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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34 册 No. 0638 法华经玄赞要集

法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九

  镜水沙门 栖复 录

  言一乘之义等者。问何故此间明一乘。答前品中未是正说。不合说一乘章。流通分中不可说一乘。以破二会二为用。事须是正宗。正宗中三用说。今此事须法说之中明也。从品初来。未有一乘字。求说不得。此唱之中云。诸有所作。常为一事。既当唱有事。后唱有一乘字。所以此处说一乘章也。言经有总宗别宗。若总宗。有作无作。可贯两间门。世俗胜义。随应分二。虽知通旨。宗义若斯。若随所明。一乘为宗也。法华经以教理行果为体。一乘为宗。破二会二为旨。开权显实为用也。经云。今此经中。唯说一乘。而昔于菩萨前。毁呰声闻乐小法者。然佛实以大乘教化等。

  言总含者。总合体名宽体狭。一往闻着道总合。此名则似宽。于中体狭。唯无漏。不取有漏。故名体狭。真实体名狭体宽。一往闻道。真实则似狭。于中含得有漏无漏。却宽。总含体名体皆宽。于中摄得一乘大乘佛乘。出此三体。所以名体皆宽也。不是唯摄得无漏名体狭也。总含体者。一切无漏。若是无漏。小乘方便亦取。若有漏。大乘根本亦不取。若定姓人身中无漏不在下此摄今唯取不定性人身中所有无漏顿悟菩萨所有无漏。地前本有种子。登地已去。无漏现行。及果中现行功德。新熏本有。有为无为。大乘十真如。小乘见道修道。品类差别。所德得无为理。

  言若种等者。四智种子。十地现行。有为道谛。无为灭谛。若因入佛智。及十地现行因也。若果开示悟三佛果。三身名果。十地真如名因。□中涅槃名□大乘小乘教理行果。无漏者能成佛德。皆是此收。问灭理恒寂。岂曰能成如空体。常可能造作。答万行所依之性故。如其舟依水。水得运名。故说无为能成能作因。故名能成。又由因中分证无为理故。运转五蕰假者。身得到佛果故。说无为亦是能成也。

  言一乘即大乘者。会三名。此经名一乘。胜鬘云大乘。辨中边云无上乘。有何差别。答疏言。一乘即大乘。大乘即佛乘。佛乘即无上乘。所望有异。故立多名。一对二乘不定性名一乘。二对中小名大乘。三对下乘名无上乘。四对佛果故名菩萨乘。五对因故名佛乘。名别体同。问疏主解一乘大乘。只合引一乘文。何故引无上乘文。答只缘疏主拟解一乘大乘。所以先会无上乘文。辨中边云无上乘。即是此经开者无上义。辨涅槃二种无上乘也。

  言故胜鬘者。问[宋-木+卓]知一乘与大乘不别耶。答疏云。胜鬘云等。

  言此本论云开者。问争知辨中边说无上乘。与此经一种耶。答疏言。此本说云等。意言彼既双开菩提涅槃。故知一乘体通理智。以证一乘即无上故。

  言辨中边者。证此经根本一乘行也。

  言有三无上者。一正行无上。二所缘无上。三修证无上。

  言正行无上者。谓十波罗随修之时。一一波罗蜜。皆须具六种正行。

  言六正行者。一最胜正行。有十二种。一广大最胜。终不忻乐一切世间富乐自在。志高远故。二时长最胜。三无数劫熏习成故。三依止最胜。普为利乐一切有情。为依处故。四无尽最胜。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无穷尽故。五间最胜。由得自平等胜解。于诸有情。发起施等波罗蜜多。速圆满故。六无难平等最胜者。于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随喜。令自施等波罗蜜多。速圆满故。七自在最胜。由虚空为库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圆满故。八摄受最胜。无分别智之所摄受。能令施等极清净故。九发起最胜。在胜解行地。最胜上品忍。能起见道智故。世第一促故。非说彼时不行施等。十至得最胜。在极喜地。得无为故。即初地行施等。十一胜进最胜。于八地内所行施等。十二究竟最胜。即此在十地及佛位。菩萨如来由因果满到于彼岸(上正行了)。第二作意正行者。菩萨以三慧心中思惟大乘六度教。第三随法正行。正治六弊十种倒故。于此六中。应遍知故。第四远离二边正行。谓观无我。名离二边故。第五差别正行。为十地增修一处故。第六无差别正行。一一地中等修习故。此六度正行。于十度。随顺差别。一一具足(上正行了)。

  言十二种所缘者。一安住诸法施设所缘。□倒彼岸差别法门教也。二法界所缘。即真如无为。三所立所缘。即前第一教也。四能立所缘。即前第二先由证如。后方起说故。十二分教皆名缘。由真法界。为能立。五任持所缘。闻慧任持教法等故。令不忘失。六印持所缘。思慧印持法境义故。此闻思慧俱缘教义。且随胜说。七内修持所缘。即修慧内身持故。缘理名内。四谛三性各各别故。名别。八通达所缘。谓初地前见境。九增广所缘。谓从二地至七地。渐渐胜故。十分证所缘。谓七地中世出世道。品类差别。分分证境故。十一等运所缘。谓八地平等任运。十二最胜所缘。九地十地及如来地。能缘所缘。俱最胜故。

  言修证无上者。修习证。谓证得因修而证。故云修证无上也。

  言种性(至)十者。一种性修证。事须有本有无漏种子。依此种性。遇善知识。方能修证。二信解修证。不谤大乘。乃能信解。修而有证。三发心修证。非下劣乘所损动故。四正行修证。波罗蜜多得圆满故。五入离生起修证。起其圣道故。六成熟有情修证。善根坚因。修习长时。故成熟有情。七净土修证。由心调柔。证于净土。八得不退地受记修证。不住着生死涅槃。非此二种。所退转故。九佛地修证。无二障故。十示现菩萨。起三种化身。利乐有情。无止息故。

  言通摄一切者。即此正行所缘。修证三种。修无上证。根本一乘体。通摄菩萨家所有境行果也。又修证中前八通因。后二唯果。六正行中。第十二究竟最胜。一分所缘中。最胜所缘。修证中后之二种。皆是佛果。合此因果。对缘能心。名境也。

  言胜鬘(至)有恐怖等者。证方便行。为一乘也。意证二乘人向前身中所有无漏功德。名一乘也。问阿罗汉后有生死永无。更何有怖。答阿罗汉虽无烦恼生死永尽。其如五蕰身。是有漏业感得也。恐身分限尽去。死相现前。如世人临老怕死也。又罗汉人身上。有病缘医药。而生怖恐也。又问何有恐怖。答有二。一者。不愚法信有大乘变易生死。对治道未立。所以怕怖。二者。愚法之仁。有余涅槃。出观已后。怖法空行。不能修证也。经云。如人执剑欲来害己。人属变易因。剑嘱于果等。人能执釰。如因感果。临将欲至。名欲来。来必切身。故名害己。

  言有谛依者。既有怖恐。前合有归依佛。化度云。有大菩萨。是可归依处。唯有佛菩萨等。

  言四智不究竟者。章敬云。一我生已尽。苦谛智未究竟。二梵行已立。道谛智未究竟。三所作已办。灭谛智未究竟。四不受后有。集谛智未究竟。

  言名向涅槃界。界者因义也。罗汉身中有为果法。四智不究竟。无为果法。涅槃又是无体。回心向大。总与大乘三事涅槃为因。名向涅槃界。二云。界者性义。种子义。今所因义。正取此段向涅槃界为证。故知通取方便教理等。为大乘因也。三云。羊鹿无体。名向涅槃界。他城是无也。

  言又云正法等者。此小乘三藏也。正法住谓经藏。能诠于定。若能受持。圣教久已住故。又经藏进善名。云正法住。正法灭者。即是论藏。能生于慧。慧能灭恶故。波罗提木叉者。此云别解脱戒。毗尼者律藏。能诠于戒。又云。波罗提木叉。略戒毗尼也。是所学之法。

  言生出家者。即沙弥。沙弥尼十戒。

  言具足者。具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前四是法。后二是能学人。说此六法。交修行人。依此起行。从小入大也。二乘人起行。依此六法。名为为大乘故说。

  言故一切等者。一切根本。即是顿渐菩萨身中所有无漏功德。名一乘。方便者。二乘人中身所有无漏功德。并名一乘。

  言三种意生身皆入初地故。有二意。一结前来方便行。为总含体。意取二乘人身中所有无漏功德。总是大乘。由先受变易。成熟身中无漏功德。后入初地也。二通法根本方便无漏行。总为总含一乘体。缘三种意生身中。有自在菩萨。所以疏主引此文来。三乘通法也。问二乘人先受变易。后入初地。□增菩萨八地方入。如何疏主言三种意生身皆入初地。答疏主偏约三乘人中俱时得者。说实不足(上总含了)。

  言随胜等(至)有六类者。初随果中理胜。二随果中智胜。三随果中理智胜。四随因中唯智。五通因果理智胜。六唯诠旨胜。故言随胜。

  言摄事皈理者。同果中理。示佛知见也。不是空取理不取事。于中摄却事。但是偏取理为体。于中有事也。

  言涅槃胜鬘等者。二中多以法身真理佛性。名为一乘也。引涅槃经。证在缠真如。名因中佛性。引胜鬘经中说理。证果中法身。

  言胜鬘云一乘者。即大乘。大乘即涅槃界。胜鬘唯以真如为一乘。问何取故真如。答真如是胜有为。是□摄有为。就无为万法。皆以真如为体。问何知胜鬘经中有为是。答彼经将有为法。拔校量无为也。

  言又于云恒河等者。缘此经诠无为理胜故。无为胜有为。涅槃经言。一乘者即佛性。理佛性也。

  言灭化城者。亦是法随胜体也。经云。是法住法位等。上来三本教。唯取理。名摄理体。同示佛知见也。

  言揽余皈智者。同悟佛知见。唯识云。如是八识。各定虽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而用巧以智名显。此中据果。唯随果智胜也。以无为正智。为一乘体。不是空取智不取理。其实□有理也。意虽知见。知见通于性相。只为□智。以智为体。然智不孤起。藉理引生但是摄理□智也。

  言亦以真者。前唯取果中理。今取果智。故言亦以。亦前唯识也。

  言方便知见。问疏主方便知见。知见通理。今何言唯智。答即为通故。说揽余。如一百四十不共功德。皆名智。名智理实兼理。与下开佛知见何殊。答隐显不同。各取一分。

  言若在因位(至)识劣者。谓入初地时。平等性智。妙观察智。至佛位时。成圆镜智。成所作智。故取果中四智。菩萨根本后得为智相。真如为智性。相应功德为智伴。真俗谛境。名智境故。不取因中智。唯取果中智。为一乘体也。经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又云。如来令欲显发宣示诸佛智慧诸佛自在神通之力。

  言隐劣从胜者。劣即二乘。胜即一实。又外劣即因。理智胜即果中理智也。今取果中胜理智。同开佛智也。

  言经下自云者。证果中智也。

  言是法住法位者。证果中理也。

  言分别功德品者。证有为乘也。

  言一念生信者。一云。于寿量生信。二云。所信寿量中通报身也。故前以五度校量此也。问能挍量是五波罗蜜。所挍量是无上菩提。何不同胜鬘经全将六度挍量也。答前胜鬘经以无为为一乘。偏胜故。全将六度。挍量有为乘。不及无为也。此经将福。挍量智慧。所以五度是福。第六波罗蜜是智。福不及智。所以唯将五度。挍量第六智也。

  言理凝者。问何故不取因中理。答疏云理凝等。因中在缠之理。理凝本有故。不取在凡夫位中理。名本有也。

  言照新生者。问何故不取因中智。答疏云智慧照等。因中智智照新生故。不取妙平二智名新生。问种有新本。此从何生。答若通因果。说唯正义。皆从二生。今约果圆。即四智种皆是本起也。劣无漏法皆弃舍故。无学已满更不重故。问何故唯取果中理。答离缠而号涅槃。故取也。问何故唯取果中智耶。答果圆而称正觉取故也。

  言四德者。即常乐我净。鸿者大也。水本曰源。即涅槃也。三明妙本菩提也。果中理。乃四德之鸿源。果中智作三明之妙本。故取也。三明。一宿住随念智明。缘过去生死。二天眼智明。缘未来。三漏尽智明。缘现在也。

  言二运用广者。唯因位中。理智为一乘。同入佛知见。十地中以生法二空智。证生法二空理。自利名一运。运他名二运也。问何故不取果中理智。答果中理智。二利行相微。故不取也。因中理智行相分明也。经云。乘此宝乘。直至道场。是也。

  言胜出分段等者。因中变易身。及佛功之。若因若果。随其所应。但出分段死。所有理智。皆为一乘体。五果圣人回心。许受变易。智增初地受。悲增八地受。平等随应乐入。即受变易身之所依显也。

  言通取因果者。问菩萨因位舍分段。入变易。名胜出分段也。佛身亦分段。亦变易。如何亦是此门收。答但缘佛身胜故。不从分段身出。亦名胜出分段。所以疏言通取等。意言三乘人变易身所乘无漏理智。为一乘也。今谛若校果位。直是胜出变易。今取因中二位所有理智。从宽立名。名出分段。果中不违出分段义。

  言开示(至)因二者。引证也。言果二者。因果二理智也。

  言如取者。相似之义。取者有二义。一全界烦恼名取。二爱增名取。今取初义。全界烦恼皆能结生。名取。助业润生。名缘。何名为取缘。答烦恼望分段生死。疏故名缘。

  言有漏业因者。即福业非福业不动业。说有□言。表漏俱故。立有漏名。而生三有。即三界苦果。即总报。识分段身。辨云。有漏业体。以正招感。名之为因。非亲辨体。辨体者。名言种故。

  言如是无明习者。即五住地中。第五无明习地。即所知障。所知障望变易生死。疏得故名缘。无漏业望变易生死。有力故名因。无漏有分别业为因。方有阿罗汉缘觉自在菩萨三种意生身。将前来三有果。喻此间三种意生身。欲界欲有果最粗。况阿罗汉意生身也。色界色有果次细。况缘觉意生身。无色界无色有果身最细。况自在菩萨意生身也。三乘分段。是能喻。三乘变易身为(三乘胜劣能三)取意生身所乘因中理智。名因中。二言摄大乘者。问争智胜出分段。取因中理智。答疏云。摄大乘等。

  言以诠旨二者。问教化引摄众生。以何法为胜。答疏云。以诠二等。不过教理最胜也。

  言教物等者。是出诠旨为体之所以也。教随物设。教殊胜也。物者根也。趣者意趣。教意趣难知。即是前来随宜所说。意趣难解。理假智。宜理殊胜也。理即真如理。此理因何知甚深。答由佛智证。此方名甚深。唯根本智亲得。余智不得。故云理假智也。宜者合也。亲证之状也。

