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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No. 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上

  隋外国沙门 菩提登 译

  古吴蕅益沙门 智旭 述

  经文为三。从如是我闻。至是故我今令彼说之。是序段。从尔时坚净信菩萨既解佛意。至下卷及供养地藏菩萨摩诃萨。是正说段。从尔时佛告诸大众。至信受奉行。是流通段。

  △序段为二初证信序二发起序今初。

  如是我闻。一时婆伽婆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广博严净无碍道场。与无量无边诸大众俱。演说甚深根聚法门。

  如是者。指所闻法体。谓如于一实境界之是。无错谬也。我者。阿难分证法身般若解脱常乐我净之德。得八自在。非我非无我。随世假名而称我也。闻者。阿难了达根性声性识性。皆是一实境界。能所圆融。非闻非不闻而言闻也。一时者。圆感圆应。始终不出现前一念也。婆伽婆一切智人者。究竟圆证一实境界大觉世尊。由一切众生同分善根所感。各于心中所现之教主也。梵语婆伽婆。亦云薄伽梵。具六义故不翻。乃总众德至尚之名。谓如来永不系属诸烦恼故。具自在义。猛?智火所烧炼故。具炽盛义。妙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种好所庄饰故。具端严义。一切殊胜功德圆满无不闻故。具名称义。一切世间亲近供养咸称赞故。具吉祥义。自利满足。常起方便。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无懈废故。具尊贵义。圆满一切种智萨婆若果。于一实境界若权若实。究尽明了。无有不知。无有不见。故名一切智人也。王舍城耆阇崛山者。王舍。梵称罗阅祇伽罗。中天竺境。阿阇世王所都。耆阇崛。此翻灵鹫。离王舍城东北有三四里。此城此山。乃同居土一切众生共相识种所变器界。即是各各自第八识之相分境。更互为增上缘。更互为质为影。和合似一。而实各得其全以为依报。无杂无障碍也。一切智人亦在其中者。大慈悲力。应可化机。不离常寂光土。而垂凡圣同居秽土之相。只此秽土。若在众生分中。则是有漏相分。若在诸佛分中。则是无漏相分也。以神通力示广博严净无碍道场者。只此灵山。本是唯心所现。以心为体。心外无山。心广博故。山亦广博。心严净故。山亦严净。心无碍故。山亦无碍。广博是性量。量同虚空。离一切相故。是般若德。严净是性具。具无边德。即一切法故。是解脱德。无碍是性体。体融遮照。非空非有。不碍空有故。是法身德。法身即常。解脱即寂。般若即光。盖本是常寂光土。性德妙境。众生迷之而为同居秽土。于佛恒是广博严净无碍道场。修德满足。恒自受用。称性法乐。亦名上品实报净土。无示不示。今为一类众生。堪能返迷归悟。佛以神通之力。加被令见。则是不离同居。横睹他受用土。故名示也。神者。天然不测之体。即法身德。通者。照了无滞之慧。即般若德。力者。转变自在之能。即解脱德。由诸佛心内众生修德有功。故能感于众生心内之佛。为示妙境。由众生心内之佛性德圆证。故能应于诸佛心内众生令见道场。只此道场。若在诸佛分中。则是无漏相分。若在众生分中。则是有漏相分也。是故同居秽土。众生本质恒是有漏。佛托众生有漏本质所变相分。恒是无漏。同能变识是无漏故。无碍道场。诸佛本质恒是无漏。众生托佛无漏本质所变相分。恒是有漏。同能变识是有漏故。离却佛及众生之心。则有漏无漏.若质若影皆不可得。故云。一切唯心。惟是一实境界也。与无量无边诸大众俱者。同闻众也。此诸大众。若已证同生性者。则与诸佛分同无漏。若犹在异生性者。则与众生同属有漏。应取圆住别地已上名同生性。若圆十信。别三贤。通八人以上。藏四果辟支。望偏真理。得名同生。望此一实。仍名为异生也。演说甚深根聚法门者。指所已说。梵文未来。据后文云六根聚修多罗。应如央掘经所明具足无减修。亦如普贤观经所明净六根法也。盖迷一实境界。幻成六根。随一一根。一切诸法无不趣之。眼为法界。具足出生十界百界千如三千性相无欠无余。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故名根聚。只此根聚。全揽一实境界而成。即复圆具一实境界全体大用。故名甚深。只此甚深根聚。能生物解。任持自性。故名为法。即法能通。复名为门。由演此法。诚恐末世钝根不能信解。横于一实境界而起疑悔。所以坚净信菩萨重兴哀请。当知已得为发起序。例如欲说法华。先说无量义也。

  △二发起序二初略请二正问初中二初请二许今初。

  尔时。会中有菩萨。名坚净信。从座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于此众中欲有所问。咨请世尊。愿垂听许。

  自于一实境界净信坚固。又能令他净信坚固。故名坚净信菩萨也。若分释者。正因名坚。缘因名净。了因名信。缘了二因。同依正因。不可破坏。故名坚净信也。偏袒右肩者。事释则是表于敬顺。理解则是表露善权。合掌白佛者。事释则是表于一心。理解则是权实吻合。独归大觉。咨请听许者。西国常仪。欲有所问。并须求听。不同此土。卤莽搪揬。绝无敬慎礼节也。

  △二许。

  佛言。善男子。随汝所问。便可说之。

  一切智人。有问必答。降佛以下。皆所不能。故舍利弗.富楼那等。有人问时。但云。我若知者。当随力答耳。

  △二正问二初问法二问人初中二初述佛语致问二佛指人为答初又二初正述佛语二为众致问今初。

  坚净信菩萨言。如佛先说。若我去世。正法灭后。像法向尽。及入末世。如是之时。众生福薄。多诸衰恼。国土数乱。灾害频起。种种厄难。怖惧逼绕。我诸弟子。失其善念。唯长贪瞋嫉妒我慢。设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间利养名称。以之为主。不能专心修出要法。尔时众生睹世灾乱。心常怯弱。忧畏己身及诸亲属。不得衣食充养躯命。以如此等众多障碍因缘故。于佛法中钝根少信。得道者极少。乃至渐渐于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复甚鲜。所有修学世间禅定。发诸通业。自知宿命者。次转无有。如是于后入末法中经久。得道获信禅定通业等一切全无。

  福薄。是衰恼厄难之因。衰恼厄难。是失其善念之缘。失念。是长贪求利不修出要之因。不修出要。是怯弱钝根少信之缘。所以非但不能获一乘实道。亦复不能成三乘权信。非但不能修出世权实。亦复不能修世间禅定通业。所谓天人众减少。三恶道充满也。问。诸佛菩萨大慈.大悲.大愿.大力。何以不能救此末劫。答。譬如赫日当空。不能令覆盆之下蒙其光照。同在太虚空中。自成障隔。非赫日之咎也。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同在一实境界之中。自以无明虚幻覆障故。于广博严净无碍道场。妄见恼乱而生忧畏。即于如来所证刹那际三昧中。妄见迁流而为末世。今以慈悲愿力。请问方便。为其作增上缘。倘依此法。撤去无明覆盆。则睹自心本具太空佛日矣。

  △二为众致问。

  我今为此未来恶世像法向尽。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请问如来。设何方便开示化导。令生信心。得除衰恼。以彼众生遭值恶时。多障碍故。退其善心。于世间出世间因果法中。数起疑惑。不能坚心专求善法。如是众生。可愍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种智。愿兴方便而晓喻之。令离疑网。除诸障碍。信得增长。随于何乘。速获不退。

  善根深者。必于正法像法时世。早得度脱。不致遭值法尽及末世时。无善根者。纵令得遇正法像法。尚不见闻。况在末法。何由可度。今则正为有少善根。值障易退。故特求方便以愍救之也。由多障碍。故可愍。由有微少善根。故可救。大慈则兼愍一切。况有少善根者而不愍耶。种智则无法不知。况此虚妄疑网而难救耶。然苟无善根。则大慈虽愍而无由可救。苟非种智。则善根虽有而无由决疑。故知感应相关。各有全力。不出一念。仍非共生也。随于何乘者。为实施权。不得执一。速获不退者。开权显实。终无定三也。初述佛语致问竟。

  △二佛指人为答。

  佛告坚净信言。善哉。善哉。快问斯事。深适我意。今此众中。有菩萨摩诃萨。名曰地藏。汝应以此事而请问之。彼当为汝建立方便。开示演说。诚汝所愿。

  一善哉。赞其快问斯事。下逗群机。一善哉。赞其深适我意。上契佛旨也。万法由之依持建立。故名曰地。多所容受而无积聚。故名曰藏。地即心地。能载能生。藏即性藏。可出(去声)可内(音纳)。无不从此法界流。名之为出。无不还归此法界。名之为内。又六根六尘六识。名为理藏。六度四等四摄三十七品。名为行藏。一一理藏各具行藏。则理名为地。行名为藏。一一行藏并证理藏。则行名为地。理名为藏。又惟是一实境界。约持载义。名之为地。约含容义。名之为藏。只一心性体上。有此持载.含容二义。证此体用。名地藏也。又大集经。有日藏.月藏.须弥藏.虚空藏.天藏等诸大菩萨。各从所观境而立名。如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名虚空藏。今此菩萨。观地狱苦。发菩提心。证得地狱界之三德秘藏。能救十方大地狱苦。故名地藏。又如大集经中。海慧菩萨欲来。则众见大水盈满。虚空藏菩萨欲来。则大千世界忽皆不见。月藏菩萨欲来。则大众头上皆现半月。地藏菩萨欲来。则众会手中。各各现如意珠。雨宝放光。见十方土。又见身各地界增强。坚重难举。当知一切依正四大虚空山海日月。无非如来藏性一实境界。诸佛菩萨。随以一法为所观境。证得此法之实性已。即证一切法之实性。故一切法。皆趣此法。即以此法名之为藏也。诚如所愿。诚者。实也。疑或作成。成者。满也。初问法竟。

  △二问人二初疑问二释答今初。

  时坚净信菩萨复白佛言。如来世尊。无上大智。何意不说。乃欲令彼地藏菩萨而演说之。

  恐众有疑。故代腾请世尊。由此得发迹也。

  △二释答三初总诫二别释三结答今初。

  佛告坚净信。汝莫生高下想。

  众生不知本迹无定。则必以佛为高。菩萨为下。皆是妄想分别。由此分别。不入坚信法门。故寄坚净信以规一切也。

  △二别释二初直明位高二兼明缘胜今初。

  此善男子。发心已来。过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萨婆若海。功德满足。但依本愿自在力故。权巧现化。影应十方。

  发心过无量阿僧祇劫。明其本因深也。度萨婆若功德满足。明其本果高也。权巧现化影应十方。明其迹用广大也。

  △二兼明缘胜又二初悲胜愿二慧辩胜今初。

  虽复普游一切刹土。常起功业。而于五浊恶世。化盖偏厚。亦依本愿力所熏习故。及因众生应受化业故也。彼从十一劫来。庄严此世界。成熟众生。是故在斯会中。身相端严。威德殊胜。唯除如来。无能过者。又于此世界所有化业。唯除遍吉。观世音等。诸大菩萨。皆不能及。以是菩萨本誓愿力。速满众生一切所求。能灭众生一切重罪。除诸障碍。现得安隐。

  虽复位高。仍须愿力熏习。虽有愿熏。又须应受化业。故唯识云。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尔。多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为无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当知佛能度脱一切众生。而终不能度无缘者。非虚语也。普游一切刹土常起功业。是无缘大慈。不舍一切也。而于五浊恶世化益偏厚。是同体大悲。尤悯刚强也。本愿力所熏习。谓往昔所发大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不取正觉也。众生应受化业。谓多劫曾结法缘。闻名睹影。易起信心。聆法蒙光。能获果证也。遍吉。亦名普贤。观世音。亦名观自在。此二菩萨。亦与此界有大因缘。故与地藏大士相同。余大菩萨。纵令位高慧胜。不让此三大士。而众生缘浅。故皆不能及其化益也。

  △二慧辨胜。

  又是菩萨。名为善安慰说者。所谓巧说深法。能善开导初学发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

  即指下文善巧说法。及进趣大乘方便。占察三种轮相法也。二别释竟。

  △三结答。

  以如是等因缘。于此世界。众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说之。

  渴仰。有世界益。受化。有为人对治益。得度。有第一义益。即是四悉檀因缘。故令说也。初序段竟。

  △二正说段大分为三初启请二演说三获益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既解佛意已。寻即劝请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开士。如我所问。恶世众生。以何方便而化导之。使离诸障。得坚固信。如来今者。为欲令汝说是方便。宜当知时。哀愍为说。

  救世真士。领佛所明悲愿胜也。大智开士。领佛所明慧辩胜也。余可知。

  △二演说有三初从此讫上卷末示占察法二从下卷初至摄修禅定之业有十一纸示进趣义三从尔时坚净信问至当如是知有三纸半余示善巧说初示占察法二初诫许二正说今初。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语坚净信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谛听。当为汝说。

  谛听。是诫辞。当说。是许辞也。听不审谛。则闻慧不生。闻慧不生。则思修无地。三慧是从凡入圣之阶梯。故须诫也。然坚净信。位非凡下。何须待诫。亦借此以诫一切耳。

  △二正说为三初随机立法二略示劝诫三正示轮相初中二初随机二立法初又二初明无信力二明有障缘若无障缘则信力虽微或堪向道若具信力则障缘虽甚或可自持今恶世中既乏信力又值障缘所以须立轮法用除疑障也今初。

  若佛灭后。恶世之中。诸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世间.出世间因果法。未得决定信。不能修学无常想。苦想。无我想。不净想。成就现前。不能勤观四圣谛法。及十二因缘法。亦不勤观真如.实际.无生无灭等法。以不勤观如是法故。不能毕竟不作十恶根本过罪。于三宝功德种种境界。不能专信。于三乘中。皆无定向。

  世间因果。即苦集二谛。十二因缘流转门。出世因果。即灭道二谛。十二因缘还灭门。又修学无常等想。勤观四谛因缘真如实际等法。皆是出世之因。所观真如等法。及三宝功德。皆是出世之果。以要言之。只是不能如实观察十界善恶业报耳。又不修学无常苦无我不净想。令其成就现前。不能勤观四圣谛法。则于声闻乘无决定向。不能勤观十二因缘。则于缘觉乘无决定向。不能勤观真如等法。则于菩萨乘无决定向。此皆真实义愚也。不能不作十恶过罪。乃异熟果愚也。由此二愚。不信三宝功德境界。所以名为末法恶世也。又无常等想。局在藏教。乃厌离之初门。四谛十二因缘。并通四教。如常所明。真如实际无生无灭。皆是一实境界异名。意在圆理。不妄名真。不异名如。不虚名实。本位名际。无始故无生。无终故无灭也。三宝功德种种境界。亦通四教。所谓住持三宝。胜义三宝。别相三宝。一体三宝。具如余处广明。

  △二明有障缘。

  如是等人。若有种种诸障碍事。增长忧虑。或疑或悔。于一切处。心不明了。多求多恼。众事牵缠。所作不定。思想绕乱。废修道业。

  既无专信。又遇障缘。所以疑悔缠心。不能修道。须藉轮相以决疑也。初随机竟。

  △二立法三初示所用法二示所依理三示能除疑初示所用法谓木轮相也解在下文。

  有如是等障难事者。当用木轮相法。占察善恶宿世之业。现在苦乐吉凶等事。

  占察善恶。指第一轮相。占察宿世之业。指第二轮相。占察现在苦乐吉凶等事。指第三轮相也。

  △二示所依理。

  缘合故有。缘尽则灭。业集随心。相现果起。不失不坏。相应不差。

  此明所立三种轮相。全依无性缘生.缘生无性之理而得成也。善恶业报。本是般若.解脱.法身三德秘藏。总名一实境界。由此真如无性。举体随缘。故染净迷悟之缘合时。便有十界善恶业报差别不同。所谓因缘和合。虚妄有生也。缘生之法。刹那不住。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由诸凡愚不了无性。恒起生缘。妄见诸法相似相续。其实生已无间即灭。故云缘尽则灭。所谓因缘别离。虚妄名灭也。然缘生之法。虽即无性。而随心善恶念念相续。则十界之业随心积集。业既积集。便有相现。业相既现。果报必起。因果相酬。终不失坏。所谓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如响应声。如影随形。故相应不差也。

