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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45 册 No. 0768 起信论疏记会阅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发心之相(三)。初牒章以问。二标徴列释。三问答除疑。

  初牒章以问。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

  发何等心。

  【记】复次句。牒章也。

  发何句。问起也。前之所说。但是能发之因缘。未知所发之心。作何行相。故此徴问也。

  △二标徴列释。

  略说三种。

  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习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疏】三种。标也。

  云何。徴也。

  一下。释也。

  直心者。谓向理之心。无别岐路故。即二行之本。

  深心者。备具万德。归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大悲心者。广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

  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标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

  【记】向理等者。真如妙理。体离有无一异凡圣染净等一切边邪之相。若欲造诣。必须正念。正念即正慧。正慧即是直心也。斯则理无别故。向心必直。故占察经说。真如能成行人质直心故。如蛇行性曲。入筒则直。三昧调心。亦复如是。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也。

  二行本者。此直心通与二行为本也。下之二心。别为行本所以。此通与二行为本者。谓念真如。具无漏功德。一切众生。同有此性。皆当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行所依本)。又以念真如。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故。能令二行究竟。无有疲厌(行不断本)。又知此性。离言说分别。毕竟平等故。能令二行离相。成无漏因(行相应本)。故此一心。通为二本也。

  乐集等者。乐。谓希欲。专注决定之谓也。由是知之不如好之。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也。

  备万德者。六度万行。一切皆修。所修之行。一一翻对妄染。以显性上河沙功德。如以智慧。翻破无明。显成性上大智慧光明义等。是知修行。盖为显德。故约所成以解修行。据此。则不唯名深心。亦得名广大心。以万行齐修故(广也)。皆彻心源故(深也)。今标之以竖。故曰深心。释之以横。故云一切。意以二文相显也。疏中亦兼此二义。若有深而不广(彻理之一行)。或复广而不深(多行于世善)。皆非大乘之行。今此兼明。以成菩萨之大行矣。自利行本者。深心愿乐故。若不愿乐。安能行之。是故为本。

  欲拔等者。欲。谓希望。与乐字义同。可以互言。

  广拔物苦者。广大心也。三界普度。无怨亲故。令得菩提者。第一心也。迥出人天及二乘故。若不尔者。宁曰大悲。然拔物苦。正是大悲。令得菩提。是大慈也。以菩提是乐果。慈能与乐故。今论但举大悲拔苦。必有大慈与乐。故疏兼而释之也。若无此心。焉能度脱。故云行本。

  妙行下。显略摄广。文虽三种。义包一切。理事兼行。自他俱利。摄无不尽也。

  以此下。正配诸行。三聚戒者。直心。即摄律仪戒。正念真如。离诸过故。深心。即摄善法戒。悲心。即摄众生戒。

  三德者。直心。成断德。即法身。深心。成智德。即般若。悲心。成恩德。即解脱。

  三身。即如次配法报化。

  是彼者。即指信成就发心之人。回自己心。趣向三处。故名回向。

  实际者。真如。即是真实际故。菩提者。以一切善行。皆以大智为其首故。众生可知。据此。则三中。初一为离相行。后二是随相行。离相是总。随相是别。说虽前后。行即同时。以前一具后二故。虽观空而万行迢然。后二同前一故。虽涉有而一真寂尔。苟或互阙。即二乘断空。凡夫有漏。初后相济。方为大乘中道妙行也。由是诸行虽多。此三摄尽。更有三法。三宝。三菩提。三涅槃等。一切三法。类此配之。故净名说此以为净土之行。经云。直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谄众生来生其国。深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具足功德众生来生其国。四无量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成就慈悲喜舍众生来生其国等。

  △三问答除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记】上说下。引前所说以为义宗。即前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等。又真如门。及真如体相中具说。

  何故下。对以成难。意云。众生真如。即同佛体。但念真如。便可得道。何用别更修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不合更说后二。

  △二答(二)。初正答所问。二重显方便。

  初正答所问(二)。初喻。二合。

  初喻。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记】摩尼体相。本来明净。今为垢染。体性虽净而相不净。故须治之。

  △二合(三)。先正合。次委释。后顺真。

  先正合。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记】真如心法。合摩尼宝珠。而云众生者。是在缠染秽真如。拣非诸佛出缠纯净真如也。空净合明净。明。即智照。净。即空寂也。而曰体性者。是本性明净。拣非离垢明净也。烦恼。合矿秽。若人。指信成就发心者。合若念宝人。熏修。合磨治。谓内起厌求熏习因力。如彼以身手雕治。外假师教闻修缘力。如彼以沙石荡磨。故云种种方便。亦无净者。不能得离垢净也。合宝染尘。约体。虽本来空寂。约相。则现有尘劳。若不起行对治。无以得同诸佛。将知佛与众生。但体同而相不同也。众生相。则六染炽然。诸佛相。则众善普会。霄壤之远。何可雷同。故前明三觉五觉。觉则性同。三五位别。性同。不须修。位别。应断证。又天台圆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位元殊。岂同暗证。但理而已。故宜进修。蠲去尘惑。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观相须。方为佛法。目足之喻。宜可思焉。

  △次委释。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疏】释须修众行所以。

  【记】难云。真如宝性唯一。修治何必众行。故此释云。众生从无始来。背觉合尘。于色声等一切法上。起贪瞋等无量烦恼诸垢染法。今既觉知过患。修行对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宁一。其犹病多。药非一种。故修一切行也。金刚亦云。以无我无人。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等。

  △后顺真。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疏】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记】难云。无量善行。原为对治无量垢恼。何能与一真如体性相顺耶。故此释云。诸不善行。既违真理。一切善行。自然顺真。复由种种对治善行。除去污秽。方能令一真如宝珠。得明净故。外违等者。如行布施。外违悭贪。内顺无悭。乃至般若。外违无明。内顺明体等也。

  △二重显方便。

  【记】前答问云。不以方便熏修。终无得净。故今重明所修方便也。前但发心。未行其事。今此所说。正是所行。则前为能起之心。此为所起之行。故前疏标。皆言行本。应知前文但显发心相。此明修行相也。

  △文二。初标徴。二别释。

  初标徴。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也。云何。徴起也。

  【记】方便者。泛论有四种。一。进趣方便。二。权巧方便。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当一三。兼于二四也。

  △二别释。

  【疏】四门各有三。一。标名。二释相。三。明意。如文可知。

  今合四门文分为三。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后一。利他行。

  【记】文分为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对文思之。此又是疏家科出论中隐奥意也。

  △初一不住道。

  【疏】不住道者。具两意。

  一者。不。犹无也。道。即因也。无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无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此性本无住故。二意合显。方契论旨。盖以性本无住。故以无住之行而随顺之也。

  一者。行根本方便。

  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疏】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

  【记】一者下。先。标名目。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此与后二利行而为其根本耳。

  谓观下。次。示义相。性无生者。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故。

  不住生死者。若住生死。则轮转不休。既言离于妄见。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不变义。修止行也。

  疏云智者。若见诸法有生灭。即成凡夫妄识。是住生死。当知反此。宜称为智。

  因缘等者。若染因缘和合。即恶业苦果不失。若净因缘和合。即善因乐果不失。斯则染恶等唯三途。净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

  起大悲者。既见因缘和合。善恶果报。故可翻迷成悟。转凡为圣。乃起大悲。咸欲济度。

  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进禅定以摄众生。谓布施摄贫穷。持戒摄毁禁等。以此五行。是福德门故。斯则为化众生而修福德。因利他而自利也。故净名云。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等。

  不住者。若住涅槃。则一向寂静。既言化生修福。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随缘义。修观行也。

  以随下。后。明所以。法性本来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来非无。故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变故。不住生死。随缘故。不住涅槃。乃至凡圣断常一异等诸二边法。不可尽言。离此二边。方名随性。今以即观之止。随顺无生法性。为不住生死大智行本。以即止之观。随顺缘起法性。为不住涅槃大悲行本。又以即悲之智。为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为利他行本。

  又此一文。初名自性无生止。次名因缘不失止。后名法性无住止。亦可初名不住生死观。次名不住涅槃观。后名随顺法性观。若总之。初可名离于妄见大智止观。或名真如止观。次可名摄化众生大悲止观。或名生灭止观。后可名随顺无住平等止观。或名一心止观。若与楞严会之。初即空如来藏心止观。次即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后即空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又与圆觉经会之。初即奢摩。次即三摩。后即禅那。又与台宗一心三观义同。谓观法无生。即空观。观真谛也。观因缘和合。即假观。观俗谛也。随顺法性。即中观。观第一义谛。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纵横并别。谛观皆然。故此名为行根本也。

  △次二自利行(二)。初断德。二智德。

  初断德。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

  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疏】能止者。谓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记】二下。先。标名也。勤断二恶者。已起之恶。断令不续。未起之恶。断令不起。止持者。以约恶法而论。故止名持。作名为犯。