  言方便品等者。证教理二种乘也。问方便品初。教通三乘权教。何故引未证一乘教也。答殊胜体中。取胜不取劣。意取三乘中大乘。证此间教一乘。不要阿含权教也。

  言无量义经者。因前明教理。向上引摄殊胜因。便说着无量义经教理。莲华第十六名妙法莲华。第十四名一乘。疏主恐人疑无量义经真如理及能诠教。不是莲华。不是一乘。所以引来和会也。

  言若但以等者。破纪国净法师。若将真如。为其一乘。唯得莲华向上出水之第一义。失却开敷之第二义故。言二能也。

  言今莲华既具四义者。法上亦有四法。四义者。契秘赜之微诠教也等(言了)。意言教行并开敷。理果俱出水。古人若取真如为妙法者。但得出水之第一义。失却开敷之两义。两义全失也。古言设使唯得出之一义。何妨。疏主难云。今莲华既具四义。唯得出水。一个出水义。早有过。况莲华上有两个开敷义。全失。问既两个出水义中。唯得一个。只合言法唯一种。何故言二种。答虽然古师唯知理上出水义。只此理。对因名果。兼带得一分果出水。古人不知有此义。疏主添着也。故云。何独法唯二种也。

  言真实体者。已前诸门。尽唯取无漏。今此真实中。不简有漏无漏根本方便教理行果。总取名真实也。问此与总含随胜何别。答此宽彼狭。此通理教及以有漏。彼局行果及唯无漏。又云。望化自业。皆名真实。此理不然。若望自乘。何开出一乘体。但是望前总含。随胜说义未圆。今言真也。

  言根本教者。问如何将阿含甚深三乘权教。证此间根本教乘耶。答简要云。三中大乘教。顿悟菩萨所被。亦名根本教。又三中大乘一分为根本教。余三乘一分权教。将向下证方便教也。

  言法华藏者。教含理故。名藏。

  言摄大乘等者。以本阿毗达磨经中。有摄大乘品。中摄十种殊胜义。故名摄大乘品。此论外彼摄大乘品。名摄大乘论。以大乘为品主故。摄大乘之论。依主释。又云。大乘阿毗达磨集论者。大乘阿毗达磨。此乃根本佛经名字。名大乘阿毗达磨经也。根本是所集。论是末。是能集之论。就所集以立名。名阿毗达磨论。此云对法。分二。智对理。二智对境。故云大乘阿毗达磨论。此证根本教也。

  言方便教者。此约小乘所说九部之教。是大乘之方便。故言方便教也。此经九。胜鬘六。皆是小乘。亦与一乘。而为其体也。

  言根本理者。理中道理真理也。六度等是能成之行。真如理是所成理。问真如无动作。如何唤作一乘。答如六度行。乘此真理。乘之性故。

  言道场知已者。取道场知底理。为一乘也。不取方便说自属教。

  言念观者。依法中言。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譬喻因缘念观。方便说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论外念观者。为二乘人观人无我等。大乘人观真如实际人无我法无我等种种观。今是彼文也。非是叹法师功德中念观也。

  言辨中边者。意说以真如法界为所缘无上。无上乘即一乘。意取根本理。并无性大乘并取理也。

  言皆方便者。问三乘圣人。同观四谛。何以为方便理。答二亦所观。皆名方便。故声闻缘觉并尔。故言皆也。问理是一。何名方便。答二乘所观。皆方便理。理体元来是一品。为被二乘人证着。由此理。名方便理也。

  言有作者。新云。安立□安。此对小乘中。名无作。若望真理。名有作。并安立故。废诠谈旨。方名非安立。

  言有苦有谛等者。牟云。凡夫有苦。无谛无实。声闻人有苦有谛。而无有实。菩萨具有。言苦。即三苦五苦八苦等。谛者知实。若佛说苦谛真实。不可令乐。实者即是苦下苦如。此三即是苦。事苦理苦如。合是四谛下无为理也。问声闻何名无实。答无法空如故。故言无实。菩萨具有者。终无作四谛。知苦虚妄无有实体。双证二空真如理。名有苦谛有实。

  言由此二理者。根本方便二理。理体无一。由二乘人证。得权不得实。由此二理。皆一乘也。

  言七地者。一种姓地。十信已前。二胜解行地。从十信初。至世第一末心。三净胜意乐地。谓见道。四胜解行地。第十地也。四菩萨行者。一波罗蜜行。六度等。二成就有情行。即四摄。三菩提分法行。三十七菩提。四神通行。六降伏外道故。

  言观蕰界入者。谓五蕰十二处十八界。依三科作四谛观。猒生老病死等。名为猒苦。后得果时。名为离苦。无间道亦猒亦离。解脱唯离非猒。

  言由此二行者。结前方便根本二行也。

  言相常住。常住法住。世间相中。意言真如与世间情非情。为染净依。在染而不染。在生灭无离生灭。问真如法。既遍一切处。如何得知。答事须依分位显之。真如住在一切法中。名法住。住在三贤十圣住中。名法住。唯有如来则知。余人不知。于道场所得法。即是法身果也。

  言亦寿量品者。经。自从是来我常在等。等报身果也。如实知见三界之相等。法身果也。又善男子诸佛如来法皆如是为度众生皆实不虚。化身果。

  言第七净土者。果中三身所依之净土。外增上果也简要云。即是佛果。此能变现自受用土。及化他净土。第九佛地者。即自受用身。及法身故。第十示现菩萨者。即他受用大小化身也。十中前七。唯是因行。后是三果。

  言方便果者。生空无漏有余涅槃也。望三乘中。即是果。回心向大来。总是因。问何知是因。答经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云云)。

  言得苏息处者。问胜鬘言四智不究。后文言得苏息处。又言不究竟耶。答据四智不究竟。若言究竟者。即是佛方便也。意言生死烦恼烧。通名闷绝擗地。持五戒十善得人中果报。名冷水洒面。得有余涅槃。如苏息处。故方便也。故二乘果。亦是一乘也。

  言由顿悟者。问若望渐悟菩萨曾修方便教。教理行果可许。将方便教理行果。与渐悟菩萨出体也。彼顿悟菩萨元来不修方便教理行果。如何将方便法。与顿悟出体。一乘体耶。答疏言由顿悟等故。渐悟菩萨先修方便。后修根本。顿悟菩萨先根本。后修方便。问顿悟菩萨何要事须后修方便。答三意。一为伏二乘。二为化二乘。三为成自功德。言伏二乘之人作念。我虽不解菩萨中事。菩萨亦不解我。二亦中事。菩萨为除此慢。所以伏也。二已后拟化。三亦事须檀化宗也。三为成自种智。求遍知道。若渐悟菩萨先修方便。后修根本也。

  言故知但有者。结前三体。更重料简。意显通取多法为体。不同古人唯取真如灭谛为一乘之体。

  言理智二因者。妙平二智名智因。是报身因。十地真如身因。

  言无漏现种者。种即是本有无漏种子。新熏种子现。即十地无漏现行。初地已去七地已前漏无漏修。八地已去纯无漏修。正为乘体也。言纯成者。问无为之法。岂曰能成凝然故。答由证会故。佛道方成。实非因义。故无为法为能成因。不能招果也。

  言兼取有漏等者。资加二位所修有漏。菩萨七地已前一分有漏修。此等有漏助。为一乘体。亦是一乘收也。唯除却二乘人见道前七方便有漏。望大乘以疏远故。不取也。若准法华论。唯取登地已去无漏现行为体。

  言法华经论(至)摄尽者。具法华论出体。唯登地已去无漏为一乘。则收地前不着也。若取初周开示悟三为果。入佛知见为因。收他实体不着也。若依第二周牛车。摄余谛智。收理不着也。若第三周摄理。谛性出体。收智不着也。若依法华论。唯取教理为莲华。出一乘体。阙于行果也。及余教者。即是胜鬘涅槃。唯取理为一乘。收他有为不着也。此上诸教。随依于此三种体中。若一门出体。摄义不尽者。总含体。唯摄无漏。收有漏不尽也。随胜体唯取胜法。收劣法不尽也。真实体虽通有漏。还收总含。随胜体不着也。若其取三门出体。无义不收尽也。所以疏言若依等。言意依此总含。随胜实真三门。出一乘体。即总摄尽也。

  言一诠旨者。教中通三乘。理中通权实。

  言因果者。通行及果。果中通三身果也。行中通十地。若依真实体。兼取地前有漏行。

  言福智者。有二。初一一度皆通福智。二前五是福。后一智。

  言觉寂者。通菩提涅槃。

  言五二利者。问大悲菩萨业唯利他。何异于佛。二乘自利与八地七劝自利何殊。答佛与三乘异处。不唯自利他。故得成异。二云。菩萨唯他利。他利之行劣于佛。万行未圆故。八地唯自利。自利行胜二乘。修无边行故。亦成异。

  言义可兼有者。糅云。佛果必从因。得果可兼因修因。佛果必成因。可兼果。名兼有。牟云。不尔。意言若佛果等。即局也。今言一乘。即兼也。即兼前五门。总是一乘也。非因果相望多兼也。义无因故。

  言又由等者。显此一乘体通多法。不唯真如。灭谛下结云。二谛为体。成亦三体之所以也。

  言修习二智者。五地已去一体义分也。

  言观于二智理者。因中妙平二智。本智亲视后智变影观也。

  言断二障者。二乘菩萨断伏不同。前后亦别也。

  言息于二死者。定性二乘得有余时息。现在苦依入无余时息。此中不论回心者。顿悟一分。即是智增。智增初地息。悲增八地息。若变易者。有二师说。一者无间道息。一解脱道。

  言证于二果者。二转依果菩提涅槃。即转谓转舍。转得。依谓所依。

  言圆得二灭者。初地已去即分得。不名圆得。

  言行于二利者。相国云。法身通二利。自受用身。唯自利。他化唯利他。法身与二利为所依止故。亦通二利。与自受用身。为所依止。能依之□。既唯自利。所依之身亦自利。与他化身。为所依止。他化唯利他。法身亦利他也。

  言所断二障者。此依大乘无作四谛为论。

  言所修二智者。根本后得也。

  言所证菩提者。菩提其实是能证。对假者五蕰人。名为所证。唯识云。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此二转依果。故知菩萨亦为所证也。

  言所得二灭者。无余无住也。

  言所证涅槃者。即三事涅槃通二谛摄也。般若道谛收。解脱法身灭谛摄。

  言所行二利者。问如何二向灭道谛摄。答简要云。法身既通二利。法身灭谛摄。自受用身唯自利。道谛摄。已二利既向灭道谛摄。合此灭道谛摄。名一乘也。问小亦灭谛。此何不取。答据实小乘亦证一分生空真如。三乘同一真见道故。但是后智不能变。缘不知是真如。但名择灭无为也。又约无二乘涅槃究竟之体也。

  言故此本论者。问既有二乘三乘。何故总说一乘。答疏言故此本等。舍利弗。十方世界尚无二乘。何况有三。

  言无二乘涅槃者。糅云。无有余依涅槃。非言无无余依涅槃。回心向大。无彼小乘无余涅槃。意言无者。无回心向大。当取三事之大槃涅槃。此唯大乘有。二果所无。说彼二乘。无实涅槃。体非无实息苦。涅槃经云。众人入化城故。

  言释名者。法菀云。一乘是带数释也。言无上乘。乘即无上。持业。言菩萨之乘声闻之乘。依主。言小乘大乘相形为名。通持业依主二也。言大乘通佛菩萨也。言亦大同依释。

  言乘是运等者。承音呼。

  言广雅云者。乘亦通剩音呼。剩者驾。周礼。乘亦剩音呼。章敬云。真望载体云声。为正。若总唤作承音呼。即约车上功能说也。若约车体名剩。此约功能名乘。前约所乘所载名释。后约能乘名乘。能载人及总说也。

  言乘此宝乘者。唯初地已去无漏因行。直至果中蕰积菩提涅槃之道场。

  言摄论至大性。意证一乘通理智为体。问有为有动转。可得名为乘。无为无动转。如何得名乘。答六度万行是所乘。真如与所乘为性故。亦名大乘。乘之本故。亦名为乘。正能运载即是有为。有为依他。无为亦得名乘。如舟依水。水得运名故。事理俱能运载行者至彼岸故。运通此二种也。

  言问因行(至)乘体者。此问不正。意言佛身上因中果中。皆含二利双说。今唯问自利。不问利他。故名不正问也。

  言答有五义者。初曰答皆随化。不正答。五方申自义。

  言一者运载者。因中有二运。运载得名乘。果中虽无自运。唯有运他。运义同故。总名乘也。意言但有运载。名为乘。不以二运。唯一运也。

  言二者体能通者。意道因有二运。自运则自断烦恼。运他则教化众生。果中虽不自运。有智体向上运载功能在。只此运载。断惑功能在。亦得名乘。但知功能在。即是乘。不必事须起作用也。

  言如割者。正割总时。名为刀。闲放着亦名刀。非要长时割总名刀。闲放义则不名刀。但有用便名刀。非要广现割也。

  言三者二乘者。二乘唯自运劣。故得乘名。大乘广运他胜。故亦名乘摄也。

  言四者因中者。意言果中不唯无自运。设无运他。亦名为乘。是因中自运之种类故。由如习气。亦名烦恼也。

  言五因中二常增进者。即自运运他也。自运所增进。二运不间断故。名常增进也。果中自运穷未来。自利也。令他增进。名亦乘摄。利他也。教化他人。成佛故。名令他增进。即摩诃般若。常照法身。唯识论云。谓此心品离诸分别。所缘行相微细难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净。离诸杂染。纯净圆德。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无间无断。穷未来际。如大圆镜。现众色像。

  言对法云者。自利利他所依止故。法身通二利。自受用身唯自利。他化身唯利他。

  言所依止者。法与自受用身所依止。名自利。与他化身为所依止。亦利他也。

  言三义者。简即简权。破即破执。会其法体。是三种差别行相。

  言简别故名一者。一真实之义。三乘教下。唯大乘教下有真实至极之理。二乘教下唯有权理。今此简彼二乘权理不取。唯取真实之理。名一乘。问真实有几法。答都合有三法。于中一法为真实。何知。答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个真实者。取不真实者。不要简劫。如三个珠。两小不圆。一个金真大而复圆。若大小合说。珠有三个。总得名珠。简择取一。不取余二。此即法体俱存。各不相入。意道二乘教下有彼权理。不是总无。只缘无究竟极理。所以不取此简别。故名一二。破别故名一者。破彼执心。不破法体。缘二乘之人名执。自乘所修教理行果为极。不肯修大。世尊破执心。所以云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说着唯有一乘二乘。能执之心便破。犹如三个珠。两个是小打破着。不用一个大真金珠。则留三者。会别昔二权。同滞一实。会彼二乘权教理。入实理中。来会二乘权行果。总名一乘。如三个珠总将来铸作一个着。故名会别故名一也。