  △三示能除疑。

  如是谛占善恶业报。晓喻自心。于所疑事。以取决了。

  三种轮相。表示自心无性缘生善恶业报。故谛占之。便能晓喻自心以决疑也。初随机立法竟。

  △二略示劝诫二初劝学习二诫学他今初。

  若佛弟子。但当学习如此相法。至心归依。所观之事。无不成者。

  如此相法。依于无性缘生甚深道理。故当学习。不可妄生疑贰。故云至心归依也。

  △二诫学他。

  不应弃舍如是之法。而返随逐世间卜筮种种占相吉凶等事。贪着乐习。若乐习者。深障圣道。

  世间卜筮等法。不知依于一实境界。不能表示无性缘生。不说一切皆自心现。故乐习者。深障圣道。以其或计邪因。或计无因。终不能知正因缘法故也。二略示劝诫竟。

  △三正示轮相二初总示二别示初中三初示相二示义三示用今初。

  善男子。欲学木轮相者。先当刻木如小指许。使长短减于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余向两头斜渐去之。仰手傍掷。令使易转。因是义故。说名为轮。

  共十九轮。皆用此式也。长可九分。方可三分。须用香木。

  △二示义。

  又依此相。能破坏众生邪见疑网。转向正道。到安隐处。是故名轮。

  示正因缘。故破邪见。显示善恶业报差别。故坏疑网。令行八圣道中。得到涅槃最安隐处也。

  △三示用。

  其轮相者。有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轮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恶业种差别。其轮有十。二者轮相。能示宿世集业久近。所作强弱大小差别。其轮有三。三者轮相。能示三世中受报差别。其轮有六。

  下文自解。不必先释。一之与二皆云宿世者。并约过去所熏种子。即以过去名为宿世。不必独指前生也。盖善恶现行。刹那即灭。所熏种子在藏识中。不失不坏。第一轮相。但观善恶种子有无。第二轮相。乃观善恶业力强弱也。第三遍示三世报者。如下文百六十数。明现在报。次十一数。明过去报。后十八数。明未来报也。初总示竟。

  △二别示三初示第一轮相二示第二轮相三示第三轮相初中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占后诫劝初又二初直明轮相二明轮相所以今初。

  若欲观宿世作善恶业差别者。当刻木为十轮。依此十轮。书记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轮。于一面记。次以十恶书对十善。令使相当。亦各记在一面。

  每轮各有四面。一面书善。一面书恶。令使相对。则余两面皆空。故使善恶有现.有不现也。

  △二明轮相所以。

  言十善者。则为一切众善根本。能摄一切诸余善法。言十恶者。亦为一切众恶根本。能摄一切诸余恶法。

  十善为众善根本者。果德万善。皆由十善而生也。能摄一切诸余善法者。不惟生一切善。亦即摄一切善更无余也。且如不杀。则有事不杀.理不杀等。乃至瞋痴亦然。故曰唯佛一人持净戒。其余皆名污戒者。十善为法界。一切法皆趣十善。是趣不过也。又散心十善。即波罗提木叉戒。定心十善。即禅戒。出世十善。即无漏戒。止一切恶。即律仪戒。具一切善。即摄善法戒。利一切众生。即饶益有情戒。戒为法界。一切法趣戒也。十恶为众恶根本者。一切恶业。身口七支摄无不尽。并由贪瞋痴三不善根而起。此三即摄一切根随烦恼。慢是贪摄。疑及五见。并属痴摄。忿恨恼嫉害。皆即瞋分。覆诳与谄。皆贪痴分。悭之与憍。皆即贪分。无惭无愧。并是痴摄。掉举放逸散乱。并等分摄。惛沈不信懈怠失念及不正知。并是痴摄。故云能摄一切诸余恶法也。问。若约圆融为语。则只一善字。已摄百界千如皆尽。只一恶字。亦摄百界千如皆尽。今既善恶对论。则无记品业。如何相摄。答。若欲摄者。则有覆无记。摄入恶品。是染污故。无覆无记。摄归善品。是白净故。今轮相意。则取能招乐异熟者。名为善种。能招苦异熟者。名为恶种。二种无记。但能招等流果。不招苦乐异熟。故以不现表之。又无漏善。能得离系。不感异熟。亦以不现表之。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三初明依法自占二明以自例他三明占已详察初中五初敬礼立愿二广修供养三别供称名四至诚启白五正掷轮相今初。

  若欲占此轮相者。先当学至心总礼十方一切诸佛。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亲近供养。咨受正法。次应学至心敬礼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受持读诵。如法修行。及为他说。次当学至心敬礼十方一切贤圣。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亲近供养。发菩提心。至不退转。后应学至心礼我地藏菩萨摩诃萨。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得除灭恶业重罪。离诸障碍。资生众具。悉皆充足。

  至心礼佛法僧及我地藏。一一皆云学者。上则普缘十方三宝。下乃普为十方众生。即是悲智并运。须达一心无作四弘。故当学也。学此无作四弘。方名至心。有此至心。方成感应。何者。悟此现前一念心性。则为十方三宝及地藏尊。迷此现前一念心性。则为十方一切众生。迷悟总不离于一心。只就一心而论迷悟。迷为无作苦集。如水成冰。悟为无作道灭。冰还成水。能觉名为佛。所觉名为法。能所不二名为僧。三宝是一切法依持。名为地。一切法总不出于三宝。名为藏。求契此理。名为至心敬礼。以此益他。名为因即立愿也。

  △二广修供养二初明供具二明观想供具只可随缘观想则须称性也今初。

  如是礼已。随所有香华等。当修供养。

  三宝离障清净。不受诸受。损之不瞋。供之不喜。而恶心毁谤。则自受其殃。如仰天唾。还坠己身。好心供养。则自取其福。如染香人。身有香气。故须修供养也。但云随所有者。有而不供。则为悭鄙。无而强营。则妨正业。故只令随力随分。盖物无大小。大小由心。心大则少施亦福等虚空。心小则多施亦终成有漏。譬如满屋琉璃。不及摩尼一粒。所以贫士一灯。胜阇王之千炷。五茎莲供。超多劫之事檀。良以一切供物。皆是因缘生法。当体无不即空假中。达之则事随理遍。迷之则理被事局也。供必用香华者。香则然之而任运腾空。表无作善。华则散之而始周法界。表有作善。又香以表戒。华以表慧。现前一念心性。正理不动。本即那伽大定。戒慧二种共庄严之。即是缘了二因。助显正因一性也。

  △二明观想二初修供观二利益观初中二初称性总观二缘境别观初又二初解所供体遍二达能供性遍今初。

  修供养者。忆念一切佛法僧宝。体常遍满。无所不在。

  佛是能觉。法是所觉。僧是能所从来不二。此自心一体三宝也。彻证一体三宝者名为佛。诠显一体三宝者名为法。修行一体三宝者名为僧。此自心住持三宝也。此心无始无终。故常。此心无分无剂。故遍。此心无间无缺。故满。此心竖穷横遍莫载莫破。故无所不在。自心既常遍满无所不在。一切佛法僧宝皆以此心为体。则亦体常遍满无所不在矣。非由忆念使然。但以忆念而照了之。

  △二达能供性遍。

  愿令以此香华。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诸佛刹土。施作佛事。

  只此一香一华。本从法性随缘显现。并具法性全体功能。非是少分。以法性本来无分剂故。不可割裂分剖故。若知香华本同法性之体。则必等同法性之用。故可普熏一切诸佛刹土。上供三宝。又可施作佛事。下度群生也。斯则性虽自尔。必须愿力方成称性之功。初称性总观竟。

  △二缘境别观者虽复一香一华已能称性周遍而由愿王无尽心无厌足故须别别遍缘一切供具一切众生又须别别想能供身所供三宝各各互遍无尽重重重重无尽方入普贤广大供养法门海也文分为三初念供养具遍二愿能供身遍三所供三宝遍初又二初念遍用供具二想遍同众生今初。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无时不有。我今当以十方所有一切种种香华璎珞。幢幡宝盖。诸珍妙饰。种种音乐。灯明烛火。饮食衣服。卧具汤药。乃至尽十方所有一切种种庄严供养之具。

  问。十方供具。各有所属。若实用之。宁不犯盗。若不实用。何名供养。答。若约圆宗。则十方供具。并我一念心中所现之物。若约唯识。则是第八识上共相识种所变器界相分。今还用我自识相分。何名犯盗。如是了达唯识而修供养。即名真实法供。何名不实。若依真谛。则虽手执香华翘勤施供。亦岂有实用耶。夫心念五逆。虽不动身发口。亦必有罪。心念供养。虽不烧香散华。亦岂无福。况令于一念中想用十方供具。便可破我法二执。显同体慈悲。又不止于迷情空想而已。思之修之。

  △二想遍同众生又三初想同供二念随喜三愿开导今初。

  忆想遥拟。普共众生奉献供养。

  △二念随喜。

  常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养者。我今随喜。

  △三愿开导。

  若未修供养者。愿得开导。令修供养。

  普共奉献供养。即遍现在。随喜已修供养。即遍过去。开导未修供养。即遍未来。所谓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也。初念供养具遍竟。

  △二愿能供身遍。

  又愿我身。速能遍至一切刹土。于一一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种庄严供养之具。共一切众生等持奉献。

  凡夫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则逼局而不能遍。二乘妄计无常无我不净苦空。则趣寂而无可遍。今直观身性即是法性。法性遍故。身亦随遍也。夫一身所念供具。所同众生。已自竖穷横遍。况无尽身。各以无尽供养之具。各共一切无尽众生等持奉献。则岂不无杂无障碍耶。

  △三所供三宝遍。

  供养一切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图庙塔。一切佛事。供养一切所有法藏及说法处。供养一切贤圣僧众。

  法身者。所证之理也。色身者。自受用报。具不思议微妙色心。所谓究竟常住五蕴。举色以该心也。舍利者。化身所留之灵骨。形像者。肖彼化身之相好。浮图庙塔一切佛事者。供彼舍利形像之庄严。若达因缘生法即空假中。则一一舍利及形像等。三身宛然。四德无减。况复色身及法身耶。法僧可知。夫称性修观。则一香一华。已足遍供三宝。况尽十方所有供具以为供养。况复随喜开导一切众生咸修供养。况复我身遍至一切刹土。一一供具。各遍供养一切三宝。可谓重重无尽。无尽重重矣。初修供观竟。

  △二利益观摄前总别二供养观回向令成二种庄严也又为二初愿成功德庄严二愿成智慧庄严以此全性所起二修还用庄严一性今初。

  愿共一切众生。修行如是供养已。渐得成就六波罗蜜.四无量心。

  舍诸所有。即成就施。清净无染。即成就戒。心无瞋恼。即成就忍。离诸懈怠。即成就进。离杂乱垢。即成就禅。离诸暗蔽。即成就般若。令他得乐。即慈无量。令他离苦。即悲无量。庆他得乐。即喜无量。心常平等。无有怨亲。即舍无量。随一修供。即能成就此十法门。亦自圆摄一切二利功德。

  △二愿成智慧庄严。

  深知一切法本来寂静。无生无灭。一味平等。离念清净。毕竟圆满。

  本来寂静。无生无灭。一味平等。谓一切法即中。一切种智也。离念清净。谓一切法即空。一切智也。毕竟圆满。谓一切法即假。道种智也。一心三智。深知一切诸法无非三谛。自觉觉他。俱不出此妙观矣。二广修供养竟。

  △三别供称名。

  又应别复系心供养我地藏菩萨摩诃萨。以当称名。若默诵念。一心告言。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如是称名。满足至千。

  虽已普供三宝。而我地藏。正为行人决疑之主。故应系心别供也。称名须至千念者。令积善根。成机感故。亦表一念具千法故。

  △四至诚启白。

  经千念已。而作是言。地藏菩萨摩诃萨。大慈大悲。惟愿护念我。及一切众生。速除诸障。增长净信。令今所观称实相应。

  虽为自决所疑。必云及一切众生者。念念不忘众生。乃可扣感菩萨大慈悲也。

  △五正掷轮相。

  作此语已。然后手执木轮。于净物上而傍掷之。

  初明依法自占竟。

  △二明以自例他。

  如是欲自观法。若欲观他。皆亦如是应知。

  初心之人。未知宿命。故须自观以决疑悔。未得他心道眼。故欲观他。亦须依前五法也。

  △三明占已详察不论自观观他并须如此谛察也又二初明所现二明不现今初。

  占其轮相者。随所现业。悉应一一谛观思验。或纯具十善。或纯具十恶。或善恶交杂。或纯善不具。或纯恶不具。如是业因。种类不同。习气果报。各各别异。如佛世尊余处广说。应当忆念思惟观察所现业种。与今世果报所经苦乐吉凶等事。及烦恼业习得相当者。名为相应。若不相当者。谓不至心。名虚谬也。

  所现业种。谓轮上所现或善或恶也。要与今世果报相当。或与烦恼业习相当。乃名相应。否则由不至心。故名虚谬。如现不杀。今应无病常寿。或有慈心。若现不盗。今应无所乏少。或常知足等。又如现杀。今应多病多恼。或常怀杀意。若复现盗。今应少财。或常失脱。或常怀盗意等。一一须自思验。不可尽述也。

  △二明不现又二初俱不现二有所不现今初。

  若占轮相。其善恶业俱不现者。此人已证无漏智心。专求出离。不复乐受世间果报。诸有漏业。展转微弱。更不增长。是故不现。

  无漏智心。谓初果八忍八智。通见地。别初住。圆初信。已断三界分别惑种。不复更造招后有业。纵有旧熏业种。渐就羸损。不增长也。或圆五品。圆伏烦恼。当舍同居秽土。生同居净。虽未证无漏智。亦可善恶两俱不现。以圆观力强故。

  △二有所不现。

  又纯善不具。纯恶不具者。此二种人。善恶之业所有不现者。皆是微弱未能牵果。是故不现。

  善业种强。则能招乐异熟。恶业种强。则能招苦异熟。若微弱种。犹须待润。未即牵果。故不现也。准此则有覆无覆两种无记。不名善恶明矣。二详示占法竟。

  △三占后诫劝。

  若当来世佛诸弟子。已占善恶果报得相应者。于五欲众具得称意时。勿当自纵以起放逸(诫也)。即应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业故。今获此报。我今乃可转更进修。不应休止(劝也)。若遭众厄种种衰恼不吉之事。绕乱忧怖。不称意时。应当甘受。无令疑悔。退修善业(诫也)。即当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恶业故。今获此报。我今应当悔彼恶业。专修对治及修余善。无得止住懈怠放逸。转更增集种种苦聚(劝也)。是名占察初轮相法。

  此中共有两番诫劝。初番为称意者。诫勿放逸。劝更进修。次番为不称意者。诫勿退悔。劝修诸善也。初示第一轮相竟。

  △二示第二轮相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别明忏法初中三初示相二示义三功能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过去往昔集业久近。所作强弱。大小差别者。当复刻木为三轮。以身口意各主一轮。书字记之。又于轮正中一面。书一画令粗长。使彻畔。次第二面。书一画令细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画。令其粗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细浅。

  △二示义。

  当知善业庄严。犹如画饰。恶业衰害。犹如损刻。其画长大者。显示积善来久。行业猛利。所作增上。其画细短者。显示积善来近。始习基钝。所行微薄。其刻粗深者。显示习恶来久。所作增上。余殃亦厚。其刻细浅者。显示退善来近。始习恶法。所作之业。未至增上。或虽起重恶。已曾改悔。此谓小恶。

  大善.小善.大恶。各有二义。大善二者。一或积久。二或猛利增上。小善二者。一或未久。二或所作微薄。大恶二者。一或积久。二或所作增上也。小恶则有三义。一或未久。二或未至增上。三或已曾改悔。转重令轻也。大善大恶。能顺现受及与生受。小善小恶。能顺后受。或更润之。可顺生受。或更损之。可不定受。初轮相中所不现者。则是不定受业也。又凡无漏智起。则一切生受后受业种。皆可摧灭。惟除顺现受业。未能全灭。亦能转重令轻。

  △三功能。

  善男子。若占初轮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业善恶差别。而不能知积习久近。所作之业强弱大小。是故须占第二轮相。

  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二初明占二明察今初。

  若占第二轮相者。当依初轮相中所现之业。若属身者。掷身轮相。若属口者。掷口轮相。若属意者。掷意轮相。不得以此三轮之相一掷通占。应当随业主念一一善恶。依所属轮。别掷占之。

  一一善恶。皆须主念别占。如身之善恶。若有三现。则须别掷三次。口四。意三。亦皆尔也。所不现者。则不须掷。

  △二明察。

  复次。若占初轮相中。唯得身之善。于此第二轮相中得身恶者。谓无至心。不得相应。名虚谬也。又复不相应者。谓占初轮相中。得不杀业。及得偷盗业。意先主观不杀业。而于第二轮相中得身恶者。名不相应。复次。若观现在从生以来。不乐杀业。无造杀罪。但意主观欲杀业。而于此第二轮相中得身大恶者。谓名不相应。自余口意中业不相应义。亦如是应知。