  谓下。正示义也。惭愧者。即善十一之二数。惭谓尊贵增上。宗重贤善羞耻过罪息诸恶行。愧谓诃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罪息诸恶业。

  悔过者。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陈露先罪。改往修来。

  于中能止一切恶法六字。通已起未起。余皆局于已起也。是恶皆止。故云一切。此说已起之恶。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矣。

  以随下。出所以也。性本离过。起过则违。今既止之。故当顺理。过尽性显。名为法身。法身即是断德。故今以此名科。

  △二智德。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

  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

  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

  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疏】发起者。勤修二善。作持门也。

  勤供养等。约缘修行也。

  以爱下。辨修利益也。爱敬四句。一。爱而非敬。如母于子等。二。敬而非爱。如仆于主等。三。亦敬亦爱。如修行人于三宝等。四。非敬非爱。如冤家等。

  【记】三下。先。标名。勤修二善者。已起之善。修令增长。未起之善。修令发生。故云发起增长。是标二义也。

  作持者。谓约善法以论。作故名持。止故名犯也。

  谓下。正示义。供养者。然有三种。谓财。法。观行。

  礼拜者。勒摩三藏说有七种。一。我慢礼。二。唱和礼。此二非仪。三。恭敬礼。敬从心发。运于身口。五轮着地。四。无相礼。深入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观身与佛。同一缘起。如幻如影。普运身心。遍礼一切。六。内观礼。但礼身内法身真佛。不缘他佛。七。实相礼。若内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实相。见佛可礼。亦是邪见。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始名平等礼敬。故文殊偈云。不生不灭故。敬礼无所观。

  准离垢慧所问礼佛法经。总有八重。一供养。二赞叹。三礼佛。四忏悔。五劝请。六随喜。七回向。八发愿。八中正意礼佛。余七皆是礼佛缘由。谓供赞。是礼佛流类。忏劝随喜。是礼佛之意。七是都回礼等功德。向于三处。八是叙陈意所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养除悭贪障。感大财富。赞叹除恶口。得无碍辨才。礼佛除我慢。得尊贵身。忏悔除三(业。烦恼。报也)四(加见也)障。得依正具足。劝请除谤法。得多闻智慧。随喜除嫉妒。得大眷属。回向除狭劣。成广大善。发愿除退屈。总持诸行。今此文中。具有五法。前有忏悔。后有发愿。然阙回向。影在文中也。

  缘修者。约三宝胜缘。修入住正行。

  利益有二。先。敬则道增。爱敬四句。可知。若准儒教说。母唯爱。君唯敬。父兼爱敬。故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约多分而说。今以事父之心。奉于三宝。故兼爱敬。

  淳厚者。郑重(厚也)之心而无杂乱(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谓暂时诚恳。二。厚而不淳。谓长久浑杂。三。俱。谓没齿无乖。四。不俱。谓辄无虔想。今取第三也。

  信增等者。从十信位。迁入正定也。

  又因下。次。护则业消。上则内因修行力。此则外缘加护力。亦可前名生智益。此名灭障益。

  消业等者。前礼赞等。各能除障。已如前配。复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说。

  以随下。明其意。性本离其痴障。今以修智断障。岂非顺性。此行成就。即显报身。报身即智德。故此为科。

  △后一利他行。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

  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疏】尽未来。长时心也。度一切广大心也。令究竟。第一心也。

  以随下。一。正显顺法性。法性下。二。明起大愿意。亦即常心也。

  【记】四下。标名。

  所下。释相。发。谓䇿励运意。愿。谓希求乐欲。然有四种。要约其心。故名誓愿。今即四中之一也。余之三愿。已在前文。谓能止方便。及消障离痴。即无边烦恼誓愿断。发起善根增长方便。即无量法门誓愿学。行此二法。皆为菩提。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

  长时心者。度尽为期。不限劫数。故尽来际。

  广大心者。无有拣择。四生九类。悉皆度故。

  第一心者。超过人天二乘之境。令得无上寂灭乐故。

  以随等者。明意。谓次第释前三心所以也。

  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

  疏文可解。

  法性下三句。释广大心。谓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择。平等济拔而随顺也。

  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

  然后之二段文。但初标法性。后结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标结随顺等言者。译人之巧略也。

  亦常心者。意明此有究竟寂灭之言。故名常也。

  △三发心利益。

  【记】显发心益者。由前发心。行诸妙行。故得入初住。见于法身。起用利益也。

  △于中四。初显胜德。二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

  初显胜德。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

  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疏】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见。

  八种利益者。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记】比观见者。以于人空。得自在故。若约法空。但相似见。未是证故。名为少分。

  亦可下。若依人空。此即已证。但未得法空。故云少分。是依人空见也。前是正意。此约兼明。

  发心住中作此事者。随其悲愿之力。能作八相成道。利乐众生。同今释迦化仪也。此如华严所说。

  又是文中。有自利利他之异。详之可见。

  若前后相望说者。由护法故发深心。行自利行。得见法身。由大悲故发大悲心。行利他行。八相利生。由佛菩萨教故发直心。行无住行。见法身而现八种。随愿利益也。

  △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

  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

  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

  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疏】未名法身者。异地上也。以未证真。但依信力。见于少分。

  以其过去下。释异所以。

  亦非业系者。异凡夫也。菩萨于报。修短自在。不由惑业。

  大愿自在者。以留惑益生。悲愿之力故。

  【记】未证等者。但比观相应。未离分别故。

  释所以者。此明先世所造世间业因。通于善恶。斯往业不亡也。

  微苦有二意。一者。变易行苦。二者。随业有分段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也。

  修短等者。变易之身。愿智所资。无定齐限。能变粗身为细质。易短命为长年。故云自在。

  留惑等者。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

  斯则未名法身。故异地上。以其下。是所以。亦非业系。故异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异圣人。下殊凡品。故当贤位。

  △三通权教。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

  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疏】如修多罗下。一。举教也。

  非其实下。二。释通也。文皆可见。

  如缨络本业经中言。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各入第六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记】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经中。但说净目等。各至第六住。遇恶知识故退。而不详彼所值因缘行相。待检续入)论云未入正位。通二意。一。未入初住。二。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云正位。前意为正。

  △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疏】又是下。一。于下不恋也。

  若闻下。二。于上不怯也。

  以信下。释不怯所以也。

  此即显彼经文。是权非实。

  【记】于下不恋者。谓于二乘凡夫果报。不生着故。

  若闻等者。如法华云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于上不怯者。于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诸苦行。不生畏故。释所以者。亦释前不恋所以。以知自性涅槃。终非外得。迟速由己。何定劫时。故虽闻是经劫勤苦乃得涅槃之言。而无怯惧。斯则于上不怯。故于下不恋。是故疏中。但释不怯所以也。又由信知一切自他自性涅槃。纵在轮回。亦常入灭。由是为诸众生。志求佛道。广修福德。虽不乐于有。亦不堕于空。故闻生死苦界生多难化之言。并无怯弱。斯则于下不恋。故于上不怯。故能兼释前之不恋所以也。由此两文之内。皆有不怯之言。但前之不怯。悲也。不畏众生难化故。后之不怯。智也。不惧佛道难成故。

  此即下。据此以?彼。此明其实。非权说故。初发心住。尚无退堕。况入六住。岂有退耶。

  △二解行发心(二)。初总标叹胜。二显其胜相。

  初总标叹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疏】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也。

  【记】今此下。谓依住。行位满。发深解行。入十向位。非同前信。故云转胜。

  △二显其胜相(二)。初时胜。二行胜。

  初时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疏】一劫满者。邻初地故。

  【记】邻初地者。从初住至初地。为一僧祇。今十回向。与初地相近。是邻真故也。

  △二行胜(二)。先总。次别。

  先总。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疏】深解。解也。离相。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二。

  【记】解彻真如。故云深解。分明显了。更无暗昧。故云现前。又超前故云深。异后故云解也。

  离相行者。真如无相。顺真如故。所修行行。一一无相。如金刚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等布施。诸行皆然。故云所修离相。

  此二。指解行言。

  △次别。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疏】以知法性下。显上深解现前也。随顺修檀者。显上所修离相也。下五一一准此。谓离三轮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

  【记】无悭贪者。悭。谓吝惜己物。辄不与人。贪。谓希欲他财。以将入己。知法性之中。本无此事。故疏云解也。檀波罗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罗蜜。此云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离相行施。与理相应。即是到彼岸义。余皆仿之。然则辍己惠人。名之为施。但顺无悭。以此亦顺无贪之义。何则。己物尚与他人。他物固应不取。以深况浅也。

  谓离下。明所离相。三轮。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达此三相。体不可得。故名离也。苟能离相。则因成无漏。果证菩提。有运转义。故名为轮。复能摧辗一切惑障。有摧辗义。号为轮也。

  以十下。释离相之由。得法空者。但约深入此观。未是证得。然此由是约教道说。若其实说。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修真如三昧。岂非法空也。