  言昔日说(至)三以为极者。世尊四十年前有三乘根。将教就根。论根三教亦三。唯对根不对理。法华会上。大乘根就唯有一大乘根。却将教对理。论理一故。教亦一。一乘教下有究竟极理。却向教上说实。其二乘教下无极故。于教上说权。今简二权。故留一实。昔日说三对权根。今日说一对实理。问品初阿含甚深。即昔三教。四十年前三乘教。总是权。何故今日法华会上一乘教实耶。答对望各别。四十年前将大乘教名字。就小乘中立名。形对二乘。立大乘名字也。只将大乘名字。大乘名字。曲就小乘中。立大乘名字。名字便是假。今日法华会上。理一而为极。能诠之教。亦是真实也。

  言能诠之教二即者。意言二乘所诠道理。既是权设能诠彼教。教亦是权权宜说。何故以无别二种道理。以为极也。究竟滞于大故。故或约二乘真理非极。非圆证故。

  言无我等者。问二乘教权。理既不极。如何言三人同坐解脱床。十义中法无我解脱等。故说一乘。岂得言无二乘实理耶。答疏云无我等。若道法等。解脱等则不妨。若道极理。事须至佛果位中有色。如百川水。水性元来是一。要至大海。方名海水。论言等。且约同断烦恼障。一分证生空。理同处说。不约不同(处说也)。

  言非别简三者。三者斥古人破三之义。唯无二极立破二义也。

  言故论解遮者。问争知是破二。不是破三。答疏云故论解等。疏主引下五段经文。证只有破二文。无破三文也。

  言令得入佛慧者。能入是行。所入是果。兼证不简三第三佛乘。

  言二十年者。不说三十年也。

  言付家事因。即二。即二为能取也。家事是所取。是一。能取有二也。若破三即合所取家事。亦无也。

  言又以果一等者。疏主言。我只是破二。不破三。古人安若欲破三。我此间亦有。有此道理。假纵古人也。果一简别因三者。四十年前。行有三种。法华会上。果唯有一也。所以将理一。简二种教。果一简三种行。四十年前听三乘之教。悟一乘之理。教为因。理为果也。行之行。取一乘之果。行为因。果为果。因三果一。殊途同归。教三理一。百兼一致。

  言理简教者。法华会上。理唯有一。四十年前。教有三乘。但以假名名字。此约不定回心。故示即解。殊途同归。百兼一致。若望定性。但局自乘教理行果。平无三一。春兰秋菊。各自芳为。然望于大。彼乘亦非极。故此二简疏具依不定性解也。

  言汝等所行者。问何处是果简因经文。答言汝等所行等。引此文意者。既言是菩萨道。故知无二乘因果也。

  言二乘不知二者。此中能报人所法执。一者声闻人。执自果为极。二缘觉人执自果为极。三者渐悟小菩萨大行未成。亦执二乘为极。此能执人有三人。执自果为极。三者类人所执果。唯二种故。经云。诸求三乘人。问声闻有定性不定性。二中破何人执。答二说。一云。定性不定性总破。若是定性声闻。破令不愚法。若是不定性人。破命回心也。二云。唯破不定性人也。问何故不破定性。答定性之人。既不证大。何须破之。初解胜。

  言今说二涅槃者。举所得法。言二涅槃者。有余涅槃。二菩提者。生空智是。佛言才方便施设故。名权等。

  言非是二果者。二转依果。菩提涅槃也。

  言破彼悟执者。破执意也。

  言即经所言诸求等者。问此间破执心。如何引经文。证是破疑文耶。答执从有疑处起。若不生疑。执亦无也。故引起疑经文。证破执也。由先疑前境。然后起约根本说也。此引上才根经文。举初二摄也。

  言佛为除断者。知有执方便说也。

  言我等不解者。处小阶而起叹喜。今闻而恼尽。本既因疑方执。故知疑尽即执无也。

  言本论末者。叹法师功德分定疑分定记分断疑分。皆说破二而归一乘。不说破三归一也。

  言或有说意等者。天台等说诸古师。

  言执佛化身者。此则执大乘故。是破三。此为破意也。

  言此亦不然者。问有部执此。何言不然。答牟云。经说之时。未有彼部。说经时亦无有执者。佛灭度后。方有分教。分教已后。有部宗中。执佛化身。以为真佛。彼宗所执三身执五分法。为法身。菩提树下三十四心成等正觉。丈六身名执身。即当大乘中化身也。猿猴鹿马及龙鬼等。杂类之身。名化身也。古人引来。例同法华经中。亦有执三乘而归一乘者。已上叙计。故言不然破也。

  言但以自修等者。意言纵许执身。非此宗所破。况伏必无。故云但等。会破彼乘。合入于一乘。疏主意不妨有此执。与此间道理不相当。故不许也。意云。法华经若取一身为宗。执佛化身为极者。事须破之。我此经以一乘为宗。何须破之。乘是所修。要破身是所知。何必破也。

  言又无堪彼化身者。若求化身。事须先行成就报身。报身成就了。化身自然成就也。未有不成就报身。成就化身者也。有云。华严师有此执云。十信心中。能现八相成佛。遂执此身。名执身也。故疏云又无等。意言未得报身。何有于化而执耶。不修十信菩萨。然于唯识义。而深信解。岂有不知而便执耶。后方断障。是何言毁。

  言闻昔说者。即是嘉祥等破三义。四十年前。世尊说有三乘。二乘修行。得二乘果。执为究竟。佛破之。令修行取佛果性。地前菩萨执大乘因行。为究竟。此是坚执之心。此亦须破故。乃此地前菩萨起故。今说一极故。破三执也。

  言此乃地前起等者。古师意说。地前大乘与地上大乘别故。破执地前为极。与地上大乘也。疏主以地上一乘大乘无异。非破故。

  言若破执大极者。古人意。破地前菩萨执心。令起登地已去无漏行。名执也。古师言。地前所修。是宅内行。今破令修宅外行。宅内行。是四十年前大乘也。宅外行。是法华会上一乘也。即是长者宅内唱三车中。小二子舍却羊鹿。取牛车。长者舍却宅中牛车。取宅外牛车去。疏主难。若执大乘。正是所要。不妨修行。若二乘人执二乘。为究竟。妨修行大乘行。事须破之。地前大乘菩萨执为究竟。正是所要。若言执大乘是病。事须破之者。则须别与说一本圣教大乘经也。若执大乘。更增其病。何须破之。所以疏云。若破执大乘等。

  言未有出宅者。欲拟申破。先且牒定。问古师所执牛。宅外色相异耶。色相同。若执相同。更无殊异。何须破之。若执牛色相定异者。应合白牛外分出一个黄牛。若然者。喻上牛色黄白别。所喻法上。亦合有漏无漏。别。亦令顿之与渐别。若尔宅内行有漏行。应是黄牛。宅外无漏行。应是白牛。白牛应合喻渐教。黄牛应合喻顿教。喻上牛既毛色不同。所喻法中。即是顿渐有异也。古人言设尔何失。不违于大小。同弃黄牛取白牛言若与白者。疏主纵成也。

  言既尔即应者。正破也。问何名舍顿渐。答二乘宅内。是二乘行。门外舍却二乘。修大乘。此是渐顿行也。顿悟菩萨地前黄牛。是顿悟行也。喻上说舍却黄牛。取白牛。法中论舍却顿悟。学渐悟耶。若言地前是顿悟。登地已上亦顿悟。既若舍却地前。取地上。如何舍却顿悟取。又若言。地前是顿。地上是渐悟。既若舍却地前。取地上。如何舍却顿悟。学渐悟耶。疏意言。审实若舍顿学渐。顿教渐教一种是六度万行。有何差别。喻上说。古师言黄白牛毛异。法中论。一种是佛行。地前地上有何差别。

  言黄白牛等者。喻上既分黄白牛相。法中因行。有何殊。法中因行。顿渐无。喻上何黄白相。若道舍却地前上。前上地前既总是顿悟菩萨行。又总是成佛因。法中既无两般。喻上还须是一。若舍地前顿悟行。取修地上顿悟行。次下申正。

  言既还与本牛者。申正也。唱彼羊鹿无二车。无彼二车。名破二。昔唱牛欤。牛车今与车。明知不得言破大。但言破二也。岂有地前菩萨。执有漏行。为实耶。答无执欤。何须破也。

  言若执一极者。立义符宗失。意言有漏无漏别。破有漏入无漏。未见有执有漏者。何须破之也。

  言若随位等者。彼救云。虽伏执一。即不违于大。然彼菩萨有法执心。故说十地断十重障。何非破大乘人执也。此古师义。修行至十信。舍十信耶。十信至得十回向。不肯进修。故须破也。

  言未见趣大者。疏主破未见趣大。有此多执也。

  言设许亦者。便是破云。无穷即是三十心。何名破三归一也。

  言又非破四者。三乘外为无种性人。说人天乘。

  言有四乘者。声闻乘缘觉乘大乘。若三乘执上三乘。与前破三。不别也。问何名执人天乘。若三乘圣人。解人天乘。知有漏果。无常身决定不执为极。问二乘何故而有执。答为佛昔说三乘同坐解脱床。故执为究竟。若人天者。明知是劣。故不执也。执者不解乘。以不肯执也。执者不解乘。以不解乘。以不肯执也。若人天乘。无种人不解乘。虽执人天为极。非此经所要。不破也。

  言若一对四等者。未有破一执而归四。一个人身中。俱有四乘种性。此是不定性人。未有舍却。四乘外一乘。取余四乘中定性果也。未有身中不定性声闻种性。就舍不定种性声闻乘。取定性声闻果。缘觉大亦尔。

  言非破五者。若执五中二乘为极。不异破二归一。若执大乘者。即不异破三之遇。若执人天乘。亦同前破意也(上来料简定性四乘了。下料简四乘外不定性乘。有彼三乘种姓者也)。又若发声闻心。修声闻行。即是破前声闻执收。若发缘觉心。修缘觉行。即破缘觉乘中收。若发大乘心。不违趣大。何须破之。据实而言。但破执二乘。破大乘也。

  言此有难言经说别体者。意言经中说别体三宝同体三宝。如何不破别体。入于同体。名破三。如何不取破三归一。而取破二滞一。且别体三宝者。三身佛为佛宝。三乘教理行果为法。三乘圣众菩萨声闻为僧宝。或大小乘各别。大乘三宝。三身为佛宝。大乘十二分教为法。地上地前菩萨为僧宝。小乘三宝者。菩提树下成等正觉为佛宝。九部教为法宝。四果圣人为僧。同体三者。大涅槃一体上觉了义边为佛宝。轨持义为法。和合义为僧宝。今此约别体与一体殊。何不破别体而归一体。

  言此亦不然者。若执别体三宝为极者。亦须破之入于同体。况此亦无执三为极。亦无求住别体者。

  言广如经者。是无为法。虽经教实有破。三宝为极处。非权实宗。

  言教理行果皆等者。前来简破别通定性不定性。今会别中。唯会不定性。有大乘种性。根熟回心向大者。自业中所有教理行果。名一乘。与根本为因故。

  言见道已前者。问大乘教理行果。何要会。答疏主深意。缘前来法华论中取初地证不退无漏行。未知见道前所修因行是一乘。为复不是一乘。所以此简见所修因行。与彼见道为因故。亦一乘也(上出会别义不正外)。

  言无垢称等者。佛本来一音说法。亦不说二乘人天法品。是一个大乘教。会下有三乘五性根机不同。随彼根器。二乘根性禀着。便是二乘教。未会之时之有三乘会了。入大乘来。唯有一大乘教故。

  言偏普者。生空名偏。俱空名普。意言教元一味。取有偏圆。令知教同。即名会。教行有三。理果唯一。会未会别也。

  言譬如有人。有人者。学出要者。渴乏在生死中须水。论云。佛性水也。于高原。三乘佛正法原如高。覆四生。罗万象出过众道之先。难可登陟也。以闻思修三慧。闻教悟理。理犹如穿凿求之。妙慧为先。三业为作具。简择推寻故。四十年前。穿得到声闻理。如干。全无大乘菩萨之势。名干。施功不已。施二利功。未常休息。转至湿土。逢空教大乘。有菩萨之势。名湿。遂渐至泥。闻此经教。其心决定。知水必近。

  言胜鬘亦云(至)为大乘者。正会行也。

  言故知行同者。顿悟菩萨先修根本。后修方便。渐悟菩萨先修方便答。经云。汝等所行(云云)。

  言四者会果等者。会二乘理果。为涅槃因也。会二乘智果。为牛车因。商人拟取宝所。所半路为止息故。说二涅槃。为趣宝所。故设化城。羊车鹿车。为求牛车。出于火宅。胜鬘经云。如是六法。为大乘故。说正会也。顿悟菩萨先修根本。后修方便。渐悟菩萨先修方便。后修根本。顿悟菩萨证根本理。后证方便理。渐悟菩萨先证生空理。后证法空理。

  言故知果同等者。结也。意言三乘究竟同归一佛果。又如四大河同归一海。顿悟菩萨先取佛果。渐悟菩萨后取佛果。

  言然法华中显等者。若准经文。则教理行果皆分明。若准道理。则有显会教理。密会行果。问法华经显会教理。密会行果。胜鬘经密会教理。显会行果。二经何别。何故不同。答且法华经以权实为宗。开权显实。正是法华声闻舍小归大来。皆因开显实。开显实在教理上。不在行果。只见说。但以假名字。引导诸众生。不说假行果。引导诸众生。故名显会教理密会行果。此中有二义。一者。经文分明说名显会。不分明说。名密会。二者经中说。故名显会。经中不说名密会。且经中分明说教理者。阿含甚深。即昔三教中。三教中间大乘教下无实理。反显二乘教是权一乘是实。交听三乘之教。悟一乘之理。名显会。教理就一乘之理。就中欲令二乘行因取果。即此是行果。属他所诠理收。就行因取果。经文不说行因取果。但说教理。教理中摄得。果中不摄教理。于中行果亦会了。所以教理分明说。故显会。行果不分明说。故密会。三周尽是说理。且初二甚深是教理。大事中未闻令闻。无别法体。即是叹法希师。有所诠理。第二说能诠教。第三依何等义。第四令住二。皆所诠理。第五依法。是教。第二周宅中唱三车。是名教门。外有牛车。是理。理逾于教外。故言门外理。第三周化城。是理。如何言教。答牛车名体俱作。化城作名不作。体便是教也。或药草喻品会教。牛车宝所。是理故。三周俱说教理。名显会也。问如何是密会行果处。答第一周能诠之教。名权方便显会教也。所诠智慧名真实乘显会理也。只向真实乘也。中欲令二乘行因取果。经中不说行果。不说行因取果。将此行果。对能诠。便是教下所诠理收。但分明说教理。但分明会教理了。行果虽不说。随他教亦会了。第二周长者宅中唱三车。能诠也。门外有三车。理也车是所诠理。此分明说理。诸子门出。事须行行。行行方能出门。门外便上牛车。长者不劝行因取果。但劝出门取车。交出门是说教。交取车是说理。诸子出门是闻教。诸子上牛。便是分别明会理了。明说教理。教理会不分明说行果。行果属所诠。理亦已暗会了。经中分明说教理之时。行果早已暗说了。但会却教理行果。相和亦会了。明如何释名门中四法得名支处。解行果是正莲华。何故此门会行果密说耶。答四法得名支处。言行果是正莲华也。