  二详示占法竟。

  △三别明忏法三初明应修忏悔二正示忏悔法三明得清净相今初。

  善男子。若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度脱生老病死。始学发心修习禅定。无相智慧者。应当先观宿世所作恶业多少及以轻重。若恶业多厚者。不得即学禅定智慧。应当先修忏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习恶心猛利故。于今现在必多造恶。毁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忏悔令其清净。而修禅定智慧者。则多有障碍。不能克获。或失心错乱。或外邪所恼。或纳受邪法。增长恶见。是故当先修忏悔法。若戒根清净。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则离诸障。

  业性虽空。果报不失。故须熏习忏悔善力。令彼恶种展转微弱。更不增长。方堪修习禅慧。不遭邪虑也。

  △二正示忏悔法二初明忏仪二明忏期初中二初广明昼时佛事二略示夜时佛事初文共有九意初明严净道场二明香华供养三明清净三业四明称名敬礼五明说罪忏悔六明发劝请愿七明发随喜愿八明发回向愿九明称念名号详夫法华方等请观音金光明大悲净土种种仪法皆是四依大士倚傍经文取意斟酌方立十科未有若此经之分明现成不假斟酌者但乏初时启请一科耳向曾然香恳祝拈䰗取决乃敢增入誓不敢一字穿凿也初明严净道场。

  善男子。欲修忏悔法者。当住静处。随力所能。庄严一室。内置佛事。及安经法。悬缯幡盖。

  密部坛仪。极令严饰。今但言随力所能者。曲为末世助缘缺乏之人也。佛事。即佛菩萨形像。或塑或?。皆无不可。经法。即指此经。或余大乘法宝。亦无不可。悬缯幡盖以为庄严。或锦或帛。或复纸素。并可随力也。

  △二明香华供养。

  求集香华。以修供养。

  准余行法。每时皆须烧香散华。如前所明观想法也。此逐文便。故在第二。准行次第。决在净三业后。

  △三明清净三业。

  澡浴身体。及洗衣服。勿令臭秽。

  此亦如余行法。每大便时。必换衣洗浴。浴竟。着清净衣。方可入坛行道也。

  △四明称名敬礼。

  于昼日分。在此室内。三时称名。一心敬礼过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随十方面。一一总归。拟心遍礼一切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图庙塔.一切佛事。次复总礼十方三世所有诸佛。又当拟心遍礼十方一切法藏。次当拟心遍礼十方一切贤圣。然后更别称名礼我地藏菩萨摩诃萨。

  △五明说罪忏悔。

  如是礼已。应当说所作罪。一心仰告。惟愿十方诸大慈尊。证知护念。我今忏悔。不复更造。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灭无量劫来。十恶四重。五逆颠倒。谤毁三宝。一阐提罪。复应思惟。如是罪性。但从虚妄颠倒心起。无有定实而可得者。本唯空寂。愿一切众生速达心本。永灭罪根。

  说所作罪。谓今生所作一切恶业。或轮相中所现大恶。并须发露披陈也。此于逆生死流十心之中。由三种心。生五种心。并下劝请.随喜等。则共成十心也。由第一深信因果。第二生大惭愧。第三生大怖畏。故今说所作罪。即第四发露忏悔也。不复更造。即第五断相续心。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灭十恶四重等。即第六发菩提心。及第七翻昔重过。思惟罪性等。即第十今知空寂。下文劝请。即第九。念十方佛随喜。即第八随喜诸善。回向亦兼第六.第七并第十意也。过去恶业。若论现行。则刹那已灭。但所熏种子。藏在第八识中。由六七二识我执力故。念念资熏。令得增长。今之发露。正是破除我执前茅。如草木种子。潜在地中。必发芽茎。今既掘露。则自损坏。又旧种虽复发露。若不永断相续。则新熏种子。能与旧种互相资益。展转生长。无有已时。故须誓不更造。又向由我执。妄分我人。所作之罪。无不损恼同体众生。譬如一身之中。两手互伤。自遭痛苦。今破虚妄我执。故代众生普除众罪。终不如獐独跳也。又此罪性。但从虚妄颠倒心起。不在内外中间诸处。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未有。十方三世仔细推求。无有定实而可得者。如彼翳眼所见空华。华体本来惟是空寂。不达本空。增无明翳。念念观知本性空寂。不复瞪目分别空华。则翳病渐除。华亦渐减。乃至目劳既息。华相自亡。故云速达心本。永灭罪根也。观罪性空。名实相忏。名无生忏。亦名大庄严忏。即是唯心识观.真如实观。不可不知。

  △六明发劝请愿。

  次应复发劝请之愿。愿令十方一切菩萨。未成正觉者。愿速成正觉。若已成正觉者。愿常住在世。转正法轮。不入涅槃。

  劝请能灭魔障。故亦名悔。魔王波旬。于坐道场菩萨。每欲障令不得成道。于佛转法轮时。每欲兴心破坏。又每请佛速入涅槃。今劝请成道。劝久住世。劝转法轮。即翻破彼三种恶也。观心释者。菩萨是自心诸善心所。魔是自心诸恶心所。今令诸善心所与无漏慧相应。名为速成正觉。念念恒无间断。名为常住不灭。转化余心心所。名为转正法轮。

  △七明发随喜愿。

  次当复发随喜之愿。愿我及一切众生。毕竟永舍嫉妒之心。于三世中一切刹土。所有修学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随喜。

  随喜灭嫉妒障。故亦名悔。一切诸佛。三乘圣众。六道凡夫。并皆在我现前一念心中同一体性。本无彼此。由我执故。妄计自他而生嫉妒。今悔此过。深于一切凡圣平等起随喜心。则是揽法界善以为己善。其善乃大。岂必独自运心动身口业以为善哉。现见他人携灯。亦蒙其照。他人然香。亦被其熏。同体善根。分明若此。奈何痴障。不知承荷。反生嫉妒耶。若能随喜。则知诸佛菩萨所修善根。本与一切众生共之。我原有分。非俟强求。故大佛顶经云。十方如来所有功德。悉与此人。常与诸佛同生一处。无量功德。如恶叉聚。同处熏修。永无分散。又经言。菩萨若知诸佛所有功德即是己功德者。是为奇特之法。又经言。与一切菩萨同一善根藏。又大乘止观云。行者当知诸佛菩萨.二乘圣人.凡夫人天等所作功德。皆是己之功德。是故应当随喜。噫。可以悟矣。

  △八明发回向愿。

  次当复发回向之愿。愿我所修一切功德。资益一切诸众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回向能灭着三有障。故亦名悔。资益一切。即回自向他。同趣佛智。即回因向果。至涅槃城。即回事向理也。回事向理。名为直心。回因向果。名为深心。回自向他。名大乘心。直心显断德法身。深心成智德般若。大乘心成恩德解脱。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始终不离秘密藏矣。

  △九明称念名号。

  如是发回向愿已。复往余静室。端坐一心。若称诵。若默念我之名号。当减省睡眠。若惛盖多者。应于道场室中旋绕诵念。

  但令一心称诵默念名号者。正为恶业多厚。不可即修禅定智慧也。然而若坐若旋一心称念。即是真实禅定智慧方便。由我地藏万德洪名。诠召果上真实功德。能与众生作增上缘。令念念中灭罪除障故也。如法华及大佛顶经。皆云。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号。与持观世音一名功德。正等无异。又大乘十轮经云。假使有人。于其弥勒及妙吉祥并观自在.普贤之类。于百劫中至心归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求诸所愿。不如有人。于一食顷。至心归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地藏菩萨。求诸所愿。速得满足。所以者何。如是大士。为欲成熟诸有情故。久修坚固大愿大悲。勇猛精进。过诸菩萨。是故汝等应当供养。今以二意释之。一者平等意趣。则六十二亿所证法性。与一大士所证平等。百劫至心所契法性。与一食顷所契平等。二者差别意趣。则此土众生。与六十二亿大士所有因缘。不若观音大士因缘最深。与观世音大士所有因缘又不若地藏大士因缘更深也。又所称之名。无论解与不解。本是一境三谛。能称之念。无论达与不达。本即一心三观。又所称之名虽即三谛。而历然分明。即不思议假。能称之念虽即三观。而觅不可得。即不思议空。能外无所。所外无能。双忘双照。即不思议中。又名因念有。念外无名。即是惟心识观。能念所念当体绝待。不生不灭。常住一心。即是真如实观。又一心即是禅定。称念即是智慧。圆教名字位人。虽已解了能称所称无非法界。犹有无始事障力强。须藉洪名以为系心之境。渐渐令除散昏二盖。正所谓系缘法界。一念法界者也。圆人受法。无法不圆。岂可藐视持名以为权浅行耶。初昼时佛事竟。

  △二略示夜时佛事。

  次至夜分时。若有灯烛光明事者。亦应三时恭敬供养悔过发愿。若不能办光明事者。应当直在余静室中一心诵念。

  能办灯烛。则同日时行道。若不能办。但令一心持名。大慈大悲。曲为乏助缘者开此易行方便也。初明忏仪竟。

  △二明忏期。

  日日如是行忏悔法。勿令懈废。若人宿世远有善基。暂时遇恶因缘而造恶法。罪障轻微。其心猛利。意力强者。经七日后。即得清净。除诸障碍。如是众生等。业有厚薄。诸根利钝。差别无量。或经二七日后而得清净。或经三七日。乃至或经七七日后而得清净。若过去现在。俱有增上种种重罪者。或经百日而得清净。或经二百日。乃至或经千日而得清净。若极钝根。罪障最重者。但当能发勇猛之心。不顾惜身命想。常勤称念。昼夜旋绕。减省睡眠。礼忏发愿。乐修供养。不懈不废。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进。于千日中必获清净。

  独行则以得清净相为期。若十人结制。昼夜六时。则一七.三七或七七等。亦无不可。高明者自能酌之。二正示忏悔法竟。

  △三明得清净相三初明相依轮显二明随求克获三明至心为因初中三初正明依轮二兼明余相三简非今初。

  善男子。若欲得知清净相者。始从修行过七日后。当应日日于晨朝旦。以第二轮相具安手中。频三掷之。若身口意皆纯善者。名得清净。

  不论大善小善。但三掷俱善无恶。即名清净也。

  △二兼明余相。

  如是未来诸众生等。能修行忏悔者。从先过去久远以来。于佛法中。各曾习善。随其所修何等功德。业有厚薄种种别异。是故彼等得清净时。相亦不同。或有众生。得三业纯善时。即更得诸余好相。或有众生得三业善相时。于一日一夜中。复见光明遍满其室。或闻殊特异好香气。身意快然。或作善梦。梦见佛身来为作证。手摩其头。叹言善哉。汝今清净。我来证汝。或梦见菩萨身来为作证。或梦见佛形像放光而为作证。

  正得清净轮相。兼得种种感应。故是善根发现也。

  △三简非。

  若人未得三业善相。但先见闻如此诸事者。则为虚妄诳惑诈伪。非善相也。

  轮相一法。乃地藏大士威神之所建立。依法而求。决无虚谬。既未获清净相。或先见光闻香。得奇好梦。总属魔事。不可被其诳惑也。初明相依轮显竟。

  △二明随求克获三初明得禅慧二明得离恼三明得净戒初又二初明显益二明冥益今初。

  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摄心猛利者。我于尔时。随所应度而为现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隐。离诸疑怖。或示神通种种变化。或复令彼自忆宿命所经之事所作善恶。或复随其所乐为说种种深要之法。彼人即时于所向乘得决定信。或渐证获沙门道果。

  △二明冥益。

  复次。彼诸众生。若虽未能见我化身转变说法。但当学至心。使身口意得清净相已。我亦护念。令彼众生速得消灭种种障碍。天魔波旬。不来破坏。乃至九十五种外道邪师一切鬼神。亦不来乱。所有五盖。展转轻微。堪能修习诸禅智慧。

  或宜显应得益。或宜冥应得益。并由自善根力。并由菩萨知机妙智。苟能信此。则专心礼拜忏悔。复何疑哉。初明得禅慧竟。

  △二明得离恼。

  复次。若未来世诸众生等。虽不为求禅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种种众厄。贫穷困苦。忧恼逼迫者。亦应恭敬礼拜供养。悔所作恶。恒常发愿。于一切时一切处。勤心称诵我之名号。令其至诚。亦当速脱种种衰恼。舍此命已。生于善处。

  纵不发心出世。亦令得世间益。所谓小草亦蒙润泽也。若依权教。则是为阐提人说十善法。若依实义。则是循循善诱。究竟亦令渐入佛道矣。

  △三明得净戒又二初明忏重得受二明无师得受今初。

  复次。未来之时。若在家。若出家。诸众生等。欲求受清净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当如上修忏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应可受。

  在家或破终身五戒中四重。或破一日一夜八戒中四重。或破菩萨戒中十重。出家或破沙弥及尼戒中四重。或破式叉摩那法中四重。或破比丘及尼戒中四重。并名边罪。属重难摄。故名增上重罪。若依律藏。不许忏悔。不得重受一切戒品。若依梵网。须以得见好相为期。今依此经。则以得清净轮为期也。又七逆等。亦名增上重罪。虽梵网经。亦不许其受戒。若依此经。求得清净轮相。即应可受。尤为格外洪慈。

  △二明无师得受又二初明菩萨三聚戒二明五众木叉戒今初。

  若彼众生。欲习摩诃衍道。求受菩萨根本重戒。及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化众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师。广解菩萨法藏。先修行者。应当至心于道场内。恭敬供养。仰告十方诸佛菩萨。请为师证。一心立愿。称辩戒相。先说十根本重戒。次当总举三种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

  摩诃衍。此云大乘。欲行大乘菩萨之道。须受菩萨三聚净戒。即梵网十重四十八轻戒也。此菩萨戒。普通在家二众。出家五众。皆可受持。故名在家出家一切禁戒。若千里内有授戒师。理应从受。若无先解先修行者。便可自受。若先已作增上重罪。须求清净轮相。方可誓受。若今生无增上重罪。便可于道场内。请佛菩萨以为师证。自誓得戒。此同地持.璎珞二经。重在发菩提心。不同梵网。制令见好相也。

  △二明五众木叉戒又二初明得二简不得初又二初明年满者得二众戒二明年不满者先得三小众戒今初。

  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学发无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净已。其未出家者。应当剃发。被服法衣。如上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三种戒聚。则名具获波罗提木叉出家之戒。名为比丘.比丘尼。即应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德勒伽藏。受持读诵。观察修行。

  比丘.比丘尼戒。关系僧轮。至尊至贵。故虽无增上罪。亦须求得清净轮相。方可承当。不同菩萨戒也。又设有如法戒师僧众。而不从受。便自出家。则成盗法重难。今既僧轮久废。誓续住持。故须学发无上道心。方堪感得清净轮相。若依瑜伽论说。则像法既尽。便不复发无作律仪。彼是随情。今乃随智。无违妨也。摩德勒伽。此云智母。即是菩萨论藏。先求声闻律藏。次及菩萨论藏。则所重可知矣。

  △二明年不满者先得三小众戒。

  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誓愿受菩萨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戒。修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

  虽得清净轮相。未满二十。尚不许即承当比丘。足显比丘戒之尊矣。先誓愿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别戒。可见受菩萨戒。仍得誓为沙弥。岂沙弥等。不得先受菩萨戒耶。问既有先旧大乘具受戒者。何不依之受戒。而乃自誓受耶。答。此有三意。一者或此先旧行头陀行。不肯度人。二者或此先旧未满十夏。未为和尚。三者或先求轮相时。未遇此人。得清净后。乃遇见之。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应勤供养佛法僧宝。

  未满二十。未成比丘。故但许学菩萨论藏。未许推求声闻律藏也。故知未受具人。辄先阅律。深为不可。已受具人。不学律藏。尤所不应。

  若沙弥尼年已十八者。亦当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

  佛因女人根钝。故沙弥尼年十八已。先令与其二年学戒。名为式叉摩那。此翻学戒女也。当其得清净相已。誓愿受菩萨十重及受沙弥尼戒。今年十八。则自加受式叉六戒。六戒在律藏中。不必预列。至年二十。乃受比丘尼戒。此比丘尼所有具戒。亦属菩萨三聚戒摄。菩萨毗尼。犹如大海。悉摄一切诸毗尼故。须于菩萨戒中。自辨七众差别。一一不得紊乱若此。

  然后得名比丘.比丘尼。

  此总结若男若女。设于年未满二十时。先得清净轮相。则男止名沙弥。女亦止名为沙弥尼。或名式叉摩那。至年二十。乃名比丘.比丘尼也。菩萨所示学戒法式。一遵律制如此。后之弘律学者。漠然不知。哀哉。哀哉。初明得竟。

  △二简不得。

  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想。不名得戒。

  五众木叉。非依师僧如法受得。则须依于清净轮相乃得。不同菩萨戒品。但依菩提心得也。二明随求克获竟。

  △三明至心为因二初问二答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所说至心者。差别有几种。何等至心。能获善相。

