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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25 册 No. 0499 金刚经法眼悬判疏钞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四

  敕建西天寺武林后学沙门性起述

  △四乘所被三。初标。

  第四乘所被机者。

  △二开列章。文二。初通括大意分五。初生佛均体。

  夫以物我无亏。人人本具。是以般若空慧。上至圣人。下至凡流。均本同源。照体独立。

  钞。古德云。天地与我同庚。万物与吾同体。故一切圣.凡皆以般若空慧而为其本。故曰。均本同源。照体独立。以从本以来不变易故。

  △二迷悟有殊。

  迷之者永劫沉沦。悟之者刹那而得。

  钞。迷者即是众生。悟者即是诸佛。固能达本同源。了妄即真。奚有生佛之可异哉。

  △三见闻成种。

  奈生迷而不觉。故闻说无生之义。或惊或疑。或信或不信者。皆成般若之缘种也。何况信受奉持。如说修行等。自然直至道场。无迂曲故。

  △四徴何机得入。

  然此经者。既惟一代时教。始终一味。未知被何等机而能可入。

  △五被机列数文。

  然法虽一味。机分有十。前五拣非器。后五彰所为。

  △二正释文二。各五。初科。拣五非器文中。一拣无信非器二。初正拣。

  一无信非器。以闻般若空义不解。反生诽谤。

  钞。佛能度一切众。不能度不信人及无缘人。是以陈东老母与佛同生。尚不受化。况余者乎。故曰。无信非器。不堪领闻般若。设或闻者不生信解。反生诽谤。法华云。破法不信故。堕于三恶道。我宁不说法。疾入于涅槃。

  △二引经证义。

  下经云。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堕恶道故。

  钞。我若具说下。证成不信之义。

  △二拣违真非器二。初正拣。

  二。违真非器。依傍此经。以求名利。不净说法。集邪善故。

  钞。违真下。心地不朗。单依语言文字。而不求于真实第一义谛。唯尚希求名闻利养恭敬而说法故。所以心不净也。故尔心清净故。不为利养。乃至沙弥。以求真实。第一义谛。是佛说也。倘有丝毫为利说法。是魔说也。故云集邪善故。

  △二引经证义。

  下经云。若心取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相故。

  △三拣乖实非器二。初正拣。

  三。乖实非器。谓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入心者。

  钞。乖实非器下。乖违真实第一义谛故。所以违实义者。谓此人专依语言文字。执取见解。堕落筌蹄。故不能超情量.脱见解。谓于至极玄妙理趣。未得入于心故。

  △二引经论证三。初先引论证。

  故论云。随声取义。有五种过。

  钞。随声取义者。古德云。随文生解。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是魔说。有五种过者。一不正解.二退勇猛.三诳他.四者谤佛.五者轻法。

  △二引经证义。

  下文云。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相故。

  △三结上三机。

  上三凡愚非其器故。

  △四狭劣非器二。初拣机。

  四狭劣非器。谓一切二乘堕无为坑者。皆不入故。

  钞。狭劣非器下。华严经云。如来智慧大药树。唯除二处。不能为作生长利益。所谓一切二乘。堕于无为广大深坑。及坏善根非器众生。溺大邪见贪爱之水。然亦于彼。曾无厌舍。

  △二引经证义。

  下文云。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故。

  △五守权非器二。初正拣守权。

  五守权非器。谓有权教大士。经无量劫。每日三时行施舍身命故。以及七宝满大千界。

  钞。法华经中。智积菩萨云。我见释迦如来于三千世界。乃至无有如芥子许。非是菩萨舍身命处。斯则内施无尽。以及七宝下外施不竭。由是内外弘施无量。所谓檀度之胜无可比也。

  △二非器假名。

  若未闻般若无我之法。或时闻已。不信不解不顺不入者。是等犹为假名诸菩萨故。

  钞。虽广行施。亦在大士之数。若未有二种善根。是为假名菩萨。一者未闻般若。由未闻故。云何了知无我.法也。二者已闻般若。虽闻般若。不信。由不信故不解。由不解故。不顺不入。是为朦修狭劣之辈。岂超十地五忍之果哉。

