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回梦到法王家。来去分明路不差。出水珠幢如日月。排空宝盖似云霞。鸳鸯对浴金池水。鹦鹉双衔玉树花。睡美不知谁唤醒。一炉香散夕阳斜。——《西斋净土诗》 Read More
  •   尔时世尊……言:‘汝等谛听……譬如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为微尘,过于东方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国、乃下一尘,如是东行,尽是微尘,……是诸世界,若著微尘及不著者、尽以为尘,一尘一劫,我成佛已来,复过于此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劫。……’ Read More
  •   依净律仪,成妙和合,灵山遗芳型。修行证果,弘法利世,焰续佛灯明。三乘圣贤何济济,南无僧伽耶。统理大众,一切无碍,住持正法城。——太虚大师
  •   《佛说无量寿经》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佛说观无量寿佛经》无量寿佛……一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佛告阿难:汝好持是语。持是语者,即是持无量寿佛名。
      《佛说阿弥陀经》如是等恒河沙数诸佛,各于其国,出广长舌相,遍复三千大千世界,说诚实言:汝等众生,当信是称赞不可思议功德,一切诸佛所护念经。
      《称赞净土佛摄受经》舍利子!若有净信诸善男子或善女人,得闻如是无量寿佛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功德名号、极乐世界功德庄严,闻已思惟,若一日夜,或二、或三、或四、或五、或六、或七,系念不乱。是善男子或善女人临命终时,无量寿佛与其无量声闻弟子、菩萨众俱前后围绕,来住其前,慈悲加佑,令心不乱;既舍命已,随佛众会,生无量寿极乐世界清净佛土。
      《佛说阿弥陀佛根本秘密神咒经》阿弥陀佛名号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甚深秘密、殊胜微妙、无上功德。所以者何?"阿弥陀"佛三字中,有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一切诸菩萨、声闻、阿罗汉,一切诸经、陀罗尼、神咒、无量行法。是故彼佛名号,即是为无上真实至极大乘之法,即是为无上殊胜清净了义妙行,即是为无上最胜微妙陀罗尼。……以称名故,诸罪消灭,即是多善根福德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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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生死书网站大藏经的第八次重大更新,采用了中华佛典宝库2016版的TXT文件包(有更多的经文、使用了现代标点符号、有图片链接代码)。

      本次更新与2014版相比外观界面变化不大,但是底层服务平台Apache、PHP、MySQL(MariaDB),以及网站源程序、模板、组件等都采用了2018.08后更新至2020.08为止最新的技术版本,网站的菜单、分类、文章、长文章分页、模块等全部从头重新制作,经文网址URL更加简短,经文内容中链接了数千枚图片。增加了“在线视频”、“圣典汇编”,以及“五百罗汉图”、“图解系列”、“思维导图”、“佛学大辞典”、“常用经文难字注释” 等文章,还增加了宗教对比研究菜单专栏、并推荐了佛教微信公众号。

      2020.03.30 增加了站内全文检索功能,在首页下方,以及菜单“检索·词典”中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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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

  (出法华玄义)释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若无此三法印印之,即是魔说。如世公文,得印可信,故名三法印。
  [一、无常印],谓世间生死及一切法,皆是无常。众生不了,于无常法中执为常想,是故佛说无常,破其执常之倒,是名无常印。
  [二、无我印],谓世间生死及一切法,皆是因缘和合而有,虚假不实,本无有我。众生不了,于一切法强立主宰,执之为我;是故佛说无我,破其着我之倒,是名无我印。
  [三、涅槃印],梵语涅槃,华言灭度。谓一切众生不知生死是苦,而更起惑造业,流转三界。是故佛说涅槃之法,令其出离生死之苦,而得寂灭之乐,是名涅槃印。(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 ——出自《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另有四法印之说: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念处