  △二答。

  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我所说至心者。略有二种。何等为二。一者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者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获善相。此第二至心。复有下中上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一心。所谓系想不乱。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谓专求不懈。不顾身命。三者深心。所谓与法相应。究竟不退。若人修习此忏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终不能获清净善相。是名说占第二轮法。

  初始学习求愿至心。未离散动。未伏障种。乃名字初心。故未能获清净轮相。第二种中下至心者。即是摄意专精。能得欲界细住。或是初随喜品。或是名字后心。故亦可得清净轮相。多是冥益。中至心者。即是成就勇猛。须在观行后心。多分兼得诸余好相。上至心者。即是相应至心。须在相似初心。能感菩萨现身说法。故得究竟不退也。然应之冥显亦不须论。但必第三至心。方证不退。则前二种虽获善相。急须修行禅定智慧。令与二观相应可矣。不然。故业虽灭。新业还生。亦可惧也。二示第二轮相竟。

  △三示第三轮相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劝修至心初中二初明相二明义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报差别者。当复刻木为六轮。于此六轮。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数。书字记之。一数主一面。各三面。令数次第不错不乱。

  轮各四面。今各书三数。则空一面不书。乃得有不现者也。以十八数次第书于六轮。不可错乱。

  △二明义。

  当知如此诸数。皆从一数而起。以一为本。如是数相者。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分别取着。集业因缘。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内六根故。对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以依六识故。于色声香味触法中。起违想。顺想。非违非顺等想。生十八种受。

  诸数皆从一数而起者。单一则不成数。一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三与一为四。四与一为五。乃至展转无穷。无不从一起也。以一为本者。对一名二。而二之体。仍即是一。对二名三。而三之体。亦仍是一。对三名四。而四之体。亦仍是一。对四名五。而五之体。亦仍是一。乃至展转无穷。无不当位各仍是一也。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以无二故。亦本非数。无明不了。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则成见相二分。譬如捏目。妄睹二月。所谓一与一为二。亦所谓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也。谓二月妄。别立一月为真。所谓二与一为三。亦所谓异彼所异。因异立同也。真妄相对。既已成三。则必更立非真非妄。所谓三与一为四。亦所谓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也。谓四句可说皆妄。则必别立不可说句。所谓四与一为五。亦所谓如是扰乱。相待生劳也。从此遂至不可穷诘。何非从一而起乎。又只此无尽妄数。一一当位。体常是一。皆即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以为其体。更无别体。故云以一为本也。然无生而妄见有生。则一为生之始。无成而妄见有成。则六为成之始。儒者不了。谬云。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不知吾心一念妄动。故不觉从一有五。非心外果有天也。又由吾心一念妄静与妄动合。故不觉遂成六根。非心外果有地也。何以言之。妄动者。即能分别之见分。所谓谬念思惟也。妄静者。即所取着之相分。所谓现妄境界也。思惟为能生。境界为能成。一得五而成六生水。即为耳根。二得五而成七生火。即为舌根。三得五而成八生木。即为眼根。四得五而成九生金。即为鼻根。五得五而成十生土。即为身根。总揽五根五尘以为相分。即为意根。六根顿成。实无次第先后。但依妄想。约数说耳。根尘相对而起六识。识之见分。还熏心种。识之相分。还熏色种。种恒生现。现恒熏种。由其集业有善.不善.非善不善三类差别。所熏种子至成熟位。报得现行六尘境界。各各有违有顺及非违顺。违名苦受。酬不善因。顺名乐受。酬彼善因。非违非顺名为舍受。酬彼非善不善无记之因。今以六轮表示六根六尘六识。以十八数表十八受。并从迷于一实境界而起。则知心外无法。不堕邪因及无因论。又显六根尘识及十八受。皆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则知全妄即真。可悟惟心及真如观矣。此中依文。似是先有一实境界。次有无明。次有妄境。次因集业方有六根。依根取尘方有六识。实则语不顿彰。说有先后。非果有次第也。设尔。则六根六识未起之前先有无明。此无明当与何等心王相应耶。今谓八识及诸心数之性。名为一实境界。无始以来从未悟故。名为根本无明。此根本无明。只是第七识相应之微细法执及我执耳。因此法执.我执。方于第八识体。顿现根身器界。由根境为缘。方发六识现行。而其六识种子。并是无始本具。非后方生也。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二初明自占二明为他初中二初明占二明察初又二初总示占法二别示果报今初。

  若未来世佛诸弟子。于三世中所受果报。欲决疑意者。应当三掷此第三轮相。占计合数。依数观之。以定善恶。

  △二别示果报三初标徴二详列三结指今初。

  如是所观三世果报善恶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种。何等为一百八十九种。

  依轮三掷。总计共有一百八十九种差别。随其所现一种数相。用决果报善恶也。

  △二详列三初有百六十数明现世果报二有十一数明过去果报三有十八数明未来果报今初。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二者所求果现当证。三者求中乘得不退。四者求下乘得不退。五者求神通得成就。六者修四梵得成就(慈悲喜舍)。七者修世禅得成就(根本四禅)。八者所欲受得妙戒。九者所曾受得戒具。十者求上乘未住信。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十三者所观人为善友。十四者随所闻是正法。十五者所观人为恶友。十六者随所闻非正教。十七者所观人有实德。十八者所观人无实德。十九者所观义不错谬。二十者所观义是错谬。二十一者有所诵不错谬。二十二者有所诵是错谬。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错谬。二十四者所见闻是善相。二十五者有所证为真实。二十六者有所学是错谬。二十七者所见闻非善相。二十八者有所证非正法。二十九者有所获邪神持。三十者所能说邪智辩。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谓妖鬼通。非道眼也)。三十二者应先习观智道。三十三者应先习禅定道。三十四者观所学无障碍。三十五者观所学是所宜。三十六者观所学非所宜。三十七者观所学是宿习。三十八者观所学非宿习。三十九者观所学善增长。四十者观所学方便少。四十一者观所学无进趣。四十二者所求果现未得。四十三者求出家当得去。四十四者求闻法得教示。四十五者求经卷得读诵。四十六者观所作是魔事。四十七者观所作事成就。四十八者观所作事不成。四十九者求大富财盈满。五十者求官位当得获。五十一者求寿命得延年。五十二者求世仙当得获。五十三者观学问多所达。五十四者观学问少所达。五十五者求师友得如意。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六十一者观所虑得和合。六十二者所观人心怀恚。六十三者求无恨得欢喜。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六十五者所观人心欢喜。六十六者所思人得会见。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复会。六十八者所请唤得来集。六十九者所憎恶得离之。七十者所爱敬得近之。七十一者观欲聚得和集。七十二者观欲聚不和集。七十三者所请唤不得来。七十四者所期人必当至。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来。七十六者所观人得安吉。七十七者所观人不安吉。七十八者所观人已无身。七十九者所望见得睹之。八十者所求觅得见之。八十一者求所闻得吉语。八十二者所求见不如意。八十三者观所疑即为实。八十四者观所疑为不实。八十五者所观人不和合。八十六者求佛事当得获。八十七者求供具当得获。八十八者求资生得如意。八十九者求资生少得获。九十者有所求皆当得。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获。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九十四者有所求速当得。九十五者有所求久当得。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损失。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九十九者观所失求当得。一百者观所失求不得。一百一者观所失自还得。一百二者求离厄得脱难。一百三者求离病得除愈。一百四者观所去无障难。一百五者观所去有障难。一百六者观所住得安止。一百七者观所住不得安。一百八者所向处得安快。一百九者所向处有厄难。一百一十者所向处为魔网。一百一十一者所向处难开化。一百一十二者所向处可开化。一百一十三者所向处自获利。一百一十四者所游路无恼害。一百一十五者所游路有恼害。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恶饥馑起。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恶多疾疫。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国丰乐。一百一十九者君无道国灾乱。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灾乱灭。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恶国将破。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国还立。一百二十三者观所避得度难。一百二十四者观所避不脱难。一百二十五者所住处众安隐。一百二十六者所住处有障难。一百二十七者所依聚众不安。一百二十八者闲静处无诸难。一百二十九者观怪异无损害。一百三十者观怪异有损害。一百三十一者观怪异精进安。一百三十二者观所梦无损害。一百三十三者观所梦有损害。一百三十四者观所梦精进安。一百三十五者观所梦为吉利。一百三十六者观障乱速得离。一百三十七者观障难渐得离。一百三十八者观障乱不得离。一百三十九者观障乱一心除。一百四十者观所难速得脱。一百四十一者观所难久得脱。一百四十二者观所难受衰恼。一百四十三者观所难精进脱。一百四十四者观所难命当尽。一百四十五者观所患大不调。一百四十六者观所患非人恼。一百四十七者观所患合非人。一百四十八者观所患可疗治。一百四十九者观所患难疗治。一百五十者观所患精进差。一百五十一者观所患久长苦。一百五十二者观所患自当差。一百五十三者观所患向医堪能治。一百五十四者观所疗是对治。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药当得力。一百五十六者观所患得除愈。一百五十七者所向医不能治。一百五十八者观所疗非对治。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药不得力。一百六十者观所患命当尽。

  △二有十一数明过去果报。

  一百六十一者从地狱道中来。一百六十二者从畜生道中来。一百六十三者从饿鬼道中来。一百六十四者从阿修罗道中来。一百六十五者从人道中而来。一百六十六者从天道中而来。一百六十七者从在家中而来。一百六十八者从出家中而来。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养来。一百七十者曾亲供养贤圣来。一百七十一者曾得闻深法来。

  △三有十八数明未来果报。

  一百七十二者舍身已入地狱。一百七十三者舍身已作畜生。一百七十四者舍身已作饿鬼。一百七十五者舍身已作阿修罗。一百七十六者舍身已生人道。一百七十七者舍身已为人王。一百七十八者舍身已生天道。一百七十九者舍身已为天王。一百八十者舍身已闻深法。一百八十一者舍身已得出家。一百八十二者舍身已值圣僧。一百八十三者舍身已生兜率天。一百八十四者舍身已生净佛国。一百八十五者舍身已寻见佛。一百八十六者舍身已住下乘。一百八十七者舍身已住中乘。一百八十八者舍身已获果证。一百八十九者舍身已入上乘。

  二详列竟。

  △三结指。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种善恶果报差别之相。

  初明占竟。

  △二明察。

  如此占法。随心所观主念之事。若数合与意相当者。无有乖错。若其所掷所合之数。数与心所观主念之事不相当者。谓不至心。名为虚谬。其有三掷而皆无所见者。此人则名已得无所有也。

  但能至心。无不相当。有不相当。只因不至心耳。问。若是已得无所有人。岂有疑惑而待占耶。答。俱解脱人。得无生智。则不待占。慧解脱人。但得尽智。设遇障缘。仍能暂退。故须占察也。如佛在世。有一罗汉将证频退。至第七返。便自断命而入涅槃。佛亦不能劝谕令止。故知三世果报。虽皆虚妄。翳苟未尽。空华历然。执之则堕邪常。拨之则为断见。悟之则缘生无性。无性缘生。当下皆即事事无碍法界矣。初明自占竟。

  △二明为他二初自欲观他二受他求请今初。

  复次。善男子。若自发意。观于他人所受果报。事亦同尔。

  一切父母亲缘。师徒同学。若存若亡。欲知各各三世果报。皆可至心代为占察也。

  △二受他求请又二初明如法二明不应今初。

  若有他人不能自占。而来求请欲使占者。应当筹量观察自心。不贪世间。内意清净。然后乃可如上归敬修行供养。至心发愿而为占察。

  △二明不应又二初斥其妨道二明其虚谬今初。

  不应贪求世间名利。如行师道。以自妨乱。

  如行师道。谓如世间卜相等师。行邪道也。邪人行正法。正法亦成邪故。

  △二明其虚谬。

  若内心不清净者。设令占察而不相当。但为虚谬耳。

  既涉贪求。决无感应。大士所立妙法。断不可假借也。二详示占法竟。

  △三劝修至心。

  复次。若未来世诸众生等。一切所占。不获吉善。所求不得。种种忧虑。逼恼怖惧时。应当昼夜常勤诵念我之名字。若能至心者。所占则吉。所求皆获。现离衰恼。

  占虽不吉。若能至心称名。亦可转祸为福也。准此则所占虽吉。若恣情放逸。不更修善。亦当不久还受衰恼矣。噫。不依一实境界修二种观。证无生忍。宁免三世果报哉。初示占察法竟。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上


卍新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下

  隋外国沙门 菩提登 译

  古吴蕅益沙门 智旭 疏

  △二示进趣义二初问二答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云何开示求向大乘者进趣方便。

  上来已为末世钝根。巧设除疑转障之法。然而障转疑除之后。正可进趣大乘。欲趣大乘。必假方便。故今特问之也。

  △二答为二初略示二详明今初。

  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若有众生欲向大乘者。应当先知最初所行根本之业。其最初所行根本业者。所谓依止一实境界以修信解。因修信解力增长故。速疾得入菩萨种性。

  最初所行根本之业。即大佛顶经所谓最初方便也。一实境界。谓如来藏自性清净心。惟一实相。更无他物。即大佛顶经所谓阴入处界七大。本如来藏妙真如性也。依此不生不灭为本修因。然后圆成果地修证。中间永无诸委曲相。故能速入菩萨种性。

  △二详明三初示一实境界以开圆解二示二种观道以显圆行三示三忍四佛以彰圆位初中三初标起二广释三总结今初。

  所言一实境界者。

  △二广释三初明体二明相三明藏即体相用三大意也体即法身正因佛性相即般若了因佛性藏即解脱缘因佛性体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议相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议藏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议故云举一即三言三即一非一非三而一而三不纵不横不并不别是为一实境界也又初明体即同起信心真如门二明相三明藏即同起信心生灭门初明体二初显真二会妄真外无妄故须显真妄外无真故须会妄真妄不二乃为一实境界初显真又三初显性体二显性量三显性具体即体大量即相大具即用大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此之谓也初显性体。

  谓众生心体。从本以来。不生不灭。自性清净。无障无碍。犹如虚空。离分别故。

  众生。指十法界一切有情也。十界众生。同一心体。迷之而为蜎飞蠕动。心体无减。悟之而为诸佛菩萨。心体无增。以一切十界。从来无有二心。惟是一心真体。又一一含生。即具心之全体。非是心之少分。良由心体绝待。不可割裂。无有方隅。不思议故。譬如日光。遍照一切隙中。一一隙中。皆见日之全体大用。非是日之少分。又一刹那中所见日光。即是亘古亘今日光。除此现前日光之外。更无过去未来日光。可别贮积何处。夫日光仅是色法。尚尔不可思议。况一心灵妙而不尔耶。又如人世岁朝。则普天下人同增一岁。只一岁朝。人人各得其全。不可分此一岁以为多分。使天下人各得少分。又不可谓天下之人各增一岁。遂使共成多多岁朝。夫岁时仅是假法。尚尔不可思议。况一心实体而不尔耶。是故不论昏迷倒惑蠢动含灵。现前一念心体。无不从本以来。不生不灭。乃至离分别故。非待成佛之后。方证不生不灭乃至离分别也。从本不生不灭者。譬如翳目见空中华。华即是空。故有翳时。华本不生。纵翳尽时。华本不灭。以无实华可灭故也。众生于无生灭中。妄见生灭。生实不生。灭实不灭也。从本自性清净者。譬如烟雾腾于虚空。虚空之性原无垢染。众生于清净中。妄见垢染。垢染自性恒清净也。从本无障无碍者。譬如方圆器妄现方圆空。空体原无方圆。众生于无障碍体中。妄见障碍。障碍即无障碍也。犹如虚空离分别故者。譬如虚空。离四句。绝百非。不可谓有。不可谓无。无分际。无动摇。无形质。无方隅。无彼此。无内外。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无在无不在。离诸戏论。不可分别。一切众生现前一念心性。亦如是也。此是直指现前一念昏迷倒惑心体本来如此。故云。一切众生。皆证圆觉。又云。如来成正觉时。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也。如此方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若离现前一念。别谈真心。何异离波觅水耶。

  △二显性量。

  平等普遍。无所不至。圆满十方。究竟一相。无二无别。不变不异。无增无减。

  此直指众生现前一念心体。从来竖穷横遍。不可区局也。现前一念。虽复觅之了不可得。而遍知一切根身器界。无有遗余。譬如眼光。晓了前境。其光圆满。得无憎爱。故云。平等普遍无所不至。圆满十方也。又知色之时。知非是色。知声之时。知非是声。知香之时。知非是香。知味之时。知非是味。知触之时。知非是触。知法之时。知非是法。故云究竟一相也。又色声香味触法。无是知者。无非知者。不可分析。不可指陈。故云无二无别也。又发白面皱。知体无皱。六尘迁灭。知体无迁。故云不迁不异也。又遍缘法界。知体不舒。清心户堂。知体不缩。故云无增无减也。

