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25 册 No. 1513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

  No. 1513 [No. 1511, cf. Nos. 1514, 1512]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上

  无著菩萨造颂 世亲菩萨释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此经文句义次第,  世无明慧不能解,
  稽首于此教我等,  无边功德所生身,
  具如斯德应礼敬,  彼之足迹顶戴持,
  觉辕难驾彼能乘,  要心普利诸含识。

  经云“能以最胜利益”者,此据成熟菩萨。“能以最胜付嘱”者,此据未成熟菩萨。云何于诸菩萨最胜利益?复何者是最胜付嘱?为答此问,颂曰:

  胜利益应知,  于身并属者,
  得未得不退,  谓最胜付嘱。

  谓于菩萨身中为其利益,亦能令彼菩萨益其所有相属伴类,名最胜利益。于彼身中令其佛法成熟摄聚故,即是利益彼身,亦令化余有情所有堪能皆成就故,是于属者能为利益。如是应知,于得未得所有功德,能为彼作不退之因。由于善友而亲委寄,是名以胜付嘱而相付嘱。此中得而不退者,欲令不舍大乘;未得不退者,令于大乘更趣殊胜。诸有发趣菩萨乘者,应云何住?为答此问,颂曰:

  于心广最胜,  至极无颠倒,
  利益意乐处,  此乘功德满。

  此明何义?若菩萨作此四种利益意乐,始是发心住于大乘具此意乐,方可名为功德圆满。云何为四利益意乐?一、广大;二、最胜;三、至极;四、无颠倒。经云“诸有发趣菩萨乘者,当生如是心,广说乃至如是一切”,此明广大利益意乐。“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者,此明最胜利益意乐。“虽度如是无量众生乃至不名菩萨”,此明至极利益意乐。此何意耶?欲明所有一切众生悉皆摄同菩萨,己身由斯但是寂灭,己身无别有情也。若作别有众生不为己想者,此即不名菩萨。若摄为己体,即是至极不舍,是故名为至极意乐。“若菩萨有我想、众生想、寿者想、更求趣想者,则不名菩萨”,此明无颠倒利益意乐。此即由依有身见故我等想生,为令正断是不颠倒,次下当显诸有发趣菩萨乘者应如是修行。经云“菩萨不住于事应行布施”如是广说。此中何意?以一施声而总收尽六到彼岸耶?答曰:

  六度皆名施,  由财无畏法,
  此中一二三,  名修行不住。

  为明此六咸有施相,此之施性由财无畏法,财施由一谓是初施无畏;由二谓是戒忍,于无怨仇(戒也)及怨仇处(忍也)不为怖惧故;法施由三,谓是勤等,由其亡倦(勤也)、了彼情已(定也)、宣如实法(慧也)。此是大菩萨修行之处,即是以一施声收尽六度。经云“菩萨不住于事,应行布施”如是等者,此中何谓不住性耶?颂曰:

  为自身报恩,  果报皆不着。

  言“不住于事”者,此显不着自身、不住随处。“应行布施”者,此显不着报恩于利养恭敬等。求恩望益之处事有多途,故云不应随处生着而行布施。“不住于色”等者,谓不着果报。问:何须如是行不住施耶?颂曰:

  为离于不起,  及离为余行。

  由顾自身不行其施,为欲离其不起心故,莫着自身速应行施。由望恩心及悕果故,遂舍正觉菩提果性,为于余事而行惠施,是故当舍求余行施。次下当说摄伏心。其事云何?

  摄伏在三轮,  于相心除遣,
  后后诸疑惑,  随生皆悉除。

  经云“菩萨如是应行布施乃至相想亦不应着”,此显所舍之物及所施众生并能施者,于此三处除着想心。次明布施利益。或有难云:既于施等离其相状,如何当获福德利益?为答此故,说生福甚多。问:何故宣说于修行后不彰福利,于摄伏下方始言之?答:为显若人不著相想,方能行彼不着施也。从此已后所有经文,皆为除遣后后疑惑。于此便有如是疑生。问:若不著于法而行施者,如何为求正觉胜果行惠施耶?为答此疑,经云“于汝意云何?可以胜相观如来不”,如是广说。颂曰:

  若将为集造,  妙相非胜相,
  三相迁异故,  无此谓如来。

  若谓如来是由施等因缘所造,于有为相中得最胜性者,便见如来有其胜相。若望如来真如之性,即无此胜相,是故不应以胜妙相观于如来,由彼法身是非集造之所显故。次云“何以故?如来说彼胜相三相迁异故,由此胜相即非胜相”,此中意说三相之体是迁流故。“妙生!所有胜相皆是虚妄,是故应以胜相非相观于如来”,此意欲明从因生法是虚假故无。此谓如来由彼全无三种相故,由离此相即以无相为相。“若于是处无生住灭变异之性可了知”者,此显如来不是有为造作之性因缘所成。如是明解如来性已,虽为佛果而行布施非着法施,即是除去疑情。次下妙生重生疑念:若由如是行无住施者,即因极甚深;复说如来是无为性,即是果极甚深。如何末代得有信者,令彼果报不虚弃耶?为断此疑,颂曰:

  因与果甚深,  于彼恶时说,
  此非无利益,  由三菩萨殊。

  纵于末代而有菩萨具戒、具德、具慧,由此说法果利不虚。颂曰:

  由于先佛所,  奉持于戒学,
  并植善根故,  名具戒具德。

  经云“然彼菩萨非于一佛而行恭事,非于一佛植诸善根”,此显于先佛所为持戒故,而行恭敬承事及为种诸善根,如其次第即是具戒、具德。次明具慧人,颂曰:

