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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第 33 册 No. 1708 仁王经疏

仁王经疏卷中(本)

  西明寺沙门圆测撰

  教化品第三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初解品名。后正释文。菩萨化生。以善示众名教。令彼改恶为化。品义如上。或可教众离恶。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本记云。此品宗明分别菩萨得空之阶位。应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义。一五忍菩萨。摄化众生。二者如来以五忍法教。教化诸王。故名教化品。

  经。白佛言(至)众生可化。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上来广释二护。文别有三。初观空品。明护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释十地菩萨利他行。后二谛品。辨二护所依理。上来已辨护佛果讫。自下第二。释十地行。于此品中。大分为二。初王发三问。后世尊正答。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白佛言护十地行菩萨者。牒前品中护十地行。菩萨即能护人也。次云何可行等者。正发问辞。问有三意。一行可行者。问菩萨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众生者。问利他行。谓依何地行。能化众生。三以何相众生可化者。问所化生实不实相。又解初问自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问利他依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后问何相众生可化。故以幻化身。见幻化众生。而教化之。至文当释。问岂不此品说利他行。如何初问自利行耶。答护菩萨行。通利自他。就胜说故。但言教化。

  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萨法。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答前二问。后佛告大王汝先言下。答第三问。前中有三。初正答二问。次尔时百万下。王以偈赞。后佛告诸得道下。如来述可。就答二问。于中有二。初正答前问。兼一答利他。后白佛言下。正答后问。兼答自利。前中有三。初标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广释。后众生本业下。释已总结。前略答中。文复有三。初标数略答。次依数列名。后结示自性。此即初也。准下结文。诸佛菩萨。本所修行。今随问答。但言菩萨。

  伏忍上中下(至)寂灭忍上下。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谓地前三贤。未得无漏。不能内证但能伏除。而不永断。名之为伏。忍谓忍解。体即是慧。以伏标忍。名为伏忍。初二三地。得无漏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无生忍。名之为顺。七八九地。安住慧心无生理中。名无生忍。灌顶菩萨。及如来地。观第一义寂灭真如。名寂灭忍。然此五忍诸教不同。若依本业璎珞经。略开六性。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圣种性。五等觉性。六妙觉性。解云。彼经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金刚心。及如来地。广开即有四十二贤圣。所谓十解。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依善戒经。瑜伽四十七。菩萨地。开为十三住。一者种性。二者解行。十地为十。佛地为一。即名十三。如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说三伏忍位。略有三释。一本记云。十信为习种性。十解为性种性。十行为道种性。十回向已上。即属见道。经说信等为其性故。又下经云。十信十止十坚心。故知十信。为习种性。一云。此经十信为习。十解十行为性。十回向为道种性。如何得知十信为习。解云。如梁摄论。论曰。于几时中修行。十地正行得圆满。论曰有五人。于三僧祇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祇。或三十三阿僧祇。言五人者。一愿乐行人。满初僧祇。次有三人。谓清净意乐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于前六地及第七地。满第二阿僧祇。从此已后。第五无功用行人。满第三僧祇。彼释论云。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如须陀洹前有四方便。广说如彼。解云。十信初心。入僧祇数。理应摄在习种性位。由斯义故。十解十行。性种性摄。十回向心。道种性摄。如理应知。一云。此经三品伏忍。如璎珞经三种伏忍。虽有三说。后说为正。所以者何。若如初说。如何经说伏忍圣胎三十人也。应说圣胎人有四十。又违本业经说。贤圣四十二种。应说贤圣有五十二。若如次说。二失同前。又彼所引。愿乐位中。四种人者。真谛自案。非论正文。由斯大唐世亲论本。及大业本。皆无此文。故三释中。后说为正。顺诸圣教。不违道理。

  经。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

  释曰。第三总结。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为性。如经可知。

  经。善男子(至)修行伏忍。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五忍。即分为五。就伏忍中。三贤不同。复分为三。此即第一释习种性。于中有五。一明方便。二菩萨入位。三显化力。四释超过。五彰胜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发相信者。未入十住十信人也。谓初发心。而未见理。名为想信。长耳三藏云。习种性前。有三想发心。谓假想发。轻想发。信想发。假想发者。藉三种力。一善友力。谓善知识。二行力。谓受律仪。三法力。谓通别两力。通谓如来藏。别谓信等五根。缘此三力。于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以自安安他。如声闻假观非青青想而能治惑。此中乖尔。名假想发。此后想想不已。义当难识。譬如轻毛无所倚着。名轻想发。此后心路转明。信珠显现。名信想发。即入十信位。故名初发想信也。恒河沙众生者。显发心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经云。譬之鱼子。庵罗树华。结果甚小。修习伏忍者。即修十信。为伏忍方便。故璎珞经说。一贤名门。谓初发心。未上住前。有十恒名字菩萨。常修十心。谓信进念定。及至愿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

  经。于三宝中(至)回向心。

  释曰。第二正辨入位。于三宝田。生十种心。就十心中。前五自利。后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后五心者。一施。二戒。三护三宝。四求胜果。名为愿心。五回求菩提。名回向心。问璎珞经。及华严等。所说十住。与此经异。有何意耶。后十住者。一发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贵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顶住。解云。旧来相传。十住二种。一者别相十住。如璎珞经发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谓信心等。以为十住体。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业经中。初地菩萨。百法明门。所谓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也。今此经中依通相说。故不相违。

  经。是为菩萨(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显其化力。谓十住菩萨。作铜轮王。王二天下。南西二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经。已超过二乘一切善地。

  释曰。第四释超二乘地。

  经。一切诸佛(至)为圣胎也。

  释曰。第五彰成胜因。谓诸菩萨长养行者。十心。令成圣胎故。

  经。复次善男子(至)有十心(或有本云。次第起于慧地。性种性有十心。且依前本)。

  释曰。自下第二明性种性。文别有四。一明入位。二显位体。三辨摄化。四释离过。此明入位。于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复次。三中第二。名中伏忍。与前闻慧。邻接而生。即是思数。不依定水。故名干慧。即思慧也。今言干者。此字谬也。故璎珞经。说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性者。如前所引。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圣种性。等觉性。妙觉性。言六慧者。闻慧。思慧。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干慧。即思慧也。习已成性。名性种性。有十心者。总标其数。问善戒经等。习后性前。何故此经。习前性后。答瑜伽等说。立第八识。分别现行种子差别。种子为性。现行为习。故彼经说。先性后习。今此仁王本业经等。不说第八。唯现非种。初起名习。习以成性。故彼此说。互不相违。

  经。所谓四意止(至)无我也。

  释曰。第二显位体性。文别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处。次明三意止。即三善根。后明三意止。谓三世因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为体。而言意止者。意谓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种境中。故名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观境也。言不净苦无常无我也。正明四观除四颠倒。所谓观身不净。能除净倒。观受是苦。能除乐倒。观心无常。能除常倒。观法无我。能除我倒。

  经。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释曰。第二三善根断嗔贪痴。此明三种善根。令心止住三种境。故名三意止。慈是无嗔。施无贪。慧是无痴。如其次第。除嗔贪痴。萨婆多宗。义如上说。今依大乘。自有两释。一云同萨婆多。无痴善根。以慧为体。一云离慧以外。别有无痴。如成唯识等。今此经文。同萨婆多。用慧为体。

  经。三意止。未来果忍也。

  释曰。第三缘三世因果忍。谓缘过去。唯因非果。若缘现在。亦因亦果。望前后故。缘未来世。唯果非因。在后时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为忍。

  经。是菩萨亦能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应知。

  经。已能过(至)所不能坏。

  释曰。第四离过。谓过我人等者。远离我见。然彼我见。有众多名。谓我人知者见者众生。如瑜伽有八种。名依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见等。

  经。复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进入平等道。名为道种性地(或有本云。复有十道十种性地。旦依前本)。

  释曰。第三释道种性地。文别有四。一标位总名。二出位体性。三摄化分齐。四辨胜用。此即初也。谓入初地。离能所取平等圣道。此与圣道为因性故。名道种性。

  经。所谓观色(至)解脱忍。

  释曰。第二别出体性。文别有三。初明五忍。次显三忍。后辨二忍。合成十忍。总释意云。有情流转。五蕴为体。流三界处。寻其根本。不离二谛。故成十忍。忍谓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从果立名。由观五蕴。得五分法身故。后之五忍。从境立名。寻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观五蕴。得前五忍。谓观色蕴。便得戒忍。表无表戒。皆色蕴故。准此经文。表无表戒。皆是色也。观识蕴得知见忍。以了别识与知见慧。义相顺故。观想蕴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无色由想故得。观受蕴得慧忍。以依受故。立于四禅。由依禅故。能发者慧。是故观受。而得慧忍。解脱忍者。是解脱身。解脱有二种。一者有为解脱。即是胜解。二者无为解脱。此明由断行蕴所摄烦恼。偏得行蕴所摄胜解。名解脱忍。于境自在。名解脱故。是故婆沙。及佛地论。皆说胜解为解脱身。故言观行蕴得解脱忍。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经。观三界因果(至)无相忍。

  释曰。第二释三忍。谓观三界苦得空忍。于苦果上立空义故。于三界因。得无愿忍。以烦恼业为谛因故。通观因果。得无相忍。证因果空。证无相故。又解。观欲界因果得无愿。极可厌故。观色因果以得空。离粗法故。依欲色得无相。诸十相法多分尽故。如是等释。不可具述。

  经。观二谛虚实(至)得无生忍。

  释曰。第三明二谛忍。谓观俗得无常忍。观真得无生忍。此约有为无为。以释二谛。

  经。是菩萨(至)四天下。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道种性。作金轮王。化四天下。又解。是菩萨十坚心者。结上十忍。

  经。生一切众生善根。

  释曰。第四辨其胜用。义显可知。

  经。又信忍菩萨所谓善达明行者。

  释曰。第二明信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明除障。三明摄化分齐。四明发行种子。此即第一标名配位。言信忍者。标名。以无漏信。信三宝苦。故名信忍。言善达明中行者。配位如下经说。善谓善觉。初地菩萨。现证二空。故名善觉。达即离达。所谓二地。离犯戒垢。达真俗境。故名离达。明即明慧。谓第三地。以三慧光。明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蕴假人。名为行者。