  所依解行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斯则十向为能依。住行为所依。又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

  以垢下。释顺真之由。谓悭等是障。常乖背其性。性本无悭等。常不与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违悭贪等障。内顺无悭等性也。

  五欲者。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此五能令众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又无常经云。常求于欲境。不行于善事。于境生欲。故名为过。过即是染。知法性中。本无此染也。

  尸者。具云尸罗。此云戒。戒。谓防非止恶。即离五欲过也。

  瞋恼者。因他恼触。生瞋恚故。亦可因恼生瞋。瞋故热恼。热恼即苦。知性本无此苦也。

  羼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离瞋恼。

  懈怠等者。为执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净。不见身心。为谁懈怠。故云离也。

  毗黎耶。此云精进。精。谓精纯。一心无杂。进。谓进趣。勇猛不退。即离懈怠。

  常定。约显体说。无乱。约离过说。

  禅者。具云禅那。此云静虑。即慧之定。定即无乱。

  离无明等者。本觉明中。本无不觉故。般若。此云智慧。智即是明。明即离无明也。即定之慧故。此与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约体用义分异尔。

  然准华严经说。十地菩萨。如次行十波罗蜜行者。以彼是证真之后。如实修行。此中六度。是随顺修行。浅深有异也。又此虽顺性。是渐修。彼称法界。一行一切行。是圆修。亦偏圆之不同也。应详之。

  △三证发心(三)。初明发心体。二明发心相。三明成满德。

  初明发心体(三)。初标地依。二明行体。三明胜用。

  初标地依。

  【记】地依者。以文云。证何境界。所谓真如。此则真如。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生圣法。今约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也。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

  所谓真如。

  【记】证句。牒章。

  从下。辨相。先。徴问。

  所谓句。次。答释。谓此十地菩萨。虽断障有分数多少。行行有差别浅深。随其位次。一一皆证。其所证者。同一真如。但有满分之殊。而无差别之体。故此通标真如。为所证境界也。华严十地品中。亦同此说。故彼出体偈云。如来大仙道。微妙难可知。非念离诸念。求见不可得。

  △二明行体。

  【疏】行体。根本也。

  【记】根本者。即根本智证真谛理。是真见道也。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

  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疏】境界。即是现识。必依转相起故。

  而此等者。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也。而实真证。能所平等。

  【记】以依等者。先问曰。真如离心缘相。又若证者。离于能所。何以言真如为境界耶。故此释之。

  必依转相起者。即此转识。约现境处。便名现识。竟无别体。但据次第。义说相依。斯则依能见心。有所见境。故前论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

  本智证者。智与理冥。心与神会。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实无能所之异。故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今但下。对此重解依转识说为境界之意。此有二义。一。约菩萨未离业识。犹有见相。入观虽与无分别智相应。不分能所。出观则与此识相应。约此识上。说前证时以为境界。二。约后得智中。相见道内。重虑缘真。变起影像。彷正证时。说真为境。此但似境。非谓实有。然亦不离是转识现。故疏双标后得智中。业识未尽也。

  然至释相。但约业识未尽义说。故云转现犹存等也。此是初一义。以后得下。出第二义。或问曰。如上所说业识未尽。已闻命矣。后得智中。如何分别。故此释之。意明根本实证之时。但是一心真见道。无分别能所之相。若后得智中。以能见心。反缘所证。以有此能缘心故。便有真如影像当情。为所缘境界。像虽不实。还似真如。秪据此义。说后得智中。依于转识名境界也。如人饮水。正饮之时。不能说其冷暖。饮水之后。方能说之。说时虽不得水体。其如所说之水。还似所饮之水也。

  而实等者。真如是所证。智是能证。能所无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无二故。斯则住唯识理。离二取相也。

  △三明胜用。

  【疏】胜用。后得也。

  【记】后得者。权智达俗。出假化物也。

  △文中四。初摄法上首德。二随根延促德。三实行不殊德。四应机殊行德。

  初摄法上首德。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

  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疏】此下有二。一。供养等。正明请法。二。唯为等。显其请意。

  【记】一念至无余世界者。若准华严说。初地菩萨。能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说不可说阿僧祇世界。此盖随其分位。胜劣不同。今此文中。意在通论十地。故以无余之言而通贯之也。

  请法者。于彼彼世界。彼彼众中。励己率先。为众导首。请佛说法。

  请意者。新译论云。唯为众生而作利益。非求听受美妙言辞。夫请说法。诚在所显修证义意。令其众会。如闻摄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转遐益众生。岂在徒听言辞而已耶。即如圆觉十二菩萨。各伸请问。皆言愿为此会。及为末世等。

  △二随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

  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疏】或下。一。促也。于中先。举用。以下。后。显意。

  或说下。二。延也。亦先。举用。

  以下。后。显意。

  能示下。三。结也。

  【记】促者。谓有一类众生。根性怯弱。闻说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进。是故菩萨。为此众生。示现超越地位。不经劫数。证于佛果。令彼思齐发心进趣。如释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觉。是兹倒矣。又如善财一生。龙女一念等。

  延者。为有一类众生。亦欲进趣。将谓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循。不能勤勇。若复示其超果。转令懈慢。终不成就。是故菩萨。为彼说言。我于无量劫中修行。方成佛道。以兹警䇿。不令懈怠。使其勤进。故法华云。智积菩萨言。我见释迦如来。于无量劫。难行苦行。积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类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说者。促在一生。可令现见。延历多劫。但可说令知也。

  结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说。心不可测。故云无数等。法华云。佛知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说法。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三实行不殊德。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疏】此下有四。一。种性因等。二。发心。行等。三。所证。证等。四。三祇。时等。

  【记】种性根等者。等。谓齐同。同是一乘种性。非三五等乘性故。根。谓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非中下故。此约夙昔所论。故疏云因等也。

  行等者。同发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则同得无分别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罗蜜行。然此发心之言。通于前位所说。

  证等者。同证二空理故。若克就地上。则同证遍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证业自在所依真如等。

  无有超过法者。此明菩萨。因行证既等同。更无别有超越殊胜之法。可为行证也。亦可此是位等。即三贤十圣。皆须历故。无有超过。

  以一切下。是时劫等。易解。总上言之。意云。若此一类。是菩萨种性根器。则发心修行。断证位次。始终劫数。竟无差别也。又此一段。亦似通明上诸等之所以。以彼皆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来故。因行果证。无有不等同也。

  所言阿僧祇者。若准本业经。初以忉利天衣。仍用彼天时分。三年一拂。尽四十里石为小劫。次以梵天衣。拂尽八十里石为中劫。后以净居天衣。拂尽八百里石为大劫。杂阿含中。与此有异。又劫章颂云。风灾为一数。乃至不可知。此极长远时。名一僧祇劫。谓以此风灾为数。数至不可数。更若数时。心则狂乱。齐此数不得处。名一阿僧祇劫。若以此等。计三僧祇。方成佛道。则百千万人中。无有一人。发心修进。纵有惧于三途苦者。但修人天戒善。或有畏于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冀佛果。修菩萨行。盖为作此长久而解。有是大失(彼为一类懈慢众生。故说长久。一也)。今所会通。则特异于彼。何者。且梵语劫波。此云时分。大劫小劫。长时短时。下至刹那。皆名时分。阿僧祇。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亦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相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意亦同此。若此所解。方有修行佛道之人(此为一类怯弱众生故说短近。二也)。若处中而论。三祇是定。延促则不定。谓始从具缚凡位。发心(初信心位)修进(住行等也)。法尔经无数时。方得亲证真如。名为见道(初地)。是第一无数时。从见道已去。渐断执障。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应。至第八地。是第二无数时。从此任运进趣。消遣余累。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成佛。是第三无数时。斯则三无数时。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此明三祇延促。随人悲智愿耳。无定局也)。况时无定体。唯心所现(心乐长则时长。心乐短则时短。亦无定限也。又心本无际。时宁有分。此约理说。三也)。故法华说。日月灯明佛。说法华。经六十小劫。时会听者。谓如食顷。又论释经劫数之言。或云年岁。或日月等。又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今此三祇。宜依后说。

  △四应机殊行德。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记】众生世界者。或唯有情。或分情器。

  不同者。以世界众生。各有无量差别。谓生有善恶。竖穷于九界也。界有染净。横遍于十方也。

  见有邪正。闻有疑信。过去所成名根。现在所欣名欲。未来种子名性。又根机有利钝。乐欲有大小。种性有高下。示行。五乘教行也。谓为彼彼界生。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业用。亦复千差。乃至现身说法。亦各随彼彼见闻而成万别也。例如观音妙音品说。

  △二明发心相。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疏】一者下。根本无分别智。二者下。后得智。三者下。二智所依阿梨耶识也。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境。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