  (三藏法数)[一、观身不净],身有内外,己身名内身,他人之身名外身。此内外身,皆揽父母遗体而成;从头至足,一一观之,纯是秽物。众生颠倒,执之为净,而生贪着,故令观身不净也。
  [二、观受是苦],领纳名受,有内受、外受;意根受名内受,五根受名外受。一一根有顺受违受,不违不顺受。于顺情之境则生乐受,于违情之境则生苦受,于不违不顺之境则生不苦不乐受。乐受是坏苦,苦受是苦苦,不苦不乐受是行苦。众生颠倒,以苦为乐。故令观受是苦也。
  [三、观心无常],心即第六识也。谓此识心,体性流动,若粗若细,若内若外,念念生灭,皆悉无常。众生颠倒,计以为常,故令观心无常也。
  [四、观法无我],法有善法恶法。人皆约法计我,谓我能行善行恶也。善恶法中,本无有我。若善法是我,恶法应无我;若恶法是我,善法应无我。众生颠倒,妄计有我,故令观法无我也。

一实相印

  又名诸法实相印,四法印之一。龙树菩萨的大智度论说,小乘法是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来作印定,大乘法是以“一实相印”来作印定。其实,一实相印概括了三法印,三法印也能贯通一实相印,全都是阐明诸法因缘生,无有自性之理。只是大乘一实相印所说的“缘起性空”,把空的理性说得更加澈底,它说宇宙一切万有,都是非有非空,亦有亦空,众生的佛性如此,一切法的法性亦如此。

  所以它们的不同点是:小乘说诸行无常,大乘于万法为无常之外,还认为它是不曾断灭的;小乘说诸法无我,大乘于真谛说无我之外,还于俗谛说化他;小乘唯以我空而说涅槃寂静,大乘却以我法二空而说涅槃无住。大乘与小乘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契合这“一实相印”的妙用,故辨证大乘的教法,也就以“一实相印”来作印定了。
  ——《佛学常见辞汇》

四依

  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识、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大般涅槃经》卷第六:法者即是法性、义者即是如来常住不变、智者了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了义者了达一切大乘经典。

 

  【依法不依人】依法者,谓依实相等法,修诸波罗蜜行,则能具足清净功德,能至菩提也。不依人者,如涅槃经云:魔王尚能假化作佛,况能不作其余之身?是故虽是凡夫,若所说所行,与实相等法相应,则可依信。虽现佛身相好,若所说所行,违于实相法者,则不应依也。(梵语波罗蜜,华言到彼岸。)——出自《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开经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普贤菩萨警众偈

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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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经浅释》 宣化上人讲解(视频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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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几个世纪以来,许多文化和个人都表示经历过轮回,那么在这个永恒的谜团后边,有什么科学依据吗?本片通过对杰出的科学家和轮回的研究学者的独家采访,基于大量来自意识研究领域,濒死体验和前世记忆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第一次深入并科学地探索了这个谜团。更多播放:

第1集:女子自称死后进入另一个世界
第2集:出生时胎记是前世伤痕
第3集:专家称人的意识和大脑无关
第4集:轮回就是灵魂换一个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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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大正藏第 09 册 No. 0272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四

  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译

  王论品第五之二

  王言:“大师!于何时中,诸小王等行王论法?”

  答言:“大王!于末世时,转轮圣王隐没不现,正法不行,邪法竞兴,众生心恶起三种过:一者、乐于非法贪心;二者、起于颠倒贪心;三者、邪法罗网缠心。彼诸小王自无智慧,退失明解,是故圣人说诸小王治国论法,为行正法护世众生。”

  王言:“大师!云何名为乐于非法贪心?”

  答言:“大王!于十不善恶业道中生于乐心,是名乐于非法贪心。”

  “云何名为颠倒贪心?”

  “自己手力得诸资生,依时节得、依正法得、依如法得,不生足心,更求他财,如是名为颠倒贪心。”

  王言:“大师!云何名为邪法罗网之所缠心?”

  答言:“大王!于诸外道非义论中起义论想;于无益论生利益想;于非法中生是法想;于末世时,非是智者所作论中以为正论,生于信心,熏修邪见,以为福德,是名邪法罗网缠心。”

  王言:“大师!以何等法名为王论,令诸小王依彼论法治国理民,是名如法能护众生?”