  经。断三界色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然此除障。诸教不同。就实正理。如成唯识第十卷说。谓一切障。二障所摄。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彼障现起。地前渐伏。初地已上能顿尽。令永不行。如阿罗汉。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失。八地已上。毕竟不行。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于十地中。渐次断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方永断尽。彼障现起。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断尽。八地已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无漏观心。及果相续。能违彼故。第七俱者。犹可现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转识。设未转依。无漏伏故。障不现起。虽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断灭烦恼障种。而彼粗重。熏渐断灭。由斯故说。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住断义。虽诸住中皆断粗重。而三位显。是故偏说。然此经文。且依此品。地前伏忍。而伏非断。信忍三地。说断三界色烦恼缚。顺忍三地。能断三界心等烦恼。无生忍地。亦释三界心色等习。至寂灭忍。佛菩萨断三界心习。即此下文受持品说。初地断贪。二地断嗔。三地断痴。四地断见。五地断疑。六地断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断三界习因业果。八地观心心寂灭。九地灭心心相。十地证一切法解脱。住金刚台者。为显诸地胜劣差别。就障粗重。说贪嗔等。非就实义。所以者何。就实正理。如前所说。烦恼障中。见所断种。见位永断。修所断种。要至金刚一刹那中。方能顿断。若所知障。地地别断。故知烦恼障中。位位断者。就粗重说。然此所说色心烦恼。自有两释。一云从境得名。若缘色者。名色烦恼。若缘心者。名心烦恼。或可从喻得名。色心相望。色粗心细。是故粗惑。名色烦恼。其细惑者。名心烦恼。色心习者。就习气中。若粗习气。但言色心烦恼。若微细者。名色心习。问习气以何为体。解云。旧相传说。二障种子若粗易断。名为正使。细而难断。名为习气。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说。习气无堪任性。亦名粗重。谓由二障种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蕴上有无堪任性。与所依蕴。非一非异。无别体性。故言非异。断不断别。故言非一。然此粗重。无体性故。不能别得择灭法无为。而断位者。且加烦恼障中。见所断种。唯有一品。所引习气。有无量品。若依二乘。从七方便。渐断习气。乃至罗汉。入无余依随所依舍。若回心者。至菩萨见道无间道时。断见所断种。所引习气。解脱道时。方能断尽修所断种。乃至菩萨金刚心时。方能断尽所引习气。至妙觉位。解脱道中。方能断尽。若广分别。如成唯识记。问若尔如何此经等云。于诸地中。断贪嗔等。又菩萨地。说二障种。有三位断。如何会释。解云。如上所引。成唯识论第十卷说。由此道理。本业璎珞上卷所说。三贤菩萨。伏三界烦恼粗业道。粗相续果。亦不起粗。是见道。喜忍伏三道业道。离忍伏人中业道。明忍伏六天业道。焰忍伏诸见业道。胜忍伏疑见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无生忍伏果业道。不动忍伏色因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寂灭忍伏心色二习业道。无垢忍伏习果道。习前已断。而果不败亡。是故佛子三贤。名为伏断。喜忍已上。亦伏亦断一切烦恼。觉忍现时。法界中一切无明。顿断无余。亦显诸位胜劣异故。拟宜而说。非实正理。设有余教异此说。亦应准此。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经。能化(至)无量功德。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初地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所现化身。三地差别。准上应知。又现神通。无量功德差别。谓初地神通。动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土也。

  经。常以十五心为首。

  释曰。第四明发行种子。文别有三。初总标。以十五心为首。次列十五心。后总结。此即总标。十五心为发行本种。

  经。四摄法(至)三解脱门。

  释曰。第二列十五心。谓四摄等四门功德。便成十五心功德也。言弘愿。如璎珞经说。愿一切众生。度苦断集。证灭修道。名四弘愿。具说如彼。

  经。是菩萨从善地(或有本云。从善觉地至)根本种子。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

  经。又顺忍菩萨(至)现法。

  释曰。第三顺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显摄化分齐。此即初也。顺无生忍观。名为顺忍。言见胜现法者配位。见谓炎慧。即第四地。得道品见。故名为见。胜即难胜。是第五地。难有二义。一劝难化众生。心无垢难。二所化不从。心无垢难。能退二难。于难得胜。名难胜地。言现法者。即是第六现前地十二缘观。恒现在前。名现前地。

  经。能断(至)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其除障。谓此位中。断缘心烦恼系缚。名心烦恼缚。或望前位色烦恼粗显。此位中心烦恼细。故喻于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经。故现一身(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现一实身。于十方佛国中。现无量通化众生。或可于十方国。各现一化身化众生。故言一身。问何故信忍现百身等。此顺忍中。但言一身。解云。信忍明其化身。故说多身。此说实身。故说一也。问菩萨身。一时到十方不。答有两说。一云能到。不思议故。一云不到。实身不可在多处故。虽有两释。且依后说。

  经。又无生忍(至)观慧。

  释曰。第四明无生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明摄化分齐。言无生忍者。诸说不同。有说名遍计所执。名为无生。无自体故。或说遍计所执。及圆成实。皆名无生。如解深密瑜伽论。或说三性皆名无生。谓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如成唯识等言。所谓远不动慧者。配位。七地名远行。至功用心最后边故。八地名不动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地名观慧。四无碍解。化有情故。

  经。亦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谓于前位。已断色心烦恼。今此位中所断微细。名心色等习。

  经。现不可说(至)神通。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如经可知。

  经。复次寂灭忍。

  释曰。第五辨寂灭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约谛辨异。四无缘下。所化分齐。前中有三。初标名。次赞用。后配位。此即标名。若依本记。寂是定。灭是慧。依定发慧。灭诸漏故。名寂灭忍。一云。离诸法相。究竟真如。名为寂灭。缘彼境智。名寂灭忍。

  经。佛与菩萨(至)入金刚三昧。

  释曰。第二赞用。言金刚者。自有二义。一能断智。名为金刚。能断一切诸烦恼故。今此经。依此而说。二所断惑。名为金刚。性强难断。似金刚故。故新翻般若。名为能断金刚。惑可金刚。亦属能断。由此义故。佛与菩萨。同用此忍。

  经。下忍行中行(至)萨般若。

  释曰。第三配位。萨婆若。此云一切智。

  经。共观第一义谛。

  释曰。第二辨其除障。文别有三。初明观境。次辨除障。后显二道差别之相。此即初也。谓佛菩萨。同观真如第一义谛。问此位同观。有胜劣不。若有胜劣。本业经中。何名等觉。若无胜劣。如何瑜伽。八复次释胜劣差别。答云。诸说不同。一云。缘真即无胜劣。若缘俗境。胜劣不同。故经与论。互不相违。一云。据实胜劣不同。故涅槃云。十地菩萨。闻见佛性。于如来地。眼见佛性。具说如。彼又瑜伽论十四五曰。所见月光喻二位。故知二位定有胜劣。而言等者。等断一障。故说为等。慈恩三藏。意从后释。

  经。断三界心习。

  释曰。第二正辨除障。于前位中。已断色心二种粗习。今此位中。亦断色心二种细习。为显所断最微细故。但名心习。

  经。无明尽相(至)为萨婆若。

  释曰。第三正辨二道差别相。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无明尽相为金刚尽相者。显无间道相。据实一切烦恼皆尽。就根本说。是故但言无明尽相。即用此相。为金刚尽相。解脱道中。已过无明尽相。故言无相为萨婆若。若依本记。无明尽相为金刚者。显无间道相。谓于此位。有涉相尽。就根本说。故言无明尽相为金刚尽相。无相为萨婆若者。显解脱道。言尽相等者。无间道时。惑相虽尽。犹有境智异相。故不言无相。于此位中。尽无明相。亦无境智异相。故尽相无相为萨婆若。虽有两释。且依后释。

  经。超度世谛(至)等法性。

  释曰。第三约谛辨异。三贤多住世谛。十地多住真谛。度三贤故。超世谛。度十地故。超第一义谛。超世谛故非有。超第一义谛故非无。故为第十一地。萨云若觉。自有两说。一云。萨婆若名一切智。萨云若名一切种智。若依本记。皆翻一切智。言湛然清净。常住不变。同真际。等法性者。重释萨云若。常住之相。诸说不同。一云。即准此文。如来常住无生无灭。一云。为相续常。故说常住。具如三身章。

  经。无缘大悲来化三界。

  释曰。第四摄化分齐。文别有二。初标宗略释。后依宗广释。此即初也。谓一切有情。能化所化。皆不离三界。大悲是能化之具。众生是所化之境。萨婆若是能化之体。大悲有三。一众生缘。二法缘。三无缘。初通外道。次通二乘。后唯佛及菩萨。若广分别。如智度论二十三。及佛地论第五等。今佛世尊。以大悲力。化一切众生。乘一切智。来化三界。

  经。善男子(至)亦不出三界。

  释曰。自下第二依宗广释。文别有三。初申正理。次三界外下。破异师说。后大王我言下。引古证今。此即初也。若依本记。此有四义。一烦恼用。由惑发业。生三界报故。二生死果。谓所感果。体属三界。二十二根中。三无漏根虽非三界。依三界身。故言不出。三智慧体。谓佛三身所有智慧。名智慧体化三界处。故言不出四智慧用。反显界内有所化生。意明佛智化三界用。虽名相中有此四义。皆是虚妄。若出三界系缚。即见第一义。如理不复见有能化所化也。今解此文。有其三义。初烦恼及果。体属三界。在三界处。故言不出。次辨二十二根。谓三无漏根。在三界处。眼等五根。及五受根。男女意命。体属三界。信等五根。有属有在。后佛三身。虽非三界。亦在三界。故言不出。或可三无漏根。亦后三界九根中起。故说在界。

  经。三界外(至)非七佛之所说。

  释曰。第二破异师说。文有两节。初牒彼外计。后指同外道。谓外疑云。岂不二乘圣者出三界外。若言三界外无众生。佛二乘教。何所化耶。由斯计云。三界外所化众生。是故世尊破云。三界外有一众生界者。吠世史迦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言大有者。彼说六句义。一实。二德。三业。四大有。五同异。六和合句义。彼说大有。名大有经。问岂不三界外有变易生死。云何此经说三界外无众生耶。答真谛三藏自有两释。一恒解者。据实界外变易生。而此经中。未明此义。亦无有过。依佛教中。如声闻藏四阿笈摩。但说佛身是无常法。未明佛性常住身义。说佛无常。亦无过失。此亦如是。依佛教故。二依理释。随分别心。计有三界。及三界外有变易生。皆不称理。由此断所计。界外生死。据实还是不出三界。故大品云。从三界中出。至萨婆若。以不动故。唯此等经。无别有情出三界外。即依此意。释经可知。慈恩三藏。作如是释。变易生死。无别业果。即依三界所有业果。由边际定。转胜转妙。故名变易。三界门中。随本业果。即彼界摄。故此经云。出三界外。无别有情。而诸圣教。互不相违。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经。大王我常语(至)觉萨云若性。

  释曰。第三引古证今。若依本记。断三界者。谓除六识。名为业谛。断烦恼者。阿陀那即第七识。说烦恼净果报尽者。除阿赖耶。是第八识。说为果净。如是三净。名之为佛。自性清净。名萨云若性。此意说云。一切众生。三种净者。即名为佛。由此应知。设得佛果。不出三界。

  经。众生本业。是诸佛菩萨本所修行。

  释曰。第三释已总结。文别有二。初总结五忍。后辨位长短。此即总结。如经可知。

  经。五忍中十四忍具足。

  释曰。第二对十四忍。辨位长短。谓五忍对十四忍。展转相摄。寻即可知。

  经。白佛言(至)化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正答利他。兼释自利。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经。佛言从一地(至)一切知见故。

  释曰。此即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先略。后广。此即略答。文有三节。初明业所依地。谓从极喜。乃至法云。问此文何故但说十地。答地前三贤。贤而非圣。妙觉一地。已超菩萨。故因位中。随胜而答。次简别二行。一自所行处。谓十地自所行境。二佛所行境处谓妙觉地所行境界。前之十地。但了自行所行处。后金刚一念。通行二处。故下经云。得理尽三昧。同佛行处。如佛境界。乃至广说。又如璎珞经云。佛子。菩萨尔时住大寂门。乃至过十地解。与佛同坐。具如彼说。后言一切知见故者。释成清净。谓十地行。本业清净。皆由知见力所生故。一云。从初地乃至后佛地。余如前说。

  经。本业者。

  释曰。第二广答本业。文别有三。初牒。次释。后是故下结。此即牒也。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十地。即分为十。此即第一释善觉地。文分为五。一居土宽狭。二配属王位。三显习法门。四释地别行。五辨地通业。住百佛国者。居土宽狭。本记云。国土有三。一说法土。百亿日月。化小乘。二神通土。亿亿日月。化中乘。三智慧土。无量世界。化菩萨。今言百佛国土者。说法土也。言作阎浮四天王者。配属王位。问此经意。但取天王。非阎浮提。如何此云作阎浮四天王耶。答此有两释。一云。于四天王中。但作领阎浮提增长天王。由南胜故。不作余王。一云。通作四种天王。就胜方便故。但言阎浮提王。然此十王。诸教不同。依十地经。初地菩萨。作阎浮王。二地菩萨。作转轮圣王。六欲天中。除四天王。四静虑中。除第三禅。余八处中。如其次第。作八王位。今依此经。六欲天中。及四静虑。如其次第。受十王位。除阎浮王。及转轮王。言百法门者。第三显习法门。即自利行。如上所说。于十信中。一一具行十信。故言百法门也。言二谛平等心者。第四释地别行。谓于初地。创证真如。如实了知真俗一味。非即非离。非即故化义得成。非离故证法皆空。言化一切众生。第五显地通行。地地皆用化生为业。下有九地。多作五段。准此应释。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二释离达地。文复有五。一千佛国土中。居土宽狭。二作忉利天王者。配业王位。忉利天者。此是梵言讹略也。具足应言帝戾那(此云三)橙棱贯(此云三十)题婆(此云天)宝思惟三藏云。当此三十三天。三修千法门者。显习法门。谓十信心。一一增修一百心故。名千法门。后渐增修。准此应知。广如璎珞经第二卷说。四十善道者。释地别行。修十善业。行戒地故。五化一切众生者。显地通行。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三释发光地。文复有五。言炎天者。此云时分。余文准上。