  【记】又是下。标徴。一者下。列释。二智所依等者。以此二种智。本从彼识之所显生。故说为依。非谓现今能与二智为体。问。二智是净。梨耶是染。云何净智。依染识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净智。若本无染。净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广如随染本觉二相中明。又梨耶是染净和合。净智依生。故无疑也。又若随相所明。谓梨耶本有二智种子。从无始来。以本识为依止处。故云所依也。

  理实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细。今但言业识者。意在举细摄粗。举本摄末也。亦可现相八地尽。转相九地尽。业相十地尽。业相最通。故标通者。斯则于诸菩萨。无所屈矣。

  此非下。或问曰。二智是净。从来未得。今始开发。可名发心相。生灭业识。无始来有。何故至此名发心相耶。故此释之。意明此菩萨。亦能证真。亦能达俗。亦有生灭。以证真故。拣异地前。以有生灭。不同佛位。其犹炼金。光色渐显。粗矿已落。细矿犹存。欲显此时。应云。几分是金。几分是矿。斯则不同粗矿。亦异纯金。故且通说金已显发。此亦如是。

  △三明成满德(二)。初正显胜德。二问答除疑。

  初正显胜德(二)。先总。次别。

  先总。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

  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疏】又下。有二。一。功德满。因位穷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

  二。色究竟。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也。

  何故他受用报身在此天者。

  一义云。以寄十王。显其十地。然第十地菩萨。寄当此天。即于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余义。如别说。

  【记】有二者。望下别中。亦可因位。即自利行满。亦即自受用报也。果位。即利他德圆。亦即他受用报也。

  因位穷者。将出菩萨因位。以成究竟果也。

  现报等者。即以此身。成正觉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圆满也。

  果位彰者。将入妙觉果位。以施究竟益也。

  后报等者。依前报体。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圆满也。

  然其因穷果显。但义说二相。时无前后。现后二报。亦复同时。譬如夜尽即晓。岂分前后。

  摩醯首罗。此云大自在。

  智处者。一切智人所起智处。故经中说。摩醯首罗。于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数。

  论云色究竟处示高大身者。色界之顶。是色边际。故名色究竟处。色究竟天。身量一万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万二千逾缮那。十地菩萨。示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过此天故。

  何故下。牒难。

  一义下。释通。十王等者。准仁王经说。十信菩萨。铁轮王王一阎浮提。十住菩萨。铜轮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萨。银轮王王三天下。十向菩萨。金轮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萨。阎浮王王百佛土。二地菩萨。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萨。夜摩王王万佛土。四地菩萨。兜率王王亿佛土。五地菩萨。化乐王王百亿佛土。六地菩萨。他化王王千亿佛土。七地菩萨。初禅王王万亿佛土。八地菩萨。二禅王王百万亿佛土。九地菩萨。三禅王王百万亿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萨。四禅王王不可说不可说佛土。如来。法界王王无量佛土。说一切法门。彼经除信佛。有十三法师。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论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

  然第十下。正明十地寄报。当此天王。利他因行满也。此是一意。

  即于下。兼显最后身菩萨。示于彼天成佛之相。即转第十地菩萨身以为佛身。成菩提果。拣余地王。菩提尚远。若准真实成佛。但当前云功德成满。即无方所。亦不可见。今为应于十地菩萨。故示在彼天。说成正觉。此又一意也。第一义中。具是二意。

  余义者。指第二义。谓此菩萨。将成佛时。于第四禅色究竟顶自在天上。有妙净土。出过三界。十地菩萨。当生其中。菩萨坐于大宝莲华。其座纵广百万三千大千世界。于莲华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小莲华座以为眷属。各有菩萨而坐其上。是大菩萨放十种光。谓于足下。出百万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一切地狱。乃至第十顶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界所有诸佛。光绕十匝。住于空中。成光明云网台。高广严净。于光明中。悉雨宝香宝珠璎珞诸庄严具。供养诸佛。光明入诸佛足下。尔时诸佛。一时同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萨。其光即入大菩萨顶。又放阿僧祇眷属光。照眷属华座诸小菩萨。其光各入诸菩萨顶已。应时得佛无量三昧。应时得佛无量智慧。即得佛位。堕在佛数。上义。指他受用。此义。指实报也。

  如别说者。心地观云。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万行。利益安乐诸众生已。十地满心。运身直往色究竟天。出过三界。净妙国土。坐无数量大宝莲华。而不可说海会菩萨。前后围绕。以无垢缯。系于顶上。尔时菩萨。入金刚定。断除一切微细所知。诸烦恼障。证得阿耨菩提。如是妙果。是真报身。唯识论云。谓诸异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后。引生无漏。彼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此皆实报成佛义也。复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执化八相为真佛。不信别有圣人(一)。又不知即心是佛(二)。又信彼第四禅中。是圣人生处(三)。今且同与二乘。在彼天处摄示。令知树下八相非真。故在此天。二。缘三灾不及。故当此天。三。缘欲界色质粗重。是有。无色界都无色质。是无。今此天中。表离有无。契于中道。故在此天。四。为摩醯首罗天王。面有三目。不纵不横。表证涅槃三德亦尔。故在此天。五为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等。故在此天。以禅者言。翻云静虑。静拣于下。虑拣于上。楞伽偈云。欲界及无色。佛不于彼成。色界中上天。离欲中得道。问。疏中何以不出此第二义耶。答。唯识论等。为引二乘。令知树下佛相非真。且指彼为实报。权也。今起信等。既云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如下文云。能现十方。利益众生。岂唯色究竟处。成佛说法而已。又前文云。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报身。又云。菩萨从初发意。乃至究竟地。所见报身。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皆实也。此既是权非实。故不出耳。余详华严玄谈。

  △次别。

  【记】前但直显德满位彰。今则具明二智满相。及显无明顿尽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真。方便也)圆满。一心(业识)除灭也。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疏】相应者。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也。

  种智者。无明尽故。显照诸法也。

  亦可一念等。皆无间道。名种智。是解脱道。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满。

  自然下。利他德显。显上方便心。不待功用也。

  又亦可初智净相。后不思议业相。皆是本觉随染所成也。

  【记】始觉等者。此始觉慧。与本觉心源。最初契合之时。名为一念。此约究竟相应发始之一念。不是暂时相应。谓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则属因。后则属果。其犹曙色。在朝夕之端矣。无明等者。无明未尽。既有所不知。无明若尽。则无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也。

  一切诸法。种类若干。无不知之。故云一切种智。大般若云。烦恼不生。名一切种智。若具言之。得三种智。谓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准天台说。因修一心三观。果得一心三智。谓修即空观。得一切智。修即假观。得道种智。修即中观。得一切种智。今此论中。依真如门。修奢摩他。即是空观。果得一切智。依生灭门。修毗钵舍那。即是假观。果得道种智。依一心法。双运此二。不相舍离。为禅那。即是中观。果成一切种智。今论举中所成以摄空假。故但云一切种智。

  亦可等者。谓此始觉慧至心源时。约断惑边。名无间道。约证理边。名解脱道。

  即显等者。谓前发心三种相中真心。彼有业之所累。犹为菩萨。至此业识永尽无余。唯真独存。更无所累。故名佛也。

  上皆下。同上二报利益。但前标此释异耳。非别有所说也。

  显上方便者。即前发心相中后得智。至此圆满也。问。前后皆言自然。则因果何别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带业识故。此是无心自然。唯真独存故。疏云不待功用。兼拣上之自然也。

  又亦下。类摄前文。前约法说。此约人说。理无别也。

  皆是下。释类摄所以。以前文是本觉随染之文。今显果位。亦即本觉随染二文既同。故应相摄。其实亦同四镜中之后二也。虽约性净随染为门之异。而法体一无别焉。

  △二问答除疑(二)。初除一切种智疑。二除自然业用疑。

  初除一切种智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

  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疏】问下。有二。一。且陈疑。谓有虚空处。皆有世界。有世界处。皆有众生。有众生处。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齐。难知也。

  若无明下。二。正设难。难云。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

  【记】陈疑。可解。

  设难中。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无量。纵有心在。早自难知。岂况永断心想。却能了别。而名一切种智耶。

  △次答(三)。初直立正理。二举非显失。三举是彰得。

  初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

  【疏】意云。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外广知也。

  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

  真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也。

  【记】意云下。先。总叙答意。即反于所问。义在次下之文也。

  境虽下。次。别释论文。

  文中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论云一切境等也。谓诸法唯心。无外境界。今证心源。是合了知。诚无疑虑。二。本来无念。故论云离于想念也。谓既本是心。元来离念。唯是真实。今以离妄方了。此更无疑。故下论文。但反此二意为失。合此二意为得也。

  今疏中。先。释其前意。真心下。次。释其后意。并可知之。然此论中。且是立理。未显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圆备。故预结之云了知也。

  若于此中。体悉论旨。下文逐段。自然无惑。仍更随释。弥为彰显。

  △二举非显失。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

  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了。

  【疏】以众生下。一。妄见有限之境。

  以妄起下。二。释成不见所由。

  即明为妄见故。有所不见。

  【记】此论文中。亦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

  一。迷本真心。故论云以众生等也。诸法本来唯心。以众生迷本唯心。妄见有境。以妄见有齐限故。遂令境有分齐。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一本来唯心以显其失。