  △三显性具。

  以一切众生心。一切声闻.辟支佛心。一切菩萨心。一切诸佛心。皆同不生不灭。无染无净。真如相故。

  此直指现前一念心体。法尔具足十法界也。一切众生。即六凡法界。并声闻。辟支。菩萨。诸佛。如此十界。皆同现前一念不生不灭无染无净真如相故。除此现前一念心体之外。更无十法界心可得。是故若约诸佛。则余九界。皆是佛心中之九界。九界无非佛心所具。若约地狱。则余九界。亦皆地狱心中九界。九界无非地狱心中所具。中间八界。并可例知。譬如一室而有十灯。随一灯光。必能遍摄余九灯光。同为一光。互在互融也。又一界既具九界。则彼九界。法尔亦必还各互具。便是百界。每界各论十如。便是千如。约五阴实法。亦具千如。约众生假名。亦具千如。约依报国土。亦具千如。便是三千性相。总不离现前一念心体也。譬如一隙中之日光。顿摄日轮全体。则必遍摄百千隙中日轮全体同归此一隙中。亦必将彼一一隙中日轮所有遍照百千隙之功能。同归此一隙中。又必将彼过去未来一一刹那所有遍照遍在全体功能。并同归此一隙一刹那中。断断不可分剖。无有分剂故也。初显真竟。

  △二会妄三初会妄即空二会妄即假三会妄即中空则无非性量假则无非性具中则无非性体前显真时则真该妄末今会妄时则妄彻真源真该妄末故一实无非境界妄彻真源故境界无非一实也初会妄即空又二初明觉知空二明境界空即五蕴本空也今初。

  所以者何。一切有心起分别者。犹如幻化。无有真实。所谓识受想行。忆念缘虑觉知等法。种种心数。非青非黄。非赤非白。亦非杂色。无有长短方圆大小。乃至尽于十方虚空一切世界。求心形状。无一区分而可得者。但以众生无明痴暗熏习因缘。现妄境界。令生念着。所谓此心不能自知妄自谓有。起觉知想。计我我所。而实无有觉知之相。以此妄心毕竟无体。不可见故。

  识。即八识心王。受想。即遍行五数之二。行。即指余四十九心数法。此等心心数法。虽有忆念缘虑觉知。而非显色。故非青黄赤白杂色。亦非形色。故无长短方圆大小。亦非内外中间诸处。故无形状区分可得。是则但有觉知之名。实无觉知之相。毕竟无体。觅之了不可得。如波以水为体。别无自体也。大佛顶经七处徴心。正欲显此妄心无体。若达无体。必不误认所推影子以为能推矣。

  △二明境界空。

  若无觉知能分别者。则无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别之相。

  前云熏习因缘。现妄境界。是由心生故。种种法生也。又云令生念着。是由法生故。种种心生也。然境界犹似可以指陈。妄心毕竟觅不可得。是夺心不夺境也。今明由分别故。妄见境界差别。既无觉知能分别者。那有境界为所分别。如无眼见。那得有色。如无耳闻。那得有声。则是心境俱夺。五蕴皆空。非待灭而后空也。初会妄即空竟。

  △二会妄即假又三初依心故境假二依境故心假三重显唯心今初。

  以一切法。皆不能自有。但依妄心分别故有。所谓一切境界。各各不自念为有。知此为自。知彼为他。是故一切法不能自有。则无别异。唯依妄心。不知不了内自无故。谓有前外所知境界。妄生种种法想。谓有谓无。谓彼谓此。谓是谓非。谓好谓恶。乃至妄生无量无边法想。当如是知一切诸法。皆从妄想生。依妄心为本。

  不知不了内自无故者。谓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也。依此无内之内。虚妄分别无外之外。而生有无.彼此.是非.好恶。种种情。谓如是诸法。非实有生。但从妄想生耳。妄想尚不可得。况有所生法耶。但有假名境界而已。

  △二依境故心假。

  然此妄心无自相故。亦依境界而有。所谓缘念觉知前境界故。说名为心。

  此即所谓心本无生.因境有也。然虽说名为心。究竟觅之了不可得。以非显色形色。亦非内外中间故也。但有假名心.心数法而已。

  △三重显唯心。

  又此妄心。与前境界。虽俱相依。起无先后。而此妄心。能为一切境界源主。所以者何。谓依妄心不了法界一相故。说心有无明。依无明力因故。现妄境界。亦依无明灭故。一切境界灭。非依一切境界自不了故。说境界有无明。亦非依境界故。生于无明。以一切诸佛。于一切境界不生无明故。又复不依境界灭故。无明心灭。以一切境界。从本已来体性自灭。未曾有故。因如此义。是故但说一切诸法依心为本。

  前明境界依妄心有。则是心生法生。可名唯心。次明妄心依境界有。则是法生心生。似非唯心之义。今故合明虽俱相依。仍以心为主也。当知境界依妄心有。是自证分为增上缘。转成相分。妄心依境界有。是由相分为所缘缘。显示见分。见相二分。起必同时。故无先后。而此妄心。总摄见分及内二分。同名为心。但指相分以为境界。见.相俱依自证而起。是故离心无别境界。但说诸法皆依心也。问。既但唯心。何故台宗复云唯色唯香等耶。答。正以六尘相分。依自证起。体即是心。故唯色唯香。仍即唯心。不相违也。倘计色香别有自体。如何能使一切法趣。今依一心而有相.见。种种相.见。全体是心。故可互摄互入互遍互融耳。二会妄即假竟。

  △三会妄即中又二初就义体会二就缘起会今初。

  当知一切诸法。悉名为心。以义.体不异。为心所摄故。

  义不异者。同是因缘生法。同皆即空即假即中也。体不异者。同以三德秘藏为体也。为心所摄者。见.相二分。皆依自证分起摄末归本。总名唯识。唯识即唯心也。

  △二就缘起会。

  又一切诸法。从心所起。与心作相。和合而有。共生共灭。同无有住。以一切境界。但随心所缘。念念相续故。而得住持。暂时为有。

  从心所起。即依自证分而起相分也。与心作相。即与见分为亲所缘缘也。和合而有。谓不可分别心境之际畔也。共生共灭。谓刹那无前后也。同无有住。谓心境无不初生即灭。终不迁至第二念也。第二念之心境。但与前念相似相续。所以似常似一。昧者不知。妄计为常一耳。初明体竟。

  △二明相三初标名二别释三会释今初。

  如是所说心义者。有二种相。何等为二。一者心内相。二者心外相。心内相者。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真。二者妄。

  上明众生心体。体无分别。量周横竖。具同十界。全妄即空假中。不可思议。那得论相。然以无相。无所不相。故得有二种相。当知二相即皆无相。所以名为相大也。心内相者。实非在内。但以自证分及证自证分。微妙幽密。不可见故。故名心之内相。心外相者。实非在外。但以相分及与见分。作用显然。世共许故。故名心之外相。内相外相。同名为心。则心外更无他物也。又于内相分真妄者。真即诸心心数四分所依理体。亦名实相。此真虽遍内外二相。以微密故。且名为内。妄即诸心心数各内二分。迷真而起。即以真如为体。无别自体。故名为妄。此妄亦无方隅分剂。以不可见。且名为内也。

  △二别释三初释真二释妄三释外相今初。

  所言真者。谓心体本相。如如不异。清净圆满。无障无碍。微密难见。以遍一切处常恒不坏。建立生长一切法故。

  上明体中。则摄一切生灭同归真如。以真如外无生灭故。今明相中。则摄一切真如同归生灭。以生灭外无真如故。所言真者。犹起信论所言觉义也。心体本相者。即所谓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故云如如不异清净圆满等也。只此觉义。则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故云建立生长一切法也。又如如不异。即性体。圆满难见。即性量。建立生长。即性具。

  △二释妄。

  所言妄者。谓起念分别觉知缘虑忆想等事。虽复相续。能生一切种种境界。而内虚伪。无有真实。不可见故。

  所言妄者。犹起信论所言不觉义也。起念即是业相。不觉心动。说名为业。即诸心心数。各有内二分也。分别觉知缘虑忆想。即能见相。诸心心数各有见分是也。所生一切境界。即境界相。诸心心数各有相分是也。而内虚伪无有真实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念无自相。不离本觉。若离觉性。则无不觉。故此不觉。别无真实自体可得见也。

  △三释外相。

  所言心外相者。谓一切诸法种种境界等。随有所念。境界现前。故知有内心及内心差别。

  随有所念。境界现前。即依自证分起相分也。故知有内心及内心差别。即由所缘相分。显示有能缘见分也。相分如镜像。见分如镜光。故名心之外相。非谓在心外也。自证分如镜面。证自证分如镜背。故名心之内相。非谓在心内也。譬如镜面镜背。以铜为体。别无自体。故名为妄。本觉真如。譬如镜铜。故名为真。以真收妄。则若背若面若光若像。无非是铜。即生灭门是真如门。依真起妄。则只此一铜。为背为面为光为像。即真如门是生灭门。约相分别。则铜及背面皆属于体。故名内相。光之与像皆属于用。故名外相也。二别释竟。

  △三会释二初直会外归内二就外相会理今初。

  如是当知。内妄相者。为因为体。外妄相者。为果为用。依如此等义。是故我说一切诸法悉名为心。

  因果体用。统惟一心。心外无法。即显此心无外之相。名为相大也。

  △二就外相会理又三初会性体二会性量三会性具今初。

  又复当知。心外相者。如梦所见种种境界。唯心想作。无实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无明识梦所见。妄想作故。复次。应知内心念念不住故。所见所缘一切境界亦随心念念不住。所谓心生故种种法生。心灭故种种法灭。是生灭相。但有名字。实不可得。以心不往至于境界。境界亦不来至于心。如镜中像。无来无去。是故一切法。求生灭定相。了不可得。所谓一切法毕竟无体。本来常空。实不生灭故。

  一切众生。恒迷外相。不达惟心。所以更须会归一理也。如梦所见下。是立喻。一切境界下。是法合。复次应知下。重明境界实不生灭。心生故种种法生。则但是心生。非别有法而得生也。心灭故种种法灭。则但是心灭。非别有法而可灭也。故曰。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又曰。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如镜中像。体只是铜。生何曾生。灭何曾灭耶。

  △二会性量。

  如是一切法实不生灭者。则无一切境界差别之相。寂静一味。名为真如第一义谛自性清净心。彼自性清净心。湛然圆满。以无分别相故。

  假如眼所见之一色。鼻所嗅之一香。此色此香。实不生灭。既不生灭。则无差别。即是寂静一味。即是真如第一义谛。即自湛然圆满。故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也。中道体无分剂。扩同太空。故名性量。色香既尔。法法皆然。

  △三会性具。

  无分别相者。于一切处。无所不在。无所不在者。以能依持建立一切法故。

  假如一色一香。扩同太空。无分别相。则必无所不在。普能依持建立一切诸法。故云。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一切法趣香。是趣不过也。依持建立。故名性具。色香既尔。法法亦然。夫一切法实不生灭。则因缘即中。一切法无分别相。则因缘即空。一切法皆能依持建立一切诸法。则因缘即假。相分尚尔。况见分耶。况自证分.证自证分耶。诸心心数四分之相。同是一实境界之相明矣。二明相竟。

  △三明藏三初就佛界明妙用二就佛界明具九三就迷悟明十界今初。

  复次。彼心名如来藏。所谓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无漏清净功德之业。以诸佛法身。从无始本际来。无障无碍。自在不灭。一切现化。种种功业。恒常炽然。未曾休息。所谓遍一切世界。皆示作业。种种化益故。以一佛身。即是一切诸佛身。一切诸佛身。即是一佛身。所有作业。亦皆共一。所谓无分别相。不念彼此。平等无二。以依一法性而有作业。同自然化。体无别异故。

  彼心。正指众生现前一念心也。众生现前一念心体。具足无漏功德之业。即是平等无二如来之藏。诸佛证此以为法身。不过全证众生理本。此理从无始来。相本无障无碍。体本自在不灭。用本一切现化。非俟成佛。然后有也。但诸众生。虽即同共依此法性。由妄分别。妄念彼此。故于一体横计别异。诸佛已破我法二执。断无明源。证此一性。故遍一切十方三世。所示作业。种种化益。亦皆共一也。

  △二就佛界明具九又三初直明体遍二立喻三法合今初。

  如是诸佛法身。遍一切处。圆满不动故。随诸众生死此生彼。恒为作依。

  众生心体。既即诸佛法身。法身遍满不动。当知即是众生心体遍满不动也。但众生在迷不觉。故约诸佛所证以显法身。只此法身流转六道。名曰众生。设无诸佛法身以为所依。何处得有众生死此生彼。

  △二立喻。

  譬如虚空。悉能容受一切色像种种形类。以一切色像种种形类。皆依虚空而有建立生长。住虚空中。为虚空处所摄。以虚空为体。无有能出虚空界分者。当知色像之中。虚空之界不可毁灭。色像坏时。还归虚空。而虚空本界。无增无减。不动不变。

  此借虚空以喻诸佛法身。借彼色像形类以喻众生果报烦恼也。

  △三法合。

  诸佛法身。亦复如是。悉能容受一切众生种种果报。以一切众生种种果报。皆依诸佛法身而有建立生长。住法身中。为法身处所摄。以法身为体。无有能出法身界分者。当知一切众生身中。诸佛法身亦不可毁灭。若烦恼断坏时。还归法身。而法身本界无增无减。不动不变。

  此以诸佛法身。合虚空喻。以众生果报。合彼色像形类喻也。依法身而建立生长。故名即假。为法身处所摄。故名即空。以法身为体。故名即中。众生身中法身不可毁灭。故原无减。烦恼断时。还归法身。故亦无增也。由烦恼故。妄于法身之中。见有种种果报。果报似动。而法身不动。果报似变。而法身不变。譬如翳目。见空中华。华相飞舞似动。而空本不动。华相生灭似变。而空本不变也。问曰。喻中既云色像坏时。还归虚空。今法合应云果报坏时。还归法身。胡乃云烦恼断坏耶。答曰。果报无体。全以法身为体。由烦恼故。不见果报体即法身。若断烦恼究竟尽时。便见身诸毛孔。量同虚空。遍含尘刹。不可思议。岂更有果报可坏。令其扩同顽空耶。问曰。设云果报坏时还归法身。亦有何过。答曰。有过。若烦恼未断。则果报坏时。复生异熟。何能证会法身。若烦恼断时。则幻化空身。本即法身。何俟更坏果报。问曰。此则法喻有不齐过。答曰。凡言喻者。只是少分相似。如雪山喻象。岂可责其尾牙。满月喻面。岂可求其眉目。今以虚空而喻法身。岂可责其灵知寂照。当知众生现前一念心体。即是诸佛所证究竟法身。绝待真常。不可为喻。但由烦恼自覆。有而不知。故不得已。须设众喻。欲明举体随缘。则喻以如金铸十界像。仍恐迷者谓有造作。谓有分剂。欲明对至即现。则喻以如镜写妍丑容。仍恐迷者谓有彼此。谓有内外。欲明迷悟无性。则喻以空华起灭。冰水互成。仍恐迷者谓迷能生悟。悟亦生迷。欲明智断不坏。则喻以如金出矿。如木成灰。仍恐迷者谓一分是常。一分无常。所以一切言诠。皆不能及。譬如盲人欲辨乳色。闻鹤谓动。闻雪谓冷。闻粖为软。闻贝谓坚。种种忆想。终不能见乳之真色。圆觉经云。云驶月运。舟行岸移。未证无为而辨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此之谓也。今不得已。更助观心一释。令有智者。直下荐取。现前一念心体。悉能容受一切众生种种果报。以一切众生种种果报。皆依现前一念心体而有建立生长。住于现前一念心体之中。为现前一念心体所摄。以现前一念心体为体。无有能出现前一念心体界分者。当知一切众生身中现前一念心体。不可毁灭。若烦恼断坏时。还证现前一念心体。而现前一念心体本界。无增无减。不动不变。思之思之。问。若果报即是法身。不须灭者。则烦恼即是般若。亦何须断。答。若知烦恼即是般若。般若现前。无复烦恼。名烦恼灭。乃是非灭非不灭而论灭耳。岂真有烦恼实体而可灭耶。又问。若烦恼非灭非不灭而得论灭。则果报亦非灭非不灭。何不论灭。答。烦恼如形。果报如影。烦恼如声。果报如响。烦恼如目翳。果报如空华。故但论烦恼灭。不须更论果报灭也。问。以虚空喻诸佛法身。几义相似。几不相似。答。一无始终。二不生灭。三无处不遍。四包容无外。五无障无碍。六不可撮摩。此是似义。一虚空顽然。法身真觉。二虚空但名。法身有体。三虚空凝然不变。法身举体随缘。四虚空荡无一物。法身具无边德。五虚空与色为二。法身众生不二。六虚空但是心心数之相分。法身总摄心心数之四分。四分无非法身体故。此即不相似也。若能了达四分无非法身。则此虚空相分。亦即法身全体。非是法身少分。所以芥子中空。便同十方太空。便同十界众色。此岂烦恼情谓所计对色之空也哉。二就佛界明具九竟。