  经。若菩萨(至)一切众生。

  释曰。第四释炎慧地。文复有五。兜率天者。此云喜足。道品即是三十七道品。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五释难胜地。文有五句。言二谛者。即世俗谛。第一义谛。言四谛者。即苦集灭道谛。言八谛者。诸说不同。一云。有作无作二种四谛。合说为八。若依本记。苦苦。坏苦。行苦。分段。变易。善。不善。正行。名为八谛。显扬第八。行苦谛。坏苦。苦苦。流转。流息(瑜伽云还灭)。杂染。清净。正方便谛(瑜伽云正加行)。名为八谛。解云。如次三苦。流转生死。流息涅槃十。三种杂染。断彼所得清净无为即彼能断。方便圣道。名八谛也。若依瑜伽第四十六。亦同显扬。然彼二论。增数门中。增一至十。广说如彼。今依十地。十四谛中。后八种谛。以释此文。前之六谛即此经中。二谛四谛。言八谛者。十地经云。觉法自相同相故。善知相谛。觉法差别故。善知差别谛。觉分别阴界入故。善知说成谛。觉身心苦恼故。善知事谛。觉诸道生相续所。善知生谛。毕竟灭一切热恼故。善知尽无生智谛。起不二行故。善知令入道智谛。正觉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菩萨地次第成就谛。及善知集如来智谛。以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故。问经说九谛。如何言八。答经意欲显妙觉胜故。开为二谛。论意欲明同大乘故。合为一数。前之七谛。通大小故。故今此经依八谛说。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

  释曰。第六释现前地。亦有五句。准上应知。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七释远行地。亦有五句。言方便智愿智者。不舍众生。起法无我。名方便智。由方便力。能作七门摄众生事。愿力取生。恒为上首。名为愿智。即此愿智。当方便智第一门摄。非十度中方便及愿。言七门者。一愿力取生。教化余众生故。二说对治。为灭烦恼染及随烦恼。使寂灭故。三为灭诸障故。四于大法众会集故。五见闻亲近。供养修行。生福德故。六转法轮故。七所问善释故。具如十地论第九卷说。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八释等观地。亦有五句。言双照方便神通智者。双照真俗互不相违。为方便。于入观中。能发神通。故名神通智。

  经。若菩萨(至)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九释善慧地。亦有五句。如文可知。

  经。若菩萨(至)如佛境界。

  释曰。第十释法云地。亦有五句。一居土宽狭。如文可知。二配属王位。言大静天王者。色究竟天摩醯首罗天王。言三界主者。简三界王故。言三界主。三修不可说不可说法门者。显习法门。四德理尽下。释地别行。觉行已满。名曰理尽。与佛如来。共断细障。名同佛行。无明即是三界本原。此地能尽。名为尽原。若依本记。阿赖耶识。以此为本原。五教化一切众生如佛境界者。显地通行。

  经。是故(至)行净。

  释曰。第三总结。文别有二。初结菩萨业。后结如来业。此即初也。

  经。若十方(至)无量众生。

  释曰。第二结如来业。

  经。尔时(至)波罗蜜。

  释曰。自下第二月光偈赞。于中有三。初大众供养。次月光正赞。后时诸下。辨众得益。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香华供养后合掌听闻。依十地论。供养有三种。一者利养供养。谓衣服卧具等。二者恭敬供养。谓香华幡盖等。三者行供养。谓修行信戒行等。此当第二敬供养也。

  经。今于佛前。以偈叹曰。

  释曰。第二月光正赞。于中有二。初发起颂文。后以偈正赞。此即初也。所言偈者。自有二说。一云。偈者竭也。摄义竭尽。故名为偈。一云。依正梵音。名为伽他。此云颂而言偈者。是讹略也。然所说偈。必具四句。梵音钵陀。此翻为迹。外譬真如诸象四迹成身。偈亦如是。

  经。世尊导师金刚体。心行寂灭转法轮。

  释曰。自下第二以偈正赞。此中总有二十九行偈半。大分为三。初一偈半。略叹佛德。次五忍下。二十五偈。广叹五忍德。后如来下。有三偈。叹佛化业。就叹佛德。文别有三。初有半偈。叹佛自体。即叹佛宝。次有半偈。叹佛说法。即叹法宝。后有半偈。叹佛摄众。即叹僧宝。此即初也。然此颂文。诸说不同。若依本记。颂初二句。明佛三业。具足五义。一世尊者。威德具足。二导师者。智慧具足。三金刚体者。法身具足。四心行寂灭者。解脱具足。五转法轮者。化他具足。解云五中金刚体者。叹法身德。余之三句。叹受用身。转法轮者。赞其化身。三身别相。具如别章。一云。初二句。赞佛三密。初之一句。赞佛身密。具一切德。众所尊重。名为世尊。相好圆满。引导众生。名为导师。其身不坏。犹如金刚。故名金刚体。于后句中。赞二种密。初之四字。赞其意密。内证真如。离能所相。故名心行寂灭。后之三字。赞其语密。远近同闻。无所壅隔。名转法轮。若广分别。如三密经。

  经。八辨洪音为众说。时众得道百万亿。

  释曰。第二赞佛说法。文有两节。初赞妙辨。后赞德益。言词巧妙为辨。远近皆遍曰洪。言八音者。如梵魔喻经云。佛说法声。有其八种。一最好声。二易了声。三濡软声。四调和声。五慧声。六不诬声。七深妙声。八不女声。又璎珞经。有八种声。谓内外因果。及四无碍声。即为八也。又贤愚经。十住断结经等。亦说八种。与此不同。恐繁不述。言时众得道百万亿者。第二赞众得益。如经可知。

  经。时六天人皆出家道。成比丘众菩萨行。

  释曰。第三叹佛摄众。谓说法时。六欲诸天。及人民众。成出家道。及菩萨行等。问如何六天有出家众益。依本记云。出家二种。一心出家。二形出家。今六欲天。依于佛法。皆出生死家。故不相违。

  经。五忍功德(至)能尽原。

  释曰。上来略叹佛德讫。自下第二二十五偈。广叹五忍。于中有二。初有一颂。总叹五忍。后佛众下二十四颂。别赞五忍。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之一句。赞所了法。次有一句。辨能了人。后有二句。显其胜劣。此明除佛以外。障未除故不能穷尽。故不名智但名为忍。唯佛一人。能尽忍源。障已尽故。

  经。佛众法海三宝藏。无量功德摄在中。

  释曰。自下第二有二十四颂。别赞五忍。文别有四。一有五偈。叹伏忍。二善觉下五偈。叹信忍。三炎慧下有四偈。叹顺忍。四远达下有十偈。合释无生寂灭二忍。就伏忍中。文别有三。初有一偈半。颂方便。次有一偈。显正位。后二偈半。显势力。前中有三初之二句。信所依境。次有二句。明发信心。后有二句。配属王位。此即初也。释三宝义。具如别章。

  经。十善菩萨(至)苦轮海。

  释曰。第二明其发心。依本记云。十信菩萨。由发大心。求出三界。虽未即能永出三界。以能远离三恶道苦。是故总言长别三界。

  经。中下品(至)铁轮王(或有本云宝者谬也)。

  释曰。第三配属王位。谓十善业道中下品者。得粟散王。若上品者。得铁轮王。小王众多。犹如散粟。从喻立号。名粟散王。依本业经。十善有三。上品铁轮。中品粟散。下品人王。

  经。习种(至)四天下。

  释曰。第二一偈。颂其正位。谓十住菩萨习种性。作铜轮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萨性种性。银轮王。王三天下。十回向菩萨道种性。金轮王。王四天下。言七宝者。轮宝。主兵臣宝。主藏臣宝。象宝。马宝。女宝。如意珠宝。问如是七宝。四种轮王。皆具有不。答皆悉具有。而胜劣异。故大婆沙三十卷云。诸转轮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罗延力(那罗延者。此名人种。人与天女和合王而生。根本是人种类。故名人种)。王三洲者。有代根伽力。王二洲者。有钵罗塞建提力(是大力鬼神是鬼趣摄也)。王一洲者。有摩诃路健那力(此名露形是人中神)。此四轮宝。亦有差别。王四洲者。有金轮宝。其量正等四俱卢舍。王三洲者。有银轮宝。其量正等三俱卢舍。王二洲者。有铜轮宝。其量正等二俱庐舍。王一洲者。有铁轮宝。其量正等一俱卢舍。如四轮宝有此差别。应知余宝亦有胜劣。谓王四洲者。余宝最胜。乃至一洲者。余宝最劣。

  经。伏忍圣胎(至)十贤心。

  释曰。第三显其势力。文别有二。初之一偈。对佛辨力。后一偈半。就菩萨辨。前中有二。初之二句。标三伏忍。后有二句。正赞势力。此即初也。若依本记。初句总标三十忍。次句别配三位。言十信者。即十信位。十止者。即十解位。十坚心者。即十行位。今解不尔。十信即十解。亦名十住。十行名十止。十回向名十坚心。如上已说。

  经。三世诸佛(至)伏忍生。

  释曰。第二正赞势力。如文可知。

  经。一切菩萨(至)信心难。

  释曰。第二对菩萨辨。于中有二。初标发心。后释二利。此即初也。言发心者。显扬第二。有二发心。一世俗发心。谓如有一随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发誓愿言。长老忆念。或言圣者忆念。或者邬波柁耶。我如是名。从今日始发无上菩提心。为欲饶益诸有情故。从今已往。凡我所修六波罗蜜。皆为证得无上菩提。故我今与诸菩萨摩诃萨。和合出家。愿尊证知。我是菩萨。第二第三亦复如是。二证法性发心。谓如有一已过第一劫阿僧祇耶。已证菩萨初极喜地。已入菩萨定无生位。已如实知无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将近等近大菩提果。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乘意。已至不住流转寂灭。菩萨道故。得广大意。由如是故。于大菩提愿不退转。是证发心。庄严第七。发心有四。一信行发心。谓信地。二净依发心。谓前七地。三报得发心。谓后三地。四无障发心。谓如来地。若依瑜伽七十二。说十种发心。恐繁不述。今此经文。二发心中。世俗发心。四种发心。当信行发心。若依本业。在十信位。谓十信心。信心有十。修百法门。故言行本。或十住中。初发心住。