  答言:“大王!离诸颠倒贪欲之心;离诸颠倒瞋恚之心;离诸颠倒愚痴之心,依对治、依实体、依差别、依利益。依对治、依实体者,对所治法,所谓名为不贪善根、不瞋善根、不痴善根。云何能起所治法、能治法?所治法者,谓:放逸心及无慈心;能治法者,谓:行法行王,不放逸心、大慈悲心,知身无常、资生无常,善自观身,见诸过失,能如实知,如是远离受用资生,行法行王,虽得自在不行非法,如是名为不放逸心。

  “大王当知!依王论法,不应得物,得不应取;所应得者,非时不敢取。若依时节应得之物,于贫穷人不逼恼取。至于俭难、贼难、返逆难、相害难——如此难时,当起慈心不避危害,护诸众生。于贫穷者施与衣食、于恶行者教以善法,是名慈心。大王当知!依此二法,是则名为行法行王,正护众生,不放逸心、大慈悲心。”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有慈悲心,云何而能治彼恶行诸众生等?”

  答言:“大王!彼法行王若欲治彼恶行众生,先起慈心,智慧观察,思惟五法,然后当治。何等为五?一者、依实非不实;二者、依时非不时;三者、依义非无义;四者、依柔软语非粗犷语;五者、依慈心非瞋心。”

  王言:“大师!云何依实非不实?”

  答言:“大王!如法诘问,取其自言,依实过治,不依不实,是名依实非不实。”

  王言:“大师!云何依时非不时?”

  答言:“大王!王有力时,彼违王命,应治其罪;若王无力,应止不治,是名依时非不时。”

  王言:“大师!云何依义非无义?”

  答言:“大王!当问前人,何心起罪?若从恶心,应如法治;若非恶心,不应治罪,是名依义非无义。”

  王言:“大师!云何柔软非粗犷语?”

  答言:“大王!知此众生所犯王法,但应呵责不合余治,应如其过正说不隐,善说苦言。如是呵责、非不呵责,是名软语、非粗犷语。”

  王言:“大师!云何慈心非瞋心?”

  答言:“大王!智者知此非但呵责,断此罪过,除却断命,不得割截手、脚、眼、耳、鼻、舌,依于大慈大悲之心,听系闭牢狱,枷锁打缚,种种呵责,夺取资生,驱摈他方,为令改悔,非常恶心舍此众生,是名慈心,非瞋心。”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如是苦他众生,系闭打缚,驱摈他方,而复说言有慈悲心?二法相违。云何名为行法行王?”

  尔时大萨遮尼乾子告言:“大王!如此之义,我今为汝说于譬喻。大王当知!譬如父母于恶行子,为念子故,欲令改悔,方便苦治,除不断命、不坏诸根,余打骂等随心苦治,不名舍心、不名恶心、不名恼心,以念子重,为令改悔更不作故;而彼父母不名非法,名为念子,不失慈心。大王当知!行法行王,治诸一切恶行众生,亦复如是,慈心重故,为令改悔,除却断命,不坏诸根,生大慈心,起大悲心,系闭、打缚、恶口、呵骂,夺其资生,驱摈他方,为令改悔,舍恶从善,亦令其余念恶众生不作非法,非常恶心舍此众生,亦不故心为恼众生而行苦切,如是名为行法行王,以慈悲心行恶口等治罪众生,不名非法、不失慈心。是故二行名虽有返,而不相违。”

  王言:“大师!何等是恶行众生?”

  答言:“大王!恶行众生略说有五,如是应知。何等为五?一者、于王无利益众生;二者、迭共作无利益众生;三者、起逆众生;四者、邪行众生;五者、邪命众生。

  “大王当知!于王无利益众生有十一种。何等为十一?一者、返逆众生;二者、教他返众生;三者、与王毒药众生;四者、夺王资生众生;五者、破王所应作事众生;六者、侵夺王妻宫女众生;七者、违王命众生;八者、出王密语众生;九者、觇伺国土众生;十者、骂王众生;十一者、毁呰王众生,如是等。大王当知!是名于王无利益众生。