  疏云见有限者。境即无限。但能见之心有限。故论云心有分齐。不言境有分齐也。

  二。妄起想念。故论云以妄起等也。谓一真心。本来无妄。常住法性。以众生妄起想念。违于无妄。不称真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二离于妄念以显其失。

  疏云释成等者。据论二段。总是对前释成失义。详之可知。

  即明等者。性本离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贯通前段。义则显矣。

  △三举是彰得。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

  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

  自体显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

  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疏】无不遍者。无妄见故。无所不见。

  心真实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

  即诸法性者。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

  显照一切法者。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知也。故云自体显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之谓也。

  有大智用等者。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也。

  【记】论分二。初。反前彰得。即双反前非。合初正理也。中又二。先。总显。谓总反前非。以彰其得也。

  离见相句。具含二意。离见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离念之得。离相故。反前妄见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

  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无所不遍。以上问云。若无明断。无有心想(即一心想念)。云何能了。故此答曰。诸佛离于见相。故无不遍知也。

  疏云。无妄见者。释前离见也。离见即能离相。故但举一义也。

  论心真实下。次。别结。初一句。结离见也。既离妄见。即是一心。心即真实也。

  疏文可见。

  次诸法一句。结离相也。既离妄相。唯是于性。性无不遍也。

  既无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举是彰得也。

  然此下。释法性义。以本依如来藏。有生灭故。生灭是法。如来藏是性。今从生灭门。入真如门。故离见相。即显法性。性即本觉。立义分中。指为自体也。

  论自体下。二。约义结名二。先。显义相二。初。体能照法性相。即实智照理一切智义相也。

  一切下。贴释其文义。一切妄法。即虚空世界众生心行等。并是本觉。出法之性也。佛心之相。出法之相也。以体照其相。相依性有。照相即照性也。

  故上下。引因以证果。即用大中文。前则因心现果法。今则果心现因法。因果虽殊。心体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良以下。释所以。生佛体同。无二相故。犹如父子。共有一镜。若照子时。子在父镜中。亦在自镜中。若照父时。父在子镜中。亦在自镜中。镜是一体。摄属二人。各成自镜。互照互现。无别有体。以喻真心。生佛各具。虽云各有。而理不可分。故云无二。是斯意也。

  华严下。引证。心。是总相。生佛是别相。何者。悟心名佛成净缘起。迷心名生。成染缘起。缘起虽有染净。心体不殊。如心既具净染二缘。则佛亦尔从心造也。故云如心佛亦尔。是知佛报化用。在于众生心矣。如佛既从心造。则生亦然从心造也。故云如佛众生然。是知众生妄法。在于诸佛心矣。心佛生三无差别者。谓众生心即佛心。佛心即众生心。又众生是佛心中众生。佛是众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心。体无差别。故清凉疏云。三法各有二义。心二义者。一染。二净。佛二义者。一。应机随染。二。平等违染。众生二者。一。随流背佛。二。机熟感佛。各以初义成顺流无差。各以后义为反流无差。并全体相收。成一缘起。故云三无别也。

  论有大智下。二。用能随生开示。即权智鉴机。道种智义相也。

  众生中。摄虚空世界。得解。是心行。种种法义。不出五种教乘。

  是故下。次。正结名。以上问云。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故此答曰。总上二智。得名一切种也。

  疏云以同体者。意云。匪但心体照法而已。复能起大神用。利乐众生。斯则依智净相。起不思议业相。依法出离镜。作缘熏习镜义也。

  △二除自然业用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

  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疏】又问下。亦二。一。且陈疑。

  云何下。二。正设难。

  【记】陈疑中。若诸佛至众生者。是牒前文也。

  一切至得利者。是按定也。余皆可解。神变。通他心。意业也。如来三轮不思议化。遍于时处。故一切众生。无不沾益。

  设难中。多不见者。非全不见。故云多也。又闻说者必见身。见身者未必闻法。今约局所标。故但言不见。尚不能见。何况得闻及神变耶。

  △次答。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

  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

  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疏】答下。有法喻合。先法也。以法身普照。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显粗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显此义。

  众生心下。次。喻。

  如是下。后。合。众生。心有垢者。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

  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也。

  如摄论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显现甚深。彼中言由世尊不现。如月于破器中。

  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现。譬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彼破器。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见佛者。是过去修习念佛三昧。乃于此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依定心。方得见佛。以散心中。亦见佛故。

  彼摄论中。约过去定习为因。非约现在。此论中约根熟为因。非约无惑。有此左右。

  【记】法中。诸佛下。据前所问。即问报化。今约法身体遍故。报化是即体之用。亦遍一切。据本而言。但云法身也。

  遍众生心者。论云。一切处故。一切之言。意说情器。亦如华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横说)。一切众生及国土(别显情器)。三世悉在无有余(竖说)。亦无形相而可得(泯迹)。据此。则不唯遍于众生心。今且约所问之处。故但言遍众生心也。

  但有等者。此则功过在机。佛无私应。故华严云。菩萨清凉月。游于毕竟空。众生心水净。菩提影现中。

  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问答。广明斯义。

  喻中。犹如镜下。应更说云。诸佛之身。犹如色像。论举一隅。故不具耳。合中明无等者。垢有多种。一。障善垢。二。起惑垢。三。造业垢。四。受报垢。障。善垢中。复有多种。所谓不见佛尘障垢。不闻法障碍垢。不遇善知识执障垢等。今但是障见佛之垢。即是无机。非谓烦恼等也。

  善星下。引例。此人生于佛世。是佛弟子。常见佛身。然有烦恼现行。以起恶故。生堕地狱。如涅槃说。

  法身下。疏文三。初。约本论以通能现。然据义合云报化不现。而言法身不现者。以约本说故。如言镜不现者。谓像不现也。此同圆觉云。由寂静故。十方世界诸如来心。于中显现。心即法身。皆是据本说也。又应化亦名法身。本业经云。法身有二种。一。法性法身。二。应化法身。谓第一谛法流水中。从实性生智。故实智为法身法。名曰自体。集藏名身。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十种身等。

  如摄论下。二。引他论以明不现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数。三。现等觉。四。离欲。五。蕴。六。成就。七。显现。八。示现等觉涅槃。九。住。十。自体。十一。断烦恼。十二。不思议甚深。今言显现甚深。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显现字上。文即顺矣。余如次释。

  释曰下。二。引释文。此亦论中释文。今疏随便引为解之。初。标也。而世间下。次。徴譬。如下。后。释中。先。举喻。如是下。次。合法。奢摩他。此云止也。软滑者。是柔和善顺。非粗恶过失故。而云无者。具云。不得禅定静心意。不得禁戒净身口。不得佛慧照本觉。过失者。谓有破戒垢故。散乱垢故。无明垢故。水譬奢摩等者。具云戒如器。定如水。慧如月。戒能生定。如器住水。定能发慧。如水现月。今有贪欲破戒垢故。无奢摩他。无佛智身显现。如众生破戒器中。定水不停。佛月不现也。

  华严经中。亦同此说。

  此中下。三。会文意。初。牒前文。是过去下。正显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难唯好多闻何曾有定。不妨给侍如来。后遭石室之诃。亦缘无定。不能断结。又诸菩萨。例皆定少慧多。得见佛者无限。如弥勒求名而值灯明。火头贪欲而遇空王。皆斯类也。

  彼摄论下。三。对辨其两文之意。定习因者。念佛三昧因也。根熟因者。厌求感佛因也。此义如因缘分中已说。是知不修念佛三昧为垢。非约心散为垢。若能念佛。必定见佛也。不起厌求感佛为垢。非约惑恼为垢。若厌求根熟。法身必现也。欲令佛身显现。宜在众生自心求矣。

  左右者。二论意旨虽别。而见佛不见佛。一也。故引彼以证此。

  △四修行信心分(四)。初结前生后。二就人标意。三约法广辨。四防退方便。

  初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疏】来意者。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心信。故有此来分也。

  【记】已说。结前。次说。生后。

  修。谓学习。行。谓进趣。所行五种。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乐意。境有四种。亦如下辨。

  来意等者。此约论题所配。大。结前正义中三大。乘。结前分别发趣中乘义。皆所乘境也。心信者。即能信之心。或起大乘心上之正信。故云心信。能乘心也。

  若准立义分中所立。此与分别发趣道相。并当乘义。

  △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此文所为。

  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记】胜人。即前发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者。