  言此以所诠名之等者。恐人错将谓唯取真理也。所以此会释牛车。亦是所诠理。亦名理。真亦名理。

  言欲显所得等者。甚深难解。会理。有所言说等。会教道场至发问。会理也。我意难可测至能问。会理。开方便门。教也。显真实相。理也。开敷教秀出。况理也(依法显会理了。下法华密会行果也)。

  言密通会者。此经中行果。名二会。二乘行果。同入大乘行果。隐却二乘因果。名密会行果也。言我设是方便。密会行也。令得入佛慧。会果也。乘此宝乘。会行也(上依法华。显会教理。密会行果。下胜鬘显会行果。密会教理)。

  言胜鬘经者等。问何故胜鬘经分明说得果。答胜鬘经中显会行果者。为化定性菩萨。无权可舍故。不要说教理。真说行果。小菩萨执二乘。为究竟。欲退住二乘去也。所以分明会二乘行。是令入大乘来。向说云。二乘行是大乘方便。方之因也。又二乘理果智果。是大乘涅槃之因也。任持小菩萨。不生退转。正要显会行果。为令顿渐二悟两类上菩萨修菩萨行。所以分明说行。

  言六处为大乘者。显会也。密智不究竟。苦集灭道四智之上。更有一重未修作未究。会智果也。名向涅槃界。会理果也(上显会行果了。次密会教行理)。

  言密会教理者。问何名密说会教理耶。答经中不明说者。名密也。胜鬘云。此六处为大乘故。说也。六处中初四教也。后二出家受具足。是行也。教是行起处。亦得名行。所以兼教引来。总会入一乘行中也。此分明会教。又会二乘果时。理果智果相兼引来。总入大乘果中会也。分明说果。不明说理。但显会于果。理随于果。暗已会了。将理对能诠教。名理。将对因名果。故密会教理了。问夫言会者。令彼悟入。同归一乘。可名为和会。既言二乘不知。何为会。答先既不知设教之意。今者为说。故言会也。若彼二乘先自知者。即不执三别。何须会也。良为不知。故会也。

  言由此一乘据等者。问二经既总通四法。如何显密不同。答随增相说也。

  言此经正取等者。因果对教。便是理法兼法。能诠教四法具足也。此解即同能诠之教名权方便。所诠智慧名真实。真实中。欲令二乘行因取果。辨云。准此即通经文也。

  言故不违者。意道不违显会教理密会。行果道理也。

  言今此小义者。指前简别。破别会别。或指总合。胜出分段真实。三门义也。

  言虽未动智海者。即指如来智慧之海。故宗轮叹如来德之因圆果满。道证神生动智海。八自津演真宗而极物。意言一乘之义。是佛说望佛果尘沙万德。此一乘小义。未动着如来智海。智海属如来。或云。我所知一乘。作此三义解释。比于古人解。解即余。故言绝于今古(演法师许呼一乘为小义。判地狱为大章。实乃与蛇画。是龟上安毛。今译作此破。错之甚矣。却是蛇画。是也)。

  言初二义者。第一简别故名一者。权即简却。实则留着。一简不定性。是权。二简定性。问简定性作何用。答但知理极也。则留不极者。简但是权。则岂定性人身中理。对大乘岂非是权耶。第二破别。亦通定性不定性也。第三会别故名一者。后一唯依不依不定性。若是定性。虽不回心。令知彼乘为极也。不执二乘而为极。由如沙弥。若与大僧为弟子。名之为小。如回心非人极沙弥。纵不与大僧为弟子。望沙弥自体。亦是小于大僧。如定性人。亦非极。不定可知。

  言后一多依者。此但会不定性。定性之人。非此所会也。

  言明说意者。佛说五乘是真示义。有性无性。有成佛不成佛。今言无二无三。有何意况。故此门也。

  言得二意乐者。摄问云。下有同名菩萨。是他意乐中分出。不言三也。如言二乘会名小乘。

  言一为引摄等者。引谓诱引。摄即摄归。摄大归乘。此中引摄有学无学。亦有未曾发于二乘。直从小果回心向大。亦有应化声闻。引声闻令发于大乘般涅槃故。问此不定性类。事须引摄。方始回心。若不引摄。化大熟身。入无余否。答设尔何失。二俱有过。一若不逢佛摄引。则定入无余。玉石俱熟也。若入者。何名不定性。若不入。被自回心。何用说一乘引摄。答有二师解。西明云。此罗汉缘小根熟。大乘根性未熟。不遇佛引摄。则于声闻乘。入无余涅槃。一切法总尽故。故种种方也。二慈恩云。种性所排。事须回来。无有于下乘般涅槃者。缘带此种子。自性仁贤。事须回心来。世尊引摄亦回心。不引摄亦回心。若尔带种。必不向二乘中入涅槃者。何要如来引摄。答世尊慈悲。恐于二乘中。狂滞稽留。如来引摄意。交早回心向大乘来。如鸡破卵。宁得失时而不化。若无佛化。阙缘力故。问慈恩云。汝古师许八地菩萨于大乘中决定不退否。答实许。若尔。此位菩萨上假如来七劝。若不纵大乘行稽迟。此声闻决定不入无余。事须得如来引摄向大。即修行速疾也。

  言非诸不定性等者。意言退已还发决定。是不定种性。问何名退已还发。答身中有大乘性声闻二乘性。先发大乘心。后退入二乘。从二乘回心大乘也。问何名唯不定性。答身中有大乘种及二乘种性。发二乘心。修二乘行。回心向大。但名不定性。不名退以还发也。

  言任持所余等者。金云。即渐悟不定种性菩萨也。此有四类。一声闻菩萨性。二缘觉菩萨性。三声闻缘觉菩萨性。四声闻缘觉性。此第四类中不摄也。前三位菩萨身中。有三乘性二乘行。便修大乘行。已经十信。至第六住前。身中带下劣性种。往往闻闻道。大乘三大阿僧祗劫。往行广时长。故要任持。问任持与引摄何别。答引摄令入大乘中来。任持不令往二乘中去。摄论云。为欲任持其余。不定种姓菩萨恐于大乘精进。而生退坏。故于一乘。任持令住。勿令被菩萨于声闻乘而般涅槃。

  言摄居退者。有云。取十信前不定性菩萨。今疏中意取第六住已前。犹居退位。第七住住不退。十信第六名信不退。十住第七名位不退。自后不退入二乘故。

  言恐于大乘精进者。是起退心处起境也。多事惊怖。懈怠为体。如鹙子于六十劫大乘行。舍眼目等。退入二乘。故经云。非我庸力得物之处。不知往至贫里肆力(云云)。世尊告曰。十方世界中。无二无三等。

  言菩萨闻是法等者。问此任持处。如何引破疑。又答断疑正是任持文。本论言。如来为二种人。正与解释。即是引摄一类不定种性。二乘人变任持。所余多事及悔人。二惊怖也。此上唯不定性。论偈结由不定种性。诸佛说一乘也。

  言三法等故者。从法等无我解脱等。此三皆通不定性也。

  言所趣等者。真如无差别。一切众生平等共有。若约有为乘。有差别故。无为乘无差别。譬如乳牛有种种色。三乘法身本来平等。所以为不定性声闻。说法华经。问何故论云。无二乘涅槃也。今言无其差别。如何和会。答前约彼所证择灭法无为。不忘极。今说藏性。真如无别故。又云。四智不究竟等。又云。但离虚妄等。问三乘法身既平等。何故二乘教下。无极理。答三乘法身本来平等共有。若约究竟极处。唯在大乘教下有也。故云。二乘教下无极理。问法性真如既等。何故唯为不定性二乘说经。不为凡夫说耶。答疏云行虽等。凡夫求趣。所以不与说法华经也。

  言无我等故者。我者即是补特伽罗。即我见也。言有我妄。谓所执也。一切众生身中。总无有我。先我既等。所以佛为二乘说法华经。问佛既二乘无我等故。即佛与二乘何别。答于中实别。佛身中有自在我。二乘身中有无我。二者。佛身中有法空。二乘生空。有此二别也。若众生身中。各自有我。便有自他差别彼此。声闻菩萨差别。不合说一乘。

  言解脱等者。故论云。谓彼三乘伏断烦恼障。烦恼解脱无异。如世尊言解脱无差别。三人同坐解脱床。断烦恼证理同故。由此意趣。故说一乘也。

  言性不同故等者。若一切众生种姓。若同如来。亦不说一乘。只缘三乘众生种性不同。声闻身中有大乘性。缘觉身中有大乘性。故说一乘也。一切众生性若同。世尊闻经成佛。一切众生总合成佛。只缘一切众生性不同。世尊成佛。众生不成佛。事须得他自闻经自成佛。故说一乘。令众生闻经成佛也。问第六性不同与第一引摄何别。答有解。引摄是二乘圣人性。不同据凡夫具二乘性者说也。

  言第七佛于有情者。如来道一切众生身法身性。与我身中法身性无两般。平等共有。我身有法身性。在前断烦恼。证法身理。一切众生身中法性。但知在后断却烦恼。何愁不成佛。佛言我身与一切众生身。平等无差别。故我身即是彼身。彼身即是我身。故说一乘也。二者。如来同体大悲。悲心平等。爱念一切众生。与我无异也。三者。我缘因中四智菩提种子生报身现行。合得成佛。今日欲拟交一切众生闻。如法华经生报身现行。与我无异也。若一性宗。尽皆作佛。本真同欲。名同体。若五性宗。一全一少分有种性。可得成佛。约有种者。方名同体。意说佛言我有四智种得成。彼一类亦尔。由如长者遥见穷子。委知是子。子于长者。未生父想。糅云。佛于有情得同体意乐。言佛证真如。不见生死涅槃。及彼此等故。疏言。我即彼等。若尔。二乘于佛。得同体意乐。岂是不见生死涅槃等。二乘一向猒生死故。但可说言。佛以悲心。等观众生。如同于己也。故名同体也。若尔。二乘无此。何名同体。答即是如来同体境故。从佛说之。今谓心相体信。佛知彼作佛。彼亦自知故。故名同体意乐。

  言既成佛者。即同十方世界诸有情念念已证善逝果等。问有碍是色。无碍是空。有无不同。色空念异。能同者佛。所同者凡。凡圣既殊。何为同体。答割股者子。啖肉者亲。母子虽殊。情同一体。悲心者佛。悲境者众生。心境虽殊。观同一体。

  言第八二乘于得者。二乘人于佛身。起同体意乐也。二者。同名菩萨得授记。又是一个意乐。舍利弗等云。三人同坐解脱床。如来有法身。已断已证已成佛。我身中有法。法身当证当成佛。此约性解。二舍利弗于佛得同体意乐。如来得成佛。皆因有四智菩提种子也。如来与我授记。道我身中有四智菩提种子也。何方亦成佛耶。前思念法身。一性宗义。

  言我等与佛平等者。舍利弗昔言金色三十二等不同。今言我定当作佛故。言我与佛平等。

  言与彼名同因得者。佛本来与舍利弗授记。交作佛。会中有小菩萨。与舍利弗同名。见鹫子得佛授记。彼一类菩萨。亦于佛身上生授记意乐心。亦名得同意乐。又诸声闻有与舍利弗同名。见佛与舍利弗授记。诸同名者便道。佛与我授记。于佛身摄得同身体。无二意乐故。于乐佛授记故。佛一言含二种益。如起王共便白作谜。请王谜。谜云。头长一分。肩长数寸。到脐时早打两顿白。谜诵前者。王曰。何学朕语。白请破朕。谜。道人白云。阿摩谜。此言同而意别。舍利弗作佛。此言虽同。其余言同。名未必作佛。此即意别。但今得同体意乐。不倦修行。

  言世尊说(至)般涅槃者。则云。此上文正是疏主释论意。非正论文。

  言化故者。即为教化声闻。故说一乘。故名化也。佛告诸比丘。我忆往昔无量百千返。于声闻中般涅槃。潜形密诱化。有诸声闻。大乘根性未熟故。先修行趣无学果。或于佛像法中。修行得阿罗汉果已后。事须回心受变易。若不回心受变易。此有分限。即须入无余涅槃。世尊于净土中观见。便化作声闻。于此实声闻中。作上根利智人在前。化火焚身。入般涅槃。才待实声闻。欲入无余涅槃。便却现身出来。告诸人曰。汝知不。无余涅槃。一切无事。令诸声闻。尽作是念。往昔耆尊般涅槃者。今来再起。一性宗指此文。是实计一切声闻入余。却起后成佛。五性宗便是化也。

  言即为调伏所化者。前标中直言佛化。今释中兼加菩萨也。故疏言佛菩萨等。

  言耽三昧酒者。问既无身智。何言三昧酒。答论中既许有清净真如寂灭安乐。由如定故。专住所缘。酒如三昧酒。喻之于定。此对异宗。设许无余中有如是事。乃要此通。若望自宗。示入无余以此通(言三昧酒假说之也)。

  言如是亦为降彼者。即降彼卑慢。若佛不入彼之涅槃。即是不得入化二乘之法。便彼计言。如来多分胜于我。我少分不如。只为不得我之涅槃。名为多分胜也。

  言实入无余涅槃者。论云。现苦所依。任运灭位。余有为法。既无所依。与彼苦同时顿舍。问有漏种子。第八亲缘。识若断时法何在。如人身死。屈申威仪随灭。有人寄金。金何所在。答人死金亦失也。更解云。影依于人。无影亦随无。功功依于识有。识断功功亦灭也。论云。此位唯有真如。离相湛然。寂静安乐。既言有等故。无身智法也。问尔时既无二乘身智。谁证无余涅槃。论云。尔时虽无二乘身。而由彼证可说彼有。