  “大王当知!迭共作无利益众生者,有十种。何等为十?一者、迭共相杀众生;二者、迭相劫夺众生;三者、迭相侵妻众生;四者、虚妄证他众生;五者、虚妄诳他众生;六者、坏他亲友众生;七者、恶口骂他众生,八者、恶业斗秤欺诳损他众生;九者、迭相毁呰众生;十者、迭相焚烧众生。大王当知!如是等名迭共作无利益众生。

  “大王当知!返逆众生者,谓诸边地、城邑、小王、聚落主等,不臣根本大王教命,如是名为返逆众生。”

  “大王当知!邪行众生者,谓无戒众生。何等无戒?所谓:具足诸恶律仪,屠儿、猎师,畜养猪、羊、鸡、犬、鹅、鸭、猫、狸、鹰、鹞,钓射鱼鳖,造诸罗网、火坑、毒箭,劫夺虫兽,断害他命,自恣作恶,如是名为邪行众生。

  “大王当知!邪命众生者,所谓出家剃除须发,断诸资生修无著行,着诸种种异相衣服,不护禁戒起种种见,行诸异行种种方便,求诸利养非法活命,各各不能自法中住,如是名为邪命众生。”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五种众生?”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治彼罪人不断其命,不行割截眼、耳、鼻、舌、手、足身根,有三种治法。何等三法?一者、呵责以为治罪;二者、夺其所有资生以为治罪;三者、牢狱、系闭、枷锁、打缚、呵骂、驱摈以为治罪。随彼五种作恶众生,上中下罪三种法治,是名行法行王治彼五种作恶众生。”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于王作无利益众生?”

  答言:“大王!如是罪人除不断命、不坏诸根,得系闭、牢狱、枷锁、打缚,夺其资生、驱摈他处以为治罪。大王当知!如是名为行法行王治彼于王作无利益众生之罪。”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迭共作无利益众生?”

  答言:“大王!除不断命、不坏诸根,得系闭牢狱、枷锁、打缚,不得全夺所有资生,六分之中夺其一分,驱摈他处。大王当知!如是名为行法行王治彼迭共作无利益众生之罪。”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起逆众生?”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先以善言如法开示,若闻王命即舍逆心,请罪王所者,王放大恩恕其重罪,依其国土王领之处,不减、不夺亦不驱出。何以故?为令知王有三种事故。何等三事?一者、有信;二者、有恩;三者、大力。未降伏者为令降伏,已降伏者令不更作,欲返逆者令不敢起。大王当知!彼有罪人得免其罪,还伏王位,人民安隐,彼如法王,得福无量,善名流布。若彼罪人闻大王命不肯伏罪,当加重治,不得断命,不坏诸根,尽夺资生、国土、人民,驱摈他处。何以故?为余众生不起逆故。大王当知!如是名为行法行王治彼起逆众生之罪。”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行众生?”

  答言:“大王!如是恶人不得断命,不坏诸根,不得驱摈,不得夺其资生之物,惟呵责治罪,而作是言:‘若汝更作如是如是事者,与汝重罪。’是名行法行王治彼邪行众生之罪。”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命众生?”

  答言:“大王!应当随顺如法僧众。大王当知!若彼比丘破戒邪见,不依正法如实修行,邪命自活者,僧当和合,唤令现前,取其自言。彼若自引所作是罪,随犯轻重当如法治。若彼比丘拒违僧命,不从师友善知识语,恼乱众僧不得修道者,若彼国主是法王者,僧当往语令王教敕,顺从僧命。尔时行法行王先应唤彼破戒比丘,善言劝喻,令顺僧命,若其不从,当集二众现前对实。若得其罪,助如法众,治彼比丘,不得断命,不得割坏一切诸根,不得囚闭,不得枷锁,不得挝打,不得脱袈裟,不得夺其资生之物,得呵责,得驱摈。

  “大王当知!若有二众朋党诤讼,依破戒、依邪见、依颠倒邪行、依种种邪命,起种种异诤、种种异说、种种异语。行法行王若自知法、若自知义,应当如法断彼诤事。若彼国王闇钝无知,不自知法、不自知义、不知正法、不知邪法、不知如法众、不知非法众、不知如法语、不知非法语,尔时彼王应问国内大德沙门知法、知义、有大智慧、常行正法利益众生、善知断诤、能如法语者,问其正法知犯非犯。如是知已,然后如法为灭彼诤。大王当知!如是名为行法行王治彼邪命众生之罪。”

  王言:“大师!若彼国王闇钝无智,国内多诸沙门、婆罗门,所行各异,互相是非,各各自言:‘我是沙门修正道者,能利众生,我是福田应受供者。’如是各各互相是非。云何得知是真沙门、非真沙门,是正道、是邪道,是如法语、非法语?”