  能断于我想,  及以法想故,
  此名为具慧,  二四殊成八。

  此明我想有四、法想亦四,故成八想。颂曰:

  别体相续起,  至寿尽而住,
  更求于余趣,  我想有四种。

  我想四者,谓是我想、有情想、寿者想、更求趣想,四种不同。此于别别五蕴有情自生断割,为我想故,见相续起作有情想(萨埵是相续义),乃至寿存作寿者想,命根既谢转求后有作更求趣想。法想四者,颂曰:

  皆无故非有,  有故不可说,
  是言说因故,  法想有四种。

  法想四者:一、法想;二、无法想;三、想;四、无想。此谓能取所取诸法皆无故,法想不生,即无法想。彼之非有法无自性,空性有故非无法想。即彼非有有非有性,非言所诠故非是想,是言说因故非是无想。由想力故,虽非言显,而以言说故有八义不同。由我及法八想断故,名具慧人。何意此义但于具慧而说,非具戒、具德者何?答:为显实想有差异故。何者是?颂曰:

  由彼信解力,  信故生实想,
  不如言取故,  取为正说故。

  由此义故,说彼之后而云“是人乃能闻此经典生一信心”,由具慧者不如言而取,及由随顺胜义智故,取为正说故,名为实想。为斯理故,说彼之后便云“不应取为法、不应取为非法,不应如言所说将以为法,亦复不即执为非法”,由此是能随顺胜义智,取为正说故。即是经云“闻说是经生实信不”。经云“妙生!如来悉已知见是人”等者,为显何义?颂曰:

  佛了果非比,  由愿智故知。

  彼具戒等人所有果报,佛非比知,然由愿智现量而了。若不言见,或谓比知;若不言知,恐是肉眼等见,是故知见并言。何故世尊作如是语?颂曰:

  为求利敬者,  遮其自说故。

  彼具戒等,为求利养恭敬,自说己德,便生念曰:“如来既遥鉴我,为此无宜自说。”

  经云“妙生!彼诸有情当生当摄无量福聚”者,此目何义?谓是令其福聚当生,又是彼福当能相续熏习不断。言“有我执”等者,意说有随眠性,非有现行执。

  经云“是故如来密意宣说筏喻法门。诸有智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此中有何密意?颂曰:

  证不住于法,  为是随顺故,
  犹如舍其筏,  是密意应知。

  谓于经等法非增上证所住处故,即得证已应舍彼法,如到彼岸舍弃其筏;于增上证是随顺故,应须收取,如未达岸必凭其筏。是名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舍,故名为密。若是自余非顺证法,理须舍故。次后更为除疑。何者是?上文云“不应以胜相观于如来,彼从无为所显性故”,若如是者,复如何说释迦牟尼如来证于无上正等菩提,乃能宣扬所有法教?由斯道理,彼非正觉,亦不说法。答此疑故,颂曰:

  化体非真佛,  亦非说法者。

  由有三佛:一、法身佛;二、受用身佛;三、化身佛。言释迦牟尼佛者,即是化身,此乃元非证觉,亦不说法度生。文云“何以故?佛所说法”等者,为遮总拨一切说法之事故,云“化体非真佛,亦非说法者”。然非总无,颂曰:

  说法非二取,  所说离言诠。

  如是二种,谓法性、非法性,非耳能听、非言能说。是故应知,非法、非非法此据真如道理而说。彼非是法,谓是法无为其性故。复非非法,由彼无自性体是有故。何故但言所说之法,不言能证之人?答:但言所说,能证义显,由非不觉得有所说。

  经云“以诸圣者皆从无为之所显故”者,为明说此法因,由诸圣人并从真如清净之法所显现故,名无为所显,是故彼还说无为法。凡所有事言不能宣者,此即岂能取也?彼之自性非是言说所行处故,明此即是非言说性。何故此中无有简别,总说圣者不唯言佛?答:为明圣人皆从真如清净所显。由有全净、一分净故,随其所应,故无有过。又说福差殊,欲何所显?答:法虽实是不可取性及不可说,然而有益。颂曰:

  自受为他说,  非无益集福。

  何故经云“世尊!此福聚者则非是聚,是故如来说为福聚福聚”?颂曰:

  福不持菩提,  彼二能持故。

  言福于菩提不能持负故,二于菩提是能持故,颂意如是。何谓为二?谓自受、为他说。经云“既自受已,于他演说”。未了此言将述何义?由其聚声(梵云塞建陀,有其多义,或是聚义,或是肩义,或是分段义。若依此方译之为聚,但得积聚义,遂无余义。此中且据二种,此为昔人不解梵音,又译之为趣,深成辽落。又复须知,此聚义、肩义、解时极难也)有二种义:一是聚积义;二是肩荷义。犹如在肩能持于担,为此名肩为聚。由斯理故,彼福积聚说为福聚。由其不能持荷菩提,说为非聚,即非肩义是积聚义。此二是菩提因,福乃甚多。问:何故此二能持菩提?为显斯义,故,经云“何以故?妙生!由诸如来无上菩提从此经出”等。何故菩提言出、诸佛言生?颂曰:

  得自性因故,  此余者是生。

  言菩提者即是法身,此是无为性故,名为自性。是故此二是得彼之因,非是生因。若望此,余受用化身是生因故。由此亲能持菩提故,生福甚多。为显此义,经云“何以故”等。何故此是能成立因?颂曰:

  唯是佛法故,  能成最胜福。

  言“如来说为非佛法”者,此显所觉之法唯佛能证,由不共性是故最胜,此是最胜福因性故招福极多,意明此是能成胜福之亲因。上经云“圣人皆是非集造之所显示,为此诸圣于彼证法不可取不可说”者,诸预流等圣人并悉取其自果,如何此成非所取性?于其所取而宣说者非不可说性。为遣疑故生起后文,即彰非所取所证理善成就。颂曰:

  不取自果故,  非可取可说。

  由是无为所显性故,彼于六境无有少法可得,既无可预名为预流。乃至阿罗汉亦无有法,理皆同此。无为之法体无可取,为此圣人于自果不取不说。若圣人作如是念:我得果者,即是有其我等执者。意说有随眠惑,非是现行,由非彼证现观之时有我等执而云我得。何意妙生自说得阿罗汉?为令一分有情知已亲证故。又复自说得无诤住者,为显身与胜德相应,为欲令他生胜敬信故。为何意趣而云妙生都无所住,而说我得无诤住得无诤住?颂曰:

  解脱二障故,  说妙生无诤。

  障有二种:一是烦恼障;二是定障。于斯脱故,不住二障,为此再言。此言二无诤性,即是诤之非有。次复起疑言:世尊昔于然灯佛所有法可取,彼亦为他说其法要。以此而言,如何得成无取、无说?为答斯难,故云“实无有法是如来所取”。此有何意?颂曰:

  在然灯佛所,  言不取证法。

  此言世尊在然灯佛所,亦不以言取其证法。颂曰:

  由斯证法成,  非所取所说。

  若言诸圣皆是无为所显,彼法不是所取亦非所说者,如何诸菩萨取严胜佛国土耶?又受用身如何自己取为法王、世间于彼将为法王?为遣疑故,方生下文。此中意者,颂曰:

  智流唯识性,  国土非所执。

  由彼实无佛土严胜是可取事,除从诸佛净智所流唯识所现,此即不能有所执取。若言实有形质是可取性,我当成就国土严胜者,斯诚妄语,如来说彼不是严胜,由此说为国土严胜。此有何意?颂曰:

  无形故胜故,  非严许严性。

  言“庄严”者,此有二义:一是形相;二是胜相。此最胜者,是第一义,此由无形质故。佛土庄严非是庄严,以彼不是真庄严故,是故说此以为最胜,胜法集此故名最胜。若执有佛土形胜庄严,云我当成就彼,即便于色等境界有住着心。为遮此见,故有不住文生。所云受用身佛如何自己取为法王、他亦尔者,为答此难故,将受用身同妙高山。此文欲显何义?颂曰:

  譬如妙高山,  于受用无取。

  如妙高山王,获得胜大尊主性故,名为妙高,而不自取为山王性,以山无分别性故。受用身佛亦复如是,具法王性,由获胜大尊主性故,名为胜大,而不自取其法王性、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如何得是无分别耶?为显斯义,文云“如来说为非身”,由彼非有说名有身。此有何意?颂曰:

  非有漏性故,  亦非是因造。

  然受用身非有漏性故,由此非有说为有身,皎然纯净自体有故。亦非是因造,由此有身非是仗他因缘生故。何故于先显福德性已说其喻,今何更说?颂曰:

  为显多差别,  及以成殊胜,
  前后福不同,  更陈其喻说。

  前明三千世界,喻显福多;今说无数三千,彰其更广。何故于前不言斯喻?为受化者所乐不同,先少后多,意在于此。前福差别不明成立之因,为于菩提无有荷持之用;今欲显其能立因相,更将别喻随事而言。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上


大正藏第 25 册 No. 1513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中

  无著菩萨造颂 世亲菩萨释

  三藏法师义净奉 诏译

  何谓能立因相?

  两成尊重故,  由等流殊胜;
  烦恼因性故,  由劣亦胜故。

  言“两成尊重”者,由所托处成制底塔故。谓是说法之地,其所依身成如大师尊重性故,即是持经之人施宝之地,及能施者无如是事故。次下经文,显此法门乃是诸佛亲所证会等流之性。“颇曾有法是如来说不”者,此明何意?言无有法是如来独说,皆是诸佛共宣扬故。

  又此施珍宝福是苦恼事生起之因,法门功德乃是烦惑断除之要,优劣悬隔,是故下文将地尘为喻,如来说作非尘,由此说为地尘;所言世界,如来说为非界,由此说为世界者,此有何意?言此地尘不是染等性尘,是故名作地尘。又彼世界非是烦恼之因名界,为此说为世界。界是因义,即是世之因也。斯言意显彼福乃是烦惑尘坌之因,由其外尘虽是无记,彼福纵善方之极卑,况并成佛福因而不更为微劣?又彼能成大丈夫相所有福业,媲此成菩提因持说法门之福亦为是劣。由彼众相非是正觉之体性故,为此名为大丈夫相,是彼标相故。由持说福能得大觉性,为此名劣,亦胜过施宝之福,况法身因而不超越,是故劣亦胜也,即是宝福极卑为能成立因。此既成立施宝之福与此福因有差别已,次下诸文更复成立。欲何所明?颂曰:

  彼果胜苦故,  难逢胜事故,
  境岸非知故,  于余不共故,
  是甚深性故,  胜余略诠故,
  胄族高胜故,  望福福殊胜。

  此述何义?答:施宝之福获得自身所受用果,彼身是胜。以能舍彼无边之身,此福胜前,由彼自身是苦性故,何况为彼而行其施。

  尔时具寿妙生,了彼自身是苦事故,由法势力遂便堕泪。此之法门复是难逢。妙生自从生智已来,亦未曾闻,复是胜事,此言欲显般若之名。此下意欲成立是胜妙事,即经云“如来说为般若波罗蜜多者,彼即非波罗蜜多”。为何意趣作如是说?答:境岸非知故。由其所知境岸,除佛于余无能知者,复是于余不共故。此之法门所有实想即实想者,除佛教已余处无故。言实想者唯此处有,言非实者是于余不生义,是故文云“若能生如是想者,彼当成就第一希有”。又此法门亦是甚深,由于此经或少受或遍持,于我等想不复生起。“于我等想不生故”者,明于所取义无有颠倒。“于我等想即是非想”者,明于能取无有颠倒。此二如其次第,明我、法二无性智,佛于此义随印妙生所说之事。言“不惊、不怖、不畏”者,此三皆名为惧,即是惊惧、怖惧、畏惧,然随事不同故有三别。言惊者谓,于非处生惧(若正译梵音应云越怖,今言惊等者,此为不能移旧;若准论释,惊义未甚相当,下二准此应可思之也),违越正理如越正道,可厌恶故。言怖者(应云续怖),相续生惧怖,既生已不能除断故。言畏者(应云定怖),生决定心一向畏惧。此等若无,便成心离惶惑(若不见本音本意,于文即未闲释义,为此注出本音,斯乃可亡疑惑,余家释别,义非此论)又此法门胜余略诠故者,由经说此是最胜波罗蜜多如来所说(经是略诠),又此法门族胄高胜故。言胜族者,谓由诸佛所共说故。然彼宝施无有如斯众德圆备,即是成立此福望前福聚升,况理别也。所云“于身是其苦性,彼施即是苦果性故,其福卑劣”者,然此法门若有持说,彼之大士行诸苦行,此亦岂非是招苦报?如何不是得苦果耶?为除此难,故有下文。欲显何义?颂曰:

  彼行堪忍时,  虽苦行善故,
  彼德难量故,  由斯名胜事。
  由无恚怒情,  不名为苦性,
  有安乐大悲,  行时非苦果。

  此述何义?答:纵令彼人行苦行时有苦恼果,然于彼时由有堪忍性故,此名胜事。有其二因:一是善性故,由诸波罗蜜多皆以善为体性故;二是彼德难量故,如经云“此即是其非波罗蜜多”。由彼德岸曾无知者,为此名为不知其岸。由与胜法相应故,即此难行之苦,望前苦恼自有殊别,何况我想瞋想悉皆无故必无其苦;非但无苦更生悲乐,如经云“我无是想亦非无想”。言非无想者,此显有想与悲心相应。准斯语理,若诸有情于我想等不除遣者,苦行之时见有苦恼,即便欲舍菩提之心,是故应离诸想,乃至广说。此何所显?若人不发胜菩提心,便有如斯过失,生瞋恨心。颂曰:

  生心因不舍,  是故应坚求。

  问:于何处心是此心生因而遣坚固勤求?复于何处是不舍菩提心因令进求也?颂曰:

  谓是得忍边,  及此心方便。

  此谓入初地胜义之心、得忍边际行无住心即是。文云“应离诸想发起无上正等觉心。何以故”者,此谓显其无住着心生起之因。若于色等处有住着心者,此必不能进求佛果故。“诸菩萨应无所住而行布施”者,文意欲明施摄六到彼岸,即是生起无住着心方便,谓得忍已虽复遭苦,而不弃舍大菩提心。问:如何起行为利有情,复遣不住利有情事。此则取舍同问,疑情遂发。答曰:菩萨如是应行布施,为利诸众生等。此显何意?颂曰:

  应知正行者,  是利生因故,
  于有情事相,  应知遍除遣。

  此述何义?言此正行者是利益众生因,应知即是利益有情而不取有情所有相貌。何谓有情相貌事耶?颂曰:

  彼事谓名聚。

  彼众生者即是名字施设,唤为众生及所依事。何者是其正行?谓于众生事相皆除遣故。由彼名字想者即是非想,以彼自体本非有故。即彼众生不是众生,谓于五蕴名为众生。由彼众生自体无故,此我法无性。何以故?由佛世尊并除诸想,此明我法二想皆无。如何能成最胜妙事?颂曰:

  最胜除其想,  诸世尊无此,
  由真见相应。

  此述何义?由非彼二是实有性,而诸大师强除彼想。然诸如来与真见相应故,果不住因位,如何得见彼果之因?既有此疑,答:如经云“妙生如来是实语者”,有其四句。颂曰:

  果不住因位,  是得彼果因;
  世尊实语故,  应知有四种。

  此实语性有其四种。何谓为四?颂曰:

  立要说下乘,  及说大乘义,
  由诸授记事,  皆无有差舛。

  由佛自立要期,元求佛果无有妄谬,于下劣乘及以大乘并诸授记并无谬故,于此随其次第,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而相配属。言如来者,由于声闻乘说苦等四谛是实不虚;于其大乘说法无性所显真如称实知故。如来是知义,于一切时过去未来现在所有授记如其事故皆无妄谬,故曰如来。经云“如来所证法及所说法,此即非实非妄”者,此有何意?答曰:

  不得彼顺故,  是非实非妄;
  如言而执者,  对彼故宣说。

  言诸如来所有说法,此说不得彼故,而是随顺于彼,由彼说法不能亲获内证法故,于其言下无有体故,故非是实;由顺彼故,故非是妄言。我现证无上觉者,此据文句道理而有此说。问:何故世尊自立要言我是真实语者,而所说法非实非虚,一说两兼,理成难信。由此答云“如言而执者,对彼故宣说”,言诸圣人是无为所显者,然真如性常时遍有,如何佛果以无住心方能证得非有住心?又复如何常时遍有实体真如,或有得者或不得者?为除此疑,说入闇喻。此明何义?颂曰:

  常时诸处有,  于真性不获,
  由无知有住,  智无住得真。

  此中意道真如之性虽是常时遍有,由其无智有住心故即不能得,是不清净义;由其有智无住心故即便得见,是清净义。然佛世尊是真如所显,由斯理故,以有住心不能证得。由此颂曰:

  无智由如闇,  当闇智若明,
  能对及所治,  得失现前故。

  “犹如闇”者,是与闇相似义,由斯以闇比其无识。以其日光譬同有智有眼,如文具述,故云“能对及所治,得失现前故”。随其所应,由其有眼者,显得能对。夜分晓已,显破所治冥闇谢故。日明既出者,显能对现前。日光既照,见众色像。次后之文欲说何事?颂曰:

  由如是正行,  获如是福量;
  于法正行者,  业用今当说。

  “由如是正行”者,此明文正行。颂曰:

  于文有三种,  受持读演说。

  文有三者:一、受持;二、读诵;三、演说。言“受持”者,谓持法人。“读诵”者,依多闻说,虽不能持,由能读故亦多闻摄。义正行者,谓是周遍得其义故。颂曰:

  义得由从他,  及己闻思故。

  义之得因,从他及己。何谓从他?云何由己?为闻思故。如其次第从他及己而得者,据遍得义。此谓文、义正行。颂曰:

  此谓熟内己,  余成他有情;
  由事时大性,  望福福殊胜。

  此受持等,但为成熟内己。“余成他有情”,即是于他广为正说。获如是福量者,显其福量差别。“由事时大性,望福福殊胜”,此舍身福望前舍身福,由事大故有其差别。及由时大,由一日中尚以极多自身而行布施,复经多时于法正行者。业用今当说。何谓彼行业用耶?颂曰:

  非境性独性,  能依是大人,
  及难可得闻,  无上因增长。
  若但持正法,  所依处成器,
  蠲除诸业障,  速获智通性。
  世妙事圆满,  异熟极尊贵,
  于此法修行,  应知获斯业。

  经云“不可思”者,此显不是凡情比度所行境界。言“不可称”者,此显独性所获之福,于声闻等是不共性故。言“为益发趣极上最胜乘有情故说”者,显此法门是大人所依大乘教,名极上乘大乘行,名最胜乘。乐下劣者不欲闻故,此显难闻性,听者难得故。由能成就不可思量等福聚故,此显增长无上之因,福种增长故。此中文云“不可思不可称”者,谓以非量非度,如次应知。“当知是人则为以肩荷负”等者,此即显其能持法者,由彼持法即是持菩提也。“所在之处香花供养”者,此显所依之处成胜妙器。由被轻辱故,所有应生恶趣之业皆当消尽故,此显净除业障。言此为善事者,谓遭轻辱时,显被辱之人有福德性故,言此为善事(自古翻译皆无此语,由梵本中字隐密故)。于然灯佛先供事诸佛所得之福,比于末代于此法门能受持等获多福故,此显得成智通性,多福资粮悉圆满故。乃至当知是经不可思议,此显果报不可思也。即是世妙事圆满、果报极尊贵,谓于护世帝释婆罗门等所有圆满皆当摄取。言“狂乱”者,应知此是狂心因。言不可思果报者,此之多性胜性二种,皆非凡情所测。斯谓于法正行便能安住如是众德,是故名此为正行业果报功用。又复如前三种问答,此中重问,义有何殊?答曰:

  由自身行时,  将己为菩萨,
  说名为心障,  违于无住心。

  “妙生!实无有法可名菩萨”者,若无菩萨,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行菩萨行耶?答此疑曰“实无有法如来于然灯佛所”如是等,此显何义?颂曰:

  授后时记故,  然灯行非胜;
  菩提彼行同,  非实由因造。

  此中意言,我昔于然灯佛所,非是胜上行菩萨行。而我昔行时,实无有法可于彼边证得正觉,若证觉者即不记我后时成佛。此中意者,言彼行时自云我当成佛。若言菩提非有者,佛亦是无,即总拨无。佛为除此难,文云“妙生!言如来者,即是实性真如异名”,谓无颠倒义名为实性,无改变义是曰真如。“妙生!若有说云如来证得无上正等觉者,是为妄语”者,此显何义?答曰“菩提彼行同,非实由因造”,由昔菩萨修行之时实无可行,诸佛亦尔。无法可证正等菩提,此还总拨实无无上正等菩提?答斯难曰“妙生!如来所有正觉之法,此即非实非妄”者,此有何意?然真如理是佛所证,彼即非实由从因生,诸有为相是聚相义,彼即无其色等相故。颂曰:

  无彼相为相,  故显非是妄;
  由法是佛法,  皆非有为相。

  谓此无彼色声等相,色等相无是其自相,由此故云“无彼相为相,故显非是妄”。“是故如来说,一切法即是佛法”,此显何义?由如来证此法故。“由法是佛法,皆非有为相”者,此显以无为体。此何所陈?由一切法以真如为自性,此乃但是佛所觉悟,是故一切法名为佛法。由此色等不能持其自体相故,所有彼诸色声等法皆不是法。由不是法,是故此成其法即是毕竟能持非有之相。丈夫之喻何所显耶?颂曰:

  谓以法身佛,  应知喻丈夫,
  无障圆具身,  是遍满性故,
  及得体大故,  亦名为大身,
  非有身是有,  说彼作非身。

  烦恼、所知二障无故,名圆具身。言“遍满”者,是遍行义,遍诸处故名为“具身”。“及得体大故,亦名为大身”,此遍行者应知即是真如之性。在诸法中无有异性故,云“非有身是有”。“说彼作非身”,如来说为非身。由此名为具身。大身者,斯何所陈?以非有为身故,名彼为非身。即真如性故,由其无身故,是故名此为具身大身。若言无有菩萨者,正觉亦无、所觉亦无,亦无众生令入涅槃,亦不严净诸佛国土。有何所为,诸菩萨等令诸众生入于圆寂,又复作意净佛土耶?为答斯难,故有下文。此显何义?颂曰:

  不了于法界,  作度有情心,
  及清净土田,  此名为诳妄。

  若言此心是其诳妄,为此不名菩萨者,若尔由何得名?答“妙生!若有信解一切法无性”。“一切法无性者”如是等,此文欲显何义?答曰:

  于菩萨众生,  诸法无自性,
  若解虽非圣,  名圣慧应知。

  此明何义?言法无性。法无性者,此据众生及菩萨所有之法。于彼若能信解,或世出世,谓是异生及圣皆名菩萨。由此便成决定许有覆俗、胜义二种菩萨,此即显其顺彼。再说菩萨菩萨,经文前云“如来是无得所显”者,义成明白。若如是者,岂彼圣人全无所见?为答斯难,许有五眼。为显其义,颂曰:

  虽不见诸法,  此非无有眼;
  佛能具五种,  由境虚妄故。

  此乃如何不是妄耶?为答此难,先为喻已。“彼诸众生种种性,其心流转我悉知之”,如是广说。此显何义?言彼非是妄见,由境虚妄故。何者是虚妄境?谓种种妄识。颂曰:

  种种心流转,  离于念处故,
  彼无持常转,  故说为虚妄。

  即是种种识有六识殊故,复是其妄。何因名识为心流转?经云“如来说为无陀罗”者,此显离于念处性故。由彼念处是此持处,彼若无者即是无持。陀罗喃、阿罗痾、陀罗此之三名,共目二义,皆得名持,亦有流注义,由无持故心即流散。言“无持”者,为显常转之缘。既无持故,显其常转,是虚妄性(问:何故本经初留梵语陀罗,不译为汉字者,有何意趣?答:梵本三处皆是陀罗,而义有差别。今时译者若也全为梵字,即响滞于东土;如其总作唐音,顿理乖于西域。是故初题梵字,可谓义诠流转所由,于内道持,便是正述执持之事。作斯译者,方称颂本无著菩萨之意、符释者世亲菩萨之情。如其不作斯传,定贻伤手之患。若总译为流,持理便成不现;咸为持字,流义固乃全无。作此双兼,方为惬当。若译为流,于理亦得;然含多义,不及陀罗。一处既尔,余皆类知,诸存梵本者咸有异意。此《波若》已经四译五译,寻者当须善观,不是好异,重译意存鞠理。西国声明,自有一名目多事、一事有多名。为此陀罗一言,遂含众义,有流、有持,理应体方俗之殊致,不得恃昔而胶柱。若勘旧译,全成疏漏,无暇言其藏否)。“何以故”者,由有过去等心不可得言故。所云过去未来心者,由是过去未来性故,是不可得。其现在者,即是遍计所执,自性非有故。此显流转之心是妄识性所缘,无有三世性故。复有何意说福聚喻耶?答曰:

  应知是智持,  福乃非虚妄;
  显此福因故,  重陈其喻说。

  此述何义?心既流转,是诳妄性故,所有福聚亦并成虚。此既是妄,何成于善?既有深疑,理须明决。答:流转之心可是其妄,所言福聚体不是虚,由是正觉智之持故。如何显此是其持性?如云“妙生!若此福聚者,如来即不说为福聚”。此何意趣?由五取蕴体是虚妄,若此福聚是取蕴者,如来即不说此福聚为福聚性,是不说为智之持处义。若言如来是非集造所显,如何如来说有诸好及众相耶?为除此难,故云“不应色身圆满及相具足观于如来”。言“色身”者,是堕好义故。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中


大正藏第 25 册 No. 1513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下

  无著菩萨造颂 世亲菩萨释

  三藏法师义净奉 诏译

  “如来说彼为具相者,此非具相,由此说为具相”,此有何意?颂曰:

  谓于真法身,  无随好圆满,
  亦非是具相,  非身性应知。
  于法身无别,  非如来无二,
  重言其具相,  由二体皆无。

  言法身实不圆满随好色身,应知亦不具足众相,彼无身性故,是谓法身无具相义。亦非如来无斯二种,所谓色身圆满及以具相,由斯二种不离法身,是故如来有其相好。为此重言色身圆满及以具相,由二皆无故,是故此二亦说为无。言此非圆满此亦非具相,亦说为有,以说色身圆满及具相言故。斯有何意?由其法身无此相好,是故名此为如来,色身圆满及以具相,由与彼身不相离故;法身之性即不如是,然法身非彼自性故。若言不应以色身圆满及具相身观如来者,如何如来有所说法耶?为答斯难,此即以其恶取而谤于我,由不能解我所说义故。颂曰:

  如来说亦无,  说二是所执。

  何意重言“说法说法”者?颂云“说二是所执”。云何为二?一乃是文,二便是义。由何所以?文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耶?答曰:

  由不离法界,  说亦无自性。

  由不离法界外有说法自性可得。若言无有世尊是能说者,所说之法亦复不离法身,故成非有。如是甚深之法,如何当有敬信之人?为除此难,答曰:

  能说所说虽甚深,  然亦非无敬信者。

  经云“妙生!彼非众生、非非众生”者,此有何意?颂曰:

  由非众生非非生,  非圣圣性相应故。

  诸有当能生敬信者,彼非众生。由余众生不与圣性相应,即与凡夫性相应故。“非非众生”者,由与圣性相应故。此中义者,由彼望其凡夫性故不是众生,由望圣人性故非非众生。何以故?“众生众生者,如来说彼为非众生”。此据愚小异生性;“由此说为众生”者,此据圣人性。若言如来曾无有法是所觉知者,云何离其后后正知次第而名无上正等觉耶?为答此难,“非是有法可觉方名无上正觉”。然由颂曰:

  少法无有故,  无上觉应知,
  由法界不增,  清净平等性,
  及方便无上。

  于此乃至无有少法能过故名无上。又复法界无有增故,其法平等故,名无上上,上性无故。又复如来法身清净平等故,其法无不齐等、无有少增,故名无上。又复其法是无我自相,此即高,高性无,故名无上。又复于诸方便亦是无上,所有善法皆圆满故,名为无上。此余菩提于诸善法不圆满故,即此方便实为有上,此乃如来说为非法。由此说为“善法”者,此有何意?颂曰:

  由漏性非法,  是故非善法;
  由此名为善。

  由有漏性彼不是持有漏之相,不能持故,由此说为善法。由无漏性决定能持,是善性故。若要以善法获大菩提者,所有说法亦应不获菩提,是无记性故。为遮此难,更言差别之福,答所说法纵令无记终有所得。颂曰:

  说法虽无记,  非不得应知。

  由非离此能得菩提,故知籍斯菩提方契。颂曰:

  由斯一法宝,  胜彼宝无量。

  故此宣说法宝,望前无数妙高无边之宝,显福差别,假为第百分亦不能及一者,乃至广说。将显何义?颂曰:

  于诸算势类,  因亦有差殊,
  寻思于世间,  喻所不能及。

  此言何义?谓以此福望前福聚,谓是算势类。因四种差别,于此世间遍寻思已,无有其喻能比况者。言由算差别者,始从假为第百分,乃至或为算分不显差殊。但言算者,此即应知总摄。其余所有算数,或为势分者,由其势力有差殊故,如强弱人事不相并;或为比数者,由品类别,言此福类元不比数前之福类,如贵贱人不相比数。因者明其因,果亦不相干涉故,言彼亦不可与此为因(邬波尼杀昙译为因字,如芥子种将比松柏),于此世间竟无其喻可况于福。由斯前福望于此福,实为减少皆不足言,故云“乃至譬喻亦不能及”。若言彼法性相平等故无不平者,即无能度所度;云何如来说脱有情耶?为除此难,故起后文。将显何义?颂曰:

  法界平等故,  佛不度众生;
  于诸名共聚,  不在法界外。

  凡名有情者,于彼蕴处由名共蕴,不在法界之外,即此法界其性平等,是故曾无有一众生可是如来之所度脱,此即如何当有我执者。此有何意?若言但唯脱其五蕴而已,此即是有所许众生。由如是故,颂曰:

  若起于法执,  与我执过同;
  定执脱有情,  是无执妄执。

  如云“妙生言:我执者如来说为非执”。妄执如来说为非生者,是不能生圣法之义。若言不应以其具相观于如来,非彼自性故,由是法身自性故。然彼如来自性法身,可以具相而比知之。有作斯难。为除疑意,生起后文。将显何义?颂曰:

  不应以色体,  准如来法身;
  勿彼转轮王,  与如来齐等。

  此则报相之福,亦名具相,由彼成此故,藉其福力得菩提故。有作是说:此则如来以其具相,现证无上正觉。为除此意,“不应以具相”如是等。将显何义?颂曰:

  即具相果报,  圆满福不许;
  能招于法身,  由方便异性。

  由真法身是智自性故,与彼福体性不同。此二伽他要显何义?颂曰:

 “若以色见我,  以音声求我,
  彼人起邪勤,  不能当见我。
  应观佛法性,  即导师法身,
  法性识难知,  故彼不能了。”

  此二颂中所说之义,颂曰:

  唯见色闻声,  是人不知佛;
  此真如法身,  非是识境故。

  此文意显不应以色声二种观于如来。“由是异生不能见”者,此何为也?彼人起邪勤。言彼异生妄起邪勤,不依正道求见于我。此云法性者即是真如,若言福不证菩提者,此即菩萨福业其果应断。为释此疑,故有下文,言此福性虽复不能亲招觉处。颂曰:

  其福不失亡,  果报不断绝,
  得忍亦不断,  以获无垢故。
  更论于福因,  为此陈其喻,
  彼福无报故,  正取非越取。

  由此是彼智资粮性故。又复何为更于其福而陈喻耶?故云“得忍亦不断”,以获无垢故,更论其福因,为此陈其喻。又有疑云:既得无生法忍智乃不生,菩萨诸福皆应断绝。为显福不断绝至极清净,获福既多果报亦胜,于不生法得无性者有二种无性,由其二性体不生故。经云“妙生!应正取不应越取”者,云何是正取不应越取?答:“彼福无报故,正取非越取”,凡所有福招果报者,是可厌故,当知彼取即是越取,如越正路而行险道。而彼福不招报,是故彼是正取非为越取。问:菩萨福津既不感报,所获之果如何可知?答曰:

  彼福招化果,  作利有情事,
  彼事由任运,  成佛现诸方。
  去来等是化,  正觉常不动,
  彼于法界处,  非一异应知。

  诸佛世尊现众变化,非彼如来若来若去等故,云“彼事由任运,成佛现诸方,去来等是化,正觉常不动”。为显斯义,生起下文。曾无有去亦不有来,由此故名为如来。此有何意?若如来有去来等异者,彼即不是;如其常性无有变易。微尘作墨喻者,是谁之喻?显何事耶?答曰:

  彼于法界处,  非一异应知。

  言彼如来于法界处非一非异性,意显斯事,故彰其喻。颂曰:

  微尘将作墨,  喻显于法界。

  又世界为墨,喻显何义?颂曰:

  此论造墨事,  为彰烦恼尽。
  非聚非集性,  显是非一性;
  于彼总集性,  明其非异性。

  譬如造墨,所有尘埃众多极微性非一处,其聚集物非一事故亦非异性,由总集故,此由无有别别断割之理。如是应知,诸佛世尊于法界中烦恼障尽,非一处性亦非异性。此即兼述三千大千世界,不是聚性及是聚性,其喻亦同。“如来说为非是聚性,是故说为极微聚”者,此显何义?若其聚物是其一者,不应名此为极微聚。又复若是一界者,亦不应言三千大千世界。由此故云此即是其有聚执也。此即如来说为非执,不为聚执故。由其妄执,是故说为聚执,欲明异此余悉应无无上正智。复有何因,诸凡愚类于实无聚而执耶?为除斯难,而云其聚执者但俗论说有如是等。此何所明?颂曰:

  不了但俗言,  诸凡愚妄执。

  “妙生!诸有说云如来宣说我见”等者,此明何义?颂曰:

  断我法二种,  非证觉无故。

  言我法二种体是无故。此两虽言得断,而亦不证菩提。是谁之断而能获耶?答:由二见之断,彼二之见是所除故。颂曰:

  是故见无见,  无境虚妄执。

  由此故知我体是无。诸有我见,如来说为非见,以无境故。意道所有我境元来是无,文云“故名我见”者,明虚妄分别有也。如是于无我理显见无见性已,亦是显其于法见无见性,是故文云“于一切法应如是知”等。然其法想亦是非相性故,犹如我见。复有何意,此之我、法二见说为非见性耶?答曰:

  由此是细障,  如是知故断。

  是所显义,此之我、法二见是其见取,此谓细障。由于二事如是正知非见性故,方能除断。经云“应如是知、应如是见、应如是解”者,此文说颂曰:

  由得二种智,  及定彼方除。

  谓以覆俗、胜义智,及以此二所依之定,方除彼障。又论差别之福何所显耶?答颂曰:

  陈福明化身,  非无无尽福。

  如来虽复任运广为化用,然彼化身宣说正法即是无漏之福,便成无有尽期。“云何正说”等者,此意为显如来不自言我是化身。颂曰:

  诸佛说法时,  不言身是化;
  由不自言故,  是其真实说。

  此何所陈?欲明如来虽为众生宣扬法化,而不自说我是化身,由作如是不正说故,为此名彼以为正说。意道若异此者,于彼所化诸众生辈不生极敬,斯乃为利多众生事,复是无法可说故。若言如来为多化身无尽说法,如何彼复说有涅槃耶?为释此疑,说伽他曰:

  如来涅槃证,  非造亦不殊。

  非诸如来所证圆寂是其造作,有为自性望其造作复不是异,虽现涅槃而是其化,示同生死利益有情,欲显如来无住涅槃,生死、涅槃两皆不住故。复有何因,示同生死而不住于生死因缘事耶?答颂曰:

 “一切有为法,  如星翳灯幻,
  露泡梦电云,  应作如是观。”
  此集造有九,  以正智观故。

  由以星等九事为同法喻,喻九种正智而观于境。何谓九观?应知即是九种所观之事。何谓所观?颂曰:

  见相及与识,  居处身受用,
  过去并现存,  未至详观察。

  此中应观见如星宿,谓是心法,正智日明亦既出已,光全灭故。应观所缘境相,如翳目人睹发团等是妄现故。应观其识犹若于灯,此能依见由爱腻力而得生故。应观居处犹如于幻,即器世间有多奇质,性不实故。应观其身譬如露渧,暂时住故。观所受用犹若水泡,其受用性是三事合所生性故。应观过去所有集造同于梦境,但唯念性故。应观现在事同于电,疾灭性故。应观未至体若重云,阿赖耶识在种子位,体能摄藏诸种子故。

  作斯九种观察之时,有何利益?获何胜智?颂曰:

  由观察相故,  受用及迁流,
  于有为事中,  获无垢自在。

  此义云何?观有为法有其三种:一、由观见境识故,即是观察集造有为之相;二、由观器界身及所用故,即是观其受用于此,由彼所受用也;三、由观三世差别转故,即是观其迁流不住。由此观故,便能于诸有为法中获无障碍随意自在,为此纵居生死尘劳不染,其智设证圆寂灰烬宁味其悲?颂曰:

  由斯诸佛希有法,  陀罗尼句义深邃,
  从尊决已义广开,  获福令生速清净。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下