  经。若得信心(至)初地道。

  释曰。第二释自利行。文别有三。初之二句。明自利行。次有一句。显利他行。后一句。双结二利。此即初也。言信心者依庄严论。此当上品。故彼第七云。行尽阿僧祇。长信令增长。众善随信集。亦具如海满。释云。若诸菩萨行行。尽一阿僧祇劫。尔时长养于信。方至上品。若准彼文。当十回向。今此经文。重赞十住第七不退也。问此种性菩萨。为如此经。必不退耶。或有退耶。设尔何失。若言退者。此经所说如何会释。若言不退。本业经等。如何会释。解云。此义两释不同。一龙猛菩萨宗。种性菩萨。决定不退。故金刚仙论第一卷中。作如此说。然此习种性人。亦有二种。一者性决定。二者不定。不定者。未能决定入于性地。乃至初地。容有进退。故言不定。若遇善知识即不退。若不遇者。退入外凡及二乘地。或性种性。犹退堕地狱。马鸣菩萨起信论中。亦同此说。又乐庄严经中说。性地菩萨。决定不退。是故宝鬘论中。有人问龙树菩萨云。地持经中。道性地菩萨。退堕阿毗地狱。此义云何。龙树菩萨答言。地持经中。虽云性地菩萨堕地狱。我不明作如是说。何以故。不增不减经中。明性地菩萨。毕竟不堕地狱。又乐庄严经中说。性地菩萨。若一时杀阎浮提众生。虽有此罪。犹不堕地狱。若杀四天下。乃至大千世界众生。亦不堕地狱。何以故。此人旷劫修行。多供诸佛。功德智慧。善根纯熟。虽造重罪。以福德力故。罪即消灭。不堕地狱。如热铁?。以一渧水。投之于上。即自消灭。以此验知。性地菩萨。不堕地狱。问若尔者。二经相违。云何会通。解云。地持经中。道言入者。摧怖地前。令其生惧。速证初地。非谓实入阿鼻地狱。如十地经中七劝。劝八地菩萨言。汝莫乐住寂灭。然八地菩萨。既位出功用。永绝识务。念念无生。运运自进。岂有乐住寂灭。假劝方进也。欲速入九地十地乃至佛地。是故加劝。非谓实乐住寂灭。此亦实如是。实不堕地狱。言其堕者。欲令速证初地。非谓实堕也。故知性种以上。一向不退。二慈氏菩萨宗。种性菩萨。亦有退入恶趣。堕入外凡。如前所引。本业经第一卷云。信想心中行者。是分善根诸善男子。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是人尔时从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第六般若波罗蜜。上观现在前。后值诸佛菩萨知识所护故。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七住以前。名为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第六般若。修行于空无我主者。毕竟无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萨心。如我初会众中。有八万人退。如净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值恶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恶中。不名习种性人。退入外道。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见及五逆。无恶不造。是为退相。准此等文。亦有退者。而乐庄严等。说不退者。如本业经。修第六度。遇善知识。故知种性。有退不退。问十信位。有不退不。此有两释。一云。亦有不退。故本业经第一卷说。十信第六。名不退心。而与十住。有差别者。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信第六。唯信不退。一云。无不退义。是故此经第六名施。本业第二自说戒心。由斯十住第六已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后方名不退。而言十信第六不退者。译家谬也。

  经。教化众生觉中行。

  释曰。第二显利他行。如文可知。

  经。是名菩萨初发心。

  释曰。第三总结二利。上来明信不退者。说伏忍位。又解。一切菩萨已下一偈半。说信忍方便。以庄严论说僧祇末上品信故。于理无违。

  经。善觉菩萨四天王。

  释曰。自下第二有五偈。别释信忍。文别有四。一有两偈释善觉地。二有一偈明离达地。三有一偈。释明慧地。四有一偈。断障分齐。此即第一也。文有七节。一标名配位。二显地别行。三化土宽狭。四辨登一乘。五释地别名。六显德具足。七入理不动。此即第一标名配位。谓初觉生法二空。无相见道。及三心等。故名善觉。配位如上。

  经。双照二谛平等道。

  释曰。第二显地别行。依真谛释。双观二义。一入观见真。二出观见俗。出入合说。故云双观。慈恩三藏。一时双缘。故名双观。然此双观。略有四种。一方便双观。谓十回向中。四善根位。于一刹那。缘名义等。假有实无。假有是俗。实无即真。于中初习。容有前后。若纯熟位。即得双观。二证位双观。如即此经。三功用双观。谓难胜地。四任运双观。八地以上。今于此中。证位双观。

  经。权化众生游百国。

  释曰。第三化土宽狭。

  经。始登一乘无相道。

  释曰。第四辨登一乘。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就理说一乘。一云。依行说一乘。具如别章。

  经。入理般若名为住。住生德行名为地。

  释曰。第五释地别名。义谓极喜地。亦名为住。智住理故。即彼般若。亦名为地。生诸德故。

  经。初住一心足德行。

  释曰。第六显德具足。谓初地一念。具足八万四千波罗蜜。

  经。于第一义而不动。

  释曰。第七入理不动。谓入理时。非分别所动。故名不动。或不退故。名而不动。

  经。离达开士忉利王(至)无无无生无二照。

  释曰。第二此一颂文。释离达地。文有三节。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经可知。后显地别行。言离达开士忉利王者。标名配位。离犯戒垢。达照一味真如。故名离达。即当三十三天王。言现形六道千国土者。辨土宽狭。言无缘等。者第三显土别行。释此经文。诸说不同。一本记云。上句明境净。下句明智净。言无缘者。依他假缘空无相。分别假相空。第三谛者。真实性空。解云。除遣三性。存三无性也。言无无者。是无分别性。以体无故。言无生者。依他性空。言无二照者。圆成实性空。然此照言。该通上二。慈恩三藏云。上句境净。下句智净。准同前释。言无缘者。生无自性。性体即依他。无自在天等为缘生故。言无相者。相无自性。性即所执相。以无自体。为其性故。言第三谛者。胜义无自性性。真如为体。而无所执。真空相故。释能净智。准前应知。

  经。明慧空照(至)变化生。

  释曰。第三有一偈文。释明慧地。文有三节。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经可知。后显地别行。言忍心者。即是能观之智。言无二者。谓离有无二相。即用无二。为第三谛。言出有者。出三界有。言入无者。离分段有。入变化生。变化生者。即是变易生死也。如何得知第三地中。出有入无。变化生即是变易生死。解云。如显扬论。变易生死。亦名变化。又第三地。即施戒修中。修定地。由边际定力。受变易生。故知第三地。受变易生。

  经。善觉(至)无遗照。

  释曰。第四有一偈。明断惑分齐。谓上善觉离达明慧三位菩萨。能断三界色烦恼缚。所以者何。执三界色为实有故。下有半颂。释断所由。以彼菩萨。还观三界身口色上法性。第一真如。无遗照故。方能断也(或有本云。无唯照者谬也)。

  经。炎慧妙光(至)空有了。

  释曰。自下第二有四偈。释顺忍。于中有二。初有三偈。正明行位。后有一偈。明断惑分齐。前中有三。初有一偈。明炎慧地。次有一偈。明胜慧地。后有一偈。明法现地。此明炎慧地。即十地中。第四炎慧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炎慧妙光者。第一标地别名。道品慧光。断所知障。如炎烧薪。法喻双举。名为炎慧妙光。于十度中。行精进度。名大精进。配王摄土。如经可知。显别行中。言实智缘寂方便道者。略开二智。谓一实根本智。唯缘寂静真如。二后所得方便智。通缘真俗。故今且举方便道。不辨所缘。下句重释二智。达无生者。释上实智。照空有了者。释后得智。通照真俗。

  经。胜慧(至)入无间。

  释曰。第二偈。明胜慧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言胜慧者。即难胜地。真俗二智。难合能合。故名难胜。今此经意。了知真俗。及第一义。能了知故。名为胜慧。自达明了。不由他力。故名胜慧。配位分齐。如经可知。言空空谛观。至入无间者。第三显地别行。本记释云。就真谛门空有二义。一者人空。二者法空。故曰空空谛观。或可有无皆空曰空空。虽有无相。名无二相。俗谛门中。变化六道。无细不入。故言入无间。

  经。法现开士自在王。

  释曰。第三有一偈。释第六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显地别行。后化土分齐。言法现者。是第六地。缘生空观法。现在前故。名为法现。即六天中。他化自在天王也。言无二无照至大智光者。显地别行。真即是俗。俗即是真。故言无二。或可离有无相。故言无二。无能所证。故言无照。内证生法两空。故言达理空。具足能证真俗二谛。及第一义。故言三谛现前大智光。化土宽狭。如文可知。

  经。炎胜(至)迷心惑。

  释曰。自下第二有一偈。明断惑分齐。文别有二。初上半正明断惑。后下半释断所由。此即初也。炎谓炎慧。胜即胜慧。法现即是法现。如是三人。起无漏定。皆离有无二相。及无能取所取相。名无相定。此上三智。能洗力三界迷心粗惑。理实通断迷色心惑。欲显胜劣。且说迷心。

  经。定慧寂然(至)无量报。

  释曰。第二释所由。缘空为境。故言空慧。行相寂静。无能缘所缘相。故名无缘观。前云无相定者。显所依定。此句即显能依观智。前迷心惑。缘心为境。故能断智。还观心空。无量报者。现所观境。无量三界心报。

  经。远达无生初禅王。

  释曰。自下第四有十偈。释后二忍。于中有三。初两偈半。别释下品无生忍。次等观下五偈。合释二忍。后圆智下两偈半。释上品寂灭忍。前中有二。初广释行相。后断惑分齐。释行相中。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相。此即初也。言远达无生初禅王者。标名配位也。此七地至功用位。最后边际。纯作真如无生观。故名远达地。如解深密。谓此地中。无缺无间。证入无相。不同六地暂时现前。又复邻近第八净地。具斯二义。名远行地。

  经。常万亿土教众生。

  释曰。第二化土宽狭。若准前文。言百万亿。略举大数。故言万亿。

  经。未度报身(至)空寂行。

  释曰。第二显地别相。文有五节。一住报时分。谓此地中。受分段生。唯一身在。故智度论云。七地菩萨。未舍虫身肉身。或可二十一生中。末后一生。故言一生。二进入胜位。谓所入地。双观二谛。故言等观。圣道恒行。故言法流。三始入行相。此有两释。一云。始入第八。任运而起。故曰无缘。功用不动。犹若金刚。一云。第七初证无生。离分别相。名曰无缘。其智坚利。名金刚忍。四不受分段。亦有两释。一云。八地已上永不受。二云。七地当永不受。五依境辨观。初句观真。后句缘俗。亦有两释。一云。第八观第三谛。离有无相。名无二照。却观分段二十一生。作空寂行。一云。第七作二谛观。大同前释。

  经。三界爱习(至)独谛了。

  释曰。第二断惑分齐。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本记云。三界爱习一句。谓三界爱。皆须如理。不复别见。故言顺道定。远达一句。别前未证见如如。故言独了。一一类。诸师依十地经。共作此释。有爱佛习。不违道定。故名顺道定。如是爱习。远达正士。独能解了。而此段文。不辨断惑。今解不尔。此文正明断惑分齐。所以知然。如诸位中。理应合释断惑分齐。故知此文正明断惑。今依二经。释此文意。一十地经云。此远行地。不名有烦恼者。一切烦恼不行故。贪求如来智慧未满足故。不名无烦恼者。此经亦尔。爱佛智慧。习未断故。名顺道定。远达正士。独谛了者。谛谓谛实。前之六地。但断烦恼。未断习气。故今第七。名独谛了。二依解深密经。与前少异。谓从初地乃至十地。由故意力。起烦恼故。无染污相。于自身中。不生苦故。无有过失。于有情界。能断苦因。有无量功德。以此三义故。此经言顺道定。而言三界爱习者。彼云粗重。此云爱习。其义一也。

  经。等观菩萨二禅王。

  释曰。第二五偈。合释二忍。文别有二。初有四偈。别释三品。后有一偈。断惑分齐。前中有三。初一偈平。释等观地。次一偈文。释慧光地。后一偈半。释灌顶位。就等观中。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显其胜用。三化土宽狭。四显地别行。此即第一标名配位。