  言十究竟故者。究竟故者。究竟毕竟义。偏举真如。是一切有为中最胜。佛意与真如在一切众生身中最胜。故说一乘也。此乘外无别胜乘。若此乘外更有诸乘。此乘亦不名究竟也。若将有为对无为。三乘无为理总名胜。今约总胜道理说。唯有一乘。真理殊胜。余二乘非究竟也。涅槃云。若有一法过涅槃者。我亦说彼如梦如幻。今此一乘亦尔。是乘微妙。清净第一。于诸世间。为无有上。

  言依理究竟者。此约果中无为理。或可前同有。此幻无上。或约真理道理。皆所证法。二皆究竟也。潞问第十究竟与前法等何别。一种是真如。答前约一切众生真如。与佛平等共有。此举众生身中胜者。不举劣者。

  言此会中者。问摄论十义。说于一乘。何故法华论中义不足。以法华会亦说一乘。答疏言。今此至记别。故不足也。问若为二种人记。十义中何者是二种摄答疏云。一不定性等。

  言为不定性者。准大论。即当退菩提心。法华经正为不定性人。说于一乘。十义中第一引摄一类。即悔惊怖。为第二任持。所余即多事惊怖。

  言为应化者即第八九等者。此论当摄论十中三全一少分。三全一分。三全者第一第二第九应化。少分者。第八分也。即第八中取声闻。除彼同名菩萨也。问第六性不同。具三乘种。何故此经不被耶。答此经所被。约授记者说。所以不摄第六。问若言与受记即摄者。第二多事惊怖菩萨。此经不说授记。何故即破。答疏不定性有二。一者。已行大乘行。而欲退去。为说法华。即多事惊怖也。是以经云。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二者。虽有大乘种性。未行大行。佛未与说。即第六人。二云。若分明与授记。即据第一第二人说。若奄含总相说。与第六人记。亦不妨也。第七佛于众生。得同体意乐。此全不取也。第八中唯取二乘。于佛得同体意乐。故说一乘。不名取同名菩萨记欤也。授记名第八少分也。

  言及余少分者。除第一二。第八二乘。于佛得同自体意乐。及第九余之六义。约少分义。即是身中解脱是一戒。法等无我等性不同。约此少分义。同处总合。说一乘也。

  言非全拨无定性等者。若论显了说一乘。十方世界有二有三。今且对不定性人。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若兼定性人。则项有三乘也。此一乘是密意说也。

  言解深密(至)相生者。相即遍计性。生即依他起性。胜义则圆成实性。初相无自性性。谓有凡夫强执。增益我法自性。恐不能断。故佛密意说。不简有性无性。总道是无。无者无其遍计。不无依圆。第遍计相分妄情而有。故云相无自性性。向上性字是无。向上性字是无向下性字是有。有彼空性。二者。依他起性生无自性性。依他法。仗因记缘。名生无自性也。上性遮无。无自然生性。下表有。有从缘生性。三者。圆成实性胜义无自性性。若执圆有成。还同遍计无。上性遮无无所执性。下性表有。有离执之性。又云。品于此三性。立彼三无性。若通三种无性。便是我法皆已显示。

  言依诸净道等者。即以能断二障。无漏圣道名净道。

  言故于其中等者。其中即是法华经胜鬘经中说也。

  言立一乘者。即是唯有一乘法也。

  言非有情性等者。十方世界中。定性不定性有无性。总合说有。故言非无差别。所言唯有一乘。无二无三者。是佛密意。若不知佛此密意。失坏三性之正道。不能往起菩提涅槃。

  言涅槃言者。第三十五云。善男子。于经中告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缘。能为众生。作大寂静。言一乘者。唯有一乘。无二乘。一道者。唯有一乘所行之道。一行者。唯有一乘所行之行。一缘者。唯有一个成佛因缘。乃至我诸弟子闻是说。不解我意。于大乘中。唱如是言。须陀洹人。至阿罗汉。皆得成佛。即对有性。非无性人也。

  言故应但如此者。结涅槃经也。

  言今此十义者。结摄论中十义也。

  言法华论中无者。已下结法华论。本论中只有第二第八少分及第九。故云。无此具足之言。

  言显等扬者。问为复只法华论说一乘。为复更有诸论亦说一乘耶。答疏云。显扬等。章敬云。一者。即彼诸法无差别相说故。二者。约无差别行相说故。三者众生无我及法无我平等故。四解脱平等故。五善能变化住故。六行究竟故。以六十。即当三七四五九十也。

  言庄严论八义者。彼论解云。法无我解脱。同故别故。得二意乐。化究竟说一乘。乘引摄诸声闻。摄住诸菩萨。于此二不定。以性声闻菩萨。名不定。诸佛说一乘。疏主但依庄严论云。前之八引义来。不引后二义。故言八义说于一乘。故不过此十。故不叙之也。

  言第四差别者。此说一乘。与胜鬘涅槃经说所一乘差别之相。三本经辨差别相。将法华总对胜鬘涅槃为论。非余二经一一相对辨也(有六重)。

  言此通理智者。一此经理智为一乘。即法华经。彼唯佛性为一乘。即涅槃经。经云一切众生悉皆有心。凡有心者。悉皆作佛。

  言此唯摄入者。此经与胜鬘辨差别。经云。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即以破二会二。会二名摄入。有人言。此经亦通出生。经云。于一乘道。分别说三。即是出生。药草喻品。一雨润三草二木生长不同。出生也。答此尽是摄入。非出生耶。于一乘道。分出三乘。元来对四十年前根也。后大乘根熟。却会入大。更无别体。药草喻品。天雨是一。会教也。三草二木生长不同。傍破顿悟菩萨病。亦是摄入。非出生也。彼通出生者。胜鬘经既有通字。义含两势。少分摄也。入若理定性。其实不无。今对不定性人。言无是摄入。为以摄入故。有乘同病生也。

  言彼通出生者。胜鬘云。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出世间所有善法。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又如种子。皆因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等善法。皆依大乘而增长。此上名出生。问彼说真理。何有出生。答以流出十二分教故。既言通者。于中亦令摄入。言摄入者。谓佛说六处正法住等。为大乘。是摄入义。四智不究竟等也(三重)。

  言此唯有性者。言有性。即法华经。唯取有性。故言唯也。彼通无性。即胜鬘涅槃经云。总得成佛。不解我意。总不成佛。亦不解我意。方智有作。方解我意。胜鬘云。譬如大地。持四重担。喻有性无性(四重)。

  言此唯不定等者。言不定性。即法华言。定性即涅槃胜鬘。此二经皆通定性(五重)。

  言此多说教理者。即法华经。

  言彼多说行果者。即胜鬘经。问何故法华对无量义经。法华多说行果。无量义经多说教理。今将法华对胜鬘。即云法华教理胜鬘多说行果耶。答此法华经。若与无量义经相对。即法华经多说自利行果。名莲华。无量义诠为定性顿悟菩萨。说多取教理。以解莲华也。今将此胜鬘者。缘此法华经。彰昔权今实。是以多说教理。胜鬘不论权实。普为定性菩萨。多说行果。又前法华显会教理。密会行果。胜鬘经显会行果。密会教理(六重)。

  言此说一乘为实等者。即法华经也。彼说一乘为权等者。即胜鬘经四乘外是实。一乘是权。彼随意欲。方便说故。是权也。

  言与无义(至)如释名中等者。是彼处将法华与无量义莲华。五重问答。彼处疏言。法华既尔。一乘亦然。意道今此将法华一乘。对无量义一乘问答。道理亦尔。亦有此五重差别问答理也。问意彼将第十六名莲华。与此定后莲何别。答有五解。一已出未出。二所依能依别。三体用。四教理行果异。五二法四法别。问彼说莲华。何开一乘。答彼疏云。莲华既尔。一乘亦尔。故此指也。

  言及第五问答者。即指法菀中第五问答门也。彼处广解。章敬略引一二者。问出体中说二乘法。名为方便者。人天亦二乘之方便。何□不说耶。答二解。一云。取二乘无漏法。而为方便。非定性人天故。二云。定性人天非小乘方便。故不取也。不定性人天乘。亦得名方便。故取义有别。不相违故。问教经行果。但是一乘体。为同为异。答一雨普润。教同根异。三兽渡河。理同证异。六处大因。行同修异。三车诱引。果同设异。或同或异。未可准定也。经云。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至若三者。劝二乘人。向一乘中住。交舍二乘权。取一乘实。悟法身报身性。然后劝令来住一乘因果中之也。所以诠言。若众生住于二地。如来尔时。即便为说。汝等所作未办。汝所住地。至真实灭。又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又道一切诸世尊。皆说一乘道。今此诸大众。皆应除疑惑。诸佛语无异。唯一无二乘。

  言从胜至劣者。疏主义。三乘中从胜至劣数。菩萨居第一。缘觉居第二。声闻第三。经。无二者。无觉缘乘。无三者声闻乘。古人依修习浅深次第。从浅至深数。声闻人证理最浅。居第一。缘觉人证次深。居第二。菩萨证理最深。居第三。或声闻人。三生六十劫。修行易故。居第一。缘觉四生百劫。修行次难。居第二。菩萨三大劫。修行最难。居第三。古人意无二者。缘觉乘。三者兼无大乘也。

  言依法中。经言。舍利弗十方诸佛法如是者。恐声闻人作念。我既有大乘性。何故世尊。不与直说大乘。何故先权后实说耶。答我依三世佛法式。问何名依法。答疏言。显今释迦等。问萨婆多不许十方更有诸佛。经拟三乘。如何令解。答有三因。一众生发心同故。量云。他方界中。是有法。定有佛性出。宗因云。众生发心同故。喻如此界。界众生能发心。二云。他方世界。是有法。定应有佛出。宗因云。许菩萨行满时故。喻如此界。三云。如萨婆多云。知足天上有无量菩萨行已圆满。相续下生次第成佛者不然。不应道理故。不应理者。行因本求成佛。行满即证佛身。如拨弩牙。本欲发箭。弩开箭即须行。未有弩牙齐发箭。待相续而飞。未有道行。齐圆菩萨相看取果。彼执化身。以为报佛。故招此难。若准大乘。有感即赴。何当坐待时也。成立十方佛了。然后即先权后实也。此段经文。古人科。属前令住结文。前经言。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便向下结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文势相承也。若属依法者。三世佛式。向后始说十方。此间总未说。如何言法亦如是。后唱又云。舍利弗。现在十方无量。言语岂不重耶。答疏三解。此唱经文。合居前唱中。论科三世法式中。不引此十方。故属前唱。二云。前言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后唱指唱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三云。夫言亦者。必亦于前三世法式总未说。如何言亦。虽有此解。且如疏主科。入依法中。必有别意。若如此则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言。亦当唱也。但属向后三世佛法式。为正。况论不引指属第四。论亦不指在第五。何乃偏责。故无违教。问十方之中。已摄三世。何故离此。唱十方外别开三世耶。答直言三世。摄法不尽。十方者则约处。横而论之。三世者约时。竖上下也。为缘三世。遍在十方。十方亦三。十方之中有三世。三世中有十方。若直言三世。不言十方。将谓是一方中三世诸佛。若直言十方。不言三世。将谓唯是一世之中十方诸佛。今将此十方。与三世总说。摄法尽矣。即是十方中三世。三世之中摄十方。

  言虽离等者。立理通难也。横为十方。竖分三世也。简要云。十方名横。以一刹那得并生故。三世名竖。以刹那不并生故。问经言佛身无为。不堕诸数。如何此处说三世耶。答据实。佛身非三世摄。以众生心有生灭。自见有三世。随彼众生情见说。将能化佛。佛就所化说。故通三世也。

  言摄大乘等者。意破小乘宗有部。十方三千世界界。唯此界中独有一佛也。有部宗不信有十方佛。今引摄大乘。证有十方佛。及法式皆同也。然摄论中。唯说练磨。不说退屈。论第九云。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广者无边。大者无上。深者难测。远者时长。偈言。十方世界诸有情。念念速证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生退屈。万行难修屈。偈言汝历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小修胜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转依难证屈。转地凡夫初发心。尚拟趣向菩提果。汝已修习经多劫。不应退屈却沉沦也。念念修行成佛亦无量。故知有十方佛法式皆同也。

  言初以种种因缘等说者。等者等譬喻言词也。

  言猒苦离苦者。小乘人观荫界入者。依五蕰十八界十二处。处者入也。化度云。初加行道唯猒非离。无间道亦猒亦离。解脱道唯离非猒。故小乘人猒苦离苦。名方便也。

  言大乘中(至)自等者。大乘依六波罗。摄取自身。对治法故。四摄法摄化身。利益众生。对治法故。四摄法摄化身。利益众生。对治法故。名方便。

  言唯有名字章句者。意言但以侵名字等。以三乘同一真如。二乘涅槃无体。如是意趣实难知。

  言以彼质义等者。二解。一者。三乘中大乘教下所诠理。性离言故。不可说也。二者。二乘教下。无彼真实道理。名不可说也。因缘者道理义。三乘权实道理。故名因缘。二者。只乘法便是因缘。二者。只二乘法。便是因缘。即入大乘因缘也。

  言譬如依牛者。牛肠中含乳性。凡夫身中含佛性。佛性在凡夫身中。被惑障所覆。乳在牛肠。被血肉和杂。二从牛出乳。从凡夫中修行作声闻。佛性在声闻中。犹知向乳位中。三从乳变为酪。从声闻练根入缘觉。酪胜于乳。声闻劣于缘觉。四从酪成生苏。从缘觉回心成地前菩萨。五地前菩萨如生苏。地上菩萨如熟苏。从熟苏成醍醐。醍醐如佛。

  言诸声闻等者亦同者。问牛乳是一。未审三乘法身同否。答疏云诸声闻等。

  言一切种即佛正智。便唯根本。便为后得智。经之与疏。全是乖张。亦违他根本智为牛。后得智为车也。今解。经言种智。必兼正智。正智必兼种智也。互影彰也。

  言饶者。利益也。安乐者。与乐也。言拔苦者。名饶益。与乐故名安乐。与智故名饶益。与福故名安乐。与世间果故名饶益。与出果故名安乐。与小乘果故名饶益。与大乘故名安乐。

  言所为众生究竟者。欲令四生入佛知见道故。所为众生究竟。但教化菩萨。令得一切种智。此上结前十方佛法式。问现在中已言十方。何故前说十方。不许结前令住。答今者除十方。无有现在故。傍十方为所依。前离三世。又说十方。傍正有殊。不可为难也。

  言往因发心者。问佛本来文交众生。得开示悟入。何故四十年交耶。声闻果又何故与他说九部法。答先虽是声闻。元来为菩萨。先虽说小乘。元来为大乘。所为中二意。一所为人皆得作佛。二所为法皆为种智故。