  “大王当知!有大沙门释迦子出家为道,得神通证,有大名称如来、应、正遍知,彼诸弟子比丘、比丘尼于彼瞿昙法中住者,是真沙门,能行正道利益众生,是福田者,能知正法,是如法语者。大王当知!除彼沙门瞿昙法外,余诸一切婆罗门等,是名邪道,非实沙门,非法语者,不应取语。何以故?大王当知!彼无正法,云何能得如法之语?”

  王言:“大师!若彼国王闇钝无智,不知王论,不行正法,自在作恶,是国王罪谁应当治?”

  答言:“大王!彼王自身自罪自治。”

  王言:“大师!云何自身而自治罪?”

  答言:“大王!彼王当依二法自治。何等二法?一者、依自力;二者、依外力。依自力者,彼王应当如是思惟:‘我今所行为是放逸、为非放逸,为有慈心、为无慈心,为是应作、为不应作,为是善业、为是恶业。’若知所作是不应作、是恶业者,即止不作,生惭愧心,悔过自责,畏恶名称,畏堕恶道,当依二法护惜自身。何等二法:一者、放逸;二者、无慈悲心。如是名为依自智力自罪自治。若王无智不能如是自思惟者,应于国内处处推求有大智慧、善知王论、常行正法、能如实语诸沙门等,王应自往彼沙门所,若不自往,当遣大臣、王子、贵人、人所重者,诣彼沙门宣王渴仰尊重之心,将至王所。若彼来者,王应迎送、礼拜、问讯,尽恭敬心、尽尊重心问沙门言:‘何等善行?何等恶行?行何等法能有利益?行何等法无有利益?我心闇钝,无有智慧,愿为我说。’时彼沙门应当为王广说过去行法行王所行之法、诸王论法,以柔软语语彼王言:‘如是如是法应当奉行,有大利益,谓十善法,不杀生等;如是如是法不应行,无有利益,谓十恶法,如杀生等;如是如是等是行法行王所行之法,王今不知,应舍十恶等恶行法,应行十善等善行法。’闻已受持,如法改悔,若能如是,名依外力自罪自治。”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云何护器世间?”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不焚烧、不破坏、不浇灌,是名护器世间行。何以故?一切皆是作不善业。是故行法行王不应焚烧、破坏、浇灌。城邑、聚落、山林、川泽、园观、宫殿、庄严楼阁,一切行路及诸桥梁、自然窟宅,一切谷、豆、麻、麦、花果、草木、丛林,不应焚烧、不应破坏、不应浇灌、不应斫伐。何以故?以彼诸物皆共有命畜生等有,无不用者,而彼众生无有罪过,不应损其所受用物,令生苦恼。又彼一切外树林等,诸善净天、一切鬼神皆悉共有,于中受用,屋舍、宫殿、庄严楼观诸天共住;又彼园池、屋舍、宫殿、庄严楼观,一切水陆有命诸虫悉皆共用,所谓雀、鼠、鸡、狗、鸠、鸽、鹦、鹉、象、马、牛、羊、猫、狸、蛇、蝎、鹅、鸭、鱼、鳖、乃至一切微细诸虫所共受用。行法行王与诸众生共依止此器世间活,不应破坏,如是名为行法行王护器世间安乐众生。”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无量诸天侍从护王,天力自在能护于人,云何而言人能护天?”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能与彼天正命净食,所谓为说如来正教、甘露法门、禅定解脱、十善道等,令其得离诸恶道苦,以是为护;除诸不善杀生鬼等。何以故?摄在恶命自活众生分故。是故行法行王即身能集无量功德,资益现在、未来,复能集诸善果。大王当知!行法行王不应焚烧、破坏、除灭如来塔庙,及诸沙门净行人等房舍、窟宅、资生之物,园观、楼阁、树林、华果亦不应取,亦不应贷,除欲为利佛法僧者。”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所有臣佐、宰官、禁司,不忧国计但求利己,或从私忿以害公政,或受货财以抂治道,增长百姓迭相欺乱,以强陵弱、以贵轻贱,以富欺贫、以曲抂直,富者获申、贫者受屈,谄佞宰政、忠贤隐退,或时在朝惧危自默,或行求财货用安己,百姓贫苦不堪充济,厌苦思乱不闻王命,斯由臣吏不行忠节,欺上乱下,冒受王禄,如是之人摄在何等众生数中?”