  △后五彰所为中。分五。初正为机三。初正拣。

  一正为。谓一乘顿妙之法。原非下劣机宜可能承受。

  钞。法大机小。不能契合。机大法小。亦不能契合。是以圆顿机契合圆顿法。而承受之。

  △二引经证义三。初为发大心机。

  故经云。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最上乘者说。

  △次证由具法器。

  又云。如来悉知是人。具大法器。成就无量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三证久种善因。

  又云。若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三结叹。

  良以多生入正定聚。故听文字般若。即入观照。生信了悟真常。苟非广多供佛具善根者。何能成就者乎。

  钞。一十信未满。名为未入定聚。于六尘中。心不空寂。故闻般若妙旨而不解故。专信十善因果。亲觐大乘知识。种诸善根熏习之力。故未入定聚。二者已入信位。顿发大心。故闻般若之法。一言之下。心地开通。于六尘境。廓彻清净。了达自性。本来即佛。无用外求。名为入正定聚。故听文字般若。即入观照生信。了悟真常。苟非广多下。由多生佛前。勤修戒定慧等。具诸善根般若种力。未得心地开悟。今复重闻。自然于声色境。触处圆明。照体独立耳。

  △二兼为。分三。初正拣。

  二兼为。谓或有人敬信此法。听闻受持读诵。虽未悟入。而能信向成种。如人食少金刚等。

  钞。问。经得意旨。心领神会。方能信向成种。今既单信语言文字。奚能信向成种乎。答。虽闻语言文字。般若信向成种者。即无漏妙法。熏入第八识有漏心中。或敬.或信.或受持.或读诵.或供养。皆斯亲厚般若之法力也。由今生有漏心中熏入。至于因圆果熟。即成无漏之种子也。如人食少金刚等。等者等余文。故普贤大士告如来性启菩萨云。如人食少金刚。必竟要穿于身。出在其外。何以故。金刚不与肉身而同住故。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若听闻诸佛妙法。必竟要穿一切有为身过。到于无为一切智地。故曰金刚种入如来藏等(云云)。

  △二引经证义。

  故经云。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如来悉知悉见等。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诸福德故。虽今未解。后必得入。

  钞。净信有二。一者宿生多修施戒。少听大乘般若。今生虽听唯信大乘。未得深悟。亦名净信。二者宿生已信大乘。深解般若。今又重闻。得法眼净。名为净信。今此净信。简非久熏。即以凡夫有漏心中。新熏无漏文句之法。虽未明悟。即熏成文字般若。而渐成无漏之福德耳。故云。如来悉知悉见得如是无量诸福德故。所以然者。以无漏福德。即达摩所云净智妙圆。体自空寂。如是功德。不向外求。则为自性中。常光受用之福德。法华经云。佛子住此地。是则佛受用。常在于其中。经行及坐卧。故云。虽今未解。后必得入。

  △三结叹。

  当知是人闻熏种子。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钞。唯识论云。种子有三。一闻熏种子。二修习种子。三果德种子。今此三种种子义中。复有其二。一者有漏种子。二者无漏种子。夫熏有漏种子。即是人天十善因果之法。若熏无漏种子。即是文字般若无漏妙法。是知欲入道者。先得闻熏般若无漏种子。后得修习及果德种子而成就也。故云。闻熏种子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矣。又闻熏种子。即是因不可思议。以熏无漏法故。果报。即果德种子。以成菩提涅槃常乐我净诸果德故。即果德不可思议也。虽不云修习。而闻熏及果德二种种子。义含在其内。故不云耳。

  △三引为机二。初正拣。

  三引为。谓即前权教。取相菩萨未能入者。故借大权示现在小乘位者。启请般若妙门。重重详究。令破诸疑。深契无生。豁然顿悟。感伤悲泣。俾令权教大士。自生惭愧。小乘尚以闻悟。况大乘乎。

  △二引经证义。

  故下文中尊者涕泪悲泣而白佛言。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故。

  △四权为机二。初正拣。

  四权为。即一乘取相凡夫。谓既不闻。况能受持。故诸菩萨权示声闻。或在法会。如聋若哑。五百之徒。彰其绝分。

  钞。即一乘取相凡夫者。即人天小教及声闻机众之类。谓既不闻下。由是取相凡夫可知。总在心外有法。并不知诸法。从本以来常自寂灭相。故诸菩萨下。谓诸大士等权示声闻。影响大化。利济小乘。诸群类众。令彼声闻回心向大。故法华经中佛赞富楼那等云。诸比丘谛听。佛子所行道。善学方便故。不可得思议。知众乐小法。而畏于大智。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以无数方便。化诸众生类。自说是声闻。去佛道甚远。度脱无量众。皆悉得成就等。其文非一。或在法会下。即华严会上有富楼那.须菩提及大迦叶等五百之众。在佛法座。如聋若哑。有眼不见。有耳不闻。故曰。五百之徒。彰其绝分。非实在法会而不闻也。