  言经文无开者。疏主破古人言。依法文中既阙却开。四义之中。应阙教。古人却难。疏言依法文门中既阙开。四义之中应阙总。疏主分疏第三番经文云。无开以总义故。开者总义也。揽别成总。开总成别。问既开者是总义。此间不说开。莫于义阙少耶。答示悟别显。二果已周。更不要总。所以此间不说也。但举着示悟雨法。一切功德。无不摄尽也。

  言示义如前者。问何故论主更不解示佛知见。答已向前早雨番解了。以彼无为理无差别故。悟佛知见有为法相差别故。事须劝修。故三遍总说。

  经言舍利弗我今亦复至一切种智者。嘉祥云。若不信释迦之言。则违三世诸佛教。罪之大也。若信释迦之言。则信三世佛说。福之深也。

  经言有种种。欲欲者爱乐义。欲乐即胜解智力知也。解胜于境。欲胜解也。起胜解解印境。决定而生印持。名胜解也。如来胜解智力知也。简要言。胜解属有情。有情于境。随自情欲。得决定故。佛智知此。名胜解智也。

  言遍趣行者。简要言者。佛智趣足行。一染行行。二五趣趣。三异见趣。四无罪趣。行于趣行。佛智悉能遍知。名遍知趣行智力。一一行中。复有多种。故云遍。

  言种种界智力者。随其本性。即如来有种种界智力。知其本性。界者性义。知诸众生有三乘性五乘性。

  言界欲所修者。界即性义。牒前随其本性种种界智力知也。

  言初说三乘为方便等者。出先权后实意。皆为众生。得一佛乘一切种智。

  言上文皆言者。指十方三世佛法式也。

  言故知种智者。破真如为一乘种。为一乘不唯理故。名不破三也。

  经言舍利弗(至)况有三者。古人从劣向胜。三乘总破。疏主意从胜向劣。但破第二第三。不破佛乘也。

  言由此经云羊车(至)火宅者。问向下经言。若有众生。内有智性。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闻乘。如彼诸子为求羊车出于火宅。乃至鹿车皆如此。彼处说三乘人。各自出宅。取自乘果车。何故此间羊车鹿车。是求牛车因耶。答所望不同。彼处约三子本心。说各自出宅。取三乘果车。此间谈长者意也。本来与小子羊车。与中子鹿车。只从上牛车故。与牛为因。疏主引羊鹿为因。正破古人破三也。问前来破二中。破二乘有余涅槃无体。此间遮何涅槃。此间遮二乘中无三事涅槃。唯佛独圆。反显有理非极。

  言故论云等者。无二乘涅槃。唯佛如来证大涅槃。究竟满足。

  言一切智慧者。即三事涅槃。般若是智慧相。摄相归性。名智慧。法身是智慧性。故名智慧。解脱是假。摄假从实。名智慧。

  言一佛乘者。即是智开示悟入。此间遥指三事涅槃。向作上四种知见义解也。彼经摩诃般若。即开佛知见。三事中法身。即示佛知见。三事有解脱。即是悟佛知见。此三事是所得果。此经入佛知见。即是因也。

  言论以与授记中等者。缘前来叹法师功德中有五何。是徴词。疏主此六段文中。唯除依法。余之五段。答前五何世间。何故除依法。答缘释迦今日也。说法先权后实。准知过去未来佛法式皆如此。所以五何中。不问依法也。以三世法式。更无有涅槃。前来五何是徴词。此中五段文是答词。

  言何等法者。谓来闻未曾闻底法。今日闻也。

  言云何法者。答谓第二说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方便说法。即先权后实。名云何法。

  言何以法者。答谓前第三依何等义。四十年前。说有三乘。今日法华会上。说有一乘。以之法所诠究竟法也。

  言何相法者。未审何相实是依何义法否。答谓第四令住无二无三。唯一乘。随大乘根性熟众生令修行。云何相法。

  言有于佛性者。理行二佛性。一乘之体。兼性相故。若唯理性。何待言成。此言相者。理行二性之体相。

  言何体法者。未审令住之法。以何为体。答第六段遮。遮无二体。唯一乘体。即是如来平等法身。名何体法也。

  言遮无体者。无二乘中法身故。

  言平等法者。约回心后究竟言之。二乘侵择灭六无为中。前五名体俱侵故。非得平等。

  言三乘因果者。问诸佛如来法身。三乘平等共有。何言三乘体不同。答疏言三乘因果菩萨。若约无为法即同。若约有为乘。因果观行不同。遂有差别。所言遮无为涅槃。不遮有为乘。故云非此所遮。且因不同声闻三生为因。缘觉四生为因。菩萨三大劫为因故。因不同者。前三有学果。后一无学果。缘觉顿得。菩萨十地有十王果。乃至如来菩提。果名不同。观行不同。四谛缘生。菩萨三性无为。观行不同也。

  言遮无二种法身之体者。声闻缘觉法身。名二种法身体也。若约法身。不妨三乘平等也。若约真实至极之体。二乘则无也。

  言非谓遮无二乘体者。即是生空有为功德。是二乘体。此亦不遮。所言遮者。二乘中无法身及三事涅槃也。

  言以此义性者。即是疏主作此五何问答。所以易解故。若不作此解。论中尽着不配。经稍隐难会也。问第六遮与令住何别。答自有别。令住劝教住大乘。遮者不交向二乘中住。所望各别也。摄云。问经言无二乘。论言遮体之义。亦得通于有为。何以言中唯依于理。答此经上下。非本有文。然不分明。案萨遮尼乾子经第三云。佛说三乘者。依世俗说。说一乘者。依第一义谛说。唯是一乘。更无第二。彼经既尔。此经亦然。

  言第二段破四种疑者。是论家科文也。经文无四疑文。疑词在经文外。论主徴起。着将四段经文答也。

  言一何时出者。二初标。经言。舍利弗。诸佛出于五浊恶世。所谓劫浊烦恼浊众生浊见浊命浊。二释所由。如是舍利弗劫浊乱时。众生垢重。

  言二云何知者。经言。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谓阿罗汉辟支佛者。不闻不知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云云)。

  言三云何堪说者。功迎入林。并不才之木(云云)。世尊化得增上慢。可成堪说法。世尊化他增上慢人。不得如何堪说法。经答言。除我灭度后。现在无佛。所以者何。佛灭度。后如是等经受持读诵者。是人难得。若遇余佛。于此法中。便得决了。余佛者即是弥勒。弥勒教化慈心。亦名我教化。问弥勒教化。如何释迦认化。教化徒众。为自家弟子。答约平等意趣。我与弥勒法性同故。身上功德无异。说法无异。弥勒即我身。我身即弥勒。

  言四云何不成妄语者。四十年前说三乘。说三若得三。如来不成妄语。说三之时唯得一。长者足成虚妄语。四十年前有三乘。言陈之中说有三。意许之中唯与一。言陈之心是侵心。以不得乘。长者不成虚妄语。法华会上与一乘。意许之心是实心。实心许一得其一。长者不成虚妄。长者宅内许三车。出门唯得大牛驾。唱三不得三。唯约一。三子同上大牛车。趣却本心非虚妄。经言。舍利弗出于五浊恶等者。问前来三世佛及现在佛。尽先权后实。说法为复一切时中佛出。必须先权后实说。还有不说耶。答经言。舍利弗。诸佛出于五浊恶世。事须先权实后说也。若净土中出。必不如此也。

  言浊者滓秽事者。段食以香味触为三体。而不取眼所见色。唯非是取销化。香味等。资长诸根。发识明利。余滓秽者。非是食体。滓秽等。乃是下恶粪秽。糅云。如食入腹分。三者为脂肉。中者为涕唾。下者为滓秽等。

  言劫增之时三交渐轻者。明无五浊无劫浊也。

  言烦恼转薄者。无烦恼浊也。

  言众生向者。无众生浊也。

  言恶见渐微者。无见浊也。

  言命根转长者。无命浊也。住劫二十。有宗初唯减。后唯增。中间十八亦增亦减。若尔。云何得成二十。答俱舍云。初人福胜减迟。劫末人福劣增迟。故歒中间得成二十。

  言诸佛出世者。显有五浊化佛出必向减劫。

  言小交渐起者。有劫浊。问何时起。答二十增劫中。每劫减至三十饥馑。二十疾疫。十刀兵起。问三界中何界有。答唯欲界有。六趣中人。有非天趣。以天趣清也。四洲中。唯南三洲有。北洲无。就三中。东西二洲有相似浊。无上五浊。南有正浊。就南洲中。劫增无。唯劫减有。从八万岁。但减一年二年。是浊收。何以如此。答缘渐渐向恶故。未必有浊。从十岁劫增。增至一年。便是清。不名浊。以渐渐向好故。今言五浊者。据极重说也。

  言烦恼转厚者。有烦恼浊也。

  言众向恶者。有众生浊也。

  言染见渐盛者。有见浊也。

  言命根转短者。有命浊(上总名了)。

  言皆持业者。劫即浊。烦恼即浊。众生即浊。见即浊。命即浊。五皆持业者。劫即是浊。劫是体。浊是用。

  言以别简总者。劫是别。浊谓是劫家之浊。劫之依主也。或浊之一字。是总名也。即此浊。是劫家之浊。以别简总。皆依主也。

  言地持论者。即佛灭度后九百年。当时人极寿不过百岁。

  言今世者。指当初造论时。故言今世人也。

  言多皆者。极寿百岁。故名命浊也。

  言此以本识等者。即第八根本识为界趣生体。譬如树根是茎等依本。偈亦言。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言本字简前七识。识之一字简心所。言名言者。二字简善恶业种种。言种者简现行。简。

  言由业所引等者。识种向上。有二功能。一生现行功能名总。二连持色心不断功能名别。今取此业所引之别功能。若是持戒业。感得识种向上长命功能。若是煞生业。感得识种向上短命功能。命取短功能。为命浊体。问命之长短。必藉现识。如何命浊体非业及现行。答业是傍招感了。更无作用。本藉识种生。故业及现行不取为浊体。若尔。许无作用。可言不取。既言傍招。又藉种生。应取能生功用。答种生现行以即不常种。乃任持一期。是取为命体。若尔果生感了。用无业种。名为有尽。名言现起。用无名言。应非无尽。答名言遇缘。即起种子。名为无尽。业种感了用萎。是故名为有尽。若尔。新业感名言用尽。名有尽。名有尽。定愿资旧业种子。是无尽。答名言再遇缘。亲辨果体。名无尽故。业虽熏发疏与力故。名有尽。准此一期色心种。如发心和上。能生现行功能。如剃头和上。速持功能。如依止阇梨(皆依种子上次第说文)。

  言善业力(至)所感者。人天身事须善业力招感。但一刹感了。更不管向上相貌好丑寿命短长。须是别报业也。若是持斋持戒。别报善业力强。感得识种向上长分限。如今善业。见被煞生业间杂。令善业力弱。煞生业强故。感得命根向上短分限。名命浊。问何以能知煞生命短。答金光明言。不害众生。及施于饮食。由斯二种因。得寿命长远。此说别报。由煞感。非言总报也。以人中总报招故。问若短命浊者。地狱命长。应非是浊。答地狱中虽长。一日一夜万死万生。由斯义故。亦得名浊。

  言不识父母等者。非眼不识。但不知恩德。不生敬心。即名不识。

  言不识沙门者。不知有大利益。有戒定慧息恶之义。

  言婆罗门者。净行义。及宗长族尊者。同姓为宗。不□姓为族。此但约一义增胜处说。若约别义说。同姓亦得名。如世七族九族伯叔之类名尊。兄弟之类名长。宗者。本也尊也。唯取同姓。春秋云。同姓宗盟。异姓后族。族类也种也。本同根摄。分流有殊。如胡与陈王。与郭等。春秋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言不修义理者。义谓义利。理谓道理。不修人义礼智信。名不修义理。不怖不畏今世恶业。同不怖不畏后世恶业果。名有情浊。

  言虽第八识等者。论云。此识定为界趣生体。大论云。谓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更无余故。问有情即第八识。何故取五蕰假者。为有情浊耶。答今说由近恶外缘。所造不善业。是五蕰假者。故举五蕰。为有情浊。若出有情体。唯第八识。若拟立浊。事须五蕰身即一蕰身。即一蕰五蕰种现别也。

  言增非法者。不念起处起贪。简要云。二意。一云。惠他刀剑。遣人煞生。共他分食。二者。谓于自身悭惜钱财。不施人刀剑器仗。亦名非法贪。

  言摄受耶法者。耶人教法。外道教法故。

  言除见五者。若尔。前言摄受耶法。耶法岂非五见。答彼意言。因烦恼方能摄受。取彼烦恼。不取所指之耶见。

  言此非法贪者。今详三乘善法欲。有类于贪。异此总名非此法贪。俗解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而不处。即名非法贪也。

  言性数习者。此即起烦恼。缘杂习有三。一者。一切烦恼随眠未永断故。二顺烦恼法现在前故。三不正思惟现前起故。大论有六。一由所依故。即种子。二所缘故。三亲近恶友故。四耶教。五数习。六作意。即不如理作意也。三相摄。三中第一摄六中第一。第二摄六中第四。第三摄六中后一。

  言法坏法没者。问法若坏没。佛宁出世。若不坏没。何名为浊。而言佛出五浊耶。答二解。一世间人义礼智亦名正法。如此正法不行。名法坏法没。问未法坏法没时。早有邪见。如何事须待法坏法没时。方立见浊。答约增相说。亦约极处说。据实。佛在日诸外道等种种邪见。亦合名见浊。以佛在日邪见相不增故也。今约佛灭后邪见相增处。名见浊也。法坏法没。其实亦未没。若实坏实没。直至当来人寿六万岁时也。

  言像法渐者。辨云。非是正法像之像。正是像似法相似义边。名像。假托三宝。诳戒生灵渐之时。当尔之时。即名为见浊。今详前佛所有正法。并已坏没。像似之法。渐渐而起。乃至未诸等。并是邪见转盛之时。九十六种外道。渐渐而多。此时如来方出于世。如冷荼社。是也。剃头披袈裟。邪生见故。

  言饥馑劫等者。问三灾何时起。答初从八万岁。减至三十岁。遇饥馑劫。由生猒心。暂时不减。又造恶业不息。后还劫减。至二十岁。遇疾病劫。减至十岁。遇刀兵也。问何时止。答俱舍云。刀疾饥。如次七日月互止。尔雅言。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果不熟曰荒。暂曰疾。重曰病。夫子有疾。子路请祷。刀兵者。刀体则是兵。故老君言。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日而由之。即弓刀戎戟等。并名兵也。劫浊有三种受用退减。一饮食受用退减。不识粳粮粟麦。唯食稊稗等。二衣服受用退减。不识绫罗绵彩。唯衣毛褐。唯有䥫木。无金银等宝。三所依受用退。谓身形短小。极长一尺。围有六寸。

