。姑且带之。但唯显其是真而已)十。

  一显见是心。二显见不动。三显见不灭。四显见不失。五显见无还。六显见不杂。七显见无碍。八显见不分。九显见超情。十显见离见。

  初(六根中性。虽同一精明。而就众生位中。最便于领略者。无逾眼中见性。故唯从此显发。余可例知)三。

  一取例引发。二正与辩见。三结显是心。

  初(欲辩见乃是心。无由发端。故取拳例见。引起正辩义也)二。

  一徴定拳见。二取例问答。

  初。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

  ○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初双徴拳见。汝先答我等者。是前直呵非心中语。此以阿难见相不悟。故重理前话而勘问之。见光明拳。正是见性家用。明知阿难不谕。必至循尘流转。故问以光因何有。云何成拳。所谓也须验过也。汝将谁见者。以正当见拳之时。真妄二心。同时俱现。若但如镜中。无别分析。则是真心。若推穷寻逐。光因何有。拳云何成。即是妄心。故重为此问。欲其真妄分明。一无所混耳。

  ○阿难下。各答其由。阎浮檀。树名也。须弥山南有此树。果汁入水。沙石成金。此金最胜。故古德义翻胜金。由佛全体同此。故赩如宝山。赩赤?也。以金体而具赤?。如十宝山故。多劫熏修。非欲爱致。故云清净所生。正由清净所生。故得全体同金。而有光明。全体既尔。手拳可知。此答光因何有之问。我实眼观者。不知见乃是心。谬计为眼。此答汝将谁见之问。轮指屈握。故有拳相。乃答云何成拳之问。不依问次答者。随语便故。

  二取例问答。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

  ○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

  ○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初许以说喻。如上徴拳问见。无非指示。因其不能荐取。故许以实言。谓据实而言。不同上文。犹带密意说故。诸众也。有智即指中根。以上智无多。不言诸故。要以等者。谓出厩良驹。已摇鞭影。沉水俊鲤。须设香钩。如法华譬喻品初亦云。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则有智指中根明矣。

  阿难下。取例问均。无手无拳。无眼无见。迷观似同。悟见实异。今如来以见例拳。用手譬眼。问以其义均不者。正勘其为迷为悟耳(此中眼根。应是眼所成见。拳理应是手所成拳。能例所例各有不足。应善会之可也)。

  ○阿难下。答以相类。见不属眼之理。究竟不悟。故曰既无我眼。不成我见。正以究竟不悟。故曰以眼例拳。事义相类。佛意亦为问出此语。引发下文辩见之义。取例引发竟。

  二正与辩见二。

  一辨无眼有见。二辩无明有见。

  初。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

  ○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

  ○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初斥其所答。不类答类。故斥以不然。

  ○何以下。徴辩不类。正脉云。手外无拳。故手无拳灭。眼见各体。故眼灭见存。非全无者。见体无亏。唯见明之用。根阙不现也。

  ○所以下。教以事验。将令取事验证。故重徴所以。试即验义。必令于途者。众所同听。乃可凭信故。特教询问盲人者。以无眼有见。非盲人无以证也。汝何所见句。乃示以询问之法。犹云你问他何所见也。彼必答汝等。是谅其所答。不出此故。唯见黑暗者。见暗之用故在。更无他瞩者。见明之用暂隐。所谓非见全无者信矣。

  ○以是下。结显有见。意谓以是盲人瞩暗之义观之。盖由根缺障明。而前尘自暗。既依然瞩暗。而见何亏损。理既如是。谁不凭信。所以汝言相类。我谓不然者此也。噫。夫众生聚见于眼。迷性为根。但谓眼见。不知性明。所谓终日行而不自觉。今以此喻。显彼见性。判然有离眼之体。全不系根而为有无。晓了此者。岂唯根具根缺。此性了不相关。乃至舍身受身。亦湛然不动。下之所显不动不灭不失等义。亦即于此可见。辩无眼有见竟。

  二辩无明有见。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

  ○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

  ○如是世尊。此闇中人与彼群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初不许暗见。阿难意以见明为见。人所共许。睹暗成见。世间相违。故诤以唯睹黑暗。云何成见。盖不许无明有见也。