  经。变生法身无量光。

  释曰。第二显其胜用。谓于此地。受变易生。名为法身。证法性如所生身故。名为法身。惑诸功德所依止故。称为法身。放无量光。照诸国土。

  经。入百恒土化众生。

  释曰。第三化土宽狭。

  经。圆照三世恒劫事。

  释曰。第四有三句。显地别行。有其三义。初句照俗。次句重释。后句照真。此即初也。依本记云。道前为过去。道中为现在。道后为未来。

  经。返照乐虚无尽源。

  释曰。第二句。重释圆照三世。依本记云。言返照者。返照过去地前之事。言乐虚者。缘现在乐。虚而不实乐。言无尽源者。照知未来道后。不可尽其源。

  经。于第三谛常寂然。

  释曰。第三明其照真。谓第八地。观智寂然。照智真如。第三谛也。

  经。慧光开士(至)一念了。

  释曰。第二一偈。释慧光地。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如文可知。后显地别行。谓此地中。得四辨故。虽在真如无为空行。而恒沙佛。三藏圣教。一念能了。

  经。灌顶菩萨四禅王。

  释曰。第三一偈半。释灌顶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化土宽狭。后显地别行。此即初也。言灌顶者。华严经第二十七云。譬如轮王太子。成就王相。取四大海水。灌子顶上。即名为灌顶大王。菩萨亦如是。受职时。诸佛以智水。灌是菩萨顶。名灌顶法王。是名菩萨入大智慧职地。

  经。于亿恒土化群生。

  释曰。第二化土宽狭。如文可知。

  经。始入金刚(至)常湛然。

  释曰。第三显地别行。文有四节。一明胜用。谓金刚一念。断障已了。或可照境已了。二辨度生。谓三十生中。一生未尽。三显品数。位在下忍。四辨入位。谓解脱道。即成妙觉。

  经。等慧(至)一切尽。

  释曰。第二一偈。断惑分齐。于上等观慧光灌顶三品。除前缘心。无明习尽。谓无间道现在前时。无明习相故烦恼等。一切皆尽。

  经。圆智无相(至)无极悲。

  释曰。第三有两偈半。明妙觉位。文别有二。初正赞三德。后第一义下。重赞其德。前中有四。一标名配位。谓圆满智。缘无相故。名为无相。或可智用离能所缘故。名为无相。二尽生分位。谓三十生尽。于一切境。齐等而觉。名等大觉。此上二句。赞智德也。三证大无为。谓有余无余二种圆寂。不可破坏。如金刚藏。此之一句。赞断德也。四具大慈悲。谓尽生死。具无极悲。此显恩德。穷未来际。故言无极。

  经。第一义谛(至)妙智存。

  释曰。第二有一偈半。重赞其德。文有三节。初之二句。就境赞智。次有二句。就位赞德。后有二句。约时赞德。此即初也。谓内证真谛。非分别所动。故言常安隐。穷生死俗源。尽涅槃真性。成妙觉智。故妙智存。

  经。三贤十圣(至)居净土。

  释曰。第二就位赞德。谓始从三贤。至灌顶位。有漏未尽。言住果报。唯佛一人。生死报尽。无有漏法。故居净土。

  经。一切众生(至)居净土。

  释曰。第三约时赞德。谓一切众生。虽无有始。而有尽时。名暂住报。唯佛一人。有始无终。名居净土。

  经。如来三业(至)礼三宝。

  释曰。自下第三赞佛三业。文别有五。一初二句。总赞三业。二有一偈。别赞三业。三有半偈。赞说无畏。四有半偈。赞能动地。五有半偈。赞佛快说。就总赞中。初之一句。总赞三业。后有一句。显已归礼。言三业德无极者。如前所说。身业坚固。意业寂静。口业能说。皆无穷尽。故言无极。由斯我今敬礼三宝。

  经。法王无上(至)无缘照。

  释曰。自下第二有一偈。别赞三业。于中有三。初有二句。别赞身业。譬如大树覆盖人众。如来身力覆盖亦然。次有一句。别赞口业。称理说法。非无义利。后有一句。别赞意业。其心寂静。无缘大悲普照有情。

  经。人中师子(至)散金华。

  释曰。第三赞说无畏。文有两即。初之一句。赞说无畏。后有一句。欢喜供养。

  经。百亿万土(至)受妙报。

  释曰。第四有半偈。赞能动地。文有两节。初赞佛动地。后众受妙报。

  经。天尊快说(至)略难佛。

  释曰。第五有半偈。叹佛快说。文有两节。初句赞佛快说。诸王后句。申已赞说之意。

  经。时诸大众(至)无量功德藏。

  释曰。自下第三。辨众得益。若依本记。有七种益。即分为七。此即第一得开慧益。

  经。得大法利。

  释曰。第二得思慧益。以已思慧。胜于闻慧。名大法利。

  经。即于座中(至)无生忍。

  释曰。第三得修慧益。言三趣者。是三恶趣。问如何恶趣能得修慧益。萨婆多宗。不许恶趣能得修慧。今大乘宗。亦得修慧。故大云经。诸畜生等。得定律仪。

  经。八部(至)天上受道。

  释曰。第四现在安乐住。言八部阿修罗者。四天王住下。有四阿修罗王。一罗睺阿修罗。二毗摩质多罗。三波利。四毗楼阇。须弥山下。又有四大阿修罗。一陀㝹。二富楼魔。三波罗诃。四兜牟楼。

  经。三生(至)得入正位。

  释曰。第五正位。

  经。证圣人性。

  释曰。第六净眼位。证圣人性。四字是二乘所得。

  经。得一切无量报。

  释曰。第七未来乐住。既闻圣教。得生报后报无量果也。又云。就得益中。文别有二。初明总益。谓众闻法。后即于下。显其别益。谓诸天鬼神。乃至人畜地狱。得初地无生法忍。余文大同前说。虽有两说。且依前说。地狱能得初地无生。不应理故。

  经。佛告诸行得道(至)大师子吼。

  释曰。自下第三如来述成领解。文别有二。初赞王能说。后善男子下。赞所说法。前中有二。初赞王能说。后世尊述赞。二能说中。文有二节。初标所告众。后对众正赞。此即初也。谓听众中。天众最胜。或得圣果。是实非化。故名得道果。实天众言。善男子等者。第二对众正赞。叙今胜古。成师子吼。谓于过去龙光佛边。为第四炎慧开士。我为第八等观开士。我今成佛。汝来第九地。作师子吼。

  经。如是如是乃至知斯事。

  释曰。第二如来述成。文有两节。初赞教称理。后显所诠理。此即初也。王所说教。称所诠理。教理相应。是故重言如是如是。言不思议等者。非三贤境。名不思议。龙树释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世亲等云。心言路绝。其义一也。非十地境。名不可度量。此即校量难胜功德。是故唯佛与佛。乃知斯事。

  经。善男子(至)不可思议。

  释曰。第二赞所说法。文别有三。初正赞所说。次善男子。是十四法门下。赞用劝修。后时诸众中下。大众供养。就正赞中。文别有三。初释不可思议。次善男子下。释不可度量。后我今下。释唯佛乃知。就不思议中。文复有三。初标宗略说。次外人徴诘。后世尊广释。前中有四。一总标其数。谓十四般若。二别叙属当。谓地前三忍。地地三品。成三十忍。三二藏分别。谓一切行藏者。前十三忍。一切佛藏者。上寂灭忍。由此二种摄诸功德。名之为藏。四结不思议。如是二藏。名不可思议。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外人徴诘。依何义故。行藏佛藏。皆不思议。

  经。一切诸佛(至)是中化。

  释曰。自下第三。依宗广释。文别有二。初唯就佛藏。明不思议。次一切众生下。合释二藏。明不思议。此即初也。然此文。自有两说。一云。是中生。是中灭。是中化者。法身无像。为物故形。以王宫现生。双林托灭。随感应故。所以化也。无生无灭无化者。其用弥寂。故体无生灭化也。无自他者。彼己两亡第一无二者。境智俱绝。非化非不化者。谈其大寂非化。据其大用非不化。非无无相者。有无相对。若有有可有无。若有无可有有。今明有无俱无。故言非无无相。无来去者。明去来相绝。故中论云。已来亦无来。未来亦无来。离已来未来。来相不可得。已去亦无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相不可得。今释此文。于中有二。初就化身。即相无相。明不思议。后逐难重释。前中复二。初立三相。后遣三相。此即初也。是中生者。明智德。是中灭者。辨断德。是中化者。显恩德。此约化身。作如是释。或可通依受用法身。释上生等。如理应思。

  经。而无生无灭无化。

  释曰。第二遣生等三相。约相无自性。故说无生等三相。

  经。无自他(至)无去来。

  释曰。第二逐难重释。虽云无化。其相难知。故重释之。于中有二。先法后喻。法有五义。展转相释。一无自他者。释上无化。既无自他。如何有化。二第一无二者。释无自他。第一义中。无自他二故。三非化非不化者。释上无二。谓化是能化。不化是所化。能所俱非。故第一义。无有二也。四非无者。遣无。前已遣有。便拨为无。同恶取空。故言非无。五无相无来去者。双遣有无。所言相者。是有无相。来者有相。去者无相。今此般若。双遣有无。故言无相。无来去也。

  经。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

  经。一切众生(至)行空故。

  释曰。自下第二合释二藏。明不思议。文别有二。先释。后结。释中有二。初人法相对。辨不思议。后境智相对。辨不思议。前中有二。初明人空。后明法空。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以三义。辨我相空。后烦恼下。就我众名。以辨人空。此即三义以辨空相。言三义者。一无生无灭。二无缚无解。三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言无生无灭者。诸说不同。一云。无生无灭。即是总句。谓一切众生。皆有生死。名为生灭。双遣死生。故言无生无灭。一云。无生者遣常见。彼计我生而不灭故。无灭者遣断见。彼计我灭而不续故。言无缚无解者。自下别释。既无众生。说谁名为有缚有解。故智论五十一缚脱品云。五众无缚无脱。若毕竟空。无有作者。谁缚解。凡夫人法。虚诳不可得故非缚。圣人法。毕竟空不可得故非解。乃至云菩萨住是道中。诸烦恼不牵堕凡夫中。故言不缚。不以诸无漏法破烦恼。故言不解。具说如彼。真谛解云。人空真如。非烦恼所缚。亦非智慧所了。空无所得故。言非因非果者。双遣。卫世师外道。计我为作者。说名为因。僧佉外道。计我为受者。名为果。故言非因非果。言非不因果者。依俗理。非无因果。言烦恼下。就我众名。以辨人空。于中有二。初烦恼者。出能执法。所谓我见烦恼。我人等恼乱行者。故名烦恼。后我人等者。辨所执我。有众多名。于中有二。初辨我五名。一我。二人。三知者。四见者。五受者。后我所等者。辨我所空。谓前五种我。皆有我所。谓第一我所。乃至第五受者所。总标五种。故言我所空。所遣法体。通摄三受。所谓苦受名苦苦。乐受名坏苦。舍受名行苦。是故三受。通名苦受。即此三受。皆有为行。同是我所遣法。故言一切苦受行苦故也。

  经。一切法集(至)寂然空故。

  释曰。第二明法空也。有其五句。一一切法集者。标名辨假。谓一切法集故名假。二幻化五阴者。举喻出体。如幻五阴非人故。名为法假。三无合无散者。显法别相。诸说不同。一云。五阴成身。名为合。后离散时。名为散。双遣二相。故言无合无散。由无分别智。不住于生死。故名无合。常起大悲。故不入于涅槃。故言不散。五法同法性者。摄妄归真门。一切诸法。皆用如为性。

  经。法境界空(至)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境智相对。辨不思议。于中有二。初辨境空。后释智空。前中有二。先法。后喻。法中有二。初法境界空者。明总空相。谓一切境。无不空者。后空无相不转等者。释其别空。文有三节。初明法空。次无三宝者。通于人法二空。后无圣人六道者。明人空也。初言空者。空三昧境。言无相者。无相三昧境。无十相故。言不转者。是无愿三昧境。以苦集染。不可转为无漏净故。如上三境。皆非颠倒。非如幻化。是虚妄故。次言无三宝者。双显人法二空。后言无圣人者。明能化空。言六道者。辨所化空。言如虚空故者。第二举喻。喻法空相。