  △三就迷悟明十界又二初明迷悟差别二明究竟平等初又二初约无明熏习有六凡二约法身熏习有四圣今初。

  但从无始世来。与无明心俱。痴暗因缘熏习力故。现妄境界。以依妄境界熏习因缘故。起妄相应心。计我我所。造集诸业。受生死苦。说彼法身名为众生。

  无明心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即根本住地无明。所谓界外同体惑也。由此根本无明痴心所故。令法身体。举体而为业相。即成诸心心数自证分及证自证分之内体也。痴暗因缘熏习力故。现妄境界者。即无明熏真如体。令彼心心数体。幻成见相二分也。依妄境界熏习因缘。乃至计我我所者。从根本无明法执。而起枝末无明我我所执。所谓界内见思惑也。造集诸业者。无明缘行。造于有漏善恶不动三种业也。受生死苦者。三界分段生死。乐是坏苦。苦是苦苦。不乐不苦是行苦也。即是法身流转六道。故名众生。设无法身。即无众生之名可得矣。

  △二约法身熏习有四圣。

  若如是众生中。法身熏习而有力者。烦恼渐薄。能厌世间。求涅槃道。信归一实。修六波罗蜜等一切菩提分法。名为菩萨。若如是菩萨中。修行一切善法满足。究竟得离无明睡者。转名为佛。

  法身熏习者。即以本觉之性而为法身。由众生无不具此本觉性故。得受有漏闻思修等熏习。由熏习力为增上缘。资本觉性。令起无漏出世间智。更不资熏烦恼种子。故得烦恼渐薄。由烦恼薄。故能厌离世间虚伪果报。厌离虽同。发心有异。若其无始法执重者。则先求涅槃道。若其无始法执轻者。则能信归一实。若约发心差别。则求涅槃者。名为二乘。信一实者。乃名菩萨。若约究竟所行。则一是渐悟。一是顿悟。同名菩萨也。究竟离无明睡。即转名佛。设无众生。亦无菩萨.佛可得矣。初明迷悟差别竟。

  △二明究竟平等。

  当知如是众生.菩萨.佛等。但依世间假名言说故。而有差别。而法身之体。毕竟平等。无有异相。

  法身喻如湿性。众生如冰。佛如纯水。二乘菩萨。如冰渐泮而未尽也。冰之湿性无减。水之湿性无增。故云毕竟平等。可谓但转其名无实性矣。二广释竟。

  △三总结。

  善男子。是名略说一实境界义。

  合前心体心相及如来藏三义。乃可略显一实境界。以为进趣最初方便也。初示一实境界以开圆解竟。

  △二示二种观道以显圆行二初正明二观即圆正行二曲为障缘即圆方便助行初中三初总标二别释三料简今初。

  若欲依一实境界修信解者。应当学习二种观道。何等为二。一者唯心识观。二者真如实观。

  △二别释二初释唯心识观二释真如实观初中三初正示观门二观成胜进三结观功能初又三初观境唯心二善知心相三观门成就初又三初示所观境二示能观观三劝修简过今初。

  学唯心识观者。所谓于一切时一切处。随身口意有所作业。

  一切时。谓行住坐卧等时。一切处。谓见色闻声等处。随身口意有所作业。谓做作语言攀缘等业。以要言之。不出六行六境。一一无非所观境也。六行者。一行。二住。三坐。四卧。五语言。六做作。六境者。一见色。二闻声。三嗅香。四受味。五觉触。六知法。于此十二事中。并须修学唯心识观。

  △二示能观观。

  悉当观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界。若心住念。皆当察知。勿令使心无记攀缘。不自觉知。于念念间。悉应观察。随心有所缘念。还当使心随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己内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别也。所谓内心自生长短好恶.是非得失.衰利有无等见。无量诸想。而一切境界。未曾有想。起于分别。当知一切境界自无分别想故。即自非长非短.非好非恶。乃至非有非无。离一切相。如是观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离心。则无一法一相而能自见有差别也。

  此唯心识观。乃是破法执之利刀。烧烦恼之猛?。证涅槃之要津。成菩提之秘诀。至简至易。至妙至玄。子科有五。初云悉当观察知唯是心者。总示唯心止观门也。次云乃至一切讫不自觉知。示分别性观门也。心若住念于一切境。则成遍计所执。名分别性。今即察知。勿令无记攀缘不觉。故名为观此言无记。与三性中无记不同。三性中无记性者。于善不善不可记别。故名无记。今以唯心识观守记内心。名之为记。若复忘失唯心识观。妄想攀缘计有外境。名为无记也。三云于念念间讫令心自知。示分别性止门也。悉应观察。谓当观察知唯是心。正大乘止观所明强观诸法唯是心相。虚状无实也。还当使心随逐彼念令心自知者。正大乘止观所谓次第以后念破前念令知无实念也。然亦不可妄计前念为所观。后念为能观。以后念起时。前念已灭。不得成所观境。但借前念之非实。以知后念之本虚。仍是当念为能观。后念为所观。由此能观。令于所观不起实执耳。四云知己内心讫起于分别。示依他性中观门也。内心自生想念。谓长谓短。谓好谓恶。谓是谓非。谓得谓失。谓衰谓利。谓有谓无。于依他起而成遍计。而诸境界。本无有念。亦无分别。不过皆是自心之相分耳。五云当知一切已下。示依他性中止门也。一切诸法。既唯自心相分。则有即非有。无生无灭。并不执此虚相矣。言一切境界即自非长非短等者。且如有境于此。短者视之。则以为长。境非长也。长者视之。则以为短。境非短也。喜者视之。则以为好。境非好也。厌者视之。则以为恶。境非恶也。同想视之。则以为是。境无是也。异想视之。则以为非。境无非也。虚妄摄受。则以为得。境非得也。虚妄分离。则以为失。境非失也。违其妄情。则以为衰。境非衰也。顺其妄情。则以为利。境非利也。计彼是实。则以为有。境非有也。计彼是虚。则以为无。境非无也。譬如同在一处。天见琉璃。鱼见窟宅。人见清水。鬼见脓血炭火。离彼四类有情心想。何尝别有法相可得。又如同一美女。有欲男子视之。以为妙好。等辈妒妇视之。以为怨家。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不净观人视之。以为行厕。出世圣人视之。知其本空。入假菩萨视之。知其能为十界染净缘起。佛眼视之。知即法界实相。举此一法。总不出于十界各自心量心外无境。一切诸法。例皆可知。摄法归心。则心外无法。因缘即空也。心生想念。则法随心现。无量差别。因缘即假也。法唯心生。以心为体。非有非无。离一切相。本无差别。不生不灭。因缘即中也。若能念念如此观察。则何执不破。何惑不消。执破惑消。朗然大觉。方知诸法本来寂灭。不复更灭矣。

  △三劝修简过又二初劝修二简过今初。

  常应如是守记内心。知唯妄念。无实境界。勿令休废。是名修学唯心识观。

  守者。不令驰散。即是定也。记者。恒令分明。即是慧也。内心者。不念前境。了知心外无法。故名为内。非枯守一腔之谓。不可不知。

  △二简过。

  若心无记。不知自心念者。即谓有前境界。不名唯心识观。

  设有外境当情。即是慧心失照。不可不觉察也。初观境唯心竟。

  △二善知心相。

  又守记内心者。则知贪想。瞋想。及愚痴邪见想。知善。知不善。知无记。知心劳虑种种诸苦。

  众生无始以来。由于自心所现境界不了知故。但能向外妄生分别。不能反观内自心相。今由善修唯心识观。知境唯心。心不外驰。故想起即知。不随想而漂堕也。贪瞋邪见。根本三毒。一起便知。知便不令相续。阿含经中所以贵知恶也。与信惭等善法相应。名之为善。与无惭等恶法相应。名为不善。俱不相应。名为无记。知此三性差别。则必能断不善无记。令其恒善。知心劳虑种种诸苦。则必能息虚妄尘劳。令证寂灭一心法界矣。

  △三观门成就。

  若于坐时。随心所缘。念念观知唯心生灭。譬如水流灯?。无暂时住。从是当得色寂三昧。

  前论修观。通一切时及一切处。今约入定。则四威仪中。坐为最胜也。知惟心生。则色本无生。知唯心灭。则色本无灭。故得色寂三昧。又心生灭相。譬如水流灯?。无暂时住。则刹那才生。无间即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既无动转。心相本寂。心既本寂。色岂不然。观色唯心而悟本寂。故名色寂三昧。非谓色寂而心不寂也。得此三昧。是圆五品观行即佛。初正示观门竟。

  △二观成胜进又三初总示应修二别示二观三结示利益今初。

  得此三昧已。次应学习信奢摩他观心。及信毗婆舍那观心。

  从事入理。名奢摩他。即一心三止也。从体起用。名毗婆舍那。即一心三观也。二皆名观心者。皆有智慧照了故也。皆言信者。指圆十信位中不二妙止观也。前于名字位中。修行唯心识观。而登五品色寂三昧。非无一心不二止观但以定慧未深。未得名信。今既得此色寂三昧。观行位极。故应学习信二观心。念念冥理。念念起用。令其平等正直。速登佛慧也。

  △二别示二观又二初奢摩他二毗婆舍那今初。

  习信奢摩他观心者。思惟内心不可见相。圆满不动。无来无去。本性不生不灭。离分别故。

  修行唯心识观。已能了达实无外境。唯有内心。今即思惟此内心相。觅之了不可得。故不可见。是即空也横遍十方。故圆满不动。竖穷三际。故无来无去。是即假也。体即法身。法界常住。故本性不生不灭。离于分别。是即中也。一念内心。本是因缘生法。观其即空假中。无一事而非理。故名奢摩他观。此观遍能止息三惑。遍能停止三境。遍不分别止与不止。是故亦名三心妙止。

  △二毗婆舍那。

  习信毗婆舍那观心者。想见内外色。随心生。随心灭。乃至习想见佛色身。亦复如是。随心生。随心灭。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镜中像。非心。不离心。非来。非不来。非去。非不去。非生。非不生。非作。非不作。

  先知境界唯心。又知此心即空假中。则无事而非理矣。事既即理。理能成事。故设欲想见内色生。则内色便随心生。设欲想见内色灭。则内色便随心灭。设欲想见外色生灭。亦复如是。具如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所明也。所执受色。名为内色。不执受色。名为外色。背舍胜处及一切处。小乘修之。止名不坏法观。今以圆解修之。便成圆行也。乃至习想见佛色身者。观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事。中间超略余九法界。及与佛界依报眷属等想。故云乃至也。如此若自若他十界色像。无不随心而生。随心而灭。从体起用。转变自在。一一皆如幻化水月镜像。非有似有。有而非有也。巧术力故。种种变现。名之为幻。心是能幻。十法界色皆所幻也。神通力故。无而示有。名之为化。心是能化。十法界色皆所化也。此心如水。十界月影恒于中现。而非外来。此心如镜。十界形像对至即现。而无出入。心本无色。故十界色一一非心。由心有色。故十界色皆不离心。心外无色。故十界色皆悉非来。心生色生。故十界色皆非不来。色只是心。故十界色皆悉非去。心灭色灭。故十界色皆非不去。有而不有。故十界色皆即非生。不有而有。故十界色皆非不生。缘起无性。故十界色皆即非作。无性缘起。故十界色皆非不作。即中之空假。名为非不来非不去非不生非不作。是心作十界色也。即空假之中。名为非来非去非生非作。是心是十界色也。随于背舍胜处及一切处乃至佛身观中。一一了达一心三观。故名毗婆舍那。此观遍能观穿三惑。遍能观达三谛。遍不分别观与不观。是故亦名一心妙观。二别示二观竟。

  △三结示利益。

  善男子。若能习信此二观心者。速得趣会一乘之道。

  二观成胜进竟。

  △三结观功能。

  当知如是唯心识观。名为最上智慧之门。所谓能令其心猛利。长信解力。疾入空义。得发无上大菩提心故。

  了知心外无法。而修一心圆顿止观。从五品位。增长信解而登六根净位。则得疾入第一义空。不堕凡夫及二乘地。任运三心圆发。入圆初住。名为无上大菩提心也。初释唯心识观竟。

  △二释真如实观三初正示观门二观成胜进三结观功能初中三初明观法二明所超三明观成今初。

  若学习真如实观者。思惟心性无生无灭。不住见闻觉知。永离一切分别之想。

  前依他性止门。已知一切法唯心想生。唯心生灭。无暂时住。今即因此而入真实性中观门。故云思惟心性无生无灭也。何者。不了法界。似有心生。生时觅之了不可得。则性即无生。既无有生。云何有灭。灭则无心。而心性非无。故无灭也。次入真实性中止门。故云不住见闻觉知。何者。心性虽无生灭。本非色声香味触法。如何可得见闻觉知。设有可见可闻可觉可知。便非心性。以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见心故。又复不得别认不可见闻觉知境界以为心性。故云永离一切分别之想。何者。心性虽复不可见闻觉知。而见闻觉知。体即是心。不可别唤不见不闻不觉不知境界以为心也。

  △二明所超。

  渐渐能过空处。识处。无少处。非想非非想处等定境界相。得相似空三昧。

  观行位中习此真如实观。直观心性。永离分别。则虽不学次第禅门。自渐能超四空定境。以彼四空定境。皆不能离分别想故。且如入空处定者。必先厌患色笼。修观破色。缘无边空而入于定。定心与彼空处相应。住此觉知。是分别想。非无分别也。次入识处定者。必先厌患虚空。舍空缘识而入于定。定心与彼识处相应。住此觉知。亦是分别。非无分别也。次入无少处定者。亦名无所有处。必先厌患于识。舍识缘无所有而入于定。定心与彼无所有处相应。住此觉知。亦是分别。非无分别也。次入非想非非想处定者。必先厌患无所有处。舍无所有想。缘非想非非想而入于定。定心与彼非想非非想处相应。住此微细觉知。犹复是分别想。非无分别。所以报尽还堕。不证真常也。今修真如实观。永离一切分别之想。所以观行位中。即已善超三有。而得相似空三昧门。

  △三明观成。

  得相似空三昧时。识想受行粗分别相不现在前。从此修学。为善知识大慈悲者守护长养。是故离诸障碍。勤修不废。展转能入心寂三昧。

  既登观行一品。即能圆伏五住烦恼。故心心数粗分别相不现在前。十方诸佛菩萨真善知识。同皆守护。令得长养。乃至能入心寂三昧。由观心性无生无灭而入三昧。故名心寂。心寂则色亦寂矣。初正示观门竟。

  △二观成胜进又二初证入二离过今初。

  得是三昧已。即复能入一行三昧。入是一行三昧已。见佛无数。发深广行心。住坚信位。所谓于奢摩他.毗婆舍那二种观道。决定信解。能决定向。

  心寂色寂。是五品之终。一行三昧。是十信之始。观行位极。相似解发。故云即复能入也。言一行者。圆信圆解。一行即一切行。一切行即一行。所谓系缘法界。一念法界。法界无外。更无余行。以即空故。名圆圣行。以即假故。名圆梵行及婴病行。以即中故。名圆天行。又事即理故。一心圆具圣梵天行。体即用故。一心圆兴婴儿病行。又入一行三昧。即前所明信奢摩他观心。见佛无数发深广行心。即前所明信毗婆舍那观心。由此一心圆顿止观。住六根净坚信位中。此但名为决定信解。决定能向一乘大菩提心。登圆住也。圆住以上。乃名真实奢摩他毗婆舍那道故。

  △二离过。

  随所修学世间诸禅三昧之业。无所乐着。乃至遍修一切善根菩提分法。于生死中无所怯畏。不乐二乘。

  圆教坚信位人。仍有二种。一者直修顿观。中中流入。二者或修渐及不定两观。双照二边。虽照二边。恒契中道。故学世间禅三昧时。不同凡夫之著有。修出世间菩提分时。不同二乘之乐空也。二观成胜进竟。

  △三结观功能。

  以依能习向二观心最妙巧便。众智所依。行根本故。

  明此真如实观。乃是能向奢摩他毗婆舍那二观心之最妙巧便。依此得成一心三智。故是众智所依。从此发生五行万行。故是行之根本也。二别释二观竟。

  △三料简。

  复次。修学如上信解者。人有二种。何等为二。一者利根。二者钝根。其利根者。先已能知一切外诸境界。唯心所作。虚诳不实。如梦如幻等。决定无有疑虑。阴盖轻微。散乱心少。如是等人。即应学习真如实观。其钝根者。先未能知一切外诸境界。悉唯是心。虚诳不实故。染着情厚。盖障数起。心难调伏。应当先学唯心识观。