  ○佛告下。取例令审。无眼见黑。有眼处暗。约见似异。根有具缺故。论境实同。均称黑暗故。问以有别无别者。令其自审。即有眼见暗成见。知无眼见暗。亦成见也。

  ○如是下答以无异。校量者。比校量度。无异者。总是暗尘。然阿难既答二暗无异。自觉二见是同。故如来不复更结。设结之者。应云以是义观。无明有见。噫。夫众生自结见为根以来。一向迷己为物。见不超色。听不出声。不唯无眼谓其无见。而无明亦谓无见。今以二黑校量。显彼见性历然有离尘之体。全不系尘而为有无。晓了此者。岂唯明去暗来。此见一无所碍。乃至神入重泉。识沈幽冥。亦全不相妨。古德所谓不是上天堂。定将下地狱者。亦唯此可恃耳。正与辨见竟。

  三结显是心。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

  ○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

  ○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初恐辩牒防(恐辨云。见暗之见。或不系眼。若谓见明。定属眼根。如无眼全黑。得眼见色。既因眼见色。非眼见而何。故为此防)若无眼人。全见前黑。乃至见种种色句。全是牒其致辨之词。名眼见者句。乃是按定所立之宗。欲破其宗。特用异喻反难。故曰彼暗中人云云。意以无眼得眼而后见。既名眼见。无灯得灯而后见。应名灯见。盖灯不名见。人所共知。眼不名见。人所共迷。故用灯反难。令自知眼见之谬。

  ○若灯下展转成谬。言设许灯见。则有二谬。一有见自不名灯。为转灯成眼谬。二灯观何关汝事。为转见成他谬。既展转成谬。则灯不名见明矣。眼不名见。例此可知。

  ○是故下正为结显。是故当知者。谓以是展转成谬之故。应当了知。自有正义可申。所谓灯能显色。是眼见。非灯见。例知眼能显色是。心见。非眼见。然如来如是显发。可谓婆心太煞。闻者极宜深省。试遍观外教经书及问诸明人达士。凡未亲佛教者。谁不曰见属于眼。今乃显其是心。且明其为迥脱根尘。灵光独耀。尽古今之迷根。启凡圣之性源。劈破天荒之论。唯吾佛有之耳。显见是心竟。

  二显见不动三。

  一未悟更希进示。二如来借昔显今。三普责知而故违。

  初。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与诸大众口已默然心未开悟。犹冀如来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伫佛悲诲。

  正脉云。是言者是心非眼之言。默然者此中亦有微解。仍具三重。一者已向但知有眼有见。无眼便谓无见。今验盲人睹暗。始知无眼有见。二者已向但知见明成见。见暗不得成见。今例有眼暗同。始知见暗成见。三者已向但知见唯是眼。不名为心。今闻眼但显色。始知见乃是心。默然中反复研味此意耳。心未开悟者。未大开悟。意谓我前原以妄识动摇生灭粗浮昏暗。别求寂常妙明之心。今虽知见性是心。不知此心。还具寂常妙明等义与否。所谓似悟非真悟也。冀犹望也。如来凡有音声。无非与乐。故以慈称。宣示者。宣演指示。冀因之而得乐故。合掌者收摄散动。清心者专注一境。如来凡有训诲。总为拔苦。故置悲言。伫者翘首以待。冀依之而离苦故。又音但言慈。诲但言悲者。以与乐必能拔苦。离苦自然得乐。相因不离。互影说故。

  二如来借昔显今(谓借昔客尘。显今身境动摇。借昔主空。显今见性不动也)二。

  一辨定昔悟。二启发今迷。

  初三。

  一如来询究原悟。二陈那详辩客尘。三如来印许其说。

  初。

  尔时世尊。舒兜罗绵网相光手开五轮指。

  ○诲敕阿难及诸大众。我初成道于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众言。一切众生不成菩提及阿罗汉皆由客尘烦恼所误。

  ○汝等当时因何开悟今成圣果。

  初引见现前。兜罗轮指。于前已释。手称网相光者。以如来两手指间。皆有缦网相连之相。兼有光明。即三十二相中指间缦网相也。无端舒开者。将欲显见不动。引令现前之意。言当时阿难大众。正尔合掌清心。翘首伫望。而如来舒手开指。一众同见。各有能见之性。湛然分明。设能于此直下承当。则无劳费词矣。