  劣人。即前见佛色相。或是二乘。发人天等心。却退失者。

  以四信等者。意不令唯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也。

  还依等者。信既成满。应如前文发直等三心。修无住等四行。入于十住。乃至获利。更发解证等心也。斯则前虽拣退。今即教修也。

  △三约法广辨(二)。初兴二问。二还两答。

  初兴二问。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记】信是众行之本。故先信次行。

  △二还两答(二)。先答信心。次答修行。

  先答信心(二)。初标徴。二列释。

  初标徴。

  略说信心有四种。

  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即四不坏信也。

  云何。徴起。

  【记】四不坏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坏。不坏。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坏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坏。能所相称。俱名不坏。故经云妙信常住。是也。

  △二列释。

  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

  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

  四者。信僧能正信行。自利利他。

  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疏】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

  乐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三宝中各二。一。标所信之胜德。二。起胜因以愿求。

  【记】佛所师者。约人显根本也。谓佛因地。本于真如。起于信解。又依真如轨则修行。又乃证极真如。方得成佛。故华严云。以诸如来。尊重法故。以如说行。出生诸佛故。约此义边。故云真如。是佛师也。故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既是佛师。故名根本。众行下。约法显根本。谓一切行门。皆从真起。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乃至流出诸波罗蜜。教授菩萨等。所以前标直心。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从真起。此乃为信等诸行之根本也。问。何故不约僧显根本耶。答。约佛显时。已摄僧故。因地信解。轨则修行。即是僧宝。今文虽唯二。义必兼三。故约能为三宝。名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本故。以终教所宗。唯此真法万缘所起。起自真如。会缘入实。入于真如。菩萨发心。先缘真如。起信发解。修行契证。咸归真如。故于所信法中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则名邪。故宝性论云。不信真如。有五种失。谓自轻。轻他。执人。执法。起恶见。是知反此。则为五得。由是发心。先令信此。

  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乐观。乐观。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为实信故。问。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唯信一寂灭心。不信一切诸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心性中。本无诸法。若见诸法为有。是信一切法。不信真如理。今则不信诸法。是信真如理也。亦可乐念观察。方名为信。如世间人。观彼所作。彼顺所劝。方名为信。若不尔者。焉为信耶。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矣。故以乐念。释成其信。

  信佛等者。是信报身。谓身语意业法门辨才。色相具足。依报庄严。故云无量功德。如前论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德故。愿成此身。具一切智。以愿求故。而念恭敬供养。起于善根。修佛因也。

  信法等者。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悭贪毁禁等障。是有大利益也。

  常念等者。略则施等六度。次则十度。广则八万四千波罗蜜行。以信有益故。复勤而行之。信僧等者。僧通凡圣。此是登地已上圣僧。故云能正修行。圣通大小。此是上乘大菩萨僧。故云自利利他。

  常乐下。拣非二乘。故云菩萨众。拣非地前。故云如实行。

  然常途四信。谓信三宝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终实教中信也。不唯真如与戒不同。亦乃三宝浅深有异。

  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斯则信真如为佛本。信佛为所成。信法为所依。信僧为所学。又此四种。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转教。就彼求学故。

  疏中各二等者。三段中。信佛等下。初。标德也。常念乐下。二。起求也。又例前一中。亦二。信根本句。是初标所信之胜境。所谓下。即次起观念以乐证。

  △次答修行(三)。初举数标意。二徴起列名。三依门牒释。

  初举数标意。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疏】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记】有五。举数。

  成信。标意也。

  有信等者。信若无行。非实信也。以信是顺义。顺而行之。乃为真信。将知此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则决定不退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二徴起列名。

  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疏】止观合修。定慧双运。二门不二。故唯五也。

  【记】云何。徴也。

  一下。列也。

  疏云止观等者。以诸经论。皆说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后二修时。不得相离故。初修为止观。修成为定慧。但时异而体不异也。问。何故止观合修耶。答。若不双修。皆成邪故。涅槃经说。定多慧少。不见佛性。慧多定少。见性不了。定慧等学。明见佛性。又诸处说。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过。下文自释。

  △三依门牒释(五)。初施(至)。五止观。

  初施。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疏】一。若见一切下。资财施也。

  二。若见厄难下。无畏施也。

  三。若有下。法施也。

  【记】云何句。徴也。

  若见下。释也。

  来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德局七种人。故云一切。则不择冤亲老幼。病健高下。贫穷远近等。

  所有下。是所施物也。随力之言。似有两意。一。随贫富之力。二。随舍施之力。若随其力。必不强为。免生恼也。

  以自下。即行施意也。自舍悭贪者。随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欢喜者。济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萨。虽举一行。二利已兼。此则以布施摄贫穷也。

  资财施者。资身之物故。亦名外财。身外物故。亦名资生财。资于生命故。准正法念经。说十二种垢施。一。于众生不平等施。二。为男女欲因缘故施。三。有所怖畏。施与王者而求救故。四。以痴心施。如外道斋会等。五。不知业果。但学他施。六。乞者苦求方与。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后得侵损。八。施物嘱之。令破和合。共为一友。后与衰恼。九。与男女物。令使成亲。或令男与女。或令女与男。或即反之。十。贱买诸物。于斋会日。贵价卖之。少分饶之。十一。为名称故施。十二。妻子饥贫与物。离此十二。即名净施。除此复有十二种具足施。不能繁述。优婆塞戒经。菩萨行施。应离五法。一。施时不选有德无德。二。施时不说善恶。三。施时不择种姓。四。施时不轻求者。五。施时不恶口。复有三事。施已不得胜妙果报。一。先多发心。后则少与。二。选择怯物。持施与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离兹三事。其果胜妙。

  厄难危逼者。受施人也。

  随己堪任者。所施力也。尽力所及。不惜不吝。

  施与无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缧绁之难。或水火之灾。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众生。凡有所畏之事。皆护令安乐。得无所畏。

  来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乘。或请或问。皆名求法也。

  随已下。所施法。不能不解者。辄不与言。于能解处。即与说之。方免误人。亦免尤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方便说者。要以种种言辨巧。便引劝。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诽谤。故法华云。有问难不瞋。随顺为解说。

  不应下。明行施意。不贪名利等。反明其非以诫止也。故前论云。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惟念下。顺明其是以劝行也。自既如此。令他亦然。准智论云。佛说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财施有量。法施无量。财施欲界报。法施出三界报。财施不能断漏。法施清升彼岸。财施但感人天果。法施通感三乘果。财施愚智俱能。法施智者方能。财施惟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财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聪人。财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心神。财施能增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愿诸学者。审而行之。

  回向菩提者。愿令自他。同圆佛果种智。此为法施之宗本。亦为前二施之旨归。若不回向。同于有为有漏法矣。

  △二戒。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謟曲。瞋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

  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疏】一。不杀下。摄律仪戒也。

  二。若出家下。摄善法戒也。先。行善戒相。

  从乃至小罪下。次。明护戒心。三。当护下。摄众生戒也。

  【记】论所谓下。如次是其十善。则离身三口四意三之恶也。不杀者。普该蠢物。不唯于人。不盗者。一针一草。不但五钱已上。不淫者。触身即犯。不论道与非道。两舌者。斗构两头之说。恶口者。无稽难听之声。妄言者。虚诳不实之语。绮语者。粉饰巧伪之谈。此等并无。故皆言不。贪。谓恶欲。嫉。谓妒忌。欺。谓陵犯。诈。谓虚伪。謟。谓罔冒曲。谓违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謟曲。是贪之分。邪见者。亦名恶见。即身边等五见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并无。故云远离。

  然菩萨以慈悲愍物。故杀戒为先。小乘以厌离生死。故淫戒为首。旨趣有异。故教仪不同。若据十善。本是人天因缘。今菩萨所修。趣果则异。准华严经说。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净名云。持戒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行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十善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故知十善不异。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恶。准俱舍说。各招三种果。一。异熟。二。等流。三。增上。异熟可知。略辨余二。杀生中。一等流果者。寿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泽鲜少。偷盗中。一。财物匮乏。二。多遭雷雹。邪淫中。一。妻不贞良。二。多诸尘埃。妄语中。一。多遭诽谤。二。多诸臭秽。两舌中。一。亲友乖穆。二。所居险曲。恶口中。一。常闻恶声。二。田多荆棘。稼穑匪宜。绮语中。一。言无威肃。二。时候变改。贪中。一。令贪炽盛。二。令果少遂。瞋中。一。令瞋炽盛。二。令果粗疏。邪见中。一。令痴炽盛。二。令果空无。此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

  摄律仪者。此杀等十。是恶律仪。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摄取不舍。即名为戒。

  出家等者。前律仪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唯局出家者。

  为折伏下。处静之意。若处人寰。难断烦恼。故须脱俗离尘。燕居林薮。遗教经云。于闲静处。思灭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经中。广有此说。且释迦如来。舍王宫。诣雪山。因行六年。果圆万德。垂斯范者。盖为此也。