  答言:“大王!如是恶人摄在劫夺众生数中,上品治罪。何以故?大王当知!以其受王名官重禄,舍公念私,不存公政,祸乱之生莫不由之,此是国之最大恶贼。王是法王,不得断命,是故摄在劫夺数中,上品治罪。”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国内若有不孝众生,不念父母生养之恩,舍背父母,与妻子居,所有衣食、病瘦、医药念给妻子,不与父母。父母衰老,出入无力,曾不生忧,亲近扶侍,于其妻子昼夜不离。得一美味,不敢自啖,持与妻子;或偷父母所有财宝,私共妻子欢乐食啖。父母善言,不肯随顺;妻子恶语,信用无舍。或为妻子呵骂父母,或共亲族母女、姊妹、尊卑、上下行于淫欲,无惭愧心。如是众生,摄在何等众生数中?”

  答言:“大王!如是恶人,摄在劫夺众生数中,上品治罪。何以故?大王当知!父母恩重,至心孝养犹不能报,何况弃舍、违逆教命?是名世间最大劫贼。”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国内有人放逸无慈,于其妻子、奴婢、眷属能行不忍,非法驱使、非时驱使,不应作者强逼令作,至于打骂,无过能行,衣食不充,眠卧无所,唤不及应、走则嫌迟,出言常骂如似怨家。如是之人摄在何等众生分中?”

  答言:“大王!摄在邪行众生分中,中品治罪。何以故?大王当知!居家资生奴婢共报有其半分,自分衣食恣意着啖,奴婢之分护惜不与,设令给与不依时节,应多与少常令不足,是名世间最大邪行。”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国内有人于佛法僧作不利益,焚烧、破坏塔寺、形像及诸经书,恶言毁呰,言:‘造作者,无有福利;其供养者,虚损现在,无益未来。’或嫌塔寺及诸形像妨碍处所,破坏、除灭,送置余处。或破沙门净行人等房舍窟宅,或取佛物、法物、僧物、园林、田宅、象马、车牛、驴骡、骆驼、奴婢、僮仆、衣服、饮食、金银、琉璃、车?、马瑙一切珍宝。或捉沙门策役、驱使,责其发调,罢令还俗。或时轻心,弄诸沙门;欲为戏笑,不备时供;虚诳请唤,不与饮食;设与饮食,不及时节,与非法食。或时轻贱、毁呰、骂詈、恶言、诽谤。或以杖木、土块、瓦石及自手卷打诸沙门,或捉刀槊、弓箭、鉾戟斫射伤害,或推水中、或推火中、或推山?、坑陷之中,或放象、马、虎、狼、师子、恶狗毒兽伤害其身。如是恶人摄在何等众生分中?”

  答言:“大王!如是恶人摄在恶逆众生分中,上品治罪。何以故?以作根本极重罪故。”

  王言:“大师!何者根本罪?”