  ○诲敕下述昔所说。诲敕二字。义摄不动科尽。谓诲以见性不动。敕令勿更错认也。我初成道句。指昔说时。谓三七日后。犹是初成时故。于鹿园中者。指昔说处。此处在波罗柰境。上古国王曾养鹿于此。相沿立名。为阿若多等。指昔听众。五比丘者。一阿若多。此云最初解。或云已知。谓如来初转四谛法轮。尊者最初称解。自言我已知故。二十力迦叶。十力华梵未定。迦叶此云龟氏。此是母族二人。三頞鞞。此云马胜。四䟦提。此云小贤。五拘力。华言未详。即摩诃男。斛饭王长子也。此是父族三人。如来初出家时。净饭王命五人伴修。后以不耐苦行。自奔鹿园。各修异道。佛初成道。演大华严。虽称本怀。不契时机。欲开方便之门。乃思谁应先度。悲二仙而已逝。喜五人而犹在。三七日后。就彼园中。转四谛法轮。令五人得度。今之所述。即其事也。等该八万诸天。四众指僧俗弟子。彼时僧俗弟子。即今现前四众。对今述昔。故云及汝四众云云。众生言富。总该凡外及诸学人。故云一切。菩提大乘果。罗汉小乘果也。客尘烦恼。即见思二惑。见惑分别。行相不停如客。思惑任运。行相微细如尘。此是三乘通惑。大小共断。如不断此。小果尚不能成。况复大果。故云皆由此误。此如来于四谛法中略述集谛语耳。

  ○汝等下正问悟由。当时者当彼鹿园说是时也。本以佛说客尘烦恼。开悟证果。乃故问因何等者。佛意欲令详叙客尘主空。用例现前身境见性。动不动之义耳。(此中今字欠妥。或是得字。以五人一时证果。非今成故。再详)如来询究原悟竟。

  二陈那详辨客尘二。

  一总答悟由。二别明二义。

  初。

  时憍陈那起立白佛。我今长老于大众中独得解名。因悟客尘二字成果。

  憍陈那。亦云憍陈如。亦云拘邻如。即阿若多之姓也。此云火器。以先世事火命族。起立白佛者。承佛下问。拟将有对故。我今长老者。语带自负之意。意谓设言别事。则某不敢对。今问鹿园之事。则我今为长老矣。以我当时最初称解。于彼大众之中。独得以解为名。法性长老。聊可自信。佛既有问。敢不实答。然我当时。即因悟得客尘二字。得成圣果。据此则陈那于四谛法中从集谛入也。

  二别明二义二。

  一先明客义。二次明尘义。

  初。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若实主人自无攸往。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为客义。

  初即喻观惑。(当时陈那。闻说客尘烦恼。不知烦恼何以名客。故即以客字观之)。已知客是比语。故云譬如。名利所牵。离乡在外。曰行客。喻境牵心生。背真逐妄。名见惑也。见惑分别。对境横生。如彼投寄旅亭。旅亭者途旅亭舍。即行客食宿处也。见惑缘境。久暂无定。如彼或宿或食。以宿喻长时分别。食喻少时分别故。食宿事毕者。食则既饱。宿则既翌。喻或久或暂。分别一定也。俶装前途者。整顿行李。预备他往。喻印定旧境。转思新境也。遑犹暇也。新境既现。分别从起。如彼不遑安住。攸犹所。往犹去也。若实主人。自无攸往者。谓果是旅亭主人。自无所去。喻偏真法性。在小乘中即许其为常住不灭性故。