  少欲等者。见得思义。故云知足。财无苟得。故云少欲。头陀。此云抖擞。谓抖擞三界烦恼业报故。然有十二种。谓衣三。食三。依处六。处说六者。一。住空闲处。谓离众愦闹。居阿练若。身远离故。心离欲盖。益诸善故。二。端坐不卧。谓若行若立。心动难摄。然亦不久。应受常坐。若欲睡时。胁不着席。三。树下坐。谓顺佛法故。如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皆在树下。此能治房舍贪。易入道故。四。冢间坐。谓冢间常有悲哭声。死尸狼藉。无常不净。观道易成。五。露地坐。谓树如半屋。爱着犹生。又雨湿鸟喧。污秽不净。若露地处。光明遍照。令心明利。空观易成。六。随有草坐。谓随心所得而坐其上。离所爱着。不恼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谓依法乞。当制六根。不着六尘。亦不分别男女等相。得与不得。若好若恶。不生憎爱。若请食者。或得不得。贪恨易生。若同僧食。处分使人。心则散乱。不入道故。二。节量食。谓念身中八万户虫。虫得此食。皆悉安隐。我今以食。摄此诸虫。后得道时。以法摄彼。又虽一食。恣贪极啖。腹胀气塞。妨废行道。随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则轻安。名节量食。三。一坐食。谓若重食者。失半日功。不为养身。断数数食。即四分律不作余食法。头陀经中云。中后不饮浆。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谓白衣好畜种种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应舍二边。但三衣也。又离多求。及守护故。二。粪扫衣。谓拾粪扫物。纳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离贪远贼。无夺命难故。三毳衣。谓或三衣。或长衣。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余衣故。然此十二。盖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论。瑜伽。俱明其义。故知恶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应深诫之。

  乃至等者。以小况大。意云。小罪尚须生畏。大过岂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即畏。畏堕苦故。

  惭天愧人。故云惭愧。又惭谓崇重贤善。愧谓轻拒暴恶。

  改悔者。改于往过。别修善业。悔前所作。忆恨在心。

  不得轻戒者。如菩萨戒说。于十重戒中。犯微尘许罪。便不得发菩提心。失比丘位。国王位。乃至佛位。仍二劫三劫堕三途中。不闻父母三宝名字。何况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惭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坠无间。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则知佛所制戒。岂得轻而犯之。

  摄善法者。依此戒约。则一切善法。自然摄取。

  护戒心者。谓夕惕若厉。造次弗离。护之若珠。纤毫无犯也。

  摄众生戒者。此当涅槃所说。息世讥嫌戒也。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三忍。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

  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疏】应忍句。一。他不饶益忍也。

  亦当下。二。安受苦忍。利等八者。财荣润己曰利。损耗侵陵曰衰。越过以谤曰毁。越德而叹曰誉。依实德赞曰称。依实过论曰讥。逼迫身形曰苦。心神道悦曰乐。

  【记】云何。徴起。

  所谓。释义。

  他不饶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谓被冤家恼害。是他不饶益。忍耐彼苦。无怀报心。

  然所不报。有其二意。一为解冤结故。如律中长生王偈云。以怨报怨。怨终不止。唯有无怨。怨自息耳。智度论中亦同此说。二。为证佛果故。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无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现同伴侣。与其偕和。因之得证无上菩提。此如瑜伽论说。

  又行人若遭他苦时。应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责业牵殃思。谓菩萨若遇他害。应作是思。此我先业。应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爱己。成自苦缚。是故须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无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宁增彼苦。是故须忍。三。引劣况胜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应忍斯苦也。五想者。一亲善想。二。唯法想。三。无常想。四。有苦想。五。摄受想。广如彼说。

  又金刚忍辱仙人。亦同此意。

  论语中说。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今耐怨忍。同以直报怨。若准上怨与上乐义。即以德报怨。仁人与菩萨。优劣可知。故此亦名为生忍。是忍外障者也。

  安受苦忍者。亦名自能安受忍。于违顺境。安然忍受。不动念故。

  财荣润己者。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润己之事。尽名为利。损耗侵陵者。此亦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损己之事。皆名为衰。越过谤者。如有小过。毁之言大。越德叹者。如有片善。誉令其广。依实赞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实过者。如有一过。亦言一过。逼迫形者。打掷寒热饥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尽名为苦。心适悦者。清凉饱暖视听香味等。凡是一切畅快之事。悉名为乐。

  有说得财名利。失财名衰。谈恶为毁。谈善为誉。对面谈善为称。对面谈恶为讥。苦乐。即二受也。与此所说。各是一意。

  于利誉称乐。忍之不喜。于衰毁讥苦。忍之不瞋。是故论中通言忍也。然境界虽多。总摄不过违顺之二。又于二中。各有四义收尽。二四合说。以成八风。谓之风者。能击众生心海。起贪瞋烦恼浪故。今令忍之。则八风不能动也。然于中违则易忍。顺则难忍。不唯难忍。抑亦难防。如贼与子。盗于家财。防之难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说为强软二贼。不能安忍。无生圣智。何以现前。且如令尹子文。三仕三黜。无喜无愠。况行菩萨之行。焉得于违顺境而不忍乎。故此亦名为法忍。是忍内障者也。

  更有谛察法忍。但于忍境。体法无生。唯心所现。三轮空寂。唯一真实。即是观察无生忍也。故清凉云。耐怨害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饶益有情事时。由此忍力化生。虽苦而不退转。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今行忍时。随顺真如法性为本。即是此忍义也。

  △四进(二)。先正显修行进门。次别明除障方便。

  先正显修行进门。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

  立志坚强。远离怯弱。

  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

  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疏】于诸下。一。勤勇精进。

  立志下。二。难坏精进。

  当念下。三。无足精进。念己长沦。虚受大苦。以自劝励。修善无厌。

  是故下。总结劝修。

  【记】云何。先。徴起也。

  所下。次。正显中。初。别明也。诸善事者。前三(施等)后二(禅等)一切(方便等)善法。心不懈者。身由于心。故但言心。懈。谓懈怠。不能敏行。退。谓退堕。中道而废。

  勤勇精进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则于有义事。勇往而前进也。如子路问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义以为尚。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又云。见义不为。无勇也。又勇之相者。如净名云。譬如胜怨。乃可名勇。此即唯识论中摄善精进也。

  难坏者。志坚不怯。决定取办。诗云。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为苦故。佛果。必为乐故。众生与己无异。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变其虑。万境顺通其道。乃至丧身致命。决不舍菩提心。故宝藏论云。决归者。不顾其疲。决战者。不顾其死。决学者。不顾其身。决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难坏相也。即唯识论被甲精进义。故论云坚强不弱。

  无足者。修诸二利善行。意中总无厌足。表异二乘。得少为足。则欲而不贪也。

  以念等者。正释论义。可知。此即唯识论中利乐精进也。

  又同唯识三练磨文。彼云。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练磨其心。于所证修。勇猛不退。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乐能修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便退屈。引他粗善。况己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初练是三进义。次练同初进。三练成二进。无性颂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二练义)得菩提(初练义)。大利(三练义)不应生退屈。论云是故等者。二。结劝。从来为不修。身心常苦恼。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恼。由是克己造修。于行无堕也。则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遗教经云。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是故汝等。常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故精进。总结劝者。修诸功德。结摄善勤勇。自利利他。结利乐无足。速离众苦。结被甲难坏。故论云应勤修也。

  △次别明除障方便(二)。初障。二治。

  初障。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

  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疏】复次下。此下有二。一。以从下。内有业障。即因也。二。为邪下。外感报障。即缘也。

  【记】论若人者。此指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业障者。亦有烦恼障。今但举粗也。

  邪魔等者。邪。谓六师外道。魔。谓一切天魔。诸鬼。谓堆惕魑魅等。如下所说。

  事务者。世间一切公私之事。其数甚多。故曰种种。

  如是。指上因一(业也)缘三(魔事病也)。等者。该余障碍。

  报障者。由内有业障故。前说善根熏习。便见佛身。今明恶业因缘。乃见魔鬼。将知外境。皆由内心。非有无因而妄缘果。如形端则影直。源浊则流昏矣。

  △二治。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

  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疏】此下有二。一。应当下。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

  二。诚心下。别对灭除四障。一。忏悔。除恶业障。二。劝请。除谤法障。三。随喜。除嫉妒他胜障。四。回向。除乐三有障。常不废者。总结能治。得免障者。总结所治。善根增者。结益。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尽。善根长也。

  又初一治业障。以止持故。后三长善根。以作持故。

  【记】总明除障者。准华严行愿疏中。礼佛亦是别除一障。即我慢障也。与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

  如是下。合。行人合负人。罪业合负债礼佛合依王。佛护脱障。合魔鬼病务。远离无碍。

  诚心者。以诸障起时。心皆猛恶。故今除遣。必在虔诚。故智论云。身精进为小。心精进为大。外精进为小。内精进为大。犹如赫日。可以消坚冰。烈风。可以摧巨木。苟有至诚。必有动天地。感鬼神。使所作事。决不违于愿也。