  经。般若无知(至)照相故行道。

  释曰。第二智空。于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法中有二。初遣知等六相。比度名智。推求言见。历境称行。筹虑名缘。招果名因。领纳名受。如是六相。悉皆是空。后释遣所由。故言不得一切照相。故行道相。

  经。斯行道相如虚空故。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

  经。法相如是(至)无心得。

  释曰。第三总合。法相如是者。合上六种空相。言何可有心得。无心得者。有心是分别。无心是无分别心。如何有心得。无心得。或可何可有心得者。遮有心得。其境皆空。如何有心得无境也。无心得者。许无心得。谓以境空故。无分别心。能得空也。

  经。是以般若(至)行而行。

  释曰。第二结上四义。文有四节。一人中行不可得。以生空故。二法中行不可得。以法空故。三境中行不可得。所缘空故。四解中行不可得。能缘空故。

  经。是故般若(至)不可思议。

  释曰。第三双结二藏不可思议。文别有二。初依智总结。后就人别结。此即初也。

  经。而一切诸菩萨(或有本云诸佛菩萨至)亦不可思议。

  释曰。第二约人明不思议。文别有二。初明菩萨无境而行。亦不思议。后明诸佛如幻境中。行化众生。亦不思议。或先结后文佛菩萨藏。后结前文佛藏不思议。

  经。善男子(至)如海一滴。

  释曰。自下第二挍量叹胜。释上不可度量。谓王所说般若功德。如大海水。灌顶菩萨。说其功德。如海一滴。故知般若功德。不可思议。问灌顶菩萨。其位胜王。如何说德不及月光。解云。就位而论。王即不及菩萨。今佛加护。王胜菩萨。

  经。我今略述(至)一切众生。

  释曰。自下第三。释上唯佛能知。文有三节。初明今佛说法般若分义功德。次亦为下。明诸佛同说。后三贤下。明十三开士共说功德。言分义者。说王功德不可尽故。名为分义。或可三贤十圣。显所赞也。谓即述可月光王。叹三贤十圣无量功德。

  经。善男子(至)亦复如是。

  释曰。第二叹用劝修。于中有三。初正叹劝修。次何以故者。大王反徴。后一切佛下。广释。前中二。初正叹劝修。后若一切下。显无异路。此即初也。谓善男子。如是十四法门。一切众生。三乘诸佛。乃至未来诸佛之所修习。

  经。若一切诸佛(至)无有是处。

  释曰。第二显无异路。如文可知。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大王反徴。

  经。一切佛(至)无异路故。

  释曰。第三广释。文别有三。初标正路。次是故下。示其正路。后是人超过下。举果叹胜。此即初也。唯有此门。更无异路。

  经。是故一切(至)圆觉忍者。

  释曰。第二示其正路。谓无异路故。应依上十四忍门。应当修学。

  经。此人超过(至)现身得报。

  释曰。第三举果叹胜。有二利益。一超诸苦难。二现身得报。谓得圣果等。

  经。时诸众中(至)十四正行。

  释曰。自下第三大众供养。文别有三。初菩萨香华供养大众。说十四正行。次十八梵天下。诸天供养。受持读诵。后无量鬼神下。明鬼神修行般若。文显可知。

  经。佛告大王(至)众生相可化。

  释曰。自下第二。答第三问。无倒化生。文别有三。初牒前问。次佛正答。后时诸无量下。时众得益。此即初也。谓佛牒前第三问。假实门中。何相众生可化。

  经。若以(至)真行化众生。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二。初略答。后广释。此即初也。谓以如幻之身者。是能化菩萨。见幻化者。是所化如幻。此如幻者。自有两释。一云。能化所化。皆是依他。而非实故。说之如幻。如阿毗达磨经。八喻显依化。一云。无故如幻。因缘所生法。皆是空故。说之如幻。如诸般若下。答文中。皆准此释。

  经。众生后(至)异木石。

  释曰。自下第二广中有二。初明所化如幻。后大王若菩萨下。明能化如幻。就所化中。文别有二。先释。后一切幻化下。总结如幻。就正释中。释七种假。即分为七。言七假者。一法假。二受假。三名假。四相续假。五相待假。六缘成假。七因生假。此即第一明法假。文别有二。初正明法假。后大王凡夫下。凡圣取境。胜劣差别。前中有二。初明本识能生色心。后后众生根本下。色心成阴界等。前中有三。一明受生识。二生得善下。明善恶种子识。三初一念下。约时明成众生色心。此即初也。言众生识者。总标诸识。自有两释。一真谛三藏。总立九识。一阿摩罗识。真如本觉为性。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阿摩罗识。此云无垢识。如九识章。余之八识。大同诸师。二慈恩三藏。但立八识。无第九识。而言阿摩罗者。第八识中净分第八。然诸教立识不定。有处但说六识。不说七八。如诸般若。或说八识。如金光明等。而诸般若。所说六识。自有三品。谓上中下。上品细者。名为赖邪。中末那。下名六识。如是三品。从意根生。故名意识。言初一念识。异木石者。随生何处。受生刹那。初一念识。名正受生识。唯是异熟。自性分别。异于木石。无强分别。

  经。若生得善识本。

  释曰。第二明善恶种子识。就种子识。若具分别。具三熏习。一名言熏习。二有支熏习。三我见熏习。初一通三性。以为因缘。能生果法。次有支熏习。唯善恶性生。善恶趣后。我见唯是染污。此后二种。于所生果。作增上缘。然第八识。自有三相。一者因相。是种子识。二者果相。谓受生识。三者自相。合说二种。以为自相。据实种子具有三性。就胜说故。不说无记。如是善恶。皆有二种。一者生得。二者方便。初受生时。但得生得。而非方便。或可此中且说生得。不说方便。若依本记。生得善恶者。由有如来藏故。有避苦求乐之心。此心从本性而有。不由外缘。故言生得。背理成妄。妄故兴恶。恶亦生得。不由化也。

  经。初一念(至)众生色心。

  释曰。第三约时辨成众生色心。谓由种子。从初一念。至于金刚。于中生不可说异熟识为本。成众生色心。问成众生具三聚。谓色心及不相应。如何不说不相应法。解云。依色心上。假立诸不相应。是假非实。就实说故但说心。又解。大乘诸教不同。如梁朝摄大乘云。诸有为法。不出色心(勘密严经。百法论。引经说不相应)。问诸众生有本际不。若言有者。如何经说众生本际不可知。若言无者。此经所说。复如何通(勘不增不减经等)解云。即依此义。总约诸宗。所说不同。有其四句。一有始无终。谓弥沙塞部中。立有时头众生。随缘而有。如真谛部执记中说。而彼宗中。虽无成文。义说无般涅槃性。及佛果不灭者。得成初句。二无始有终。谓如萨婆多宗。及经部。及大乘中定性二乘。三有始有终。如弥沙塞部宗中。二乘圣者。入无余位。四无始无终者。无涅槃性。不定种性。及菩萨种性。如瑜伽等。余师所说。不可具陈。若依本记。有二义。一依理论。不可说烦恼在前在后。二依教化门。且约受生等。说之为初。

  经。众生根本(至)身名积聚。

  释曰。第二色心成阴界等。文别有二。初明成阴。后大王下。成十二处等。此即初也。文别有二。初别释五阴。后释盖名义。谓众生根本色。名色盖。亦名色阴。如后当释。心名识盖等。此即开心。以为四阴。谓受想等。所言盖者。释阴名义。旧翻为盖。阴覆为义。慈恩三藏。翻之为蕴。蕴是积聚义。于一一蕴。多法集成。故名为蕴。言身名积聚者。释身名义。谓五蕴法。皆名为身是蕴义。

  经。大王(至)生无量色。

  释曰。自下第二明色心成十二处等。文别有三。初总明一色生无量色。次眼所得下。别明所生诸色。后如是一色下。总结能生色心。此即初也。谓一色法。能生五尘等色。若具应言此一心法。生一心法。或无量心。今总略故。但说生识。

  经。眼所得为色(至)身得为触。

  释曰。第二释所生多色。文别有二。初明生五境。后明生五根。境中有二。初明所造五境。后释能造四大。此释五境。若具应言法处所摄色。或可此经不明法处所摄色。是故不说。

  经。坚持名地(至)轻动名风。

  释曰。第二能造四大。如文可知。

  经。生五识处名根。

  释曰。第二明生五根。谓四大所造眼等五根。能生五识。故名五根。

  经。如是一色一心(至)色心。

  释曰。第三总结。一色生十种色。谓五根五境。略而不说法处色也。一心于十二处。能生意根。于十八界。能生六识及与意界。而释中不说者。为存略故。

  经。大王凡夫(至)无量假色法。

  释曰。自下第二凡圣取境。胜劣差别。文别有二。初明凡境。得假非实。后明圣境。得实非假。此即初也。

  经。圣人六识(至)一切实法。

  释曰。第二圣境得实非假。然此文义意难了。诸说不同。若依本记。凡夫六识。总相取法。故言得假。圣人分明取四微等。故言得实。又解。凡夫俗。虚妄六识。故得世谛假名之法。今解色等五境。皆有二相。一者自相。即是实有。二者共相。即是假有。异生五识。同时意识。皆得自相。是现量故。后念意识。但得共相。是比量故。圣人取境。亦复如是。今此经意。约粗细门。凡夫所得。粗乃现量故。但得假境。圣人现量。以极细故。但言得实。此即假说。

  经。众生者世谛之名也。

  释曰。自下第二明受假。四门分别。即分为四。一二谛分别门。二有无门。三六趣门。四四姓门。此即第一二谛门也。如上所说。能成五蕴。名为法假。所成之人。名为受假。如是受假。二谛门中。是假法。世谛之名也。

  经。若有若无(至)幻化故有。

  释曰。第二有无分别门。谓于俗谛门中。有假者故。名之为有。非实性故。亦说为无。如是受假。世谛假。诳幻故有。而非实有。

  经。乃至六道幻化众生见幻化。

  释曰。第三六趣门。谓受假三界四生。乃至六道。所成受假。皆幻化众生。见幻化。非实众生。

  经。幻化见幻化(至)名为幻谛。

  释曰。第四四姓分别门。然释此文。自有两释。一云。幻化见幻化者。总标能化所化。皆是幻化。婆罗门乃至名为幻谛者。双显能化所化。皆具四姓。神我有情。具足色心。皆名幻谛。一云。言幻化者。标能化人。见幻化等。乃至名为幻谛。皆是所化。

  经。幻谛法(至)无义名。

  释曰。第三释名假。文别有二。初明佛前无名。后大王下。明如来立名。前中有三。初明世谛无名义名。次明幻法无名无体。后明三界六道皆无名字。此即初也。谓幻谛法者。即世谛也。言无佛出世前等者。佛未出时。无能说名字。亦无所说义名字。

  经。幻法幻化(至)无体相。

  释曰。第二明幻法无名无体。谓幻法有幻化用。如是体用。皆无名字。亦无体相。如空化等。

  经。无三界(至)六道名字。

  释曰。第三释三界六道。皆无名字。如文可知。

  经。大王是故(至)六道名字。

  释曰。第三如来立名。文别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结名非一。后指事重释。此即初也。谓佛未出。无诸名字。是故世尊。为诸众生。说诸名字。

  经。是名无量名字。

  释曰。第二结名非一。如文可知。

  经。如空法(至)色法。

  释曰。第三指事重释。谓无量名字者。如说成众生身。有其七名。一者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为四。三明心法。谓六识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谓五根五境。法处所摄色。如是名字。其类非一。