  ○如是下。思惟开悟。如是思惟者。既观察已。即以如是客义思惟。所言客烦恼者。盖以见惑不住名客。法性常住名主。是我当时开悟。以不住者名为客义。

  二次明尘义。

  又如新霁清晹升天。光入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尘质摇动虚空寂然。

  ○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以摇动者名为尘义。

  初即喻观惑。(已知客义。复不知烦恼何以名尘。故又以尘字观之)亦知尘是比语。故云又如。雨后初晴曰新霁。喻见惑已断。初入见道位也。清晹者。日从云中初出。喻见道之智。乍离分别见也。乍离分别。显现于见道心中。故以升天喻之。初入见道。其智眇劣。于法性理。亦惟少分相应。故以光入隙中喻之。隙谓门窗缝间空处。少分法性。义同于此。由有少分相应。乃觉思惑任运。故以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喻之。空中尘相。微细难见。云何发明。盖以尘质摇动。虚空寂然。相形易见。其意乃以尘质摇动。喻思惑任运。虚空寂然。喻法性不动也。

  ○如是下。思惟开悟。如是思惟者。既观察已。即以如是尘义思惟。所言尘烦恼者。盖以法性澄寂名空。思惑摇动名尘。是我当时开悟。以摇动者名为尘义。然陈那既悟客尘主空。必能舍客尘而取主空。断见思而证法性。今之身境见性。动寂亦然。若果能触类旁通。即客尘而悟身境动摇。即主空而悟见性寂然。始知如来询究原悟。不是等闲说话耳。陈那详辨客尘竟。

  三如来印许其说。

  佛言如是。

  此但印其所说客尘主空动静分明。堪以启发现悟。非印其当日所证也。辨定昔悟竟。

  二启发今迷二。

  一约外境启发。二约内身启发。

  初三。

  一例示客主。二启发开悟。三一言印定。

  初。

  即时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谓阿难言汝今何见。阿难言。我见如来百宝轮掌。众中开合。

  既已印定昔说。就此启发现会。故云即时。如来观彼大众。望其触类旁通。故例彼所说。先约外境见性。以示客主义也。如来轮指。以阿难观之。则为外境。屈开反复。正显外境不住义故。问以何见者。为是见境。为是见性耶。答以见掌等。只是见境。不复见性也。掌称百宝轮者。如来掌中有千辐轮相。可尊可贵。拟百宝故。然如来于询究原悟之前舒手开指。大众俱见。至此屈已复开。开已又屈。大众又俱见。是则始终无异者见也。屈开无定者境也。宛尔主客。宜应类悟。乃竟只是见境。不复见性。所谓丝毫假饰不得者唯此事耳。

  二启发开悟。

  佛告阿难。汝见我手众中开合。为是我手有开有合。为复汝见有开有合。阿难言。世尊宝手众中开合。我见如来手自开合。非我见性有开有合。

  ○佛言。谁动谁静。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

  初启悟开合。佛告阿难者。因其不悟。仍欲向亲切处提持也。问以手有开合见有开合者。提醒阿难。类会客主义故。答以手自开合。非见开合者。因如来提醒。始觉现前境性。宛同昔日客主。故其词不谬。

  ○佛言下。启悟动静。阿难答处依稀。如来未便儱侗。故复问其谁动谁静。要知动静二字。较前开合无开合。更深一层。言开合者。暂时动。犹有不动之时。无开合者。暂时静。犹有不静之时。今问谁动谁静者。令知谁为永动。谁为永静也。答以佛手不住者。不惟目前开合。名为不住。即当未开合前。既开合后。亦始终不住。以本是不住法故。答以见性尚无等者。上说无有开合。乃对动言静。其实见性从本以来。无有动时。对谁说静。故云尚无有静。静相尚无。况复说动。亦不可得。故曰谁为无住。无住即动也。是则动静二相。迥无所有。乃真不动。晓了此者。则楞严大定。常住妙果。不患其不得矣。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谈理入微。见处自真。故印言如是。正脉云。当知此中。但举佛手。为一切外境之例。既知佛手开合。与见性无干。则凡一切万象及诸世界。任其纷乱动止。皆与见性无干矣。若人于万象中。忽然觑见此不动之性。常恒不昧。何至为境所夺。妙之至也。约外境启悟竟。

  二约内身启悟(外境与性尚疏。动静易见。内身与性最亲。动静难分。故此复约内身启悟)三。

  一例示尘空。二启发开悟。三一言印定。

  初。

  如来于是从轮掌中飞一宝光在阿难右。即时阿难回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难左。阿难又则回首左盻。