  答言:“大王!有五种罪,名为根本。何等为五?一者、破坏塔寺,焚烧经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若教人作、见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若谤声闻、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毁呰留难、隐蔽覆藏,是名第二根本重罪。若有沙门信心出家,剃除须发,身着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系闭牢狱、枷锁打缚,策役驱使、责诸发调,或脱袈裟逼令还俗,或断其命,是名第三根本重罪。于五逆中若作一业,是名第四根本重罪。谤无一切善恶业报,长夜常行十不善业,不畏后世,自作教人坚住不舍,是名第五根本重罪。大王当知!若犯如是根本重罪而不自悔,决定烧灭一切善根,趣大地狱,受无间苦。大王当知!以王国内行此不善极重业故,梵行罗汉、诸仙圣人出国而去,诸天悲泣,一切善鬼、大力诸神不护其国,大臣相杀,辅相争竞,四方逆贼一时俱起,天王不下,龙王隐伏,水旱不调,风雨失时。诸龙皆去,泉流河池悉皆枯涸,草木焦然,五谷不熟;人民饥饿,劫贼纵横;迭相食啖,白骨满野;疫毒疫病,死亡无数。时诸人民不知自思所作是过,而怨诸天诉诸鬼神,是故行法行王为救此苦行治罪法。”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若无染心、无恶心者,何故不得慈心断命、割截诸根?”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以无染心、无恶心故,不能得起如是心念:断众生命、割截诸根。何以故?彼法行王见彼众生至于死时,依自业过生瞋恨心,死已命断生恶道中,恶心随逐,长夜不断,是故行法行王不行断命、不坏诸根。何以故?此事难故。若断其命、割截诸根,一作已后不可收故,系闭、枷锁、打缚、呵骂等非永弃舍,是故佛听。行法行王为护众生,若断其命、割截诸根,不名满足护众生者。大王当知!断众生命、割截诸根最是世间大怖畏事故,佛不听行法行王作如是事。”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国内人民所应输王课调物者,为是王物、为是他物?”

  答言:“大王!非王自物、亦非他物。何以故?他自手力能作能得,是故非王自己有物;非他物者,以王能护彼众生故,是故非是一向他物。彼众生等立如是法,是故输王,王应得分,非是他物。”

  王言:“大师!行法行王若有人民应输王物而不输王,彼民为是偷盗王物、为非偷盗?”

  答言:“大王!非偷王物。彼民贪惜,欺王不输,得无量罪。何以故?以应输物不输王故。”

  王言:“大师!于王国内合输物者而不肯输,然王即行鞭杖打责,若取彼物,为是劫夺、为非劫夺?”

  答言:“大王!非是劫夺。何以故?大王当知!以王有力能护其难,彼由王护得安自业,应输王物,故非劫夺。”

  王言:“大师!若贫穷人应输王物,以无物故,强加鞭打而责其物,为是劫夺、为非劫夺?”

  答言:“大王!有人边是劫夺,有人边非劫夺。有人边非劫夺者,彼人若是窳堕懈怠,不勤家业,非法邪淫、樗蒱、棋博如是等戏,输他财物致贫穷者,如是人边,行法行王,鞭打徴责,乃至他边贷物输王,王非劫夺。何以故?王作是念:‘为令彼人更不敢作非法之事,损失财物故。’如是王、民二俱有益。王得益者,库藏满足;民得益者,资生成就。又,得无罪故。”

  王言:“大师!何等人边,王是劫夺?”

  “大王当知!王虽合得,若知彼人所有家业为贼劫夺,诈亲人夺,非法王夺,失火焚烧,暴风、疾雨、飞沙、雹石坏其家业,或时住处不得安隐,人民走散失没家生,或有虫、螟、雀、鼠、鹦、鹉啖伤五谷,或时复值天旱不熟、水涝不收,如是等缘,家业不立资生坏尽,于此人边应当默然不应徴责,若取此物名为劫夺。何以故?以不慈愍此贫穷人,不名具足护众生故。大王当知!我为此事说一譬喻,智者于中以喻得解。譬如有人欲以饮食供养沙门净行人等,备具种种一切美味,其家忽然失火焚烧、风吹水漂、贼所劫夺,饮食都尽,或为不净恶物所污,不任食啖。诸沙门等食时既至,到施主家见其损失,反助忧苦乞食来与,何心敢责施主饮食。然彼施主,不与饮食亦无有罪。大王当知!行法行王亦复如是。王虽合得,彼人不与,不犯王法,不合打责,如是行法行王在世治化民常愿乐。”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