  △二引经证义。

  或示在道而启悟者。如须菩提等即斯类故。

  钞。谓须菩提等。本自现住小乘位中。单明偏真生空之法。未达二空真如妙理。然斯尊者久证无生。善通佛慧。因见小乘罗汉等未达大乘妙理。故须菩提等权示声闻。未解二空。启请如来般若妙门。重重详究。自破诸疑。引令悟入。奇哉。观彼须菩提等向我同类。亦是小乘。尚已闻悟。而我等辈。岂无仰攀。焉不悟入。若如斯者。入大乘位。岂不快哉。故古德云。彼既丈夫。我亦尔。何得自生而退怯。诚哉斯语也。

  △五远为三。初正拣。

  五远为。诸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邪知傍见。自称教法。或混乱佛宗。法说非法。非法说法。求其利养。虽今不解。后必得入。

  钞。远为机者。现遇正法未解。反以错谬。亦作未来利益因缘。名为远为。由种般若力故。谓诸凡夫.外道.阐提下。西天有九十五种外道。永断善根。不信正法。名为外道阐提。疏云。邪知傍见。自称教法者。或计冥谛为宗。或想梵天为本。或谓时方微尘虚空等。而为世间及涅槃本。广如华严玄谈中说。

  或混乱佛宗下。即此方攻乎异见之类也。或计无为为宗。或想天主为本。或称弥勒为因。或说无生老母。远在灵山。妄立三乘二乘大乘教法。或说圆明妙道为本。如斯等种种因缘。混乱佛宗。法说非法。非法说法。

  所谓非法说法者。或立虚空断灭之性。而作常住无生之法。法说非法者。反以妄剥施等六度。是为有漏之因。唯以一念无生。即是涅槃本际。奚得徒劳苦行。反修无益之因。故取诸祖语录。极易解者。以作凭据。及取金刚大乘妙典之文。亦谓自云辟邪显正。又恐世人未解深语。故拈取佛典妙句。编作粗陋之言。而令世人种种易解。引入他宗。

  又复采取玄门修身炼气之法。以为每日自修工夫。还有种种异说。难以尽举。更引儒门无极而太极等语。发明各人本来面目。并引历代祖师妙句等语。皆系参详在内。混乱佛宗。穿作一处。谓之三教同源。可以广化迷流。共成正觉。

  广如此方外道。似佛弟子。非佛弟子等。或以无为为宗。及三乘等教。五部六册书内等说。又复彼教虽谈空理。的指目前虚空以为无生大道。故尔妄辟施戒等事。则为无益之行。贬斥小乘罗汉。实非大道。而有令人独坐。妄思修学。醍醐灌顶。脑后拔门。眼为明珠宝。乃至身为现世宝等。是为七宝。在人身中。若是识得。立地成佛。无施多力。毒哉。真魔说也。

  夫既深信因果。求出苦轮。故尔等妄求一念无生。到归元处。永无生灭。云何而有令人醍醐灌顶。身中七宝等说。若如斯者。岂非乃犯自语相违之过。又云无生。焉得有生。尔既又念生死苦恼。痛恨贪嗔痴等。而为根本。云何执定。不用出家以修道果。乃至妻子五欲不碍菩提。既云妻子五欲不碍菩提。云何专又教人戒杀。永断荤酒。夫五欲者。是生死之毒蛇。出五欲者。离烦恼之火宅。若不出家。云何能裂断爱网。绝诸五欲。设不出家。共同妻子五欲眷属。总然修行得证道果者。无有是处。

  如非久证无生。即若庞公.王日休之类者。百中无一二。若我等果如庞公.日休高士之类。总然尘境修行。亦何有碍。故文殊飞简于裴国相云。大士入俗。小士出尘。苟无此力。

  故古德云。毫?系念。三涂业因。故须要永断淫杀盗妄饮酒食肉之戒。方有出尘消息。如不然者。若不投礼明师。广通经论。即若蒸沙作饭。必无实果。故云。宁之千生不悟。不可一生着邪。然虽如是。亦能远作菩提。故曰虽今未解。后必得入。

  △二引经证义。

  故经云。或有人闻。心即狂乱。不生正解。起断灭见。或执邪见。狐疑不解。竟谤毁者。必堕恶道。罪报若竟。一经于耳。果报缘种。亦不可思议耶。

  △三释通妨难四。初问。

  问。既闻妙旨。不解生谤。何得还成果报之不思议耶。

  △次答难。

  答。先闻妙旨。不解生谤。是以罪报尽而福报生。由此而增信入者也。

  △三引证义。

  故法华经中。四众闻常不轻语。谤堕苦处。罪报得出。还遇不轻教化。岂非般若缘种深妙也哉。

  △四结叹。

  况一切众生。本具如来智慧德相。感应道交不可思议。无一众生而非不可被也。

  钞。华严云。如来成正觉时作如是念。奇哉怪哉。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只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即得现前。故曰。无一众生而不可被也。

  △三结。

  以上第四教所被机一科已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