  忏悔者。忏则陈露其先罪。悔则改往以修来也。

  除恶业者。谓除十恶业也。广则三障(业障。烦恼障。报障)四障(加一见障)。得依正具足故。

  劝请者。于中有请转法轮。请佛住世之异。今通而言之。但云劝请。

  除谤佛法障者。得多闻智慧故。

  随喜者。三乘四生。所有片善。皆随顺称扬。欢喜赞叹。

  除嫉妒障者。得广大眷属故。

  向菩提者。亦合回向实际。及与众生。意含此二。

  除乐三有障者。成广大善故。谓回因向果。成菩提大善。自不乐于欲有。回自向他。成利生广善。自不乐于色有。回事向理。成实际广大善。自不乐于无色有也。

  论常不下。通结能所治益也。常不休废。谓念念相续。无有间断也。

  能治者。谓行此四行。皆不废故。对障称能也。

  得免诸障。谓不论内障外障。皆潜消也。

  所治者。即上之四障。皆脱免故。对行称所也。

  善根增长。谓信心渐进。无有退转也。

  结益下。忏治业尽。则进根增。劝治谤尽。则慧根增。随治妒尽。则念根增。向治有尽。则定根增。四障既灭。四行既成。四根既长。则礼佛功德。从此圆显。而修行信心。亦从此成满矣。然此障尽善生。行成根长。岂非进修之利益哉。

  又下。上之一释。通明也。此之一释。别说也。谓常不句。总于四行。得免句。别约初一。善根句。别约后三。故云又也。初一等者。谓先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恶。今由忏悔。毕故不造新。故云止持也。后三等者。以劝请随喜等。是行善故。应作须作。故云作持也。广如行愿疏钞。

  △五止观(二)。先略明。次广释。

  先略明(二)。初徴。二释。

  初徴。

  云何修行止观门。

  【疏】寄问以标。

  【记】止观门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二释(三)。初止。二观。三俱。

  初止。

  所言止者。

  谓止一切境界相。

  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疏】谓下。先由分别。依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也。此是方便。

  随下。奢摩他。此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即存梵言也。以双现时。方名止观。故今但言随顺。

  【记】所句。牒门。

  谓下。释义。

  先由二句。此明未修行已前。心境俱不止也。

  今以下。正明修止。谓以如觉。觉知诸尘境界。唯识所现。无外境相。尘境既寂。分别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尘相为止境。无分别为止心。心境两亡。寂常心现。此同禅宗无念义。谓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言下自绝念想。圆觉云。应当正念。远离诸幻。

  方便者。谓上是修止之方便。未是正修相也。故先德云。趣寂之前。万境俱泯。发慧之后。一切皆如。

  但今下。料拣奢摩止意。先难曰。文中何不竟云随顺止观义故。而又标梵音耶。故疏通曰。意在显别。故双标唐梵。谓以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便名为止也。下观亦准此知。

  以双下。释出随顺观义。双现者。拣前方便中单有止也。随顺有二义。一。拣方便内初修止时。未得随顺。二。拣正修中奢摩观时。双现前故。今且约后义。既言随顺。将知未是正止也。以即观之止。方名正止。今既一向止息。但是止之方便。未得名为止行。故论但云随顺奢摩他也。问。此行既亦是止。云何复言观耶。答。正修之时。止观双运。止若无观。不名真止。是故正修。止亦名观。奢摩他观名义以此。故圆觉中。名为静观。然虽名观而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观于真如。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心绝则成止义。亦是即空观也。下观中并例此思之。

  △二观。

  所言观者。

  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疏】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

  毗钵舍那。此云观。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

  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相。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

  然此二门唯一心。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也。

  【记】所句。牒行门。

  谓下。释义相。

  依生下。疏文分二。先。别释文义。依生灭者。前依真如门。泯相绝心。照而常寂故名为止。今约生灭门。观诸法相。随流反流。染净因果。凡圣色心。差别不同。寂而常照。故名为观。分别。即观之别名也。此则能善分别诸法相。前则于第一义而不动也。然亦方便相耳。未是正修。

  此云观者。亦就方便。故存华言云观。约正修。即依西音毗钵舍那。以即止之观。方名正观。今既一向分别。但是观之方便。未成观行。故今但言随顺毗钵舍那。拣异正修现前时也。问。既言毗钵舍那。云何又言观义。答。有三意。一。正止中。即止之观。名为观境。故云奢摩他观。拣方便内。但止境界相。未得成观境也。正观中。即观之观。名为观智。故云毗钵舍那观。拣方便内。但观因缘相。未得成观智也。二。观中兼止。名真正观。观若无止。不名真观。故正修双运时。始与毗钵舍那观义相应也。三。方便。则单止单观。正修。则具足四句。一。寂而常照。名止观。即奢摩他观义。二。寂之又寂。名止止。即奢摩他止义。三照而常寂。名观止。即毗钵舍那止义。四。照之又照。名观观。即毗钵舍那观义。知此观观之意。止止不须说矣。故于一心四句之中。随举一句。余句皆具。实教止观。妙在于是。此于圆觉中。名为幻观。亦是即假观也。

  如瑜伽下。次。通证止观三。先。正引论文。菩萨地者。彼论有十七地。此是菩萨地中文。无所分别。即根本智因也。胜义。真谛理。安立。俗谛理。世俗妙慧。即后得智因也。

  是知下。次。会入二门会彼二谛二智。入今二门(真如。生灭)。以成二行(止。观)也。

  然此下。三。结出所以。谓依一心上。开二种门。依此二门。起于止观。今止观双运。入于二门。会通二门。还归一心。是故止时。即观之止观时。即止之观。如此。方得契心。契心始名真止观矣。此乃以修止观。契性止观。上且释成双运所以也。又二门唯一心。故一心止观。方为正修。若单止单观并名方便。斯则起后俱修义也。具此二意(一。结前。二。生后)。故于是处缀之。

  △三俱。

  云何随顺。

  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

  双现前故。

  【疏】以此等者。此下有二。一。显能随之方便。

  双现句。二。明所随之止观。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慧。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

  如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记】云何句。先。蹑前徴起。难云。前止观中。何不竟言得入。而言随顺耶。

  以下。次释成俱义。通云。前之单止单观。属方便。非正修。故言随顺。今止时具观。观时具止。寂照双流。定慧均等。二门俱在一心中得。方可名得入也。俱义以此。二义者。即前止一切境界。观生灭因缘也。

  渐渐不相离者。然此止观初首方便。行人修时。虽未双现。渐渐习至久后。须相资而行。不可孤运。辄相舍离。即是随顺方便相也。

  双现前者。止观双运习纯熟时。静必有明。未有明而不静者也。明必有静。未有静而不明者也。如是止观双现前时。即正修中得入相也。

  上之一心四句。正于此俱门摄。余可例知。

  疏一显下。消文。

  随相下。明义。

  由随相义。故有单修方便。由就实义。故有双运现前。

  如梁摄下。引证。通有二者。此二通与十度为体。其犹于水。澄而复清。方能鉴像。以二门于一心开。焉可定慧而不俱耶。

  此俱修门。圆觉中名为寂观。寂灭止观二边相故。亦是即中观也。又总上三门。皆有止观。初止门中。离相止。无生观。统名真如止观门。二观门中。随相止。因缘观。统名生灭止观门。三俱门中。法性止。不二止。唯心观。无住观。统名一心止观门。余如前行根本方便中说。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音释

  筒

  音同。竹筒。

  迥

  凶上声。高出也。

  謟

  音铲。面谀曲从也。

  荡

  音荡。磨也。涤也。

  蠲

  音捐。除去也。

  阿耨菩提

  此翻无上觉道。

  炼

  音恋。谓煅炼。治金也。

  逾缮那

  旧曰由旬。四十里也。

  忉利

  此云三十三。

  夜摩

  华言时分。

  兜率

  华言知足。

  缯

  音情。帛也。

  曙

  音署。旦也。晓也。

  缧绁

  音雷悉。索系也。

  愦

  音愧。喧闹。

  讼

  音颂。诤辩。

  雹

  音薄。雨冰。

  稼穑

  音嫁色。种曰稼。敛曰穑。

  荆棘

  音京急。凡有刺者。

  燕居

  私居静室也。

  薮

  音叟。大泽。

  诣

  音异。至也。

  抖擞

  音斗叟。抖去其尘。擞除其垢也。

  阿练若

  华言无喧杂。

  胁

  音歇勒。左右腋下也。

  胀

  音胀。膨脝。

  裸

  音鲁。袒肩露形也。

  毳

  音翠。兽毛缛细者。

  惕

  音铁。敬惧也。

  谐

  音涯。偶合也。

  掷

  音直。抛也。

  蚋

  音芮。蝇虻也。

  黜

  音尺。罢退也。

  愠

  音蕴。含怒意。

  恪

  音却。端谨也。

  六师

  一。富兰那。二。末伽黎。三。删阇夜。四。钦婆罗。五。迦旃延。六。若提子。

  赫

  音黑。日曝。火炙也。

  摧

  音崔。挫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