  经。相续假法非一非异。

  释曰。自下第四明相续假法。文别有三。一标宗。二反释。三顺结。此即初也。如本记云。一是常见。前后是一。无灭义故。异是断见。前后各异。无续义故。故说其相非一非异。

  经。一亦不续。异亦不续。

  释曰。第二反释一异之失。一亦不续。无续义故。异亦不续。条然别体。无续义故。

  经。非一非异。故名续谛。

  释曰。第三顺结可知。

  经。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释曰。第五释相待假。文别有二。初标二种。一者相避相待。或名决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转相待。二相夺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或长或短。所望别故。言长夺短。言短夺长。故本记云。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夺相待。如丈尺等。有云。正相待者。如说有无等。或色对眼。声对耳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转相待等。

  经。如五色等法。有无一切等法。

  释曰。第二指事辨正相待也。

  经。一切法皆缘成假成众生。

  释曰。第六释缘成假。谓五阴为缘成假众生。或可五阴为缘。成假众生。故名缘成假问若尔。受假有何别耶。解云。缘成摄受假。受假不能摄缘成假。

  经。俱时因果(至)三世善恶。

  释曰。第七因生假。谓同时因果。如说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等。即是俱时因果。种子自类相生等。即是前后因果门。

  经。一切幻化。是幻谛众生。

  释曰。就所化中。文别有二。先释。后结。上来已释所化如幻讫。此即第二结成所化如幻也。

  经。大王(至)为若此。

  释曰。此即第二结成能化皆幻化。

  经。时有无量(至)不可说德行。

  释曰。第三明时众得益。文别有三。初明得伏忍。谓即三贤。次得空无生忍者。得二种忍。所谓空及无生忍。一一皆通在于十地。后乃至等者得地门。谓闻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德行应知。

  仁王经疏中卷(本)

  仁王经疏卷中(末)

  西明寺沙门圆测撰

  二谛品第四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一释品名。二正释文。释品名者。谛有二种。一者世谛。谓有为法。从缘而生。假而非实。故名世谛。二者真谛。实相真如。本生清净。实而非假。故名真谛。或言世俗。及胜义谛。世谓隐䨱。俗谓粗显。谓色心等。粗显现法。隐䨱胜义。世即是俗。故名世俗。是持业释。胜谓胜智。义即境义。谓真如理。是胜智之境义。故名胜义。是依主释。皆名谛者。如瑜伽说。谛有二义。一如所说相。不舍离义。二由观此故。到究竟处。故名为谛。如是总名二谛品者。此带数释。于此品中。辨二谛义。故名二谛品。

  经。尔时(至)有世谛不。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就内护中。文别有三。初观空品。明自利行。次教化品。明利他行。后二谛品。明二护所依。上来已释前二行讫。即此第三二护所依。若依本记。于一品内。大分为三。一问答分别。二谛不二。二白佛言下。问答分别说法不二。三白佛言下。问答法门不二。今解即分为五。初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赞经功德。第五大王此经下。赞名劝持。就初门中。先问后答。问中有三。初两徴。次双难。后总结。此即初也。谓王两徴。谓第一义谛中为有世谛耶。为无世谛耶(不者无也)将欲设难。故作两徴。

  经。若言无者(至)智不应一。

  释曰。第二双难有无。先无后有。然此二难诸说不同。依本记云。若言无者。凡夫智不应二谓真及俗。若言有者。圣人智即不应一。谓第一义谛智。据理论之。不一不二。若定唯一。凡夫见俗。亦见真故。即应成圣。若依本业经佛母品。有其二问。一问一二。二问有无。答有四重。彼云。二谛法性。为一为二。为有为无。下佛答云。佛子二谛者。世谛有故不空。无谛空故不有。二常尔故不一。圣照空故不二。有佛无佛。法界不变。法常清净故不二。诸佛还为凡夫故不空。无无故不有。空实故不一。本际不生故不二。不坏假名诸法相故不空。诸法即非诸法故不有。法非法故不二。非非法故不一。具说如彼。

  经。一二之义其事云何。

  释曰。第三总结可知。

  经。佛告大王(至)一义二义。

  释曰。第二世尊正答。文别有二。初世尊略答。后七佛下。广释前难。略中有三。初赞问有因。次略示义端。后劝发三慧。此即初也。谓王曾问过去七佛。故今能问一二之义。言过去七佛者。一毗婆尸佛前更说一佛。如次第二毗婆尸。第三式佛。第四尸弃。第五毗舍。第六拘那含。第七迦叶(勘)。又解。毗婆尸第一。释迦文第七。从多为论。故云过去七佛。据实释迦一佛。即是现在。

  经。汝今无(至)一义二义。

  释曰。第二略示义端。谓汝今无听。我今无说。谓本记云。有听有说。即是不一。无听无说。即云不一。即是二谛。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义谛。非真非俗。故名第一义谛。一云不一。即是二谛差别义。不二即是二谛无差别义。非谓二谛之外。更立第三谛。虽有两说。后说为正。不尔应言三谛品也。有作是难。有说有听。即为二义。便违上说。二谛为二。听说皆是俗谛义故。今解不尔。欲遮定执真俗一异。故今分别。随凡情取二谛定异。随圣智辨非有差别。非谓听说别配二谛。

  经。王今谛听(至)如法修行。

  释曰。第三劝发三慧。准上应知。

  经。七佛偈如是。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前难。文别有二。初引七佛偈。以释一异。后长行中。申今佛说。以通前难。前中有二。初长行发起。后正引颂文。此即初也。

  经。无相第一义(至)无自无他作。

  释曰。正引偈文。有八偈半。大分为三。初有三偈。正申二谛。次有三偈。释一异义。正释王难。后二偈半。辨世谛虚。结成上义。前中有三。且依本记。初有一偈。明其二谛体俱本有。次一偈文。以三假义。辨二谛有无。后一偈文。遣有无相。以辨二谛。释初偈中。上半明真本有。谓无相真如。本来自有。无自者。显人空。无他者。显法空。又释无自者无我。无他者无我所。一云。无自者。不从自生。无他者。不从他生。若具应言不共不无因。为存略故。说初二句。虽有三释。意存初说。下半明俗有。谓因缘法。有佛无佛。本来有之。无自者。有为法上人空理。无他者。有为法上法空理。更有二释。准上应知。

  经。法性本无相(至)三假集假有。

  释曰。第二有一行偈。以三假义。立二谛有无。由三假故。无名相中。作名相说。于中三。初之二句。明真无义。次有一句。明有义。后有一句。双结二谛。皆是假有。言法性本无相者。诸法实性。本来无相。是真无义。第一义空如者。异名重释。亦名第一义空。亦名真如。诸有本有法者。此明俗谛有义。谓诸有为蕴等诸法。因缘故有。三假集假有者。双结二谛皆是假立。言三假者。本记云。名相依他。二种假故。立俗谛有。无相无生。一种假故。立真无义。有说一颂。上半明真。下半明俗。言三假者。法受名假。义如上说。

  经。无无谛实无(至)有无义如是。

  释曰。第三有一偈。明亡即不二。存即不一。文别有三。初之二句。明真无义。次有一句。显俗有义。后有一句。双结有无。言无无谛者。遣名相之有。即是无义。得无名相之有。亦是无义。双牒两无。故名无无谛。即此二无。实是无也。故言实无。寂灭第一空者。遣前二无。谓前二无。对有之无。即安立谛。非究竟理。第二句明非安立谛。断惑证灭。故言寂灭。体即一味真如。故言第一义空。诸法因缘有者。释俗有义。第四一句。双结可知。然此三偈。诸说不同。有云。上来三行。初一人空。次一法空。第三双牒二无。故言无无。有说。初偈出二谛体。次偈释二谛义。后偈双结二谛有无义。一云。显其二谛有其三门。一无相因缘二谛门。次偈实假二谛门。后一偈有无二谛门。

  经。有无本是二(至)二谛常不即。

  释曰。自下第二有三偈。明一二义。正通王难。文别有三。初之一偈。理智相对。显非一二。次有一偈。智理相对。遣一异执。后有一偈。智理相对。赞入真义。此即初也。于中上半。举喻显法。谓真俗境。本自恒有。如牛两角。下半明非一二。圣达诸法不离真故。随相立理。有无并故。

  经。解心见不二(至)非二何可得。

  释曰。第二智理相对。遣二一执。谓无分别智。唯证真故。不可执为二。所立道理。有无别故。不可执为一。

  经。于解常自一(至)真入第一义。

  释曰。第三智理相对。赞入真义。此无二者。一牒上于解常一义。谓无分别智。证一如来。外无别俗谛。故言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

  经。世谛幻化起(至)因缘故诳有。

  释曰。自下第三有两偈半。辨世谛虚。结成上义。于中有三。初之一偈。总显世虚。次有一偈。显能所化虚。后有半偈。结观归人。就初偈中。初之一句。显世谛法。虚如幻起。后有三句。举喻显法。喻有三种。一者空华。二者树影。三者第三手(或有本云三首者谬之也)然释此喻。诸说不同。有说。空华有相无体。喻分别性。树影托质而起。喻依他性。第三手。相性并无。譬真实性。是安立故。遂是世谛。由因缘故。妄执为有。一云。三喻喻一切法空。故大品等。显十喻。以说诸法无不皆空。一云。三喻显所执空。故解深密云。由所执性。立三无性。会般若云。一切诸法无自性者。依相无自性性说。故知不遣依他亦是空。具如别章。

  经。幻化见幻化(至)谛实则皆无。

  释曰。第二显能所化虚。谓幻化见幻化者。皆非实有。故维摩云。其说法者。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诸说不同。准上应知。

  经。名为诸佛观。菩萨观亦然。

  释曰。第三结观归人。如上所说。一二之义。是佛菩萨之所观也。

  经。大王菩萨(至)化众生。

  释曰。自下第二申今佛说一二之义。文别有二。初明二义。后佛及下。释其一义。此即二义。谓佛告大王。菩萨摩诃萨。于第一义中。为化众生。常照二谛。由般若故。常照真谛。不着生死。异于凡夫。由大悲故。常照俗谛。不着涅槃。异于二乘。此即二义。

  经。佛及众生(至)一而无二。

  释曰。自下第二释其一义。文别有三。一能所化以明一义。二一切法下。境智相对以明一义。后菩萨下。染净相对以明一义。就能所中。复分为三。初标。次徴。后释。此即标宗。谓略答中。无听无说。为一义也。

  经。何以故。

  释曰。次徴。能所既殊。如何言一。

  经。以众生空故(至)得置众生空。

  释曰。第三释成一义。随能所化。俗相虽殊。而空理一。由斯所化。能化亦空。能所俱空。是其一义。

  经。以一切法空故空空。

  释曰。第二境智相对。以明一义。文别有三。初标。次徴后释。此即标宗。且依一门。辨一切法。不出境智皆空。故言空空。

  经。何以故。

  释曰。徴。境智既殊。空应非一。

  经。般若无相。二谛虚空。

  释曰。第三成一义。文别有二。初正释一义。后般若下。逐难重释。此即初也。谓般若对境。无能取所取相故空。二谛于第一义。无差别故空。是故般若二谛。一而无二。

  经。般若空(至)无他相故。

  释曰。第二逐难重释。所以者何。一切法空相。显可知。般若空相。有何差别。是故偏说般若空相。文别有二。初依诸位。显体空相。后依佛果。显用空相。此即初也。谓般若空。从于生死十二缘生位。乃至涅槃一切智位。无人相故无自相。无法相故无他相。即以人法二空。而为体相。

  经。五眼成就时见无所见。

  释曰。第二谓依佛果。显用空相。文别有二。初明无见用。后明无受用。此即初也。五眼成就时者。总举五眼。意取后三。肉天二眼。非般若故。三眼见时。无能见相。即是空义。

  经。行亦不受(至)一切法亦不受。

  释曰。第二明无受用。言不受者。不执着义。不受有四。一行。谓着行。二不行。谓不着行。三非行非不行。即是无记行。四不受一切法。此明三眼。于四境中。皆不执着。无执着用。故说为空。此皆空故。亦是一义。