  言此以色蕰等者。克体。饥馑疫病。唯五境中触处。假色为体。二眷属体者。谓三灾起时。第一饥馑劫。以触广为体。第二疫病劫。亦以触广为体。若取非人吐气。兼能吐毒气。有情通五蕰。第三刀兵体者。金云。三灾俱通色蕰。然刀兵色香味触四尘为体。余三灾唯解尘收。若兼能持刀剑人。亦通五蕰为体。饥病触尘为体。言眷属通五蕰。无色四蕰。色界五蕰立。问灾不通无色。劫体宁言四蕰。答以饥等属劫故。今辨劫不言饥等。假如五蕰。即得通上界也。问此三灾人死。而生何处。答起世言。饥馑死者多生饿鬼。疫病死者多生天上。刀兵死者多生地狱。

  言对治者。古人解。悉者通也。坛者施也。通以诸法施诸有情。此非也。

  言悉坛者宗也。瑜伽云。梵言应悉坛多也。智度论云。悉坛略也。此间疏文依智论。云悉坛。悉坛者宗义。四种法所宗各别。一一能对治五浊也。此总摄十二分教经。八万四千法藏。

  言一世界悉者。简要云。则是治所猒境。

  言二各各者。即是正所治病。

  言三对治者。则是能治之道。

  言四第一者。即是所证理。

  言劫浊众生浊者。世界者。则世间之异名。世间有二。一器世间。二众生世间。若劫浊则是器也。世间悉坛治之。若众生浊。即是有情世间悉坛治之。一个世间悉坛。能治二浊。令诚知器及众生。犹如于车辕辐辋轴。众缘和合而有故。皆是假和合成立。令众生知。不于器世及有情世界而生贪着。但能识知世间。是约则永离二浊劫。与众生。二种别故。离众生浊时。亦离劫浊也。便能进善破恶。生于净土。

  言猒怖等者。化度云。施食免饥。施药免病。起悲免刀。随应治之。离三灾也。

  言苦为人悉坛者。能治命浊。摄云所化众生。根性不同。别别治之。故名。若多贪众生。不净观治之。多嗔众生慈悲。多痴因缘。此有三种。凡夫有漏善得有漏果。得世间长命。治世间短命。二三乘人修出世间善。感得无漏果。得出世间长命。治世间短命。

  言识知者。善业能于人中。总报果。行不煞等。即别报命长。意云。由为说彼人天乘法。方能知识。由善业等招故。说为彼对除等法。

  言烦恼浊见等者。有漏道无漏道为能对治。对治烦恼及浊不起。正得对治之名。问前二悉坛何故不定对治之名。答糅云。前二但是对治之方便。今此是无漏圣道。真是对治也。

  言便除生死者。此据离分段生死。名命浊。若变易生死。命非浊故。

  言修习随应者。如贪行者。作不净观治之等。又分别者。见道智治之。俱生者。修道无分别智治之。

  言由悉坛破等者。谓一切法法性离言。不可分别。名第一义。

  言痴立者。牟尼云。减是痴。不减名立。或可不意业。名痴。或苦立故名立。痴则不用。立则存着也。

  言何故唯立五者。问意何故不增至六。减至四。唯立五浊耶。

  言答众生有二等者。一在家俗人根钝故。身中所起烦恼。总名烦恼浊。二出家外道根利故。身中所起烦恼。总名见浊。约人说也。

  言又诸钝惑等者。如贪等名钝。见等名利。大宅中钝配怪鸟毒虫。利配灵神异鬼。约法说也。

  言由此二因等者。摄云。能感之因有二。共招果。名合也。所感果分内外。则名离。此解因上说离也。此是诸抄尽作此解。今者离合皆向果上说也。离者。内果外果。名离也。合者。内果唯一。外果亦一。名合也。次下解离合。据因有二。内外之果。亦合有二。由内果合故。但立二众生浊。由外果合故。但立一劫浊也。所以分明言。得当果时。离合不同故。合字不得向因上说也。

  言二内果者。令彼二因所感内身之果。烦恼及见名二因。合二因共感一介内果。名众生浊。合二因共感一介外果。名劫浊。果体是一。对二因说。名合不同。内果各别。名离不同。牟云。烦恼及见。但是其或因或造业。方能招彼内外二果。

  言劫谓时分者。通难。难云。劫既是时。如何取器界以劫浊。答疏言。劫谓时分等。

  言此恶众生者。结前众生浊。

  言及与外者。结劫浊。此上别结也。

  言虽复总陈者。即是众生浊劫浊合结也。

  言未辨者。问何名命浊。答疏言。未辨何者等。此三众生浊劫命浊是果。烦恼浊见浊是因。因之与果。故立五浊。更增减也。

  言或内恶果等者。此二是恶果。向前烦恼浊见浊是恶因。由有此恶因果故。立众生浊。无增减也。

  言恶因果者。第二解也。钝利二惑所感内外二种恶果。由谁而有。即是众生也。苦谛身中。造集谛故。

  言由此五浊据等者。问有圣教说十二浊。此中何故唯五耶。答疏言由此等。结前五种不增不减意。今生猒故。亦即生后问答之由。答中二意。一义不得立。二立亦无失。

  言问何故惑等者。意言何故惑业苦三。皆是障开。或为见浊烦恼浊耶。又苦果向上开三浊。众生浊命劫浊俱是苦果向上立也。何故业亦是障收。不立业浊耶。答疏言。答障是碍义。三种总是障。总能障圣道。若论浊者。滓秽义微。故不立浊也。微由小也。隐也无也。唯有障义。无滓秽义。故不立浊。

  言又劫中等者。刀兵互相煞害。死入地狱。由冥起此恶业。亦即业浊。问何不立业浊。答据实理。业是刀兵。亦合是业浊。三之中。唯摄得刀兵。余二不尽。今言劫浊三皆摄。从宽为名。但立劫浊也。

  言亦无爽者。意道立亦得也。简要问。未知何业生。此三中。若经中说。夺他饮食不矜贫苦。生饥馑劫中。见病不救。生疫病劫中。好煞众生。多生刀兵劫中。人心最恶。草木化成刀剑也。

  言相摄者。问萨遮尼乾子经说有十二浊。此经说五浊。相摄如何。答疏言萨遮尼等。问何名十二浊。答萨遮尼乾子经。说他受用净土有十二种。清净化土。形对他受用土无处。便立浊也。不同他土中此十二种事。彼说名清净。即说此化土中。中名之为浊。

  言示现者。此十二种中皆有。示现字有二意。一者。浊本来有。众生不知。佛晓示令知。示者晓示。现谓显示现也。二者。此大小化土。望佛所居。纯净无漏。假现秽相。所变同能变。若望如来说。总是无漏。为教化众生或净或秽。皆是示现有也。劫名浊。经言。诸佛出于五浊恶世。又云。劫浊乱时。众生垢重。净土中无三灾。唯清净。化土中有三灾劫。故立浊也。如来示现。令众生知。名示现劫浊也。彼经言。彼土众生。毕竟能清净劫。故离诸劫浊。

  言示现时浊者。化土中有三灾化。佛法不行故。失时节故。失者抛掷义。三坏时不可说法化人。故名失时。不如报土中无三灾。一切时中。常行教化。名不失时。无时浊也。问时劫二浊何别。答此二虽同。然据劫减。即名劫浊。佛法不行。名为时浊也。经言。彼土众生毕竟能成最胜妙时。诸佛说法。不失时故。牟云。报土既无劫浊。一切时中常行教。犹如人言。不抛于时。化土中既有劫浊。三宝起已。不是如来说法时。名失于时。犹如人言枉弃时日。名为失时。

  言三示现众生者。报土中唯有大乘根气。一生补处菩萨听受正法。无有忘失。故不立浊。化土中有三乘。根。众生差别。恶生难化。故名众生浊。经言。彼土众生毕竟能成胜妙法器。受佛受。无众生浊。

  言四示现烦恼浊者。净土中菩萨烦恼不起。不立烦恼浊。化土中众生起烦恼。立浊。二化佛为爱语罗睺。叱呵调达。佛菩萨示现有也。

  言五示现命者。报土中菩萨命自长远。不可计数。化土中非想地。极长八万劫。对净土亦名寿命短促。故无命浊也。

  言六示现三业差别浊者。净土众生能成最胜妙乘。能以一乘。证于佛果。化土中有三乘差别。故立浊也。

  言七示现不净者。净土中无有不净砂砾等相。纯净无漏所感故。化土中螺髻梵王见此界。如自在天宫。舍利弗见。如瓦砾不净相。

  言八示现难者。净土中菩萨如调慧马。触毛即能随顺。故不立浊。化土中如提婆达多善星比丘等。众生难化。故立浊也。经言。毕竟能成如来正教。无诸一切外道邪法。无难化众生浊。

  言九示现说者。净土中众生无谄曲。离于烦恼。无种种烦恼浊。化土中烦恼。通于不善性有覆性。

  言十示现外者。净土中众生毕竟能成无垢功德。离于外道乱浊。他土中。此间火秡呼烟反木护。名外道。若论乱浊。则是西国九十六种外道互相非行。名外道乱浊也。

  言十一示现魔者。净土中唯有菩萨。毕竟能成诸圣人法。其中常有胜福田众。无魔浊也。化土中第六他化自在天子。常造恶业。破坏正法。名魔浊也。

  言十二示现魔业。若直说魔。即第十一魔浊。若更起作申障碍佛法。即是魔业浊。彼经言。彼国众生毕竟能成胜妙道场。过去诸佛于中成道。不同化土中欲成道时。菩提树下有魔业浊也。摄云。第四烦恼浊。第九种种烦恼浊。总别已弘。第三示现众生浊。第八难化众生浊。望善法器。及离恶缘。以为差别(上引十二浊。下可释前所由之也)。

  言皆是出世功德者。问只如释迦佛所居。即合是净土。何故住砂砾等秽相耶。答此是诸佛方便示现而有。问既是方便示现而有。何故立浊。答望众生业力所成名浊。若约佛名示现。亦不相违。唯识云。无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俱善。是无漏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此说影像。若据本质。如来所变。尽皆无漏。随彼十地菩萨。五八识及七地已前有漏之心。菩萨后得有漏心所变之者。皆是有漏。今约本质。故言皆是出世功德等。问无漏之识所变土。相望三料法。为异为同。答论云。蕰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此如前等。如第八净识变身土时。能变之识。识蕰所收。所变相分。即通五蕰。处界亦尔。若有漏变善等。识相亦不同也。如缘虚空及香味等。所变相分。虽是无记。能变之心。通三性故。

  言如是过失者。即以浊名。名为过失。令生猒故。得利益名。

  言虽言示现者。问如十二浊中第二第六浊。三乘浊可言示现。除之十种。何名示现。答疏言。虽业等者。清净也准此示现者。化现解脱。

  言十二浊唯大乘者。简要云。化土身有二。一者化净土。二者化秽土。净即胜。秽土即劣。净土胜。唯大乘有。秽土劣故。通大小乘。有净土示现。立十二浊。秽土实报。故立五浊也。

  言开合者。开立十二浊。若合故立五浊。

  言门乃通者。意云。合依通立。彼经唯依大乘也。问劫增或轻命不至短。皆非是浊。云何相摄。答增相说劫初等时。不名浊也。或浊劫名同故。故相摄也。

  言其劫及时者。相摄。将十二浊与五浊相摄。问十二浊是净土中示现。五浊是秽中实报也。净土即权。秽土即权实。既殊。如何相摄。答若于佛净土中施设者。即示现中收。若于秽土中对凡夫设者。即实报中摄。开合既由佛。设相摄故。体无差也。劫浊。约三灾向上。立劫浊也。时浊者。时无别时。约法以辨。故于劫浊中。摄时也。

  言众生及难化者。唯言众生。但是非法器。兼言难化众生。更受邪法。

  言烦恼及说种种者。前明烦恼。名烦恼浊。后别举烦恼。名种种烦恼浊。命即命浊。外道乱。即五见中见浊。此八即五浊摄。

  言余之四种者。第六三乘差别。第七不净国土。第十一魔。第十二魔业。此四浊非五浊摄也。义不相应也。

  言五浊据胜者。通妨。问五浊与十二浊何别。答疏言五浊等。三意。一据胜。二唯实。三杂染。杂染中烦恼浊道有覆性不善性。如命浊。唯无记性。通三性也。

  言十二浊通能化等者。章破云。三乘差别。不净国土为能化。魔及魔业等能为障。问何故不净国土为能化。答维摩经言。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众恶不净土耳。路言。或十二浊中。第一劫浊。第二时浊。第四烦恼浊。第五命浊。第七不净国土。第九种种烦恼。并后魔及魔业等。并名能障。第六三乘差别。唯能化也。第三众生及难化众生。第十外道乱。三浊名所化。五浊唯实。不与十二浊相摄。五蕰不约能障能化。故不相摄也。

  言五浊中无见者。立业浊也。就业中通总报为身等三业。乃至饥馑疫病刀兵。若别总合为一个业浊。又烦恼利钝不同。总合一个烦恼浊。此二浊是因也。

  言果中分者。果中有三浊。一正报体。命浊。二内报体异熟果。谓众生浊。三外果体。即劫浊。是名土浊。问何故五浊合因开果耶。且合因者。因中烦恼有多种。又业有多种。合名烦恼浊。及业浊故。名合因也。问言果者一个总报。果上开为三个浊。劫众生命也。答浊是滓秽义。故合因开果也。

  言障据类同者。通妨。问何故三障合果开因耶。三障即烦恼业报也。且合果者。果中唯立一个报障也。且开因者。因中立烦恼障。及业障名开。答疏言障据等。问何名类同。答烦恼与五见。或类同。同立烦恼障。饥馑刀兵身等三业。思能造作。造作类同。总为业障也。又众生及命。因果类同。立报障或云。障中有四。何故三障。即虽为五浊。浊即业烦恼。即烦恼余三。即报法障。何不立浊中也。答疏言障据至或并法等。意者三障立浊相。显令猒法障。浊义微故。故不立浊也。

  言或合或开等者。此经开烦恼障为二浊。毗尼母经即合彼。毗尼母经更开出业浊。此经但合烦恼也。故或开合等。

  言不欲浊者。不乐欲修行善事。正是障化精进。

  言威仪者。如戒中言。疏行调譬威仪不正。障他持律。微细威仪。如袈裟遍副膊。仍新方裙。着[宋-木+戈]褊衫。犹净单衣之上被着袈裟。是威仪浊也。三盖盖者。即五盖。一贪欲盖。障出家持戒行。二嗔恚盖。障行慈悲心。三惛沉睡眠盖。障于定故。四掉举恶作盖。障于慧故。五疑盖。障于舍。亦障戒定慧三学也。