  阿难已悟外境同客。见性同主。正当举一三反之时。故如来即于是时。例彼所说。次约内身见性而示尘空义也。飞光左右者。为欲引头令动。乃因之以辨见性耳。头在阿难。即为内身。回首左右者。光引头动。宛同空里之尘。左盻右盻者。头动见静。宛同尘外之空。但此义人所难知。其犹云驶舟行。宛似月移岸动。究竟月岸本无移动。只可以意会。不可以见分。今头动见静亦然。唯有慧心者。乃可神契。

  二启发开悟。

  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何因摇动。阿难言。我见如来出妙宝光来我左右。故左右观头自摇动。

  ○阿难。汝盻佛光左右动头。为汝头动。为复见动。世尊。我头自动。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谁为摇动。

  初启悟头动。明知头因光动。乃故意为问者。令知一向循尘。因而身不自在。设不循尘。则内身自若矣。答以见妙宝光来我左右者。已知循尘也。故左右观头自摇动者。既已循尘随观。头自然动。设欲不动。亦不可得。以此为例。则此身从朝至暮。劳碌奔波。竟年无休息之日。毕世绝安逸之时。总为循尘。更无他故。此自悟头随境转。宛同空里之尘也。

  ○阿难下。启悟见静。以阿难虽悟头随境转。未说见性无干。恐堕似是。终非真领。故复问其为汝头自动耶。为复兼见亦动。答以头自动摇。而我见性尚无有止等者。自字与上不同。上是自然义。此是拣他义。言一向迷见为眼。只说头摇眼转。并见亦动。今则不然。明其头为自动。与彼见性了不相关。以此为例。则此身千里万里。乃至死此生彼。亦唯自动。迥然与见性无关。此悟头动见静。宛同尘外之空也。又自者由来义。言我头自动者。不唯顾盻佛光。名之为动。即在未顾盻前。既顾盻后。亦无不动。以由来便是动转法故。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者。止即是静。对动而言。言此见性。不唯于未顾盻前。既顾盻后。名之为静。即正顾盻时。亦无有动。以由来元自无有动故。对谁说静。故云尚无有止。止相尚无。况复动摇。益不可说。故云谁为摇动。此亦深一层义也。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如是者。印其所说身见尘空。动静酷似。将必舍动摇之身。而取不动之见矣。正脉云。若人悟此。恒常不随身转。则日用动用中。行住坐卧。皆在自性定中。其与闭目想空。自堕法尘之影者。天渊悬绝。志公云。无相光中常自在。即斯义也。如来借昔显今竟。

  三普责知而故违二。

  一料其必知取舍。二责以故相违背。

  初。

  于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众生以摇动者名之为尘。以不住者名之为客。

  ○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

  初料其悟昔。于是普告者。因陈那已悟客尘。阿难俱识动静。欲令大众。同悟同识。与彼二士。把手共行也。若复众生等者。虽泛言众生。而意指现会。言陈那详辩客尘。义亦甚悉。若复现前众生。闻其所说。自应同彼。以摇动者名尘。以不住者名客。此料其于昔必悟也。

  ○汝观下。料其知今。言于昔既悟。于今自应类知。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明是尘空。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明是客主。此何所不明。想已知取舍矣。

  二责以故相违背。

  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

  ○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初责以故违。云何者。怪责意。意谓设若不知身境动摇之义。则是彻底迷昧。取舍颠倒。无足怪矣。云何汝今。亦知以动为身。同彼尘义。以动为境。同彼客义。犹故不舍。乃从始初生。洎终将死。一期在身境中执我我所。念念生灭。反将眼根中真常不动之性遗而失之。明是知而故违。真为颠倒行事。成可怪也。

  ○性心下。判其失利。性心失真。牒上遗失真性。认物为己。牒上念念生灭。以身境皆物。于中执我我所。则是认物为己耳。性心失真。必堕生死。认物为己。不出身境。故曰轮回是中。是中即身境中也。无边生死。浩劫往复。非有魔驱鬼制。岂是地设天成。原其所由。唯以知而故违。取舍颠倒。故曰自取流转。言自取者。亦深警之意也。显见不动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