  经。菩萨未成佛时(至)以烦恼为菩提。

  释曰。第三染净相对。以释一义。文别有三。初标。次徴。后释。此即初也。染谓烦恼。是生死根本。净谓菩提。为涅槃本。如斯二种。用空为性。以未悟时。迷菩提性。故为烦恼。至已悟时。觉烦恼性即是菩提。

  经。何以故。

  释曰。次徴。谓染净乖违。如何成一。

  经。于第一义(至)一切法如故。

  释曰。第三释成一义。有其二因。一遮。二表。谓第一义中。无染净相。故言无二。一切诸法。皆悉如故。是一空义。依本记。有九种义。以释不二。恐繁不述。

  经。白佛言(至)而行诸法相。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分别说法不二。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此问意云。若一切法如如中无文字。云何诸佛。依于文字。行诸法相。

  经。大王(至)论议如。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二。初明说空。即是利他。后明修空。是自利空。前中有三。初别明十二部空。次是名味下。总辨教空。后若取者。显不行空。言法轮者。法轮有二。一教。二行。此中说教。以为法轮。言法本如等者。列十二部经。然十二名。诸教不同。自有经文。唯梵非翻。如深密解脱经第三卷。所谓修多罗.祇夜.和伽罗那.伽陀.忧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忧多伽.阇多伽.毗佛略.阿浮陀檀摩.忧波提舍。自有经文。唯翻非梵。如解深密经第三卷。所谓契经.应诵.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自有经文。梵翻杂用。如法华第一卷。所谓修多罗.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缘.譬喻.并祇夜.优波提舍等。所以如是诸本异者。诸代翻译。意乐别故。深密解脱。与解深密。同本译别。如是等义。具如别章。今云法本如等者。一梵音修多罗。此云法本。释有二义。一教为理本。二总为别本。二祇夜。此云重诵。诵前长行。三和伽罗那。此云受记。受佛记别。四伽陀。此云不诵偈。亦名讽诵。不诵长行。五忧陀那。此云无问自说。六尼陀那。此云因缘。亦名调伏。由彼广明制戒缘起。故名戒经。七阿婆陀那。此云譬喻。八伊帝忧多伽。此云法界。亦名本生。界是生义。九阇多伽。此云本事。十毗佛略。此云方广(勘)。十一阿浮陀檀摩。此云未曾有。十二忧波提舍。此云论议。如是十二。皆云如者。如是空义。

  经。是名味句(至)一切如。

  释曰。第二总辨教空。若依本记。有其四义。故本记云。二结成有四。一名味句。是应说。二音声。是正说。三果报。是能说。四一切如。即是依说。依此真如理。而说法。实无法可说也。今解不尔。此即第二总辨教体空。然出教体。诸说不同。有处说名等为体。有处说声。有处合说。具如别章。今依此经。名句文身及声为体。故前观空品云。佛说句文声。而今所说名味句音声果者。名等是假。声体是实。依实声上。假立名等。故言声果。如是文字记句。皆是如也。

  经。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释曰。第三不行空。谓若依文字。不悟如者。如诸部等。不行空也。

  经。大王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

  释曰。第二修空。若依本记。第二修学空有五。第一能修。第二所修。第三本性。第四如理修。第五结成。一能修之智。修如如佛母。能生佛故名智母。二所修正是佛母。即萨婆若。即一切智。有三义。一众生性。譬如意珠。所须皆能成就。二众生根。譬如清水。影和润清。如慈悲心。三众生智。譬如虚空。于如如不转不异。性是不改义。所求竟得。是不改。也根是能生义。能生慈悲。利益一切众生。第三明本性以为母。未得佛时。以当佛为智母。若得佛时。即萨婆若。是一切智。诸佛未成佛时。名自性。即是隐为如来藏。后修得佛。解脱道时。性显为法身。即萨婆若。觉显本性。名修者为化。为化能显本佛。故名智母。未得为性者。未得时但有本性。故名性佛性。若道中引出佛性。果即涅槃。即至果佛性也。未来得通二性。已得唯是涅槃性。三乘有三种三乘。一乘三乘者。树王佛是小中大乘。缘觉中。声闻小中小。同观四谛故。次大乘三乘。一回向声闻缘觉。观如得人无我空为二。地前菩萨同观如。得入见无我空故大若相望者。回向声闻缘觉为内。大乘内。外小中寂静声闻缘觉为外。大乘外也。第三就初地后为三者。初地名见。二地至七地为修。八地至佛地为究竟地。若取大望小乘。同观四谛。皆名为小。若小望大。同缘如如。皆名为大。据修习虽有三乘。论其本性。皆不生灭。一切众生。以此为觉性者。通结本性义。分为三也。第四如理修者。文言若菩萨无受下。有五波罗蜜。一无受无分别故波罗蜜。无受有二。一凡夫不能通达。亦名无受。不受着故。今菩萨通达。而不受着也。能不受故。二无文字。无语言波罗蜜。文字假说。理论无也三离文字无二波罗蜜。四非非文字。无果波罗蜜。菩萨修解。能离文字。得解脱。此解是果。是非文字解。此解亦空。故言非非文字。五为修文字者。明一味波罗蜜故。证真性为最胜。翻波罗蜜。为究竟最胜也。第五结护佛果。护十地。护因。护化众生利他。今解不尔。问答分别说法不二。文别有初问答分别说法不二。后大王下。依上说法。修诸智母。上来已释空讫。自下第二。修诸智母。文别有三。初广辨修习。次三乘下。逐难重释。后大王下。结修所成。就广辨修。文别有二。初明因位智母。后即为萨波若体者。果之智母。就因位中。文别有二。初明修性智母。后一切下。明理性智母。如是二性。能生佛智。故言智母。此即第一明修性智母。谓从地前。至金刚位。依教空修习。生受用身一切智果。即是生因。若望法身。即谓了因。或可如者指示。亦显十二文字非一。是故重言如如文字。修诸佛智母者。谓诸位中。所修诸行。能生诸佛智。故言诸佛智母。

  经。一切众生性根本智母。

  释曰。自下第二明理性智母。谓诸因位。真如佛性。能显法身本觉智果。故言性根本智母。即是正因。若望受用。即是依因。

  经。即为萨波若体。

  显果智母。谓萨波若。诸佛智根本。亦名智母。

  经。诸佛未成佛(至)已得为萨波若。

  释曰。此即第二依时属当。谓诸佛未成佛。以当佛为智母。用法身报身为智母。未得为性者。在因位中。行性理性。以为佛性。已得为萨波若者。至果位中。法身本觉。报身妙觉。为一切智也。

  经。三乘(至)以此为觉性故。

  释曰。自下第二逐难重释。谓前文云。修诸佛智母。或云性根本智母。其相难解。故今重释。文别有二。初释理性。后菩萨下。重释。文别有二。初释理性。后菩萨下。重释行性。此即初也。谓前所说性根本智母者。即三乘身中。理性般若。不生不灭。自性常住。是故一切众生。以此为佛性。即以此文。一切众生。皆有真如佛性。或可三乘菩萨。皆名为觉。用此实相般若。为三乘觉性。

  经。若菩萨(至)波罗蜜。

  释曰。第二重释行性。谓前所说。如如文字。修诸智母。而未能显修相差别。故今重释。文有两节。即初释如如文字。后修无修下。释修诸智母。谓若菩萨无受乃至非非文者。名为如如文字。然此四句。诸说不同。一云。无受者总句。菩萨不执文字。故言不受。无文字者。下有三句。别释不受。一不受无文字。以不执着无文字故。离文字者。非文字义。若文字应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离文字。若非非文字。应非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非非文字。一云。不受无文字。不受所执文字。不受离文字者。不受依他。不受非非文字者。不受圆成实性文字。修无修文字等者。释上修诸佛智母。谓菩萨修行。不作是念。我是能修文字。为所修者。乃得真性般若波罗蜜。

  经。大王(至)为若此。

  释曰。第三结修所成。谓若菩萨。如上修习。能成三答。所谓护佛。护化。护十地行。

  经。白佛言(至)为无量耶。

  释曰。第三问答分别。法门不二。若依本记。文别有三。一正明法门不二。二赞经德。三立经名。就初门中。先问。后答。此即王问。有其三问。一问根。根有二。一佛性为根。二道中为根。二问行。即八万四千阴入等门。三问法门。有二。一方便法门。无量随众生品修学。二正法门。常修不一不二。第一问理。第二问行。第三问教也。今解不尔。即此品内五段中第三问答分别。法门数量。文别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谓王问定有邪正定等无量品。众生有利钝等。根有无量。或贪慢等。或迷阴等。无量心行。为彼所说。诸法观门。为一为二。为无量耶。

  经。大王(至)乃有无量。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文别有三。初随问略答。次若菩萨下。广释。后众生品品下结。文中有二。初明观门。后明所观法。此即初也。谓所说观门。非但一二。乃至无量。

  经。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无相。

  释曰。第二明所观法。非唯一二。故说亦言。然释此文。诸说不同。有说。亦非有相者。单破有相。非非无相者。复破有相。依本记云。相不可得。故言非有相。非非是非无相。彼相者。相与法一。与相异。般若相与法一。法未成就。谁与相一。若已成就。即不所相。有云。应作四句。谓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为存略故。且说初后。今解。准上有三句。一非有相。若尔应是无相。故言非无相。若尔非应是非无相。故言非非无相。今举初后。准显中句。故但二句。

  经。若菩萨(至)第一义谛也。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文别有三。初依二谛。显诸法相。次依三谛。显诸法相。后就三假。辨诸法空。此即初也。谓若菩萨。观众生一二是俗谛。不见一二是真谛。今明俗即真故。言一二者。是第一义谛也。

  经。大王若有若无者。即世谛也。

  据实有无。即是俗谛。非有非无。即是真谛。今正显俗。故言有无者即世谛也。或可有者色谛心谛。无者空谛。

  经。以三谛摄一切法。

  释曰。自下第二就三谛以明诸法。文别有三。初明三谛摄一切法次列三谛名。后引说证成。此即初也。

  经。空谛色谛心谛。

  释曰。第二列三谛名。言三谛者。一空谛。谓第一义谛。二色谛。谓五根等。三心谛。谓眼等六识。二谛门中。初一是真。后二是俗。若广分别如本记。

  经。故我说一切法不出三谛。

  释曰。第三引说证成。

  经。我人(至)一切法空。

  释曰。第三依三假以明空相。我人知见。名假故空。五受阴。受假故空。一切法法。假故空也。

  经。众生品品(至)非二法门。

  释曰。第三结答。本记云。理论非一非二。俗乃无量者不然。本问有三。为一。为二。为无量。皆依俗义。

  经。大王(至)无二二无别。

  释曰。自下第四赞经德。文别有三。初明七佛同说。劝众受持。次是经下。明多佛同说。赞经劝持。后况复下。依今佛说。劝众受持。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明同说。后汝等下。劝众受持。

  经。是经功德(至)不可穷尽。

  释曰。第二多佛同说。劝众受持。文显可知。故不繁述。

  经。况复(至)得佛不久。

  释曰。第三依今佛说。劝众受持。文别有二。初劝众受持。后时众得益。此即初也。

  经。时大众(至)十地性。

  释曰。第二时众得益。若依本记。三空者。三假空也。地前观。大空者。登地也。或可三空者。空无相无愿。

  经。大王(至)般若波罗蜜。

  释曰。第五赞名劝持。文别有三。初标名劝持。次重赞异名。后举喻劝持。此即初也。

  经。是经复有(至)一切众生身。

  释曰。第二重赞异名。名有四种。一护国。二法药。三护舍。四护身。

  经。即此般若(至)亦复如是。

  释曰。第三举喻劝持。文别有三。初法说。次举喻。后汝等下。举法同喻。

  仁王经疏中卷(末)

  元久二年朱明四月十日书写了。

  同月十一日交点已了。

  传领[((嘹-口)-小)-日+酉]海

  传领觉听

  唐招提寺五室住侣宗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