  虽依一实境界以修信解。并属圆教名字位人。而此圆人。仍有利钝。若久熏圆解。知境唯心。五浊习轻者。则阴盖轻微。散乱亦少。所以即可体达识心本寂。了知三千宛然即空假中。名为学习真如实观也。若初获圆闻。染情尚厚。五浊习重者。则盖障数起。心难调伏。所以必须照于起心变造十界。知其无不即空假中。名为先学唯心识观也。然钝根之人。不可即修真如实观。而利根之人。不妨亦修唯心识观。但以理摄事。则名真如实观。从事入理。则名唯心识观耳。设欲舍事观理。则既非唯心识观。又非真如实观。所以大乘止观。深诫初心之人。不可越前二性。径依第三性修。但可念念之中三番并学。资成第三番也。准此。则名字位中。止可先习唯心识观。以其未能不起九界心故。观行初品。便可随意修此二观。若起九界心时。则观唯识。若不起九界心时。则观真如。观唯识。则色寂而心亦寂。观真如。则心寂而色亦寂也。初正明二观竟。

  △二曲为障缘三初现离障缘二求生净土三结叹方便初中三初明障缘二示方便三明得离今初。

  若人虽学如是信解。而善根业薄。未能进趣。诸恶烦恼。不得渐伏。其心疑怯。畏堕三恶道。生八难处。畏不常值佛菩萨等。不得供养听受正法。畏菩提行难可成就。有如此疑怖及种种障碍等者。

  虽学如是信解。谓依一实境界而学信解。亦即名字初心人也。净熏习浅。故善根业薄。染熏习厚。故烦恼不伏。此须四句料简。自有善根厚而烦恼薄者。如前即应学习真如实观者是也。自有善根厚而烦恼厚者。如前应当先学唯心识观者是也。若善根虽薄。烦恼亦薄者。事可两向。以烦恼薄故。可习真如实观。以善根薄故。或先学唯心识观也。今为善根薄而烦恼厚者。多疑多障。并不能即修唯心识观。须为别示善巧方便也。

  △二示方便又三初称名字二观法身三修厌离称名字者即附净分分别依他二性止观以助唯心识观对治不常值佛菩萨听法之畏观法身者即附净分真实性之止观以助真如实观对治菩提行难可成就之畏修厌离者正破染分分别依他二性成就唯心识观渐伏烦恼对治三恶八难之畏也今初。

  应于一切时一切处。常勤诵念我之名字。

  诸佛菩萨真实功德。通别名号。并由证真实性。称性所成缘起作用。能与众生作增上缘。众生不了。计有心外佛菩萨名。即为净分分别性摄。若知名号。是我自心所现相分。即为净分依他性摄。能于一切时处常勤诵念。勿令间断。则心不散乱。名为妙止。名号历然。名为妙观。便可助显唯心识观。兼有灭障胜功能矣。

  △二观法身。

  若得一心。善根增长。其意猛利。当观我法身。及一切诸佛法身。与己自身。体性平等。无二无别。不生不灭。常乐我净。功德圆满。是可归依。

  若得一心善根增长者。由前一切时处勤念称名。伏除昏散也。昏散既除。意即猛利。堪依一实境界以修信解。观察地藏大士。及一切诸佛。同皆证此现前一念自性清净心如来之藏以为法身。我身亦复全揽自性清净心如来之藏以为其体。迷悟虽殊。性恒平等。生佛唯此一心。故无二。不因迷悟而有隔异。故无别。无始成就。故不生。永永常住。故不灭。无对待。故常。无所受。故乐。无戏论。故我。无所离。故净。性具不可思议无漏清净之业究竟显发。故功德圆满。是则归依大士及佛。全即归依自心。故云自归依佛.自归依法.自归依僧也。除自法外。更于何处别有三宝可归依耶。一切归依三宝。无论达与不达。克实论之。皆是自归依耳。

  △三修厌离。

  又复观察己身心相。无常。苦。无我。不净。如幻如化。是可厌离。

  现前一念心性。本与大士诸佛体同。而由无始迷惑。妄认四大为己身相。妄认六尘缘影为己心相。譬如弃海认沤。安得不于常住之中妄见无常。乐中受苦。自在性中。不得自在。清净性中妄成杂染。而此无常苦无我不净之妄身妄心。仍依现前一念心性而起。但如幻化。非别有实。何乃被此虚诳不实身心所惑。而起诸恶烦恼耶。修此厌离。对治分别染着。则能成就二种观道也。二示方便竟。

  △三明得离。

  若能修学如是观者。速得增长净信之心。所有诸障。渐渐损减。何以故。此人名为学习闻我名者。亦能学习闻十方诸佛名者。名为学至心礼拜供养我者。亦能学至心礼拜供养十方诸佛者。名为学闻大乘深经者。名为学执持书写供养恭敬大乘深经者。名为学受持读诵大乘深经者。名为学远离邪见。于深正义中不堕谤者。名为于究竟甚深第一实义中学信解者。名为能除诸罪障者。名为当得无量功德聚者。此人舍身。终不堕恶道.八难之处。还闻正法。习信修行。亦能随愿往生他方净佛国土。

  学如是观。双指法身及厌离观也。现前一念之心。即是依他起性。今观法身。则能显出依他性中圆成实性。复修厌离。则能除灭依他性中遍计执性。由显圆成。则净信增长。由除遍计。则诸障损减也。何以故下。叹其善学。盖我及十方诸佛。不过转灭依他中之遍计。令其净尽。转显依他中之圆成。令其满足。只此所显圆成实性。名为一体三宝。亦名究竟甚深第一实义。何者。如如之理。名为法宝。如如之智。名为佛宝。理智不二。名为僧宝。满证一体三宝者。名为十方诸佛。分证一体三宝者。名为诸大菩萨。诠显一体三宝者。名为大乘深经。闻此一体三宝而不疑惑。名为闻慧。观察一体三宝而无滞碍。名为思慧。念念觉此一体三宝而无间断。名为修慧。今此行人。既能一心称名。观察法身。厌离妄执。则闻地藏洪名。即为遍闻十方佛名。礼拜供养地藏。即为遍礼遍供十方诸佛。可谓佛不说法。恒闻梵音。口无言声。遍诵众典。手不执卷。常演是经。心不思惟。普照法界矣。有何罪障而不除。有何功德而不满。有何恶趣门而不闭。有何净佛土而不生耶。初现离障缘竟。

  △二求生净土。

  复次。若人欲生他方现在净国者。应当随彼世界佛之名字。专意诵念。一心不乱。如上观察者。决定得生彼佛净国。善根增长。速获不退。

  上文既明求离障缘者。修三方便。不惟现离诸障。兼能随愿往生。今更特明求生净土者。若能修三方便。不惟决生净土。亦能现获不退也。专意诵念彼佛名字。令离昏散。即名一心不乱。即是称名方便也。如上观察。即观法身及修厌离二方便也。具三方便。则舍身定生彼国。现在善根增长。速获不退。故知持名有大功德。不可视作浅近法门。

  △三结叹方便二初叹一心业胜二简杂乱益微初又二初正叹二结释今初。

  当知如上一心系念思惟诸佛平等法身。一切善根中。其业最胜。所谓勤修习者。渐渐能向一行三昧。若到一行三昧者。则成广大微妙行心。名得相似无生法忍。

  依于一实境界以开圆解。知十方佛.我及众生。同一净心为体。是名一心。常勤称念佛之名字。是为系念。观于诸佛法身与己平等。是为思惟诸佛平等法身。此于一切善根。则为最胜。故阿弥陀经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执持名号。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乱。即得往生。由此执持名号。即是多善根福德因缘故也。上明修二观者。须得色寂心寂三昧。方能入于一行三昧。今即以系念名字而当唯心识观。思惟法身而当真如实观。故即能向一行三昧也。了达一心而持名号。其功若此。奈何弗信。

  以能得闻我名字故。亦能得闻十方佛名字故。以能至心礼拜供养我故。亦能至心礼拜供养十方诸佛故。以能得闻大乘深经故。能执持书写供养恭敬大乘深经故。能受持读诵大乘深经故。能于究竟甚深第一实义中不生怖畏。远离诽谤。得正见心。能信解故。决定除灭诸罪障故。现证无量功德聚故。

  谓由圆闻.圆思.圆修。所以能到一行三昧也。闻我名。闻十方佛名。闻大乘深经。即名字位中闻慧也。至心礼拜供养我及诸佛。执持读诵大乘深经。不生怖畏。得正见心。即观行位中思慧也。决定除灭罪障。现证无量功德。即相似位中修慧也。

  △二结。

  所以者何。谓无分别菩提心。寂静智现。起发方便业种种愿行故。能闻我名者。谓得决定信利益行故。乃至一切所能者。皆得不退一乘因故。

  无分别菩提心。即信解一实境界之心也。寂静智现。即习信奢摩他观也。起发方便业种种愿行。即习信毗婆舍那观也。由得决定信利益行。方为能闻我名。由得不退一乘因。方为能至心礼拜等一切所能。初叹一心业胜竟。

  △二简杂乱益微又二初闻犹不闻二修犹不修今初。

  若杂乱垢心。虽复称诵我之名字。而不名为闻。以不能生决定信解。但获世间善报。不得广大深妙利益。

  不达心外无法。名之为杂。自心还取自心。名之为乱。妄起种种染着。名之为垢。所以虽复称诵。不得为闻。以未闻地藏二字之实义故。地即心地。藏即性藏。心性无二。安得有杂。既本无杂。何由有乱。既已无乱。何得有垢。今彼不达无二心性。所以本无杂乱垢中。妄成杂乱垢障。不闻地藏之圆名也。若于名字位中。圆闻一实境界而生于慧。则心无杂。随于观行位中。圆思唯识真如而生于慧。则心无乱。次于相似位中。圆修一行三昧而生于慧。则心无垢乃成决定信解也。然虽杂乱垢心称诵名字。亦获世间种种善报。所谓现离衰恼。后生人天。渐渐熏习。终成佛道。但现前不能即得广大深妙利益耳。

  △二修犹不修。

  如是杂乱垢心。随其所修一切诸善。皆不能得深大利益。

  意显若开圆解。则随所修善。皆得大益。所谓圆人受法。无法不圆也。二示二种观道以显圆行竟。

  △三示三忍四佛以彰圆位三初总标二别释三简修今初。

  善男子。当知如上勤心修学无相禅者。不久能获深大利益。渐次作佛。

  无相禅。即指依于一实境界所修唯识.真如二种观也。此二种观。无生死相。无涅槃相。故名无相。而悉具足止观定慧。故名为禅。梵语禅那。此翻静虑。静即止定。虑即观慧。亦即寂照之异名也。深大利益。意指功德庄严。渐次作佛。意指智慧庄严。又利益约忍。约无间道。作佛约智。约解脱道也。

  △二别释二初释利益二释作佛初又二初明入位二释忍义今初。

  深大利益者。所谓得入坚信法位。成就信忍故。入坚修位。成就顺忍故。入正真位。成就无生忍故。

  十发趣心。名坚信忍。十长养心。名坚法忍。十金刚心。名坚修忍。今但合称为坚修位。体性十地。名无生忍。分证法身。名入菩萨正位也。然诸经明忍。开合多少不同。大小横竖亦异。今须略辩。以示方隅。复须以义定名。令其不滥。共为三意。一.列名。二.解释。三.结属。一列名者。或明二忍。谓一生忍。二法忍。或明三忍。如此文。或明四忍。谓一伏忍。二顺忍。三无生忍。四寂灭忍。或明五忍。谓加第二信忍。或明六忍。谓加第三和从忍。顺为第四也。二解释者。小乘以耐怨害为生忍。耐勤苦为法忍。非今所用。别教以地前名生忍则浅。地上名法忍则深。亦非所用。圆教明十界假名皆空故为生忍。十界实法皆空。故为法忍。圆观二空。无次第无浅深也。三忍者。别教则十信为信忍。三十心为顺忍。登地为无生忍。圆教则初后皆信实相。悉名信忍。初后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悉名顺忍。初后皆不起二边心。悉名为无生忍也。四忍者。别教则以十信为伏忍。顺忍.无生忍如前说。妙觉名寂灭忍。圆教则从初心至金刚顶。皆悉圆伏五住。皆名伏忍。初后皆悉休息众行。通得名寂灭忍。顺及无生。例如前说也。五忍者。别教以十信初心为伏。后心为信。顺等如前。圆亦如前说也。六忍者。别教则分十住以为和从。十行十向为顺。圆教则始终不乖实相。悉得名和从也。三结属者。今经言局意圆。不论二忍三忍四忍五忍六忍。但取观行位中所有诸忍。束之以为信忍。相似位中所有诸忍。束之以为顺忍。分证乃至极位所有诸忍。束为无生忍也。

  △二释忍义。

  又成就信忍者。能作如来种性故。成就顺忍者。能解如来行故。成就无生忍者。得如来业故。

  如来无漏智慧所依妙定。名之为忍。依于此忍。发一切智。作如来种。故名信忍。依于此忍。发道种智。解如来行。故名顺忍。依于此忍而发一切种智。得如来业。名无生忍。非横非竖。可横可竖。竖约三位。横约一心也。初释利益竟。

  △二释作佛。

  渐次作佛者。略说有四种。何等为四。一者。信满法故作佛。所谓依种性地。决定信诸法不生不灭。清净平等。无可愿求故。二者。解满法故作佛。所谓依解行地。深解法性。知如来业无造无作。于生死涅槃。不起二想。心无所怖故。三者。证满法故作佛。所谓依净心地。以得无分别寂静法智。及不思议自然之业。无求想故。四者。一切功德行满足故作佛。所谓依究竟菩萨地。能除一切诸障。无明梦尽故。

  满法。谓一实境界圆满无分别法也。信满法故。观行即佛。解满法故。相似即佛。证满法故。分证即佛。功德行满足故。究竟即佛。性恒平等。故皆名佛。修分明昧。故说有四。圆家之渐。渐无不圆。天台六即。盖本诸此。除慢除怯。尽美尽善之法门也。二别释竟。

  △三简修二初简三种人二示十种相今初。

  复次。当知。若修学世间有相禅者。有三种。何等为三。一者。无方便信解力故。贪受诸禅三昧功德而生憍慢。为禅所缚。退求世间。二者。无方便信解力故。依禅发起偏厌离行。怖怯生死。退堕二乘。三者。有方便信解力。所谓依止一实境界。习近奢摩他.毗婆舍那二种观道故。能信解一切法唯心想生。如梦如幻等。虽获世间诸禅功德。而不坚着。不复退求三有之果。又信知生死即涅槃故。亦不怖怯。退求二乘。

  上明修出世间无相禅者。速能成就三忍四佛。今简修学世间有相禅者。则有三种差别。欲人先学大乘进趣方便。依于一实境界而修信解。庶不误堕世间及二乘也。言有相者。即是十二门禅。所谓四禅.四等.四无色定。皆有境相可攀缘也。贪受诸禅而生憍慢。名增上慢。甫伏欲界思惑。仍起上界思惑。暂离欲缚。仍被禅缚。故遂违远菩提。退求世间色无色界果报乐也。依禅发起偏厌离行者。谓由证得初禅等故。定心观察三界过患。见生死苦。断烦恼集。欣涅槃灭。修永离道。不复发起大悲方便也。若依一实境界以为最初方便。习学奢摩他.毗婆舍那不二止观。则知一切诸法。唯心想生。皆如梦幻。当体不实。何容于此梦幻之法。而生坚着.生怖怯耶。是知无方便信解者。贪着诸禅。则成生死有相。依禅起厌。则成涅槃空相。若有方便信解者。游戏诸禅。禅不能缚。即生死之有。便是实相之有。深观涅槃。亦不取证。即涅槃之空。便是第一义空。实相之有。有无有相。第一义空。空无空相。一一皆成无相禅矣。

  △二示十种相。

  如是修学一切诸禅三昧法者。当知有十种次第相门。具足摄取禅定之业。能令学者成就相应。不错不谬。何等为十。

  此明不论修学无相有相诸禅。并须知此十种相门。方能成就不错谬也。若不得此十门意者。世间初禅。尚难成就。况出世间上上禅耶。若得此十门意。则一切禅定之业。无不具足摄取成就。