  言曰异想者。修习善法。无志性故。

  言不足功德者。功德实未足。于小善向上生满足心。名不足功德浊。正向长时修行万善功德也。

  言六痴浊者。谓愚痴故。正障于慧。

  言此唯据者。意言此唯据众生恶行。以立六浊。不同前五浊通依三灾。命根及时等诸法。向上立。便是余法也。又只此六浊。正障六度。行障果也。

  言离懈怠者。对治不欲浊。

  言严故者。严谓严肃。行住坐卧威仪。奇来严肃。对治恶威仪浊。

  言净故者。修净三乘。对治五盖。以三学具故。故对治五盖也。

  言坚固者。对治异想浊。谓妒胜心能破坏盖法障。修习四无量四摄等行。若修善时。其心坚固。即能对治诸异想也。

  言功德具足者。对治不足功德浊。

  言智具足者。对治愚痴浊。简要云。六浊。云即六弊。

  言此六所治者。一布施。离于懈怠。治不欲浊。二持戒。威仪严肃。持毁禁浊。三者忍辱。其心净故。能治嗔浊。四者精进。其心坚固。能治懈怠。五者禅定功德具足。能治散乱不具足功德浊。六者智慧具足故。能对治愚痴故。

  言不须和会者。不须将能治所治和会。俱通障。度行即得。问浊有五种十二种。此问何故偏对治六种。答此问但依所对治向上立六浊。不须将六浊五浊十二浊和会也。

  言法尔者。意明佛出世意。因前有难言。佛于何时。先权后实说。答舍利弗。诸佛出于五浊恶世。所以先权后实也。此问解彼处经意。法尔佛出。必五浊时出。出者必先权后实说也。

  言问何因弥勒等者。此中意者。因论中减劫佛兴世。劫增轮王出生得。得向下诸问答也。问有两重问。今当第一问。

  言答愿力异者。如经中说。弥勒过去于劫减时。逢佛发愿。愿于减时。成佛出世。释迦过去至百岁时。逢佛发愿。愿同彼时出世。故言愿力异。其实皆由众生所感根熟。即出世也。问何故弥勒释迦劫减时出耶。答二佛俱是浊劫世。即减劫也。

  言并化三乘者。问两个佛要总向减劫出。不向增劫出耶。答疏言。并他三乘等。所以同向减劫出。有二意。此二佛各随愿力。初减后减不同。二者。所度众生根熟时节不同。减能化之佛。初减后减。出世不同也。问华光如来既说三乘。岂出浊世。答彼愿力说三乘法。所例也。

  言诸报佛等者。若法身佛及自受用身佛。恒居净土。自然法身。不可更论出世时节也。若他受用佛亦出劫增也。及佛者。即是大化身佛。唯教化四加行位菩萨。亦通劫增时出。问何以如此。答不化二乘初权后实。未必浊时佛方出世也。若化二乘初权后实。事须减劫五浊兴时出也。

  言此言浊者。问百岁之时。可言浊世。人寿八万岁。宁言浊世也。答疏言此言等。意言初人减劫。渐向五浊。亦名浊也。

  言问若劫减时等者。问中乍似迷人。问有三意。一问法尔佛减劫出行故。弥勒与穰佉相见。穰佉是轮王。事须增劫出。弥勒是化佛。事须减劫出。二问如释迦不出家。当为金轮王。轮王如何减劫出现。三问如灯明佛□法。出于浊世。即是减劫。如何有八王子作轮王。亦生减劫也。答疏言答穰佉等。缘轮王命长。古着劫减。故逢弥勒。如两个师僧。一个白月十五日。投等中宿。又一个十六日来。前来者。至十六日不去。与后来者相逢也。世界增至八万岁。轮王便出。寿命八万岁未终。遇着世界劫减至四千岁。弥勒下生。乃是轮王命长。与佛相见。

  言又佛不出家等者。答第二问也。意明劫减无轮王出。故说应作非定作也。今明释迦牟尼佛是刹利种。令作轮王。又即轮王相好福德。出家成道。遇着劫减。若不出家。但是应作。非定作也。问释迦佛不出家。应为轮王者。如何言舍轮王位出家。答亦得名舍应作。如有一个人得及第了。应答作官。后不作官。出家去。虽不道作官。亦名舍官。

  言灯明八子者。答第三问也。前释迦佛。亦是具彼相好福德。应合作不作也。

  言彼是报佛等者。问若尔应作违他经文。经言。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领四天下。又言。悉舍王位等。道理中间。终不离难。答彼是报佛身等。作第二解。前来依他佛解。今依报佛解。灯明是报佛。有子为轮王。亦不妨。章敬云。报土轮王与佛同世。亦无有失。若灯明是报佛。只如登地报佛。王百三千大千世界。一世界有万亿四洲。何以妨子得作轮王各领四天下。前解应作。后解实作也。

  言此说金轮者。约金轮者。约金轮者。约金轮王义说也。

  言银铜铁者。除三轮王减劫亦出也。问阿那个轮王减劫时出。答疏言。以无忧王等。是减劫时。百年铁轮王出也。有解云。是铁轮王之类。非正轮王。轮王须行十善。行恶故。虽有此理。然违经文。如音王经说。得佛悬记。当为四天下轮。不可判言非轮王摄。初虽行恶。后却行善也。

  经云如是舍利弗(至)分别说三者。如是二字。指前五浊也。问佛既劫减浊世出。何不但与说大乘。何要先权后实说耶。答经云。众生垢重。有六垢故。求说□□不得。所以先权后实说也。

  经云劫浊者。修前五浊中劫浊。

  言劫浊乱时者。即是饥馑疫病刀兵起乱时也。

  言众生垢重者。牒前众生浊。只缘垢重。所以立浊也。

  言垢谓六垢等者。问何故不取根本烦恼。及以大随。及中随二。何故唯取此六种。名垢耶。答此之六种。起必粗猛。损自他。漏染增强。偏六为垢。余或不尔。故不立之。

  言乐为损恼者。论云。云何为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慜。损恼为性。能障不害逼恼为业。则嗔一分为体。

  言由忿等者。论云。由不为先。坏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性。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由对现前。不饶益境。坟发为性。故结恨者。恶忿等。

  言已追往恶者。忿恨为先。追触暴热。恨戾为性。能障不恨。蛆螫于他。

  言为因买他等者。论云。谓曲者为网冒他。曲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名谄。昔有长者。臣富多财。有一谄人。往行来谄。供给是使无不称心。乃至唾落。亦为除去。长者欢喜。数见优赠。此人遂富。后有一人。性本直。化渐富。遂学行谄。以性纯直。多不称心。见化前人。委曲随顺。后见长者。误落火炉。傍边看之。亦不复救。遇长者唾在地上。欲以脚差踏。即被前斥谄人得踏却。后时长者才欲颜?。即在前立。长者唾未到地。又被前人空中接却。彼人要发。后时长者口欲动时。忽然举脚。就口上接踏。错踏口肤。一时随脚分裂。便被家人大小。儿云打我阿耶。孙子言打我阿翁。外生打我阿舅。妇侄儿等。众人共打此人。此人便死。长者惊惧。令以水淋之。良久乃活。空中有声诫曰。不修真实行。而行谄诳心。踏他唇口裂。只得冷水淋。

  言为获利誉者。论云。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

  言贪痴二法者。谄诳名二。曲顺时宜。求财利等。以贪为体。不怖当苦。以痴为体。

  言于自盛事者。论云。云何为憍。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名憍。醉者醉放。大开眼不识人醉相似。以贪为体。

  言悭贪嫉妒等者。问云何名悭。答疏言。耽着己得等。能障不悭。鄙畜为业。谓悭吝者。心多鄙涩。畜积财什。不能舍。故立为悭。

  言于诸未得有及有具者。问云何名贪。答疏言于诸等。未得有者。即是当来果。三有之身。愿当来身。端正第一。有上起贪也。言有具。于来世庄园田宅舍。名有具也。即资身之具。

  言悭虽即者。悭贪二种。为贫穷因。嫉妒二种。为下贱因。

  言殉自者。词闰反。以生送死。作殉。以身从命。作殉。巡师宣令。作殉。今取殉以人送死。秦穆公三丈夫而殉葬。国人哀之。为贱黄鸟之诗。如春秋说。谓嫉妒者。闻见他荣。怀忧戚。不安隐故。

  言嫉虽即者。问嫉妒何别。答疏言虽等。缘他正法。称疾。即是缘他人身中学问道德。名嫉。缘他人荣乐名利。称妒。即乘肥衣轻也。忌他外相。称妒。见他人身中有书诗道德。名嫉。见他美色。曰妒也。

  言由具二义等者。一是一□□。故杂集云。贪等六。或体是根本。能生他故。于中分□□□忿等故。忿等缘藉。方能生故。不名根本故。忿等二十名随。不能生他故。故不名根本。若尔。慢等应名不善根。根本惑故。如贪等。答二遍六识故。故论云。藏识全无。末那具四。意识具有。五识唯三。然五识若依本位。唯俱生贪等三。若由意识引生。亦通分别。

  言生恶缘者。能与一切不善法为根。生长恶法也。亦名三毒所。名三黑阇。翳处自法故。亦名三株坑。根深难破也。

  言亦即烦恼浊者。以前解悭贪嫉妒。为烦恼浊。故言唯说三浊。不说见命浊者。劫浊增时。人命短故。便摄一切烦恼故。唯牒前三浊也。经言。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又经言。小智乐小法。不自信作佛。又言。羊车鹿车。为求牛车。出于火宅。

  言下释第二疑者。论处。问言何知增上慢。疑在论文。答词在经中。世尊止云。舍利弗不须复说。若说是事。一切世间。至增上慢比丘。将坠于大坑。又云。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诸增上慢者。闻必不敬信。问世尊总未与他说。争知他生疑不信。又云何知他是增上慢人。面孔横样一种。他家自不言是增上慢人。答世尊说有二义。一自谓得圣果。二不闻不知如来化菩萨事于事。此二事向上验取。则知相貌亦别。且第一义。经言。舍利弗。若我弟子。此凡夫弟子。复云。非弟子。即是非圣。二乘弟子。经是自谓圣弟子也。此第一义。缘自谓阿罗汉辟支佛。将真二圣弟子验着。始知是增上慢。第二义。谓不闻不知诸佛如来化菩萨事。不闻不知者。显如来不为说也。只缘他自谓是阿罗汉是辟支佛以不为。所以不闻不知也。

  言诸佛如来化菩萨事者。即是不闻道二乘不定性回心。当来作佛。不知道二乘是权。

  经言此非佛弟子者。非圣弟子。若总而言之。一切众生。皆佛弟子。今言非佛弟子。非得圣弟子。世尊道。若是我圣弟子。无自谓有得也。既有自谓得者。经言此非佛弟子。非阿罗汉。非辟支佛。此名非真二圣相。反显是增上慢人(上解经下消疏)。疏中意却背也。失说真二圣相为本。显不具此真圣弟子功德。即是非二具二圣相。先说真圣相。反显非真二圣相。犹如欲说小人行。当先说君子行。当但知无君子行。当便是小人也。

  言如来既不为增上慢人(至)是增上慢者。此即论家问意。

  言声闻辟支佛(至)多不愚法者。疏引经意。答前问意。问若定性声闻决定不愚法。何故疏中言多不愚法。答初逢佛闻法。尚自愚法。后渐不愚。初愚后不愚。名多不愚也。亦有一类究竟。不愚名多也。

  言其不定性等者。疏置可言简已回心者。

  言不问近远者。辨云。近谓遇佛。远谓不遇佛。若是不定性遇佛。必须回心。无容彼类有趣寂者。瑜伽十八说。回向菩提声闻。因缘力故。乘无上乘。不求下劣。而入涅槃者。诸佛菩萨无处无容。如是放逸弃舍于彼。定无是处。糅云。得二乘果已便回心。名近。得果已后。更经四十五十年。方回心者。名远。或遇今佛。名近。遇未来弥勒佛。名远。经即真言。疏兼反显(上来皆解非真二圣相)。

  言故名自谓者。自谓。是真二圣。而得遇佛。都不闻知化菩萨事。此非佛弟子。前三果人即是。上句经文。亦无真二圣。下句经文。即是阿罗汉。非辟支佛。显是后圣(上正解非真二圣也)。

  经文舍利弗是诸比丘(至)增上慢人者。是诸比丘者。指前非真二圣。故言是诸也。前显非真二圣相。此下一唱。显增上慢者相。前唱标文。此唱□□糅云。前唱非真二圣中。答我弟子自谓是阿罗汉。阿罗汉人。诸漏已尽。将谓是我生已尽。集谛智。是最后身。即是不受后有。苦谛智。究竟涅槃者。所作已办。灭谛智。不复志求。梵行已立。道谛智。心中不肯信向大乘。是增上慢也。

  言结成二圣相者。即定性声闻缘觉。是一圣也。不定性声闻缘觉。是一圣也。准疏主科文。结前二圣文。若论经意。此问是释前显标文中不闻不知诸佛如来化菩萨事也。经言所以者何。徴词也。世尊争知他不闻不知化菩萨事。是增上慢人相耶。争得知不是定性声闻愚法者。若定性愚法。亦不闻不知化菩萨事。何以定知化是增上慢人耶。世尊答曰。若有比丘。实得阿罗汉。若不信此法。无有是处。若是圣弟子趣寂者。若不信此法。无有是处。不信二乘权一乘实。无有是处。若不定性实声闻弟子。如来必为说一乘。即是闻知化菩萨事。所以知不是圣子。决定是增上慢人也(上消经意了)。

  言但是真圣(至)不愚法人者。问若遇佛是不愚法。何故言多。答多字简一分不遇佛愚法者。故言多也。不定种性。理合道理也。理合依信修学。定性声闻道理合依信。名理信也。

  言其趣寂者。证者达也。问世尊道若是真圣趣寂。无有不信者。如何世尊言。一切世间诸天及人。皆当惊疑。反道疑生。名损惊怖耶。答初闻大乘化菩萨事。初闻生疑。名反道疑生。品此疑心。名损也。初闻有损。后必信之。成不愚法也。惊怖初文。不愚法初后文。问何故前言。二乘之人执自究竟无入涅槃者。若信大乘不执自果故。答初未自入证大乘道理。所以未生定信。名损惊怖。反自道疑生。今约后时利根之者。信有大乘无上。成不愚法故。

  言信此法者。方成真二圣也。摄云。问言疑自果。名损惊怖。不言信大乘。今何故。言初由未信。名损惊怖。答疏有两意。为疑自果。及不信大乘。前后两处。各申一文。故言其趣寂等。或可前言疑自果。不言放大乘生信。亦不相违。更解即为未解大乘。故初于自生疑。今闻佛说。反照自心。故无疑也。而绮互说也(二疑了)。

  法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