  一者。摄念方便相。

  此如天台止观所明二十五前方便也。不论修学世.出世禅。并须具之。一.具五缘。二.诃五欲。三.弃五盖。四.调五事。五.行五法。幸自细简摩诃止观.禅波罗蜜等书。

  二者。欲住境界相。

  此是内方便之初门。谓或系缘止。或制心止。或体真止。必各各有所观境也。

  三者。初住境界。分明了了知出.知入相。

  此是内方便中初学安心法也。随所观境不令昏散。坐起则知出相。坐时则知入相。

  四者。善住境界得坚固相。

  此是内方便中已得安心法也。且如修安般者。则心善住于出入息。乃至修体真者。则心善住诸法空等。

  五者。所作思惟。方便勇猛转求进趣相。

  且如修安般者。已得欲界粗住。转求细住。乃至修体真者。历观诸法无不空也。

  六者。渐得调顺。称心喜乐。除疑惑信解。自安慰相。

  且如修安般者。证欲界定觉心明净。与定相应。定法持心。无分散意。乃至修体真者。了了信解诸法本空也。

  七者。克获胜进。意所专者。少分相应。觉知利益相。

  且如修安般者。从未到定。泯然虚豁。失于欲界之身。始证初禅八触。或动或痒。或凉或暖。或轻或重。或涩或滑。随发一触。则有十种善法功德相应俱起。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悦。五乐。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脱。九境界现前。十心调柔软。故云少分相应觉知利益相也。乃至修体真者。发得初禅。与法空理少得相应。觉知利益也。

  八者。转修增明。所习坚固。得胜功德。对治成就相。

  且如修安般者。已发初禅。五支成就。所谓一觉。二观。三喜。四乐。五一心支。不退不转。对治欲散。具足成就初禅功德。乃至修体真者。空理增明。断诸有结也。

  九者。随心有所念作。外现功业。如意相应。不错不谬相。

  且如证初禅者。能起二种变化。谓初禅化。欲界化。证二禅者。能起三化。证三禅者。能起四化。证四禅者。能起五化。共名十四变化。乃至证体真者。能起六神通也。

  十者。若更异修。依前所得而起方便。次第成就。出入随心。超越自在相。

  且如证初禅者。若更异修四禅.四等.四无色定。并及观练熏修一切诸禅。无不依于所得初禅而起方便。乃可次第成就。既成就已。乃能出入随心。既随心已。乃能超越自在。又如已证体真止者。或更异修方便随缘止。乃至息二边分别止。亦无不依于所得体真止而起方便。乃能次第成就。出入随心。超越自在也。

  是名十种次第相门。摄修禅定之业。

  纵令修学唯心识观真如实观出世无相禅者。亦必有此十种次第相门。方获成就。方与奢摩他.毗婆舍那恒得相应。思之思之。二示进趣义竟。

  △三示善巧说二初问二答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汝云何巧说深法。能令众生得离怯弱。

  上虽开示一实境界彻底分明。犹恐愚钝众生。于空假中宛转相即之义未能信解。则不能修二种观道。故特问之。又由佛先叹其善安慰说故也。

  △二答为二初示种种巧说二明离相违过初中二初总示二别明今初。

  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当知初学发意。求向大乘。未得信心者。于无上道甚深之法。喜生疑怯。我尝以巧便。宣显实义而安慰之。令离怯弱。是故号我为善安慰说者。

  △二别明三初慰小心怯弱二慰不解意旨三慰妄计自然小心怯弱由闻大乘即假义生故以大乘即空慰之不解意旨由闻大乘即空义生故以大乘即中慰之妄计自然由执即中性德义生故以大乘修得慰之也初中三初明怯弱二明善说三明得益今初。

  云何安慰。所谓钝根小心众生。闻无上道最胜最妙。意虽贪乐。发心愿向。而复思念求无上道者。要须积功广极。难行苦行。自度度他。劫数长远。于生死中久受勤苦。方乃得获。以是之故。心生怯弱。

  本为执性废修者。说此称性修行之法。是圆有门。而钝根闻之。则作三大阿僧祇劫苦行之解。又以小心而生怯弱也。

  △二明善说。

  我即为说真实之义。所谓一切诸法。本性自空。毕竟无我。无作无受。无自无他。无行无到。无有方所。亦无过去现在未来。乃至为说十八空等。无有生死涅槃一切诸法定实之相而可得者。又复为说一切诸法。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镜中像。如乾闼婆城。如空谷响。如阳光。如泡。如露。如灯。如目?。如梦。如电。如云。烦恼生死。性甚微弱。易可令灭。又烦恼生死。毕竟无体。求不可得。本来不生。实更无灭。自性寂静。即是涅槃。

  此是善说第一义空以破有执。皆约圆教空门。仍复依三谛说。初云所谓一切诸法乃至而可得者。即圆真谛。次云又复为说乃至易可令灭。即圆俗谛。后云又烦恼生死乃至即是涅槃。是圆中谛也。初言一切诸法者。即十界百界千如假实国土等法也。本性自空者。缘生无性也。毕竟无我者。十界内外诸法。推求主宰实不可得也。无作无受者。无我故无作因受果之人也。无自无他者。既无我人。则不可分别自他也。无行无到。无有方所者。既无实迷。亦无实悟。无有此岸彼岸处所可分别也。亦无过去现在未来者。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未有。三世皆悉性空寂灭也。十八空者。空尚非一。那有十八。约十八境而显空理。名十八空。所谓一内空。二外空。三内外空。四空空。五大空。六第一义空。七有为空。八无为空。九毕竟空。十无始空。十一散空。十二性空。十三自相空。十四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十六无法空。十七有法空。十八无法有法空也。生灭涅槃一切诸法。皆无定实之相。所谓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此则一空一切空。假中皆空。依于圆融真谛说也。如幻如化等者。非有似有。有非实有。五住烦恼。二种生死。性皆微弱易灭。此则一假一切假。空中皆假。依于圆融俗谛说也。是中举十四喻。总是六喻.九喻.十喻出没开合有殊。而义并无增减。又虽并含空假中意。而皆对治实有法执。仍属空门。言阳光者。即是阳?。亦名野马。灯?喻其易灭。目?妄见空华。电不久停。云易出没。余并可知。又五住烦恼。二种生死。即以一实境界法性为体。故毕竟别无自体可得。即是不生不灭寂静涅槃。此则一中一切中。空假皆中。依于圆融中谛说也。而亦对治实有法执。还属空门。

  △三明得益。

  如此所说。能破一切诸见。损自身心执着想故。得离怯弱。

  一切皆空。何所不破。涅槃尚空。况复身心情见。一切皆假。复何所不破。涅槃亦假。况复身心情见。一切非空非假。又何所不破。生死烦恼皆悉非空非假。更何得有身心情见。所以能破诸见。能损执着。令离佛道长远之怯弱也。初慰小心怯弱竟。

  △二慰不解意旨三初明不解二明善说三明得益初又三初直标不解二示佛旨意三正明谬解今初。

  复有众生。不解如来言说旨意故而生怯弱。

  △二示佛旨意。

  当知如来言说旨意者。所谓如来已能见彼一实境界故。究竟得离生老病死众恶之法。证彼法身常恒清凉不变等无量功德聚。复能了了见一切众生身中。皆有如是真实微妙清净功德。而为无明闇染之所覆障。长夜恒受生老病死无量众苦。如来于此起大慈悲意。欲令一切众生离于众苦。同获法身第一义乐。而彼法身。是无分别离念之法。唯有能灭虚妄识想不起念者。乃所应得。但一切众生。常乐分别取着诸法。以颠倒妄想故而受生死。是故如来为欲令彼离于分别执着想故。说一切世间法。毕竟体空无所有。乃至一切出世间法。亦毕竟体空无所有。若广说者。如十八空。如是显示一切诸法。皆不离菩提体。菩提体者。非有非无。非非有。非非无。非有无俱。非一。非异。非非一。非非异。非一异俱。乃至毕竟无有一相而可得者。以离一切相故。离一切相者。所谓不可依言说取。以菩提法中。无有受言说者。及无能言说者故。又不可依心念知。以菩提法中。无有能取可取。无自无他。离分别相故。若有分别想者。则为虚伪。不名相应。

  见彼一实境界。证于中道实相体也。究竟得离生老病死。即证如实空义也。证彼无量功德。即证如实不空义也。自证三德秘藏。了知众生同具如是三德秘藏。故起大慈大悲。欲拔其苦。欲与其乐。为说毕竟第一义空。令彼得离分别执着。然所谓一切世间法.一切出世间法毕竟体空。无所有者。正以十界假实国土染净诸法。皆不离菩提体。所以别无自体。正显因缘所生。无不即中。而菩提体。即是一实境界第一义自性清净心如来之藏。此体本自非有非无乃至离分别相故也。言菩提体非有者。不同情计生死有故。言菩提体非无者。不同情计断灭无故。非非有非非无者。不堕双非戏论句故。非有无俱者。不堕双亦相违句故。非一者。不变随缘作种种故。非异者。随缘不变无二性故。非非一非非异者。离戏论句故。非一异俱者。离相违句故。乃至毕竟无有一相而可得者。不堕有无一异种种四句相故。言菩提体离一切相者。以不可依言说取。亦不可依心念知故。即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方显菩提法体。此等开示。本依圆教非有非空门说。三谛皆悉非有非空。大部般若多明此义。昧者不知。故判作空宗耳。

  △三正明谬解。

  如是等说。钝根众生不能解者。谓无上道如来法身但唯空法。一向毕竟而无所有。其心怯弱。畏堕无所得中。或生断灭想。作增减见。转起诽谤。自轻轻他。

  遮遣情执。本为显示法性无分别体。而钝根随语谬解。一向谓空。或生恐畏。或计断灭。畏则作增见而转起诽谤。谓非佛说。计则作减见而自轻轻他。谓归断灭也。初明不解竟。

  △二明善说。

  我即为说如来法身。自性不空。有真实体。具足无量清净功业。从无始世来。自然圆满。非修非作。乃至一切众生身中。亦皆具足。不变不异。无增无减。

  此依圆教有门。直显法身中道之体。诸佛众生平等具足。非断灭也。

  △三明得益。

  如是等说。能除怯弱。是名安慰。

  二慰不解意旨竟。

  △三慰妄计自然三初明妄计二明善说三明得益今初。

  又复愚痴坚执众生。闻如是等说亦生怯弱。以取如来法身本来满足。非修非作相故。起无所得相而生怯弱。或计自然堕邪倒见。

  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以无所得。则无所不得。故得大用现前。二利满足。而彼妄起无所得相。则以不可凑泊而生怯弱。又妄计生佛平等。不假修习。闻说淫怒痴性即是佛性。则恣行贪恚。无惭耻心。闻说幻化空身即是法身。则宝其臭秽。不复厌离。闻说地狱天宫皆为净土。则安此泥沙。不求出要。当今谈圆顿者。类皆堕此。亦可哀也。

  △二明善说。

  我即为说修行一切善法。增长满足。生如来色身。得无量功德清净果报。

  此依圆教全性起修之义。仍属有门。对治无所得见。并治自然邪倒见也。

  △三明得益。

  如此等说。令离怯弱。是名安慰。

  初示种种巧说竟。

  △二明离相违过三初标二释三结今初。

  而我所说甚深之义。真实相应。无有诸过。以离相违说故。云何知离相违相。

  △二释为三初释慰怯弱者所说空义二释慰不解者所说不空义三释慰妄计者所说修得义今初。

  所谓如来法身中。虽复无有言说境界。离心想念。非空非不空。乃至无一切相。不可依言说示。而据世谛幻化因缘假名法中。相待相对。则可方便显示而说。以彼法身性实无分别。离自相。离他相。无空。无不空。乃至远离一切诸相故。说彼法体为毕竟空无所有。以离心分别(之时)想念则尽。(更)无一相而能自见自知为有。是故空义决定真实。相应不谬。

  此明如来藏如实空义。与彼藏体相应不谬也。

  △二释慰不解者不空义。

  复次。即彼空义中。以离分别妄想心念故。则尽毕竟无有一相而可空者。以唯有真实故。即为不空。所谓离识想故。无有一切虚伪之相。毕竟常恒。不变不异。以更无一相可坏可灭。离增减故。又彼无分别实体之处。从无始世来。具无量功德。自然之业。成就相应。不离不脱故。说为不空。

  此明如来藏如实不空义。正从如实空义而显。恒与无分别之藏体相应也。

  △三释慰妄计者所说修得义。

  如是实体功德之聚。一切众生虽复有之。但为无明?覆障故而不知见。不能克获功德利益。与无莫异。说名未有。以不知见彼法体。所有功德利益之业。非彼众生所能受用。不明属彼。唯依遍修一切善法。对治诸障。见彼法身。然后乃获功德利益。是故说修一切善法。生如来色身。

  此明如来藏所具性德。必藉修显。故名修得。亦不违平等体也。今更借喻以合明之。譬如室中。本无鬼魅蛇虫。但有金银珍宝。盲人不见。触彼珍宝而受毁伤。妄计蛇鬼。忧怖失措。今指蛇鬼本无。名为如实空义。珍宝本有。名为实不空义。须彼盲人去无明膜。开智慧眼。方能受用金银珍宝。名修得义。二乘信如来语。知无蛇鬼。不生恐怖。于空作证。如彼盲人兀然中坐。不触珍宝。故不能见不空义也。又如来色身。亦如乳中醍醐。尼拘律子中五丈树性。不可谓有。不可谓无。须藉因缘。然后得之。二释竟。

  △三结。

  善男子。如我所说甚深之义。决定真实离相违过。当如是知。

  正说段中。二演说竟。

  △三获益。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说如此等殊胜方便深要法门时。有十万亿众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住坚信位。复有九万八千菩萨。得无生法忍。一切大众各以天妙香华供养于佛。及地藏菩萨摩诃萨。

  初开圆解。能知如来秘密之藏。名为发无上心。信解不动。名为坚信。观行佛也。证圆初住。名得无生法忍。分证佛也。天妙香华以为供养。表圆道无作缘了。二正说段竟。

  △三流通段三初嘱付受持二结法名义三时众欢喜初中二初嘱付二受持今初。

  尔时佛告诸大众言。汝等各各应当受持此法门。随所住处。广令流布。所以者何。如此法门。甚为难值。能大利益。若人得闻彼地藏菩萨摩诃萨名号。及信其所说者。当知是人速能得离一切所有诸障碍事。疾至无上道。

  汝等各各下。正劝受持广布。所以者何下。释成嘱劝意也。疾至无上道者。显是圆顿纯妙法门。不同方便权说。

  △二受持。

  于是大众皆同发言。我当受持。流布世间。不敢令忘。

  △二结法名义二初问二答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如是所说六根聚修多罗中。名何法门。此法真要。我当受持。令末世中普皆得闻。

  本是坚净信菩萨代为末世众生请问。所以还请结名受持。流通永永也。由结名故。则显真要。真是经体。要是经宗。宗体既明。方有力用也。

  △二答。

  佛告坚净信菩萨。此法门名为占察善恶业报。亦名消除诸障。增长净信。亦名开示求向大乘者进趣方便。显出甚深究竟实义。亦名善安慰说。令离怯弱。速入坚信决定法门。依如是名义。汝当受持。

  结此诸名。各有通别二义。通则一部圆诠。皆是占察善恶业报之义。略如玄义所明。又皆能除障增信。皆是开示大乘进趣方便。皆能显深实义。皆是善安慰说。别则指初示占察法。名为占察善恶业报。指彼第二轮中修忏悔法。名为消除诸障增长净信。指二示进趣义。名为开示求向大乘显出甚深究竟实义。指三示善巧说。名为善安慰说。令离怯弱。总此通别二义。皆令速入坚信决定法门也。又占察二字。约宗立名。善恶业报。约体立名。消除诸障。增长净信。约用立名。开示求向大乘者进趣方便。约宗立名。显出甚深究竟实义。约体立名。善安慰说。令离怯弱。约用立名。速入坚信决定法门。亦约用名。兼显圆顿大乘教相也。二结法名义竟。

  △三时众欢喜。

  佛说此法门名已。一切大会。悉皆欢喜。信受奉行。

  三义故喜。如常可知。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下

No. 371-A 䟦语

  忆辛未冬。寓北天目。有温陵徐雨海居士。法名弘铠。向予说此占察妙典。予乃倩人特往云栖请得书本。一展读之。悲欣交集。癸酉冬日。寓金庭西湖寺。依经立忏。乙亥夏初。寓武水智月庵。讲演分科。是时即有作疏之愿。病冗交沓。弗克如愿。屈指十五年来。梵网.佛顶.唯识.法华。皆已注释。独此夙愿。尚未填还。亦可叹也。今庚寅年。阅世已及五十二岁。百念灰尽。偶有同志数人。仍来结夏北天目之藏堂。究心毗尼。予念末世欲得净戒。舍此占察轮相之法。更无别途。爰命笔于六月朔日。成稿于十有四日。输一滴以益大海。捧一尘而培须弥。虽无补于高深。庶善钻于乳酪。公我同志。共享醍醐。

  前安居第四褒洒陀前一夜蕅益智旭阁笔故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